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汇总19篇)
总结是一个对自己的回顾和反思的过程,能够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写总结需要注意语言的简练和表达的准确性,不能太过含糊和模糊。这些总结范文涵盖了各个领域和不同层次的总结,对我们写总结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营造浓厚的民生工程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xx县司法局按照《xx市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xx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1x年“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精心安排,科学部署,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月各项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xx县司法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并确定由分管领导牵头,法援中心、法宣办、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具体落实各项措施。强化督查,确保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宣传效果令人满意。
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民生工程专题网页等平台,介绍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政策措施;组织农民工维权、妇女儿童维权、残疾人维权等系列专题报道,对农民工维权典型案例等进行系列深入报道;在《xx周刊》重要版面时段、县电视台《xx民生》频道刊播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公益广告、播放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利用网站、微信等转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措施、新闻稿件和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度。
10月16日,xx县电视台记者到县司法局采访办案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制作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专题片宣传我县法律援助工作。10月27日,xx县委政法委聘请传媒公司和邀请省电视台记者到xx县采访拍摄制作法制宣传片。宣传月期间,各级新闻媒体登载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宣传信息近20余篇。
二是开展法律援助上街下乡宣传活动。联合民生办、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开展送法上街下乡活动。10月30日,xx县司法局组织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律师、法援志愿者联合xx县民生办在xx广场开展以“实施民生工程,建设美好xx”为主题的民生工程大型宣传活动。
10月份,集中组织律师到全县24个乡镇举办法制讲座,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联系卡和现场政策解答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及民生工程政策,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群众知晓率。宣传月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册1万多份,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社会知晓率。
三是开展送法进农家,走访“面对面”及电话回访活动。国庆长假后,县司法局发文要求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对辖区内受援人集中开展电话回访或实地走访活动,积极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基础性工作,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经过一周努力,24个基层工作站人员对我县今年受理的400多件法援案件受援人进行了电话回访或实地走访。回访和走访主要是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了解群众满意度及案件判决、协议履行等情况,积极与受援人沟通,模拟调查社情民意,答疑解惑,争取受援人的配合支持。
10月份,继续组织律师或律师团,并邀请妇联、残联、当地政府等单位对各乡镇上报的疑难法律援助案件,开展“走访面对面”上门服务活动,律师亲赴矛盾所在村或居民家中,依据法律法规,疏导、化解纠纷并面对面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
四是借用短信平台,发送法律援助相关信息。xx县司法局与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沟通,借助新农合管理平台向全县广大新农合参保人员发送短信,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借用乡镇政府短信平台,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受援人等家庭成员发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短信,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相关知识。
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目的在于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的知晓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援助意识,让打不起官司的困难群体免费享受法律服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xx县司法局本着让法律援助走进基层,走进群众的原则,将宣传重点向基层倾斜,让广大群众及外出务工人员人人知晓法律援助,人人宣传法律援助。
活动末期,为检验宣传效果,县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回访了部分法律咨询人员和普通百姓,结果均知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知晓率90%以上,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20xx年1月19日,大邑县司法局王泗司法所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万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大邑县司法局王泗司法所联合镇政府有关部门利用逢场赶集的有利时机,在集镇设立法治宣传咨询点,散发法律援助法相关宣传资料,详细介绍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及热线等内容,发放法律援助法等相关宣传资料、用品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次。
此次活动助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顺利实施,让更多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畅通了法律援助申请渠道,进一步引导群众树立依法维权意识,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学会积极主动寻求法律帮助,为促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三
xx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xx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根据区局20xx年度工作总要求和主要目标及镇党委、政府年初三级干部工作会议精神,我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为促进x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所一年来的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借力《人民调解法》的实施,整合调解资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全区率先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真正形成了镇、村(居)、组三级调解网络。20xx年全镇三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6余起,调处成功135多起,调成率达99%以上。着力化解了八起越级上访、群体上访和闹访缠访案件,成功率达到了100%。无一起因调处不力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发生,有力地维护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摸底排查,澄清了刑释解教人员底子,并全面落实了帮教措施,实施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化平台管理,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乱源。全镇两劳刑释解教人员已全部得到安置帮教,无一起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二是全面启动社区矫正,按照《刑法修正案(八)》的要求,我们通过强化培训,外出取经,部门沟通,已经完全具备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各项工作正在按照上级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司法所将依法担负起对五种罪犯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返社会。
今年,我镇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的基础上,高水平地启动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既要创新普法形式,又要落实普法内容,努力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依法治镇和法律六进等各项活动正在扎实推进。20xx年我们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十二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40000多份、悬挂普法宣传条幅56幅、制作宣传法制宣传版面36块、受教育群众达60000多人。此外,我们还与xx电视台联合制作一期《法制之窗》普法专题栏目,对于推动我镇依法治镇工作起到良好的效果。
我们以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为契机,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提升服务质量,尽量延伸服务触角,为政府当好参谋,为百姓排忧解难,为企业保驾护航。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下大力规范服务市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执法的政法队伍形象。今年七月份,我们根据市、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大力气对辖区内的法律服务市场进行了规范管理。共依法取缔了私自设立的法律服务网店六个,并整合资源,新成立了xx法律服务中心所,把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全部纳入中心所管理。这样从源头上控制了非法上访苗头。xx法律服务中心所自7月19日成立以来,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群众稳定工作,疏通群众思想,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广大百姓解难。半年来,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5起,积极参与处理镇重大上访、群访和突发性事件6起,使我镇的信访案件较以前有明显减少,为建设平安和谐xx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扎实搞好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困难弱势群体,密切联系群众,真正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全面完成上级分配给我所为民办实事的法援任务。20xx年,我所已超额完成领导交给的为民办实事的法援任务。
总之,20xx年我所在各项工作当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明年的工作中,我所将发扬成绩,克服困难,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维护xx镇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四
xx年,我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行法律援助便民措施,不断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完善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为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了法律援助案件和其他事项的办理力度,基本实现了"能援则援"、"应援尽援"的既定目标。据统计,去年全市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39件,总计为2405名受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388.93万元,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6525件。
在案件数量逐年攀升的情况下,我市提出了"零距离亲情服务、零收费无偿服务、零投诉优质服务"的法律援助三零目标,不断强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将案件质量视为法律援助事业的生命线。
去年,我市通过建立完善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档案,将近年所有法律援助案件根据案卷质量和意见反馈情况评分,登记在册。建档后,不仅可以通过补贴发放与办案质量挂钩的奖惩机制,来促使办案人员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指派案件,还可以全面掌握每名法律服务人员的办案水平、案卷质量,在指派案件时,便于中心选择责任心强、在案件的专业领域有特长的法律服务人员来承办案件。
为了更好服务民生,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各项便民措施:
一是拓展受理渠道。要求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发现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时,可作为法援案件先行受理,3日内报送法援中心审查,使有涉法需求且符合条件的群众能方便快捷的获得法律援助。
二是推出四项承诺。即对所有来访、来电、来信人员推出免费咨询、免费代书、免费调解、免费送法规等4项承诺。对老弱病残人员和行动不便人员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三是简化受理程序。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法律援助做到五个当天,即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
四是建立援调对接制度。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代理其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再行提起诉讼或仲裁。对调解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经申请,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代理其参与调解。
五是落实与司法救助衔接机制。通过与公检法三家联合制定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制度,建立了快速、高效的法律救助双向通道,两年来,共为法律援助受援人申请到缓交诉讼费六十余万元,减免诉讼费二十八万余元,使困难群众能真正敢打官司,打得起官司。
去年3月,全省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xx召开后,我市及时通报了规范化建设达标的情况,督促尚未达标的三个县(市)按照"统一规划、标准规范、完善功能、运作高效"的要求,对照省厅的规范化建设标准,逐项逐条落实。通过努力,我市市县两级法援中心已提前一年完成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
在构建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依托乡镇建站率和村(居)委会联系点设立率均达100%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了在社团组织以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步伐。同时,为了切实发挥了部门、社会团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中心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沟通,根据各工作站的实际情况,定期派驻工作人员,给予业务指导。如:考虑到春节前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期,市中心委派了两名律师驻点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半个月,期间为百余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追回了五十余万元拖欠工资。
为了更好的保障"12348"热线的运行,我市推出了三项举措:
一是完善专线管理制度。出台了《"12348"专线管理细则》,要求市、县两级法援中心都设立专线接听场所,组织安排专业人员值守热线平台,确保线路畅通。市中心通过每日对各县市"12348"接听情况进行抽查,每月进行情况通报,加强业务指导,率先实现了专线的省、市、县三级无障碍转接。
二是定期培训接听人员。专线开通后,及时组织了接听人员的培训,提高接听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接听人员的表达技巧。
三是确保解答咨询质量。市中心开通了两个"12348"专线坐席,聘请了两名资深社会律师值守,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咨询解答。
为了更好的落实对疑难问题的预约答复制度,我市成立了由律师协会专业委员组成的专家咨询团,对疑难问题,预约专家为群众提供专业领域的咨询服务。
为加强和改进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我市组织开展了"大走访下基层,法律援助促和谐"活动。活动中,通过走访部分低保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农民工家庭等弱势群体家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程序和咨询电话;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引导他们理性表达诉求,合法维护权益;简化程序,现场受理农村贫弱群体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为低保群众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使持卡群众直接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情况报告各类报告近年来,我市活跃着一支百余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主要是由大学法律专业在校师生组成的,专业素质较高。为了充分发挥了这支队伍的效用,每个季度都会组织志愿者进行宣传活动,主要是到城区中心广场或周边街道、社区、农村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和社会调查,在法援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为群众开展多种形式法律服务,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为了丰富宣传形式,展现法援工作成效,我市在省、市、县三级电视台和报纸,陆续报道了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办理效果较好法律援助案件,系统地宣传了法律援助制度和取得的可喜成绩。通过和媒体的合作,感觉这种形式的宣传是老百姓非常喜闻乐见的,具有广泛的宣传效果。
于是,市法援中心联系xx电视台收视率最高的《法治xx》栏目,并达成了长期合作协议,拟制作了10期专题系列报道,全面报道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的一些典型案例,向社会充分展示法律援助工作扶贫、助弱的服务宗旨和现阶段的工作成果,目前已制作了6期。
201x年,我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在多方努力下已经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服务,扎实工作,真正把法律援助这项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办好、办实,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让干部群众进一步关注法律援助,让更多的弱势群体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近日,乐至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开展了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工作。
抓好教育培训,掌握法律援助新要求。一是党组会议会前学习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周其林从法律援助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原则、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四个方面对法律援助法进行了解读,有利于党组成员进一步学习法律援助法,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二是组织司法行政全体干部职工深入领会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通过对原文的学习及时熟悉法律援助新制度、新要求,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三是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社区)法律顾问学习法律援助法,要求全县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住法律援助法的重点和精髓,积极运用法律援助法保护好困难群众、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抓好法治宣传,扩大知晓率。联合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单位共同开展法律援助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在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海报、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让群众进一步关注、了解、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向全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全县各部门发放包含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职能职责、办事流程、咨询热线、案例以及全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联系电话等服务内容的《乐至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南》,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5件,为2941名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2235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抓好新媒体,丰富宣传手段。以县司法局为主干,各司法所为分支,以点带面,综合运用“网、端、微、屏”等新媒体平台扩大法律援助法的宣传范围,充分利用广告牌、led、法治橱窗等载体,在交通要道、人流聚集地,通过悬挂横幅、播放标语等形式,进一步增加《法律援助法》宣传的深入和广度。活动期间,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读本1000余份,《乐至县公共法律服务指南》500余本,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0000余份,宣传标语50余条,宣传横幅25条,惠及群众5万余人。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六
司法所在市司法局和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第一职责,以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为第一目标,以人民满意为第一标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汇报总结如下:
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借力《人民调解法》的实施,整合调解资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网格式排查,及时了解信息,及时调处,全年全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51起,调处251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250起,调处成功率达99。3%(其中镇受理矛盾纠纷63起,调处63起,成功63起,村受理矛盾纠纷189起,调处189起,成功188起),共接待群众来访283批644人次,并及时予以处理和回复,着力化解了2起越级上访、群体上访和闹访缠访案件,成功率达到了100%。无一起因调处不力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发生,有力地维护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在“”维稳期间,提前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监控,并派专人赴京接访,“”期间全镇无一人上访。
在市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我所立足推动社会稳定,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以预防矫正人员再犯罪为目标,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沟通和联系,重点突出心理矫治,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不良心理,消除心理障碍,促进其悔罪自新,顺利回归社会,提高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二是建立了太平新岸农业基地,基地集农艺及创业技能培训、社区服务、集中教育及特殊人员过渡性安置等功能为一体,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悔过改造和回归社会搭建起一个实用的平台。今年上半年,我所共接收21名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按期解矫21人,目前在押服刑人员28人,均思想稳定、表现良好,无一人出现脱管、漏管现象,无一人重新犯罪或者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今年是“六五”普法考核验收之年,油坊司法所在总结 “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创新载体,不断拓宽普法宣传面,采用多媒体电影、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等新方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各村(社区)、学校、企业的法制宣传栏已逐步完善,全镇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完善了振兴村农民学法馆的基础设施,随着馆内电脑、投影仪等硬件设施的投入,使得馆内普法学习方式趋于多元化。农民学法馆建成以来迎来了南京、南通、扬州及本地相关单位参观学习,起到了较好的典型示范作用。
二是在各村(社区)建立了固定的法制宣传栏,确定了专门人员为法制宣传员做好法制宣传栏日常维护等工作。定期向各村(社区)发放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挂图,增强了法制宣传栏的观赏性。
三是组织挂勾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逐一走访企业,广泛开展“农民工学法周”活动,切实帮助企业和农民工解决相关法律问题。
四是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考核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召开普法中期检查动员部署会议,明确人员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六五”普法考核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并以此次普法检查为契机,全力推进油坊镇法治化进程。
总之,今年以来,司法所在市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普法宣传经费投入不足,影响和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个别村(社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宣传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档案资料少。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以昂扬的斗志,扎扎实实开展好工作。为早日创建成全国“五好”司法所,为促进油坊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开启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为“国家法”时代。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和影响力,让法律援助真正走到群众身边,20xx年6月1早上六点,定边县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利用农民工找工作的机会,来到定边县东环路农民工招聘市场,开展“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及农民工如何维权等法律问题进行重点讲解,结合生动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承包经营权、借款合同、婚姻财产等农民工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与在场群众互动交流,提供法律咨询。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八
我经过xx省公务员考试被招录到xx司法所工作,成为一名公务员。这一年来,在工作岗位上,我体会到组织的关怀、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关爱,并严格按照公务员的标准完成各项工作。
在这一年的试用期中,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帮助下,我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圆满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试用期满之际,我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来,我主动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关注社会热点,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在20xx年xx月份,我参加了xx市举办的初任公务员培训班。在为期两周的培训中,我系统的学习了《公务员法》,充分认识了新形势下的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同时还就公务礼仪、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以及盐城市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思路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培训。
这次培训让我树立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也让我认识到了公务员身份的责任,真正体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深刻内涵,从而自觉地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作为一名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虽然通过大学的专业学习和社会实践让我学习到了相关的知识,但是在新的工作环境中仍然会面临很多问题。面对这种情况,我虚心的向领导、同事请教,在他们的帮助下,我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我都不折不扣的完成,并且在工作中不断的分析、总结,以提高今后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我坚信实践是xx佳的学习途径,通过实践,发现问题;通过虚心求教,解决问题;通过思考,举一反三应用于其他问题。
在思想上,我始终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支部党员的悉心帮助下,通过一系列的理论学习和党内活动,我的政治、思想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增强了党性。在组织的培养教育下,我认真按照党员的标准去做,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对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一年来,我在工作和学习中逐步成熟,但我清楚认识到自身还有很多不足,比如工作创新意识不足,政治理论水平还有待提高等,今后我将继续努力,一方面自觉加强学习,向书本、向同事学习,逐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克服年轻气躁、做事不够谨慎的缺点,做到脚踏实地,提高工作主动性,在实践中完善提高自己,请领导和同事们对我进行监督指导。
以上是我这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在今后,我将克服缺点,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九
2022年7月19日上午,海南州“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暨手机号码支付进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在青海湖广场举行了启动仪式。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为契机,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法》社会知晓率,引导广大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海南州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以“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悬挂《法律援助法》《党建+公益法律服务》等内容的宣传横幅,展出了《法律援助法》、青海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智能终端操作流程为内容的宣传展板4个,并向在场群众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海南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藏汉双语版、《农牧民法律服务手册》《疫情防控知识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向在场的群众讲解了法律援助的范围、申请法律援助的方法,介绍了青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智能终端操作流程,同时设立了法律援助咨询处,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8人次。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法律知识、解疑释惑的方式向在场群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扩大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知晓率。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加强了本地区农牧民群众对《法律援助法》的认识和了解,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法》的贯彻落实奠定了基础。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法律援助法》、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宣传力度的同时,将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十
近日,为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满足群众对法律法规知识的需求,扎兰屯市人民法院联合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部门,在我市步行街夜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专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咨询答疑等形式,面对面零距离为过往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通过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维权途径等方面的大力宣传,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引导群众合法维权,提升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
市法院高度重视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办理案件或者相关事务中,提示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及时告知有关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将法律援助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xx、和谐xx建设,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率,根据县依法治县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组金法宣办(201x)13号文件精神。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四月法治宣传月”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本次活动总结如下:
为认真搞好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我镇做到早研究、早安排、早部署。在活动一开始,我镇就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进行了明确的分工,责任到人。与其他镇直单位联系,充分协调,共同组织好四月份法治宣传月活动。通过认真组织和精密布置,确保了今年的法治宣传月活动有条不紊,扎实有效地推进。
为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宣传工作实效,我镇按照既定的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组织镇干及镇直各单位相关人员开展了一次宪法专题学习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宪法精神,要坚持从自身做起,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切实做到心中有法、办事依法,努力把宪法精神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和整个过程。
二是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各村运用悬挂标语、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开展宣传。通过在“村村通”内播放法治宣传录音,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公交站牌、宣传橱窗张贴宣传材料的方法,把各种法制宣传内容和信息传递到辖区广大居民群众手中,真正把法律知识送进家门中。
三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把法律旁听带到xx初级中学,现场庭审观摩给学生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课,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是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召开单位负责人会议,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制定相应的普法工作年度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按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以责任落实带动工作落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五是开展大型广场法治宣传活动,共有来自司法、卫生、农技、妇联、文广、财政、民政、教育等八个部门参加,活动当天除悬挂法治宣传标语外,共发放《宪法》读本、民生工程政策解读宣传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册、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单、健康保健手册等共500余份,解答群众现场咨询近百次。拉近了普法工作者与群众的距离,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为期一个月的法治宣传月活动,为我镇普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普法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宣传的氛围不够,活动的内容不多,有的注重形式,讲求实效不够,普法教育工作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责任制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巩固。
为此,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过程中不断完善法治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抓平衡、促推进、求实效,为我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十二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怀柔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鲜活生动的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高位部署,全面推动。召开全区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工作部署会,统一安排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的各项工作,明确28家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围绕重点人群、亮点内容,进一步创新宣传手段、强化宣传效果、加强总结提升,为新法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二是广泛动员,全面宣传。各镇乡街道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解答群众咨询、开展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组织辖区群众参与法律援助法网上答题活动等形式,提升宣传的`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怀柔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十期“法律援助法普法课堂”,全面解读法律援助法的定位、内容和意义,区级新媒体矩阵成员积极转发,形成普法宣传合力。
三是主动融合,精准宣传。将法律援助法宣传融入创城志愿服务活动,公职律师志愿服务队和律师志愿服务队深入工地、社区,聚焦农民工、外卖配送员、妇女等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从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等方面进行精准普法,不断提升普法的实效性。
据悉,怀柔区将1月作为全区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月,集中开展多角度、多主体的密集性宣传活动,同时,各相关单位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宣传普法长效机制,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以更大力度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推动法律援助法学习入脑入心落实落地。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十三
一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直接指导下,东平镇司法所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地区政治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为工作目标,以抓源头、抓预防、抓帮教、抓机制为工作抓手,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全镇无因调解不力民事转刑事案件,无影响大局、集访、闹访等事件发生。现对一年来的司法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1、纠纷调处工作。
今年1-11月份,共受理各类纠纷104件。其中婚姻纠纷15件,邻里纠纷48件,赡养、抚养、扶养纠纷26件,债权债务纠纷7件,其他纠纷8件。调解解决99件,调处率为95.2%。接待来信、来访28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强化基层调委会组织建设。
一是对居委会调委会的调整充实。今年上半年居委二委班子换届选年,换届选年工作一结束,我们司法所及时对六个居委会的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充实了年轻、富有一定文化知识的调委会成员。二是开展业务培训。调委会调整后,针对人员变动大的特点,及时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培训,自行和邀请县局、法院、政法委等部门来镇培训共4次,培训320人次。三是关心前线,发挥调委会前沿作用。居委会的调委会是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县调解工作的落脚点。一年来我所注意防、早、小、调、回5个工作基点,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居委会的调委会。今年居委会各级的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86件。四是做好指导、把关工作。在充分发挥居级调委会的同时,我们司法所加强对调委会的工作、业务指导,把好涉及法律知识强、履行时间长、当事人法律关系复杂等难关和要点的调解及协议书的制作。据统计一年来,司法所对居委调委会工作的指导29次,指导、修改、提出建议修改法律文书12件。
1、基本情况。
至11月20日,全镇刑释解教人员数为52人,其中刑释39人,解教13人。人户分离8人,是总数的15。4%。
2、开展的工作。
一是思想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一回来,司法所、居委会组成的帮教工作小组在第一时间做好思想稳定工作。消除思想顾虑,敦促思想转化。今年释放的刑释解教人员共13人,我所开展衔接、日常思想帮教13人,共60人次。二是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和鼓励自谋职业。属地建镇后,我所在镇党委、政府的重视下,于10月建立了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推荐刑释解教就业12人次,上岗1人。与此同时,通过搭建结业培训、鼓励自谋职业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渠道。今年为刑释人员就业培训21人次,自谋职业4人。三是生活上的关心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一回来,我所及时送上生活用品和临时补助,以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111月发放困难补助26人次,5400元,被褥、衣服、生活用品等37件。
一是专项法制宣传。根据法宣办、宣传部、司法局等要求,集中开展专项法律的宣传,以黑板报、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开展专项法律的宣传。据统计,今年开展专项法宣传4次、黑板报宣传6次、47块、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法宣工作。今年是迎世博冲刺之年,我所结合迎世博系列工作,把法宣工作融入迎世博,使法宣与世博宣传有机结合。今年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宣传工作16次,组织开展相关活动7次。如迎世博活动中每月15日是环境整治日,我所结合环境整治日,把《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阶段法宣工作的重要内容。三是平安建设法宣工作。今年是我们创建平安社区第四年,也是整个崇明创建平安县的关键之年,为此,我所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配合平安办,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中,开展法律早市,法律咨询,法律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和文艺汇演。据统计一年来,司法所开展法律早市3次,法律咨询4次,法律进社区8次,文艺汇演2次。
1、司法所的规范建设不达标。
由于我镇是一个新镇,司法所也刚刚建立,所以司法所在硬件、软件上不达标,特别是办公场所尚未落实。
2、基础工作薄弱。
由于镇域范围广、司法所人少,应付不上工作,所以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如台账、报表、数据、帮教工作记录等。
3、协议书数量的缺失。
一是纠纷总体上量少,二是居级调委会懒惰等主观原因,使今年的协议书总量完成县局指标的80%。
4、角色转换之后,创新精神意识差。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十四
为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提升广大牧民群众法律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近日,河南县司法局在那达慕广场开展主题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宣传活动,受到广大牧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和欢迎。
此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中,司法局法律工作者以通俗易懂的地方语言,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法,并结合实际案例向人民群众重点讲解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财产纠纷等法律知识。活动现场,法律援助工作者耐心细致地解答人民群众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和疑惑,向人民群众发放了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得到在场群众的普遍好评。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有力增强了牧区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积极性,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下一步,河南县司法局将继续发挥传统宣传与新媒体宣传优势互补作用,积极探索新的普法宣传方式,使普法宣传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让法律知识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必备品”。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十五
为了让群众广泛知晓即将于20xx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12月24日,仙游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于县行政服务中心门口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县司法局干部、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工作人员及律师代表参加。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立法律援助与法律咨询台、走进行政服务中心派发《法律援助法》单行本、民法典宣传折页、普法宣传品等方式,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宣讲《法律援助法》,解答法律问题,重点引导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等相关内容。据悉,本次活动共发放《法律援助法》单行本100余本、民法典宣传册200余张、普法宣传礼品300余份。
陈某(化名)是来仙务工的外来人员,今年12月初,因酒后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因精神状态申请了取保候审。事后陈某懊悔不已,在其舅舅的陪同下来到活动现场寻求法律帮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当场审查了相关材料,发现陈某不幸遗传了其父的精神疾病,长期通过相关药物控制治疗,且在沟通中,陈某沉默不语、情绪低落,不愿与人有过多的交流。根据《法律援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林凌云当场审批、当场指派了律师为陈某做刑事辩护。“这个法律援助非常好,谢谢政府,谢谢你们了”陈某舅舅激动地说。
同时,县司法局上下联动,同频发力,全县各司法所同步滚动led来宣传法律援助标语,并在显眼位置张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海报,共同营造《法律援助法》宣传法治氛围。
通过此次活动,让更多社会弱势群体知晓“法律援助”、学会运用“法律援助”,让每一个受援助群众都能体会到法律援助的价值,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度。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十六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根据融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落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现将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落实,年终有核查,扎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利用党支部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学法活动,积极主动参与并完成各项学法任务要求,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能力水平。
二、
坚持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宣传教育工作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法制宣传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清明祭扫活动、“9.30”公祭日纪念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深入人心。
三、
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局政务动态、通知公告、重要文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有关民生事项信息,实现“阳光政务”。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今后更多需要而且符合救助条件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开展救助,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按月兑现各种优抚补助;对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及时办理生活补助;认真审核办理部分各个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业务,不符合条件的也告知当事人;认真开展好“五关爱”、“六必访”活动;认真帮助有困难的军人或家属解决医疗保障、住房问题,对未脱贫退役军人户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在财力、技术上帮助其顺利脱贫;认真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活动,掌握退役军人的相思动态,做好思想宣传和引导,帮助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困难;设立退役军人权力维护知询室,安排专为退役军人进行疑难解惑。
四、
为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们除了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学习外,还着重学习退役军人优抚抚恤执行依据的各类专业法律法规,还重点加强对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与考核。为了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行政执法的配套制度。通过平时组织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并征求建议、意见的同时,也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通过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签订责任状,领导干部的执法理念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也得到增强,对退役军人服务水平也明显提升。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局班子领导、机关各股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高度重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深刻认识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明确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的重点,以点带面,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工作的开展,健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
(三)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组织保障。深入推进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了日常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积极开展专题培训,严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硬件设置配备,切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十七
1、强化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监管。一是严格把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关。严格按照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基层法律服务所考核程序程序,圆满完成20xx年考核任务。目前,我区共有11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合伙律师所9家,个人律师所2家;拥有执业律师122名,其中专职102名,法援律师7名,兼职6名,新执业7名;管理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及22名注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是积极开展法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我局按照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制定《金安区律师行业集中开展律师与法官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于4月30日上午,召开律师与法官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布署会,强化宣传发动,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区司法局于5月7日—8日,到辖区11家律师事务所督查律师与法官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全面了解掌握各律师事务所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自律管理和执业表现,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三是不断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印发《金安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的通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活动,全面督查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开展执业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和非公组织党建情况等全面工作;开展20xx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会,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行业执业能力、政治意识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四是开展律师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根据《关于开展律师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于20xx年7月21日开始,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了为期两周的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8月18日至20日,区司法局对辖区各律师事务所开展的律师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整顿情况督查,促进了律师事务所自身建设和管理。
2、发挥律师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能作用。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我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我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为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依法依规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安全平稳运行。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帮助安徽蓝翔节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复产复工。二是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的意见》要求,积极参与3月5日全国第57个“学雷锋纪念日”、第21个“中国志愿者服务日”活动。区司法局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设咨询台,通过发放普法读本、宪法修正案宣传资料、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接受居民法律咨询等方式讲解民法典和拆迁补偿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依法维权意识。三是参与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双提升”活动。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选派业务精湛的专业律师进驻西商集团公司,就公司hr制度,规范人才招聘、用工、绩效、薪酬、培训、奖惩、竞业限制、离职等各个方面多维度对所涉及的基本法律背景知识进行介绍、分析,做了专题法律培训讲座,提高了西商集团用工法律意识。四是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安徽中皋律师事务所与三里桥街道金裕社区签订《社会治理法律服务共建协议书》,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指派律师定期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主动参与社区举办的公益活动和普法宣传活动。该所主任赵刚律师受邀六安交通音乐广播电台“一路顺风”栏目,进行交通安全普法宣传。五是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组建律师服务团队深入民营企业持续开展“法治体检”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由区司法局带队,深入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六安佳合服装有限公司,开展法律体检,解决企业法律难题。六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根据六安市司法局《关于对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督察情况的报告》反馈的问题,进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督察整改“回头看”,梳理尚未进行法律顾问资格审查、备案登记工作的单位,敦促相关单位及时登记,监督指导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出庭应诉、代理行政案件。七是有序推进非公党建工作。以开展“双强六好”、“双比双争”创建活动为抓手,引导非公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发展中发挥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为律所的健康发展打下基础。截止2020年底,我局律师行业共有独立党支部4个,联合党支部1个,党员律师26名,在律师事务所新确定党员发展对象3名。20xx年,英锐律师事务所和中皋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赵刚获得全省“律师基层党组织示范岗”和“律师党员示范岗”,知勤律师事务所获得“五抓五送”奖补。此外,疫情期间安徽英锐律师所党支部、安徽大别山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安徽徽安良第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按照局党总支《关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倡议书》要求,向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六安市红十字会等法定机构捐款55065元,并向六安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献血2200ml。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大力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清单,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覆盖率、使用率。补齐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短板。大力推广使用“六安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我区律师,基本实现法律咨询和事务办理“掌上办”“指尖办”。20xx年我区英锐律师事务所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大力推进乡村法律顾问建设。20xx年,区司法局积极协调联系辖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相关村(居)签订村(居)法律顾问合作协议,实现村(居)配备法律顾问的比例达100%。村(居)法律顾问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参与村(居)治理等,为人民群众解决了身边的问题,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1、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领导和支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覆盖范围。
2、创新新形势下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形式,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业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优化发展。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十八
县司法局继续严格按照省、市、县各文件制度指引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全面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村(社区)顾问律师积极参与“三大攻坚战”,认真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均有较大提高。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年来工作概况。
20xx年,我县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100%全覆盖,以每个村10000元/年的补贴标准纳入经费预算,实现经费保障。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根据要求,按时定量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截止至12月31日,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服务共计提供法律服务共计2137件/次(其中提供法律咨询1502人/次,举办法制讲座524场/次,提供其他服务类型111件)。
创新形式提升知晓度,主要表现是:
(1)大力推行“法律进企业,企业助普法”宣传模式。
为充分发挥企业网点的普法宣传阵地作用,始兴县司法局力推“法律进企业,企业助普法”工作模式,携手始兴供电局在全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目前,始兴供电局已为我县各乡镇印制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宣传海报近两万余份,联合开展送法下乡、以案释法等大型宣传活动5场,在提高社会公众对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的关注度和重要性认识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公众知晓度。
(2)全面推行“互联网+”工作及宣传模式。
去年开始,县司法局全面推行“互联网+”工作及宣传模式,县级司法局建立了全体司法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群”和全体律师及司法工作人员组成的“联络群”,各司法所建立了辖区所有法律顾问律师及镇街派出所、国土所、综治办、规划办、计生办、农业办、林业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管理协调群”,所有律师建立各自服务村(社区)的“律师服务群”。通过微信群,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各级之间的工作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打造了村级法律服务线下+线上网络,通过互联网,极大提升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效率及宣传度。
1.合理配置律师资源。
根据市、县司法局的统筹分配,始兴县司法局结合20xx年至20xx年度的律师工作情况,20xx年,在原法律顾问成员基础上,及时更换2名律师,由本地市属的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29名及本县的广东墨江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组成的30名律师继续担任始兴县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各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数量在3到5个之间,无对口支援的外地律师参与。我县律师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律师能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精准法律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质量和成效,有的放矢开展精准服务,县司法局根据韶关市司法局《关于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精准法律服务的通知》及《工作指引》要求,组织司法所摸排、编制年度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并进行公示,组织律师事务所、驻村律师围绕法律服务清单制定具体解决方案。驻村律师在完成工作定量(每月至少到村现场复议一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治讲座)的同时,围绕精准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开展法律服务,从而不断满足村(社区)工作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3.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1)继续推行每月通报制度。
为确保驻村律师定时定量提供法律服务,实际解决村(居)委和广大村民的法律需求,县司法局继续推行每月通报制度,于每月中下旬对律师进村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并将书面核查情况通报到各律师,同时将核查情况抄送各司法所,以实现县局、基层司法所双重指导、监督的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季度督查制度。
根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分片督导方案》,结合我局领导班子成员驻点乡镇的安排,扎实推进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季度督查工作。由责任领导带队到所驻乡镇、村(社区)进行督导检查,并形成督导情况汇报,提出整改要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3)严格落实半年检查评估。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县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要求,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检查发现,绝大多数法律顾问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能每月到村(社区)提供服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为村(居)委会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建议等工作,能规范操作使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各镇党委政府、司法所、基层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等对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评价普遍满意,满意率均较上一年度有所上升。我县根据检查评估的结果,县司法局足额发放了工作补贴。同时要求各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加以改进,不断完善。
(4)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职责。
进一步落实了司法所“三个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司法所工作职能作用,优化了《司法所工作记录表》,要求司法所加强对顾问律师的监督指导,协助顾问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并做好工作记录,每月对顾问律师的.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并向法律顾问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具体书面意见建议。
5.组织参加培训座谈。
1.律师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1)我县大部分行政村地广人稀,位偏路险,矛盾纠纷极少,顾问律师进村提供服务受阻大,进村后无事可做,法制讲座难以举办,法律顾问提供服务的积极性受挫。
(2)法律顾问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群体性敏感性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存在忌惮心理,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3)法律顾问进村服务不定时、未深入走访发现问题、停留时间短等情形,缺乏与基层干部群众的沟通,难以了解该村在实际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导致在进村后“没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法制讲座无法开展等情况频频出现,法律顾问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走过场、无实效。
2.村委会条件有限,工作促进难。
(1)因村(居)“两委”已换届,部分已换新任的村干部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不了解,未能较好的配合律师开展法律服务。
(2)各村(居)在县委组织部的要求下,陆续将律师公示牌撤下,被撤下的公示牌随意丢放,给律师信息对群众公开、提高群众知晓度造成不利影响。
(3)村(居)委工作繁杂,干部工作精力有限,在法律顾问座签的放置保管、便民服务卡的发放、宣传海报的张贴、群众法律需求的收集等工作上未能得到较好推进,使得该项工作在深入群众方面较难实现。
(4)村委会硬件设施不足,大部分村(社区)组织缺乏电脑设备或网络条件,且绝大部分村(社区)组织严重缺乏熟悉电脑操作人员,故对于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无法进行使用,未能通过系统作用的发挥而促进村(社区)干部与法律顾问的平台沟通。
3.司法所任务重、人员少、无经费。
司法所作为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承担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综治信访维稳等多项工作,而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基层司法所充当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在司法所工作人员本就不足的情况下没有给司法所提供经费支持,亦无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司法所难以全面扎实开展此工作,甚至有出现司法所人员为了开展此项工作而垫出自身收入的情况。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十九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群众对新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知晓率,增强法律意识,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期,湟源县司法局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1月12日,东峡司法所开展“促民生·促发展·建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送法进机关活动,在新春来临之际为辖区机关干部送上法律知识和美好的新春祝福。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乡镇政府、派出所、村党委政府的工作人员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各50余本,发放宣传海报40余张,同时向基层干部宣传宪法及法律援助法相关知识,旨在增强机关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他们成为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活动中,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法治宣传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读本很有益处,他们将在闲暇之时学习知识读本,树立法治思维,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辖区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1月13日,日月司法所联合日月乡政府到东科寺开展“法治宣传进寺庙”活动。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为寺院僧侣发放《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在法律宣传栏上粘贴法律援助宣传海报、发放法治宣传品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东科寺寺院僧侣纷纷上前咨询与自身实际相关的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一一作出解答。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在场僧侣讲解宣传了《民法典》扫黑除恶、禁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
1月13日上午,申中司法所在申中乡卡路村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此次活动重点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普及宣传,让群众了解如何通过法律援助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发放《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读本、法律援助宣传海报、扫黑除恶宣传彩页、各类法治宣传品,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详细讲解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援助对象和申请程序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知识的知晓率,引导他们依法理性维权,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农民工解答有关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工伤赔偿等法律问题,并为群众介绍推广“法治湟源”微信公众号及12348法网,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了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法律援助在身边”的良好氛围。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有效提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增强了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湟源县司法局将聚焦主责主业,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力度,以法治宣传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全县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