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读后感觉(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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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读后感觉篇一
一部名为《哈利波特》的魔幻小说风靡全球,接着以一年一部的速度迅速抓住了青少年的阅读兴趣,在20xx年之际,我有幸收获了一全套《哈利波特》小说,细品后深切地感受了一段心灵上的魔法之旅。
小说笔法轻快优美,以一种十分迎合读者接受程度的口吻来叙述这一件件发生在主人公身上的时间。
整套系列小说共7集,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为主要场景,描写了哈利波特在校外寻找魂器以消灭伏地魔的故事,该系列小说被译为67种语言,所有版本的总销售量超过5亿本,位列世上最畅销小说之列,此外,美国华纳兄弟电影公司将其改拍为8部电影,成为世上最卖座的电影系列,总票房收入达78亿美元,作者也由一个“灰姑娘”转变为“白天鹅”,过上了幸福安逸的名人生活。
小说是由第三人称表述的,以哈利波特为中心人物,全程以哈利的视角来表达,或许这也是我喜欢此书的原因,次要角色也刻画得活灵活现,书中也有很多有关道德方面的内容,随着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不断升级和激烈化,人性阴影也被淋离尽至展现出来。
经过我阅读,我发现此书中作者将现实社会的种族主义观点,种族灭绝论等偏见也融入了情节中,这些偏见是反派伏地魔的观点,书中偶会出现一些不会魔法的普通人,作者也称她写的这七部,一部比一部灰暗,随哈利的成长,伏地魔也日益强大,作者笔法也愈来愈成熟,加之主角的不断成熟,无论从内容还是风格上整个系列一直在逐步发展至高潮。
其中哈利的许多品质都很值得青少年学习,特别是坚持这一方面,也许在些许老师眼中,哈利并不是一个学习认真的孩子,相反却有些调皮,会公开与老师顶撞,但当他下定决心认真去做一件事时,任何困难和理由都不能阻挡他的前行,例举其一个片段来说明:幼小的巫师同能力有限无法攻击其它灵物,但一次幼小哈利为了救他的哥哥,竟奇迹般地将成年巫师都无法做到的魔法完成,打退了摄魂怪。这一段令我很难忘却生活中许多事也是这样,只要你有信心,坚持下去,往往奇迹就会发生。
哈利读后感觉篇二
“我们都有光明的一面和黑暗的一面。重要的是我们选择哪一面作为行动的根据。那才是真正的我们。”
《哈利波特》系列作者为j·k·罗琳,罗琳小时候是个戴眼镜的相貌平平的女孩,非常爱学习,有点害羞,流着鼻涕,还比较野。她从小喜欢写作和讲故事,创作的动力和欲望,从此没有离开过她。24岁那年,罗琳在曼彻斯特前往伦敦的火车旅途中,一个瘦弱、戴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一直在车窗外对着她微笑。他一下子闯进了她的生命,使她萌生了创作哈利·波特的念头。虽然当时她的手边没有纸和笔,但她开始天马行空地想象,终于把这个哈利·波特的男孩故事推向了世界。
很多网友对哈利的评价都很极端,觉得他的感情非常模糊非常随意,但我觉得这个人物真实。
哈利·波特的父母是非常有名的巫师,在哈利1岁时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所杀害,他的母亲用自己的力量使哈利活了下来,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样的疤痕。后来被他的姨夫姨母所收养,哈利的童年生活没有欢乐与宠爱。所以哈利非常独立甚至有一些固执,并且不喜欢借助别人的力量,小克劳奇说他是因为骄傲才不去求助纳威,其实在哈利的世界里,真正让他觉得可以求助而不会觉得是在作弊的只有罗恩、赫敏、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
回到开头,光明和黑暗,等待哈利的不正是光明和黑暗,如果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是马尔福,分院帽选择的是斯莱特林,那又会怎么样呢。那会成为下一个伏地魔吗还是会成为伏地魔的傀儡。路不会变,会变的是你内心的想法与实际的做法。
愿我们都能像哈利波特这样,每一步都是为了光明而走。
哈利读后感觉篇三
昨天,我去影院看了期待了大半年的影片:《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下》,说是期待,影片真正上映了我却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有勇气去面对:终结了,一切都要结束了。
影片以哈利三人想方设法在拉环的帮助下进入了古灵阁中莱斯特兰奇的金库开始,哈利在霍格沃茨与伏地魔决战结束。那无与伦比的情节、牢不可破的情谊、三位主人公成熟的演技,还有那恰到好处的配音,都给这部跨越了十年的魔幻巨片画上了一个极其完美的句号。其中有无数的惊险,可是最让我感动的是那位哈利整整讨厌了七年的西弗勒斯·斯内普。
斯内普教授在少年时期与哈利的父亲詹姆似乎有不共戴天的仇恨,他们俩看对方都特别不顺眼。詹姆曾经在许多同学面前羞辱斯内普,后来发生了一件让斯内普永远也不能原谅詹姆的事情——詹姆救了他的命。是的,许多时候事情就是这样让人不可理喻。所以斯内普教授后来在霍格沃茨处处给哈利找麻烦,成了哈利在最讨厌的老师。
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下》中,导演花了大量的笔墨描写了斯内普之死。真相被完全揭开了:斯内普爱了哈利的母亲一辈子——从他孩提时代到死亡,他一直都没有改变。莉莉死后,他一直给邓布利多当间谍,暗中保护哈利。最后自己马上就要离开人世,还要看着哈利的眼睛——那双绿眼睛跟莉莉的一模一样。他要看着自己深爱的人的眼睛离去。这才是真正的爱啊!我又想起了现在周围同学所谓的恋爱。跟斯内普相比,就是可笑的儿戏!
130分钟的时间转眼就过去了。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还记得三年前,在广州的一家新华书店,仅仅是为了消遣,我看了哈利波特第一部的电影,又买下了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当时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想到:简简单单无聊中的消遣,后来竟然陪伴着我一直成长。
那一年,哈利十一岁,我也十一岁。还记得十一岁生日的那一天,明明知道不可能,在内心一个小小的角落还是满怀期待。整整一天,我不停地朝窗外眺望,似乎期望看到天空中出现一个黑色的小点,越来越近,是一只猫头鹰,越来越近,最后从敞开的窗户中闯进来,带给我来自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书。
哈利的故事走到了终点,在过去的十年里无论他们的演技有过多少瑕疵,十年来巨大的进步有目共睹。丹尼尔、鲁伯特、艾玛变得更加成熟,越是到了旅程的尽头,他们之间的友谊便越加深厚。丹尼尔即哈利波特,哈利波特即丹尼尔——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
一切都终结了,一切也并未终结。哈利,还将陪伴着我们一直都下去——直到最后的最后。或许,唯一缺少的就是大银幕上一句例行的官方告别:“本剧终”。
哈利读后感觉篇四
我与大家共同分享了《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之后,今天我要和大家共同分享一下《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第二部——《哈利·波特与密室》!
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度过了一年的哈利·波特已经是魔法学校二年级的学生了。他骑着型号为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为格兰芬多学院赢得了魁地奇奖杯。但是,学校里相继有人被石化了,哈利波特下决心一定要查处真相。
他偶尔在卫生间里发现了一本日记本,日记本的主人叫做汤姆·里德尔。他在翻看时,发现了一些跟密室有关的资料。其中有一页是这样写的:蛇怪无疑是世界上最厉害的怪物,但是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三位创始人,格兰芬多、拉文克劳、赫奇帕奇却把它封印在了密室里。只有斯莱特林学院的继承人才能驾奴它。蛇怪的不但毒牙厉害,谁只要瞪着它,就会被石化。哈利·波特终于揭开了同学被石化的谜团。
他便趁大家不注意,悄悄的溜进了密室。在里面,他见到了汤姆·里德尔,殊不知汤姆·里德尔是五十年前学生时代的伏地魔。汤姆·里德尔召唤出了蛇怪,想杀死哈利·波特。可是由于哈利·波特是格兰芬多学院的继承人,便从帽子里取出一把宝剑杀死了汤姆·里德尔与蛇怪。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当我们有一件事情完不成的话,不要过于急躁,要冷静下来仔细想想,或许还有办法哦!
哈利读后感觉篇五
《哈利波特》共有七册,一册比一册引人入胜。讲述了失去父母的一岁男孩——哈利波特,在开始了他姨父、姨妈家里饱受欺凌的生活。十年过去了,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一只猫头鹰送来了一封信:邀请他去一个从未听说过的神奇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去上学。
哈利开始学习自己以前从来不知道的魔法,他学会了在空中飞行,学会了使用咒语,还学会了骑着扫帚打魁地奇球。一件可以让他随时从别人视线中消失的隐形衣更给了他出任何场面的自由。
然后,在这一切的背后,似乎更加神秘的力量始终在哈利的周围作怪:他额头上拿到又杀害他父母的凶手留下的闪电形伤疤比以前都平凡的隐隐作痛,他和他的好友在学校三楼的一个房间里发现一条由三个脑袋的大狗,魔法界的银行被盗……这一切都与一块神秘的魔法石有关,都与那个杀死了哈利父母的邪恶巫师“伏地魔”有关,从此哈利开始了他在魔法世界中艰难的命运……《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虽然讲的是魔法世界的故事,但哈利一次次出众的获胜,尤其到最后虽然伏地魔抢先到手了一剑致命的圣器,然而,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最终胜利。
从哈利的成长过程中,我深感他,好学,钻研,好探究,对朋友忠诚,善良,对敌人的憎恨,付之行动也要消灭他,不怕牺牲,甚至生命,做事有高度的责任心……这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对于我们今天的青少年成长同样有激励,是榜样。
尤其是哈利遵循规则办事,是非常值得我们借鉴的,虽然书中讲的是他不断探究魔法世界的规则,但是对于今天的我们同样发挥着作用,例如,上海与全国各大城市入冬以来隔三差五,雾霾重重,这是我们发展工业,大量烧煤,汽车大增,尾气排放,烧麦秆,甚至放鞭炮……所造成的恶果,是不遵循自然规划造成的,我们现在应该反其道而行之,采取措施,把违反自然天气规律的错误纠正过来,不断治理,这时要付出代价的,只要我们想努力去改变,就像沙漠中中出绿油油的树木一样,是一定能成功的,认真读书,受益匪浅。
哈利读后感觉篇六
《魔法石》、《密室》、《阿兹卡班囚徒》、《火焰杯》、《凤凰社》、《混血王子》、《死亡圣器》——仅七部书就浓墨重彩地描绘出另一个世界——巫师街,魔法的世界。读过《哈利·波特》的孩子们知道巫师界有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古灵阁巫师银行、魔法部、圣芒戈魔法伤病医院、对角巷、霍格莫德小镇、戈德里克山谷……那里有行行色色的巫师,奇奇怪怪的风俗,风味独特的食物(滋滋蜜蜂糖、黄油啤酒、火焰威士忌、比比多味豆……)还有一道道或厉害或滑稽的咒语(如阿瓦达索命咒和“门牙赛大棒”)……魔法世界是孩子们的理想国,那里总会有惊喜的尖叫。但罗琳笔下的魔法世界不止带给孩子们惊喜。《哈利·波特》的魅力何在?不妨将这七部曲铺展开来,你会在这壮丽的画卷中发现更多。
《哈利·波特》中人物的魅力是巨大的。主人公哈利便是一个魅力十足的榜样——漆黑的头发、瘦高的体型、明亮的绿眼睛、善意的微笑,有着极高的运动天赋……最值得称道的是他的勇气。十一岁勇斗巨怪,十二岁独自进入密室深处与恐怖的蛇怪搏斗救出朋友;十三岁敢于直面内心的恐惧,战胜了带给人绝望之感的怪物“摄魂怪”;十四岁在阴森的墓地里同史上最危险的黑巫师伏地魔较量;十七岁对抗伏地魔建立的新政权,并肩负起拯救巫师界的重任,成为与恶势力斗争的核心力量。哈利勇敢,但不是不所畏惧。当他明白只有自己被伏地魔亲手杀死才能终结一切灾难时,他的内心无比恐惧。死亡的阴影笼罩着他,使他手脚麻木。尽管如此,他还是一步步迈向伏地魔,迈向死亡。谁不想同亲人朋友好好地活着?他才十七岁!可哈利在生与死之间选择了后者,尽管恐惧,但毫不犹豫,毫不退缩。泰勒说,真正的勇士不是无所畏惧,而是有所畏惧但仍继续前行。哈利便是这样一个勇士。他在危急时刻表现出的领袖才能,在抉择面前表现出的果敢、冷静,以及对朋友的忠诚、对原则的坚持、甚至对敌人的仁慈,都使他当之无愧成为孩子们的榜样。
《哈利·波特》的魅力还在于两个词——忠诚和爱。哈利忠于邓布利多,为完成其遗命排除万难、从不动摇;罗恩和赫敏忠于哈利,当全巫师界都背叛哈利时,他们站在哈利身边,背叛了整个巫师界。而爱,伟大如哈利母亲拼死一挡,保全了哈利牺牲了自己;深沉如邓布利多对待哈利,时刻关心却又故意隐瞒;执着如西弗勒斯,一生从未表白的爱恋却能够一如既往;深情如罗恩和赫敏,无论时空怎样变化依然深爱彼此……爱与忠诚,凝聚在字里行间,像一缕缕阳光,温暖、明亮,让孩子感动,“有泪可落,却也不是悲凉”。
除此之外,《哈利·波特》给孩子们树立了这样一个价值观:为正义的事业持之奋斗并不惜为之献出生命,这样的灵魂是高贵的。小天狼星对虫尾巴说:“和世界上最邪恶的巫师作斗争有什么好处?就是为了让更少的人因他而死去!为让更多的家庭幸福!”卢平在初为人父时参加霍格沃茨保卫战,英勇牺牲。在复活石的作用下,他对哈利说,儿子会明白他是为给世界带回一片光明而死,儿子会理解他并为他感到骄傲的。在被伏地魔的魂器伤害之后,邓布利多理智地安排好了一切,安静地以自我了结的方式推动消灭伏地魔的进程。还有很多英雄,穆迪、唐克斯、西弗勒斯、弗雷德、科林……他们的死令人悲痛,但他们是为了伟大的事业而牺牲,他们死了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活着。他们死了,但他们还活着,活在千万读者心中。
《哈利·波特》的魅力是无与伦比的。它早已超出了儿童文学的范围,孩子们可以阅读,大人们也可以深入了解、感受其魅力。展开这部壮丽的魔法世界画卷,希望你能从中收获感动,受益无穷。
——谨献给曾是孩子或仍是孩子的你
哈利读后感觉篇七
小说《哈利·波特》是j·k·罗琳的作品,写了三个人物——哈利·波特、赫敏和罗恩一次次地战胜伏地魔的故事,表达了她对正义的渴望,证明了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道理。文章写得情真意切、情节曲折、富有哲理。读后,我产生了强烈地共鸣,进一步明白了“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道理”。
小说一开始说明了哈利与伏地魔的关系。伏地魔是哈利的杀父母仇人,但在杀哈利时却跟哈利有了密不可分的关系,哈利没能被杀死,伏地魔却手无缚鸡之力了,人也不是人,鬼也不是鬼了。哈利后来长到11岁知道自己是巫师,上了霍格沃茨,7年都在和伏地魔和他的手下殊死搏斗,最后一年,他7年级时,终于把伏地魔给ko了。我认为这部书告诉我们: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无论反派有多么恶毒,正派都会将他击倒。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就拿一种社会现象,警察抓小偷来说,不管小偷逃到哪里,不管小偷有多狡猾,不管小偷有多大能耐,能上天下地,可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小偷逃到最后总是被警察抓回,这就证明了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哈利战胜了伏地魔,警察抓住了小偷。
由此,我又想到我看的动画片,比如《喜羊羊与灰太狼》《巴拉拉小魔仙》。喜羊羊每一次都可以认出装扮好的灰太狼,还可以从狼口中把伙伴们都救出来。灰太狼每次都会被小羊们从大炮口发射出去,喜羊羊每次都能战胜灰太狼。
《巴拉拉小魔仙》也是,比如在奇迹舞步里,哈莱王后抓了雅雅公主,让贝贝公主一个人孤军作战,可是小魔仙帮助了她,并帮助她回到了双子星,双子星也名正言顺地成为了十二星座之首。这两个故事也告诉我们: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不管经历了万般波折,也一定会成功打倒反派的。
正义是永恒的,反派是一时的,永恒的正义终将战胜暂时的邪恶,我们都要为正义加油!
哈利读后感觉篇八
轻轻合上这一本《哈利·波特》我思绪万千,心早已飘到充满魔法的霍格沃茨的学院中。这本书使我变得勇敢起来,也教会我许多道理。
这本书讲了从小失去父母的哈利。波特生活在姨妈家,可他们对哈利波特一点也不好,最终有一天,哈利。波特得知自己父母是被伏地魔杀害的,就随着海格去往魔法学院为自己的父母报仇。最终,经过重重考验和磨难后,完成了心愿,拯救了世界的故事。
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哈利。波特,我要学习他勇敢,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本《哈利。波特》让我读得惊心动魄,十分有趣,主人公个个智勇双全,值得每个人学习和赞扬,我们对待事情要一丝不苟。书中的精神食粮,让我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相比起哈利。波特,现实生活中的我却并非如此地勇敢。比如说以前,我学习骑自行车的时候,我在一旁久久不敢上车,好不容易把脚放上还没坐稳就摔倒了,腿上摔出了伤痕,正想放弃时。突然,想到了哈利。波特,对比起来我这点小伤算什么?我鼓起勇气,又一次尝试,经过不懈努力,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虽然腿受了伤,但一想,学会了自行车,付出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勇气是一种斗争精神,它使我们产生力量使我们产生信心,使我们坚毅不屈。
哈利读后感觉篇九
《哈利·波特》是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所创作的。全册共有7本,这是一套魔法系列的小说。
在哈利刚出生时,被人称为“神秘人”的黑魔头,他的名字叫伏地魔,想要杀害哈利全家。哈利的父母为了保护小利里不受伤害而身亡,然而伏地魔在加害哈利的时候,哈利不但没有死,反而吸取了伏地魔大量的能量,因此伏地魔变得非常虚弱。哈利因为失去了双亲,被寄居在德思礼夫妇一家。
相信并且会使用魔法的人叫做“巫师”;相信但不会使用魔法的人叫做“哑炮”;不相信也不会使用魔法的人叫做“麻瓜”。
这个故事就是讲得哈利和好朋友罗恩、赫敏一起阻止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的“神秘人”与他们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所经历的千辛万苦,从此他们的名誉越来越大。
我最喜欢的当然还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罗恩、赫敏。他们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永不放弃,在与伏地魔交战时,哈利都屡屡暴发出惊天动地的魔法。哈利能饱受委屈,依然不屈不饶,不管是别人说他有意加害同学,因为哈利是一个蛇佬腔(会和蛇交流,斯莱特林和伏地魔会这样),还是被人陷害,罗恩说他只知道尽出风采,完全不顾自己的安危,他都能表现的如此正常,依然谈笑风生。
有一个事例,是我记忆犹新。那是在《消失的密室》中。哈利与伏地魔和巨蛇正面交手时,而且还在霍格沃茨盥洗室的地底下。当伏地魔命令巨蛇把哈利逼到铁门边时,哈利已经毫无退路了,被巨蛇的毒牙给刺穿了手臂,幸亏哈利急中生智,用那枚毒牙刺穿了伏地魔的笔记本,伏地魔立刻消失了,但还没有死。从这件事我们又可以看出哈利是一个勇敢、临危不惧的人。
在这套书里,哈利是不幸的,他不能像普通“麻瓜”孩子那样玩耍、成长;也不能像正常“巫师”孩子那样学习魔法。但哈利的品质值得我们钦佩。我们要像哈利那样勇敢。
哈利读后感觉篇十
这本书是著名的英国作家j.k罗琳创作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最终一部,我觉得这也是七部中最经典、最精彩的一部。
书中精彩的描述和扣人心弦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老校长邓布利多死后,哈利波特与赫敏、罗恩为完成杀死伏地魔,解救霍格沃茨学院,完成邓布利多的遗愿而四处寻找和消灭魂器,最终成功了。故事的写作手法依然如旧,很多的悬念及大段的描述,都让我读得激动不已,忘情忘我,以至于爱不释手,沉醉在书中精彩的情节中难以自拔。
同样的,在生活中,“爱”也无处不在,从各个方面显现出来:亲情、友情、感情、……把我们包围着。常常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往往忽略了一个又一个在别人看来十分明显的爱,就像书中罗恩一时生气离开赫敏和哈利:不理解友爱不珍惜友情,在我看来是多么愚蠢,真想走进书中告诉他真相,他当时却不感觉不到。
读完这本书,我又一次感受到爱的伟大、无私、美丽,而我们,就每一天生活在这种伟大、无私、美丽之中:母亲的一个嘱咐,兄妹的一个祝福,教师的一句教诲,朋友的一个鼓励,对手的一句赞美,队友的一个击掌,陌生人的一个微笑……包含着关心、友好、信任、热情,这就是爱!最普通却最强大:书中,它能让哈利死里逃生,战胜伏地魔,现实中,它能让我们感悟幸福,战胜任何困难。
这本书让我清楚:爱,就是每个人灵魂的生命线,爱,让人永生!
哈利读后感觉篇十一
自从同学给我介绍了《哈利·波特》,我就慢慢地爱上了这套书。《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女士,在她的笔下,这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身上发生的一切,仿佛就出现在我们身边,特别引人入胜。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期待这套书能讲述什么好故事,因为很多书在我的眼中并不生动有趣,所以我没抱很大希望。可是当我看到有人被伏地魔所杀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当看到有人被诬陷时,我不禁想坏人太可恨了;当看到伏地魔卷土重来时,我不禁往后一缩,冒出了冷汗……我完全投入到哈利·波特的世界里了!
罗琳女士的作品正如写作班王老师说的那样——罗琳在写小说时流露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沉浸式写作,只有这样才能写得好,吸引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从不期待、不喜欢这套书,直至变成了忠实的“哈迷”!我也曾经问过我的一位同学,喜欢做什么事情?她说是读《哈利·波特》。找到知音的感觉真好,我们俩经常在一起讨论书中的故事情节,说到有趣处常常忍不住哈哈大笑,而说到伏地魔的恶行,又感到无比气愤。有朋友交流读书心得的感觉真是好极了!
在罗琳女士的熏陶感染下,我和《哈利·波特》形影不离。睡觉前我要看它,吃饭时、课间、没事的时候我都要看它,甚至连上厕所的时间也不放过。妈妈说我真成了一个铁杆“哈利·波特”迷了。确实,在我的心里,这个神奇的小男孩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他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是他,让我爱上读书;是他,让我有了知心的朋友。罗琳女士通过她的作品悄悄告诉我一个秘密:写作需要真情实感,故事来源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的写作水平也在悄然提高,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这种感觉真好。
如今,读书和写作已经成为我灵魂中的一部分。我想说——读《哈利·波特》的感觉真好!
哈利读后感觉篇十二
我非常喜欢看《哈利·波特》这套书。其中,《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最令我着迷。
我对这本书的情节很着迷。在这本书中,故事与故事之间衔接得非常流畅,丝毫找不出任何断裂的迹象,令人有一种想当然的光滑感。我经常是在不知不觉中进入到了下一个故事。在这本书中,各个人物的神态、语言、动作描写,都惟妙惟肖,令读者仿佛身临其境。特别是在最后哈利·波特夺取魔法石那段时,整个动作描写得扣人心弦、惊心动魄,把危险充分体现出来,可见得到魔法石的不容易,令读者大饱眼福,充分满足了阅读的快乐。
我对哈利、罗恩、赫敏之间的友谊也很羡慕。他们之间有着常人无法想象的默契。在这本书中,他们并肩渡过了许多困难。比如说,要是没有罗恩和赫敏,哈利·波特也不可能单枪匹马闯过魔法石保护机关,最终站在厄里斯魔镜前,和被伏地磨魔控制的奇洛教授一决高下。由此,也告诉了我们友谊的重要性。
我对这本书中哈利·波特那大无畏的胆量最为钦佩。在这本书中,哈利·波特凭借着那大无畏的胆量,无师自通学会了骑飞天扫帚、用学过的咒语打昏了一头成年巨怪……这些都是一般学生做不到的。特别是最后,他独自一人站在伏地魔面前,镇定自若,毫不慌张,这一点甚至连许多大人都无法做到。要不是这样,伏地魔就会东山再起,一举毁灭整个魔法世界,哈利·波特也会死在它的魔杖之下了。从这一点,也告诉了我们没有勇气的可怕,以及有勇气的好处。在我们以后的生活中,难免有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们一定要向哈利·波特那样,鼓足勇气去战胜困难,这样,我们才能成功。
我非常喜欢《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它不仅有意思,也告诉了我们人生的真谛。《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很喜欢它。
哈利读后感觉篇十三
《悠悠寸草心》随着年龄的增长,许多事情都逐渐淡忘了,可是有一些事,却是永远,永远不能忘怀的。我记得在六年级时,作业量极大,总是要写到半夜,“博,妈妈去给你冲杯牛奶吧。”妈妈总是这么说,一般我都是很不耐烦地回答:“去吧去吧,我还要做作业呢。”晚上,总是一盏小小的粉色台灯和一杯散发着浓浓香气的牛奶伴随着我,妈妈会在灯下织毛衣,在我做完作业才去睡,因此,妈妈憔悴了很多,我却不以为然,直到有天,我终于改变了这个看法又是深夜我正奋笔疾书时,一股浓浓的奶香钻进我的鼻子,我一看,原来是妈妈冲的牛奶,一般是妈妈一杯,我一杯,妈妈的那杯比我的颜色好看许多,我心里突然产生出一个坏想法:把妈妈的那杯偷喝掉。于是我端起那杯牛奶,一饮而尽,结果呢,我差点喷了出来,这表面是一杯醇香牛奶的背后,其实就是乳白色的,毫无味道的液体!我的眼睛湿润了,原来母亲每晚喝的都是这个啊!与此同时,我将我那杯牛奶倒进了母亲的杯子里,端在手上走向了母亲的卧室,我想,母亲一定尝不出什么味道了,因为,它早已被我的泪水冲淡了……世界上最伟大的情,莫过于血浓于水的亲情。
悠悠寸草心。
随手翻开《三字经》,一行醒目的大字映入眼帘:“首孝悌,次见闻,知某数,识某文。”意思是说人首先要孝顺父母,尊敬兄长。十五年前,妈妈用泪水和幸福的笑容把我带到这个五彩缤纷的大千世界,让我沐浴阳光,接受教育,为我创造了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现在常听一些同学抱怨:“我妈妈整天唠唠叨叨,我好歹也是个初中生(小男子汉)了,只会被人笑话,跟她在一起没一点儿意思。”怎么没意思呢?暑假里和妈妈相处时的点点滴滴历历在目,处处有真情,事事有意思,妈妈是那么地有味道!
火火,她和她的伙伴自己拉货做生意,敢于和别人竞争。我问妈妈:“您为什么要这么辛苦呀?”妈妈眼一瞪:“还不是为了你们,只要你们好好学习,妈妈再辛苦也是值得的。”有一次,我不写作业也不看书,整天进总盯着电视看,妈妈知道了,她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毫不留情,直到我泪流满面,仿佛吃了很多辣辣条。所以说妈妈还挺有辣味的。
认真想一番,我发现妈妈是那么的味道多番,太有意思了。当我遇到困难,能倾注所有来帮助我的人,是妈妈;当我受到委屈,能耐心听我哭诉的人,是妈妈;当我获得成功,会衷心为我庆贺,与我分享喜悦的人,是妈妈。妈妈给我百味人生,妈妈是我人生路上的导师!
家是一棵树,树的主干是爸爸和妈妈,枝枝叶叶便是我们。在风雨中,这棵树不停地摇曳,但我们枝枝相扶、叶叶相依,经历着风雨、享受着阳光。妈妈的爱是一阵和煦的春风,温暖清淡、淳朴细腻。妈妈的爱如一杯美酒,醇香醉人。是妈妈教会我如何去感恩生命、感恩生活,如何用爱心去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和每件事。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妈妈,在此我深深地感谢您!感谢您给予我生命中爱的呵护和蜜罐温床;感谢您磨炼了我坚强的意志;感谢您教会我生活的自立。我一定不会辜负您对我的期望,做妈妈的好孩子,让妈妈少一点苦,多一点甜,努力学习,长大之后成为有用之才,报答您对我的养育之恩。妈妈,我爱您!
“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我轻轻地合上书本。
哈利读后感觉篇十四
《哈利·波特》是一套我很喜欢的书。它主要讲述了此生注定不凡的主人公哈利·波特从对魔法世界全然不知到与好友们击败大反派伏地魔的故事。
在《哈利·波特》中,作者创造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任务。比如充满智慧的邓布利多;赤胆忠心的小天狼星;高傲自大的乌姆里奇;目中无人的马尔福……在这众多身世不凡的角色中,我最喜欢、敬佩反转最大的人物——西弗勒斯·斯内普。
刚看《哈利·波特》的时候,我太讨厌斯内普了,哪有半丝的喜欢。可看完全部之后,我对斯内普肃然起敬,恨不起来。在我读完《哈利·波特》后,我思考了一个问题:斯内普为什么要保护哈利?莉莉已经去世了呀。也许斯内普是想弥补自己没能保护好莉莉吧。但哈利是斯内普讨厌的詹姆的儿子啊!斯内普对莉莉的爱,怎么可能是讨厌二字可以阻挡的呢!在斯内普答应邓布利多去当卧底的时候,他就准备好为莉莉而死了。
在哈利还不知道真相之前,哈利也怀疑过斯内普,我也有。为什么邓布利多那么信任他?邓布利多知道,斯内普所做的事,不是为了世界,而是为了莉莉。邓布利多利用了斯内普把莉莉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这个情感,他有十分的把握,斯内普会爱莉莉一辈子。
斯内普对莉莉的爱是不论在哪个世界,不论相距多远,都不会被切断的。这就是情深似海吧。
哈利读后感觉篇十五
哈利波特与火焰杯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第四本书。这本故事书明显比前几本故事书厚。不过哈利波特与凤凰社那本书更厚。
这本故事的开始是有一个在魔法学校的朋友邀请哈利波特去他家。还邀请哈利波特去看魁地奇世界杯比赛,而且是顶层包厢vip票,最好的票。哈利给朋友他们家买了三个全景望远镜。全景望远镜可以自动解说还可以播放慢动作,但是就不能看其他人了。他们看完比赛,突然发生了混乱。因为在天空中发现了黑暗标记,这是十三年来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哈利十四岁,十三年前刚好是哈利父母去世的时候。而且哈利发现他的魔杖还不见了。后来有个小精灵找到了他的魔杖,但是小精灵却昏迷不醒。而且人们检查哈利的魔杖,发现黑暗标记是别人用哈利的魔杖弄出来的。因为哈利和小精灵都不能弄出黑暗标记。所以是肯定有人弄出黑暗标记后就幻影移形了。(幻影移形是巫师中最快的交通方式。)但是小精灵的主人还是非常生气,把小精灵赶走了,因为小精灵没有听主人的话待在帐篷里。大家都认为这是不祥的预兆。即便有不祥的预兆,大家还是得去上学啊。
这天上学的时候,校长告诉大家一百年前就被终止三强争霸赛在今年又重新举办了。大家都很兴奋。校长接着说分别有三个学校参加比赛,每个学校都要选出一名勇士。有想当勇士的人就可以把名字写在羊皮纸上,投到火焰杯里。火焰杯里会射出来三卷羊皮纸,那上面就是被选中的勇士的名字。三位勇士每个人都要通过三个项目。第一个项目是在二月二十四日,勇士们有充足的时间做准备。但是校方发现有四个羊皮纸都从火焰杯里嗖嗖的射了出来。(实际上开始只有三位勇士的名字射了出来,但是后来又有一张羊皮纸射出来了。那上面写着哈利的名字。)虽然其他俩校坚决反对,但是三强杯有规定,只要从火焰杯里射出名字来的人都没有反悔的机会,必须要去参加三强杯。哈利就必须去参加三强杯。(哈利实际上不想去。)。
后来海格带哈利去了一个地方,去那个地方之后他就知道了他的第一个项目是要用魔杖去面对火龙。小天狼星布莱克(哈利的教父)告诉哈利只要用一个简单的魔法就能把火龙搞定。忽然有个他们同校的人从宿舍里跑了出来,他们只好打断谈话。所以哈利只知道那是一个简单的魔咒。哈利猜想那是召唤咒(召唤咒可以召唤任何东西,不分距离、大小。)哈利打算把自己的飞天扫把召唤到比赛场地,因为他是一个优秀的魁地奇找球手。但是比赛过后他的肩膀还是受伤了。他面对的是最难的一个火龙,那个火龙尾巴上带着刺,可以向身后攻击。(哈利的运气可真不好。)本来火龙喷出的火没伤到他,就是那个尾巴把他伤到的。所以有俩个评委给他九分,还有一个评委给他十分。哈利不知道为什么那个评委给他十分,他问他的朋友,他的朋友说不用管。最后一个特别特别偏心的评委给他了四分。他终于可以暂时先休息会儿了。
校方告诉勇士们一件事,第二个项目和他们夺来的金蛋有很大关系。哈利又努力的找到了金蛋的秘密,并且成功的通过了第二个项目。第三个项目是迷宫,他和另一个人都一起通过了,拿到了三强杯。但是他拿到三强杯以后,发现三强杯是一个门钥匙。他被传送到了一个墓地。在墓地那里等他的正是伏地魔。因为有闪回咒,所以他们俩个不能用魔杖互相攻击,所以谁也没有杀死谁。而且后来发现黑魔法防御咒的老师是假冒的。幸亏邓不利多及时赶到。奖金是哈利得的,但是获奖者是哈利和另一个人。但是那个人被伏地魔杀死了。
后来哈利把奖金全部送给了俩个人,作为他给笑话店的资金。(那俩个人想开个笑话店。那里面有金丝雀饼干,吃了就会变成金丝雀。还有肥舌太妃糖,吃了舌头就会变得很大很大。。。。。。)这个故事就结束了。
那个全景望远镜太厉害了,我真想有一个故事里的全景望远镜。那个全景望远镜可以解说战略,还能放慢正在比赛的人的动作。我希望它能改进,加上裁判规则,再加上它所有动作的名称。然后还加多点观察视野,也就是说分别在比赛场地的四个角安装四个摄像头,用网络传送到全景望远镜里。
这个故事非常好看。这是一本非常厚的书,需要人的艰苦奋斗才能完成的书。我看了很多天才把这本书给读完。我最喜欢主角哈利波特。哈利波特非常勇敢,我也要像他一样勇敢。
哈利读后感觉篇十六
读《哈利·波特》,如尝一道百味粥,在那扣人心弦的传奇中看各色人物,品百味人生。哈利勇敢坚强,罗恩忠实真诚,赫敏聪慧冷静,邓布利多睿智慈悲,伏地魔狠绝悲凉……然而,在罗琳笔下多如满树繁花的人物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他——西弗勒斯斯内普,那个一向以来冷酷神秘、忠奸难辨的魔药教授。
冷漠空洞的眼神,阴鹜嘲弄的笑容,刁钻刻薄的话语,偏执护短的教风,还有那对待哈利时相互矛盾的言行,使我总在猜想,这样的男子背后该有着怎样的故事呢即使他备受争议,但自故事依始,我便莫名地坚信,复杂神秘的他,决不是那奸邪狠毒之徒。然而,在整个《哈利波特》系列接近尾声,他的故事最终坦露在我们面前之前,我怎也想不到,他的一生竟是这样的使我扼腕叹息、触动心灵。
要如何才能解读他那苦涩的一生那是一曲无尽凄酸的悲歌。
年轻时的他,不懂得苍生何辜,为了生存,为了证明,误入歧途,即使自我所渴慕之人为此与他决裂,嫁与他的对头为妻,也执迷不悔,直到所作所为误伤自我最爱之人,才幡然醒悟。然而再回首时,仿佛已是百年身。伊人已逝,独留襁褓中那来日将临大难的稚子,支持着他以此为念孤苦度日。
那时的邓布利多无疑是慈悲的,以校长的身份让斯内普留在母校霍格沃茨任教,虽是为了拉拢,但在无言中也给了斯内普一个停泊伤痛的港湾。那些年月,那个本已心力交瘁的男子在霍格沃茨中看着春去秋来,在门厅中看着无数的猫头鹰南来北往,在操场上看着周围的草木荣枯变更,在昏暗的地下教中与孤灯相伴,如斯寂寞。
莉莉伊万斯,这个女人,他得不到,救不了,忘不掉。那心灵上的碾压挣扎,那撕裂灵魂的刻骨爱恋,无法淡忘。16年来,高傲如斯内普,却为了她,对邓布利多惟命是从。多年来,不曾为自我有过一声诉苦,半句怨言。直到邓布利多要他代替德拉科出手,杀死邓布利多,而必须由他出手的原因,其中一个是为了保全德拉科的灵魂,直到此时,斯内普才问出了一句,“那我的灵魂呢,邓布利多,我的呢”
难道就因为他的灵魂已千疮百孔,那就意味着可已毫不顾惜地践踏吗短短一句话,却道出了大半生的悲凉与辛酸。
即使最终邓布利多的答案能使斯内普释怀,但斯内普又岂会不明白,这场“谋杀”的真相只能秘而不宣,那就意味着,只要邓布利多一死,他斯内普就会陷入千夫所指、孤立无援的境地,甚至万劫不复。饶是如此,他还是答应了,并起誓他日必将竭尽全力保护霍格沃茨。
如果在此之前,有人说斯内普的付出只是为了儿女私情,无关苍生;那么我们能够看到,如此誓言,已是大爱。此刻的他,早已不是邓布利多所当年指责的“只顾得到自我想得到的,其他人尽能够去死”的食死徒,经过16年的蜕变,西弗勒斯斯内普已经成为了心存大义、胸怀大爱的人,当之无愧的霍格沃茨教师,斯莱特林院的院长,邓布利多最信任的人。
当对感情的守护中被融入了大义,这份坚守,就更显厚重其后,应对正道,他受千夫所指、万人唾弃;应对邪道,他命悬一线,如履薄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