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演讲稿 保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实用11篇)
演讲中的抑扬顿挫,相当于音乐中的节奏,音乐需要节拍,演讲也需要节拍,你应该让你的演讲充满节奏感,节奏就是你口头表达进度的度量。好的演讲稿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演讲稿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演讲稿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消费者权益保护演讲稿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
我是来自公司机动通信中心的xx,今天,站在这属于强者的舞台上,参加公司消费者权益部副主任的竞聘。我想用三个词来概括此时的感受:第一个词,感谢!首先,我要由衷地感谢公司的各位领导和今天在座的各位评委,谢谢你们为我提供了这样一个展示自我、增长见识、接受挑选的机会;第二个词,责任!在我的心目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副主任这个职务不是权利和荣誉的象征,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第三个词,努力!多年来,我一直要求自己,“坦坦荡荡做人,勤勤恳恳做事”,无论做任何事情,我都会力求做到尽善尽美。今天,还是这一信念激励着我,义无返顾地走上了讲台。此刻,我希望以自己的能力赢得这次竞聘,更希望以自己的真诚赢得大家的掌声!
有一句格言这样说道:人生舞台的大幕随时都可能拉开,关键是你愿意表演,还是选择躲避。凭着这句话,也凭着十多年的工作经验,自信有能力干好此项工作。综合权衡,我认为我的自信来源于以下几点:
第一、我具有较好的个人素质。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从小我就养成了光明磊落、有正义感、乐于助人、吃苦耐劳的优良品德。参加工作以来,我始终不忘自己的党员身份,始终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形成了办事讲求原则,恪守纪律,严谨朴实,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能够做到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组织和领导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我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工作十四年来,我先后在电视台前从事机务员、端机房主任、有线电视技术部副主任、网络公司数据广播中心主任;在中国网通内蒙古分公司从事网络技术部经理、网通内蒙古分公司负责人、机动通信局副局长等工作。这些都是我的经历也是我的财富,更是干好其他工作的有力跳板,我想凭着我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我的学习能力,我一定能够干好此项工作。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保护演讲稿篇二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知法、懂法,遵法”。
今天是第xx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消费与服务”。1983年,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在激情和探索欲的鼓动下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首届“3.15晚会”虽然曝光力度还不够大,形式也并不完善,但为消费者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好的启蒙作用,消费者们的维权意识被唤醒了。
古代中国是“人治”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很淡薄,粱启超说:“我国成文法之起源不可确指,然以数千年之思想往往视法律与命令同为一物。”没人喜欢命令,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却让人拥护,它给社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秩序和保障,但同时更要求人们首先能自我约束,就像西方某位著名思想家曾说的那样,“你首先得约束你自己,然后才能获得更大的自由”“一个人”生活在“人们”中,而“人们”不会让“一个人”为所欲为,所以必得加以约束,剔除为“人们”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思想才能自由地穿梭其中做一切想做的事。
柏拉图认为,对于有意志的公民来讲,法律的统治并不具有强迫性,而是体现了国家的良善愿望。“如果法律能完全导致至善或至少是能部分地达到这样的目的,这些法律我们都应该执行。”而由上面“3.15”晚会的事实也可以看出,我国法律体现了国家“让人民当家做主”的良善愿望。
作为有意志、有思想、追求自由和民主的青年公民,我们是需要维权,但同时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才能遵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保护演讲稿篇三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初x(x)班的xx我讲话的题目是《懂得辨真伪学会诚信》
20xx年315央视晚会以共筑诚信有你有我为主题曝光了一批国际国内大品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虚假欺诈行为,全球第一快餐品牌麦当劳北京某店不守操作规范加工出售超保存期食品,郑州某家乐福被曝更改产品包装日期,三黄鸡冒充柴鸡;中华学生爱眼工程用慈善掩饰牟利,中国电信监守自盗,招商银行等内部员工被曝大量兜售客户个人信息,内部出现了监管漏洞……最让人震惊的的是,当火灾出现时生死攸关的灭火器,造假者在灭火器制造上偷梁换柱,偷工减料,低廉的价格和琳琅满目的商标,为质量本不合格的灭火器赢得了较好的销量。灭火器无法灭火,我们难以想象销量市场如此广阔的灭火器酿造过多少悲剧又制造了多少灾难!
种种虚假销售,诸多跨国巨头的榜上有名引起了我们的广泛关注,也让广大消费者心生恐惧。对于被曝光的问题,几家涉事企业也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但如出一辙的遣词用句,并未能够平息公众质疑。因为利益的驱使和诚信的严重缺失,欺诈者、造价者们纷纷粉墨登场;众多消费者不懂法,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也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
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的一个节日、一面正义的旗帜。同学们,在你们的'心中,也许有人这样认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父母的事,与你无关。其实不然,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我们也会有机会消费手头上的零用钱。由于社会阅历浅,缺乏完善的生活和消费知识,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往往会成为消费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为避免消费过程中受到欺骗,我在这里建议同学们都去了解315、关注315、参与315,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在日常生活中拒绝假冒伪劣商品,提高消费意识,防患于未然。在你旅途劳顿,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时,或者残留着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着;又或者餐厅里依旧用着地沟油,瘦肉精……不能袖手旁观,置之不理,应该求助法律,让制假造假行为无处藏身。
众多案例也让我们悟出诚信的重要。有了诚信,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同学们,当你和他人有约之时,请记住别迟到;在你和他人约定之后,请记住不要忘记。学会诚信,就一定做到,这也是选择担起人生的责任。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用诚信为幸福生活保驾护航吧!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保护演讲稿篇四
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知法、懂法,遵法”。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消费与服务”。1983年,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在激情和探索欲的鼓动下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首届“3.15晚会”虽然曝光力度还不够大,形式也并不完善,但为消费者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好的启蒙作用,消费者们的维权意识被唤醒了。
古代中国是“人治”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很淡薄,粱启超说:“我国成文法之起源不可确指,然以数千年之思想往往视法律与命令同为一物。”没人喜欢命令,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却让人拥护,它给社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秩序和保障,但同时更要求人们首先能自我约束,就像西方某位著名思想家曾说的那样,“你首先得约束你自己,然后才能获得更大的自由”“一个人”生活在“人们”中,而“人们”不会让“一个人”为所欲为,所以必得加以约束,剔除为“人们”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思想才能自由地穿梭其中做一切想做的事。
柏拉图认为,对于有意志的公民来讲,法律的统治并不具有强迫性,而是体现了国家的良善愿望。“如果法律能完全导致至善或至少是能部分地达到这样的目的,这些法律我们都应该执行。”而由上面“3·15”晚会的事实也可以看出,我国法律体现了国家“让人民当家做主”的良善愿望。
作为有意志、有思想、追求自由和民主的青年公民,我们是需要维权,但同时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才能遵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保护演讲稿篇五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明天是3月15日,大家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日子吗?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者权益日,顾名思义,就是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日子。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7年,我国消费者协会被接收为正式成图书和音像制品,拒绝假冒伪劣商品,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做到绿色消费、科学消费。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让我们的生命因安全而更精彩!
消费者权益保护演讲稿篇六
敬的各位领导、评委:
大家下午好!
如果仅仅作为普通的消费者,我想能让在座的各位一下子就想起头顶国徽、肩戴红盾的工商执法人员,肯定是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了。是的,“3.15”每年只有一天,但是对于今天的老百姓来说,任何关于消费方面的投诉都会得到及时答复,任何关于消费方面的疑问都有人给你解释,因为群众的身后,站着一支依法执政的队伍,站着一支让百姓天天过“3.15”的工商队伍!今天,就让我以《严执法、怀深情,要为“红盾”添光彩》为题,讲一讲我们xx县的工商人。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们xx县的房地产开发热火朝天,建筑市场十分活跃,但在一片欣欣向荣的城市建设景象中,却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建筑队伍鱼龙混杂,各种无资质、无证照的设计,施工队伍掺杂其间,兴风作浪,获取暴利,直接导致了房产消费纠纷的增加,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遭到破坏。房子可是百姓化钱最多的大件商品啊,面对这种情况,xx工商局的一班人坐不住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局经检大队派出精兵强将,排除重重阻力,通过艰苦的调查取证工作,去年11月份至今已成功查处了x起涉案金额在x万元以上无照施工、无照设计的大要案,罚款150余万元,这下,如同捅了马蜂窝,非法的建筑商和包工头乱了。有的包工头千方百计给执法人员送礼、请吃,都被一一挡了回去。软的不行来硬的,有人扬言要出50万元买大队长徐金华的命,徐大队长知道后正气凛然,毫不屈服,我就一家三口,你们啥时候来我都等着,想要我徇私枉法,门儿都没有!也有不服处罚向法院起诉的,但经法院一审、二审,工商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完备,定性准确,处罚恰当,判定工商局胜诉。迫于法律的威严和执法者的气势,案件当事人最后都乖乖地接受了处罚,xx县的建筑市场秩序得到了有力的规范。
都说法不容情,可是服务型的工商队伍却是怀着对百姓的一腔深情!今年上半年,在一次无照经营整治活动中,xx工商执法人员查到了一家无证经营的钢材店,而且所销售的钢材存在质量问题。当执法人员准备查扣那些劣质钢材时遭到店主的强烈抗拒、谩骂,围观群众也跟着起哄,说“工商干部不给下岗职工活路,要把他们逼上绝路”。
原来经营这家钢材店的是一对下岗夫妻,虽然依法查扣并没有错,但执法人员立即停止了查扣,而是责令店主停止销售,并和店主一起抽检钢材送到有关部门检验。得知商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时,当事人一下子瘫软了,连连责怪自己和老婆不该匆忙开店,这下血本无归,全完了!执法人员见时机成熟,就及时向他宣传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为他提供了一些正规厂商的地址,同时及时帮他和送货地的工商部门取得联系,找到那家经销商退回了劣质钢材,拿回了成本。事情到此本可以结束了,但为了表示对下岗职工自谋出路的支持,工商部门为他们办好了执照,并为他们送照上门。
当这对下岗职工用颤抖的手接过执照时,感动得要跪在工商干部面前,说:“如果上次你们硬要没收我的货,我就真的倾家荡产,没法活了!是你们让我有了再创业的信心,我一定要向下岗工人宣传你们”。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从此,这位曾经要和工商干部拼命的下岗职工真的成了工商部门的义务宣传员,在他的动员下,许多无照经营者主动补办了执照。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xx工商人手中握着公平剑,心中装着老百姓,用他们所特有的“公心、诚心、爱心”,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全力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就让我以消费者的名义向所有的工商干部道声谢谢吧,让我们向工商执法队伍致以深深的敬意!
消费者权益保护演讲稿篇七
同志们、朋友们:
春暖花开,惠风和畅。今天,我们迎来了新一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侯,向辛勤工作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岗位上的全体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过去的一年,曹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突出“消费与”主题,以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创造放心消费环境为目标,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引导消费者崇尚节约,反对浪费,保护环境,全县消费环境不断改善,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全县又好又快发展大会上,县委、县政府提出要大力实施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与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民生工程”。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开展以“消费与”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建立健全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网络,加强日常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积极处理、调解消费纠纷、投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志们,朋友们!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广大消费者对消费环境的要求也会逐步提高。营造健康的消费环境是渐进的、动态的过程,将贯穿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整个进程,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县各行各业和广大消费者要共同行动起来,加强自律,守法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我们相信,在各级各部门、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消费维权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绩。
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保护演讲稿篇八
演讲稿应该富有说服力和感染力,要做到这点,除了观点、道理要能为听众接受以外,演讲稿还要写得充满感情,用情来打动听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演讲稿,欢迎借鉴参考。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节日。在此,我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
去年,我局结合全县实际,严格履行职能职责,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打击了制假售假及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同时,还紧紧抓住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对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全年开展了打假保春耕、打假保健康、打假保安全、打假保双节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了食品、建材等市场专项检查5次,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73起,查处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涉案金额达15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案155起,申诉案14起,调解成功149起,立案查处12起,支持到法院起诉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万余元。同时,成功举行了**县消费者协会换届选举,成立了**县第三届消费者协会,于双节前在县城主要街道开展了假冒伪劣商品展示销毁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我县的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得到了好转。
今年,我局将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消协确定的健康维权年主题,扎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宣传活动,并积极组织开展千村万户拒假劣活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误导、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诚实守信、放心消费。
近年来,打假维权工作在县城力度和声势较大,不少非法经营者将制假售假转向农村边远山区,因此,我们在今年的工作中采取集中优势,强化措施,城乡结合,上下联动的办法,使打假即有声势又能持久,让制假售假者无立足之地和藏身之处。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消法》宣传力度,加强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建设,力争将消费者投诉举报站、点设到村组上,加强3.15申诉举报电话的值班、受理、调解、查处的工作力度,要把查处、调解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作为实践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扎实工作,努力把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广大消费者也要牢固树立科学消费的新理念,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侵蚀,做一个成熟理性的消费者。同时,广大消费者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注重用科学知识指导消费,注意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党的xx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我们以重要思想为指针,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他们的识假、辩假能力,为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和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并邀请各界领导和我们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共同举行纪念活动。借此机会,我代表工商局及全体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受到表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表示衷心祝贺。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题确定为健康 维权。这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大举措。我们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将围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把健康维权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生命健康问题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在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案件中,因食品、药品等质量问题造成的侵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案件极为突出。因食品安全问题致人伤残甚至死亡的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如前些年发生的山西、贵州假酒案,去年发生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导致儿童死亡的案件更是震惊全国,惊动了中央领导。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的还体现在交通、医疗、娱乐、住房等各个方面。因此,强化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的保护力度,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开展健康维权这一活动的基本涵义是:所谓健康是指人的生命健康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生命健康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生命健康权以人的生命安全为基础,健康是生命安全的更高层次。所谓维权,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它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重中之重。确定健康维权活动年这一主题,目的是在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意识的同时,促使消费者包括全社会各个方面都能够高度重视生命健康权的保护问题。只有作为消费者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真正得到保障,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和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并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纳入基本人权进行保护,在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从指导思想上的以人为本,到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等,无不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生命健康权的重视和关心。在过去的一年里,工商部门在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加大对食品消费安全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共收缴假冒伪劣食品90余个品种,1473个计量单位,物品标值达15万元。其中收缴劣质奶粉269袋,过期饮料138瓶,过期食品172公斤。为了达到标本兼治,还同经营食品的超市、批发部以及酒店餐厅鉴定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对以食品为重点的重要商品,全面推行了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销售商品信誉卡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撤柜制度等,努力营造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侵犯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的问题还十分突出,今年工商部门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的惩治力度。同时全面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商品信誉卡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撤柜制度,建立健全食品消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买得称心,吃的放心。县消费者协会也要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健康维权消费观教育,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投诉意识。同时,还要做好有关生命健康的消费警示、提示工作,对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和不法经营信息及时公开曝光,防止消费者上当受骗。
努力做好20xx年健康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好、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同时也是所有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共同责任和社会义务。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构建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借此机会,我向全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朋友们提几点要求:一是继续深入开展诚信建设示范活动,大力加强以诚实信用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对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来讲,诚实守信既是商业道德,也是经营品牌,更是聚财之本。人无信不立,家无信不和,业本站,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宁。人际交往讲信用,企业生存发展靠信用,生意兴隆要靠信用。建立和谐社会,营造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也需要信用来支撑。因此全县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都要树诚信新风,倡诚信理念,做诚信楷模,把企业利益、个人利益同国家利益,消费者紧密联系起来,在各项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绝不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绝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以次充好,不以假充真,不短斤少两,不利用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二是深入开展以开放促发展的自我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认真学习贯彻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开放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尤其是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思想的大解放,观念的大更新,促进市场大开放,经济大发展。各级个私协组织要认真组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大讨论,强化对封闭保守必然导致落后,开放合作才能促进发展的认识,彻底清除以我为主的排外思想,目光短浅的封闭行为,牢固树立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开放意识,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动摇上来,坚持开放这个总体目标不动摇上来,敞开门户,扩大开放,欢迎竞争,促进发展。
在新的一年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继续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力度,加大农资市场监管的力度,加大注册商标保护的力度,加大对商业欺诈行为打击的力度,加大重点商品和重要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大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全体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大力弘扬履诺守信、高效便民的服务理念,努力践行以人为本、消费者、经营者至上的监管思路,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以队伍教育整顿为突破口,自觉摆正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执法者与经营者的关系,监管执法与促进发展的关系,切实纠正公仆与主人错位,管理与服务错位,权力与责任错位的传统观念和监管方式,树立以人为本的监管理念,端正监管执法的指导思想,改进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营造与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平等相待,和谐相处的监管氛围。在思想上尊重经营主体,在感情上贴近经营主体,在工作上帮助经营主体,在坚持依法监管的同时,积极为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由过去的对立执法走向和谐监管。同时在监管执法活动中坚持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实行专项检查事前告知,重大监管行为举行听证,不搞突然袭击,不搞强迫命令;旗织鲜明地支持经营者依法维权,积极提供法律授助,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继续坚持初犯者教育、偶犯者轻处、重犯者重罚的执法原则,做到教育、引导、监管有机结合,促进市场监管执法执能的有效发挥。在这里我也诚恳地文秘 114,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请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对我们工商人员循私枉法,以权谋私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以利于我们不断地改进工作,加强管理,带好队伍,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全市广大消费者、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目的就是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工作,共同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消费新环境,不断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此,我谨代表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向工作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广大同志们致以亲切的慰问!向长期以来关心、关注和支持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确定为20xx年消费主题,这是积极实践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深入广泛地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一方面,是让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在全社会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新模式;另一方面,就是要动员广大生产者、经营者适应群众生活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更多地关注服务行业、服务领域,积极引导消费结构升级,拉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近来年,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坚持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协会配合、行业自律、社会参与”为主线,以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为关键,以维护食品安全、开展红盾护农、打击商业欺诈为重点,积极推进诚信市场创建工作,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各项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特别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中,各级各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服务的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保障。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危害生命健康、假冒伪劣产品、欺诈和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违法行为仍然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各项政策、措施尚未全面落实;全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氛围还未真正形成。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当前,我市正处在实施关中—经济区发展规划、全力推进省委、省政府“两翼齐飞”和市委、市政府“1135”区域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敢于消费、勇于消费、乐于消费的良好氛围,对于我们抢抓机遇,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面落实扩大内需政策、让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力推动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充分认识“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的重大意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活动。
全市各级党政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立足各自工作职责,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要继续坚持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重点,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和板报、标语等有效载体,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尤其要突出对广大农村和边远乡镇地区的宣传引导,使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全面理解“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的意义,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服务关系的认识。要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把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倡导安全消费、健康消费、文明消费,为各项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要不断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体制机制,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消费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立足当前关中—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省、市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打造良好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转变观念,完善机制,实现消费维权工作的新突破。要大力实施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积极推进12315进乡镇、进村组、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超市,把维权触角延伸覆盖到城乡基层;要不断加强对消协基层协会、消费者投诉站的规范指导,使消费者特别是农村和基层消费维权更方便、更及时、更完善;要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特别是在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等活动的实施过程中,要切实保证消费安全和服务跟进,真正造福广大消费者,使城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
三要切实强化协调配合,着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的新局面。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工商、质检、药监、卫生等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监管、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大生产者、经营者要强化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依法经营的意识,着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各行业组织要切实强化自律意识,不断完善行业规范与标准,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准。各级消协组织要创新服务方式,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切实解决好各类消费纠纷。同时,广大消费者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消费信心,学习消费知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侵蚀,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同志们,全面贯彻落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行动,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有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有各级消协组织和广大消费者的共同努力,我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定能取得更大的进步,一定能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保护演讲稿篇九
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大家下午好!
如果仅仅作为普通的消费者,我想能让在座的各位一下子就想起头顶国徽、肩戴红盾的工商执法人员,肯定是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了。是的,“3.15”每年只有一天,但是对于今天的老百姓来说,任何关于消费方面的投诉都会得到及时答复,任何关于消费方面的疑问都有人给你解释,因为群众的身后,站着一支依法执政的队伍,站着一支让百姓天天过“3.15”的工商队伍!今天,就让我以《严执法、怀深情,要为“红盾”添光彩》为题,讲一讲我们xx县的工商人。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们xx县的房地产开发热火朝天,建筑市场十分活跃,但在一片欣欣向荣的城市建设景象中,却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建筑队伍鱼龙混杂,各种无资质、无证照的设计,施工队伍掺杂其间,兴风作浪,获取暴利,直接导致了房产消费纠纷的增加,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遭到破坏。房子可是百姓化钱最多的大件商品啊,面对这种情况,xx工商局的一班人坐不住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局经检大队派出精兵强将,排除重重阻力,通过艰苦的调查取证工作,去年11月份至今已成功查处了x起涉案金额在x万元以上无照施工、无照设计的大要案,罚款150余万元,这下,如同捅了马蜂窝,非法的建筑商和包工头乱了。有的包工头千方百计给执法人员送礼、请吃,都被一一挡了回去。软的不行来硬的,有人扬言要出50万元买大队长徐金华的命,徐大队长知道后正气凛然,毫不屈服,我就一家三口,你们啥时候来我都等着,想要我徇私枉法,门儿都没有!也有不服处罚向法院起诉的,但经法院一审、二审,工商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完备,定性准确,处罚恰当,判定工商局胜诉。迫于法律的威严和执法者的气势,案件当事人最后都乖乖地接受了处罚,xx县的建筑市场秩序得到了有力的规范。
都说法不容情,可是服务型的工商队伍却是怀着对百姓的一腔深情!今年上半年,在一次无照经营整治活动中,xx工商执法人员查到了一家无证经营的钢材店,而且所销售的钢材存在质量问题。当执法人员准备查扣那些劣质钢材时遭到店主的强烈抗拒、谩骂,围观群众也跟着起哄,说“工商干部不给下岗职工活路,要把他们逼上绝路”。
原来经营这家钢材店的是一对下岗夫妻,虽然依法查扣并没有错,但执法人员立即停止了查扣,而是责令店主停止销售,并和店主一起抽检钢材送到有关部门检验。得知商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时,当事人一下子瘫软了,连连责怪自己和老婆不该匆忙开店,这下血本无归,全完了!执法人员见时机成熟,就及时向他宣传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为他提供了一些正规厂商的地址,同时及时帮他和送货地的工商部门取得联系,找到那家经销商退回了劣质钢材,拿回了成本。事情到此本可以结束了,但为了表示对下岗职工自谋出路的支持,工商部门为他们办好了执照,并为他们送照上门。
当这对下岗职工用颤抖的手接过执照时,感动得要跪在工商干部面前,说:“如果上次你们硬要没收我的货,我就真的倾家荡产,没法活了!是你们让我有了再创业的信心,我一定要向下岗工人宣传你们”。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从此,这位曾经要和工商干部拼命的下岗职工真的成了工商部门的义务宣传员,在他的动员下,许多无照经营者主动补办了执照。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xx工商人手中握着公平剑,心中装着老百姓,用他们所特有的“公心、诚心、爱心”,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全力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就让我以消费者的名义向所有的工商干部道声谢谢吧,让我们向工商执法队伍致以深深的敬意!
消费者权益保护演讲稿篇十
老师们,同学们:
你们好!
在这个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我们迎来了消费者权益日。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做为一名学生,大家可能对3.15这个节日感到陌生,因为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我们都有过消费的经历。
当我们做为消费者的时候,当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大家是怎样做的呢?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在电视上看到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认识到他们的消费权益受到了损害?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有毒奶粉及其它食品不安全的事件仍时不时地被曝光……遇到这一切,我们有没有意识到这是侵犯了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权益?这时,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是默默的观望?是犹豫不前?还是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在此,希望全体同学,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不要再去买小商贩手里的“三无”食品,不要再去买假冒伪劣的文具和玩具。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保护演讲稿篇十一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知法、懂法,遵法”。
今天是第xx个“3.15”。1983年,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在激情和探索欲的鼓动下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首届“3.15晚会”虽然曝光力度还不够大,形式也并不完善,但为消费者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好的启蒙作用,消费者们的维权意识被唤醒了。
古代中国是“人治”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很淡薄,粱启超说:“我国成文法之起源不可确指,然以数千年之思想往往视法律与命令同为一物。”没人喜欢命令,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却让人拥护,它给社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秩序和保障,但同时更要求人们首先能自我约束,就像西方某位著名思想家曾说的那样,“你首先得约束你自己,然后才能获得更大的自由”“一个人”生活在“人们”中,而“人们”不会让“一个人”为所欲为,所以必得加以约束,剔除为“人们”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思想才能自由地穿梭其中做一切想做的事。
柏拉图认为,对于有意志的公民来讲,法律的统治并不具有强迫性,而是体现了国家的良善愿望。“如果法律能完全导致至善或至少是能部分地达到这样的目的,这些法律我们都应该执行。”而由上面“3·15”晚会的事实也可以看出,我国法律体现了国家“让人民当家做主”的良善愿望。
作为有意志、有思想、追求自由和民主的青年公民,我们是需要维权,但同时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才能遵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