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模板16篇)
方案的实施需要与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方案的执行需要明确的目标和细致的计划。希望这些范文能够给您提供一些思路和启发,以便更好地制定和实施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一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帮助学生远离伤害、健康成长,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自20xx年11月17日至11月27日,开展为期10天的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案,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在校园内大力宣传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本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现“四个到位”和“四个不发生”,即: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规范到位,不发生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接送学生车辆摸排到位,不发生学生搭载不合格车辆上下学行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到位,不发生涉及学校或学生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校园内部的交通管理到位,不发生校内道路交通事故。通过专项整治,我校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性治理,交通安全条件充分改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家长接送学生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一)完善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二)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三)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要求家长使用安全车辆,不超速,不超载,经常对家长接送学生进行督察。
(四)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原则上要求家长接送,对附近步行回家学生加强教育,路途中严禁打闹,追逐,遵守交通规则。
(五)坚持上下学排路队并由值班领导和教师在校门口接送学生。
(一)调查摸底,隐患排查阶段(11月17日-11月18日)。
按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对本校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学生交通情况档案和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及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建档。
(二)制定措施,集中整治阶段(11月19日-11月23日)。
针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实行分级负责,逐一整改,做到整改资金、责任、措施、时间、预案“五落实”,确保安全无事故。
1.健全组织,明确职责。结合这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完善安全组织,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建立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展开工作,严格落实。
2.大力宣传,强化意识。要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法制教育内容,通过主题班会、板报宣传、演讲比赛、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组织学生、教职工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养成文明交通行为,彻底告别十大交通陋习。
3.制定措施,全面整改。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深入研究,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治理安全隐患。校长严格把关,不留死角,做到“四不放过”:隐患未查清不放过;隐患未整改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师生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4.突出重点,加强督查。要抓住本校交通安全的重点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组织专人专项管理,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健全制度,长效管理。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台账,把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本校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常规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签订师生安全责任书,充分掌握师生员工乘车情况、接送学生上下学情况、保险状况等,及时发现新情况,不断研究新问题,落实新措施,杜绝新隐患。
(三)督查验收阶段(11月24日-11月25日)。
对于存在的隐患,要在短时间内尽快解决,迎接上级教育督导部门检查验收。
(一)提高认识,宣传到位。迅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永昌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进行动员部署。组织教师向学生宣讲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不乘超载车、不乘“黑车”、不乘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利用广播开展专题宣传,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致学生幼儿家长关于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劝告学生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接送学生。同时,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全方位、针对性地抓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提高自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在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管理,排查到位。一要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二要认真排查交通安全管理隐患。主动掌握学生到校返家的交通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作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的依据。要认真摸清学生居住地、到校返家行走路线经哪些交通要道,学生到校返家主要乘坐什么交通工具,存在哪些交通隐患;三要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教育学生不在公路上玩耍、奔跑、运动锻炼,不攀爬车辆,主动避让过往车辆。未满12周岁学生不骑自行车;四要强化路队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路队”管理办法,保证放学集合有序,队列行进有序,考核评比到位,把路队管理纳入年级、班级考核;五要落实交通安全值班巡查。每天上、放学前安排人员到校门口执勤,严禁车辆入校,保证道路畅通。
(四)落实责任,整改到位。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千方百计抓好整改,切实做到整改不留后患。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为xx召开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永安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全面提升人、车、路、环境和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到xx年底,全街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0%,力争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万车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街道集中力量于20xx年8月至10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到10月底,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以上,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强化驾驶人源头管理、加强车辆安全整治。
(三)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组织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街道将于9月份由街道分管交通的领导、燕南派出所、公路站以及各村居主任,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10月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隐患点工作台帐,制订整治方案。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实施。
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整治。一是推进安保工程。积极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特别对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严格按标准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设置标志标线。二是明确隐患整治的责任。对排查出的仍未纳入安保工程建设的全市约30余处道路安全隐患,分轻重缓急,力争3年内分期分批完成整治。街道将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整治经费的投入。从明年起街道每年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农村道路隐患整治工作,力争3年内将全街的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到位。
(四)积极配合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企业的运营资质、客运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从业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依法取消运营资格,提升农村客运的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制定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规划,落实资金,加大建设和养护力度。
(五)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推行实时、动态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在线服务。建立交通安全短信发布平台,面向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定期发布交通安全宣传、恶劣天气预警等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谢宁主任任组长,分管交通的赖霭利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王小辉兼办公室主任。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综合整治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落实政府和部门监管职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主体是各级政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同时要严格责任考核,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治、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绩效管理和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督查制度,制定整治效果检查评价体系。街道每年1月3日前要将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并抄送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三
我县现管养公路桥梁共46座(其中县道13座,乡(村)道33座)。经过技术评定,其中一类桥梁1座,二类桥梁34座,三类桥梁10座,四类桥梁1座。桥梁安全隐患如下:
1.路上的新桥岸左侧桥栏缺损约7米。
2.路上的下沱桥腹拱有轻微渗水、岸桥栏缺损约10米。
3.路上的底蓬桥由于是单拱圈,承载力较低。
4.底水路上的水口寺桥拱圈严重开裂,上部结构全部被洪水冲毁。县交通运输局正在筹备重建。
5.纳长路上的锦溪桥桥栏较低。
1.仁五路上的三支桥、一支桥、会龙桥、石会桥拱圈与侧墙产生横向裂缝,三支桥两侧桥栏各缺损约8米。
2.下留路上的桥下坝岸右侧桥栏松动位移约10米。
3.路上的桥两岸严重跳车。
我段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桥梁的小修日常保养及大中修及改建工程。对一、二类桥梁进行日常保养和小修;对三类桥梁进行专项检测后保养、小修,并设置了安全警示牌。对四类桥梁采取了限高限重和禁止车辆通行等措施,保证了车辆及行人的安全。在上级级主管部门领导下,我段严格按照《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交公路发[20xx]336号)和《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xx)要求,积极、主动、扎扎实实开展了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县公路养护管理段是县境内县道及主要通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养护段段长为所管辖路段桥梁的养护管理责任人,段上设一名专职桥梁养护管理工程师(副段长唐刚),责任落实到人。制定了《县公路养护管理段桥梁养护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形成了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我段坚持执行公路桥梁经常检查制度,按照《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规定,每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管养路段上的桥梁进行2次经常检查、巡视,在汛期每月进行4次经常检查,并及时填写桥梁经常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治,切实加强桥梁监督检查和养护工作。在经常检查、定期检查中发现桥梁部件出现损坏时及时进行整治恢复。
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桥梁的小修日常保养及大中修及改建工程。对1、2类桥梁进行日常保养和小修;对3类桥梁进行专项检测后保养、小修,并设置了安全警示牌,要求车辆和通行人员不能停留在桥上;对四类桥梁采取了限高限重和禁止车辆通行等措施,保证了车辆及行人的安全。
经过桥梁的小修日常保养及大中修及改建工程,保证了1、2、3类桥的技术等级的稳定,逐步减少和消除4类桥的存在。
资金安排上不足和滞后,不能及时排解安全隐患。桥梁检查和检测工具、仪器落后,多数只能靠目测和经验进行判断。
1.继续落实公路桥梁经常检查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确保桥梁安全,努力提高道路完好率。
2.对技术状况被评定为三类和四、五类的桥梁进行静载试验,确定桥梁病害的处置方案。
3.通过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不断补充完善公路桥梁的统计资料和基础技术档案,对公路桥梁信息的变更及时更新,对新接养的桥梁及时进行信息的统计。
4.高效、足额保证桥梁养护管理资金的落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制度和人员及风险责任金制度。
5.利用适当机会组织公路桥梁工程师对公路桥梁检测和养护工作进行参观学习,增强业务技能,了解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发展。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四
为切实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涉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新学期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交警支队认真分析当前辖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与规律,积极总结工作经验,立足实际,理清工作思路,加大管控力度,全面推进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
一、部门协调,落实责任分工。各大队积极联合辖区安监、交通等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组建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完善相关管理措施,细化管理工作任务,落实管理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安全防范机制,有效保障了校车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安全检查,落实源头管理。各大队对辖区所有校车驾驶人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审核驾驶员的驾驶资质,发现有驾驶证未年检、准驾型号与驾驶车辆不符、三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等问题的,一律取消其驾驶校车的资格。路面执勤时,查获到校车驾驶人超员、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一律扣证扣分;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校车的一律拘留,彻底打消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侥幸心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三、内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各大队积极与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把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情况纳入全年绩效考核范畴。督促各学校积极配合交警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校车和驾驶人的教育管理,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坚决制止,不得放行。坚决杜绝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凡违反规定的,一律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同时,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安全教育,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本着对学生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不开“带病车”,不驾超员车,随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四、严查严纠,落实路面管控。各大队采取重点路段线上巡,重点时段点上查,重点车辆面上控的勤务模式,建立点、线、面立体式管控体系。充分依托护校岗,针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组织警力不定期开展校车集中整治行动,严格查处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车辆、报废车和无经营资质的客车接送学生,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
五、教育引导,落实校园宣传。各大队为提高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为广大学生铺设安全通道,各大队与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负责人协调联系,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力求做到“与校领导见面、与校车驾驶人见面”,切实增强中小学校师生、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广大学生安全上下学。同时,组织民警深入各中小学校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上交通安全课、播放安全事故警示片等形式对中小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车辆上下学。并充分利用媒体舆论监督力量,对举报接送学生车辆违法建立奖励机制,促进全民参与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五
为切实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涉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新学期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交警支队认真分析当前辖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与规律,积极总结工作经验,立足实际,理清工作思路,加大管控力度,全面推进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
一、部门协调,落实责任分工。各大队积极联合辖区安监、交通等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组建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完善相关管理措施,细化管理工作任务,落实管理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安全防范机制,有效保障了校车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安全检查,落实源头管理。各大队对辖区所有校车驾驶人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审核驾驶员的驾驶资质,发现有驾驶证未年检、准驾型号与驾驶车辆不符、三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等问题的,一律取消其驾驶校车的资格。路面执勤时,查获到校车驾驶人超员、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一律扣证扣分;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校车的一律拘留,彻底打消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侥幸心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三、内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各大队积极与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把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情况纳入全年绩效考核范畴。督促各学校积极配合交警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校车和驾驶人的教育管理,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坚决制止,不得放行。坚决杜绝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凡违反规定的,一律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同时,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安全教育,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本着对学生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不开“带病车”,不驾超员车,随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四、严查严纠,落实路面管控。各大队采取重点路段线上巡,重点时段点上查,重点车辆面上控的勤务模式,建立点、线、面立体式管控体系。充分依托护校岗,针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组织警力不定期开展校车集中整治行动,严格查处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车辆、报废车和无经营资质的客车接送学生,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
五、教育引导,落实校园宣传。各大队为提高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为广大学生铺设安全通道,各大队与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负责人协调联系,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力求做到“与校领导见面、与校车驾驶人见面”,切实增强中小学校师生、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广大学生安全上下学。同时,组织民警深入各中小学校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上交通安全课、播放安全事故警示片等形式对中小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车辆上下学。并充分利用媒体舆论监督力量,对举报接送学生车辆违法建立奖励机制,促进全民参与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六
为了全面加强我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我校开展了“交通安全教育”系列主题活动,使学生进一步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活动形式如下:
1、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交通安全宣传。通过电视媒体,远程教育,课外书籍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交通安全教育。
2、发放一封《给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公开信》,提高家庭、社会对孩子安全教育的广泛参与度。
3、为营造浓厚的宣传气氛,各班以“交通安全教育”为主题办了一期黑板报。
4、各班以“交通安全伴我行”为主题,开展一系列有关交通教育的主题班会。学校的各班班主任给学生进行了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并从交通安全引申到对学生的饮食、消防和意外伤害等安全问题的教育,要求同学们把安全意识从学校带进家庭,从家庭带到社会。
通过此次的宣传教育活动,同学们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争强了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同学们表示交通安全要牢记于心。在出行中药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做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七
1、宣传。进取宣传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礼貌县城创立工作。
2、协管。跟随执法队员共同巡查管理,协助、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发现和纠正城市管理领域的各种不礼貌和违法行为,适时参与各类集中整治和专项执法活动。
3、监督。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4、沟通。及时反馈群众在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需求,向群众传递执法信息,对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提议。
5、其他。参与其他城管志愿者服务活动,承担活动安排的其他任务。
1、成立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志愿者大队,负责志愿者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3、各科室(中队)、党工组织应积极参与志愿者队伍建设相关活动,积极参与搭建大众参与城市管理社会实践平台。
1、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对志愿者队伍负责人或主要骨干成员定期开展培训,传达上级精神,部署主要工作,提高服务意识,激发其进取性和主动性。
2、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志愿者的标识、徽章、帽子,服装式样由县城管局统一制定。
(一)招募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必须的活动交际本事;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愿意参与志愿者相关活动;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社会公德意识。
(二)招募范围。
志愿者招募对象为:县城管局干部职工、市容协管员、环卫工人等。根据被录取志愿者的不一样情景进行编组分队,根据活动实施计划告知志愿者其分组情景和活动计划。
(三)招募地点。
招募地点:县城管局办公室。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法规宣传、劝导教育、义务清扫及协助上街管理等各类公益活动,每年组织2―4次活动。
1、规范管理。建立志愿者服务台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总结队伍运作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志愿者骨干的进取性,努力培养志愿者队伍自我管理本事。开展志愿服务时,穿戴统一的服饰、标志和标识。
2、加强保障。一是奖励保障。为保障志愿者活动的长效性,提高志愿者的进取性,对成效明显、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经过评选年度“十大城市管理优秀志愿者”等形式予以表彰,并给予必须的奖励,对参加活动到达必须时间的城管志愿者授予荣誉证书,以激励志愿者的服务热情。二是经费保障。经费保障以财政补助为主,社会筹集为辅的方式。社会筹集主要向热心城市管理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募捐。三是宣传保障。要加强对城市管理志愿者活动的宣传,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公益广告牌等载体,营造热心公益、热爱城市的社会氛围,发动群众共同创造整洁优美的宜居城市环境。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八
寒冬将至,为确保雨雪天气频发期辖养路段的安全畅通,囊谦公路段以“11·9消防安全月”为契机,联合囊谦路政大队对辖养路段内的桥梁、涵洞、隧道、冬季事故多发路段及易积雪、结冰路段开展全面隐患排查。
一是桥梁检查。主要对我段辖养的扎曲河大桥、香曲中桥等大中型桥梁的护坡、泄水孔、伸缩缝、支座等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掌握桥梁运行状态和安全状态,确保冬季桥梁安全畅通。
二是涵洞检查。主要对我段冬季重点监测路段内的涵洞堵塞、排水情况,涵洞周围路基填土稳定性、完整度、涵洞体侧墙渗水、开裂及涵身顶部盖板裂缝、变形下挠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
三是隧道检查。主要对我段辖养的觉陇尕峡1#、2#、3#隧道群的衬砌内部渗水、裂缝等常见隧道病害全面查勘,对隧道内部机电照明,隧道监控及消防通风设施等开展全面排查。
四是事故多发路段检查。主要对我段辖养的急转陡坡、临水临崖、隧道群出入口、碎石挡道、平交道口等危险路段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好,安全警示标志牌是否清晰可见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
五是易积雪、结冰路段检查。主要对我段辖养的甲黑丫、尕日拉、然代拉、俄亚拉、谢尕拉等山头垭口及k1072+600涵洞堵塞等重点监测路段的防滑料储备情况及路域环境整洁情况开展全面排查。
下一步,囊谦公路段将根据此次排查结果,及时建立更新道路隐患排查台账,并立即整改处理。后续,我段也将持续跟进追踪此次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并坚决避免安全隐患反弹复发。同时,囊谦公路段也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桥梁、隧道巡查制度,开展经常性检查,强化事前防范措施,发现隐患苗头及时处置,确保冬季辖养路段的安全畅通!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九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甘政发〔2015〕3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
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是指在一条道路上,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数量或者特征与该道路其他正常位置相比明显突出的某些地点或者路段。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是指在山岭重丘区 公路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临岩等危险点段以及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公路损毁、难以保证车辆正常通行、危及行车安全的某一地点和某一路段。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由分管领导为主任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相关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兼任。协调委员会成员由公安、交通运输、安监、建设、财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当地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总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和资金筹措等工作,对重点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进行挂牌督办。
(二)县级以上协调委员会负责组织成员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进行会审,研究制定整治方案,计划安排项目立项 ,落实责任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三)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出需整治的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并将详细资料按程序报送同级协调委员会会审。
(四)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公路管理部门实施本部门管辖路段内的事故多发路段和存在隐患路段的整治工作。
(五)县级以上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危险路段和隐患点段的整治工作。
(六)县级以上安监部门负责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重点公路危险路段整治工作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挂牌督办。
(七)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排查内容:
(六)新建、改建后的道路投入使用后存在事故频发路段的排查以及道路配套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查。
第六条县级以上协调委员会分年度制定整治计划,每年1月底前,由县市区公安部门牵头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收集隐患路段交通事故数据、公路技术参数和道路基础设施资料,并报同级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会根据排查资料,召集成员单位进行研究,制定整治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确需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第七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筹措。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在每年的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专项用于非经营性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具体由交通运输与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整治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协调安排。
第八条经营性公路危险路段和隐患点段整治立项计划,由各级公路经营投资公司制定并出资整治。
第九条省管公路危险路段和存在隐患的点段整治立项计划由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制定,报省协调委员会。
第十条省协调委员会对上报的`整治项目组织 论证后提出整治计划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各级协调委员会应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整治计划,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实用高效”的原则,分解落实整治任务,制定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单位或者公路管理机构应在整治项目完成后,报请同级协调委员会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工程措施、安全设施、交通管理 措施等。验收合格后形成验收报告。
第十三条对不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职责或者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单位,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道路交通安全协调机构将组成调查组,进行责任倒查;对查证属实并负有责任的领导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一)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不力、制度不落实,受到上级领导批评、新闻媒体曝光的;
(二)对应该排查出来的隐患没有排查出来,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的;
(三)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四)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其他严重失职、渎职问题的。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根据《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分类
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是指在水上运输生产和管理过程中船舶、人员、通航环境、通航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直接可导致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或扩大事故危害后果及管理上的缺陷的不安全因素,但不包括需要工程立项治理的航道整治。
(一)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按危害程度和隐患性质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下列安全隐患为一般安全隐患:
1、能当场整治和纠正的;
2、船舶无需停航并在短期内可整治的;
3、其它能在短期内整治的;
(三)下列安全隐患为重大安全隐患:
1、船舶强度、结构、稳性、吃水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
2、船舶需停航整改的;
3、船员不适任,船舶配员不足的;
4、航道不满足通航安全要求的;
5、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整治或相关部门共同整治的;
6、其它情形的重大安全隐患。
二、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职责
(二)县区海事处职责:
1、负责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登记工作;
2、负责安全隐患的评估、筛选和对重大安全隐患的上报工作;
4、向上级提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治建议;
5、负责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跟踪、监督、验收工作;
(三)市海事局职责:
2、跟踪、监督、检查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3、向县区政府和上级部门提出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的建议;
三、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与处置
(一)县区海事处排查与处置:
对辖区内海事机构登记的船舶、在册在岗船员、通航环境、通航秩序、渡口、码头以及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进行安全检查、排查。
通过安全巡查、安全例检、船舶签证、船舶检验、举报查实等方式排查安全隐患。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的分类原则进行评估分类,并列入《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
对排查出的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提出危害程度评估意见和整治措施,重大安全隐患应在排查后7日内将隐患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填制《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报告》报市海事局。
(二)市海事局排查与处置
市海事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县区的水上交通安全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水上交通一般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当场整治的除外),及时通知辖区海事处。
对排查出的和上级交办的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县区海事处制发《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监督整治通知书》。
对县区海事处上报的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筛选、评估和登记。
重大安全隐患自排查出、上级交办和县区海事处报告之日起10日内报告市交通局、市安监局、省海事局。
(三)下列重大安全隐患应上报和备案:
1、需同级人民政府组织整治的;
2、需同级两个以上部门进行联合整治的;
3、交界水域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4、通航环境破坏严重的;
5、其他需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
(四)重大安全隐患经筛选、评估,确需对外公告的,报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四、水上交通隐患整治与解除
县区海事处对排查出的和市海事局交办的水上交通一般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治的,监督当场整治;不能当场整治的,向隐患责任人制发《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通知书》,监督责任人限期整治。
县区海事处对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要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监督,对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监督整治责任人按要求进行整治,并在《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跟踪表》填写相关记录。
市海事局对排查出的和上级交办的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县区海事处进行监督整治。根据实际情况,可将隐患情况通报给隐患责任人的主管单位,抄报市交通局、安监局。
隐患责任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按照整治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治。隐患整治完毕后应将《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报告》报主管单位和辖区海事处。
县区海事处收到隐患整治责任人报送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整治结果进行检查验收,经确认隐患已消除后,应制发《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解除审批表》,由监督责任人提出解除意见,报海事机构负责人审批,通知隐患整治责任人并在《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上签注解除。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的解除应上报交通局、安监局和市海事局备案。对整治验收不合格的,进入后续整治程序。
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实行专档管理制度。《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监督整治通知书》、《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跟踪表》、《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报告》、《重大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报告》、《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通知书》、《水上安全隐患整治解除审批表》、《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检查记录》以及上报、函告、抄送的有关文件、文书资料应进入档案。
海事机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专卷由专人保管。在立卷前,立卷人应对所有资料的形式、数量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将情况及时汇报给单位有关负责人,海事机构负责人应查明原因,监督有关责任人弥补或纠正。
五、附则
本制度规定中所指隐患整治责任人包括有关单位及个人。
本制度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本制度的格式文书由市海事局统一核制,此前有关规定和格式文书废止。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十
近期,辖区境内气温下降,伴随雨雪、大雾天气,给道路安全通行带来一定隐患。对此,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采取措施积极部署冬季道路保畅工作,为出行的车辆提供一个安全、便捷、畅通、舒适的出行环境。
一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组织路政、养护、安全科开展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对辖区内隧道、桥梁、公路边沟进行全方面排查。
二是加大巡查力度。排查安全隐患,尤其是弯道陡坡多的线路,对冰雪标志牌、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坏、缺失及时增补、修复,消除安全隐患。对易结冰路面,储备好防滑沙、防滑草垫、融雪剂。
三是加强道路施工监管。对涉路施工人员开展施工安全监督,提高施工人员应对雨雪天气的安全意识,强化应对冬季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工作;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规范摆放施工区域的警示桶、爆闪灯和施工标识牌,确保施工区域标志设施规范、醒目。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路政人员在辖区内加大冬季宣传,告知过往车辆、客运班车随时关注情报板冰雪信息的发送,自行备好防滑链等安全防范措施。
五是完善冬季恶劣天气公路应急预案。坚持路政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冰雪天气报送信息情况,道路结冰情况等,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应变有措施,确保公路冬季安全畅通。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有效地排查整治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故隐患,是指道路运输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道路运输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根据危害及整改难易程度实行分级认定,事故隐患一般分为两个等级: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或及时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经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企业中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认定。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事故隐患实施认定的主体为行业管理部门或道路运输企业。行业管理部门认定,是指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道路运输企业实施安全监管行为时,根据事故隐患认定标准做出的认定行为;企业自我认定,是指道路运输企业自身在安全管理活动中,根据事故隐患认定标准,查找事故隐患,并做出相应认定的行为。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认定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杜绝形式化。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一般事故隐患:
(一) 制度制订和执行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不完整;
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书未完全签订到位;
3.未完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实行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
4.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次数未达到要求,整改落实不到位;
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未达到相关规定标准;
6.应急预案中车辆、人员、设备、资金等落实不到位;
7.季节性安全管理工作未做专门部署;
8.未实现有效的车辆、人员档案管理;
9.对车辆、旅客或危险货物未投保相应的法定保险。
(二)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
1.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但未完全明确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和要求;
2.安全管理机构网络不明确,相应人员落实未完全到位。
(三)人员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
1.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数量、持证率不符合规定要求;
2.有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3.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岗位培训次数未达标;
4.未对长途客运和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实行有效监管,不能保证必要休息时间;
5.未采取有效措施对运输违章和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进行教育处理。
(四)车辆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
1.未严格进行车辆维护和安全例检;
2.未在有效日期内办理车辆技术等级鉴定及年度审验手续;
3.未正常使用已安装的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对车辆行车过程动态监管力度不够;
4.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未按照要求安装标志灯、标志牌情况。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2.未专门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虽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但未明确职责的;
3.无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或虽设有安全管理人员岗位,但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4.未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5.企业采取承包经营未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的;
7.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
8.未按照站级标准要求实行行包安检、出站门检和车况门检的;
9.违反规定运输国家禁运、限运物品的;
10.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因素的。
第八条各级运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检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自查中发现依据本办法认定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有权向行业主管部门举报。主管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立即组织核实和认定,依法进行查处。
第十条本办法所指道路运输企业包括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
第十一条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事故隐患认定有规定的',按照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以道路隐患排查和整治为重点
大队组织民-警对全县辖区内“公路渡口、国省道平交路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每一个排查的重点路段逐一建立隐患排查档案,收存排查图片,按照道路危险程度分为“特别危险、较危险、危险”三个等级,制作隐患分析研判报告,确定安全隐患等级,并提出整改建议,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分类报送当地政府督导交通、公路部门进行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积极采取交通管控、告知警示等预防措施。同时,对于未设置明显警示标识、主干道路中波形护栏损坏,标线缺少,标志缺失的进行统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函告并协调交通部门及时修复和修缮;对未向相关职能部门书面、未履行交-警应履行的职责的,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责任倒查。
二、以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员为重点
2015年12月25日,竹山县一拖拉机失控,将一面包车撞入水库致5人溺水死亡。为切实汲取这次意外事故的沉痛教训,杜绝此类事故在道路上发生,大队组织民-警对辖区拖拉机、面包车、客车驾驶人员进行一次清理排查,并对违法驾驶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教育。会同交通、安监部门对客运企业、客运场站进行一次隐患排查,重点对车辆安全技术情况,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车主或企业立即整改。同时,组织民-警深入危化品运输企业和中小学校幼儿园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减少违法运输危险品违法行为和非法校车、社会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等违法行为。
三、以路面行车秩序为整治重点
大队在认真分析和总结历年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的特点后,以“定点严查、流动巡查、错时检查”的方式,加强路面管控,整治各类机动车辆超员、超速违法行为,并严格落实抄告制度。同时,积极协调全县18乡镇(场区)加强农村道路管理,严格查处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等违法行为,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查处超员、超速行驶、涉牌涉证,重中型货车、面包车、小型客车等违法行为,整治路面行车秩序突出问题。
四、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重点
大队依依托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在辖区“公路渡口、国省道平交路口、客运场(站)、乡镇主要街道”等人流车流聚集场所及民-警各执勤点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展板、设立宣传站、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交通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及治理对策、措施、责任单位等信息,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交通安全、人人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十二
乡因无汽车客运站,由乡政府负责返程客车签单工作,针对乡返程客车存在提前签单的问题,我局一是落实县运管所督促提前签单客车所属公司对违规驾驶员和单车进行了处理和教育。二是与乡政府衔接,转了市交通局督查返程客车签单发班工作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和落实返程客车签单发班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三是将检查到的提前签单情况向县安监局作了反映。四是责成县运管所管村片区站加强对该乡返程客车签单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针对乡签单发航记录不规范的`问题,我局落实市海事局直属二分局对签单发航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签单发航工作。
我局督促乡镇及时对大滴路段水毁严重的路段进行了整治,修复了道路缺口,目前整治工作已完工,待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十三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龙潭镇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商场、学校和幼儿园、医院、餐饮场所、旅馆、娱乐场所、小网吧、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各村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11月1日至25日,各村、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村点长带队深入各村,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十四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在,就一起来看看以下两篇关于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吧!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范生产经营活动,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望各车间、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由安全员具体组织实施。
三、排查形式和范围。
采取定期及随时排查的形式,范围包括全厂、重点部位。
四、排查重点部位及存在危险分析。
1、本企业生产系统包括油罐,电梯、叉车、锅炉,高低压配电系统、加工机床等。主要事故是触电、机械伤害、火灾等。
2、生产车间易发生机械伤害、触电伤人。
3、变、配电室易发生雷击、短路、触电伤人事故。
4、材料库易发火灾事故。
5、夏天若未采取防暑措施,工人易发生中暑事故。
五、排查主要内容及措施。
依据本企业存在的危险隐患及重点部位分析,排查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2、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建档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
4、其他情况:企业生产现场实行劳动定员,设立安全标志,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能力和劳动强度要满足机器和人的要求,实行领导带班;加强要害部位的区域重点管理,如机器转动。对要害岗位以及危险区域要有专人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标志和警示牌。
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如消防器材的投入等。
6、各岗位工种严格按各自的操作规程操作情况。
7、生产车间及厂区环境卫生情况。
8、安全生产其它方面的有关要求。
1、企业法人是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隐患排查负总责。负责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的落实。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属一般隐患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
通知书。
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向区政府及市安监部门报告其内容包括重大隐患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及治理方案重大险情随时报告。
3、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隐患排查台帐上登记。
4、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做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5、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6、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7、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开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治理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xx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精益管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现以下目标:
2、确保地产企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发生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等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建设方责任事故。
三、组织机构。
公司安委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检查、监督,hse管理部负责日常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公司全资企业,包括:
五、建设工程排查治理内容和重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
(二)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
主要内容为:
2、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3、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xx]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xx]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六、物业酒店排查治理内容和重点:
(一)治理内容:
3、特种设备及附件的检验检测情况;。
4、安全出口、安全通道情况;。
6、分包商的安全管理情况;。
7、危险源辨识情况;。
8、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情况及事故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9、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
10、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
应急预案。
制定(修订)、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二)治理重点。
以防范高处作业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
1、与承租、承包商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
责任书。
);。
3、消防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情况,消防通道与安全出口情况;。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中化公司检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规范进行检查与整改。
七、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3月至4月):严格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反三违活动,严密防范事故。布置今年隐患治理工作,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
第二时段(5月至9月):要围绕汛期安全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增多和进入冬季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各企业安全监督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和服务作用,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有效的、全面的监督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保障奥运会成功举办及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结合企业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各企业将。
工作方案。
和动员部署情况于4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了公司hse管理部。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工作方案部署和落实到实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各种安全隐患,要果断采取处理措施。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各单位要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巩固治理成果。
(四)吸取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借鉴近年来,特别是20xx年至今的一些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五)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企业要认真做好阶段工作小结,经验,提出措施。各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调度统计和报送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5)要求,将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情况汇总后,于每个季度结束后5日内,统一报送公司hse管理部。
11月下旬,各企业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公司hse管理部。为了更好地督促指导各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hse管理部将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十五
20**年元旦期间,铁岭县交警大队抽调警力,合理部署,圆满完成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给辖区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节日期间,铁岭县交警大队严格落实三分之一值班备勤要求,备勤民警、辅警24小时随时保证通讯畅通,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参战民警、辅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文明的语言、规范的服务增添节日喜庆的氛围,充分展示出了铁岭县交警的良好形象。
元旦期间,铁岭县辖区内未发生一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一次大面积的道路交通堵塞现象发生,受到群众好评。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十六
当天上午7:00,在电厂路五龙口南路的交叉口处,来自快速公交公司的志愿者头戴小红帽、身披绶带,手中拿着指示牌,参与到交通秩序的维护中。据周围居民介绍,此处路口早高峰时段很容易拥堵,今天有了志愿者维护交通秩序,明显畅通许多。记者看到,志愿者们分散在斑马线、以及非机动车道旁,在他们的引导下,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各行其道,秩序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