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车位租赁合同(精选19篇)
合同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于交易各方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合同的撰写应该准确、明确,以避免后续产生的纠纷和争议。合同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北京市车位租赁合同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租赁事项:
一、甲方车位:地下停车场内车位;
二、乙方_____型号:
_____型号车牌号码车主姓名_____颜色备注。
三、承租方式:
1、甲方将地下层号车位租予乙方使用。
2、双方同意租金为元月(大写:),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部门指导价或规定_____标准调整_____。
3、甲方供给_________小区智能卡壹张,供乙方停车与住宅智能系统出入使用,编号:,收取押金元张(合同终止时凭证退回),工本费元张。
4、付费方式: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前缴交下月租金,逾期则视作自动放下继续租用该车位,管理处有权自动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_____进入。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循章对小区交通、_____进行管理,并制定车场《_____管理条例》。
2、甲方有权禁止任何高度超过2米的_____,漏油、漏水_____进入停车场。
3、甲方有权无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将乙方违章_____锁扣拖走处理,所引致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安排车场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及智能化监控管理。
5、甲方应负责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清洁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签订《租赁协议书》时,必须示金色家园智能卡及供给车主身份证明、_____行驶证等复印件。
2、乙方必须购买_____全部_____,同时将_____锁好,贵重物品、_____出入证切勿放置于车内。否则造成_____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职责。
3、乙方办理月租停车出入证后,该_____享有者当月内不限次数出入停车场的权利。
4、乙方必须将_____停放在指定的车位界线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职责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租用指定车位被其他_____占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撤离,甲方应尽量配合供给。
6、乙方必须遵照出入证的专车专用制度,禁止转借、交换、超期使用。
7、乙方不得利用车位作其它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件、维修_____等)。
8、乙方应自觉爱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与卫生。
9、乙方应自觉按时缴纳停车位租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订。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代表:住宅单元: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北京市车位租赁合同篇二
甲方:__________ 公司(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_ (承租人)。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二、使用期限及车位租金: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个______月,______月租金: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一次性交清全______年使用费用。
三、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
四、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物业公司办理租赁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
五、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六、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小区车辆通行证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车辆通行证遗失请及时到物业公司报失,否则后果自负。
七、乙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物业公司,否则后果自负。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北京市车位租赁合同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愿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万科世纪花城北区号车位号车位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租车位期限为六个月,从20xx年5月14日至20xx年11月14日止。
第三条: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合计:
第四条:甲方于付款当日将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车位。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位等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要继续租用车位的,应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七条:甲方车位如在租赁期间出售,应提前两星期告知乙方,把剩余租金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当日将车位归还给甲方,并保证设施的完好。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北京市车位租赁合同篇四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_____________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车位租金_____________元整/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租金的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应当约定明确,支付租金时应当存留支付凭据,日后方便维权。)。
二、租期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中关于争议的管辖法院可以约定,发生纠纷时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否则按照法律规定的处理,一般为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但有例外。)。
北京市车位租赁合同篇五
第二条 租赁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个月________日,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四条 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第六条 租赁物的维修。
第八条 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他物。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坏租赁物。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物。
第十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租赁期届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出租人。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租人。
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北京市车位租赁合同篇六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基本事宜。
1.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停车位________用于停放车型:__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__。
2.使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共___个月,月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一次性交清全部使用费用。备注或其他协商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本合同期内,以防车辆在停车位损害或财务丢失,除非乙方有证据证明其为甲方所为,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向甲方申请续租、协商续租事宜并办理租赁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
5.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甲方有权终止其车辆进出卡的有效使用,拒绝其车辆进入甲方停车位停放。
6.车位租金一旦缴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
7.本合同期内,如因甲方需要将车位出售,甲方须向乙方退还未使用期限的相应租金。
第二条本停车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且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相关规定。
2.乙方已考察本停车位,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车位空间限额的长、宽、高,以及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停车位面积,并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或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扰。
4.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视乙方自动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油品泄漏、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乙方不得将漏油、承载有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车辆驶入停车场。
6.乙方车辆和相关人员在小区内造成任何生命财产事件或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法律相关的民事及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连带责任。
7.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世纪城沁春苑车辆进出卡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车辆通行证遗失请及时到小区物业管理处报失并重新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8.乙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小区物业管理处,否则因甲方或小区物业管理处不能联系上乙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双方责任。
1.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协同解决义务。
2.乙方对甲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的,乙方应当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保险。
乙方应当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甲方无义务对本停车位及地上停放车辆投保。
第五条免责条款。
1.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雨水、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乙方车辆受损或报废的,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的任何赔偿。
第六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双方签字。
北京市车位租赁合同篇七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20xx)。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租金单位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北京市车位租赁合同篇八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_______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等一切杂费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违者罚一年租金。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北京市车位租赁合同篇九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出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_________号。
2、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等一切杂费由乙方承担。
3、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5、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违者罚一年租金。
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8、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9、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10、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北京市车位租赁合同篇十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等一切杂费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违者罚________年租金。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车位租赁合同篇十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及用途
1.1 甲方将_____牌车____辆,车牌号码,车辆状况(见附表)从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收回,租赁期共____年___个月____天____时。
1.2 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金标准及担保
2.1每天租金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全额付清。
2.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___%,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证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___日内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如数退还承租方,也可充抵相关费用,冲抵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2.3乙方租车在___个月(不含___个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纳租金的日期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每天向甲方交纳相当于租金的___%作为违约金。
2.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___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义务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由于车辆状况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乙方使用标准时,须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3.2甲方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承担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3.3甲方负责车辆的___级维护和年检。
3.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此外为乙方提供在___区域内___小时故障、事故救援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3.5在租赁期间内有权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车辆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3.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但对所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因泄密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7乙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 乙方权力义务
4.1在租赁期间,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同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2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4.3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4.5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4.6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____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承担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7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___ %的违约金,逾期___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保证:
5.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保证:
5.5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有着良好信誉和独立经济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7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8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保密约定
6.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____年。
6.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7.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7.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违约金为____元。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事人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补充条款
9.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写,更改无效。
9.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
9.3本合同租赁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9.4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附表 车辆状况登记表
北京市车位租赁合同篇十二
甲方(房主):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北京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楼_____号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租期,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
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每月。
押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2、租房日期完租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给别人,如有违约应给于乙方相应的赔偿。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应该保证出租的房屋安全、设备完好。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本协议壹式_____份,每份壹张贰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于_____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___年_____月到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北京市车位租赁合同篇十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 街 巷 号的房屋 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类型 ,结构等级 ,完损等级 ,主要装修设备 ,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 个月或空关 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 元,由乙方在 月 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 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 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 的规定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 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 方承担;
所有权属 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 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 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车位租赁合同篇十四
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甲方将拥有合法居住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合同协议:
1、乙方承租甲方居住房用于生活居住,租期为一年,租赁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每__________预付,合同不到期,剩余房租费及押金甲方概不退还乙方。
2、乙方负责租赁期内的水电暖费、天然气、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公共、维修基金等其他居住期内产生的正常费用。租赁期间,乙方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的情况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及设施增加,租赁期满后除可移动物外,其他装修设施未经与甲方协商,乙方不可以随意拆除和破坏。甲方在将房屋租给乙方时,房内有如下设施并全部能正常使用,天然气储值卡一张,电表卡、(卡号)水费卡、电视机顶盒及电视卡、在乙方租期满后,向甲方交还房屋时需保证以上物品仍然能够正常使用,无人为损坏,否则按使用年限折价赔偿,另乙方应保证完好的将天然气储值长、电卡、水费卡、电视卡、返还于甲方。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第三人,租赁期满后乙方拥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任意一方需终止合同时应提前30天告知对方。
4、乙方有义务负责房屋的简单维护和设备维修,维护和维修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也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其他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困难和问题。
6、合同解除条件:
(1)乙方自愿提出退租房屋。(必须提前告知甲方)。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一个月以上时。.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租给第三人且无法收回租金时。
(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使乙方无法继续居住时,甲方补偿乙方损失外,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7、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款。合同在执行过程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也可以通过相关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车位租赁合同篇十五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用仪器名称、租赁单价。
第二条租赁期限:仪器的租赁期限为________日至________日,租赁结束后乙方将仪器归还给甲方。以上租赁时间为预估租赁时间,实际费用的计取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计算(含路途时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实际租用天数每月结算一次租赁费用。
第四条租赁期间租赁仪器的维修保养:
1、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关系之时,双方应对仪器的质量、成色共同确认,租赁仪器由甲方移交给乙方之时起,甲方负责正常的维修保养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租赁仪器硬件出现故障或受损无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机维修,应返还甲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甲乙双方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甲乙双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仍不能解决时可诉之于法。
第七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北京市车位租赁合同篇十六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出租房屋的,出租人应与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租赁代理机构将所代理房屋出租时,应与出租人、承租人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
另外,在执行这3个租赁合同范本的同时,北京市还将对租赁合同进行网上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规定进行房屋出租登记、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存在虚报瞒报相关备案信息等违规行为的,管理部门将责令整改并进行处罚。
市建委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通过合同告知出租人和承租人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或备案手续。租赁代理机构代理出租房屋的,经纪机构须代出租人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或备案手续。
据了解,为简化程序、加快办事效率,凡经纪机构居间、代理的房屋租赁信息均实行网上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通过建委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填报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报,无需前往服务站或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未按时报送或填报虚假、错误信息,未及时更正造成纠纷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担责任。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规定进行房屋出租登记、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变更、注销的或存在虚报瞒报相关备案信息等违规行为的,管理部门可责令整改、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示违规行为。
北京市车位租赁合同篇十七
立约人:
出租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________区________镇________(村)街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包括乙方之家属名单)作______使用。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载于合同,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接受当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元;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个月。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于每月的15日前向甲方交纳租金。
四、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一)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二)负责对房屋和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设备的正常维修。如因维修房屋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提前通知并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致使乙方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甲方负责赔偿。
(三)甲方出卖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四)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租赁期届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屋,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有优先承租权,并应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六)如乙方死亡,应准许本合同附件二中乙方之家属中的其他合法居住人办理合同更名手续。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一)依约按时交纳租金,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与第三人互换。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进行扩、改建、装修或增加设备。
(四)要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五)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还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三十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六)乙方另有房屋居住,甲方提出退房的,乙方应交还承租房屋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应付违约金。
(三)租赁期内,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除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外,还有权收取违约金。
七、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日期内付清。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九、租赁期内因房屋拆迁,双方应共同遵守《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不遵守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起诉。
十一、房屋在租赁期内,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交纳税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须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登记备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一份送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联系地址、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联系地址、电话: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之家属名单。
北京市车位租赁合同篇十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情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姓名___________,房屋没有进行抵押。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___人。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年_____月。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房租后视为交易完成。
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日向甲方提出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押______付_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有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1)税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有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七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者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
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一)甲方有第七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七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照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市车位租赁合同篇十九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于风华园_门面房一间,面积65平米左右(一层),二楼一层面积160平方米,用于_酒店_,门面、二楼房屋附属设施有_灯、一楼地板瓷砖。
二、租期__年(年月日至年月号)。租凭费用为________元/月,合计_______元/年(大写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交清房租。房屋租金_______每年按______增长,并按年一次性付清,下一年度租金需提前一个月支付。
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如房屋、设施有损坏,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关维修费用,押金不予退还。
四、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经营活动。乙方要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电。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现火灾、水灾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六、乙方租赁房屋期间要保持房屋结构设施原样,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进行随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租赁期间,水、电费及由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按规定缴纳。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能转租他人。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如乙方继续租用,双方重新商定租赁事项,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中在房屋门上张贴出租广告。合同期满,乙方房屋原样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房屋门侧张贴迁址广告一个月。
八、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已缴纳租金不予退还。
九、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十、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此合同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