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热门16篇)
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规划和执行能力,同时也需要灵活应对各种变化和挑战。方案的可行性是制定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能够解决当前的问题,并为未来的发展提供参考。
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篇一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实施方案按照《xx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为维护和保障农村集体权益和农民合法权益,深化农村社会治理,强化基层组织管理,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的清理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三资”清理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结合起来,聚焦农村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三资”管理乱象,保障农村集体权益不受侵害,强化“三资”问题涉及的行业监管,夯实巩固基层基础,提升农村社会治理能力,为服务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务实高效。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坚持法治思维、依法处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把握涉及“三资”管理的有关法律政策界限,准确分析“三资”问题具体情形,严格区分一般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做到依法认定、处理适当、精准问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有效整合局各站(办)力量,强化部门协作,切实解决“三资”领域相关问题,堵塞行业监管漏洞,从源头防范“三资”问题的产生,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清理整治预期目标任务。
4.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以保障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动群众参与“三资”清理整治相关工作,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有效化解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引发的矛盾和信访问题,严厉打击侵占集体资金、侵吞集体资产、侵蚀农民利益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及其背后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各类腐败问题,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依法保护农村集体“三资”和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1.调查摸底阶段(3月至4月)。动员部署清理整治工作;
协助市“三资”整治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调查摸排;
全面梳理分析群众举报和摸排出的问题线索,移交市“三资”整治办。
2.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11月)。根据掌握的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并依照相关程序处理。开展相关行业重点整治。重点开展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三资”管理混乱现象的集中整治。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全面。
总结。
二、整治内容(一)整治范围全市各村(居)、村小组所有和使用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精准扶贫、救助、土地、基础建设等项目资金,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机器设备和生产生活设施等动产,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等。
(二)目标任务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纠纷突出、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区域,大力整治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厉打击涉及问题背后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从源头上、制度上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结合实际,突出整治以下重点:
1.长期拖欠拒付租金,或者签订合同显失公平,严重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情形;
2.债权债务不实、违规举债、债务不入账、虚列债务,违规处理死账、呆账等情形;
5.侵占、盗取、无偿占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机器、办公设备、生产生活设施等情形;
三、
副组长:
成 员:
市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管站,由张弘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
四、相关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强化政治意识,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强基工程”、“法治工程”抓紧抓实,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推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强化保障,扎实推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市委这一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二)强化协作配合。要增强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摸清底数,分级分类处理,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理“三资”问题相关案件,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做好本单位应承担的工作,要积极履职,对发现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市农村“三资”整治办。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大社会面宣传,引导和发动群众参与清理整治工作。
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错误虚假资料的,严肃追责问责;
对因失职渎职、存在重大违纪问题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当事人的责任。
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篇二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的系列决策部署,结合化成镇实际,特制定此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顿结果死灰复燃。
二、排查整治范围。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此外,属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设施农业项目,重点关注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等问题,按程序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核查问题定改到位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全面排查设施农业项目的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三)依法依规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四)严肃执纪问责。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20xx年6月28日前,各村(居)开展宣传动员并组织实施。7月6日前,各村(居)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形成分村明细表(见附件1),经各村(居)书记审定签字后,报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整治整改。从20xx年7月中旬开始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整治整改、问题查处和问责追责,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销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大棚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镇长(提名)官继承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向长华为副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赵子良、镇国土所所长程迪为成员,负责建立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各村(居)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回头看”中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二)严格履行职责。各村(居)要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牌督战,坚决整治,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讲究方式方法,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区分情况,既依法依规、严格标准,又不简单化、“一刀切”,盲目扩大整治范围,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及时上报信息。实行“回头看”信息周报制度。各村(居)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每周上报一次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有泄密行为。
(四)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镇和各村(居)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xxx。
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大镇区环境整治力度,改善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着力塑造文明、和谐、优美的镇区形象,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xx镇党委、政府决定深入开展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重点集中整治城区环境卫生、全镇农村环境、城区绿化、亮化、美化、城区秩序,做到把马路让出来,把垃圾收起来,把市场管起来,努力建设“洁、畅、绿、美、优、安”的城镇形象。
二、工作目标。
镇村设立正常工作机构,开展常规化管理;开展集中整治,消除脏乱差现象,做到有人管理,有钱办事,加快基础设施建,提高绿化、硬化和绿化水平,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卫生管理制度与措施,实现镇貌村容整洁卫生。
三、工作内容。
1、继续维持好城区环境卫生。
2、城区绿化、道路硬化的养护。
3、劳务市场整顿。
4、卫生费收取。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督。
6、对路灯杆上的灯箱进行管理。
7、城区秩序整顿。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行政执法大队对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全权负责,执法大队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把每项工作细化、量化,把任务分解到人,做到面上有人管、点上有人抓,切实将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执法人员要亲自现场办公、亲自调度,解决存在问题。执法大队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既要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镇党委政府将对整个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3、目标管理,强化监督。镇上每周召开一次例会,调度进展情况。执法大队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每个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并限期整改,对进展迟缓的单位要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完成。
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篇四
1.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统筹推进,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党政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推动分管领域和挂点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2.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对全街道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街道党工委负责,把专项整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硬任务,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制定整治方案。各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拿出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抓好落实,形成专项整治合力。
(二)建立专项机制。
1.项目化推进。x个专项整治工作实行项目化推进机制,各牵头单位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做到有问题清单、有整改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建立会商调度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确保任务件件落实,整治取得成效。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向专项整治办公室报告。
2.加强统筹调度。全街道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综合协调、调度推进等工作,制定督促落实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要求,建立协调督导机制,定期组织各牵头单位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判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到位。以专项整治推动制度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
3.建立移送机制。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影响发展环境问题移送机制,形成问题线索相互移交常态化,强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影响发展环境问题日常监督。各专项工作组、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
(三)稳步推进实施。
1.学习部署阶段。2021年x月xx日前,各单位要完成动员部署、宣传教育、开门纳谏、公布受理举报电话等工作。要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介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网址,讲明政策,提出要求,探索实行有奖举报,发动群众力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x月xx日前,各单位要根据x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通过开展集体谈话、组织自查自纠、深入谈心谈话等方式方法,让党员干部放下包袱,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每一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严格对照专项整治x个方面的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问题,深入检视反思,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主动交代的,问题较轻、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依规依纪给予减轻或免予处分。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处理,即一律先免职、再处理;一律追责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上追一级,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监督责任;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3.监督检查阶段。2021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x日,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负责范围内的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组要适时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若干个监督检查组,紧盯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违规吃喝、打牌赌博、带老板出游、私自出国出境、违规借贷等问题,聚焦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采取定向反查、驻点检查、不定期核查等方式,开展重点抽查。
4.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x月xx日前,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注重整治成果转化运用。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既要认真纠正、严厉查处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措施、对症施治;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查找在日常监督、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健全制度、强化监管,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四)加强督促指导。
1.加大督导力度。全街道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检查组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专项整治跟踪指导,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查访,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或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督促改正。切实防止专项整治虎头蛇尾、敷衍塞责,不能在整治中产生新的突出问题。
2.建立督办机制。对信访反映问题、各职能部门专项检查收集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一级交办催办;对交办催办的问题不能解决办理或解决办理不到位的,由专项整治办公室进行二级督办;经过二级督办还未能解决或解决处理不到位的问题,移交街道纪检监察工委进行三级查办处理。
3.开展以案促改。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反面典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增强党性意识和纪法意识。
4.体现严管厚爱。对落实街道党工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违规吃喝、打牌赌博、带老板出游、私自出国出境、违规借贷问题多发频发,对专项整治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应付、不推不动、搞形式走过场的地方和单位,将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落实容错免责要求,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鼓劲、为负责者撑腰。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的予以惩戒。
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巩固“三农”治理成果,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和全国视频会议精神,按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经管理区同意,现就开展好xxx管理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重点问题,着重排查任意占用耕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分类精准处置;抓好工作举措,全面排查,彻底整治,确保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不留尾巴、不留后;注重方式方法,不搞简单化、一刀切,以一场彻底清理、坚决整治的“回头看”,形成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强大攻势和严格保护耕地的良好态势。
二、排查范围。
(一)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
(三)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和《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0〕4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设施农业项目,主要是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整治整改。
三、主要任务。
(一)核“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三)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政策指引的函》(鄂农函〔2019〕29号)(附件3)以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附件1)、《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附件2)等政策文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四)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工作步骤。
(一)全排查。完成全面排查,各单位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形成明细表和汇总表。各单位将排查情况经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管理区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决整治。按照“回头看”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回头看”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分类落实措施,对于新发现的“大棚房”问题,各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坚决将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发现在初始,消灭在萌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逐级压实主体责任。管理区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工作。按照党政同责原则,党委书记和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本辖区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工作。单位实行耕地保护书记、主任负责制,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在管理区组织下,开展“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工作。
(二)密切配合,强力推进“回头看”工作。各办事处、社区按照本通知制定“回头看”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细化相关机构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管理区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情况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强力推进我区“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工作落实落地。
(三)落实人员,定期上报整改信息。实行“回头看”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按时间节点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准确填报相关表格。对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各单位将清理整治专班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电话等报送至管理区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公布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要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要积极与纪检部门保持联系,严肃处理纪委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
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篇六
这次专项整治从xxxx年x月份开始,止xx月底结束。队伍建设方面整治的重点是自身要求不严格、自我完善不主动、自主努力不积极,工作推进方面整治的重点是做事不负责、遇事不担责、在岗不尽责,纪律作风方面整治的重点是虚、假、庸、懒、散、漫等“为官不为”问题。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
(一)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甚至信谣传谣、乱发议论,参加非法组织活动。
(二)个别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对上级点评、相互批评、检查督导的问题不整改、不落实。
(三)个别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特别是办事拖拉、效率不高,领导安排不见人、碰到困难绕道跑、日常办事找不见、服务群众脸难看等不良行为。
(四)个别党员精神萎靡不振的问题。主要是思想因循守旧、工作消极懈怠,“大事干不了、小事又不干,明哲保身不敢干,水土不服不会干,无利不起早不愿干”,甚至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基层干部“走读”、“末班”干部溜岗、双联干部“耍滑”或个别干部长期称病请假等。
(五)个别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甚至参与赌博、非法集资等活动。
(六)个别党员履职尽责不实的问题。主要是对重点工作不亲自安排、不亲自督促、不亲自落实,推进无起色、成效不明显。尤其是“xxx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伪善伪廉伪勤”,监管措施不得力、执纪监督不严格,致使“四风”问题等屡禁不止。
(七)个别班子自身建设不够的问题。主要是“打铁自身不硬”,班子成员分工不明、责任混淆、沟通不畅、相互掣肘;“一把手”决策“拍脑袋”、“凭经验”,以感觉统揽全局、口头代替制度、电话遥控指挥,导致决策失误、责任失察、干部失管;对上级决策阳奉阴违,执行搞变通、打折扣,政令不畅,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摆弄是非,工作推进执行不力等问题。
(八)个别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主要是基层组织基本建设不规范,负责人配备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动态巡查制度、分片包干制度等没有落实;基层组织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好,党员干部管理松散,工作推进按部就班,甚至对不推不动、“混日子”、“熬时间”的党员干部不闻不问,任其散漫。
(九)个别单位执纪问责不严的问题。主要是局务会议、党组会议、干部请销假、车辆管理、接待登记、责任追究、值日值班等日常管理制度不完善,形同虚设,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尤其对卫片执法检查、国土项目建设、“主体生产模式”推进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下山入川”移民搬迁、重大重点项目保障、干部纪律作风等督查督办不力、责任倒查不够、执纪问责不严,存有的被问责、被约谈、被通报隐患。
(十)其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篇七
推进孝老爱亲,传承和弘扬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街道开展2022年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工作部署,强力推进移风易俗淳化民风,不断提升辖区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效应和居民公约、红白理事会的规范教化促进作用,以整治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办事扰民、乱埋乱葬等不良现象为突破口,有效遏制操办婚丧事宜中的陈规陋习,弘扬和倡树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时代新风。实现“两个覆盖”,即各社区修订完善居民公约并将婚丧喜庆事宜操办制度纳入其中,建立红白理事会并有效运转,逐步形成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长效机制,党风政风与社风民风互促共进,城市文明新风氛围浓厚。
二、组织机构。
成立街道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移风易俗办公室,由田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全街道移风易俗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全街移风易俗工作的领导。
组长:
副组长:
三、主要内容。
(一)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
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执行落实“四项严禁”“三项推进”“三项程序”要求,为群众树立标杆,做出表率。
1、严格执行“四项严禁”。一是严禁变相收(送)礼和铺张浪费。二是严禁封建迷信活动和办事扰民。三是严禁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四是严禁违规修建墓地。
2、积极倡导“三项推进”。推进婚事新办,提倡现代文明婚礼仪式。推进丧事简办,提倡文明治丧礼仪。推进孝老爱亲,传承和弘扬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
3、全面落实“两项程序”。实施“一承诺”“两报告”的规定:“一承诺”,即围绕落实“四项严禁”“三项推进”要求,组织党员干部100%完成承诺书签订工作。“两报告”,即党员干部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单位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
(二)引导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移风易俗工作。
街道重视居民自治的促进作用,指导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将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纳入居民公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全面推进“七项倡导”,以点带面,教育引导群众参与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在群众中推行“七项倡导”:一是倡导限制请客名目和规模。二是倡导禁放限放烟花鞭炮。三是倡导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四是倡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五是倡导在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六是倡导摒弃繁文缛节。七是倡导办事不扰民。
(三)进一步完善基层自治组织。
切实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按照“因地制宜,便于落实”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居自治组织,完善居民公约,形成自治约束力量。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1、制定居民公约。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制定、补充、修改居民公约,各社区制定完善符合社区实际的居民公约,将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内容纳入其中,并通过居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加强群众的自我约束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的文明新风。
2、成立红白理事会。各社区按程序成立红白理事会,并做好登记备案、培训管理相关工作。红白理事会要制定婚丧事项操办章程,明确违约责任,建立并落实群众操办婚丧喜庆事项的信息管理、责任落实、上门监督、全程跟踪等工作制度。各社区要将理事会成员公示上墙,广大群众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要先向理事会报备,由理事会发放告知书并拿出具体操办审核意见,自觉接受红白理事会的监督。
3.明确奖惩办法。街道纪检监察室、公共服务办对社区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对大操大办的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并通报,对文明节俭操办的先进典型予以鼓励。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红白理事会根据居民公约以“红黑榜”等各种形式对大操大办等正反面典型进行奖励鼓励和批评惩戒,并辅以取消低保补助、评先评优等行之有效的惩戒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移风易俗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协调,实行“一社一策”,各联点干部要深入联点单位指导、督促移风易俗工作。各社区要认真传达落实本方案要求,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安排,加强对红白理事会的领导和监管,有序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社区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要求,确保责任到人。要根据实际,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契合实际的居民公约,完善红白事会操作程序等,让移风易俗成为群众自己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我承诺、我践行”活动,组织短信、微信群、横幅、宣传栏、上户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移风易俗相关规定,开展“好邻居”“好公婆”评选和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讲好感人故事,传播家庭美德,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考核奖惩。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街道对社区考核,街道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群众满意度调查,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评选。街道纪工委负责对全街道移风易俗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制度落实情况、工作效果、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满意度等。
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篇八
全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及其所属的场站、输配气站、中高压燃气管网、老旧燃气管道、市政燃气管道等燃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各村(社区)建筑、农贸市场、餐饮店、学校、医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区燃气设施使用安全情况;全面排查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情况。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行业管理方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对燃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切实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主动发现隐患并立即整改。
2.燃气企业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燃气管道按标准设置明显标志、供气企业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情况;危险作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要分阶段推动已排查燃气老旧管线的改造升级,全面排查燃气管道漏检企业,督促企业定期开展管网检验,确保在役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工作全覆盖。
(三)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1.燃气场站隐患排查:场站(含瓶装供应站、配气站、加气站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防火、防爆等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是否到位;场站四周建构筑物与站内设施安全间距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场站消防供水系统、喷淋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周界安全警示是否醒目,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是否设置,安防系统是否xx小时可靠有效运行;站内设备设施有无跑冒滴漏现象,电气线路是否防爆,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处在检定有效期内;站内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擅自改造等情况,有无违规充装气瓶现象;门禁管理是否严格,进入生产区机动车是否佩戴阻火器,有无人员携带打火机等火源、未关闭手机进入生产区或汽车加气时不掀开后盖、车上人员不下车等危害行为;站内及站外周边每日是否定期巡查,卸气监护是否到位,夜间值守制度是否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2.燃气管网隐患排查:燃气输配管道台账是否健全,对xxxx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评估;是否对燃气输配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进行梳理建档并制定治理方案;地面警示标志是否全部规范设置,过河、穿越公路、人员密集等重要部位燃气管线安全警示是否醒目,防撞、防攀爬措施是否到位;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中是否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管线设施运行监控系统是否正常,管道及相关设施的巡线巡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要场所、重要地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巡查巡检频次有无增强,维修接报、人员值班和应急准备夜间是否正常。
3.违法违规整治:大力整治无证经营、跨区域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或个人转供液化气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和占压挪用燃气用地、侵占已建燃气设施防火间距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行为;私建、私拆、私自改动燃气管网设施和私自分户分表、私拉乱接燃气管线行为;坚决遏制违规充装气瓶、在不安全场所存储气瓶、气瓶相互倒燃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混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企业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行为。对限期整改不到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该停产整治的绝不留情,该移交处罚的绝不手软。
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通知》(苏办〔20xx〕53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宿办〔20xx〕10号)以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宿豫办发〔20xx〕96号)等文件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重点整治内容。
各科室、中心要严格按照各级文件会议精神要求,认真对照中央纪委指出的4个方面12类和省委、市委指出的5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区委指出的5方面14类问题,着力整治以下5方面12类突出问题.
(一)在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1.对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形式单一,停留在领学文件讲话材料、抄写学习计划、观看视频上,笔记记录较为简单。通过对局领导班子、部分职工访谈和提问发现,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和少数职工不能准确回答十九大主题、“四个伟大”、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等内容。
2.推进“三大攻坚战”、“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六增六强”高质量发展、“三大建设”工作不积极不到位,特别是优化产业结构不坚决、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力、污染整治不彻底等突出问题。
(二)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3.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市委《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的若干意见》不到位,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
4.在调查研究方面,调查研究不深入。工作中,一般性调研多,带着问题的专题调研少,有时得出调研结论也没有运用到日后的工作中,存在注重调研过程,不注重调研效果的现象。比如,在实地核査工作中,主要是调查企业是否符合签发条件,以及对企业日常经营情况进行一般性了解,却没有认真研究分析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瓶颈制约,没有及时有效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往往是把调查研究看成是工作中的一个程序,并非出自真心想要了解一线真实客观的情况,只是迫于上级任务压力不得不去完成,只是满足于能够按照要求开展调研就行了的思想。
(三)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5.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勇于担当作为不够,攻坚克难精神不足,对牵头负责的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缺乏创先争优意识,推动落实不力,满足于发文部署、任务分解,缺乏过程性督导推动,工作成效不明显。汇报工作报喜不报忧、只说成绩不说问题。
6.部分科室存在上推下卸,傭懒怠政、消极应付的现象,影响高质量发展;针对部分企业反映的问题,解决打折扣、服务跟不上,影响优化营商环境。
7.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实;职责履行不充分,停留在开会、讲话、签责任状上,贯彻落实不到位。
(四)在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8.整改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整改纠正被动应付不主动,整改过程中只谈客观条件,不讲主观原因,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跑偏走样”,走过场。
9.整改工作推进缓慢,工作不扎实,问题整改不彻底。处置移交问题线索不得力,针对问题整改措施不实甚至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常规工作代替整改等突出问题。
10.整改措施停留表面不深入,整改工作资料归档不及时,临时拼凑,整改成效不明显。以及就事论事,举一反三不够、立足长远完善制度机制不足。
(五)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11.着力整治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特别是主体责任压而不实、层层递减、虚化弱化,责任没有真正履行到位,缺乏安排部署和日常督促管理,报备履责记实材料存在流于形式、敷衍应付、弄虚作假。
12.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充分,未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制定防范廉洁风险措施不精准、对查处案件警示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二、整治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带动,对照问题实际,紧密联系工作,认真整改落实。
(一)认真传达学习,迅速研究部署(20xx年12月14日)。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治责任。结合实际成立区经信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集中整治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4日)。
2.开展专题学习。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工作意见》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方案》,让全局干部职工知晓并大力支持、积极参与集中整治,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5日)。
(二)深入梳理排查,摸清找准问题(20xx年12月16日一20xx年1月10日)。
1.深入开展自查。各科室、中心,局全体人员针对整治的5方面12类问题全面开展自查,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每方面排查问题不得少于3条,并逐一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建立问题管理台账,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确保“不遗漏、不放过”。(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局全体人员,完成时限:20xx年12月20日)。
2.深入梳理排查领导干部个人问题清单。中层以上干部带头开展对照问题表现、查看初心是否改变,对照新时代要求、查看陈旧观念是否破除,对照职责使命、查看岗位是否胜任,对照群众期盼、查看是否脱离群众“四对照、四查看”活动,深入查找领导干部个人在落实“两个维护”、锐意创新进取、工作履责尽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每方面排查问题不得少于2条。(责任范围:中层以上干部,完成时限:20xx年12月20日)。
3.扎实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单位问题梳理排查情况及时开展自查,对存在问题科学分类、客观评估、明确提出处置意见。各整改责任人要切实督促本科室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排查整改工作不走过场。(责任科室:办公室、各整改责任科室,完成时限:20xx年1月10日)。
(三)整改落实阶段(20xx年1月11日至5月25日)。
1.认真落实整改。局党委和班子成员要根据问题梳理和自查自纠情况,通过谈心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逐项列出清单和整改方案,按照时间节点依次销号管理,要把开展集中整治与落实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选择2-3个最为突出的问题作为切入口,集中精力抓好整改纠正,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责任科室:办公室、局领导班子成员,完成时限:20xx年1月20日)。
2.制定责任清单。局党委及班子成员把整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20xx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内容,根据整改方案,按季度列出序时进度,对照清单履责,扎实推进整改。(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
3.确保整改成效。局党委和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要把排查整改问题与正在开展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污染防治、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作风建设“四整治两引领”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整治整改合力。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要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在内部通报,对涉及信用信息公开、企业奖惩激励等事项,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5月20日)。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5月26日至6月20日)。
1.局党委要及时总结经验,围绕工作特点、整治成效、存在不足等方面全面客观进行总结、汇总梳理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和走向,研究下一轮集中整治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6月5日)。
2.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工作台账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期间形成的台账材料要逐项汇总、长期备案。要将建章立制工作贯穿整治工作的始终,针对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进行分析、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及防控措施,形成常态化治理,转化整治成果。(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6月20日)。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联合局派驻纪检组,通过不定期深入监管服务对象和局各科室、中心通过调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方式、组织开展机动式、全覆盖的明察暗访,及时掌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反馈交办问题线索。通过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设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举报平台、充分发挥信访渠道作用。
(二)严肃查处问责。要强化压力传导,促进责任落实,局党委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整治工作走形式、走过场,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隐瞒不报,以及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问题严重的,实施“五方联谈”、“四责同问”。要强化通报曝光,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要注重统筹推进,与贯彻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结合起来,突出正向激励,鼓励担当作为。
(三)强化督办机制。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集中整治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按照小问题提醒、大问题督办、难问题会办的方式,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挂号督办、结案销号,确保“件件有落实,个个有回音”,切实推动解决深层次“四风”问题。
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篇十
一、制订《应县六中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我县关于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了《应县六中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
二、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年级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办公室主任由董事长助理兼副校长王平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统筹安排、督导检查。
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宣传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积极制定和转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全年累计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约3000份。
学校政教处安排班主任老师将《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电子版发到班级家校联系微信群。任务下发后,班主任积极响应,家长阅读后进行了回复。家长表示会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各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反响良好。
三、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标语2条。
标语内容:。
1.扫黑除恶,弘扬正气。
2.任扫黑除恶者,做大美六中人!
四、教学楼两侧制作扫黑除恶展板及宣传栏4块,加强舆论宣传。
五、定期召开“应县六中2020年扫黑除恶”宣传主题班会。
每月专门安排一节课,各班召开“应县六中2020年扫黑除恶”宣传主题班会,对学生再进行一次扫黑除恶宣传和安全法治教育。
六、师生集会,升旗仪式上宣传扫黑除恶。
在周一例行升旗仪式上,向全体师生宣传“扫黑除恶”的意义。结合我校实际,王校长强调,要进一步预防校园欺凌,严防打架斗殴,学校定将加强管理,师生要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今后,我校将继续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继续推进扫黑除恶宣传及其他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安全、和谐应县添砖加瓦!
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篇十一
为开展好“大棚房”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确保我镇“农地非农化”问题整改成果不反弹,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严防“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现象,促进我镇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我镇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的要求,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和巡查机制并认真执行。至目前,我镇已全面完成第四次摸排工作,没有出现改变设施农业用途的农地非农化、改变土地农用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我镇高度重视“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大棚房”清理回头看工作。能够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上来。4月14日召开了全镇“大棚房”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部署专题会议,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强调开展“大棚房”等问题专项整治的必要性,有力推动了全镇“大棚房”问题的清理整治回头看排查工作。
二是细致摸排,确保不留死角。我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已清理整治的四处“农地非农化”问题进行了回头看,没有出现反弹和“死灰复燃”的情况;严格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主要对利用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建设租售“大棚房”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排查整治。一是全面排查。把摸清底数作为有效整治的基础,充分发挥镇、村身处一线,情况熟的主体作用,深入田间地头,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农用地、种植大棚等进行逐一排查,逐个入棚入园实地查看,有棚必进,逢棚必查,逐村、逐户、逐地块、逐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完善档案资料;对新增的设施农业也进行了全面排查,确保不漏一处一栋。目前,共排查主体1169个,面积6119亩,其中设施农业782个,面积842。3亩,农林场18个,面积4785亩,养殖场369个,面积491。2亩。没有非法占有耕地的非农建设行为。
三是分类处置,坚决清理整改。根据排查情况,对发现的“大棚房”问题,要区分类型,分类处置,依法依规坚决整改到位,确保“大棚房”问题全面清零。对原有“大棚房”问题整治不到位、应纳入未纳入“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以设施农业用地之名从事非农建设的,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标准和指导意见,立查立改,坚决“零容忍”,彻底整治整改到位。在清理整改中,坚决做到确属设施农业项目用地的,限期完善手续;认定确属“大棚房”问题的,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复耕,确保整改查处到位;对已经整改到位的,及时恢复农业生产,确保耕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至目前,我镇无违规占用耕地和耕地非农化的现象。
四是定期报告,建立常态机制。根据“回头看”目标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动态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常态机制,切实加以整改。实行长效巡查机制,根据网格化的要求,对辖区内的设施农业每月进行一次巡查。各村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管责任,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审核、备案,切实建立防范、监督、纠错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巡查机制,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五是重点督导,强化资金监管。要求各村对项目建设内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涉嫌骗取涉农补助资金、擅自改变农业设施用途建造“大棚房”的建设主体,要及时上报,坚决追回项目资金。对正在建设的设施农业项目,在项目验收前,发现擅自改变农业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的,要上报监管部门,停止项目建设并依法责令退回已发放的扶持资金。同时,镇纪委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回头看”排查过程中是否存在定性不准、虚报瞒报、疏忽遗漏、死灰复燃等情况进行督导,督促全面排查到位,并对排查结果认真审核把关。
虽然,我镇“大棚房”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经过摸排未发现各类违法问题。但还存在“大棚房”专项行动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长效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的问题。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抓好“大棚房”专项行动回头看排查工作,特别是做好监管落实,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遏制出现新的违法行为。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将“大棚房”清理整治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群众认清自身合法权益所在、清理整治形势所趋,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在耕地保护、土地流转用途管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方面用制度加以规范,确保农地用途不改变;三是强化工作督导检查,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处理好保持重拳出击、高压态势与依法依规、不折不扣推进清理整治的关系,力求按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达标,确保工作成效。
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篇十二
按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规定,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国家方案中指出的乱占耕地建房情形,仅是摸排的政策标准,下步如何分类处置,需待处置政策出台后按规定办理。
本次摸排对象包括四类:
(一)住宅类,包括单户住宅和多户住宅。单户住宅是指一户一栋的村民住宅,多户住宅是指一栋房屋由多户人居住的农村村民住宅,多户住宅有明确的项目名称的,按项目名称填写。无项目名称的,填写×××、×××(户主姓名)等×(住户数量)户住宅。对应表1。
二是公共管理服务类。指农村用于公共管理服务的房屋,包括村“两委”办公用房,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图书馆、阅览室、礼堂及硬化了的公共广场等文化娱乐设施,卫生站、垃圾处理站、公共厕所等医疗卫生设施,祠堂、寺庙、教堂等设施。对应表2。
三是产业类用房。包括农产品加工点、工业生产用房、商业用房、旅游用房、仓储物流用房等。对应表3。
四是无房屋的其他设施。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矿产、工业、商业、仓储物流、旅游等用途,但无房屋的建(构)筑物。如公路、矿山采场和堆场、停车场、鱼塘等。对应表4。
指出资建设房屋或建(构)筑物的单位或者个人(合伙人)。
干部包括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国有企业有编制和长期固定工作的人员,临时聘用人员不按干部填写。村(居)支部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中经选举产生的人员按干部身份填写。
本村村民是指户籍在本村(居)的村民,判断时以户籍登记为准,长期在本村生活但户籍不在本村的不属于本村村民。外村村民是指户籍在其他村(居)的村民。城镇居民通常指非农业人口,包括落户在乡镇集体户的人员。
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xx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耕地是指主要用于种植小麦、水稻、玉米、土豆、蔬菜等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耘的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原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规定,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整理地、复垦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沟、渠、路和田埂。耕地又可分为五种:
(5)菜地,指常年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永久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区别:基本农田只是耕地的其中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部分耕地,并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而言,只有那些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才视为永久基本农田。
本次摸排任务中的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原管理部门认定为草地的土地;等等。
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其中,作物种植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
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1、一户一宅:“一户”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同时“户”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一户拥有一个独立户口本,一个大家庭也可能是一户。一宅的标准是申请到的土地只有一块。
2、“一户多宅”是指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两处及以上宅基地。
一是家庭成员中的子女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能力,生活能自理,可申请分户;二是结婚成家,可申请分户。
1.承包地:承包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的土地。
2.自留地:自留地是我国农业合作化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
3.集体自营:指集体经济组织自己经营的土地。
4.租赁:指向集体经济组织或他人按约定支付租金获得使用权、经营权的土地,以租赁事实关系存在为认定标准。
5.购买:指一次性支付一定费用获得长久使用权的土地。
6.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
村民建房,房屋面积指房屋垂直投影面积。其他房屋(项目)总占地面积除房屋垂直投影面积外,还包括与该房屋相关联的庭院、停车场等占地面积。
有国土调查、确权登记或地籍调查等成果的,按照该成果填报。没有该成果的,可采取皮尺、红外测距仪等方式测量。图斑影像清楚的,也可采取图上勾绘方式计算。省级下发图斑时,会有相应图斑总面积,图斑范围内只有一个摸排对象的,可以省级下发的图斑面积为准。
关于宅基地面积标准。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认定,各地属于哪种限额标准,根据当地地形认定。
关于宅基地附属设施。为掌握农村村民住户附属设施情况,为下步分类处置奠定基础,此次在表1中要求填写附属设施面积。附属设施是指村民主房外的其他设施,包括伙房(厨房)、厕所、院坝、畜禽圈舍等。
简单的识别方法为人可以进去活动的就为建筑物,人不可以进去活动的就为构筑物。通常建筑物就指房屋,一般指供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房屋指由围护结构组成的能够遮风档雨,供人们在其中居住、工作、生产生活、娱乐储藏物品或进行其他活动的空间场所。如住宅、公寓、宿舍、办公、商场、宾馆、酒店、影剧院等。构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造物,人们一般不在其中进行生产生活活动。如烟囱、水井、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通常情况下,所谓构筑物就是不具备、不包含或不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造物。
判定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将违法的界址范围(或者界址坐标)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纸质图件(或者数据库矢量图件)套合比对、对照,将项目名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对照。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纸质图件(或者数据库矢量图件)进行套合比对,用地位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区域的,应当判定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纸质图件(或者数据库矢量图件)进行对照,用地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交通廊道内、独立工矿用地区域的,应当判定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进行对照,用地项目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应当判定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判定用地是否占用基本农田,应当将用地的界址范围(或者界址坐标)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纸质图件(或者数据库矢量图件)进行套合比对,对照所标示的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范围进行判定。用地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示的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范围的,应当判定为占用基本农田。
按照信息采集表(公共管理服务类)填写相关信息,以纸质资料报送。
将清理整治情况填入相应图斑的备注栏中。
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篇十三
认真落实xxx、xxx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二、“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
三、“回头看”主要任务。
(一)核查2019年专项行动是否有反弹情况。对照2019年专项行动问题台账,对已排查清理的5个“大棚房”问题及其涉及的7个建筑物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死灰复燃。
(三)坚决彻底整治整改。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文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四)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xxx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xxx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xxx纪律处分条例》《xxx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各村(社区)要主动向纪检xxx门移交,加强沟通协调,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调整组织。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乡长张国梁任组长、党委委员吕锡刚、和武装部长徐继能任副组长,乡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委会主任任成员,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原则压实责任,具体落实“回头看”工作任务,并将任务落实到组、落实到人。做到逢园必进,逢棚必查,逢组必到,不留死角。各村民组核查后以项目为单位,逐宗填报《入户调查登记表》,未发现实行零报告。各村在《入户调查登记表》的基础上分级汇总统计,村统计到村民组。
(三)部门协同。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署下,加强“回头看”指导和督促,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回头看”各项措施。乡农综站、乡国土所在各村排查的基础上,负责做好核查,共同对三类“大棚房”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依规做好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和整改工作。
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篇十四
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农发〔20xx〕5号)要求,为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我办结合实际全力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自查工作,严格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和乡内设施农用地监管备案制度,严肃处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现将具体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向阳办“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秦英慧为组长、副主任霍晓峰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xxx、xxx同志负责本次“回头看”自查工作的具体业务。
二、明确具体内容。
(一)加强全面摸排。村立即行动,按包片对辖区全面摸排是否有新增“大棚房”,一经发现立即登记、上报。经排查设施农业项目5个,温室大棚45个,目前,未发现“大棚房”问题。
(二)落实管理制度。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监管本村内的设施农业项目,我办严格实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制度,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保障合理的用地需求。
(三)强化长效监管。定期组织开展设施农业巡查抽查,对新增设施农业用地不及时上报、没有备案手续的,依法进行处罚并及时拆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土地管理政策、设施农业用地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公开乡设施农业相关信息,并设立乡设施农业违规举报电话(xxx),及时受理相关举报。
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篇十五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工商企业和个人借建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等非农设施乱象,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及全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要求,从**年9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xxx、xxx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xxx、xxx的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二、清理整治范围和重点。
此次清理整治的范围是,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耳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对农民自建自用,用于存放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具的看护房,且符合“每栋单层不超过15平方米”标准的,不纳入此次清理整顿范围。
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篇十六
为坚决贯彻落实xxxxxx、xxx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农农发〔**〕3号)和**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发电〔**〕23号)以及**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甬农发〔**〕130号)要求,决定从**年9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xxx、xxx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在全县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强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基础保障。
二、清理整治范围。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三)加强宣传和监督。加强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对清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案件,通过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等方式督促镇相关部门查处到位,保持舆论高压态势,为清理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