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范文(16篇)
方案的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困难和挑战,但我们要有信心和决心去克服。在编写方案时,可以邀请专家和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和意见反馈。以下是一些经过验证和实践的方案,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省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篇二
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临。根据省农委部署,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从即日起至2018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和社会热点问题。
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从农资市场治理、生产过程管控、质量监测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入手,针对辖区内种养基地和生猪屠宰场,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对于检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两节”期间,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严把产地准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两节”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突发事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市农委元旦、春节期间值班电话:xx),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恶意炒作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要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请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于2018年月2日前报送市农委质环办。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发》等相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省市县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xx〕5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发〔20xx〕1号)、《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周政办发〔20xx〕48号)及《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发〔20xx〕132号)相关精神,以条块结合的网格化为载体,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目的,完善镇村分级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从而达到xxx镇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快为主的原则,根据我镇区域划分,将全镇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实行网格划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面、上下贯通、立体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
(一)建立网格体系。
在现有镇、村的基础上,按照“服务清晰、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标准,将全镇设立镇村两级网络体系,以行政村为基础网格单元,以镇为属地网格单元,所辖区作为二级网格。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村委会为最基层一级网格管理机构,镇为二级网格管理机构。
(三)明确各级职责。
二级网格中,镇负责农产品检测、专项检查、隐患排查及宣传培训;
组织开展日常监管及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收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
落实上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布置的具体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9月10前)。
镇政府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相关职责,制定相关制定,设计印制工作表格,规范工作流程,积极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氛围。
(二)实施阶段(20xx年9月11日至11月30日)。
一是镇经发办牵头搭建二级网格,规范制定标准,督促制定一级网格建设。
二是镇政府完善相关组织架构,确定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做到网格成型,人员到位。
三是以一级网格为基层,全面开展食用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农资产生经营企业(门店)等相关单位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建立监管信息档案,并逐级汇总到镇经发办,并上报相关部门。
四是全面一级、二级网格运行,组织重点检查、检验运行效果,及时补充完善,使之迅速进行常态化。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份)。各村认真总结网格化管理实施过程中经验和教训,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措施,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镇经发办对全镇推行网格化管理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初步验收,迎接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一)切实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村委会为最基层一级网格管理机构,镇为二级网格管理机构。
(二)分步组织实施。各村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创新管理机制,切实做到一、二网格组织机构、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程序、网格分布及联系领导,监管负责人、突发性事故等信息上墙公示,接受社会。同时各级网格都要确定1名信息员,具体负责网格管理和投诉举报受理和日常工作联系,按时完成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建设既定任务。
(三)加强经费保障。
探索和推行积极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监管与产业发展扶持联动机制,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四)强化绩效考核。
推行网格化管理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监管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我镇促进我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大日常督促检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的村和人员予以严肃问责。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篇四
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从即日起至2018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和社会热点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贯彻落实银川市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书,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整体水平,深入推进建设全国农产品安全区工作进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发展“三精农业”目标,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从源头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通过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规范农产品生产及经营行为,增强检测手段和能力,切实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口,将各类鲜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控制在97%以上,其中蔬菜及水果、食用菌合格率达到97%以上,畜禽和水产品合格率达到98%以上,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为0,水产品孔雀石绿及抗生素等检出率为0,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将禁用、限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作为监管重点,集中力量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抓好各项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及农(兽)药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农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质量承诺、责任追溯等制度,扶持农资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发展,建立农资示范点(窗口),促进农资经营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兽药cmp的'规范经营,建全兽药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公开执法、透明监管,采取明察暗访和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寻找违法案件线索,并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农业执法大队,局属相关单位参加。
(二)加快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新建一批蔬菜、畜禽及水产品生产基地(园区),扩大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围绕“三精”农业,抓好标准化农产品安全区建设,通过示范带动,加快建设全国农产品安全区步伐。2015年全市计划创建10个千亩以上蔬菜标准化园区,10个奶牛标准化养殖场、20个肉牛肉羊标准化示范场;10个水产品标准化健康养殖渔场。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生产,检测设备齐全,规章制度完善,产地、产品全部进行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认证。
此项工作由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推广服务中心、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实施。
(三)推进认定认证工作。按照“稳定总量、保证质量、强化监管”的原则,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积极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强“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示范园区建设,做好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及监管工作,无公害认证产品到期换证率达到100%;认证产品贴标率达到90%以上;批发市场、超市无假冒的“三品一标”农产品,新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10个。其中西夏区、金凤区新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各1个;兴庆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新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各2个。加强认证监管,对重点产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进行认证农产品包装标识执法检查,坚决查处不合格“三品一标”产品及套用标志标识、冒充品牌产品等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无公害产地年检制度,全面完成已认证产品的到期换证工作;帮助、指导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行业协会等开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提高标识加帖率,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发展品牌产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信息中心牵头负责。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底数,防范风险。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抽查,抽检范围覆盖生产基地、销售企业、批发、零售市场及主要农产品。积极配合做好农业部和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工作。认真完成区、市下达的各项农产品质量检测任务。加大对基层农产品检测站点的监督,开展日常巡查、速测和指导服务等工作,督促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落实产品自检制度,完善三级检测网络体系。各县(市)区建立完善基层农产品快速检测点运行管理机制,保障检测人员的稳定、检测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联网。开展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的“双认”工作,提高检验检测结果的使用价值。督促其做好自律检测并落实检测记录和结果公示等制度。
此项工作由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负责相关工作实施。
(五)大力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全力推进农产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家庭农场建立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按照《银川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抓好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同时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全面开展农残检测工作,超市上架的每个蔬菜品种必须实现批批必检的目标,同时公示检出结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索证入市”情况的督查,督促经营者索要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质检证明;大力推行抽查检测、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检测结果公示等制度,防止不合格农产品上市销售。对检查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源头追溯和责任追究;对相关制度执行不规范、不按要求进行自检、委托检测和建立索证票等制度的市场主体要协调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整改甚至停业整顿。规范发展一批放心农产品生产经营诚信企业,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创建自主品牌。继续抓好基地产品二维码试点工作,扩大使用范围。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执法支队、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牵头负责。
(六)加强奶站监管和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监督。继续加大对生鲜乳专项整治的力度,重点抓好对薄弱环节和薄弱地区的检查整治,努力规范生鲜乳收购及运输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在生鲜乳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及收购销售抗生素超标等不合格生鲜乳的违法行为。使生鲜乳收购站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饲料中违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的查出率达到100%。大力推进奶站标准化建设,指导奶站建立和完善检测仪器设备,切实抓好奶站“两证一单、三记录一合同”制度落实,督促企业、奶站、农户之间签订购销合同与质量安全协议;继续推进奶牛“出户入园”,确保生鲜乳监管不留死角。深入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强化养殖、屠宰、运输、市场各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力度,对上市交易和进入流通环节的动物产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泔水饲喂畜禽等违法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行为,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上市猪、牛、羊肉及禽类产品安全。
此项工作由农业综合执法支(大)队牵头负责,畜牧推广服务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相关工作实施。
(七)进一步强化畜禽定点屠宰管理,确保县以上城市生猪、牛羊和家禽进点屠宰率分别达100%、98%和98%;病害畜禽肉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立完善对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支持屠宰企业发展“产销一体化”,加强外来肉品的监管,不断推进畜禽屠宰企业落实肉品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肉品品质检验及“瘦肉精”检测工作,建立肉品质量全程监控追溯体系;进一步推进畜禽屠宰厂项目和“放心肉”示范店的建设工作。加大对畜禽定点屠宰场改造升级支持力度,全面推进畜禽定点屠宰项目标准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畜禽屠宰及肉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与市场监管、食药、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依法查处畜禽定点屠宰违法案件,重点打击和坚决取缔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的私屠滥宰窝点和注水肉,特别是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地区的整治力度,不留死角,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一)强化监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运行管理机制。落实人员,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真正发挥乡镇(街道)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作用。
(二)落实监管责任。坚持农产品质量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实行农产品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落实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生产基地(养殖场)进行全面登记,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辖区农户、社员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
(三)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巡查,继续深入开展种植业产品、生鲜乳、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水产品、“三品”、农资打假等专项治理行动,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针对禁限用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和容易出现隐患的蔬菜、水果、肉类等产品,采用关口前移、打防结合、检打联动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并查处质量安全问题及产品,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建立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对违法情况予以记录,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向全社会予以公布,对有多次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吊销许可证照,引导和规范生产经营者守法生产经营。
(四)健全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工作程序,建立反应快速、部门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报送渠道,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发现问题做到第一时间上报。及时掌握情况、做出反应、查清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问题,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稳妥、高效地处置质量安全事件,保护农业产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五)抓好培训宣传。开展对农业部门监管和监测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法律水平和监管监测能力。组织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银川市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及种植养殖标准培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对执法人员、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企业加强岗前培训和定期强化培训,对农产品监管人员集中培训不少于40个小时。要利用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等方式,加大力度宣传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取得的成效,促进依法生产经营,引导健康安全消费,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星级评定、协会自治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活动。积极开展守法经营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各监管责任单位定期通报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通过考核促进工作。采用平时督查、半年检查、年终考评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篇六
(一)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落实专人负责。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机构。各镇(街道)要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建设,配备3至5名专职检测员,并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检测室要按1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仪器设备须按要求配置(详见附件)。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镇(街道)须在20xx年10月1日前建立。检测站建立前,其职责由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承担。
(三)搞好试点。从7月份起,以桂城街道、里水镇为试点先行开展检测工作。试点工作由区农业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协助桂城街道、里水镇具体落实。
(四)强化培训。承担监测工作的具体检测单位要加强队伍建设,选配认真负责、有一定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开展检测工作。同时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检测技术水平,做到持证上岗。区农业局负责组织镇(街道)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检测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五)保障投入。各镇(街道)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投入。
(六)规范管理。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对各镇(街道)检测站进行监测能力考核和监测结果集中审定,以确保监测工作科学、准确、公正。同时通过签订监测工作计划任务书等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篇七
围绕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长效机制的建立,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全面提高农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篇八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掌握动态变化、排查风险隐患、落实监管责任、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技术手段和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农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质量安全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503号令)和《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就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篇十
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临。根据省农委部署,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一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公安环翠分局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及农资非法经营行为予以打击。
区财政局负责对农产品区域化管理工作及农产品出口给予资金支持。
环保环翠分局负责协调市环保局监测站对农产品产前水质、环境的本底进行抽样检测、评估。
区安监局负责农业化学投入品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区商贸局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农资销售追溯体系,并做好监督检查。
区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业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对畜禽养殖业兽药、饲料进行监测、监管。
出入境。
附件3。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二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年来,我国不少地方发生了因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的社会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针对这一问题,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有必要订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的'。
1.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2.提高农产品生产和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责任心,促进农业的健康进展,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
三、重要措施。
1.订立相关政策。
订立并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加工和销售。
2.加强监管。
加大对农产品的监管力度,对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并定期开展检查、抽检和复检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农产品进行惩罚。
3.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提高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的监督和调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加强宣扬教育。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扬教育,提高消费者买农产品的认知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更好地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四、实施机制。
订立完善的工作计划和责任分工方案,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对工作成效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为下一步的工作供给参考。
五、预期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能够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业的健康进展,保障农产品市场秩序,并促进经济的稳定进展。同时,也能更好地推动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不断进步。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三
组长:孙开连(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柳富胜(副区长)。
梁皓(副区长)。
刘宾(副区长)。
成员:蔡和平(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树春(区长助理、商业贸易局局长)。
曲静娟(区政协副主席、环保环翠分局局长)。
周宁(区政协副主席、外经贸局局长)。
孙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翔(区政府督察室主任)。
周军(公安环翠分局局长)。
李铁(工商环翠分局局长)。
张仁珠(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张宗浩(区财政局局长)。
张志强(区农业局局长)。
于学明(区畜牧局局长)。
阮向东(区安监局局长)。
樊西民(张村镇镇长)。
荣传伟(羊亭镇镇长)。
高军(温泉镇镇长)。
陈刚(桥头镇镇长)。
郭贤杰(孙家疃镇镇长)。
李盛(竹岛办事处主任)。
李晓宁(鲸园办事处主任)。
丛晓红(环翠楼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农安办)设在区农业局,周宁、张志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篇十四
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人们的健康具有极其紧要的作用。在当前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有必要实行行之有效的措施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目的。
2.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环节中的监管。
三、重要措施。
1.订立政策。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层层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农业企业和消费者的沟通联动,确保质量安全问题的有效解决。
2.加大监管力度。
加大对农业生产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进行罚款并受到行政惩罚。
3.推动质量认证。
加强对农产品的质量认证和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和质量水平,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工作。
4.提高宣扬工作的力度。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宣扬工作,提高公众的一般学问水平,推动全民健康保障的宣扬教育。
通过订立一系列配套措施,建立能够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机制,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监管力度,除去社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实施机制。
1.各部门应明确各自承当的职责与任务,订立认真的工作方案,加强协作搭配,组织实施实在的工作。
2.建立并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体系,意识到变化中存在的风险,适时实行有效的措施,降低风险的发生率。
3.开展定期的检查考核。
五、预期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能够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和食品产业的健康进展,保障人民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也能够从宏观上遏制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供应的问题,为农夫制造更大收益。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五
根据20xx年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市农安办、农业局、畜牧局和农经局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部分人大代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农业工作者参加的座谈会,并观摩了农安办区域化管理指挥中心大厅,到凌河镇现场察看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大儒林区域化基地建设情况。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近年来,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目标,努力提高应对国外绿色壁垒能力,从20xx年开始,我市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了农业产出效益,促进了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被省和国家质检总局誉为“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通过推行区域化管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先后有78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合作社,为中直机关以及鲁商集团、上海联华、百货集团等国内大型超市配送农产品30多万吨。继获得供港、供澳、供博蔬菜直供资格后,又成为唯一的广州亚运会蔬菜直供基地。今年4月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来我市调研时,特别对我市深化提升区域化管理“模式”,促进现代农业率先发展、打造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的创新性举措给予了高度评价。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全面推广‘模式’,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全覆盖”,写入了市政府工作报告。我市先后被评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20xx年,全市实现农产品出口创汇2。8亿美元,同比增长36%;农民人均纯收入7680元,比上年增加1630元。
(一)逐步完善了政府主导、科学指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两导三动”工作推进机制。
市政府成立了由3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食品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镇级也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对区域化建设在政策和技术方面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质量标准、控制管理、科技服务和检验检测“五个体系”。
在严格实施已有国家级和省级标准的同时,参照日本、欧盟等国际农业操作规范,研究制定了与农产品质量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33个,参照出口国食品卫生标准,制定生产标准200多个。按照“基地规模化、形式多样化、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已建成通过认证或备案的标准化种植基地70万亩、养殖基地775个。对基地建立管理档案,实行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组织生产、统一质量检测、统一收购销售的“五统一”管理模式,确保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全部严格实施标准化。
(三)从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三个环节入手,基本形成了环环相扣的质量安全监管防线。
对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化学投入品进行严打和整治,对现有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网点,进行全面规范,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实行备案和准入制度,推行连锁加盟、定点直供的经营模式。目前,已建成市级农药电子交易市场1处,市级兽药配送中心1处,市级化肥配送中心1处,镇村农药连锁直营店819处,兽药连锁直营店69处,社区化肥直营店120处。先后核准了217家农药生产企业的1177个产品和175家兽药生产企业的1451个产品,作为农兽药专供产品予以备案。设立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在重点蔬菜生产区建立12处快速检测点,外贸食品公司投资2000多万元成立全省首家自有出口蔬菜检测中心,并取得国家实验室认证资格。
虽然我市在区域化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标准化基地虽然初具规模,但受土地、水资源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基地发展不平衡;二是随着种植养殖基地的不断发展,检验检测能力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三是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专供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地下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交易规范难度仍然很大;四是随着农产品交易量的扩大,现有的`交易市场功能、设施等已不能适应实际需要;五是监管力量不足,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一是大力实施品牌农业战略。
“农产品出口第一县”、“放心菜”目前已经成为我市的品牌。要继续在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三品”认证产品、扩大基地面积、争取地理标志产品上下工夫,大力培育国家、省名牌产品。要积极引进国际著名品牌,将建成国际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的原料供应基地。在巩固国际贸易市场的基础上,全面开拓国内中高端市场,促进市场多元化发展,争取国际市场出口交货值、国内高端市场销售量都大幅增长。要高度重视龙头企业的培植和发展,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在建成国家级示范区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有机、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建设,积极打造高端农业聚集区。最近,市委下发了《关于加快现代园区建设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抓住机遇和优惠政策,促进工作更好发展。
三是切实搞好“三个中心”建设。
总投资2.3亿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中心,集科研开发、监控指挥、质量检测、商务交易、产品展示和会议培训六大功能于一体,市政府要加强调度,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年内完成。要加快建设总投资12亿元、占地1500亩的大型生鲜冷链物流中心,规划建设1处农业化学投入品仓储配送中心。
四是健全完善“三位一体”农技推广体系,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要进一步完善集农技推广、执法监管、质量检测于一体的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力量,明确职责,特别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镇、街责任,确保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人抓、有制度管。要继续深化改革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监管体制,加大违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行业自律,形成齐抓共管的新机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篇十六
各县区农委、蔬菜局,开发园区、有关新区农业主管部门,委属各单位:
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临。根据省农委部署,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从即日起至2018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和社会热点问题。
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从农资市场治理、生产过程管控、质量监测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入手,针对辖区内种养基地和生猪屠宰场,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对于检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两节”期间,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严把产地准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两节”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突发事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市农委元旦、春节期间值班电话:xx),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恶意炒作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要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请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于2018年月2日前报送市农委质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