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自评报告(专业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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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自评报告篇一
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乡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药监局食安办[20xx]20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工作为出发点,进一步落实责任,继续深入查找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乡按照县药监局食安办工作的部署,乡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卫生院院长为副组长,乡安办、工商、派出所、畜牧站、个协、各村卫生为成员,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全乡共配齐协管员11人。
乡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安全工作成员单位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食品安全会议精神,通报全乡近期食品安全工作,制订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乡政府与各村(社区)、学校、食品经营户分别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逐级抓好落实。
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宣传教育是前提。今年以来,乡政府紧紧围绕工作实际,按照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深入餐饮饭店、校园、农户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同时集中开展重大节日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张贴标语100条,悬挂横幅4幅,印刷材料1200多份,发放到餐饮单位和群众手中,使加强食品安全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召开食品安全专题会议3次。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群众饮食安全,我乡把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年初我乡着眼全年工作制定了《xx乡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
(一)抓好集中整治。在“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协调工商、卫生、药监局,由分管领导带队,各村信息员等积极配合,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大型畜禽养殖户、农药兽药饲料经营户进行了严格检查,做到检查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全年,出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共计50人次,共检查学校食堂2家,幼儿园食堂2所,养殖户10户,餐馆5家,食品经营户15户,药品经营户2户。
(二)抓好日常管理。对所有食品流通经营主体、餐饮服务单位、小食品店、小食品摊贩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并建立档案,登记了详细信息。
(三)抓好群众性聚餐申报制度
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的检查,严格实行群众性聚餐申报制度。按属地管理原则,食品安全信息员切实履行职责将检查情况记录留存。全年我乡共举行60次红白喜事聚餐,均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批准。加强了对农村红白喜事聚餐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管,食品卫生协管员监厨到岗到位,严格菜品留样保存,加强对乡域内流动乡厨培训加管理,对全乡20人较为固定的流动乡厨实行登记备案,持证上岗。并进行了专题培训,增强了乡厨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防止发生群众性聚餐引发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我乡重点查处了无照经营和销售无质量合作证明、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加强对“地沟油”整治,餐厨废弃物管理等工作。共查处纠正4起违法行为。
我乡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以这次食品安全总结工作为契机,虚心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更深入、更扎实、更有效地把食品放心工程推向跟高的发展水平,为营造更加放心安全的食品环境而努力奋斗。
食品安全监管自评报告篇二
随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经营者自律诚信意识的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监管者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虽说导致食品安全的因素在逐渐减少,但由于受环境、科技发展等不可抗力条件的限制,人力所能及时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产生的概率不会减少,就是说零风险的食品安全是很难存在的。而流通环节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食品安全事件的高发环节。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带来的食品数量是很大的,现代化的营销网络带来的食品市场是很大的,生活社会化需求的提高所带来的食品经销者和消费者的数量是很大的,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所带来的受害后果是很难估量的。因此,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主要建立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体系、物质技术保障体系、问题困难应对体系、成绩责任量化指标评估体系等。重点是如何应对媒体,充分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如何控制问题食品,最大限度遏制其传播;如何落实第一现场责任,充分发挥应对者的主观能动性;等等。
食品安全监管自评报告篇三
责任和责任追究制与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的关系并不是有了制度就一定能保证有预想的效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从上到下建立起了各种各样的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还要看到,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并不仅仅是政治问题,而且也是一个科学的问题。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止是简单的原则,而应具备可考量的标准。这就是说这项制度的建立既要又有规范,又要有考量的标准,才能发挥其作用,仅仅强调“必须”如何、“禁止”如何的规定,仅有原则或者号召、态度是远远不够的。同时,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既要有明确要求,又要有规范的程序。程序是落实这一制度的有效性的保障,缺乏认定以及操作执行的程序,往往使制度流于形式。再说,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应该构成一个科学的系统,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很复杂,有的看来很简单,但是涉及多种因素,在制定这一制度的时候应该系统地分析问题,把责任当作一个科学的系统来设计,使之互相补充、互相支持、避免疏漏。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复杂的问题却用单一的规定去解决,往往是问题得不到真正解决的原因。如,怎样健全完善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这里的关键是明确权限和责任,但不仅仅是层层分权和分责,而是要突出两头:高层的决策权和前沿的机动权。可以说没有这两者的有机结合,就没有高效的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机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机中最可贵的就是积极行动,最可怕的就是消极不动。
而一线执法人员审时度势的机断专行,往往成为成功处理的关键要素。权力向下分散,责任向上集中,这是高效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危机的核心。既要必须清晰准确地说明要完成的任务和达到的目标,又要明各级行使机动权时的范围和条件;既要向下属授权,又要做到虽“授权”但“留责”。只有随时准备为下属承担责任,才能真正调动第一线的主动性,否则将大大扼杀第一线主动行动的积极性。从而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机处置中,若没有与高层决策权威相结合的前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往往会陷全局于被动。
食品安全监管自评报告篇四
20xx年,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在各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作为主管领导,现将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为使食品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学区校长、卫生院院长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定了两名专职协管员、16名村级监督信息员。还成立了镇食品安全专职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为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强化管理技能,增强干部食品安全意识,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学习培训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上级文件,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和传达贯彻,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全年共组织活动12次,出动宣传车8次,发宣传单20xx份。
1、严格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定期不定期组织工商、卫生、质监部门对各类市场、食品加工企业、商店、餐馆、学校、食堂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检查,严格要求进货、制售索票制、台账制、严防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冒过期食品,杜绝果蔬农药残留超标,肉类未经防疫检疫上市。今年组织检查10次。
2、切实做好农村聚餐宴会备案申报,厨师安全管理及责任承诺工作。对农村各类聚餐宴会,严格要求登记备案、申报、责任承诺,宴席厨师须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上岗,以便监督指导,确保健康安全运行。共填写备案表和责任承诺书102份。
3、严格整治,彻底消除后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严格查处,要求即行整改,绝不心慈手软。一年来查处3起。
食品安全做好、做实、做完美,任务还很艰巨,还需倍加努力,积极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监管自评报告篇五
从食品市场违法违章行为发生的特点看,由于受利益机制的驱使,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案件易发多发,变换花样,禁而不止;从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看,市场行为固有的短期型和盲目性的克服,法制观念的增强和诚信意识的培养,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完善,法制体系的建立健全等,都决非旦夕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将贯穿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全过程;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来看,不仅仅是中国的国内问题,而是属于全球性的国际问题;从食品自身的安全性能而言,零风险的食品是不存在的。摆在我们面前的是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正如吴仪副总理在总局呈报国务院的《关于20xx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所作的重要批示:工作抓得不错,望再接再厉。食品安全永远要抓下去,丝毫不能放松。
食品安全监管自评报告篇六
由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上接生产环节,下联消费环节,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既要会同或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源头治理和跟踪防范,更要强化食品市场各环节的监管执法,经过多年来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虽然总体形势好转,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依然比较严峻,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一些地方和执法人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食品质量和经营秩序不规范问题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特别是农村食品安全和无着无证经营食品的问题尤为突出;食品市场监管手段,尤其是质量监测手段和信息化监管网络建设相对滞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和源头治理尚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法制体系建设和落实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的任务还十分艰巨等。
食品安全监管自评报告篇七
上半年,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充分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用心开展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的综合监管工作,全县食品市场秩序安全稳定,群众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履行政府“抓手”职能,发挥部门间“桥梁”作用,用心介入,主动作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构成全县上下统一协调、职责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根据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xx—20xx)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目标管理综合评价各项准备工作。我县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作为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及时调整了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制定印发了《旌德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旌德县20xx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旌德县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转发〈宣城市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为有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上半年,组织召开协调委会议1次、食品安全协调委办公室工作会议6次,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进一步净化我县食品市场,用心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两会、“五一”黄金周、“中高考”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开展了对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春季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执法活动,并用心开展对农村食品市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儿童食品、夏令食品等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工作。经过整治有力地规范了市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年上半年我县粮油、糕点、餐饮用具、饮用水、肉制品主要品种监测指标良好,全县无一齐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开展了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状况调研工作。当前,我县正在开展夏季食品市场集中整治活动。上半年全县共出动食品执法人员512人次,检查各类业户1864家次,查处违法行为17起,确保了食品市场安全稳定。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县政府适时出台了《旌德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组,确定一位负责人(分管计生工作的乡镇长)具体分管此项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各乡镇已有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作用,对人员变动的要及时予以调整充实。各乡镇政府设立协管办,明确计生办主任为本乡镇食品监督协管员;各村(社区)委员会设立信息办,计生专干为本村(社区)食品监督信息员,负责辖区内食品市场的协管和信息反馈工作。个性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区域内设宴状况收集、登记、备案和报告管理工作。为推动全县食品药品监管网络正常运行,将逐步建立起激励机制,设置食品药品监管举报奖励基金,对每个乡镇级(计生)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每年给予重点培训并安排必要的业务开支;对每个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用心举报案件的,实行以奖代补,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用心性。并将选取1个乡镇、1—2个行政村作为全县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示范乡镇和示范村,以此推动各乡镇规范有效地开展工作。构成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模式。
在以粮食行业大米加工企业,作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元月份我们组织对粮食购销公司、旌德华隆粮食加工厂、白地精米加工厂三家试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状况进行评审验收,三家试点企业均合格给予了诚信单位授牌。今年我们不断总结经验,巩固试点成果,在粮食行业中进一步推广经验做法,扩大试点范围,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办公室及时收集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材料、信息,认真整理上报食品信息,上半年共编发了《旌德食品安全信息》11期,其中市食品安采用12篇,省食品安采用7篇(含调研文章1篇),宣城日报采用1篇;按要求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公共卫生事件月报、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季报、半年报表等材料。印发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开展宣传咨询活动2次,编印法规汇编150本,农委、质监、卫生、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分别举办培训班1次,培训人数达1200余人次。发奋构成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工作协调、措施落实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食品安全监管自评报告篇八
从目前的食品安全整体情况而言,食品安全监管,最艰巨的任务及最薄弱的环节仍然在农村。从经营主体来看,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点多分散、涉及人员众多面广、监管任务繁多重大。从查处违法行为来看,去年查处的农村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占全国的90.46%,查处的不合格食品占全国的52.09%,大量的食品违法案件发生在农村。从执法监管人员数量和执法手段来看,农村执法人员很少,农村基层工商所建设滞后,执法手段落后,还停留在眼看、手摸、鼻闻等一些原始手段上。从各地整治情况来看,工作进展还很不平衡,一些农村食品市场还存在诸多问题,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损害了农村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应将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转移到农村。
食品安全监管自评报告篇九
由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上接生产环节,下联消费环节,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既要会同或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源头治理和跟踪防范,更要强化食品市场各环节的监管执法,经过多年来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虽然总体形势好转,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依然比较严峻,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一些地方和执法人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食品质量和经营秩序不规范问题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特别是农村食品安全和无着无证经营食品的问题尤为突出;食品市场监管手段,尤其是质量监测手段和信息化监管网络建设相对滞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和源头治理尚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法制体系建设和落实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的任务还十分艰巨等。
从食品市场违法违章行为发生的特点看,由于受利益机制的驱使,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案件易发多发,变换花样,禁而不止;从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看,市场行为固有的短期型和盲目性的克服,法制观念的增强和诚信意识的培养,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完善,法制体系的建立健全等,都决非旦夕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将贯穿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全过程;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来看,不仅仅是中国的国内问题,而是属于全球性的国际问题;从食品自身的安全性能而言,零风险的食品是不存在的。摆在我们面前的是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正如吴仪副总理在总局呈报国务院的《关于20xx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所作的重要批示:工作抓得不错,望再接再厉。食品安全永远要抓下去,丝毫不能放松。
从目前的食品安全整体情况而言,食品安全监管,最艰巨的任务及最薄弱的环节仍然在农村。从经营主体来看,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点多分散、涉及人员众多面广、监管任务繁多重大。从查处违法行为来看,去年查处的农村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占全国的90.46%,查处的不合格食品占全国的52.09%,大量的食品违法案件发生在农村。从执法监管人员数量和执法手段来看,农村执法人员很少,农村基层工商所建设滞后,执法手段落后,还停留在眼看、手摸、鼻闻等一些原始手段上。从各地整治情况来看,工作进展还很不平衡,一些农村食品市场还存在诸多问题,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损害了农村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应将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转移到农村。
从食品安全全局来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涉及内容复杂、政策性强,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问题成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难题。从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问题来看,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经营者大多是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农民等贫困人员,其经营收入往往是全家唯一的生活来源,具有流动、分散、隐蔽、随意性的特点,有的检查时或关门或逃走,有的取缔后另起炉灶,有的强行取缔时,则会形成“寻求生存权”与“履行职责权”的对抗,极易导致群体的事件发生,成为困扰各地的一个社会难题,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实施社会综合治理。
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经营者自律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制度,但仅仅依靠经营者自己落实自律制度是远远不够的,还要高度重视引导教育、社会监督和工商督查等外在措施。我们要认识到,目前对不落实经营者自律制度的行为缺乏具体有力的监督、约束和惩戒机制,经营者自律制度行为的社会监督与控制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必须努力建立教育、倡导、约束、监督、惩戒相统一的机制,鼓励与规范经营者的诚信经营行为,形成工商积极引导、经营者严格自律、社会密切关注与监督的自律制度建设建设格局。这里的关键是:要让广大经营者通过实施自律制度真正体会到与提高其经济效益是正比关系,这是落实企业经营者自律制度的根本原则,只有这一原则得到体现,才能切实把自律制度扶上自觉自愿自律的绿色通道。
所谓关键环节就是说由牵一发而动全省之功力,或叫做牵一发而影响整体的效果。从目前法律法规赋予工商机关的职能来看,主要是查处市场中食品违法行为、处理市场中不合格食品;从实施的各项监管制度而言,工商机关通过对市场的巡查、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等手段,发现不合格食品,确保及时退市。福建省工商局实施的《不安全食品退市工作暂行办法》,新疆塔城工商局推行的“不合格食品电子预警退市”监管方式,达到了以退市促进经营者把好入市关、规范交易行为的自律意识提升的目的。
随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经营者自律诚信意识的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监管者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虽说导致食品安全的因素在逐渐减少,但由于受环境、科技发展等不可抗力条件的限制,人力所能及时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产生的概率不会减少,就是说零风险的食品安全是很难存在的。而流通环节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食品安全事件的高发环节。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带来的食品数量是很大的,现代化的营销网络带来的食品市场是很大的,生活社会化需求的提高所带来的食品经销者和消费者的数量是很大的,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所带来的受害后果是很难估量的。因此,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主要建立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体系、物质技术保障体系、问题困难应对体系、成绩责任量化指标评估体系等。重点是如何应对媒体,充分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如何控制问题食品,最大限度遏制其传播;如何落实第一现场责任,充分发挥应对者的主观能动性;等等。
责任和责任追究制与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的关系并不是有了制度就一定能保证有预想的效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从上到下建立起了各种各样的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还要看到,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并不仅仅是政治问题,而且也是一个科学的问题。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止是简单的原则,而应具备可考量的标准。这就是说这项制度的建立既要又有规范,又要有考量的标准,才能发挥其作用,仅仅强调“必须”如何、“禁止”如何的规定,仅有原则或者号召、态度是远远不够的。同时,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既要有明确要求,又要有规范的程序。程序是落实这一制度的有效性的保障,缺乏认定以及操作执行的程序,往往使制度流于形式。再说,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应该构成一个科学的系统,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很复杂,有的看来很简单,但是涉及多种因素,在制定这一制度的时候应该系统地分析问题,把责任当作一个科学的系统来设计,使之互相补充、互相支持、避免疏漏。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复杂的问题却用单一的规定去解决,往往是问题得不到真正解决的原因。如,怎样健全完善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这里的关键是明确权限和责任,但不仅仅是层层分权和分责,而是要突出两头:高层的决策权和前沿的机动权。可以说没有这两者的有机结合,就没有高效的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机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机中最可贵的就是积极行动,最可怕的就是消极不动。
而一线执法人员审时度势的机断专行,往往成为成功处理的关键要素。权力向下分散,责任向上集中,这是高效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危机的核心。既要必须清晰准确地说明要完成的任务和达到的目标,又要明各级行使机动权时的范围和条件;既要向下属授权,又要做到虽“授权”但“留责”。只有随时准备为下属承担责任,才能真正调动第一线的主动性,否则将大大扼杀第一线主动行动的积极性。从而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机处置中,若没有与高层决策权威相结合的前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往往会陷全局于被动。
食品安全监管自评报告篇十
近年来,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出台相应政策,不断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食品安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20xx年,按照“统筹领导、综合协调、分工负责、监督有力”的原则,我市调整了原有的组织构架,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卫生、农牧、质检、工商、商务、食品药品、民委等12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并下发了《在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实施专项工作委员会改革试点的意见》。委员会综合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在7个主要成员单位设立了专门工作办公室,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负责本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和监管。同时,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的绩效考评体系,形成了地方政府负总责、责任部门各司其职的监管格局,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年多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督查暗访140家次,下发查办通知书50多份,发现各类违法行为120多例,均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我市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同时,相继出台了《xx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条例》、《xx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了《xx市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区建设质量技术安全规范》、《xx市学生早餐进校园卫生管理规范》、《xx市学生早餐进校园经营场所卫生标准》、《xx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等10多部政府规章,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各级政府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强化从田间到餐桌的日常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将餐饮业的日常监督和部分执法权委托乡镇行政执法部门行使,优化整合了监管力量,强化了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职能,使食品安全管理职能关口前移,解决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问题。把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建筑工地等纳入了日常监管的重点区域。通过日常监督,加大对各类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一定程度上净化了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境。xx年,xx市被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评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四)食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去年以来,各级政府针对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有关部门持续不断地开展食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了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瘦肉精”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所有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备案管理;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火锅底料备案管理制度;将“瘦肉精”纳入年度食品监测计划,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按屠宰量的5%开展了“瘦肉精”自检工作。对查出的问题,严肃处理,其中停业整顿135户,罚没款194。66万元,吊销许可证5户,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615户。全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得到了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考评组的肯定。
为了解决食品安全分段管容易出现的监管空白和职责交叉等问题,市食品安全办承担全市食品安全兜底责任,牵头对职责模糊、情况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研究解决,确保所有食品安全问题有人管,力争食品安全管理无缝隙对接。针对长期以来豆芽菜生产加工监管职责不清,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在全区率先制定了《xx市豆芽菜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并对全市豆芽菜加工进行了整顿规范,指导帮扶有一定信誉度、上规模的企业开展豆芽菜标准化生产,保障市民吃上安全放心的豆芽菜。督促餐饮企业与特许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签订收运、处置协议,餐厨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非法拉运现象明显减少。
调动社会力量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开通了“@银川食品安全”新浪微博,为网友投诉食品安全问题、反映食品安全线索提供了快速通道。开通半年多来,网友共发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微博1700多条,被转发、评论1万余条,回复2100多条。并依据网友提供的线索,组织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00多家,查处染色馒头、勾兑醋、未消毒餐具、染色西瓜子等食品安全问题38类、61种。向社会公布了各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对提供食品安全重要线索的举报人进行一次性物质奖励。xx年已奖励13人,发放奖金6800元,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把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工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反复性,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个别上下级职能部门,在监管职责上划分不够明确,存在重复执法和执法缺失现象,监管的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
(二)食品行业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基础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工艺设备落后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和市区内的一些小餐馆、小摊点,生产场所卫生条件差,存在安全隐患。
(三)食品安全检测还存在设备不全、落后、老化等现象,尤其是县(市)区更为突出,难以满足食品安全检测的实际需要。
(四)食品安全监管面广、量大,食品监管力量相对薄弱,有的企业屡查屡犯,监管工作对违法行为没有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五)贺兰、xx县和xx市的餐厨垃圾仍未按照《xx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置,多数餐厨垃圾流入了养殖户,埋下了食品安全隐患。
(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还缺乏一定的深度,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道德缺失,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淡薄,尤其是小型生产加工经营户的环境卫生、加工操作的规范性、质量控制制度的落实稳定性较差。有不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使不安全食品有了可乘之机和一定的市场。
(一)强化组织协调,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效能。要充分发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的职能作用,推进县(市)区实行专委会工作机制改革,不断理顺食品安全管理体制。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情况的督查暗访、考核评估,尤其要加强县(市)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考核,强化基层政府的责任。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现有的各项工作机制,形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牵头,7个专项工作办公室跟进,其他成员单位辅助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推进机制。
(二)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按照国家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网络”的保障体系。即: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加工、生产加工、出场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检测、抽查制度和危险性评估、预警、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建立社会监督举报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三)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活动。各监管部门要强化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加工,尤其是奶制品的监管,扩大对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疫工作。积极开展食品生产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要加强食品市场准入工作,杜绝“三无”产品进入市场。对餐饮消费经营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基本信息加强监管,对食品原料进货和消毒情况严格检查。对餐厨垃圾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置,对擅自处置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清真食品加强准入监管,杜绝转让、倒卖、伪造《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牌的行为。加强食品的日常检验工作,购置先进的检测设备,扩大食品抽检的覆盖率,增加食品安全的快速检测站点,强化食品源头的监管。对儿童食品、可疑食品、投诉食品,根据监测情况及时调整监管重心,集中整治。各级政府要继续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小企业及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不失时机地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消费。
(四)进一步推进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区建设和管理。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生产场所卫生条件差,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等问题,采取建集中加工区,低租金、甚至不收租金等扶持措施,引导小作坊、小食品业主进入集中加工区,统一监管。
(五)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借助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基层监督网络体系。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政府和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将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划片分区,形成纵横脉络清晰、条块覆盖全面的监管网格,实现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网格化管理。对正在搞试点和已运行的食品流通环节电子系统、肉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及各部门网站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开发利用科学有效的软件系统,实现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网络化实时监管。
(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有重点地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参与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及营销人员的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培养社会责任感,树立质量和信誉意识,诚信经营。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监管自评报告篇十一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及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精神,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保障,有效预防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市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督促食品药品安全措施的落实。一是加强机构建设。xx年8月份,市政府成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常务副市长担任食安委主任,三位分管农业、卫生、经贸口的副市长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市直25个相关部门和梅列、三元两区政府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并根据市领导工作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充实食安委成员。二是科学界定职责。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存在多头执法、职责不清、检测资源重叠等问题、专门组织进行调研,召开专题协调会,进一步理顺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做到不留空档、不留死角。三是周密部署工作。市食安委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调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食品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四是经费列入预算。为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市财政局将食品安全经费列入预算,所有经费由食安委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二)加强协调联动,齐抓共管。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市食安委充分发挥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职能,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突击检查与明查暗访、群众举报与点上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规模养殖场、蔬菜基地、大型超市和药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较到位,索证索票制度较健全。xx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共组织开展食品各类执法检查11万多次,检查食品、加工、经营企业14.6万户,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xx多起,查获污染食品80多吨,总货值500多万元。二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针对节假日的食品供应情况以及食品安全重点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组织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畜牧水产、经贸、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执法人员,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中秋、国庆等节日食品安全联合检查,以及豆制品、学校食堂、农村食品市场、迎奥运等专项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对食品种植养殖源头、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的重要部位、重点单位、主要品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xx年以来共办理人大和政协有关食品安全的建议和提案24件,通过建议和提案的办理,使食品安全方面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三)突出治理重点,强化专项整治。根据食品产供销各环节的市场供给状况和安全薄弱环节,结合我市实际,先后组织开展了多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开展食品小作坊、小企业专项整治。xx年,对全市小作坊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全市现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基本情况。从xx年起,每年都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两取缔”、“一转产”、“四个到位”等措施,把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纳入正常监管范畴。二是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xx年,按照国务院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我市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期完成了10大整治工作任务,实现了30个硬性整治目标,包括省定的13个100%量化目标。三是开展了乳制品专项整治。去年九月份,“三鹿”奶粉事件曝光后,我市高度重视,认真抓好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和奶牛养殖、奶源供应环节的清查和监管,落实婴幼儿的免费筛查和治疗措施,维护了社会稳定安定。四是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从去年12月份以来,我市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养殖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和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278人次,检查单位25546家次,整治重点单位925个,整治重点品种153个,查处案件5起。五是全面深化药品市场整规。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大药品市场整规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几年来,我市共组织开展了208次专项检查,查处药械违法案件6032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起,取缔无证经营药械1244起,不断净化药品市场。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一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并通过加强与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联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上半年,大田共计发送食品安全短信2万条,发放《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单行册5000本,宣传单5.3万份,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提高了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培训。全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各自的专业特点和监管职责,举办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主及食品从业人员等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监管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水平,增强了业主及食品从业人员素质,从业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都得到加强。三元区今年举办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宣贯会2期,邀请有关专家解读《食品安全法》,共有60多位已获qs证的食品企业、小作坊、商场超市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一)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一是一些领导和干部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不强。三元区至今未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不够有力。一些食品卫生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二是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守法经营意识淡薄,生产加工企业设施简陋,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从业培训不到位,对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常识不了解。如大田岩城啤酒厂生产环境差,从业人员存在未穿工作服,穿拖鞋现象。大田均溪小学食堂靠猪圈太近,臭味难闻,空气质量差。三是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个别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台账、相关记录登记不全,流于形式。如大田七星渔业公司下药记录不全,明溪屠宰厂进厂猪检验登记不够完整。四是为数众多的消费者存在食品安全意识差、辨别能力低、维权意识淡薄等问题,许多消费者不知道“qs”是食品质量安全标志。
(二)食品药品安全的隐患仍令人担忧。一是农产品生产多以农户为单位,缺乏标准化程度高的规模种养殖,农业投入品使用不规范,一些农民在生产中往往盲目加大施药量和施药次数的现象,不到安全间隔期就采收使用,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难度大。农产品中农药、抗生素、重金属、瘦肉精和市区周边众多“泔水猪”养殖等问题仍然存在。二是食品生产单位以家庭小作坊为主,生产条件较差,食品添加剂超标。三无食品、过期霉变食品、以次充好食品仍然存在。三是食品流通终端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方式和管理水平较为落后,索证登记不规范。四是餐饮业卫生状况堪忧,有的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有的碗筷消毒不够,食品品质难保证。街头饮食摊点和夜市大排档卫生存在“脏、乱、差”的问题。特别是餐具洗涤公司监管不到位,个别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企业工作流程不规范,包装车间不具备无菌操作条件,洗涤、消毒原料和包装材料索证不规范。在全市相当多中小酒店都使用这些消毒餐具的情况下,潜在着较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四是部分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进行药品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药事管理不够有序、规范,对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管理较为薄弱。药品流通环节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三)食品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一是相关部门分段监管衔接不紧密。7月23日省政府关于研究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下发后,有的部门传达不及时,造成衔接不力,相互推诿。此外,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质量监督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卫生部门之间的权限应当重新调整,但《食品安全法》没有界定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和餐饮服务的含义,导致监管工作内容难以截然分清,存在监管缺失和交叉的问题。二是有的部门监管责任没有到位,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如大笨鹅酸奶厂迁移新址后,在未办理好卫生、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产品供给市区居民。我市的腐竹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仅60%左右,尤溪腐竹产品已被列入全省重点整治地区及重点整治产品目录。大三元商厦中经营冷冻水产品普遍没有索证。三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监管手段滞后,三无食品较多。四是长效机制不够健全。责任目标、责任考评、责任追究、日常巡查、应急管理、安全信息等制度还不完善。
(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措施不配套。一是监管队伍力量薄弱。一些部门存在承担的监管任务与配备的人员不相适应的问题,有些地方监管专业化水平不高。市质量监督局负责两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仅2人,三元区负责协调食品安全工作仅经贸局1人。二是缺乏必要的技术装备和手段。工商、农业、畜牧等相关监管部门普遍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和配套设施,检测技术落后且资源分散,只能做简易的农药残留检测,无法进行抗生素、重金属等残留检测,依靠感观、目测进行现场检测的方法仍然存在。三是经费保障水平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日益增长的需求还不相适应。一些部门检测经费和买样经费未列入预算。三元区蔬菜批发市场共有80多个品种蔬菜,每4天仅抽检一次,检测8个品种农药残留,难以保证上市蔬菜质量。
(一)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此,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领导的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项措施。要加强食品药品制售从业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和社会公德教育,熟悉并掌握必要的食品药品知识和技能,知晓本行业科学发展的动态和信息,加强自身规范化管理。要加大媒体对违法生产、教育行为的曝光力度,促进依法、诚信经营。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分期分批对不同人群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健康教育,让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对假冒、伪劣食品鉴别能力,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药品,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一是要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定期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加强沟通,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相关问题。对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之间的权限,对监管职责进行明确的分工,各负其责,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各个环节的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空白,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要完善和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依法履职,严格监管,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玩忽职守、执法犯法应严肃追究责任,给予必要的处分和处罚。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要高度重视消除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继续加强种植养殖源头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消除监管盲区。一是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源头的监管。积极扶持和引导农产品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企业提升产业水平,做大做强、规范生产,通过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统一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多环节的规范自律行为。要在有条件的超市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相关部门要严把好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准入关,不能因陋就简,降低门槛,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违反相关程序的厂商要加大处罚力度、限期整改。要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禁止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是加强对流通环节监管。要严格执行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加大对产品抽查检验力度,确保进入流通食品安全。四是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严格餐具消毒,加强集中式餐具消毒服务公司的规范管理。加大对夜市、摊点的整治力度。五是高度关注广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状况,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农村食品卫生监督力量,从源头上控制伪劣食品药品对农民群众的危害。
(四)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围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提高市场规范化程度和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程度。
(五)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步伐,调整充实食安委成员单位。通过有效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和监管力量,把分散的监管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切实使现有监管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发挥,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和信息体系,继续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机制,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和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全面推广药监系统的监管台帐制度,健全和完善各监管部门检查、抽查台账和现场记录,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使各项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探索农村食品药品综合监管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网络的作用,真正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六)健全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保障机制。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将食品药品监管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逐年增加。解决好食品药品执法交通工具、快速检测装备、取证工具和信息化设备的配备,提高监管水平。要进一步整合市、县食品药品检测资源,提高检测面和检测水平,切实使检测到位,实现检测常态化。二是尽快配齐配强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同时要把住人员的进出关,对现有的执法人员要加强培训和进修,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人事编制部门在调研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和乡村食品药品协管员编制,以满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七)大力扶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通过逐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将食品安全的管理延伸到农户。通过政策扶持、市场引导,发展一批技术先进、标准化程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一方面继续加大对小作坊的整治力度,逐步淘汰生产条件差,技术落后又无力改造的小作坊,一方面支持技术先进、质量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发展壮大,逐步提高名牌产品企业和质量认证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从源头上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自评报告篇十二
(一)工商所人少事多,监管难度大。以僰望山工商所为例,全所工商干部共5人,辖区的个体工商户总数达1500余户,其中食品经营户300余户。食品经营户主要分散在辖区乡镇所在的公路沿线,而且多数经营户的经营规模较小且非常分散。尤其在农村地区,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相对较少,主要是一些小卖部、小吃店、果蔬小贩、流动货郎等,呈现分布范围广、驻地偏远、交通不便等特点。
(二)经营者的能力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偏低。农村食品经营者及消费者由于文化层次偏低,接受食品安全、卫生宣传少,大都食品安全意识欠缺,对正规食品的商标、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等行业标准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分不清产品质量的好坏。当前,在农民朋友的消费过程中,消费取向主要还是“价格优先”。价格低廉、销路较好的食品,通常会成为农村小卖店的常备商品。
(三)检测设备性能差,导致监管手段落后档次低监管内容较为单一。就目前工商所的人力和监管水平而言,要完全对每一户食品经营户都实施相当有效的监管,存在较大的难度。为了完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监管干部一般都只能对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限、是否有霉变腐烂等明显变质、经营户票据索取等易见的问题进行检查,对于散装食品、食品内在质量等重点内容,往往由于多种原因反而疏于监管。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说起来容易,具体操作起来却非常困难。虽然有上级配发的“简易式食品检测箱”,但受其功能单一、检测性能差等局限,对部分假冒伪劣食品不能有效检测。日常监管中,执法人员判断“问题”食品大都还是用“一看、二闻、三触摸”等传统原始手段,加之人力、交通等因素的制约,基层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问题”食品很难做到令其销声匿迹。
(一)以提高工商所执法人员素质为目标,全方位打造高素质的监管执法队伍。提高工商所执法人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识,重点学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工商部门应该履行的职责、执法人员应承担的责任,提高对食品监管风险点的认识,进而更好地推动食品监管工作任务的落实。整合有限的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各基层工商所之间也应该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借鉴、探讨先进的监管理念和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为食品监管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二)强化执法,严惩违法。近年来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屡禁不止,其原因,一是利益驱使,二是法律法规的打击效力不强。对于一般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基层工商所一般都本着和谐执法、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基于当事人的承受能力作适当处理,但是很多经营户在受到简单处理后,并未真正提高自身的食品安全意识,在以后的检查中依然会发现有过期食品销售等违法行为。对于此类行为,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从重处理,不但对当事人更能对周边的经营户起到警示作用,切实提高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提高工商部门监管技术手段。工商部门应增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机构、编制和专业技术人才,同时,适当配备快速、高效、简便的检测设备,以改变仅靠眼看、手摸、鼻闻、询问等手段判断产品质量的经验作法,使其有真正具备承担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食品安全监管自评报告篇十三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狠抓落实,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局作为县食品安全的成员单位,及时传达了有关食品安全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成立了县科技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管理股负责具体实施,要求不断完善各项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对食品安全工作作了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工作措施等具体安排,使各项工作井然有序、顺利展开。
我局及时召开了局办公会,传达了全县食品安全有关文件精神,提出了三项措施支持食品安全工作:一是把食品安全列入项目申报指南。作为民生科技项目加以立项支持,并积极向科技部、省、市科技部门推荐我县食品安全科技项目,争取上级科技部门立项支持。二是把食品安全作为科普宣传内容之一。纳入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大型科普活动,同时要求相关的科普基地、科普社区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三是坚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作好相关工作。坚持在全县性重大食品安全活动中做到行动一致,在平时分工中做到食品安全贯穿到职能的履行过程。
宣传是消费者和经营者了解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我们充分利用单位网页、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一是利用开展“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活动,走上街头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讲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二是开展干部职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利用每周五下午例行干部职工学习会,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印制宣传资料,丰富宣传内容。根据《食品安全法》,广泛收集资料,印制了宣传资料5000余份向群众发放。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宣传,增强了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食品安全监管自评报告篇十四
按照州政协20xx年工作安排意见,州政协组成由李永义副主席任组长,州政协办公室、科教文卫体委员会部分委员和州食品安全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调研组,于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12月16日对我州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后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在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陪同下,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进行座谈的方式,深入到勐海彩云之南茶厂、xx县酒厂、景洪民族幼儿园食堂、景洪农贸市场、嘎洒曼暖龙米线米干加工点,实地查看了解情况,听取了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和xx市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的汇报,并同与会者进行了座谈,对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通过调研,调研组认为,我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又是旅游胜地,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重、责任大。州委州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机构设置、工作部署、年终考核、经费保障等方面突出食品安全工作。各县市和有关部门,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真抓实干,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全州多年以来未发生大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为我州的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与此同时,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监管力量不足、企业质量意识不高、监管有死角、配套法规不健全、经费紧张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是要提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只有认识到位,行动才会到位;其次就是要因病施治、对症下药。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和解决。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整监管职能,强化监管责任。
一是调整职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我州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对一些部门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和充实。xx年1月7日,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充实西双版纳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将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置在州卫生局,并对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单位进行了调整充实。1月20日,州政府组织州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会议,正式将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从卫生部门移交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到卫生部门。7月至8月,xx市、xx县按照州政府的要求先后作了相应的调整;二是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在年初召开的全州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州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县市政府又与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责任状(xx市还与各乡镇、各乡镇又与各村委会签订了责任状,xx县在各乡镇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抽调各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狠抓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年初,州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西双版纳州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并围绕这些重点开展工作、常抓不懈;四是积极开展各项保障工作。在春节、泼水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中高考、两会等重要节日和活动期间,都组织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对重要场所、重要环节、重要人员的食品安全进行报障。
(二)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目前,全州共有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企业11653户,监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除日常监管外,还要根据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今年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专项整治行动:
1、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和《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州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宣传不留死角,确保责任不留死角,确保排查不留死角,确保监管不留死角,确保整治不留死角”的工作方针,坚持整顿与规范并行、打击与扶持并举、专项整治与构建长效机制并重的原则,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使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一是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指导、协调全州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对专项整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强责任追究。州政府与三县市政府和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主要监管职能部门签订了《西双版纳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书》,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是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各县市各部门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辖区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和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州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宣传报道方案》。州内媒体根据方案要求,加大了宣传力度。各县市各部门充分利用简报、宣传单、标语、网页等媒介,加强专项行动宣传。向企业发放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相关公告,开展“给监管对象一封公开信”及《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等活动;五是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监管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整治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882人次,出动车辆2632辆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807户次,食品生产企业11282户次,食品流通企业21709户次,餐饮服务企业3688户次,种养殖户1182户次,屠宰场346户次,市场1779个次。封存、下架朱师傅绿茶粉、朱师傅面包馒头速发改良剂、四川xx县红油豆瓣酱等非法使用物质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2、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州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存在的问题,从今年3月开始,全州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了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对规模较大的景洪“洁康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监管和整治。针对该公司在消毒场地、人员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先后8次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检测,共抽检套装餐饮具80套400件,促使该公司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消除了景洪地区餐饮业一大安全隐患。二是对全州辖区内20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其中景洪8家、勐腊5家、勐海7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7家消毒后餐饮具进行随机采样。针对存在问题,除现场指导整改外,下发监督意见书16份,对周围环境不符合选址要求的2家单位提出重新选址意见,对检验不合格的消毒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3、猪肉市场专项整治。
根据我州猪肉市场存在的问题,今年6月开始,全州开展了猪肉安全专项整治。以景洪城区生猪集中屠宰整治为重点,针对“私屠、私卖、私买”问题,严厉打击私自屠宰、加工经营“瘦肉精”的生猪及不合格猪肉产品的违法行为。商务、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行动,开展突击检查、增加市场巡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督促企业改善屠宰设施,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加强生猪等畜禽屠宰检疫监管,屠宰企业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做好餐饮服务环节购进管理,严禁购进私屠滥宰猪肉,制定《西双版纳州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生猪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通过整治,使猪肉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猪肉安全进一步得到保证。
根据省上要求,我州卫生部门认真组织了xx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完成了省级安排的xx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共311个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任务。其中:乳制品、茶叶、蛋类、肉类、鲜食用菌、粮食、水产品、蔬菜、油炸面食品、膨化食品、酱腌菜、熟肉制品、蜜饯、炒货、酒类等样品共205份,监测项目为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蛋制品、糕点及饼干(边贸食品)饮料(边贸食品)等样品106份,监测项目为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对领导机关掌握食品安全情况,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规划,下达食品安全工作任务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6月13日至20日是“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围绕“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宣传活动主题,全州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制了15000份“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系列宣传小折页”,编制了《食品添加剂监管及相关知识》、《台湾地区塑化剂污染食品事件问答》、《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等资料下发。州食品安全委员会、xx市政府联合开展了西双版纳州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xx余册,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各新闻媒体利用自身优势,大力宣传食品安全。西双版纳报社利用报纸、网络,开设严打私屠滥宰、健康生活、傣乡美食、衣食住行等专栏,宣传我州食品安全动态,传播食品安全知识,西双版纳人民广播电台在《西双版纳新闻》、《傣乡十分》、《农垦之窗》、《热线追踪》等栏目,经常播出食品安全动态性消息和深度报道,邀请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卫生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人参与三期《西双版纳热线》直播,就全州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现状和食品安全法规向全州听众作深入权威的宣传。通过宣传、提高了社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提高了群众对假劣食品的防范意识。
由于机构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实现了全年的目标任务。截止9月底,我州先后通过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考核评估和省食品安全督查组的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今年以来,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人员编制紧缺,监管力量不足。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分别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大,但人员编制并未相应增加或增加过少,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重、难度大。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机构改革后,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和“三定方案”要求其工作任务较原先增加了约三分之二,但人员编制没有增加,明显感到监管力量不足。
(二)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淡薄,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由于社会“道德滑坡、诚信缺失”,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能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守法意识、道德意识、诚信意识淡薄,为了追逐高额利润而制售假劣产品,食品摊贩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敷衍了事等,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
(三)检测力量分散,监控力度不倒位。
我州目前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主要分布在卫生、质监、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检验设备重复、落后,许多项目不能检验。如今年工商部门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辣椒面抽验工作,共抽取77个样品,其中胭脂红、落叶黄等项目因我州不能检验而送普洱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验。各部门日常监管的抽样检验结果只供本部门用,形成了检测设备资源分散、落后,数据结果难以共享的局面。在技术层面上影响了食品安全监控力度。
(四)配套法规不健全,对“五小”食品加工经营的监管难度大。
我州食品生产经营小型分散的“五小”(小摊贩、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屠宰点)数量较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目前,我省尚未制定相关法规,“五小”的生产经营活动处于“多、小、散、乱、差”和无证无照难监管状态,安全隐患较大。
(五)边民互市频繁,食品非法出入境难管控。
我州边境线长、通道多,边民互市频繁、食品非法出入境现象时有发生,给防堵和监管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六)职能调整不到位,依法行政有困难。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餐饮服务监管职能分别由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这就意味着对不符合这一法律规定的部门职能要进行调整。州政府、xx市政府和xx县政府先后于今年的1月、7月和8月对相关部门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和工作交接。目前尚有xx县因故未调整到位,使一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资格不符合规定,给依法行政和监管造成不必要的困难。
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多而广、遍布城乡,安全监管要求到现场检查,监管任务十分繁重。但监管部门普遍存在装备落后,经费困难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执法不力和管理松懈等弊端,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一)增加和调整编制人员,充实监管力量。
面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点多面广,监管工作量大监管力量不足的实际。一是要加强监管部门和综合协调机构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二是整合监管力量,完善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配合,发挥一加一大于二的整合功能,整合监管力量的另一个方面是在条件成熟后整合目前分散在各监管部门的检验室,避免设备重复、落后、使用效率低和重复投资的弊端;三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制定和实施我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提高我州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和防范能力,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苗头;四是坚持因事设编,因岗设人的原则。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应适当增加和调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编制、人员。充实监管力量,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二)加强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加大失信惩戒和违法追究力度。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信用档案,不断充实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础数据。并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给予重罚,并实行市场退出机制,从而加强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目前,我省尚未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五小”)的管理办法,而监管工作又亟需出台这一管理法规,可用政协提案在xx年云南省“两会”上提交的方式向省上反映,以求尽快解决当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存在的“多、小、散、乱、差”问题。
(三)建立联动机制,管控食品走私。
为了防止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边民互市和出入境通道进行食品走私治动,海关、边防驻军、边防武警、出入境检验检疫、农业、工商等打私成员单位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加强在主要通道上的查辑管控工作,有效防止和打击食品非法入境。
(四)依法调整职能,明确执法主体。
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食品安全一靠企业自律,二靠政府监管。监管需要法律法规的授权。《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监管部门都作了明确规定,没有按此法规定调整部门职能的这些部门便没有执法的主体资格,也就不能依法监管。因此,尚未进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的地方,要依法尽快调整,及早明确相关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依法行政、依法监管,避免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保障工作经费,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安全保障、综合协调、风险监测评估等方面的工作,以及执法装备的购置和更新,都需要相应的经费保障才能使监管工作正常运转。目前,州、县、市政府在财力较困难的情况下对食品安全工作作了一定的安排,有的列入财政预算,有的未列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一项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一项地地道道的民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更加高度重视。应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使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安排常态化。经费有了保障,监管工作无后顾之忧,食品安全监管就有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就不会是一句空话。
食品安全监管自评报告篇十五
所谓“民以食为天”,近年来相继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让人们开始逐渐重视食品安全。为了解现在农村食品安全情况,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月x日期间科技大学“关注食品安全,关注国家未来”志愿服务小分队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黄北坪乡的房村和石嘴头村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当地村民进行了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调查问卷分析情况结合调研人员在当地的见闻形成了此次关于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调研报告。
随机调查中,被调查者中男40。16%,女59。84%。
随机调查中,被调查者中18岁以下的占3。15%,18—30岁占31。50%,31—40岁的占23。62%,41—50岁的占21。26%,51—60岁的占12。60%,61岁以上的占7。87%。
随机调查中,被调查者的家庭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26。77%,300—600元的占20。47%,601—900元的占8。66%,901—1200元的占14。96%,1201—1500元的占9。45%,1500元以上的占19。69%。
随机调查中,被调查者中学历为小学及以下的占28。35%,中学学历的占64。57%,专科学历的占5。51%,本科学历的占1。57%,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占0。00%。
随机调查中,被调查者中有28。35%的人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十分关注,55。12%的人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比较关注,16。54%的人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不关注。
随机调查中,被调查者中有9。45%的人对于当地区食品市场感觉非常放心,45。67%的人对于此表示比较放心,同时有40。94%的人对于此表示不太放心,此外还有一部分人对当地食品市场表示非常担忧。
当地人民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仅有28。35%的人表示十分关注,其中女性居;在购买食品时有45。67%的人总是会看所购买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厂名、厂址等内容,而有一小部分人也表示根本不会看这些内容。这与当地人民的家庭收入、学历有密切的联系,根据调研结果分析发现,学历越高对此越关注,家庭收入越高对此也越关注;同时,数据还显示年龄处于31—50岁之间的人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关注度较其他年龄段的人高。
日常生活中,当地居民的食品大多数在小超市购买,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食品由自家种植或养殖。当地人民在购买食品时绝大多数会选择塑料袋包装的,同时也有一部分人会选择密封或真空包装、纸质包装或无包装的食品。其中,家庭食品渠道与家庭的月收入与成员的年龄有密切联系,调查数据显示家庭月收入越高越会选择到正规的食品销售市场购买食品,同时也回倾向于选择包装良好的食品。
调查结果的数据显示,当地居民经常遭受散装食品卫生问题、食品无标签、标志和假冒伪略产品的困扰。并且大多数人认为导致目前食品安全问题的最主要原因是主管部门责罚不明和购买者对假冒伪略产品的鉴别能力不高;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其主要原因是对失信工厂和个人惩罚力度不够和执法部门缺乏配合。
调查数据显示,当地居民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后,仅有13。39%的人会选择向有关部门投诉,而86。61%的人却选择不投诉。选择投诉的人中,也只有一小部分得到满意的解决;选择不投诉的人,有37。27%的人不知如何投诉,有32。73%的人认为投诉不能解决问题,也有30。00%的人认为投诉需要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不愿投诉;同时,也有一小部分人表示遇到食品安全问题他们一定会投诉,但目前尚未遇到过食品安全问题,这说明在目前的农村有一部分人的认识水平很高,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也非常关注。
当地居民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信息主要通过电视和亲戚朋友了解,当地较缺乏报刊、宣传画等平面媒体。并且当地居民还想要了解更多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尤其是儿童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营养知识;希望有更多的渠道可以让自己了解食品安全问题等信息。
1、日常食品多为来自小超市的散装、塑料袋包装食品,卫生条件差,来源不甚明晰,质量不能得到保障,加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薄弱,监管力度薄弱,当地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2、消费者鉴别假冒伪略产品的能力差,食品安全意识较为薄弱,并且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3、信息来源渠道少,当地居民不能及时掌握食品安全信息。
4、相关部门职责不明,对食品的检查检疫不严格。
5、相应的消费者投诉部门办事力度小,投诉程序繁杂,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较多,不能很好地解决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问题。
1、加强监管,提高颁发食品营业执照对从业者的要求。对食品营业超市、门市等进行定期排查,并且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向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的食品。
2、加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科学消费知识及日常法律知识,以提高当地居民对于食品的鉴别能力,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3、加强农村信息宣传投资,拓宽信息渠道,强化广播、海报、宣传画、条幅等媒体的应用,积极拓宽电视、网络等信息渠道,积极组织文艺下乡的形式向当地居民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4、强化责任,切实做好食品各环节的监管。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强化企业责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5、在各乡镇公开设立投诉站点,简化投诉流程,合理安排,积极帮助当地消费者解决食品安全引发的问题,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彻底消除该类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监管自评报告篇十六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在6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为了更客观、全面、准确掌握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增强专题询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常委会组建四个调研组分头开展调研工作。
自4月中旬以来,四个调研组在专题询问动员会上听取区政府及重点监管部门工作报告基础上,分别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围绕从田间到餐桌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突出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工作建议等内容,进行了扎实认真的调研,并梳理形成了小组调研报告。同时,为了扩大调研的广度和深度,常委会还统一印制了3000余份问卷调查表,委托镇街人大组织辖区居民群众填写,基本掌握了全区人民群众对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评价及看法。
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据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全区共有各类食品企业15959家:具规模的蔬菜、果树种植业、动物水产养殖业等农产品行业107家;生猪屠场14个,其中机械化屠场3个、手工过渡屠场11个;酒类流通备案登记企业2166户,其中批发单位298户;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143家;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7063户;餐饮服务单位6466家。约有行业从业人员9万人。
近几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认真解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得到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打击,全区食品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被市政府评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主城九区第二名。区人大常委会也采取执法检查、督办代表建议、视察调研、暗访等方式,持续关注着全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有效监督促进了一些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
(一)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
成立了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卫生、工商、质监、农委、商委、食药局等多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领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在区卫生局,并明确了食安委、食安办和各部门职责。在各镇街设置了“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将部分“审批权、监督权、处罚权”委托给各镇街,将监管工作深入基层,努力推进“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区政府通过实绩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确保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区农业、质检、工商和食药监等监管部门加强了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配备了检测设备和检验设施,为依法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如区农委投资300余万元改建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投资60余万元购买了60台残留农药测试仪赠送给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部分专业合作社和蔬菜种植大户;区工商分局先后投入经费200多万元,建立食品快检室1个,快检站2个,为每个工商所配置了快检箱,配备快检车2台。相关部门还加强了监管队伍的业务培训,共举办各级各类培训20期、90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行政监管和执法水平。
(三)组织开展了系列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近几年来,我区相关部门不停顿地组织开展了多次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如区质监局与区内镇街开展了联合执法20余次,取缔非法加工窝点26个,销毁猪头肉800斤;与公安凌晨突击打击豆腐窝点两次,联合检查企业32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2名犯罪嫌疑人受到刑事处分。区食药分局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和专项行动,20立案查处案件175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2件,罚没款210.8万元。区公安分局以“打四黑除四害”工作为抓手,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熬制地沟油的“黑作坊”、“黑窝点”,今年1至3月集中侦办了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共计24件。
(四)抓好食品安全法规及意识的学习宣传。
全区各地各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学习培训活动,重点抓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岗前法律知识教育和专业培训,最大程度地教育企业牢固树立守法经营和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依法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水平。各地各部门通过电台、报刊、杂志等媒介,标语、专栏、告示等方式,以征文活动、创建活动、讲座讲堂等形式,普及全民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健康知识,不断提高民众自保意识。如区食药监分局年开展全区性的集中宣传3次,媒体报道370余次,电视台滚动播放宣传片20余小时,张贴公告6万余份,印制宣传画5万份,编印宣传资料7万余份。
根据县政协年度工作安排,从5月14日开始,利用10天时间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分四个组,从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四个环节着手,集体调研和个人暗访相结合,通过业务知识培训,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食品安全工作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国家、省、市、县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法规、文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食品安全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具体职责。县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县质监局负责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县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县工信局负责生猪屠宰方面的监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承担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的重大事故。截止2012年底,全县粮食总产30万吨以上,果品年产26万吨,蔬菜5.9万吨,肉类总产4.6万吨,蛋类2.5万吨。共有各类经营户1131家,餐饮服务单位835家(其中餐饮企业498户,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92户,企事业单位食堂58户,农家乐接待户32户及各类综合市场餐饮经营户155户)超市商场28家,集贸市场8个,食品生产企业33家,农资生产经营户235家。由于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稳中有升。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些经验做法得到中、省、市的肯定,并在国务院召开的食品监管专题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一)健全网络,监管职责不断加强。
一是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主任,主管领导为副主任,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二是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求,逐级与各镇、各部门、各单位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三是在全县八个镇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在全县169个行政村,确定了169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形成了县、镇、村全覆盖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同时,县食品药品监督局从“两代表一委员”中选聘了13名食品安全监督员,在全县各类学校选聘了188名食品安全协管员,扩大了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覆盖面。
(二)注重协调,日常监管常态化。
工商局、质检局、工信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网格化监管模式,明确责任加强协调、有分有合,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一是严格市场准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抓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领域的市场准入,并加强证后监管及无证查处工作,切实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二是注重日常检查。抓好农业生产环节的化肥、农药使用的日常监管,提高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抽查频率,落实食品流通中的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全面规范餐饮单位经营行为,做到了原辅料索证、从业人员体检、量化分级、餐饮具消毒管理“四落实”,在大中型餐饮单位及操作现场采用视频监控手段对其进行全程监控。三是做好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以面粉、肉、奶、豆制品、食用油、醋、蔬菜以各类食品批发市场、超市、景区为重点,在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保证了节日期间和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对学校食堂营养改善计划、鲜肉和肉制品、农药废渣盐、豆制品、酒类、“瘦肉精”和食用油、桶装水、夜市烧烤、农贸市场、食品中违法添加罗丹明b等各项食品开展专项整治18场20余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3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2200余家,下发整改通知书320份,确保了节假日无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抓点示范,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近两年来,全县共命名表彰食品安全示范单位104户,文明餐桌示范店25户,示范镇3个,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4条。开通了扶风食品监管政务网站,累计发送食品安全警示信息22次,4500多条。二是以“食品安全周”、“文明餐桌行动”、“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三是划片包干、分工负责将八个镇划分为四个责任区,分别由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承担每个责任区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实行集中检查、分散管理等办法,查处违法案件,不断消除监管盲区。四是密切协作,推进群防群治。在宾馆、学校、超市等群众集中的区域设置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牌,促进广大群众的自我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显著,得到各级肯定,但客观讲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食品监管人员配置偏少,经费投入不足。
食品监管人员配置偏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行政人员7人,实际业务工作人员只有2名,显得力不从心,要承担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且无一名专业的食品监督管理人员,力量奇缺,客观上给监管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经费投入不足。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县区按30万人口以下不少于50万元,30万以上人口不少于100万元的标准落实食品监管检验监测经费,2012年我县实际拨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20万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保障不足。
(二)日常监管还留有死角,资源整合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资源整合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食品监管还未完全到位,安全风险检测数据没有共享,重点检测问题依然存在,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发挥不够,由于监管职能部门多,协调衔接方面仍有监管职能交叉、互相推诿,工作不够细的问题,小作坊生产方式较为普遍,尤其是飞凤市场小摊贩,馒头、面条、豆芽等食品经营者有时出现无人监管盲区。
在食品监管工作中存在重公司,轻个体,重固定,轻流动现象,根据调研情况看,对大中型食品单位如学生食堂、食品生产企业都实行了日常监管监控、检查等责任监管网或现代流通网监管工作,而且有示范街、放心店,以此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加群众放心度。而对个体户,如小作坊、流动摊点等,普遍存在食品安全质量意识不高,加工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等现象。还有个别生产场所和居住区没有分开,对食品安全构成威胁。
(三)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有些政策落实不到位。
执法不够严格。存在重抽查,轻处理,重专项,轻联合的'现象。监管部门对分管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面都较窄,只能做到部分抽查,查出的问题处理都以罚款为主。监管部门仅做到对自己负责的环节进行检查,对需要各部门联合执法的农村店铺,农村家宴,小作坊等检查较少。联合执法具有一定的震慑力,尤其是对不易管理的农村市场,小作坊、流动摊点很有效。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面广、且市场本身不够规范,无照经营和小作坊现象存在,给我们监管部门的抽查、检查处理工作带来了不便,“五小作坊”准入门槛低,食品隐患多,群众意见大。主管部门的执法不严,打击不力,造成了违规违法行为的不断发生。
有关法规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由于经费不足,对食品安全事件举报人的奖励不能及时兑现,影响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有关票证通制度落实困难,主要表现在农村的部分食品经营户,不坚持台账记录,有的超市和批发点,怕增加成本,怕暴露业绩,票证使用只留于形式。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制度上再完善。
(四)重监管、轻宣传,食品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重监管、轻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是个庞大的工程,单靠职能部门监管远远不够,必须发动社会力量,做到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全民参与,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另外,部分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意识薄弱,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正面宣传力度不够,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公众普及率不高,导致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全社会参与食品监督的氛围没有形成。
生产经营者往往功利思想严重,有时为了降低成本,使用违禁药品添加剂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群众身体健康。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只看表象,不看质量,缺乏食品安全的鉴别能力,从而为伪劣食品提供了消费市场。加之农村多为老人和小孩,价格仍然是选择食品的主要因素。因此,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及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监督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