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门锁安装合同 门锁安装验收标准(5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门锁安装合同 门锁安装验收标准篇一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定购清单:以下报价含税不含电池左开门数量:套(人站在门外,门框铰链在左边) 右开门数量:29 套外开(人站在门外,门框铰链在右边)门厚: 55 mm (加厚)
工程名称:福茵公寓酒店防盗门酒店门锁改造项目
二、付款方式 首付预付款是总货款的50%计15000.00元整,货到西宁后甲方提货再付总货款的45%计:13500.00元,剩余5%计1370.00元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之后1年付清。
三、 交货日期 30天(印刷卡除外),预付款到帐之日开始生产,按供货清单发货。由于甲方原因而乙方延迟发货,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 运输方式及费用: 供方自理。
五、 工程安装及培训:供方负责安装酒店门锁及酒店门锁软件安装。
六、 售后服务:本产品自安装、调试完毕,甲方签字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护。
七、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内容提供甲方所购产品,如不能按期交货,则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2、甲方如在中途退货,则收取合同总价的20%货款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3、甲方逾期支付货款,一天内按欠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以此类推。且乙方有权终止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甲、乙双方职责:
1、电子智能门锁是高科技的精密电子产品,在乙方安装调试期间及交付使用后,甲方不得进行带大量粉尘的施工作业,这将会造成电子部分故障并影响锁具的使用寿命。同时,甲方在进行粉刷、油漆等作业时,应对锁具表面进行保护,如有疏漏,将会腐蚀或污染锁具表面。甲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人员管理。如出现以上情况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2、甲方应解决施工中的相关事宜,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3、乙方应按期在合同书中的承诺,确保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及时优质的保修服务。服从甲方、监理的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需安装门锁的所有房门、走廊、客房室内的内部装修工程已全部完成,具备一次性安装门锁的条件。
5、甲方应派略懂计算机操作的酒店工作人员和酒店维护人员同期进行门锁管理系统及门锁故障排除培训。乙方负责甲方人员能熟练操作及使用系统。
6、乙方提醒甲方必须注意已安装门锁楼层的安全和现场管理工作,在一定数量(楼层)的门锁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必须进行签收,并承担保管已安装门锁的责任。门锁工程全部完工开通后,甲方如果七日内不验收则识为合格(以乙方通知单为准),甲方应付清货款。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购货单位(甲方)
盖章供货单位(乙方)盖章
年月日:
门锁安装合同 门锁安装验收标准篇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工程在合同工期内竣工,经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 工程胶合板门的制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胶合板门的质量、工艺等,乙方必须按图、规范和标准精心 制作。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不能达到合格标准,一切后果由乙方负 责承担。
2、胶合板门按人民币 185 元/扇(不含税) ,共有多少扇,合计人 民币:?元。
3、胶合板门的油漆由甲方负责施工。胶合板门的安装由乙方负 责施工(包括五金) 。门锁由?负责购买。
4、在制作过程中,甲方如有尺寸、规格、数量等需要变更,应 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否则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与其有关的其他损失。
5、胶合板门的制作期限为?天(包括安装) ,二 0 一二年月日至 二 0 一二年月日,如不能按时交付,每延期一天,甲方处乙方 200? 人民币的罚款。
6、合同签订生效后,胶合板门的制作前一周,甲方支付给乙方 前期制作款 20%,门樘进场完成安装完毕,质量达到要求后支付进度 款 30%,门扇进场完成安装完毕,质量达到要求后支付进度款 30%, 余款 20%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年月日:
门锁安装合同 门锁安装验收标准篇三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连州市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
2.工程所在地:连州市枇杷山脚下
3.门窗工程内容及主要情况:
(1) 按照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建筑工程分包法规的有关规定,
乙方承揽甲方总承包工程中的复合钢板门制安 分项工程,本分项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
(2) 根据甲方提供的由设计单位设计并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合格的门窗图纸要求,制作安装复合钢板门;本工程复合钢板门使用的型材材质、规格及型材表面处理方式等具体情况列表要符合要求。
第二条:复合钢板门单价、及制作依据:
1. 尺寸1.5m×2.1m的复合钢板门,单价按850元/樘计算。
2. 尺寸1.0m×2.1m的复合钢板门,单价按560元/樘计算。
3. 尺寸0.9m×2.1m的复合钢板门,单价按510元/樘计算。
4、 制作安装依据:根据国家、省标准有关的规范及制作要求以及图纸设计或变更进行安装制作。
第三条:工程期限
1 .本工程乙方应在20xx年 月 日前进入工地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日。
2. 工期顺延:因下列原因造成承包工程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承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2)不可抗力原因。
第四条:甲方职责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 3日内,向乙方提供图纸 1 套,并同时按工程要求向乙方提供门设计图纸及有关指标要求。
2.对需要进行门施工详图及节点细部深化设计时,甲方应协调建设单位及工程设单位,提供经图审合格的门窗施工详图及节点图样。
3.甲方依照本合同所列的国家标准及审核合格的设计图纸,检查验收乙方的产品及施工质量。
4.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拨款。
5.因甲方原因出现合同变更,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及垂直运输等事项。
第五条:乙方职责
1.乙方不得转让,再分包工程。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门设计图纸,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国家、省标准制作安装门。
3.乙方应编制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合同进度要求及时安装门窗。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门配件、材质必须是符合国家、省标准和工程要求的合格品。配合甲方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5.乙方接受监理单位监理,并提供有关资料。
6.乙方应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统一指挥、调度、管理。
7.乙方应编制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方案,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由于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只承担保险规定范围数额。
8.工程完成合同内容后,按双方约定及时办理中间移交手续。乙方应积极配合门单项工程验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9.本工程保修期为3个月。在保修期内因门窗制作安装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如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在 5 日内维修,又不派人员联系维修事宜的,甲方可自行安排维修,并书面告之乙方。所需费用甲方将从保修金中扣除。非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按甲方要求的日期进场,甲方当日须向乙方付进场材料总造价的50%。当批材料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天内支付至90%给乙方;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5天内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到期后5天内全部付清。
第七条:工程变更:甲方需要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 5 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并附变更图纸,双方签认后方可生效。因变更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工程验收与结算:乙方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交门分项竣工报告,并附全部门工程竣工资料。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 5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3 日内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组织验收或未提出修改意见的,以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验收日期。工程未经验收,建设单位擅自使用的,以使用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应按工程已验收移交,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约付款的,乙方有权中止制作安装,并可要求甲方按延期款项的日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甲方延期付款导致工程停工超过30天仍不付款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原因门制作安装质量达不到国家验收标准及合同要求或不能按合同进度要求的,应支付违约金 贰万元。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
第十条:解决争议办法
1.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连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门锁安装合同 门锁安装验收标准篇四
发包单位: (简称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简称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经批准进行的建设工程,由承包承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的范围和内容
1、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共 m2。
2、安装工程名称
以上工程均按施工图设计内容范围承包。
第四条:工程造价。承包的工程总造价 元(单位工程造价见承包工程项目表)。如果合同期内发生劳务、材料价格调整、取费标准变动按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承包方式。本工程按下列第 项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包工包料。
第六条:施工期限。本工程按工期定额和有关规定,施工工期日历天,定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工期另行协商。
第七条: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
1、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证执照和占道爆破许可证及市内禁区运输通行证;
2、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3、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亦可委托承包方承担);
4、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十五天内将设计图纸 份,标准图 份及有关技术资料送交承包方,审定施工组织设计;
5、按双方协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和设备;
6、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所需的文件(实行贷款或自筹的工程要保证资金供应),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7、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作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作好施工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3、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通知,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5、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的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方负责供应水泥、木材、钢材和施工期间建筑材料预算价格调整表以及规定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按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供应到承包方指定地点。因品种、规格不全,需由承包方调剂代用时,必须经设计部门签证,由此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和运费由发包方负责。因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影响工程建设,工程竣工时间顺延;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委托承包方采购运输时,差价及运费由发包方负责;
3、承包方负责地方材料和市场采购物资。市场采购物资需到外地采购时,差价运费由发包方承担;
4、双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或化验单。否则进行材质检验,费用由供应方负责;
5、双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均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材料预算价格。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质量评定为质量,依据鲁政发(1987)74号文规定,按合同工程造价增减 %结算;
2、工程结算按下列第项方式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结算完毕;
(1)中标价加签证;
(2)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
(3)平方米造价包干;
3、预付备料款和工程款,按建设银行规定执行具体额度和办法是 ;
4、备料款和工程款拨以%停止,待余待工程竣工后结算。
第十条:工程变更
1、设计图纸经会审定案后,原则上不准变更。如确需变更时,应提前十五天办理变更手续,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负责;
2、在施工中,如承包方发现施工图纸或说明书不符合设计要求,要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七天内办理技术签证;
3、基础施工如遇特殊情况,工期可按实际情况顺延。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中中发生质量事故,要分清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质量事故责任方承担;
2、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在二十四小时以前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未经发包方检查不得隐蔽。如发包方未按时到场,承包方自行检查隐蔽。发包方提出重新检查时,如结果不符合要求,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若结果符合要求,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竣工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查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由承包方通知发包方,发包方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双方签具验收证书,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期间临时停水、停电每次在一天以上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凭签证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期,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的规定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
1、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天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验收,按每日工程总价万分之约金;
4、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国务院(1990)213号文规定,发包方无力拨付工程款时,承包方有权提出停工报告,发包方15天内解决不了,承担一切停工损失。
二、承包方: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总造价万分之的比例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拖期交工,每日向发包方偿付工程总造价万分之的违约金;
3、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无偿进行返修;
4、其他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由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生效,工程交工价款结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办银行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门锁安装合同 门锁安装验收标准篇五
使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安装∕拆卸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6号)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就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以下简称安拆)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机械安拆费用计算与支付
1、机械安拆费用明细表(如不够用可另附表格)
2、甲方支付乙方机械安拆总费用 元,乙方提供的机械安拆服务包括设备的现场吊装、安(拆)、顶升(加节)、附墙、检验、维修等项工作。
3、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应配合乙方开展安拆管理工作,在机械设备安装完毕经检测、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安拆费用 元;顶升(加节)、附墙(含锚固)按 元/道按月支付,机械设备拆卸完工后 天内甲方付清余款;若分批安拆,甲方根据每台机械设备安拆时间分次付款。
4、支付方式:
二、项目名称、安装地点、安拆高度、相关负责人
项目名称: 机械安拆地点:
安装高度:首次安装高度 米,最终安装高度: 米,附墙 道。 甲方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专职安全员: 联系电话:
三、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如期进场安装机械设备。应指定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负责与乙方沟通和协调,核对乙方操作人数和上岗证,并做好相关的安全交底记录。
2、负责有关人员会同乙方确定机械设备的安装位置,检查是否符合安拆要求等工作,并及时做好记录。
3、按乙方提供的构造图编制设备基础方案,负责机械设备基础的设计与施工(含承台、桩基),并组织机械设备基础验收,承担制作费用,基础制作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必须满足设备技术资料中的相关要求。
4、会同乙方对机械设备基础预埋件和接地装置的埋设,负责基础的日常维护工作。
5、机械设备进场安装、拆卸退场前,负责做好进(退)场道路压实,作业场地的平整,周边障碍物(含外架)的清除等工作。
6、机械设备安装前,负责提供由配电箱(房)至机械设备基础处的专用开关箱与电源线,电源线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专用开关箱内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
7、机械设备检测合格后,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测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8、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若需顶升附着,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统筹安排,做好附着预埋工作;附着后要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需检修,甲方即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及时到场检修。
9、按双方约定支付费用。
二)、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机械设备安拆费用。
2、积极会同甲方做好机械设备安装位置的确定和基础预埋的技术指导,并参与基础验收工作。
3、负责根据工程及机械设备情况编制安拆专项施工方案、超长附着施工方案(超过6米杆件的附着)、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报施工及监理单位审核并告知当地机械设备备案机关后方可进行作业。
4、按时落实甲方的各项安拆和管理任务,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乙方必须设立安拆时负责安全工作的安全主管,组织不少于6人的安拆人员进行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顶升加节、附着锚固、拆卸、退场等工作,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各相关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人员必须与施工方案中提供的上岗证相符,必须做好各操作人员的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5、负责提供安拆作业所需的辅助起重设备以及吊具、索具等器械和人员防护用品,相关机器符合安全施工要求。
6、附着安装前,乙方应做好附着框、附着杆等配件的准备工作,各配件必须符合厂家设计的要求和特殊情况下的安全要求。
7、机械设备安装完毕,乙方负责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提供机械设备安装后的相关验收资料,并且会同甲方组织检测机构检测验收。
8、负责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相应安装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安拆管理人员证书、安拆作业人员证书、安拆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顶升加节、附着锚固专项施工方案、自检合格报告、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等记录。
9、在安拆作业和管理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四、双方安全责任
一)、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并设置安全警戒区。
2、甲方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甲方应指定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组织的安拆人员须持证上岗并按规定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安拆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安拆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作业。
2、乙方组织机械设备安拆、顶升加节、附着锚固作业必须在白天或照明良好的夜间进行,不得在大风(10,8m∕s以上)、浓雾和雨雪天气进行作业。
3、乙方在安拆前应对吊具索具以及机械设备各部件进行检查,同时对辅助起重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安拆。
4、乙方每次作业前,须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在作业条件符合的前提下,乙方对机械设备安(拆)、顶升加节(降节)、附着锚固等作业过程的安全生产负责。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机械设备安拆和管理费,超过 日的视为违约,则按每天应付款的万分之二点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机械设备安拆、顶升加节、附着锚固及管理服务,影响工程施工进度,视为违约,须支付违约金 元/日,并承担实际损失。
3、其他约定: 。
六、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经双方签字并盖双方企业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项,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合同约定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其他条款
1、合同签订地点: 。
2、其他约定:
使用单位:(甲方签章) 安装/拆卸单位:(乙方签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