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战争与和平读后感50字左右(三篇)
“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读后感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50字左右篇一
后来读了美国当代作家乔纳森 弗兰岑的《自由》,里面提到了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我知道这是托尔斯泰最为重要的一部小说,于是在网上定了一部,是我的老乡刘辽逸先生翻译的,总共两本,一百多万字,我想这下有的看了。对于大部头书,我并不怵读,只要前几章的文字能符合我的口味,但恰恰的是,这部中文译著,却让我读着,犹如嚼蜡。我是读了几章之后,就把它撂下,要不是我心里说:“嗯,毕竟是部名著,后面可能还有精彩的,或者买来的,毕竟要把它消化完吧!”,我简直要让它束之高阁了。
这里让我惊叹的是,——也许我比较世俗——托翁竟能描写这么多人物,而不重样。这人得有多大的生活阅历和记忆力啊。另一个惊叹的是,对于拿破仑的描写,简直把他比作了强盗、抢劫犯了,这和我读的《拿破仑传》简直大相径庭。或许,托翁是站在俄国人的角度,来读侵略者进行描述的,但当到尾声时,通过他对“偶然”和“天才”的论述,我才了然,拿破仑的成功,就是强盗的性质加一系列偶然因素成就的;至于俄国统帅:图库佐夫的描写,作者则比较手下留情,甚至把他描写成了一个有博爱精神的,可爱的老头。但作者也没有一味的携着私心,最后还是给图氏做了公允的评价,这在第四部里,也有细节的描写。
《战争与和平》除了对战争的描写和论述以外,另一个重点就是放在四大家族里面的那几个年轻人的经历了。可是,或许我有点囫囵吞枣,里面的人物,我的心里就放在了皮埃尔、娜塔莎,还有就是玛丽亚公爵小姐(这是到后来才留心的),而恰巧的是,这三个人正是后来活了下来的重点人物,至于人们普遍关注的安德烈公爵,我根本就没怎么留意。而印象比较鲜明的就是娜塔莎,不管她的少女时代,还是妇女时代,我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是不是托翁有意为之?
至于托翁读战争的论述,我是不太在意的。他在那个年代似乎隐隐的感觉到了一切英雄人物都是顺应了人民或者人群的意志,才成全为英雄的,不论是拿破仑还是图库佐夫都不例外。但当在尾声看到,托翁对于家庭的描述,则让我有了对家庭的憧憬和思考。
最后说一句,托翁并不只对劳动人民有着爱的情结,他对于人群的盲目与疯狂,也看出了一些端倪,这可在对于那个政治犯,我忘了叫什么名字,被莫斯科警察局长煽动人群而加以迫害了,托翁在这里明显怀着一颗慈悲心,描写了人群的力量是强大的,但有极富危险性。这在战争的描写中也体现出来了,士兵们在疯狂和激情之下,在战斗中,抛弃了一切约束,进行屠杀、抢劫,血淋淋的事实,让托翁多少有些心悸。
其实,托尔斯泰也算一个天才,但他是写小说的天才,但其他方面,他甚至比普通人更糟糕,例如他风流成性的私生活,和嗜赌的毛病,还有他是一个大男子主义者,对女性总是贬低甚至是诅咒,托尔斯泰的出现,正如其他的艺术家一样,或许就是上帝的选择吧!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50字左右篇二
雨果。格劳秀斯,16世纪末17世纪初荷兰法学家、哲学家、政治家,世界近代国际法学奠基人。《战争与和平》是格劳秀斯在总结和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的人类社会第一部系统的论述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规则的著作。它奠定了近代国际法的理论基础,在国际法的发展历史上具有无与伦比的重要地位。该书论述了格劳秀斯的自然法思想、战争的合法性以及主权。
首先,格劳秀斯论述了他的自然法思想。自然法是正当理性的命令。格劳秀斯遵循亚里士多德的理论“人是一种动物,而且是一种社会的动物。”他认为人们结合在一起并组成社会。每个社会,无论大小都需要法律予以维持。法律来源于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们的需要。人类是一种理性的动物,因此,法律是在人类理性的指导下发展起来的。社会性本能的需要是法律的来源;维持社会的安定和存在是法律的目的;司法正义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和必要条件;而理性则是“法律适用,甚至智慧的最高主宰。”
和个人一样,国家自由而平等,不能孤立的存在,他们不能完全自给自足。为了维持国家的生存,他们被迫和其他国家进行联系。国家类似于处于自然状态的个人,自然法也像适用于个人一样适用于国家,这样我们就有了万国法。自然法在国内具有强制性,而万国法则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在国家之间具有强制性。
接下来,格劳秀斯论述了战争,他认为“进行战争是为了保障和平。由于任何争端都可能导致战争,因此,研究战争法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可能发生的任何争端以及每一种争端。战争本身最后会指引我们走向和平,而和平正是战争的最终目标。”“导致战争和引起法律诉讼有着同样多的原因,因为当法律的解决办法失败之后,战争就开始了。”格劳秀斯认为战争具有合法性,在处事自然原则中,没有任何反对战争的因素;相反,战争在各个方面都是受欢迎的。因为战争的目的和宗旨是保护生命和肢体以及获得和拥有对生命有价值的东西,所以,战争完全符合初始自然原则。战争分为正义战争和非正义战争,取决于它是否符合自然法和其他法律。
最后,格劳秀斯论述了主权。主权是指行为人行为不从属于其他人的法律控制,从而不会因他人的意志的行使而使其归于无效的权力。国家的主要特征是掌握主权,主权的共同主体是国家,具体主体是个人。主权是国家至高无上的权力,它的行使不受任何权利的限制。它的意志也不能被其他任何权利取消。它是独立的,不受法律和个人干涉。格劳秀斯认为主权只能掌握在君主或极少数人手中,臣民应该绝对服从国家的权。
格劳秀斯是17世纪初新兴资产阶级在法律哲学和国际法领域的代理人,他的学说反映了新的资本主义时代和新兴资产阶级的要求,也不可避免地反映了这一时期的局限性。他在国家的权力和义务中赋予战争以首要地位,但今天,关于思想的整个衡量标准已经发生了变化。和平被认为是所有法律制度中的正常状态;相反,战争充其量只是一种不正常的状态,它有悖于任何源于正义的法律制度所推崇的争端解决办法。
尽管如此,格劳秀斯仍称得上是一名学识渊博并取得伟大成就的法学家。有一种夸张的说法形容他“假如上涨的海水将威胁到荷兰国家的存在,仅仅凭借格劳秀斯的生平和他的著作,荷兰就有权要求全世界记住它在人类历史上的地位。”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50字左右篇三
文学是一把通往知识殿堂的金钥匙,文学是一种富有神奇力量的精神食粮,文学是一双可翱翔于碧蓝天波的隐形的翅膀,文学是一座比彩虹还美的七色彩桥……
我常泛舟在浩瀚的书的海洋里,领略到了书的无穷魅力。
列夫。托尔斯泰是俄国的著名作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富有自己的思考、感情。他的《战争与和平》这一部名著,共分上下两册,主要记叙了拿破仑与亚历山大之间为争国土、输赢的持久战争。在这部书中,托尔斯泰是有爱有恨的,他并不单单表示自己对哪一路人马的支持,他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记叙并议论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切,也适时地做了一些批评,称赞,或只是一些简单的个人感受,但这所表现出来的令人振奋的感觉是极其巨大的。
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不仅描写了一个时代的转化过程,更添加了那个时代中人物的观念,拿破伦作为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所到之处无不受人们的热烈欢迎和爱戴,但与之相同的是,亚历山大也受到了他的国民的支持,这些足以证明,一个时代的成功或是灭亡,取决于这个时代的最高统治者的影响力。
记得托尔斯泰这样说过:“认为苹果之所以落下是因为细胞组织衰退分解的植物学家和那个认为苹果落下是因为他想吃而祈祷结果的树下小孩一样都是正确的。”这确实是一段极富寓意的话,如果将它与战争联系在一起,我们不妨可以这样理解它:说拿破伦去莫斯科是他愿意去,他的毁灭是因为亚历山大希望他毁灭,这二者同样无法判定谁对谁错。
其实,这历史上的每一个有名的人物,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的魅力而让人们记住的,而是由于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一件或几件让世人为之振奋或震撼的事件,所以人们才记住他们的。从历史角度来看,他们都是不能自已的,因为他们的所有行为都与历史的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早就注定的了,他们的自以为是通过世人允许而表现出来的。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给我们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敌对或友好的关系,展示了人性,它是本值得赏读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