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专业18篇)
方案的制定需要团队合作和集思广益,共同寻找最佳解决方案。在写方案时,我们可以参考过去的成功经验和教训。下面是一些成功案例的分享,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思路。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一
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股室:
根据。
2020。
年3月9日“全州安全防范视频会议”、3月10日“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精神。
和《贵州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黔森防指办〔。
2020。
〕1号)要求,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统筹做好我县疫情防控期间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特制定本。
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
精神。
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要时段、重要场所、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深入开展森林防火野外火源专项治理,坚决杜绝特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切实加强全县2020年森林防火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杨天伟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天佑县林业局副局长。
石宏进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建勋县林业局主任科员。
孙云雷公山森林公园管理局局长。
成员:各乡镇林业站、县林业局各相关站(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森林防火指导服务中心,李天佑同志任主任,杨承禄任副主任,文丽婕、李文森具体负责调度、分析、材料汇总报送工作。
(一)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一是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二是治理脱离群众路线,对林农不宣传、不发动。三是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等问题。
(二)祭祀用火。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一是重点治理存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题;二是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三是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四是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放烟花爆竹问题。
(三)林业生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疫木疫点、烧隔离带等隐患问题。一是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二是治理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三是治理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四)其他治理方面。一是加强对自然保护地、公路沿线、输配线路、加油(汽)站等重点区域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二是加强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的治理。三是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治理。四是加强对林区民居,村寨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
县林业局将组成督查组,不定期(每月至少1次)对各乡镇2020年森林防火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组人员及分工如下:
第一组组长:李天佑成员:李文森(联络员)。
负责达地乡、永乐镇、大塘镇。
第二组组长:石宏进成员:文丽婕(联络员)。
负责丹江镇、西江镇、郎德镇、望丰乡。
本次森林防火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安排时间是从2020年3月25日至6月15日。
一是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要按照《黔东南州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对批准的生产性用火,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对未经批准的生产用火,要依法制止,从重处罚。同时要加强森林火险形势研判,及时发布高火险信息。高火险时段要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公开违规野外用火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奖励制度。
二是要抓好野外火源管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宣传车、寨寨响、鸣锣喊寨等手段,采取设置固定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编发防火微(短)信、播放公益节目等方式,广泛宣传普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和安全扑火等基本常识。做到重要时段重要地段保证每天有森林防火宣传车开展流动宣传,重要地段和路口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村村寨寨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营造森林防火野外火源整治的浓厚氛围,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三是要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和排查巡查工作。充分利用生态护林员、驻村干部、扶贫网格员等相关人员,对森林防火野外火源治理进行网格化管理,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使野外火源管控工作形成无缝对接。加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对存在风险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并制度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隐患及时整治落实到位。
四是要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值班值守制度。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森林防火野外火源管控工作也到了关键期。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在重要路口、重点区域全部设置森林防火值守卡点,并明确人员24小时进行值班值守,值守卡点要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并公布森林火灾报报警电话。卡点值守人员要严格把好野外火源管控关,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推行绿色祭扫、生态祭祀,坚决杜绝人员携带火源上山,严防特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是各乡镇林业站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相关材料报送。于4月9日、5月9日前分别报送前一阶段森林防火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开展情况,6月3日前报送本乡镇开展森林防火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二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督导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和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进一步压紧夯实森林防火责任,在全市范围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森林防火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补短板、强能力,着力提升森林资源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事故,切实推进森林火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淮安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按照2016年省政府与淮安市人民政府签定的《森林防火责任状(2016-2020年)》要求: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控制率在1.2公顷/次以下,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到70%以上,火灾报告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全市各森林经营单位,重点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重点整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牢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力度不够,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各地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行业监管责任和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森林防火工作法律法规不严格、依法打击林区违法用火行为不力,是否编制和完善属地森林防火规划等问题。
结合近年来我市森林火灾防范实际情况,突出整治三个方面问题。
(一)火源管理方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适时发布林区禁火令,规定禁火期,划定禁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民政部门倡导文明祭扫方式,积极推进林区散坟平迁;森林经营单位要在散坟较多区域建设集中焚烧设施,对确实难以平迁的散坟要建立生物防火隔离带,发挥焚烧阻隔作用和生态景观效果;农业农村部门要制止在林缘地带农田焚烧田埂,防止农事用火漫延毁林;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督促指导旅游景区落实森林火灾防控措施,开展防火宣传;宗教部门要抓好处于林区宗教活动场所火源管控,防止香烛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油气管道、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和施工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在森林火灾易发多发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并组织人员巡护。林内林缘的村庄、工矿企业、仓库、学校、军事管理区、宗教活动场所、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各种纪念地等周围要清理可燃物,营造防火林带,开辟防火隔离带。进入森林防火期之前,各地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组织力量对重点林区主要进山道路两侧、重要设施周围、人员活动密集区、重要山体林缘等火灾易发多发区域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有效降低森林火灾发生。森林防火期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森林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布设森林防火检查站,增设护林站点,依法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防火检查,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杜绝火种进入林区。各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森林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
(二)基础设施方面。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稳定增长,保障森林防火现代化体系建设。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在编制本级林业发展规划中单列森林防火规划的篇章;盱眙县作为一级森林火险区,要在2020年10月31日前单独编制完成县级森林防火专项规划;当地人民政府要将重点林区道路建设纳入乡村道路建设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统一建设。森林经营单位要通过新建蓄水池、铺设消防管道等方式开展以水灭火设施建设;切实推进以生物防火隔离带为主的林火阻隔网建设,保持科学合理密度。盱眙县要建设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并按照能满足本区域森林火灾扑救需要的标准进行物资储备。其他县区要配足森林防火物资。加强森林火灾远程监控中心建设,提高火情及时发现能力,无线电通讯覆盖率、火情瞭望覆盖率分别达到85%以上。
(三)防火力量方面。各级应急和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监管机构。森林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落实管护责任,管理野外用火,其中:一般森林经营单位按照每人管护山林面积不超过800亩的标准配备管护人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城市周边山林、省级以上公益林和人员活动较多、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地区,护林员管护面积不超过500亩。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经营单位对发生森林火灾要第一时间处置,同时按照规定报告,并提请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力量扑灭。国有林场要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建设,并保持人员稳定、结构合理,开展日常训练和实战演练,不断提升专业化、正规化、科学化水平。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经营单位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制定或修订森林防火预案,应急部门要制定或修订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1月底至12月中旬)。重点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督导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和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分析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召开林业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细化实施方案,统一思想认识,统一行动步调。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底)。围绕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和国庆节等森林防火重点时期,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森林防火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情况、物资储备情况、火险隐患排查情况、防火值班备勤情况、宣传情况、防火预案及演练情况等。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摸清隐患底数,建立整改台账,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坚持清理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底)。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敦促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督导市县两级归口部门抓好落实。联合组成督查组,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森林经营单位的督查检查,将彻底根除隐患与森林防火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森林防火现代化体系建设紧密结合,着力推进森林火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工作,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韩文军为第一责任人,副局长吴广儒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局森林资源管理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机制,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明确责任,细化要求,强化落实,有序有力推进专项整治。
(二)强化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各地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管理责任,森林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逐级传导责任压力。对发生的森林火灾,要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追查到底。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地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照森林火灾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要求,责任落实到人。坚持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确保发生火情政令畅通。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多方联动机制,争取专项整治行动多出战果。推动整治成效上升为制度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共管机制。
(四)强化舆论宣传。组织主流媒体和流行媒介,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的舆论引导,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在防火紧要期要组织形式新颖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防范森林火灾从我做起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信息报送。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一名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于12月下旬报送联系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并同步报送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每周三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每月3日前报送隐患清单。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三
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全区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卫生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规划方案《卫生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搞好执法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础。
(二)清理整顿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1、调查摸底,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倡导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采取个人、联办、股份等不同形式,以村居、小区为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医疗预防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对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顿。
(1)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对其执业条件、执业范围、执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
(2)对未经批准擅自无证执业者,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办或吸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也可申请个体执业,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擅自执业,否则依法取缔;对不具备执业资格和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停业,逾期不停业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执业登记。
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对全区符合执业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建档立卡,向社会公告。
4、规范管理。
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种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义务以及奖惩措施,定时评估,年度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依法监督管理。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集中清理整顿结束后,卫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
1、各街道办事处医疗秩序是否得到有效整顿;
2、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到规范;
3、各村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情况如何,区里将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工作好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差的给予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治理整顿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加以实施。
(二)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卫生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制度。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集中力量开展对个体医疗机构的清理整顿,对非法行医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体卫生执法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四)建立举报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举bao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并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机构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大力宣传,对典型案例进行追踪报道,对各种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四
为了加快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步伐,实现取水口信息水利“一张图”、取水口问题及整改“一张表”和取水口管理“一套机制”这一目标。按照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水资管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了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迅速召开协调会,落实了职责,夯实了任务,明确了时限,形成了以下整改方案。
在本次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明确任务、细化工作,重点针对农村饮水安全供水方面和非法取用地下水水资源、地表水水资源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了全面、拉网式排查,经过对五镇一办105个行政村,71个工矿企业排查,全县共有259个自备水源井,10个集中供水站,4个农业灌区。
(一)全县取水许可证办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发现90个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农业灌溉户未办理取水许可证件。其中企业7户,事业单位3户,行政村77户,农业灌溉3户。
(二)全县未安装计量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发现89个企事业单位、行政村未安装计量设施。其中企业10户,事业单位2户,行政村77个。
(一)整改提升阶段:从20xx年2月25日开始,到20xx年9月底结束。
1、针对90个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农业灌溉户未办理取水许可证件的存在问题(其中企业7户,事业单位3户,行政村77户,农业灌溉3户。)。
第一,水务局牵头,水资局具体负责,以镇办为单位,编制全镇办水资源论证报告,重点论证各行政村分散式供水工程,按时限报行政审批局。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第二,水务局负责,工业和煤炭局督促煤矿、洗煤厂,农村农业局、农村改水项目办公室督促农业灌区,水资局督促企事业单位将办理取水许可相关资料报行政审批局。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工业和煤炭局农村农业局水资局农村改水项目办公室。
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
第三,行政审批局负责,水务局、工业和煤炭局、农村农业局配合,本着服务基层、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原则,简化办理程序,严格审批权限,按期完成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农业灌溉户取水许可证件手续办理。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
配合单位:水务局、工业和煤炭局、农村农业局。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
2、针对89个企事业单位、行政村未安装计量设施的存在问题(其中企业10户,事业单位2户,行政村77个)。
第一,水务局牵头,水资局配合,各镇办督促行政村安装计量设施。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
第二,工业和煤炭局负责,水资局配合,督促煤矿、洗煤厂安装计量设施。
牵头单位:工业和煤炭局。
责任单位: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县亿洲工贸有限公司、县明星煤业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
第三,水务局负责,水资局督促企业单位,农村农业局、农村改水项目办公室督促农业灌区安装计量设施。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水资局农村农业局。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
(二)建章立制阶段:从20xx年10月1日开始,到20xx年10月底结束。
第一,完成全县取水口信息水利“一张图”。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水资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5日前。
第二,建立取水口问题及整改“一张表”。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水资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10日前。
第三,健全取水口管理“一套机制”。
牵头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水资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业和煤炭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五
自从8月份进入防火戒严期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主要做法和措施简要汇报如下:
1、8月x日,召开了乡党政领导会议,专题研究了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难点,并对全乡的森林防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同时在每周一的党政领导例会上对全乡的森林防火形势作出分析和安排。
2、8月x日、9月x日召开了全乡干部职工及村干部会议,安排部署了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强调责任制的落实,并在每月的村干部例会上进行了强调和督促。
3、各驻村干部对所驻村实行包干制,各村委会将责任层层分解到组、到人,重点山场地段实行包干到人。乡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进行单项考核,各村拿出1000元的经费进行挂钩兑现。
4、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擅离职守,不服从扑火调度指挥的人员,必须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村各户,并要各户签字,还要求各村书写森林防火宣传标语30条以上,扩大了宣传范围,使森林防火知识深入人心。乡里除了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还书写永久性标语,出黑板报对森林防火知识进行宣传等。
2、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乡中、小学积极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即老师给学生上了一堂森林防火课、学生给家长或亲属写了一封森林防火信、每班出了一期森林墙报、举办了一次森林防火作文比赛,举办了一次森林防火知识考试比赛。
(二)加强火源管理。
1、各村在戒严期内严禁在林区内和林区边缘乱烧田边、地边植被;严禁在林区内烧炭、烧荒山。违者,发现一起处以50元至500元罚款,并写出公开检讨。对引发火灾的造肇事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各村在林区内的一切生产性用火(造林整地炼山),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并做好一切防范措施,确保用火安全,坚决杜绝一切野外非生产性用火。
3、各村注重加强对痴、呆、傻和精神病人的管理,并与村及重点人员的监护人签定监护责任书,切实落实好监护人的监护措施和监护责任。各村对重点山场地段,还派出山林巡逻员进行巡查守护。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专”建设,调整了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顾问,乡长任组长,人大主席、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同时成立了应急扑火队伍。乡党委、政府加大了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经费投入,对打火工具进行了添购,并注重抓好乡扑火队伍的建设,加强扑火安全和技能培训,以提高队员的快速反应和机动作战能力。
乡里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和全体村干部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实行了森林防火工作24小时值班制度,由领导带班,并作好值班记录,值班期间一旦出现火情,及时启动防火预案并迅速组织乡、村力量进行扑救,并及时掌握火情信息,准确迅速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虽然我们在森林防火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远远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完善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措施,将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更好。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六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xx镇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武装部、党政办、防火办、半专业消防队负责人。
(一)镇级。
1、防火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
2、党政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3、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工作组职能。
1、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从4月1日至10日,分5个组(具体名单附后),在竹山底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
3、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4、镇环卫所、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
1、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七
组长:。
副组长:
实行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深入彻底开展河道水葫芦集中打捞,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从即日起至8月17日前打捞结束。
(一)强化工作措施。各村要高度重视河道水葫芦打捞清理,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专业打捞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水葫芦整治任务。
(二)强化长效管理。各村按照属地管理,落实责任,保障投入,常抓不懈的原则,实行河长负责制,在全面清理水葫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长效保洁机制,明确日常管理职责。
(三)强化督促检查。乡政府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各责任河段水葫芦整治工作督查,对不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八
根据《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委办字〔2020〕17号)《中共南江县委办公室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江县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办〔2020〕42号)文件精神和镇党委、政府对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灭火防控工作,严防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森林防灭火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对四川森林防灭火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深刻汲取西昌“3.30”森林火灾教训,在全镇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巩固全镇森林防火形势稳定向好,全面提升我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
通过专项整治,推动我镇森林防灭火风险防控效能、野外火源管理能力、火灾防范和治理水平、扑火安全红线意识全面提升,坚决杜绝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影响制约森林防灭火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有效化解,消除盲区漏点,补短板、强弱项,森林、荒山、荒地火灾多发频发的局面彻底扭转;指挥体系、责任体系、机构队伍、基础设施建设等不断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灭火能力显著提高。
专项整治行动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小组成员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好落实。各村按照辖区负责制,开展自查自纠,梳理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弱项和短板,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一)全面自查自纠。各村强化森林防灭火思想意识、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全面开展野外火源自查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二)加强专项整治。镇党委、镇政府成立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划定责任片区,按照整治内容和措施分工负责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一)整治内容。
1.思想认识方面。重点整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刻,新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树立不牢的问题;对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识不到位、对做好新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汲取森林火灾教训不深刻、现场处置不力、信患不畅,没有做到举一反三,火灾重复发生的问题;对如何采用有效措施来应对防灭火严峻形势缺乏深入思考,在解决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秋冬季节焚烧秸秆、智障人员监管等难点问题上整改力度不够,存在畏难情绪的问题。
2.体制机制方面。重点整治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改革不落实,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他办公室设置未实现“上下基本对应”,制度规则、信息共享、工作运行等机制没有建立健全的问题;火场指挥不规范,前线指挥员缺乏实战经验,没有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参与决策特别是组织现场指挥作用,指挥联动机制未能有效建立的问题。
4.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整治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支部村委的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分工不明确、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畅、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不够有力的问题;护林员不认真履职尽责,到岗到位开展工作。森林防火值班制度不落实,值班人员不按要求在岗备勤,不按规定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事故的问题。
5.宣传教育方面。重点整治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校园、进村、进旅游景区、进寺庙等群防群治落实不到位。治理运用广播、电视、微信、标语等手段宣传效果不佳。治理对林区通道、重要路段、进出路口、林区与田间交界处等地方未设置宣传牌、提示牌,对在村路口未公布森林防火常识、入山下地用火管理、扫墓祭祀等规定。
6.风险防控方面。重点整治对重大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问题;从严从细抓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违规野外用火。一是治理进山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不按要求设立哨卡进行火源治理管控。二是治理未落实坟头、墓区等重点地段定期巡护,存在林内、林缘周围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行为;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工作不力,综合管控不到位,党员干部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烧烟花爆竹等问题。三是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听之任之、放任自流。四是治理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等行为。五是治理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断线、短路等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问题。六是治理违规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七是治理组织人员进行巡山护林,落实林区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制度以及村规民约不到位等问题。
7.应急队伍方面。重点整治修订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组建应急扑火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扑火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不及时,发生森林火灾,启动预案不及时,预案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问题。整治扑火力量建设与实际需求有差距的问题;整治无专业扑火队伍、现有义务(志愿)扑火力量普遍存在标准不高、扑救火灾能力弱、保障机制不健全、人员老化、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等问题。
8.基础设施方面。重点整治对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重视、投入力度不够的问题;普遍存在防灭火信息化水平不高,科技手段落后等问题;扑火装备数量不足、性能不高的问题;林区防火通道和阻隔系统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森林集中连片分布、发生火灾极易蔓延的问题;林区通信网络覆盖率低的问题。
(二)整治措施。
1.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清晰认识新时期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性,深刻汲取森林火灾教训。做到举一反三。
2.理清体制机构。健全森林防灭火相关制度规则、信息共享、工作运行等机制,规范火场指挥,建立有效的指挥联动机制。
3.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森林防灭火各级行政负责制,划定防火责任区,确定防火责任人,明确巡山护林人员。严格落实各林区、旅游景区景点等单位的主体责任。
4.推动群防群治。坚持群防群治,平面宣传与网络媒体相结合,推进宣传教育进林区、进校园,进村(社区)、进旅游景区、进企业、进寺庙,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构筑全民思想防线。开展警示数育,以案说法,让知法,懂法,守法成为日常习惯,提升群众法制观念。
5.严格重点管控。坚持突出重点,把握重要节日,扑火队员集中靠前驻防,在重要关口设立防火检查点,无关人员一律劝返、禁止入山;健全野外用火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方式,高火险时段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把握关键人员,将“上坟祭祖、上山采摘、农事生产”人员以及智力残疾精神病患作为重点,实行“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坚决社绝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各类巡山护林人员认真履行好巡山护林、火情监测、防火宣传等职贵,严格履行火源防控。
6.强化应急防范。加强预警监测、应急办、林业协同配合,丰富预测预报手段,为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预警信息,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强化村、各单位完善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制定完善紧急避险疏散办法,确保闻令而动、有火即出,在火灾萌发阶段快速到位,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保障群众和扑火队伍生命安全,树立安全扑救、科学施救理念。强化专业扑火队伍,提升义务(志愿)扑火力量扑救火灾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7.强化基础设施。提升防灭火信息化水平,加大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和林区通信网络建设,配齐相关扑火装备,进一步规划和建设林区防火道路。
8.强化依法打击。加大执法力度,火灾发生后,同步侦办火案,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严惩纵火肇事者,按照“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未落实不放过、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火灾,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巡山护林入员直接责任,村属地责任。
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结束,分为4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6月上旬)。镇党委、镇政府成立赤溪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整治工作组,明确任务目标,时同节点,强化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暑到位,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问题排查阶段(2020年6月中旬至8月底)。各有关职能办公室要制定森林防灭火工作自查自纠方案,督促基层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对照重点整治问题,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森林防灭火大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合账,深入分析本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逐项梳理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责任人和工作措施,建立本辖区重大风险,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和完善制度“四个清单”,推动问题逐个研究解决。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底)。各相关办公室要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接照“四个清单”持续开展集中整治,结台秋冬季节、岁末年初森林防灭火工作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敏感时段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平稳。
2021年1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组和各有关办公室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动态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并于每月30日前将问题清单和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2月至5月)。专项整治工作组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督查检查,结台春季防火期检验专项整治成效,特别强化对突岀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并通过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经验进行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四个清单”和动态问题清单,组织开展交又检查,并会同镇纪委重点督办,督促各村(社区)推进问题彻底整改。专项整治工作组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认真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加强协调联动,有效形成合力,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专项整治工作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专项整治组组长对责任片区负责,各相关职能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抓落实。各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支部书记、村主任全面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部暑,任务分解到人,积极主动督促辖区经营管理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二)认真组织实施,突出重点发力。各办公室要紧紧围绕“提高政治站位、提高综合防控水平、提高现场救援能力、提高火灾防治成效”的目标要求,以严肃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抓好专项整治部署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推动工作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各专项整治工作组要明确1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按照划分片区抓好责任片区专项整治工作,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全面把牢易失控关口,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盯住重点人群,落实监护责任。
(三)抓好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各村要化整改落实工作,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间题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整改目标、整改时根,限期完成整改任务。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专项整治内容,边检查边整改边完善,注重长短结合,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
(四)认真总结反馈,严肃责任追究。各村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做好防火信息的收集、工作总结、并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因检查不细致、整改不底而引发森林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镇纪委监要倒查追究责任。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九
县政府打击私挖滥采专项工作会议后,通过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县、乡(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我县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私挖滥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并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特别是去年冬季以来,私挖滥采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出现了反弹,从而影响了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持续稳定,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威胁。为保障全县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订陵川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精神为目标,以《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巩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一)全面排查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彻底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矿点(坑口、井),对违法矿主依法从严追究责任,非法采矿参与者得到依法处理。
(二)对已接收的关闭煤矿(含硫铁矿)井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关闭不合格的,要及时按照“八条标准”彻底关死填实。
(三)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铁矿、石灰石、铝土矿等)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有超层越界行为和无证非法生产加工石灰石的矿山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并实施关闭。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c同志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5月15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20日)。
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并于3月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拉网式清查和回查(20xx年3月21日-20xx年4月10日)。
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一是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打击私挖滥采联合执法大队及行政村配合,对本辖区私挖滥采矿点、关闭矿展开拉网式回查,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矿,清查和回查结果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是对所有合法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认真过细,不留死角,不仅要查主井,而且要查副井、风井和安全出口,还要查相关区域内有无新的挖掘迹象。要把位于资源整合煤矿矿区范围及周边和以往发生过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煤矿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实测,逐矿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第三阶段:处理(20xx年4月11日—20xx年4月20日)。
对排查出有新的超层越界行为的煤矿,要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回查发现的无证私开矿(点),要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1.对于规模小、零星私挖滥采矿点、矿硐要严格按照“八条标准”的规定要求,立即取缔关闭。
2.对于规模较大、资源破坏量较多的非法矿井,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2日内进行实测评估工作,按照资源破坏量,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和刑事追究,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六条标准”及时取缔关闭。对于弄虚作假、伪装关闭、顶风作案继续非法生产的,要从严处理、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国土资源部门在接到有关超层越界的报告、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通报后,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井下核查,对存在超层越界行为的要立即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并在两日内聘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测。查清违法事实后,应立即暂扣其采矿许可证,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按照“八条标准”予以关闭,给予相应处罚,并公告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4月21日—20xx年5月15日)。
县政府将组成验收组,逐乡逐村逐矿进行检查验收,对关闭不合格、未达到关闭标准,要给予有关乡镇政府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按标准实施填埋、炸毁、关闭。
(一)全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全面清查和排查、加强巡查、加大查处和严格执法的总体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好。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积极协作,联合执法。
1、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乡(镇)政府对关闭不达标准的私挖滥采矿点(坑口、井)和关闭煤矿重新按标准进行补课,直至达到“八条标准”为止;负责对新发现的私挖滥采矿点、关闭达标后又“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以及越层越界开采的煤矿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监察部门移送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和政纪处分的案件材料;并提前介入煤矿关闭工作,对关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公安部门负责查堵并严厉打击非法煤矿一切火工品供应渠道,并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采矿矿主先行给予拘留,构成破坏资源罪的,要在十日内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监察部门负责对排查不力、拖延不关或为私挖滥采(坑口)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对不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造成非法开采现象仍然存在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安监、煤炭部门在检查中要将煤矿超层越界行为和列入监管范围之内的石灰石来料加工点作为主要安全隐患,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函告电力、水电部门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要通报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5、组织部门负责对村级主干和离任干部参与、包庇和未落实监管责任、不能及时发现上报私挖滥采等不作为行为进行组织处理。
6、工商管理部门对私挖滥采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7、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全面检查列入监管范围内的铁矿点和粘土制砖企业,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8、电力、水电部门要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开采坑口(矿井)在当日内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并对私挖滥采供电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越层越界的矿山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9、矿产品管理中心负责稽查、没收运输的非法违法矿产品,切断所有非法矿产品的销售渠道。
(三)严格关闭标准,认真做好关闭煤矿的移交接受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xx〕3号)“八条标准”要求来进行矿井关闭,特别是井筒的处理,要严格按“平硐、斜井井筒炸毁不少于50米,立井必须填满,混凝土浇灌井筒长度距地面不小于20米”,由县政府组织煤炭、国土、公安、电力等部门对关闭矿井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国土资源部门。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工作不力及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处理的转变。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晋政发〔20xx〕30号)文的规定,对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不力的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1、乡(镇)辖区内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且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2、各相关部门或机构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或者发现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有关机关和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3、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给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认真贯彻实施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国土局联合制定下发的《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六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规定,对发现的私采滥挖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及时实施关闭,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重点处理一批大案、要案,从重从严追究到位,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公开处理。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重点区域重点防范。要按照层层签订的监管责任状,严格按照逐村、逐矿、逐乡镇(所、站)包干,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把监管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意识,要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遗漏地进行巡查。对可能发生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采矿的重点矿山、重点乡(镇)、重点地区要加大巡查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非法采矿行为,确实做到重点区域和煤矿重点监管、严厉打击。
(七)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下午5点之前,各乡镇要将整治工作进度与有关情况上报县打击非法采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十
根据龙口市教育体育局关于防火工作的.要求,我校进一步加强防火教育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宣传从普及森林防火基础知识入手,根据学生实际,加强自救知识宣传及逃生能力的演练,取得明显效果。
《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法》,对森林火灾提出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及“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口号,宣传森林防火,提高森林防火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为此,我校成立了“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成世腾副组长:柳明杰组员:各班主任。
在3月25日的学校班子会上专门研究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由校长牵头布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消防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等系列工作。
3月29日教师会上,校长就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题教育,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并要求班主任做好本班同学的教育工作。
4月1日(周一)上午的升旗仪式上对全体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森林防火教育。
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宣传后,均要求学生至少写一篇以“森林防火”为话题的作文。
4月2日,政教处对全体学生开展专题教育,宣传森林防火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
4月3日学校专门展出消防宣传系列图片,对学生进行直观的教育。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利用黑板报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利用学生星期回家的机会,发放致家长一封信,要求学生对家长、亲朋好友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进而提高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的掌握水平,达到妇孺皆知的宣传教育目的。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一
为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问题,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决定,自20xx年6月25日至7月25日,在全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为推动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按照“除隐患、治违法、规范管理”的思路,对全市城乡所有设有固定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消防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发〔20xx〕86号)和《河南省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41/t691—20xx)要求,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自防自救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江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景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市消防支队抽调专人合署办公。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排查治理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单位:
1.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等;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
(一)遗留问题整改。针对20xx年市政府组织开展“兵团化”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各地要进行“回头看”,核实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出现反弹。
(二)现场检查重点。各地要对整治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以下八项内容: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医疗救助群体的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2.场所合法性。检查场所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
3.建筑防火。检查所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情况,是否违规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或作为区域内分隔。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病房、手术部(室)、重症医学科、厨房餐厅、危险品仓库、理化试验室、中心供氧站、高压氧舱、病案室、锅炉房、被服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5.安全疏散。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等公共区域是否违规设立病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6.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设置并醒目;消防安全标志及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小单位、小场所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设施。
7.安全用火用电。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电器、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问题。
8.微型消防站建设。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建立不少于6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的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9.建成应用人数控制系统。督促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安装人数控制系统。
10.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督促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医疗卫生机构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
(一)开展兵团化检查。全市抽调卫生计生不少于10人、抽调消防警力不少于20人组成“兵团化”检查组,进行集中培训,逐县区开展兵团化排查。每到一个县区,要联合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派出所,逐个乡镇、逐个单位开展排查检查。
(二)开展集中约谈。要提请市、县两级政府统一组织,集中约谈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成效不明显的县(区),要提请市政府领导面对面约谈其主要负责人,通报问题,分析形势,讲清利害,督促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务求治理实效。
(三)依法处罚整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根据专项治理排查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四书”管理制度的意见》,严格整治违法经营单位。同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被处罚的单位,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办整改。
(四)集中宣传曝光。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组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广泛告知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在黄金时段多渠道、多形式播发专项治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集中反复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医疗机构,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声势,震慑违法单位,教育警示社会。
(五)严格落实“四个一批”和“三签名一确保制度”。专项治理期间,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突出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处罚措施,依法关停一批、依法拘留一批、依法重罚一批,依法曝光一批。对于符合拘留条件的,要依法拘留其法人和责任人;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开展集中曝光不少于两次。对于检查情况,检查组人员和被检查单位人员要分别签名确认,确保检查的真实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行动不便,且设备集中,压力容器、化学试剂、被褥纸张等易燃易爆物品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带队督导检查,消防支队防火处长随兵团化检查队伍开展检查。
(二)规范检查程序。兵团化检查组每到一个县(区),当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提请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本部门人员、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共同参与隐患排查。各地每天要对兵团化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做好移交。检查结束后要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完善排查和移交台账。当地卫生计部门和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监督管理权限,对兵团化检查组移交的问题,及时下达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该依法处罚的要及时立案查处。
(三)依法从严整治。要始终保持隐患治理的高压态势,对突出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实行挂牌督办。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四)严明治理责任。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是专项治理的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人。参加兵团化检查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认真移交。市卫生计生委、公安局将联合组织暗访督导,凡工作推进缓慢、措施落实不力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联合治理、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特别是排查发现的突出和共性问题,要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专项治理期间,《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兵团化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请于每天下午5时前报市消防支队,7月23日前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二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各环节、各岗位消防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单位人员消防安全行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改善消防设施,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同时按照《xx区工商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xx区工商局20xx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消防群防群治活动。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三
进入防火期后,防火办确定了11月份为森林防火宣传月,多方筹资25万元用于森林防火宣传。要求宣传形式多样化,重点面向林区乡村、居民点,面向广大青少年和外流人员。利用广播、电视、《今日xx》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在汝州电视台每天播出防火宣传字幕,在电视台每日发布火险天气预报,印发森林防火挂历10000份,印发《xx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期禁火的通告》5000份,文明祭祀倡议书2000份,出动宣传车200多辆次,悬挂宣传标语1000多条,并在国有风穴林场周边设定固定防火宣传牌30个,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四
防火办二月二、清明节、五一节期间24小时安排有专人值班,具体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在二月二、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准备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活动,查找事故隐患,整改存在问题,确保二月二、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全市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五
活动中,我们要求孩子们回家后和爸爸、妈妈一起朗诵森林防火标语“森林防火,从我做起,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记心间,争做守法小模范。”并将自己知道的森林防火知识告诉爸爸、妈妈;和家人到林区时,时刻提醒家人不吸烟、不用火。通过我们的孩子切实把森林防火知识带给了每一个家庭,真正做到了保护绿色森林,人人有责。
火灾是人类文明的基础,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有火源存在,就有发生火灾的危险。所以,通过本次宣传教育和活动的开展,全园师生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对防火和灭火知识也有了更多的了解;同时通过孩子也把活动的效果由幼儿园延伸到了家庭,使家长也接受了一次防火教育。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六
根据矿安全办公会议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经矿领导专题研究布署在全矿集中开展顶板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落实顶板管理各项规定、制度,有效防范和杜绝顶板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安全办公会议”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扎实开展顶板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稳定安全生产形势,推动我矿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总体要求及目标。
1、杜绝重伤及以上顶板事故;
2、完善矿井顶板管理制度,形成及时有效的顶板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矿顶板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切实督促、检查、指导各部门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矿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安全科、机电科、运输科、皮带科及采掘区队党政领导。
四、顶板集中整治具体安排。
1、第一阶段:矿安全办公会议进行布置、安排、发动,各职能科室及采掘区队召开班组会议,利用班前会等形式进行宣传,让全矿所有职工都深刻领会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
2、第二阶段:3月份对全矿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巷道进行全面检查,全月不低于2次,对所检查出的隐患落实专人、业务科室进行集中整治。采掘头面由生产技术科牵头组织落实,其余巷道由调度室牵头组织落实。
3、第三阶段:对顶板管理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总结。
五、工作重点。
(一)检查采掘及巷修敲帮问顶工具和支护材料。
1、检查敲帮问顶使用工具,确保长钎、短钎齐全。
2、每个掘进工作面配备足量水单体、背板及前探梁用于临时支护。
(二)强化矿井技术管理。
1、确保《作业规程》合格、管理制度有效。
(1)、《作业规程》的编制能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结合实际选择先进适用的采、掘、支等技术,能有效指导现场生产作业,确保生产作业人员安全。
(2)、有健全的编制、审批和贯彻《作业规程》的管理制度,总工程师应每两月至少组织一次《作业规程》复查,形成复查结论性意见。
2、工作面有顶板控制的专项措施,有开切眼和工作面收尾时的顶板管理专项措施。
3、生产矿井新的开拓、准备巷道和建设项目的所有开拓、准备巷道布置在稳定的岩体中。
4、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的维修,保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的安全。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规定,报废巷道和井筒必须按规定封闭。
5、失修巷道维修必须制定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批的专项安全技措施。
(三)强化现场管理。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开工前,跟班和班组长人员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
2、加强临时支护管理,,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及时架设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3、回采工作面控顶范围内,无顶板失控现象。
4、回采工作面顶板暴露面积沿工作面2m长的范围内局部空顶面积大于0.5m2,必须支护接顶。
5、回采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足够的备用支护材料(保证在先支后回的条件下备用不少于在用支柱量的10%和一定的坑木量)和处理顶板事故时必要的工具、器材。
6、回采工作面两道底板松软时,支柱必须穿鞋。
7、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按作业规程要求支护完善。
8、回采工作面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切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挡矸有效。
9、回采工作面有伞檐时,必须有贴帮支护。必须及时找除,防止片帮伤人。
10、巷道维修时,必须坚持先支进行临时支护后,再拆除原有已坏的支护和“由外向里”依次维修的原则。
11、-785轨道大巷、iv1人行ii1人行及通道、-375大巷i5-i6要求每周找顶2次,其它人行每周找顶1次。皮带大巷、轨道上下山2周找顶1次。回风巷每月检查找顶一次。各责任范围内的找顶,各单位自行负责(包括车场、甩道口、操作硐室、机电硐室、重要场所、存用巷道等)。特殊情况下听从调度室临时安排进行找顶。
12、每次找顶要有报告,并做好详细记录:找顶人员、找顶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要汇报调度室做好记录,同时本队做好详细记录备查,对找顶不如实向调度室汇报的月底一律不计算工资。
(四)加强矿井顶板管理工作。
1、建立顶板管理汇报制度,并制定汇报、处理、监督检查的程序。对施工班组、检查员反映的地质构造变化、顶板压力变化、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问题,要有汇报记录,有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有处理时间和负责人,对处理结果有检查落实措施。
2、对顶板管理,要划分区段、明确责任,工作面负责人必须随时对工作面安全状况,特别是对工作面顶板进行检查,对顶帮的活石、危岩要指定专人进行处理。
3、开展班评估工作。每个生产作业班对工作面工程质量和顶板管理及《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4、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有记录并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矿各级管理人员,要提高开展顶板管理集中专项整治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落实。
2、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现场管理,及时消除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狠反“三违”,减少事故。对“三违”人员必须加强教育,严管重罚。
3、强化培训,遵章守纪。
要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矿要切实履行员工培训职责,从本矿井安全生产的实际出发,提高矿工应知、应会能力,提高矿工自救互救能力。
4、发动群众,群防群治。
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参与顶板专项整治活动,组织职工学规程、找隐患、不违章,采取“人盯人”、举报违章有奖等制度,紧紧依靠基层矿工的力量,强化管理,使职工逐步自觉养成严格按《作业规程》、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作业的好习惯,减少违章因素,杜绝事故发生。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七
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教育,本人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现将本人对本次活动的开展,谈谈自己的体会及看法。近年来,金融案件频发,发案率仍然居高不下,防案形势非常严峻。纵观金融案件的发生,尽管形式各异,但追究原因归结为一点,主要是由于各项内控制度未履行好、落实好造成的。通过近段的学习,我们发现这些案件除暴露银行业内部管理松懈,有章不循,处罚不力等问题外,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忽视了员工道德风险的控制。最主要存在的问题是:
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绝大多数员工身处最基层,长期以来,规范化、制度化的思想教育开展不够,员工重视实际,视思想教育为形式、为空谈,认为在各自网点内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思想教育无意义,久而久之,员工思想道德水准、法律法规观念得不到净化和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能力差,大多凭个人的良知做工作,谈不上高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近几年来,大部分信用社注重了业务开展,忽视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得不到彻底改观,尤其在基层信用社,任务至上,片面追究几项主要业务指标的考核,不重视内部管理、安全教育和责任意识,有的甚至欺上瞒下或走过场形式学习。
一方面稽核检查力量相对薄弱,对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和客观上难以全面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稽核检查人员有的责任心差,原则性不强,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罚,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有些事情虽然发现了,也下达了整改通知,但对落实情况没做进一步的督促检查,使问题越积越大,最后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案件。
从以上几个方面看,本人认为:要做好案防工作,关键是人,农村信用社发展务必牢固树立人本观念。
一、树立“人本意识”,提高思想教育水平。大家都知道,信用社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林林总总,不可谓不全,处罚不可谓不严厉,但是好多制度在许多职工看来只是墙上的制度,并没有很好的予以落实,规范自已的行为。究其原因,是大家的思想意识在作怪,是农村信用社长期的员工思想教育工作不到位,岗位安排僵化,老好人意识严重的结果。
本次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教育活动,首要解决的就是一个人的意识问题,应该使大家认识到,制度并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指导实际工作的。特别是本次活动中所例举的一些案例,对每一位员工应该是有很强的震憾,比如《20xx年农村信用社系统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的通报》、山西金融诈骗案的报道,特别是发生在我们身边黄石信用社案件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及秀屿区埭头信用社职工脱岗事件的处理决定,使每一位员工真正认识到搞好内控制度,并不是领导的责任,也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而是关系到每一位员工的切身利益的事情,一人不遵守内控制度,就可能给别有用心的人以机会,最终损害的是集体的利益,更是自已的利益。因此,模范地遵守内控制度,不仅仅是对自身的爱护,也是对他人的负责。在这个方面,农村信用社应该将本项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做好人的思想工作,真正使每一位员工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自觉。
1、要经常性抓好员工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常到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做到警钟常敲,预防针常打。
2、抓好员工监督管理,健全要害岗位、重要环节人员轮岗,异地交流制度和相互制衡机制,严防内部工作人员互相勾结,共同作案。
3、抓苗头,抓落实,抓薄弱环节,确保案防措施到位。对于地处边缘的网点及员工作为案防工作的重点,强化稽核人员的岗位责任,采取现场稽核,重点审查和非现场监督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序时检查和岗位离职审计。
4、建立健全好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重视员工道德风险防范,严格操作流程,把对员工思想排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同时对员工“班前看神态、班中看情绪、吃饭看胃口、交流看心情、下班看快慢、班后看做啥?”通过这“六看”,基本上能够及时发现员工心态是否失常,做到密切关注员工思想动态,将各种诱发案件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违章违纪的代价。长期以来,信用社内有章不循现象严重,不能将制定各项内控制度的良好初衷落到实处,是导致各项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了良好的制度,更要有一批模范执行制度的人予以落实,才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强各项内控制度落实情况的后续跟踪和监督工作,对于严重违反内控制度的要严厉予以处理,要让每一位违章违纪的员工付出沉重的代价,让其有切身之痛,严重的更应清理出信用社队伍。
三、完善工作机制,防范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各项案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每一件有内部员工参与的案件背后,无不有作案人长期处心积虑的身影,他们正是利用了工作机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精心准备,伺机作案。我们要通过工作机制的转变,来防范道德风险转化为实际风险。比如,在工作机制方面,可以以制度化的形式进行岗位轮换,以制度化的形式做好稽核监察工作,以制度化的形式作好员工的培训工作等等。总之,要以制度化的形式作好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四、黄石信用社案件的教训与思考案件发生后,本人认真反思,总结经验教训,主要有以下几点:
1、应深入落实内控制度情况的检查工作。该案件的发生,虽然是由于两人的相互勾结形成的,但该案时间跨度这么长,帐务、凭证等管理混乱,却长时间无人知晓,主办会计离职审计也轻易过关,说明各级包括黄石社在内的内控制度的落实检查稽核上必须加强,一些流于形式的工作方法也要切实改变。
2、应重视重要岗位人员的交流工作。许建良任主办会计长达7年时间,林辉任柜面会计时间也长达4年,这为两人的相互勾结提供了很好的机会。近几年来,信用社的人事安排僵化,各岗位人员罕有交流,大家长时间在一起工作,相互熟悉,相互信任,抱成一团,即使发现问题也往往隐瞒不报,力求自我解决,这也是造成该案长期不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3、应千方百计提高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从案情来看,他们作案并不是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特别是作为替班会计员,当班出纳员等,业务素质低下,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认真核对帐务,轻易放松了原则要求,为他们的作案提供了方便之门。
4、应切实加强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从案情来看,信用社员工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部分员工受拜金主义及享乐主义思潮的'影响,法制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老好人意识及随大流意识严重,在原则问题上容易放松自已。同时,对于员工的家庭生活、社会交际圈子缺乏了解,不能从日常生活的表现中发现问题。通过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区联社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解决。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八
我市按照《河南省县级以上森林防火办公室建设标准》要求,认真搞好业内建设,做到了图表装框上墙,通讯设备运行良好,文书档案资料管理有序,森林防火机具保养良好,防火配套物资落实到位,值班室设备齐全。对卫星发现的2起热点及时查明情况,及时反馈信息。进入防火期后,防火办坚持24小时双岗值班,领导带班,坚守岗位,并进一步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制定了森林防火情况记录和火灾统计及报告等制度,使火情迅速上通下达,及时掌握火情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