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实用产品开发委托合同(优质13篇)
通过签署合同,双方可以建立互信和合作的基础。在写合同时,要细致入微地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和潜在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条款和补充协议。通过参考合同范例,我们可以学习合同的撰写技巧和注意事项,提升自己的合同写作水平。
实用产品开发委托合同篇一
甲方:法人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向东。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27号万网大厦3层邮编:100120。
电话:
传真: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建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网站进行有关的策划、设计和制作。本合同网站建设项目的内容、工作进度与安排、数量、价款、交付和验收方式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2-1甲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2-1-1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网站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及图片等。甲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图片清晰、文字材料应为电子文档格式。
2-1-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使用本合同标的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1-3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2-1-4甲方在使用建设完成的网站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别地,应当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甲方应对违反本条规定所引起的问题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1-5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
2-1-6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甲方指派的联系人为:,联系方式为:
2-1-7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域名服务、放置网站的服务器空间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等,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进行约定。
2-2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2-1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网站建设工作,具体工作详见合同附件;。
2-2-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取费用;。
2-2-4乙方将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络、协调,乙方指派的联系人为:,联系方式为:
2-2-5乙方将指派专人对项目过程进行监察,乙方指派的监察人员为:,联系方式为:
2-2-6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目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但乙方应保证该委托内容的质量符合附件的要求。
2-2-7网站建设的工作完成并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第三条本合同网站项目建设完成并且甲方支付完毕全部款项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全部网页(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网站项目中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对该等程序、文件源码的使用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本合同标的作品及其程序、源码等。乙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使用依据本合同委托创作的作品。
第四条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本条款约定的效力。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5-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欲对合同期限、项目内容、工作进度、费用等合同内容或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的,应与对方协商一致并签定补充协议进行确定。否则,视为未作变更或补充,双方仍应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
5-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如届时甲方有已确认的工作成果所对应的费用未支付的,甲方还应于合同解除后的日内将应付费用支付给乙方。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给乙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据实赔偿。
5-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返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
5-4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5无论因何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或终止,对于甲方已确认的工作成果所对应的费用,乙方均不予退还(如甲方未支付的,还应支付)。但因乙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外。
第六条不可抗力及责任承担。
6-1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6-2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15)日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6-3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6-4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的,每延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滞纳金,同时乙方还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等后果,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6-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第七条争议解决。
7-1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本合同签定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7-2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第八条其他。
8-1一方变更联系人、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的,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联系人、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2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8-3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8-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内容有不同之处,则以本合同的相关规定为准。
8-5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8-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实用产品开发委托合同篇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软件:软件是指由硬连线逻辑指令及臵于系统储存器内的机器可读码(包括但不限于半导体装臵或系统)组成的电脑程序,可提供基本逻辑、操作指令以及与用户相关的应用程序指令,包括用于说明、维护及使用程序的有关文件。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1.2系统软件:乙方合法地用于开发应用软件的第三方软件和/或自有软件。乙方承诺,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在本合同中指:。
1.3应用软件:乙方根据本合同商务和技术要求为甲方工程(项目或工程)开发、研制的软件,包括技术文件及技术资料等。该应用软件的所有权和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1.4技术文件或技术资料:合同附件[]中规定的所有与应用软件、技术开发及服务、软件的安装、调测、运行、维护和检验相关的文件。
1.5培训:按合同的规定,乙方为确保设计开发的应用软件能够充分适当的被甲方使用而向甲方提供的服务。
1.6服务:按合同规定由乙方向甲方就所设计开发的应用软件做出的行为和担保。
1.7现场:对应用软件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场所。
1.8初验:甲方按照附件[]对应用软件按照测试规范进行测试和验证。合格后,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初验证书。
1.9移交: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应用软件设计文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应用软件全部源代码。
1.10试运行:在初验合格后与最终验收之间的一段时间内对应用软件进行运行,用来证明应用软件的指标是否达到了附件[]中规定的所有要求。
1.11最终验收或终验:甲方对应用软件按照附件[]进行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终验合格证书。
1.12保修期: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对应用软件的免费修复、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以及免费升级,以保证整个工程系统正常运行的时期。
1.13响应时间:乙方就甲方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并提供可行性解决方案的时间。
1.14一方:甲方或乙方。
1.15双方:甲方和乙方。
1.16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在本合同中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
第二条合同标的。
2.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工程开发工程软件(即应用软件),乙方负责完成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移交、培训及相关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应用软件满足本合同及附件提出的所有要求。
2.2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乙方保证系统软件及软件介质能够满足甲方要求并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
2.3乙方向甲方移交应用软件的同时提供完整、准确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中规定的需移交的技术文件清单。
2.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在向甲方交付应用软件之前,乙方不得自行将应用软件转让给第三方或交第三方使用。
第三条合同价格3.1本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含税价):人民币[]元整,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10.5条约定的技术开发合同的合同费用总额中。
3.2上述合同总价为确定价格并不可更改。
3.3上述合同总价包括:(1)由乙方根据本合同开发应用软件的费用。
(2)甲方获得系统软件许可使用的费用。
(3)根据本合同甲方获得应用软件的费用。
(4)乙方应交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5)由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培训的费用。
(6)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一切其他费用。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第四条支付。
4.1本合同总价款的所有支付以本合同第10.5条约定的技术开发合同的支付条款为准。
4.2若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4.3在甲方银行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银行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初验、移交、试运行和终验。
5.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应用软件为全新、完整的软件,并且保证其应用软件的性能、质量及运行与合同及附件中的所有要求相符。双方按本条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乙方完成的应用软件进行初验、移交、试运行和终验。
5.2初验。
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将应用软件开发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交书面初验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附件[]组织对应用软件进行初验,乙方须提供必要的配合。如果测试结果符合附件[]的初验测试标准,双方将签署初验证书。初验证书应由双方代表签字,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初验不合格,乙方应立即进行更正修改,直至测试结果符合附件[]的初验测试标准。初验不合格[]日后,经乙方更正修改仍不能达到附件的初验测试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3移交。
乙方在初验合格后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应用软件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应用软件的软件开发计划及其管理变更日志、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架构文档、软件系统设计、软件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模块设计、模块组织、模块流程及模块间接口设计等,同时应提交应用软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应用软件全部源代码,并根据附件的要求进行全部完整、准确的技术文件的移交。
5.4试运行应用软件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限为[]。试运行应表明应用软件的功能和性能符合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的承诺。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发现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与附件[]规定的不符,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直到其达到附件中的要求,同时试运行期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应用软件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造成整个系统瘫痪,并且不能在小时内恢复,试运行期将自系统恢复之次日起重新开始计算。试运行最长不得超过[],超过该期间后仍不能达到附件[]的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5终验。
终验在试运行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指派代表进行。如果终验测试应用软件的所有功能和性能指标均与附件的规定相符,甲方与乙方将共同签署两份应用软件终验证书,其中一份由乙方保存,一份由甲方保存。终验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按照附件进行终验。如果再次终验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6终验合格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保修责任。
第六条技术支持与服务、保修。
6.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使用应用软件相关的技术服务。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内容包括电话支持、现场服务、设备维修支持、电子邮件支持、因特网支持和提供系统应急策略等内容。
6.2乙方自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就所提供的应用软件乙方为甲方提供为期[]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保修期)。
6.3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负责尽快排除缺陷,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4在保修期内如果甲方的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了修改,乙方承诺对应用软件进行免费升级。
6.5在应用软件保修期满后[]年内,对于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软件缺陷及/或不合理情况,乙方免费提供应用软件补丁或升级。
6.6保修期内应用软件出现问题时,乙方响应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故障修复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包括免费提供相同功能的应用软件给甲方使用,直至故障应用软件修复为止。在特殊情况下,如果乙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将替换或修复后的软件运至现场,双方将协商故障应用软件修复或替换时间期限。如应用软件出现故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具备相应的通信手段,以保证能够提供每日二十四小时、每周七天的724小时的响应服务(724小时响应服务)。
6.7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进行了技术改进,且这项改进对甲方有重要意义并对软件运行维护有实用价值,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与这些改进有关的详细技术资料和软件升级。
6.8应用软件保修期满后,甲方将签发两份证明保修期届满的证书。
6.9保修期届满后的升级、改造费用,每个功能模块最高不超过本次合同总价中的对应功能模块价格,总的升级、改造费用每年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新功能模块增加开发费用,最高不超过本次应用软件成交后的相关功能模块价格或最复杂功能模块的价格,总的新功能模块的增加开发费用每年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
6.10保修期届满后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的价格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乙方需保证保修期后给予甲方最优惠的服务价格,且该价格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价格及乙方届时市场最低价。
6.11保修期届满后甲方在系统运行或维护过程中,乙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出现问题或故障时,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一般情况应在二十四小时赶到现场,进行更换和维修。乙方应具有灵活、多样的通信手段,应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
16.12保修期届满后,如发现应用软件自身存在瑕疵或缺陷,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或修理。
16.13如甲方变更本合同系统使用人、所有人和硬件所有人、持有人,书面通知乙方即可。本项目技术支持和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七。
第七条培训。
7.1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移交应用软件后,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使参加受训的人员理解并掌握软件的操作和维护。
7.2培训目的。
7.2.1确保甲方技术人员能够熟练地对应用软件进行运行、诊断、维护和管理。
7.2.2确保甲方相关业务人员对其使用的应用软件能熟练地操作和使用。
7.3培训内容。
7.4培训时间与地点乙方在甲方所在地为甲方提供不少于[]个工作日的技术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应在培训日前日内向乙方提供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名单中不得包括非甲方人员。培训产生的所有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具体培训方式见附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9.9条的规定采取措施并承担责任。
8.2由于乙方原因使得初验、移交、试运行(含顺延和重新计算的试运行期)、终验(含再次终验)等任一阶段工作延误的,乙方应就该等延误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在任一阶段工作的延误,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下列比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任一阶段工作迟延的,则迟延履行的第1、2周,乙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合同总价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的第3至6周,乙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合同总价1.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7周以上,乙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合同总价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不足1周时按1周计算。因任一阶段工作迟延而使甲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用、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并且,如乙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其迟延违约金的数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并不影响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8.3保修期内,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服务,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每迟延一次,乙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8.4对于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如乙方对前述扣款事项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提出。
8.5如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则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乙方并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8.6除非甲方解除合同,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8.6如果因为甲方原因使得合同时间未能得到履行,则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时间将相应顺延。
第九条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9.1双方同意本项目应用软件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9.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履行维护和技术服务过程中,利用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3甲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利用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4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应用软件及与本项目应用软件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软件提供或变换方式提供、出售给除甲方外的其他方。乙方在本合同终验证书签署后二年内,不得为除甲方外的其他方开发同类或类似功能的应用软件,也不能对其他方开发同类或类似功能的应用软件提供任何协助。
9.5如果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倍。
9.6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仍归软件著作权人所有。
9.7乙方承诺,其依据本合同开发应用软件及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应用软件的,均不存在对系统软件权利人的侵权情形。如乙方与系统软件权利人之间产生纠纷,乙方应负责尽快解决该等纠纷,并保证该等纠纷不得影响甲方对应用软件的正常使用。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损失。
9.8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本合同项目软件侵犯了其所有权或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9.9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继续使用本合同项目软件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软件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软件,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该软件。
(3)其它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对软件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将保持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10.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0.5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年[]月[]日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的附件。技术开发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0.6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甲方:
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实用产品开发委托合同篇三
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就j2me(k-java)游戏产品《城市猎人》(名称待定)的开发进行创意细化和绘制一系列相关像素图象的的工作(以下简称劳动成果),像素图像包括两套,大小尺寸要分别符合176_208和128_128两种手机屏幕的标准,甲方购买乙方的劳动成果,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
甲方向乙方购买了j2me(k-java)游戏产品《城市猎人》(名称待定)的创意和一系列相关像素图象后,即完全拥有这些劳动成果的版权和使用权,乙方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时间进度:乙方必须保证在10月10日(待定)前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全部劳动成果。
支付费用参照第四条规定。
甲乙双方就此合作均对任何可能产生利益损害的第三方进行保密。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和自身业务需求,对乙方的劳动成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修改要求,要求乙方对其进行改进、增减和完善。
[2].如乙方无法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完成j2me(k-java)游戏产品《城市猎人》(名称待定)的创意和一系列相关像素图象,或乙方的劳动成果达不到甲方的要求,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追讨回合同第四条规定中的第一笔和第二笔款项。
[3].为适应新的额外机型要求,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相关像素图像的移植,费用按照一个机型贰百元人民币的约定价格执行。
2.甲方的义务。
[1].合同签订后,甲方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跟进乙方劳动成果的制作过程,随时与乙方交换意见,确保双方的的合作事宜能够顺利进行。
[2].甲方有义务根据合同要求及时付款,不得拖欠。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就业务合作出现的争议向甲方提出申诉。
[3].乙方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劳动成果,可以向甲方提出延期的申请。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劳动成果并符合甲方的要求。
[2].如因乙方问题无法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劳动成果,且乙方又不能提出合理的理由,乙方应如数退还合同第四条规定中的第一笔和第二笔款项。
[3].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保证不得将劳动成果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能将劳动成果中的任何组成部分用于其他j2me(k-java)游戏产品中。
四.付费。
1、乙方完成j2me(k-java)游戏产品《城市猎人》(名称待定)的创意文档,提交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费用共1650(玖千)元人民币。
1、乙方完成j2me(k-java)游戏产品《城市猎人》(名称待定)相关像素图象工作量的30%后,提交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费用共1650(玖千)元人民币。
2、乙方完成全部劳动成果后,提交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第三笔费用共2200(玖千)元人民币。
4、支付方式,乙方提供银行账号(乙方的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费用划入乙方的账户后,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相应的签字收据。
五.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合作期间严格遵守双方另行签署的技术保密协议中的条款。
六.合同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双方签字并盖章的书面协议、或双方就合同履行的事项而相互交换的函件、传真、电传或电子邮件)对本合同做出变更。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如违约方给另一方带来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违约方应给另一方进行赔偿。
八.适用的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法规。
九.解决争议机构。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依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合同有效期。
原则上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为签约日开始的12个月止。
十二.其他事宜。
1、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后另行签订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需要另行签署技术保密协议。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北京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北京_软件开发工作室。
全体成员签字:
日期:
实用产品开发委托合同篇四
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因本人(原因_________________),不能亲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特委托___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理我办理领取证书相关事项。
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
1、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2、代为填报有关信息。
3、代为签收领取证书及送达证书给委托人。
对被委托人在办理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事项,我均认可,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承担。
备注:_________________本委托书签字生效。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件:_________________。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授权委托书共壹页)。
以上是代为送达委托函。
实用产品开发委托合同篇五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进行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完成产品整体外观设计;
2、按规格要求完成机箱结构方案及详细设计;
3、样机试制、整机试装;
4、资料开发中的结构图片提供;
5、结构件生产技术支持;
6、结构件的样机1台。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已经向甲方提交了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包括以下主要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必须明确设计时间,所以开发计划需要提前完成。
1、1、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机硬件布局协调、结构造型方案设计、结构造型详细设计、结构样机试制、整机试装、结构优化设计、正样试装、结构优化归档,结构件量产生产。
1、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完成结构造型方案设计;
2、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完成结构造型详细设计;
3、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完成结构样机试制;
4、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完成结构优化归档。
1、技术资料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总体方案说明》、《结构设计申请表》;
《单板器件布局、关键器件资料、接插件资料、单板功耗》。
2、提供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上述技术资于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以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方式提供给乙方。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或不全而引起的项目进度顺延则由甲方负责。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可以保留上述资料,但仅用于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开发服务之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第五条甲方应按以下方式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价明细,如人工、材料、用电等。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无税总额为人民币元,含税为元,乙方每次收到付款后的一周内提供合法有效的17%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2、本合同交付含样机1台。
(1)合同签定后的一周内支付元,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2)结构初样整机试装完成,产品验收合格一周后,支付元,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4、系统热测试、高低温测试、运输实验、emc测试、震动实验等测试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不包括本合同金额中。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增加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便于甲方掌握项目开发情况,乙方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每周一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双方确定由于乙方的原因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开发成果,则每逾期7天,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甲方违约金,逾期不满7天,接7天计算;乙方若逾期交付开发成果超过14天,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七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研究开发工作转让或委托第三方承担。
第八条双方确定本合作项目的技术风险,双方同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因技术风险带来的损失。
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3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以及未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均有义务保证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专利,不得因履行本合同而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如果一方因为使用未经授权的专利式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而导致另一方蒙受损失,蒙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双方有义务及时向对方通报一切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行为和侵权的可能性。
第十条乙方保证在受甲方委托开发的项目中所使用的技术及开成的产品没有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它合法权宜。如因甲方使用乙方开发的技术或产品而遭到第三方的侵权诉讼,则乙方应承担诉讼费用并协助甲方应诉。如甲方为此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则由乙方承担。
1、结构造型开发的过程文件,含开发计划、方案书、各个技术评审环节的评审纪要。
2、在甲方完成项目验收后提供全部结构设计文件(含二维图纸件一份;pro/e格式的二维、三维数据光盘一份。
1、各部件装配顺利;
2、不出现因为结构问题导致的系统故障。
如满足以上验收标准,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项目验收报告》。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同意,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甲方所有。
第十四条乙方承诺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或个人。
第十五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对此研究开发过程及其成果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或个人透露项目研发进度、涉及的技术、资料等,未经甲方允许不等将研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或个人。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享有本合同项目成果宣传的权利。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的所有权甲方所有。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助甲方把产品转批量生产。
地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以各方实际的投入确定补偿金。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甲方所有。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同意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甲、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结构造型方案评审报告》;
《整机试装评审报告》;
《项目验收报告》。
上述评审报告经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双方应该遵照评审报告执行。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出现的需求、规格变更导致项目延迟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同时,该变更导致乙方的工作增加,甲方应该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实用产品开发委托合同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西北师范大学(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招收(丙方)为_______级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限三年,自_________年9月至_________年6月。经三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按国家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负责录取丙方。录取前由乙方对丙方的考试成绩、实践能力及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审查,向甲方提出委托培养意见,如丙方符合录取条件,方可录取。
二、委托培养期间,甲方负责丙方的培养、管理、毕业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和奖惩工作。如丙方因违反校规或其他原因不能毕业或未授予学位,责任由丙方承担,是否接收其到委培单位工作,由乙方决定。
三、委托培养期间,丙方必须全脱产住校集中学习,乙方不得给丙方安排工作,丙方也不得私自兼任任何社会事务。
四、乙方须按本协议标准向甲方支付丙方培养费用和住宿费。培养费每生每年120xx元,住宿费以甘肃省物价局批准的住宿收费标准为准。
五、丙方被录取后报到注册时,须向甲方按收费标准交纳第一学年费用,持交费凭证到甲方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报到注册,建立学籍。其余两学年费用分别于每学年开学时交纳,持交费凭证报到注册。如不按时交纳培养费,甲方有权单方面停止对丙方的培养。
六、丙方毕业时甲方不将其列入国家统一毕业生分配计划,直接派往乙方,同时将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事(学籍)档案直接转(寄)交乙方。
七、丙方如系乙方在职人员,其户口和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仍保留在乙方(只转党团组织关系),享受乙方同类人员的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丙方如系高校应届毕业生,其户口和人事关系、党团组织关系迁至甲方,甲方不发给丙方奖学金,丙方在乙方的待遇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
八、丙方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或按乙丙双方的约定分担。
九、丙方拟变更就业单位,须征得乙方同意并向甲方出具书面退函,同时向甲方提供乙方和丙方所持有的本协议原件后,方可自主择业。
十、本协议在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执行本协议,分别情况承担以下责任:
1、甲方违约,退还乙方支付的培养费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乙方违约,甲方停止对丙方的培养工作,由乙方安排丙方工作,并向甲方补交丙方在学期间所需费用。
3、丙方违约,赔偿乙方所支付的全部培养费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十一、对执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向兰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西北师范大学(甲方)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
委托培养单位(乙方)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
委培研究生(丙方)(签字)年月日。
实用产品开发委托合同篇七
研发中心、市场部、销售公司根据本部门对市场的调研和了解,以《项目提出建议书》的形式提出项目建议。
各部门所提出的项目应结合公司近、中、远期的发展规划,并对产品进行初步定位,包括为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建议的技术储备项目。所有提出的项目应于每月10日前交研发部汇总、筛选,并由研发副总在每月13日的研发会议上,组织各部门对提出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讨论,并确定该项目的废、立,以及是否由市场部进行前期的市场调研再行决定。
二、项目调研。
市场部依据研发会议的决议,对拟进行市场调研的项目制定调研方案。市场调研方案包括调研的方法、时间、地点等方面的内容。调研方案经企划副总批准后,由市场部组织实施调研工作。
研发中心、销售公司可根据本部门的工作需要,进行相应的市场调研,其调研方案必须经过本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执行。如需要市场部或其他部门协助进行时,应及时沟通,并提供相应的市场调研方案。
三、调研结果确认。
市场部根据调研方案中规定的推进计划,将调研结果以调研报告的形式交企划副总审核,由企划副总提出调研结论。
四、立项的确认。
通过研发会议决议或市场部调研结论同意立项的项目,由研发部汇总,并制定相应的项目研发推进计划,呈报总经理批准执行。如项目不能通过立项,则停止运作。
研发中心将总经理批准执行的项目研发推进计划,下发各相关部门,各部门根据推进计划中的时间安排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研发中心将在必要时向相关部门通报项目进行情况。如在项目推进的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研发中心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相关部门。项目的实施可采取自行研发、购买专利、技术合作等多种形式。
(一)产品小试阶段。
1.通过技术资料的搜集,设计新产品的试验方案,试验方案包括:试验配方、工艺过程等内容。
2.新产品使用的原辅料原则上以公司现有的原辅料优先选择,若为公司内部没有的原辅料,可联系厂家索取样品。必要时,可请综合计划部协助解决。
3.新产品经过反复试验和改进后,可将认为满意的产品在研发中心内部进行品尝。研发中心品尝通过后,进行集团公司内部品尝。
4.公司内部品尝前,应依据新产品不同的特点,设定相应的通过标准,超过评定标准时,则视为新产品小试通过。如内部品尝未能通过,则应对新产品继续进行试验和改进。
5.在新产品研制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或其他方面不能逾越的困难时,可通过购买专利、技术合作等多种途径寻求解决办法。
6.小试通过的新产品必须通过研发总工程师的合格鉴定,方可进行中试申请。
(二)中试准备。
1.新产品小试通过后,即进行相关技术文件的编写工作。技术文件包括:原辅材料采购标准、原辅材料检验标准、生产加工工艺、成品检验标准。技术文件须经研发总工程师、研发副总核准。
2.进行中试申请,在申请中应明确中试的时间、地点、目的、生产数量等内容,并附所需原辅材料及包装物明细。中试申请经研发总工程师、研发副总、生产副总批准后,由综合计划部协调安排备料、生产等相关事宜,应在1个月内安排中试的具体时间。
3.研发人员在中试前一天到达中试现场,进行技术文件的下发和生产工艺、操作要点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应包括:生产部经理、车间主任、相关班组长、品控部经理、工艺员及质检员。
(三)新产品中试。
1.新产品中试的全过程由生产部人员按工艺进行操作,品控人员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和记录,研发人员现场跟踪指导,及时了解和处理新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2.中试产品计入生产产品中,研发部不需申领任何原辅材料和包装物。中试产品采用简易包装物进行包装,并在产品外包装箱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和中试时间。中试产品由研发人员与生产部共同办理入库手续,并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
3.中试进行后,分公司总经理及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及时填写《中试成果确认/验证记录》。如中试进行顺利,则签字确认中试成功;如存在技术或工艺方面的问题,则须在上对存在问题进行阐述,说明原因,并签字确认。
4.如中试进行三日后,分公司总经理及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仍未完成《中试成果确认/验证记录》,则视为分公司确认新产品中试成功。
5.中试结束后,收回下发的全部技术文件。依据生产过程所反映的情况,对原辅材料采购标准、原辅材料检验标准、生产加工工艺、成品检验标准进行修订,由研发总工程师核准。核准后的技术文件交副董事长和研发中心存档。
(四)产品上市前的相关工作。
1.产品通过中试后,研发人员将产品说明、包装尺寸提供给市场部,市场部根据情况通知广告包装部开始进行产品包装设计。研发中心将《中试成果确认/验证记录》的复印件交综合计划部,产品开发工作完成。
2.研发中心提供产品配方给财务部,由财务部对产品进行定价。如销售部不能认同试销产品的定价,可由财务部、研发中心、综合计划部协调解决。
3.市场部根据情况,安排对新产品进行品尝、调研。
4.研发中心可根据市场部品尝、调研情况反馈的信息,对产品工艺和配方进行微调,对相关的技术文件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工艺文件下发。
(五)其他。
通过技术合作等方式运作的项目,由研发中心按公司规定和需求对合作方进行筛选,签订合作合同,并对该项目进行监控。
六、产品上市后。
产品上市后,研发部可根据市场部的市场调研结论和销售部门的反馈意见,不断完善新产品加工工艺和风味特色。
实用产品开发委托合同篇八
甲方(委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旅行社):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组织和接待旅游团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拟组织接待旅游团的具体情况,乙方应在____________前给予书面答复。
第二条接待项目和标准。
组号和组号:___________________。
观光景点:见旅游路线。
运输工具及标准: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和娱乐(时间/天)安排:_______________。
导游及服务:______________。
特别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确定的委托接待项目和标准必须与甲方与游客签订的《山东旅游合同(国内)》一致。
第三条委托报酬及支付方式。
委托报酬:_______元。
付款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及赔偿。
一、甲方违约及赔偿。
1、如甲方因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原因变更、延误或取消行程,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委托报酬的____%的违约金。
2、游客自行离团或不参加活动不存在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自行离团或不参加活动期间的差旅费用;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游客因病无法继续旅游的,乙方应在扣除游客已支出的差旅费后,将剩余差旅费退还给甲方;如果是乙方原因导致的疾病,按照《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办理。
二。乙方违约及赔偿。
1、非因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情形,乙方因旅行延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报酬的____%的违约金;经甲方和游客书面同意后,乙方可继续履行本合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要求终止旅游并解除合同,乙方应安排游客返回,退还未履行合同的旅游费用,承担相关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委托报酬的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无故遗弃游客的,应当退还未履行合同部分的差旅费,并支付两倍费用的违约金,承担游客在遗弃期间发生的必要费用。
3、乙方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商店购买的商品,经核实,被认定为假冒伪劣商品或者价格明显超过正常价格的,乙方应当协助旅游者免费退货,并要求赔偿超过的货款;乙方擅自安排旅游者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商店以外的商店购买商品的,应当退还旅游者的购物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两倍的购物费用补偿;如果所购货物经核实明显高于正常价格,乙方应向游客退还较高部分的货款,并向游客支付较高部分两倍的赔偿金。
如乙方强迫或引诱游客购物,乙方应退还游客购物费用,并向游客支付两倍的购物费用补偿,并向甲方承担百分之______的购物费用补偿。.
第五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
第六条免责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免责条款不得损害旅游者的利益。
第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旅游投诉中心(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j;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8条未完成的事项和解决方案。
未完成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决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产品开发委托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直销中心地址: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远程交易委托服务及其他相关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非本协议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网上交易:是指投资者按照本协议规定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并通过互联网进行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账户资料变更等业务处理的交易方式。
2.投资者:指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网上交易的直销投资者。
3.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乙方所设立、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份额变更情况及基本资料的账户。
4.基金交易账户:指基金销售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通过该销售人买卖乙方所设立、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5.认购:指开放式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
6.申购:指开放式基金成立后,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
7.赎回:指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间内已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单位的行为。
8.基金份额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到另一交易账户进行交易的行为。
9.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10.t日:指销售人确认的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1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2.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13.交易密码:指博时直销交易账户的交易密码。
第二条远程交易服务的内容。
本协议所述远程交易服务内容包括:变更基金账户信息,转托管,基金分红方式变更,提交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申请,撤销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申请等。
第三条网上交易风险提示。
如果甲方愿意申请使用乙方网上交易业务,甲方即被认为已经完全了解网上交易的风险,并能够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损失。
乙方已最大限度地采取了有效措施保护客户资料和交易活动的安全。尽管如此,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乙方在此郑重提醒甲方,网上交易仍然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互联网是全球公共网络,并不受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的途径不是完全确定的。互联网本身并不是绝对安全可靠的环境。
2.在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个人、团体或机构通过某种渠道获得。
3.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他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不完全、数据错误等情况,从而使交易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
4.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种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分析、预测性资料,可能出现错误或被误导。
5.投资者的网上交易身份可能会被仿冒。
6.投资者自身计算机性能、质量、病毒、故障及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影响交易时间或交易数据,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7.投资者自身的疏忽造成账号或密码泄漏,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第四条甲方承诺:
1.甲方清楚地了解使用网上交易可能遭受的风险,并自愿承担该种风险而导致的损失。
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协议包括乙方免责条款在内的所有条款,并已准确理解其含义。
3.甲方确认已详细阅读并理解并接受乙方所设立、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及《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最新的公开说明书的所有内容。甲方自愿通过乙方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业务,承诺上述业务视同甲方亲临乙方柜台办理。
4.甲方保证用于投资乙方所设立、管理的基金的资金来源合法,否则由此引起的一起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保证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和有效,如有变化,甲方应及时变更相关资料。因甲方未能及时变更有关资料所可能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甲方单独使用网上交易方式,不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利用该系统从事基金代理买卖业务及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7.甲方将确保其用于网上交易的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于因甲方的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8.凡是使用甲方密码所进行的一切委托,均被视为甲方亲自办理之有效委托。甲方由于自己疏忽或其他原因而致使密码失密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9.甲方在发现或有理由认为存在未被授权的人正在或可能使用其账号、密码时,应立即与乙方联系,甲方承诺采取相应的保护、防范措施。
10.甲方不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攻击乙方网络,破坏乙方系统,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11.甲方对其各项委托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
12.甲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条乙方承诺:
1.乙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愿意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的约束。
2.乙方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的系统安全、数据备份和故障恢复手段符合监管机关的规定。
3.对甲方的网上交易,乙方对相关电子数据进行保留并作为甲方交易行为的证明。乙方对甲方的委托资料、委托事项和密码负有保密义务,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透露甲方在乙方登记的任何资料。但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有关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关资料不在此限。
4.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当日,为甲方开通协议约定的交易委托方式。
第六条提示条款:
1.网上交易受理条件提示:
甲方须与乙方需通过直销柜台或网上方式签订《投资者网上远程交易委托服务协议》。
甲方须在乙方的直销点或通过网上方式开立交易账户,该交易账户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应处于正常交易状态。
甲方通过网上方式开立账户时,须依据《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
2.网上交易的开通、变更与终止提示:甲方欲开通或终止网上交易手段,须依据《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
3.支付业务提示。
甲方须依据《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资金支付事宜。
4.设备提示:甲方应具备本协议约定网上交易所必需的设备。
5.密码提示:
甲方用于网上交易的密码与柜台委托的交易密码一致。
6.委托提示:
a)甲方网上远程下达的委托,以乙方的系统记录为准。
b)客户使用网上交易,需自行支付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上网费、电话费等。
7.委托受理时间提示:
认购期内,基金当日委托申请的受理截止时间为每日下午17:00,如甲方17:00后提交委托申请,则乙方视甲方的委托申请为次日的申请,但认购申请中选择当日为有效期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在开放日,基金当日委托申请的受理截止时间为下午15:00,如甲方15:00后提交委托申请,则甲方的委托申请按下一个工作日的申请处理,但申购申请中选择当日为有效期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甲方委托申请的时间以乙方系统自动记载时间为准。
第七条免责条款:
因下列情形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地震、火灾、台风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引起停电、网络系统故障、电脑故障;。
3.法律和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
4.因通讯、网络中断、堵塞等情况致使通过约定的委托手段无法下达申请委托时;。
6.因甲方的故意或疏忽导致交易密码泄露或遗失,由此导致甲方损失的;。
7.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乙方免责事项。
第八条协议生效及变更:
1.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的权利。修改本协议以书面形式公告于乙方的网站及营业场所或以其他乙方认为可行的方式通知。甲方在修改通知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视同已经得到甲方的认可,但乙方增加本协议第二条所述服务内容除外。
2.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章、《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公开说明书》等发生变更,本协议将作相应的调整。
3.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在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终止:
a)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同意终止。
b)甲方死亡或不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c)甲方撤销直销交易账户或基金账户。
d)甲方通过柜台或网上方式取消网上交易。
e)乙方不作为甲方认购/申购所指向的基金或甲方所持有的基金的管理人。
f)因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g)一方违约,另一方书面通知对方提出终止本协议。
实用产品开发委托合同篇十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湖北x有限公司。
承接方(乙方):湖北空间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室内设计的地址:湖北省xx公司办公大楼。
设计内容:一层大厅、三层中型会议室、四层经理办公区、五层大会议室。
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设计,乙方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38800元。计币叁万捌仟捌佰元整。
甲方应在20xx年12月5日首期付50%设计费,计币壹万玖仟肆佰元整。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点(20xx年12月10日)。乙方设计师在测量后8天内完成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和效果图。
三、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甲方至乙方处看图,与设计师经过沟通同意,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支付30%设计费,计币壹万壹仟陆佰肆拾元整,乙方在20xx年12月19日至20xx年1月19日,共30天完成全套装潢设计图及施工图纸,甲方到乙方处取图,并约定设计交底日期,此时甲方支付乙方15%设计费,计币伍仟捌佰贰拾元整。余下5%尾款在工程开始后半个月内付清。
四、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设计师沟通。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应有四次去现场放样及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效果,如施工方另有要求设计师出现场,则按800元/天,每次2—3人收取费用。
五、如甲方或业主方推翻已确认施工方案,另行设计按每平方米60元收取设计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0天内的,每延期一天应当支付设计费总价的3%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延期30天以上未完成设计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承担设计费总价30%的违约金。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按合同规定的设计费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图纸,图纸完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七、设计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如甲方中途反悔,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八、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xx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本合同约定(将以下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1)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中包括附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签定合同地址:
实用产品开发委托合同篇十一
委托方(甲方):
承托方(乙方): 。
因业务需要,甲方委托乙方研制、开发,型号为的新产品,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至少叁个样品或相近产品,若没有样品可提供,则甲方需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及详细的图纸图样,以作为开发依据。
二、产品的开发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产品的开发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一个月,乙方向甲方提供送检样品。
五、产品开发后的生产及货款结算方式:
1、签定本协议的同时签定首批供货合同,甲方首批订货量不低于零点伍万只,后续每批订货不低于壹万只。
2、款到发货。
六、甲方在使用中发现的不良品属制造责任的,乙方无条件退换。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
实用产品开发委托合同篇十二
签订地点: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销的作物、品种、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作物。
品种。
产地。
商标。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四条种子的所有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托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四条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_________。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
第十六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委托人责任:
1.委托销售的品种,如果属应当审定的品种,必须经审定通过。
2.委托单位或个人委托销售的品种,必须是自有品种、联合开发或授权品种,以及未经保护的品种。
3.委托单位或个人委托销售的种子,必须是经过包装的、质量合格的种子。
4.委托代销的年限不得超过所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受托人责任:
1.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人报告的义务。
2.受托人不得接受无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委托销售种子。
3.受托单位或个人不能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其种子。
4.受托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委托单位或个人要求的指定地点、作物、品种、注册商标、包装规格销售其种子。
5.受托单位或个人不得拆包销售其种子。
6.受托单位或个人经营种子发生的质量纠纷,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出面协调,受托单位或个人积极配合。
7.受托单位或个人可以接受多家委托。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2.受托人违反第十六条对其约定的条件,造成发生纠纷和经济损失的,由受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种子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实用产品开发委托合同篇十三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运送商品及代为收取该商品货款事宜,约定如下,共同遵守。
第一条配送及代收货款之委托。
本合同以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配送商品并代为收取该等商品之货款为目的(以下简称本业务)。
第二条业务注意事项。
1.乙方不提供当日配达之服务。
2.乙方不提供转寄服务,甲方所提供之配送资料如有错误,乙方将以退件流程处理。
3.为便利乙方作业,甲方之出货地如有多处时,需于签约前将出货处提供与乙方建档,甲方签约后如有异动资料,需以书面先行通知乙方,乙方不接受临时性电话更改资料。
4.针对配送上之细节,以乙方提供之代收货款配送流程及注意事项为主,甲方同意并按相关流程及注意事项执行本业务。
第三条支付。
乙方将依甲方所选择之结算方式,按照规定结算后汇入甲方所指定之账户。
第四条配送运费。
本业务中之配送运费计算应按甲方与乙方之运费报价单内容计价结算之:
(1)上述双方如已订有运费报价单者则以之为准,如双方尚未签订者则应于签订本合同书前先行订定运费报价单并以之为配送运费计算基准。
(2)非本业务之运费计算,其运费应由甲乙双方另以书面协议之。
第五条手续费。
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货款之手续费计算见附表,略。
第六条退货。
1.乙方执行本业务时如遇收件人拒收商品,收件人拒绝支付该商品之代收金额或支付之金额不足,或商品于交付乙方后_____日内仍无法将该商品配达等情况,则该件商品将于通知后退回甲方处。
2.除有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外,甲方仍应将办理退货之该笔商品之配送运费、退货运费及代收货款手续费等支付予乙方。
第七条货损。
1.本业务之相关代收、运送条款,责任限制或可归责于乙方所致之货物迟延、毁损、遗失等权利义务关系均按乙方所订定之托运条款执行之。
2.如有前项之情形发生时,甲方同意本业务之损害赔偿范围以_____万元人民币为上限。
第八条结算。
1.本业务之货款结算由乙方按约定应向甲方收取运费,代收手续费,银行汇款手续费及退货商品之退货运费等;但运费之部分依约定,由乙方依其与甲方所签订之报价单内容,向甲方收取。
2.上述费用,如乙方有溢付款项者,乙方得于付款日之应付款项中一并扣除计算,但是退货商品之代收货款之结算及商品的退货均需在约定之付款日前进行,付款日以后之退货则于次回付款日之应付款项结算时一并扣除计算。
3.乙方如发现支付甲方之代收款项金额有溢付情形且无法按第一项之规定于次回付款日之应付款项一并结算扣除时,甲方亦应于前述之次回付款日,将乙方多汇之金额立即返还并汇入于乙方所指定之银行账户。
4.甲方如未依约给付乙方运费时,乙方得就甲方所积欠之运费款于代收款项中迳行扣下。
第九条货物之瑕疵。
乙方对于托运货物不负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若有消费者主张货品短缺、瑕疵、品名不符等关于托运物内容之情事,乙方将依作业流程进行退货,乙方对于甲方及消费者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其它各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代收货款委托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_____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三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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