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通用20篇)
9.方案的评估和总结是重要环节,可以借鉴经验教训并不断提升方案设计的水平。制定方案时,我们还需要考虑长期影响和可持续发展的因素,注重综合效益。通过不断反思和总结,我们可以优化和改进我们的方案。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篇一
附件: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改革前现有车辆总数3辆,改革后取消车辆1辆,保留车辆数2辆,其中,主要是必要的业务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
四、司勤人员安置情况本单位改革前无司勤人员。五、车改节支情况。
年均购置费**万元、运维费**万元、报销公务交通费**万元、其他相关支出**万元。
改革后,本单位节约公务交通经费支出**万元,节支率为**%。六、保留车辆管理规定。
保留公务用车(川********机要通信用车、川********业务用车),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明确使用情形和用车流程。(一)办公室对公务车辆建立档案。
(二)办公室负责按时组织车辆进行保养检查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相关手续。
(三)用车需报办公室并填写派车单,用车人严格按办公室派车单出车。
专业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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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篇二
一、问题的提出。
2008年3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获得国务院原则通过,决定在2009年内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五省市启动有关试点工作。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制度能够衔接,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按照企业养老保险的办法进行发放,这也就是意味着与机关公务员挂钩的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不再由国家财政负担。其实在这次改革之前,原人事部就曾下发过相关的文件,并在云南、江苏等地区进行过试点,但最终因为没有形成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而以失败告终。这次的改革方案一出台就立刻引起了舆论的关注和质疑。大家对改革方案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第一,根据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的职工退休后的待遇将和企业基本一致,养老金待遇将大幅降低。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双轨制”,在这种制度下,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金远高于企业职工。数据显示,2005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金是企业职工的2倍左右。虽然从2005年开始,国家连续调高了企业退休职工的待遇,但两者之间的差距并未缩小,原因在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也相应的提高了。如果改革实行的话,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待遇将远不如之前,这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消费水平不符。第二,一直以来,机关与事业单位作为一个整体,享受着‘双轨制’带来的制度优惠。可是这次的改革则只针对事业单位,改革的设计者和实施者———公务员,却不在改革之列,这不禁让人怀疑改革的公平性。
根据《改革试点方案》的内容,此次改革主要涉及养老金的筹资结构、缴费比例、养老金的计算和发放、新旧制度的衔接等方面:(1)事业单位人员也要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统筹交纳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员工缴8%。(2)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对象根据参加工作时间的不同,主要分为三种情况:《改革方案》实施前退休人员(简称老人);《改革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简称中人);《改革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简称新人)。(3)养老金发放以改革正式实施时间为界,即所谓“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老人”在社保机构领取的养老金,从第一个月起均不得低于原来的退休工资标准。“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新人”缴费累计满15年,退休后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4)事业单位养老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事业单位养老金是否实行省级统筹,根据试点城市的具体情况而实施。如果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市或地区为统筹单位。(5)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形成基本退休金之外的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职业年金实质就是对每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的一项社会保险福利,它是为了避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退休后工资收入降低对自己生活的影响,而在基本养老金之外增加的一项退休收入,这种福利具有强制性,事业单位必须办理并缴纳。
三、改革试点推进的制约因素。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从一开始出台就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而绝大多数人是持不赞成或反对态度的,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更是遭遇到了重重的阻力,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几点:
1.时间敏感,机构复杂。
改革的试点方案是2008年3月份通过,2009年1月份正式下发的。众所周知,2008年一场金融海啸席卷了全球,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全球经济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中国的经济的发展面虽然算是比较好的,但也不能忽视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所造成的问题和负面影响。在经济发展放缓时,公众对于涉及自身利益的改革承受力通常来说都比较差的,而选择这个时候进行改革必然会给尚未退休者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此外,全国事业单位人员近4000万人,其中3000多万名正式职工,900万名离退休人员。这次改革几乎涉及到所有的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虽然总人数并不算太多,但按家庭计算却将近牵涉一亿人,并且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126万个单位,每个单位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单位的众多和复杂的情况也使得改革必定是一场持久战。
2.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缺陷,事业单位难以加入。按照试点方案,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实际上是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靠拢的。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就是一个存在缺陷的制度。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推出的。所以养老保险收缴费率是按照原来计划经济下国有企业的员工人数、工资基数和退休人员人数的比例来测算的。而当年国企改革引发了大量工人下岗,提前退休转化成养老金领取者,当时全国平均退休年龄只有47岁,计划中的缴费人与领取人之间的赡养比和实际赡养比例差异明显。这个制度不仅要支付下岗提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而且还要支付以前已经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执行初始政府就发现收上来的养老金不够支出,中央必须转移支付。但当时中央转移支付能力非常有限,于是挪用个人账户,导致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长期混账管理、个人账户空账运营。这样就使这个制度无论从赡养比还是资金筹集和供给能力,从一开始就不配套,随着时间推移,问题日益严重。而如果事业单位的改革向企业靠拢的话就意味着马上要承担28%的费率,因为事业单位职工要缴纳个人工资8%,事业单位也要筹集20%,这20%到底是财政出钱还是让事业单位自己筹集资金,目前并不明晰。如果事业单位面临自己筹集资金的压力,其公益性难免受到影响。即使这样,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水平也会出现大幅度下降。改革方案的思路是通过职业年金来弥补,但职业年金的来源渠道也是存在很大问题的,如果要建立职业年金,由单位和个人出资,这将必将会增加费率,加上基本养老保险28%的费率,单位和个人的缴费率将达到一个非常高的水平。
3.事业单位人员待遇降低,公务员不受影响。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将大幅降低。按现行的制度来讲,一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在在职的月基本工资是四到五千块,按传统,退休金是其个人最后工资的80%的甚至90%,那么退休后大概能拿到三到四千左右。但如果是在企业,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只有很少的地方能发到2000元,全国平均水平也就是1300~1400元。改革必然会令事业单位的退休者的生活水平下降,更会对尚未退休者构成一大心理压力。从本质上来说,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职工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并不具有超出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道德水准、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当然也就不应该享受与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不同的待遇。但事实是,历次的养老制度改革,公务员都能置身事外。在此次改革之前,公务员已实行阳光工资,各地事业性质人员收入其实已落后于公务员收入,其整体收入一般也只能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线。但这次的养老改革将使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的待遇进一步降低,而改革设计者———公务员本身却未能成为改革的对象,这不禁使公众对改革所能达致的公平性产生疑虑。
4.法律法规不健全。除了改革试点在各地都受到很大质疑和阻力之外,试点改革中遇到的诸多问题没有依据,具体执行和操作过程中困难较多。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保障没有形成一套系统完整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养老保险方面的单项政策规定也不健全。例如,如果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那么新旧办法该应如何衔接就是必须考虑的问题,现在最通行的说法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所谓“新人新办法”是指新进人员按照新的改革方案执行,直接入社保,对于“新人”来说,退休是十分遥远的事情,目前大可不必“庸人自扰”;而“老人老办法”,即新办法实施前已退休的“老人”,待遇照旧发放不受影响。而眼下可能最受影响的,是那些已经在事业单位工作多年而又尚未退休的“中人”。这批人大都是五十岁以上,大部分是本单位的“中流砥柱”或业务骨干,并且占有一定的比重,而改革方案的出台却另他们进退两难,如果按照方案来执行,这些人都要求提前退休的话,必定会对正常的日常工作有所影响。为弥补缺失,改革虽然采取了“中人补齐”的办法,对于那些可能受影响的“中人”,在基本养老金计发上,将有“过渡性养老金”这一项。但目前,国家对此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而是要求各试点地区因地制宜。
5.相关配套制度进展缓慢。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推进的还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事业单位分类事关“养老改革试点的成败”。但是据了解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也并非一帆风顺。根据200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将被分成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从事公益服务的三类事业单位。通过分类改革,以后的事业单位将主要以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主。虽然改革方案提出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原则和目标,但是从各试点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看,还没有哪一个省市真正实现了事业单位的有效分类。2011年6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下发,事业单位改革也开始正式推进。《意见》显示,中央已经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用2011~2015年的五年时间,我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在5年目标之下,根据《意见》,事业单位被划分为三类:参照公务员类、自收自支类、财政补贴类这三个类别,其实是按照社会功能来划分的。就是将承担行政职能的变为行政机构;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转为企业,推向市场;保留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这种改革可以形象地概括为甩掉两头、留下中间(中坚)。从实际执行来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之难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在这场改革中,政府部门既是推动者,又是被改革对象,改革中的“主客同体”现象使其陷入了尴尬的境地。有专家分析,各类利益的维护也让这场史上最大规模的改革举步维艰。政府的特定利益,事业单位的独立利益,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提出的要求以及改革的个人得失,使得改革的动力在各类利益维护之间互相抵消,无法形成广泛的社会基础。
四、基本评述。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试点从颁布到现在已经有近3年时间,改革过程中暴露出了很多问题。针对改革试点的瓶颈和难题,很多专家和学者都给出了自己的解决的对策。例如,有人提出“养老金制度改革”,应当是让企业的养老金向事业单位的养老金靠,提高工人的生活待遇,而不是让事业单位向企业靠,降低工人和知识分子的待遇。有学者则认为国务院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暂停这一试点,并立即着手制定机关、事业和企业三者联动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还有学者为沉疴多年的养老保险开出的药方是,建立中央政府统筹的国民基础养老金,同时市场化运营全民个人账户养老金(含职业养老金和个人储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也应进入到国民基础养老金系统,以职业养老金替代退休金,对接国民基础养老金,带动全国养老金制度结构性调整。笔者认为,不论专家学者给出何种解决策略,有一个现实的问题是一定要面对的,那就是就我国目前的养老制度而言,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双轨制”的养老模式已经运行了多年,牵涉机构、人数众多,在此过程中必然会打破某些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也会使其他人收益。而要想通过一次改革就彻底改变现状显然是不尽现实的,因此这必定会遇到很多的障碍和阻力,因此改革一定会是一个艰巨、漫长的过程。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篇三
(参改单位参考模版)。
区公车改革领导小组(xx参改单位主管部门):按照《xxx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xxx区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经我单位xx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的公车改革实施方案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2.单位类型,3.财政预算资金总支出情况,4.人员编制情况,5.现有人员情况。
我单位计划于xx月xx日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并于xxxx年xx月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参改人员情况1.本单位参改人员总数,2.改革后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人数,3.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人数,4.本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总额度。(详见附件3)。
三、
车辆保留与取消情况。
1.本单位改革前车辆总数。其中,主要负责人工作用车、机要通信应急用车、必要的业务用车、特种专业用车等车辆数量。
2.改革后保留车辆总数。其中,需列出车辆保留明细。(详见附件4)3.改革后取消车辆总数,以及车辆报废和上缴等情况。(详见附件5)。
四、司勤人员安置情况1.本单位改革前司勤人员总数,2.各种用工方式的司勤人员数,3.改革后各种途径安置司勤人员的情况。(详见附件6)。
五、车改节支情况。
1.改革前(xxx年度)本单位公务交通总支出(其中财政预算资金总支出)。具体来看,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费、运行费、司勤人员支出、公务交通报销费支出、已实行车改单位交通补贴支出、其他相关支出。
2.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其中计划财政预算资金总支出)。具体来看,保留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费、运行费、司勤人员支出、公务交通报销费支出、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其他相关支出。改革后,本单位节约公务出行资金额和节支率。(详见附件7)。
六、其他情况。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需补充的相关情况。本单位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当否,请予批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xx。
参改单位。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篇四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昨日公布。这部即将于7月1日起执行的法律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
全国事业单位准确的底数也随之公开——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
《条例》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时还规定,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并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虽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尚无定论,但《条例》第35条明确提出,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意味着事业单位3153万人将参加社会保险。
在北京一所高校当教师的刘茜不久之前刚刚与单位续签了。
劳动合同。
这已经是她来这所大学之后第二次续签合同。系里每年都会对到期的教师进行考核以工作表现排序来实行淘汰制。
“大学老师早已不是铁饭碗了,三年一签对我们的压力挺大的。”刘茜说,学校几乎每年都会因为一些老师工作表现不佳而不与他们续约,这些老师只能自谋出路。
在过去的2019年间,为了打破事业单位僵化的用人体制,激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中国进行了一系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
然而,各地改革的进度不尽相同,且缺乏统一规范,这导致问题重重,亟须从法律层面解决。
国务院法制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在答新华社记者问时说,当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包括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各地做法不统一;奖惩等激励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人事争议处理依据不够明确等。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非常复杂,它是与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密切相关的。刘茜所在的高校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被划入公益二类。根据2019年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备案编制内设岗,赋予单位灵活的人事管理权。
由于赋予了“灵活的人事管理权”,作为用人单位的高校在一定程度上有决定教师去留的权力,这也是让刘茜感到压力的主要原因。然而,同样是老师,义务教育阶段的老师被“淘汰”的可能性就小很多,人员“进出”依然缺乏灵活性。
义务教育在分类改革中划入了公益一类,有关部门对于公益一类的要求是,在审批编制内设岗,规范人事管理,搞活内部用人机制。很多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都存在用人机制僵化、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的问题。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对于如何搞活公益一类的“内部用人机制”并没有根本性的突破。
山西省的一位小学教师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他的劳动合同也是3年一签,但更多的是“走形式”,除了主动辞职,几乎没有教师因为工作表现不好而被辞退,学校校长对教师的去留没有决定权。
他说,近年来最大的改革是实行了绩效工资制度,学校与老师之间算账非常清楚。绩效工资制度应该是要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但实际上可能起到的作用正好相反。
《条例》共10章44条,第七章规定了备受关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条例》称,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条例》第35条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是“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改革的配套举措,其中老大难是养老。中国的很多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加入了医疗、失业、工伤等险种,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一直停滞不前。
缺乏养老保险是影响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旦他们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圈子”,他们的养老权益就“归零”,而工作年限越长,离职的机会成本就越高。
这3153万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问题已经成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迈不过去的“一道坎”,同时它也作为养老保险双轨制的“另一轨”而备受民众诟病,社会上关于并轨呼声不绝。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的具体方向早已确定——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将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改革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破除养老保险“双轨制”,同时建立体现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制度。
虽然从去年3月人社部就启动了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顶层设计的一项重要内容,但直到现在仍然没有见到具体的方案。
此次《条例》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参加社会保险,又一次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将”了一军。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谁来为这项总费率高达44%的养老保险改革“埋单”是政策制定中的一个难点。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杨燕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财政不太可能为所有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出资,否则也就没有改革的必要了。按照分类改革的方案,行政类和公益一类财政出资的可能性还比较大,但像公立医院、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财政出资的可能性很小。
“筹资机制不解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就走不下去。”杨燕绥说。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篇五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国家率先在企业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但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进展却极为缓慢,几乎停滞。由此便形成了“养老金双轨制”。养老金并轨指的是c关事业单位和普通企业职工不同的养老制度,其资金是由国家财政直接拨付的,而一般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形式筹集的。养老金双轨制度导致机关事业单位与一般企业职工的养老待遇有过大差距。因此,只有全面分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一定的改革措施,才能实现社会公平。
我国的养老金并轨,不是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养老方案简单地变成与企业职工同样的养老方案,而是使两者朝着共同的方向发展,最终养老双轨制退出历史舞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借助对并轨起点与过程的有效管理,实现养老金层次的重新划分,并切实提高其公平性,还需要将养老金改革纳入到职工的分配制度中。当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度缓慢,养老金并轨势在必行。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金并轨,必须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在并轨统筹基金上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依靠公共财政拨付的办法,使得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以同样的方式缴纳社保,以尽可能减小财政负担,弥补养老金缺口。在并轨支付渠道方面,当前企业职工需要通过自筹账户缴费,存在很大的“空账”风险,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则是国家拨付,没有任何风险。将两种支付方式并轨后将通过风险分担的形式降低企业职工的风险。在并轨养老标准方面要尽可能的缩小当前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待遇差距过大,有失公平的现象,只有将两者并轨才能提高养老标准的公平性。
二、建立多元化养老体系,保证养老质量不降低。
当前养老金并轨出现的最大阻力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担并轨之后,养老待遇会降低。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使得养老金并轨工作顺利进行,就需要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做大量的思想工作,要做好宣传,要站在国家、个人和社会长远发展的角度,尽可能促进社会共识,降低改革阻力。除此之外,构建多元层次的养老体系。第一个层次,发挥最基本的保障作用的基础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缴费共同负担,推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有机结合的资金筹集办法;第二个层次是发挥补充作用的职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实行的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制度,也就是个人缴费账户的积累制。第三个层次发挥提高作用的储蓄型养老保险。这一层次是由个人自愿选择性的加入的养老保险,缴费的多少及时间的长短都由个人自己决定。
三、养老金并轨循序渐进,实现新旧制度平稳过度。
在养老金制度的影响下,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职工在养老方面的待遇有过大差距,这就使得并轨制度推行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阻力,因此要想在有限时间内做到两种制度的完全并轨,还有很大难度。这就需要养老管理部门始终坚持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逐步开展改革活动,尽可能降低矛盾问题的出现,最终实现从旧的养老制度过渡到新制度下。具体来讲,首先采取逐年替代的措施。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一个单位缴费与个人缴费有机结合的个人养老金储蓄账户,逐年减少国家财政拨付的资金数目,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可领取到的养老金呈现出逐年递增趋势,一直到彻底替代,最终退休金完全推出舞台。其次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中办法”的衔接方法。对于已经退休的“老人”执行原有的规定,保持原退休待遇不变;对于新办法实施以后走上工作岗位的“新人”执行新的规定,其退休待遇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组成;对于新办法未实施之前就已经工作,但目前仍在职的“中人”适用过渡办法。即每年度政府或事业单位只要补齐当期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
总之,当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待遇存在过大差距,存在很大的不公平性,这就导致人才的流动呈现出很大的不合理性,大大增加了政府机构的财政负担,因此养老金并轨势在必行。因此,相关部门在养老金并轨改革中应精准理解养老金并轨内涵,明确科学的并轨方向,积极多元化构建养老保障制度,保证养老质量不降低,并应遵循循序渐进改革原则,以平稳过度新旧制度。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篇六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两篇关于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吧!
颁布时间。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单位。
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
方案内容。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因退休人员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做实个人账户的起步比例为3%,以后每年提高一定比例,逐步达到8%。有条件的试点省(市)可以适当提高起步比例。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本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可以继承。
(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本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20xx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标准由各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方案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本方案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参加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三)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为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国务院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四)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为建立多得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增强事业单位的人才竞争能力,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人事部制定。
(五)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三、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待条件具备时,与企业职工墓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管理使用。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管理和投资运营,确保安全,实现保值增值。要做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工作,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个人账户基金随同转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到机关或企业时,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按照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印[20xx]13号)规定执行。
(三)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按照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提高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继续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四)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试点地区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适当充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和经费,为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相适应的工作条件。社会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制订和规范业务流程,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加强组织领导。
四、改革的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机关单位公务员)。
国务院日前决定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人手一张社保卡,吃财政饭的要缴养老金了]。
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改革决定,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如此一来,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养老缴费和发放都基本一致,“体制内人员”以前的完全吃财政饭,变为单位和个人缴费、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责任的多渠道筹资,形成单位、个人、政府共担的新机制。
[力保待遇不降低,老中新三类人区别对待]。
改革后,这4000万人的退休后待遇咋样?决定明确,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总的原则实际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老人”是指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员,他们原待遇维持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新人”是指改革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他们将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这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一致。“中人”是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说,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养老金不再按级别,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一直以来,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击提升职级、职称的情况。这是因为,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按照职工退休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起发,并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进行调整。改革后,将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这意味着,小明即使退休前没有被提拔,但由于他的缴费年限长,也可能比他的上司领的退休金要多。更关键的是,同样年龄退休的,计发月数相同,所以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样个人账户积累的,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意思。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篇七
一年过去了,五省市试点改革几乎没有任何进展,但却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社会焦点问题,继2008年11月讨论“推迟退休年龄”之后的又一次“网民热议社保”高潮。
毫无疑问,试点改革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阻力何在?先看目前我国城镇主要的基本退休制度的“三个台阶”。从大的方面讲,城镇基本企业保险是一个台阶,2008年全国平均在岗职工月退休金1000元多一点;事业单位是第二个“台阶”,全国3000多万职工,月均收入是企业职工的1.8倍,其中离退休费支出1400亿元,其中一半是财政拨款,一半是自筹;第三个台阶是机关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是企业的2.1倍,全国1000多万职工,每年大约700亿全额拨款。
目前事业单位分为三大类:行使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性活动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其中,第二类从事公益的事业单位又分为三小类:资源不宜市场配置的、涉及到经济社会安全根本利益的、资源可部分市场配置并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公益服务的、在政策支持下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次改革试点的是第二类从事公益性活动的事业单位里面的第二小类,其主体是医疗卫生和大学等。
改革首先涉及到一个公平问题。对事业单位来说,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夹在中间;企业可以搞活,工资上不封顶,尤其是垄断行业,但事业单位的收入只是一个不算很高的平均数,改革却首当其冲,一辈子都在平均线上,退休后向低看齐,这在事业单位眼里显然有失公允,难以服众,所以就自然遇到阻力。事出有因,可以理解。对公务员来说,改革没有预期,自然是事业单位攀比的参照系,也是网民质疑最为严厉的一个焦点。
如此“碎片化式的渐进推动”和“台阶式的试点预期”,在不同群体之间均无预期情况下,等于是人为制造恐慌,相互攀比,其结果必然是草木皆兵,人人自危,难以推动,这显然等于增加了改革的成本,人为“拉长”了改革的历史进程。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都应参加改革,这是大势所趋。法国“碎片化”制度的教训显示:多种退休制度必然引起攀化,改革必然遭到反对,时间越久,差距越大,福利刚性越大,改革越困难,甚至引发社会动荡。与其长痛,不如短痛。事业单位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三个“联动”:一是事业单位与公务员改革一起行动,不要互相攀比,相互掣肘,左顾右盼。作为公共部门,不要在养老保险制度上再人为分出三六九等;二是事业单位的三个类别一起改革,在养老保险上也不应再次分出三六九等;三是事业单位改革与建立职业年金一起进行,以弥补参加改革后降低的那部分,旨在给出预期,减革阻力,维持生活水平尽量不要降低,给所有人一个“定心丸”。
事业单位改革能否成功,三个“联动”是关键。缺一不可。否则,碎片式的、无休止的、没有任何预期的、没有任何弥补方案的改革试点,势必遭遇地方政府的推诿和试点单位的阻挠,对这些现象是可以理解的。且事业单位大多属于文化、教育、科技部门,知识分子比较集中;公务员改革事关国家机器运转效率,因此,公共部门改革应慎重,应经过严密论证,要事先拿出一个三个“联动”的一揽子设计。要有良好和明晰的预期。此外,改革方案的设计中,过渡期要长一些,不可一蹴而就,采取“大过渡”的办法,即“老人”和“中人”采取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实现平滑转型。这是减少社会震动的最好办法,也是保证改革的最优方案途径。
在三个“联动”中,改革能否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关键在于弥补退休待遇水平的机制设计,鉴于此,《社会保险法》应对建立公共部门职业年金体系给出基本政策框架,让4000多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先有一个“定心九”,这既可消除待遇差,获得企业的赞许,又可提高政府公信力,赢得全社会的支持,还可顺利推动改革,建立统一的社保制度。《社会保险法》应在力所能及范围内,明确公共部门职业年金体系的几个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应与现行企业年金完全一致,所谓“给政策”主要是指提供全国统一的运营方式,统一的投资工具,统一的缴费方案等。
《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由于其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和建立职业年金是分不开的一件事,2008年五省市试点结果就是一个明证,鉴于此,《社会保险法》应对其过渡期和过渡办法给出一个基本原则。机关和事业单位加入之后,原劳动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年金的“两个部令”将显有些落后,应适时予以修订,甚至制订《职业年金条例》。这是一个国际惯例。
美国联邦政府公务员stp职业年金的案例:一个有益启发。
公务员也好,事业单位也罢,职业年金计划应单独建立,封闭式运作,国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养老金建立职业年金的思路上,美国联邦政府雇员“tsp职业年金”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案例。
美国联邦政府“tsp职业年金”是根据美国1986年制定的《联邦职员退休制度法案》专门为美国联邦政府的文职人员和军职人员设立的一种储蓄与投资型自愿性养老金计划,由独立的“联邦退休节约投资董事会”统一管理。
联邦政府提供的“政策帮助”主要是建立了g、f、c、s和i基金,这五只基金被统称为“个人基金”,每只“个人基金”委托不同公司管理,雇员可根据个人偏好进行资产配置与投资决策。此外,政府还提供了“生命周期基金”即l基金,以2008年10月为例,它有5个组合:l2040基金(适合于2040年以后退休的雇员,下面以此类推)、l2030、l2020、l2010和lincome(适合于已退休人员每月领取养老金),联邦雇员可根据自己的年龄和退休时间对这5个组合进行自选。
“个人基金”和l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在正常年份非常理想。如按美国社保总署官方的7%回报率为基准来计算的话,对于一个年薪4万美元的普通文员来说,如果他选择10%缴费方案(雇员和雇主,各5%),10年后个人账户的滚存余额将为578万美元,20年后是17.4万,30年后40.7万,40年后将高达87.6万;tsp的平均替代率高达110%,如果再加上基本养老保险(oasdi)42%的替代率,合计就高达142%,高于工作时的工资所得。美国政府官员廉洁、高效、勤勉、忠诚,与他们良好的退休预期有很大关系。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实行“大过渡”的财政负担:完全有承受能力。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篇八
(一)根据保障岗位履职和公务活动需要,分类分级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1.积极稳妥改革市属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保障方式。改革市属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实行配备公务用车或者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两种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市属企业正职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也可以自愿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属企业副职负责人原则上取消配备公务用车,采取发放交通补贴方式。
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要严格执行市以及有关部门关于公务用车配备的规定,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要取消为企业负责人配备的公务用车。市属企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参照市直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确定。
2.分级推进市属企业各级子公司(含分支机构,下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属企业要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所处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以及规模、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具备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条件的子公司负责人原则上要以社会化、市场化为方向进行改革,确需配备公务用车的可予以保障。市属企业要从严确定子公司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参改人员范围,合理控制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数量和配备标准。
3.有序实施市属企业经营和业务保障等其他公务用车改革。市属企业应当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在充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为保持企业竞争力,建立面向市场的快速反应机制,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商务接待、执纪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车型应根据实际用途按照实用节俭的原则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数量。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中,要优先淘汰使用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配置标准明显偏高的公务用车。
企业不得为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
(二)合理高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加强公务用车管理1.实行企业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市属企业应对公务用车的购置(租赁)、更新、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等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新购置的公务用车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维修、保养应通过招标方式定点选择维修单位,确保维修保养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费用。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程序,健全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确保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公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
2.合理控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各级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15〕21号)规定。新购置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要控制在购车价格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要控制在购车价格38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确因生产经营需要、行业地域等客观因素原因必须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或者配备越野车(含suv)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严格控制数量,集团总部原则上不超过2辆。3.严格规范企业租赁公务用车管理。通过租赁公务用车保障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和企业日常经营业务的,视同配备公务用车进行管理。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关于配备公务用车的规定控制租赁公务用车数量和标准,参照本地区同车型的市场租赁平均价格合理确定单车租赁价格,降低租赁费用。公务用车租赁公司的选择应严格履行市场化招投标程序,严禁发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情况的发生。4.加强企业公务用车费用及公务交通补贴预算管理。市属企业要将公务用车购置(含租赁)、运行维护等费用以及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编制、审核、调整、动态监测以及执行等规定和程序,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开支范围和标准,每年编制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并严格执行。要合理设置会计明细科目,实现单车成本费用核算。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费用及发放的交通补贴原则上不得高于改革前的公务用车费用。
(三)统筹兼顾,完善公务用车相关配套改革制度。
1.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取消的公务用车,要遵循公开公平、集中统一、规范透明、避免浪费的原则,根据有关国有资产转让规定制定统一规范的公务用车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工作要按照封存停驶、鉴定评估、公开拍卖等步骤进行,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可采取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减少车辆闲置浪费。
2.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市属企业根据改革后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在现有在职司勤人员中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对未留用的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等措施妥善安置;对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员,要做好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
3.完善企业公务交通保障制度。市属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制订本企业公务出行保障制度,明确公务出行的保障方式、操作程序、管理办法以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等。鼓励企业负责人实行公务交通补贴方式参加改革,鼓励公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根据所处区域及自然地理等实际情况,做好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与企业差旅制度涵盖范围的衔接。在公务交通补贴范围内的普通公务出行不得使用公务用车。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之外的公务出行,根据企业差旅制度规定及实际情况选择公共交通、社会化保障的方式进行保障。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篇九
从03月06日举行的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上获悉,20厦门市城镇新增就业将达到18万人,厦门市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报销水平,实现全省异地就医补充医疗保险即时结算。
厦门市还将逐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
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报销水平。积极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健全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
健全完善健康综合子账户政策。
年厦门市将修改完善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政策,健全完善健康综合子账户政策,实现全省异地就医补充医疗保险即时结算。修订《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
城镇登记失业率将控制在4%以内。
据介绍,2014年城镇新增就业要达到1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进一步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出台促进城市贫困居民再就业、失地失海农渔民转产就业和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
2014年厦门市还将完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调整办法,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增强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实现劳动合同签订率96.5%,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1.5%,工资集体协商的建制率95%。劳动争议案件审限结案率96%。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篇十
“制”改革的历史沿革十三届国务院的《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双轨制”由此形成。1993~1999年是“双轨制”改革的初期阶段,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改革正式开启。随后,云南、福建等省也陆续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改革的文件。2000~2014年“双轨制”改革迈入稳定发展阶段,2008年国务院决定在广东、上海、重庆等五省开展养老保险试点改革。从2015年起“双轨制”进入了全面改革阶段,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等文件。这次改革力图从体制与制度上化解“双轨制”,是一次全面彻底的改革。
(一)改革中的政策衔接问题。
如何处理老人、中人、新人三种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新一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中最迫切的问题。改革方案明确规定,以2014年10月1日为改革时间节点,将改革群体划分为三种类型[1]:一是“老人”,改革前已退休人员,这部分人群不受改革办法影响一切照旧。二是“新人”,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改革后方案参加养老保险,“新人”与“老人”在养老金的待遇差距关系到政策的合理衔接。三是为“中人”,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中人”这部分群体规模大,内部结构复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保证“中人”在改革后待遇水平不降低是这次改革的重点。目前国家已明确“中人”养老金的改革方案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过渡性养老金”(“2+1+1”结构),其中过渡性养老金是专门为“中人”建立的直接补贴机制。此次改革的重难点核心在于如何合理确定“中人”待遇及其补偿标准。
(二)替代率过低问题。
新的养老保险改革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最为关心的一点就是退休之后,养老金的待遇会发生多大幅度的变化,替代率是否会下降。在改革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与财政供款,其综合替代率按照不同工龄与级别大致能达到原工资水平的80%~90%。在改革后统一实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个人按工资的8%缴费计入个人账户,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纳入社会统筹账户。在企业年金不确定的情况之下,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可能从原来的80%~90%下降到60%左右。这势必会影响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生活质量,如果不补全待遇差别这部分的利益群体肯定会产生心理抵触。
(三)“并轨”增加财政压力。
早在2008年五省就推进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金试点改革,但是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遇到较大的阻力,有专家分析其主要原因就是企业年金制度尚未建立,配套的工资改革机制缺乏。这就造成改革的人群感到不公平,积极性不高。为了弥补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中人”的待遇问题,国家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建立起视同缴费期限的账户资金、过渡性养老金及职业年金,这就造成巨大的“转轨成本”。根据专家测算,事业单位“中人”成本约3.7万亿元,机关单位“中人”成本约4.5万亿元,“中人”的转轨总成本比全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还高出2倍多[2]。
(一)出台改革实施细则,明确“中人”补贴标准。
国务院虽然颁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但就文件本身来看只是大概的思路框架,具体改革方案尚未公布。内部人士推测,详细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出台将在未来公布。笔者认为应该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改革实施细则,只有这样各个地方才能根据实际情况撰写地方事业机关“并轨”的实施办法,把养老保险改革落到实处。在改革细则中,需要解决两个核心问题,其一是明确对“中人”的改革补贴标准。据有关专家预测“中人”的平均补贴水平应该在1000~1500元[3],但是要根据内部结构差异具体测算,为避免有些中人待遇明显下降,对低于“中人”养老金底线水平的应给予额外补贴,对特殊情况预留政策空间。其二是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年金制度标准,应该尽快出台职业年金的管理办法,制度标准等,统一管理。
(二)积极应对财政压力挑战。
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预测解决“中人”补贴额大致需要8.2万亿,加上空账问题、隐形债务问题等,可想而知我国社会保障的财政压力巨大。要解决“并轨”带来的财政压力问题这就需要开源与节流。针对“开源”:首先,加快经济发展,财政支出结构有方向性优化使财政适当倾斜。中央和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事业加大投入,使各阶层、各个群体共享改革的红利。其次,推进养老保险金的管理工作,尤其是养老保险金保值增值问题。国务院在2015年出台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在保证养老金的安全的情况下拓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例如购买证券、基金投入股市等等。针对“节流”:则要强化养老保险金流出的管理,每年审计核查地方政府养老保险金的发放工作,对于有违规操作或者是现象一定严惩不贷。
(三)加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增进社会公平。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才是社会养老保险的大流,虽然机关事业单位破除双轨制,其实养老保险待遇之间还是有明显的差距(同时期退休的企业养老保险替代率约为40%左右)。要真正的实现社会公平,就要同步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第一,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增强了互济功能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惠及更多的社会群体。第二,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为了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的人工成本,有专家呼吁降低企业养老金缴费率,同时也应该完善企业年金制度。近年来我国老龄化程度加深,养老保险改革这一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会越来越受到重视,所以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或者企业养老保险改革都迫在眉睫。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篇十一
核心提示昨日,国务院公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在我国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将成为历史。今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跟企业职工一样,个人需缴纳部分养老保险。
有啥变化?
1.公务员要缴纳养老金了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参照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缴纳养老金,并将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化养老。
例子
公务员小明除去津贴、补贴等,每个月缴费工资是5000元,改革前单位和个人都不用缴费,小明退休后照样有养老金。改革后,小明每月要缴纳养老保险400元。职业年金方面,小明又要缴200元,加上基本养老保险的400元,一共缴600元,这笔钱是从小明的月收入中扣除的,将进入小明的养老金个人账户。连同单位缴费部分,退休后按月发放。
2.养老金不再按级别
一直以来,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击提升职级、职称的情况。随着改革推进,这种情况可能有所改变。这是因为,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按照职工退休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起发,并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进行调整。而改革后,将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
例子
公务员小明即使退休前没有被提拔,但由于他的缴费年限长,也可能比他的上司领的退休金要多。
专家解读
公务员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怎么领?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胡乃军:参保人员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就是退休之后平均每个月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数额。
以某位60岁退休的人员为例,对应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代表60岁时自己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份,退休后每个月可以领取一份。139个月之后,理论上个人账户储存额就被领光了,但国家会为此兜底,继续支付。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是什么意思?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同样年龄退休的,计发月数相同,所以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样个人账户积累的,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意思。
养老金差距会缩小?
人大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杨立雄:并轨后两者的养老金差距会缩小,但这不意味着差距就没有了。新的差距将由“年金”部分带来,这是由于我国企业中建立年金制度的不足10%,城镇职工的企业年金并没有普遍建立,然而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却将是普遍建立的。可以预见,短期内差距依旧比较大。
一图读懂养老金改革方案
基本原则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权利与义务相对应责任共担、统筹互济
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
按照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五、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六、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七、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九、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十、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普遍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十一、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各地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适当充实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同时集中受托管理其职业年金基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准确解读改革的目标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进行。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本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决定的贯彻实施。
本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篇十二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晋升方案(试行)。
职数设置。乡行政编制核定36名,其中扣除领导职数11名后,测算一至四级主任科员可使用职数共15名,其中一、二级主任科员可使用职数7名,三、四级主任科员可使用职数8名。
(一)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二)任职年限内要求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其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
(一)晋升名额按核定的可使用职数(一、二级主任科员可使用职数7名,三、四级主任科员可使用职数8名)减去已使用职数的差额进行确定。
(二)公务员晋升职级,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晋升至所在机关领导成员职务对应的职级,不作为该机关领导成员管理。
(一)民主测评。召开乡干部和村(社区)支部书记大会开展测评(b票),乡党建办将符合条件的所有人员印制测评表,结合剩余的职级名额情况开展测评打分,满分100分,民主测评打分占总分数的45%。
(二)组织测评。召开乡党政班子会对符合条件的所有人员进行测评(a票),结合剩余的职级名额情况开展测评打分,满分100分,组织测评打分占总分数的55%。
(三)考评加分。1.现任中层干部正职的加0.8分,副职的加0.5分;2.拟晋升的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1次加0.8分;3.拟晋升的任职年限内年度获得市县“两办”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分别1次加0.8、0.5分,其中属于同一类别的就最高层次的加分,被乡党委、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1次加0.3分;4.参加工作1年时间加0.2分(每年需超过6个月以上认定1年参加工作时间);5.拟晋升的任职年限内被乡党委、政府通报批评1次扣1分。
总加分不能超过5分。
(一)不具备公务员基本条件的;
(二)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影响晋升职级的其他情形的。
(一)由乡党建办汇总民主测评、组织测评和考评加分情况,报乡党委研究拟定晋升人员。
(二)对拟晋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篇十三
机关事业单位调薪后退休金可能“保低限高”
延迟一个月后,机关事业单位调薪工作终于全面收官。
“从8月初拿到的工资条来看,我的养老保险加职业年金的扣除额度为800多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扣除500多元,职业年金为200多元,实际收入比调整前多了100元。”8月4日,北京技术监督系统一位负责其单位社保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事业单位此次调薪涉及在职和退休人员,在职人员每月扣除的个人养老保险加职业年金的均值在800元左右,正科级以上的已退休人员平均每月涨薪350元,正科级以下的退休人员涨薪260元。
记者采访获悉,北京市内,对于调薪部分抵扣社保缴费后工资不升反降的人群,人均补加了100元。也就是说,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涨幅均在百元以上。
那么,财政在养老方面的负担会由此增加吗?中国社科院美国研究所所长郑秉文表示,养老金并轨对财政带来负担的时间大约集中在最近10年,未来随着“老人”数量和“中人”过渡性养老金不断减少,改革效果将逐渐显现,最终进入明显收益期。
退休金“保低限高”
“养老金并轨后我们曾担心两点:到手工资会减少、退休后的养老金会减少。”上述事业单位人员称。
根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职工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比例为工资的8%;同时,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按此比例计算,上述事业单位人员的缴费基数为7000余元。据记者了解,改革前,与其相同级别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为5000多元/月,养老金替代率在80%左右。
“养老金并轨后对养老金替代率产生的影响,现在看并不会很大。”8月4日,新华社t望智库研究员孙博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基本工资调整的完成,各地养老金并轨的实施方案正逐渐成熟。
山东省7月29日率先发布了养老改革《实施办法》,并定下时间表:9月底前,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实施办法》组织参保缴费、计发待遇。
记者在《实施办法》的“关于改革前后待遇的衔接政策”部分了解到,为保证改革的平稳过渡,避免改革前后退休人员待遇的大幅波动,基本养老金待遇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办法”;其中,为更好地保障“中人”待遇平稳过渡,自改革之日起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保低限高”的原则,实行新老办法对比。
“山东的社保体系相对比较健全,这种新老制度衔接的方案可视为一个范本。”不过,孙博强调,这种情况下,工资基数相同的条件下,企业员工与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水平依然会有较大差距,毕竟,职业年金是强制缴纳,而企业年金尚属自愿缴纳阶段。
目前,我国建立年金的企业只占企业总数的千分之四左右,而这种单层次的养老金来源,也成为造成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财政负担再苦十年。
目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有近4000万在职人员,离退休制度一直属于国家保险模式,也就是个人不缴纳任何保险费,个人账户为空账,养老制度一旦并轨,这无疑将构成巨大的转制成本。
“改革成本确实会有所增加,但不会很多,大部分属于财政支出前置。”孙博强调,改革前,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改革后,财政除了继续担负已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外还要担负在职人员的社保缴纳费用,但这部分“中人”退休后则会减轻相应的财政负担。
换句话说,改革之后,养老金制度就变成了一个现收现付制加积累制的混合制度,部分实际支出并未改变,财政支出只是换了一个科目而已,新增支出只涉及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8%部分以及12%的职业年金。
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养老金并轨后财政支出一定会有所增加,但不会大幅猛增,毕竟,对已退休人员影响不大,关键就是在职人员,这次并轨财政至少要按人员工资总额的20%增加开支。”
据了解,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7346元,核算下来月平均工资为4778.8元,若按此计算,机关事业单位每月至少新增382.4亿的财政支出,一年新增财政支出至少也要4500亿元左右。不过,这部分新增支出的前提是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账户分别做实,不需填充统筹账户的窟窿。
除了这些需要财政当期支付的费用外,还有一部分历史原因形成的债务支出,比如,“中人”改革前的时间均按视同缴纳,这部分人退休后,当期支付或许不成问题,但从长远来看,视同缴纳时期的资金缺口依然需要填补。
和郑秉文分析的“十年后财政养老负担会趋轻”相印证的是,浙江省公共行政与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的一份测算结果显示:养老金并轨后,浙江省在到2022年间财政负担增加较多,比不改革时增加大约17%,2023开始养老金缴费收入开始出现盈余,开始分担财政压力。
[养老金并轨后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篇十四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于年老、工作或患病,工人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而退出工作。自2011年1月起,中国个人提前退休获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工资和薪金收入”项目将征收个人所得税。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2021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调整方案设计突出了几个亮点,突出了几个新变化。
还有其他各省的方案陆续更新当中。
综合这两个方案,我们要看到两个百分比,一个是国家方案中的4.5%和上海方案的3%。
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职工退休3合1的同步调整不是首次,但却是今后的方向。因为这样有利于提高养老金调整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这是养老金调整设计的第1个特点。
累计缴费满15年,在60岁以后才能享受法定的退休待遇,并且按月领取养老金。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以后,就实行的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相结合。为了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金和企业职工养老基金两条基金独立运行,稳健运行,达到收支平衡状态,所以多缴费,在任何时候都是鼓励的,都是必须坚持的。
个人缴费养老金8%,单位缴纳20%,而职业年金是2014年之后,事业单位和企业都实行的补充型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事业单位是4%个人缴费8%的单位缴费,而企业的职业年金实行的是个人1%的缴费,单位5%的缴费。根据这样的缴费比例,我们可以看出事业单位的缴费比例比企业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要高。
所以在同样工龄情况下,30年缴费养老保险的人,一定是比15年最低年限养老保险领取的待遇要高出2倍的关系,随着社会劳动最低工资标准的不断定期调整社会平均岗位,工资基数也在上调,所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较长的人越来越占便宜。在之后的挂钩调整当中也会调整的幅度越来越大。
养老保险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给中人单独设立了10年过渡期。通过2014年到2024年之间,用10%到100%的调节经变化来平稳对接改革方案,到新人新办法。
新人新办法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社会平均岗位工资基数影响此部分)+加上养老金个人账户(60岁退休按照139个月平均),再加职业年金账户(60岁退休按照1369个月平均发放或者一次性提取)。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新人新办法计算养老金的公式增加了职业年金账户,而且从202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群中统一实施新人新办法。
新人新办法,现在是最好的一种待遇计算公式,很多老人都希望自己有职业年金执行新人新办法的计算公式,但是无奈我们的退休年龄只能执行老人老办法。很多中人退休也希望自己不是两次补发养老金,而是新人新办法的一次养老金。
养老金今年改革呈现几个特点,就是说加大了挂钩调整的力度。
重点照顾那些艰苦边远地区退休和男65岁以上,女60岁以上的享受高龄津贴的人员,重点照顾那些缴费时间比较长,准确的说是工龄满30年以上的人员,还要照顾那些由军转企业退休的特殊经历人员。这些人都是社会发展的工程,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对国家和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养老金向她们进行挂钩调整是必然的,也是应该的,是理所当然的。
今后养老金的调整,我觉得还要进一步加大挂钩调整的力度,尤其要快速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快速补发工人的职业年金部分。并且适度的加快定期调整老人退休的养老待遇差距,便于老人中人新人,三部分人群在养老金调整方面不吃亏,坚持利益共享。
把公务员待遇作为全社会的待遇标杆,把企业人员养老金提高到事业单位水平,把事业单位养老金提高到公务员水平,把30年教龄老教师的待遇提高到公务员待遇。
养老金关系到社会各个方面,关系到我国1.2亿多退休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说养老金五险两金制度是最可靠的社保制度和体系。一定要把那些30年工龄以上的老人们照顾好,提高她们的养老金,让他们安度晚年,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居的根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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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点方案》实施前已退休人员;。
三、《试点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
第一种情况《试点方案》实施前已退休人员在《试点方案》实施后仍然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并参加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也就是说在《试点方案》实施后原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社保机构领取的养老金,从第一个月起均不得低于原来的退休工资标准。之前人们猜疑《试点方案》实施后,原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进入社保后将按企业退休人员的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并降低养老金的说法是对《试点方案》的误解。
第三种情况在《试点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泛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历年平均缴费指数化系数×退休当年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之积。如:某工作人员当年缴费工资为3000元,而当地当年上年度岗平工资为2000元,其当年平均缴费指数化系数为:3000元/2000元=1.5,之后将历年缴费指数相加除以缴费年限(精确到月)即为历年平均缴费指数化系数;将历年平均缴费指数化系数×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而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泛指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退休时间的不同,将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的对应月份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该金额标准退休后既不增加也不减少,直至发放到本人逝世。
《试点方案》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篇十五
镇直各单位: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国库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号)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国库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一)由财政分局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认真、切实统计并上报本单位固定资产,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4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7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由财政分局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国资委)。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三)总结阶段(2016年8月-9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指导,制定切合本镇实际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镇长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实施,建立由财政分局、计生办、农经站、文广站、民政办负责人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乌龙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篇十六
说明: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39级,二至四级岗位25级,五至七级岗位16级,八至十级岗位9级,十一至十二级岗位5级,十三级岗位1级。
说明:各管理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46级,二级岗位39级,三级岗位31级,四级岗位26级,五级岗位21级,六级岗位17级,七级岗位12级,八级岗位8级,九级岗位4级,十级岗位1级。
说明:各技术工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26级,二级岗位20级,三级岗位14级,四级岗位8级,五级岗位2级。普通工岗位的起点薪级为1级。
近期已陆续有吉林、四川、内蒙古、山东、河南、辽宁等超过6个省份明确提出将在20xx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还有部分省市提出将推进工资制度改革。
一、这些地方将上调公务员工资。
1、吉林。
20xx年12月31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视频会议透露,20xx年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分配制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
2、四川。
1月19日,四川全省人社工作会议召开,提出:今年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每两年调整一次基本工资标准决定的首次调整,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现工资正常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3、内蒙古。
1月19日,内蒙古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明确:按照国家要求,今年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这次调标是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后的首次调整,各地、各部门要对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清理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纠正。
4、山东。
1月24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济南召开,省长郭树清向大会作《政府。
工作报告。
》,表示将根据国家部署,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
5、河南。
1月底,继若干省份之后,河南省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要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乡镇工作补贴。
6、辽宁。
据辽宁当地媒体报道,辽宁省人社厅工作人员表示:今年年内,辽宁将按照国家部署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进行调整,未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将形成一定的调整规律,近年来是每两年调整一次。如果按此推算,今年调整后,下次调整将在20xx年。
7、江苏。
今年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8、北京。
9、陕西。
此次多地提出上调,是在各地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确立以来的首次调整。
就目前各地公布的材料来看,并未提及公务员工资上调的具体范围,按照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将依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调整幅度。而就调整的频率而言,按两年一调的决定,这些省份下一次上调公务员工资或将等到20xx年。
在刚刚过去的全国两会上,人社部原副部长何宪透露,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在工资中的占比,有望进一步提高,从40%增长到45%左右。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地区差距还比较大,一是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层级比较高的机关单位和层级低的县乡等机关单位存在较大差距。
因此,从20xx年起,国家对津贴补贴进行了规范。日前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从目前看,完善工资制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主要成效包括:一是完善工资制度配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工作已经完成;二是改善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基本工资占比从30%左右增至40%左右;三是向基层倾斜,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和县以下的职务职级并行制度。
3月5日,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关于20xx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xx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提出,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促进在职和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协调增长。
由上述可知,公务员涨工资今后有望逐步向制度化的方向发展。此前,公务员工资结构不合理(即基本工资偏低、津贴偏高)、涨工资缺乏制度化,是最受关注的两大问题。
公务员涨工资缺乏制度化导致了很多问题。比如,一些地区待遇多年不调整,或者调整因为缺乏透明度,而饱受争议。
因此,我国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同时整顿相对较为无序的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以此实现公务员待遇的透明化,接受监督。
就机关分类来讲可以分三等:
一等为部分垄断性质的国有企业:电信、电力、有线电视等垄断行业的人员全国平均月收入(包括工资)应该在3000元以上。他们都不是公务员。
二等为管钱的机关部门:国税、地税、工商、银行、财政、海关全国平均月收入(包括工资)应该在20xx元左右。
三等为普通党政机关:包括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党委序列部门全国平均月收入(包括工资)大约1000元左右。按地区来分,以普通党政机关,本科学历,公务员科员,工龄3年以内为标准。
一等收入:上海、北京、深圳、广东、江苏、浙江这些直辖市和经济发达省平均月收入应该在3000元以上。
二等收入:辽宁、海南、吉林、黑龙江、甘肃、新疆、青海、陕西、湖北这些经济较发达省或者国家给边疆补贴、西部开发补贴的省份平均月收入应该在1800元左右。
三等收入:河北、湖南、云南、山西、福建、河南、湖南等省份,这些省虽然经济不是太发达,但每次涨工资,国家都给予拨款帮助,平均月收入应该在1200元左右。
四等收入:山东、安徽、贵州、江西、广西等省。山东省经济还可以,但如果没有国家拨款自立更生很困难。安徽、贵州尽管国家拨款,但经济较差。平均月收入应该在1000元以下。
今年起,公务员生活迎来这些重大变化。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从20xx年1月1日开始,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将执行新的标准。至此,公务员出差时的“吃住行”全都重新划定了红线,标准也越来越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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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篇十七
最近几年,人们对明明不公正的双轨养老金制度有颇多牢骚和不满,养老金并轨的呼声在黎民中越来越高。
在中国未富先老的名堂下,养老保险制度系统内所需扶养的“老人”增多,固然缴费率高至靠近收入的30%,已高出很多发家国度,但报酬程度却差能人意。颠末持续七年的上调,企业退休职员的总体报酬程度刚刚到达每月1370元,其占退休前人为收入的比率不外在40%阁下。对比之下,事变30年以上的公事员,退休金每每能到达退休前人为的90%,且可以或许按照在职公事员人为上调而进步。再加上退休后仍可继承享受一些在职时的津贴报酬,企业退休职员和构造奇迹单元退休职员的退休报酬差距日益加大。
改良坚苦重重。
就今朝构造奇迹单元退休前不缴费退休后养老金比企业职工多这一实际,许多公事员担忧养老金并轨后,报酬会有所降落,以是公事员这方面临改良阻力最大。据相识,今朝已经有多种意见向人社部各个部分举办反应。“有人快到退休的年限了,看到政策要出台了,怕本身进入社会养老的系统中,就急于退休。”该人士透露,“尚有人以为这并不公正,要来反应意见。”
“好比,构造奇迹单元职员的收入比企业要少,可是,退休之后的养老金会比企业高许多,相等于扯平。可是此刻的趋势是公事员人为不上涨,又享受和企业同样的养老报酬,这样他们会以为很不公正。”
可见,养老金并轨涉及相干好处越多,阻碍越大。并且双轨制不只仅是企业和构造奇迹单元缴不缴费的题目,它还涉及城乡养老金、地区养老金差异等题目。我国当前并没有一个同一的根基养老保险制度,差异地区及群体间,制度差别大,统筹条理低。在根基养老保险小我私人账户存在大局限空账的环境下,中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并未实质性运营,在通胀风险下保值增值压力庞大,此时将公事员养老纳入社会保险制度“毫有时义”,将财务将来将要付出的金额提前按月缴纳进社会保险基金,反而加大了基金保值压力,成为承担。
养老保险并轨后报酬差恐难消除。
将来企业和构造奇迹单元的养老保险并轨是势在必行,可是指望养老金并轨后,企业和构造奇迹单元的报酬一样是不太实际的,最少短时刻内差距很难填平。上海早在前将企业和构造奇迹并入一个缴费点,固然同一缴费了20年,可是给付步伐并不同一,以是现实上并未并轨。并轨不是纯真的让老黎民看到构造和奇迹单元员工同企业一样开始缴费,而是要实现公正合理原则,按照缴纳几多而得到几多养老金。
养老金制度怎样改。
养老金并轨不是纯真地将构造奇迹单元的养老金并入到企业养老金内,而是双方要朝着一个配合的偏向改良和推进,最终打消“双轨制”。今朝,相干专家纷纷给出提议,提出应该拟定企业年金制度,只有在企业年金不绝成长的话,双轨制报酬差才会逐步消除,实施双层制,上层为保底层,逼迫实施,由财务部分来做。基层为进步层,自由实验,由单元和小我私纪恻袱。客岁12月,由财务部、人力社保部以及国税总局连系宣布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小我私人所得税有关题目的关照》,实验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小我私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这是国度为了推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成长的一项详细法子。可是,这个企业年金实验起来坚苦庞大,许多企业不肯劳心去做这项惠及员工的政策,假如只有少数企业实验这种企业年金的话,那么这种政策根基就是无效的,由于没有办理现实题目。推广企业年金应该上升到法令层面,一方面让企业大白这是一项任务是必选题而不是选择题,另一方面给以实验企业年金的企业必然的政策优惠和响应的法令保障,让企业免除后顾之忧。
总之,养老金并轨改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同时也不是老黎民所想的那样简朴易行。养老金改良必要中央,构造和奇迹单元以及企业的配合共同,抛开阻力,协同提高,共筑调和的社会情形。
[养老金并轨制度的实现不行能一步到位]。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篇十八
为摸清我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要求,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清查核实我部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和资产情况,摸清家底,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基础,着力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底数不清、账实不符、闲置浪费、违规使用、违规处置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堵塞国有资产管理漏洞,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透明化、规范化运行,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
二、工作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统一为年12月31日。
(二)清查范围。
交通运输部机关;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部属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内容。
(一)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依据机构编制管理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对所属单位的户数、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基本情况清理做到“三清”,即户数清、编制清、人员状况清,全面把握单位的基本状况和所属关系。
(二)账务清理。
对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通过账务清理做到“三相符”,即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在账务清理中,对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对相关账务进行调整。
(三)财产清查。
对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通过财产清查做到“三实一相符”,即资产数量实、资产价值实、管理使用单位实,账实相符。在财产清查过程中要按照盘点实物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收入和支出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账款、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
(四)资产核实。
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按规定权限报批(备)后对账务进行调整。
(五)完善制度。
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通过完善内部制度,做到“三个规范”,即资产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规范,提升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水平,切实提高资金、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清查准备阶段(2016年2月-3月)。
部研究制定我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印发清查工作方案、资产清查报表及有关资料,对清查工作进行部署和宣传动员,组织清查工作业务培训。
(二)单位自查阶段(2016年4月-6月)。
各单位根据前述工作内容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相关规定,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编制资产清查全套报表,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具体格式见财资﹝2016﹞1号),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资产清查全套报表通过专用工作软件生成,工作软件为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的资产清查模块,各单位需使用已部署并更新升级的信息系统完成资产卡片的录入以及资产清查全套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自查工作完成后,各单位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将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材料逐级上报部属一级单位。部属一级单位在审核汇总的基础上,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材料报部。报送的纸质材料应包括正式申报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工作报告、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电子材料除包括上述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
(三)汇审报送阶段(2016年7月-8月)。
部根据相关规定,对部属一级单位报送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材料予以退回,限期改正后重新上报。2016年8月31日前,汇总所有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报送财政部。
(四)核实完善阶段(资产清查结果批复后)。
资产清查结果报送并经批复后,各单位根据经部及财政部审核通过的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各单位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要求,依据资产核实事项的具体情况准备申报文件、资产核实申请表、资产清查报表、相关证据和经济鉴证证明等材料,并按规定权限报批(备)。经过核实后的资产,应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健全账卡并完善管理信息。在资产核实工作开展同时,各单位还应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或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资产清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系统性工作,其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内容复杂,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并认真组织开展清查工作;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机构,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人员。
(二)确保工作质量。
各单位应重视前期准备工作,在认真学习本方案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资产清查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动员与培训工作,有序推进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逐级审核把关,确保本次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隐匿不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加强沟通协调,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逐级反映。
(三)严防前清后乱。
各单位应以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为契机,切实利用好清查工作结果,避免前清后乱。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结果作为编制以后年度部门决算、企业决算、资产决算等各类财务报表的重要依据,提升报表信息质量;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及时更新资产变化情况,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为科学配置资产奠定基础;对于清查中暴露的财务、资产或其他方面的内部管理问题,应逐一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边查边改,堵塞管理漏洞,完善日常制度,确保类似问题今后不再发生。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篇十九
根据市编办《关于开展政府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x编办〔20xx〕138号)要求,按照x政办发〔20xx〕28号文件(以下简称“三定”)的规定,进行了认真自查,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定”规定:我局部门领导职数7人,实有5人,空缺1名副局长和1名总工程师职位。内设科室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1名保留高配副县级领导职数。现有正科级科室12个,其中“交通工会”没有列为内设机构。
依据加强的职责,强化治理超限超载管理工作,9月份设立了“治超办公室”,在机关正式办公,并从市公路局、运管处抽调2名工作人员,在政策法规科统一管理下进行全市治超工作。
二、内设机构。
依据“三定”规定,将原“综合规划科”的职能分解到其它相关科室,撤销“综合规划科”,设航运管理科。其它科室不变动。
三、工作建议。
在20xx年机构改革时,市政府印发《xx市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并下发了《关于市属产业工会机构设置和专项事业编制调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交通工会编制、人数。20xx年印发《xx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对产业工会的编制仍予以保留。在20xx年机构改革中,“交通工会”没有明确为内设机构,给交通运输行业工会工作带来了严重影响。
一是于上级工会组织联系没有“名分”。
二是难以组织职工开展实质性的工会工作。
三是交通运输系统行业职工有上万人。
工作是千头万绪,每年的职工评比表彰、慰问、技能大赛、劳模困难补贴的核查、困难职工摸底调查等等这些关心群众生活的事情,迫切需要交通工会这一内设机构。特别是今年5月份xx省总工会制定“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工作方案,xx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召开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农民工入会与服务工作的通知》,市总工会给我局下达500名农民工入会任务等等。许多的工作需要工会来组织、完成这些任务。因此,建议要设立交通工会这一机构。
特此报告。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篇二十
1月15日,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最新动态及热点问题高峰论坛”上强调,今年将重点要研究编制创新改革,特别是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对相关改革的影响。
人社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罗双平1月14日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编制问题,相关部门将会在今年进行全面审核,编外人员如何管理将被提上日程。
北京市发布的意见中则明确表示市属高校、公立医院将探索不纳入编制管理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编制。也就是说北京市的医院、高校将逐步管理。
编外编内两重天。
对于事业单位来说,编制是岗位设置、核定收支和财政给予补助的依据。也就是说,有人员编制财政才确认及拨款。
20,新一轮的启动,当年3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分类推进的指导意见》。随后,全国各地纷纷通过撤、并、转等方式对事业单位进行清理。
如今,根据时间节点来看,改革的上半场已经临近尾声,但效果并不明显。据了解,前,全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3100多万在职人员;改革之后,全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其中,大约有800万是医院工作人员,高校职员的占比也较大。也就是说,事业单位数量是减少了,但人员数量却并没有缩减。
改革步履维艰,但确是一环扣着一环。众所周知,事业单位是以编制为基础缴纳养老保险,随着养老保险改革的提速,编制引发的矛盾大有升级的势头。
”1月14日,一位地方事业单位人力资源负责人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但大部分编制外人员均未享受到职业年金。
“对于此类情况,我建议实行备案制管理。假定一个医院,有1200个编内人员,800个编外人员,那就需备案2000个职工,只要备案了,财务预算都可以做。”罗双平称。
对此,人社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工资室主任何凤秋表示,下一步要推进编制管理创新,可能会有一个很重大突破,也就是将按实际用人来考虑岗位管理办法。
财政支出难题。
众所周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之后,单位同样需要为员工缴纳20%的基本养老保险和8%的职业年金,但由于分类不同,其中的差异很大。据了解,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需单位缴纳的28%部分均是记账处理,而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则需要真金白银地划出这笔钱,即便有财政承担部分比例,单位依然需要支出大头儿。
根据相关办法规定,对于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支出,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而对于非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由单位实际承担,采取实账积累。
也恰恰是由于这个原因,很多事业单位都竭尽全力希望进入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的范畴。
年3月出台的《关于分类推进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到年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要建立起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如今,2015年的时间大限已过,事业单位依然留了个小尾巴,其中主要就是公益一类与公益二类的划分问题。
记者从各地已发布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中看到,大部分均设有此类的过渡期。比如济南的相关方案规定:对于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转企改制尚未到位的事业单位,暂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再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养老保险范围。同时,对于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型的事业单位,已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分类类型确定并改革到位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