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专项应急预案(优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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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专项应急预案篇一
总指挥:
副总指挥:
组员:
〈二〉职责
1、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
2、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组员: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工作,各工段长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是:
1.炼钢工长:负责炼钢工段现场指挥工作;
3.连铸工长:负责连铸工段现场指挥工作;
4.机修工长:协助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5.电修工长:协助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6外围工长:协助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7.工程师:负责抢险抢修现场的技术指导;
在处理事故之时,所有参与抢险抢修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若发现信号不稳定或中之断时,应立即运用厂内固定电话或手机及时跟总指挥取得联系,并明确说明所处位置。
4、当成功启动柴油泵之后,水泵房主控工应立即将情况汇报当班调度长,并通知转炉主控室及连铸主控室。
5、转炉主控室接到水泵房的报警电话后,应立即提枪停止冶炼,,并立即将该情况通知当班调度,由当班调度长向上级进行汇报。
6、连铸主控室接到水泵房报警电话后,应密切关注二冷水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将在浇钢包内的钢水拉完。
7、水泵房主控工在柴油机启动完毕之后,可适当调节入口处的手动阀门来增加或减少水的压力,以达到设备所需的安全用水。
2、安全水塔的出水管的手动阀门要随时观察、以防有人误动;
3、每班人员要巡视柴油机的操作箱面板的各开关、指示灯的指示情况。如:选择开关要打在自动位置;电源的钥匙开关要打开;浮充电指示灯是否亮,报警灯是否亮,如亮应及时复位。
环境专项应急预案篇二
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稳定,预防和遏制化学品造成人身伤亡事故,遇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展开各项工作,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依据。
本预案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3范围。
适用于院因危险化学品引发突发事件。
4工作原则。
4.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防范和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作用。
4.3规范有序,保障到位。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和响应机制。
5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并在事故现场设派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
5.1应急指挥中心。
总指挥:由院长担任(院长因公外出,可授权委托其他领导担任)。
副总指挥:由党委书记、主管副院长担任。
成员:由院长办公室、人事处、试验研究所、后勤服务中心、地岩院负责人担任。
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a)负责组织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审核、发布、演练和总结;
c)组织、指挥协调生产经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d)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建设。结合生产经营应急救援工作特点,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安全事故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形成生产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保障。
e)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伤亡人员善后及安抚工作。
5.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主任担任主任,全面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分院院长、经营处长、项目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负责各自主管区域现场指挥工作,经营处长负责外围协调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b)随时掌握安全事故发生情报;
c)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及时将相关命令信息通知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各工作小组。
5.3现场应急指挥部。
5.3.1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中心派出机构,设正、副总指挥和各专业小组,其成员主要由事故发生单位人员组成。必要时,应急指挥中心另行指派现场总指挥,当现场总指挥不能履行指挥职能时,由现场最高领导接替或应急指挥中心立即指派。
5.3.2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各工作小组,人员主要由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机构及救援队伍人员组成。
5.3.3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b)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c)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有关资料;
d)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应急指挥中心请示应急结束;
e)负责现场应急工作总结。
6应急启动标准。
在发生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启动本预案:
(1)发生一次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危险化学品事故;
(3)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危险化学品事故。
7预防与预警。
(1)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并立即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各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向上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给予支援。
8应急响应。
8.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个人防护器具。如果泄漏物易燃易爆,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撤离。如果泄漏物有毒,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现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适应性训练。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撤离。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2)泄漏源控制。
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减负荷运行等。堵漏采用合适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理。
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8.2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先控制,后消灭。
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灭火战术。
(2)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主要途径,燃烧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否有毒。
(3)正确选择最适合灭火剂和灭火方法。
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情况,应按照统一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4)消灭余火。
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8.3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报请应急指挥中心同意后,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进入现场开展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b)监测事故规模及影响情况、受损建筑物垮塌危险程度等;
8.4信息报告和发布。
各部门及时将事故进展情况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汇报指挥中心。事故信息披露要严格按照我院有关信息披露程序进行,应急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和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确认,由事故应急协调办公室协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9培训与演练。
10.1院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本预案演习组织工作。
10.2由试验研究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预案演习组织工作。
10.3预案演习每年进行一次。
10.4应急演习结束后,各演习组织机构应在15日内向院应急指挥中心提交演习报告。
10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环境专项应急预案篇三
当发生煤磨系统火灾事故时,首先发现的人员应向中控用对讲机报警,同时向当值车间领导汇报,必要时向消防队(119)报警。
报警人应做到迅速准确地报告事故的以下信息:
(1)说明起火地点的准确位置;
(2)燃烧物和大约数量;
(3)火势大小;
(4)是否有人员伤亡或被困;
(5)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6)正确简明的回答接警人的提问。
中控接到报警后,对报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安全部和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
2.指挥与控制。
由当值领导负责现场指挥与控制。
由运行、安全、保卫、检修等现场人员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部设在中控室;
由当值运行值班人员对制粉系统火灾事故发展势态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
根据火灾事故的具体情况,调配事故应急体系中的各级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求助上级部门及郏县消防支队。
3.报告与公告。
事故发生后当值领导立即向公司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4.事态监测与评估。
5.应急人员安全。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首先要保证应急人员的人身安全,当人身安全与设备安全、灭火发生冲突时,首先要保证人身安全。参加应急人员要正确佩带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相关安监人员要做好安全监督工作,以确保应急人员的安全。
制粉系统火灾事故扑救时应重点注意:
(1)要注意防止被火烧伤;
(2)注意被燃烧物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息;
(3)防止燃烧物爆炸;
(4)附近有电气设备灭火时还应防止触电;
(6)在火情已无法控制,可能危及抢险人员安全时,抢险人员有紧急避险的权利。
6.抢险。
应急力量的部署、职责和任务。
(1)应急指挥部在中控室进行全面指挥和决策、协调各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的调配;
(2)运行人员在中控室和现场进行系统隔离或磨机启停操作、巡视检查设备、监视设备;
(3)保卫科专职消防员、相关生产车间义务消防员等应急人员在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火灾。
(1)发现初起火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使用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2)当发生制粉系统火灾时,除必需的应急人员,其他人员应在应急指挥指定的负责人指挥下立即撤离现场,撤至安全地点后由负责人进行人员清点。
(4)扑救时应密切监视风向和火势蔓延情况,应急人员应尽可能避免在下风处扑救;
煤粉仓、收尘器爆炸。
(2)严格控制煤粉仓温度,严禁在煤粉仓内火源未消除前,向煤粉仓内送粉;
(4)煤粉仓发生着火,不宜使用消防水枪向煤粉仓直接进行喷射;
(5)当发现煤粉仓漏粉时,及时消除漏粉点,清除漏出的煤粉,发现积粉自燃时,采用雾状水灭火。
8.警戒与治安。
当事故影响区域及严重程度需要对现场进行隔离和警戒时,由保卫部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建立警戒线和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应急现场。
9.人群疏散与安置。
当发生煤磨系统火灾时,除必需的应急人员,其他人员应在应急指挥指定的负责人指挥下立即撤离现场,撤至安全地点后由负责人进行人员清点。
10.医疗与卫生。
在煤磨系统火灾事故中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主要为:烧、烫伤及燃烧产生的烟雾、有毒气体造成的窒息、中毒等。
(1)烧、烫伤的现场急救:
烧、烫伤均应保持伤口清洁;
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
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
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清洁布片或消毒纱布覆盖送医院。
(2)气体中毒:
当应急人员气体中毒症状时,应立即将中毒人员撤离现场,转移到通风良好处休息;
抢救人员进入险区必须戴防毒面具;
呼吸心跳停止者,按心肺复苏法抢救,并联系医院救治。
11.现场恢复。
火灾扑灭后对现场进行恢复,对失火的损失情况进行检查,确定设备损坏情况和抢修方案;对事故抢险人员、器材进行清点,并撤离现场;安排专人监视火场,防止余烬复燃。如果火灾现场仍存受损的建筑物、构筑物倒塌的可能等异常情况,应安排专人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造成人身伤害。
事故处理完毕后,运行人员做好事故处理记录,并向现场应急指挥汇报。应急指挥宣布事故应急结束。
13.预案管理。
(1)备案。
本预案由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备案。
(2)维护和更新。
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修改、更新本预案,由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对本预案每年评审一次,并提出修订意见。
(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xx年x月x日起开始实施。
环境专项应急预案篇四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应急响应方针与原则。
贯彻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紧密配合,防救结合,防止污染、保护环境的方针。
遵循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事故应急处置快速果断、统一指挥、密切协同,科学办事、技术指导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湖北车桥有限公司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报警、处置及其它相关工作。
2、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边的影响。
根据公司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结果,确定5个危险场所为重大环境因素。其危险特性及对周边的影响如下:
应急指挥部:设在公司安环部办公室。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4.2、应急协调人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做出初始评估(事故性质、准确事故源、数量和材料泄漏程度,事故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上报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上报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单位可能受事故影响的人员及应急人员和应急机构,如果需要外部救援,则应当立即通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
4.3、公司发生紧急事故时,主要使用电话报警联络;必要时,厂区警报由保安室负责用广播发出。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5220019(保安1号门房);内部应急报警电话:5234057(应急指挥部)5234743(安环部),应急救援机构成员间相互用手机联络,快速到应急指挥部集合。
当事故无法控制时,指挥部应根据情况,迅速求助政府救援力量,外部救援电话见下表:
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泄漏,危机邻近单位和区域;
天然气、甲醇、油漆与稀释剂、淬火油类、低温储槽发生火灾事故,火灾事故蔓延至周边厂房、办公区域、建构筑物等,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财产损失。
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泄漏,未危及邻近单位和区域;
三级:潜在的紧急状态某个事故可以被第一反应人控制,一般不需要外部协助的状况;事故限制在单位内的小区域范围内,不会立即对生命财产构成危险的状况。
5.1、泄漏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5.1.1、库存危化品泄漏。
当耗材库库存的危化品因容器损坏等原因发生整桶泄漏时:
1)库管员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迅速离开现场,以防中毒。
2)保安组迅速在距现场30米处设立警戒线,对现场进行隔离,严格限制人员进入,所有应急救援人员进入警戒区时必须配发湿毛巾。
3)抢险抢修队到达现场后,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泄漏物;必要时,将泄漏的容器移出库房,待处理,移动过程中尽量不使容器发生撞击,以免产生火花,酿成火灾。
4)消防应急组使用库房内水栓系统对泄漏点进行洗消,降低泄漏物浓度。
5)如因救援不当引发火灾,指挥部立即启动火灾应急救援程序。
5..1.2、天然气管道泄漏。
当天然气因阀门、接头、计量表等损坏、误操作或其他原因,发生管道大量泄漏时:
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迅速离开现场,以防中毒。
2)应急指挥部立即通知配电室对车间断电,通知车间所有人员撤出车间,防止发生火灾、爆炸,并在厂区发出广播警报。
3)保安组迅速对事故车间进行警戒,实行隔离,严格限制人员出入,防止他人误入造成中毒。所有参与应急救援人员进入警戒区时必须配发湿毛巾。
4)抢险抢修组应立即安排对管道总气阀进行关闭,并立即赶往出事地点,到达发生事故地点后,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源点、泄漏部位及原因。凡能通过切断物料等处理措施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
5)如泄漏无法控制时,抢修人员应迅速撤出现场,等待专业人员支援,信息联络组迅速联系县燃气公司,要求对供气管道停止供气,并派专业人员支援公司抢险。
6)如发生火灾或爆炸,指挥部立即启动火灾应急救援程序。
5.1.3、双排炉发生甲醇泄漏。
双排炉工作时使用甲醇、天然气作为助燃剂,这些物品现采用管道封闭供应,且甲醇需经常加装,如因设施(真空泵、阀门、接头等)损坏或误操作,发生泄漏时:
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迅速离开现场,以防中毒。
2)保安组迅速对齿轮车间热处理进行警戒,实行隔离,严格限制人员出入,防止他人误入造成中毒。所有应急救援人员进入警戒区时必须配发湿毛巾。
3)车间立即采取措施关闭明火源,必要时通知配电室对车间断电。
4)抢险抢修组到达现场后,首先并在甲醇、丙酮加料工协助下,将贮备箱及管道内的甲醇全部放空,并转移到安全处。然后迅速查明事故发生源点、泄漏部位及原因,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泄漏物,防止流入下水道;并迅速组织抢修。
5)如发生火灾或爆炸,指挥部立即启动火灾应急救援程序。
5.1.4、低温储槽液态气体泄漏。
桥体焊接作业时所用的气体为氩气、二氧化碳气体、氧气,无色无臭,若遇高温,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风险;也因低温液态气体造成人员冻伤的风险,也因管道的阀门、接头、压力表等损坏、误操作或其他原因,发生大量泄漏时:
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迅速离开现场,以防中毒。
)保安组迅速对供气站两边大道进行警戒,实行隔离,严格限制人员出入,防止他人误入造成中毒。
3)车间立即采取措施关闭明火源,必要时通知配电室对车间断电。
4)抢险抢修组到达现场后,迅速查明事故发生源点、泄漏部位及原因,并迅速组织抢修。
5)所有应急救援人员进入警戒区时必须穿保护性棉衣(只可穿清洁无油脂或油迹的衣服)、安全鞋、带有侧面保护装置的安全镜、皮手套,在触及阀门时必须穿戴面部遮护装备,以免低温液体灼伤,在排气操作时必须戴耳塞。
6)如发生火灾或爆炸,指挥部立即启动火灾应急救援程序。
5.2、火灾事故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5.2.1、耗材库危化品火灾。
1)最早发现者或库管员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警,向指挥部说明现场情况:起火物资(危化品、燃油或其他)、火势、是否有人员受伤、是否有毒烟毒尘、是否有爆炸危险等。并迅速用现场配置的相应的灭火器灭火。
2)保安组迅速在距库房30米处进行警戒,实行隔离,严格限制人员出入,防止他人误伤。所有参与应急救援人员进入警戒区时必须佩发湿毛巾。
3)消防应急组携带抗溶性泡沫或干粉灭火器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用灭火器或砂土进行灭火;当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4)抢险抢修组到达现场后,迅速将其他未发生火灾的库房内所有易燃(或易爆)物品抢运出库,转移到安全地点存放。
5)根据现场情况需要,指挥部命令消防应急组使用库房内水栓系统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必要时,抢险抢修组参与增援消防应急组。
6)火势无法控制时,指挥部应立即报警请求县消防队支援,现场除消防应急组远距离扑救和火场降温外,其他应急救援队全部撤离,保安组在厂区发出广播警报,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并负责接警。
5.2.2、天然气和甲醇泄漏发生火灾。
天然气和甲醇均为易燃易爆的危险品,这些物品如果发生泄露引发火灾,火势会非常大且蔓延迅速,并有爆炸危险。应急处置程序为:
1)迅速报警请求县消防队支援,并联系县燃气公司,要求对供气管道停止供气。保安队迅速对事故车间进行警戒。
2)指挥部应立即命令配电室对事故车间断电,通知事故附近人员全部撤离,保安组在厂区发出广播警报,做好人员撤离的指挥和组织工作,保证人员有序撤离,并负责接警。
3)现场指挥根据火势情况,指挥抢险抢修组查找事故发生源点、泄漏部位。如有可能时,通过切断物料等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如存在生命威胁时,应立即停止抢修撤离现场。
4)消防应急组迅速利用周边的室内、外水栓系统远距离扑救火灾和火场降温,尽量控制火势蔓延。等待县消防队支援。
5.2.3、调漆室、喷漆房火灾。
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警,向指挥部说明现场情况:起火部位、火势、是否有人员受伤等。并迅速用现场配置的相应的灭火器灭火。
2)指挥部应立即命令配电室对总装车间断电,命令消防应急组携带相应的灭火器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灭火扑救;并利用周边的室内、外水栓系统扑救火灾和火场降温。
3)抢险抢修组负责将现场存放的油漆及稀释剂转移到安全地带。
4)当火势无法控制时,指挥部迅速报警请求县消防队支援;消防水枪组对管道外部进行降温,等待支援。
6、人员紧急撤离和伤员救护。
6.1、人员紧急撤离。
现场指挥根据事故危险程度,准确下达撤离指令,保安组负责指挥人员迅速有序撤离。
6.1.1、撤离路线及集合地点:
1号车间、员工服务中心、倒班楼发生事故时,所有撤离人员均沿1号车间辅道或倒班楼辅道撤离到生活区停车场内集合。
办公楼及2、3、4号车间发生事故时,所有撤离人员均沿主大道撤离到生产区停车场内集合。
6.1.2、人员清点:
事故现场撤离人员由事故发生部门以班组为单位进行仔细清点,弄清每个人的下落,当有人员下落不明时,立即报告指挥部。应急救援队撤离人员由各队组长清点。非事故现场撤离人员以部门、车间为单位进行清点。信息联络组负责对人员清点情况进行登记、核实,将结果报告应急指挥部。
6.2、伤员救护。
如有人员受伤或中毒时,保安组应根据指挥命令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对伤员进行临时救护。根据伤员的伤势情况酌情处理:1、轻微伤人员送公司医务室治疗;2、烧(烫)伤人员迅速派车送往县烧伤专科医院;3、其他轻(重)伤、中毒人员按照“就近原则”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4、受伤人员较多时,向县急救中心报警请求支援。
泄漏事故:泄露得到有效控制,现场人员安全撤离;
应急终止命令由协调指挥人发出。
事故发生时,由应急总指挥第一时间以电话形式报告公安县环境保护局。
事故处理后:事故后5—15日,由应急协调指挥人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安县环境保护局,书面报告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人员救援情况及康复情况,环境污染情况及防治情况。
9、应急救援的资源保障。
9.1、内部资源。
公司有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4个应急救援队共有应急队员60名,其中义务消防队员30名,这些队员具备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或经过专门的培训(如消防知识培训),人员有充足的保障。配置的应急设施有:按国家标准配置的各类消防器材,其中各型号灭火器400具、消防室外栓10处及专用扳手、消防室内栓416处、内栓处均配有消防水带,另有简易担架1副。
9.2、外部资源。
公司地处公安县青吉工业园,交通便利,信息通畅,政府应急救援力量可快速到达。县消防中队、县燃气公司、县人民医院、单位到达公司均不超过5分钟车程。县中医院、县烧伤专科医院等也不到10分钟车程。这些单位各类设施齐全,技术力量过硬,保障有力。
10.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20xx年1月8日起生效。
湖北车桥有限公司。
二0xx年一月。
环境专项应急预案篇五
是制定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优先保护人和优先保护大多数人,优先保护贵重财产等原则和方针。
包括:
1.企业及工程项目基本情况简介:介绍项目的工程概况和施工特点和内容;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工地外围的环境、居民、交通和安全注意事项等:气象状况等。
2.施工现场的临时医务室或保健医药设施及场外医疗机构。要说明医务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有哪些常用医药和抢救设施,附近医疗机构的情况介绍,位置,距离,联系电话等。
3.工地现场内外的消防、救助设施及人员状况。介绍工地消防机构和成员,成立义务消防队,有哪些消防、救助设施及其分布,消防通道等情况。
4.附施工消防平面布置图(如各楼层不一样,还应分层绘制),画出消防栓、灭火器的设置位置,易燃易爆的位置,消防紧急通道,疏散路线等。
三、可能发生事故的确定及其影响。
根据施工特点和任务,分析本工程可能发生较大的事故和发生位置、影响范围等。如列出工程中常见的事故: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施工毗邻建筑坍塌事故、土方坍塌事故、气体中毒事故、架体倒塌事故、高空坠落事故、掉物伤心事故、触电事故等;对于土方坍塌、气体中毒事故等应分析和预知其可能对周围的不利影响和严重程度。
1.包括指挥机构和救援队伍的组成,具体指挥机构组成可列附表说明。企业或工程项目部应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企业经理或项目经理、有关副经理及生产、安全、设备、保卫等负责人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或小组(可设在施工质安部),日常工作由质安部兼管负责。发生重大事故时,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所在单位按职务排序递补。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单位经理为总指挥,有关副经理为副总指挥,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提醒注意的是:救援队伍必须是经培训合格的人员组成。
2.职责:如写明指挥领导小组(部)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或项目“预案”的指定和修订;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和实施求援行动;组织事故调查和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3.分工:写明各机构组成的分工情况。如,总指挥:组织指挥整个应争救援工作;安全负责人;负责事故的具体处置情况;后勤负责人;负责应急人员、受伤人员的生活必须品的供应工作。
写出各救援电话及有关部门、人员的联络电话或方式。如写出:消防报警公安:110,医疗:120,交通、省市县建设局、安监局电话、工地应急机构办公室、可提供救援协助临近单位电话等。
1.写明应急程序:如重大事故。首先发现紧急大声呼救条件许可紧急施救报告联络有关人员(紧急时立刻报警、打救助电话)成立指挥部(组)必要时向社会发出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上报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等善后处理;一般伤害事故。首先发现者紧急大声呼救条件许可紧急施救报告联络有关人员实施应急救援、保护事故现场等事故调查处理。
2.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可根据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列表写出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现场救援措施等。
要写明有关的纪律,救援训练、学习等各种制度和要求。
建筑施工是属于高危险的工作,事故的发生无法完全避免。因此大家必须重视和认真编制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突发事故处理,提高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减少施工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环境专项应急预案篇六
当发生煤磨系统火灾事故时,首先发现的人员应向中控用对讲机报警,同时向当值车间领导汇报,必要时向消防队(119)报警。
报警人应做到迅速准确地报告事故的以下信息:
(1)说明起火地点的准确位置;。
(2)燃烧物和大约数量;。
(3)火势大小;。
(4)是否有人员伤亡或被困;。
(5)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6)正确简明的回答接警人的提问。
中控接到报警后,对报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安全部和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
2.指挥与控制。
由当值领导负责现场指挥与控制。
由运行、安全、保卫、检修等现场人员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部设在中控室;。
由当值运行值班人员对制粉系统火灾事故发展势态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
根据火灾事故的具体情况,调配事故应急体系中的各级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求助上级部门及郏县消防支队。
3.报告与公告。
事故发生后当值领导立即向公司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4.事态监测与评估。
5.应急人员安全。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首先要保证应急人员的人身安全,当人身安全与设备安全、灭火发生冲突时,首先要保证人身安全。参加应急人员要正确佩带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相关安监人员要做好安全监督工作,以确保应急人员的安全。
制粉系统火灾事故扑救时应重点注意:
(1)要注意防止被火烧伤;。
(2)注意被燃烧物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息;。
(3)防止燃烧物爆炸;。
(4)附近有电气设备灭火时还应防止触电;。
(6)在火情已无法控制,可能危及抢险人员安全时,抢险人员有紧急避险的权利。
6.抢险。
应急力量的部署、职责和任务。
(1)应急指挥部在中控室进行全面指挥和决策、协调各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的调配;。
(2)运行人员在中控室和现场进行系统隔离或磨机启停操作、巡视检查设备、监视设备;。
(3)保卫科专职消防员、相关生产车间义务消防员等应急人员在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火灾。
(1)发现初起火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使用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2)当发生制粉系统火灾时,除必需的应急人员,其他人员应在应急指挥指定的负责人指挥下立即撤离现场,撤至安全地点后由负责人进行人员清点。
(4)扑救时应密切监视风向和火势蔓延情况,应急人员应尽可能避免在下风处扑救;。
煤粉仓、收尘器爆炸。
(2)严格控制煤粉仓温度,严禁在煤粉仓内火源未消除前,向煤粉仓内送粉;。
(4)煤粉仓发生着火,不宜使用消防水枪向煤粉仓直接进行喷射;。
(5)当发现煤粉仓漏粉时,及时消除漏粉点,清除漏出的煤粉,发现积粉自燃时,采用雾状水灭火。
8.警戒与治安。
当事故影响区域及严重程度需要对现场进行隔离和警戒时,由保卫部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建立警戒线和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应急现场。
9.人群疏散与安置。
当发生煤磨系统火灾时,除必需的应急人员,其他人员应在应急指挥指定的负责人指挥下立即撤离现场,撤至安全地点后由负责人进行人员清点。
10.医疗与卫生。
在煤磨系统火灾事故中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主要为:烧、烫伤及燃烧产生的烟雾、有毒气体造成的窒息、中毒等。
(1)烧、烫伤的现场急救:
烧、烫伤均应保持伤口清洁;。
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
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
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清洁布片或消毒纱布覆盖送医院。
(2)气体中毒:
当应急人员气体中毒症状时,应立即将中毒人员撤离现场,转移到通风良好处休息;。
抢救人员进入险区必须戴防毒面具;。
呼吸心跳停止者,按心肺复苏法抢救,并联系医院救治。
11.现场恢复。
火灾扑灭后对现场进行恢复,对失火的损失情况进行检查,确定设备损坏情况和抢修方案;对事故抢险人员、器材进行清点,并撤离现场;安排专人监视火场,防止余烬复燃。如果火灾现场仍存受损的建筑物、构筑物倒塌的可能等异常情况,应安排专人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造成人身伤害。
事故处理完毕后,运行人员做好事故处理记录,并向现场应急指挥汇报。应急指挥宣布事故应急结束。
13.预案管理。
(1)备案。
本预案由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备案。
(2)维护和更新。
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修改、更新本预案,由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对本预案每年评审一次,并提出修订意见。
(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__年x月x日起开始实施。
环境专项应急预案篇七
建筑施工、物业管理等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时,应有密闭空问作业应急救援专项(或专章)预案。密闭空间应急救援应包括如下要点:
(1)建立安全监督制度,凡密闭空间作业,必须指定经过安全培训,具有一定应急施救能力的专门人员进行旁站,实施安全监督。必要时应配备应急联络器材,以便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2)作业人员出现身体不适、头痛、头晕、刺激或操作反常现象时,必须停止作业,按动报警器并立即离开密闭空间。
(3)配备合适的起重设备,如吊重装置,三脚式起重架,配合安全带、安全绳作救援之用。
(4)配备足够及状态良好的应变急救器材,如合格的呼吸器具,心肺复苏器、防爆照明灯、安全带、安全绳、手持式报警器等。
(5)如未配戴呼吸器和安全绳,千万不要人内进行救番,以免伤及施救人员。
(6)要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以测试预案和装具的适用性和合理性,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7)要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应急救援知识和伤员急救常识培训,以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掌握安全防范、应急救援、伤员救护知识,切实保障密闭空间的作业安全。
环境专项应急预案篇八
为了预防和减少学生宿舍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住宿学生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学生宿舍的房屋、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地面不防滑;电线电器设备老化和乱拉乱接电线电源插座,违章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齐有效灭火器材、通道堆物、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牌缺少或不能正常使用;学生追逐、打闹玩耍;生活老师管理失职或不当;以及学生自身疾病等情况诱的原因。
(一)加强对生活老师责任性和安全第一意识的教育。
(二)加强对住宿学生进行行为规范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责任到人。
(四)开展宿舍火灾逃生的演练等自护自救手段。
(五)夜间要有专人值班巡视,并做好值班巡视记录。
(六)加强对宿舍房屋,设备以及生活设施、设备的维护、网管理、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七)配齐有效灭火器材,保持通道畅通,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灯牌要完好。
(八)电线拉接、电源插座位置、电器设备使用要规范。
一旦发生学生宿舍事故,一般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立即报告。
1、如是宿舍火灾事故,应立即报“119”,并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住宿学生。
值班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校方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2、如果一般事故,值班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学校应在24小时内书面向教育局报告。
3、如是伤害性事故,值班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校方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并按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4、如是校内暴力事件,学校按防范暴力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1)以最快速度及时将受伤学生就近送往医院治疗,并通知家长。
(2)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并现场进行保护,做好取证等工作。
(3)做好安抚学生及家长工作。
(4)保险介入。
(5)必要时公安介入。
环境专项应急预案篇九
应急预案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希望大家喜欢。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环保厅《关于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专项整治造纸行业,着力解决造纸行业突出的环境问题,推动规模大、工艺先进、污染小的企业做大做强,确保新建和技改造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认真开展造纸企业环境问题排查,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7号)要求,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淘汰造纸落后产能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不再审批属于“国发[20**]7号”文件要求淘汰的装置和生产线的环评文件。要制订倒排工作计划,制订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排查到位、监测到位、处理到位、整改到位。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县区环保局负责各自集中整治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向政府汇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企业加强自律的工作机制”。
20**年是《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要求造纸企业执行水污染物新排放限值的最后时限,也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7号)要求淘汰造纸落后产能的最后限期。各县区环保局要充分认识本次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完成集中整治工作任务。
(二)认真开展清查,摸清造纸企业情况。对照污染源普查名单,组织对辖区内造纸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范围包括以植物(木材、秸杆、其他植物)或废纸为原料生产纸浆,以及以纸浆原料生产纸张、纸板等产品的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等,认真填写《造纸企业排查情况汇兑表》。
(四)加快淘汰落后造纸产能。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7号)要求,20**年底前,淘汰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年产1万吨以下的造纸生产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要严把项目准入关,不再审批属于“国发[20**]7号”文件要求淘汰的装置和生产线的环评文件。
(五)加大整治造纸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造纸企业,要报请政府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备、移走原料”的要求予以取缔;对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批建不符、未履行“三同时”验收手续投入生产、长期以试生产名义上进行生产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和生产,限期履行相关手续,并依法高限处罚;对超标排放的,依法处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报请政府责令关闭;对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擅自停运的,限期整改,依法处罚。
20**年8月1日前已经投产或环评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制浆造纸企业,虽能达标排放但不能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表2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的,责令于20**年7月1日前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令限期治理。
(六)各县区环保局须于20**年6月25日前完成排查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并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和相关表格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于20**年10月25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和淘汰落后造纸产能明细情况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
(七)加强整治,追究责任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力度。完成年底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
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的相关负责人及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八)加强宣传和信息报告工作
根据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各县区环保局要确定专人负责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5日向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一)集中排查和监督性监测阶段(6月份)
各县区环保局组织相关单位对辖区内造纸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和监督性监测,并将阶段情况报告市环保专项办公室。市环保专项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县区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8月、9月)
各县区环保局根据本辖区第一阶段排查和监测情况,对存在环境问题和不属于国家淘汰落后造纸产业政策的造纸产能企业或生产线,制订一厂一档,及相关整治方案,上报政府,同时也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7月20日前)
各县区环保局根据政府批示,开展造纸企业整治工作(9月30日前)。
(三)总结阶段(10月份)
各县区环保局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20**年10月25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和淘汰落后造纸产能明细情况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对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环境专项应急预案篇十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第四条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五条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第七条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八条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第九条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一)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四)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企业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
评审专家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等。
(五)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经企业有关会议审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第十一条企业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第十三条受理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录、备案文件范例等在其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
第十四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向沿线或跨域涉及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跨市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受理部门统一调整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部门应及时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首次备案,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四)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五)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提交备案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进行。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电子文件。
第十六条受理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不齐全的,受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补齐相关文件,并按期再次备案。再次备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受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文件。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要求,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
受理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将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制定和备案。
第十八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要求办理。
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
第十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加重或者变相加重企业负担。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汇总、整理、归档,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并将其作为制定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抽查,指导企业持续改进环境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可以采取档案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抽查结果,提出环境应急预案问题清单,推荐环境应急预案范例,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指导性要求,加强备案指导。
第二十二条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或者提供虚假文件备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时,应当把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日常管理及实施情况纳入调查处理范围。
第二十四条受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备案文件齐全的不予备案或者拖延处理的;
(二)对备案文件不齐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规定一次性告知企业须补齐的全部备案文件的。
第二十五条环境应急预案需要报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关于企业预案管理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环境专项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做好本市农业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控制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家《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市县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概念界定和适用范围。
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将某种物质和能量直接或间接引入农业生产相关区域,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农田土壤、农用水域、农区大气等受到污染,农业生产受到损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然性事件。
四、信息收集。
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重点收集农区周围的工业污染源、农用水源水质、危险废弃物贮运等相关信息,为突发事件预警预报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及时填写《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报告表》,并报送县人民政府。
五、应急响应。
镇政府根据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预警后,报县农发局备案,由县人民政府决定进入响应,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六、现场救助。
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排险、减害,实施现场救助。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积极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组织群众疏散或撤离。在污染区设置警示标志。
七、控制污染源。
在明确污染源的情况下,立即控制污染物的'泄漏或排放。
八、控制污染蔓延。
对污染物质可能扩散或传播的途径进行分析、调查和勘查,采取必要措施,堵截扩散和传播途径,对受到污染的农畜水产品进行截留、追回并妥善处置,防止污染扩散和蔓延。
九、人员安置。
受污染伤害的群众应妥善安置,伤害较重群众要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抢救。大气污染毒害区域的群众要转移到安全地带。对饮用水源被污染地区的群众,要及时供应清洁饮用水和食品。
十、经济赔(补)偿。
对能够分清污染责任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污染事故肇事方负责赔偿损失;对不可抗拒原因引起的突发事件,由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按政策规定实施救济和救助。
十一、灾后重建。
对由于污染突发事件造成农业减产、绝收的,应制定计划,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
十二、人员保障。
镇人民政府保证应急工作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提高人员素质。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服从指挥机构统一调配。
十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不按本预案履行职责、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环境专项应急预案篇十二
网络信息中心机房环境主要监控目标对象为:电力供应、火情、空调异常。监控对象表征为:ups可监控数据(包括输入、输出、负载等)、烟雾、环境温湿度值。
环境监控报警根据影响范围不同定为不同级别,予以不同处置,应急处置流程如下:
(一) 机房烟雾告警
1、 如消防系统已启动,立即通知相关区域同志撤离机房。
2、 如消防系统尚未启动,立刻调出该场地视频监控,确认是否有火情。一旦确认火情,立即疏散,并确认消防系统能正确启动。
3、 火警必须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中心主任、相关机房安全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和环境与设备工程师。
4、 按消防相关程序处置。
(二) ups输入掉电告警
1、 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和相关机房负责人,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即刻响应并处理,通知机房负责人电池放电情况。
2、 相关机房负责人待命响应,根据需要按预定程序逐级安全关闭各类系统或设备,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
3、 如影响中心关键业务,由机房负责人作出判断,并立即通知业务所属责任部门。
(三) 机房地湿告警
立刻通知相关机房负责人和环境与设备工程师,现场查看空调底下是否有水管爆裂漏水。
备注:漏水事故影响不可轻忽,某些情况下会引起灾难性事故,请务必关注。
(四) ups输出故障
1、 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和相关机房负责人,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即刻响应并处理,通知机房负责人影响范围。
2、 相关机房负责人立即响应,如影响中心关键业务,由机房负责人作出判断,并立即通知业务所属责任部门。
(一) 监控数据通信中断告警
发现监控数据通信中断告警,需要综合查看,首先排查是否网络原因,其次排查是否服务器原因。以下状况考虑环境因素:
如果同时有大面积的网络故障和服务器故障,很可能是ups输出故障,立即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运行部负责人和系统部负责人。
如果是单纯的数据数据通信中断,一般是监控设备死机,在工作时间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1、 机房高温告警
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如判断空调已失效,则需到现场处置。
备注:由于机柜上的温湿度仪因热通道和铁架的热传导作用使得感应温度偏高很多,只能做参考。因此,如夜间发现高温告警,可注意观察,如有持续异常升温则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2、 冷冻水高温告警
发现冷冻水高温告警或空调进水高温告警,即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3、 市电掉电告警
工作时间,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非工作时间,如发生ups输入掉电告警,按前述流程处置。
其他机房环境监控告警,考虑都是设备故障或者部分功能异常,影响面有限,在工作时间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环境专项应急预案篇十三
为了确保重大环境污染发生以后,我项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重大环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控制污染源,及时制止重大环境污染源的继续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二、组织。
本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职责。
1、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及对外联络。
2、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调动抢险员、器材、机械上一线抢险。
3、任务是保护我项目部及行业主管部门(环保部门)等外界的联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并负责生活保障。
四、事故处理救援程序。
1、施工现场和基地发生一般的环境(如噪声超标)污染,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响应指挥部组织上相关人员及时处理、中止施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确保能达标时方可继续施工。
2、当施工现场及基地发生为重大的环境污染,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工进行抢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及时制止污染的后续发生,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3、对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发生(如火灾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要首先保护好现场,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自救并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报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围、估计后果。如有人员在该严重的环境污染中受到人身伤害,则应立即向当地医疗卫生部门(120)电话求救。同时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的检测。工程管理部指挥部人员赶赴现场,按各自职能组织处理事故。
4、当火灾发生后遵循消防预案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断火源,断绝火点,控制火势及熄灭火灾。并做好现场的有效隔离措施,及火灾的善后处理工作。及时组织地分类清理、清运,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当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后及时清理外运,或采取隔离措施后及时委托环保部门处理、检测,以求将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立即组织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立即组织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举一反三环境保护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遵章守纪,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五、各相关通讯地址。
医院抢救中心:120匪警:110火警:119。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有关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手机。
安全员手机。
安全员手机。
技术负责人手机。
施工员手机。
附近医院地址:
环境专项应急预案篇十四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下面是环境事故的应急预案,请参考!
为了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防汛抢险工作,确保我厂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灾危害,根据上级防汛抢险有关要求,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坚持人民生命高于一切,以保障职工安全和减轻财产损失为目标,建立厂长负责制,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按照统一指挥、高效应对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确保我厂安全渡汛。
二、组织机构。
(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职责,执行上级防汛工作命令,加强对防洪抗汛工作的研究,督查各工作现场,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制度。向上级报告防汛进展情况,随时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洪抗汛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全厂职工开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职工防洪抗汛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戒备状态。
4、指挥和组织职工进行防洪抗汛,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三、工作机构。
1、宣传报道组:
组长:
职责:负责组织开展防洪抗汛宣传、发布防灾信息等工作。
2、抢险组:
组长:
职责:负责洪水来临时现场抢险救人、协助维持秩序等工作。
义务抢险队成员:
组长:
成员:
汛期值班安排:
3、保障组:
组长:
职责:负责防洪抗汛所需的各种物资准备和供给等工作。
4、善后处理组。
组长:
职责:负责受灾人员的安抚工作和灾后善后处理工作。
四、防洪抗汛的准备。
1、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启动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全面组织各项防汛抢险工作,随时准备执行防汛抢险任务。
2、组织人员对我厂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封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有毒有害物品、供电和重要功能场室设备的.防护,保证防汛抢险的顺利进行。
4、加强对职工进行防汛抢险的宣传教育,向职工提出严禁涉水过河,密切注意洪水、塌方等灾害,并切实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全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有关要求组织好救灾物资及抢险工作。
五、防汛抢险的应急措施。
1、接到紧急警报后,各级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2、迅速向全厂发出紧急警报,立即停工,并组织职工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带。
3、迅速关闭、切断输电(除应急照明系统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洪水后滋生其他危害。
4、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受困人员进行转移和安置。
5、加强对重要设备、物品的保护和值班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6、迅速了解和掌握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六、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防汛抢险工作,要以对全厂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防汛抢险期间,领导无特殊情况不许离开工厂,并保持每天24小时值班,通讯工具畅通。
2、在防汛抢险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洪讯灾过后,全厂要迅速组织人力检查厂区受影响的建筑物,机械设备,线路等。按要求开展防疫工作,并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环境专项应急预案篇十五
1.1为了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本预案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突发事件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环境污染泄漏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污染范围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1.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应组织相关的单位、人员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2.1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指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重大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2.2发电企业重大环境污染源主要是灰坝的局部管涌、滑坡;灰坝的垮坝事故。
管涌:灰坝上出现少量泄漏现象。
滑塌:灰坝上出现面积较大的灰浆流出现象。
垮坝:灰坝出现大面积的坍塌,发生灰浆大量涌出,对抢险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已无法对坍塌部位进行抢修。
2.3危险等级
一级状态:灰坝出现管涌,经初步处理,泄漏现象仍未消除;
二级状态:灰坝出现局部滑塌;
三级状态:灰坝垮坝。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组织机构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常务副组长:
成员:设备部、发电部、安全监察部、公司医务室、计划供应部车队、消防队
项目部第一负责人或副职
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设备部除灰专业高级主管
日常管理机构成员:设备部除灰专业所有人员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设备部除灰专业
现场总指挥:
现场副总指挥:
3.1.2组织机构职责
3.1.2.1指挥部职责
提出修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每年组织全厂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应急演练。对发生事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1.2.2设备部除灰专业职责
负责对灰场灰坝的日常管理,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负责组织和领导事故出现时的危急事件抢险队。
危急事件抢险队: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1.2.3安监部保卫主管职责
当危急事件发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做好事故地点的人员警戒、疏散工作。除应急抢险人员及指挥部同意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隔离区内。在突发事件区域隔离带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3.1.2.4设备部职责
组织施工队做好灰坝的日常维护,事件发生后立即对灰坝进行修复、改造和完善。
3.1.2.5计划供应部职责
随时提供必需的抢救物资。
3.1.2.6车队辆职责
提供抢险所需车辆。
3.1.2.7公司医务室职责
当可能发生人身事故时,及时到达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地带,对伤员进行救治。
3.1.2.8设备环保主管职责
参加应急指挥,根据现场实际,提供突发事件出现时应急救援方案的修改意见,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向环保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3.1.2.9发电部职责
负责事故时生产指挥,指挥调度事故时有关运行设备系统。
参与预案的审核和编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事故时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制定预防方案,防止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3.1.2.10安全监察部职责
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写。监督各级人员、各部门在事故时按预案进行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的情况。发现预案存在不足,立即组织修编。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可能导致危急事件的因素
排水沟道不畅,坝内储水量过大,虫害鼠害、暴雨和地震等均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突发事件。
3.2.2预防措施
3.2.2.1灰场每天24小时安排专人按巡回检查路线和巡回检查内容进行检查,检查要详细、到位,确保灰坝无缺陷、水位正常、排洪沟畅通无阻,排水设施完好。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处理。
3.2.2.2经常对与灰坝相连外延土山体巡视检查。
3.2.2.3加强雨季汛期对灰坝、斜槽的重点巡视检查;观察竖井、斜井周围有无漩涡,灰坝周围的土崖有无渗水、裂纹及塌方;发现下雨冲刷下坑洞时要及时进行回填。
3.2.2.4当大坝的渗水时,立即找出漏点,用沙袋堵塞。
3.2.2.5如果灰坝竖井、斜槽的水位高,应组织人员打通排水口,疏通防洪渠,尽快加大排水量。
3.2.2.6保持灰场坝前120~150米以上干滩运行。坝前淤排灰浆时,进行人工引流并及时排除积水,充分保持坝前干滩。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当工作现场发生不可处理的严重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现人应迅速将泄漏现场的状况和有无被困人员等情况立即向值长和危急事件日常管理机构人员汇报。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工作人员应立即撤离工作地点。
3.3.2值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命令迅速改变出灰运行方式,经查应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并建议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3.3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听取汇报后,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命令启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人员应分别通知应急救援机构的各部门人员,参加应急救援。
3.3.4各部门接到应急救援的通知后,应立即奔赴事故现场,根据各自的.职责对危急事件进行处理。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储备足够量的应急物资,如:架板、砂杆、水泥、砂子、砖、编织袋、油毡、潜水、铁丝、铁锹、手推车、土工布等。
3.4.2现场紧急处置
3.4.2.1发生一级险情时,抢险队成立后,应立即将准备的物资沙袋、水泥等运送到管涌出现的地方。观察水流情况,有组织地用沙袋等堵塞管涌口进行堵救。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将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资堆放成小坝,引导水流向排洪沟流动,避免污染。
3.4.2.2发生二级险情时,抢险队应派员,向大坝下游处检查可能垮坝所辐射的地带是否有人,如果有,应立即通知人员离开,并在危险区域挂设警告牌。其他队员,应立即有组织地将准备的物资沙袋、水泥等堵塞管涌口进行堵救。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将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资堆放成小坝,引导水流向排洪沟流动,避免污染扩大。
3.4.2.3发生三级险情时,抢险队应派员,向大坝下游处检查是否有被困人员,如果有,应立即进行救助,并在危险区域挂设警告牌。其他队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有组织地将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资堆放在缺口处,直到堵住水流为止。指挥部领导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建议决定下一步修复大坝的工作安排。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当坝体泄漏被全部堵住后或坝体不再向外部泄漏时,工程部门应及时对垮坝处进行加固性修复之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宣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结束,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人员分别通知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撤离应急救援现场。
事件结束后由水灰车间派人监护、保护现场,接受突发事件调查,协助安监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突发事件原因,不得擅自清理突发事件现场。
3.5.2生产维持或恢复
垮坝事件发生后,值长应立即命令值班员迅速将出灰管路切至备用灰场或干出灰方式维持机组运行。当值长接到应急预案结束的通知后,即可调度正常出灰方式。
环境专项应急预案篇十六
为健全市、区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以及《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周边地区及跨流域的江河上游可能波及到武汉市行政区划范围造成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适用于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汉市放射性污染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四)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排查及日常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各区环保局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协同应对、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开展、落实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整合资源,加强演练。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适时组织市区联合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升全市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确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
(一)组织机构
成立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环境监测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污染防治一处、污染防治二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政策法规处、局机关党委、财务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事发地或可能波及辖区区环保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由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副组长兼任主任,由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协调各区和社会化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现场处置组。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
(1)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根据政府授权,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4)组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
(5)批准对外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信息;
2.应急办
(1)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事务工作,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工作指令;
(6)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7)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和评估工作;
(8)组织应急物质储备与调度。
3.现场处置组
根据应急专家组的建议,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成员单位
(1)局办公室负责与市相关部门的`联系衔接、综合协调等工作。
(2)污染防治一处:参与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水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3)污染防治二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环境空气污染损害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4)环境影响评价处:参与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参与土壤、化学品、重金属、持续性有机物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土壤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6)自然生态保护处:参与发生在湿地、森林、自然保护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负责组织专家组和污染防治一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等,拟定生态恢复和重建方案,报领导小组研讨和决策。
(7)政策法规处:负责指导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命令等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局负责行政监察职能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环境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
(9)财务处:负责保障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防护装备与仪器设备采购、应急演练等相关工作经费。
(10)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编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情况新闻通稿,协调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11)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监控网络舆情,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局应急办;建立内部环境应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局网站、微博等平台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
(12)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源排查,负责和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放射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除外)的调查、取证,组织对事发地周边敏感点、敏感企业进行调查,对市直管的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3)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物及污染范围,分析预测污染情况的动态发展,提出污染防控和初步处置建议;及时将环境应急监测信息报应急办;参与事件现场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
(14)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负责对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定危险废物的种类、危害程度、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组织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办报送信息;配合对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5)各区环保局:编制本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辖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备案;在发现或知晓本辖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对应职责,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及时将相关信息分别报辖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应急办、并对辖区内管辖的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及时修订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他任务。
(一)接报
市环保局值班室人员24小时值守并确保值班电话xxxx、传真电话xxxx畅通,在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如实记录接报时间、信息来源、事发时间、地点及现状等信息,立即通知发生地区环保局(自行报告的除外)进行核查。
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地和所受污染影响地的区环保局在获知或接到市环保局值班室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环境应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初步评估结果回告。
突发环境事件初步评估结果在较大级别以上或发生地区环保局需要提供支援的,市局值班室应立即向应急办值班领导报告。应急办对事件等级做进一步评估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协助区环保局开展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办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评估结果在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以上的,报请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
预案启动后,应急办立即按照职责分工通知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具和仪器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三)现场环境应急处置
环境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应核实以下情况:发生事故的企业名称、地址、发生时间、类别、现场人员伤亡情况、环境影响范围及可控程度等,对发生地区环境应急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协助,并进一步提出科学、有效的处置建议。
根据现场需要,可向应急办建议成立现场指挥部,邀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专家赴现场参入、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指派现场处置组,携带救援物质和器材赶到事故现场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四)信息报告
相关区环保局、现场处置组应及时向应急办报告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的最新情况,应急办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应急办向相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同时协助市政府应急办对新闻媒体统一发布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要求如下:
2.对初步认定为较大(iii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在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应急办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对省环保厅要求核报的信息,电话反馈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要求书面反馈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紧急情况下,在向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可直接向省环保厅(87167390)报告情况。
3.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4.报告采取初报、续报、处理结果报告三种形式。初报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报,采用电话报告加书面补充报告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能判明的主要污染物和数量、能及时出具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应急现场指挥员和联络员的联系方式等情况;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及时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事故的危害与损失,责任追究、查处等详细情况。
(五)应急终止
满足以下条件时,事发地区环保局商现场应急处置组可向应急办提出终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
1.现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装置处于安全状态;
3.已制定和实施环境恢复计划,环境质量正处于恢复之中。
领导小组宣布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终止,应急办负责通知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在未接到通知以前,不得擅自停止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环境应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信息发布
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应急办将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交由市环境宣教中心形成新闻通稿并协调新闻媒体对外发布,或通过网站、微博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经批准,任何参加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对外传播和发布相关信息。
(七)工作总结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成员单位应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报应急办。
(一)值班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表报应急办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重新报备。
(二)培训与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三)经费保障
市环境监察支队、市辐危中心和市环境监测中心应将相关环境应急处置经费纳入预算,及时购置、更新环境应急装备,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保证环境应急工作正常运行。
本预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应急办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预案的修订工作。
环境专项应急预案篇十七
1、为提高全镇环境保护应急响应能力,做好环境保护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准确地掌握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策及时采取必要和恰当的相应行动。
2、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和《射洪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相应;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四)应急任务。
2、负责一般环境保护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3、协助县局做好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环境保护的处理工作。
5、接收本镇环境保护责任单位有关信息的报告,协调开展环境保护应急监测和应急行动。
6、监督环境保护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
7、及时向镇政府和县环保部门报告镇内发生的环境保护。
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由镇环境保护应急小组、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应急预测组组成。在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平时做好环境保护应急准备,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快速而恰当地进行响应。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胥丽莉同志兼任。
2、主要职责。
(2)决定镇环境保护应急的启动和终止。
(3)指挥和协调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中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行动。
(4)组织对环境保护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置措施的监督和管理。
(5)审定向镇政府和县环保局提交的环境保护报告。
(6)负责发布环境保护的信息。
2、负责镇环境保护应急准备日常工作,监督监察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3、接受县环保和镇党委、镇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应急指示和指令,受理来自镇内环境保护的报告,并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县环保局。
4、具体指挥和综合协调镇各环境保护应急,响应单位的启动和行动配合。
5、负责与有关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工作。
6、起草向镇政府和县环保局提交的事故报告。
8、批准后,采取干预行动。
9、组织起草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
三、环境保护分级。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故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i级)、重大环境事故(ii级)、较大环境事故(iii级)和一般环境事故(iv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故(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6)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故(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故:
(1)发生10人以上的、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三)较大环境事故(i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故: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一般环境事故(iv)。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故:
(1)发生3人以下死亡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镇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一)准备。
镇环境保护日常准备工作由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负责。镇应急值班机构即为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值班机构,负责接收环境保护的报告,并及时通知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时,环境保护应急工作由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二)启动。
环境保护应急响应应坚持统一领导,属地为主的原则。特别重大污染环境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由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组织实施,重大环境保护、较大环境突发事故由省环保局和市环保局全面负责。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市环保局和县环保局全面负责。
(三)联络与信息交换。
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按照相关实施程序负责与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镇政府、县环保局、其它部门和单位及环境保护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工作。环境保护单位应按照事故报告制度向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提交事故报告。应急期间联络原则是:
1、各岗位任务明确、尽职尽责,联络渠道明确、固定,即时畅通。
2、联络用语规范,严格执行记录制度,
3、对外渠道和口径统一。
(四)指挥和协调。
环境保护应急响应时,在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负责指挥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中各部门的应急行动,综合协调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与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的接口和行动,主要内容有: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协调有关专家参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理论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镇政府、县环保局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五)应急监测。
镇环保部门配合县环保局负责协调组织环境保护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范围、种类、强度,提供防护措施,为环境保护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必要时请求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市环保局提供环境污染地方应急监测技术支援。
(六)安全防护。
1.根据污染事故的性质与特点,向本级政府提出公众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公众疏散的方式,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协助有关部门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五、应急终止和恢复。
(一)应急终止条件。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既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二)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应急终止后,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还应执行下列行动:
1.评价所有的应急工作日记、记录、书面信息等。
2.评价造成应急状态的事故,指导有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出现。
3.评价应急期间所采取的一切行动。
4.根据实践经验,及时对应急预案及相关实施程序进行修订。
6.责任追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的具体意见;追究刑事责任,提交公安检察机关处理。
(三)总结报告。
应急终止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应在二周内向镇政府和县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提交总结报告。
六、应急保障。
根据环境保护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需求,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镇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确保日常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期间的资金需求。
七、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批准,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组织修订工作并报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实施程序由镇环境保护应公室负责修订并发布实施。
环境专项应急预案篇十八
按照《xx县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为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能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发生在本公司以内及其周边的污染物排放,交通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等因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时,启用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公司特成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李斌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李兴勇担任、组员由各部门领导组成。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的排险、减害工作;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处置、具体做出排险减害(救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报告制度。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作出适当的认定:
(1)凡属轻微环境染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补漏,及时清理污染源;
(2)凡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除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外,应立即向县应急办及县相应主管部门报告。
四、本预案的实施。
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或即将使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受到或即将受到严重危害,财产受到严重损失,可能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时,实施本应急处理预案。其做法如下:
1、接到事发报告后,立即组织小组成员及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断,同时报告县应急办及相应主管部门。
2、事故第一时间内除组织抢救外,应如实报告县应急办及相应主管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主要污染物以及危害程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污染源的处理。
3、对有可能污染的地方进行全面的检查,防患于未然。
4、对发生有毒物质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人员撤离。
5、查明原因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及当事人共同拟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措施。
6、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措施确定后,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7、危险或危害物排除后,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扫尾工作。
环境专项应急预案篇十九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规范和强化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工作,建立操作性强、统一指挥、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双高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根据静安区固体废弃物近期处置及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历年影响威胁上海的主要自然灾害情况,静安区今后可能发生的环境卫生重大事件主要表现在:
(一)自然灾害。
影响本区环境卫生作业正常运作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台风、暴雨、风暴潮、高温及地震灾害等,造成生活垃圾、粪便等废弃物清除运输处置受阻,道路保洁无法正常进行,灯光广告、店招、店牌等户外设施安全受到影响。
(二)事故灾难。
2、水运船舶事故,虎林路码头不能正常中转,造成垃圾物流梗阻;
3、水运船舶事故,长宁凯旋路粪便码头不能正常运作,造成粪便物流梗阻。
(三)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
突发性的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需对疫情控制区域生活垃圾、粪便及动物尸体等废弃物组织单独收运处置。
(四)社会安全事件。
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的事件等,并对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需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配合处置的社会安全事件,包括:
2、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可能影响本区城市保洁的正常进行,在局部区域引起垃圾的大量产生等。
(五)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事件。
1、特大型公共活动。指聚集人数超过5万,需要对活动区域进行突击保洁和垃圾应急收运的。
2、因道路泥浆、渣土污染,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并造成交通梗阻,需要对道路泥浆、渣土进行快速清除的。
3、因大面积油污及其它易滑物质污染道路,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并造成交通梗阻的,需对道路进行快速保洁的。
按照《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预案(试行)》规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四级:即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一)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较小范围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轻度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一定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较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由市应急指挥中心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全市相关公共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一)成立静安区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指挥中心。
1、应急指挥中心人员组成。静安区市容市政委主任(环卫局局长)为总指挥;市容市政委分管环卫业务副主任、静安区城市管理大队大队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总经理为常务副总指挥;市容市政委分管灯光广告副主任、分管安全保卫副主任,城管大队分管副大队长、总公司分管业务副总经理为副总指挥;静安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指挥平台(待组建单位)、监管平台(待组建单位)负责人,市容市政委办公室主任、环卫管理科科长、灯光广告办主任、安全保卫科科长、市容办公室主任、建设发展科科长、爱卫办主任、法制科科长、宣传科科长,城管大队勤务科科长、总公司经营业务部负责人为成员。
2、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执行区政府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具体负责本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工作;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事故预防,以及应急处置中的综合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建立环境卫生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区政府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指挥部,承担本预案修订工作。
3、应急指挥中心的设置。应急指挥中心与本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指挥平台同步建设,在硬件配置上,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兼顾平时网格化管理与应急指挥工作的需要,确保各类硬件及设施配置到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在应急情况下,网格化管理指挥平台自动转换成应急指挥中心。
(二)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四个办公室。
1、环卫业务应急处置办公室。分管环卫业务的副主任为指挥长,总公司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为副指挥长。下列人员为环卫业务应急处置办公室成员:环卫管理科科长、市容办公室主任、渣土管理所所长、各街道市容管理所长、总公司经营业务部副部长、总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人。环卫业务应急处置办公室设置在环卫管理科,由环卫管理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在城区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受阻,道路清扫保洁不能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在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负责特殊废弃物的单独收集、运输、处置工作。
2、灯光广告应急处置办公室。分管灯光广告的副主任为指挥长。下列人员为灯光广告应急处置办公室成员:灯光广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安全保卫科科长、景观管理所所长,总公司下属锝龙公司总经理。灯光广告应急处置办公室设置在灯光广告办,由灯光广告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负责是:在应急情况下负责灯光广告的处置协调工作,消除灯光广告设施对社会公众的危害。
3、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分管安全保卫的副主任为指挥长,总公司分管安全保卫的副总经理为副指挥长。下列人员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成员:安全保卫科科长、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设置在安全保卫科,由安全保卫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作业队伍发生群访、罢工,垃圾中转站人为破坏,中转站进出通道人为封堵等安全事故的应急协调工作。
4、城管执法应急办公室。分管副大队长为指挥长,勤务科负责人为副指挥长,各分队行政负责人为成员。城管执法应急办公室设置在城管大队勤务科,由勤务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城管应急队伍的组建,负责应急情况下城管执法力量的调度。
(一)道路保洁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金缔公司负责组建,组成人员35人,其中驾驶员不少于4人,主要由总公司及总公司下属分公司二、三线人员组成。同时,配置机动清扫车1辆,机动冲洗车2辆,垃圾收集车1辆,客货两用车1辆,手推车、扫帚、铲刀、刷子、塑料桶、抹布、洗涤剂若干。
(二)生活垃圾收运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天拓公司负责组建,配备驾驶员5人,跟车工10人。同时配备2.75吨后压车4辆,2吨平板自卸车1辆,铁锹、扫帚若干。
(三)粪便收运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锐民公司负责组建,配备驾驶员2人,跟车工2人,2.75吨粪车2辆,并随车配备小塑料桶、扫帚等用品。
(四)特种垃圾收运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天拓公司负责组建,配置驾驶员1人、跟车工1人,配置密闭性能良好的垃圾收集车1辆,并配置防护服、口罩、橡胶手套、消毒药剂等用品。
(五)渣土运输应急队伍。由渣土管理所负责组建,主要是对长期在本区从事渣土作业的单位及车辆进行登记,一旦发生需要紧急调用工程渣土车辆时,保证在4小时内组织一支100吨以上运力的渣土运输应急队伍。同时,由总公司下属晨光公司配备铲车1辆,铲车驾驶员1人。
(六)市容环境巡查应急队伍。由市容办负责组建,配备人员30人,应急人员年?应以20至40岁以下的男性为主。同时配备对讲机、雨衣雨具、手电筒等抗台防汛所需物品。
(七)灯光广告应急队伍。由总公司下属锝龙公司负责组建,组成人员不少于20人。应急人员中必须有具备高空作业的2人,强弱电操作资格2人,电焊工2人;配置巡查车1辆、切割机1台、电焊机1台、对讲机2只;同时,配置封锁路面所需标线与架子及吊绳(200米)、雨衣雨具、手提式电灯等抗台防汛中所需物品。
(八)各街道市容所垃圾箱房保洁员和市容协管员作为局本委应急后备队伍,必要时听从局本部统一调度。
(九)城管大队作为总预备队,并成立40人左右的应急队伍,必要时由区政府和市容环卫及城管执法应急指挥中心统一调度。
以上车辆均配置gps定位系统。同时,为了确保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建设发展科必须做好相关应急物质的采购和储备工作。其中,工业用盐若干,简易流动(能拆卸)厕所5座,手提式夜间照明设备若干,并对易耗物品进行及时更新。
环境专项应急预案篇二十
为加强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3职责。
3.1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制定各类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预案,并协调落实。
3.2安全监督部:参与各类环境污染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与实施,及时将污染情况报主管副总经理。
3.3各单位负责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环境污染应急处理措施,并定期组织进行演练。
3.4各单位安全员: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参与制定本单位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及演练,经常深入现场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确保清洁生产。
3.5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自觉遵守上级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督促岗位人员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对本岗位的污染源及时进行治理,当污染源无法排除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向单位领导汇报。
3.6岗位员工:自觉遵守上级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接受单位的环境保护教育和应急演练,对本岗位的污染源心中清楚,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4.1在所管辖区出现环境污染,应按如下步骤进行现场应急处理:
环境污染——切断污染源——保护污染现场——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到现场勘查,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组织处理队伍——对污染现场进行应急处理(祥见附录1)。
4.2人员管理:。
4.2.1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现场负责人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向生产技术部报告。
4.2.2污染单位负责人应在污染区设置专门人员保护现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4.2.3生产技术部接到报告后,通知有关人员就位,严格按各自的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4.2.4环境污染处理人员要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得单独行动。
4.2.5进入污染区的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保,佩带防护用具,只充许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得到处走动。
4.2.6污染事故处理完毕,要做到工完料静场地清,安全监督部和事故单位应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