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制在我心中(大全13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法制在我心中篇一
法制在我心中征文(1)
每当我们随意地翻开报纸,轻松的心情总会被一些沉重的新闻所打破。
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危险、伤害事故在我们身边频频发生,威胁着我们的生命,这血的教训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生命诚可贵。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同学们,我们一样拥有美好的未来,一样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法制”这一基础上,都需要我们时刻尊敬法制,对法制问题严肃。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
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
法制在我心,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想做的事。
法制在我心,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法律是一种至高的信仰,我们都生活在有秩序的法制时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犯罪为耻。
惨痛的事故时有发生,家人撕裂肺的哭叫,亲朋好友痛哭流泪,自己伤心欲绝。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制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家无法制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
无论是一个学生,还是一个集体,都要以法为重。
法制并不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枷锁,而是制定、保护和维持国民生活秩序的有利工具。
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制在我心中,生活一片晴空。
法制在我心中(2)
亲爱的同学们:在我们美丽的校园内,你是否看到过和这美丽校园不和谐的景像:有的同学看见同桌某样东西好,便顺手牵羊拿了去;有的同学看见地上的钱,并不把钱交给老师,而是把钱据为已有;同学之间有了一点点矛盾,便恶语伤人,甚至大打出手……这些虽小,而且大家习以为常,并不陌生。
但是久而久之,它的严重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每个人都会希望有个美好的人生,下面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马家爵也不例外。
马家爵,男,从小就成绩优异,是老师和父母的骄傲,高中更是以优异的分数考上了大学。
可由于父母太娇惯了,他渐渐养成了抽烟喝酒的坏习惯。
一天,在宿舍里,他和同学们打牌娱乐,由于输了,觉得不服气,便怒从心中起,恶从胆边生,抄起菜刀,杀了他的同学,一场悲剧便发生了。
如果马家爵能冷静点,那他仍是前程似锦,仍能实现美好的未来,而不是冰冷的监狱,是一时的冲动害了他啊!
知法守法从点点滴滴中的小事做起,让我们一起努力,创造一个法制社会。
法制在我心中的征文(3)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
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
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我经常去书店看一些关于法律的书籍,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
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也不能做。
还能了解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都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必定是严重的,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我曾经就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去公园游玩,可是由于他的到来却让2、3只珍贵的狗熊惨遭厄运。
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这个年轻人每次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化学的物质,而这些化学的物质却恰恰让狗熊导致死亡。
终于有一次他被警方逮住了。
警方问他:“你为什么要杀死那些狗熊,难道你不知道这些动物很珍贵吗?”
年轻人答到:“我喜欢它们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死它们呢!”
警方很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带化学物质去杀死他们呢?”
年轻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学物质对狗熊会不会引起伤害,可是哪里知道……”
警方更加疑惑了:“那你事前就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吗?”
年轻人低下了脑袋:“犯法?唉!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做了。
我的前程啊!唉……”
看看,这是一个多么年轻的小伙子啊!就是因为对法律一无所知,才会犯下如此的滔天巨祸,才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见,不懂得法律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
就是因为它的重要,所以才更要守法。
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
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
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
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
前面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我的身边也曾出现过这样的一个关于法律的很真实很具体的事情。
我有一个邻居,她是一个9岁的孩子,她的双亲离异,她和奶奶居住在一起。
她的妈妈是一个傻子,可她家很有钱,而就是因为钱,孩子的奶奶才和她连亲的。
嫁妆是一套房子。
可是风有不测风云,一开始说给她们的房子的房产证上的名字却是别人的,从此之后,孩子的奶奶便虐待她,想逼她离婚。
终于今年离异了,离婚后得到的财产:100万。
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
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法制在我心中篇二
阳光不能摆脱影子独行,人类必须靠严格的法治来束缚感性。从巴比伦时代升起在天际的名叫法制的星,古人仰望,今人探索,白云苍狗,风云变迁,它的轨道在时间的蜿蜒中无限地接近最平凡的土地,甚至今天,我一个初中生,也可以在纸上浅谈自己心中的法制。
发质也许不是一个以我那微薄的阅历可以信手拈来的话题,但在我曾有幸探寻的书海一隅中,也许有法制的`一个侧影。
公元前1800年,一群来自古巴比伦宫廷的奴隶在烈日下磨平一块即将创造历史的石头的棱角,他们用粗糙的手指紧捏石刀,在石面上刻下一个个昭示着人类历史里程碑,却也昭示着他们悲惨命运的微凹符号。如今,它静静地立在大英博物馆的玻璃展橱里,柔和的彩灯下,它还留存着两河流域阳光炙烤的痕迹,但石面不再剥落呛鼻的石灰,奴隶滚烫的汗水也已经风干,唯一留下的,是它肃穆的黑,以及讲解员口中它身负的早已不是秘密的文字。《汉谟拉比法典》几千年后,人们这样称呼它,不是以那将它扛出高山,将它打磨成现在模样的人们,而是以那个遥居宫廷,早已陌生了两河的阳光的王来命名。在法制出现的最初一段时期里,人们说:“仁义恩厚,此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此人主之刀斧也。”无论是仁厚,或者是严酷,那时的法治都只做、是统治者手中可以歌唱也可以喋血的傀儡。它离真正生活着的人们那么远,离我心中的法制,更是遥不可及了。
历史在前进,社会在发展,人心在觉醒,法制的完善与延续还真是没有尽头。几千年后,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上,一张令箭,掷地有声,我未曾亲睹包公风采,但我相信,那一刻这个流芳百世的英杰黝黑的面孔必然是严肃的,沉静的,满是对法制的敬畏,敬仰。亲侄儿的血溅在公堂的牌匾上,长嫂在啼血。大义灭亲的故事之所以能被传唱千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的法制观念发生了极大的转变:“法治不议,则民不相私。”正义是唯一的信条。然而,从小受最主流的传统教育熏陶的我,一向最仰慕包青天刚正不阿清名的我,今天行文至此,居然也像那些批评家,那些诟病包拯的人一样迟疑了。
我听说近些年来,法律作出了修改,允许了“亲亲相隐”,这是何等的创举。
我很庆幸自己是活在当下的,在这个法制逐步健全的社会里,法制在以更近合人性的方式渗透着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以更仁厚的方式对待恪守道德与法规的人们,在以更强硬的态度捍卫着正义和底线,在以更合理的条款制裁着心存恶念的凶徒。
但愿每一个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心中都能存有法制的光芒,在天长日久的民族进步和社会更方面矛盾的磨合中,凝聚成最明亮的启明星,永耀中华!
高中法制征文
关于2021年法制在我心中优秀演讲稿范文
珍惜-征文
法制宣传简报
法制工作调研报告
“明月杯”读书征文大赛征文启事
法制安全工作简报
法制在我心中篇三
风和日丽的周六早上,我踏着轻快的步伐来到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小记者团的同学们一起参加一场特殊的活动。
首先我们参观了一楼的审判庭,审判庭的墙壁是常见的老式棕色,天花板是天蓝色中带着几丝白色,就像蔚蓝的天空中飘着片片白云,让犯罪的人有一种家的感觉。审判台的颜色是白色,是希望犯罪的人知道悔改,心里洁白如镜。从审判庭我们就看出了法官工作人员的良苦用心。
接着,我们上二楼的青少年儿童展厅,一进去,最起眼的便是头上的五星红旗,不言而喻,目的就是让我们心中有祖国,懂得热爱祖国。
对着宣传画,慈祥的法官妈妈给我们讲了很多案例。她先给我们讲了一个关于故意伤人罪的案件,法官妈妈大致讲的是两个女的早恋,同时喜欢一个男的。两个女生争风吃醋,其中一个某天守在校门口,等到另外一个一出校门就甩她几巴掌。被打的那个愤怒至极,便叫上她认识的社会青年来帮忙出气……结果打了群架,受伤的很多,两个女生都被判刑了。
最后我们看了两部微电影,第一部是讲几个人在学校门口抢劫的事,第二部是讲一名花季少女被骗而走上贩毒的道路。
法官意味深长地告诉我们:第一部电影,几个问题少年之所以抢劫都是因为对钱的贪念造成,所以我们不能因为钱而冲昏了自己的头脑,做出违法的事情,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果被抢劫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让他们来处理,而不能畏畏缩缩,不敢出口。第二部微电影里,本来在学校一直是三好学生的少女,因交友不慎而贩毒,自己被蒙在鼓里还不知道,还以为只是帮帮忙,没想到是别人在利用她贩毒,真是个可怜的女孩。我们以后交友一定要谨慎,不能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交朋友。
这节特殊的法制教育课令我受益匪浅,让我对法律的知识更了解了,同时还让我明白了若是不幸成为别人犯罪的目标时,应该怎么去保护自己。
法制在我心中篇四
老师们、同学们: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啊!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的同学爱打架,甚至抢其他同学的东西吃,敲竹杠等,小小的年纪,就粘上了许多劣迹。
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就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年龄阶段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真正做到懂法、守法,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们四(1)班的同学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1、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
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中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学习带来的不良影响。
我们要做到自觉地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及时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2.不在教学区吃零食。
同学们要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做到勤俭节约,当花的节约开支,不当花的分文不浪费,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3. 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
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
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4. 穿着上不追求时髦,打扮上不标新立异。
着装和发型要做到整齐、大方、得体,符合小学生的主流文化和大众趋势。
学生时代与别人比吃、比穿、比戴没有什么品位,即使家里的条件好,也不能“骄奢淫逸”,因为这一切非你个人所创造。
求学阶段,要比品德好、比表现好,比心灵美,比学习优,比活动积极,比特长显著,这样比才比出今后自己的实力,才能比出自己的美好未来。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清朝诗人郑板桥曾有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叶一枝总关情。
这句反映封建时代官员爱民、为民的诗句流传甚广,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们引用,把这句话运用到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中,就是“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在不同的行业应有不同的注解,作为我们司法部门,公平和正义是永恒的主题,我们的工作,就是准确地诠释法律的含义,使法律的规定在人们的生活中得以实现。
众所周知,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证机构作为基层法律服务单位,与人们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非常密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天天与当事人打交道,我们在工作中适用法律必然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公证活动过程中,能否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不仅关系到国家法律的适用,也事关执法形象。
“执法为民”对于我们来说,意味着提高执法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法律,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遗憾的是,在前一段时间发生的“西安宝马彩票案”中,西安市新城区公证处公证员董某严重失职,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发生了严重损害彩民利益,损害政府声誉,损害公证工作公信力的彩票欺诈事件。
对此,我们应引以为戒,并从中吸取相关教训,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更加注重职业道德修养。
如何在公证工作中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我认为,首先,我们要正确理解并适用法律,在受理业务和审查出证的过程中,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及时、准确地出证,以维持经济秩序,稳定社会关系,减少不必要的纷争和诉讼,“为民服务无小事”,这个过程,既要求我们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又要求我们认真、细心。
现今中国的法治水平还不是很高,有些当事人,包括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当事人,对法律也是一知半解。
记得有一次,一位中年妇女带着女儿前来要求办理继承公证,原来这位女士的丈夫不久前遇车祸死亡,在合肥遗留有房产一套,这对母女要求对遗产进行继承。
我处接待公证员在了解情况后,耐心地向她们解释了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告知除她们母女外,若被继承人的`父母尚健在,也享有继承权,并要求她们到死者生前单位出具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
第二天,这对母女带着亲属关系证明来了,但证明上对死者父母的死亡时间却含糊其词,公证员为慎重起见,数次到死者生前单位了解情况,并和死者父母居住地的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终于查实原来死者的母亲尚健在,但远在浙江乡下务农,根本不知道对儿子的房产享有继承权,经过公证员的多方协调努力,死者的母亲最终获得了房产折价款四万多元。
所以我想,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解决人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应当是我们法律服务人员“执法为民”的前提和本质。
其次,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公证,从其工作性质上来说,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还应当尽量给当事人提供方便,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为人民群众服务一两次并不难,难的是时时刻刻心里都装着人民群众,任何时候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制法规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的作用愈来愈重要,特别与我们中学生的生活愈来愈密切。
法制在我心中篇五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从小妈妈就教育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起初我懵懵懂懂的,一点也不明白这句话的意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有些理解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了。
有一次,天气晴朗,我和爸爸、妈妈欢欢喜喜地在小区里散步,小区的路面被清洁工人清扫得干干净净,我们享受着大自然赋予我们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走了一会,我感觉有些口渴,于是妈妈递给了我一个橘子,我三下五除二便将一个橘子收入腹中,顺手将橘子皮抛在了路边。桔黄色的橘子皮孤零零地躺在路上十分刺眼,妈妈回过头看了一眼橘子皮,又看了看我,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她停下了脚步。我先是莫名其妙地盯着她,最后顺着她的眼光看到了被我遗弃在路边的橘子皮,我的脸刷地红了,我快速走过去弯下腰捡起橘子皮丢向路边的垃圾桶。妈妈脸上又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她轻声对我说:“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可是如果人人都乱丢垃圾,不遵守社区公共道德,小区会变成什么样呢?”
在学校里,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走出学校我们才能更好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当上课铃打响时,如果有同学还三三两两地慢慢走进教室,势必影响老师的正常教学和大多数同学的正常学习;中午午休时间,如果有的同学大声说话、打闹嬉戏,一定会影响其他同学的正常休息,扰乱寝室的秩序;不听老师劝阻将零食带到学校,不仅违反了学校的规定,而且吃零食还会影响自己的身体健康。总之,所有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情却会对我们的成长造成不利的影响,甚至会扭曲我们的价值观。
古人说得好:“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丧身。”不可轻视小事情,不要因为善事影响小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恶事影响小而去做。我们要从小培养良好的品质,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做一个合法的小公民,法制就在我心中。
更多
法制在我心中篇六
各位老师和同学们:
大家好!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首先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不爱护公物;强行向别人索要钱物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帮助他人遵纪守法。
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
三、学会自我保护。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一旦碰到了,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及时向家长或老师汇报。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法制在我心中篇七
清朝诗人郑板桥曾有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叶一枝总关情”。这句反映封建时代官员爱民、为民的诗句流传甚广,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们引用,把这句话运用到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中,就是“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在不同的行业应有不同的注解,作为我们司法部门,公平和正义是永恒的主题,我们的工作,就是准确地诠释法律的含义,使法律的规定在人们的生活中得以实现。众所周知,司法所承担着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职能,与人们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非常密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天天与当事人打交道,我们在工作中适用法律必然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司法活动过程中,能否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不仅关系到国家法律的适用,也事关执法形象。“执法为民”对于我们来说,意味着提高执法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法律,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如何在司法工作中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我认为,首先,我们要正确理解并适用法律,在办事的过程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民服务无小事”,这个过程,既要求我们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又要求我们认真、耐心做思想工作。例如:20xx年8月22日下午,鹤毛乡一名男青年王某到蜀山镇凤凰山村走亲戚之余到一鱼塘钓鱼,时值阴雨绵绵,钓鱼线不慎甩到高压线上,触电,及时被送到蜀山中心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蜀山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赵昌春接到消息后,立即安排行政村、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处理,果断将尸体送往县殡仪馆。
第二天,死者亲属一行几十号人到供电部门闹事,情绪非常激动,要求赔偿。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汪珺生赶到现场,劝死者亲属静下心来,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并积极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给予提供法律援助。死者亲属表示理解和感谢,愿意走司法途径维权。9月3日上午,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汪珺生、司法所副所长张能又去无为县人民法院帮助死者亲属协调缓交诉讼费,并给予立案。钓鱼本来是一件业余爱好活动,一不小心而酿成灾难;死者亲属理智行事,依法维权,避免再酿祸端。现今中国的法治水平还不是很高,有些当事人,包括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当事人,对法律也是一知半解。所以我想,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解决人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执法为民”的前提和本质。
其次,作为司法行政行业的人员,从其工作性质上来说,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还应当尽量给当事人提供方便,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为人民群众服务一两次并不难,难的是时时刻刻心里都装着人民群众,任何时候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法制在我心中篇八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小时候,经常听到爸爸妈妈和大人这样教训我们小孩子“要听大人的话”、“要听老师的话”,现在我小学四年级了,我再听到大人这样说的时候,我就觉得不太对了,因为我们有自己想法了,如果大人们再这样把他们自己的想法强加给我们的话,我会认为他们是不对的。有一次我悄悄把我的想法告诉了老师,老师竖起大拇指表扬了我,还告诉我我们国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少年保护法》呢,还说《青少年保护法》规定家长、老师、学校还有社会都要对青少年担负责任,要好好教育我们,不准让我们做不能做的事情。
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同学们,好多同学高兴极了,说,那这下子没有人再来管我们了,我们可以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喽,可我又觉得同学们的想法更是错的了,你想啊,如果上课有人为了自由大声讲话,影响其他同学多不好啊,如果在马路上自由玩耍,不遵守交通规则多危险啊,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式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儿空中飞,鱼儿水中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儿放在水里,让鱼儿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会很快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所以我觉得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比如当你走进图书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见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一个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啊,因为人人都遵守图书室的规定,大家就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遵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所以,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小学生遵守纪律,听老师的话是对的,纪律看上去是限制了好多好多自由,但就是因为这样,纪律才让大多数人在同一个规则下享受了自由,也保护了自由。有了约束,人才是安全的,社会是有序的。我知道有的同学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比如有的人在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讲别人绊倒;有的人故意损害公共场所物品;有的人以大欺小。所有这些都是法律和学校规定不允许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听老师的话,听老师的教诲,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宽松安定的学习环境,自己和同学们才能安心学习玩耍,我们才能健康成长,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同学们,听了我刚才的演讲,你一定也会觉得我们要听大人的话、要听老师的话是对的了吧,让我们一起努力,成为一个听话的好孩子吧!
法制在我心中篇九
各位好!我来自××市公证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执法为民”无小事一叶一枝总关情》。
清朝诗人郑板桥曾有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叶一枝总关情。这句反映封建时代官员爱民、为民的诗句流传甚广,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们引用,把这句话运用到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中,就是“执法为民”。“执法为民”在不同的行业应有不同的注解,作为我们司法部门,公平和正义是永恒的主题,我们的工作,就是准确地诠释法律的含义,使法律的规定在人们的生活中得以实现。众所周知,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证机构作为基层法律服务单位,与人们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非常密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天天与当事人打交道,我们在工作中适用法律必然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公证活动过程中,能否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不仅关系到国家法律的适用,也事关执法形象。“执法为民”对于我们来说,意味着提高执法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法律,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遗憾的是,在前一段时间发生的“西安宝马彩票案”中,西安市新城区公证处公证员董某严重失职,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发生了严重损害彩民利益,损害政府声誉,损害公证工作公信力的彩票欺诈事件。对此,我们应引以为戒,并从中吸取相关教训,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更加注重职业道德修养。
如何在公证工作中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我认为,首先,我们要正确理解并适用法律,在受理业务和审查出证的过程中,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及时、准确地出证,以维持经济秩序,稳定社会关系,减少不必要的纷争和诉讼,“为民服务无小事”,这个过程,既要求我们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又要求我们认真、细心。现今中国的法治水平还不是很高,有些当事人,包括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当事人,对法律也是一知半解。
记得有一次,一位中年妇女带着女儿前来要求办理继承公证,原来这位女士的丈夫不久前遇车祸死亡,在合肥遗留有房产一套,这对母女要求对遗产进行继承。我处接待公证员在了解情况后,耐心地向她们解释了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告知除她们母女外,若被继承人的父母尚健在,也享有继承权,并要求她们到死者生前单位出具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第二天,这对母女带着亲属关系证明来了,但证明上对死者父母的死亡时间却含糊其词,公证员为慎重起见,数次到死者生前单位了解情况,并和死者父母居住地的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终于查实原来死者的母亲尚健在,但远在浙江乡下务农,根本不知道对儿子的房产享有继承权,经过公证员的多方协调努力,死者的母亲最终获得了房产折价款四万多元。
我们为这一结果感到由衷的`欣慰,因为,我们深深地知道:法律应当公正地保护所有人的利益,试想,如果公证员在审查过程中,没有足够的细心或者马虎应付,那位远在农村的不幸母亲的权利谁来保护?如果公证员不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社会秩序又将如何维持下去?所以我想,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解决人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应当是我们法律服务人员“执法为民”的前提和本质。其次,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公证,从其工作性质上来说,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还应当尽量给当事人提供方便,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为人民群众服务一两次并不难,难的是时时刻刻心里都装着人民群众,任何时候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才是真正的“执法为民”。
作为一个刚刚从事公证行业的新人,这一点我在处里的老同志身上学到很多,在受理群众来电咨询和接待时,我处无论是主任还是普通公证人员,都能热情、耐心而又详尽地进行解答,为当事人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把每一次解答咨询都看作是对法律的宣传过程;在办证过程中,对于一些年老体弱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我们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尽量有利于当事人的时间安排,多次利用周末和中午休息时间开展上门服务;我处每一位公证员每年都自觉办理一定量的法律援助业务,在平时工作中,我们还一贯注重办证效率,使当事人的需要能够及时满足,当事人的困难能够及时解决。当一份份精心装订好的公证书送到当事人手上的时候,当当事人的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的时候,我们真切地感受到,这,就是我们公证人的价值!
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曾经说过: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我们所做的,就是以实际行动使公平正义的法制理念深入人心,使人们的日常生活沿着法治的轨道进行,使人们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路漫漫其修远兮”,许许多多个日子我们都是这样走过来的,许许多多个日子我们还将这样走下去。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在我心中篇十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
在这个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知法懂法。“法”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我们,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制在我心中篇十一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下面一起随本站小编欣赏一下法制在我心中范文吧!
上周星期三下午,同学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我校法制副校长的法制宣传讲座。
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是经常发生的:某市一个成绩本来很优秀的学生,受了一帮坏朋友的引诱,经不住诱惑,在街上玩了一个通宵:泡酒吧、喝酒、抽烟……,从此就渐渐地沉沦下去,不能自拔。后来竟发展到结伙抢劫!最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了应有的制裁。这不是又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吗?我们正处在花样的年华,诗样的年龄,谁愿意在失去人身自由的地方度过本该非常美好的日子呢?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
中学生大多时间都在学校,所以往往我们受到伤害都是因为同学之间的冲突造成的。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该严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你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这样一定会树立起一个文明的集体,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怎么还会受到他人伤害呢?我认为同学们,女生应该追求“淑女”形象,男生应该学做“绅士”。
何为“淑女”?又何为“绅士”?“淑女”应是一个说话语言得体,不说脏话,不与同学嬉戏打闹的形象;而“绅士”则应体现出:举止文明,做事说话沉稳,动作不粗鲁,尊重他人等。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校园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文明景象。哪里还会出现打架斗殴,漫骂别人等不文明的事呢! 这次法制讲座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有了它,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总而言之,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规范。知法、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并且每个人都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捍卫自己合法的权益,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公民。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即便是很小的事情都会用到法律。例如:在马路上靠右行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在十字路口听从交警的指挥……这些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却都与法律有关系,这就证明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深入地思考这些问题而已。作为小学生,我们虽然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但是起码我们知道,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学习的好孩子。
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这些都是优秀品质,我们每个学生都知道,但是能把这几点做好却很不容易。一些同学平时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慢慢地养成了不良习惯,长大后就很容易违法乱纪,使自己误入歧途,深陷囹圄。因此别忽视了小事,一些不经意的小事也许就是你步入歧途的导火索,会让你走向不轨的道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教训。
同学们,让我们知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永驻我们心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那样我们的前途将会一片光明。
电视、报纸上经常会介绍一些违法乱纪的事:如敲诈、抢劫、偷窃……我本来总觉得这些都离我很远,直到前不久,学校组织大家去剧院看了法制宣传节目后,我才明白,从小知法懂法的重要性。
其中有一个节目我印象最深:小王家境贫寒,但他刻苦学习,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有一次,他看到同桌买只新书包,很是羡慕。回到家后,他对妈妈说他也想要一只新书包,可妈妈说家里条件差,实在腾不出钱给他买新书包。他第二天来到学校后,趁同学不注意,偷偷把同桌的书包藏了起来。第一次偷窃得逞了,他为自己轻易得到新书包窃喜,一次两次,一发不可收拾。终于有一天,他被呼啸的警车带走了。
我为这个同学惋惜,为他的美好前途惋惜,也给自己敲响了警钟:学法知法,切不可在小事上马虎,做一个遵纪守法之人。
同学们,现代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全社会要形成一种崇尚正义、反对邪恶的风气,切不可在小事上摔跟斗,到十后悔就来不及了。让我们一起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同时用法律来武装自己。看见不良行为,要勇于站出来,同时要与不法分子做斗争。
哲人康德曾这么说过:“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敬畏,一是我们头顶璀璨的星空;二是我们内心崇高的法则。”
在生活中,道德和法律是调节人们行心的两大社会规范,二者亲切相关。我们在现代社会中成长,既要饯行基本的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又要遵守国家法律。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应享有的合法的权益。遵守法律,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养,首先,我们中小学生应该努力学习法律常识,特别是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必须掌握。现在我们正向知识、经济时代迈进,一个法盲是很难在一个飞速发展、日益复杂的社会中生存的,更不用说会有什么成就,多了解法律知识是法治社会对我们最起码的要求,也是我们守法、用法的前提条件。其次,我们应该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不要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与他人大动干戈,弄得两败俱伤。
作为一名中小学生要学习法律知识、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要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嫩不断强大;作为中小学生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再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欧诺个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的阳光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们心中!
法制在我心中篇十二
今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了这样一件事情:一对夫妻在吵架时,母亲一怒之下将仅80天大的女婴扔下四楼,等到医护人员赶到时,女婴已没有了呼吸。于是,这对夫妻立即被警方拘留,法律给予他们的是严惩不怠。通过这件事,我深深地感受到法律与我们生活的密不可分,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严明和铁面无私。
确实,法律是公正无私的。它不会让好人蒙受不白之冤,更不会让恶人逍遥法外。不论职位高低,一旦触犯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我们每个人用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武器,那么,我们就更应该做到知法、懂法了。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法律?简单的说,法律就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对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一定约束的规则。
一个人从小到大,自己的权益难免会被别人倾犯,这时,你不应该保持沉默,更不应该逞一时之快,出现极端的行为,而要拿起“法律”这个武器,从而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伤害。
法律既是每个人维护自己权益的武器,也是用来制裁恶人的利剑。在瞬息万变的世界上,坏人坏事层出不穷、数不胜数。如:购买了假冒伪劣产品;受到敲诈勒索;高官收贿;意外受伤……此时,你可以借助法律来制裁那些恶人,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是,要千万记住,不要保持沉默,沉默不是办法,它只会让恶人变得更加猖獗。我们一定要相信法律,因为法律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它伴随着我们成长,是我们最好的依靠。
相信法律吧,因为法律它无时无刻不在捍卫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篇十三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法律知识。今天作为板桥中学的法制副校长与同学们学习探讨两个方面的法律知识。一是分析一下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二是针对校园里经常发生的一些不良现象,提出相应的处置办法。
首先讨论一下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21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7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其次是抢夺、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再有者,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主人翁做案手法,“逞英雄”,无所顾忌,不故后果挥刀作案,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
(二)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不良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值得重视的是,有的少年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求精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
(三)从犯罪年段年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某市一起少年犯杀人案中,该少年看着手表杀人,计算杀一个人需多长时间,杀完以后还准备杀第二个人。有的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为严重。
(四)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因为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五)从犯罪身份看,辍学少年人数居多。
从这些犯罪行为来看,主要的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良动机是产生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凡违背禁止性规范的动机均为不良动机,它可以诱发很多犯罪,成为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内在动力,如经不住金钱诱惑的拜金主义会产生贪污、贿赂等犯罪,不劳而获、不思进取、贪图享受的享乐主义可以诱惑青少年去盗窃、抢劫,同态复仇的报复心理可以导致去杀害、伤害别人,不良气习如赌博、吸毒等均可以引发大量刑事案件的发生。
2、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文化糟粕的影响。一些“黄色”书刊的毒害,一些新闻媒体播放的暴力等影视制品的影响,也使得一些青少年效仿而犯罪。
4、婚姻、家庭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因早恋行为的影响,造成双方反目成仇,进行凶杀等报复,有一些因父母感情不好或离异造成性格孤癖、内向、不好交往、憎恨男性或女性等不正常心态导致犯罪,还有的因父母溺爱,不良影响(如赌博、吸毒等)造成失足犯罪。
5、学校教育的漏洞。当前,有些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和法制教育不够,导致许多青少年学生缺乏正确的理想信念,不知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头脑中没有辨别是非的标准,不懂法、不知法,也就谈不上遵纪守法,这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6、社会影响也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原因。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容易产生高消费意识,追求物质金钱的欲望及腐朽思想严重侵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一时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重新抬头,经济收入的差距加大,造成了青少年心理上的不平衡,诱发青少年向往金钱物质,使得一些青少年为获不义之财疯狂作案。
从这些原因来看,我们要健康成长,就必须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同学们,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同学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宪法》、《义务教育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等一些与同学们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