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专业15篇)
在实施某个方案之前,我们需要进行详细的调研和分析,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写一个较为完美的方案需要注重团队合作和协调,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专长和优势。鼓励团队成员提出自己的方案和意见,形成共识和共同努力的氛围。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一
各村(社区):
按照省、市、区关于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结合老顶山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8.29”襄汾县饭店坍塌事故教训,持续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聚焦本质抓安全。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辖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用2-3年时间,消除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常态化管理制度,实现城乡房屋数据化管理,坚决守住房屋安全底线红线,为辖区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对辖区城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完善辖区房屋建筑基本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标准规范。
到2020年底,在老顶山镇重点完成对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城中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性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等四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此四类重点房屋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建立健全房屋建设相关制度、标准。
到2021年6月底,完成四类重点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完成对四类重点房屋之外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城乡房屋基本情况,建立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完善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辖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城乡房屋数据平台,实现辖区房屋数据化管理,加快推动基于bim(建筑信息化模型)、cim(通用信息模型)的智慧城市建设。
组长:梁爱国(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效民(镇副镇长)。
成员:各村村书记、主任、物业公司负责人。
各村、小区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城乡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按照“两清单一台账”(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重点整治台账),督促整治,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镇领导组报告。
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职责。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责任,自觉接受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房屋建设资料,对照整治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一)全面开展排查。各村、小区要统筹安排组织专人,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城乡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的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等。
(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违法建设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房屋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
(3)危险建筑情况。房屋结构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外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电燃气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房屋选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3.建立房屋档案和数据平台:排查人员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农村房屋信息录入国家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编号登记。城市房屋信息录入“山西数字房产”平台。
(二)实施精准整治。
1.集中研判。各村、物业公司要组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区分安全、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对研判结果为安全的房屋、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经鉴定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住房,依据隐患清单,分类提出整治清单。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提出鉴定建议。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房以及无法确定隐患等级的房屋,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对加建、改建、扩建以及结构形式复杂、6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钢网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的,全部进行技术复核,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安全鉴定,提出整治要求;无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的,直接进行安全鉴定。
3、分类整治。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对照清单,按要求限期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整治验收。规范验收程序,实施分级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整治,由区领导组组织验收;其他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由街道组织验收。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一)重点排查(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对四类重点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和完善城乡房屋建设相关制度、标准。
(二)重点整治(2020年10月-2021年6月)。对四类重点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治。
(三)全面排查(2021年1月-2021年6月)。全面排查四类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建立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管理平台,完善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四)全面整治(2021年1月-2022年12月)。基本完成辖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地方性法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快bim、cim应用,建成辖区城乡房屋数据平台。
各村、物业公司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统一的排查整治台账清单,定期研究解决城乡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制定分类处置的具体措施,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定期分析研判,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社区、企业、物业公司要按照“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各村、物业公司要广泛宣传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强房屋安全意识,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二
为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x·xx”房屋坍塌重大事故教训,持续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査整治,用x-x年时间,彻底消除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时间安排。
同步建立和完善全镇房屋基本信息数据台帐。
(一)重点排查(xxxx年xx月-xx月)。
各村、社区要按本村、社区所在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二是对人员密集场所(宾馆、旅馆、饭店、餐馆、商场、市场、超市、会议室、戏台,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
教学。
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公共娱乐场所、客运车站侯车厅(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二是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三是对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四是对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对以上六类重点房屋排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立查立改,并建立健全本村、社区农村房屋建设相关数据台帐。
(二)重点整治、全面排查(xxxx年xx月-xxxx年x月)。
二是全面完成对六类重点房屋之外(含空心村)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镇城乡房屋基本情况,建立城乡房屋档案台帐。
(三)全面整治(xxxx年x月-xxxx年xx月)。
基本完成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城乡房屋数据台帐,实现全镇房屋规范化管理。
三、
具体任务。
各村、社区要组织专人,会同技术人员按照全覆盖、网格化排査和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城乡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的排査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査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农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违法建设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房屋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
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2.实施路径。
农村分两条路径排查:村庄按照城乡结合部、镇区和集镇中心村、一般村的路径排查;
村庄内房屋按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自住房、其他房屋的路径排查。城镇房屋按照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城中村、城边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房屋,“小饭桌”等)、人员密集场所、改扩建活动多发区域、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及老旧房屋、其他房屋的路径排查。排查人员在网格内依照排查路径,逐类逐房列出清单,有序开展全面排查。
3.逐步建立房屋档案和数据平台。
排查人员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农村房屋信息录入国家管理平合,实行分类编号登记。城多房屋信息录入“数字房产”平台。
(二)实施精准整治。
各村、社区要按照“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1、集中研判。包村干部会同各村、社区组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区分安全、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
对研判结果为安全的房屋、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经鉴定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
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住房,依据隐患清单,分类提出整治清单。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提出鉴定建议。
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无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的,直接进行安全鉴定。
3.分类整治。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对照清单,按要求限期整治;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整治验收。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患整治,由县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镇人民政府统筹领导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各片片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包村干部为成员的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协调、组织推动、工作保障和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办,全面统筹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各村、社区要按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本村、社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重点整治合账,督促整治,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
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责任,自觉接受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区的监督检查,提供真实的房屋建设资料,对照整治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行业房屋安全排查整治;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査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房屋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强房屋安全意识,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三
为深刻汲取县乡村“x·xx”建筑坍塌重大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和全省、全市、全县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整治全镇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全面消除建筑领域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
对全镇范围内的房屋建筑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以下七类:
3、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
5、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各类园区及周边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排查整治时间。
xxxx年x月xx日-xx月xx日。
三、
排查整治目标。
按照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全面排查、合理处置的原则,通过x个月全覆盖的专项排查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集中解决“违建、危建”问题,消除房屋建筑各类安全隐患。
(二)切实做到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理到位,坚决消除违法违规建设和安全隐患存量、遏制增量。
(三)健全相关长效机制,防止新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排查整治方式及要求。
排查整治采取各村(社区)自查、各片排查和集中整治的方式,各村(社区)自查和各片排查同步进行,互促共进。
(一)各村(社区)自查。各村(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隐患大排查,建立详细的隐患台账,确保本村(社区)范围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排查摸底表(附件x)及时上报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建设办)。
(二)各片、各单位、部门排查。由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部署,各片、建设办、国土资源所、应急管理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小城镇办、派出所等部门成立七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负责与各村(社区)对接,同步开展全面排查,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制定责任清单,并及时将责任清单(附件x)反馈至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各村(社区)。
(三)集中整治。各村(社区)要根据责任清单立即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要严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会同七个工作组和各村(社区)共同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各村(社区)整改完成后按要求将整改清单(附件x)报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销号处理。
整治要求:
1、对于排查出的手续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加固,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停用,直至消除隐患为止。(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2、对于排查出的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与建设、侵占消防安全通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拆除;对既是违建又是危房的,要坚决拆除;对城乡容貌影响不大,质量较好,尚能发挥一定社会作用的个别建筑,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评估后,提出意见并确定处置办法。(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3、对于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或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4、对于屡次告知、催办,拒不配合工作、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司法和市场手段,采取强制措施,进行集中攻坚。(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五、实施步骤。
(二)全面排查阶段(xxxx年x月x日-xx月x日)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镇统一部署,全面排查上报安全隐患。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要结合排查情况建立责任清单,逐一提出处理意见,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上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
(三)集中整治阶段(xxxx年xx月x日-xx月xx日)各村(社区)要对照排查问题清单,明确专人,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各村(社区)做好集中整治,整改完成后,向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交整改报告,提出销号申请,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销号申请进行现场审查核准。
(四)巩固。
总结。
阶段(xxxx年xx月x日-xx月xx日)。对情况复杂、时间较长的违法建设项目和老旧房屋,要纳入重点监控对象,直到问题整改完成。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督导检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严防反弹和死灰复燃,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与各村(社区)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建章立制,形成长效防控体系,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和整改汇总清单,于xx月xx日前上报镇党委、镇政府,镇党委、镇政府将对全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支书、主任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办,七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组成的人员及职责分别为:
工作职责: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监察工作,对进展缓慢、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进行约谈督办。对禁而不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追究责任。
七、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生命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迅速行动,举一反三,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拆违拆危,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认真履行专项整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整治,务求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调。各工作组要充分发挥检查督导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和联系沟通,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好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镇党委、政府将定期将督查情况进行公开通报。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四
近期,省内外连续发生多起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农村地区发生多起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教训十分惨痛。县委、县政府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举一反三,立即开展各类交通隐患大排查,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严防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切实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重中之重,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预防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公安部门。
1.全力抓好重点车辆和人员风险防控。开展农村地区重点车辆、重点人员(乘坐人)风险隐患排查防控工作,建立基础台账。全面排查农村居民日常外出务工人数、务工企业、外出务工乘坐交通工具情况,深入排查各村未检验、未报废机动车(重点是农村面包车),以及三轮车、四轮电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底数及是否存在非法载人的风险隐患,是否建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作用发挥情况,日常交通安全劝导形式等。深入重点用工企业,对企业所有或租赁的重点车辆数量、经常外出的用工人员数量、用工人员出行交通方式、用工人员主要来源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开展针对性宣传警示。
2.深入开展公路隐患排查整改。参考《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重点对近年来农村地区发生多起交通事故路段、临水临崖路段、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路侧险要路段、急弯陡坡、交通安全设施不全路段、“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进行细致排查梳理,建立基础台账。
3.强力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结合近期农村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即日起至国庆假期结束,抽调警力下乡进村,在穿村过镇、务农务工出行集中的国省道、县乡道增设执勤站点,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动态巡查和流动执法,坚决防范“两违”车辆和酒驾醉驾的驾驶人出村上路。进一步优化交警勤务模式,弥补凌晨、午间、傍晚、夜间查处空挡,严查严管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7座以上小客车特别是面包车违法超员行为,以及酒驾、超速、无证驾驶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对近3年内有严重超员、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记录的重点驾驶人、重点车辆列出清单,全部录入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并群发一次短信,开展针对性警示和精准拦截查缉,做到预警就查、露头就打、上路就管。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查纠整治货车“三超一疲劳”、运输矿石货车“野蛮驾驶”行为,严管重罚“百吨王”。
(二)交通运输部门。
1.严格整治道路运输和客运安全隐患。加强长途客运班线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长途客运班线所属企业、省际旅游包车企业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情况;严格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和使用,严肃查处异地经营、不按照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平台运行、超速和疲劳驾驶处置,以及凌晨2-5时的长途客运线路接驳运输开展情况。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未按要求配备安全附件、罐体壁厚不达标情况,强化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货物道路运输管理。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及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和教育培训管理情况,做好区域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政策衔接及停车管理。加强客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全县公交车辆通行防护基础设施不足的跨河桥隧、临崖路段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公共汽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情况。
2.强化公路路网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在役桥梁隧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在役桥梁垮塌、在役隧道透水、坍塌及有害气体浓度超标、照明通风和标志不全等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农村公路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路面宽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缺少标识标线、临崖临水、急弯、高边坡路段及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路面病害,严控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因地制宜实施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加宽工程。加强长陡下坡等重点路段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长陡下坡路段标志标线、安全护栏、避险车道等相关附属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加强路面巡查和养护,强化路网运行监控,配合公安部门强化节假日等高峰时段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渔船检验工作,未经许可的建造、改造渔船不予检验。
(三)农业农村部门。
持续开展变形拖拉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证无牌、伪造变造号牌证书、拼装改装、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高危渔船的登检频度和执法力度,严防“人证不符”等现象。
(四)应急部门。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开展县级以上挂牌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组织指导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定期以县安委办名义调度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加大考核力度。坚持以案示警、以案释法,编制典型事故案例汇编,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将失信信息纳入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安全生产监管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和信用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各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人危害性宣传,加大乡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工作,切实消除乡镇自用船舶安全隐患。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乡镇各单位要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大局出发,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要综合运用电视、网络、短信、应急广播系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让安全提示最大限度覆盖人民群众。对当前广大农村地区进入采收种旺季,农村集中用工的出行需求,开展严禁乘坐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及超员车辆的针对性安全提示。持续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组织人员下乡进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把宣传教育、警示提醒送到田间地头、农民群众身边。
(三)严格隐患治理和监管执法。各乡镇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落实闭环管理要求。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不能确保安全的隐患要责令责任单位停产停业整改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要严格监管执法,保持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不按法律法规要求达到刑事责任追究情形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要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实现曝光一起、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道路交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问责。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五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控的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透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到达四个100%和一个目标:即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的建立到达100%;隐患排查率到达100%;重大隐患的公告公示到达100%;重大隐患整改率到达100%。一个目标:即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零伤亡”目标。
天地金草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统一领导各企业负责,为加强对所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企业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长:李俊良(法人代表)。
副组长:王珂(经理)。
徐明娥(安全部长)。
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项目部开展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工作的实施,组织督查工作,工作汇总,整理通报,上报所属企业有关状况。
(一)、排查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企业全面排查治理,领导组指导、监管、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重点排查资料。
在继续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项目部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职责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状况;
2、安全生产职责制建立及落实状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状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职责人的职责追究状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状况;
10、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状况。
第一阶段(2月至4月):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整改的安全隐患跟进检查。凡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尽快整改到位;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列出,做到职责、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
第二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加强对危险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废弃工房、危房等作为排查治理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前整改到位。
2、以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备等为重点,加大排查治理力度。
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2、各项目部要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防冰雪灾害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善措施和要求,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总之,要根据各自特点,摸清底数、专题研究、制定方案、出台措施,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制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尽快落实到各班组,企业法人代表要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的职责,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职责、资金和监管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工作中坚持“四个结合”即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落实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与日常安全监管检查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潜力、超强度、超定员)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务实安全管理基础;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职责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企业要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和监督管理制度,重大隐患公告、公示,分级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重大隐患职责追究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等,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利用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职责感,调动从业人员用心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
(四)严格执法,确保实效。要建立行政执法职责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项目部,要关掉取缔,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追究力度,特别是由于存在重大隐患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严肃追究其法律职责。隐患排查领导组要统筹协调好督查行动,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要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经费,并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容和要求,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岗位、场所、设施和生产经营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一)排查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和生产经营环境的不利影响”等方面,对本单位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具体内容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问答》(市安委办编发)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
(二)排查频次。
1、厂(矿、公司)级实行月排查。主要(主管)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并及时召开调度会,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研究对策,明确整改措施和监控责任。
2、车间(区、队、分公司)实行周排查。车间负责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处理。不能立即排除和本级无能力消除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厂(矿、公司)报告。
3、班组、岗位实行每日、每班排查。班组长要组织全体人员对所有岗位、设备和生产经营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加强现场管理,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立即排除和无能力消除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向车间(区、队、分公司)报告。
4、危险源点实行每日定时排查。对危险化学品储存装置、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锅炉房、配电室和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设施等,要实行专人负责,定时排查。
(三)信息上报。
1.报告时间。生产经营单位于每季度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隐患排查情况报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安委办,县属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直接报本级监管部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
2、报告的内容。按统一设定的报表填报(表样附后),主要内容包括:查出和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当场整改的要报数字、限期整改的要报条目)、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等。其中,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下列内容形成文字说明:
(1)隐患现状(隐患部位、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和隐患具体情况)及其产生的原因。
(2)隐患危害程度(是否涉及到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对周边重要设备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可能造成的影响、事故发生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对周边环境带来的影响等)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整改方案。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内容应包括:整改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完成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3、报告的形式。以电话传真、发送电子邮件、送交书面材料等形式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安委办和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将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告知所负责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隐患整改。
1、能当场整改的隐患,由检查人员当场监督整改,并记录在案。
2、需要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检查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时限及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进行复查。
3、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主管)负责人组织专人现场监督整改。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实行专人现场监控,防止事故发生。整改完毕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向监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五)登记建档。
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检查表》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详细登记,认真纪录隐患排查时间,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并逐月登记建档。
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资料要装订成册,妥善保存备查,班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要保存一年以上,车间(区、队、分公司)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要保存两年以上,厂(矿、公司)级和危险源点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要保存三年以上。
按照“分级管理”和“行业对口”的原则,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一)责任划分和督导检查频次。
1、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1)按照“行业对口”原则,负责驻保省属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
(2)本部门直属生产经营单位;
(3)监管职责范围内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4)监管职责范围内涉及安全的重要场所和设施;
(5)上级指定或委托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对上述单位(场所和设施),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其中的重大危险源单位和特别危险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通过标准化、规范化验收的“安全诚信企业”,每年进行一次综合督导检查。同时,对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市安委办每半年组织对各县(市、区)、高新区及白沟·白洋淀温泉城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2、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及白沟·白洋淀温泉城-管委会。
(2)辖区内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3)涉及安全的重要场所和设施;
(4)上级指定或委托的生产经营单位。
对上述单位(场所和设施),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其中的重大危险源单位和特别危险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通过标准化、规范化验收的“安全诚信企业”,每年进行一次综合督导检查;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排查,烟花爆竹、矿山等非法生产活动的高峰期要进行不间断的排查。同时,对乡镇(街道办事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辖区内除县级以上负责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
(2)辖区内涉及安全的场所和设施;
(3)辖区内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对上述单位(场所和设施),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排查,烟花爆竹、矿山等非法生产活动的高峰期应进行不间断的排查。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多、安全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由县、乡两级确定排查频次,报市安委办备案。
各级各部门在“两节”、“两会”、重大节假日等特殊、重要时期和汛(暑)期、冬季等事故多发期,对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大隐患排查治理频次和力度。
各级各部门应按上述责任分工,将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督导检查责任明确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拉出名单,逐级上报备案。
(二)督导检查内容、形式。
督导检查主要采取从生产经营单位倒查的形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是否落实进行核实。
1、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范围、内容、要求开展了隐患排查(督查)活动;
2、是否对排查(督查)出的隐患进行了及时妥善处理;
3、是否对发现的隐患逐月进行了登记建档;
4、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了统计上报;
6、隐患整改后是否进行了复查验收,有无验收记录等。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进行督导检查前,要制定《安全检查表》,明确督导检查的范围、内容、方法、要求等,对生产经营进行综合性督导检查时,要涵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日常督导检查时,要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纠正“三违”、危险源点监控、应急救援措施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登记建档。
督导检查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的单位、时间、部位、设备设施、场所、生产经营环节和岗位操作人员有无违章作业等情况。《安全检查表》一式两份,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一份留被检查单位备存,一份由检查人员带回存档。
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台账,对督导检查和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逐月进行登记建档。
(四)工作信息的报告。
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梳理,并按规定时间、内容、要求将有关信息及时、准确的上报;重大隐患和重要情况,要立即逐级上报至市安委办。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有关部门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县(市、区)安委办。
2、县(市、区)、高新区及白沟·白洋淀温泉城安委办于每季度结束后8日内报市安委办。
3、市政府有关部门于每季度结束后8日内报市安委办。
4、市安委办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报省安委办。
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出动督导检查组次、人数,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本级发现和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当场整改数量、限期整改的隐患数量及行业分布、重大隐患具体情况及整改、监控措施等)。
报告的形式:填写表格(附后),将有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以电话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上报。市安委办传真电话:3088306,邮箱:。
(五)隐患整改督办。
1、当场整改的隐患,由督导检查人员当场督办整改,并记录在案。
3、重大隐患,由市安委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事故风险预测评估,根据确定的预警级别,向重大隐患所在地政府(管委会)或市政府有关部门下达整改督办函,由监管部门在重大隐患单位显著位置,张挂警示牌(红、橙、黄、蓝)进行警示(警示牌要标明隐患位置、可能造成的伤亡和经济损失、整改期限及整改督办单位),并及时进行跟踪督办。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启动应急响应。重大隐患整改完毕、生产经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后,监管部门应于3日内报请市安委办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撤销警示牌,取消应急响应。
(一)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将涉及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有关的内容印成小册子,由各地各有关部门负责发放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事业单位。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全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由市、县两级联合组织,对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人员进行隐患排查监督检查的专项培训。
(二)实行定期调度。市安委会每半年对各县(市、区)、高新区及白沟·白洋淀温泉城调度一次;市安委办每季度对市政府有关部门调度一次;各县(市、区)、高新区及白沟·白洋淀温泉城每季度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有关部门调度一次,及时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执法行动。由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四)强化责任追究与考核。
1、政府与部门相关工作不落实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3)不按规定要求逐月建立隐患信息台帐的,每少一个月,年终考核扣3分;
(4)隐患排查不及时、督办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按照《保定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3)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4)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5)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3、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五)加强社会监督。
1、严格落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发动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事故隐患进行举报。
2、市、县两级安委办应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发布公告等形式,每半年公布一次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参照本制度制定专项隐患排查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并上报市安委办备案。
(二)中石油和中石化的下属加油站、各通信公司的下属单位和其他省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下属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工作,由所在地县(市、区)、高新区及白沟·白洋淀温泉城负责。
(三)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它经济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加强油品储运装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油安发〔〕89号)、油田公司《转发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加强油田储运装卸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延油发〔2016〕48号)文件要求,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我厂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厂安全会决定即日起在全厂范围内开展油品储运装卸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28日至20xx年11月28日。
二、组织领导。
组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厂级领导。
成员:厂安委会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环保质监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油品储运装卸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依据厂安委会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及检查表,制定本单位的专项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从车、人、工艺、设备、附件、制度、执行和管理等多方面检查确认,做到检查不留盲区和死角,不走过场。厂安委会也将组织督察组对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整改上报阶段(20xx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
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防止发生事故。并于11月18日前,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总结电子版本通过oa系统(经单位领导签发)发送到厂安委会处。
(三)汇总整理阶段(20xx年11月19日至11月28日)。
厂安委会对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总结,进行认真汇总、梳理。
四、排查重点。
2、液化石油气,涉及个别单位液化石油气库房。重点检查运输车辆、存储容器、使用等;
3、化工产品、化学药剂,主要是化学助剂、化学药品,涉及化验中心以及各单位化学品库房、化验室等。重点检查装卸、存储、使用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带队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厂安委会督察组将对各单位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复查。
2、自查自纠,落实到位。本次隐患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明确检查人员隐患排查责任,做到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人员、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对确实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力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监护,并报厂安委会备案。
3、严格责任追究。对隐患排查治理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进行倒查追究,对因此而发生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人。
采油厂安委会。
20xx年10月31日。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八
为贯彻集团开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专项火灾治理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减少安全隐患,公司决定开展以下治理方案:
通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政策,加强火灾预防工作,着力构建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切实开展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公司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确保行动措施具体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兼职消防队:
消防队员:
义务消防员:各部门工作人员。
1、采取单位自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形式,紧紧围绕变电所、煤场、锅炉房及仓库、油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突出排查灭火器战备情况,防灭火措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2、排查办公楼、员工宿舍、食堂、等部位防火情况,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情况。
3、做好消防器材、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做好月查季检记录,并排查灭火器材有无失效或超期服役等情况。对失效、损坏的灭火器材及时更换,并及时更新消防器材分布明细表及分布图。
4、对消防器材、设施实行定置管理的执行情况,做到拿取方便。
5、做好报废灭火器材收集工作,不得将报废器材投入使用。
1、公司专门下发通知,首先做好宣传发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防火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全员从自身做起,从日常行为的每一个细节做起,切实维护好公司安全生产形势。
2、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查严、查实、查细的原则,采取拉网式大排查的方式进行,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任何一个部位都要排查治理到位,决不准出现漏查漏检现象。
3、要求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火灾隐患排查,要大胆暴露问题,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或苗头,要立即整改到位。
4、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一把手负责组织整改,领导小组择日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对该单位一把手严肃处理。
5、保卫处组织义务消防员参加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组织一次扑救初级火灾的演练,使广大职工深刻领会消防安全的重要意义,熟练掌握使用灭火器的方法。
6、领导小组组织成员不定期对各部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井上由保卫处负责监督落实,井下由通防处负责监督落实。
7、凡对隐患排查不重视、自查不细致、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认真排查隐患,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进一步巩固公司良好的消防安全形势,切实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确保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治久安。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九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其中,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6月x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报道。
1、6月1日上午,与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具体安排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__日报、__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各派x—x名记者参加。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
2、6月x日至30日,在__日报、__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开设专栏、专题,连续报道我市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同时在每日黄金时段、主要版面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或动漫。重点组织宣传咨询日活动的新闻报道。对个别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存在问题的单位,经市领导同意后进行曝光。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部署,各新闻单位落实,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3、6月x日至30日,在手机上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此项工作由__公司、__公司和__公司负责,市安监局监管二处负责协调。
(二)宣传咨询日活动。
宣传咨询日活动于6月x日上午在__市__新区__广场举行。届时,我市将启动安全生产“六进”巡展活动仪式,并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相关市直单位设立咨询台,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接收群众现场咨询。各县区、开发区组织人员方阵参加,统一服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开展“三项创建”活动。
根据省指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参加本质安全型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四)组织参加井冈山安全发展网上论坛。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部门要积极组织人员撰写论文,于x月x日前报送到市安监局综合处,经初选后报省指委会。省指委会将评选出优秀论文组织交流,并予以奖励。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
(五)组织参加全国性活动。
按照省指委会要求,我市还将积极参与第x届“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第x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应急救援三项活动(首届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大赛、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等。待省指委会相关具体方案下发后,由市安委办组织实施。
(六)社会宣传活动。
1、“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主管(行业)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所属企业、单位、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企业、校园宣传活动由市安监局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察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协调。社区(县区和开发区)活动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2、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有关企业、单位在活动月期间,在市区和当地主要公众场所、主要街道及路口、车站、码头、建筑工地、临街主要建筑物等处悬挂巨幅标语。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监察支队负责协调。
3、组织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征订“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品。此项工作由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负责。
四、活动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谋划,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采取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文艺演出、演讲、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理念深入人心。
2、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将本县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开展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于x月x日前)和活动总结(于x月x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安委办负责总协调和与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十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各自分工抓好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组成排查治理工作督导组,指导和督查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各镇(街)要参照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一)治理重点。
1.“三小”场所(指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
3.易燃易爆单位(指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4.“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消防基础设施;
7.废品回收加工场所;
8.文物古建筑(指列入国家、省、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二)治理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的预案及演练情况;
5.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的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设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13.《x市“一畅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整治10项内容的落实情况。
治理工作从6月下旬至今年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6月下旬至7月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动员部署的同时,要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分类普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要充分调动公安、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财政、供水、供电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性,按照各自职责,分类、分片、分区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上旬至10月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分析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对应当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督促当场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对于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10月中旬开始,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各地组织对本地区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火灾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要给予相应处理。各镇(街)要建立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出现监管疏漏或隐患反复现象。市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公布验收结果,制定有关措施,巩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分析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对应当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督促当场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对于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10月中旬开始,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各地组织对本地区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火灾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要给予相应处理。各镇(街)要建立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出现监管疏漏或隐患反复现象。市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公布验收结果,制定有关措施,巩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十一
在全县11处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确保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自即日起至20xx年10月底。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监管责任。按照“管养老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养老机构要建立消防工作责任机制,各镇(街道)、老年公寓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亲自抓。要加强对养老机构消防监管,督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标准,组织检查验收;要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以标准化促规范化,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2、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老年公寓要指导督促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敬老院院长、老年公寓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直接责任人,不断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镇(街道)主要领导、老年公寓负责人要每月检查一次;分管领导半月检查一次;敬老院、老年公寓每天不间断巡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安全。
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公共设施及房间,按照“查出一处、整改一处”的原则,落实措施,从严整治,达到“火灾危险源必须全清理、消防设施必须全正常、安全疏散必须全畅通、消火栓必须全补建、监控必须全覆盖、值班值守必须全到位、消防评估检测必须全进行、培训演练必须全达标、消防安全管理必须全规范”的“十个必须”标准。
(三)提升工作人员及院民消防安全素质。
1、进一步深化应急演练。达到全民演练“两个100%”(即工作人员演练率100%;院民演练率100%),各养老机构定期组织演练,制定演练方案,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组织综合性消防演练,指导工作人员及院民进行以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逃生为内容的消防演练。
2、全面落实“5.30.60”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各养老机构开展“5.30.60”演练(即5秒通知,30秒反馈,60秒扑救),落实机制“五个内涵”要求(即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工作标准、处置流程、检查手段),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岗位人员和梯队人员掌握“六个三”内容(即三熟悉、三对照;三懂、三会;三有、三能),建立全员化、全岗化、全责化应急处置体系。
(一)摸底排查阶段(8月6日至8月xx日)。
一是各镇(街道)敬老院、老年公寓按照要求,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要逐项进行排查,建立消防安全问题台账,明确整治责任人,制定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二是结合各镇(街道)敬老院、老年公寓消防安全整治方案,县民政局联合消防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敬老院、老年公寓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
(二)全面整治阶段(8月17日至10月15日)。
1、各镇(街道)敬老院、老年公寓按照各自整治方案和重点,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明确节点、分布推进,每周三将整治情况分别报县民政局救灾科、福利科备案。
2、县民政局每月通报各镇(街道)敬老院、老年公寓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查检查阶段(10月xx日至10月20日)。
县民政局联合县消防部门,对全县11处养老机构进行联合检查,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各镇(街道)、老年公寓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研究,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将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分解落实到敬老院、老年公寓。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党政主要领导主动过问,经常听取养老机构的工作汇报,掌握消防安全各项任务进展情况,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十二
为全力推动整改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确保我镇老街和各村/社区、驻镇机关的消防安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落实工作职责,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新确定的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力争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摸清现阶段火灾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全部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确保专项行动期间火灾形势高度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行动,成立镇长为组长,分管政法委员为副组长、安办为成员的富庄镇火灾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办。负责具体工作的筹划部署、宣传发动、督导考核等。各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将排查工作落实到人,摸清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底数。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每处重大隐患的具体位置、建筑情况、突出问题以及安全责任人等。
(二)全面排查阶段,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进行分析研判,研究隐患成因,总结形成规律,制定整改措施。要突出整治学校、网吧、农贸市场、和老街老房子等公众聚集场所。同时,安办要制定有针对性灭火救援预案,开展至少一次实战演练。
(三)全面总结验收阶段,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村/社区、驻镇机关和企业等要向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销案。
四、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驻镇机关和企业负责人要带头克服畏难情绪,杜绝侥幸思想,将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清剿火患”战役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一名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要亲自带队督办,加强调度指挥,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
严格督查,落实责任。我镇成立督查组,对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隐患连片的地区进行集中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严肃上报通报批评。镇安办实施班子成员包片挂点制度,每月深入基层开展指导、督查不少于1次,实时跟踪工作进展。凡是应该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不确定,应该整治的不整治,发生火灾一律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十三
两节将至,农村用火用电骤增,农村消防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为落实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文物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现根据黄文旅文物(20xx)41号文件精神,在全乡开展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具有火灾风险的古建筑、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等文物建筑及文物保护工程工地。
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规程》《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以及有关文物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等,重点排查整治下列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
1.电气线路未穿金属导管保护的;。
2.不安全使用电热器具的;。
3.在文物建筑单位内为电动车辆充电的;。
4.违规使用卤素灯、白炽灯、高压汞灯等照明设备,空调等用电设备老旧现象严重的;。
5.使用刀闸开关,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虚接、拉和负荷过载的;。
6.配电柜(箱盘)、用电设备、线路接头的危险距离范围内堆放有可燃物,大功率电器散热空间不符合散热要求的:。
7.可移动式插座或电器设备直接设置在可燃材料上的;。
8.配电箱没有正确安装,存在漏电危险,以及插座串联或者级联使用的;。
9.在文物本体上敷设安装用于亮化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
10.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后不拉闸断电的。
1.用于居住或者生产功能的文物建筑内,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使用柴禾、燃气、炭炉的;。
2.文物建筑单位施工现场违规动火,未落实现场看护措施的:。
3.在禁烟场所吸烟的;。
4.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违规使用明火的。
(三)燃香烧纸隐患。
2.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保护单位燃灯、烧纸、焚香的。
1.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在指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易燃易爆物品摆放不符合规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1.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的;。
2.消防设施、设备老化破损,或者将消防专用器材移作他用的。
3.具有状态指示的消防设施、设备,其指示灯的工作状态不正常的;。
4.消防水源、水量和水压等不能满足灭火需求的;。
5.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被占用的。
(六)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2.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的;。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的;。
5.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熟练掌握处置初起火灾方法的;。
6.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防火灭火能力不强的;。
(七)可能引发火灾的其他隐患和问题。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元月5日。
开展普查动员宣传,将文物建筑火灾是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行政村。
第二阶段排查整改:20xx年元月6日至20xx年元月31日。
乡对辖区文物建筑单位开展排查,对发现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要形成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照单整改。能整改的做到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销号。排查整改要填写《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并存档备查。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联合检查组结合各乡镇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县级以上文物建筑保护实施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底。
乡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查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具体有效针对措施,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取得实效。
第一组带队领导: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蓝朋。
检查组成员:郑燕萍、叶婧。
负责祁山镇、塔坊镇、平里镇、祁红乡、芦溪乡、溶口乡、新安镇、闪里镇、箬坑乡。
第二组带队领导: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叶国兴。
检查组成员:谢洁利、金晓。
负责小路口镇、渚口乡、历口镇、古溪乡、安凌镇、大坦乡、金字牌镇、凫峰镇、柏溪乡。
(一)加强组织领导。排查治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是防范和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是构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将排查治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机制,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清单要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隐患治理台账要逐项记录,定期更新,动态监管。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十四
市局安全科:
一、工作进展情况:
(5)月(14)日-(5)月(23)日,共组织检查组(1)个,出动检查力量(20)人次,检查企业(1)户次,占所属企业(100%)。排查隐患(0)项、整改隐患(0)项、整改率(100%)。(以上数据为板石林场数据)。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经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小组真细致的研究,结合本场工作实际,制定了《板石林场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此项方案的要求,从5月1日至7月31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一般隐患要即查即改,对重大隐患必须先停产后整改。要确保本场自查率,各类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进一步巩固2013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和2014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春季行动成果。
(二)重点对兴林铁矿进行自查自检关于兴林铁矿的打非治违情况:
1、经检查,爆破员均持证上岗,所有从业人员均为具有多年从事矿业生产并经安全培训后上岗的人员,今年年初与板石矿业公司签订承包生产协议、安全生产协议,十一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挂牌上墙,经营证照齐全,不存在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现安全隐患。
2、经排查,炸药的领取和使用符合规定,生产作业区已按要求采取必要的降段生产,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能按要求配戴安全防护措施,未发现安全隐患。
填报人:吕兴升联系电话:3358134填报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方案篇十五
为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6·27”铁路xxx南站火灾事故教训,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自即日起至20xx年xx月底,开展为期xx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迎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xx周年保驾护航。
二、组织领导和分工。
xxx镇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xxx副镇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场监管所、中心校、安全办公室、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民政办、村镇办工作人员,以及包村干部、各村书记。
市场监管所负责督导检查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场所和有关集贸市场;
中心校负责督导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
民政所负责督导检查敬老院;
综合执法负责农村建筑施工安全;
各包村干部和村书记负责本村柴垛、用电、用燃气、电线设备、供电线路和村小商店安全。
三、重点检查场所、突出风险和重点整治问题。
1、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等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
2、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
3、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多合一”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5、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火栓能不能正常供水。
6、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7、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经营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工作员工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8、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各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9、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制定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应急预案,是否定期开展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10、用电用火安全。是否定期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
贯彻执行用电安全电力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情况;
用电、配电设备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是否老化残旧,在用导线与用电负荷是否匹配;
漏电保护、过载保护、接地保护等用电安全保护电器的安装与使用情况;
相应资质电工的配备及培训管理情况;
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动火作业是否按规定落实审批手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1、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疏散警示标志是否完好;
灭火器、消防水带、水箱等灭火器材是否按标准配备。
12、其他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时间为从即日起至8月31日,主要分为以下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5日前)。各村、各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落实措施清单,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措施,迅速开展工作。
(二)隐患排查阶段(7月25日前)。各村、各部门要组织对本村、本部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结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的部署要求,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25日前)。各村、各部门要按照整治行动要求,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
(四)隐患清零阶段(8月30日前)。各村、各部门要对排查整治的消防隐患不留余地、限期清零,切实做到“隐患清零见底”。
五、整治措施。
(一)压实管理责任。镇与各村、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自主公开承诺。结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行动,督促村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书面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清理违规存放。仓储企业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商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必须及时清理。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五)强化宣传培训。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火灾危险性,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集中组织加油站、液化气站、仓储企业、超市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逐级、分类培训,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领导、各村书记要按照“发现问题,扭住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的原则开展整治行动。
(二)落实严管措施。各村、各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杜绝监管好人主义,防止宽松疲软,隐患不清零不收兵、责任不落实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