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突出问题及对策(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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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突出问题及对策篇一
;当前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思考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历史处在了一个转型时期,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着经济市场化、基层民主化、城乡一体化、利益多元化、信息网络化、社会知识化等许多新的背景、新的挑战。因此,如何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党员干部队伍发生的重大变化,针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始终保持农村基层组织的先进性,已经摆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面前。
一、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总体上是好的,在促进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镇(街道)党委、政府职能的相对弱化与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一是镇(街道)党委的工作环境相对弱化。具体表现在三个“不”上:首先是“责”与“权”的不配套。一直以来在管理体制上存在的镇(街道)与机关部门职责与职权之间的矛盾,由于“权在上面,利在部门,责任在乡镇”,使镇(街道)党委、政府始终处于“责大权小”的工作状态,尤其是在处理一些诸如环境污染、违章建筑、农村纠纷等棘手问题上,明显感到调控手段不够,难以解决问题,影响着党委、政府作用的发挥。其次是干部队伍的不稳定。调查发现,当前镇(街道)领导干部尤其是经济发达镇(街道)领导干部调动过于频繁,大多干不上三年就调走了,造成领导干部对基层情况的不熟悉,缺乏工作的针对性,也使党委、政府工作片面追求短期化效应,没能从源头上解决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缺乏工作的长远打算。再次是镇(街道)党委抓党建精力的不集中。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镇(街道)党委、政府工作领域不断拓展,担负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如工业园区建设、土地征用、积累性、群体性矛盾的解决牵制了党委、政府的大部分精力。特别是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中,镇(街道)党委抓党建的工作重心、工作方法都面临着新的转变,工作的难度进一步加大。部分镇(街道)对基层组织建设很难有足够的精力去抓落实,常常疲于应付检查,缺乏抓基层组织建设的主动性与创造性。
二是镇(街道)干部开展群众工作的素质能力相对弱化。当前,部分镇(街道)干部领导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素质明显滞后于农村发展需要,主要表现在三个“基本功”的缺乏上:首先是一些领导干部缺乏超期思维的基本功。重点表现在大局观念不够强,对上级大政方针存在理解的片面性和执行的摇摆性,对分管工作的决策缺乏前瞻性和整体性,就事论事多,处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状态,影响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其次是镇(街道)干部缺乏做群众工作的基本功。主要体现在作风不够实,联村干部联“村干部”而不联群众,一些年轻干部缺乏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能力,平时感情投入少,与群众不熟悉;面对热点、难点问题不能理清思路,不能说服群众;解决群众困难作风虚浮,害怕吃苦受累,采取视而不见或一拖再拖的办法。三是一些干部缺乏研究解决农村突出问题的基本功。主要体现在学习不够重视,政策掌握得不深不透;针对当前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够深入,普遍存在“等试点经验、要县里部署”的思想。群众反映,有的镇(街道)干部“说话越来越牛气,穿着越来越洋气,身子越来越娇气,唯一缺少的是乡土气”。
三是镇(街道)机关的运行机制相对弱化。目前镇(街道)机关在内部运行上大多采取“线指导、点(片)落实”的“承包式”机制,这对落实工作,明确职责,改进干部作风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变化,这种运行模式已逐渐与现实要求不相适应,由于过分强调了联村干部抓点(片)工作,导致镇(街道)干部下点(所联村、厂)多,对面上情况缺乏应有的了解,对一些突发性矛盾缺乏调控能力。同时,由于受考核体制的影响,部分镇(街道)干部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特别是一些班子成员,对不是分管的线或联系的点(片)顾及少,没有主要领导的安排,不会主动出击,导致镇级机关内部分工“部门化”,缺少整体作战的合力。
(二)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相对削弱与村民民主意识的不断增长不相适应
1、村干部工作缺乏亲民性,直接影响着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村干部民主法制意识淡薄,缺乏与村民的沟通。特别是对于工程项目招投标、公益事业建设等一些重大村务决策,没有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搞“一言堂”,导致村民对村干部的不信任。个别村党支部书记习惯于老手势、老办法,不允许他人发表反对自己的意见,工作方法粗暴。当村民的疑虑没能得到满意的答复时,容易造成群体性上访。如钱清镇外枢村原党支部书记魏财发任职20年,独断专行,村里所有工程项目都不通过招投标,个人说了算,结果引发了大规模的村民上访。二是村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群众反映,一些“老板书记”只顾办自己的厂子,很少到村里上班,工资报酬却分文不少,一些个人的开支也要在村里报销,村民对此意见较大。据抽样调查,群众认为村干部中存在最突出的问题是群众观念不强,占54%。三是村干部办事不公,存在以权谋私现象。一些村干部认为自己当了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就要比村民高出一筹,房子要造得大一些,钞票要挣得多一些,生活要过得好一些,造成村民与村干部的对立局面。在企业转制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造成集体资产大量流失,村干部却从中捞取好处。在个人建房上,村干部“带头”少批多建,面积严重超标,与村民简陋的住房形成强烈的反差,群众心里很不平衡。有的村干部甚至弄虚作假,开假证明办批文,把耕地当杂地批,在村民中造成恶劣影响。如钱清镇原龙山村支部书记、杨汛桥镇江塘村支部书记均因为带头违反土地政策,超面积建房和乱搭乱建,致使老百姓不服而出现集体上访。
2、村“两委会”关系缺乏协调性,严重削弱了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合作共事氛围不浓。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由于村级资产的融合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村干部开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仍停留在原小村范围,缺少相互的交流和沟通。调查发现,相当一部分村干部认为自己只是“临时”的,对前景心存忧虑,工作状态不佳,这些都影响着班子整体功能和效益的发挥。二是内部关系不顺。一些村党支部、村委会分工如分家,存在各自为政、拉帮结伙的现象,遇事各作主张、各行其事,导致好事争着上、难事往后躲,出现失误互相一推了之。如杨汛桥镇原前童村党支部、村委会各管各的人,各论各的事,各开各的会,重大事情达不成一致意见,甚至出现村委主任竟然擅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给自己发奖金的事情。三是工作方法不当。一些村党组织对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熟悉、不习惯、不理解,甚至产生埋怨、抵触情绪,不敢领导、不善领导,把发扬民主与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割裂开来;少数新当选的村委干部把群众拥护当作“护身符”,不接受党支部领导,严重违背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原则和宗旨。
3、村级组织管理缺乏规范性,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难以保障。经调查,当前村级组织制度建设上主要存在三个“形式化”现象:一是执行制度的形式化。虽然绝大多数村都建立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活动日”等制度,并且都写在了纸上,挂到了墙上,但相当一部分村党组织负责人认为组织党员学习是务虚的,不重视党员的学习,不组织党员活动,党员对此意见较大。二是村务公开的形式化。从群访事件分析,当前涉及村级财务、村干部经济问题的案件占20%左右,原因是村务公开尤其是财务公开不够彻底,流于形式。群众反映,一些村干部在村务、财务公开上敷衍了事,特别是土地征用款、企业承包款投资使用公开不透明,部分公款被私自借用、拖欠,村级招待费支出不规范,存在借公济私现象,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村民对村党组织的信任度。三是重大事项决策的形式化。有的村在决定重大事项时,主职干部不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把自己凌驾于组织原则之上,搞“一言堂”,压打村民的民主言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形同虚设。一些村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虽然召开了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但因事前没有深入征求村民意见,事后又缺少沟通,结果不公开,导致群众有意见,对村里的事关心、支持不够。
(三)党员队伍的模范带头作用相对退化与党的先进性要求不相适应
1、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在淡化。一些党员存在“小团体”思想,拉帮结派,搞宗族、宗派活动,对抗党组织。同时,一些党员精神文化生活相对空虚,思想道德庸俗,经常参加一些封建迷信活动,党员赌博、嫖娼等违法乱纪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党员以个人、小团体利益为上,公然对抗上级政策,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闹事、越级上访等;有的不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图享受不愿奉献,甚至在参加组织生活时向党组织索要报酬。
2、个体素质、能力相对偏低。一些党员干部习惯用老方法、老手势办事,缺少接受新事物、新知识的能力,缺少主见性、权威性和号召性。一些党员干部热衷于搞亲亲疏疏,不能一碗水端平,办事有失公道;有的在工作中留有“尾巴”,被个别人所“左右”,老百姓是“遥控器”,党员干部变成了“电视机”;有的为争取“宽松环境”,极力回避掩盖矛盾,对错误倾向一味退让、迁就,为维护个人的利益,不惜放弃党的原则,对同级的问题不敢批评,怕伤感情、丢面子,致使原本可以通过正常途径解决的矛盾久拖不决,最终导致矛盾激化、升级。
3、“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作用不明显。一是部分党员自身能力不够强,“双带”作用不明显,习惯于传统的农业生产和“提篮小卖”式的营销方式,对效益农业、科技农业和农产品的市场信息、市场营销一窍不通,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供求变化风险的能力较弱,党员在群众眼里降底了“含金量”。二是部分农村“经济能人党员”存在求稳守摊、怕露富的思想,没有在自己带头致富的同时积极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有的甚至在处理人际关系和参加村务管理、村务活动方面,以“大社员”自居,以钱仗势、以钱谋权,影响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
二、解决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突出问题的对策与思考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保持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顺利实现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全面小康新农村的目标,关键在基层,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因此,我们建议县委把明年定为“基层党建年”,象抓经济建设一样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按照深化“先锋工程”建设“增四力”的要求,在全县农村基层组织特别是村级组织中每年重点抓好“一个力”的建设,今年重点抓好“增合力”,即:增干群合力,主要是提高村干部的亲和力;增党群合力,主要是组织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增班子合力,主要是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通过抓基层、强基础、健制度,不断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1、抓队伍、转作风,切实提高镇(街道)党委驾驭农村工作全局的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党委、政府执政能力建设,健全党委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镇(街道)党委重大事项票决和民主协商机制,增强镇(街道)党委驾驭全局的能力,提升党委做好新时期农村工作的水平。二是加强对镇(街道)党委运行机制的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政绩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和驻村干部实事公评机制,健全镇级民主议事会制度,探索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切实保障党代表和广大党员的权力。党务公开要从形式向内容转变,从结果公开向程序公开转变,从自发公开向自觉公开转变。三是优化配置镇(街道)干部队伍,实行“1带1”(即一个班子成员或一个老同志带一个年青干部)联村工作机制,推广联村干部“双向选择、揭榜承诺、捆绑式”考核,加强对联村干部的考核管理。四是着眼转变干部作风,落实“五个日”工作制度,即民情访谈日制度、办公无休日制度、住镇驻村日制度、领导下访接待日制度、工作交流日制度,促进镇(街道)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
2、强基础、健制度,全面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以《绍兴县行政村工作规范》为抓手,着眼建立“一制三化”工作机制,即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村级管理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加强村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等三支队伍建设,村干部队伍突出抓“亲和力”,通过强化考核管理,提高村干部办事的公正性、决策的科学性、服务的亲民性;党员队伍突出抓“先进性”,发挥党员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村民代表突出抓“代表性”,以“1+1”(党员和村民代表)联系农户制度为载体,引导村民代表正确行使职责。同时,强化四个规范:一是规范党务工作,抓好“三会一课”、民情“三谈”等基础性制度,坚持每月一次党日活动。二是规范村级决策,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建立完善重大村务事前公告、事中表决、事后公开的民主决策制度。三是规范村干部管理,从分析不稳定村党支部书记存在的问题入手,加强对村干部的教学培训,提高村党支部书记民主理事、公正处事、干净干事的水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拔一批村级后备干部,并落实跟踪培养措施,确保村级换届有人可选;完善村干部报酬结算方式,探索建立村干部报酬评议、风险保证金等制度,使村干部的报酬真正与工作实绩、与群众的满意程度挂起钩来;树立一批“亲民、为民、富民”的新时期村党支部书记典型,大力进行宣传和表彰。开展村级班子“回头看”,采取“反测评”法,对村干部工作实绩、工作能力进行考评,及时调整不称职村干部。四是规范村务监督,落实村干部违规责任追究,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对不合格的村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
3、抓教育、葆先进,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修养、发挥党员作用”这个目标,按照因人施教的原则,组织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探索发挥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对镇(街道)党员干部,规范每星期的集中学习制度,突出理想信仰、权力观念、工作作风、农村工作方法的学习教育;对农村党员干部,以村干部素质提高班为载体,突出艰苦奋斗、廉洁从政、工作方法、法制观念的学习教育;对农村普通党员,以党员先进性教育为抓手,突出先进性、党纪与法纪、新党章的学习教育。积极推行“公推公考”入党积极分子,建立完善重大事情让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的“三先”制度。加强对流动党员、外来党员、新经济组织党员、企业下岗失业党员的教育管理,如探索外出党员“短信互动”等管理形式,加强党组织和外出党员之间的信息交互、双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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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治理对策
一、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断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仍存在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淡薄。一些基层党员干部淡忘了全心全心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尽心。一些权责部门存在官僚作风和衙门习气,“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有的“脸虽好看,事却不办”。一些党员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不深入基层主动研究和解决问题,而是习惯于坐而论道,夸夸其谈,有的甚至打群众的主意,与民争利。
2、慢作为、不作为现象普遍。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奉守“混日子”哲学,“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思进取,得过且过。遇到问题踢皮球,遇到矛盾绕道走,工作能推则推,事情能放就放。思想上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拘泥于老经验、老办法、老措施,缺乏开拓创新精神。有的党员干部自感“船靠码头车到站”,把心思放在其他门路上,工作消极应付。
3、功利主义、利己主义作怪。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存在“以官为本”思想,一心保“乌纱”、谋升迁。“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关心领导好恶,漠视群众疾苦,热衷“政绩工程”。一旦出了问题,为保官职,捂着、盖着、瞒着,以至酿成重大事件,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给党和国家形象造成极大损害。有的党员干部则“以利为先”,在实际工作中,以个人和小集团的利益来定取舍,有利就执行,无利就拖延,有的甚至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牟取私利、贪图享乐的工具,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
4、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抬头。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涣散,工作“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上班“斗地主”,网上炒股票,开会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有的将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对上级政策,当面不说,背后乱说,随意点评,乱发牢骚,不负责任地指手画脚,甚至道听途说,发布小道消息。有的缺乏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我的地盘我做主”,无组织,无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5、庸俗习气、奢靡之风盛行。一些基层党员干部谈起学习时间紧,一提娱乐兴趣高。讲排场、摆阔气、比享受,沉迷于灯红酒绿,吃吃喝喝,拉拉扯扯。不讲原则讲关系,“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在一些地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现象呈蔓延上升趋势,有些赌博活动还逐渐演变成一些人行贿和受贿的“暗道”。
二、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主要原因
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党员干部自身改造不够、行政管理体制存有弊端、干部任用机制不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上级领导表率作用发挥不够等原因。
1、党员干部自我改造不够。一些党员干部受西方腐朽思想及生活方式、封建特权思想、市场经济效应等的不良影响,放松了思想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心态失衡,
官本位思想膨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抬头,把权力作为个人换取利益的砝码。考虑问题为自己想得多,为群众想得少。不重视理论学习,头脑空虚,工作缺乏动力与活力。
2、行政管理体制存有弊端。现在各单位虽然都制定了不少规章制度,多数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一些领导奉行好人主义,乐当好好先生,多栽花、少栽刺,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和事,该批评的没有批评,该教育的没有教育,该惩戒的没有惩戒,客观上助长了干部队伍中的不良风气。同时单位中普遍存在人员臃肿,人浮于事,干与不干一个样。少数单位职能交叉,权力过大,出现了有利相互争执、无利相互推诿的现象。
3、干部任用机制不够完善。虽然干部选拔任用有一整套程序,但当前还存在一些“数字出官、跑送出官”的现象,在干部的提拔、使用上缺乏一定的操作性强的标准,公平、公开地选贤任能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真正想事、用心谋事、踏实干事的人得不到重用。干部激励机制、竞争机制还没有完全实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队伍的积极性。
4、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健全。一些党组织的监督流于形式,存在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监督不了的现象,特别对“一把手”的监督更加难以落实。监督的渠道不畅,办法不多。
三、治理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的十八大针对当前干部作风存在的问题,决定在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要充分利用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契机,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着力在抓常、抓细、抓长上整治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加强廉政、勤政文化教育,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改变领导干部对学习认识不足的误区,要把学习当作转变作风的首要要求,自觉地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来对待。当前重点是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要加强管理、监督和考核,制定出台考核办法,逐步把对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纳入规范化的轨道。二是要注重典型引路。通过开展远学焦裕禄、近学龚全珍活动,以及正反典型的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党员干部新形象。三是用好活动成果。将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第一准则,自觉做到心为民所想、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赢得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2、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作风建设的常态化机制。一是要抓好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建立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知识更新制度;在作风方面,要建立调研制度、优质服务制度;在决策方面,要建立决策程序制度,包括决策前的调研考察制度,决策中的论证、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后的督办落实制度;在班子团结方面,建立工作沟通制度,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在约束方面,建立谈话提醒制度、离任审计制度、群众反映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回复制度、
谈话诫勉制度、干部考核情况反馈制度等。二是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让大家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违反的如何处罚。三是要认真执行制度。做到“有章必循、执章必严、违章必究”,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突出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3、完善监管措施,形成作风建设的细密网络。一是建立健全立体式的监督网络。将监督机关的专门监督与党内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及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实现监督互动,优势互补,形成监督的整体活力,增强监督的综合效应。二是坚持全方位监督。将监督的视野延伸到干部的八小时以外,对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等都要实施监督,特别对问题多发、易发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监督。三是建立健全干部考核机制。针对领导干部制定考核的具体标准,细化考核内容,便于实际中操作。要全面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主动关心埋头干事的干部,把是否得到群众公认、清正廉洁、政绩显著、作风过硬等,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从而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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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层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及对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有一支高素质队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提出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政法队伍建设要坚持正确方向,立足基本国情,遵循规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建设之路。然而,政法工作的大量任务在基层,各项工作主要靠基层政法干警去具体组织落实,因此,按照政法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建设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基层政法队伍对政法队伍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基层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1、思想工作不到位,队伍政治素养不高。部分基层政法单位甚至是个别领导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认识到位,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问题,只注重工作指标完成效果,忽视对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与管理;抓队伍思想教育工作仅停留于形式,按上级文件要求照本宣科,缺乏;对政法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八小时以外的行为不甚了解,对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调研空白或者力度不够,导致个别干警存在政治理想信念不坚定、司法为民责任意识缺失和服务大局意识不强。
2、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影响队伍整体形象。由于历史原因,个别老的基层政法干警存在学历低、知识结构陈旧,与新形势下对政法工
作的要求产生了距离;近十年来,基层政法队伍招录大量专业高素质人才,充实了政法队伍力量,但长期以来存在的不良工作作风对基层政法队伍仍存在一定影响。主要体现在特权思想严重,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甚至“吃拿卡要”,严重违背职业操守,甚至触碰了法律底线;有的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甚至存在滥用强制措施现象;有的办事效率低,措施不得力,遇到问题存在向其他政法机关推诿等情况。
3、相关制度落实不严,内部监督效果不善。近年来,政法机关自上而下在制度建设
上制定了大量相关制度,基层政法机关也普遍建立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公示制”等一系列的相关制度。这些制度对推进队伍的建设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当前对基层政法队伍而言这些制度很大程度上仅仅停留在文本阶段,主要为了应付各类检查,甚至有的部门的干警根本不知晓某些制度的存在,至于制度落实问题更是不言而喻。由于制度未能切实执行,有关执法监督内容同样难以落实,相关执法监督工作也只能流于形式。
4、职业保障力度不够,待遇低人才难留。近十年,笔者所在单位前后招录的专业人才流失现象比较严重,大概占招录人员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主要原因集中在,待遇低,缺乏应有的职业保障,个人发展空间小,欠缺人性化关怀。令笔者印象深刻的是一位工作三年的同事在离职时向领导所说的原因是:“家里条件较差,需要
我去赚更多的钱来支撑这个家,但目前的工作很难做到。”理由很朴实,却是基层政法机关留人难的一个有力缩影。
二、加强基层政法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学习。是思想政治工作首先要把握和解决的是教育工作格局问题,确保思想政治工作的顺利推进要下大力进行领导和工作机制建设。一是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队伍教育管理,实行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目标责任制,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不能顾此失彼。二是扎实开展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岗位自学相结合,课堂化教学与各种助学活动相结合,基础知识学习与专题研讨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不断提高队伍政治政治理论水平。三是研究和创新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方式由“填鸭式”向“疏导式”转化,积极引导干警进行自我教育,适时推出一批更有代表性、立得住的先进典型。四是从薄弱环节入手,以人为本,努力构建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法律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符合政法机关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着力推进思想政治学习的长效机制。
2、强化专业科技培训,提高队伍业务水平。业务能力是衡量政法队伍执法水平的基本标准,做好专业教育培训工作是基层政法机关务一项必要任务。一是要配备相关科技设备,推动科技强警战略的实施,不断提高基层政法队伍培训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数字化、信息化水平,以此来促进干警自觉学、随时学。二是结合基层政法
部门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近期和远景规划,将科技素质的培养、提高作为一项长期打算,在各种教育培训中,加大科技知识、科技技能的培训分量,大力提高基层政法干警的科技文化水平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能力。三是针对队伍建设现状,采取以会代训、专家授课、分期轮训、结对帮学、岗位自学、典型案例会诊等方式,丰富学习方式多样性,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3、建章立制强化落实,全面监督严治警。制度是管理的有力途径,基层政法机关应依据自身情况制定出台符合实际需求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严格执法责任制,在制度建设的同时大力强化落实工作,以严格的纪律保障制度的落实,以严密的制度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一是认真调研,制定符合自身需求的合理制度,科学有效的指导干警工作;二是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制度内容,避免违反制度的行为发生;三是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对于违法违纪干警分别给于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调离和追究刑事责任,尤其要对政法队伍中的极少数害群之马,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四是畅通内外部监督机制,把党内监督,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主动监督和事前防范,形成良好的监督制约氛围。
4、不断完善职业保障,逐步提高职业待遇。既要从严治警,又要从优待警,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激发政法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队伍职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制定实施了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及配套工资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完善了人民警察工资待遇保障体系。最高法指导地方法院严惩
暴力抗法行为,加强了干警人身安全保护,公安部完善人民警察工资待遇政策,全国公安民警警衔津贴得到落实;司法部完善干警人身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和救济保障制度。职业保障制度的陆续出台,关键还是在于切实执行的问题,上级机关部门应真正做到具体落实,解除基层政法干警职业保障之忧。要留住法官、保持队伍稳定需要给年轻人愿景的同时更要解除他们的现实生活烦恼,当前法院、检察院可以司法改革为契机,逐步落实员额内法官、检察官的工资薪酬问题,提高其职业待遇。
当前,笔者所在的基层政法机关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同事们可利用业余时间通过《江西干部网络学院》,以网络授课的方式进行政治学习,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要求全年达到80学时以上,让广大基层干警第一时间了解时政、党情。相信在国家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基层政法队伍的素质、职业保障水平等会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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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
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
近年来,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必须清醒的看到,随着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群众服务需求日益增多,基层党的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和工作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单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就党建抓党建,务虚不务实,缺乏具体措施,致使疏于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班子软弱涣散。个别单位特别是一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形同虚设,基本没有党组织的单独活动,支部活动则被干部职工活动和行政行为所代替。
二是党组织领导方式不能完全适应发展需要。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化,传统的领导管理模式已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特别是农村青壮年农民大量外出,农村人口“空壳化”和党员流动性增强,并由此产生流动党员管理难、教育难,党员发展难,组织学习难,后备干部培养难,村级干部选拔难等一系列问题,对基层党组织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三是党组织服务基础比较薄弱。由于自然条件制约和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乡镇财政和村集体经济薄弱,修路、架桥等公益事业无力去办,乡、村干部不得不把大部分精力用在"上跑"争项目、讨钱要物资上,从而严重削弱了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行政能力和为民服务能力,极大地影响了农村基层组织的自身建设。
四是党员队伍老龄化问题比较突出。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凸显,特别是农村党员老龄化已成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党建工作水平的提升。以石嘴山为例,全市共有农村党员9301名,其中60岁以上党员3138名,占农村党员总数的33.7%,超过三分之一,党员老龄化问题已经比较严重,给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五是党员教育培养缺乏有效途径。一些基层党组织制度不完善,管理松懈,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落实不够,抓党员队伍建设力度不大、思路不清、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手段比较落后,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形式单一,再加上少数党员党性意识淡薄,“三不”党员时有发现,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的好与不好,既受到客观因素的制约,也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这就要求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任务、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和工作方式,必须适应时代要求和发展需要。
一是加快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转变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立足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整合和开发优势资源,引进和组建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服务机构、服务网点,引导社会力量强化服务。合理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推进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和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有效地整合各类组织资源、社会资源,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服务组织有实力、运行好、能发挥作用。
二是建设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推行公推直选、党员差额直选等方式,切实把那些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采取从农村各类人才中选,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社区任职或挂职,加大大学生村官培养选拔力度等措施,切实选好配强村、社区党组织班子,特别是要选出服务意识强、工作能力强,有思路、有办法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是着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把党员“入口”,加大在青年农民、工人、优秀青年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力度,稳妥推进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疏通党员“出口”。建立基层党代表列席市、县(区)委常委会议制度,实行党员旁听基层党工委会议制度,推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推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民服务,搭建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平台,引导党员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和社会公益事业。
四是建立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采取新建、改造、置换、划拨等手段,加快解决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缺乏的问题,打造设施完备的服务平台。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基层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完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津贴发放制度,认真落实村、社区干部补贴、社会保障及基层党建工作保障等制度,加大“以奖代补”力度,带动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和做群众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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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层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及对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有一支高素质队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提出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政法队伍建设要坚持正确方向,立足基本国情,遵循规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建设之路。然而,政法工作的大量任务在基层,各项工作主要靠基层政法干警去具体组织落实,因此,按照政法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建设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基层政法队伍对政法队伍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基层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1、思想工作不到位,队伍政治素养不高。部分基层政法单位甚至是个别领导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认识到位,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问题,只注重工作指标完成效果,忽视对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与管理;抓队伍思想教育工作仅停留于形式,按上级文件要求照本宣科,缺乏;对政法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八小时以外的行为不甚了解,对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调研空白或者力度不够,导致个别干警存在政治理想信念不坚定、司法为民责任意识缺失和服务大局意识不强。
2、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影响队伍整体形象。由于历史原因,个别老的基层政法干警存在学历低、知识结构陈旧,与新形势下对政法工
作的要求产生了距离;近十年来,基层政法队伍招录大量专业高素质人才,充实了政法队伍力量,但长期以来存在的不良工作作风对基层政法队伍仍存在一定影响。主要体现在特权思想严重,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甚至“吃拿卡要”,严重违背职业操守,甚至触碰了法律底线;有的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甚至存在滥用强制措施现象;有的办事效率低,措施不得力,遇到问题存在向其他政法机关推诿等情况。
3、相关制度落实不严,内部监督效果不善。近年来,政法机关自上而下在制度建设
上制定了大量相关制度,基层政法机关也普遍建立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公示制”等一系列的相关制度。这些制度对推进队伍的建设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当前对基层政法队伍而言这些制度很大程度上仅仅停留在文本阶段,主要为了应付各类检查,甚至有的部门的干警根本不知晓某些制度的存在,至于制度落实问题更是不言而喻。由于制度未能切实执行,有关执法监督内容同样难以落实,相关执法监督工作也只能流于形式。
4、职业保障力度不够,待遇低人才难留。近十年,笔者所在单位前后招录的专业人才流失现象比较严重,大概占招录人员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主要原因集中在,待遇低,缺乏应有的职业保障,个人发展空间小,欠缺人性化关怀。令笔者印象深刻的是一位工作三年的同事在离职时向领导所说的原因是:“家里条件较差,需要
我去赚更多的钱来支撑这个家,但目前的工作很难做到。”理由很朴实,却是基层政法机关留人难的一个有力缩影。
二、加强基层政法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学习。是思想政治工作首先要把握和解决的是教育工作格局问题,确保思想政治工作的顺利推进要下大力进行领导和工作机制建设。一是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队伍教育管理,实行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目标责任制,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不能顾此失彼。二是扎实开展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岗位自学相结合,课堂化教学与各种助学活动相结合,基础知识学习与专题研讨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不断提高队伍政治政治理论水平。三是研究和创新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方式由“填鸭式”向“疏导式”转化,积极引导干警进行自我教育,适时推出一批更有代表性、立得住的先进典型。四是从薄弱环节入手,以人为本,努力构建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法律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符合政法机关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着力推进思想政治学习的长效机制。
2、强化专业科技培训,提高队伍业务水平。业务能力是衡量政法队伍执法水平的基本标准,做好专业教育培训工作是基层政法机关务一项必要任务。一是要配备相关科技设备,推动科技强警战略的实施,不断提高基层政法队伍培训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数字化、信息化水平,以此来促进干警自觉学、随时学。二是结合基层政法
部门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近期和远景规划,将科技素质的培养、提高作为一项长期打算,在各种教育培训中,加大科技知识、科技技能的培训分量,大力提高基层政法干警的科技文化水平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能力。三是针对队伍建设现状,采取以会代训、专家授课、分期轮训、结对帮学、岗位自学、典型案例会诊等方式,丰富学习方式多样性,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3、建章立制强化落实,全面监督严治警。制度是管理的有力途径,基层政法机关应依据自身情况制定出台符合实际需求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严格执法责任制,在制度建设的同时大力强化落实工作,以严格的纪律保障制度的落实,以严密的制度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一是认真调研,制定符合自身需求的合理制度,科学有效的指导干警工作;二是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制度内容,避免违反制度的行为发生;三是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对于违法违纪干警分别给于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调离和追究刑事责任,尤其要对政法队伍中的极少数害群之马,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四是畅通内外部监督机制,把党内监督,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主动监督和事前防范,形成良好的监督制约氛围。
4、不断完善职业保障,逐步提高职业待遇。既要从严治警,又要从优待警,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激发政法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队伍职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制定实施了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及配套工资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完善了人民警察工资待遇保障体系。最高法指导地方法院严惩
暴力抗法行为,加强了干警人身安全保护,公安部完善人民警察工资待遇政策,全国公安民警警衔津贴得到落实;司法部完善干警人身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和救济保障制度。职业保障制度的陆续出台,关键还是在于切实执行的问题,上级机关部门应真正做到具体落实,解除基层政法干警职业保障之忧。要留住法官、保持队伍稳定需要给年轻人愿景的同时更要解除他们的现实生活烦恼,当前法院、检察院可以司法改革为契机,逐步落实员额内法官、检察官的工资薪酬问题,提高其职业待遇。
当前,笔者所在的基层政法机关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同事们可利用业余时间通过《江西干部网络学院》,以网络授课的方式进行政治学习,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要求全年达到80学时以上,让广大基层干警第一时间了解时政、党情。相信在国家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基层政法队伍的素质、职业保障水平等会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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