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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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篇一
这本书买回在家里放了很久,一直很想读。朋友说这书文笔像是少年的对话般口无遮拦,可读后我竟觉得这青春的小说有些许伤感。
故事的内容很简单,主人公霍尔顿又一次被学校开除.他不想让被开除的消息被家人发现,于是他决定去流浪.在他流浪的三天中,他经历了许多,也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人,霍尔顿是一个放浪不羁,思想偏激的中学生,在他眼中几乎所有的事都是虚假虚伪的,让家长头疼,让老师担心,是个典型的不良少年。
刚翻几页,文中毫不避讳的脏话便让我没有心情继续读下去。可当我读完后,我觉得这其实是一部青少年心灵的成长史,充满叛逆,不羁,放浪,渴望长大的心理,我对主人公霍尔顿的看法也有所改变。
霍尔顿其实是青少年心理的一个代表,都充满着些许叛逆心理,不高兴时以一种颓废无聊的态度来面对各种事情。在这年龄阶段对这青春的小说本应有所共鸣,可我竟有点伤感,有点心疼这个叛逆的少年。本应单纯,有活泼阳光心态的少年,竟对世间的一切那么漠然和极度厌恶,没有理想和未来,霍尔顿也许把这个世界看得太过虚伪和黑暗,所以他不幸福。
同时霍尔顿又是十分可爱善良的。他渴望长大,他在要酒时总是故意伪装成大人,不想让侍者看出他的真实年龄;在他流浪过程中,他给两个修女捐钱,后来又为捐的钱少而惭愧;他对妹妹菲苾是那么喜爱,那么呵护,在他认为晦暗虚伪的世界中,妹妹是他唯一知心的人。
“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像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儿的——只有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惟一真正想当的。”这是书中唯一出现“麦田里的守望者”字眼的一段话,这也是霍尔顿真正内心的理想。我认为这里麦田其实就是指每一个人的青春少年,人们在青春中会迷茫,会丢失方向,会不知所措,有人会在青春这无际的麦田中迷失了自己。霍尔顿想做一个麦田的守望者,其实是他想要在他那迷茫的青春中找回丢失的自己,当他要迷失在青春里时,他想拉自己一把。我想这才是麦田的守望者真正的含义吧。
你要是在麦田里遇到了我,请别惊讶,年少的我也正在麦田中寻找理想。当快要迷失初心时,我想那位麦田的守望者也会拉我一把吧。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篇二
从紧张的高中进入稍微轻松一点的大学,生活多了些许惬意。我觉得不能白白浪费掉宝贵的闲暇时光,应该利用这些空余时间读一些有意义的、陶冶情操的好书。于是,我穿梭在图书馆内,终于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一本不算太厚,却对我来说有着极大的吸引力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罗杰姆·大卫·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讲的是一个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菲德从离开学校到曼哈顿游荡的三天时间内的所见所闻及内心的想法。读完后,真的令我震撼。
霍尔顿出身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可是他却有着和当时社会截然不同的想法。五十年代的美国正处于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霾尚未散去,冷战的硝烟又起。而当时是的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浑浑噩噩地存在于这个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中。霍尔顿也是这其中的一员。他整天抽烟酗酒,满嘴脏话,打架斗殴,不求上进。可是,这个看似无可救药的少年心中却有一个唯美的梦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霍尔顿虽然行为放荡不羁,但他骨子里却是一个善良,敏感,纯朴,有正义感的孩子。他为了照顾贫穷学生的自尊心,将自己的真皮皮箱藏在床底下;在饭店碰到两名修女,他会毫不犹豫地募捐十元钱……他讨厌周遭环境中虚伪的一切,恶心至极。电影院的妇女会为一场电影虚情假意地哭个死去活来;学校里装模作样的老师,假仁假义的校长,他们只巴结有钱人的家长,对学生的期望只是长大后“能开上一辆凯迪拉克”……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反感周围的一切,便激发出来他那种叛逆、不羁与消沉的本性。于是他因打架被学校开除,而他不敢回家,便在纽约城里游荡。可他看到的却是满眼的污秽——他在他所住的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他感到恶心至极,便到夜总会里厮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一到他又感到不安,便给了妓五块钱打发她走,可女要十块钱。之后女找毛里斯来找茬,毛里斯把霍尔顿暴打了一顿,拿走了他们要的五块钱。他对这个世界已彻底失望。
于是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对自己的妹妹诉说自己的苦闷和烦恼。妹妹的纯真和可爱深深地打动了霍尔顿。他向妹妹说出了自己的理想,自己想成为“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可是,这个社会需要“麦田里的守望者”,但是,真正的“守望者”又有几个呢?那么,从现在开始,做一个幸福的守望者,心灵的守望者吧!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篇三
“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这个十六岁的小伙子,远远望着前方大半辈子的路,默默地说。
考菲尔德·霍尔顿,是塞林格笔下塑造出最生动最深刻的形象。一个典型美国50年代的“富二代”,他拥有的明亮的眼睛,灵魂却被迫迷失在年代所造成的是是非非里。整本书短短的记录了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内心中真正的想法,凭借仅仅几天的生活经历、夹杂着胡言乱语的往事和一句句玩世不恭的话垒成一部自传。
对于我们,他陌生又熟悉,有年轻的影子,描绘的年代却依然遥远。他有着复杂的心理,却同样单纯。霍尔顿一直处于骗与被骗之间,在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时,他不愿撒谎,却不得不撒谎,或是忍不住;憎恶晦暗,却浸没在其中,无法自拔。
又一次被校方开除,霍尔顿心里肯定不好受。他在一个又一个城市游荡,脏话像在纽约的繁华中踢酒瓶,一打接着一打,叮当不停。他去拜访昔日的“良师”--他眼里的伪君子。那人告诉他自己有多么担心他的前途,念叨着他必定会对此遗憾。他想起在潘西的那些“朋友”--他口中的腐朽分子。他们虚度时光,习惯了生活在迂腐的条条杠杠中,没有目标,更没有思想,除了打架,就是闹事,没有别的,在“学校”这个监狱中四处传播“有钱就有了一切”的观念。
他去纽约,仗着身高能一次要啤酒,红酒,鸡尾酒,自己喝得烂醉;他稀里糊涂地约女友,看戏,溜冰,极庸俗,把钱花得精光。
一个人的十六岁,刚离开了童年,又看到了不远处喧嚣的成长通道,所谓“混沌的社会群体将产出更混沌的下一代”的预言,让他不知道怎样去面对,去承受,甚至找不到与他能聊上几句的人。“我觉得我要做的是,我要假装是聋哑人。这样的话我就不用跟别人进行什么破对话了。如果别人想告诉我点事,他们就得写在一张纸上给我……我要赚钱建一个自己的小木屋,余生就在那度过……我要定个规矩,谁都不能在这做什么虚伪的事,谁要做谁就滚。”面对不了现实,只有选择逃避。但这仅仅是霍尔顿的遐想,遥远而又荒谬,他便去找老菲苾寻求安慰--他的妹妹。
我挺喜欢他的妹妹,一个小机灵鬼。天真的孩子,只有她还保留着对霍尔顿的热情与同情,霍尔顿也一样,他对大部分人的评价都十分糟糕,唯独老菲苾,他什么都和她说。老菲苾作为霍尔顿的妹妹,年龄相差一大截,不过成绩倒是名列前茅,与她哥哥是迥然不同的形象。她善于想象,经常拿大人们的电影开玩笑,把生活里的事写进“威塞菲尔”的日记里(威塞菲尔是她给自己取的名字),然后编成奇怪的故事。
当霍尔顿悄悄溜回家和老菲苾诉说时,老菲苾毫不犹豫地把圣诞节的零钱全给了他,霍尔顿说足够了,但老菲苾还是硬塞给了他。老菲苾有孩子的顽固,却不失爱心,但我们不知道老菲苾的纯真能够延续到什么时候。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霍尔顿穿过六十多条街的描写。霍尔顿不停地在城中穿梭,不停地疾走,似乎是他想要脱离整个世界。一刻也不愿意停止的霍尔顿,表面的玩世不恭无法掩盖内心的恐惧和愤怒。
我们有经历了岁月的考验,《麦田里的守望者》成为了经典,霍尔顿的自传让人们对这个社会多了一些认知,霍尔顿的颓废表现,也警示我们在人生中要走一条自爱的道路,社会的光明黑暗让每个人的命运跌宕起伏,但不管是绝望还是希望,都要咬牙坚持,动脑筋试图脱离这样的局面。贝多芬这么一个聋哑人也不是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喉咙”么?或许去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有些悲观了。
“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就是霍尔顿的心声。一个人的十六岁,不要害怕,不要彷徨。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篇四
青春期叛逆、青年时跌熬不驯、中年危机,暮年的不堪回首,这一切都是人类的孤独。
坦白说,很喜欢霍尔顿的坦率,他喜欢在他人名字面前加上一个“老”字,即便是自己的妹妹菲比。他嗜酒、抽烟,舞厅等等看得出,霍尔顿这个傻小子多么渴望长大成年,不愿受到一切宗教、学校、家长的束缚。但是他又那么怜悯,甚至关心着中央公园湖里的鸭子如何过冬。这样的孩子很真实,他有着那个年纪的天真、好奇、友爱以及孤独和迷茫,但那股子想要放飞自我的心却很难拘泥于这样的肉身。
我很欣赏霍尔顿的几句话:
“不过博物馆里最好的一点是一切东西总呆在原来的地方不动。唯一变样的东西只是你自己。”他觉得世界总是一尘不变,只是这个舞象之年的男孩已经有着自己独特的世界观,似乎超脱现实,看到了事态的本源。
“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样一种书,你读完后,很希望写这书的作家是你极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兴,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他。”什么是一名好学生呢?只要是有自己的思想与见地,就算是得到教育的雨润和滋养。
“一个人压根儿就不应该胆小”。我相信这就是霍尔顿的座右铭,青春就是敢于尝试,无畏险阻地去经历和体会。“我的职务是在悬崖边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想当个麦田的守望者。”他多么渴望长大,但心中却依然有爱,他爱护成千上万的孩子,他希望每个孩子都有一个前途似锦的未来。他希望做个守护者。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苟且与远方,谁更重要?一次屈辱,是不会影响一个人的风骨的。
霍尔顿是孤独的,但他也是精彩的。我们人生中总是有那么看似平淡的几天,却注定了未来的人生路。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篇五
读一本好书,就像一位老师,把你带入浩瀚的天地;读一本好书,就像一双眼睛,带你浏览广阔的世界。
我十分喜爱读书,其中很欣赏的就有这部《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霍尔顿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无心读书,只能被开除,又想离家出走,远离尘嚣,过田园般的纯朴生活,可是在当时的环境下,他的理想一一破灭,后来在他天真可爱的妹妹的话中,他最后还找到了自己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起初,我在读的时候对它的印象并不深,直到后来我了解到了50年代美国情况后再读这本书时感觉就不一样了,这也让我知道了越读越懂的道理。
我喜爱这本书不仅在于它生动的情节与细致的描写,更在于它所包括的丰富内涵。
就比如说乘火车这一章中,我见到的人和事就告诉了我们,母爱是一种本能,那应该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真情流露,是全然的、不求回报的付出、陪伴与支持。以及兄妹情中,我为妹妹买唱片中的一处,可以深刻感触到这样一点是:那些为我们默默付出与支持的人,时刻温暖着我们的心,使我们走得更远更精彩。
理想是一盏明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自己的理想,生活和学习才会有动力,让我们大家都来做一个真正有理想有目标的人吧!
作者:周克强。
读完这个书,第一感觉就是叛逆,不对,没有读完,就已经觉得很叛逆。的确,这确实是一本叛逆的书。
来自未成年人心理对成人世界的那种控诉,在这本书里得到了很好的体现。细细品味,每个人都能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影子。文学或许对一部分人是难懂的,可这本书绝对不是。看这本书的时候,一直都以为自己是在跟一位朋友在交谈。就在自己对面,在他那个自己的世界里。
斜戴的鸭嘴帽,各种各样奇怪的同学,各种各样奇怪的遭遇,都在这个主角身上体验。就好像,我们交换了身份,换成了我,走进了书中。遇到很多事的时候,作者真的很会表达。没有太华丽的词藻,都是我们日常用到的词汇,可是我们读来,确实就会有一种真实感。
前期,主人公被退学,周围的一切环境好像都是在谴责他。诸事不顺,周围世界的那种虚伪与丑陋更是让他无法接受。霍尔顿是如此的真实,正如你我一样面临着生活中的种种磨难。而他,却又比每个人都勇敢。他愿意去追寻自己的内心,敢于去挑战那个灰黑的世界,敢于和世界抗争到底。
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是啊,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们在生活道路上跌跌撞撞,甚至摔得满身是伤,但我们相信,梦想会有的,快乐会有的,成功或者理想什么的,都会有的。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篇六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讲诉了一个16岁中学生霍尔顿因5门功课4门不及格被学校开除后离开学校到纽约游荡的故事。
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有看简介时那么的喜欢,因为书中几乎每段文字中都有一两句“他妈的”或者“混账”这类的脏话,这是我在其他书中没有遇到的情况,使我不太喜欢主人公。另外,书读了一大半的时候,我发现没有什么是能和麦田里的守望者扯上关系的。可是,我想作者既然用这个作为标题,一定有他的道理,那么麦田里的守望者究竟指的是什么?带着这个疑问我继续读了下去。
霍尔顿出生在中纽约的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读书的地方叫潘西,是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学校里老师和家人强迫他好好学校,为的是将来出人头地,以后可以买辆卡迪拉克,可他却不愿意学习,在学校里他每天干的事就是讨论女人.酒之类的话题,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无心用功学习,所以经常挨罚,学期结束时,他因五门功课四门功课不及格被学校第四次开除,而他却一丝的难受感也没有,在和舍友打了一架后,在深夜离开了学校回到了纽约。
到了纽约后,他不敢回家便在繁华的纽约开始游荡了,深夜里霍尔顿住进了一家小旅馆,在旅馆里他看到的全是不三不四的人,令他感到 恶心与惊讶。第二天星期天,他来到了大街上,遇到了两个修女,捐了10元,玩世不恭的他内心还是善良的,后来他和女友看场电影,又去溜冰,霍尔顿非常讨厌虚情假意的人,可是女友刚好摆出虚情假意的样子,这使他非常不高兴,两个人吵了一架不欢而散了。
此时的他非常想念妹妹,冒险回到了家。还好父母不在出去玩了,他便和妹妹畅谈起来,并对妹妹说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霍尔顿的这个纯洁无私的想法,让人感到,体现了他了朴素与善良,虽然他有些叛逆也有很多缺点,但他向往的世界如此纯洁,守望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姿态。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篇七
刚一掀开书本,就被作者塞林格生动的语言深深吸引,全书用主人公的口吻平铺直叙,使用了大量的口语,使其有着一种通俗易懂却又不失发人深省的感觉。
麦田里的守望者以回议的方式写的是一个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霍尔顿,在第四次被学校开除之后,深夜离开学校,来到美国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人物,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烦人种种丑恶,他想逃离这个现实的世界,但想到自己也许会得肺炎死去,决定冒险回家和妹妹菲芯诀别,他向她诉说了自己的理想和苦闷,他想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霍尔顿决定假装成一个聋哑人去西部谋生,最后,在妹妹的劝说下,他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回到家之后人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
看完这本书后,最让我觉得难得的是主人公在污浊的环境中仍能保持一颗与世无争的心,他渴望朴实和真诚,他有着自己的思想和灵魂,他有勇气拒绝成人世界的虚伪和肮脏,也许正是因为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世态人情,他才有了这个相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他希望自己能够为孩子们做些什么,他希望自己没有的童年可以让他人拥有。但是青春期特有的心理:玩世不恭,冲动敏感却又使得他一无所成,他没有能力改变这一现状,只能抱着那些虚无缥缈,不切实际的梦想去自欺欺人,最终他还是向这个社会妥协了。
由于作品的`感染力极强,引起了我的思考和共鸣。青春期这是一个由孩童到成人的过渡期,著名的德国儿童心理学家夏洛特?彪勒曾把青春期称之为“对抗期”。在这期间,少男少女们总有着叛逆的心理,追求新鲜,愤世气俗,不思上进。和赛尔顿不喜欢读书,不喜欢受人束缚,但是除了这些我们还能做什么呢?打架,抽烟,喝酒,一些禁止学生的行为?多么可笑啊,它们也许能满足你一时的好奇和新鲜感,但绝对不会对你的将来有任何一点的好处,只会让你变得庸庸碌碌,一事无成。
每个人都有着对理想的渴望,但是如果不靠奋斗和努力,能换来什么呢?只有空白,任何的梦只有经过汗水的浇灌才会发芽结果。现实是残酷的,生活在这个社会里,不是我们改变环境就是环境改变我们,那么你们选择的是前者还是后者呢?麦田里的守望者也许是那么的简单纯粹,但它也同样需要付出,主人公有着美好的理想境界,却是垮掉的一代,因为他并没有资本去实现。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望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篇八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每个人都有迷茫的时候,怎么样才能不忘初心呢?一起看看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吧,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刚读这本书时,很不适应书中的文字风格:语言粗俗,脏乱连篇,一副玩世不恭的嘴脸,文中到处充斥着“他妈的”、“混账”、“杂种”等词。
我暗想,看完这本书,我会不会也学会了脏话,在日常生活中拿来就用呢。
还有,小说的名字《麦田里的守望者》。
一个对什么都不惯甚至憎恨的少年,一个游荡在大都市里的孩子,与麦田有什么关系?直到最后他被妹妹问及将来想当什么的时候我才真正明白。
故事从主人公十六岁少年霍尔顿第四次被学校开除起笔,讲述了他游荡纽约街头的经过以及其复杂的心路历程。
这位出生于中产阶级家庭的少年因为厌恶学习,除了英文外没有一门及格的中学生,终于被一所优秀的学校潘西中学开除了。
这已是他第四次被学校开除,在学校把通知寄到他父母那之前,他并不打算提前回家,所以,他决定在星期三之前不回家。
于是,他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抽烟,酗酒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他所看不惯的“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做着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他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他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要真正这样做,又是不可能的,结果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之中:他这一辈子最痛恨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里消磨时间;他厌恶没有爱情的性关系,却又糊里糊涂地叫来了卖身女;他讨厌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却又迷恋她的美色,情不自禁地与她胡搞。
但是他对两个人的感情是真挚的。
一个是琴,她曾经的邻居。
她很想知道琴有没有放假回家,却又怕听到琴的妈妈接电话后的盘问。
而为了看看最他疼爱的妹妹菲苾,他终于做出了最大胆的行动——冒着被父母发现的危险潜入家中。
在作者的描述中,你可以发现所有的人都那么“假模假样”,但菲苾除外。
这个漂亮可爱聪明的小女孩令读者眼前一亮:真挚、善良、勇敢这些词都不足以表达我
对她的喜欢。
霍尔顿深夜潜入家中探望妹妹时,父母突然回来了,她的担心和机智令人感动;当接到霍尔顿的纸条,得知哥哥要只身“去西部”时,她收拾好衣服拉着笨拙的手提箱要与哥哥一起走······看到这,我的眼睛都濡湿了!多么好的妹妹!多么纯洁的心灵!她还是个孩子啊!菲苾不喜欢哥哥满嘴的脏话,批评他“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叫他“不要咒骂了”,问他将来当什么,是和爸爸一样当律师,还是想当科学家。
在他的执着面前,霍尔顿一边心烦意乱,一边不得不逼迫自己想清楚他究竟喜欢什么,他长大后想做什么。
这时,他提到了一首诗,名叫《假如我在麦田里遇到你》。
他说“不管怎样,我老是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着,要是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到这里,我被深深地震撼了!这位表面上对一切都无所谓甚至嫌恶憎恨的少年,内心充满了孤独,在彷徨无助中竟能有如此美好的心愿,不得不令人重新审视他了!他自己所经历的不正是这样一场游戏吗?他在狂奔,他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儿跑,他其实就快要到悬崖边了,而此时,她的妹妹——老菲苾就是那麦田里的守望者,她捉住他了!因为,我们从下文得知:霍尔顿答应她妹妹他一定回家,他不会一个人去遥远的西部,而且真的回家了!
看到结尾,我意犹未尽。
我想,我们大多数人读完之后都会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反正我就感觉他就是我的一个极端,只是我没有胆量把它变成现实。
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很怪诞,但是我觉得他的目的和主旨都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还我们的生活一片绿油油的麦田。
朴实的麦田,微风吹过可以泛起绿色波浪的麦田。
我们都在伪装着生活。
就像演戏一样,其实现实比电影更富有戏剧性,真正的我们才是演员。
我们的检测技术越来越好,地图越来精确,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里拿着的冰激凌是什么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脸上的痣,可是我们的心还真的是很远,我们素不相识。
能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典型的东西我只能想起战争,我们拿枪把另一个人的头打爆。
黑暗里更容易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看不清周围的东西,我们的伪装就是让别人看不清我们,让别人害怕进而保护我们自己。
霍尔顿多次提到他孤独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独,怕的要死。
我们生来有一种被奴役的天性,我们幻想着隐居的生活,认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当真让我们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呆着的时候,我们却要天天盼着有船来把我们带走。
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孤独的时间不够长,假设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疯的,一定会的。
做人很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活得累。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很羞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在万人礼堂里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还是在只有两个人的寝室里面,两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就足以让你羞涩。
让你披着一张皮生活。
比如在小说里写老斯宾塞抠鼻子,比如当你确定那个人确实今天不回来睡觉,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却还是要问别人一句“他今天回来吗?”
有一次在餐厅吃饭,一个同学的拉面被另一个同学碰翻了,然后我就看他们的两个的神情,被撞的那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只看着自己撒了一地的汤,撞人的那个则红着脸一面说对不起一面用手很不自然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我看完之后就只有一种想法,就是想让这个餐厅里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都滚蛋。
这样他们就不会感觉很窘。
其实,我们也真不大注意他们究竟是怎么解决的,可是他们就以为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该怎么办,然后再把他们两个品头论足一番。
所谓我们所固守的那些所谓的规矩,就是纯粹和自己开玩笑,跟耍猴儿似的,悲哀的是我们真会因为别人做错了位置而不高兴,会因为别人没有朝你笑而朝另一个人笑了就抱怨怠慢了你。
我们做这么多繁琐的规矩到底有没有用,我们为什么这么在乎我们这张脸。
它能带给我们什么,满足感?欺骗自己感觉很满足吗,还是被别人欺骗很满足?
说起来我们都是很自大的,我们疯狂的爱着自己,也以为别人也疯狂的在乎着我们。
我们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的看法,别人的再好我们也会找出一两个缺点来的,就算最后实在被证明我们实在是错了,心里反正是很不好受的。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实际上,我们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对立着,虎视眈眈的。
想一想,我们身边有几个朋友,几个真正懂你的人,几个你想去懂的人。
我们一面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面拿一把剑,瞅着别人有个地方露在外面,我们便刺过去,直到别人也都全副武装,任何人的拥抱都隔着冰冷的金属,成了冰冷的拥抱。
有朝一日,我们唯一能交给孩子的是怎么样让别人伤害不了自己,怎样在别人打过来一拳还过去一脚,生存的意义在于不受伤害。
我们便再也没有了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比赛,那么对手只应该是自己才对,可是我们拼命的爱着自己,并且感觉我们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影响我们的幸福,而我们总想做那个最幸福的,于是,我们便总想证明别人没有我们幸福。
所以,但凡别人遭了殃,我们看着只是一种快感,悲伤,也成了一种快感,我们会一边嘴里说着“这小孩真可怜,以后可怎么办呢”,但是实际上我们正在大嚼着他的痛苦,然后心里庆幸,“唉,幸亏不是我,我比他幸运多了”。
这个世界似乎也是充满了臭烘烘的味道,我们前进的路上好像挤满了人,一点空间都没有,要想往前边去,就要非把别人挤到后边去不行,我们活的太拥挤了。
大家都不肯留出一点点空间来,因为害怕别人会抢占那份空间。
我们全体都在麻木的被拽着朝一个方向走,当有一个人举起了反面的旗帜,我们便会齐心协力把他踩死。
大多数人在一起,就是一群暴力。
我们的世界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高耸入云的山峰,我们在不同的峰顶上,彼此都看不见对方了却还在比着谁站的更高。
我们拼命的和别人争,等到把别人统统踩在脚底下,当我们独自一人登上那铺着积雪的山峰顶上的时候,我们才痛苦地有时间去想一想,我们到底得到了什么,荣誉,至高无上的荣誉,可是当偌大的宫廷里面只有我们自己时,那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威严是为了给别人看而已。
我们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只有漫无边际的寂寞。
霍尔顿谎话连篇,可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
我们会苦口婆心的自以为是让别人理智些,可是我们自己理智吗,我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在撒谎吗,给别人撒慌,也帮着别人欺骗自己吗?到底我们谁是正常的人,谁又是真正撒谎的人。
我们真的很可怜,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骗局,我们说谎话,别人也明白这是谎话,但却是真真地喜欢的要命。
更为可怕的是,我们还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要他们说谎,让他们融入说谎的大潮流中。
我们可怜好些人,可是真正可怜的是我们自己。
我们圆滑的要死,同时会用身不由己来为自己开脱这种虚伪,可是正是我们的一次次所谓的身不由己使得我们自己,我们的孩子生活在谎言之中,有时候想想也挺好笑的,我们为什么说谎,是为了取悦于人然后自己好办事吗?可是我们为什么会因为别人说你一句恭维的话还这么受用呢?我们是说谎者同时是听谎言者。
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你可能会说实际中你就是要这样说才礼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艺术,可这是礼貌吗,是欺骗而已。
一开始是谁规定我们对别人说好话是尊重?人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用谎言去支撑吗?我觉得真实比心里舒服重要的多,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你这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别人看来你很快乐的过着。
你愿意吗?我反正是绝对不会愿意的,我宁愿要一个痛苦的经历。
至少,他是真实的,知道被欺骗了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从一定程度上,我们成了一群奴隶,钱的奴隶,自己这张脸的`奴隶。
我们应该时不时的对金钱表示一下厌恶才对,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钱来,我想我会恶心死的。
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我用着金钱又说鄙视金钱的风凉话,对,是的,我离不开它,但它仅仅是一个工具。
决不能让金钱冲昏了自己的头脑。
我相信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绝对不是金钱,金钱是人创造的,人应该追求自己创造了的东西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安宁,因为真正能够收放自如的东西是思想的精神,而它恰恰能带给我们——自由。
我们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主人了,还真是,自以为是的家伙。
本来人类的命运我不该操心,可是我会忍不住想,我们会以什么形式结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毁灭自己。
我就觉得现在西医独大将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一直感觉西方人的办法好笨,非要将自己贬低到机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赐当做是一部机器,身上的各个部分只是一个个简单的零件而已,人类确实是很自大的,以为自然界不过如此,认为她只不过是一部大的机器而已,我相信总有一天上帝会让我们知道,人类,不过如此。
人类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让你的想象力驰骋吧,撒开欢儿跑吧,最终你还会是局限在你的思维里面。
宇宙外面是什么,这句话本来就很幼稚,因为这还是一种空间概念。
就像火箭永远有一个极限速度一样,我们永远也超越不了某些东西,比如说思想。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成熟是个什么东西,在我看来,成熟只是别人对我们的一种态度,是为别人的,不是为自己的。
我们什么时候能为我们自己造出个概念?有的只是自我,自私,自大,自恋吗?大家都要求我们为别人着想,你为他着想,他为你着想,可是到最后我们并没有为别人着想,反而老是感觉自己亏了,私底下拼命的补偿自己。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锁链。
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有谁在想着为自己设计一条锁链?可是我们带着的是别人给我们设计的,其实都一样。
你锁住了我,我锁住了你。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活着,我的态度是要认认真真地活着,生活没有那么多调侃,也没有那么都废话。
我们过一秒钟少一秒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们失去的第一秒。
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谎话连篇上面,浪费在欺骗上面,浪费在知识的垃圾里面。
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重来没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
好的是我们有镜子照照自己的脸,坏的是没有镜子能照照自己的心灵。
真希望我们能正经起来,好好的活。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此刻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厌恶周围肮脏的世界——他厌恶伪君子,厌恶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光……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
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
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我的心事也只能被自我扛着。
霍尔顿一向都期望自我能够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向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能够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必须要躲避着父母。
他一向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我,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好处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能够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期望他像哥哥一样能够成为出人头地的人,但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
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
但他有自我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
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完美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我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篇九
英国历史学家尼耶尔?弗格森(niallferguson)在《未曾发生的历史》(visualhistory)一书中让偶然性在历史进程中翩翩起舞,他设想了一系列人类在某些重大时刻可能进入的历史分叉小径,比如没有克伦威尔的英国,独立战争遭遇失败的美国和爱尔兰,二战中向希特勒投降的英国以及最终被纳粹全盘纳入统治范围的欧洲等等,这类问题我们通常用一句谚语来引出:假如克娄帕特拉(cleopatra)的鼻子短半寸......
但正如罗伯特.佛罗斯特(robertfrost)在《林中路》(theroadnottaken)中所说的,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道路,可惜我不能同时涉足,历史也在这些无数个有着无数条分叉的路口单向度地延伸着。虽然所有这些我们没有走的路,按照量子力学中的平行宇宙理论,其实已经在另外的一些宇宙中被人踏得寸草不生了,但我们所考虑的仍旧是那唯一的、已经发生过的历史。
《随机致富的傻瓜》(fooledbyrandomness)一书的作者纳西姆.塔勒布(nassimtaleb)认为,正是这种特点,让人类几乎天生就是概率盲。如果我们不参考那些未曾发生的历史,那就无法真正看懂那些已经实现的历史,借助物理学家费曼的说法,塔勒布称这种做法为在历史之下求和(summingunderhistories)。塔勒布写作这本书的目的,就是为了给概率盲上点儿眼药水。但即使是他本人也认为不会收到太多效果,因为概率法则与人们的直觉是相悖的,我们在面临选择时一般只在潜意识中构建两种场景:a发生,或者a不发生,而没有以73.45%的概率a发生这一选项,随机性对于我们的大脑来说有些太过于抽象。更多的时候,我们对于未来只构造一种场景:最有可能实现的结果,或者最期待的结果,当人们闯红灯穿过车流汹涌的马路时,他们想到的是方便快捷地通过,当人们花钱购买彩票时,他们想到的是价值上千万的大奖。
尽管对于随机性的无视与误解随处可见,但证券市场是塔勒布观察得最多、感触也最深的地方在纽约大学数学教授和畅销书作者的身份之外,他更是一名混得不错的交易员。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塔勒布看到那些他身边的明星交易员们起起伏伏,总有一些人会因为一段时间的不错业绩而认为自己眼光过人,无往不胜,然后,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炸毁(因为巨额亏损而被清算辞退)在某次黑天鹅的现身之中。
这里的黑天鹅不是指巴塞罗那队的主教练里杰卡尔徳。根据塔勒布的梳理,概率论的哲学根源是怀疑学派。苏格兰哲学家休谟曾在他的《人性论》中以著名的黑天鹅问题表达了对于经验主义者的怀疑:我们看到的白天鹅数目再多,也无法推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因为只要有一只黑天鹅,就足以推翻这个猜想(后来,人们在澳大利亚真的发现了黑天鹅)。
时间会消除随机性,黑天鹅终有一天会出现,这在概率论中被称为遍历性(ergodicity)。常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就是人民群众对于这一原理朴素而准确的表达,一个听上去更加玄乎的例子是,如果你让一只猴子在一台打字机前无限期地敲打键盘,那么总有一段时间内,这只猴子能一字不差地敲出《奥德赛》。
更重要的是,黑天鹅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与白天鹅的强烈不对称性:一只黑天鹅就能推翻成千上万只白天鹅累成的证据大山。在概率论中,如果结果与概率强烈不对称,这被称为分布的偏态(skewness),它的意味很简单:如果失败的结果太过于惨重,那么一件事情成功的概率有多高根本无关紧要,你的对策就是传说中永不输钱的赌博秘笈不赌。
在蒙特卡洛转盘和黑天鹅之上,塔勒布建立了自己的交易信念。他选择了一种跟大多数交易员不一样的方式进行投机:看分布形态而不仅仅看概率,因此他会做出看好后市的同时却大量放空这种令许多交易员不理解的事情,他的交易风格是不断地赔小钱,以等待黑天鹅的出现而大赚一笔。在这本位列《财富》杂志评选的75本商务人士必读书之一的小书中,也许塔勒布能给现在的股民们带来的最重要提醒是:不到胖女人唱歌时(歌剧往往以女高音飙高音结束),一切未定,投资其实只是在抛骰子,报酬也总有一天会来报仇。
凡是学过一些粗浅概率论的读者,比如事前概率和条件概率,联合概率和独立分布等等,都会发现《随机致富的傻瓜》的内容很容易理解,但这并不会让阅读本书变得多余。因为即使是一位精通概率论的数学教授,也未必会在生活中真正用从概率论的观点考虑事情,正如作者在他的观察中发现,数学是后天学的,但懂数学却是天生的。这让我想起著名的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徳.凯恩斯,他也曾写过一本《概率论》(treatiseonprobability),显示出对于这一数学领域的精深研究,可这也拦不住他在外汇市场上惨遭破产,显然凯恩斯并没有按照偏态原理去操作。后来凯恩斯又在股市上再次陷入了濒临破产的窘境,考虑到第二次破产可能会极大地损害他作为世界上最著名经济学家的声誉(也许是世界上全体经济学家的声誉),这一次他终于吸取了教训,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割肉止损。
除了能获取一些有用的概率知识之外,也许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它透露出的与概率法则非常一致的人生态度。塔勒布本人的人生经历充满了戏剧性,他的祖父和曾祖父都曾担任黎巴嫩的副总理,可谓官宦世家,但他却遭遇了家族从巨富到赤贫的巨变。后来塔勒布成为纽约大学的数学教授,在刚刚进入股票市场时他就成功地避免了一场股灾,并因此而引起了一些华尔街操盘手的侧目。经过半年的研究,塔勒布把这一切归咎于运气他并不比别人高明,也不比别人愚蠢,只是和其他所有人一起在命运的转盘上被随意抛掷。
塔勒布信奉随机性,但这世界却喜欢非黑即白。在塔勒布创立投资基金和出版此书的过程中,他发现两极分化无处不在:要么是吸引所有的资金,要么一分钱拿不到,或者要么每家出版社都抢着要出版,要么就没有任何答复。这种两极化令塔勒布非常不安,太成功容易树敌,太失败则叫人气馁。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两者我都不要,他的感叹让人想起尼采的箴言:不要太高,也不要太低,站在中间,风景最美。塔勒布的人生观并非是一种中庸之道,而是对于数学规律的一种笃信,甚至可以说,信仰。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篇十
“我会站在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这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吧。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唯一真正想当的。”——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里霍尔顿说的一段话。
《麦田》是少数让我读的过程中感到热泪盈眶的一本书。我意识到,悬崖不仅仅是悬崖,孩子也不仅仅是孩子。悬崖可能是一个家庭,一所学校,抑或是一个时代。我们这个时代有大缺口,像个筛子,良知和正直漏了出去,欲望和冷漠掉了下去,你稍不小心就有可能失足。每次看cctv,会觉得这个世界很美好,充满希望。人民生活水平在提高、教育在普及、社会稳定,世界各地都在受苦,只有中国在飞。大家都很幸福,在看天边云卷云舒。但我不敢说我是幸福的。我说幸福会被抽巴掌,起码被自己抽。
我看见被良知抛弃倒在血泊中的小悦悦,我看见被体制残害后在街头乞讨的张尚武,我看见寒冬里为索一票回家过年的裸男,我看见不愿为政府搞形象建设开路而自焚的“钉子户”,我看见无数被统计的未统计的温州动车里的亡灵……我不是不愿意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我只是害怕这个世界被装扮得太好,让人忘记那些牵心扯肺的痛。
所以我看塞林格,我热爱霍尔顿。也许他不是英雄,但他至少在守望,他想要抓住每个即将从社会里消失的美好的品质和感情。在它们即将从时代的悬崖上掉下去时,他认为他得抓住它们。我们的生活也需要守望者,守望一段从腐朽到现代过程中间茫然失措的人们的心灵。这个时候我想起了mj。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心得体会)天使与恶魔时常混在一起。他长得像恶魔,他用自己的歌声去鼓舞天下的人,再用这歌声所换得的钱去拯救上亿的儿童,像一个长着黑翅膀的天使在角落里守望孩子。
我又想到了成x杰。他是政府官员,也是人民公仆,是为百姓办事的天使。他应该挂着和蔼的笑容,站在人民群众中间做一个守望者。但事实是他拿了人民的钱,喝了人民的血,骨头也不剩地吃了人民的肉。我不像瓜田,说提起公仆这个词儿就臊得慌,但我的确透过某些缝隙瞧见了他们青面獠牙的嘴脸。
当然,至少我还可以高兴,中国也有一批可爱的霍尔顿,他们隐在人群中,用自己的方式——或金钱或笔头企图温暖这个世界。
我看见独立记者张翠容背着行囊走在第三世界,见证东帝汶血腥动荡,在枪口下采访阿拉法特。她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喜欢切·格瓦拉,不愿向现实低头,她说只要世界有谎言,她就会继续跑下去。我看见《他的国》里左小龙骑着雅马哈奔驰在雾气弥漫的清晨公路,做英雄梦。我看见留守儿童的美丽老师李灵创办的希望小学……他们是人群中的守望者,是众多守望者中的一部分。而真正的英雄就在守望者当中,等待有一天站出来,把守望变成拯救。我想塞林格也正有此意,才做此书以等待巨人。但我想谁命属守望,谁天生英雄,没有人知道。也许他们之间本就没有大的区别。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的国家能真的像一只雄鸡守望住我们的家园和幸福。我不放弃这种希望。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篇十一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书中,霍尔顿是一个不肯用功读书,整天鬼混的沉沦少年,他为什么不肯用功读书?难道是资本主义社会物质极大丰富,不需要读书吗?看一看霍尔顿所处的环境,便不难明了。
他不愿意与他们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读书,他的不用功表面是颓废,沉沦,实质上是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的最无情的揭露。作者把霍尔顿身边的人,全都描绘成假模假式的人,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想逃离这个噩梦般的现实世界,到偏远的小山村去遁世,但要真正这样做是不可能的。他最讨厌看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中消磨时间;他讨厌爱慕虚荣而又毫无主见的女友去又迷恋她的美色,;他看不惯这个世道,却无法改变;他甚至痛恨自己,却没有参照的标准来改正自身缺点(亦或是说没有毅力),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篇十二
这是一本非常不适合我读的一本小说,更确切的说很不适合我现在读。因为我既不是一个男孩子,尤其不是一个曾经判逆的男孩,也不是一个母亲,尤其不是一个男孩的母亲。没心思去了解一个年轻男孩判逆的小插曲。但是我不否认这是一本好书。
小说里的主人公已经换了好几个学校,这一次是因为五科考试有四科不及格而被学校退学了。忘记说了,这一次是初中。小说讲的就是主人公在自己认为家长应该知道消息的前三天所做的一些事情。短短的三天,哦不,确切的说应该是还不到两天,作者就把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发生的事写成了本小说,你可以想像有多么细致。其实也不到那么细致。或者你可以想像一下在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对于一个不太听话,稍有些叛逆的男孩来说都会发生什么。
呵呵,以主人公的语气就是离开了那所混账学校后,他做了些混账的事。对于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想多说,总之是不太好的事情。如果非要我说些什么的话,那我想在这里多说一下主人公的妹妹。她太可爱了,可爱到主人公半夜没地方可去的时候都情不自禁的偷跑回家看一下这个可爱的妹妹。可爱到主人公想离家出走都不得不想和她道个别。更是因为这样,在道别的时候没想到她既然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准备和主人公一起出走。简直太可爱了。当然主人公太爱这个妹妹了,所以他最后决定不离家出走了。
每一个叛逆的孩子内心也都存在着纯洁和善良的一面,就像主人公一样,他最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一些小孩子在麦田里玩。有时会提醒他们会有危险。
想想叛逆期是不是人人都会经历呢?只是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时期的承受力,自制力都有所不同吧。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我想却是随机的,谁会知道当时会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呢?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不管是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内心的修养,或者说自身的意志也会决定了什么样的结果。如果在叛逆期前多和孩子分享一些所谓对他们有帮助的故事是不是会好点呢?人生的慢慢长路,我算是在叛逆的十字路口走过来了。回想我的那个时期,我好像还蛮听话的,哈哈!但是有些事经历了也并不是一件坏事,就要看能否以一个正解的心态走出来!算了,不说了,再说都比书抢眼了。这一次可真成了读后感了。再说一句,我真的不否人这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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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作文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