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热门17篇)
写心得体会是培养批判性思维和反思能力的有效途径。那么,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写作技巧。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篇一
近年来,我国社会法制建设不断深入,法治意识逐渐浸润人们的生活。学法守法用法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理念。在这个背景下,我不禁思考,如何理解和践行学法守法用法?接下来,我将从学法、守法和用法三个方面,分享我对这一主题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法是正确应对社会发展的基础。学法不仅是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培养良好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了解法律的来龙去脉,熟悉法律的基本原理和适用范围,是我们正确认识和遵守法律的必要条件。例如,学习刑法可以让我们了解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形成对犯罪的深刻厌恶和引以为戒的意识。而学习民法可以提高我们的权益保护能力和合理处事能力,在各种社会交往中能够自觉维护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只有不断扩展知识面和深入学习法律知识,我们才能做到知法、学法、守法。
其次,守法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法律是社会最基本的公共规则,守法是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是保证社会秩序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守法既是人们约束自己行为的规范,更是对他人行为的监督和制约。作为公民,我们应当守法办事、守法经商、守法治学,不仅要敬畏法律,更要主动参与到法律的宣传和执行中。比如,我们可以通过参与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教育讲座等方式,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只有形成人人皆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才能实现法治社会的美好愿景。
最后,用法是正确运用法律保障个人权益的途径。用法不仅是依法行事,更是主动运用法律权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是人民的刀把子,只有拿起了刀,我们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例如,我们可以通过起诉状等方式维权,通过起诉状提供相应真实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提出自己的权益要求,依法获得法律保护。此外,通过了解法律的一些基础知识,也能够在日常生活中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常见问题,例如签订合同、维权等。只有了解法律,我们才能做到权益有保障、公正无偏。
总之,学法守法用法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法律责任,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们能够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成为我们的基本行为准则;通过守法,我们能够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宁;通过用法,我们能够保护并运用好自己的权益。只有学法守法用法三者相结合,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和践行学法守法用法的意义,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相信通过我们共同努力,学法守法用法将成为全社会共识,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不断迈入新阶段。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篇二
作为一名愿为湖区建设做贡献的中共党员,更要努力学好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为构建“和谐钱湖、幸福水岸”尽一份力。下面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提升学法用法思想认识。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领悟学法的重要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人民公仆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因此必须充分掌握所需法律法规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坚持学法的自觉性。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同时,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如对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即维护了社会稳定,又促进了经济发展。
三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随着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明显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在政府机关工作的人员,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因此,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真正提高广大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一是坚持与时俱进,讲究学习方法,是学好法、用好法的重要基础。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在学法上,我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通过学习,我更加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推进事业健康发展。为此我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依法进行决策;坚持依法推动工作;坚持依法解决问题。
三是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当前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
一是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紧,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逐步实现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力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检查。
三是以用促学,学用结合。行政执法人员要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做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我们要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
一是在学法用法中,要积极主动学习各类法律,掌握各类法律知识,在日常工作中,要有创新学法用法意识,切实增强学法的实效性,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在使用法律过程中,要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规范树立宪法和法制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
三是要努力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这一思路,将法律意识贯穿于整个工作中。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篇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实施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色实施意见》和天祝县教育局转发关于《武威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教基发?2017?99号)精神和要求,我校开展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4.为了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我校组织全校学生以宪法晨读、特别升国旗仪式、主题班会、黑板报、演讲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校学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
天祝一中。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篇四
学法、守法、用法是法律意识教育的三个基本要素。学法是指了解法律知识,守法是指遵守法律规定,用法是指利用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在今天这个法治社会中,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具备健全的法律意识,坚守法律底线,善用法律工具。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下面将从个人经历、法治社会、校园法律教育、法律职业道德和重视法律教育五个方面来阐述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个人经历令我深刻认识到了学法、守法、用法的必要性。曾经,我因为不了解一些汽车交通规则,最终导致了一次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我陷入纠结和自责之中,回想起当时自己的决策,后悔不已。这个事件让我明白了学法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学习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才能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从此,我开始主动关注法律法规,从交通法规、劳动法到合同法等等,逐渐建立起自己的法律素养。
其次,法治社会的建设需要每个人都守法。法治社会是一个以法律为基础,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为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形态。守法是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前提和基础。在本身遵守法律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积极主动地宣传法律,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培养大家的法律意识,让法律意识融入到每个人的生活中。
第三,校园法律教育对于学生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作为青年一代,校园是我们学习法律知识和培养法治观念的重要场所。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注重法律知识的普及,让学生了解法律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我校,我们有法律志愿者团队,他们经常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实践活动,使我们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增强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
第四,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意识教育的核心内容。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要坚守执业道德,秉持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法律职业者要严守法律纪律,不得违法执业,要诚实守信,保守客户秘密,并且要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服务人民群众。观摩法庭庭审和参加法律论坛,让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性,明白了做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者需要付出的努力和承担的责任。
最后,我们应该重视法律教育。法治社会需要每一个公民都具备健全的法律意识,而这需要从教育的起步做起。家庭、学校、社会都应该加强对法律教育的重视,培养和加强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政府应该加大对法律教育的投入,制定完善的法律教育体系,引导公众正确理解法律,培养遵守法律的习惯。
学法、守法、用法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只有不断学习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底线,善用法律工具,我们才能真正生活在一个法治、公平和正义的社会中。同时,我们应该关注校园法律教育的推进,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更加重视法律职业者的职业道德建设,推动法律教育成为社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断加强法律教育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明白法律教育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共同努力来推进。只有不断提升法律意识,坚守法律底线,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公正和法治。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篇五
我们不但要在学校遵守纪律,而且要在生活中,在社会上做一个守法的人。
放学了,有的人家离得比较远,步行回家时也许会经过红绿灯吧!当绿灯还有几十秒钟才会亮时,你朝四周看看,没车。哈,天助我也,于是拉上几个伙伴就闯过去。这是万万不可的,或许你观看时并未发现有车,但如果这期间突然冲出一辆车来,后果将不堪设想。人的生命是脆弱的,怎能拿来开玩笑呢?我们不是从小就在说“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吗?为什么一到用的时候又忘了呢?闯红灯虽然只是生活中的小细节,但也是违法的。做为一个21世纪的公民,守法是我们的的基本原则,我们应当学会法律,不犯法,也不知法犯法,这样才能天下太平。
遵纪守法是很重要的,也是我们必须做到的,让我们法字心中留,携手开拓一片和谐的天空!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篇六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校园,我们小学生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或盗取别人的钱财。小小的年纪,就沾上了许多恶习。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阶段、我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
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小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自觉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
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审计法》的修订表明了我国审计事业已步入了新的阶段。《审计法》学深学透,能应用。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胆履职、敢于碰碰硬,依法审计,规范审计,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审计工作的质量和。
三、学用,自身的法律。
学法的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法律规定,在依法审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各个。“四五”普法和“五五”普法一系列卓有的学习教育活动,使我认识到法律是管理经济社会、疑难社会问题最、最的武器。使我从学法用法的实践中感受到自身法制素质,学法用法热情也越来越高,使我从不学法到学法,了学法用法的性和自觉性。依法行政意识和。使我在工作中了“遇到问题先学法、决策之前找专家”的工作思路。
在学法用法中,要学习法律,法律知识,在审计工作中,要有创新学法意识,学法的实效性,学法用法的能力和。真正体现依法审计,执法,规范审计,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执法能力和。
在使用法律过程中,要以用促学,学用。我用法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学用,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模范地宪法和法制观念,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依法审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要努力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思路,将法律意识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中,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篇七
为了使党和国家的重大政策扎根,必须通过党课宣传上级精神和同级组织制定的措施。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肩负着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事业的重要职责,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取得新成效。
树立法治观念,当好模范尊法的表率。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党纪国法的执行者,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自觉尊重、维护、遵守宪法法律,切实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律神圣的尊严和威信,绝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深刻认识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根本体现,在尊法上更加坚定自觉,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人们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局面。
强化法治思维,当好自觉学法的表率。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作为领导干部坚持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必备条件,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真正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内化于心。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依法法国的基本内涵,认真学习宪法以及行政、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律素养,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严格约束言行,当好认真守法的表率。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各级领导干部既是普通公民中的一员,又是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公仆,要时刻严格约束自身言行,在守法上更加严格自律,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带头厉行法治,牢固树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从内心深处把坚持依法办事作为政治责任、施政习惯、自觉追求,做到在诱惑面前把握住自我,不穷奢极欲、以身试法,真正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才能把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
坚持依法办事,当好善于用法的表率。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在用法上更加积极主动,坚持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全社会树立对法治的信仰,汇聚起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力量。无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还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无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还是深化作风建设,都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把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要求落到工作实处。在处理、化解涉及群众重大切身利益的矛盾问题上,要坚守法律底线,时刻以法律为准绳,始终做到不偏不倚、公平公正,依法维护群众权益。
大家都知道,如今的世界是一个法制的年代,法律是用来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武器,随着我们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法律法制不断地完善,已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及文明高低的标志。
俗话说:“小事情,大道理。”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不良习气影响,带来不良习惯行为,比如:不讲社会公德,打架斗殴、惹事生非,在学校不遵守校纪校规等等。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扣几分,对自己今后造不成严重影响,无所谓,却不知道如此的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现在忍不住常常违纪的同学,以后到社会也会忍不住干些违法的事,所谓习惯成自然,这样小事就会变成大事,违纪也就逐步变成了违法,这些绝不是危言耸听。“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作为小学生我们要遵纪守法,一定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在学校里,同学们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讲脏话,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好团结,若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理,决不可义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我和他人;在社会上同学们不要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这些都是同学们力所能及做得到的事情。
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只要我们从自身做起,一定就能做到一个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好学生。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2日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
开班式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出席。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所有领导干部都要警醒起来、行动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
习近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习近平指出,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加强教育、培养自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各级党委要重视法治培训,完善学法制度。
习近平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习近平指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用人导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法治素养是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要抓紧对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实绩的考核制度进行设计,对考核结果运用作出规定。要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此提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使其早日形成,早日发挥作用。
习近平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向要正确,政治保证要坚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习近平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我们就是在不折不扣贯彻着以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我们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习近平强调,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个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3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李克强在主持开班式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统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强调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做到思想上有新提升、工作上有新举措。李克强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思想观念、体制机制、领导方式和作风建设等各方面。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治国理政各项工作,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一场“大考”。要严守法治原则,一切依法办事,努力用法治建设的新成效交出一份让人民群众认可的答卷。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党员副委员长,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党员副主席以及中央军委委员出席开班式。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解放军及武警部队有关负责人参加研讨班。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以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开班式。
今天由我为大家授课。习主席指出:“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干部要自觉培养法治思维,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因此,无论是党的组织,还是党员干部,都要秉持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刚性执行成文的法律法规,自律遵循不成文的规矩要求,自觉、严格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敬法畏纪、遵规守矩上作好表率,努力提升工作指导和自身建设法治化水平。
历史和现实表明,党的领导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为什么说法治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必然选择呢?这是执政兴国的内在规律。“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一个先进的政党,必然是依法执政的政党。加强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法治是党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党长期执政的可靠保证,是党攻坚克难的有力武器。我们党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意志主张变成国家意志,注重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注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国初期,党领导制定颁布了《婚姻法》、“五四宪法”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为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新生政权的巩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当前,党和国家面临改革发展的艰巨任务、矛盾风险的严峻挑战,如反恐维稳、民生改善、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这些都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通过立法、执法、守法来解决,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一些制度做法也要及时上升为法律。这是巩固政权的可靠保证。党的领导是唯一核心,任何试图削弱或者离开党的领导的想法都是错误的。如果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放弃党的领导,法治建设也只能是死路一条。一直以来,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激烈,西方敌对势力极力宣扬“三权分立”“司法独立”,总拿法治热点和司法个案说事,其险恶用心就是抹黑党的形象,否定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上也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把党和法对立起来,宣扬“党、法不能两立”,诘问“党大还是法大?”这是他们的迷魂枪、伪命题,其目的是企图从法治问题上打开缺口、蛊惑群众、搞乱人心,进而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占中行动”也可以说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进行颜色革命的“试水”。习主席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各种敌对势力最想夺取的就是我们的枪杆子、刀把子,要加强和改进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他还针对衡阳和南充破坏选举案指出,这是在挑战党和国家的政治底线,如果人大选举、党代会选举都这么干,我们的根本政治制度、党的领导不就名存实亡了吗?我们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来认识法治建设问题。这是制度治党的根本途径。在构成法治中国大厦的“4+1”“五大支柱”中,“4”就是指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1”就是指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针对当前党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习主席反复强调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是制度治党的实际举措,体现了我们党勇于和善于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法治自觉。
如何以上率下,开创机关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新局面?我的体会有以下几点:
一是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厉行法治的基石,只有信仰法治、崇尚法治,才能形成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法治信仰与政治信仰是一致的,与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也是一致的。习主席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深刻阐述的党的规矩的4个方面,本身就包含着党纪、国法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树立法治信仰,首先,心中要有法。通过学习法规、掌握法理,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法规的神圣、权威,我们只有依法办事的义务,没有高于法规之上的权力,自觉把法规作为最高行为准则,确立起法律至上的现代理念、于法有据的规则意识、奉公守法的良好习惯。其次,心中要畏法。认识到法规是严肃的、刚性的,无论是谁都必须严格遵守,守法一生平安,违法必受惩罚。我们要自觉把法律法规作为高悬的利剑,始终怀有敬畏之心,坚决消除特权思想,不做特殊党员,不当特殊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高压线。再次,心中要尚法。认识到法规是科学的、管用的,尊重法规就是尊重科学、尊重规律,依法办事效率就高、矛盾就少,自觉把遵纪守法当作一种习惯来养成,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来坚守,做到笃信而深厚、虔诚而执着。
二是要注重培育法治思维。培育法治思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各级机关尤其要作表率、当样板。我们要深入学习领悟习主席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系统地学习国家宪法法律、党章党纪党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打牢法治思维的认知基础,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一是于法有据。深入贯彻习主席关于“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指示精神,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全过程,不仅要考虑要不要干,更要考量能不能干,把合法性作为优先选项,经常与政策法规对表纠错,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办,规定不明的加强请示报告,有悖于政策法规的坚决不办。特别是要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善于用法治思维把法理、事理、情理统一起来。二是行事有序。从法律层面讲,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前提,实体正义是程序正义追求的目标,两者相辅相成。程序的重要性在于它维护机会公平、中立公正的内在价值。只有运用法治思维把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结合好,才能让大家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我们机关平时办文办事,程序问题非常重要,有的事结果对了但程序不对,也是不行的。三是依法用权。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法律法规授予的,只有在法治轨道上阳光运行,才能正确履行职责,防止公权私用。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务低、权不大,没有条件以权谋私,也不可能出什么大的问题。实际上“小官巨贪”的现象不是没有,2012年2月国家级贫困县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伙同他人,侵吞9400万元基本建设专户资金,数额之大、令人震惊。无论权力大小,在权力诱惑面前,任何人都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我们履职用权,关键要把“权从哪里来、应该怎么用”这个核心问题想清楚、弄明白,谨守权力边界,拉好“权力清单”,自觉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审慎用权。
三是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从工作实践看,应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要依法决策。近年来,工程建设、基础设施改造等,经费投入多、质量标准高,依法决策尤其重要。在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一定要按照议事先学法的要求,坚持原则、把握依据、严格程序,坚决防止靠经验决策、不按程序决策和违规决策等不良倾向。二是要依法指导。机关依法指导,基层才能正常运转,否则,就会造成基层疲于应付,处于无序状态。要自觉依据法规制度规范会议、下发文电、部署工作,按级实施抓建,规范检查督导,不能侵权越位、制造忙乱,不能脱离实际、层层加码,防止超出实际承受能力和随意性,让基层无所适从。三是要依法落实。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依法落实作为重要职责和基本领导方式,不管抓什么工作,都要以法规制度为准绳,切保持单位工作、生活的正规秩序,真正使各项工作纳入依法落实的轨道。
四是要切实强化法治监督。机关厉行法治,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监督问责,警示鞭策各级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守纪律、讲规矩。一是要坚持严字当头。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执法执纪,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一把尺子量长短,对上对下都要严,严肃查纠违纪违法的人和事,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让其他人从中受到警示,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的法治环境。二是要突出监督重点。从以往的教训看,管人管钱管物等部门、行业和单位,往往是违法违规问题的多发地,我们要把这些作为重点,高度关注、紧盯不放,加强检查监督,精准发力见效,及时纠偏正向,严防问题发生。三是要构建严密体系。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常拉袖、勤提醒,使大家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纪检、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现检查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形成监督的合力和权威。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大力推行事务办事公开,形成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开启全天候“探照灯”,防止出现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事,切实形成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新常态。
法律的建立健全,是国家依法治国依据,尊法学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推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今年,我国正式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的到来,反应了人民意愿和向往已经成为管理国家的目标,是治国理正的奋斗方向。切切实实的将人民的利益上升到最高层次,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
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编纂民法典,是一项系统的、重大的立法工程,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立法机关严格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广泛听取和尊重各方面的意见,10次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让立法最大范围凝聚社会共识、吸纳各方智慧。
民法典的编纂,实现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编纂民法典,是重大法治建设部署。
习主席指出:“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干部要自觉培养法治思维,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因此,无论是党的组织,还是党员干部,都要秉持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刚性执行成文的法律法规,自律遵循不成文的规矩要求,自觉、严格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敬法畏纪、遵规守矩上作好表率,努力提升工作指导和自身建设法治化水平。
历史和现实表明,党的领导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为什么说法治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必然选择呢?这是执政兴国的内在规律。“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一个先进的政党,必然是依法执政的政党。加强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法治是党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党长期执政的可靠保证,是党攻坚克难的有力武器。我们党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意志主张变成国家意志,注重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注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国初期,党领导制定颁布了《婚姻法》、“五四宪法”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为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新生政权的巩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当前,党和国家面临改革发展的艰巨任务、矛盾风险的严峻挑战,如反恐维稳、民生改善、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这些都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通过立法、执法、守法来解决,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一些制度做法也要及时上升为法律。这是巩固政权的可靠保证。党的领导是唯一核心,任何试图削弱或者离开党的领导的想法都是错误的。如果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放弃党的领导,法治建设也只能是死路一条。一直以来,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激烈,西方敌对势力极力宣扬“三权分立”“司法独立”,总拿法治热点和司法个案说事,其险恶用心就是抹黑党的形象,否定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上也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把党和法对立起来,宣扬“党、法不能两立”,诘问“党大还是法大?”这是他们的迷魂枪、伪命题,其目的是企图从法治问题上打开缺口、蛊惑群众、搞乱人心,进而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占中行动”也可以说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进行颜色革命的“试水”。习主席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各种敌对势力最想夺取的就是我们的枪杆子、刀把子,要加强和改进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他还针对衡阳和南充破坏选举案指出,这是在挑战党和国家的政治底线,如果人大选举、党代会选举都这么干,我们的根本政治制度、党的领导不就名存实亡了吗?我们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来认识法治建设问题。这是制度治党的根本途径。在构成法治中国大厦的“4+1”“五大支柱”中,“4”就是指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1”就是指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针对当前党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习主席反复强调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是制度治党的实际举措,体现了我们党勇于和善于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法治自觉。
如何以上率下,开创机关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新局面?我的体会有以下几点:
一是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厉行法治的基石,只有信仰法治、崇尚法治,才能形成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法治信仰与政治信仰是一致的,与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也是一致的。习主席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深刻阐述的党的规矩的4个方面,本身就包含着党纪、国法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树立法治信仰,首先,心中要有法。通过学习法规、掌握法理,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法规的神圣、权威,我们只有依法办事的义务,没有高于法规之上的权力,自觉把法规作为最高行为准则,确立起法律至上的现代理念、于法有据的规则意识、奉公守法的良好习惯。其次,心中要畏法。认识到法规是严肃的、刚性的,无论是谁都必须严格遵守,守法一生平安,违法必受惩罚。我们要自觉把法律法规作为高悬的利剑,始终怀有敬畏之心,坚决消除特权思想,不做特殊党员,不当特殊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高压线。再次,心中要尚法。认识到法规是科学的、管用的,尊重法规就是尊重科学、尊重规律,依法办事效率就高、矛盾就少,自觉把遵纪守法当作一种习惯来养成,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来坚守,做到笃信而深厚、虔诚而执着。
二是要注重培育法治思维。培育法治思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各级机关尤其要作表率、当样板。我们要深入学习领悟习主席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系统地学习国家宪法法律、党章党纪党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打牢法治思维的认知基础,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一是于法有据。深入贯彻习主席关于“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指示精神,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全过程,不仅要考虑要不要干,更要考量能不能干,把合法性作为优先选项,经常与政策法规对表纠错,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办,规定不明的加强请示报告,有悖于政策法规的坚决不办。特别是要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善于用法治思维把法理、事理、情理统一起来。二是行事有序。从法律层面讲,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前提,实体正义是程序正义追求的目标,两者相辅相成。程序的重要性在于它维护机会公平、中立公正的内在价值。只有运用法治思维把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结合好,才能让大家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我们机关平时办文办事,程序问题非常重要,有的事结果对了但程序不对,也是不行的。三是依法用权。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法律法规授予的,只有在法治轨道上阳光运行,才能正确履行职责,防止公权私用。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务低、权不大,没有条件以权谋私,也不可能出什么大的问题。实际上“小官巨贪”的现象不是没有,2012年2月国家级贫困县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伙同他人,侵吞9400万元基本建设专户资金,数额之大、令人震惊。无论权力大小,在权力诱惑面前,任何人都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我们履职用权,关键要把“权从哪里来、应该怎么用”这个核心问题想清楚、弄明白,谨守权力边界,拉好“权力清单”,自觉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审慎用权。
三是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从工作实践看,应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要依法决策。近年来,工程建设、基础设施改造等,经费投入多、质量标准高,依法决策尤其重要。在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一定要按照议事先学法的要求,坚持原则、把握依据、严格程序,坚决防止靠经验决策、不按程序决策和违规决策等不良倾向。二是要依法指导。机关依法指导,基层才能正常运转,否则,就会造成基层疲于应付,处于无序状态。要自觉依据法规制度规范会议、下发文电、部署工作,按级实施抓建,规范检查督导,不能侵权越位、制造忙乱,不能脱离实际、层层加码,防止超出实际承受能力和随意性,让基层无所适从。三是要依法落实。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依法落实作为重要职责和基本领导方式,不管抓什么工作,都要以法规制度为准绳,切保持单位工作、生活的正规秩序,真正使各项工作纳入依法落实的轨道。
四是要切实强化法治监督。机关厉行法治,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监督问责,警示鞭策各级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守纪律、讲规矩。一是要坚持严字当头。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执法执纪,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一把尺子量长短,对上对下都要严,严肃查纠违纪违法的人和事,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让其他人从中受到警示,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的法治环境。二是要突出监督重点。从以往的教训看,管人管钱管物等部门、行业和单位,往往是违法违规问题的多发地,我们要把这些作为重点,高度关注、紧盯不放,加强检查监督,精准发力见效,及时纠偏正向,严防问题发生。三是要构建严密体系。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常拉袖、勤提醒,使大家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纪检、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现检查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形成监督的合力和权威。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大力推行事务办事公开,形成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开启全天候“探照灯”,防止出现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事,切实形成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新常态。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深刻指出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关键作用,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共同努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立意高远、分析深刻、振聋发聩,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化,依法行政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领导干部是依法行使政府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们能否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和引导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新时期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增强自身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才能潜移默化地为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制引导和示范,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依法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作为领导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的大事.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规.要学深学透,靠上级安排不行,必须形成自觉的、有序的、重点的学习风气和习惯,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通过从书本学到实践学,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在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决策时,才能做到充分论证,依法决策,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想办成一件事,还必须把握好“三道关”.一是法律关.法律是准绳,法律至上、法律至尊、法律至贵;学法律充实自己心中有数,用法律保护群众深得民心,依法律办事得心应手.二是公开关.公开是依法行政的窗口.三是行政关.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为.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的每个具体的行为都能反映政府的形象.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做学法榜样,当用法先锋,行法定职权.行政权的运用,最经常、最广泛、最密切地关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崇尚法制权威,是实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权执法的有效途径.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首先由衷的感谢处领导给我这次讲党课的机会,在精心准备内容的同时也使我受益匪浅,学习到了很多新知识。了解到组织党员定期上党课,是我们党进行党员教育和管理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那么所谓党课,顾名思义,是由党员参加的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大课堂。经过近期的梳理与归纳,现将个人的一些浅显的体会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分享,借此机会与在座各位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今天我所要讲的党课内容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共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这一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依法治国中发挥关键作用。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化,依法行政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领导干部要依法行使领导职能管理工作人员,我们能否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和引导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经济的顺利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新时期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增强自身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才能潜移默化地为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制引导和示范,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依法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作为领导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的大事。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规。要学深学透,靠上级安排不行,必须形成自觉的、有序的、重点的学习风气和习惯,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通过从书本学到实践学,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在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决策时,才能做到充分论证,依法决策,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的每个具体的行为都能反映单位的形象。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做学法榜样,当用法先锋,行法定职权。行政权的运用,最经常、最广泛、最密切地关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崇尚法制权威,是实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权执法的有效途径。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是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应有之责。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干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更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领导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理应成为新常态,具体而言,领导干部必须作好四个方面的表率。
首先,要当好自觉学法的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坚持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必备条件。要带头树立和弘扬设法社会主义理念、法治精神,着力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始终保持高度自信和坚强定力。要认真学习《宪法》以及行政、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对履行工作职责的要求,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法治观念,真正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内化于心。
其次,要当好模范遵法的表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领导干部法制准则,任何时候不得违反。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自觉性坚定性,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法律底线不可越。特别是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者,其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群众都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我们在工作中要带头维护法律的权威,加强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让敬法守法成为一种自觉。
其三,要当好认真守法的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工作中要率先垂范,时刻做到以身作责,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权办事要坚持以法律为依据,坚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时刻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习惯于在“聚光灯”下开展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决纠正不依法办事,违法办事,徇私枉法行为和权大于法的行为。
最后,要当好善于用法的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关键学会要用法,要自觉树立法治思维,坚持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特别是在处理、化解涉及群众重大切身利益的矛盾问题上,要坚守法律底线,依法办事,注重用法治思维去分析解决问题,善于引导群众回归到法律层面对话、协商解决问题,改变遇事托人情、找关系、靠“勾兑”的现象。对不依法办事,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制止,依法处置。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现代社会,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受着法律的保护和制约。一个干部无论做什么工作,行使什么权力,无不在法律法令、条令条例的规定之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不学法、不懂法,工作就寸步难行。某地有一个贪腐官员,受贿30多万元,在法庭上却为自己辩解说:自己给别人办的事,都是在政策法规内的好事、实事,别人为了表示感谢主动送点钱,自己收下了,这怎么成了犯法呢?这种典型的法盲干部,现实中并不是个别的。一些干部违法乱纪,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很多人长期不学法、不懂法。这种情况,表明在党员干部中做好法律普及教育非常重要。当然,国家的法律法规成千上百,一个人不可能都烂熟于心。但是,法律中一些基本精神、基本内容还是需要我们好好掌握的。
第一,要把学习宪法摆在首位,学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法上之法、法中之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法行政。习总书记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所以,我们要深入学好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第二,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要懂得,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要记住,依法治国的主要原则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第三,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干部不仅应该知晓为官做事的普遍尺度,而且应该根据自己分管的工作,明白具体的法规条文,清楚地知道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始终做到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这种法治意识、法治素养,要从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开始学,把法治素养的第一粒扣子扣好。都应把学法用法列入党委、支部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深入开展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检查活动,切实用法治理论武装干部头脑、指导干部行动、规范干部行为,为干部在工作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打好坚实基础。
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法律才能有权威,才能收实效。古人言:“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党领导人民制定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就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员干部就要把遵纪守法作为底线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干部“说得到,做得到”,是建立自身威信、受到人民拥护的前提条件。因此,我们要时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做到“权为民所用”。这个道理人人会讲,然而实际上,一些干部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另有盘算。有的认为,当上干部,掌握权力,是个人拼搏奋斗挣来的。有的认为,自己在职务上不断“进步”,搭上提拔任用的“顺风车”,是机会好、运气好带来的。个别“带病提拔”的干部则认为,“当官”是通过自己“跑”、“买”、“要”、“送”,花了大本钱得来的。在这些扭曲的权力观支配下,属于人民的“公权力”,变成了个人的“私器”。这就必然会导致他们只把领导岗位视为一种待遇享受,而不是看作一种责任义务;不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动辄搞一些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少数腐败分子,则抱着“将本求利”的贪心,大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其结果,就是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的形象和党的执政基础。
无数事实证明,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荣耀自身,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定为害人民、祸及自身。要管住任性的权力,每个官员首先要懂规矩守纪律,这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而且执纪要严、动辄得咎。“要抓早抓小,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决不能放任自流,造成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这些话语重心长,值得所有党员干部深长思之,见诸行动。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重在付诸实践、知行合一。把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到各级干部行动上,归根结底,就是要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这就要求我们,一是带头依法开展工作。一事当前,首先要用法律的尺子量一量,问一问“合不合法”,想一想法规是怎样规定的,制度是怎样要求的,明确哪些该办、哪些不该办。合法的,就放心大胆去做;不合法的,则“说出花儿来”也不行。二是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习惯于在“聚光灯”下开展工作。公开才有公平,透明才会清明。因此,要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三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既要靠领导干部的高度自律,更要靠监督机制的严格制约。在我们党内,任何人都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权,谁违反党纪国法,不论是什么人,不论担任过什么职务,都决不姑息。古人说:“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干部,是确保“法之所加”的关键,要努力克服讲法治只对他人不对自己的问题,自觉接受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监督,坚决把法规制度落实到位,确保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xxxxxxx领导,作为一个最基层且最直接的服务窗口,我深知用法律武装头脑、用法律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收费站工作点多面广,对内要抓好管理,对外要服务xx。能够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懂得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法律法规,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关乎xxxx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经梳理,收费站工作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规范性文件达30余项。例如国家性质的《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工会法》、《消防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等。我积极采取购买图书、上网查阅、观看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多项法律法规。通过多学法、多用法的深入实践,我发现,法律法规看似宏观远旨,实则与日常工作的开展息息相关。
人们常说,生活有两难,一个是与人打交道,一个是与钱打交道。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总结以往经验在今后学法用法实践过程中,我将继续钻研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自身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交通运输事务的本领。我要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带领职工多学法、多用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为黑龙江高速事业快速、高效、安全、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快捷高效、安全规范、服务周到的公路交通环境。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浅薄的体会,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我会继续努力,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最后祝愿在座各位同事工作顺利、心想事成。
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所有领导干部都要警醒起来、行动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加强教育、培养自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各级党委要重视法治培训,完善学法制度。
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用人导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法治素养是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要抓紧对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实绩的考核制度进行设计,对考核结果运用作出规定。要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此提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使其早日形成,早日发挥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向要正确,政治保证要坚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我们就是在不折不扣贯彻着以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我们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的模范,在守法用法上率先垂范,善于运用法律的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依法执政本领,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对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作出全面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抓“关键少数”,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这次制定出台的意见,对促使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国各地大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有的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对学法用法的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地方和部门学法用法制度不够健全;有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淡薄,甚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国家工作人员整体法治素养有待加强,迫切需要建立起一整套长效机制,以制度之力保障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依法履职。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决定着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各级组织须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总体布局,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各级各部门要用好法治的“指挥棒”,突出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重点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筑牢学法基础,确保学习工作落实处、见实效。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实绩考核体系与考核标准,把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严格执法等纳入政绩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与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中走在前列、干在实处。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的模范,在守法用法上率先垂范,维护宪法的权威与尊严,厘清思想认识的误区,清除一切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的错识观念,把权力置于宪法法律之下,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依法行使权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坚持学以致用,善于运用法律的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高依法执政本领,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编纂民法典,是一项系统的、重大的立法工程,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立法机关严格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广泛听取和尊重各方面的意见,10次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让立法最大范围凝聚社会共识、吸纳各方智慧。
民法典的编纂,实现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编纂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篇八
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要谈的是如何严于律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那么,遵纪守法是什么呢?我特地查了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上的释义是这样的:遵守纪律和法律、法令。听起来很遥远?不,遵纪守法离我们很近。每一天,我们可能都面临着是非选择,今天作业有一道题不会,我是直接抄同学的,还是认真复习,自己解决?经过十字路口,是停下脚步、遵守交通信号灯,还是快步抢行闯红灯?看到地上有纸屑,是抬腿跨过,还是低头拾起?看到别人有困难,是热心相助,还是冷漠不理?事实上,举手之间,有善恶美丑,点滴之中,见是非荣辱。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就是要严于律己,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每件小事做起,现在你身上的校服,是严于律己,考场上的安静,是严于律己,课堂上同学们对老师的尊重,遵守课堂纪律,也是严于律己。我们的身边,也从来都不缺乏学习的榜样:我们的老师早早到校,从不迟到早到,即使生病了也坚守岗位;我们的同学按时上学,认真听讲,遵守课堂纪律。
那么怎样才能严于律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呢?非常简单也非常容易,遵守《学生守则》,遵守校规校纪,上课好好听讲、作业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每一件事情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完成。所以说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其实很简单,并不需要自己做出多大的牺牲,认真按要求做好每一件事情就可以了。当然啦,还要遵守校外的`规矩,遵守社会的道德和国家的法律。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同学们,让我们以遵纪守法为荣。我相信,只要对生活做一点小改变,认真做好每一件事,严于律己,就可以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篇九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说到法律,往往给人以神秘、威严和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和习惯、纪律一样,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的社会和谐有序。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事做起。有句古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点滴小事,积累成山,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我们就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你有没有时刻铭记在心?你有没有每次严格遵守?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做了一个好公民;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同学们,我们红卫小学的每一名同学,都是祖国的花朵,让我们在纪律和法规的蓝天下,和睦相处,快乐学习,健康成长!让我们从今天开始行动,从现在开始行动,时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若干年后,当我们走出校园,步入社会,才能做一名真正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篇十
第一段:引言(100字)。
学法尊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法治理念,我们学校近日举行了一次团队课,主题为“学法尊法守法心得体会”。此次课程以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规范行为,弘扬法治精神为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这次团课中,我有了一些新的收获和体会。
学法尊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国家法治的基石。学法,是指通过学习法律法规,掌握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明辨是非,识别法律风险。尊法,是指对法律法规的尊重,无论法律对自己是否有利,都应遵守。守法,是指遵守法律规定的同时,要积极参与社会法治建设,从自己做起,以身作则。
在这次团队课上,我们进行了很多互动和角色扮演的活动,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学法尊法守法的重要性。通过学习法律法规,我们发现,法律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只有遵守法律法规,我们才能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处理事务,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同时,法律也是对个人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有力保护。我们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充分尊重他人的权益。在角色扮演的活动中,我体验到了不同法律角色的责任和义务,也更加明确了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行为准则。
第四段:团课心得与收获(300字)。
通过这次团课,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观念。我意识到只有依法行事,遵守法律规定,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更加有序和平稳。作为一名公民,我应该自觉地尊重和遵守法律,遵循法治精神,以积极的态度为社会法治建设做出贡献。我也更加明确了自己在成长过程中应该具备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要时刻保持学法尊法守法的觉悟和责任心。同时,通过团队讨论和合作,我意识到尊重他人、遵守规则是团队协作的基础,只有每个人都遵守法律规则,才能形成和谐的合作氛围。
学法尊法守法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价值观。通过这次团课,我深刻认识到学法尊法守法的重要性,将把学法尊法守法作为自己一生的修养,时刻守护自己的家园。同时,我也会积极传递这种法治精神给身边的人,以期带动更多人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的传播和社会法治建设的推进。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以法律为准绳,遵守法律规定,勤行善事,为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
结尾(100字)。
通过这次团队课的学习,我对学法尊法守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收获了很多。学法尊法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只有每个公民都具备了正确的法律观念,才能为国家的法治进程贡献力量。我会积极传递法治精神,并以学法尊法守法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和工作。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篇十一
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法尊法守法的意识,提高全民的法治素养,我校近日组织了一场主题为“学法尊法守法心得体会团课”的活动。在这次团课中,我们深入学习了法律知识,并结合实际生活,深刻领悟了学法尊法守法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对此的体会与思考。
首先,我们必须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在团课中,我们系统地学习了宪法、刑法、民法等各个方面的法律知识。这让我认识到了法律的广阔和深奥。法律规范了社会秩序,维护了公平正义,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我们作为普通公民,也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条文,遵循法律规定,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并通过学习来迅速应对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其次,我们要尊重法律权威和法律程序。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约束性等特点。我们在团课中深刻认识到,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还是一个个人,都需要尊重法律权威和法律程序,并确保法律的平等适用。只有通过法定程序,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再次,我们要树立法治意识。学法尊法守法,关键在于养成法治的思维习惯和行为习惯。我们应该将法律作为行为准则,时刻保持遵纪守法的意识。无论是在工作生活中,还是在社交场合中,我们都应该树立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违背法律的底线。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建立起一个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实现社会各项事业的良性发展。
另外,我们要弘扬法律精神和法治文化。团课中,我们深入探讨了法律的精神内涵和法治的文化意义。我们认识到,法律不仅仅是一种规则,更是一种精神和文化。尊重法律和遵守法律是我们作为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我们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为。我们应当通过弘扬法律精神和法治文化,培养社会成员的共同价值观和法律观念,形成自觉遵守法律的社会氛围。
最后,我们要深入实际,将学法尊法守法落到实处。学法尊法守法不仅仅是空谈,更需要我们将其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在团课中,我们通过案例分析和群策群议,深入思考了学法尊法守法的具体方案和措施。我们要在日常生活中,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仅指望他人遵守法律,更要先做到自己服从法律。只有通过自己的行为示范,才能够带动更多的人遵循法律,共同构建法治社会。
学法尊法守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我们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石。通过这次团课,我们更加深入地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明确了学法尊法守法的内涵和实践意义。希望通过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能够推动我国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让法治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篇十二
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青少年是法治的受益者,享受了法治的福泽和护佑,更应该成为法治的倡导者和建设者,让法治精神公平正义成为自己的生活方式,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中学生是最具活力的公民群体之一,处在生理和心理发展的关键期。对于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培养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通过对法律规则的理解和领悟塑造自己的价值观,逐渐培养公民意识和能力。
那么,什么是法治呢?“法者,治之端也。”法治就是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公民对法律的尊重是法治的重要基础,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在认识到法治精神内核以及法治重要性的前提下,青少年需要进一步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在这里,我向同学们提以下四点希望:
首先,希望同学们尊法敬法,做守底线、知敬畏的人。尊重法律的能力即法治精神的养成,法治精神就是规则精神,法律意识就是规则意识。在现代社会中,文明秩序的构建需要法治精神的推动,和谐社会要建立在法治社会的基础上。法治作为社会层面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之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民和全社会的法治精神,及法律意识的提高。希望同学们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观念,在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培养对法律最基本的尊重和信仰,从内心深处服从法律、信仰法律、敬畏法律。
其次,希望同学们学法懂法,做明事理、懂法理的人。学习法律知识是中学生培养法治精神的基础,法律必须成为民众生活中言行的规范与准绳。要尊法、守法、用法,首先就要知法、懂法,这就得学法。学法是使自己心明眼亮之需,是提升自己法治素质之举。举个例子,如果你有时旷课,你认为学校应该联系你的父母吗?想必大多数学生会认为旷课只是学校的纪律要求,而未认识到这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明确规定。你能料想到掏鸟窝,会给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带来十年的牢狱生活吗?中学生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尤其是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牢固树立不触碰法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的观念,切莫因为无知触犯法律,最后追悔莫及。
第三,希望同学们遵法守法,做守法纪、讲规矩的人。《三国志》有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自由并不是无边无界的,法律和制度就是自由的边界和尺度。要始终做到“心有法度,行有尺度”,要永远记住法律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中学生要成为法律的主体,以法的主人的姿态自觉、积极、主动地去守法,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遵守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特别是不违反法律,例如不做拉帮结派、参与小团伙、校园暴力等违法活动,成为自觉践行法律精神和维护法律尊严的积极个体。
最后,希望同学们用法护法,做敢于斗争、有正气的人。在尊法学法守法的基础上,同学们要知道如何使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独立思考、自主行动,成为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个体,正确行使自己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能够正确理解日常生活中与法律相关的各项事务。在自身权益受到犯罪分子不法侵害时,善于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家长或者报警,干万不要忍气吞声、隐瞒不报,不仅不能保护自己,而且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第一时间用法律武器,这不仅是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也是对社会秩序、国家安宁的维护。
在这里,我还需要强调一点,那就是同学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还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总是相辅相成的,我们要清楚的认识到,在校园中我们享受着政府和社会、老师和工友们为我们提供的良好学习生活环境,那我们就有义务爱护好这个环境中一草一木;我们享受着家长、老师和同学对你成长的呵护和宽容,那就应该牢记自己的责任,决不能一味任性而恣意妄为、决不能只知一味索取、只要求别人怎样,而从不管自己的行为是否违纪、不思自己是否不尊重他人等等。要以法纪约束自己的行为,要遵守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这也是中学生遵纪守法的最基本要求。
同学们,我们在语文课本里学到的《窦娥冤》反映了封建社会的司法腐败,激发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孔雀东南飞》反映了封建包办婚姻的残酷,和当代中国婚姻制度形成鲜明对比;《陈情表》展现赡养父母的传统美德,让我们认识到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等等。日常校园生活中,班级规章制度的制定,班干部的选举,就是培养公民社会民主管理的能力,养成参与规则制定意识的过程。由此可见,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希望同学们能够从书本中汲取法律知识,从生活中领悟法律精神,将对法律的信仰镌刻在内心深处。
今天的交流宝贵而短暂,希望可以引发大家的思考,甚至就此对法律产生兴趣,选择法律作为自己的职业。
同学们!百舸争流,奋楫者先。作为中学生,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人生中这段“黄金时期”,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的精华,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成为具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勇于担当的合格公民。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篇十三
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叫xx!板桥中学八年级(2)班的学生,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好少年,担依法治国新责任》。
置一把沙于之上,微微振动纸的边缘,沙子便肆意的流动。如果在纸上涂上一层明胶,再放之以沙,则粒粒皆安分的粘在纸上。还可以用之做砂纸,赋之以使用价值。
如果把人类比作沙,把社会比作纸,那么法律便是那明胶。它使人类与社会相辅相融,并使人人发挥各自的功用,凝聚为一个坚实的群体。如果没有法律,那么社会一定会动荡不安,犹如一盘散沙。由此不难看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只有有了法律才能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社会才能健康稳定的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我们中学生的生活也越来越密切。
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要害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黑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轻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所以我们要从小就知法、学法,才能弘扬正义,远离邪恶。
首先,中学生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中学生对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必须了解和掌握,现在我们正向知识经济时代迈进,现在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一个法盲很难在一个飞速发展日益复杂的社会中生存的,更不用说取得巨大成就有所建树了。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是法治社会对中学生的最起码的要求,也是我们守法、用法的前提。
其次,中学生应该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既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尊重,也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中学生要理解遵纪守法与保护自身权益的一致性,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把遵纪守法视为自己的基本义务,视为尊重社会公德的具体表现,法律同时也包含了人类的道德品质。因此,我们既要遵纪守法又要修身立德,做一个有尊严、有品行、有美德的高尚的人。
再次,中学生应该善于用法。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各项权利都是由法律赋予的,因此也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是最明智最有效的选择,是保护我们的最有力的武器。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不仅让人觉得软弱可欺,从客观上支持和纵容了违法和犯罪,既危害到个人利益也危害到集体、社会、国家的利益。但是以牙还牙,逞血气之勇,自行报复则会触犯法律,使自己从受害人变成害人者,自己也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自食害人害己的苦果,追悔莫及。
同学们,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治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只有从自己做起,弘扬法制精神——知法、学法、用法、守法,做法制的先锋,才能在将来不负重望,不厚使命,在依法治国中发挥更大作用。
我相信,随着法制观念的深入人心,这颗颗金沙将把美丽的星球点缀的熠熠生辉,灿烂无比!
我的演讲到此接束,谢谢大家!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篇十四
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初二(6)班刁欣桐,今天我国期下演讲的题目是:《规范行为习惯,自觉遵纪守法》。
哲学家威廉·詹姆斯说:“播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人生。”可见,习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的命运。
大家一定听说过这样的故事:20世纪60年代,苏联宇航员加加林,乘坐“东方”号宇宙飞船进入太空遨游了108分钟,成为世界上第一位进入太空的宇航员。当时几十个宇航员在培训,为什么加加林能脱颖而出,起决定作用的是一个偶然事件。原来,在确定人选前一个星期,主设计师罗廖夫发现,在进入飞船参观前,只有加加林一个人把鞋脱下来,只穿袜子进入座舱。就是这个细节,一下子赢的了罗廖夫的好感,感动了他。罗廖夫说:“我只有把飞船交给一个如此爱惜它的人,我才放心。”所以加加林的成功,的益于他良好的习惯。有人开玩笑说:成功从脱鞋开始。实际上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的习惯能够给人带来更多成功的机会,坏的习惯往往使你在不知不觉之中走向失败。
学校是一个育人的摇篮,是一方纯净的沃土,校园的文明直接折射出社会的文明,而每个同学的言行举止也正反映出一个人的文明素养程度。然而,在校园中出现的一些不文明不道德现象值的我们重新进行思考。
也许有人认为,你说的这些都只是小事,完全可以随心所欲,其实也就是这些身边的所谓“小事”,往往成为一个人塑造人格和积累诚信的关键。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留英学生曾讲述过这样一段经历,在他出国留学期间,遇到一家非常和善的房东,他们就像对待亲儿子一样解除他所有后顾之忧让他安心学习。可是这位留学生每晚回家都使劲关门、劈劈啪啪的走路、大声咳嗽,引起了房东的不满,房东多次善意提醒都未能奏效,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将他逐出家门。而且因此,留学生一连遭到了六家房东的拒绝,他最终领悟了老房东那句意味深长的话“良好的习惯和修养是人的第二身份”。
为了进一步规范言谈举止,提升思想境界,培养良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适应终身发展的需要,成为有大家之气、大家风范的精英学生,为将来“德业双馨,成名成家”,报效祖国,服务人民,幸福人生奠定坚实的基础。作为邗中学子,最基本的就是应该遵守《邗江中学学生行为规范细则》,从自身的仪表仪容、言谈举止、生活起居、学习行为、与人交往等方面来进一步养成良好的习惯。叶圣陶先生说过:“心里知道该怎样,未必能养成好习惯;必须亲自去做,才可以养成好习惯。”好习惯不是说出来的,而是从实践中体现出来的。作为中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对于我们养成良好的习惯就至关重要。
现在,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关键的成长时期,我们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潜移默化的影响到我们的综合素质,而文明的行为就在帮助我们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帮助我们完善自身的道德品质,所以,我们首先应该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一个懂文明、有礼貌的谦谦君子,然后才是成才。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做为一个社会人,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
一个人的成功与否与他的行为习惯息息相关,古今中外的例子都能证明。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学生,祖国的未来,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习惯,自觉遵纪守法。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播下好习惯,收获绚丽人生吧!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一定会营造出一个宁静、有序、有着良好学习环境的美丽校园。谢谢大家。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篇十五
各位老师、同学:
我们的祖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也是一个举世闻名的礼仪之邦,中华民族在自己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代代传承的美德。我们作为21世纪的小学生,作为祖国未来的主人、栋梁,也应该加入到讲文明的行列里,从小做起,从我做起,时时处处守公德、讲文明。
首先,在学校里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玩粉笔头,上下楼梯靠右行、见到老师和客人要主动问好;在学习上不怕苦不怕累。遇到困难,学会自己解决,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得到帮助主动说谢谢等等。
其次,在家时,要自立自主,不娇不惯,孝敬父母,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例如,自己洗衣服,自己收拾房间。同时,要帮父母多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如,扫扫地,洗洗碗等等。要听父母和长辈的话,做个懂事的好孩子。
再次,要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勤俭节约,珍惜每一分钱、每一粒粮食、每一滴水、每一张纸,爱护身边的一草一木,也要监督、帮助别人,让他们也做到勤俭节约。
最后,做文明小学生,还要懂得诚实守信,懂得遵纪守法,懂得遵守交通安全法制,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
同学们,让我们珍惜今天这美好时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以《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率先成为一名文明的小学生。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篇十六
遵纪守法是人们口中的一句话。老实说,有多少人能做到?事实上,遵守法律和纪律并不难,只要我们在头脑中形成一种观念——这是违法的吗?这样做危险吗。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大家都知道,如今的世界是一个法制的年代,法律是用来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武器,随着我们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法律法制不断地完善,已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及文明高低的标志。
俗话说:“小事情,大道理。”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不良习气影响,带来不良习惯行为,比如:不讲社会公德,打架斗殴、惹事生非,在学校不遵守校纪校规等等。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扣几分,对自己今后造不成严重影响,无所谓,却不知道如此的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现在忍不住常常违纪的同学,以后到社会也会忍不住干些违法的事,所谓习惯成自然,这样小事就会变成大事,违纪也就逐步变成了违法,这些绝不是危言耸听。“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作为小学生我们要遵纪守法,一定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在学校里,同学们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讲脏话,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好团结,若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理,决不可义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我和他人;在社会上同学们不要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这些都是同学们力所能及做得到的事情。
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只要我们从自身做起,一定就能做到一个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好学生。
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所有领导干部都要警醒起来、行动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加强教育、培养自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各级党委要重视法治培训,完善学法制度。
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用人导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法治素养是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要抓紧对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实绩的考核制度进行设计,对考核结果运用作出规定。要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此提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使其早日形成,早日发挥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向要正确,政治保证要坚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我们就是在不折不扣贯彻着以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我们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2日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
开班式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出席。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所有领导干部都要警醒起来、行动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
习近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习近平指出,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加强教育、培养自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各级党委要重视法治培训,完善学法制度。
习近平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习近平指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用人导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法治素养是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要抓紧对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实绩的考核制度进行设计,对考核结果运用作出规定。要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此提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使其早日形成,早日发挥作用。
习近平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向要正确,政治保证要坚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习近平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我们就是在不折不扣贯彻着以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我们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习近平强调,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个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3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李克强在主持开班式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统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强调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做到思想上有新提升、工作上有新举措。李克强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思想观念、体制机制、领导方式和作风建设等各方面。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治国理政各项工作,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一场“大考”。要严守法治原则,一切依法办事,努力用法治建设的新成效交出一份让人民群众认可的答卷。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党员副委员长,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党员副主席以及中央军委委员出席开班式。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解放军及武警部队有关负责人参加研讨班。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以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开班式。
习主席指出:“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干部要自觉培养法治思维,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因此,无论是党的组织,还是党员干部,都要秉持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刚性执行成文的法律法规,自律遵循不成文的规矩要求,自觉、严格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敬法畏纪、遵规守矩上作好表率,努力提升工作指导和自身建设法治化水平。
历史和现实表明,党的领导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为什么说法治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必然选择呢?这是执政兴国的内在规律。“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一个先进的政党,必然是依法执政的政党。加强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法治是党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党长期执政的可靠保证,是党攻坚克难的有力武器。我们党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意志主张变成国家意志,注重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注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国初期,党领导制定颁布了《婚姻法》、“五四宪法”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为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新生政权的巩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当前,党和国家面临改革发展的艰巨任务、矛盾风险的严峻挑战,如反恐维稳、民生改善、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这些都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通过立法、执法、守法来解决,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一些制度做法也要及时上升为法律。这是巩固政权的可靠保证。党的领导是唯一核心,任何试图削弱或者离开党的领导的想法都是错误的。如果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放弃党的领导,法治建设也只能是死路一条。一直以来,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激烈,西方敌对势力极力宣扬“三权分立”“司法独立”,总拿法治热点和司法个案说事,其险恶用心就是抹黑党的形象,否定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上也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把党和法对立起来,宣扬“党、法不能两立”,诘问“党大还是法大?”这是他们的迷魂枪、伪命题,其目的是企图从法治问题上打开缺口、蛊惑群众、搞乱人心,进而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占中行动”也可以说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进行颜色革命的“试水”。习主席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各种敌对势力最想夺取的就是我们的枪杆子、刀把子,要加强和改进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他还针对衡阳和南充破坏选举案指出,这是在挑战党和国家的政治底线,如果人大选举、党代会选举都这么干,我们的根本政治制度、党的领导不就名存实亡了吗?我们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来认识法治建设问题。这是制度治党的根本途径。在构成法治中国大厦的“4+1”“五大支柱”中,“4”就是指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1”就是指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针对当前党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习主席反复强调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是制度治党的实际举措,体现了我们党勇于和善于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法治自觉。
如何以上率下,开创机关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新局面?我的体会有以下几点:
一是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厉行法治的基石,只有信仰法治、崇尚法治,才能形成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法治信仰与政治信仰是一致的,与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也是一致的。习主席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深刻阐述的党的规矩的4个方面,本身就包含着党纪、国法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树立法治信仰,首先,心中要有法。通过学习法规、掌握法理,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法规的神圣、权威,我们只有依法办事的义务,没有高于法规之上的权力,自觉把法规作为最高行为准则,确立起法律至上的现代理念、于法有据的规则意识、奉公守法的良好习惯。其次,心中要畏法。认识到法规是严肃的、刚性的,无论是谁都必须严格遵守,守法一生平安,违法必受惩罚。我们要自觉把法律法规作为高悬的利剑,始终怀有敬畏之心,坚决消除特权思想,不做特殊党员,不当特殊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高压线。再次,心中要尚法。认识到法规是科学的、管用的,尊重法规就是尊重科学、尊重规律,依法办事效率就高、矛盾就少,自觉把遵纪守法当作一种习惯来养成,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来坚守,做到笃信而深厚、虔诚而执着。
二是要注重培育法治思维。培育法治思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各级机关尤其要作表率、当样板。我们要深入学习领悟习主席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系统地学习国家宪法法律、党章党纪党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打牢法治思维的认知基础,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一是于法有据。深入贯彻习主席关于“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指示精神,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全过程,不仅要考虑要不要干,更要考量能不能干,把合法性作为优先选项,经常与政策法规对表纠错,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办,规定不明的加强请示报告,有悖于政策法规的坚决不办。特别是要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善于用法治思维把法理、事理、情理统一起来。二是行事有序。从法律层面讲,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前提,实体正义是程序正义追求的目标,两者相辅相成。程序的重要性在于它维护机会公平、中立公正的内在价值。只有运用法治思维把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结合好,才能让大家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我们机关平时办文办事,程序问题非常重要,有的事结果对了但程序不对,也是不行的。三是依法用权。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法律法规授予的,只有在法治轨道上阳光运行,才能正确履行职责,防止公权私用。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务低、权不大,没有条件以权谋私,也不可能出什么大的问题。实际上“小官巨贪”的现象不是没有,2012年2月国家级贫困县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伙同他人,侵吞9400万元基本建设专户资金,数额之大、令人震惊。无论权力大小,在权力诱惑面前,任何人都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我们履职用权,关键要把“权从哪里来、应该怎么用”这个核心问题想清楚、弄明白,谨守权力边界,拉好“权力清单”,自觉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审慎用权。
三是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从工作实践看,应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要依法决策。近年来,工程建设、基础设施改造等,经费投入多、质量标准高,依法决策尤其重要。在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一定要按照议事先学法的要求,坚持原则、把握依据、严格程序,坚决防止靠经验决策、不按程序决策和违规决策等不良倾向。二是要依法指导。机关依法指导,基层才能正常运转,否则,就会造成基层疲于应付,处于无序状态。要自觉依据法规制度规范会议、下发文电、部署工作,按级实施抓建,规范检查督导,不能侵权越位、制造忙乱,不能脱离实际、层层加码,防止超出实际承受能力和随意性,让基层无所适从。三是要依法落实。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依法落实作为重要职责和基本领导方式,不管抓什么工作,都要以法规制度为准绳,切保持单位工作、生活的正规秩序,真正使各项工作纳入依法落实的轨道。
四是要切实强化法治监督。机关厉行法治,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监督问责,警示鞭策各级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守纪律、讲规矩。一是要坚持严字当头。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执法执纪,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一把尺子量长短,对上对下都要严,严肃查纠违纪违法的人和事,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让其他人从中受到警示,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的法治环境。二是要突出监督重点。从以往的教训看,管人管钱管物等部门、行业和单位,往往是违法违规问题的多发地,我们要把这些作为重点,高度关注、紧盯不放,加强检查监督,精准发力见效,及时纠偏正向,严防问题发生。三是要构建严密体系。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常拉袖、勤提醒,使大家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纪检、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现检查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形成监督的合力和权威。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大力推行事务办事公开,形成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开启全天候“探照灯”,防止出现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事,切实形成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新常态。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深刻指出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关键作用,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共同努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立意高远、分析深刻、振聋发聩,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化,依法行政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领导干部是依法行使政府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们能否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和引导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新时期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增强自身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才能潜移默化地为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制引导和示范,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依法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作为领导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的大事.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规.要学深学透,靠上级安排不行,必须形成自觉的、有序的、重点的学习风气和习惯,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通过从书本学到实践学,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在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决策时,才能做到充分论证,依法决策,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想办成一件事,还必须把握好“三道关”.一是法律关.法律是准绳,法律至上、法律至尊、法律至贵;学法律充实自己心中有数,用法律保护群众深得民心,依法律办事得心应手.二是公开关.公开是依法行政的窗口.三是行政关.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为.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的每个具体的行为都能反映政府的形象.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做学法榜样,当用法先锋,行法定职权.行政权的运用,最经常、最广泛、最密切地关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崇尚法制权威,是实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权执法的有效途径.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首先由衷的感谢处领导给我这次讲党课的机会,在精心准备内容的同时也使我受益匪浅,学习到了很多新知识。了解到组织党员定期上党课,是我们党进行党员教育和管理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那么所谓党课,顾名思义,是由党员参加的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大课堂。经过近期的梳理与归纳,现将个人的一些浅显的体会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分享,借此机会与在座各位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今天我所要讲的党课内容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共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这一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依法治国中发挥关键作用。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化,依法行政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领导干部要依法行使领导职能管理工作人员,我们能否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和引导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经济的顺利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新时期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增强自身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才能潜移默化地为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制引导和示范,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依法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作为领导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的大事。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规。要学深学透,靠上级安排不行,必须形成自觉的、有序的、重点的学习风气和习惯,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通过从书本学到实践学,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在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决策时,才能做到充分论证,依法决策,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的每个具体的行为都能反映单位的形象。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做学法榜样,当用法先锋,行法定职权。行政权的运用,最经常、最广泛、最密切地关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崇尚法制权威,是实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权执法的有效途径。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是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应有之责。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干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更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领导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理应成为新常态,具体而言,领导干部必须作好四个方面的表率。
首先,要当好自觉学法的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坚持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必备条件。要带头树立和弘扬设法社会主义理念、法治精神,着力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始终保持高度自信和坚强定力。要认真学习《宪法》以及行政、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对履行工作职责的要求,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法治观念,真正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内化于心。
其次,要当好模范遵法的表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领导干部法制准则,任何时候不得违反。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自觉性坚定性,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法律底线不可越。特别是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者,其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群众都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我们在工作中要带头维护法律的权威,加强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让敬法守法成为一种自觉。
其三,要当好认真守法的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工作中要率先垂范,时刻做到以身作责,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权办事要坚持以法律为依据,坚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时刻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习惯于在“聚光灯”下开展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决纠正不依法办事,违法办事,徇私枉法行为和权大于法的行为。
最后,要当好善于用法的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关键学会要用法,要自觉树立法治思维,坚持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特别是在处理、化解涉及群众重大切身利益的矛盾问题上,要坚守法律底线,依法办事,注重用法治思维去分析解决问题,善于引导群众回归到法律层面对话、协商解决问题,改变遇事托人情、找关系、靠“勾兑”的现象。对不依法办事,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制止,依法处置。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现代社会,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受着法律的保护和制约。一个干部无论做什么工作,行使什么权力,无不在法律法令、条令条例的规定之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不学法、不懂法,工作就寸步难行。某地有一个贪腐官员,受贿30多万元,在法庭上却为自己辩解说:自己给别人办的事,都是在政策法规内的好事、实事,别人为了表示感谢主动送点钱,自己收下了,这怎么成了犯法呢?这种典型的法盲干部,现实中并不是个别的。一些干部违法乱纪,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很多人长期不学法、不懂法。这种情况,表明在党员干部中做好法律普及教育非常重要。当然,国家的法律法规成千上百,一个人不可能都烂熟于心。但是,法律中一些基本精神、基本内容还是需要我们好好掌握的。
第一,要把学习宪法摆在首位,学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法上之法、法中之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法行政。习总书记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所以,我们要深入学好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第二,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要懂得,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要记住,依法治国的主要原则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第三,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干部不仅应该知晓为官做事的普遍尺度,而且应该根据自己分管的工作,明白具体的法规条文,清楚地知道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始终做到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这种法治意识、法治素养,要从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开始学,把法治素养的第一粒扣子扣好。都应把学法用法列入党委、支部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深入开展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检查活动,切实用法治理论武装干部头脑、指导干部行动、规范干部行为,为干部在工作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打好坚实基础。
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法律才能有权威,才能收实效。古人言:“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党领导人民制定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就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员干部就要把遵纪守法作为底线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干部“说得到,做得到”,是建立自身威信、受到人民拥护的前提条件。因此,我们要时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做到“权为民所用”。这个道理人人会讲,然而实际上,一些干部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另有盘算。有的认为,当上干部,掌握权力,是个人拼搏奋斗挣来的。有的认为,自己在职务上不断“进步”,搭上提拔任用的“顺风车”,是机会好、运气好带来的。个别“带病提拔”的干部则认为,“当官”是通过自己“跑”、“买”、“要”、“送”,花了大本钱得来的。在这些扭曲的权力观支配下,属于人民的“公权力”,变成了个人的“私器”。这就必然会导致他们只把领导岗位视为一种待遇享受,而不是看作一种责任义务;不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动辄搞一些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少数腐败分子,则抱着“将本求利”的贪心,大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其结果,就是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的形象和党的执政基础。
无数事实证明,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荣耀自身,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定为害人民、祸及自身。要管住任性的权力,每个官员首先要懂规矩守纪律,这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而且执纪要严、动辄得咎。“要抓早抓小,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决不能放任自流,造成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这些话语重心长,值得所有党员干部深长思之,见诸行动。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重在付诸实践、知行合一。把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到各级干部行动上,归根结底,就是要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这就要求我们,一是带头依法开展工作。一事当前,首先要用法律的尺子量一量,问一问“合不合法”,想一想法规是怎样规定的,制度是怎样要求的,明确哪些该办、哪些不该办。合法的,就放心大胆去做;不合法的,则“说出花儿来”也不行。二是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习惯于在“聚光灯”下开展工作。公开才有公平,透明才会清明。因此,要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三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既要靠领导干部的高度自律,更要靠监督机制的严格制约。在我们党内,任何人都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权,谁违反党纪国法,不论是什么人,不论担任过什么职务,都决不姑息。古人说:“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干部,是确保“法之所加”的关键,要努力克服讲法治只对他人不对自己的问题,自觉接受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监督,坚决把法规制度落实到位,确保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xxxxxxx领导,作为一个最基层且最直接的服务窗口,我深知用法律武装头脑、用法律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收费站工作点多面广,对内要抓好管理,对外要服务xx。能够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懂得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法律法规,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关乎xxxx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经梳理,收费站工作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规范性文件达30余项。例如国家性质的《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工会法》、《消防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等。我积极采取购买图书、上网查阅、观看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多项法律法规。通过多学法、多用法的深入实践,我发现,法律法规看似宏观远旨,实则与日常工作的开展息息相关。
人们常说,生活有两难,一个是与人打交道,一个是与钱打交道。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总结以往经验在今后学法用法实践过程中,我将继续钻研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自身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交通运输事务的本领。我要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带领职工多学法、多用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为黑龙江高速事业快速、高效、安全、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快捷高效、安全规范、服务周到的公路交通环境。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浅薄的体会,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我会继续努力,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最后祝愿在座各位同事工作顺利、心想事成。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篇十七
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叫xx,我是二班的学生。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好少年,担依法治国新任》。
放一把沙子在上面,轻轻震动纸边,沙子就会自由流动。如果在纸上涂上一层明胶,然后加入沙子,所有的颗粒都会以安全的方式粘在纸上。也可以当砂纸用,赋予其使用价值。(可以准备道具的现场演示)。
如果我们把人类比作沙子,把社会比作纸张,那么法律就是明胶。它使人类和社会相辅相成,使每个人都发挥各自的功能,凝聚成一个坚实的群体。如果没有法律,那么社会就会动荡,就像一团乱麻。由此不难看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只有有了法律,才能繁荣昌盛、健康稳定地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它与我们中学生的生活越来越密切相关。
我们的青少年在身体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和人生观逐渐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花有草;有明媚的阳光,有阴暗的阴霾,有携手歌唱,有拼搏与竞争;我们在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从小就知道和学习法律,以促进正义,远离邪恶。
首先,中学生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中学生必须了解和掌握一些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现在我们正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现在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一个法律盲的人很难在一个快速发展和日益复杂的社会中生存,更不用说取得巨大的成就了。
懂一些法律知识,是一个法治社会中学生的最低要求,也是我们守法用法的'前提。
其次,中学生要遵纪守法,培养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遵守法律法规,既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尊重,也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中学生要理解守法与维护自身权益的一致性,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把守法作为自己的基本义务,把守法作为尊重社会公德的具体体现。法律也包含着人的道德品质。所以,我们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修身养性,做一个有尊严、有品格、有德性的高尚的人。
有效的选择是保护我们最有力的武器。忍气吞声,妥协让步,不仅使人感到软弱,具有欺骗性,而且在客观上支持和纵容违法犯罪活动,不仅损害个人利益,也损害集体、社会和国家的利益。
但是,一报还一报,血债血还,自我报复就会违法,把自己从受害者变成受害者,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惩罚,承受伤害他人和自己的苦果,无怨无悔。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