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委托书(优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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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委托书篇一
委托机关: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组织: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规范、规章的规定,委托机关将部分法定行政执法权委托受委托组织行使,为明确双方在委托中的权力义务关系,签订本委托书。
一、委托执法权限。
(一)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处罚。
二、委托执法限期。
从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三、委托机关的职责。
委托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行政执法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执法。
(二)定期组织受委托组织的执法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三)提供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所需要的法律文书。
(四)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组织实施的不适当或者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解除与不再具备条件的受委托组织的委托执法关系。
(五)报请有关部门吊销具有违反执法纪律、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情形的受委托组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情节严重的,移送监察机关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受委托组织的职责。
受委托组织应当自觉接受委托机关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依法实施行政执法,配合委托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内实施行政执法,并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
(三)实施委托执法时,应当由2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并主动出示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规范使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四)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委托机关备案;在次月的第3个工作日前,向委托机关报送上个月委托执法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或迟报。
(五)应当将实施委托执法之中发现的无权处理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报请委托机关依法处理。
(六)保持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对稳定,及时回收不再从事委托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并交回发证机关。
(七)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参加各类专业学习和业务培训。
五、其余事项。
(一)本委托书所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本委托书发生法律效力的程序进行修改。
(二)本委托书所载委托执法权限,在委托期限内,除因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上级部门明文指令外,委托机关不得擅自收回或缩小范围。
六、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各执一份,另二份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和委托机关所在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委托机关:(盖章)受委托组织:(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执法委托书篇二
地址:西吉县城政府街。
法定代表人:冯良斌职务:局长。
被委托单位:西吉县卫生监督所。
地址:西吉县城东街。
法定代表人:海永清职务:所长。
根据《关于在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做好餐饮业服务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宁卫监督【20xx】221号}规定,西吉县卫生监督所职能是:
(二)实施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的现场评查工作;。
(三)实施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实施完成我县餐饮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
(六)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章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1、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4、对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必要时移交工商部门;。
委托期限:自20xx年2月2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被委托单位必须依法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不得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行为,未经委托机关同意,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委托权限在委托期限内有效。
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x年二月二十一日。
执法委托书篇三
编号:xxx委托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东紫巷法定代表人:职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被委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和怀政办函6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将(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对乡(镇)辖区内卫生院、药店、诊所、村卫生室、医务室、学校(幼儿园)食堂、各类餐饮业的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委托给(被委托单位的名称)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委托权限:检查权、调查取证权、制做法律文书权、督促销毁过期产品、报告职责及其它职责。
委托期限:自年8月11日起至年12月1日止。
被委托单位应在委托权限内进行行政执法,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被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执法。
委托机关:(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给被委托单位,一份由委托机关存档,一份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执法委托书篇四
被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我县卫生行政执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卫生法律、法规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委托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使卫生行政执法权利。
一、委托项目及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上述法律、法规如有修改和补充或转变执法主体,依据最新规定执行)。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委托你所执行。
二、委托权限:
1、履行法律赋予的卫生行政监督职责。
2、对违反以上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5万元以上罚款和移送案件应由卫生局审批)。
3、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审查。
三、有关要求:
1、监督执法工作必须由本所在册卫生监督员承担。
2、你所必须接受我局的监督,如有问题、差错事故须及时向我局汇报,每年底应将全年执法情况书面呈报我局。
3、你所不得超越职权范围执法或再行委托。
4、委托权限仅在委托期内有效。
5、本委托书自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生效。
被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执法委托书篇五
(十四)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案件不予受理通知书(十五)听证通知书。
(十六)林业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一)。
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
——林当罚书字[]第[]号。
注:(1)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为附卷,第二联交被处罚人,第三联交收款银行。(2)本决定书当场处罚笔录。
(二)。
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
(三)。
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单。
注:本通知单一式二联,第一联为存根附卷,第二联交被登记保存人。
(四)。
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
(共页)。
询问地点: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开始至时分止询问机关: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问:答:
(笔录可附页)(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委托书篇六
委托机关: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被委托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和怀政办函6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将(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对乡(镇)辖区内卫生院、药店、诊所、村卫生室、医务室、学校(幼儿园)食堂、各类餐饮业的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委托给(被委托单位的名称)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委托权限:检查权、调查取证权、制做法律文书权、督促销毁过期产品、报告职责及其它职责。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被委托单位应在委托权限内进行行政执法,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被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执法。
委托机关:(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给被委托单位,一份由委托机关存档,一份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执法委托书篇七
(一)
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
——林当罚书字[ ]第[ ]号
注:(1)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为附卷,第二联交被处罚人,第三联交收款银行。 (2)本决定书当场处罚笔录。
(二)
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
(三)
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单
注:本通知单一式二联,第一联为存根附卷,第二联交被登记保存人。
(四)
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
(共 页)
询问地点: 询问时间: 年月 日时分开始至时分止 询问机关: 询问人: (签名) 记录人: (签名) 被询问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职业 工作单位住址问:答:
(笔录可附页) (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委托书篇八
委托机关: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委托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和怀政办函 6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将(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对 乡(镇)辖区内卫生院、药店、诊所、村卫生室、医务室、学校(幼儿园)食堂、各类餐饮业的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委托给(被委托单位的名称) 乡(镇)人民政府实施。 委托权限:检查权、调查取证权、制做法律文书权、督促销毁过期产品、报告职责及其它职责。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被委托单位应在委托权限内进行行政执法,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被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执法。
委托机关:(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被委托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给被委托单位,一份由委托机关存档,一份 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执法委托书篇九
委托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东紫巷法定代表人:职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被委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和怀政办函6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将(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对乡(镇)辖区内卫生院、药店、诊所、村卫生室、医务室、学校(幼儿园)食堂、各类餐饮业的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委托给(被委托单位的名称)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委托权限:检查权、调查取证权、制做法律文书权、督促销毁过期产品、报告职责及其它职责。
委托期限:自年8月11日起至年12月1日止。
被委托单位应在委托权限内进行行政执法,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被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执法。
委托机关:____________
(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被委托单位:____________
(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给被委托单位,一份由委托机关存档,一份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执法委托书篇十
根据《关于在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做好餐饮业服务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宁卫监督【20__】221号}规定,西吉县卫生监督所职能是:
(二)实施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的现场评查工作;
(三)实施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实施完成我县餐饮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
(六)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章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委托事项:
1、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4、对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必要时移交工商部门;
委托期限:自20__年2月2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_被委托单位必须依法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不得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行为,未经委托机关同意,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委托权限在委托期限内有效。
委托单位:__被委托单位:__
法定代表人:__法定代表人:__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执法委托书篇十一
一、委托事项(权限)
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权限。委托事项必须明确具体,切忌笼统的描述。
例如一城区卫生局对镇卫生院的委托事项(权限):
1、负责本地卫生法制宣传;
3、协助城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服务、血液安全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
4、协助城区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危害或可能危害人群健康的行为、物品或场所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城区卫生监督所。
……
二、委托机关职权依据
委托行政执法权限的,委托机关应提供其职权来源依据;需委托行政处罚权的,还须提供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
三、委托期限
一般不超过5年。
四、委托权限的管辖范围
不能超过受托机关所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
五、受委托方的义务
受委托单位应当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项,定期向委托机关报告上述事项的办理情况,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受委托单位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第三者。委托权仅在委托期内有效。
六、法律责任
1、委托方对受委托方在委托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受委托方承担超越权限范围的行政执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七、本委托书经委托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机关、受托机关各执一份,由委托机关报本级法制机构备案一份。
委托机关(印章):___受委托机关(印章):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执法委托书篇十二
根据《关于在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做好餐饮业服务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宁卫监督【20___】221号}规定,西吉县卫生监督所职能是:
(二)实施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的现场评查工作;
(三)实施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实施完成我县餐饮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
(六)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章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委托事项:
1、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4、对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必要时移交工商部门;
委托期限:自_______年2月21日起至_______年12月31日止。被委托单位必须依法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不得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行为,未经委托机关同意,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委托权限在委托期限内有效。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执法委托书篇十三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法定代表人:
委托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十九条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委托依照《林西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实施办法(试行)》(林政发[20xx]104号)履行委托权限内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和行政处罚权。
(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三)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整改;
(五)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处罚依据的行为实施简易程序行政处罚。
(六)临时委托的其他事项。
(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执法;
(三)提供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所需要的法律文书;
(五)报请有关部门吊销具有违反执法纪律、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情形的受委托组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情节严重的,移送监察机关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依法实施行政执法,配合委托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并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
(七)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参加各类专业学习和业务培训。
委托机关:(印章受委托组织:(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xx年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一份。
执法委托书篇十四
为加强我县卫生行政执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卫生法律、法规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委托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使卫生行政执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上述法律、法规如有修改和补充或转变执法主体,依据最新规定执行)。自______年6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3日止委托你所执行。
1、履行法律赋予的卫生行政监督职责。
2、对违反以上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3、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审查。
1、监督执法工作必须由本所在册卫生监督员承担。
2、你所必须接受我局的监督,如有问题、差错事故须及时向我局汇报,每年底应将全年执法情况书面呈报我局。
3、你所不得超越职权范围执法或再行委托。
4、委托权限仅在委托期内有效。
5、本委托书自______年6月______日起生效。
委托机关: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被委托单位: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执法委托书篇十五
为加强我县卫生行政执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卫生法律、法规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委托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使卫生行政执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上述法律、法规如有修改和补充或转变执法主体,依据最新规定执行)。自20xx年6月xx日至20xx年xx月3日止委托你所执行。
1、履行法律赋予的卫生行政监督职责。
2、对违反以上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3、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审查。
1、监督执法工作必须由本所在册卫生监督员承担。
2、你所必须接受我局的监督,如有问题、差错事故须及时向我局汇报,每年底应将全年执法情况书面呈报我局。
3、你所不得超越职权范围执法或再行委托。
4、委托权限仅在委托期内有效。
5、本委托书自20xx年6月xx日起生效。
委托机关:盂县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单位: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
执法委托书篇十六
为了加强我县卫生行政执法,保障人民健康,局领导决定将部分卫生法律法规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委托给蔚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使卫生行政执法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条例》(以上法律法规如有修改、补充或变更,执法主体按最新规定执行)。________年6月1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1日由您委托。
1、履行法律赋予的卫生行政监督职责。
2、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5万元以上罚款和移送案件应经卫生局批准)。
3、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的申请和审查。
1、监督执法工作必须由当地卫生监督员承担。
2.你必须接受我们局的监督。如果有任何问题或错误,你必须及时向我们局报告。每年年底,你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全年执法情况。
3.不得超越权限执法或者再次委托执法。
4.委托权限只在委托期间有效。
5.本委托书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
委托单位:蔚县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