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优秀17篇)
通过报告,可以向他人提供有关某个事物或情况的详尽信息。报告的语言要准确、简洁,句子结构要清晰,逻辑要严密。报告范文中涵盖了各个领域的研究和调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一
工程措施在收集设计资料、监理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巡查为主的方法进行调查监测。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新增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进行重点调查。对水土保持设施实施的数量进行现场量测和统计,调查各类水土保持措施的质量、稳定性和防治效果。
植物措施监测方法主要为收集设计资料、监理资料的基础上,以现场巡查、调查为主的方法进行调查监测。对水土保持设施实施的乔、灌、草数量进行现场量测和统计,调查各种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的防治效果。项目区林草覆盖度采用抽样统计和调查、测量等方法,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分别确定调查地样方,进行观测和计算。植物措施主要调查其林草植被的存活率、生长发育情况(林木的树高、胸径、冠幅)、抗冻性及防治责任范围植被覆盖度的变化。
措施类型。
监测方法。
防治效果。
运行情况。
工程措施。
排水工程。
地面排水设施。
实地调查。
护坡工程。
锚杆喷砼护坡。
实地调查。
干砌砼块护坡。
实地调查。
拦挡工程。
浆砌石坡脚挡土墙。
实地调查。
浆砌石挡土墙。
实地调查。
整地工程。
表土剥离。
实地调查。
全面整地。
实地调查。
植物措施。
栽植乔木。
园林乔木。
实地调查。
栽植灌木。
园林灌木。
实地调查。
植草、种草。
园林植草。
实地调查。
临时防护措施。
临时排水。
临时排水沟。
实地调查。
已拆除。
已拆除。
临时沉沙池。
实地调查。
已拆除。
已拆除。
临时拦挡。
挡土坎。
实地调查。
已拆除。
已拆除。
临时苫盖。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二
2022年河长工作紧紧围绕河长制工作六大任务,制定节水目标,严控用水总量,实现见成效之年见成效。
3月份以来县河长办组织维修和更换县级河长制公示牌支架及画面达25处,从而一步在巩固河长公示牌的地位,也是一次有利的河长制工作的宣传。
三是积极规划好2022年度河长工作计划,实现见成效见成效之年不能只是说说而已,要有切实可行的行动纲领和考核机制,为此县河长办迅速行动起来,根据市级2022年河长工作计划任务书及考核办法,于5月底编制出台了13条县级河流2022年县级河长工作计划任书(初稿)、舒城县2022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初稿)、舒城县2022年河长制工作制县级考核办法(初稿)并积极呈送相关河长审核。
四是积极有序地开展2022年河长制工作成效之举措。
1、依法推进河湖划界确权工作。5月24日划界确权视频会召开后,县河长办领导积极组织精干人员,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组织了相关人员进行了走访调查取经,后经过6月9日第一次研讨会,现已出台方案,正在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河水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并通报了某某水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会议要求全面压实整治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落实、考核和追究,确保民主河考核断面达标。
为有效减少河流面源污染源,某某全力推进农村环境三项革命,在百神庙镇试点基础上,以点带面,在全县开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厕所改造三大革命,真正实现垃圾不落地,污水不入河的工作目标。同时稳步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深化城乡环境一体化,2022年新建乡镇污水厂6座。在杭埠河和丰乐河沿岸的桃溪、千人桥两个镇的11个村,投资3750万元,进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通过实施财政补助1000万元,新建2处大型沼气工程,续建8处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工程,全县沼气设施使用率达85%以上。
4.开展水生态修复,净化水环境。2022年以来某某实施了张母桥河、河棚河和杭埠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筹划丰乐河上游赤土堰水系修复工程建设。投资750多万元,在张母桥河和曹家河进行了小流域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近30平方公里;对杭埠河、丰乐河两侧及其主要支流南港河、清水河、龙潭河、九井河、朱槽沟河、民主河、河棚河、晓天河、五显河等两侧200米区域范围的非法养殖场(户)进行关闭或搬迁。与其同时,在全县投入资金金额万元,进行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增强水系补偿和联通。
清理水域内三无船只50只;县农委开展的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收缴非法渔具331套,鱼船2艘,拆除拦河缯2处,行政拘留4人,罚款6000多元,严厉打击了电捕鱼等非法行为,切实保护了渔业资源,维护了某某水域生态环境。
6.开展河道水域岸线整治,确保水清河畅。2022年某某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共争取中小河流建设资金14880万元,治理重要河流5条,其中丰乐河林安至芦柴堰河口段河道治理工程,总投资2850万元,治理长度;龙潭河防洪治理工程,总投资4120万元,治理河道长度;龙潭河(将军宕河口段),总投资2630万元,治理长度10km;朱槽沟河(陈绪宕闸河口段(千人宕))治理工程,共投资2300万元,治理河道;张母桥河小河口-凌家渡大桥段治理工程,投资2980万元,治理河道长度6公里;投资1500万元对杭埠河马家河口段进行水岸线修复工程,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启动了投资15亿的杭埠河综合治理工程;正在实施杭埠河灌区1690亩节水灌溉等项目建设。另外进行了县级取水口,杭埠河马家河口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240居民征迁工作。
三、主要经验与做法。
某某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领导重视,部门履责,合力推动,初现成效,主要经。
验与做法有:
二是得益于领导的高位推动,逐级压实责任,县、乡两.级均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和副总河长,形成党政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成为共识,认河、巡河、治河形成常态。
三是得益于各河长成员单位、各乡镇积极作为,围绕河长制工作要点,县水利部门在全县印发《舒城县砂石开采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活动,县农委印发《舒城县开展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的通知,开展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县美好办联合住建、环保等部门在全县各乡镇开展舒城县农村环境改变三大革命,齐抓共管,有力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开展。
四是聘请了河湖社会监督员,发布了河湖管理乡规民约,由乡镇推选,聘请42名志愿河湖管理的社会人士作为河湖监督员,义务进行河湖管理和河湖监督,城关等乡镇制订河湖管理乡规民约,促进了全社会对河长制工作的关注。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三
构成刑事犯罪案件;非法取土案2起,处罚1万元,非法无证取水案5起,处罚10万元。
度、“河长制”信息公开和通报制度、“河长制”责任追究制度、河道河长考核与奖惩制度、河道河长例会报告制度、河道巡查督查制度等制度均全面建立。编制了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一河一档资料已基本完善。
(五)加大对镇、村两级河长的业务培训。为了更好的完成好河长制工作,镇政府以及镇河长制办公室对涉河村的河段长、^v^进行了系统的工作业务培训,并且坚持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布置河长制工作,增强镇村两级干部对河长制工作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扩宽工作视野,做好做实河长制工作。
(六)开展河道巡查。镇、村两级各自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镇级河段长巡河时间做到了每旬不少于1次,村级河段长巡河次数做到了每周不少于1次。编制了辖区河流“一河一策”档案,完善工作台帐和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七)积极开展了河道入河排污口污染源普查。详细摸清辖区各条河流污染源发生地址、污染类型,理清并形成了问题清单。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解明确河段长的责任,形成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形成了河库管理“四张清单”。
(八)强力整治河库突出问题。1、集中开展了打捞流江河水上漂浮物工作。特别是我镇各河段长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精心组织,多次亲自参加打捞各河道內水上漂浮物、白色垃圾等。同时,强化日常巡河检查,汛期坚持了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巡河检查频次明显增多,及时通报信息,确保了汛期安全。2、强化护岸工作。各村河段长以及保洁员沿河岸捡拾垃圾、杂物,开展了“清河、护岸、净水、保洁”四项行动。营造了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环境。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河长制工作氛围。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为此项工作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长效机制。我镇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实现河长制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1994〕20号文件要求,已对10条主要河流和72大沟进行了划界工作,但做未带状电子图。根据阜临政办秘〔xx〕139号文件要求,我县制定的《xx县河湖管理范围和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初稿已完成,待审核及资金落实后对河沟管理保护范围内电子带状图进行招标。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四
单位职工食堂不好搞,更难搞好,这是食堂从业者特别是行政部乃至公司领导的共同感受,但职工食堂工作必须搞好,必须让广大职工用餐满意,这也是对食堂从业者的基本要求。我自从接手行政部工作近四年,问题也困扰了我和我的同事们四年,我们从环境卫生、菜品安排、人员配备、服务细节等入手,对食堂进行了多方位的改进,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用餐职工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如何才能让职工满意,我们一直在努力寻找解决办法。通过上周的办公会,我们通过研究,现提出对职工食堂工作改进的一些思路和建议。
一、现状分析。
公司对职工食堂提出的要求是:中午午餐由公司出资,标准每人五元,早晚自负盈亏,无利润经营。行政部一直按照这一模式在做,职工食堂既要保证菜品的质量和职工满意度,又要保证无利润经营,非常困难。事实上,最近几年物价和人工费用急速上涨,职工食堂根本无法做到保本经营,几年下来公司在食堂上补贴的开支也蛮大的。
二、食堂存在的问题。
1、味道不好:职工常年吃食堂,对菜品已经没有新意了,感到厌烦。公司、行政部调动内部资源,让曾经做过饭店的易明祥同志深入厨房指导工作,持续一段时间后,效果也不明显;同时我们又对大锅菜厨师进行了调整,情况也没有好转。但要我们做到让每一个员工都满意,特别是极个别的员工,我们的工作相当有难度,众口难调,这个问题一直没解决好,现在仍然存在。
2、品种偏少:为解决品种少的问题,食堂想办法增加花色品种,尽量做到一周內菜品不重复。目前食堂午餐提供1荤2素1汤,晚上小炒、早上品种也基本不下于5个品种,早餐品种大多是从外面买来的,自己加工的比较少,似乎还是不能满足广大职工的要求。至于价格方面食堂一直采取的都是以成本价、不亏本、无利润的方式出售。
3、从业人员的素质以及服务水平急待提高:作为食堂的窗口,前台服务至关重要,她所承载的是及时、准确、快速的将每个员工的需求传递给厨师,然后将做好的食品准确的分发给每位就餐者并做好饭菜票的兼收工作,蒋福英同志在这方面表现的还不够到位,工作中往往会出现这样和那样的差错;在供应间供应食品时废话过多、重复罗嗦现象严重(用南京话讲,就是太韶)。
三、改进方案。
公司始终非常重视职工食堂工作,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精力,但依然不能达到职工的要求,我们一直毫不气馁的不断取经学习,思考总结。现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和工作发展的要求,特提出以下改进方案供参考。
1、合理科学安排人员,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过去,我们一直是以食堂主管为集权中心,带领食堂员工工作为工作模式,领导说什么,员工做什么,做的对与错都是领导的事情,工作上不免很被动,这说明我们在人员安排上有一定的问题,我们将通过内部调整,对食堂进行充分放权,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放手让食堂人员进行自我管理、寻找差距、自我提高,让每个员工井井有条地工作。
2、添置一些厨具设备,增加伙食供应品种,提高就餐者的饮食标准,在饮食的质量上做文章,以科学饮食为目的、以营养膳食为导向,均衡发展员工早餐供应的品种,新增豆浆机、汤包蒸笼、蒸箱、电磁炉、微波炉等厨房设备,让员工能吃到新鲜的、自己打磨的纯豆浆,现蒸现卖的汤包、馒头、烧卖、锅贴等早餐品种,尽量减少油炸食品的供应,不断丰富员工的餐饮文化。
3、从细节入手,提高服务质量。食堂工作看的就是细节,职工食堂在细节上还要下功夫。为此,我们要做到菜价挂牌显示、明码标价,让职工更清楚地了解当天的菜价,方便选购;下一步,我们还将引进一套自动取筷机和一些必备的调料器皿,放置在售饭窗口供职工取用,希望通过一些细节上处理尽可能让职工满意。
4、每周末将下周的一日三餐的菜谱、早餐的主副食品种张榜公布,并严格按照菜谱、食谱进行供应,让职工对每天伙食的供应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做好食堂的成本核算工作,让大家了解、理解食堂,从感情上拉近与职工的距离,出现问题能相互协商解决,做到共同监督、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5、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厨师、服务员无论是在管理、技术、礼仪等方面都没有进行过较为专业的培训,无法满足员工越来越高的要求,有机会带他们出去参观学习一下,当然,这都是我作为部门领导自费的。
6、按规范化着装是为了更好的为员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食堂员工的自身的着装整洁代表着一个窗口的形象,也是为了减少一些有碍观瞻的东西进入员工所食用的食品内,所以,在工作期间按规定着装刻不容缓。
7、现场管理工作一着不让,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能营造出良好的就餐氛围,是让职工享受公司餐饮文化的前提、是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的前提,尤其是我们的食堂后场、操作间、餐厅以及一些厨房设备、设施,所以,加强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坚决不放松,不仅要保证员工按标准吃的好还要保证吃的放心。
以上是行政部针对目前公司以及食堂的现状采取的一些工作上的改进措施,虽然以上措施只是以点带面,不能涵盖整个食堂的工作,但我们一直在努力,我们会在日常工作中边干边发现问题,并及时的纠正、解决问题,努力把食堂工作做的更好,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食堂工作没做好完全是我这个做领导的问题,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原因很多,我也不想多说什么,因为我知道有些事情不是能以我个人的能力就能改变的,还请多多包涵与指教。但我会在我的任期即将结束的这段时间内尽我的最大努力将食堂工作做好,希望领导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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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五
10月中下旬,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调研组在副主席邓刚的带领下,对河上游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实地察看了窑上水库、龙贵地水库、水库的大坝蓄水情况,乡村水土流失和生态建设情况,村一线天小流域治理的拦沙坝、坡改梯情况,小流域坡改梯、封禁、退耕还林还草治理的情况,片区供水情况,市中心城区环城绿化、石漠化治理工程情况等,听取了县乡、乡、区办事处和市县两级林业、水利部门的汇报,并与村组干部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河上游集雨范围主要为片区,包括区办事处、县乡、乡的村、村,总人口0.7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0.7万人,农业人均耕地0.15公顷,人均纯收入1330元,农业总产值35.78万元,是窑上水库、水库和龙贵地水库等三个水库的水源地。
近年来,各级林业部门在该区域内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封山育林工程、森林管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和石漠化治理试点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向河上游倾斜,同时加大了环城绿化带的建设;水利部门实施水土保持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在区的一线天、小流域实施了国债水土保持项目小流域治理工程,在县双戛、发箐两乡实施了“长江流域治理工程”;对窑上水库水源保护区做到人员落实、机构及管理制度健全,并在窑上水库库区内和坝下、河分别设立水质监控点,每年丰、平、枯水期对水质进行监控、监测。环保部门对河上游的水环境监管到位,严格按照窑上水库水源保护要求,防止有污染和影响水质的建设项目进入保护区;有较大污染源的啤酒厂、食品厂等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要求做到设施运行正常,确保外排达标。
河上游水土保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绿化美化净化城市效果明显,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河道治理初见成效。水利部门工程治理和水库的建设管理对水土保持和防洪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以来,林业部门在河流域内实施退耕还林还草2387公顷,使河流域的林草植被率达44.11%,上游的几个水源地范围达到40.39%。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大干部群众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程度有所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河流域水土流失依然严重。
1、河流域面积302.39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135.94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44.96%,其中轻度水土流失面积44.94平方公里,中度水土流失面积46.27平方公里,强度水土流失面积25.98平方公里,极强度水土流失面积18.75平方公里。每年土壤侵蚀总量达92.97万吨。
2、水土流失造成石漠化加剧。我市是全省石漠化严重的地区之一。河流域总面积302.39平方公里,石漠化面积高达179.59平方公里,占流域面积的59.39%,其中轻度石漠化面积100.08平方公里,中度石漠化面积37.02平方公里,强度石漠化面积35.99平方公里,极强度石漠化面积6.49平方公里。
3、流域内25度以上坡耕地及荒山(含石漠化)还需治理。还需退耕还林还草面积3207公顷。水库水源点--县乡村全村90%以上属于25度以上坡耕地,由于没有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不能起到保水固土作用。
(二)河上游水污染问题。
1、水库污染较严重。一是窑上水库78户村民搬迁问题至今仍未彻底解决,排放的生活污水继续污染着窑上水库,库区内严重超标的大肠杆菌还在影响着城区人民的身体健康。二是水库左岸没有截污管道,周围村(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水库内,动物尸体、生活垃圾遍及库区,水库左岸的排污沟建设势在必行。龙贵地水库和水库未设水质监测点,有关部门不能对其进行水质监测。
2、河上游河道污染较严重。县乡马落箐片区有几个小型煤矿、洗煤厂和砖厂,其废物废水排放对河上游造成较大的污染。由于市污水处理厂未正式投入运行,规划建设的污水管网没有贯通,如河窑上支流(响水河)的排污管网(军分区桥头到窑上水库段)目前仍未建成。市委党校、市师专等产生的生活污水和自来水公司净化水设施产生的污泥以及沿河洗车场排水直接排入河上游,造成较大的`污染。加之中心城区城市垃圾、杂物和居民生活污水仍然直排河内,河水质没有根本改变。
(三)森林管护问题。
1、部门管护资金严重不足。造林后的抚育管护无资金来源,造林成果难以巩固。国家对荒山造林每亩仅补助种苗及造林经费50元,只能勉强解决当年的苗木及种植和补植费,没有后期的管护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要按照煤炭产量提取一定数额专项资金用于营造专业用材林。该项资金过去一直是按规定提取使用的,但省政府24号文件《关于全省乡镇煤矿统一税费标准的通知》中,根本没有提育林基金之事。地方财政困难拿不出稳定的资金投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达不到普遍治理水土流失的目的。
2、冬春防火管护难度较大。随着森林植被的恢复和森林面积的增加,森林火灾隐患较为突出,每年火灾造成的损失较严重。目前争取资金十分困难。在河流域没有作过完整的流域水土保持综合防治规划,市、县两级有关部门难于向上级部门争取立项建设投资。按冬春防火季节每天200名护林员计,每人每天20元,防火时间120天,共需48万元,目前经费奇缺,不能满足护林需要。
3、巩固造林成果难度大,农民管护意识薄弱,农民对退耕还林的管护跟不上。涉及老百姓长远生计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4、地质灾害导致耕地下沉,造林成果受到一定程度破坏。如大丫口片区(裕民林场)由于矿山大量采矿,采空区导致地质自然下沉,引起地下水下渗,耕地下沉,粮食种植和林木管护都受到严重影响。
(四)其他问题。
龙贵地水库虽已建成蓄水,但由于没有供水管网,目前不能使用,一方面造成资源浪费,另一方面随着城市的发展,片区人口将达到5万以上,会造成工业用水及居民用水不足。尚有个别开发建设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测评报告上报审批制度》,存在未经批准就建设的现象。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推动移民搬迁工作,特别是要彻底解决窑上水库库区78户村民搬迁问题。
(二)水土保持工作必须依法进行。
1、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布命令、张贴公告,乡、村要制定乡规民约,发动群众相互监督等形式,使广大群众共同遵守封禁命令和生态保护规定。同时建立健全执法队伍,实行舆论监督。坚持正面宣传教育与反面曝光相结合的方法,以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通过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2、依法行政,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严格执行《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府已批准的规划要加大执行力度,措施方案一经批准就要严格实施。同时,要严格林地审批和对有污染企业的审批,严格控制占用林地现象。有关工程项目确需使用林业用地时一定要经过林业部门的审批,在水库库区范围内的还必须经过国土部门的审批。严厉禁止在河道的保护范围实施与之无关的工程项目。必要时可以商请人大、政协参与监督。
3、坚决遏制人为的水土流失,保护好现有植被,重点抓好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把水土流失的防治纳入法制化轨道。要适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巩固发展水土保持生态治理成果。
(三)严格控制河污染源。
加强管控。严格禁止在河流域保护范围内新建有污染的建设项目。同时,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啤酒厂、食品厂等企业的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并督促市污水处理厂尽快投入运行。城市规划及建设部门要尽快将城市排污管网延伸到窑上水库和水库,确保片区、窑上水库到市委党校和市师专片区生活污水不排入河。科学规范水资源的管理和利用。继续实施好已有项目的工程治理。水利部门要加强对现有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监测机构,对水土流失严重区、生态脆弱区、重点防治区和开发建设项目区作动态监测。
(四)充分发挥龙贵地水库等几个水库的作用。
要按照204月1日《省人民政府令》(第82号)公布的《省水库大坝管理办法》和黔府发()19号《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强对水库的有效管理,充分发挥窑上水库、水库和龙贵地水库等几个水库的作用。要将水库的管护工作和治理工作结合起来,要按规定健全管护机构,配齐有关管理人员,特别是水库截污沟治理工程一定要摆上政府的议事日程。尽快启动龙贵地水库饮水管网建设,以满足片区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需要。
(五)为保护好森林资源,减少火灾损失,建议政府将冬春季节森林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加强林区防火基础建设和防火队伍建设。
(六)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利用国家对西部实施生态治理的政策,将退耕还林还草指标在河流域倾斜安排,确保将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退得下来,还得上去。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六
体现了作为一个水土坚持工作者强烈的责任感,还从水土保持的角度提出了问题和看法。相信在未来的实际工作中,也会充分发扬专业精神和运用专业知识,做好项目的建设工作,同时做好相应的水土坚持工作。
施工工地项目经理及工程监理现场讲解,老师带领我实地观赏考察了南水北调工程漕河渡槽项目。然后学生们提出问题,老师和技术人员进行解答。
实习内容:
1工程基本情况。
自流到北京天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从丹江口引水。输水干渠全长1273公里,年调水规模130亿立方米。中线干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由石家庄至北京市团城湖,全长307km主体工程预计完工时间xx年底。漕河段工程是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的组成局部,位于xx省xx市xx县城西北,距xx市约30公里。起点为吴庄隧洞进口,终点为岗头隧洞出口,线路全长9319.7米。该段主要建筑物包括吴庄隧洞、漕河渡槽、岗头隧洞、大楼西沟和大楼西南沟左岸排水等;渠道工程包括连接吴庄隧洞与漕河渡槽的土渠及连接漕河渡槽与岗头隧洞的'石渠等。该渠段设计流量为125立方米每秒,加大流量为150立方米每秒。
2渡槽建设情况。
讨论了板梁式结构和拱式结构等各种型式采用的可能性及优缺点。通过多种结构方案的具体工程安排、大量的工程量计算和技术经济综合比拟,该工程结合漕河渡槽现场地形地质条件。推荐采用20m跨(旱渡槽段)和30m跨(主河槽段)单联3槽多侧墙结构方案。
xx年12完工,该项目原计划从xx年10月开始。后由于当地的征地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xx年6月10日才完成42米宽度征地,项目部及时调整施工安排,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合理组织资源配置,及时调整施工计划,精心组织,强化过程控制和目标管理。以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向前推进,xx年12月基本完成了墩身的工作,目前已完成了32跨,还剩9跨,预计今年10月份可以完工。
为三向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槽身纵坡1/390030m跨多侧墙渡槽段长1230m共41跨。每一块都不会发生拉应力,保证了建筑不会被裂开,从而保证了钢筋不会受到浸出的水的腐蚀使工程可以耐久使用。主要项目有钻孔孔桩、墩身、与槽身三大部分。孔桩是直径1.5米的端底桩,坐落在基岩上。墩身采用的空心重力墩,单墩1000方,基础为桩基或扩大基础。空心重力墩墩帽宽度为4.7m墩帽长度为23.0m槽身最大截面尺寸为22*9米,槽身距地面最大高差27米,单跨槽身砼重量3400吨,该渡槽目前属国内最大。
土方回填7.99万方,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11.28万方。石方开挖26.64万方,石渣回填1.15万方,钢筋笼块石8.89万方,浆砌石1.32万方,砼145.36万方,钢筋制安153141吨。
全预应力结构的技术在国也比较成熟,该结构设计比较理想。空心墩也能够节约本钱,因为减少了钢筋混凝土的用量,一个墩可以节省30万左右,由于重量减轻,桩的直径也减小,因此更加节约本钱了而经过结构内力计算,无论是施工期还是正常运用期都非常安全,不会有质量问题。现场我看到槽身的四隔墙分出了三个孔(见图二)外侧的两个孔已经被堵上了用于试水。每孔6m宽,5m高,检修时可以直接开车进去。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七
在了解和分析古丈县古阳河水库建设项目项目区的自然条件、水土流失背景以及施工带来的水土流失特点的基础上,收集相关的地形地貌、土壤侵蚀、水温、气象等资料,通过分析,按功能分区划分了监测分区,选择了7个具有典型特征和代表意义的地面固定监测点,将工程根据防治分区划分为6个调查监测区,具体监测点布置见表。
监测分区。
监测点位。
监测方法。
枢纽工程区。
左岸库岸。
简易水土流失观测场。
灌区配套设施区。
老寨隧洞终点。
植被监测样地。
交通工程区。
上坝公路。
全面调查、巡查。
料场区。
全面调查、巡查。
渣场区。
渣场上游平台。
简易水土流失观测场。
渣场中部。
植被监测样地。
施工生产区。
右岸施工生产区。
全面调查、巡查。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八
本工程根据sl277—2002《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主要采用地面观测、调查监测、集水区控制法相结合。地形地貌变化采用地面调查方法,降雨观测采用常规气象方法,设置的监测设施主要为简易水土流失观测场,设置固定的地面监测点共计7处。
地面定位监测以定点监测为主,设定监测面和监测点。古丈县古阳河水库建设项目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主要对料场、渣场、典型挖填区域设置监测断面、监测点,掌握项目区水土流失变化及发展趋势。对降水、地面物质组成、植被、水土流失类型及流失量等指标采用监测点定点观测,对径流、含沙量等指标采用监测断面进行监测,对难以定位收集到的监测指标辅以实地调查法进行统计测算。调查监测主要对弃渣点、临时工程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施及运行情况进行巡视、观察和访问。具体监测方法如下:
1、气象水文监测。
参照当地气象监测资料。
2、水土流失因子的监测。
(1)地形、地貌、植被的扰动面积、扰动强度的变化,采用实地勘测、定点调查、地形测量等方法,结合gps技术的应用,对地形、地貌、植被的扰动变化进行监测。
(2)复核建设项目占地面积、扰动地表面积。采用查阅业主征地文件资料,结合高精度gps技术,沿扰动边际进行跟踪作业,对比计算场地占用土地面积、扰动地表面积。
(3)复核项目挖方、填方数量及面积和各施工阶段产生的弃土、弃石、弃渣量及堆放面积,采用查阅设计文件资料,结合实地情况调查、全站仪地形测量分析,进行对比核实,计算数量及堆放面积。
(4)项目区林草覆盖度,采用抽样统计和调查、测量等方法,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分别确定调查地样方,并进行观测和计算。
(1)水蚀量观测。
施工活动引起的水土流失量,以及变化情况,通过监测点获取的监测记录、典型调查以及简易坡面量测法的方法进行监测。水蚀量监测主要采用简易水土流失观测场法和坡面细沟水土流失监测法。
(2)重力侵蚀状况监测。
在汛期开始、每次暴雨过后和汛期终了,按照类型,调查发生重力侵蚀的次数、地点、原因、面积、总的土石方量及洪水冲走的土石方及固体搬运物质等。
(3)土壤性质指标量测。
采用土壤理化分析手册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对于工程防治措施,主要调查其稳定性、完好程度、质量和运行状况;植物措施主要调查其林草的存活率、生长发育情况、抗冻性及其植被覆盖度的变化。
5、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
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主要通过实地调查、抽样调查和核算方法进行,拦渣效益通过量测实际拦渣量进行计算。
(1)扰动土地整治率。
根据实地调查及资料分析,分类型统计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面积、永久建筑面积及扰动地表面积,分别计算各区域的扰动土地整治率。
(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根据实地调查及资料分析,统计水土流失面积,用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面积相除,得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3)土壤流失控制比。
根据定点监测的流失量,分析计算各类型区的土壤侵蚀量,计算各区域的土壤流失控制比,采用加权平均方法,计算土壤流失控制比。
(4)拦渣率。
根据弃渣堆放量和弃渣流失量,用弃渣量减去弃渣流失量即为拦渣量,算出该弃渣堆放点的拦渣率,采用加权平均法算得该项目的拦渣率。
(5)林草植被恢复率。
根据调查、量测等方法统计出实施林草植物措施面积,算得林草植被恢复率。
(6)林草覆盖率。
用已实施的植物措施面积与防治责任范围面积相除,得林草覆盖率。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九
第九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五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水土流失调查并公告调查结果。
第十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并公告。
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以及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结果,划分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并公告。
第十一条下列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一)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重要支流水土保持规划区,其他大中型水库水土保持规划区;。
(二)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
(四)机场、港口、铁路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二级以上公路的建筑控制区;。
(五)连片面积较大、植被覆盖良好的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
(六)其他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对区域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生态安全或者人类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的生态较为脆弱或者敏感的区域。
第十二条下列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一)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
(二)水土流失中度以上的饮用水源地或者人口相对集中区域;。
(三)坡耕地集中的区域;。
(四)水土流失中度以上的荒山、荒坡、荒沟、荒滩和疏幼林地;。
(五)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内水土流失中度以上区域;。
(六)三峡水库重要支流内水土保持重点片区;。
(七)其他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对当地或者下游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严重制约的区域。
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划定,应当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相衔接。
第十三条市、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结果,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总体规划。水土保持总体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应当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水土保持工作需要,决定编制水土保持专项规划。水土保持专项规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共同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审批后实施。
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应当广泛征求专家、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意见,并充分论证。
第十四条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在规划报请审批前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十
行动计划》和省委“263”专项行动精神,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全镇河道,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维护河道健康。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从2022年2月起,我镇紧紧围绕“1188”总目标,纵深高压开展“263”专项行动,切实落实各项治理措施,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治理好水环境、维护好水生态,落实好河长制。现将我镇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建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1、强化组织领导。编制印发了《西团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成立了西团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镇三套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水利站,抽调相关人员集中驻点办公,承担全镇河长制日常事务工作。
2、明确主体责任。全镇10条区级河道、15条镇级河道、43条村级河道全面建成三级河长体系。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区级河道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河段长,镇级河道由镇三套班子领导任河长,村级河道由村两委会组成人员担任河长,西团派出所长任河道警长。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督查考核。
2、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完善了河长制各项配套制度及工作细则,印发了《西团镇河长制考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搞好河长制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措施和保证,促进了河长制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
3、考核奖惩动真碰硬。镇河长办坚持开展每旬一巡查、每月一考核、每季一汇总,对每季度考核考核前五名的村进行奖励,并将全年考核结果与年终村组干部工资报酬挂钩。
三、强势推进工作,确保水质达标。
1、推进农村河道生态治理,落实长效管护。2022年度我镇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共疏浚大沟1条,中沟3条,长公里,总土方万方,另提档升级河道4条。截止目前土方工程均已完工,植树、种草正在稳步推进。结合“森林村庄”建设要求,以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为目标,采取分区治理、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打造众心北排碱河等农村河道生态治理特色亮点工程。加强保洁队伍建设,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要求,继续加大组织力度,制定详细合理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落实各方责任,做到奖罚分明。
便污染河道。同时通过粪污还田、出售有机肥等形式,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蛋禽养殖户全部与苏港和顺公司签订了粪便回收协议,由该公司定期上门回收。本镇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进行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截止目前生产马路河、老斗龙港的5户养殖户已经完成评估工作,6月底前拆除到位。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十一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
第三章预防。
第四章治理。
第五章监测和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第三条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
国家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
第五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水土保持工作。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范围内依法承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水土保持科学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水土保持技术,培养水土保持科学技术人才。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工作。
对水土保持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
第十条水土保持规划应当在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的基础上,遵循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的原则编制。
第十一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全国水土流失调查并公告调查结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水土流失调查并公告调查结果,公告前应当将调查结果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并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对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的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对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第十三条水土保持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类型区划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等。
水土保持规划包括对流域或者区域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作出的整体部署,以及根据整体部署对水土保持专项工作或者特定区域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作出的专项部署。
水土保持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资源规划、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
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应当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水土保持规划一经批准,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规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在规划报请审批前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三章预防。
第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采取封育保护、自然修复等措施,组织单位和个人植树种草,扩大林草覆盖面积,涵养水源,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划定,应当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相衔接。
第十八条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
在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河流的两岸以及湖泊和水库的周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有关管理单位应当营造植物保护带。禁止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
第十九条水土保持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落实管护责任,保障其功能正常发挥。
第二十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小于二十五度的禁止开垦坡度。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
第二十一条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或者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
第二十二条林木采伐应当采用合理方式,严格控制皆伐;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只能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对采伐区和集材道应当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在采伐后及时更新造林。
在林区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应当有水土保持措施。采伐方案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林业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第二十三条在五度以上坡地植树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等,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二十四条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七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第二十八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治理。
第三十条国家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坡耕地改梯田、淤地坝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建立和完善运行管护制度。
第三十一条国家加强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将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纳入国家建立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第三十二条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进行治理。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专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保持费用,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处理。
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并在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予以扶持。
第三十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的,在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
第三十五条在水力侵蚀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以天然沟壑及其两侧山坡地形成的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地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保护性耕作等措施,进行坡耕地和沟道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在风力侵蚀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地采取轮封轮牧、植树种草、设置人工沙障和网格林带等措施,建立防风固沙防护体系。
在重力侵蚀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采取监测、径流排导、削坡减载、支挡固坡、修建拦挡工程等措施,建立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第三十六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采取预防保护、自然修复和综合治理措施,配套建设植物过滤带,积极推广沼气,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减少水土流失引起的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水源。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十二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本项目划分了枢纽工程区、灌区配套工程区、交通道路区、料场区、渣场区、施工生产区、搬迁安置区共7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设置不同类型的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措施的布局、配置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有机结合,临时防护措施相辅佐,建立了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能达到保护地表、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减少了道路、取土场数量,未建设搬迁安置区,各防治分区基本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布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过程中,针对各个防治分区水土流失的特点,布设了设计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这些措施形成完整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治体系,较好实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布局合理,既能保证主体工程的安全,又起到防治水土流失,改善扰动区域的生态环境的目的。经验收调查,项目区水土保持措施基本按照方案设计的措施布局实施。
建设单位非常重视项目建设区内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确保了水土保持投资。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按照水土保持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与环境美化很好地结合起来。已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质量达到了设计要求,已实施的林草植被生长状况较好,工程措施无损坏,能起到较好的保水保土效应。
工程建设中,采取了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水土流失危害事件。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协调机制。
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下一级人民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第四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五年组织一次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土流失的分布、类型、面积、危害、变化趋势以及防治等进行调查,并向社会公告调查结果,公告前应当将调查结果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将下列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的区域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并向社会公告: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
(三)连片面积较大、植被覆盖良好的岩溶区和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
(四)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对区域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生态安全或者人类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的生态较为脆弱或者敏感的其他区域。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将下列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并向社会公告:
(一)石漠化岩溶区;。
(二)坡耕地和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等分布区;。
(三)花岗岩崩岗区;。
(四)崩塌、滑坡危险区;。
(五)泥石流易发区;。
(六)水土流失严重,造成生态环境恶化、水旱灾害严重的其他区域。
第七条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开发、水利水电开发、矿产资源开发、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在规划报请审批前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统筹规划取土、挖砂、采石地点,规范取土、挖砂、采石等行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资源、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
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第九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种植者科学选择树种、种植方式和抚育措施,合理确定规模,采取修建截水沟、蓄水池、排水沟、等高水平条带、边坡种草、梯地、水平台地或者横垄种植法等水土保持措施,尽量保留原有植被,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第十条在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应当采取修建水平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等水土保持措施。
在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水土流失严重的坡地上整地造林和种植农作物,应当因地制宜,采取修建水平梯田、水平台地、鱼鳞坑,竹节水平沟和等高水平条带等水土保持措施。
在原有植被条件好、水土流失轻微的五度以上的坡地上整地造林,应当尽量保留原有植被,并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第十一条在山区、丘陵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生产建设单位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第十二条生产建设单位在生产建设活动中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治理,并承担发生的治理费用。
在山区、丘陵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扰动地表、损坏地貌植被,损坏水土保持设施,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
第十三条生产建设单位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应当采取截排水沟、沉沙池、拦挡、苫盖、洒水等临时防护措施;对废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对连续堆放期超过一年的,应当分期分块采用植被或者复耕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第十四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科学规划水土保持监测站布局,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对水土流失进行动态监测。
第十五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每五年对水土流失事项进行公告。
对特定区域、对象的监测,可以适时发布公告。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二)单位取土、挖砂或者采石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二万元的罚款,十立方米以上五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十立方米以上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十四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在禁止生产建设活动的区域从事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开垦五度以上、二十五度以下的荒坡地未制定水土流失防治方案或者未将水土流失防治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制定水土流失防治方案的,按照开垦面积,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一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五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办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十五
第二十七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水土保持规划,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山、水、田、林、路、沟综合治理,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第二十八条在长江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内水土流失中度以上区域、重要支流内水土保持重点片区,应当按照有关水土保持规划,综合采取植被恢复、坡面治理、沟道防护、生态修复、生态廊道建设、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措施,提高区域保土、保水、过滤净化、控制面源污染的能力。
在坡耕地集中的区域,应当按照有关水土保持规划,采取坡耕地改梯田为主的水土流失治理措施。
在其他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有针对性地采取下列水土保持措施:
(一)坡面治理、沟道治理、山洪排导、小型蓄水等工程措施;。
(二)造林、种草、封育保护等生物措施和生态修复措施;。
(三)其他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措施。
第二十九条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拦、挡、排、蓄、覆盖和植树种草等措施对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进行有效防治。
修建公路、铁路、电站,开采石油、天然气、煤炭以及非煤矿山等地下工程造成地表水土保持功能降低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恢复水源和地表水土保持功能;对他人生活和生产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第三十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建立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多渠道筹集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用于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
第三十一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对单位和个人投资的水土流失防治项目采取投资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进行扶持。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防治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技术指导。
第三十二条政府投资的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由市、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并建立档案,树立标志,落实管护主体。
乡镇、街道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治理成果的管护,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管护办法或者村规民约,落实管护责任制。
第三十三条在山区、丘陵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以及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十四条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水土保持费用,从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保持费用,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十六
防治责任范围监测包括对本工程枢纽工程区、灌区配套工程区、交通道路区、料场区、渣场区、施工生产区等项目建设区及直接影响区的监测。
1、项目建设区。
(1)工程建设永久性占地:包括古丈县古阳河水库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许可情况、土地利用类型、扰动范围、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及损毁情况及其动态变化等内容的监测,与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其变化情况。
(2)工程建设临时性占地:工程建设过程中临时用地使用许可、土地利用类型、用地数量、扰动面积、损毁水土保持设施面积等及其动态变化情况等,与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其变化情况,以及施工结束后原地貌恢复情况。
(3)工程建设扰动土地情况:综合工程建设永久占地、临时用地情况,对扰动土地范围、面积、土地利用类型、损毁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及其动态变化情况等,并与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变化原因。同时依据扰动土地情况,核实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情况。
2、直接影响区。
监测内容包括古丈县古阳河水库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下游水体、植被、农林用地等周边未扰动区域产生水土流失影响的的位置、面积、土地利用类型等内容及其变化情况进行监测,以及被影响区域的水土流失是否得有效预防和治理。
3、监测频次和程序。
(1)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和平面布局图,实地界定生产建设项目防治责任范围。
(2)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监测方法和频次监测各分区的扰动情况,并与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进行对比,分析变化原因。
(3)分析汇总扰动情况监测结果,提出监测意见。
甘南水土保持报告优选篇十七
2020年1月,湖南省益水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接受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后,确定了专门进行古丈县古阳河水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技术力量,安排了具有一定监测基础的技术人员做好监测工作。同时,由项目建设单位明确专门人员负责联络。
该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行监测小组组长负责制,由项目小组共同组建监测机构,配备监测工程师。监测小组负责该项目工程监测设计和监测实施计划的编制;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监测管理制度的制定;监测成果的审核、统计、分析、汇编;监测总报告审核、发送。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总监测工程师1名(高级工程师)、监测工程师3名、监测员3名。
1、总监测工程师为项目部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测成果质量。
2、监测工程师负责监测数据的采集、整理、汇总、校核,编制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度报告、监测年度报告、监测总结报告等。
3、监测员协助监测工程师完成监测数据的采集和整理,负责监测原始记录、文档、图件、成果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