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守护者读后感(优质21篇)
读后感是在阅读一本书或一段文学作品后,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感受进行的一种书面表达。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需要我们对书中的情节、主题和人物形象进行深入思考。以下是一些读者们写的关于某本书的读后感,他们的言辞真诚而动人。
麦田守护者读后感篇一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一个令我产生憧憬的书名。怀着一颗真切期待的心情我打开了这本书。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美国作家,1919年1月1日生于纽约。父亲是犹太进口商。他的这篇著名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而文中的小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他在文中满口污言秽语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他几次被学校开除,然后又被潘西中学开除,他不敢贸然回家,便一个人在美国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他住在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抽烟酗酒,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他在电影院里消磨时光,与虚荣庸俗但颇具美色的女友搂搂抱抱。霍尔顿的生活环境深深震撼了我的内心,而我对于这样一个社会最大的感触就是虚伪。学校里有着装模做样的老师,假仁假义的只会巴结开汽车的家长的校长,星期天家长来接送孩子便在星期六准备一道好菜――牛排,电影院的妇女会一场虚情假意的电影哭得死去活来。而霍尔顿内心也是苦闷,他企图逃出这种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诚的经历和感受。这种内心的矛盾使他彻底的崩溃,躺在精神病院里。
虽然霍尔顿不文明,生活环境糟糕得要命,但是他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会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的嘲讽所看到的一切,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的沉闷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的潦倒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被开除,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弹的很糟糕,这一切让他感到难受。他憎恨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去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而这篇文章中还有一个小女孩,她的出现就像是一片灿烂的阳光打破阴翳的天空,她是霍尔顿的妹妹菲比,她是一个天真且淳朴的女孩,她喜欢和霍尔顿在一起。也许是因为菲比的率真,让霍尔顿最想见她,他给菲比买音乐盒还悄悄回家见菲比。霍尔顿想要离开,菲比听说以后便放弃自己的表演和霍尔顿一起走。小女孩的懵懂总会带来那么些温馨的画面,让人心中有一丝温暖在这个虚伪的世界中。
麦田守护者读后感篇二
我是在大学的最后一段时光里读到这本书,彼时夏风轻拂杨柳梢,窗户正对着的那拱小桥上熙熙攘攘。也许是因为我自己尚是一名学生,所以我对于端木与夏的故事最为痴迷。端木是水而夏为天,如他们自己所说,秋水与长天本为同一。秋水印着长天,天空包容水面。然而水与天之间相隔的是整个世界,当他们相遇时整个世界为之起舞,而当他们分离时整个世界又为之色变。他们在最美的年华里彼此相爱,又在黑夜来临时渐行渐远。他们从晨曦中徐徐走来,又在晚霞中终归于殊途。而这也大概就是所有美好事物的宿命吧。
夏初的风光无限好,女孩的裙裾被风扬起,在擦肩而过的瞬间,在街角回眸的刹那,在夜晚浅浅的思念,我始终说不出一句话。她终将在这盛大的夏天里踏入另一片繁华的沃土中,而我却只能在这夏末的火焰中烧为余烬。我不如夏念祥,我甚至找不到勇气去倾诉我的爱恋。也许只有以后老了再回忆这一段时光,咀嚼其间的酸楚与甜蜜。
麦田守护者读后感篇三
为改变命运,一代代的青年“理性”地选择走出麦田。然而,在他们人生或近或远的某个阶段中的某一天里,他们会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回头,而自己生存曾经依附过的整个世界,以及所有那些过去,却已失落。
曾经幻想得到的那一切在真正得到之后,总是会显得那么样的平淡无奇,而我们所失去的却如此的宝贵。这让我们不禁问自己,当初走出麦田的选择是否是对的。
麦田守护者读后感篇四
暑假,我看了许多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数《红麦田》。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红麦田》是一篇优美散文。作者是著名作家董宏猷。他把文章写得非常精彩、仔细而且全面。他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去回忆童年的成长和往事。
《红麦田》是一本写了一个家境清贫、渴望读书的小学生,长大后是怎样成为一位著名作家故事的一本书;也是一本写了一个从小就在长江边“拉纤”的小男孩,是怎样成为一个长着大胡子、充满阳刚之气的男子汉的一本书。
作者董宏猷从小就爱读书。儿时的作者,最美的梦,就是当一个图书馆理员。所以,作者从八九岁开始,就每天放学后,便“长途跋涉”,到武汉古旧书店去看书。后来,作者靠暑假“拉纤”的钱买来了许多书,装起来就有几大箱。
光阴似箭,作者从一个小男孩长成了一个大人。他长大后当上了一名乡村教师。作者曾为了给学校每一名学生、每一名教师都买上一盏煤油灯,而跑遍了武汉三镇、所有的大超市、小超市还有小杂货铺,然而在霓虹灯闪烁的大都市里,煤油灯早就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煤油灯竟成了难以寻觅的文物。对于一名乡村男教师来说,这究竟是喜还是忧呢?
城里难寻,作者便向县城挺进。他和妻子寻遍了县城,终于买到了一百盏煤油灯!
我认为《红麦田》这本书是一本与读者朋友娓娓谈心,呼唤独立自信、敢于担当精神的一本好书。这本书既是作者成长之路的大揭密,又是一曲高亢的男子汉之歌,一壶清心明志的心灵茶汤!
麦田守护者读后感篇五
朋友推荐这本小说,当时只是简单介绍这本书书名典出于《旧约》中的《出埃及记》,意在表现农村人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艰难过程。听到他滔滔不绝,我也动心了,翻开手机便被作者朴实、风趣深深的吸引到了,如饥似渴的从上午读到黄昏,当手机显示已是最后一页时,却觉得意犹未尽,书店买来书本反复拜读。
小说作者潘沈斌是河南商丘人,作家、诗人、编剧。生于1986年2月,至,大学期间完成60万字长篇小说《出麦田记》,是一个执着的文学追梦人。作者也算是我半个老乡,我的年龄比他还大几岁,小说对豫东春夏麦田的描述,把我带到了童年的故乡,我仿佛可以肆意的吮吸着弥漫在空气里的油菜花、槐花、桐花花香,更有那温热之夏风送来阵阵麦香,还能隐隐听到麦田的海洋中传来同伴们的打闹嬉戏声。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
书中的“麦田”暗指农村,“出麦田”便是指农村人想要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过程。“麦田”是一座大围城,走出农村,走出麦田成了麦田人的理想。但经过千辛万苦走出麦田的人却找不到人生的门、心灵的门、爱情的门,迷茫地在农村与城市,高考与成功,爱情与事业、真挚与虚荣中困顿彷徨。
小说以麦田为主线,描述三个主要人物,三个年代,三种命运。八十年代的夏念祥,他走出了麦田,实现了人生价值,却迷失了自我;九十年代的许运动最终搁浅在麦田里面,被世俗的折磨成了一个疯子;二十一世纪初的许依桐,参加高考却落榜,是想出麦田而不得,想回麦田也不得的尴尬处境。
书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九十年代的许运动,他则是更为典型的农村人形象,而且敢与尝试改变的一个人,许运动没有接受良好的教育,无法通过知识来改变命运。但是村里进城打工的第一人,那个时候农村人认为进城打工等同于不务正业,当大家都认为农民就应该守着几亩天地过平静的生活时,他第一个尝到打工的甜头。后来因为他内心骨子里的正义感,敢与同村里的恶势力做斗争,敢与同几千年来人们墨守成规的观念作斗争,在遭受肉体上的折磨后,又遭遇精神上的摧残。最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被这无情的世俗观念所逼疯。
读这本书时我常常被作者似笑话的语言所吸引。每每读到生动又讽刺的比喻时,忍俊不禁。看到书中对豫东村庄、麦田、甚至村里人精神状态的描写时,我仿佛回到了家乡,熟悉的味道、熟悉的场景、熟悉的故事。我也是来自农村,也是通过努力学习考上大学才出了麦田,来到了焦作。小说中主人公成长经历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看待很多问题的角度也自然而然地相近。农民那种贫苦的生活状态,村庄古朴又迷人的景色,村里人走出麦田进入城市的惶恐、无助、拼搏和改变等等,所有这些经历,都在身边发生着。自己作为农村孩子走进城市之后的那种窘态,作者都写的很真实。
书最后一行小字:“一部最纯洁、最干净的当代小说,与世俗无关”,起初不明白作者用意,书中满满的世俗,怎和世俗无关?当看到作者这样说:“艺术来源于现实,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杜撰。我本人也是出自麦田,不管在城市多久,我的心依旧还在麦田中徘徊游荡。我有过书中人物的生活,有着书中人物同样的困惑与焦虑。《出麦田记》表达了我的理想,有很强的理想成分在里面。但又鞭挞了现实,因为我本人迄今怀揣理想在现实中挣扎。我想,这就是大多数人的写照:头在云端,脚在泥沼。”
大概是我们向往的纯洁与干净吧?
麦田守护者读后感篇六
《麦田的守望者》刚刚看完,我觉得名着当中,只是我觉得风格比较迥异清新的了,大概也是因为是现代经典的缘故,总之,在看书之前,我总觉得书的大部分都是有点乌托邦的感觉。
起初我有些失望,书的整篇是些上世纪中期战后美国迷惘一代的生活,充满了世俗。然而后来我又觉得惭愧,我想书的成功其中一点就在于关于麦田守望者只是迷惘一代代表人霍尔顿一种乌托邦式的幼稚理想。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像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儿的――只有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惟一真正想当的。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是我们身边随时可见的孩子,也是凤毛麟角的孩子,16岁的他抽烟,喝酒,与自己不能接受的轻浮女子交往,四次被学校开除,让很多正派人对他的优点也嗤之以鼻了。然那颓废,灰冷的态度源于失望,开除他的那算什么混帐学校?一个光鲜外表内里已经腐烂的苹果,在那里找不到一个支点,学校里的老师都是势利的伪君子,而同学聚在一起谈的就是女人,酒和性,这个迷茫的孩子在希望中看出无所有。――其实他也是很有灵性的孩子,他可以说出“天气冷得像巫婆的奶头”这样让人大吃一惊又拍案叫绝的话,他在描述周遭时是多么犀利的冷嘲,说到自己纯真的弟妹时又怎样在玩世不恭的话语里透出无往不在的温柔。学校和家庭对他的希冀不过是“出人头地,将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不愿长大面对泥沙俱下的社会,他唯一抱有好感的老师也告诉他世界多么残酷:“一个不成熟的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是的,他究竟要长大,与这个世界妥协的啊,时光是某种节制而无情的东西,宇宙间最大的暴君,不必敬畏却必须服从。
文首那段话是霍尔顿对小妹妹发自肺腑的话语,那是多么明朗又纯美的画面呵,金色的浪潮柔柔滑过幼小的孩子们的身体,他们自由自在地奔跑,而霍尔顿则守护着他们,不要再让这些孩子如他一样堕入深谷般的虚无,他们不会忧伤,不会有阴翳的绝望,永远不会在暗中挣扎,渴求光明又遥不可及,永远不会让率真的天性蒙上伪善,谁能说这不是黄金世界呢?如果真有天堂,它就应该让我们有条出路啊!
霍尔顿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从他在宿舍里看到贫穷的同学拿了一个破旧的皮箱来装东西,为了照顾同学的自尊心而把自己的好的皮箱放在了床下;在纽约流浪的时候,看到几个修女募捐,他为自己捐了很少的钱而惭愧(其实他捐的并不少。);()即使在空虚无聊的时候为了表明自己是个大人,他在旅馆里招来一位妓女,他也因为那个女孩身上穿的漂亮衣服而感伤――他想到的是这个女孩去买这件漂亮的衣服的时候,别的人或许认为她是一个善良纯洁的女孩,而其实她却以这种方式来谋生――他为此而感伤。我们不难发现,霍尔顿的心灵深处有很多柔软的善良的东西在。所以虽然他很颓废,所看到的都是一些黑暗的东西――这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所生活的那个环境的错。所以霍尔顿拥有那样的理想一点也不让人觉得奇怪,这正是他的可爱之处。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麦田守护者读后感篇七
在小学的时候我就读过《红麦田》,在我的记忆中,这是一本很美的散文集。如今,当我再拿起这本书,我看到的是作者炽热的`心,真挚的情感。这本书,又再一次温暖了我的心。
这本书记载了一个人的成长,而这个主角,便是董叔叔。在这本书里,他不仅写了他成长的故事,他还教会了我们要怎样去学会成长。
在我的记忆里,那个在红麦田成长的小男孩是天真烂漫的,他有着一颗执着的心。他喜欢趴在床上看“娃娃书”;他渴望当图书管理员,满足他那“书虫”的小心愿;他为了给学校的学生和老师都配上煤油灯,他跑遍了无数个角落,这就是他。
后来他长大了,成为了一名乡村教师。其实以他的资历可以在大城市里工作,但他选择去乡村里帮助那些好学的孩子们。那时的乡村环境是十分艰苦的,当要上晚上的课时,都是靠一盏自制的煤油灯陪伴着大家。因为煤油也不便宜,所以也要省着用,一到不用的时候,就会把它熄灭。
乡村的教师们,在深夜里都会点着灯,埋头批改作业、备课,就是这微弱的灯光陪伴着他们度过一个又一个晚上。那是,董叔叔热爱写作,但又由于煤油不够而常常作罢。后来,学生们一个接一个地为他送来蜡烛。自此,他就便点燃着蜡烛,继续忘我地看书、写作、备课。就是这一点光,陪伴这他走向黎明,走向朝霞。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五光十色的大都市里,到处都是霓虹灯、led灯的踪影,早已不见煤油灯的痕迹。虽然我们有充足的光线,但我们却不如乡村里的学生,我们没有那种刻苦求学的精神,我们还会经常去抱怨身边的不足。所以我们需要做的便是要学会成长,学会热爱自己的生活。
成长两字,说便容易,做却难。我再一次翻开了《红麦田》,细细体会其中的“成长”。
麦田守护者读后感篇八
头在云端,脚在泥沼。
——题记。
离开了生活三年的大学,初入职场感到有些迷茫,于是开始寻找一部文学作品洗涤心灵,问朋友最近有什么书最值得读?他说有一本书他看了几遍——《出麦田记》正巧的是男友也向我推荐了这本书,我好奇了,非得看看这是一本怎样的书,令两位文学青年极力推荐。拿到书那一刻心里很欣喜,翻开精美的扉页,注意到了作者写的一句话,“我最敬佩为崇高理想而暂时卑微活着的人”,下面还有作者的邮箱,带着疑惑揣度这个作者是一位怎么样的人又写了一部关于什么的故事?开始了边工作边看书的历程。
“麦田”便指农村,“出麦田”是指农村人想要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艰难。麦田围绕农村,包围着城市,城市在麦海之中如一个小岛,我们都是岛上的生物。
小说里的三个男主人公,分别是八十年代的夏念祥,他走出了麦田,实现了人生价值,但却迷失在麦田之外,找不到了自我;九十年代的许运动则没有走出麦田,最终搁浅在麦田里面,被世俗的麦芒刺穿,成为一个疯子;而二十一世纪初的许依桐,参加高考却落榜,是属于想出麦田而不得,想回麦田也不得的尴尬处境。三个年代,三种命运,三悲合一。
等不及看完我怀着激动和忐忑的心情冒昧的给作者写了一封邮件,出乎意料的是作者与我取得联系了,他问我看完有何感觉?一下子感觉自己词穷了,我简单的回答:厚重、纯洁、干净、找不到更适合的词汇,在华丽的词藻面前顿觉黯然失色。大学三年在图书馆没有找到一本能使我沉浸其中的书,而今在办公室读《出麦田记》如无人之境。《出麦田记》把我带进了麦田,又带出了麦田,时而又感觉在麦田徘徊,时而却被麦芒扎着疼,时而被麦穗的金黄闪烁刺眼,时而被风吹麦浪的感觉吸引。未成熟的麦穗直刺刺地向上伸长而成熟的麦穗总是低着头。
随着小说里人物的喜怒哀乐自己也跟着悲欢不已。我迫不及待想知道故事的结局,初次读时对里面人物形象印象以及心理变化把握不深,所以看到后面又忘记前面又翻到前面,很难将故事和人物联系起来。确定里面的人物主要人物有夏念祥、端木钰晴、胥水儿、许依桐、许依禾。我为胥先重敢于承担守护哑巴女人的行为刮目相看,我为夏桂花的刁钻蛮狠感到唏嘘不已,我为傻运动无忧的躺在麦垛上望着蔚蓝无垠的天空,深夜受冻捧着河水充饥在麦田游走的黑影感到悲悯。
我知道我已被这片麦田深深淹没。但是有一点很疑惑,我始终没有找到故事里谁是绝对的主角和配角,虽然看似没有联系却又有脉络使他们紧密相连。也许主角是端木钰晴和夏念祥,也许是依桐和水儿,也许是依禾或许是许运动,总之,侧重点各有不同,当中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是主角。之所以说它厚重是因为这是作者呕心沥血之作,写作长达六年之久。悉闻这还是一部删减之后的作品,不知道潘沈斌花了多少个日夜去构思,当中一些婚嫁的风俗习惯又是他走访了多少民间去记载。记得他所说的一句话,心之所向,笔之所往。对于文学功底深厚的作者来说应该信手拈来吧!
《出麦田记》里面写了三种最平常最美丽的花,油菜花,桐树花,槐花,它们没有牡丹花的雍容华贵,没有玫瑰花的娇艳欲滴,没有君子兰的芳香淡雅。这三种花把本来枯藤老树昏鸦的南许村点缀得格外鲜亮,尤其通过端木钰晴那乌黑的双瞳看这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景象更平添了几分色彩。只可惜,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不同人,一个在天堂观望一个在人间欣赏。
描写依桐的部分则重点侧重于写小时候与水儿青梅竹马,相互依存,其次是描写他高三后半学期的生活与学习。这使得我深受其感,高考倒计时,堆积如山的习题和试卷,把考生弄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焦虑不安,直至黑色的六月六日,拿准考证就好像拿到斩首令牌。宣布刑期将至只等到午时三刻问斩了。
高考时有人怯场晕倒,有人浑身发抖,令人窒息的感觉直到高考结束,又像宣布无罪释放的囚犯一样把书抛上天空欢呼雀跃,感觉整个人被抽空了一样,回到宿舍躺了半晌午,什么都不想,什么也不做。看着里面的情节好像重新经历了高考那样真切,对小说里描写祝效华高考发挥失常而坠楼一事感到触目惊心,他母亲几次哭晕倒而休克,让我看到了高考的弊端给一个时代的人造成的伤害。
在《出麦田记》里许运动是一个铁铮铮的好汉,他是南许村第一个走出麦田的人,他利用智慧与谋略为村民出了一口恶气,使得洛宁镇的人闻风丧胆。他创造了一个小村官胆敢与乡长叫板的神话,敢于站出来说话,可是却没有人听,到最后当南许村民拔掉药材种庄稼的时候才意识到原来那“傻子”说的是对的,多么滑稽,因为他重情义把自己在城市打拼的机会让给了弟弟许运亮,回家照顾妻女,而一九九八年的一个秋天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情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当他面临巨债到城里向弟弟借钱却吃闭门羹,许运动虽捉襟见肘却有骨气,铁青了脸给了那顿酒肉钱。
许运亮的忘恩负义使他精神受了很大刺激,甚至感到绝望,加之村民的冷嘲热讽,后来宁自强的拳脚相加再到后来妻子在集会时一去不回与别人私奔,留下年迈的老母亲和两个嗷嗷待哺的幼女,回来离婚时,他真的一无所有了,等法院宣判时,他脸上有些迷茫,显得有些高兴,在他眼里已经没有爱也没有恨了。也许只有蓝天最真实,所以他总是没事坐在齐渡河河岸的麦垛上仰望天空,也许在别人眼中他就像林场一样就是个傻子,但是在许运动眼中所有的人不过是浮云而已。
水儿的出生就意味着她要受苦,她的母亲以生命换来了她的降临,世界上有多少人如端木钰晴死去,又有多少人正陪同水儿诞生,谁的悲喜与谁相关,谁正缓步朝谁走来?谁正无情离开?可惜上帝并没有对这个水灵灵的女孩垂怜,让她饱尝世间所有的痛苦和折磨,性格忧郁。
水儿受到夏桂花的虐待即使浑身伤痕累累却从来不流一滴泪,只有看到她钟情的依桐哥时才会委屈的流泪,水儿仿佛一出生就被抛弃,她是孤单的,但是想到她的依桐哥她便觉得等待也是幸福的。造化弄人,偏偏在依桐高考时她却无奈的嫁给了一个不爱的陌生男人,水儿出嫁时,唢呐声摧心肝。
她知道再也等不到危难时挺身而出守护她的依桐了,今日她便已为别人的新娘。她仿佛如一个被抽空灵魂的木偶任人摆弄,此刻她已泪眼婆娑,心灰意冷,万念俱灭。当依桐得知水儿出嫁的消息骑着自行车淋着雨一路狂奔到夏桥村找水儿时,她没有选择见依桐,因为感情应该不留痕迹,不负于人。她爱过,等过,找过,世俗注定她无缘与心爱的人相守。
两代美人,同病相怜,始终没有和相爱的人在一起,文天说只要时间走着等待就不是问题。可端木钰晴等来的是别人成为他的新娘,而水儿等来的是她成为别人的新娘,端木钰晴红颜薄命,水儿痛不欲生。
结尾作者笔锋一转写到工业区开发砍掉了南许村的梧桐树,从此便不会再看到凤凰,更没有《凤求凰》了,结局虽然有点突兀,留下了不少悬念,也许这是作者的别具匠心,可以让读者有更多的空间去想象。
合上书那一刻,我长舒了一口气。感叹这部经典之作。希望夏天能和依桐在一起,因为依桐是在夏天出生的。
麦田守护者读后感篇九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
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主人公霍尔顿是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持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同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医院中。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这段话:“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理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使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麦田守护者读后感篇十
而我的故乡,是一个不出众的海边小村庄,没有竹林,没有山茶,也没有晒场,更没有牛铃。尽管它是如此平凡,也总会有那么一些人和物让我深深惦记着,或许永远也忘却不了。在海边的故乡,让我一辈子忘却不了的,自然是父亲的鱼。
父亲每次出海都是在天还未亮的凌晨,那时昏暗的天,就连一盏星星也看不到,把大地盖得黑泱泱的。海面上渔船点着灯光,那光一下子逃窜到天边尽头的海水下面,又一下子又沁入了船棱上黑得发潮的帆布上,当儿间又坠入了海底,怎么捞也捞不起来,等到静默时分,又晃的浮了上来,就这样在摇摇晃晃的海面上忽明忽灭。
父亲每次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出海打鱼的,而我们兄妹几人也就一直在海边沙滩上苦苦等待父亲的船只的安全归来。有时心中也暗想,等父亲归来时,又是什么鱼会成为我的盘中餐?其味不知鲜美否?故乡的鱼,是极其美味的,况且父亲对鱼的喜爱已经到达了极致,我们家的菜桌上必定是有鱼的一席之地的。
父亲也很会煮鱼,无论是多么腥臭的鱼,只要经由父亲之手,都会成为一道美味佳肴,慢吃的人一般只剩下一些肉末能过过口福了。然而,最慢吃饭的人往往都是父亲。反倒是我们兄妹几人吃得最多。
有时候,让父亲吃鱼肉是一大难事,父亲仿佛只对那鱼骨头情有独钟。而他总是为我们轻轻拨开鱼鳞,挑上一瓣鲜美的鱼肉,送入我们的碗里。有一次,我们故意不吃鱼肉,吃完了米饭便休息了,遭得父亲一顿斥骂,说我们不爱惜粮食,可是我们只是想让父亲多吃一点而已,那是他最爱的鱼啊,这么多年来,父亲辛苦操劳,却不曾好好品味他自己亲手捕捞、亲手烹制的美味的鱼!
搬离故乡已经好多年了,而父亲也早已不打鱼了。尽管现在的菜桌上仍然还会有父亲亲手烹制的鱼,尽管还是一样的美味可口,只是似乎缺少了当年的那种在海边苦苦等待父亲归航后一起吃鱼的满足与幸福。
麦田守护者读后感篇十一
爱,以其深厚与广博而感动生命中那个不曾被触碰的角落。就好象那缕淡淡的清风,温柔的拂过脸颊,抹去眼角的泪水,带走那沉重的悲伤,洒下一缕明媚的阳光,照亮了我们的人生道路。但我们或许不曾想过,爱可以像一把利剑,深深地刺伤你所爱的人的内心。爱可以是一壶香醇的毒酒,在一瞬间使你心爱的人肝肠寸断,痛苦不堪。这样的爱,更多掺杂着悲情色彩,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
作为父母的莎拉和布莱恩最大的希望便是大女儿凯特能够战胜病魔。于是,在这个愿望的指引下,他们长期忽视了大儿子杰西,致使他在成长的过程中因缺乏爱而成为一个游走在世界边缘的问题少年,也是在这一愿望的指引下,他们采用基因技术生下小女儿安娜,而这个美丽小生命的降临却没有得到她应有的幸福,尽管莎拉曾经对安娜说,因为它可以拯救姐姐凯特,他们因此更爱她。然而,时间证明一切并非如此。她似乎只是父母拯救凯特的工具,在收获着少得可怜的爱的同时,她所付出的是无止境的捐献血小板、白血球等一切凯特需要的东西。
这个看似和睦的家庭增添了伤痕。然而,任何的忍受都是有限度的`。13岁的安娜最终毅然决定将父母告上法庭,为的只是夺回自己的身体支配权,她已不再甘愿做一个器官捐献站。可是她的这一举动却牵动着另一个人的生命。她深爱的姐姐凯特白血病复发,急需进行肾移植。一边是自己挚爱的家人,一边是她在家庭应得的尊重,这架爱恨交织的天平最终总会倾向一边,而无论倾向哪一边,都不算是最好的结局。
爱可以纯净美好,却在生命中的许多时候显得异常的纠结与残忍,就像莎拉在法庭上所说的“我的人生彷佛一场火灾,一个女儿被困火里,唯一能救她的机会是派我的小女儿上场,因为只有她认得路。”或许这样的爱已经不能用好和坏来权衡,也不是善与恶所能分界的,至真至美的亲情没能促成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却成为这出家庭悲剧的导火线。
因为爱一个人,而无暇去顾及其他人的感受,所以伤害了另一个人。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爱的初衷绝对不是伤害,但它的尽头却蕴藏着无限的叹息与悲哀。这样的爱,像一首悲壮的哀歌,因其太过沉重而无法背负。
麦田守护者读后感篇十二
无意间听到广播里在播《出麦田记》的有声小说,那是一个昏暗的冬日里的北京午后,坐在热气蒸腾的教室里,耳朵里传来了小爱人的音乐,那首小诗在瞬间就打动了我的心。
数月之后,一个拿起书读,爱情逝去,时间蹉跎,是那个时代的写照同时也是每个时代爱情的悲哀与无奈。我们看得到开始,会义无反顾的爱却很少爱到底,我们为爱情加了许多假设,爱情也就变成了哀情。
作者笔下的爱情,却是那么纯粹,纯粹的让人心碎,作者笔下的爱情,是那么的无奈,无奈的让人无望。
麦田守护者读后感篇十三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红麦田。这本书十分好看,不信的话,我就给你讲讲吧!
红麦田作者:董宏猷。现任武汉市文联副主席,武汉作家协会主席。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创作委员会委员。曾三次获得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他的作品红麦田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来回忆并记述了他的童年和成长故事。
呼唤是红麦田里的一篇故事。它写到了作者发烧后,路人们说让作者的母亲去把他的魂给叫回来。他的母亲便踏破深山为儿子喊魂,希望让自己的儿子把高烧退了。表现了母亲对作者的爱。红麦田是本书书中唯一一个与书同名的文章。它讲到作者第一次读安徒生童话时的情景,他把他自己比喻成一个麦田的耕耘者兼守望者:有一天,他在梦中梦见一大片红麦田,他看见每一粒麦穗都是一粒粒金色的金粉,洒落在一大片红麦田,这,让他想到了那个姓“安”的叔叔,想起了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
我读了这本书后,知道了以前的生活是多么艰苦,知道了以前挣钱有多么辛苦,知道了以前的每一个农村小孩子是多么渴望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所以就更加要珍惜父母的钱去好还读书,好好学习,来报答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与这本书相遇是在一个明媚的下午。老师把它递给我,这本书的封面鲜艳而明亮:在金黄色的麦田上,哦,是橙红橙红的麦田上站着几只小兔子。天上的白云又软又大,像一大朵棉花糖,真想抓一大把尝一尝,想必定会充满蓝天的气息吧!
不仅封面好看,内容更为丰富!在充满童真的语言里,作者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又一个动人的画面。这本书中,无论是写自己,还是写身边的人,作者董宏猷都能把人物生动地描绘出来,使我感受到自己就像走进了书中,那一个个片段都生动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在所有的。
散文。
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名叫红烧肉的感觉的文章,里面讲述了学生们在演歌剧时,舞台上有一大盘红烧肉,其中一个演员唱一句词就夹一大块红烧肉,引起了作者的不满,真的与他展开斗争,却更贴合主题,令观众大拍手掌。文章给人的感觉轻松愉快。今天,大家对红烧肉可能不稀罕,但在作者那个年代,红烧肉是许多人都吃不上的佳肴。作者用幽默的语言组织成了一篇充满童趣的散文,令人捧腹大笑之余更让人深思:以前的生活实在太艰苦了。
迎着温暖的阳光,我又一次翻开了红麦田,这一次的阅读体验,说不定又有什么新的感悟。
红麦田这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持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同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医院中。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这段话:”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理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使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麦田守护者读后感篇十四
《姐姐的守护者》的结尾也太出我意料了。或许这本书会引起一阵关于安乐死的讨论热潮。不过这不是我说的重点。
记得一个情节,姐姐和男友说,我要感谢癌症,让我遇到你。为什么感谢致命的疾病?或许只有经历过巨大的苦难,只有被命运逼到悬崖边,只有在医院,人才会停下自己匆匆的脚步,甚至是随波逐流的脚步,思考自己为什么活着,应该怎么活,想通什么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
生命就像一个玻璃瓶,你把先花生放进去,核桃就没有位置可以放了。所以要先放大的。再把小的塞进去。抓住生命中最重要的,不要到了最后才感叹,好多我想做的事都还没做啊。
为什么有的富豪最后孤独终老?他们终生追求财富,也得到了财富。但是他最后才发现自己最渴望的不是住在别墅里吃山珍海味,而是和家人吃一顿饭;不是坐着劳斯莱斯去酒店,而是和爱人在街上散步;不是坐头等舱飞来飞去出公差,而是到大自然中感受一下清新的空气;不是被下级恭维,而是被朋友关心;不是回家面对空荡荡的豪宅,而是回家感受避风港的温馨;不是穿着套装去赴晚会,而是穿着运动服去打一场篮球。他最后才发现自己的瓶子里只有花生,没有核桃。
不是有人说嘛,“我宁愿在宝马里哭,也不愿再单车上笑”。这也是一种价值的选择,她认为在她的生命中宝马比笑更重要。我们何不问下自己,摒除一切外界的干扰,包括经济高速发展的盛景、成功学泛滥的市场、贫富差距巨大的现实和亲朋好友的殷切期盼,问一下自己的内心,什么是我的核桃,我要先把什么放进我的瓶子中。
可以肯定的是,姐姐离去地比富豪安详。
麦田守护者读后感篇十五
《小人守护者》,这是一本颇有风趣的书,书中内容很有趣,读起来很轻松,不像名著那么凝重。
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虽然主题离我们的现实生活很远,却很受人们的喜爱。作者在书的最后披露,“我是夏壳壳”系列共有五本书,第一本《带牙套的青蛙王子》写了六十天,第二本《爸爸变成甲虫飞走了》写了四十八天,第三本《小河花妖》写了四十六天,第四本《欢迎光临魔法池塘》写了五十一天,第五本《小人守护者》则写了一百三十天!由此可见作者对这本书倾注的心血。
这本书一共有282页,你一定觉得非常厚吧。可是你要想读完它,却不用花很长时间,因为作者写的故事有趣、生动,非常适合我们阅读。书里面虽然没有那么多好词好句,也比不上“四大名著”那么经典,可书中的语言轻快,读起来没有任何压力,我们尽可以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由自在的翱翔,这是任何一本名著都没有的,我想,这才是这本书的真正魅力所在吧。
看了关于这本书的这么多介绍,不如你也来读一读,体验一下吧。
麦田守护者读后感篇十六
“我来看凯特,不是为了让自己好过一点。我来,是因为没有她,我很难记得我是谁。”
我原来以为,安娜忍十三岁孩童所不能忍冒天下之大不韪争取来选择权,最终仍会指向其母所愿:继续做姐姐的守护者,力挽衰竭生命以狂澜。然后,皆大欢喜,一家团圆。她要的,也不过是自由的意志和自主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她要的,不再是一个影子女儿的地位,不再是一个医疗器官的储存仓库,而是父母钟爱关注的另一个女儿,凯特亲密的妹妹,正常的少年生活。仅仅是如此而已。
我猜到了官司的输赢,却没猜到故事的结局。
jodipicoult“残忍”得安排了一场车祸,紧紧衔接在这一场安娜主动发起的诉讼之后,用一次被动残酷的脑死亡给一直忽略了家庭里其它两位子女的为人父母再一次以当头棒喝,其间,甚至没有任何时间给他们弥补任何转圜之余地,只有法庭最后的一个拥抱。
伦理题材小说好看,因其不同于我们熟悉的好人坏人的故事。我们在书里电影里电视里早已看惯了,正义与邪恶,善良与残暴,真诚与虚伪,自洪荒之时起就开始长久不息的斗争。小一点的时候看大灰狼与小白兔,白雪公主和继母,大一点看金庸看韩剧,好人总是被坏人冤枉得山穷水尽疑无路,却又总会柳暗花明又一村。童年也好,成人世界也好,善恶对立总是有的,所不同的无非是童话里,恶也是孩子气的,是单薄而不堪一击的,而在成人世界里,恶则成熟而庞大,老谋深算阴魂不散。太多的恶让人看得身心疲惫,似乎我们是否一定要容忍恶的所在,才能讲好一个故事,成了“无恶不成席”。然而伦理小说却异军突起,故事里每一个角色都是可亲可爱可同情的,写的越成功越是如此。每个人都有合情合理的苦衷,然而却没有一个万全之策可以将大家全部救赎,前途永远是模糊,只有爱在琢磨中越发清楚,推敲中更加刻骨。
书的最后,凯特更像是安娜的母亲,她明白所有人的痛苦,她理解了安娜。是她,将爱和理解揉在一起,默默给予妹妹。当她掀起衣服看自己伤疤的那一刻,当她说每看到姐妹两个在一起时就会想起安娜,不会有人怀疑是假的,得到最多爱的那个,总是最会给予的。正如书的封面,她们相依相偎,让我心疼。
麦田守护者读后感篇十七
读了这篇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麦田守护者读后感篇十八
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小人守护者》,感受颇多。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夏壳壳,在美术老师虎姑婆要去他家访时,无意中念了句咒语,让千年水精把美术老师变成了小人,为了让小人老师安全地生活,他因此成为了小人老师的守护者。小人老师先是差一点被夏壳壳的妈妈当成一只小老鼠扔掉,还被班主任橘子老师没收了......最后夏壳壳才知道虎姑婆是“我的果果我的果”国度的公主,本来就是一个小人,再过几天,就会有一只金黄色的大鸟降落到小白鹭海滩把她接走。故事中,一个邪恶的人物就是没牙女巫。没牙女巫竟是在魔法池塘胡作非为,扰乱别人的生活。但虎姑婆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女巫也是人啊,其实在每个女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隐秘的地方,那是一片情感之湖,有的人是一个很大的湖,有的人是一个很小的湖。不论湖大湖小,女人都离不开它的滋润,从生到死。你知道这湖水是什么吗?是一种对爱的渴望,渴望爱别人,也渴望别人爱自己。我说女巫可怜,是因为我们剥夺了她爱的权利,强行埋掉了她心中的那片情感之湖。我们不爱她,也不许她爱别人,让她一出生就生活在了仇恨之中。因为她知道我们每一个人都恨她,知道自己命中注定得死,于是,她也就彻底绝望了,慢慢地变成了一个邪恶的化身。可是,如果我们试着去爱女巫一次呢,说不定她心中的那片情感之湖就会涌出一股涓涓细流。这个世界上,仇恨已经太多了,比沙漠里的沙子还要多。而爱呢,却比沙漠里的花还要少。”她很同情没牙女巫,甚至是可怜。这句话有着深深地含义:我们要宽容,不能因为小事计较,更不能欺辱别人。我们要学会接受他人,让他不再孤单,不再寂寞。我们都应该懂得这个道理,这样世界上的邪恶会越来越少,爱会越来越多。还有夏壳壳对虎姑婆的责任心也值得我们学习。他为了保护虎姑婆,不惜牺牲一切代价,如:为了不让虎姑婆被妈妈扔掉,他被妈妈训了一顿;为了从橘子老师那里救出虎姑婆,他还爬上办公室的窗户上、请保安开门……这本书令我印象深刻,难以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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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守护者读后感篇十九
起初,我对小人并不是很感兴趣,自从看了安房直子的《手绢上的花田》,我渐渐的开始阅读有关于小人的幻想小说。没想到的是,居然翻译安房直子的'幻想小说的作家――彭懿也写了5本幻想小说。这5本我都看了,每本都很精彩,但我认为《小人守护者》最有趣,所以在这里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的系列里有5本。小说里每一个人物的名字都十分怪异,但读起来却又十分幽默,使这本书读起来更加生动。这本书的情节十分曲折,也很感人。此书讲述的是男生夏壳壳和变成老师的虎姑婆发生的故事。虽然大家都不喜欢美术老师虎姑婆,但男生夏壳壳却很尊重地对待了虎姑婆,他们之间的经历十分离奇古怪,从开始到结尾都很惊险,我看了后有些胆战心惊。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夏壳壳十分坦诚,也决定要去保护老师。在他们的经历里,也让许多人都改正了自己的缺点,就连女巫也不例外。
这本书里,人物的性格、行为和语言都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为人处事的方法和应该拥有的性格。这本书和我看的其它小说不同之处,就是结尾后面的自问自答。从这些细节来看,我觉得作者彭懿应该是一个十分细心的作家,他的自问自答也使我学到了更多写文章的技巧和方式。这就是我认为对学习和生活都很有帮助的一本小说,如果你感兴趣,也去看看吧!
麦田守护者读后感篇二十
作为一个农村小康家庭的一员,我从小就被父母灌输了对田园生活的热爱和对农田的尊重。直到我能够懂事并行动起来,我才真正体会到作为“麦田的守护者”所需要付出的努力和责任。通过多年的实践和经验,我从中得到了许多收获和体会,下面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麦田的守护者指的是那些种植、管理和保护麦田的农民。作为麦田的守护者,我们的首要任务是确保麦田的稳定生产。这需要我们根据不同的季节和气候条件来调整种植方式,并及时采取适当的施肥、浇水、除草等措施,以保证麦田的顺利生长。此外,我们还要及时察觉并解决可能的病虫害问题,以保证麦田的健康和高产。
第三段:守护麦田的挑战。
要成为麦田的守护者,并非易事。农田的管理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尤其是在繁忙的季节。除了耕作、种植和管理,我们还需要密切关注天气、灌溉、施肥等因素,以便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此外,传统的农田管理也不再适用于现代化生产,我们需要不断学习新的农业技术和科学知识,以提高麦田的产量和质量。
守护麦田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耕耘的辛劳和付出的辛酸。在寒冷的冬天,我们顶着严寒去灌溉,为麦田提供充足的湿度;在炎热的夏天,我们挥洒汗水去打扫杂草,保证麦田的通风和排水。而每当麦田丰收的那一刻,我看着金黄的麦子一根根地倒下,内心感到无比的骄傲和满足。这种付出与回报的紧密联系,让我更加热爱和珍惜自己的事业。
第五段:守护麦田的意义。
作为麦田的守护者,我们并不仅仅是在保护一个个农田。我们还在保护着传统农业文化的延续和农业生态环境的安全。农田是我们生活的基础,保护好农田意味着保证粮食的供应和农民的福祉。同时,通过绿色有机的农田管理,我们还能减少化学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保护土壤和水源的安全。守护麦田的工作不仅关系到我们自身的生计,更关系到整个社会和环境的稳定。
总结:
作为麦田的守护者,我们不仅需要付出辛劳和努力,还需要具备广博的知识和先进的农业技术。通过多年的实践和经验,我体会到守护麦田的不易和重要性。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获得了收获和成就感,还更加热爱和珍惜自己的事业。希望未来有更多的人能加入我们的行列,共同守护我们那片宝贵的土地,让农田更加繁荣和富饶。
麦田守护者读后感篇二十一
前几天,我读了《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
书里的女孩叫卡拉娜,她生活在太平洋里的一个岛屿上。岛屿的形状像一条侧躺着的海豚,所以,人们把它叫做海豚岛。岛的周边有许多海豚在游泳,海獭在嬉戏,海象在争雄,野狗在决斗……岛上住着印第安人,生活自由自在。后来,他们遭到了捕猎海獭的阿留申人的杀害,决定离开这个岛到东方去生活。离开的那天,卡拉娜和弟弟因为没有赶上离开的船只,不幸被留在了岛上。
独自在岛上生活的日子,卡拉娜自己动手制造工具、编织裙子。就这样,她在岛上生活了十八年。十八年来她经历了重重困难:与野狗决斗,与海啸、地震抗衡……生活虽然艰难,但卡拉娜始终没有放弃希望,一直坚信总有一天救援船会来的。
在卡拉娜的身上,我更敬佩的是一种令人惊叹的顽强意志。在漫长的18年中,卡拉娜一个人就是凭着这种顽强的意志,坚持活了下来。看着她躲避野狗的袭击;一人抓捕凶恶的'大章鱼;看着她自己疗伤,自己做衣服……都让我非常的感动又敬佩。想起自己在学骑自行车时,开始爷爷教我先坐上去.然后他一边扶着把手,一边扶着坐骑,我就试着用脚踩.可是,车轮头却像一个调皮的小孩子,它总是不听我的使唤,它一会自动向左,一会自动向右,害得我差点摔了下来。几个重复动作过后,爷爷已经满头大汗,走不动了。
我只好学溜车,溜车就是两只手扶住把手,一只脚踩踏脚,另一只脚缩起前进。一遍、两遍,慢慢地,我很快学会了溜车。可我总是不敢上车,这时,爸爸回来了,他见我学会了溜车,就带着神秘的微笑说:“能自己溜车了,骑起来就容易了呀。”听爸爸一说,我的劲头来了,眼望前方,双脚用力踩。不好,一棵树正等着我撞上去,我得大叫一声,想拼命调转车头,可惜已经来不及,单车和大树来了一个热烈的亲吻,而我,则是躺在地上,后来又几次不是与大地接吻,就是与路边的别的东西接触,因为摔了几跤就再也不敢去学了,真是很惭愧。我的困难和卡拉娜比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
卡拉娜的故事让我感慨万千:一个小女孩居然能自己在荒岛上生活十八年,生活中的我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所以我决定向这个开朗乐观、勇敢的小女孩学习:热爱生命,坚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做一个自强自立的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