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优秀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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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各企业和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乡综治维稳办、社保办、财政所、信访办,各村党支部密切配合,确保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自1月5日活动开展以来,我乡对辖区内茶业公司、颐养中心、果蔬基地、公司、村飞机场建设工程、新村建设等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排查出3家企业共拖欠15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8万元。其中村园招商引资项目拖欠52名农民工工资11万元;新村建设项目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21万元;茶业公司拖欠63名农民工工资16万元。由于涉及工人众多、金额巨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要求这三家责任单位在期限内自筹资金,在年前完成拖欠工资支付。并督促各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四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对拖欠工资的企业明确稳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采集催讨工资的农民工动态并及时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尽量将涉稳人员稳控在村一级。乡信访办、综治维稳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有不稳定因素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我乡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全面做好企业用工及工资支付的管理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各用工单位定期自查工资发放情况,对拖欠工资农民工要进行安抚并制定筹资计划,确保农民工能够尽快拿到工资。乡社保办切实起好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坚强后盾作用,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受理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投诉举报,积极提供法律指导,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
2019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3日,我区对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1个,其他项目12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19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19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19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100%。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20余起,解答咨询群众20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三)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辖区内各企业、项目建设工程进行了逐一排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我镇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镇纪委、镇维稳办、镇安办及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定期检查和督导。截止2019年12月,我镇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总体平稳。
(一)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我镇加大欠薪源头治理,严格规范各用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2019年,我镇对辖区6个企业、1个在建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分账管理制度,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各项指标任务,是否建立相应的台账,是否实行考勤通道等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深入工地与现场的农民工进行沟通了解,真真将问题落实到最基层,切实保障执法成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广泛宣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普及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我镇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紧盯簿弱环节,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求限时整改,严防事态扩大,全力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和社会稳定。
(一)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
(二)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
(三)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案件,让农民工付出有回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稳定。
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篇二
根据国务院、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从11月初开始,区解欠联席办在全区建设领域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项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进。
1、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11月10日区清欠办即开展新一轮摸排工作;11月20日,在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强调。11月25日,召开了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召开,各镇(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负责人、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下发《南谯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全区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坚活动热潮。
2、加强欠薪摸排。由于谋划早、行动早,到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区在建项目情况。全区共66个项目,重点分布在住建、重点工程处、经开区、高教科创城等领域,镇(社管中心)欠薪压力小于区直部门。66个在建项目中政府类项目37个,社会类项目9个,涉及农民工4002人,未支付工资0.81亿元,区解欠办将66个项目分为三个等级:即无欠薪项目、一般欠薪项目和严重欠薪项目。据统计,无欠薪项目是40个,一般欠薪项目26个,严重欠薪项目8个。
3、有力推进工作。一是实行周调度制。在“冬季攻坚行动”后,区解欠办每周召开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严重欠薪隐患调度会,一个一个项目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具体措施;二是周报告制。每周向区效能群发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销号情况;三是重大隐患协调机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问题,由政法委牵头,公安、人社、税务、住建等部门参加,集体会商、合力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制作“约谈询问笔录”28份,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3份,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资的,立案侦查2件。
4、形成长效机制。今年相继出台了《南谯区建立治理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通知》、《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南谯区关于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隐患排查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将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考核,强化各地、各单位责任意识。
一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两个百分百;二是全区范围内在建66个项目,其中有隐患的是26个,到目前为止,一般隐患由18个销号至1个,严重隐患由8个销号至1个,无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坚行动”初期的60.6%提升至97%。两个未销号的项目相继进入司法程序;三是据统计到目前,今年共追缴补发农民工工资9652万元,涉及农民工1652人,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实现农民工工资百分百发放到位;四是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越级群访事件基本消除,维护了社会稳定。
1、加强刚性约束。根据《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紧盯我区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实名制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在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30%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加大攻坚力度。2020年区解欠办将每月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统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在建项目数量清、工程造价清、欠薪隐患清。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摸排将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实行约谈制度,对约谈中确定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先行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限期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下达“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
3、落实相关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对存在欠薪隐患的项目,实行责任包保,推动各镇(社管中心)、各主管部门对本地、本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推动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的良好格局;区解欠联席会议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各部门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强化督查考核。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清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民工维权热线作用,力争做到及时快速处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依据《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办法》,年后对各镇、社管中心和区直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并由效能办、解欠办联合通报,同时做好迎接市解欠办的考核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年后全国“两会”将相继召开,区解欠办将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权限、任务和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强化部门联动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或企业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证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防止事态升级扩大。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有关法规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以《条例》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垫资施工工程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要从源头上堵住拖欠工资现象,必须杜绝垫资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8个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设资金落实”。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但目前垫资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建设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往往对施工单位提出垫资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也甘愿如此,这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但问题是,垫资施工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没有直接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7条只是笼统地规定,没有具体的界定。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修改不能立即进行的情况下,可考虑以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垫资行为进行规避并制定相应的处罚制度,使垫资施工的行为从源头得到遏止。
1、可从工程项目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进入专门账户,作为农民工的预备工资,农民工按约定时间到银行领取,减小了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携款出逃的可能。
2、还可运用市场机制预防新增欠款,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项目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一旦业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将由为业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赔偿,以确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现在一些施工单位给农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费,具体工资到年底一次性支付,这给拖欠农民工工资留下了很大的隐患。作为政府的各级主管部门要依法整顿年薪制,保障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这是从源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由于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农民工找工作较难,如果把不签订劳动合同归咎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恐怕是极不公平的。虽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不愿因一纸合同而舍弃眼前的挣钱机会,但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不愿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而受其约束。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规定强制企业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对拒绝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予以应有的处罚。要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机关检查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时,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审查,对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条款依法予以取缔并责令进行改正,使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与法律缺少相应的规定有着一定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仅规定了“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却没有对严重的欠薪行为可以给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这个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过修改法律条款,按照拖欠的时间、数额、涉及的农民工的数量、拖欠造成的后果对欠薪者加大处罚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关法规,雇主不按时支付工资给雇员,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一年。内地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采用一些刑法要素,达到震慑此类违法行为的目的。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拖欠工资罪”,对拖欠工资严重者予以刑事惩罚。
从理论上讲,拿不到工钱,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诉。可是诸多的代理费、仲裁费、诉讼费,漫长的审理时限、期间在城里的生活花费等等,还有“裁决容易执行难”的尴尬,使多少本来想依靠法律维权的人退避三舍!农民工不愿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找仲裁司法部门,是因为农民工们没有时间没有钱去仲裁打官司。农民工索要工钱的时间性很强,他们一般是在家里夏收和春节时开始索要工钱,由于回家时间紧,因而耗时耗力、程序烦琐的“法律途径”对他们来讲并不现实。为快速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有关仲裁司法部门应为农民工建立一条“维权绿色通道”,快立案、缓费用、速审理、快执行。让法律真正成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工具。
我县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实现“两个翻翻”的目标要求,抓住全省转型整改的战略机遇,振奋精神,精心谋划,全力推进传统农业县转型跨越发展,重点打造“六区九园”,推进总投资300亿元的100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我们在抓好这些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九部门关于确保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指示精神。把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按照县委关于“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应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和执法处罚机制”的指示要求,县、乡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把确保建筑领域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紧紧抓在手上,有效的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县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20-年全县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起,涉及2767人,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1706.5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针对建筑领域、交通和砖瓦窑等行业存在有拖欠工程款问题以及劳务用工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分管县长直接抓,劳动保障部门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成为政府的一项常态性工作,摆上位置,常抓不懈。劳动保障部门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从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县乡两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县政府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县政府还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将设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相关内容,劳动保障部门要对施工企业加强监管,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欠发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劳动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发,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任单位实行停工,直至取得其在我县承揽工程的资格。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都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遇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快速接案出警,建立司法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促使施工企业自觉守法,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和强化政府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我县毛纺厂因经营不善,停产关闭,拖欠河北、四川等地民工工资19万元,劳动保障部门接案后连续三次找毛纺厂经营人,经过反复耐心的工作,使其通过借款、贷款、卖掉自己的小轿车等筹资方式,给农民工打清了拖欠的工资。使他们愉快的踏上了返乡的归程。
一是采用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媒体,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二是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值班制度,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三是宣传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弘扬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进行移送,公安部门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本县施工企业老板马成,分别在我县两个工地揽工,开发商都已按工程形象进度给予拨付了民工工资。但马成突然因病死亡,欠下了未付民工工资60万元。在民工讨要无门的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协调开发商,共同研究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方案,经过多次磋商,由开发商又多出了一部分钱,全部兑现处理了拖欠民工的工资,化解了一个濒临无法落实的“死案”。
4及时为民工购买面包和矿泉水分送到民工手中,并给他们做思想工作,表明政府要为民工撑腰做主,追讨工资,稳定了民工的思想情绪。县公安局成立了由案件侦破组,出动了大量的警力、警车、往返于河北、河南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及时为农民工讨回了拖欠工资,在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下,一一发到农民工手中。
我们重点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和陶瓷厂共36个用人单位实施了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及时作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者其他资金渠道统筹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今年10月份,在我县景阳城项目部劳动的25名河北农民工,聚集到劳动保障大厅反应施工队兑现不了他们的工资,县委、县政府接报后及时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劳动保障、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快速介入,调查处理,责成项目部采取垫付的方式,兑现拖欠工资16万元,避免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事件的发生。
一年来,我县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不足,满足不了监督检查的需要;二是相关部门配合仍然存在着不紧密、不主动的问题;三是上级部门和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存在着难协调、难管理的困难;四是由工程进度、质量不达标所引发的问题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混为一体,在个别地方存在着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问题。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继续抓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篇三
20xx年以来,中和镇始终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坚持源头管控、部门联动、多点发力,有效遏制了农民工欠薪问题,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益。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日常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自20xx年以来相继召开4次会议,研究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中和镇根治欠薪年度工作计划》、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追究制度和考核评价方案等,明确各职能站所各成员职责,形成了“谁主管、谁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采取联合执法检查模式,紧盯在建工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工资专户和分账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等,督促指导施工企业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六制一金一表”制度,不断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确保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到位。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制度政策,督促施工企业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今年以来,辖区内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足额到位。
中和镇始终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优化案件处置机制,加强与司法部门协作,对欠薪线索进行排查梳理、核实原因、协调处理,快速高效解决欠薪问题,化解矛盾争议。20xx年以来,中和镇受理欠薪线索办结率达100%,共为18名农民工追回工资79503元。
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结合普法宣传,根治欠薪夏季、冬季专项行动,日常巡查检查等工作广泛宣传普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容,切实提升知晓率。今年以来,共发放资料45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条。组织各村委会张贴宣传海报81份,转发微信、qq宣传216条,提高了农民工群体依法维权、自我保护意识,在全镇营造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篇四
为做好我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我办根据区政府就真抓实干典型经验对照通知要求,现结合目前我区根治欠薪工作将情况汇报如下:
截止8月,我办共立案72起,结案68起,办结率达到95%,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落实到位,国家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为154余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179.08余万元,群众满意度高。
目前我区行业主管部门推送至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项目6个,均为住建项目。除永州市轻机厂六分厂棚户区改造项目为新开工项目,其他5个项目用工信息均上传到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但实名制通道打卡率不高,与实际考勤、工资发放关联度较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现全覆盖,6个项目均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0xx年以来,国家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110起(工程建设领域48起,涉及金额132.03万元,非工程建设领域62起,涉及金额47.05万元,总金额为179.08万元)。目前已处理110起,办结率100%,虽经处理后,以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向上级回复,但可能暴露我区根治欠薪工作存在未批先建、政府资金落实不到位、学校建设欠薪等问题。特别是8月多名农民工反映才子学校改扩建项目、十二中学校建设项目拖欠200多名农民工工资的欠薪问题且金额巨大,可能会对我区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目前为止,我领导小组办公室展开了关于真抓实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农民工满意度调查。共针对20名农民工进行电话访问,满意度虽为100%,但仍有1名农民工表示工资未按月通过银行代发,2名农民工表示存在欠薪情况。
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篇五
根据《修文县根治欠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清欠办牵头,每周三召开一次专班工作调度会,负责研究、调度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安排部署下步工作。4月20日召开了第一次工作调度会,对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排查阶段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对排查工作、欠薪线索处置等进行调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4月27日,5月11日,5月18日县清欠办分别召开了三次调度会,对各类欠薪线索处置再细化、再分类,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包保责任,限期进行化解。截至目前,县清欠办向各单位部门发出督办函24份,提示函14份,向各分管县领导征求意见5人次。
结合省市反馈重大项目清单和县每月的开工重点项目清单,对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未纳入大数据平台监管的,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及时完善相关手续,纳入保障农民工工资大数据平台监管。截至目前,全县排查项目208个,纳入大数据平台监管的.项目55个(今年新纳入监管的乡村振兴项目20个),其中400万以上18个,综合达标率90%以上,筹备状态9个,400万以下纳入台账式管理的28个。
20xx年,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7个,涉及资金413.21万元,其中现金4个涉及220.19万元,银行保函3个涉及193.02万元。截至目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余额5199.53万元。
20xx年,劳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9件,结案8件,1件正在处理中。
截至6月24日,收到工伤认定申请86件,已完成工伤认定79件,7件在调查取证程序中。
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年来,我县在省、市的领导下,始终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源头管控、部门联动、多点发力,有效遏制了农民工欠薪问题,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益。现将x县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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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项目落实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情况,x县监管工程项目累计xx家,其中在建xx家,完工x家,停工x家。工资保证金全部替代、转存和退还,工资保证金专户全部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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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关。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于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文件印发后,我县迅速安排、快速行动。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及时调整了黎城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全力保障农民工报酬权益;二是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结合实际,制发了《x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主管单位职责,同步成立了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组成的欠薪问题专门调处小组,及时发现、协调、解决欠薪问题。三是部门联动、合力治欠。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工资”的工作原则,人社、住建、交通、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随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及时预防、调处欠薪案件,根治欠薪工作做到了常态化、同步化,欠薪案件始终保持动态清零。四是源头管控、杜绝欠薪。凡是开工建设的项目,全面要求项目实施方存足工资保证金,特别是政府投资类项目,在工程结算时,都要留足农民工工资,有效保障农民工权益。
国家、省、市召开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部署会之后,我县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部署会,制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坚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加强协调联动,落实根治欠薪冬季行动措施。截至目前,共检查重点企业xx余家,查处案件x起,为xx名农民工追回薪资xxx万元,确保欠薪案件动态清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按照“项目全覆盖、制度全落实、资料标准化”的要求,坚持每月例行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采取人盯人、人盯项目的办法,及时督促限期改进,所有工程全部实现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总包代发、设立维权公示牌等五个百分百全覆盖。同时,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及相关文件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摸排工资保证金替代及转存情况,截至11月底,我县工资保证金缴存单位共计有xxx家,工资保证金金额xxxx余万元,全部实现清零。
积极推行投诉举报接待首问首管制、案前调解制,快速帮助劳动者化解问题纠纷。截至目前,共办理部转案件x件,涉及x人,金额xx万元;省转案件x件,涉及x人,金额xx万元;“12333”平台案件xx件,共为xx人追回薪资xxx万元;现场受理案件xx件,共为xxx人追回工资xxx万元。以上案件均已办结,为全县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工作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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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县在根治欠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程项目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现象依然存在,用工秩序还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没能得到彻底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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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是农民工欠薪案件高发阶段,我县将坚持以防范为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欠薪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结合欠薪特点,治欠组成员单位联合执法,持续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化解。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定人定岗定责,防止新的欠薪案件发生。
以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为抓手,下大力气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等源头治理工作,切实保障民工合法权益。
加快建立健全根治欠薪工作制度建设,畅通农民工维权途径,严格落实根治欠新各项制度措施。
按照国家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开展联合惩戒,努力形成不敢欠薪、不能欠薪,不要欠薪的社会氛围。
根治欠薪工作事关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的稳定大局。我县将以此次汇报会为契机,坚定信心、持续发力,全面治欠保支,让广大农民工过上一个安心年、放心年。
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年来,我县在省、市的领导下,始终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源头管控、部门联动、多点发力,有效遏制了农民工欠薪问题,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益。现将x县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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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项目落实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情况,x县监管工程项目累计xx家,其中在建xx家,完工x家,停工x家。工资保证金全部替代、转存和退还,工资保证金专户全部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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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结合实际,制发了《x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主管单位职责,同步成立了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组成的欠薪问题专门调处小组,及时发现、协调、解决欠薪问题。三是部门联动、合力治欠。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工资”的工作原则,人社、住建、交通、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随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及时预防、调处欠薪案件,根治欠薪工作做到了常态化、同步化,欠薪案件始终保持动态清零。四是源头管控、杜绝欠薪。凡是开工建设的项目,全面要求项目实施方存足工资保证金,特别是政府投资类项目,在工程结算时,都要留足农民工工资,有效保障农民工权益。
国家、省、市召开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部署会之后,我县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部署会,制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坚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加强协调联动,落实根治欠薪冬季行动措施。截至目前,共检查重点企业xx余家,查处案件x起,为xx名农民工追回薪资xxx万元,确保欠薪案件动态清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按照“项目全覆盖、制度全落实、资料标准化”的要求,坚持每月例行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采取人盯人、人盯项目的办法,及时督促限期改进,所有工程全部实现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总包代发、设立维权公示牌等五个百分百全覆盖。同时,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及相关文件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摸排工资保证金替代及转存情况,截至11月底,我县工资保证金缴存单位共计有xxx家,工资保证金金额xxxx余万元,全部实现清零。
省转案件x件,涉及x人,金额xx万元;
“12333”平台案件xx件,共为xx人追回薪资xxx万元;
现场受理案件xx件,共为xxx人追回工资xxx万元。以上案件均已办结,为全县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工作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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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县在根治欠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程项目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现象依然存在,用工秩序还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没能得到彻底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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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是农民工欠薪案件高发阶段,我县将坚持以防范为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欠薪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结合欠薪特点,治欠组成员单位联合执法,持续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化解。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定人定岗定责,防止新的欠薪案件发生。
以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为抓手,下大力气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等源头治理工作,切实保障民工合法权益。
加快建立健全根治欠薪工作制度建设,畅通农民工维权途径,严格落实根治欠新各项制度措施。
按照国家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开展联合惩戒,努力形成不敢欠薪、不能欠薪,不要欠薪的社会氛围。
根治欠薪工作事关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的稳定大局。我县将以此次汇报会为契机,坚定信心、持续发力,全面治欠保支,让广大农民工过上一个安心年、放心年。
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篇八
20xx年xx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相关科室的配合下,坚持以"执法为民"为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主线,实行日常检查、专项监察、年度审查、群众举报相结合的办法,查处了一大批个体私营业主无故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追讨农民工工资累计达49万余元,涉及4个私营企业,农民工428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原因:一是公民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存在着职工群众对政策法规的学习理解程度不够和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差;二是受客观经济环境制约,有的企业由于经济效益不好,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有的企业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大,时常处于超负荷状态,拖欠职工工资及加班费现象严重;三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资双方对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不能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用之即来,不用即退,随意性大,私招滥雇现象严重;四是专职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薄弱,至今没有与其他业务机构和署办公,专职劳动监察员明显配备不足,力量与任务之间的矛盾相当突出,导致办案效率低下;五是劳动保障执法力度软弱,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完善,缺少系统性和完整性,致使在查办违法案件中,不疼不痒,没有力度,导致企业边查边犯,造成执法难,对违法用人单位起不到震慑作用。
做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针对企业主无故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一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制定普法计划,落实普法机构、人员,针对不同的现象开展不同的内容、不同形式的劳动法制宣传教育,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有更加清晰的了解;二是按照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定期开展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建筑、餐饮、美容美发、矿山、选厂等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点监察。针对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与建设部门合办,加大处罚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及履行劳动合同,从而达到约束劳资双方守法、遵法的.劳动行为;四是对投诉举报无故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制定了主办监察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专人调查,严肃办案程序,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五是对拖欠职工工资数额较大的案件,责令企业制定清欠计划,分期补发,逾期拒不支付的,严格按照《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六是深入基层、企业定期专访,与职工交谈,询问企业工资发放情况,掌握企业的基本状况,作到底数清、情况明;七是制定个体私营企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预警制度和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制度,监督企业执行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规定。
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篇九
一、根治欠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根据《修文县根治欠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清欠办牵头,每周三召开一次专班工作调度会,负责研究、调度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安排部署下步工作。4月20日召开了第一次工作调度会,对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排查阶段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对排查工作、欠薪线索处置等进行调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4月27日,5月11日,5月18日县清欠办分别召开了三次调度会,对各类欠薪线索处置再细化、再分类,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包保责任,限期进行化解。截至目前,县清欠办向各单位部门发出督办函24份,提示函14份,向各分管县领导征求意见5人次。
二、在建项目实名制监管情况。结合省市反馈重大项目清单和县每月的开工重点项目清单,对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未纳入大数据平台监管的,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及时完善相关手续,纳入保障农民工工资大数据平台监管。截至目前,全县排查项目208个,纳入大数据平台监管的项目55个(今年新纳入监管的乡村振兴项目20个),其中400万以上18个,综合达标率90%以上,筹备状态9个,400万以下纳入台账式管理的28个。
三、保证金收存情况。20xx年,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7个,涉及资金413.21万元,其中现金4个涉及220.19万元,银行保函3个涉及193.02万元。截至目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余额5199.53万元。
四、劳动保障执法处置情况。20xx年,劳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9件,结案8件,1件正在处理中。
五、工伤认定情况。截至6月24日,收到工伤认定申请86件,已完成工伤认定79件,7件在调查取证程序中。
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篇十
工作总结jobsummary/worksummary是最常见和通用的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各企业和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乡综治维稳办、社保办、财政所、信访办,各村党支部密切配合,确保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自1月5日活动开展以来,我乡对辖区内茶业公司、颐养中心、果蔬基地、公司、村飞机场建设工程、新村建设等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排查出3家企业共拖欠15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8万元。其中村园招商引资项目拖欠52名农民工工资11万元;新村建设项目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21万元;茶业公司拖欠63名农民工工资16万元。由于涉及工人众多、金额巨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要求这三家责任单位在期限内自筹资金,在年前完成拖欠工资支付。并督促各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四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对拖欠工资的企业明确稳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采集催讨工资的农民工动态并及时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尽量将涉稳人员稳控在村一级。乡信访办、综治维稳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有不稳定因素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我乡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全面做好企业用工及工资支付的管理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各用工单位定期自查工资发放情况,对拖欠工资农民工要进行安抚并制定筹资计划,确保农民工能够尽快拿到工资。乡社保办切实起好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坚强后盾作用,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受理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投诉举报,积极提供法律指导,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辖区内各企业、项目建设工程进行了逐一排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我镇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镇纪委、镇维稳办、镇安办及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定期检查和督导。截止2019年12月,我镇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总体平稳。
(一)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我镇加大欠薪源头治理,严格规范各用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2019年,我镇对辖区6个企业、1个在建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分账管理制度,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各项指标任务,是否建立相应的台账,是否实行考勤通道等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深入工地与现场的农民工进行沟通了解,真真将问题落实到最基层,切实保障执法成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广泛宣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普及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我镇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紧盯簿弱环节,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求限时整改,严防事态扩大,全力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和社会稳定。
(一)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
(二)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
(三)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案件,让农民工付出有回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稳定。
垫资施工工程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要从源头上堵住拖欠工资现象,必须杜绝垫资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8个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设资金落实”。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但目前垫资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建设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往往对施工单位提出垫资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也甘愿如此,这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但问题是,垫资施工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没有直接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7条只是笼统地规定,没有具体的界定。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修改不能立即进行的情况下,可考虑以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垫资行为进行规避并制定相应的处罚制度,使垫资施工的行为从源头得到遏止。
1、可从工程项目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进入专门账户,作为农民工的预备工资,农民工按约定时间到银行领取,减小了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携款出逃的可能。
2、还可运用市场机制预防新增欠款,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项目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一旦业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将由为业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赔偿,以确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现在一些施工单位给农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费,具体工资到年底一次性支付,这给拖欠农民工工资留下了很大的隐患。作为政府的各级主管部门要依法整顿年薪制,保障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这是从源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由于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农民工找工作较难,如果把不签订劳动合同归咎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恐怕是极不公平的。虽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不愿因一纸合同而舍弃眼前的挣钱机会,但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不愿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而受其约束。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规定强制企业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对拒绝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予以应有的处罚。要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机关检查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时,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审查,对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条款依法予以取缔并责令进行改正,使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与法律缺少相应的规定有着一定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仅规定了“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却没有对严重的欠薪行为可以给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这个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过修改法律条款,按照拖欠的时间、数额、涉及的农民工的数量、拖欠造成的后果对欠薪者加大处罚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关法规,雇主不按时支付工资给雇员,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一年。内地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采用一些刑法要素,达到震慑此类违法行为的目的。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拖欠工资罪”,对拖欠工资严重者予以刑事惩罚。
从理论上讲,拿不到工钱,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诉。可是诸多的代理费、仲裁费、诉讼费,漫长的审理时限、期间在城里的生活花费等等,还有“裁决容易执行难”的尴尬,使多少本来想依靠法律维权的人退避三舍!农民工不愿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找仲裁司法部门,是因为农民工们没有时间没有钱去仲裁打官司。农民工索要工钱的时间性很强,他们一般是在家里夏收和春节时开始索要工钱,由于回家时间紧,因而耗时耗力、程序烦琐的“法律途径”对他们来讲并不现实。为快速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有关仲裁司法部门应为农民工建立一条“维权绿色通道”,快立案、缓费用、速审理、快执行。让法律真正成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工具。
根据国务院、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从11月初开始,区解欠联席办在全区建设领域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项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进。
一
1、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11月10日区清欠办即开展新一轮摸排工作;11月20日,在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强调。11月25日,召开了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召开,各镇(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负责人、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下发《南谯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全区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坚活动热潮。
2、加强欠薪摸排。由于谋划早、行动早,到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区在建项目情况。全区共66个项目,重点分布在住建、重点工程处、经开区、高教科创城等领域,镇(社管中心)欠薪压力小于区直部门。66个在建项目中政府类项目37个,社会类项目9个,涉及农民工4002人,未支付工资0.81亿元,区解欠办将66个项目分为三个等级:即无欠薪项目、一般欠薪项目和严重欠薪项目。据统计,无欠薪项目是40个,一般欠薪项目26个,严重欠薪项目8个。
3、有力推进工作。一是实行周调度制。在“冬季攻坚行动”后,区解欠办每周召开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严重欠薪隐患调度会,一个一个项目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具体措施;二是周报告制。每周向区效能群发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销号情况;三是重大隐患协调机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问题,由政法委牵头,公安、人社、税务、住建等部门参加,集体会商、合力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制作“约谈询问笔录”28份,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3份,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资的,立案侦查2件。
4、形成长效机制。今年相继出台了《南谯区建立治理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通知》、《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南谯区关于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隐患排查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将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考核,强化各地、各单位责任意识。
一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两个百分百;二是全区范围内在建66个项目,其中有隐患的是26个,到目前为止,一般隐患由18个销号至1个,严重隐患由8个销号至1个,无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坚行动”初期的60.6%提升至97%。两个未销号的项目相继进入司法程序;三是据统计到目前,今年共追缴补发农民工工资9652万元,涉及农民工1652人,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实现农民工工资百分百发放到位;四是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越级群访事件基本消除,维护了社会稳定。
1、加强刚性约束。根据《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紧盯我区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实名制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在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30%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加大攻坚力度。2020年区解欠办将每月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统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在建项目数量清、工程造价清、欠薪隐患清。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摸排将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实行约谈制度,对约谈中确定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先行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限期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下达“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
3、落实相关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对存在欠薪隐患的项目,实行责任包保,推动各镇(社管中心)、各主管部门对本地、本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推动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的良好格局;区解欠联席会议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各部门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强化督查考核。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清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民工维权热线作用,力争做到及时快速处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依据《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办法》,年后对各镇、社管中心和区直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并由效能办、解欠办联合通报,同时做好迎接市解欠办的考核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年后全国“两会”将相继召开,区解欠办将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权限、任务和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强化部门联动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或企业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证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防止事态升级扩大。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有关法规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以《条例》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0x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二)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六)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xx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3日,我区对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1个,其他项目12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x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x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x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100%。
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突出宣传农民工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农民工权益、增强农民工法律素养中的重要基础和推进作用。大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28件,受援农民工1297人。
1.将农民工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制宣传。
3月10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宣传好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
2.深入宣传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
xx年5月起,我局派30余名干部先后100余人次赴清浦区、洪泽县34个村担任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对广大农民工及家属开展法制宣传7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次。我们开展了20余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进直播室等活动,大力宣传涉农法律知识,增加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我们通过制作法制宣传栏、发调查表等形式提醒农民工在平时工作中和外出务工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注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收集保存相关权益受侵害的证据。
3.将农民工法制宣传贯穿四级干部学法竞赛全过程。
今年我们组织了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我们将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森林法、水法等与农民、农村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村居干部、乡镇干部复习和考试范围,通过考试促进学习,通过考试促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打造全天候“12348”法律服务平台。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12348”法律服务工作职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值班制度、“12348”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保证“12348”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为农民工开通。
5.举办法援工作人员涉农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专门抽调农民工案件较为典型县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司法厅农民工涉法事务的专项培训,组织编写发放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书刊和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办案手册。
6.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协调力度。
我们联合共青团淮安市委调整了淮安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组成人员,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维权服务,尽量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
7.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
今年以来,我是法律援助机构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盱眙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290名农民工被拖欠28万元的劳动报酬仲裁案,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110名农民工被拖欠32万元的工资款等案件,均取得了圆满的结果。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解了政府之忧,解了广大农民工兄弟之急,取得很好效果。
1.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相关文件,健全农民工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指导。2.创新举措,完善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机构与农民工联系紧密的优势,强化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加强培训,狠抓落实。对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讲座,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放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门槛,做好全面覆盖、应援尽援。
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篇十一
欠薪是指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由于建设资金不到位、行业生产组织不标准等原因,工程建设领域成为工资拖欠的多发区。2022年12月14日,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正式开通。xx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根治欠薪工作总结2022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汇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国务院、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从11月初开始,区解欠联席办在全区建设领域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项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进。
一、工作措施。
三、下步安排。
1、加强刚性约束。根据《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方法》文件精神,紧盯我区建设领域工程工程,尤其是政府类投资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实名制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工程主管部门必须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30%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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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攻坚力度。2022年区解欠办将每月对全区在建工程工程进行统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在建工程数量清、工程造价清、欠薪隐患清。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摸排将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实行约谈制度,对约谈中确定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先行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限期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下达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
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按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开展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立足职能职责,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释法等方式,深入开展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责任落实。
为切实开展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发动协调等工作。
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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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做好关于农民工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日常排查坚持常态化,村(社区、居委)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村(社区、居委)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在全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目前调解农民工纠纷1件。
三、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效劳,解答法律咨询。
在公共法律效劳中心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受理、咨询、投诉窗口,安排律师每天到法律援助窗口值班,为来电来访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开通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欠薪农民工一律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简化审批手续,根本实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计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咨询7人次。
四、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法律意识。
以农民工、企业等为重点对象,深入辖区工程建设领域和农民工生活区域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活动。
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车辆巡回播放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知识解答,同时为农民工送去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申请指南》等法律资料,引导农民工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以理性合法方式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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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篇十二
今年以来,鄯善县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吐鲁番市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制度办法,扎实做好根治拖欠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加大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维权意识。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和农民工两个重点,组织开展《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现场咨询、实地走访等形式大力开展法规、政策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法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宣传1场次,发放劳动保障宣传资料423份,召开座谈会1场次。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托国家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投诉举报电话、举报投诉“二维码”、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信办转办等多种渠道,广泛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让劳动者投诉有门、求助有路。今年以来,现场投诉189人次,受理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5件,立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件,为86名农民工追发工资91.81万元。
强化巡查监察力度,消除欠薪隐患。在工程建设领域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并将其纳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范围,认真开展实地检查巡查;改进监察执法从“事后查处”向“事先预防”转变,积极开展人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治欠行动。落实劳动合同签订,规范劳动用工行为,责令用人单位与职工补签劳动合同486份。同时,认真审查用人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对审查不合格的用人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篇十三
雨城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根治欠薪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治欠办和雨城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采取五项措施推进全区根治欠薪“利剑”行动。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雨城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成立了根治欠薪“利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陈艳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萍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相关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加强调研,深入到农民工集中、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突出的用工单位,全面了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有针对性为农民工提供欠薪法律服务。
二、依托平台,优化服务。为方便农民工就地就近申请和咨询法律援助,雨城区司法局依托全区13个镇(街道)、122个村(社区)建立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保证需要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就近得到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积极发挥一线优势,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信息的收集和掌握,有针对性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并提供法律服务。
三、加强宣传,依法维权。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社会律师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结合法律援助法系列宣传等活动,深入到各镇农民工较为集中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与劳动者权益维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工伤事故的认定、索要拖欠工资和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详细告知广大农民工,为他们提供长期的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维权帮助,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尊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自活动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8场次,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万余份。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雨城区司法局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与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加强部门协作,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影响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并及时做好劝解疏导工作,引导其依法维权,避免矛盾激化和扩大,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活动开展以来,受理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52件,涉及金额66.67万元,为农民工讨回欠薪、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
五、畅通渠道,高效服务。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点,充分发挥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和12348热线作用,畅通农民工欠薪维权渠道,建立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优先受理审查,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援助律师,缩短办案时间,采取非诉为主的方式高效便捷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
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篇十四
根据《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要求,x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并下发了《x区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按照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为有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落实欠薪处理责任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x区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x为组长,区政府办副主x、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x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x区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协调工作。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区共排查用人单位xxxx家,涉及劳动者人数x万人,检查建设工程项目xxx个,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xx个。为xxx名农民工追发工资xxx余万元,有效保障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全区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总体可控,但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建筑领域和部分濒临破产企业的欠薪问题依然存在,亟待相关部门配合切实解决,对无法协调解决的要做好宣讲安抚工作,并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一)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部分企业拖欠工资和社保费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我区部分企业因经营亏损、资金链断裂和债务难以偿付等原因,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保费情况时有发生,农民工因担心司法程序时间长、成本高,可能采取极端方式维权,处置稍有不慎,极易引发聚集性事件。
(二)建筑领域用工不规范问题仍然突出。建筑领域因工程款结算纠纷引发的欠薪事件时有发生,挂靠承包、违法转包、层层分包等行为屡禁不止,造成劳动关系不明,部分施工承包企业违规将建筑机械、工程材料等分包予劳务企业,发生欠薪事件后,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混淆不清,无法剥离,给调查取证带来极大难度。
(三)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法律意识不强,容易采取过激行为讨薪,造成聚集性事件发生。
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篇十五
配合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安排,定期对我县中小企业清欠工作情况检查,做到底子清、数据真实,并对排查结果迅速建立台账,并如实报送县工业商贸(中小企业)局负责汇总。
(二)制定应急预案,落实调处机制。
针对中小企业账款中涉及拖欠劳动报酬的部分制定应急预案,如经排查确实存在民营企业拖欠劳动报酬的,将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对该部分账款进行清欠,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按规定期限抓紧化解,有条件的要优先安排偿还。
(三)加大对隐患企业监控,严禁新增欠款。
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恶意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将严肃处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查实存在重大拖欠劳动报酬行为的民营中小企业,我局将按规定严肃查处,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截止20xx年3月19日,未发现我县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涉及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一)由于摸排工作量大面广,短时间内全面准确掌握拖欠情况还存在一定难度。
(二)电商发展带动新型行业的兴起,如何监管连锁加盟的服务单位及确定责任主体成为新的工作难点。
(一)健全清欠机制。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县级领导包抓各镇(街道)和重点部门制度,以及县纪委监委派驻督导员到各镇(街道)和重点部门蹲点督导清欠。同时,要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做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有关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
(二)加强政策支持。县财政部门对拖欠不还的镇(街道),要减少其相应转移支付等措施坚决推动清欠;对及时主动清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要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来予以支持。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县金融办要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避免通过不正当方式挤占民营企业资金套利。县金融办、财政局要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县国有资产局要督促国有企业分类清理拖欠应付民营企业账款,加强对拖欠账款行为的监督惩戒。
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篇十六
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的花炮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关停。由于花炮企业是我镇的支柱产业,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大,用工人数众多,按照企业往年支付工资惯例,大多数工人都是在农历春节前结清全年工资。
在接到上级关停文件的同时,镇党委政府认真谋划,成立三个工作组,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逐个排查,分步骤逐项开展工作。首先对企业工人集中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让他们了解关停花炮企业的目的和意义。其次对所有工人进行登记界定,了解企业职工数和欠薪总额。在掌握大体数额的同时,主动与裕安区劳汇报、沟通情况,在的指导下按照法律程序多方面做工作。
1.对企业法人宣传政策,让其明确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理清工人工资和往来债务之间的区别。
2.积极帮助企业争取政府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用于专项兑付工人工资。
3.对每天来询问的工人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介绍每个工作步骤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取得工人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在区政府和区直各部门的帮助协调下,翔鹰花炮厂在农历二十三号前发放工人工资800万元,涉及人数600人,下欠约100万元工资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承诺于20xx年5月1日前兑付。
平塘小区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总造价1600余万元,于20xx年6月开工建设。发包方:新沟民族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承包方:安徽天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为罗杰、朱玉国等4人)。合同约定:13-15号3栋楼7400平方米为甲方(发包方)代建,价格850元/平方米,18-20号3栋楼116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方)自建自卖;本工程采取全垫资,要求竣工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由于承建方经济实力不足,致使工程一再延期没能按时全面交付使用。20xx年底已发生欠薪事件,镇政府已直付农民工资145万元,截止事发前,镇财政通过三资专户累计为其垫付资金518万元。
20xx年底,部分班组长到镇反映该工地再次欠薪,且有恶意欠薪嫌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协调组,全程跟踪协调处理欠薪事件:
1.组织专人,全面登记核实欠薪情况,累计欠薪430余万元,涉及近200名农民工。
2.向农民工解释事件原委,做好劝导工作;。
5.向区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做好应急预案。
至20xx年2月17日,在区劳动、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积极协助下,本次欠薪事件得到基本处理,欠薪民工满意,结果如下:
2.新沟村通过售房筹集资金40万元;。
3.镇财政预借40万。
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篇十七
根治欠薪是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大事要事,是重大民生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分类施策,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的事件。
成立东关办事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蔡丰羽兼任办公室主任,胡邹丽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人社中心、经发办、信访办、综治办、农业服务中心、村管站、各村第一书记、村支两委人员及各项目组组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组开展辖区的企业、项目的走访和摸排工作。
(一)重点项目、企业走访组。
组长:吴丁、谭刚。
副组长:周真平。
成员:经发办、村管站、信访办、综治办,重点项目及企业涉及村(居)第一书记、支书主任。
走访对象:万达集团、山城房开、紫瑞公司等重点项目及企业。
(二)黄果树大街沿线项目工作组。
组长:蔡丰羽。
副组长:胡荣。
成员:黄果树大街沿线项目工作全体成员,企业、项目涉及村(居)第一书记、支书主任。
走访对象:中江、凤东路建设南路项目等重点项目。
(三)虹山湖项目工作组。
组长:刘宇泉。
成员:虹山湖项目工作全体成员,企业、项目涉及村(居)第一书记、支书主任。
走访对象:虹山湖二期改造项目、大水沟棚户区改造项目、大屯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等重点项目。
(四)大小龙潭项目工作组。
组长:詹克勇。
成员:大小龙潭项目工作全体成员,企业、项目涉及村(居)第一书记、支书主任。
走访对象:安宁大道、小龙棚改等重点项目。
(五)脱贫攻坚项目工作组。
组长:粟斌。
成员:扶贫站、涉及脱贫攻坚项目的村(居)第一书记、支书主任。
走访对象:实施办事处辖区脱贫攻坚项目的企业。
工作职责:负责在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的情况进行走访和摸排,按要求将走访情况填写《西秀区东关街道办事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排查台账》,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解释和协调,及时将走访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拖欠情况的清查、支付等工作。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维护农民工和中小企业的根本利益,从源头上防范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问题。对因拖欠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要及时进行分析、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消除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各种诱因。
(二)坚持依法处置,防止矛盾激化。要针对群体性的事件的性质、原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采取相应的措施,坚持依法处置。要以教育疏导为主,坚决防止因处置失当而激化矛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按照谁包保,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切实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检查督查。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结合实际对辖区内、行业内和公司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检查,适时进行工作调度,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协作力度,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职责,在保障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支付工作中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推动工作有效实施。
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篇十八
根据伊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10月12日由我带领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和教科文卫委、农牧委以及几名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分别对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物流一期建设项目、伊宁县服装家纺产业园,采取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就县人民政府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我县人民政府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我县共有工程建设施工项目74个,其中新开工建设项目41个。1-9月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17.94万元。1-9月受理投诉案件60起,结案59起,其中建筑领域工资拖欠案50起。涉及劳动者人数1032人,追回拖欠劳动者工资978万元。有效规范和促进了全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调研中发现,我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任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企业用工管理和行为不规范。调研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或企业未与工人签订合同,相当一部分是口头约定或者一般的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务工人员拿不出维护自己权益的有效证据,致使权益受到损害。
(二)员工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在劳动关系主体中,劳资双方是平等的参与者,但实际上劳动者明显处于弱者的地位,加上多数职工不学法、不懂法,致使绝大部分劳动者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不懂、也不敢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从另一方面助长了一些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
(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主观或客观等原因,生产、经营不正常,资金周转困难,造成企业停产、半停产,发生亏损,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职工支付工资的义务,确实没有能力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这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主要原因。
(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调研中发现,部分企业没有按照《劳动法》缴纳三金、五金,亏待员工工资现象任然存在。
(一)通过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健全劳动关系调整制度,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要堵塞漏洞,就应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包括劳动报酬、工资支付、违犯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的有关条款。这样才能为员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提供书面依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及时解决。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要广泛宣传,重点解决拖农民工工资问题,这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要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守法和维权的自觉性。要逐步提高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农民工的维权信心。媒体应多向其宣传维权知识、方法、程序,加强劳动法的宣传等,使其人人皆知。农民工对企业拖欠行为要及时投诉、举报;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以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好的典型及时曝光和宣传,增强新闻舆论监督力度。
(三)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工资是劳动者维持家庭生活的直接收入来源,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不仅要求企业依法补发,还要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并进行经济处罚。只有让经营者感到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不仅不会有利可图,而且会得不偿失时,用人单位才有可能自觉地遵守《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主动地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
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篇十九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太和县桑营镇坚持“六点发力”根治欠薪问题,工作形势明显好转。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该镇把推进落实“治欠保支”工作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健全由镇分管负责人牵头,社保所、司法所、财政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对照“治欠保支”目标任务、时间节点,细化该镇年度工作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台账。该镇及时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检查用人单位合同签订情况。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劳动计酬手册,健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实现实名制管理覆盖全覆盖。
开展普法宣传,营造社会氛围。该镇通过微信群等多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公开曝光欠薪入罪、“黑名单”企业等反面典型。同时利用关键时点,在集市和人员聚集场所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彩页、现场答疑解难等方式,切实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引导广大农民工增强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严格企业监管、压实主体责任。该镇督查小组切实加强对辖区范围内根治欠薪工作的定时检查和不定时督查,健全台账清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对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实行重点监控,做到责任到人。
做实劳动保障,严格监察执法。该镇畅通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渠道,镇司法所设立专人接访农民工欠薪问题,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规定。在元旦、春节等关键时间点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集中整治。一经发现违法欠薪行为、快办快结、限时清零。
时时有效跟踪,妥善应急处置。该镇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辖区内一旦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分析研判,以最快的速度和最有力的举措解决欠薪问题。
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篇二十
近年来,张家港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为重点,积极探索、努力实践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等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方法和路径,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重点保障制度,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已连续2年在苏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获得a等级。截至目前,该市成为苏州未接到人社部转交欠薪线索的少数区县之一。
一是健全议事协调机制层面。市政府召开根治欠薪工作推进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市人大先后专题调研全市根治欠薪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夯实各方责任,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各部门履责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是党建引领根治欠薪层面。在市区域党建工作站分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先锋驿站”,在工程建设项目一线建立联合党支部,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实施建筑工友关爱志愿服务项目―“虹筑之家工友驿站”,为流动党员和建筑业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技能培训等一站式专业援助和志愿服务,2年多开展活动300余场,服务建筑业农民工3万余人次。三是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层面。完善对镇(区)政府(管委会)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分解年度工作重点,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该市社会综合治理考评项目,考核评定与欠薪纠纷调处、督查检查结果挂钩,督促各板块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
一是织密日常监管的“防线”。市人社局狠抓源头治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双随机”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建立健全欠薪预警制度,将在建工程项目纳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做好信息采集、服务指导,建立欠薪企业工作台账,动态监控在建工程项目工资发放情况。市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隐患排查,了解掌握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结算与支付等情况,排查发现因款项结算争议、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产生的欠薪隐患项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约谈,分类指导,消除隐患。二是严守欠薪清零的“底线”。市人社局劳动局加大工资类案件执法力度,优先受理、快速查办,重大欠薪案件每日一报,所有欠薪案件处置情况每周分析上报,春节前工资类案件实现动态清零。市住建局建设局履责担当,督促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快速调处建筑业各类纠纷,确保施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春节前成立清欠调解专班,与辖区警务站联动,加大欠薪案件的集中调处力度。20xx年调处欠薪案件38起,指导镇(区)调处欠薪案件12起。三是筑牢依法治理的“红线”。市议事协调机制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督办各类欠薪案件。20xx年,督办上级交办、市扫黑办和维稳办移送欠薪线索7件,督促属地和相关职能部门限期核查,及时反馈处理结果。针对市交通运输部门管辖铁路项目权限受限的难点,市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内外协调,努力扫除“四项制度”落实“盲区”。
一是突出重点,做好分类指导。市人社局根据建筑业农民工相对集中的特点,联合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召集负责人、人事干部、劳资专管员,采取现场观摩、法规讲解、经验交流等方式,宣传培训保障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建立微信群、印发《根治欠薪业务指南》等多种形式,帮助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四项制度”,全面提升管理质效。二是盯住弱点,补齐弱项短板。加强源头管理,将实名制管理有关要求落实到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本,发生的费用纳入工程造价。统一配发管理参考文本和台账资料盒,指导用工记录,规范台账管理。依托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对用工全程进行线上动态监管。三是破解痛点,解决根治难题。将施工管理和监理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实行“人证”比对,严查“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实名制管理纳入施工现场综合考评,实施差别化管理,随机抽查检查;纳入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与工程招投标、资质动态监管、工程评优等挂钩。运用不良行为记录、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等手段加大惩戒力度。20xx年,共对3家施工单位和16名施工负责人(个体承包人)予以市场准入限制,7家施工单位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一是便捷维权的“多孔桥”。市人社局全面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维权渠道,开通农民工工资调处绿色通道。市住建局全面加强建筑业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接处工作,建筑业农民工直接去人社部门反映欠薪的,市住建局迅速安排专人去人社部门联合做好接待、调处工作,让农民工少跑路。市司法局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系列普法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12348”热线、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20xx年累计为816名被欠薪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二是联合执法的“立交桥”。市人社局会同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全市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冬季攻坚行动,落实“三查两清零”和“两个确保”工作要求。抽调成员单位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20xx年3次集中实地排查,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52个,分a、b、c三个等次进行通报。对列入c级的工程项目开展“回头看”,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整改落实。三是两法衔接的“高架桥”。市人社局联合公安、检察院、住建等职能部门,研讨会商欠薪案件处置中的疑难问题,明确建筑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实行“双移送”。由住建部门负责“四个查清”:查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等基本情况;查清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查清工程款支付情况及资金去向;查清农民工工资拖欠原因和具体数额。人社部门进一步查实案情后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20xx年移送案件13起,其中工程建设领域(含装修装饰行业)6起。对有群体性的事件苗头的重大、疑难欠薪案件,以及以讨要工程款为目的恶意讨薪行为,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联动处置,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县根治欠薪工作汇报篇二十一
根据《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实际,制定银川市2021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
以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认真开展“四个全面”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欠薪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欠薪平台线索办理质量、全面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全面强化欠薪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以零容忍的工作态势,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坚决做到“两个清零”(2021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1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2年春节前动态清零),实现“两个确保”(确保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重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目标,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此次专项行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面排查欠薪风险隐患。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在统筹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积极创新监管方式,采取网络办公、线上调度、信息互通、数据比对、资源共享等措施,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加强源头治理,妥善处置建设资金不到位、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工程结算纠纷等问题,积极化解欠薪风险隐患。继续加大对餐饮服务、校外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等行业领域欠薪隐患问题排查化解,健全日常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全面提升欠薪平台线索办理质量。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欠薪平台线索接收不及时、线索流转时限长、未按规定分类处置、核处结论和核查处置情况不一致、解决欠薪人数及涉及金额不清、超预警期限办理等问题,要按照“领导负责、专人专干”的原则,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综治、网信、信访等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对核查属实的拖欠工程款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及时转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办理;对工程结算、合同纠纷或劳动报酬争议问题,引导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渠道解决,做到案结事了。根治欠薪平台线索办结率年底前达98%以上,春节前实现动态清零。
(三)全面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结合专项行动有利契机,认真在本辖区和行业系统开展“银川8率”落实情况的全面排查。针对项目工地未设置出入门禁系统、农民工实名制落实不到位、无工程款支付担保、未依法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未实行施工总承包代发工资、未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未按要求实现信息上传《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的在建项目和续建工程,依法加大处理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确保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落地。
(四)全面强化欠薪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积极行动、加强协作开展专项行动,避免出现欠薪问题协调处理立案多查处少、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公布未公布、拖欠工资“黑名单”未做到应列尽列等问题,要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对符合立案标准条件的,严格按规定程序依法查办;对经责令改正而逾期仍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涉嫌欠薪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进一步强化欠薪违法联合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从严从重惩处恶意欠薪和非法讨薪行为,加大欠薪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工资“黑名单”公布力度。各级人社部门要对今年已办理的欠薪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重点检查欠薪隐患问题是否得到全面解决,拖欠工资是否已经全部支付到位。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压茬推进方式进行
(一)集中宣传阶段(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采取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方式,深入企业、工地、社区,大力宣传《条例》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全市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人社部门要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报纸等方式,向广大劳动者宣传推广使用全区根治欠薪线索反映二维码,做到每个项目工地、基层社区(街道)劳动者维权窗口全覆盖,确保线上线下劳动维权渠道畅通。
(二)全面自查阶段(2021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好“四个全面”治理自查。一是对本辖区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覆盖自查,指导用人单位对欠薪问题自查自纠,精准掌握本辖区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隐患及制度落实情况底数,及时进行自查情况分析,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化解欠薪隐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二是要结合本辖区欠薪形势特点,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化解。加强欠薪预警监测和智慧监管,结合企业经营状况、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和历史欠薪举报投诉情况,确定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精准摸排。三是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定人定责、盯住不放,防止隐患“发酵”。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回头看”,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复发。
(三)执法检查阶段(2021年11月22日至2022年春节前)。加强统筹协调,组织相关成员单位集中开展执法检查。要进一步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道,确保欠薪案件快立快处。对欠薪线索,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基层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采取领导包案的方式。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欠薪案件,成立专案组,挂牌办理,一查到底,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对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的,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市县两级要加强统筹协调,抽调执法人员,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欠薪案件能够及时接收、有效处置。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定期调度,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
(四)整改提高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将整改提高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随时总结梳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调度,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敢于较真碰硬。要坚持问题导向,设定整改标准和期限,不断夯实本辖区根治欠薪工作基础。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取得工作实效,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银川市2021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组长由市人社局局长杨银山担任,副组长由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局长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规则及职责分工附后(见附件1)。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把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守人民立场,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具体方法步骤、重点区域,落实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确保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工作专班将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和欠薪案件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项目实地督导;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重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案件,启动并落实约谈、问责机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二)打击违法行为,加大惩戒力度。要始终保持对恶意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查实存在欠薪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从严处罚。欠薪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或涉及人数30人以上的,或存在重大欠薪隐患的企业,要列入市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督促企业制定清欠方案、限时清偿。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对欠薪裁决判决“执行难”问题,市县两级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司法机关实施集中执行活动,推动裁决判决执行到位。要进一步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欠薪案件及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向社会公布。对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要做到应列尽列,按规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作出行政处罚的政府部门要将行政处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落实应急机制,强化风险防控。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辖区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监控机制,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欠薪问题并引发重大事件的,及时进行监测预警,督促企业及时解决欠薪。对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或极端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统筹解决,清偿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确保社会稳定。同时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间的沟通,对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欠薪问题,要及时核实处理,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澄清相关事实,掌握舆论主动权,坚决防止负面舆情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