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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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篇一
1、变配电室值班人员对设备应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分为定期巡视、特殊巡视和夜间巡视三种。
2、定期巡视,值班人员每天按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时间和项目,对运行和备用的'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定期检查。
3、特殊巡视,对特殊情况下增加的巡视。如在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变化时,新装、检修或停运后的设备投入运行,运行中出现可疑现象及天气时的巡视。
4、夜间巡视,其目的在于发现接点过热和绝缘污秽放电情况,一般在高峰负荷期。
5、巡视检查要精力集中,注意安全,不准进行其他工作。
6、巡视中若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要记录在案,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无论电气设备带电与否,未得主管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接近导体进行修理或维护工作。
7、建立设备运行纪录,查出问题及时修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处和工程部。每班巡查内容:房内是否有异味,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电表运行数、检查屏上指示灯、电器运行声音、补偿柜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修理与报告。
8、供电器线路操作开关部位设明显标示。停电拉闸,检修停电,挂标示牌。
9、巡视配电装置,应随手将门关上并锁好,巡视中应穿绝缘鞋。
10、配电室出入口及电缆层夹层出入口应装设挡鼠板防止小动物进入。
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篇二
目的:
为了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保护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变压器室的安全要求:
3.地面上经常有积水的场所和在厕所、浴室下面不得设变压器房;
4.变压器室不应设在人员聚集的建筑物上面或下面,亦不应设置在疏散人群出口处的两旁。
配电房、变压器安全运行要求:
1.变压器在安装运行前,应进行绝缘强度测试,并应符合制造厂的技术规定;
2.2低压测额定电压为0.4千伏,熔体可按其额定电或1.2倍的额定量;
3.变压器的架空线引入电源侧,应安装避雷器保护;
5.变压器投入运行以后,应有专职电工,对变压器按下列要求项目进行检查和维护;
5.2检查各密封处有无溢油和漏油现象,严重的应及时处理;
5.3检查油标的油位高度及油色是否正常,若发现油面过低应加油;
5.4注意变压器的声响与原来相比是否正常;
5.5检查箱顶油面温度计的温度与室内温度之差(即温升),是否低于55℃;
5.6查看防爆管的玻璃磨片是否完好;
5.7检查油箱接地情况;
5.8定期进行油样化验、监测是否老化和受潮。
(三)、变配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1.变配电室架空出线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4.5米,距屋面距离不应小于2.75米;
2.室内安装的变压器,其外廓与变压器四壁之间的距离要求为1.5米;
3.配电装置,应考虑设备搬运,检修操作和试验的便利,须保持必要的安全通道;
4.低压配电装置背后信道。
4.1宽度一般不应小于1米,有困难时可减为0.8米;
5.高压配电装置与低压电装置宜分室装设,如在同一室内单列布置时,高压开关柜与低压配电屏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米;配电装置长度超过6米时,屏后应有两个通向本室或其它房间的出口。
(四)、配电室的安全要求:
1.高压配电室应为一、二级耐米等级建筑,低压配电室的动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4.配电室内的墙应抹灰色粉刷,地面采用混凝土;
6.高、低压配电装置如布置在同一室内时,装置间的距离应不小于2米。
(五)电容器室的安全要求:
1.电容器室建筑耐火等级,在采用矿物油浸渍的电容时,当电压为1000伏以上应不低于二级,当电压力为1000伏及以下时应不低于三级。
2.电容器室可采用木制门窗,墙抹灰,刷白,采用混凝土地面。
3.1000伏以上的高压电容器,一般单独集中安装于高压电容器室内;1000伏以下的低压电容器可设置在低压配电室或高压配电室内。
4.电容组应有单独的总开关控制,并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5.高压电容组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或熔断器保护。
6.每一个电容器都应由单独的熔断器加以保护;熔体应根据电容器的额定电选用。
(六)电器的安装高度:
1.电器设施的安装高度应考虑到防震,防尘防潮、防迷流、防触电的要求。
2.低压配电盘低口距地面高度暗装时可取1.4米,明装时可取1.2,明装的电度表壳板底口距地面高度可取1.8米。
3.常用开关设备安装高度为1.3米-1.5米,板把开关离地面高度可取1.4米,拉线开关离地面高度可取3米。
4.明装插座离地面高度应为1.3米-1.5米,暗装时可取0.2-0.3米;
5.室内吊灯灯具高度应大于2.5米,如受条件限制时,可减为2.2米,户外照明灯具高度不应小于3米,墙上灯具高度允许减为2.5米。
(七)配电盘、开关、插座的安全要求:
1.配电盘的安全要求:
1.2配电箱应选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毫米;
1.3配电盘应安装在地面干燥、没有灰尘的室内,不应安装在室内;
1.5配电盘上安装的各种刀闸及熔断器处于断路状态时,刀片及可动部分均不应带电。
1.7配电盘的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间应防止错接,漏接和接触不良的现象;
1.8有可燃粉尘和纤维的场所安装配电盘时,应采用铁皮配电箱或在箱盖上采取密制措施,防止可燃粉尘和纤维侵入配电箱内遇电火花引起火灾。
1.9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采用防爆配电盘。
2.开关的安全要求。
2.1开关应设在开关箱内,开关箱应加盖,并设在干燥处;
2.2开关的额定电流和额定电压均应和实际使用的情况相适应,开关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2.3潮湿场所应选用拉线开关,有化学腐蚀,火灾危险的房间,就把开关安装在合适的地方或采用相应型式的开关,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开关。
2.4在中性点接地系统中,单极开关必须接在火线。
3.插头和插座的防火要求。
3.1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安装防爆插头、插座。
3.2灯头插座易出事故且容易过负荷,生产车间不宜采用;
3.3插头插座损坏后应及时修理更换;
3.4插座附近不应堆积可燃物品,不可让可燃粉尘落入插座内;
3.5危险品、易燃品的库房安装插头插座须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篇三
一、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要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二、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整、灵敏、有效。
三、要经常检查变压器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修复。
四、每年在雨季到来之前,要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进行一次检测。
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造成短路现象。
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篇四
1各单位配电室应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经电工同意后方可进入。
2电工要持证上岗,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要坚守岗位,勤检查,勤巡视,及时排除异常情况,避免发生短路、断电、火灾等事故。
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消防制度和安全运行规程,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4配电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坚持每年春秋季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配电柜等进行清扫。
6安装、维修电器设备和线路时,要在电闸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标志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7应按规定正确填写倒闸操作记录。
8经常检查配电室通往室外的挡鼠板是否插好,经常检查墙体、门窗和通风处的`防护网是否严密,有无孔洞、缝隙,防止飞鸟、小动物进入造成短路,引起事故。电缆沟内应定期投放鼠药。
9熟知消防报警程序及配电室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保证消防器材处于完好有效战备状态。
10保证应急照明装置正常运行。保证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处于完好合格状态。
11配电室出现故障,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篇五
一、变配电室是各厂的供电枢纽,严禁非值班电气人员入内,所有上锁的`配电室需配备两套,一套由值班电工保管按值移交,一套有电气部门负责人保管,专供紧急时使用,外来参观检查人员,必须经本厂指定部门批准,并登记方可入内。
二、电工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工作规程和制度,班前班中不准饮酒,进入变配电室工作,必须精力集中,严禁在室内打闹,逗留、吸烟。
三、配电室内绝缘用具(手套、胶靴等)由值班电工保管使用,集中存放并编号,不准滥用,使用前要检查有无破损,要按规定定期试验。
四、配电室门窗要严密、完通风良好挡鼠板按规定装设,并不得随便挪动,电缆沟口要盖严,房顶不能漏水,室内严禁存放食品及杂物。
五、变配电室内所有电气设备及室外瓷瓶,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停电清扫,变配电室所有的门窗及玻璃,每季度进行一次清扫擦拭。
六、发生火灾时要迅速切断电源,抢救带电设备应使用二氧化碳,四氧化碳灭火器,对注油设备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燥沙子灭火,不准用水扑救,并及时报告消防部门。
七、发生事故,除积极抢修外,必须及时报告供电局及有关部门。
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篇六
一、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要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二、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整、灵敏、有效。
三、要经常检查变压器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修复。
四、每年在雨季到来之前,要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进行一次检测。
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造成短路现象。
生产部。
20xx年1月10日。
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篇七
二、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字迹应正确清楚,不得注意涂改,第一联留给用电监察值班室,另一联有用户带至现场作为进行工作凭据。
三、开始工作前必须得到供电局停电负责人的.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并完成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技术措施”与“补充辅助措施”。
四、用户工作负责人应由电工组长或三年以上高压设备工作经验,技术熟练的电工担任。在工作中,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人员之安全不断的加以监护,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不得更换或擅离工作岗位。
五、检修工作任务应于送电前一小时结束。检修工作完毕后,应对电气设备进行仔细检查,确无问题后拆除接地线。然后,用户工作负责人向供电局用电监察值班室停电负责人汇报,汇报内容:工作已结束,地线已经拆除,可以送电,汇报后既认为设备有电不允许靠近,更不得在进行工作。
六、如因特殊情况须延长停电时间,则必须于送电前两个小时向供电局监察值班室停电负责人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延长工作时间。
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篇八
为加强雨雪天气配电设施的巡检工作,保证我厂配电设备安全度汛,特制定本规定,原相关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相关条款仍然有效。
2.1小雨连续阴雨12小时以上,雨水持续期间及雨停后24小时内,每小时检查一次电缆沟和配电室顶。
2.2中雨以上、短时强降雨,雨水持续期间及雨停后12小时内,每30分钟检查一次电缆沟和配电室顶,12小时后无异常情况下每小时检查一次电缆沟和配电室顶至雨停后24小时。
2.3雪天在下雪持续期间及雪停后48小时内,每两小时检查一次配电室顶,雪停48小时后至屋项积雪清理之前,如未发现漏水、塌落等情况,每四小时检查一次。
2.4如发现配电室顶漏水,危及配电柜时,kyn、jyn、ggd等封闭式配电柜可用防水材料覆盖,gg系列等母线无防护的高压配电柜,只能从上层顶棚覆盖。
2.5电缆沟进水,水位可以用潜水泵抽到时应使用潜水泵排水,潜水泵最好在电缆沟内无水时事先放入,沟内已有水时应使用绝缘材料将潜水泵抬入。
2.6发现有接地信号时,应先检查接地选线装置指示的是哪个回路接地,然后由电气维修工切除接地线路后再放入潜水泵,如指示母线接地,可向调度询问是公司电力系统中哪个回路接地,如是本回路接地说明接地点在本系统内部,接地原因不明时不宜在有水的电缆沟内作业。
2.7潜水泵的`线路应使用移动电缆,并不得有破损,接地线要和配电柜接地端子可靠连接。
2.8配电室顶漏水、电缆沟进水达到沟深三分之一时,要通知炼铁厂调度,通过排水不能阻止水位上升时,要作为紧急情况通知炼铁厂调度。
2.9电缆沟内进水速度较快时,在排水的同时,要尽量查找进水处进行临时堵塞,减缓进水量。
2.10配电室要采取阻止洪水进入的措施,但当洪水直接冲入配电室时,室内人员要立即撤离,室内地面已积水时采用单脚或并脚跳离可能发生接地事故点二十米以上,不能撤离时要设法使身体所有部位都离开水面,但不能同时触及两个不连贯金属体。一般配电室内积水超过基础槽钢100mm时可能会引发距地面较低的过电压吸收器、避雷器等发生接地。但绝缘不合格的电缆会更早地发生接地现象。遇上述情况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要采取一切手段通知调度和上级领导。
2.11水进入设备周围,应先将低于地面的设备电源切断,并通知调度,当水位即将达到电机底座时,立即通知调度及与该设备相关联的区域,做停用该设备的准备,当水位超过电机底座时,停用该设备。
2.12接近、进入积水的配电室及被水浸泡的电气设备时,必须穿经检验合格的绝缘靴。
雨雪天气,未按本规定巡视设备,每次处罚责任人50元,或责任单位2分。发现屋顶漏水、电缆沟进水未及时上报车间领导、厂调度、设备科,未积极采取措施(紧急避险除外)防止形成事故或减小事故影响,每次处罚责任人100—500元,或处罚责任车间10-20分。
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篇九
一、配电房由专人管理,保证供电正常。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二、严格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杜绝违章操作。
三、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保养,确保安全供电。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盗工作,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等,谨防动物窜入配电间发生意外。
五、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严禁烧电炉等。
六、配电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七、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运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每半年组织大检查,保证供电系统有良好的性能。
八、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房。
九、抄表员来院抄表,管理员应做好配合、复核工作,确保数据准确。
十、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地断电、防止事态扩大。
十一、保持配电房卫生、整洁。
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篇十
本标准规定了变配电设备发现设备缺陷后的处理规定,适用于强电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
变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设备的良好状态,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尽快解决,使设备达到稳定运行。
2值班人员在日常值班中要定时定期对变配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缺陷隐患,立即做好分析判断并记录《设备缺陷登记表》。
3运行中的变配电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可分为三类:危急缺陷、严重缺陷、一般缺陷。发现设备缺陷后在未解决前要做好防止事故措施。
4危急缺陷:缺陷的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必须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修复时必须两人操作。
5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安排计划检修处理。
6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列入年度检修计划。
7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8领班负责对设备缺陷进行组织、计划、解决。
9主管应定期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10值班员要清楚掌握所管配电室的所有设备缺陷情况,并熟知针对缺陷的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
11设备缺陷消除后应将整改情况记入《设备缺陷登记表》。设备缺陷记录上写明消除日期、消除人姓名、消除情况等,未能一次消除的缺陷应重新填入设备缺陷记录。值班人员对已解决的缺陷隐患,做好相关记录,加强巡视。
《设备缺陷登记表》
《值班交接班记录》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小区供电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及服务质量,特制定配电房管理制度。
1、负责供电系统操作、巡查、维修、养护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2、配送电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对变配电装置及高压室每4小时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值班记录及巡查记录中注明;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领班、部门经理。
3、配电设备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和值班,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复杂的倒闸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监护制度,高压环进、环出柜严禁操作。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高低压柜开关状态须作好警示、标识。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作好交接班。
4、领班须对巡查记录、抄表记录进行统计、制图、分析,监视系统运行状态,诊断系统故障,制定节能措施。
5、停电时,应提前向用户发出通知;恢复送电时,在确认供电线路正常、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
6、配电房内设备及线路变更,要经公司工程部同意;重大变更,要上报公司领导批准。
7、配电房室温不可超过摄氏40度。消防设施须定期检查,保持完好、有效,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注意防止小动物进入;无关人员须经公司领导许可方可进入。
8、加强日常清洁、维护、检修,确保供配电系统正常,配套设施、设备、装置完好。
1、配电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2、严格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3、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正常安全供电。
4、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间而发生意外。
5、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严禁烧电炉等;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6、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7、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运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篇十二
制定:xx。
巡回检查和安全防火制度。
第1条。
巡检人员必须认真地定时、定点、按巡视路线进行巡视检查,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
第2条。
遇到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
1、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2、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
3、新安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行;
4、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5、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6、根据上级的批示,增加巡视时。
第3条。
单人巡视时,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第4条。
巡视中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情况,应按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5条。
专职技术人员应进行定期巡视,巡视周期为每周一次。
第6条。
通过巡检对变电所设备运行工作状态进行分析,摸索规律,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止事故措施。
第7条。
易燃易爆物品,应放在指定地点或专用仓库保管,严禁放在火源附近。
第8条。
变电所应特别划定消防部位,指定防火负责人,并有消。
防部位平面图。
设备验收制度。
第9条。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予试的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第10条。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予试的设备验收,均按部颁及有关规程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
第11条。
设备的安装或检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变电所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其隐蔽部分,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中间验收项目,应由变电所负责人与施工检修单位共同商定。
第12条。
大小修、予试继电保护、仪表校验后,由有关修、试人员将情况记入记录簿中,并注明是否投入运行,无疑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
第13条。
运行中的变电设备发生异常,虽然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缺陷可分两大类:。
1、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
2、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
第14条。
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发现严重缺陷时,股长应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他部门处理者,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尽快处理,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修理计划。
第15条。
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遇有困难时,应及时同当地电业部门联系,请求支助,以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第16条。
部门领导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运行维护工作制度。
第17条。
设备人员除正常工作外,应按本地区情况,制定所内定期维护项目周期表,如:控制盘清扫;信号更换;交直流熔丝的定期检查;设备标志的更新、修改;电缆沟孔洞的堵塞等等。
第18条。
除按定期维护项目外,各所应结合本地区气象、环境、设备情况,运行规律等制定本所的维护计划或全年按月份安排的维护周期表。
第19条。
高压设备在倒闸操作和检修时,必须填写操作票和填用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至少应有两人在一起工作,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第20条。
变电所应根据有关规定储备备品备件、消耗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第21条。
根据工作需要,变电所应备足各种合格的安全用具、仪表、防护用具等,定期进行试验、检查。
第22条。
现场设置各种必要的消防器具,全所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并定期演习,经常保持完好。
第23条。
变电所的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有毒物品、酸碱性物品等,应放置专门场所,并明确管理人员,制定管理措施。
第24条。
变电所必须建立、建全各种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1、设备制造厂家使用说明书;
2、出厂试验记录;
3、安装交接有关资料;
4、改进、大小修施工记录及竣工报告;
5、历年大修及定期预防性试验报告;
6、设备事故、障碍及运行分析专题报告;
7、设备发生的严重缺陷、移动情况及改造记录。
第25条。
变电所的设备或结线如有变化,其图纸、模拟图板和技术档案应及时进行修正。
第26条。
变电所设备、线路名称及运行编号必须统一,并应经设备科批准。
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加强配变管理,各供电所必须配备专兼职配变管理人员一人,负责全所所辖配变的运行管理。由配变专责建立技术档案和资料,要做好变压器的运行管理、巡视、检修、试验等,并按时向生计科填报季(月)报、半年报、年报。
供电所要建立“变压器运行卡片”,详细填写变压器的运行地点、容量、生产厂家、投运时间、试验成绩(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在电网中运行的局属(含代管)、用户属配电变压器必须按标准分类统计,并根据巡线员发现的各类缺陷,有计划地进行检修,以及对配电变压器各种事故的分析处理。不合格的配变一律不准投入到农电线路上运行。对私购乱采的配变和擅自投运的不论后果如何,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
今后,凡新装(含增减容量的)配变按规定必须使用s9以上系列的产品,投运前必须经局配变专责人的审核,经局试验所试验合格后投运,合格的《试验成绩单》由试验所转交供电所,安装后再移交给用电科备案,并由用电科复印一份交生计科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管理,无局试验所的《试验成绩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送电,否则后果自负。
配变大修个更新一律由局统一有计划安排进行,凡s7及以下系列的配电变压器大修改造后,能改成s9以上的必须改,不能改的,只做一般修理。凡更新的必须是s9以上系列的节能性配变。用户自管的配变在大修或改造时也同样采用s9以上系列的,否则不予送电。
对于事故烧损的变压器,局安保科、生计科有关人员必须到现场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划清责任,找出事故原因,局产权由用户责任造成的,由用户负责修理费用,供电所责任烧损的,由局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统计为供电所的配变事故率。
配变投入运行后,五年要进行一次绝保试验,各单位把运行中的变压器,编制出五年一次的试验计划,交由局生计科安排试验所进行试验,试验项目按《变压器运行规程》和《试验规程》进行,局属的配变由局负责费用,用户自管的由用户自己负担费用。
配变修理完毕,一律由局配变专责按规定要求审核签字登记后,转相关单位投入运行,劳服公司修后出厂的变压器必须是完全合格品,否则由于修理不合格而出现问题的,一切损失由劳服公司负责。
由于试验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由试验所负责一切损失。
配变投入运行五年要进行一次绝保试验,各供电所把运行中的变压器制定出五年试验计划,交局生技科统一安排试验所进行试验,试验项目按《变压器运厅规程》和《试验规程》进行,局属的费用由局安排,用户自管的由用户自己负担。
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篇十四
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设备缺陷产生原因,积极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不安全状态。
2、按照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2)严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尚可,虽能继续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
3、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汇报。
(1)值班人员发现设备危急缺陷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处理。对可能影响电力网安全的缺陷应同时报告电力部门,在未处理前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或采取临时措施。
(2)值班人员发现严重设备缺陷,除做记录外,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安排计划处理。
(3)值班人员发现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除做记录外,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4、危急和严重设备缺陷未处理前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发展成事故。
5、任何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现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缺陷消除后应在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楚处理日期和结果。
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篇十五
1、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配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早异常情况下草去措施的能力。
2、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别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4、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选栏直行工作,若有必移制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电时的安全举例。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7、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连体,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值班负责人必须复核对无误,并且将凉席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艺人担任监护人。
10、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拉合高压刀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两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12、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作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拦,乙方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需要作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检电、装设遮拦和悬挂标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可拆除安全措施,回复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5、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小于0.35米必须停电,距离大于0.35米但小于0.7米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门不小于0.35米的距离高处设牢固的临时遮拦,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门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也必须停电。
16、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线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刀闸,使各回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去下,油开关的操作电源要断开,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7、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险验电器,在检修设备时出线两侧非别验电,验电前应在有电设备上实验证明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8、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电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个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表东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19、在电容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放电,放电后接地。
20、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拦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1、线路或用户检修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方负责人开始工作并进行登记,工作结束后必须接到原负责人通知方可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22、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签名或一侧否则停电进厅。
23、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去下烙电器。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4、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工作中要带安全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柄的工具,柄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相邻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料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合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手掸工具。
25、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压电。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子上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6、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值班人员应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27、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
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篇十六
第一条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公司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配电室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
第三条一般规定。
1、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2、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2.1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2.2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2.3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2.4消防器材。
3、持续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4、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5、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6、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第四条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1、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
2、巡视检查的主要资料如下:
2.1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2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2.3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2.4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2.5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第五条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
电工应按月或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状况下,并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要资料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状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个性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第六条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资料为:
2、门窗密封状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第七条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随即向上级领导和综合管理部报告。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
2、电工要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4、配电室务必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5、配电室内应持续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6、主管领导或部门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职责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篇十七
一、目的:。
规范配电房的管理,保障供配电系统的安全运行,以确保管理区域内(大厦)的`安全用电。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专变供电系统的配电房运行管理。
三、内容。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因工作需要临时离岗,必须有符合条件的人替岗,并向运行主管或部门主管交代离岗时间及去向。
2、根据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密切注视所管设备的运行情况,按规定做好有关记录。按时巡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3、如出现设备故障,而当班人员不能处理,应按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给有关人员。
4、值班人员接到报修时,应及时通知有关班组,安排人员前往维修。
5、所有值班岗位必须在规定值班时间安排合格的人员值班,如需调班,必须经运行主管或部门主管同意,原则上邻班与领班、值班人员同值班人员对调、在就餐时间,实行转换就餐制,并通知同班维修人员配合。
四、相关文件记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