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与责任范文(19篇)
每一次总结都是我们进步的机会,我们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自己。如何平衡工作和生活成为成功人士必须面对的难题。小编为大家推荐一些有效的沟通技巧,帮助你处理人际关系。
义务与责任篇一
让与人的主要义务为:(1)将合同约定的`专利申请权移交受让人,并提供申请专利和实施发明创造所需要的技术情报和资料。(2)保证作为申请权标的的发明创造为让与人自己或自己与他人合作通过创造性劳动合法获得,或者通过委托开发合同获得,即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3)按合同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受让人的主要义务为:(1)向让与人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2)按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
让与人的主要义务:(1)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即是自己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机关审查后授予了专利权的技术,或者是让与人通过合法的转让合同获得。(2)提供的专利技术完整、无误,能够达到约定的目的,并许可受让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3)交付与实施该项专利技术有关的资料,并按约定提供技术指导。
受让人的主要义务:(1)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并不得违反许可合同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2)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让与人的主要义务:(1)让与人应是该技术秘密成果的合法拥有者,保证在订立合同时该项技术秘密未被他人申请获得专利。(2)按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3)保证此项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4)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受让人的主要义务:(1)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技术。(2)按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3)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义务与责任篇二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房屋装修管理,保障小区所有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内的公共秩序,根据《物业管理法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和《业主公约》的规定,维护辖区的安全和卫生环境。确保业主装修安全,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为装修安全监管方,乙方为装修施工执行方,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物管部门的检查。
2、乙方负责对装修施工人员安全施工进行教育,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3、乙方对施工现场负责,不准乱泼水、乱扔垃圾,不准乱堆物、乱接电线等。若有违反,甲方可取消其装修施工资格。
4、乙方在施工期间要保持楼层公共设施的清洁、完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损失,情节严重将追究其有关责任。
5、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室内放有易燃物品时及木工、油漆阶段的现场不准吸烟、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
6、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等事故,需负责修复,若造成其他经济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应全部承担经济及其他责任。
7、楼顶、平台、外墙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须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如有违反,除恢复原状外,扣除部分或全部装修保证金。
8、乙方应严格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所有的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材料应堆放整齐,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应及时清除。
9、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10、经甲方确认,乙方在施工期间无违反本责任书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且验收合格,甲方可如数退还乙方装修施工押金;如乙方在施工期间,违反本协议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情节严重者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酌情扣留部分或全部装修押金作为违约金;因乙方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乙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1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2、本责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约将按违约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物管部)负责人:日期:
乙方(业主)日期:
义务与责任篇三
租房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租金条款、租期、水电、煤气、暖气、家电设备的维修等重大问题,必须和房东签订。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租房合同双方责任义务”,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计___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__________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__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甲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甲方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不影响房屋主体架构外的装修及整改。
二、租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
三、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元,乙方应在每月______日前将租金汇款到甲方指定账户。若周边同等地段房屋租金低于本合同房屋租金的______%,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参照周边房屋租金重新确定租金。
四、押金。
乙方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时,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交付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押金汇往甲方指定账户,押金在租期到期之日由甲方如数无息返还给乙方。
五、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
4、乙方在租用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
5、乙方在经甲方同意后,可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
6、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给别人,如有违约应给于乙方相应的赔偿。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等,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应该保证出租的房屋安全、设备完好。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八、其他事宜。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可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不得要求甲方返还押金。
九、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十、签订之日水表度数。
电表度数:_______________,电表: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用途为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应至少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甲方。
第三条相关费用。
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金一次性付清。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作为押金。
3、在房屋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支付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费用。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给别人,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正常的房屋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遵纪守法,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否则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用气安全,承担居住期间防火、人身等全部安全责任;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
第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须向对方交纳壹千元作为违约金。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六条其他约定。
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设施包括:
2、当前的水、电、气表状况:水表_________度;电表_________度;天然气_________度。
3、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义务与责任篇四
让与人的主要义务:(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专利权移交给受让人。当然,专利权中的人身权并不因专利权的转让而转让。(2)保证自己是转让专利权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专利权的真实、有效。(3)按合同约定交付与转让专利权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向受让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4)保密义务。
受让人的主要义务:
(1)向让与人支付合同约定的使用费;。
(2)按合同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
让与人的主要义务为:
(1)将合同约定的专利申请权移交受让人,并提供申请专利和实施发明创造所需要的.技术情报和资料。
(2)保证作为申请权标的的发明创造为让与人自己或自己与他人合作通过创造性劳动合法获得,或者通过委托开发合同获得,即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
(3)按合同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受让人的主要义务为:
(1)向让与人支付合同约定的使用费。
(2)按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
让与人的主要义务:
(1)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即是自己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机关审查后授予了专利权的技术,或者是让与人通过合法的转让合同获得。
(2)提供的专利技术完整、无误,能够达到约定的目的,并许可受让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
(3)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受让人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并不得允许许可合同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
(2)支付合同约定的使用费。
(四)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让与人的主要义务:
(1)让与人应是该技术秘密成果的合法拥有者,保证在订立合同时该项技术秘密未被他人申请获得专利。
(2)按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
(3)保证此项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
(4)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受让人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技术。
(2)按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
(3)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义务与责任篇五
即缔约双方共同尽力促成合同缔结成功的义务。“在契约缔约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导致合同最终不能成立的情况。如发现新的伙伴、提出新的要求等,不断的修改协议会导致合同的缔结无限期的拖延,要求对方出让某些利益或使对方承担更多的债务等。若当事人一方无力或无意缔约的情况下,恶意谈判或恶意终止谈判损害对方的利益并且该行为有证据证明的,这就违反了协力义务。
(二)告知义务。
即情报提供义务,其包括:不向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义务,这是告知义务最基本的解释。如不欺诈的义务,不作错误陈述的义务等。合同订立之前重要事项的告知义务。使用方法的告知义务,主要指产品制造人应在其产品上附使用说明书或向购买人告知使用方法。瑕疵告知义务。即对物品的缺陷和不安全因素有告知义务。对于某些特殊的合同,如保险合同、公司认股合同、广告推广式买卖合同等,其中的一方当事人,必须负责详细陈述各种与合同的有关的情况的正面义务。
(三)保护义务。
即在缔约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善尽必要的注意义务,相互促进,保护对方人身及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同时,不得滥用经济上的优势地位,胁迫对方,对对方施加不当影响或利用对方和无经验或急迫需要,而取得不当利益。即近几年在我国法院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中类似消费者在商场内行走或乘坐电梯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日渐增多。如果不在缔约过失责任中规定保护义务,而要用侵权责任的规定,就会在举证责任方面存在困难,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因此有必要完善先合同义务的立法。
(四)保密义务。
即对缔约谈判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个人身份、财产状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不得向外界泄露或擅自使用。由于缔约过程中“当事人为缔结契约而相互接触磋商之际已由一般普通关系进入特殊联系关系,相互之间建立一种特殊信赖关系”。因此,了解了对方一些局外人不可能知道的情况。按照诚信原则,不得泄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诚信原则为依据的先合同义务,远不止以上几种。在具体实践中,基于诚信原则的弹性,还有更多的具体义务。如照顾、忠实义务等。因此必须深刻认识诚信原则并用其衡量才能保证法律的公正。
演出方: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演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为了促进艺术交流,繁荣社会主义文艺,满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努力增加收入,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甲乙双方根据以上精神,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演出剧目和主要演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演出时间和场次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由_______至_______演出,计________天,演出_______场。
第三条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剧场现有设备及联系好宿舍(住宿费由承担),并给予一定装台时间,负责组织观众,作好宣传工作。
第四条票价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分账方法:每天所售票款,扣除公提费用外,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
第六条公提费用、旅运费(是指演职员的旅费和演出用品的运费)和宣传费(包括报纸广告、海报及其它双方协商同意的宣传品)等。
第七条甲方应事先将上演计划及有关宣传资料于演出前_________日寄给乙方。
第八条甲方在演出过程中应接受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领导,办理有关演出手续。
第九条在演出期间,双方均应注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如果甲乙双方损坏对方的设备或演出物品时应照价赔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一方由于无故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并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尽快用电话、电报、电传通知对方,双方均应设法补救。如仍无法履行合同,可协商延缓或撤销合同。
3.一方接受出国、接待外国贵宾或中央指定特殊的政治任务时,应由接受方的任何一方协同主办单位在一个月前通知对方,双方应积极设法安排补救,如实在无法补救者,应由主办单位根据对方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双方指定的仲裁机构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谈判代表(签字):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谈判代表(签字):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通过定义可知先合同义务具有如下特征:
即缔约合同的双方为缔约合同进行接触磋商,由一种普通人之间的陌生关系进入特殊密切联系的关系,实现了义务主体的特定化、相对化。
2、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
诚信原则要求缔约双方维持特殊的信赖关系,互守诺言,讲究信用,共同促成合同缔结成功。如果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即使合同未成立或已经订立的合同被撤消或宣布无效,也要进行损害赔偿。
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
先合同义务是法律强制缔约双方承担的义务。是一种强制性规范而非任意性规范,不是由当事人合意产生的义务,也不允许双方排除。因此违反先合同义务是违法行为而非违约行为。
相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所生的合同义务而言,先合同义务并不决定合同类型,不以给付义务为内容。而且随缔约关系的不断发展,依据诚信原则逐渐形成不同内容的协力、告知、保护、保密等义务。
在要约生效前,双方只是一般人之间的关系,相互间的期待和义务较弱,没有进入特殊信赖关系范围内。随着双方的接触,耍约生效后,要约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约束力,进入特定信赖关系。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能基于信赖对方而作出缔结合同的必要准备工作,对于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进行制裁才有意义。
而在要约生效前,要约并未发生法律拘束力,若一方因可归责于另一方的过错而有损失,可用侵权行为法或不当得利加以救济。如在要约生效前,当事人承担先合同义务无疑加重了缔约双方的负担,不利于交易的顺利进行。当然“在少数情况下,并不存在要约,但合同谈判的当事人一方却基于信赖而受损失,出于公平与诚信的考虑,也会存在缔约过失责任。”
先合同义务终止时间应为合同生效前。对此,有一种观点认为在合同成立前。
我们认为这将缩小先合同义务发生的时间范围,使合同成立后到生效前的这段时间里的利益难以受到法律保护,因为有些合同并不是成立就生效。如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合同、附生效条件、期限的合同等成立后并不生效。在此种情况下,一方违背诚信原则致另一方受损,因无先合同义务而无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也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为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应将合同生效作为先合同义务的终点。这样先合同义务、合同给付义务、后合同义务成为一个紧密连接的义务体系,与之相对应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后合同责任构成的责任体系。
义务与责任篇六
获取权力往往是每个人的心愿。但权力不仅带来了利益和地位,还带来了无数的责任和义务。正是在这种思考和体验中,我深刻认识到权力责任义务的重要性,也进一步理解了权力责任义务是互相制约、权力与责任相辅相成、同时也是发扬价值、塑造形象的特性。下面,我将从这三个方面来谈谈我的相关感悟。
第二段:权责相互制约。
每个人获取权力后,都要去行使职责,但在行使的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权力和责任相辅相成,制约着彼此。一方面,权力的存在要求我们要担负起更多的责任,付出更多的努力,在权力所在领域做好该做到的事;另一方面,倘若责任不存在,权力的本质价值也就随之荡然无存。因此,我们要牢记权责相互制约的原则,坚持做到一份权力、一份责任,时刻牢记自身身份和职责,全力以赴履行与之相应的责任,并付出相应的代价。
第三段:权责相互推动。
权力和责任可以相互推动,成为我们做事的助力。权力给予我们提高自我价值、发挥个人才能的机会,而责任则让我们认识到自身的使命和责任,让我们更加明确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当我们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并表达出自己的观点时,会逐渐得到别人的认可和支持,从而获得更多的权力和机会。因此,在权力和责任互相推动的过程中,我们要树立自信心、有责任心,做好自己的工作和职责,全力以赴为完成目标尽心尽力。
第四段:同行同步。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频繁地与他人合作、交流,这时我们就要以“同行同步”为原则,共同承担工作责任。权力、责任和义务是共存的,团队和个人之间也是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有点和不足,因此,我们要既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又能够尽量地弥补自己和队友的缺陷,呈现和谐的团队合作氛围。同时,要敢于负责,主动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观点,共同协调合作、完成任务。
第五段:总结。
权力、责任和义务是遵循着一定规律相互联系的,并且有着密切的关联。我们在获取权力时,也要相应地担负责任和义务,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并践行这些职责,发挥自己的能力,创造更多的价值。对于任何一个职业、领域,我们都必须秉持着这样的理念,始终积极的发挥自己的作用,行使自己的职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各自的领域中拥有成功的机会和成就,同时也为我们自身的成长和发展积累丰富的经验,在团队中多产生良好的社会信誉。
义务与责任篇七
企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靠自己努力去适应、去改变、去征服。首先作为一个管理者必须知道自己在企业是什么角色,职责任务是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必须做到在其位、谋其职、担其任、负其责、享其利。企业为每一个员工都提供了平等演出的舞台,但这仅只是创造了外部环境,究竟你能不能表演得好,还得靠个人的能力。作为一个管理者最重要的一项就是树立榜样----树立一个你期望其他人学习的好榜样。榜样非常重要,因为人们更多地通过他们的眼睛来获取信息,他们看到你做的比听到你说的效果要大得多。 “领导就是榜样”是对领导者最精干和生动的描述。作为一个管理者不仅要能激发他人跟随你一起工作,以取得共同目标,而且能创立一种机会和成长并存的环境。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都想抓住机遇,做出显著业绩。在了解的基础上信任员工,给她舞台让她充分发挥。当然,要让下属长期保持旺盛的士气,决非如此简单。不仅要制订一套详细的法则制度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薪酬奖励分配方案,给每一位员工提供公平、适当的竞争环境;还应当采取许多其它的激励方法,比如:尊重、关爱、赞美、宽容下属,物质奖励等。还有,给下属指出奋斗的目标、帮助下属规划出其发展的蓝图、恰到好处的批评等等。综合运用各种激励手段使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企业的综合活力,达到最佳状态。
作为一个管理者不仅能够让员工体验解决难题、分享成功的乐趣,而且能够让员工认识到他们是这个团队的一部分,每个人都是这个团队有价值的贡献者。管理者通过及时有效的沟通不仅能解决许多工作中现存的和潜在的问题,更能让团队成员知道团队需要他们,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形成和-谐的团队。管理者必须了解团队中每个人有形的和无形的需求,尽力满足他们的需求或引导改变他们的需求。随着你这方面能力的加强,团队成员会更有活力、更有聚合力、更忠诚。作为一个管理者首先应专注某些主要方面,其中一项是处理信息,使用信息;及时向员工通报公司的销售情况、重要交易、经营业绩和重大事项,可使员工及时了解公司的情况,尤其是那些振奋人心的合同、业绩、人物和事件能够很大程度上鼓励和刺激员工,激发大家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其次管理者在创造目标和价值的同时,也担负创造公正、公平和支持环境的任务。通过聆听员工意见,响应需求,促进行为结果,帮助完成目标;领导才能不是表现在告诉别人如何完成工作,而是如何使别人有能力完成它。
最后,持续不断地吸取知识和磨练自身技能,以维护作为领导者的地位。现代社会,科技信息的快速发展要求我们随时做出快速反应,组织的前瞻性日益成为竞争的砝码。新的思想、概念、工具层出不穷,要求领导者对决策进行反省,并用开放的态度广泛地学习。与此同时,整个组织也将逐渐向开放的学习型组织转变。有科学家预言,未来的`领导,由于变化越来越快,持续的学习和改革将是唯一不变的任务。一个成功的管理者能够广泛听取、吸收信息意见,审时度势,从时间、战略和全局上考虑和分析问题,抓住时机,确立目标。同时,力图将目标明确化、愿景化,使下属真正理解并建立信心,持久投入,成为组织的信仰和价值观。成功者的一种通病就是被成就冲昏了头脑。一旦你开始赞叹自己多么了不起,那就陷入麻烦了。一个成功的管理者受到太多赞美会停止前进的。关键是要学会从容对待一切,包括成功和失败。两者通常都是短暂的,都会提供有价值的教训。在你想着已把全世界握在手心且没人能像你时,赶紧停下来,别再想那些你以做出的成就了;相反,多想想那些等待你去做的事情吧。
管理者要成为“立地顶天”的人
一位从1997年开始担任职能经理(属于跨国公司中国区的高层管理人员)。当时正值公司经营状况不好,为了节省成本,公司正式宣布,所有职能经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在未来的6个月中要扣10%的工资,半年后如果公司的经营状况没有好转,就再扣半年。
因为从全世界范围看,惠普在这个层次以上的管理人员是很大的一个群体,而且这些人都是相对高薪的,他们减10%的工资,比一般员工减一半的工资所节省的成本都可能多。
他在进入高层管理队伍后的几年里,曾经先后两次被减工资,每次都是半年时间。
依照惠普的处事原则,公司经营状况不好,不是员工的错,因为员工已经在本职岗位上尽心尽力了,不能让员工承担这个责任。而高层管理者应当为公司的经营状况负责,所以要让高级别的管理人员减薪。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天塌下来个子高的顶着”,而普通员工的工资丝毫不受影响。这种做法得到了广大员工的认同。当员工们都知道他们的上司减薪之后,大家都会好好干,希望让他们的上司尽快恢复正常的薪水。
在员工看来,公司有困难的时候,不是让他们这些基层员工来承担责任,而是由他们的头承担责任,让高管们替我们扛着,这种做法换来的是员工发自内心的、更加努力的工作,员工和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也变得很融洽。他自己很赞同这种理念,尽管他为此付出了代价。因为在这种时刻,他们站出来扛着是在履行一个管理者的义务。
与此相反,有些企业的中高层管理者,遇到经营不善或者上司的压力时,就做二传手,把上边的压力直接转嫁到了下面,比如自己挨上司骂了,回去就可能在员工面前发脾气,这是典型的不称职的管理者。
而在惠普,如果上司批评你了,你必须心平气和地接受,不要找各种理由去推托,或者千方百计地去解释,错了就是错了。
管理者要敢于为自己及所在部门的失误或过错承担责任。当面对自己的部下时尽管不可能兴高采烈,但也不至于垂头丧气。
所以工作上不管有什么压力,管理者都得扛着,这是管理者的义务。
管理者要成为公司内部压力和困难的缓冲器。
也就是说,处在管理者的位置上,享受管理者的待遇,管理者就有义务作为缓冲器,把公司的压力在自己这个层面上化解;一旦管理者扛不住了,员工的士气肯定会受很大的影响——他们会认为:上司不行了,扛不住了,跟这样的人干没什么希望!
当公司有困难的时候,不能让基层员工来承担责任,而是由各级管理者来承担责任,管理者要成为公司内部压力和困难的缓冲器。
义务与责任篇八
保证工程顺利实施,保障项目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企业管理制度的规定,甲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均由甲方工程部审核落实项目工程管理内部承包责任人(以下简称乙方),乙方自愿签订本施工管理内部承包责任合同,保证严格遵守并执行所有内容,承担各项责任。
一、进场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及预算书进行审核,弄清所有施工环节点,做好现场技术交底记录,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和工程进度表。若发现图纸与现场情况不符或图纸标识有误而无法施工时,应事先报告给项目部,重新确定设计方案后再进行施工。如乙方不按照图纸施工或私自与业主商定改变施工内容和方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进场前必须保证和项目部及其它质监人员到现场检验工序施工情况,检验合格后,由项目部为乙方办理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移交手续后由乙方按规定时间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若发现上道工序存在质量问题,必须等待上道工序整改完毕或确定整改方案以后再办理移交手续,并重新调整乙方某阶段的进场时间和完工时间后乙方再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否则影响施工质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用材管理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提前天以上安排好各项材料用料计划并仔细审核材料数量和规格尺寸等,并以详细清单形式上报给项目部,如不及时上报或尺寸差错影响工期和造成材料损失的责任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及时上报但甲方未及时提供材料导致乙方停工待料的,甲方补偿给乙方停工期间误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元。甲方保证材料按预定的时间及时送到工地,乙方当即进行材料验收并核对数量,无误后签字认可,如发现材料质量问题或规格、尺寸有误时,应当即要求调换,否则导致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小五金、配件、辅材等小宗材料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材料员要求有义务将材料搬运上楼到工地上。如发生材料质量问题影响到工程质量或造成甲方公司经济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损失以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所有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损毁的,由乙方赔偿。
材料控制单由甲、乙双方共同制作或由甲方制作后由乙方签字认可。
四、乙方施工质量责任:本项目施工质量要求达到优良等级,在保修期内必须保证保修,施工保修期为,如需维修而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保修时,甲方有权在保修金内扣除实际发生的工资款支付给保修者。为确保工程质量达标,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公司《施工管理标准手册》等规定进行规范施工操作。若因违反其中任何条款导致甲方被有关部门处罚,在内部核算上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元以上元以下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甲方视情况而定)。乙方承担工程保修责任并负责保修工作。乙方若离开甲方公司,甲方仍有权对乙方追偿。
乙方施工过程中若未按质量标准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期间的.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各项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返工引起逾期完工,按本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现场管理责任: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公司各项文明施工标准严格现场管理,让业主满意。乙方保证每天到现场时间不少于小时,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负责办理各项验收及变更等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施工过程中所有书面材料及时交甲方工程部审核和存档。
六、乙方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范的规定,落实有效措施,杜绝事故发生。如有人身安全、伤亡、消防、偷盗等事故发生,在内部核算上,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施工中一切实用工具(含钻头、铅笔、漆刷、刀片、批刀、毛巾等)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资金目标管理责任:乙方应在此指标内合理控制使用,工程经费以此指标为最高额度,无特殊情况超标由乙方自行承担。指标内资金结余部分按公司分配政策进行分配。资金由公司财务根据资金发放有关规定和工程进度及时予以发放支付(详见附合费用支付单)。因乙方管理、施工质量或进度等原因造成业主不支付工程款等情况发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自行支付所有费用。
八、装饰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将规范填写的施工日记及各种现场填写的表格等资料上交甲方公司,并配合做好与业主的结算工作。凡不交者或不真实填写者,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九、获得业主、监理方及甲方优良工程评定的项目或因丙方优良表现获得客户好评并使甲方承接到客户介绍新的工程业务等情况,甲方根据丙方表现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十、乙方在按图施工正确的情况下,如甲方或业主要求整改,必须由甲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给乙方,注明整改方案,因工程整改而导致工程量增加的部分,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补偿标准为每个工时元,但增加的工作量应由甲方负责人签字审核予以认可。
十一、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甲、乙双方终止内部承包,乙方应配合作好项目的人、财、物、料、图纸等的交接工作。乙方不配合交接或拒绝交接,甲方有权对乙方不予结算给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违约条款: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除要补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1.以甲方名义在外私自承接装修工程者支付违约金元。
2.没有签署工程变更联系单,私自给业主增添工程分项或工程量或改变施工内容的,支付违约金元。
3.乙方无故克扣施工人员工资,支付违约金元。
4.不经甲方公司工程部同意,擅自停工者,每天支付违约金元;
7.乙方收取业主好处或擅自接受业主宴请吃饭等情况的,支付违约金元。
十三、乙方已仔细阅读本承包责任合同及合同附件(开工通知书、综合人工费用计算方法、费用支付方法、施工管理标准等),无任何异议并签字认可。
十四、本责任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订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乙方:项目施工管理内部承包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义务与责任篇九
在企业中,责任是行动的第一准则,是最核心的价值观和卓越理念,因而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
在所有的企业行动中,管理者赋权的理想结果就是让有责任心的人负责任的做事。企业需要主人翁精神,那些以企业使命为其行动指南并为之不懈努力的人,是企业的脊梁。
给予一些具有责任意识的人以承担责任的自由,可以释放出隐藏在他们体内的能量。
管理者的责任是根据现代组织行为的基本准则,创新意识,赋予员工“承担责任的自由”,从而启发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使其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而管理者作为其政策的制订者和监督者,重点把握管理的尺度,并将员工的个体行为导向企业价值增值的群体行动中 。
-《管理者手记》
给予员工承担责任的自由
- 人人都想知道并感觉到他是别人需要的人。
- 人人都希望被作为个体来对待。
- 给予一些人以承担责任的自由,可以释放出隐藏在他们体内的能量。
- 任何不了解情况的人是不能承担责任的;反之,任何了解情况的人是不能回避责任的。
这种思维是在x-y理论基础上,以人的责任意识为出发点,对人的行为进行的正向假设,也即人在企业环境下,由于责任使然,会做出有利于企业价值增值的行动,不管其行动的意识是否为客观故意。实际上,在企业经营中,员工愿意在遵守企业规范,维护企业荣誉的基础上,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的实例确实不在少数。更多时候,我把它看成是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荣誉感使然。前几天,负责公司统计归口部门的员工小z找到我,将其2015年统计工作的整体思路向我做了汇报,按照其计划,每个月都有相应的主题活动,具体而细致。我知道,其中的有些工作,是她的部门主任必须考虑的,但作为一个统计工作的主管,能够这样的考虑问题,是我们必须鼓励的。企业是大家的,如果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主人翁意识,都有一种责任感,对企业的发展将是十分有益的。另一个例子是公司燃管办的c主任,在我们推行“首问负责制”之后,一天,有位新发煤的市场客户的来煤半夜到厂,客户希望c君能配合其到厂验收,c主任二话没说,第一时间打的赶到现场,进行来煤的采制衔接。这件事给这位客户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其后的供煤中,该客户把重点计划安排给了我们公司,按他的话说是这样的甲方他放心。一句放心,给了我们很多启示,我们的“首问负责制”明确了责任,但对责任的延伸,是员工的自觉行动,尽管我们的任何制度中都没有要求“半夜起来陪客户进行检验、验收”的要求,但因为责任,员工做出的选择无疑强化了公司的服务,提升了公司形象,自然也会增加企业的价值,这是十分值得称道的。那些以企业的使命作为其行动指南并且坚持不懈的员工,必将成为公司的脊梁。而公司管理者所做的,就是形成公司有效的赋予员工“自由行使其责任的权力,并鼓励有利于公司价值增值的行为”。而卡尔松的“倒金字塔”管理模式是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的。在此期间,我通过网络和书籍,了解了“倒金字塔”管理模式。我认为,“倒金字塔”的管理理念,不仅适合于服务型行业,对于以市场为导向的各类企业都有借鉴作用。“倒金字塔”的管理模式不仅是一种管理模式,更重要是理念,“ 给予一些人以承担责任的自由,可以释放出隐藏在他们体内的能量”。对现代企业的组织行为具有创新意义。在规范化的管理企业,在良好的企业环境下,运用“倒金字塔”管理法,让员工拥有承担责任的自由,对于激发员工潜能,提升企业价值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倒金字塔管理法(转帖)
倒金字塔管理法(pyramid upside down)最早由瑞典的北欧航空公司(sas)总裁杨·卡尔松提出。
倒金字塔管理法简介
倒金字塔管理法的构架
传统的管理构架是:
最上层:决策者、总经理;
中间层:中层管理者(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等);
最下层:一线工作人员,也叫政策的执行者。
卡尔松的“倒金字塔”构架是:
最上层:一线工作人员(卡尔松将其称之为现场决策者)
中间层:中层管理者;
最下层:总经理、总裁(卡尔松将自己称之为政策的监督者)。
“倒金字塔”管理法的总的含义是“给予一些人以承担责任的自由,可以释放出隐藏在他们体内的能量。” 那么这种管理方法出现了什么效果呢?sas公司采用这种方法三个月之后,公司的风气就开始转变,他开始让员工感觉到,我是现场决策者,我可以对我分内负责的事情做出决定,有些决定可以不必报告上司。把权力、责任同时下放到员工身上,而卡尔松作为政策的监督者,他负责对整体进行观察、监督、推进。
倒金字塔管理法案例
尊敬的汤姆逊太太:
就这样挽救了一个家庭。
谈到良好的干部作风,许多老人不禁追忆其战争年代和文-革初期。那种朴实真挚的干部作风,至今令人津津乐道,留恋不已。
1944年9月8日,毛泽东同志在一位普通的战士张思德同志的追悼会上,用《为人民服务》作为悼词,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的干群关系。其中,被收于《毛主席语录》的一段话,至今耳熟能详:“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我们的干部要关心每一个战士,一切革命队伍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如今,一个组织内部,干群关系还是那样吗?无论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内部,每一名决策者和管理者和你的下属是一种什么关系?管理这个被管理者心中都有本账。
一个国家或者组织的目标实现,在于正确的决策和得当的管理,具体的操作和实现的动力主要来自全体国民和员工。
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这是战争年代毛主席倡导的,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从几十名党员,和几个小小的游击队取得了中国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良好的干群关系是主要动力之一。
简单地税,无论是员工还是组织的决策者,都在看对方的表现是否值得我去为你付出。
北京吉普公司的中方管理者经过将近二十年美国管理方式的熏陶,学到了很多现代化管理的理念。在一个数九寒天,公司正在开董事会,突然冲压工厂罢工了。其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厕所实在蹲不下去了。令人震惊的是美国人立即停止会议,带着所有的董事会成员到厕所去看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在五分钟之内赶到了厕所,没法看了,臭气熏天。美国人说了,我们今天董事会就讨论怎么改造北京吉普的48个厕所。美国人讲,我们亲爱的中国先生们,工人连厕所都上不了,他们能出高质量产品吗? 紧接着的第一个举动就是花了一百万改造工人的厕所。以后公司在考察配套厂、建立评选机制的时候,中方管理者会悄悄地遛进工人的厕所去看看。因为一个企业的ceo办公室、会议室装修得再好也体现不出什么,而车间工人的生活间、厕所才可能代表企业管理的真实水平!
义务与责任篇十
让与人的主要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专利权移交给受让人。当然,专利权中的人身权并不因专利权的转让而转让。
(2)保证自己是转让专利权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专利权的真实、有效。
(3)按合同约定交付与转让的专利权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向受让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4)保密义务。
受让人的主要义务:向让与人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按合同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义务与责任篇十一
广义的合同责任应包括实际违约责任、预期违约责任、合同无效责任、缔约过错责任(或称为先契约责任)和后合同责任(或称为后契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法虽然没有相应规定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责任条款,但规定义务就意味着责任,后合同义务的不履行,就必然发生后合同责任。
一、后合同义务的概念和理论基础。
(一)后合同义务的概念。
可能对另一方造成损害。[1]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只有将附随义务履行完毕,债权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才能免受侵害,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才真正消灭。这就是合同后契约阶段的附随义务,称为后合同义务,又称后契约义务[2]。
(二)后合同义务的理论基础。
后合同义务的理论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领域的重现。根据传统合同法理论,无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无合同义务,合同关系终止也就导致合同义务的终止。即“无合同,即无义务;无义务,即无责任”。随着民法上作为“帝王条款”的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领域地位的确立,导致了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范围也从契约履行领域扩展到契约成立前的领域,乃至契约终止后的领域,从而使得前契约义务和后契约义务在立法上得以确立。后契约义务和前契约义务一样,一般情况下不是基于契约的约定而是基于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产生的,故它通常不是合同上的义务,而是一种法律上的义务。
二、后合同义务的类型。
(一)通知义务。
它指当事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告诉对方当事人。比如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一方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致合同不能履行,需要解除合同时,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二)协作义务。
是指当事人有帮助、配合对方当事人处理合同终了善后事宜的义务。比如非继续性合同解除后,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溯及既往地消失,需要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当事人应协助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合伙合同终止后,当事人间相互协商合伙财产的分割;销售商应对买受人介绍所销售物的使用、保养等方面的知识。
(三)保密义务。
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准向外泄露。比如雇佣合同终止后,受雇人应当对雇主的商业秘密等情况负保密义务;技术许可合同终止后,被许可方不得泄露技术秘密;保密义务还包括当事人自己在合同终止后不得使用该技术秘密。
(四)不得同业竞争义务。
竞业禁止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其所任职的企业同类的营业。这种法律制度主要体现于《公司法》之中。如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其所任职的公司同类的营业。”作为后合同义务的主要内容的竞业禁止,它也是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因而它是基于雇主对雇员绝对信任的要求,也是基于雇主对自身利益高度保护的要求,是一种对推定损害事先防范的制度。
(五)照顾义务。
即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为对方当事人的利益而为其创造必要条件的义务。如技术转让合同终止后转让方应为受让方提供技术指导及很好利用该项技术的有利条件,使受让方尽快地全面掌握该项技术而获得相应利益。
三、后合同责任。
(一)后合同责任的含义。
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后契约阶段的附随义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的补偿损失的责任。这就是后合同责任,也叫后契约责任[3]。后合同义务不履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是产生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因之一。例如当事人将标的物送到指定的交付地点,但是没有及时通知对方接收,对方当事人不知道债务人已经交付,致使合同的标的物受损,这种损失就应当由没有履行附随的通知义务的债务人承担[4]。
(二)后合同责任的构成。
按照合同责任构成的共同要件,结合后合同责任的特点,后合同责任由损害事实、违反义务的行为、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等要件构成。
事实,应当是财产的损害事实,包括财产的现实减少和财产利益的丧失。
第二,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后合同义务是法定的义务,这是《合同法》第92条规定的内容。当然,附随义务也可以约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在合同履行终结后,双方当事人还要履行某种附随义务。这种约定的附随义务,也是后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不履行,就是对上述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法定的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没有履行或者没有适当履行。这些都是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
第三,因果关系。在后合同责任中,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只有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是造成损害事实的原因、损害事实是违反该后合同义务的行为造成的结果时,才能构成后合同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主观过错。构成后契约损害赔偿责任,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主观过错的确定上,应当实行过错推定。没有过错就没有赔偿责任;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对于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则推定有过错,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后合同责任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它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首先,从时间上看,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前契约阶段,而后合同责任产生于后契约阶段。(下转第107页)。
(上接第105页)其次,赔偿的损失不一样,缔约过失责任赔偿。
的是信赖利益损失,是一种信赖利益的赔偿问题;而后合同责任是合同终止之后当事人违反后合同义务产生的责任,并非信赖利益的赔偿,而应是一种损害赔偿责任。
(二)它与违约责任的区别。首先,二者产生的时间不一致,前者是在合同效力终止之后,在不存在有效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发生的;后者则是产生于合同有效期间,以生效的合同为前提。其次,二者产生的基础不一样,当事人承担后合同责任是对后合同义务的违反,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则是对合同给付义务的违反。第三,二者的责任形式也有很大不同,违约责任形式有多种,并且当事人可以约定责任形式和损失赔偿数额或损失计算方法,而后合同责任不存在当事人约定,其责任形式主要指赔偿损失。故此,也不应将两种责任等同。
权责任人之间注意程度要求低,不需要有特别的注意义务,也可以说是一种消极的注意义务。再次,它们的责任形式不同,后合同责任主要是损害赔偿,还可以是继续履行,义务人不履行后合同义务时,可强制义务人履行;侵权责任形式有多种,但不存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所以,后合同责任也不是侵权责任。
五、后合同责任的独立性质。
(一)后合同责任是不同于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5]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都难以周全地涵盖合同终了时的过失,难以给受害人以公平合理的救济,而缔约过失责任亦不能解决该问题。因此,应当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建立起后合同责任制度来对合同终了阶段的关系予以规制。现代立法和司法实践应该顺应实践的需要而建立起这一法律制度。后合同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它与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其他债务不履行责任共同构成民事责任体系。
(二)由于后合同责任的成立,便在责任者与权利者之间形成一种债的关系。因此,后合同责任也是一种独立的发生债的根据。它是一种法律直接规定的债,与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合同、缔约过失共同构成债的体系。后合同过失请求权也是一项独立的债的请求权,受害人可以直接依据后合同过失请求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责任。
六、后合同责任的方式。
凡符合后合同责任构成要件的,就应当承担后合同责任。后合同。
责任的方式,与一般的损害赔偿责任基本相同,主要的是损害赔偿,其次是继续履行。
(一)损害赔偿。后契约损害赔偿责任的具体赔偿内容,就是财产损害赔偿。凡是造成财产损害的实际损失,都应当予以赔偿。
(二)继续履行。在约定的后契约义务不履行时,还可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式。对于约定的后契约附随义务,当事人没有履行的,如约定保修、退还等后契约附随义务不履行的,可以责令义务人继续履行。
总之,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后合同义务,当事人仍然必须切实履行。如果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后合同损害赔偿责任。
【参考文献】。
[1]崔建远.合同法[m].法律出版社,2010.
[2]王菊英.试论后合同义务[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1(3).
[3]杨立新.中国合同责任研究(上)[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1).
[4]李本厚.后合同义务浅论[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4(2).
[5]邹大有,段先义.合同责任制度创新探究[j].探索,1999(6).
义务与责任篇十二
广义的合同责任应包括实际违约责任、预期违约责任、合同无效责任、缔约过错责任(或称为先契约责任)和后合同责任(或称为后契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法虽然没有相应规定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责任条款,但规定义务就意味着责任,后合同义务的不履行,就必然发生后合同责任。
可能对另一方造成损害。[1]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只有将附随义务履行完毕,债权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才能免受侵害,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才真正消灭。这就是合同后契约阶段的附随义务,称为后合同义务,又称后契约义务[2]。
后合同义务的理论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领域的重现。根据传统合同法理论,无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无合同义务,合同关系终止也就导致合同义务的终止。即“无合同,即无义务;无义务,即无责任”。随着民法上作为“帝王条款”的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领域地位的确立,导致了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范围也从契约履行领域扩展到契约成立前的领域,乃至契约终止后的领域,从而使得前契约义务和后契约义务在立法上得以确立。后契约义务和前契约义务一样,一般情况下不是基于契约的约定而是基于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产生的,故它通常不是合同上的义务,而是一种法律上的义务。
(一)通知义务。
它指当事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告诉对方当事人。比如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一方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致合同不能履行,需要解除合同时,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二)协作义务。
是指当事人有帮助、配合对方当事人处理合同终了善后事宜的义务。比如非继续性合同解除后,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溯及既往地消失,需要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当事人应协助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合伙合同终止后,当事人间相互协商合伙财产的分割;销售商应对买受人介绍所销售物的使用、保养等方面的知识。
(三)保密义务。
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准向外泄露。比如雇佣合同终止后,受雇人应当对雇主的商业秘密等情况负保密义务;技术许可合同终止后,被许可方不得泄露技术秘密;保密义务还包括当事人自己在合同终止后不得使用该技术秘密。
(四)不得同业竞争义务。
竞业禁止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其所任职的企业同类的营业。这种法律制度主要体现于《公司法》之中。如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其所任职的公司同类的营业。”作为后合同义务的主要内容的竞业禁止,它也是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因而它是基于雇主对雇员绝对信任的要求,也是基于雇主对自身利益高度保护的要求,是一种对推定损害事先防范的制度。
(五)照顾义务。
即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为对方当事人的利益而为其创造必要条件的义务。如技术转让合同终止后转让方应为受让方提供技术指导及很好利用该项技术的有利条件,使受让方尽快地全面掌握该项技术而获得相应利益。
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后契约阶段的附随义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的补偿损失的责任。这就是后合同责任,也叫后契约责任[3]。后合同义务不履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是产生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因之一。例如当事人将标的物送到指定的交付地点,但是没有及时通知对方接收,对方当事人不知道债务人已经交付,致使合同的标的物受损,这种损失就应当由没有履行附随的通知义务的债务人承担[4]。
按照合同责任构成的共同要件,结合后合同责任的特点,后合同责任由损害事实、违反义务的行为、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等要件构成。
事实,应当是财产的损害事实,包括财产的现实减少和财产利益的丧失。
第二,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后合同义务是法定的义务,这是《合同法》第92条规定的内容。当然,附随义务也可以约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在合同履行终结后,双方当事人还要履行某种附随义务。这种约定的附随义务,也是后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不履行,就是对上述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法定的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没有履行或者没有适当履行。这些都是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
第三,因果关系。在后合同责任中,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只有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是造成损害事实的原因、损害事实是违反该后合同义务的行为造成的结果时,才能构成后合同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主观过错。构成后契约损害赔偿责任,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主观过错的确定上,应当实行过错推定。没有过错就没有赔偿责任;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对于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则推定有过错,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它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首先,从时间上看,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前契约阶段,而后合同责任产生于后契约阶段。(下转第107页)。
(上接第105页)其次,赔偿的损失不一样,缔约过失责任赔偿。
的是信赖利益损失,是一种信赖利益的赔偿问题;而后合同责任是合同终止之后当事人违反后合同义务产生的责任,并非信赖利益的赔偿,而应是一种损害赔偿责任。
(二)它与违约责任的区别。首先,二者产生的时间不一致,前者是在合同效力终止之后,在不存在有效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发生的;后者则是产生于合同有效期间,以生效的合同为前提。其次,二者产生的基础不一样,当事人承担后合同责任是对后合同义务的违反,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则是对合同给付义务的违反。第三,二者的责任形式也有很大不同,违约责任形式有多种,并且当事人可以约定责任形式和损失赔偿数额或损失计算方法,而后合同责任不存在当事人约定,其责任形式主要指赔偿损失。故此,也不应将两种责任等同。
权责任人之间注意程度要求低,不需要有特别的注意义务,也可以说是一种消极的注意义务。再次,它们的责任形式不同,后合同责任主要是损害赔偿,还可以是继续履行,义务人不履行后合同义务时,可强制义务人履行;侵权责任形式有多种,但不存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所以,后合同责任也不是侵权责任。
(一)后合同责任是不同于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5]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都难以周全地涵盖合同终了时的过失,难以给受害人以公平合理的救济,而缔约过失责任亦不能解决该问题。因此,应当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建立起后合同责任制度来对合同终了阶段的关系予以规制。现代立法和司法实践应该顺应实践的需要而建立起这一法律制度。后合同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它与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其他债务不履行责任共同构成民事责任体系。
(二)由于后合同责任的成立,便在责任者与权利者之间形成一种债的关系。因此,后合同责任也是一种独立的发生债的根据。它是一种法律直接规定的债,与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合同、缔约过失共同构成债的体系。后合同过失请求权也是一项独立的债的请求权,受害人可以直接依据后合同过失请求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责任。
凡符合后合同责任构成要件的,就应当承担后合同责任。后合同。
责任的方式,与一般的损害赔偿责任基本相同,主要的是损害赔偿,其次是继续履行。
(一)损害赔偿。后契约损害赔偿责任的具体赔偿内容,就是财产损害赔偿。凡是造成财产损害的实际损失,都应当予以赔偿。
(二)继续履行。在约定的后契约义务不履行时,还可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式。对于约定的后契约附随义务,当事人没有履行的,如约定保修、退还等后契约附随义务不履行的,可以责令义务人继续履行。
总之,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后合同义务,当事人仍然必须切实履行。如果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后合同损害赔偿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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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菊英.试论后合同义务[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3).
[3]杨立新.中国合同责任研究(上)[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
[4]李本厚.后合同义务浅论[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
[5]邹大有,段先义.合同责任制度创新探究[j].探索,(6).
义务与责任篇十三
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依《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二条第二项及相关条款的规定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一、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工作成果,应承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二、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作成果,退还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数据、文件,返还已支付的报酬,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委托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三、因受托人自身的原因丢失或者损坏、污染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数据、文件和其他物品的,应承担由此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四、对工作成果在保证期出现的问题,承担补救责任或赔偿责任。
五、不履行保密义务,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依《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一条及相关条款的规定,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一、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二、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相关文件、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进度,应承担如约支付报酬的违约责任。
三、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接受受托方的工作成果逾期两个月,应承担支付受托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四、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地点支付受托人报酬逾期达两个月,应承担归还工作成果、支付报酬、赔偿损失的责任。
五、未按合同约定接受工作成果逾期达六个月,应支付受托人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
六、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义务与责任篇十四
为迎接建党__周年,进一步落实打造学习型教师团队的工作目标,我们学校党支部开展了以“责任胜于能力”为主题的教师读书活动。当我拿到这本书时,被学校领导的良苦用心所打动,仔细阅读书中的文字时又一下子被书中通俗易懂的语言和一个个朴实生动的案例触动,也让我对“责任”两个字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从我们来到人世间一直到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我们每时每刻都要履行自己的责任:对家庭要有责任,因为责任让我们的家庭更温馨更和谐;对我们的工作要有责任,因为责任让我们的事业更有凝聚力,让我们的工作表现更卓越更优秀;对我们的社会要有责任,因为责任能够让我们的社会平安稳定,让我们的国家更强大;对我们的生命要有责任,因为责任能让我们的生命绚丽绽放……这种对一切所负有的的责任感,能让我们坦然的面对逆境,能够真正拥有正直自爱之心。
读了《责任与能力》让我明白了:
一、做事要多问一下自己:“我究竟做得好不好?”——勇于负责的意识。现在很多人面对责任和出现问题时,总是在找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来推卸责任,我们是否在心里问过自己:“我哪没做到?哪里做的还不够好?是否在经历过问题之后认真细致地反思过问题出现在哪里?”尤其是我们教师在讲课或是与教师交流的时候更要多反思是自己哪里没做好,做得不够好,不要总去指责别人,总把成功归于自己,而把失败归于他人。正如书中“神奇的奥芝法则”告诉我们的道理:在充满挫折的人生道路上,应该舔舐伤口,勇于负责,面对现实,凝聚力量,这样,我们的未来才会更加灿烂光明。
二、以积极的态度面对每一项工作——对工作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我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如果你是一名图书管理员,经过辛勤的劳动,在整理书籍的缝隙中,便会感觉到自己每一天都在获取一些知识,取得一定的进步。如果你是一位学校老师,每天怀着一种积极的心态备课、教书,就会从按部就班的教学工作中感受到园丁浇灌花蕾的快乐。有了这种心态,你在工作的过程中,就会变得非常有耐心,所有的烦恼也都会抛到九霄云外去的。工作十余年,我正是以这种心态去面对自己工作。虽然也有倦怠也有困惑,但每做一件事情我都力求精益求精,从设计一个小小的表格大到参与组织一次次的大型活动,我都会反复思量表格这么设计到底合不合理,活动中还有哪些需要我做的、我能做的……希望能从这一件件小事中让自己进步、成长,让自己离这份工作所要求的目标近一些、更近一些。只有做事积极,一丝不苟,才能在工作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掌握问题、解决问题,保证自己时时刻刻都有所进步。
三、要多角度思考问题——不抱怨,原来生活可以更美。生活中有很多种选择,也有很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法。我们不妨试着接纳不同的事物,遇到事情的时候先从自己的身上寻找问题的根源,好好控制自己的情绪,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因为在我们的生命之中,苦难和挫折总是短暂的,仅仅是沧海一粟,要相信自己有更多的机会来改变目前的状况。作为教师,每天面对着的总是那群孩子,年复一年教着同样的课程,工作、生活带给我们的种.种压力,我们会有职业倦怠,也会遇到形形色色的诱惑,也难免会对周围的事物不满意或产生抱怨,我们需要给自己一个空间,去释放心中的苦闷,但要适度,不要因为抱怨而忽略和错过了美好的风景。不管遇到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想办法以乐观的态度对待,要时刻保持一颗平常心,认真对待每件事情、每一天。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经验的积累、能力的提升、自身的成长都离不开一砖一瓦、一点一滴的积累,在今后的生活中,无论我将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都要静下心来,本着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地去做。我要学着用乐观的态度去面对生活中的一切,用心去理解生活、感受生活,用自己的不懈地努力去改变生活,用积极、乐观、进取之心谱写人生多彩篇章。
义务与责任篇十五
责任与义务是人们在生活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作为社会成员,我们都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去履行,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一种要求,也是对他人和社会的尊重。在日常生活中,我感悟到了责任与义务的重要性,并深刻体会到了它们给人们带来的益处。
首先,责任与义务是一种对自己的要求。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有责任感的人通常对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都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在面对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能够坚持下去。我曾经有一段时间,觉得学习很无趣,很难有动力去认真学习。后来,我意识到这并不对,每个人都有责任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尽力做到最好。于是,我开始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每天都能保持一定的学习时间,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这种责任感的培养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并在之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其次,责任与义务也是对他人和社会的尊重。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都有义务去关心他人,帮助他人。每个人都会遇到那些需要帮助的时候,正是因为有人愿意承担责任和义务,我们才能够互相支持、互相帮助。曾经,我的好朋友跌倒了,我第一时间去扶起了他,送他去医院,陪他一起度过难关。当时,我并没有多想,只是本能地第一时间去帮助了他。后来,我意识到这是一种责任和义务的体现,每个人都应该在他人需要帮助时伸出援手。正是因为我们在关键时刻承担责任,才能够形成和谐的社会关系,让人与人之间更加互相尊重和包容。
再次,责任与义务能够给人们带来成就感和幸福感。当我们尽责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时,就会感到一种满足感和成就感。我曾经参与过一个志愿者活动,为一个贫困地区的学校搭建图书角。整个过程中,虽然辛苦,但是看到那些孩子们有了自己的阅读空间,我感到非常的幸福和满足。正是因为每个人都肩负着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才会有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公益事业中,让社会充满温暖和爱心。责任与义务的履行,不仅给自己带来了成就感,也给他人带来了希望,让整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最后,责任与义务是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基石。在人与人之间,必须建立起责任和义务的关系,才能够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例如,在工作中,每个人承担着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义务,相互之间互相支持和补充,才能够形成高效的团队。在社会中,每个人遵守法律法规,承担自己应有的责任和义务,社会秩序才能得到维护。这种责任和义务的建立,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和合作,让社会变得更加和谐和稳定。
综上所述,责任与义务是人们在生活中必须履行的一部分。不仅是对自己的要求,也是对他人和社会的尊重。它们给人们带来了成就感和幸福感,是人与人之间良好关系的基石。只有每个人都能够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社会才能变得更加美好。让我们共同努力,履行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创造一个更加和谐、幸福的社会!
义务与责任篇十六
弗洛伊德有《梦的解析》那是一片伟大的巨着,弗洛伊德在《梦的解析》中从心理学角度对梦进行了系统研究,这些研究使梦与疾病的关系渐渐清晰起来。那么我对爱的解析就不会有伟大的弗洛伊德那么的伟岸了,因为我的解析是在我思想的基础上的解析,是一种凡人的解析,是我们大家之间沟通的解析,是我们之间讨论的解析。
爱,广义为喜欢。于人一生爱应分三个阶段:广义的爱(朦胧的)——狭义的爱(自私的)——广义的爱(博大的)。中间于人最为重要,前面却是基础。没有前面的爱,中间的爱易变形!中间把握不好,后面也就失去了升华的可能,于是易变质!
一只手,一个家,一位朋友,组成了狭义的“爱”字。有了手的呵护,有了家的内涵,所以“爱”就有了责任:对家和对家人的责任的义务;“爱”基础是“友”,不是朋友就很难有爱,或者是不成熟的爱、不纯洁的爱。只能是情而已,于是有“一见钟情”。但没有“一见钟爱”:情,来得突然,去留余悲;爱,来得自然,爱过无悔!情易逝,爱永恒!
没爱的时候,爱是一种权利。爱了,爱就成了一种义务和责任。
以上就是说文解字里的“爱”的含义。那么我们现代人的爱是什么呢?其实我们不难看出现代的爱多多的含有很重很重的铜嗅和原始性的味道。人们为了在温饱解决后,追求那些所谓的精神追求的时候,忽然想起了那些被人类社会造就抛弃的东西——性的放荡。他们把人生的性欲望无限的放大。为什么会那么无限的放大呢?其实很简单,那就是人们原始无知的再现。
现代人大谈“爱”,但真正懂得爱的又有几个呢?我不是说我自己多么懂得爱,但我可以负责任的'说,我不会轻易地去爱,因为“爱”是不能轻言。就是我在前面写的那句话:“没爱的时候,爱是一种权利。爱了,爱就成了一种义务和责任。”爱是责任,不是玩物,更不是达到目的的手段。爱不是工具,也不是娱乐的休闲,更不是情感的加餐酒。爱是一种庄重的意识,是一种伟大的情感,不是儿戏。
那么爱情呢?我们在分析一下这个爱情,我记得我在一篇文章中看过这样一句话:“爱是火,爱是激情,爱是火花是碰撞;情是水,是安逸,是平淡,是溪流,是磨合;爱情是包容,是体谅,是感恩,是永远的惦记和挂念……”这句话其实已经将爱情这个词汇解释的淋漓尽致了,这就是我们所有人要追求的一种情爱——爱情。
爱情是什么,已经那么地说了。那么真正的爱情,或者说我们要的是什么呢?其实说的复杂也很复杂,简单也很简单,我们要的只是那种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不受外界干扰的。
我记得有那么一首歌词:不要将爱变成“唉”,不要将情变成“磬”。爱没有叹息,爱不会变为远古的钟声,用生命,真心。
爱是一种圣洁,不要去亵渎她。
我用我的爱在继续着我的责任,我爱我的所爱。我在用心在去爱,没有一丝的倦怠。我用我的意在爱着,没有一点的慢待。
我用我深深的情在叙写着那永恒的爱的诗篇,这就是我要说的爱的解析。
义务与责任篇十七
刘易斯说:“尽管责任有时使人厌烦,但不履行责任,只能是懦夫,不折不扣的废物。”梁启超说:“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尽责任的乐趣。”列夫·托尔斯泰说:“一个人若是没有热情,他将一事无成,而热情的基点正是责任心。”我慢慢长大后,终于明白:我们肩上扛起的义务就是责任,责任是我们每个人必须履行的义务!
20世纪初的一位美国意大利移民叫弗兰克,经过艰苦的积蓄开办了一家小银行。但一次银行遭抢劫导致了他不平凡的经历。他破了产,储户失去了存款。当他带着一个妻子和四个儿女从头开始的时候,他决定偿还那笔天文数字般的存款。所有的人都劝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这件事你是没有责任的。”但他回答:“是的,在法律上也许我没有责任,但在道义上,我有责任,我应该还钱。”偿还的代价是三十年的艰苦生活,寄出最后一笔“债务”时,他轻叹:“现在我终于无债一身轻了。”
弗兰克用一生的辛酸和汗水写出两个工整的字,那就是“责任”二字,他寄出的不是债务,而是他闪光的心。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即便是还债,也无悔无憾,他带给了社会巨大的财富,因为他教会了人们如何做一个对社会负责的人。
弗兰克用实际行动去践行了他对储户的责任,也许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需要很大的勇气,也许还要承担很大的风险,但是他却用一生来践行了“责任”和“义务”对于一个人的意义。
弗兰克给了我很深的思考:社会大家庭中,每个人都有享受自由的权利,但是我们身上也肩负着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履行自己的责任无关身份和级别,关乎一个人的内心。
一名公交车司机行车途中突发心脏病,在生命的最后一分钟里,做了三件事:把车缓缓地停在马路边,并用生命的最后力气拉下了手动刹车闸;把车门打开,让乘客安全地下了车;将发动机熄火,确保了车和乘客、行人的安全。他做完了这三件事,安详地趴在方向盘上停止了呼吸。这名司机叫黄志全,所有的大连人都记住了他的名字。
一个普通的名字,一个普通的工人,却带来这样大的震撼力,源于那份高度的责任心,为了让乘客安全,他把自己的生死暂放一边,完成了自己的职责,他安详地离去。这是一个尽职的工人,这更是一个伟大的灵魂。
一个平凡的公交车司机,用他生命的最后几分钟,践行了“我睡去,感觉生命之美丽;我醒来,感觉生命之责任。”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责任是一棵大树,只有灵魂高尚的人才可以为它展开一片碧绿,也只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的人才可以让生命的那抹绿充满生机!
爱国,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遥远而又熟悉的词。
小时候,我觉得爱国是大人们的事情,离我们很遥远;长大了,我知道,爱国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义务。
屈原爱国——对国家,他有着执着厚重的爱。面对楚国一步步地衰落,他感到肩上的,愈来愈重。可偏偏他没有遇到英明的国主,也没有光明正大的朝廷,他面对的是昏庸的楚怀王,是黑暗的官场。但他下定决心要扛起这个重担——三番五次劝说楚怀王,三番五次被人赶出宫门,遭受小人的排挤,楚王的冷漠,他仍然履行着义务,就算放逐,也不曾动摇他那颗赤诚的心。汨罗江边,狂风怒号,屈原抱石投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决心也随之远去,屈原用生命诠释了爱国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义务。
苏武爱国——对国家,他有着深沉似海的爱。面对匈奴单于的逼迫投降,他选择了牧羊,十九年,他在贝加尔湖整整牧羊十九年,执汉节,咽孤独,这是一个臣子对国家的爱,宁愿不要锦衣玉食,舍去家庭温暖,也要守住那一颗对祖国赤诚的心。在他眼里这绝不是委屈,更不是耻辱,因为这是为了祖国,他愿意忍受一切本不该属于他的痛苦。苏武用灵魂无边的寂寞诠释了爱国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义务。
文天祥爱国——对国家,他有着至死不渝的爱。宋朝的河山已经支离破碎,如同风雨中飘散的柳絮,无可挽回。面对蒙古政权的强大,他没有丝毫的退缩和畏惧,反而挺身抗敌。面对试图说服他的叛徒,他眉头紧皱,一身傲骨,从未有过半点妥协。他知道,自己“生为南宋人,死为南宋鬼。”与敌人对抗是他与生俱来的使命。那“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铮铮名句是他全部情感的抒发。文天祥用凛然正气诠释了爱国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
爱国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义务。自古至今,不知有多少仁人志士用不同的方式诠释了这一道理,现如今,没有了林弹雨,没有了炮火连天,我们作为21世纪的接班人应该用自己的方式诠释这一道理,去履行这一责任与义务。
义务与责任篇十八
大人们常说:“学生的任务就是学习。”
大人们常说:“好好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在我看来,责任与任务,一字之差,可意思却有着本质的区别。责任是发生内心的,是自己给自己的一种责任感,真心愿意去做的。而任务就不同了,任务并不是发自内心的,它像是强加的,必须完成的事情,这就多了一丝勉强。很明显,责任要胜于任务。
然而,在生活中,任务明显要多于责任,现实往往不如人愿,人们经常干着自己不情愿的事情,然而这些事情却是必须完成的,这就是任务。因为有了任务,所以便有了烦恼,生活就变得有些枯燥无味。不过,现实如此,社会不会为你改变,任务自然不会减少。但是,如果放平心态,在任务中也可以找到乐趣,因为有了乐趣,任务也会变成责任。
责任在每个人心中都有着不一样的定义。例如,我的责任就是好好学习,妈妈的责就是任就是努力工作。每个人都有自己认为值得做的事情,也就是所谓的责任。为了自己心中的责任,我们会竭尽全力,拼尽所有,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这就比任务多了些决心与努力。但是,如果对责任的热衷渐渐消退,对责任的兴趣消失殆尽,责任同样会沦为任务。
总而言之,生活中责任与任务无处不在,它们随时都会变化。然而,无论是责任还是任务,我们都应该认真对待。对待任务不能太过敷衍,对待责任,也不能太多热衷。平衡心态,平均精力,才是最重要的。
义务与责任篇十九
刘易斯说:“尽管责任有时使人厌烦,但不履行责任,只能是懦夫,不折不扣的废物。”梁启超说:“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尽责任的乐趣。”列夫·托尔斯泰说:“一个人若是没有热情,他将一事无成,而热情的基点正是责任心。”我慢慢长大后,终于明白:我们肩上扛起的义务就是责任,责任是我们每个人必须履行的义务!
20世纪初的一位美国意大利移民叫弗兰克,经过艰苦的积蓄开办了一家小银行。但一次银行遭抢劫导致了他不平凡的经历。他破了产,储户失去了存款。当他带着一个妻子和四个儿女从头开始的时候,他决定偿还那笔天文数字般的存款。所有的人都劝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这件事你是没有责任的。”但他回答:“是的,在法律上也许我没有责任,但在道义上,我有责任,我应该还钱。”偿还的代价是三十年的艰苦生活,寄出最后一笔“债务”时,他轻叹:“现在我终于无债一身轻了。”
弗兰克用一生的辛酸和汗水写出两个工整的字,那就是“责任”二字,他寄出的不是债务,而是他闪光的心。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即便是还债,也无悔无憾,他带给了社会巨大的财富,因为他教会了人们如何做一个对社会负责的人。
弗兰克用实际行动去践行了他对储户的责任,也许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需要很大的勇气,也许还要承担很大的风险,但是他却用一生来践行了“责任”和“义务”对于一个人的意义。
弗兰克给了我很深的思考:社会大家庭中,每个人都有享受自由的权利,但是我们身上也肩负着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履行自己的责任无关身份和级别,关乎一个人的内心。
一名公交车司机行车途中突发心脏病,在生命的最后一分钟里,做了三件事:把车缓缓地停在马路边,并用生命的最后力气拉下了手动刹车闸;把车门打开,让乘客安全地下了车;将发动机熄火,确保了车和乘客、行人的安全。他做完了这三件事,安详地趴在方向盘上停止了呼吸。这名司机叫黄志全,所有的大连人都记住了他的名字。
一个普通的名字,一个普通的工人,却带来这样大的震撼力,源于那份高度的责任心,为了让乘客安全,他把自己的生死暂放一边,完成了自己的职责,他安详地离去。这是一个尽职的工人,这更是一个伟大的灵魂。
一个平凡的公交车司机,用他生命的最后几分钟,践行了“我睡去,感觉生命之美丽;我醒来,感觉生命之责任。”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责任是一棵大树,只有灵魂高尚的人才可以为它展开一片碧绿,也只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的人才可以让生命的那抹绿充满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