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及人员管理制度范文(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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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及人员管理制度篇一
一、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员工上班时,不准涂口红、涂指甲油、不准留长指甲、戴手饰、手表等。
三、生产区域内禁止吸烟或吃东西。
四、员工进入车间注意事项。
1.在更衣室内换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穿工作鞋,工作衣、帽应穿戴整齐,头发不得露在衣帽外面。
2.包装车间员工须在车间门口消毒盘消毒手,烘干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3.班长检查员工指甲、洗手消毒和工作帽穿戴等卫生情况,作好记录保存。
五、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在以下情况下,必须对手进行清洁消毒。
a.去洗手间后。
b.处理废物后。
c.离开工作区域或进行与生产无关的工作后,重返岗位前。
d.接触产品前。
2.按以下步骤对手清洁消毒:。
a.将手放在流动的水下冲洗。
b.打上洗洁精。
c.用流动的水将洗清洁精冲洗干净;。
d.在干手器下干手或用干净的毛巾、纸巾擦干手。
e.用75%的`酒精消毒手。
3.对于人手不直接接触成品及发酵班除种曲、通风制曲工序外员工的手的清洁按“2”中a—d步骤清洁。
六.生产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清洁生产场所和设备,并用一定浓度的消毒剂对生产场所进行消毒。
2.对工作服等物品进行清洗,保证工作服的清洁卫生。
卫生及人员管理制度篇二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餐饮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调离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工作人员操作前,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严格按规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在销售食品成品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卫生及人员管理制度篇三
一、点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二、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撤换该食品和同类食品,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卫生。
三、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要做到货款分开,防止污染。
四、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五、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保洁。集中消毒包装餐具应符合卫生要求。
六、及时做好台面调料、牙签、餐巾、茶水等清洁消毒工作。
七、服务人员端菜时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餐具,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揩净台面。
八、工作结束后,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九、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留长指甲,保持个人卫生良好。
1、设有空调的公共场所必须加强空调卫生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
2、各类空调场所有足够的新风供应,新风量不得低于20m3/人.h,新风口必须设在室外并远离污染源,新风口应定期清洗。
3、空调系统的各处过滤器的滤网必须定期清洗,不得积尘,保持干净完整,清洗的频次视滤网的清洁状况而定。
4、回风口、出风口、排气口等处应定期清洗,保持干净,不得积尘,保持完整不破损。出风口四周不应有黑烟迹。
5、风机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不能作仓库用或其他用途用。风机房内不得积水。
6、设立空调系统清洗记录簿和检查记录簿,记录每次清洗及检查的情况。
7、各类空调场所必须重视排气,采用机械排气的,排气扇及入风口应保持清洁干净,不积尘,排气扇应能正常运转。
8、采用集中式空调的单位,必须加强冷却塔卫生管理,应每半年更换冷却水一次。集中式空调系统应由资质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清洗消毒。
9、空调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卫生及人员管理制度篇四
为规范我院医师会诊行为,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外出会诊制度:
(一)医师未经院医务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我院如接到外院的会诊邀请,在不影响我院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医务处将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会诊影响我院正常业务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经医务处主任及分管院长批准。
(二)医师接受会诊任务后,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三)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会诊结束后,医师应当在返回本院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院医务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1、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我院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二、邀请会诊制度:
(一)医师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外院医师会诊时,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院医务处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
(二)请外院医师会诊时,需向该医院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院医务处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会诊邀请:
1、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我院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我院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3、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三、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
四、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属我院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差旅费由院方承担;属患者主动要求邀请的,差旅费由患者承担,收费方应向患者提供正式收费票据。会诊中涉及的治疗、手术等收费标准可在当地规定的基础上酌情加收,加收幅度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我院由于会诊产生的收入,应当统一支付给院方,会诊医师本人不得收取。我院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付派出会诊医师合理报酬。
五、医师在外出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医师违反规定擅自外出会诊或者在会诊中违反规定的,记入医师考核档案;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医师外出会诊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理。
七、医师受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到其他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不适用本制度。
卫生及人员管理制度篇五
一、目的:建立参观工作服管理制度,使参观工作服的管理有章可循。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内参观工作服的管理。
三、责 任 者:参观工作服管理人员。
四、正 1 2 文: 参观工作服由生产部办公室指派专人保管。 非生产部的.员工进入车间,须经生产批准后到参观工作服保管人员处领取工作服、鞋、帽。 3 4 5 领用参观工作服时,参观工作服管理人员需填写记录。 参观工作服使用完毕,应及时退回保管人员并在记录上写明退还时间。 参观工作服应及时清洗。
范文二、
一、目的:为了规定仓贮区卫生管理的内容与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仓贮区卫生管理。
三、责 任 者:生产部负责人、班组长、qa 监督员。
四、正 文:
1、仓库保管员本着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态度,每天下班前都要对仓库贮存的货物进 行整理检查,并做记录。
2、 仓库内地面有防水层, 放置物料的木架应干燥有间隙, 防止底层物料吸湿变质。
3、仓库的通风设施应完好无损,百页窗和通风口加铁丝网罩,以免昆虫、老鼠入 内,保管员要经常检查,是否损坏的地方,有松动的地方马上加固。
4、库门只允许进出料时打开,平时要紧闭,门与框要密闭紧无缝隙,防止浸入雨 水或昆虫、老鼠进入。门采用金属材料,并开关自如。
5、地面、墙壁和货架每周清扫一次,保证没有尘土和杂物,地面禁止用带水的拖 布擦,清洁时只能用条帚和干拖布擦。
6、货物摆放要整齐,中间要留适当的间隔,以利于搬运和打扫。
7、仓库内放有温湿表,当湿度过大,应采取措施,保证物料在稳定的仓贮条件下 贮存。
8、 库内的灭火器应放在大门旁易拿到的地方,经常擦拭,防止生锈。
9、各类产品严格分开码垛,并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记。当发货时,由保管员指令 搬运,以免搬乱弄混影响卫生。
10、仓库内不得堆放杂物,废旧包装物及时清理出去,墙角、货架底不得有垃圾, 清扫出的垃圾不得在仓库内存放。扫帚和拖布用清水洗净凉干再用。
卫生及人员管理制度篇六
一、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喉炎症、牛皮癣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治愈后凭方可重新上岗。
三、每日向安全管理员真实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
四、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上岗。工作中,不准穿拖鞋。接触不洁物或入厕后,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帽。上班不带戒指、耳环、手表,头发不得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得穿戴工作衣帽入厕。
六、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严禁出现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如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和嘻戏打闹等。
七、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抓取食品或用菜勺直接尝味,销售糕点、面食必须使用清洁的食品夹。
八、从业人员做到指甲无污垢,先消毒冲洗后方可上岗,不得面对着食品说话、打喷嚏、咳嗽等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
九、不得带衣物及私人物品进入食品处理区。
十、违反以上规定者,先提出批评教育,仍不改者调离岗位。
卫生及人员管理制度篇七
(1)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创造一个优良、清洁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库区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3)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各类药品、用品安置到位,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
(4)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5)在岗员工应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卫生整洁,精神饱满,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涤3次,冬天每周洗涤2次。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6)卫生管理情况要列入企业季度管理考核之中。
(7)健康体检每年组织―次。企业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8)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9)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后静养,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可工作。病情严重者,应办理病退或其他离职手续。
(10)要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卫生及人员管理制度篇八
二、员工上班时,不准涂口红、涂指甲油、不准留长指甲、戴手饰、手表等。
三、生产区域内禁止吸烟或吃东西。
四、员工进入车间注意事项。
1、在更衣室内换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穿工作鞋,工作衣、帽应穿戴整齐,头发不得露在衣帽外面。
2、包装车间员工须在车间门口消毒盘消毒手,烘干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3、班长检查员工指甲、洗手消毒和工作帽穿戴等卫生情况,作好记录保存。
五、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在以下情况下,必须对手进行清洁消毒。
a、去洗手间后。
b、处理废物后。
c、离开工作区域或进行与生产无关的工作后,重返岗位前。
d、接触产品前。
2、按以下步骤对手清洁消毒:。
a、将手放在流动的水下冲洗。
b、打上洗洁精。
c、用流动的`水将洗清洁精冲洗干净;。
d、在干手器下干手或用干净的毛巾、纸巾擦干手。
e、用75%的酒精消毒手。
3、对于人手不直接接触成品及发酵班除种曲、通风制曲工序外员工的手的清洁按“2”中a—d步骤清洁。
六、生产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清洁生产场所和设备,并用一定浓度的消毒剂对生产场所进行消毒。
2、对工作服等物品进行清洗,保证工作服的清洁卫生。
卫生及人员管理制度篇九
一、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二、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三、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四、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五、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手乱放。
六、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卫生及人员管理制度篇十
1、定期收集职业卫生基础资料,把握本辖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与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发病、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等相关工作的基本状况和动态变化。
2、实行多种形式开展职业卫生法律学问的宣扬教导,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职业病危害和防护学问询问、教导和培训,提升劳动者的自我健康庇护意识。
3、发觉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准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告诉劳动者本人及用人单位。
4、建立辖区职业卫生档案名目,统一编号,实施计算机管理;定期检查核对档案的内容,记录变动状况。
5、催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并定期对档案举行检查指导。
卫生及人员管理制度篇十一
1、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有效,创造一个优良、清洁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药房、库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3、保持药房、库内外清洁卫生,各类药品、用品安置到位,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放入货架。
4、在岗员工应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卫生整洁,精神饱满,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6、健康体检每年组织一次。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7、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8、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9、建立员工的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卫生及人员管理制度篇十二
1、仔细贯彻执行《国际疾病分类法》,检查指导按'分类法'对病案举行处理,使符合规范。
2、保证卫生行政部门关于病历档案工作的规定和条件,在我院贯彻执行,维护病案完整和质量,制定病案管理制度,负责病案管理人员的考核和提供晋升看法。
3、根据四川省卫生厅编印的《病历书写规范》,制定我院病历检查质量标准,评审方法,组织检查病历书写质量,提出改进措施,保证病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和真切性。
4、对各科室病历质量按月逐份举行检查、评分、定级、对死亡病历、急重病历、手术病历和新开展技术病历要列为检查重点,检查结果准时反馈有关科室。
5、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有关病历书写,医疗表格和统计表格,审批这些表格的打印和复印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6、委员会要在临床医师和病案管理人员之间发挥桥梁作用,推动密切配合,提升病历书写与病历管理的质量。
7、委员会要向院长提出年初方案和年终总结报告。
卫生及人员管理制度篇十三
1、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肥皂,后用流动水冲洗。养成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
4、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5、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用消毒柜消毒。
6、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8、要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勤洗换工作服、帽)。
9、仪容仪表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带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
10、操作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抓头发、剪指甲、掏耳朵、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掩住鼻等。
11、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工也必须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和培训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12、凡患有以下五种传染表的: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立即停止操作食品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无传染后才能恢复工作,患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病,如流涎症、膀胱瘘等,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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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及人员管理制度篇十四
让员工认识到工作时的每个行为和想法都将可能极大地影响到最终产品质量。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以防范,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及稳定产品品质。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
3.1健康规范。
3.1.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每年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3.1.2当患有下列病症之一者,不得参加工作: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3.1.3员工手上受伤时,特别事故,有严重割伤、烫伤、擦伤或伤口感染的人员应避免从事接触产品、原料、包材工作。
3.2着装规范。
3.2.1所有进入工厂有人员都穿着全套整洁的工作服装,包括制服、工作帽及工作靴或工作鞋。
3.2.2工作服要无钮扣、无口袋。
3.2.3每个工人至少有两套工作服以保证能每天更换,或在工作期间及时更换以被污染的工作服。
3.2.4在易弄脏工作服的岗位,可以使用塑料围裙,但应定期更换,以免污染产品。
3.2.5干净的工作服应保持存在清洁卫生的地方,并与脏的工作服分开存放。
3.2.6工作服不得穿出工作区域,否则需要重新消毒后,才可再在工作区域内使用。
3.2.7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在保持头发干净的同时,将头发和耳朵全部盖上,以上防头发等外来异物掉入产品中。
3.3行为规范。
3.3.1非工厂内的工作人员,如外来承包商,参观人员等必须遵守公司各项安全及卫生要求,须换工作服、戴帽、穿鞋套后方才进入。
3.3.2对工作服、设备及工作人员的双手应定期进行微生物检查,以保证清洁有效。
3.3.3所有员工外出或上厕所时,必须换下工作服、鞋。
3.3.4从业人员要严格做到“四勤':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另外还要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和毛巾。
3.5健康档案的.建立与保存。
3.5.1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个人的健康证明材料要分类存放,保证每一在册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有相应的健康证明材料。健康证明材料存放两年以上的可以销毁。
3.5.2.编写《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详细填写员的健康状况,对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伤患的员工,还需注意处理措施。《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保存期为两年,超过保存期的可以销毁。
3.5.3.非生产检验人员或不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亦按部门建立好相应的《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健康证明材料可以是防疫站以外的相关医疗部门发放的健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