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房地产营销合同范文(16篇)
合同规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至关重要。合同中的文字应精确,避免使用模糊和不明确的词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和交付要求。
商品房房地产营销合同篇一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双方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委托乙方负责全案策划,定位、销售代理等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
2、本项目为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各项手续合法。
3、本项目土地面积为万平方米。
第二条:委托服务方式、内容及费用的支付方式。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前期策划、销售代理两阶段,各部分具体服务内容与费用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章前期策划。
第三条:服务内容:
2、项目定位(包括地块swot分析、市场定位、客户群定位、价格定位、形象定位);。
3、产品建议(包括户型建议、园林建议、配套建议、开发策略建议、产品财务分析、价格拉升建议)。
4、营销方案(包括推广策略、推广周期、推广方式、推广预算;营销策略、营销排期、营销方式等)。
第四条:服务时间: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报《青岛国际矿业会展中心策划提报案》,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如甲方对乙方提交报告不认可则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乙方后续任何费用。
第五条:费用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期策划费用共计人民币伍万元。
1、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乙方于三十日内提交《青岛国际矿业会展中心策划提报案》。
2、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青岛国际矿业会展中心策划提报案》并经甲方认可后三日内支付人民币叁万元。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前期策划服务满意认可后,乙方继续提供代理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章销售代理。
第六条:服务内容:
营销策略的制订与实施,广告推广设计,客户洽谈、合同签订、销售催款、销控管理等销售全过程。
第七条:服务期限:
销售周期为拿到预售许可证起,12个月时止;在此期限内乙方须完成总销售面积的销售率,如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本委托期限自动顺延两个月,在此期限内乙方须完成全部销售任务。
第八条阶段任务:
第一阶段:乙方于正式开盘3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40%的销售任务;。
第二阶段:乙方于正式开盘6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60%的销售任务;。
第三阶段:乙方于正式开盘12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80%的销售任务;。
如乙方在以上任一阶段连续三个月未完成营销招商计划的75%(含)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所有未结佣金。
第九条费用支付:
1、销售代理费是由基础佣金、溢价款奖励佣金两部分组成。
1)基础佣金。
2)溢价款奖励佣金。
甲方鼓励乙方超出底价销售,依据双方确定《销售底价明细表》,超出底价的溢价款部分甲乙双方按7:3的比例分配,同基础佣金一并计算,并于结算时按支付比例一并结清。
计算方式:溢价款奖励佣金=(合同实际销售单价减去原销售底价单价)×销售面积。
2、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实行月结款制,甲乙双方以所有成交及交款客户的《业绩确认单》和《实际到帐金额》为准,乙方须于每月3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所有售出房屋之代理费结算清单,甲方须于接到乙方结算清单审核无误后6日内支付乙方应得佣金。在销售率未达到80%前暂按应得佣金的90%支付,在销售率达到80%后补齐剩余佣金。
3、房屋售出的标志:以买受人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全款到甲方账户为准。
4、若甲方自主销售的,占总销售面积10%以内的,计入乙方任务范围内,不提销售佣金,超出10%乙方佣金正常提取。
第十条委托销售价格:
1、本项目委托代理销售的平均底价在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前,由甲乙双方制定《销售底价明细表》,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依据。
2、因市场因素或销售优惠活动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可以适度、适量低于上述底价进行销售,甲方仍按实际售价和本合同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乙方所做的策划方案在实施前须报甲方审核,甲方须3日内作出答复。
第十七条:本项目中经甲方确认的广告及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预算为本项目总销售额的3-4%,主要包括报纸、电视、电台、户外媒体广告、dm寄发、海报派发、印刷品、施工围挡、销售道具(包括沙盘、展板)、销售软件等。
第十八条:本项目业务杂支由甲方承担,包括样板间制作管理费用、展会费用、售楼处的水(包括矿泉水)、电、电话费及日常耗材费用(各种表格单据、购房合同及图纸)等。
第十九条:本案之广告预算由乙方提供建议报告,经由甲方审核确认后执行;所有媒体及广告制作发布单位由甲方选择,并直接签订合同。
第二十条: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代理费。
第四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乙方本着善意的原则相信甲方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开展工作。若因甲方上述文件的合法性致使乙方受损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甲方仍应按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各种费用并承担乙方的损失;同时乙方对于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信息及获悉的甲方客户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之外,也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第二十三条:乙方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平面设计工作,包括项目vi、物料设计、招商平面广告设计、销售广告设计等,设计稿件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于每月3日前向甲方通报上月销售情况表;。
第二十七条:乙方负责本案之市场、策划、设计及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培训及其它业务开支等费用,并对于甲方提供的办公室、办公用具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第二十八条:所有佣金部分乙方需开具正式发票涉及的税收由乙方承担。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无故终止(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未结算的代理费作为乙方违约金。
第三十条:销售正式启动5日内,乙方根据工程进度排期向甲方提交销售计划,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营销招商计划的75%(含)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所有未结佣金。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施工延迟,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项目工程质量或工期拖延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章:合同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商品房房地产营销合同篇二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双方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委托乙方负责全案策划,定位、销售代理等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
2、本项目为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各项手续合法。
3、本项目土地面积为万平方米。
第二条、委托服务方式、内容及费用的支付方式。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前期策划、销售代理两阶段,各部分具体服务内容与费用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章前期策划。
第三条、服务内容:
3、产品建议(包括户型建议、园林建议、配套建议、开发策略建议、产品财务分析、价格拉升建议)。
4、营销方案(包括推广策略、推广周期、推广方式、推广预算;营销策略、营销排期、营销方式等)。
第四条、服务时间: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报《青岛国际矿业会展中心策划提报案》,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如甲方对乙方提交报告不认可则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乙方后续任何费用。
第五条、费用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期策划费用共计人民币伍万元。
1、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乙方于三十日内提交《青岛国际矿业会展中心策划提报案》。
2、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青岛国际矿业会展中心策划提报案》并经甲方认可后三日内支付人民币叁万元。
第二章销售代理。
第六条、服务内容:
营销策略的制订与实施,广告推广设计,客户洽谈、合同签订、销售催款、销控管理等销售全过程。
第七条、服务期限:
销售周期为拿到预售许可证起,12个月时止;在此期限内乙方须完成总销售面积的销售率,如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本委托期限自动顺延两个月,在此期限内乙方须完成全部销售任务。
第八条、阶段任务:
第一阶段:乙方于正式开盘3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40%的销售任务;
第二阶段:乙方于正式开盘6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60%的销售任务;
第三阶段:乙方于正式开盘12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80%的销售任务;
如乙方在以上任一阶段连续三个月未完成营销招商计划的75%(含)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所有未结佣金。
第九条、费用支付:
1、销售代理费是由基础佣金、溢价款奖励佣金两部分组成。
1)基础佣金。
2)溢价款奖励佣金。
甲方鼓励乙方超出底价销售,依据双方确定《销售底价明细表》,超出底价的溢价款部分甲乙双方按7:3的比例分配,同基础佣金一并计算,并于结算时按支付比例一并结清。
计算方式:溢价款奖励佣金=(合同实际销售单价减去原销售底价单价)×销售面积。
2、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实行月结款制,甲乙双方以所有成交及交款客户的《业绩确认单》和《实际到帐金额》为准,乙方须于每月3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所有售出房屋之代理费结算清单,甲方须于接到乙方结算清单审核无误后6日内支付乙方应得佣金。在销售率未达到80%前暂按应得佣金的90%支付,在销售率达到80%后补齐剩余佣金。
3、房屋售出的标志:以买受人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全款到甲方账户为准。
4、若甲方自主销售的,占总销售面积10%以内的`,计入乙方任务范围内,不提销售佣金,超出10%乙方佣金正常提取。
第十条、委托销售价格:
1、本项目委托代理销售的平均底价在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前,由甲乙双方制定《销售底价明细表》,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依据。
2、因市场因素或销售优惠活动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可以适度、适量低于。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乙方所做的策划方案在实施前须报甲方审核,甲方须3日内作出答复。
第十七条、本项目中经甲方确认的广告及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预算为本项目总销售额的3—4%,主要包括报纸、电视、电台、户外媒体广告、dm寄发、海报派发、印刷品、施工围挡、销售道具(包括沙盘、展板)、销售软件等。
第十八条、本项目业务杂支由甲方承担,包括样板间制作管理费用、展会费用、售楼处的水(包括矿泉水)、电、电话费及日常耗材费用(各种表格单据、购房合同及图纸)等。
第十九条、本案之广告预算由乙方提供建议报告,经由甲方审核确认后执行;所有媒体及广告制作发布单位由甲方选择,并直接签订合同。
第二十条、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代理费。
第四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乙方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平面设计工作,包括项目vi、物料设计、招商平面广告设计、销售广告设计等,设计稿件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于每月3日前向甲方通报上月销售情况表;
第二十七条、乙方负责本案之市场、策划、设计及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培训及其它业务开支等费用,并对于甲方提供的办公室、办公用具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第二十八条、所有佣金部分乙方需开具正式发票涉及的税收由乙方承担。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无故终止(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未结算的代理费作为乙方违约金。
第三十条、销售正式启动5日内,乙方根据工程进度排期向甲方提交销售计划,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营销招商计划的75%(含)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所有未结佣金。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施工延迟,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项目工程质量或工期拖延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章合同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商品房房地产营销合同篇三
发展商:(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建设物业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
甲方开发建设位于德庆xx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为实现优势互补,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该项目的销售策划工作,甲方负责策划评估,销售财务管理、合同契约管理,销售组织监督;乙方负责该项目销售策划、组织实施和现场管理,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第二条双方责任及权利。
(一)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该项目向社会公开发售前,为乙方提供办公地点及销售现场,提供有关物业销售工作的便利,负责协调乙方、承建商、物业管理公司、银行及中介机构等之间的工作关系。
2、负责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按现行国家房地产法律法规所规定对外销售所必需具备的政府批文及相关文件,确保乙方向认购者销售该项目单__元物业的合法有效。
3、负责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图纸、面积数据、建材设备和装修标准、《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合同文本以及销售所需的各种宣传用品。
4、负责对销售现场进行包装(包括售楼部和示范单位的布臵及装饰、广告牌的修建、现场绿化与美观、道路平整等),提供现场售楼部及办公设备给乙方使用,并指派财务、保安、清洁等人员配合销售工作,有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5、负责审核乙方提供该项目销售策划方案,包括:推售套数、售楼价及付款办法、折扣比例等,客户群的甄选及推广工作进行中所制作的楼盘宣传资料,并监督乙方的具体执行工作,甲方对上述事务拥有最终权决定权。
6、负责审核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广告推广计划及协助安排媒介广告、展销会所需宣传资料和物品,并监督乙方具体执行。按经审批同意乙方提供的广告预算范围及标准承担相应的宣传、广告制作费用。
7、负责检查策划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
8、保证该项目有关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乙方向认购者销售行为受合法有效,负责与有关部门办理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办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
9、负责收取客户定金、房款及相关的房地产税费,负责安排与购房客户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同鉴证手续。负责指定按揭银行,协助购房客户办理按揭手续。甲方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办理上述事项,乙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10、负责监督乙方销售进度,并派员参加乙方定期周会。
11、在乙方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基础上,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12、甲方有权随时审核本项目的销售情况,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销售资料,并在甲方监督和指导下统筹该项目的销售工作。
13、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通过乙方代理出售该项目之住宅,避免销售程序紊乱及重复。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第三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销售情况总结及下月销售计划,确保策划方案有效实施和及时调整。
2、负责编制和设计及提交该项目的价格表、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展览板、宣传单张、楼书、服务管理手册及认购书等所有的宣传资料;但必须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3、协助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负责整理和催促购房者提供签约所需的各项资料。
7、乙方销售人员须经培训后上岗,确保对甲方确认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内容条款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为客户提供销售物业所需的咨询及答疑;乙方负责项目售后服务跟进工作。
8、在代理销售过程中,乙方销售人员应注意个人形象,统一着装,维护甲方的市场声誉,坚持文明销售、礼貌待客,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对不符合条件或客户投诉意见较多的销售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9、根据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进行销售,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取得甲方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作个案处理。
10、负责举办定期周会,就销售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及问题及时向甲方汇报,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与监督。
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全部完成该项目销售后,乙方不得泄露属于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
12、协调安排印制该项目的宣传资料和其他有关销售所需之资料文件,协调相关公司制作风格突出的高质素楼书、销售价单及其他宣传品,且在经甲方确认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有“总代理:广州全景地产机构”的企业名称、地址及电话以利于开展该项目的销售工作。
第三条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期限:由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前全部完成该项目销售工作,本合同代理销售工作完毕之日止终止。如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仍未完成该项目物业销售工作,经甲方同意可延长合作期限,双方另行签订代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销售代理费标准。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同意按成功售出销售总额(不含各项税费、手续费、服务费、杂费),按以下计提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缴交首期款后,乙方方可就该售出物业要求计提销售代理费。
1、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低于人民币(下同)1000万元的,乙方按销售金额的。
1.5%计提销售代理费。
2、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高于____万元,低于___万元的,该部分按。
4、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高于_______万元的,超出部份按销售金额2%计提销售代理费。
备注:代理费的支付时间以当月实际销售的额度计提,即按月支付。
5、销售佣金提计及奖惩:
根据当前市场状况,每个季度甲乙双方协商设定一个均价__元,当合同到期或者销售完毕时,按实际总销售额均价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7:3分配,(如实际均价为20__元方,即超出的100__元有30__元是给乙方的)。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7个月内(售楼部装修好计起)的销售目标为___万,如果乙方完成的销售额不足目标的60%,甲方有权解约,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解约费(销售佣金除外)。
第五条销售代理费结算方式、垫付款及违约罚款的处理。
1、签约额以认购书为准,代理费用结算以购房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交付首期楼款为准,每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日,在双方确认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月销售代理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发票。
2、乙方代甲方垫支的任何费用,须事前获得甲方书面批准,甲方应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垫付费凭证之日起天内将垫付款返还给乙方;如所需款项较大,经甲方审批同意后可先向乙方拨款,乙方应提交相关的正式付款凭证给甲方。
3、如购房者交纳定金后违约,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没收定金,所没收客户的交定金甲、乙双方各占50%;如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交付首期楼款后违约,按合同规定应收取的违约金及没收的款项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该物业的销售代理费;如购房者签约后要求转名、更换单位等所收取的手续费,甲、乙双方各占50%。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违约不将该项目交由乙方独家代理,或中途无故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大写)贰拾____万元整(100000.00),若乙方中途无故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大写)贰拾____万元整(100000.00)。
2、如甲方未能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按本合同约定提交有关资料及履行各项义务,导致乙方推广计划延迟,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项目代理期顺延。
3、若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每延迟一天,甲方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各项销售代理方案或履行各项义务,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300__元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销售进程中,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有关规定,随意承诺客户或作出与该项目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陈述等违法行为,导致客户投诉或要求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声誉及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终止双方合作关系。
第七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期满,双方决定不再续约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合同终止后的相关工作交接事宜。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该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合同项下纠纷所产生的律师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房地产营销合同篇四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其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路项目—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营销代理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基本情况
1.2、项目地址:________。
1.3、项目占地面积:净用地约___ 亩,(项目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 )。
第二条、委托代理内容、范围、期限
2.1、代理内容: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项目的独家营销代理商,代理服务内容包括: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广告策划设计(具体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一)。
2.2、代理范围:甲方“__________”项目开发建设的所有住宅、商铺及车库。
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认可的项目封盘清算日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时。
第三条、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及佣金标准
3.1、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
本项目采用保底销售的方式,即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后,方予结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价销售奖励。
3.2、乙方佣金范围
(1)、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费用。
(2)、项目广告策划、设计费用。
3.3、保底销售指标及乙方佣金收费标准
(5)、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_____万元时,乙方除收取人民币_____万元(大写:
3.4、加价销售奖励
(1)、住宅:双方约定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_____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住宅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2)、商铺:双方约定项目商铺销售均价为:一层_____元/m、二至四层_____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商铺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4.1、乙方销售完成确认
客户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该房的销售,具备计算保底销售指标和计提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办法
(1)、预付款:本合同签定后5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伍万元(该定金作为乙方进场前的前期费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_____万元时,甲方再预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上述两笔预付款在结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时扣出。
(2)、项目佣金结算办法
e、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1_____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_____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结算佣金。
(3)、项目佣金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_____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3、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1)、项目加价销售奖励结算办法
a、甲方按下列计算公式对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进行结算:
b、若因甲方同意,对部分客户进行了特殊的价格优惠,在结算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时,该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
(2)、项目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4.4、客户违约
若客户签署购房相关协议并付款后悔约,客户已缴付的定金、违约金若作为赔偿甲方之罚金,乙方可获得该罚金的30%作为服务费;该服务费与乙方佣金同期结算。
4.5、项目总结算
在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或甲乙双方同意结束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进行总结算,甲方并在结算后10日内将应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万元;若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超过人民币_____万元时,则超过部分房屋不管销售与否都计入乙方保底销售指标。
第五条、有关费用确认
5.1、乙方项目工作人员费用:
乙方在该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差旅和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广告推广费用:
(1)、项目所有广告的制作、安装、发布、维护、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2)、项目所有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5.3、项目售楼处费用:
项目售楼处的设计、建设、装修、家具费用、挂件、摆设、模型、设备(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空调、复印机、饮水机等)、水、电安装费用、售楼处保安、保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项目售楼处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电话、传真、复印、上网、饮水、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5.4、除上述已明确的费用外,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6.1、甲方之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日内,提供项目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
(2)、按照项目开发计划,按时保质保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环境园林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售楼部建设及装修和样板房建设及装修等。
(3)、审查、督促乙方的营销代理工作。
(4)、按照项目有关销售的合同、协议约定以及双方审定的销售工作计划,及时审核乙方销售的进程和销售业绩。
(5)、甲方负责对乙方因本项目对外发布的文书、函件的审查,项目销售的销售合同签章、开票、收款和办理项目销售的银行按揭、产权办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给甲方审查的与项目开发工作有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策划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报告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签署意见,逾期和没有签署意见则视为甲方已审查、认可。
(7)、甲方提供项目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发五证并提供五证两照复印件在销售场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销售项目有效的销售合同及合同有关的附件(包括补充条款、装修标准说明、配套设施说明、物业管理说明、房屋使用说明书、工程进度表等)作为该项目的销售法律文书。
(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务费等。
(9)、甲方为乙方在销售现场免费提供办公场地。
6.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提供乙方项目组主要人员名单(不包括项目销售员名单),并根据项目的开发工作需要,随时进场开展工作。
(2)、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内容”中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
(3)、按照项目的开发和营销计划及时推进项目广告设计, 及时协助甲方组织项目推广、促销活动等,提供各阶段与销售工作相关的可执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维护甲方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保证不将项目的各种创意、设计、策划作为案例不经过甲方允许公开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许愿、承诺或对销售合同条款擅自修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现金和打白条(甲方委托除外)。
(8)、在销售实施至完成向业主交房的全过程中,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对项目的设计、质量、价格、以及对合同条款、物业管理等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9)、乙方负责销售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对甲方派驻销售现场人员的管理)。
(10)、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授权范围内从事营销代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2)、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付款,除支付乙方应付款项外,并按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赔付超期付款的资金利息。
7.2、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7.3、双方违约
如系双方违约,应根据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免责条款
8.1、若遇不可抗力影响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顺延或者终止执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变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即为违约。
9.2、合同修改:
双方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载明。
9.3、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终止。
(2)、本合同执行完成时自然终止。
(3)、合同终止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应付费用的除外。
(4)、合同变更: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如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应为无效,但无效部分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1.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关经济利益的事情,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和签收给对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 10 页,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房地产营销合同篇五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其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路项目—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营销代理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基本情况。
1.2、项目地址:________。
1.3、项目占地面积:净用地约___亩,(项目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代理内容、范围、期限。
2.1、代理内容: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项目的独家营销代理商,代理服务内容包括: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广告策划设计(具体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一)。
2.2、代理范围:甲方“__________”项目开发建设的所有住宅、商铺及车库。
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认可的项目封盘清算日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时。
第三条、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及佣金标准。
3.1、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
本项目采用保底销售的方式,即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后,方予结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价销售奖励。
3.2、乙方佣金范围。
(1)、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费用。
(2)、项目广告策划、设计费用。
3.3、保底销售指标及乙方佣金收费标准。
(5)、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_____万元时,乙方除收取人民币_____万元(大写:
3.4、加价销售奖励。
(1)、住宅:双方约定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_____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住宅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2)、商铺:双方约定项目商铺销售均价为:一层_____元/m、二至四层_____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商铺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4.1、乙方销售完成确认。
客户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该房的销售,具备计算保底销售指标和计提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办法。
(1)、预付款:本合同签定后5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伍万元(该定金作为乙方进场前的前期费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_____万元时,甲方再预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上述两笔预付款在结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时扣出。
(2)、项目佣金结算办法。
e、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1_____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_____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结算佣金。
(3)、项目佣金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_____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3、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1)、项目加价销售奖励结算办法。
a、甲方按下列计算公式对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进行结算:
b、若因甲方同意,对部分客户进行了特殊的价格优惠,在结算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时,该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
(2)、项目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4.4、客户违约。
若客户签署购房相关协议并付款后悔约,客户已缴付的定金、违约金若作为赔偿甲方之罚金,乙方可获得该罚金的30%作为服务费;该服务费与乙方佣金同期结算。
4.5、项目总结算。
在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或甲乙双方同意结束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进行总结算,甲方并在结算后10日内将应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万元;若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超过人民币_____万元时,则超过部分房屋不管销售与否都计入乙方保底销售指标。
第五条、有关费用确认。
5.1、乙方项目工作人员费用:
乙方在该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差旅和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广告推广费用:
(1)、项目所有广告的制作、安装、发布、维护、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2)、项目所有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5.3、项目售楼处费用:
项目售楼处的设计、建设、装修、家具费用、挂件、摆设、模型、设备(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空调、复印机、饮水机等)、水、电安装费用、售楼处保安、保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项目售楼处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电话、传真、复印、上网、饮水、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5.4、除上述已明确的费用外,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6.1、甲方之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日内,提供项目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
(2)、按照项目开发计划,按时保质保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环境园林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售楼部建设及装修和样板房建设及装修等。
(3)、审查、督促乙方的营销代理工作。
(4)、按照项目有关销售的合同、协议约定以及双方审定的销售工作计划,及时审核乙方销售的进程和销售业绩。
(5)、甲方负责对乙方因本项目对外发布的文书、函件的审查,项目销售的销售合同签章、开票、收款和办理项目销售的银行按揭、产权办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给甲方审查的与项目开发工作有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策划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报告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签署意见,逾期和没有签署意见则视为甲方已审查、认可。
(7)、甲方提供项目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发五证并提供五证两照复印件在销售场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销售项目有效的销售合同及合同有关的附件(包括补充条款、装修标准说明、配套设施说明、物业管理说明、房屋使用说明书、工程进度表等)作为该项目的销售法律文书。
(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务费等。
(9)、甲方为乙方在销售现场免费提供办公场地。
6.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提供乙方项目组主要人员名单(不包括项目销售员名单),并根据项目的开发工作需要,随时进场开展工作。
(2)、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内容”中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
(3)、按照项目的开发和营销计划及时推进项目广告设计,及时协助甲方组织项目推广、促销活动等,提供各阶段与销售工作相关的可执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维护甲方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保证不将项目的各种创意、设计、策划作为案例不经过甲方允许公开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许愿、承诺或对销售合同条款擅自修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现金和打白条(甲方委托除外)。
(8)、在销售实施至完成向业主交房的全过程中,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对项目的设计、质量、价格、以及对合同条款、物业管理等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9)、乙方负责销售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对甲方派驻销售现场人员的管理)。
(10)、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授权范围内从事营销代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2)、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付款,除支付乙方应付款项外,并按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赔付超期付款的资金利息。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7.3、双方违约。
如系双方违约,应根据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免责条款。
8.1、若遇不可抗力影响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顺延或者终止执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变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即为违约。
9.2、合同修改:
双方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载明。
9.3、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终止。
(2)、本合同执行完成时自然终止。
(3)、合同终止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应付费用的除外。
(4)、合同变更: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如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应为无效,但无效部分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1.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关经济利益的事情,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和签收给对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10页,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房地产营销合同篇六
委托方(甲方):
联系地址:
受托方(乙方):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项目进行前期策划、代理销售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全面代理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1.委托内容及期限:
1.1甲方取得位于处,土地面积平方米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附地块图),土地用途为商住,甲方在该土地上兴建商铺和商品房,项目名称,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提供策划、代理销售及招商服务,委托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1.2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案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服务商,本案为住宅/商业用地,甲方承诺本合同有效履行期间,不再委托除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作为该项目销售过程中的执行人。
1.3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可售物业销售至%止。
2.费用负担。
2.1项目广告推广费:控制在销售总金额以内,该笔费用支出由甲方承担。根据销售实际需要分期投入;详细广告方案及费用开支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批复后执行。本项目的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由甲方直接与制作公司、媒体单位洽谈并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发布方付款。乙方负责具体实施及效果监控,并适时提交效果评估报告。本营销推广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报纸广告、杂志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广告、户外广告、楼书、单页、海报、展板、促销活动、沙盘制作等制作及发布费用,同时包括以上内容所涉的非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用。(样板房、样板示范区和售楼部装修费用不含在推广费用内)。
2.2乙方派出的所有策划人员、营销管理人员及所有销售人员的工资薪酬、销售提成、社会保险、福利津贴、住宿费、工装、差旅费及日常生活支出等由乙方负责承担。
3.销售价格。
3.1本项目的销售基价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在项目排号销售前1个月提出书面建议,由甲方书面批复后方可执行。
3.2在销售基价确定的基础上,乙方编制项目代理销售一房一价底价表。
3.3销售基价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由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如遇市场出现重大变化或基价与市场销售价有偏差时,甲方可适时调整价格及其他营销策略。
3.4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并在征得甲方书面认可后,对现行销售基价进行上调。
3.5本项目的优惠政策由甲乙双方协商制定,经甲方书面批复确认后方可执行。
4.佣金及支付方式。
4.1甲方预支给乙方前期费用约为万元整,乙方按甲方实际支付额归还甲方。
4.1.1支付方式:预支前期费用分3批次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次预支前期费用人民币万元,以支持乙方项目组开展工作。
乙方收到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和产品定位的《项目产品研究报告》、以及甲方向政府申请的优惠政策提案。甲方在乙方正式提报后10个工作日内对乙方工作成果及建议提出书面反馈意见,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反馈意见对以上报告进行修改直至甲方书面认可;同时完成与建筑规划设计公司对接,直至项目产品规划建议能为项目创造最高利益。随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整体营销策划报告》,甲方在乙方正式提报后10个工作日内对乙方工作成果提出书面反馈意见,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反馈意见对以上报告进行修改直至甲方书面认可。甲方在以上报告书面认可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次预支前期费用,即人民币万元。
第三次在乙方销售员进驻甲方销售现场后,甲方分五个月再预支万元给乙方,即每月万元,此预支款在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即停止;乙方归还甲方的借款也按实际借款金额返还。
4.3.1商业佣金按照本项目商业总销售金额计提,方式如下:
4.3.1.1公寓、写字楼、综合体沿街、小区配套、步行街和206国道的商铺(含楼上楼下)佣金按照总销售金额的计提。
4.3.1.2综合体内部商铺按内部商铺销售总额的计提。
4.3.2乙方代理住宅、可售车库以及其他产品销售佣金按照本项目住宅总销售金额的计提。
4.4销售代理费根据乙方销售进度,以实际销售收入金额为标准计算,具体如下: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执行计划》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1-30%时,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50%结算;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31%—60%时,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70%结算;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61%—80%时,代理费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80%结算,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81%以上,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90%结算。剩余10%佣金是乙方保证金,待项目整体完成95%销售率任务及所有交房等事宜后甲乙双方最终结算。
关于当期推售总量的约定:指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确定的销售计划,乙方将根据整体项目推广及客户情况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计划》,由甲方书面确认为准,并作为合同附件。
关于销售完成率约定:当期计划销售总面积与当期实际销售面积之比。
关于销售价格的约定,乙方在确定当期推售体量后,向甲方提交《价格制定建议》和《底价表》,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销售过程中,乙方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交《价格调整建议》,由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结算方式:根据客户采取的付款方式制定不同的结算方式;具体如下:
4.5佣金由甲方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每月1日向甲方提交上月成交情况报表,甲方收到报表后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于每月20日向乙方预支付销售佣金。
4.6甲方可预留不超过本项目全部可售物业的房源自行处理。该部分房源的销售计入乙方销售业绩,乙方有责任为该房源提供客户介绍、看房、按揭办理等服务,不计提销售佣金。
4.7本合同履行期间,经甲方介绍的团购客户计入乙方销售业绩并按提取销售佣金(团购标准为20人及20人以上)。除团购客户外,甲方关系客户在预留房源之外的成交,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之佣金计提标准全额计算销售佣金。
4.8如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延期交房、企业信誉等原因)造成客户退房的,乙方已经收取的销售佣金不再退还。所退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只能按一次销售计算服务佣金,原已计算的不重复计算;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承诺、客户投诉等)造成客户退房的,乙方已经收取的销售佣金自下月佣金中扣除;由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再次销售;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按揭资料审核不合格,资金不到位等)造成退房的,客户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乙方已经收取的销售佣金自下月佣金中扣除。如因其他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自然灾害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9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费用(含代理销售佣金)的税收,由乙方自行负担,并向甲方提供正规可入账发票。
5.甲方责任及义务。
5.1甲方对本合约项下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对乙方的。
策划方案。
享有独家使用权。
5.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需要的项目资料。
5.3甲方需在收到乙方策划方案后(含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10个工作日提出反馈意见,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4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工。
作文。
件或成果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认可。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甲方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以便乙方能够充分领会甲方意图,提高修改的效率和质量。
5.5甲方应提供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销售合同等资料,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购房客户签订的《认购书》由甲方授权的乙方现场销售负责人签字,经甲方确认后签章。为方便销售,乙方从甲方处限量领取已加盖甲方公章的空白《认购书》,乙方人员必须要按认购书编码登记领取,如有作废的认购书必须按原编号归还甲方,再领取新的所需认购单。
5.7甲方负责在楼盘现场提供合适的地点进行装修后供乙方做售楼部,并提供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销售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宽带费等由甲方承担。
5.8甲方负责指定财务人员统一收取客户的定金及购房款。甲方负责管理全部售楼款的帐务、销售合同、客户档案工作;所有销售款项、销售合同及客户档案必须由甲方指派的人员收取和保存。任何与客户有关收款和资金形式的往来,均由甲方向客户收取,开具收据。乙方与客户签订预定合约《认购书》。正式买卖合同在甲方处签订,房款由客户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乙方在此过程中协同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协同开发商催告客户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约定款项和办理按揭手续。在房屋交付期间,乙方协助甲方向购房人交房。
5.9甲方如认为乙方销售策划、销售主管及销售人员不能履行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换合适人员直至甲方认可为止,调换工作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5.10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的销售代理费用。
5.11如购买方签署《商品房认购书》后违约,有关事项由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如购买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首期款后违约,有关事项由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6.乙方责任及义务。
6.1在合同期内,乙方负责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市场调查、营销策划、宣传推广、平面设计、及销售代理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安丘王五里河地块项目全案营销策划及代理服务工作内容”。
6.2乙方保证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所提供的属于保密范围内的资料予以绝对保密。因乙方或乙方的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隐瞒或过度承诺。
6.4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
6.6乙方应于每个月初召集工作例会,向甲方通报各项工作进度,并提供上。
工作计划。
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召集紧急工作会议,乙方应给予谅解和支持。
6.7乙方应为工商局注册的合法公司,合同签订时负责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签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应确保本项目销售时乙方应具备的各种合法经营手续。
6.8乙方在执行上述条款、提出专业意见以及配合甲方的有关销售及推广工作时,必须以高效和高质的原则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从而影响整体工作。确保按销售计划及时组织销售。
6.9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完成交房相关事宜。
6.10乙方不得将销售代理权转包或委托给其他代理商。乙方在代理销售本项目期内,不得在本市再代理其他楼盘的销售工作。
6.1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6.12乙方配合甲方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售后服务工作。
6.13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收到甲方提出的问题和改正意见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甲方意见做出书面答复。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或提交书面答复但未按甲方改正意见执行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尾款归甲方所有。
6.14乙方受聘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意外伤害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7.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深度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如工作深度不够,须在甲方出具书面意见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且无正当理由情况下,仍未达到合同附件所要求的工作深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3乙方连续2个季度未能按销售进度完成代理销售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五日内办理完毕移交手续,还清预借甲方的前期费用款并撤离售楼处。
7.4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得另用其他公司开展代理销售相关业务,否则,视甲方单。
7.5甲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且容许其提前终止合同,但需支付乙方已完成部分的代理费。
8.通知与送达。
8.1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所有材料的通知与送达,均以以下联系信息为准:甲方通知与送达方式:
甲方联系地址:
邮箱: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通知与送达方式:
乙方联系地址:
邮箱:
联系电话:传真:。
8.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事宜的通知均按上述载明地址发出,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的,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之日。
8.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9.保密责任。
乙方从甲方所获得的有关该项目的任何信息资料皆属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如违约,甲方保留其法律追究的权利,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0.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1本合同书连同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共同具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及执行。
10.3因本协议的解释、效力、订立、履行等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1.合同生效。
11.1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签署时间不一致时,以最后签署时间为准)。
11.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署书面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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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房地产营销合同篇七
乙方:_____。
第一部分__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前期策划、营销策划、广告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__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期限。
委托期限由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第三部分__委托策划代理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代理之部分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商铺、住宅等可销售物业,可销售面积约为40000平方米。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一)各种广告推广、销售道具、建筑景观及户型效果图及有关销售资料的制作、派发及发布等费用。
(二)各类公关活动所需的展示场地(包括售楼部、展示会等)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以及视项目需要赴外地进行营销活动所需的费用。
(三)广告制作费:_____本项目的广告制作由甲方直接与制作公司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付款。
(四)广告发布费:_____本项目的广告发布由甲方与媒体单位直接签署发布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发布方付款。
三、全案广告推广费用控制在本项目可销售总额的1%左右,分期投入。详细广告计划及费用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确认后执行。
四、甲方负责收取定金、购房款,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银行按揭审批手续及办理产权。
五、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策划代理费。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七、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策划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
第五部分__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前期策划。
(一)市场调研。
1、______县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2、______县主要路段商业状况。
3、消费型商业业态分析。
4、现有商城营运现状分析。
5、典型业态经营现状分析。
6、住宅市场情况。
7、潜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
(二)项目定位。
1、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
2、项目产品定位。
3、项目概念定位。
4、目标客户市场定位。
5、项目定价范围建议。
(三)产品优化建议。
1、参与项目总平规划讨论。
2、参与建筑风格方案讨论及建议。
3、参与户型平面方案讨论及建议。
4、参与配套设施方案讨论及建议。
(一)项目营销总体策略;。
(三)入市时机选择;。
(四)销售分期控制;。
(五)价格定位及策略;。
三、广告策划。
(一)项目推广口号。
(二)项目卖点整合包装。
(三)整体广告计划。
(四)广告预算及媒体组合。
(五)项目形象策划。
1、项目基本形象设计:_____。
(1)标志。
(2)标准字。
(3)标准色彩。
(4)标准组合。
2、项目标志形象应用设计:_____。
(2)销售中心:_____装修建议及展板设计;。
(3)户外应用:_____工地围墙、引导旗、车体、广告牌等。
(六)传播工具的创意与设计:_____。
1、楼书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2、折页及海报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3、报广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4、广播、电视稿文案等。
四、销售代理。
(一)建立销售队伍,依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销售行为。
(二)销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订。
(三)销售道具使用。
(四)销售人员培训。
(五)制订销控计划。
(六)销售执行的内部协调程序。
(七)客户资源库的建立。
(八)售后服务机制建立。
(九)定期报送各项统计报表。
五、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构成:_____项目经理(兼现场经理)壹名、策划壹名、文案壹名、平面设计壹名、现场主管壹名、文档管理专员壹名、置业顾问数名。除策划、文案、平面设计外,其他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员到______协助工作。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组的办公费用及其人员工资等各项开支。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销售情况统计分析。
七、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______”策划代理的署名权。
八、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划代理费。
第六部分__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的基本条件。
甲方取得本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且整体销售准备工作已完成。
第七部分策划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策划代理收费标准。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项目商铺、住宅等可销售总额的百分之二(2%)收取策划代理费。成交金额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金额为准。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销售成交都列入计算策划代理费的金额。
二、策划代理费计算及提取方式。
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划代理费中扣除。
(二)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乙方策划代理费按月结算。在购房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即视为乙方销售代理成功,并计入销售目标考核业绩。在甲方收到购房者支付的首期购房款(不低于合同总额的30%)时,即可进行策划代理费的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金额进行计算。
1、乙方销售目标表(按可售面积计算,不含二层商铺):_____。
阶__段__时__间__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__项目开盘后45天内__可售面积的30%。
第二阶段__项目结构封顶30天内__可售面积的50%。
第三阶段__项目交付使用后90天内__可售面积的90%。
2、__乙方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_____。
阶__段__完成的销售面积比例__提取比例。
第一阶段__可售面积的50%前__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60%。
第三阶段__可售面积的90%以上__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100%。
(四)二层商业部分不列入销售目标考核,甲方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2%向乙方支付策划代理费。
(五)策划代理费付款时间:_____策划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____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____日前双方予以确认,在确认结算单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策划代理费。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户违约,其定金由甲方没收,甲方应将没收总额的50%作为乙方该次的策划代理费(同时不重复计算该次成交的按2%提取的策划代理佣金)。
三、溢价款(不含二层部分)的结算、分成比例、提取时间的约定。
(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定价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销售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为计算溢价款的依据。
(二)本项目之成交金额须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若因特殊情况,甲方认可以低于底价出售,可视为底价销售,统计溢价部分时的销售金额以底价计算。
(三)本项目实际成交总额超出双方确认的以销售底价表计算的总额部分(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未售部分的单元以底价表金额视为实际成交金额)视为溢价。
(四)本项目之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8:_____2比例分配。
(五)溢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时间:_____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的五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溢价款的结算,在结算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应得溢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八部分__双方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策划代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许可下不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__,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将确定每一阶段的执行项目计划。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之“项目工作计划”进行核准确认,并由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据甲方负责人签署的“项目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对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九部分__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一、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若甲方未按规定的建筑标准、质量及交房日期将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三、如因甲方与发布、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导致媒体发布及广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活动。
五、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策划代理工作无法进行或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作为补偿金。若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方应如期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间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七、在策划代理期间,若乙方连续两期未能完成预定的销售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由于乙方在策划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独占、排它的本项目广告媒体上的策划代理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代理”等有关或同类字样。
十、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在委托期限完结前14天内决定。
第十部分__其他事宜。
一、在条件成熟时,本项目的总平图、建材设备及配套设施表、工程进度表、销售底价表由双方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正文共6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
代表人签章:__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签约日期:_____通讯地址:_____
通讯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商品房房地产营销合同篇八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1.2、项目地址:_____。
1.3、项目占地面积:_____净用地约__亩,(项目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
2.1、代理内容:_____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的独家营销代理商,代理服务内容包括:_____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广告策划设计(具体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一)。
2.2、代理范围:_____甲方""项目开发建设的所有住宅、商铺及车库。
2.3、代理期限:_____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认可的项目封盘清算日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时。
3.1、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
本项目采用保底销售的方式,即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后,方予结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价销售奖励。
3.2、乙方佣金范围。
(1)、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费用。
(2)、项目广告策划、设计费用。
3.3、保底销售指标及乙方佣金收费标准。
3.4、加价销售奖励。
(1)、住宅:_____双方约定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___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住宅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奖励乙方。
(2)、商铺:_____双方约定项目商铺销售均价为:_____一层___元/m、二至四层___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商铺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奖励乙方。
4.1、乙方销售完成确认。
客户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该房的销售,具备计算保底销售指标和计提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办法。
(1)、预付款:_____本合同签定后5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伍万元(该定金作为乙方进场前的前期费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___万元时,甲方再预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上述两笔预付款在结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时扣出。
(2)、项目佣金结算办法。
e、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1___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___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结算佣金。
(3)、项目佣金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___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3、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1)、项目加价销售奖励结算办法。
a、甲方按下列计算公式对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进行结算:_____。
b、若因甲方同意,对部分客户进行了特殊的价格优惠,在结算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时,该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
(2)、项目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4.4、客户违约。
若客户签署购房相关协议并付款后悔约,客户已缴付的定金、违约金若作为赔偿甲方之罚金,乙方可获得该罚金的30%作为服务费;该服务费与乙方佣金同期结算。
4.5、项目总结算。
在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或甲乙双方同意结束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进行总结算,甲方并在结算后10日内将应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万元;若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超过人民币___万元时,则超过部分房屋不管销售与否都计入乙方保底销售指标。
5.1、乙方项目工作人员费用:_____。
乙方在该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差旅和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广告推广费用:_____。
(1)、项目所有广告的制作、安装、发布、维护、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2)、项目所有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5.3、项目售楼处费用:_____。
项目售楼处的设计、建设、装修、家具费用、挂件、摆设、模型、设备(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空调、复印机、饮水机等)、水、电安装费用、售楼处保安、保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项目售楼处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电话、传真、复印、上网、饮水、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5.4、除上述已明确的费用外,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
6.1、甲方之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日内,提供项目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
(2)、按照项目开发计划,按时保质保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环境园林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售楼部建设及装修和样板房建设及装修等。
(3)、审查、督促乙方的营销代理工作。
(4)、按照项目有关销售的合同、协议约定以及双方审定的销售工作计划,及时审核乙方销售的进程和销售业绩。
(5)、甲方负责对乙方因本项目对外发布的文书、函件的审查,项目销售的销售合同签章、开票、收款和办理项目销售的银行按揭、产权办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给甲方审查的与项目开发工作有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策划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报告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签署意见,逾期和没有签署意见则视为甲方已审查、认可。
(7)、甲方提供项目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发五证并提供五证两照复印件在销售场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销售项目有效的销售合同及合同有关的附件(包括补充条款、装修标准说明、配套设施说明、物业管理说明、房屋使用说明书、工程进度表等)作为该项目的销售法律文书。
(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__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务费等。
(9)、甲方为乙方在销售现场免费提供办公场地。
6.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提供乙方项目组主要人员名单(不包括项目销售员名单),并根据项目的开发工作需要,随时进场开展工作。
(2)、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内容"中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
(3)、按照项目的开发和营销计划及时推进项目广告设计,__及时协助甲方组织项目推广、促销活动等,提供各阶段与销售工作相关的可执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维护甲方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保证不将项目的各种创意、设计、策划作为案例不经过甲方允许公开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许愿、承诺或对销售合同条款擅自修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现金和打白条(甲方委托除外)。
(8)、在销售实施至完成向业主交房的全过程中,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对项目的设计、质量、价格、以及对合同条款、物业管理等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9)、乙方负责销售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对甲方派驻销售现场人员的管理)。
(10)、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授权范围内从事营销代理。
7.1、__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2)、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付款,除支付乙方应付款项外,并按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赔付超期付款的资金利息。
7.2、__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7.3、双方违约。
如系双方违约,应根据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8.1、若遇不可抗力影响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顺延或者终止执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1、合同生效:_____。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即为违约。
9.2、合同修改:_____。
双方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载明。
9.3、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终止:_____。
(1)、在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终止。
(2)、本合同执行完成时自然终止。
(3)、合同终止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应付费用的除外。
(4)、合同变更:_____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如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应为无效,但无效部分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11.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关经济利益的事情,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和签收给对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__10__页,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商品房房地产营销合同篇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营销推广销售代理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大厦(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独家营销推广销售代理商,全面负责甲方在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地址上兴建的本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推广、销售代理工作;本项目物业为国际际甲级写字楼,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具体工作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委托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标准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服务收费分为三个部分。
1.项目前期策划费用:项目前期策划费用为____________元。
1.1本项费用根据前期策划工作进程分期支付,甲方在合同鉴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元。
1.2乙方完成项目市场调查工作(包括商圈调查、目标人群调查、目标市场调查、产业链调查和竞争对手调查5项内容),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定位,向发展商提交演示报告及数据资料。甲方对乙方进行的市场调查与项目初步定位认可后,向乙方发出项目策划通知书,并在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前期策划费用________元。
1.3乙方完成项目策划工作报告,并与甲方进行沟通调整,甲方在对项目策划报告认可后,向乙方发出项目策划确认书,并由乙方与相关设计单位合作对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调整。甲方在发出项目策划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________元营销策划费用。
2.广告设计与策划费:自广告策划与设计开展之日起,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固定月费________元。
3.销售代理费:项目销售总额的3%。
3.1乙方完成销售总任务0%—40%之间,甲方按项目总销售成交额的1%支付乙方佣金,未支付的2%的佣金根据乙方销售进度参照下面约定条款逐步补齐。
3.2乙方完成销售总任务的40%—70%,甲方按项目总销售成交额的2%支付乙方佣金,同时按照本标准补齐乙方之前销售的40%中应得的代理佣金。
3.3乙方完成销售总任务的70%—90%,甲方按照项目总销售成交额的3%支付乙方佣金,并同时按照本标准补齐乙方之前销售的70%中应得的代理佣金。
4、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每月月底结算销售额,次月5号前结算销售代理佣金。
在合同生效后每月18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营销推广费人民币________元,在项目开始销售当月停止支付并在次月应支付佣金中扣除已付款项。
5、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________分成。
第四条:费用负担。
甲方:
1、提供销售场地;。
2、提供销售所需办公用品(例如:电话、饮水机等)并承担所有办公费用;。
3、市场推广的广告费用投入和公关活动费用投入。
乙方:
1、推广及销售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奖金。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
(2)甲方应提供房地产开发五证。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本项目营销推广销售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买受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营销推广销售工作,对乙方提交的各种方案,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意见。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营销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营销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营销推广销售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营销推广及广告宣传;。
(4)派送推广宣传资料。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广销售活动;。
(7)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若乙方未完成招商任务的40%,则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合同。
3.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
2.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甲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且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合同。
3.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并保留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权力。
4.滞纳金: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一周内付款,则须自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5.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签章: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房地产营销合同篇十
出租方(甲方)
[出租]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租]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出租/预租)的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证书编号:______]。
2)[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房地产权利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预租]房屋租赁期自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币)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币)___元。(大写:___万___千___百___十___元___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交付使用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面积计算确定。该房屋租金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个月的租金,即(___币)____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等费用由___(甲方/乙方)承担。
5—3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元/平方米(__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1—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署后的15日内,应有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______(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起责任。本合同自_________(签字/登记备案)生效。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以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甲、以双方在签署本和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5甲、以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下列两种方式由甲、以双方共同任选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以双方各执一份,(xx市/_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日期:
商品房房地产营销合同篇十一
1.1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号/幢)_______室(部位)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_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
(二)[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房地产权利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预租]房屋租赁期自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交付使用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面积计算确定。该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币)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5.3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
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_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_____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
商品房房地产营销合同篇十二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房屋租赁,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资建造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
二、预租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造,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预租。
三、本合同条款中的[出租]或[预租]为提示性符号,表示该条款适用于出租行为或预租行为。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时,只能采用标有[出租]部分的内容;而作为商品房预租合同使用时,则[预租]部分的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的"预租有关事宜"部分的条款。其他未标有[ ]符号的条款作为通用性条款,不论预租或出租都适用。
四、本合同用于商品房预租的,在该商品房竣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征后,预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生效后该合同内的原预租条款履行完毕。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资源局和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试行)。其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本合同中的示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签订前,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预租人出具预售许可证。并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其中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出租人还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七、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其中,属房屋租赁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属于商品房预租的,外销商品房应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内销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预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产权证,由双方当事人订立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后,再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扣,当发生重复预租、出租、租赁期间房屋转让或设定抵押后被处分等事实时,可以对抗第三人。
八、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九、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
十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页签字、盖章。
商品房房地产营销合同篇十三
甲方有一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现委托乙方对该商品房进行室内装修。该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形式。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对该商品房的装修进行设计(附相关图纸及工程项目预算一份)。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及水电工程。
二、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本工程属包工包料形式。施工项目以预算表项目为准,施工中如有漏报项目或增加项目,则按实际结算项目数量结算工程款。
四、工程总造价:按图纸及工程项目预算表甲乙双方暂定工程总造价合计人民币约:______________元;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正(工程款不含税金;装修工程款以最终结算数量计算。)
年_____月_____日(泥水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 ;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木工工程验收合格)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批灰工程验收合格)支付总工程款的10%______________元)。
六、施工期限:从甲方缴交工程定金并水电开通之日起________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工程款不到位、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或遇台风、暴雨、火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顺延。
七、保修期:保修为 年,保修期内属工程质量损坏,乙方需无偿保修。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定“工程移交报告和质量保修协议”(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八、责任:
(1)、因甲方修改图纸或变更施工方案而造成的工期未能按期完成及材料、人工损失等费用由甲方负责。若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下改变施工方案,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方案的变更以双方签定的变更项目为准。
(2)、甲方应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现场以及水、电源接口(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施工用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清除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并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需指定施工负责人,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频繁撤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保证施工安全、及防火安全,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4)、如由于甲方所选购的材料导致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工程未经双方验收确认,甲方不能入住,否则示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只对甲方履行保修责任。
(6)、附工程的验收标准(水电、泥水、木工、批灰部份)
九、本合同范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房房地产营销合同篇十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码:
电话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码: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乙方向甲方租用商品房,现将具体事项达成合同如下:
四、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需协调好周边的关系,做到和睦相处;
2、甲方只负责房屋主体的安全(自然灾害不在范围内)与维护;
3、乙方负责支付使用期间水、电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给水电公司;
8、如双方不按合同要求路运行职责和义务,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商品房房地产营销合同篇十五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甲方同意把____区龙园山庄13栋808室的房屋租借給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仅为住宿所用。
三、租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租金:每月元b,大写:仟佰元整。
五、租房押金:本次合同不再另外支付押金,按上次的协议继承租房押金,租房终止后,凭甲方所开具的押金收据,将上次的租房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七、补充条约与之前一致。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房地产营销合同篇十六
甲方(债务人、回购人): 乙方(债权人、转让方): 鉴于:
1.甲、乙双方于年月 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甲方愿意保留对该房产的约定回购权。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回购乙方购买的商品房的条件
一、双方同意甲方对前述房产拥有回购权,在约定期限内乙方不得对房产进行处置。
二、甲方有权在支付以下全部款项的条件下进行回购
3、其他费用合计 元(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咨询费等)。
第二条 回购商品房的状况
回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详见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房屋清单详见附件。
第三条 回购程序
1.甲方应当在行使期限届满前10日内通知乙方,并在10日内支付回购款。
2.乙方收到款项后3日内与甲方双方共同办理回购过户或者注销销售备案手续,相关税费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回购权因为以下情况之一丧失:
1.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回购申请。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全部回购款项。
第五条 甲方丧失回购权的,乙方对房产拥有完全和不受限制的处分权。如果尚未办理房产证,甲方必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办理房产证。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办理房产权证,甲方则应当赔偿乙方相对于购房款的30%的违约金。
第六条 本协议各条款不存在可撤销或可变更事由,任何一方不得申请撤销或变更,亦不得申请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之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 年 月 日前未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购房款,视为甲方放弃回购权,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该房产,并不受甲方任何约束。
2.乙方另行出售、处置上述所购买商品房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积极办理相关各项手续。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所约定的条款赔偿乙方。
3.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商品房的合法性及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违法情况,足以导致甲方丧失履行能力的,应向乙方支付两倍回购房款。
4.甲方如期支付回购房款后,乙方必须将本合同项下商品房退还给甲方,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两倍回购房款。
第八条 关于本协议的通知可按照合同载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变更地址的应当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原地址寄出后5日内视为送达。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