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第三章读后感(热门15篇)
读后感是文学阅读过程中的一次思想碰撞和智慧结晶。写读后感时要注重语言的表达和修辞的运用,以增强文章的表现力和说服力。以下是一些优秀的读后感案例,希望能给大家在写作上提供一些帮助。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篇一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上被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篇二
《活着》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从青年到中年再到老年的岁月;经历了人一生中的大喜与大悲。他死了爹娘,也丧了儿女。说他可怜,也是,也不是。至少,他,还活着。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金钱?为了名利?不!只是为了活着!如果人死了,那还讲什么金钱,什么名利啊!你来了,并没有带来什么,那你走了,也不能带去什么。你是清清白白来的,就得清清白白地走。任何人都是一样。所以,活着只是为了活着。
虽福贵失去了一双儿女,还没有了温柔贤惠的妻子家珍,但他还是得活着。从人性的角度上看,他确实很可怜。但是生活总是这么艰辛、残酷和神秘莫测。活着的确很难,他饱受着岁月的风吹雨打,但,他还活着!
在生活中,福贵他几乎一无所有。在别人眼中看来,他也只是一个疯疯癫癫的糟老头子。可是他至少还有一样失去了就再也得不到了的无价之宝,那就是——生命!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篇三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篇四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人的看法。
——题记。
读完余华的《活着》,我得到了一个人生感悟——为活着而活着。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民国时期一个地主家的富少爷徐福贵,年轻时由于嗜赌放荡,输尽家财。父亲被气死后,徐福贵一家沦为佃农,并很快因为国军抓壮丁卷入国共内战。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_。
等社会变革,他的人生和家庭也不断遭受磨难,所有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或许读完这篇小说你会感慨主人公徐福贵的悲惨人生,但是于此使我们收获最大的应该是徐福贵在奢靡生活后的转变,在经历了多于常人的苦难后,依旧坚强乐观地活着。
作者余华自序中说自己创作《活着》的原因是听到了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的那个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但他依旧有好的对待这个世界。他深受打动,决定写下一篇改样小说。而他在写作中得到了这样的启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事情而活着。
我们的一生中定会经历很多磨难,没有谁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对于那些磨难,在你第一次面对它的时候或许它很困难,但当你咬紧牙关挺过去,人到暮年,再回首时,这些磨难将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篇五
“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
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许这就是家珍所认定的幸福。两年前看完《活着》,很多细节都已经模糊了,可是家珍的这句话却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里,直到现在依然如此清晰。只有经历过分离之苦的人才知家人团聚的真实可贵吧。
直到看到家珍的话,我突然感到茫然,曾经执着着的梦想也开始变得模糊。难道真的是我错了吗?我开始回忆过去的点滴:每天早晨母亲比闹钟还准时的morning call,在自修课上和同桌狂吃零食,傍晚一家人围在桌前吃饭,热气给父亲的眼镜片蒙上一层白雾……我发现自己拥有的太多,也正因为自己拥有,才觉得它们似乎是可有可无的。
几天后,好友一脸喜悦地告诉我,她父亲出院了。看着她脸上洋溢着的笑容,我更坚定了:
原来这就是我所追求的幸福。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篇六
品味名著后,书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活着》第三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活着》给人的感受是,哇,这个人好幸福,谁知下一页剧情陡然转变。读这本书是一种把喜剧读成悲剧,把悲剧读成喜剧的感受,它不遗余力的展示命运如何摧毁生活,到最后好像活着是一件无比心酸的事情却又显珍贵。
富贵这样一个小人物,实际上折射的是整个社会的底层人物,他的悲剧实际上也是当时整个社会的悲剧。他们被时代的洪流激地无法喘息,那个时代有很多像他们那样的悲剧人物,他们虽愚昧无知,但却勇敢勤劳。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与我们的无聊和平庸,幸福和苦难。”
虽然不知前路如何,一直走下去却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有时作出选择就意味着胜利。纵然要担当众多难以承受的苦难,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就像是福贵,尽管风雨飘摇,但他从未倒下,带着已被时间冲刷成黑白色的回忆,牵着那条新买的老黄牛,仍能从容的漫步与夕阳下,淡然地讲述过往。我想,这应当便是坚持的结局,生命的力量吧。
一口气读完,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泪水多次掉落。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此时此刻我想说的是,命运怎会如此残酷?有种向苍天怒吼不甘的冲动,太多的不甘。
死亡不可怕,也并不以你的可怕而不来找你。真正可怕的是有些时候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都一一离你而去,而你却一点办法也没有,独留自己一个人,就像本文主人公。
活着,短短一篇。朴实无华的第一人称平淡的道尽了他们的一生。故事从解放前一直到19世纪末。这不正是我们祖辈,父辈,都亲身经历过的那段岁月吗?也包括我们80后的那点有限的童年记忆。那样的年代,字里行间已经令人十分动容,而实际更是不敢想象……小时候常听起祖辈,父辈提起过他们的岁月……而我也仿佛跟随故事跟随儿时的记忆碎片在里面找寻他们的影子。如今,让人不经感叹,我已长大,你也白发,时间都去哪了?让人不胜唏嘘。
活着,活在当下社会是我们莫大的福气。和祖辈父辈以及书中的各种动乱,战乱,饥荒,疾病等等来比现今的我们可算得上是天上神仙的日子。这让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呢?没有比活在当下更幸福的事了。好好活着,活出自己的精彩,把美好的生活一直传承下去!
本来想先看影版,看到书架里的书就点开一口气读完了。高一时的语文卷有一个老福贵牵牛福贵的片段,才知道这是选自《活着》第一次听说这本书。其实,我很早就接触余华的这部作品了,小时候看过电视剧《福贵》,开头以为是喜剧,没想到越看越悲,每一次甜美的剧情只是为了下一个更悲的剧情做铺垫。我爸有个习惯,总是爱把喜欢的电视剧再看一遍,福贵就是在我爸多次追剧的影响下,我已经明络了大部分情节。我感觉福贵这部剧拍的很好,很多片段都把小说里的情结演活了。尤其是有庆死的时候,福贵埋有庆看的我心都要碎了,电视剧里还原度还是很高的,我也一定要去看看影版。
印象中,电视剧里的结局苦根没死,骑在黄牛身上,福贵牵着牛走在路上…书里,真的很现实,很让人难过。福贵爹娘、有庆、凤霞、家珍、二喜最后连苦根也离福贵而去,只剩下福贵一个人了,经历了大起大落的人生,最后孤独老去。福贵只是那个年代的一个人物缩影,我想,晚年福贵其实并不可怜,他经历了那么多事情,慢慢找回了真正的自己,不去赌,努力生活,疼惜家珍和子女,一直努力的活着。
我们为了什么活着?为父母,为学习,为了感受世间百态……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不论为了什么,我们都应该好好的,坚强的活着。
福贵原来是那么富裕,享尽多少荣华富贵,可是命运不会让人一帆风顺,他挥霍无度,最终将家产败光,父亲的离世使福贵渐渐收敛了脾气,开始对家人好。小时候曾被他当马骑的长工告诉他“要饭的皇帝也是皇帝,你没了钱也是少爷”。从战场上逃回来的福贵深知活着不容易,他不再颓废下去,接受现实,脱掉绸缎换上了粗布衣,从砖瓦房搬到了茅草屋,开始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然而,命运仍觉未尽兴,儿子,女儿,妻子相继离世,只留福贵一人在着世上,与一头老牛那头他用最后的家当在菜场救下的待宰的牛相伴,孤苦伶仃,一贫如洗,渡此余生。虽然晚年落寞,可他并没有放弃,为了自己和家人坚强的活着。一生一世一人一牛。
福贵的人生大起大落,老天与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这个玩笑使他遍体鳞伤。可他还是顽强的活下去。
也许,命运会捉弄你,请不要放弃,请你一定坚强的活下去,即使这一生到头只有你一人。因为我们活着就是为了活着。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所活着,这是《活着》这本书中的中文版自序所提到的一句话。我并不懂这句话的意思,但在看完《活着》这本书之后,却对它有了很深的感触。
老人吆喝起来:“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的好,苦根也行啊。”其实这里只有一头牛,叫福贵。可谁也不知道,这个名字却包含了老人的一生。
在他年少时,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有着一个还算美满的家庭。但是他爹因为得知他赌钱输掉了所有家产后气死在粪缸上。他娘没过多久也随他爹去了。女儿凤霞得了疾病,变成了哑巴。儿子有庆给他们学校的校长——县长的女人献血,却被医生无情的抽干了他的鲜血以保住那个女人的命,他唯一的儿子死在了那个医院。人民公社成立以后,他唯一的哑巴女儿终于找到了男人,一个偏头,叫万二喜。没过多久,她的女儿因为生孩子时失血过多也死在了那个医院。随之,他的媳妇家珍也平静的死了。只留下他的孙子苦根和他的女婿双喜和他相依为命。后来,女婿在做工时被水泥板压死,唯一的一个孙子也因为在吃豆子时撑死。只剩下他和那头老黄牛。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为什么要活着?
“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虽然是薄薄的一本书,可读完后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复。
文章运用了朴素的手法记叙了福贵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既经历了战争的腥风血雨,那不堪入目的混乱。不仅如此,他还体验了家族由盛至衰的过程以及家破人亡的悲惨经历。
每当看家珍死亡的部分时,总感到鼻子一酸,一股热泪总涌上眼眶。那是一段最宁静的死亡过程,看着福贵抱着家珍的尸体,一步步艰难地走向西村口,那个埋着儿子有庆的地方,他默默地将家珍也埋了进去。此时此刻,看似平静的福贵,那撕心裂肺的痛感应该早涌上心头了吧!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家族的悲剧并没有到此结束。女儿凤霞生孩子时因大出血而死;女婿二喜在工作时被水泥板夹死;就连他那唯一的孙子也难逃厄运,在吃饭时被噎死了。
但他并没有对命运屈服,独自一人顽强地活着,我想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人活着时被命运制造的坎坷绊倒是必然的,但唯有你不屈服,才能战胜命运。
面对生与死,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生存。要战胜命运,活得漂亮。
在读完余华的这本书后,我想我知道了答案。
为了活着而活着。即使你回顾你这一生,发现自。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篇七
阅读《活着》这本书,简洁朴实的文字,读完,潸然泪下。
这本书里回忆了老人福贵悲苦的一生。福贵出生在一个富裕家庭里。活得潇洒奢侈,迷上赌博,输光了家产,从此福贵的人生就完全改变了。生活贫苦,社会混乱。先是老爷子被气死。接着,福贵又被抓去当兵。走到了阎王门前,九死一生回到家后又得知娘已病逝。祸不单行,不久后,福贵的儿子有庆给市长夫人献血过多死去。福贵的妻子家珍也患了软骨病。女儿凤霞嫁给了二喜。过上了好日子。但不久后,凤霞因生产失血过多死去了。留下了儿子苦根,接着家珍,二喜都死去了。只剩下福贵和苦根。造化弄人,苦根,最后吃豆子撑死了。福贵买下了一只老牛,与它度过了余生。
读完此书,我是热泪盈眶的。书中有许许多多心灵美好的人物。却因曲折的命运,恶劣的环境而失去生命。最终一个悲剧结尾。如书中的有庆,一个纯真善良的孩子,却因医生的失误而死去。当读到有庆死去时,我的眼前好像还浮现着他每天都去公社里为那两只已不属于他的两只羊。浮现出他冬天仍提着鞋子光脚跑去学校。浮现出他获得一只小羊羔而欢喜雀跃。他的死去,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悲伤与惋惜。更带来的是深刻的思考。 难道有庆的死仅仅是因为医生的失误吗?不,不是的。若不是当时社会文化,技术的落后,生活环境的贫苦与无奈,像这样的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了。在那个年代里,不知还有多少百姓做大量的活,受无名的罪,得微薄的钱,流苦涩的泪。
面对亲人接二连三的逝去,面对生活的艰苦困难,一般人又怎能受得了啊?文中的春生,面对生活的艰难,想要自尽,福贵再三劝说,最终,春生还是选择了死亡来逃避现实。令人叹息。
但是,福贵一次一次的熬了过去。当仅剩自己独自一身时,他能感受到生命的快乐。在作者笔下“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的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令人惊叹,他到底是不是那个命运坎坷的福贵?面对挫折与痛苦,他能以宽容的胸怀去包容它,接受它。尽管生活艰难,但他仍笑着去面对;尽管他的身体已经老了。但那颗心却充满了童趣。那么富有生机与活力。
也许,活着的意义就在其中了吧。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有序的社会,可总有人抱怨。抱怨,抱怨大大小小的事:为什么我做不到?为什么别人总比我厉害?为什么我的时间总不够用?……然后便只是在心里生闷气,什么也不做。当挫折和苦难来临他们不敢去面对,不愿去面对。甚至以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来逃避。轻轻地来到人世间,默默的返回原点。像条干扁枯燥的线,漫无目的的划过世间。
反之,却有人坚持学习,努力充电。不断扮靓自己,照亮自己的心。他们,用宽容去化解冲突;用微笑请教困难;用理智去面对不幸。用五彩缤纷的色彩,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活着是一种未知;活着是一种幸运;活着是一种宝贵。活着,我们要学会珍惜。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篇八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题记
你相信有这么一个人,他经历人间几乎所有不幸的事,但他仍然勇敢地活着吗?他就是《活着》这本小说中的主人公--福贵。
《活着》这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向“我”述说他一生经历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位富家公子,他先后经历了破产,父亲去世,被抓走当壮丁,险葬于战场,好不容易得救回到了家,却发现母亲已经病死,女儿还因发烧成了哑巴,日子一天不如一天,饥饿时刻威胁着他们。后来,唯一的儿子因献血而死,想为此报仇的福贵发现,害死自己儿子的竟是与自己经历过生死的兄弟,又无可奈何。他的女儿好不容易找到了归宿,本以为生活慢慢变好,结果女儿产后大出血死去了,妻子也因病去世,女婿和孙子也因种种原因相继离开了福贵。
这是多么多么地令人绝望啊!可福贵还是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活着本身就是一件美好的事。
生活很苦,可活着就会有惊喜发生,不要沉浸于痛苦之中。就像福贵染上了赌瘾,好赌的他竟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家产全部赌光了,他不得不携家人移居到茅草屋,自力更生,养活一家人。这对于曾经整日享受着的他来说是多么痛苦啊,可是,好在他把家里的土地全部赌光了,他再不是地主,也因此在“斗地主”时期免了被枪毙的罪。
如此看来,他也很幸运啊!我们活着不必沉浸于痛苦之中,因为“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要对生活充满希望!
学会把痛苦当作成长。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但我们也总能从中学习到很多。就像福贵,他出生在条件优越的家庭,好吃懒做,吃喝嫖赌,凡是不好的习惯都让他染上了。在他生活遭到变故后,他变得勇敢,有担当,爱家庭,乐观积极……这些优秀的品质,都是他遭受苦难后学到的,他真正成长为了一名男人!这样的他,是原来那个富家公子永远成为不了的。
我们时常会想,生活中的痛苦如此之多,我们到底为什么活着呢?
其实,活着本身就是一件美好的事!与活着站在对立面对的是死亡。死亡后,人们就再也不能见到心爱的人,再也不能欣赏世间美丽的风景,再也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再也不能……不能创造快乐。而活着总能创造无限的可能,一切都充满了希望。
我们始终都要坚信,活着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只要活着就能创造出无限的力量。
小说的最后,年老的福贵独自一人与一头老牛向生命的终点缓缓而行,他很乐观,总能向人们笑谈往事。我想,这大概是活着的最美好的样子吧。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本身就很美好,愿所有人能够眼里有光,心中有爱地活着。
如果你觉得生活很痛苦,就请读一读《活着》吧!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篇九
《童年》是讲述阿廖沙个人成长跟生活经历的自传小说,也是反映广阔社会生活的现实主义小说,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的童年浸泡在甜蜜中,没有战乱,没有纠纷,只有爱的阳光的温暖,只有亲情的雨露的滋润。童年,是美好的,最值得回忆的时光,可对高尔基来说呢?寒假里,我细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心久久不能平静。
细读《童年》,犹如走进一个书卷里镌刻的黑暗社会,聆听一次社会底层老百姓的诉苦,它虽然没有大部小说的气势雄伟,却给我带来了更多的感慨与震憾。
故事如潺潺流水,流啊流,也流经了许多美好善良的.人物:外祖母冒死救火,给阿廖沙讲奇幻的童话故事;正直本分的老匠人;用自己手臂夫阿廖沙挡住皮鞭的“小茨冈”;爱好科学的房客“好事情”——他们的可贵之处是他们处于黑暗中,依然出淤泥而不染,让人在一片混沌中嗅到芬芳!
然而,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多么脆弱。也许,这些磨难对于现在同龄人来说,不会发生也没有一个人做得到,但是,万一发生了,我们是不是也应向阿廖沙这样勇敢地面对呢?幼小的阿廖沙以他的顽强的毅力跟坚定的信念,以他分明的善恶跟强烈的同情心,克服了各种困难,追求自己的理想,他是一个“大写的人”!
读完全文,我心犹如压了千钧之石,一片沉重与惨然。是的,阿寥沙这么小,却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面对丧父之痛,他默默承受,面对毒打,侮辱,以及自私贪婪、野蛮残酷的小市民,他以微薄之力反抗。十一岁便被外祖父赶出家门,到外面谋生。在外祖母美好品质的行熏陶下,他憎恨黑暗的社会,同情不幸的人,对美好的生活充满了憧憬。他反抗外祖父的毒打,在愤怒中,他几乎要杀了殴打母亲的继父,阿廖沙,这是一个多么充满正义,不畏强暴的少年形象!
《童年》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每当我面对磨难踌躇不前时,阿廖沙这苦难的童年浮现在眼前。幼小的阿廖沙能坚强地挺过,我们为什么不能?让我们擦擦泪水,保持着生活的勇气跟信心,向前冲啊!永远以积极的,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今后的人生!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篇十
红岩给人们塑造了革命者的光辉形象,骤然间矗立在读者面前,给人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读完红岩并写一篇红岩读书心得会让自己得到更多的收获。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红岩第三章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红岩》,这本书描述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收到国名党反动的特务机关残酷的压迫,但是,他们在监狱中顽强的与敌人进行抗争。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人,她的名字叫江竹筠,大家都亲切的叫他江姐。在这本书中,敌人在狱中残忍的折磨她,用夹手指,灌辣椒水,做老虎凳去折磨一个弱女子,想让她吐露事情,一次次酷刑使她疼晕过去,但是她却咬紧牙关。她的坚强令我佩服,她的不屈令我震撼。我想,要是我必须会经不住折磨而说出军情,比起她,我们是多么的渺小。
在书中,我还认识了“小萝卜头”他的眼睛很大而有神,正因营养不良而又瘦又高。因此大家爱怜的称他为“小萝卜头”虽然他看起来瘦弱,但是却肩负着为狱友送信的重任。
读了以后,我不禁潸然泪下。我在想,是什么让他们都不畏强敌,是什么让他们坚强不屈,是什么支撑着他们,在一次次折磨中,晕死过去,却不吐露事情。此刻我最后知道,是一份对国家的爱,是抱着对国家的期望,是为了祖国的亿万人民。为了我们他们牺牲了,虽然惨痛,却也壮烈!
我在这个假期中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一本关于红色经典的书,一本对我影响很大的书。那就是《红岩》。
这本书所记述的是一九四八至一九四九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的激烈斗争。小说的主要情节集中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关押政治犯的监狱里。在这样的魔窟里,避免不了对血肉酷刑的描写,但小说着重表现的是两种政治力量和两种精神力量的较量。对许云峰、江姐等共产党人,敌人尽管可以进行肉体上的摧残,但在由精神和信仰筑成的铜墙铁壁面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在狱中斗争的中心线索之外,小说又以地下党组织的城市运动与华蓥山根据地的武装斗争为另外的两条支线,这三条线索交织成一个整体,揭示在敌人统治的地区和严密控制的监狱里,共产党人牺牲、赴死、将生命化为胜利的曙光的精神风貌以及反动派在濒临灭亡之际垂死挣扎的丑态。
而这本书的作者罗广斌、杨益言也都是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他们亲身经历了黎明前血与火的考验,目睹了许多革命烈士为革命牺牲的壮烈场面。根据这些亲身经历,他们于一九五七年写出了革命回忆录《烈火中永生》,随后在这个基础上创作了长篇小说《红岩》。
它让我们看到了那些敌人的惨无人道,也让我们看到了江姐和许云峰等共产党人将生死置之度外,不怕身体上的痛苦也要坚持下去精神。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也是令我最敬佩的是江姐,特务们为了从江姐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而用粗长的竹签钉入江姐的指甲缝间中,俗话说:十指连心。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到了当时的那种艰难、痛苦,也知道了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是由无数战士的鲜血换来的。即使他们已经遍体鳞伤但他们仍然坚持不懈。这是为什么?这是为了中国变得强大,为了百姓过上好日子。即使他们的身体受到了巨大的痛苦,可是他们坚定依然自己的信念,何曾想过要屈服,而我,遇到一点点小困难就很容易倒下,有很多的计划还没有实行就开始打退堂鼓了这样怎么能够成功呢?这样怎能对得起那些革命烈士的牺牲呢?我们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一定要好好珍惜,是多少人拼死换来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他们,让他们的痛苦和坚持没有白费。
忠诚与背叛,是两个对立的词,忠诚(正确的事)会被人歌颂,背叛(正确的事)会被人唾骂。不只现在是这样,在革命期间也是这样。
在重庆革命期间,出现了许多著名的共产党人:许云峰、江雪琴、余新江……,也出现了很多阴险狡诈的反动派的人:徐鹏飞、甫志高、陆清……,《红岩》这本书是写这些共产党人被捕,然后到反击、越狱的革命斗争的全过程。
私人感情。从何说起呢?首先是让他的.一个同志陈松林去重庆大学活动(这不属于他的工作范围内),接着想把书店扩大(书店是党的备用联络站,他在里面工作),招收新的店员,进一些有激进性的读物。这是什么行为!要知道,在那时,特务横行,主要是抓共产党人和这样的人。而他却有这样一种想法:“要在革命斗争中露出头角,而不被时代的浪潮淹没,就应该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尽可能发展自己”!他还想着要“混个司令员”!个人主义太重了,共产党员李敬原就说他是“利令智昏”。这样还当什么共产党员呢!他还说“党还给我了什么好处”!像他那种人一点也不为党和人民做点贡献的人,必定要退出党;只为自己的生命、权利、地位做事而害于其他人的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人,不可原谅!
你知道祖国的山河为什么这样美丽如画吗?你知道红领巾为什么这样红吗?《红岩》,它会告诉你。每一次读《红岩》时,我都会有个心声:烈士们,当雄浑的国歌慢慢响起的时候,当五星红旗渐渐升起的时候,那一刻就证明你们是中国民族的骄傲,是中国民族的象征!
我永远也忘不了1949年11月27日那一天,国民党反动派在逃窜前夕惨无人道地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歌乐山大屠杀,两百多个英雄啊!在重庆解放前夕,歌乐山仰天长啸,悲声壮绝!书中那一副副真实的照片,那一首首豪壮地诗句,那一桩桩感人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革命先烈与敌人进行英勇斗争的可歌可泣的画面,展现了他们敢于牺牲自我的乐观主义精神。
在《红岩》这本书里,我佩服江姐,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十指的时候,还是那么沉着冷静,并且她还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我也佩服许云峰,他在书店能敏感地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等等,都显得他是那么机智勇敢;我更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并不多,但是他的形象却深深地映在了我的脑海中,那疯疯癫癫的样子使每一个人都看不出破绽,应该说是一点破绽也没有!却没想到他是共产党最重要的人员还有罗世文、杨虎城、陈然等先烈们,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
他们这样无怨无悔地忘我牺牲是为什么呢?我深深思考着,突然想到烈士们豪壮的诗句: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愿意把这牢底坐穿吾愿吾亲爱之青年,生于青春,死于青春。战士的坟墓比奴隶的天堂更明亮。嗯!我明白了!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换来了新中国!烈士们的每一首首诗,每一句句话都深深震撼着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
《红岩》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启迪,它领着我们热爱中华,保卫中华,领着我们奔向世界的顶端,成为二十一世纪的优秀接班人。我永远相信!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放射万丈光芒,普照全世界!
在假期的时候我读了《董存瑞》、《邱少云》和《红岩》三本书,他们的英勇事迹令我非常感动。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红岩》中的小萝卜头的故事。
小萝卜头原名叫宋振中,他出生才八个月,就和妈妈一起被国民党反动派关进了监狱里,吃的是发霉发臭的牢饭,穿的是妈妈改小的囚衣,住的是一年到头不见阳光既阴暗又潮湿的牢房,这样时间一长,他被折磨的面黄肌瘦,长得脑袋大身子小,监狱里的叔叔、伯伯们心疼极了,都亲切地喊他小萝卜头。
小萝卜头六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想让他出去上学,可特务们怕暴露他们的罪行,硬是不让。但是小萝卜头非常想学习,渴望读书。经过小萝卜头的父母和狱友们的多次斗争,特务们才同意由监狱里的黄显声教小萝卜头念书。小萝卜头十分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学习非常刻苦,不管牢房里冬天多么寒冷,夏天多么严热,他总是趴在地上写呀、算呀,不知疲卷。因为小萝卜的行动比较自由,所以常常为狱中的叔叔阿姨们传递消息。可惜的是,在1949年9月6日,他和父母同时被害,年仅9岁。
一个身处监狱,才几岁的孩子就懂得要刻苦学习,多么的不容易啊!我们现在的生活、学习条件比小萝卜头好得多,就更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刻苦努力读书来回报他们当时抛头颅洒热血,为我们换来美好生活的英雄壮举。在今天的和平年代里,小萝卜头的故事已深深地埋藏在我心底,他时时刻刻对我敲响警钟,我们只有加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条件,发奋学习,天天向上。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一
去年六月份入职,就看到同事的办公桌上有一本叫“干法”的书籍,听这个名字,就感觉讲的是关于工作方面的内容。后来下班的时候,就翻开书来看了一看,感觉还不错,对人生和工作都具有一定的指导价值,一口气把书看了一半。然后就丢在那里了,直到最近公司发了这本书,又重新复习了一遍,感觉半年前看了,很多都忘记了,于是想到写读后感也算是一种备忘录。下面我把书中的重点内容结合自己的想法阐述一下。
第一章,磨练灵魂提升心志。讲的是我们为什么要工作?书中的观点是:提升心志。我认为很有道理,工作同时能让我们度过有价值的人生。现在的社会是一个极度浮躁的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房价的飙升,物价的上涨,我们担心未来的同时产生的一种浮躁和恐惧的心里,坐立不安,很难静下心来工作。很多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把工作当做是资本家剥夺的工具,很多人的工作的观念就是打工养家糊口,不思进取。然而在这个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时代里,很多人面临被社会淘汰的困境,因为人生的价值问题。所以要有好的心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才能有积极的投入到工作里。工作是人生最尊贵、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行为,工作中的困难年和挫折是人生的起点,也是人生的必经之路。就我个人的言,我为什么要工作?我的回答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而工作。工作能造就人格,也能扭转人生,也可以激发智慧。努力工作能助你实现美好的人生,工作中我们必须每天反思,并认真、诚实的工作。全神贯注与自己的工作可以磨练灵魂,造就美好的心灵。
第二章,让自己喜欢上从事的工作。将的是我们如何投入工作?首先,我们需要改变心态。作者为什么50年的时间里能够一心一意的专注于工作呢?他的回答是:那是因为我付出了努力,我让自己喜欢上了自己的工作。其实,就是一个兴趣爱好问题,我们需要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把工作中的事情当成兴趣爱好来培养。没有哪一个人,天生下来就是喜欢某一件事的。后天的兴趣需要我们专注某一领域和努力培养。比如做软件开发的,其实刚开始我们刚开始什么都不知道,随着不断的学习,现代社会问题的增多,很多问题需要软件来解决,然而随着我们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多,遇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如果我们全力以赴,途中兴趣也会慢慢增强,于是兴趣就培养起来了。做自己喜欢工作,无不是人生的一种享受,不给工资我都要干,给了工资我更加积极的干。
第三章,以“高目标”为动力。书中提到:工作要持续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我们的人生需要目标的指引,我们的工作同样需要目标的指导,同时通过自我的努力,来实现目标,实现人生的价值。目标的重要性,人人皆知,在实现目标的途中,我们还要认真思考,多总结、多反思。做每件事,我们都需要抱着实现目标的强烈愿望,竭尽全力地去做,始终以百米赛跑的速度奔跑,并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公司有公司的目标和战略,我们每个人也需要有,这样才有不断向前发展的希望。
第四章,持续就是力量。抓紧今天这一天,专心致志于一行一业,不腻烦、不焦躁,埋头苦干,人生就会开出美丽的花,接触丰硕的果实。当遇上难以克服的困难,认为“已经不行了”的时候,其实并不是终点,而恰是重新开始的起点。持续的力量能将“平凡”变为“非凡”,每一秒积累成今天这一天,每一天积累为一周、一月、一年、乃至人的一生。这和孔子所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很类似。就拿目前的工作来讲,每天积累一个小的知识点或经验,人的一生中会积累多少的知识和经验啊。每天阅读1小时书籍,几年后便可成为行业专家。关键不在多,贵在坚持。
第五章,追求“完美主义”。这样才能出色完成工作。这和最近公司发的“细节决定成败”有点相似,要完成一个产品,99%的努力是不够的,1%的差错可能导致产品出现问题,客户不认可,导致公司财产损失。任何时候不允许出一点差错,只有抱着完美主义的思想,我们才能出色的完成工作。“最佳”是同别人比较,比起来最好,这是相对的价值观。低水平中也有最佳。我们要“完美”。因为没有东西可以超越完美。
第六章,“创造性”地工作。工作中需要创新,每天都要钻研创新。创新多一个国家、企业乃至个人都需要十分重要的意思,敢于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敢于做没人敢做的事,创新需要勇气,更需要持续不断毅力。如果每天工作墨守成规,不思改进,必将落后,久而久之被时代所淘汰。即使是平凡简单的工作,只要不断钻研和创新,也会带来飞跃性的进步。在每天的工作中时刻思考“这样做是否可行”带着为什么的疑问,今天胜过昨天,明天胜过今天,持续不断的对工作进行改善和改良,最终一定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结束语:工作结果=思维方式w热情w能力。投入极大的工作热情,发挥自我最大的工作能力,再加上正确的思维方式,就能把工作做得最好,给出一个最好的工作结果。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二
我妈总是担心我会越活越孤单,怕以后孤身一人,客死于他乡,连一个埋我的人都没有。
我知道她的担心,她太了解我的性格。自卑且自负,孤单又不知道如何融入人群。
她总试图用在我情绪低落时候给我讲些自己周围的事和人,自己种的芝麻谷子今年长的可高了,隔壁邻居搬走了,然后让我放宽心,时日还长,别想太多。讲到最后,以我的不耐烦告终,因为我早已忘了村里的地,地里该怎么种的的种子,我告诉她,别和一个精神病讲道理,你的道理在他那里是把尖刀。
我时常想,或许他们没有送我读书,我会比现在快乐的多,在东山放羊,西山种地,傻呵呵的娶个老婆,生个孩子,在北山的山腰盖个房子,然后平平淡淡过日子。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活的不开心,我同学说这是矫情。
我原来一直以为自己看了那么多书,知道那么多道理,但是我依旧没能过的很好,我百思不得其解,却依旧到处给人讲道理,劝人好好活。
知道我后来的自以为是,工作后我自以为经历过确切的讲是看过那么的生命流逝,自己应该可以结合那些道理让自己更加阔达,让自己的道理更加深入人心。
于是,我给老l讲道理,我告诉她什么才是好好活,什么才是康庄大道。只是她听不进去,我知道她抑郁症犯了,越说越激动,摔碎边上的盘子,要拉开自己的手腕,我都蒙了。我从来不知道讲道理能杀人,还自以为是的和她讲道理。
或许是太脆弱,或许是性格,也或许是后天经历。
我和人一直举《活着》的例子,结局是牵着牛的李富贵。为什么要牵头牛呢?人性哪有道理可言?一个疯子就更没有道理可言了。
某些人,垮掉了。
悄悄的,像个人是的,悄悄的跨掉了。
l说从来不奢望有个人去深入了解自己,也不需要谁雪中送炭,只是希望那些不了解自己的人留些口德,也不要自以为是,在一场自以为是的道理里杀死一个脆弱的灵魂。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三
今天我读了《西游记》的第三章。这一篇主要讲了孙悟空不满自己的官职,非要当齐天大圣,就回到了花果山去了。玉皇大帝听了非常生气,派托塔李天王和哪吒带天兵天将去捉拿孙悟空,托塔李天王命巨灵神去挑战,没过多久就逃跑了,后来又派哪吒去迎战,结果也败下阵来,玉皇大帝看到这猴子这么有能耐,就让他当齐天大圣去看管桃园,可他看见桃子就流口水,就饱饱地吃了一顿,发现自己闯了大祸,一个筋斗又回到了花果山。
我从中知道了看见自己想要的东西要禁得起诱惑,不要用偷的方式去获得,这样的方式是不对的。在我们生活当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情,我希望他们把别人的东西尽早还回去,这样才不会闯祸。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篇十四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法布尔再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在《昆虫记》的引导下,我要继续探索神奇的昆虫世界。
活着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五
真希望自己好像从未活过,最好像流星,划过即逝。也可以像夏天的蝉,知知的叫个几天几个星期。
你存在着即是一件苦差事。你得经历许多难以想象的事情,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你无法预知明天的太阳到来之时,他会带着怎样的光色。也许在明天,下一轮太阳升起之时,有些人有些事,就从此与你擦肩而过。
你渴望有个人知道你,了解你,就像月亮了解太阳落下她就要升起一样。
你渴望被照顾,渴望被理解,渴望被安慰。可是很多事情都好像差一点点一样。
很多事你只能暗暗埋在自己的心里,因为新的记忆会随着岁月的增长慢慢吞噬旧的记忆。活着即一种修行,一种历练。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你无法选择自己的身世。不过既然出生,你就得竭力得好好活着,为了自己,为了自己,为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