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范文(22篇)
一个好的方案应当具备问题分析、目标设定、方法选择和实施计划等要素。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资源的可行性和可得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一
(xx年4月12日至20日)。
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校园网、大屏幕、黑板报、手抄报、校讯通等形式宣传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意义、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着力营造广泛参与和监督的浓厚氛围。
2.自查自纠阶段。
(xx年4月21日至5月31日)。
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问题持续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抓紧整改。
3.联合督导阶段。
(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学校成立专项安全督察组对各部门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4.总结报告阶段。
(xx年7月1日至7月10日)。
各部门要对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15日前报学校安稳办,学校汇总后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县教体局。
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求,县教体局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三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人人有责。现将我校安全检查情况与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隐患:
1、学校消防器材稍有欠缺(灭火器少2个)。
2、学校门岗不达标。
3、学生课间活动。
4、校门口与公路搭界。
二、整改措施:
1、消防器材灭火器及时购买到位,全部器材进行维护保养。
2、门岗为兼职教师,积极与村委教办协调,期望配备专职门岗。
3、学生课间活动安全,要求班主任加强教育、值日教师领导在岗,以免事故发生。
4、学校门口要求当日值班领导老师在岗指挥确保学生过马路安全。
5、值班领导工作要认真、准时到校(上午:7:10下午:1:20)。
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法制观念,预防或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在一个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良好交通环境中健康成长。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将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演练。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出行,乘坐安全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教育为主线,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工作为重点,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和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全体师生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和落实我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以生为本,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20xx年10月。
1、召开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动员会。
利用早晨国旗下讲话时间,对全校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动员,要求全体教师和学生必须高度重视交通安全,认真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知识与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努力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班班主任举行交通安全教育知识教育课。
各班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课,使学生进一步懂得更多的法制和交通安全知识,在思想上观念上引起高度重视,晓之以理,付之实践。
3、开展交通安全演练(镇交通部门配合)。
(一)指挥机构。
总指挥:朱思琼。
现场组织:刘正先。
道路安全指挥:镇交通部门人员。
大操场集合地指挥:各班班主任。
道路演练协助指挥:各班班主任。
(二)参加对象:全校师生。
(三)演练时间:2020年10月。
(四)演练项目:安全过马路。
(五)演练要求。
1、在演练前,把有关目的、要求必须预告学生,以免造成混乱,同时,要给学生教授过马路的基本方法、注意事项等,真正使活动收到实效。
2、在演练过程中要注意途中安全,防止车辆,学生拥挤,使演练圆满成功,达到实效。
3、行走线路就是学生上学、放学进出的校园门口道路。
(六)演练过程。
1、全校师生迅速集合至大操场。
2、各班清点人数,并向现场组织者报告班级人数及安全情况。
3、现场组织人做本次交通安全演练情况分析及有关安全意识、技能等重要讲话。
4、开始带队到校外进行演练。
交通安全演练包括步行出行、避让车辆、过十字路口等环节。步行出行时,要求学生排成一路纵队靠道路右侧行走。见到车辆主动避让。横穿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先向左右两边看,确认无来往车辆时快速通过。
5、演练完毕,各班负责人带学生回操场集合,清点人数,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七)保障队伍。
车辆监测安全:
各班学生安全:各班班主任。
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五
xx镇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校园周边安全排查整治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积极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切实加强“三防”体系建设,为教育。
教学。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教育为基础,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排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校及周边环境的稳定,为学校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环境,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校园”的活动。
二、工作目标(一)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卫生状况明显改观,不良文化环境得到彻底整治。
(二)建立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校内自防能力显著提高。
(三)加强排查整改,校园各种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清除。
(四)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
三、
组织领导及时间、整治重点(一)成立整治领导小组组长:xx成员: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时间安排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主要工作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整治工作会议,宣传动员、安排部署、会同乡综治办、派出所、卫生院,对矛盾纠纷、高危人群、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乱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第二阶段:整体联动,集中整治。(9月16日至10月1日)。
主要工作是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高危人群、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乱点、校园安全隐患等问题严格按整治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责任,报请上级部门后会同乡综治办、派出所、卫生院,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三无”(无牌无证无照)车辆校外运载学生现象;
严禁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坚决打击“黑校车”、“黑出租车”的揽客营运等行为,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2、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重点整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活动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等其它各类安全隐患。
3、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环境。重点整治校外小商店、食品摊点和各类非法经营无牌无证摊担点。
4、学校周边教学环境。重点整治学校周边乱搭滥建,侵占校园面积、排污、居民随意进出校园等问题,还学校一片净土。
四、工作措施(一)、以强化内部安全为核心,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整治。
1、各部门建立相关制度;
制定预防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对有关人员做好平时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发挥大队部、少先队的作用,共同做好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2、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一是要加强门卫队伍建设。要搞好门卫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并配备必要的防范器材,增强防范能力。二是要严格门卫询问和登记制度。非本校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理由方可进入。
3、建立并严格实行消防、食品、交通、值班值勤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安全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解决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投入,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围墙、门窗、消防设施、水源等符合标准,应急救援设备、安全通道等配套齐全,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密的措施,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4、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训练。学校把安全常识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以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针对广大师生尤其是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学习和训练。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扎实有效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推动学校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面落实。以综合治理为抓手,全面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取缔、整治校园200米范围内的和其他对教学有严重影响的娱乐场所、清理校园周边违章建筑,商业摊点以及出租房屋等。整顿校园车辆出入和停放秩序,检查学校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学校以构建和谐社会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正确处理好“整治”与教育教学、与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找准薄弱环节,抓住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对象,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确保整治成效,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强化措施,彻底杜绝隐患。要结合本学校、本班级的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专项治理方案既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又要清晰明了切实可行,做到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
(三)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手段,加强校园安全宣传,少先队组织要积极行动,加强对学生娱乐、消费的正确引导,增强他们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和对各种侵扰的抗御力。
(四)畅通渠道,严格信息报送。学校对安全信息要及时掌握、认真汇总、如实上报,及时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指导意见。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台帐,按工作进度上报综合治理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五)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协作机制,配合有关执法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协同作战,综合治理学校周边环境,共同创建并维护良好的学校及周边社会环境。
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六
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开展安全隐患和安全监管责任制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各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和安全监管责任制排查治理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认真排查学校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有效防范和遏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各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二、时间安排。
6月27日至7月10日。
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及方式。
1、安全监管责任制的落实:是否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相关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实行一票否决制和“一岗双责”制等。
2、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彻底,安全隐患登记台账运行是否正常,各种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整改落实到位情况,尤其是学校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食堂、教室、宿舍等,安全隐患整改是否切实到位。幼儿园排查和整治的重点为校舍安全和学生接送车安全。
3、排查整改的方式:以学校自查整改为主,县教育局指导督促检查相结合。
四、有关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学校校长要亲自组织这次排查和整治工作,其他副校长分别带队下到辖区(包片挂点学校)认真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学校在进行“拉网式”排查的同时,要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重点排查整治食堂、教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3、严格整改,确保实效。各学校要根据制定的整改方案,抓住暑假这一有利时机,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取得实效。学校自身无力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七
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安排部署,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主动担当作为,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突出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防溺水、传染病防控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健康,保障全县教体系统大局稳定。
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八
夏日炎炎,汛期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幼儿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坚决杜绝幼儿溺水事故的发生。5月11日上午,黄春花园长带领幼儿园安全检查小组深入幼儿园周边危险水域进行了拉网式专项大排查。
检查组一行来到幼儿园周边的水沟等进行排查,排查主要针对周边危险水域是否有深水洼、下水道水盖是否松动现象、周边是否有危险建筑物等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通过排查,幼儿园掌握了校园周边水域安全等情况,建立了防溺水安全隐患台帐,同时也通过加强幼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安全工作没有终点,幼儿园将时刻树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理念,加大对周边水域安全隐患的排查,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为幼儿的安全增添一层有效的防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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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九
(一)排查自查阶段(xx年4月1日-8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开展涉校涉生安全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对重点部位、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逐一筛查,能立即整改的边查边改。
(二)问题整改阶段(xx年4月9日-15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检查整治阶段(xx年4月16日-4月30日)在学校自查整治的基础上,学区入校检查。对学校制度的完善、台账的建立、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进一步完善资料、弥补不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各类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迎接县市检查组的检查,并动态更新安全隐患问题清单。
(四)巩固提升阶段(xx年5月1日-6月30日)。持续开展隐患问题排查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号。分析学校安全管理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整治措施,健全完善具体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整体治理水平。
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十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强化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好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把学校安全工作融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常抓不懈。
(三)加大宣传增强意识。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这次安全大检查的有利时机作为学校安全的一次再教育、再动员、再培训,充分利用屏幕、板报、挂图、讲座、班团队会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十一
(一)排查自查阶段(2022年4月1日-8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开展涉校涉生安全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对重点部位、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逐一筛查,能立即整改的边查边改。
(二)问题整改阶段(2022年4月9日-15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检查整治阶段(2022年4月16日-4月30日)在学校自查整治的基础上,学区入校检查。对学校制度的完善、台账的建立、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进一步完善资料、弥补不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各类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迎接县市检查组的检查,并动态更新安全隐患问题清单。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5月1日-6月30日)。持续开展隐患问题排查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号。分析学校安全管理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整治措施,健全完善具体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整体治理水平。
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建规〔20xx〕21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将北京等1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的通知》(建规〔20xx〕245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抓住“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契机,按照建设现代国际文化旅游城市和皖南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定位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全面系统总结我市在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实践成果,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新方法,贡献“美丽中国”的黄山经验和范例。
(一)建立保护体系。全面摸清我市历史建筑家底,科学评估认定历史建筑,分期分批完成历史建筑公布、挂牌、建档工作,编制《市域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形成全域覆盖、应保尽保、活化利用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体系。
(二)健全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业主主体、专家指导、社会参与、多方监督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产权人和市场等力量,发挥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社区乡镇的作用。
(三)完善相关政策。强化政策激励,规范市场行为,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建立共建共享和持续效应的政策保障机制。
(四)构建技术标准。全面提升我市历史建筑科学保护利用水平,夯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技术标准体系支撑。
(五)打造示范案例。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提高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水平,培育一批类型多样、影响广泛的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典型案例。
(一)筑牢应保尽保基础。
1、全面调查市域范围内历史建筑资源。按统一标准评估认定历史建筑,对历史建筑基本信息、价值特征、保护利用管理状况等进行普查登记,建立包括现状风貌、产权情况、文史资料、修缮资料等内容组成的全面、系统、完整的历史建筑档案,在此基础上完成历史建筑名录的公布和挂牌。(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2、加快构建徽派建筑数据库。在已建设徽派建筑数据库(一期)基础上,将我市已认定公布的历史建筑,已编制27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成果,已消失或濒危的有代表性的历史建筑,已发表有关历史建筑论文、文献、资料等基础信息,全部尽快入库。(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建筑设计院;配合单位: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3、及时发布历史建筑有关信息。将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基本信息、修缮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和保护动态及时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并在市、县政府的网站以及规划局、文化委等有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确保历史建筑资源保护利用信息公开、透明、渠道畅通。(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信息办)。
(二)夯实科学保护支撑。
1、编制《黄山市市域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基于《皖南区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开展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深入探索历史建筑区域网络关联性特征和保护方法,突出文化版块的融合、综合保护,提高整体保护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2、制定保护利用有关技术标准。制定《黄山市历史建筑评估分类标准》《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与适用性改善利用规范》。编制集保护修缮技术、利用引导、管理要求等内容为一体,具有全面性、实用性、易用性、工具性等特点的《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指导手册》。(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
3、完成已公布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图则。一幢一策明确已公布历史建筑保护控制范围、措施、修缮、利用要求,作为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4、开展历史建筑适用技术的研究推广。注重新型科技手段的注入,重点开展针对历史建筑木结构、高密集布局特点,进行防火、防水、防腐、防虫(白蚁、黑蜂、粉蠹等)、防潮、防裂、防雷处理,以及建筑结构加固,通风采光、外墙保温、隔音等一系列新技术攻关与实践。(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三)创新特色魅力样板。
1、打造屯溪老街历史街区保护利用样板。依据老街保护规划,加强历史建筑的系统保护和利用,融合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文化产业特色功能街区、传承基地和创意产业集聚示范区。(责任单位:黄山文投集团、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旅委、市文化委、屯溪区政府)。
2、打造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示范案例。结合我市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历史建筑相对集中区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利用,打造一批名人故居纪念馆、特色博物馆、文化创意工坊,以及研学旅游、休闲餐饮、养生养老、度假民宿等新型业态。(见附件1)(责任单位:黄山文投集团、各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旅委、市消防支队)。
(四)完善长效保用机制。
1、制定《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实施办法》。依据《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制定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实施办法,明确历史建筑产权转让、转移登记,认领、迁移,消防安全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要求;完善历史建筑流转、租赁、经营等利用过程中所涉及的租金优惠、税费减免等激励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各区县政府)。
2、加大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招商力度。依托旅游、文化、生态“三位一体”优势,扎实做好历史建筑项目策划、包装、推介工作,充分利用试点平台,积极引入外来优质项目、优秀企业和优质资本参与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责任单位:市招商局、黄山文投集团、各区县政府)。
3、建立集体土地上历史建筑流转平台。依托江南林交所建立历史建筑产权流转平台,鼓励和引导历史建筑产权所有人通过平台进行交易。集体土地上的历史建筑可采取出租、联营等方式流转,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历史建筑新型流转方式。在简化程序、争取优惠政策、加强金融扶持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各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公管局、江南林交所等)。
(五)总结试点经验成果。
汇编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成果。全面系统梳理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成功经验和做法,编辑《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文件汇编》《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典型案例》,展示试点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领导小组。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消防支队、各区县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筹研究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城乡规划局)。
2、建立省、市联动工作机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合作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共建机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探索设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职督察员,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过程中的督查检查。(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3、加强部门联动与协调。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每月报送进度信息,办公室汇总向领导组报告。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督查制度,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公开信息,公布联系和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二)强化资金保障。
1、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围绕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以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等方面,策划并全力争取一批项目列入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2、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内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加强对新农村世行贷款、美丽乡村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以奖代补等专项资金整合,合理安排,统筹使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3、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投入。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历史建筑保护基金,促进社会资金有效投入、参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区县政府)。
(三)加强技术支持。
1、组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专家委员会”。邀请各大院校、设计院所、科研机构以及徽派建筑保护方面专家和学者加盟,在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安排、技术标准、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支持社团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支持我市“皖南古村落保护协会”及其他志愿者团队开展保护利用工作,支持帮助各类保护利用社团在组织、政策、资金、技术等层面协调解决一些问题,带动社会形成“保护历史建筑,人人都有责任”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
(四)强化宣传引导。
注重宣传建立试点专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住建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宣传平台,提高社会公众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的了解、认识和参与,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十三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各自分工抓好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组成排查治理工作督导组,指导和督查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各镇(街)要参照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一)治理重点。
1.“三小”场所(指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
3.易燃易爆单位(指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4.“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消防基础设施;
7.废品回收加工场所;
8.文物古建筑(指列入国家、省、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二)治理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的预案及演练情况;
5.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的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设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13.《x市“一畅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整治10项内容的落实情况。
治理工作从6月下旬至今年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6月下旬至7月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动员部署的同时,要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分类普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要充分调动公安、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财政、供水、供电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性,按照各自职责,分类、分片、分区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上旬至10月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分析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对应当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督促当场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对于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10月中旬开始,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各地组织对本地区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火灾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要给予相应处理。各镇(街)要建立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出现监管疏漏或隐患反复现象。市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公布验收结果,制定有关措施,巩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分析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对应当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督促当场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对于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10月中旬开始,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各地组织对本地区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火灾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要给予相应处理。各镇(街)要建立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出现监管疏漏或隐患反复现象。市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公布验收结果,制定有关措施,巩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
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十四
根据市综治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兰教发[20__]147号文件关于“校园安全及综合治理一套班子、一个机构”的精神,经20__年12月22日行政会研究决定,专门成立学校综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综合治理由办公室总协调,安全工作由总务处总协调,各处室及组员配合开展相应工作。学校综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法制副校长。
组员:各处室主任、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综治办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安全办主任由总务处主任担任。
二、工作机构。
1.学校安全保卫责任小组组长:总务副校长,组员:总务主任、政教主任、安全保卫人员。
三、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2.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校长、法治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3.组员:
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及其他组员直接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4.办公室主任: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负责档案室安全。
5.学校安全保卫责任小组:
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保障校园硬件设施安全、食品卫生及饮水安全、用电用气安全、车辆使用安全;。
具有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
负责财会室的安全和。
财务管理。
6.学生安全责任小组:
负责对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每学期(年)组织一次安全自救演练;。
7.教学安全责任小组:
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负责教学时间内的学生安全,尤其是体育、实验、信息课的安全;。
校园网必须安装防范反动、色调、暴力等不良信息的监控装置;。
保障“综合实践活动”课的安全;。
保证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的人员担任教师。
8.具体职责:
教务主任负责教学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
政教主任负责学生活动安全保障、身心安全;。
心理辅导老师(团委书记协助)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安全;。
校医负责学生生理健康安全.;。
信息技术老师负责机房安全和网络安全;。
体育老师负责体育课、课外活动安全;。
实验室老师负责实验室安全和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年级组长负责相应年级学生安全;。
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
2.对制止校内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适当表彰、奖励;。
6.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以及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等特大安全事故的,由上级相关部门处理。
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根据县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案》(黎安监发【20xx】88号)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开展好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特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工作从20xx年10月20日开始,至10月24日结束,25日进行总结汇总上报县安监局。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为:公司所有生产单位,重点是矿山、尾矿库等作业场所。具体分工如下:
1、矿山井下及地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生产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排查。
2、尾矿库及选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技术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排查。
3、矿山、选场机械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资产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排查。
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重点是:矿山井下机械通风系统、作业面通风情况,井下采空区监测、处理、封闭情况,民爆物品储存、使用情况,重点设备检查检测、维护保养使用情况;尾矿库监控措施(水位、浸润线、位移观察)、安全设施(排洪渠、溢洪塔)及坝上照明、通讯等。
公司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室组织,分公司参与,进行全面排查。
一组矿山排查组:
组长:
成员:
二组尾矿库排查组:
组长:
成员:
三组机电设备排查组:
组长:
成员:
三个组分别制定隐患排查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三定”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做好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特成立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严格分工落实责任。
各部室、分公司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组织落实,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时间安排、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单位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即以矿山井下通风、采掘、民爆、提升、机电设备等重点作业场所,尾矿库排放、监控措施、通讯及安全设施运行等为重点。要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四)严格排查确保效果。
要进一步规范排查方法,强化现场排查,对排查中发现工作进展缓慢、敷衍了事、自查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单位,要在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事前责任追究。要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确保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十六
(一)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对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及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检查本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如:“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安全问责制度、安全警示制度、安全培训制度、日检查周通报制度、值班巡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学生路队护送制度、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二)安全风险隐患点排查。各学校从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实验室、危化品管理、食品卫生、取暖消防、校内外交通安全、电气设施、安防、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教育、应急疏散演练、安全管理岗位职责、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特殊学生群体关注帮扶干预等方面进行梳理排摸,建立安全台账。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并逐一登记,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档案,逐一制定应对措施,及时做好风险预警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涉及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与村委进行衔接整改,并做好常态化的日常监管工作,特别是严防三轮车、超员车辆及“三无”车辆接送学生。完善家校警护学机制,上下学严格落实“护学岗”制度,家校护学组的校长、值周员、家委会人员要到位,并邀请交警参与几次,严防因课后延时服务集中放学出现的交通监管漏洞。建立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改机制,紧盯“三防”建设、校舍、在建工地、消防、食品、卫生、交通、危化品、校园周边等各个方面安全,随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形成风险隐患清单,落实防范整改措施。并定期对整改“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无漏洞。
(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开展学校现有的信访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矛盾纠纷化解方案,尽可能的在学校层面化解;平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线索搜集活动,通过公开举报信箱电话、师生家长无记名调查问卷、设立班级观察员等途径全面收集各类矛盾纠纷线索,紧盯学生欺凌暴力和矛盾纠纷线索、留守儿童、特异体质、心理疾病、单亲家庭、学习困难和情感困惑等方面学生的思想表现和行为动态,组织开展线索、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关心关爱和帮扶疏导。对涉及师生有关矛盾纠纷必须提前掌握,第一时间介入化解,通过家长会、家访等时机,随时沟通了解学生在校表现和校外动态,及时查找可能引发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坚决防止校园欺凌及暴力事件发生。
(五)全面的师生安全教育。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季节特点、特殊时段对师生的安全教育进行统筹安排,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强化日常安全防范教育,并积极完成安全教育平台任务。一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或者矫治教育,强化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二是加强生命安全教育,把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地震、防水灾、防火灾、防校园伤害等作为重点,通过综合演练与专项演练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师生应急意识和能力。三是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师,在考试前后和新学期开学、严重错误被发现、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时间节点,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咨询,帮助他们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干预机制,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化解学生不良情绪,解决心理问题。四是通过主题实践、劳动实践、学雷锋活动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社会价值观。五是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防范校园电信网络诈骗作为学生日常教育,帮助师生了解电信诈骗、不良网贷的典型案例,掌握电信诈骗的分类、危害和应对措施等知识,定期推送电信网络诈骗案例,提高师生对电信网络诈骗的甄别抵制能力。
(六)家校互动共育活动。通过家长会、家访、电话联系、网络、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与家长实时沟通,持续向家长推送安全教育知识,督促家长履行未成年学生校外安全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特殊学生帮扶制度。每学期初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及各类问题学生进行摸底,建立档案,实行一对一帮扶,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予以关爱和帮助。针对留守儿童放学后无人监管的实际困难,各学校按要求开展好课后服务,指派专门老师,组织游戏活动,丰富课后生活。
(七)食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学校主动邀请市场监管所人员对食堂(营养餐加工点)管理的各个环节开展一次人员培训,对采购、票据、储存、加工、消毒、留样、陪餐、分发、用餐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建立规范的食品安全管理台账,做好食材的入库、出库的管控,管理员全程参与食堂各环节的监管工作,确保食堂管理各环节规范运行。非加工点学校要做好接收和分发工作,尤其是留样和表册的填写要规范。校长对日常的营养餐相关表册档案要每周巡查、检查一次,对存在问题边查边改,平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做到问题在校内化解。
(八)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各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后开展“立师德铸师魂开学第一讲教师教育活动”,组织全体教师学习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开展教师师德师风承诺活动。每学期开展一次师德师风报告会,用身边的典型代表和事迹引领、激励教师。学校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要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实行积分台账制,每学期结束公布积分,并通过全体教师会议和民主测评考评每位教师的师德师风,结果可作为评优选先推荐、职称评定、年度考核的依据,对师德师风问题较重的行为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十七
根据区政府印发的《xx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方案》xx要求,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排查整治行动,现结合农业、水利行业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互查督查相结合、深入查找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源头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镇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
本专项推进工作组,由副镇长王全明任组长,农服中心主任陈书云、水利站站长杜辉任副组长,农服中心、水利站分别负责开展各专业整治行动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工作。本专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工作联络、数据汇总等统筹协调工作。
本工作组共设10个专业推进小组,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农业机械。主要是依法监管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安全整治;对农机合作社“三库一间”安全检查整治;对农机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整治。(农服中心负责)。
(二)种植业生产。督促农业企业依照政策、法规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负责种植业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负责各类农作物、蔬菜病虫害防控、蔬菜投入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生产记录台帐;做好“放心菜”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三)林业生产(森林防火)。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做好林木采伐许可管理;做好林木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负责辖区内林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四)畜牧业生产。负责屠宰场畜禽肉食品检疫、养殖场(户)疫病防控等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瘦肉精”抽检、危害防范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工作。(兽医站负责)。
(五)农业投入品。负责种子、化肥、农药、兽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强农资销售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方面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的巡查整治和技术指导。(农服中心、兽医站负责)。
(六)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镇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七)农口在建工程。农业高标准良田、农业开发等工程安全监管。(农服中心负责)。
(八)水环境: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河道、河塘清淤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九)现有水利设施:水库、水闸、泵站、河道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十)在建水利工程:镇域内各类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水利站负责)。
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10月15日前制订镇农业推进组整治行动具体方案,细化分解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营造有力声势,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6日-11月30日)。按照行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农服中心、水利站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对于某些特殊行业或领域(如森林防火),由各专业推进小组统一开展“五查三反”(查责任、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的自查自纠活动。11月期间,由村、社区开展调查登记、督促自查自纠,各专业推进小组给予督导。
(三)核查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对调查摸底过程中采集的数据进行核查、整理、汇总,报送至区第三推进工作组(农业、水利)办公室。除报送原始登记表外,汇总数据还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存在隐患和问题数量、已完成整改隐患数量、正在整改隐患数量、需要区专项推进工作组帮助协调整治隐患数量等。同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迎接区领导督查阶段(12月21日-1月10日)。在各专项督查小组及各村、社区全面集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基础上,迎接区排查整治行动小组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存在重大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的督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和整治时限,确保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全部治理。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在抓好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的同时,针对重点区域和其他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完善记录台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隐患排查和人员疏散、救援等应急处置;检查锅炉、冷库等设备运行检修、安全通道畅通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特别是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的要求,加大督查督导工作力度。对因督导不力、酿成事故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要以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集中整治的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五)加强联络,协作推进。整治行动工作组各专业推进小组开展督导工作时要加强沟通联络,重视互助协作,经常交流汇报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十八
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创建和谐、平安、文明校园,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xx年度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十九
为深刻汲取洪渡新村“4·2”火灾事件教训,有效扼止火灾事故特别是同类案件的发生,确保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根据《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宁波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对辖区内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立即成立石碶街道出租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孙妙芳任组长,副书记朱华鑫任副组长,其他街道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由党工委委员(政法)马苏君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工作专班,实行实体化运作。
重拳出击,形成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居住出租房屋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使用明火、电线私拉乱接,电瓶车在通道出口乱停、乱放和室内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集中整治和宣教工作打击一批违法行为,拆除一批违章搭建,清理一批占用消防通道,使居住房屋住户和电瓶车消防安全隐患明显减少,火灾防控形势明显好转。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房一律严禁租住,并按照消防安全验收的标准进行严格整改。整改达到要求后签订《出租房屋责任书》到派出所验收备案通过后才可出租。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整治重点主要为以下五类房屋,一是街道公租房,二是村级集体房屋,三是对私人出租的房屋,四是对违法建筑和临时搭建的没有合法产权的房屋,五是公寓性质的房屋。
(一)强化属地主导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街道统一牵头实施整治,各村、社(渔)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把集中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网格和每个环节,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的原则,真正做到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统筹抓好辖区内组织发动、排查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强化职能部门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协同配合做好出租房专项整治工作。街道宣统办精准宣传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建立精准宣传机制。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定向宣传工作和关注街道专项整治的舆论动向。安监所收集汇总相关材料并登记造册做好台账工作。负责转班及协调各部门。村镇建设办要集中梳理公租房人员信息,对不符合要求的租户一律清退。排查出租房屋的质量安全问题,对可能存在房屋质量安全隐患的进行危房鉴定。综合指挥室按照“分片包干、分工负责”的原则,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纳入综治“一张网”建设和全科网格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大、中、小三级网格居住出租房排查、整改、管控等各环节的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对网格员进行专题培训等。发展服务办要负责督促工业企业(特别是50人以上规模企业)建立电瓶车集中(智能)充电桩。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出租房存在消防通道堵塞、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发现后务必及时整改到位。严格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坚决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所负责出租房屋无证异地经营等整治。供电所负责对线路乱拉、无漏电保护器、线路未套管、超负荷运行大功率电器设备等行为进行断电处理。城管中队负责违章搭建拆除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详实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
(三)强化落实业主(房东)主体责任。按照“谁经营,谁负责”原则,督促各居住出租房业主(房东)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对未达到消防要求的出租房屋一律不得外租,按照“七个一律”(附件)的要求,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提高逃生自救的紧急处理能力。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4月2日至5月31日止:4月2日至4月10日为前期排查阶段;4月11日至5月16日为集中整治阶段;5月17日至5月31日为巩固提高阶段。
(一)前期排查阶段(4月2日至4月10日)。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部署,各村(社)及相关部门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观看消防宣传教育片,营造专项整治氛围。由派出所、各村(社)提供本辖区出租房屋租赁基础信息,各村(社)组织人员开展“拉网式”实地排查,张贴《告出租房屋房东书》,上报《出租房风险隐患排查表》,对出租房屋存在的消防隐患问题及时汇总上报至安监所。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至5月16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发现一处坚决解决一处”的原则,对一时村社不能解决的,由派出所、安监所、城管中队、供电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前期排查阶段发现的有问题单位。进行联合整治,切实有效的解决出租房屋违法违规问题和电瓶车充电引起的安全隐患。
(三)评估验收阶段(5月17日至5月31日)。街道、相关部门对上阶段专项整治结果统一验收汇总(评估),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通报,深化和巩固整治工作成果。一是层层包干落实,按照分级分层、包干负责的要求,对居住出租房屋实行联村包户制度,实行逐级包干责任机制,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二是建立完善预防、发现化解、整治的长效机制,推广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推进居住出租房屋组织化集中化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认真研究部署,细化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际性进展。
(二)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协调、验收、逐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力或整改进度较慢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导致发生较大影响或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一案五查”的要求,查主体责任、查监管责任、查直接责任,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固化长效机制。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屋火灾危险性分析、消防安全分类管理以及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督促整改等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结合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探索基础信息化管理和科技防范手段的应用,全力推广无防盗窗小区建设,同时增加村社安全监控系统,探索电瓶车集中充电模式。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实施居住出租房等级化评定,各村(社)要在人员集中点设立出租房屋隐患举报电话:88172968。
(四)做好信息报送。根据要求专门制作整治方案,落实专人全面、如实统计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成效,要建立工作周报、月报制度。整治工作方案、居住出租房屋整治情况统计表及时上报至专班办公室。
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二十
20xx年3月26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掌石沟煤矿发生一起1人死亡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确保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高政办发【20xx】27号及高煤发【20xx】32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方案。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
从20xx年3月28日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
1、科室自查。各科室要成立由科长负责的检查组,深入现场进行自查自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2、全面排查。由安全监察科牵头,对全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全面排查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成专人进行监督、处理,回查。
3、专项检查。根据本矿特点及煤矿的实际情况,针对重点区域、关键部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煤矿安全稳定。
1、矿领导是否在岗值班。
2、驻矿安监员是否24小时驻矿盯守。
3、是否存在未经复产复工批复擅自组织建设行为。
1、严格履行职责,深入现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排查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治过程必须措施到位,全过程派专人监控,严盯死守,直至隐患彻底排除。
2、各科室第一负责人要亲自主抓,落实责任,制定措施。
3、必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把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治到位。
4、领导组要加大突击检查、夜间突查、跟踪回查、交叉检查力度。对玩忽职守,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究责任。
5、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深入现场。加强夜间的巡查力度,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理。
6、各科室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进行督促检查。
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二十一
1、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日常安全教育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演练活动,引导师生和家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交通文明意识和安全习惯。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警示视频、专题讲座等,广泛宣传违反交通法规、不文明行为的危害。要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和幼儿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教育学生及家长主动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出行,不乘坐超员、超速、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要教育学生按照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骑车,主动远离大货车,严禁学生并排骑车、骑车打闹和带人;12周岁以下及不具备独立骑车能力的不得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要教育步行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要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
2、夯实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各镇(街道办)中心小学、九年制学校要与辖区学校幼儿园签订年度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书,夯实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内容。各学校幼儿园要与全体教职员工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教职工自身交通安全责任和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责任,提醒教职工以身示范,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车、不开赌气车,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证车辆,不酒驾更不醉驾;各校园要做好家校联系,及时和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监管协议书,定期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加强节假日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全面排查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着重对乘车学生摸底统计,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状况、车牌号、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路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
4、排查整治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各学校幼儿园要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纳入学校周研判、月研判工作中,并定期摸排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将摸排出的安全隐患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交警、教育等相关部门报告。各学校幼儿园要定期检查校门口减速带是否完整,指示灯(牌)是否损坏;紧邻国省县道学校和县城学校要安装防撞墩或防撞柱;同时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安装限速标志,并要求校内车辆整齐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
5、严格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各学校发现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拼装改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和非客运等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交通、交警等部门举报,并引导师生家长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各学校幼儿园外出活动租车必须到正规公司,并要加强对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前对车辆安全性、驾驶人员资质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杜绝不合格车辆和无证驾驶人员接送学生;未经批准不得配备校车接送学生;禁止任何以学校、家长委员会、教职员工等单位和个人名义购买、租用、指定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
(二)防溺水安全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大量惨痛的案例和有关防溺水安全教育挂图、卡片等多种资源,让学生明白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同时加强自救自护基本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防溺水演练。将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特别是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使预防溺水常识宣传到位。要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通过家长会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做好学生放学后、放假期间的看护责任,使安全责任和预防溺水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管,且管护安全。进一步完善预防溺水工作机制,消除溺水隐患。全面排查校园周边和学生上下学路途等防溺水安全隐患,及时报请当地政府落实安全预警、防护及应急处置等措施。
(三)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严密细致做好健康监测、风险预警和传染病防控等工作。严格执行疫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复课证明查验、健康管理、健康教育、通风消毒、卫生环境检查和疫苗接种等九项制度。严把校门口、临时等候区、教室、宿舍、活动场所、食堂、厕所、饮水洗手设施卫生消毒和上放学疫情防控“十道关口”,持续做好门禁、师生和家长外出报告、文明就餐、错时错峰上下学等管控措施。
(四)“三防”建设情况。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和专职保安;配齐必要的安防器械,安保人员要掌握安防器械的使用方法;校园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门禁制度,按规定查验来访人员身份,履行登记手续。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器材、设施按规定配齐并完好有效;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应急疏散标识张贴到位;学生宿舍不存在私接乱拉电线、违规使用电器等情况。
(五)饮食安全与宿舍管理。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齐全有效;食堂环境干净卫生;操作间、储藏间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设施;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出入库登记、食物留样等制度规范。饮用水定期检验,水质达标。寄宿制学校实行住宿学生信息卡制度;坚持每晚点名、查铺登记、缺宿追踪和请销假、领导带班守护制度。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管理人员为女性。
(六)心理健康教育情况。落实《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建好用好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室),配齐心理健康专业教师队伍,上好心理健康、法制教育课,健全心理健康、法制教育工作机制和“一校一案”学生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机制,落实学生心理健康、法制教育教学计划,法制副校长职责,对有心理疾病、特异体质、单亲家庭、离异家庭、留守儿童、学习困难和情感受挫学生等特殊群体“建档立卡”、一对一跟踪关注、重点帮扶。
(七)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落实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责任,并将每一个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岗位责任人在醒目位置公示;学校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逐人签订《安全承诺书》;中小学校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女性副校长,重点负责女生安全工作。建立安全工作分析研判预警机制;学校设立班级安全信息员,负责了解校园和班级安全信息;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预警,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并及时整改。
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二十二
两节将至,农村用火用电骤增,农村消防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为落实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文物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现根据黄文旅文物(20xx)41号文件精神,在全乡开展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具有火灾风险的古建筑、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等文物建筑及文物保护工程工地。
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规程》《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以及有关文物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等,重点排查整治下列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
1.电气线路未穿金属导管保护的;。
2.不安全使用电热器具的;。
3.在文物建筑单位内为电动车辆充电的;。
4.违规使用卤素灯、白炽灯、高压汞灯等照明设备,空调等用电设备老旧现象严重的;。
5.使用刀闸开关,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虚接、拉和负荷过载的;。
6.配电柜(箱盘)、用电设备、线路接头的危险距离范围内堆放有可燃物,大功率电器散热空间不符合散热要求的:。
7.可移动式插座或电器设备直接设置在可燃材料上的;。
8.配电箱没有正确安装,存在漏电危险,以及插座串联或者级联使用的;。
9.在文物本体上敷设安装用于亮化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
10.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后不拉闸断电的。
1.用于居住或者生产功能的文物建筑内,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使用柴禾、燃气、炭炉的;。
2.文物建筑单位施工现场违规动火,未落实现场看护措施的:。
3.在禁烟场所吸烟的;。
4.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违规使用明火的。
(三)燃香烧纸隐患。
2.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保护单位燃灯、烧纸、焚香的。
1.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在指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易燃易爆物品摆放不符合规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1.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的;。
2.消防设施、设备老化破损,或者将消防专用器材移作他用的。
3.具有状态指示的消防设施、设备,其指示灯的工作状态不正常的;。
4.消防水源、水量和水压等不能满足灭火需求的;。
5.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被占用的。
(六)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2.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的;。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的;。
5.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熟练掌握处置初起火灾方法的;。
6.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防火灭火能力不强的;。
(七)可能引发火灾的其他隐患和问题。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元月5日。
开展普查动员宣传,将文物建筑火灾是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行政村。
第二阶段排查整改:20xx年元月6日至20xx年元月31日。
乡对辖区文物建筑单位开展排查,对发现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要形成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照单整改。能整改的做到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销号。排查整改要填写《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并存档备查。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联合检查组结合各乡镇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县级以上文物建筑保护实施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底。
乡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查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具体有效针对措施,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取得实效。
第一组带队领导: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蓝朋。
检查组成员:郑燕萍、叶婧。
负责祁山镇、塔坊镇、平里镇、祁红乡、芦溪乡、溶口乡、新安镇、闪里镇、箬坑乡。
第二组带队领导: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叶国兴。
检查组成员:谢洁利、金晓。
负责小路口镇、渚口乡、历口镇、古溪乡、安凌镇、大坦乡、金字牌镇、凫峰镇、柏溪乡。
(一)加强组织领导。排查治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是防范和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是构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将排查治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机制,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清单要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隐患治理台账要逐项记录,定期更新,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