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小公民广播稿(实用14篇)
总结是我们反思过去经历的一种方式,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成长和变化。我们应该思考一种适合当前情况的最佳解决方案。请您仔细阅读以下范文,从中提取有用的写作经验和技巧。
守法小公民广播稿篇一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法律"吗?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法"是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坚强保障。
邓小平爷爷曾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倡导公民要从小学法、知法、守法、护法,最后达到"依法",这才是学习法律的真正目的。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怎样才能成为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呢?
首先,我们要积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从小培养法律意识。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要认真遵守执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学习和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只有学法才能懂法、懂法才能守法。
其次,我们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注重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通过学法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我们行事常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就是时时警醒自己:即使一件很细小的不好的事情如果不以为意,持续做下去,就有可能酿成大祸。所以只有不断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时提高警惕,才不会去做违法的事。
同学们,健康现在,才可能幸福未来。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学法懂法、遵纪守法、文明修身,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与法律永远同行!
谢谢大家!
守法小公民广播稿篇二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快乐成长”。
可能有人会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法律的制约。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我们常常用“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来表达自己对自由的向往。然而,鸟在空中飞翔,鱼在水中嬉戏,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在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我们人类生活在社会上,享受的自由也是如此,是有条件的,有限制的,上至,下到普通百姓,乃至于我们这样的中学生,无论哪一个人都没有绝对的自由,都要受到一定的纪律,法制的约束。
有的同学把遵纪守法单纯的看作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触犯国家法律,就是一个合格的公民。这样的观念是片面的,不正确的。法纪不仅以法律条文、纪律规定的形式体现,更多的时候,是以道德规范的形式与我们亲密接触。所以,我们应该时时这样反问自己:我今天上学的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了吗?我今天在校园里乱扔垃圾了吗?我今天影响课堂纪律没有?我今天损害公共财物没有?我今天违犯校纪校规没有?诸如此类,学习生活中的细节,看似不起眼,却每时每刻都在我们校园内的不同地点发生,损害着同学的利益,损害着班集体、学校的利益。这些情况应该引起每一位同学的足够重视,并时时警诫自己。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遵纪守法,快乐成长。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守法小公民广播稿篇三
(播放背景音乐——毕业歌)。
甲(沈):点击班队生活,感受校园精彩;。
乙(宗):放飞童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
合:七——彩——童——音。
甲(沈):在这熟悉而又温暖的音乐声中,洪家楼第三小学“红领巾”广播站又和您见面了。
乙(宗):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是12月4日,星期四。
甲:我是主持人:
乙:我是主持人:。今天由我们两个给大家主持节目,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
乙: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开始,今年已经是第十二个法制宣传日了。
甲:是呀。我还可以告诉同学们,今年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乙:是“六五”普法的第二年,我们应该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
甲:接下来,我们来听二个故事。在今年开学时,同学都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上学了。但是五年级的学生——张华,却没去学校,在家里很不开心。原来爸爸不让他上学,让他去打工赚钱。
乙:张华只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人保护法》,张华的爸爸已经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我们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有学习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理由剥夺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张华去打工找工作,属于童工,任何单位不得招用他,否则也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想一想,这时张华应该怎么做呢?张华应该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他可以用这部法律来教育爸爸,夺回自己的学习机会。
甲:还有一个故事: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
乙: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甲:刚才,我们在两个故事中都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
乙: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年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甲:下面,我就和同学们聊聊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甲: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乙: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甲: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乙: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乙:老师们,同学们,短暂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愿我们的广播能带给您收获与启迪。
乙:接下来的时间请各位同学在班主任老师的带领下观看《法制教育》宣传短片。主持人(甲):跟您说再见了。咱们下周同一时间再见。
守法小公民广播稿篇四
播音员乙: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下午好!
播音员甲:伴随着欢快的乐曲,我们羊市塔希望小学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
播音员乙:本次红领巾广播由我们三年级主办,我是主持人()。
播音员甲:我是主持人()。今天由我们两个给大家主持节目,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播音员乙:哎,(),你知道今天是几月几日吗?
播音员甲:当然知道了,今天是12月4日,也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所以我们这次红领巾广播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播音员乙: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播音员甲: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播音员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播音员甲: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播音员乙:《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播音员甲: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守法小公民广播稿篇五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做才是懂法、守法呢?当然要从遵守身边的法律法规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一、不以暴-力解决矛盾。我们青少年性急,一旦有尴尬、矛盾、辱骂这样的事情发生,很容易一生气就动手打人,希望以此震慑对方,达到最终胜利的目的。而这样的做法是绝对不可取的。我们应该首先尝试着自己化解矛盾,如不小心把人家的'足球弄坏了,可以赔偿而没有必要动手;如果是别人给自己取不好的外号甚至是辱骂,可以尽量把心放宽一些,要知道,退一步海阔天空,相信你的大度和宽容反而会更赢得对方的尊重。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为了学校教学工作的良好有序,必然少不了不随地吐痰、不攀折校内花草树木、上下楼梯靠右走这些制度,我们一定要自觉遵守。如果疯狂打闹、推推搡搡,就有可能造成自己的人身伤害,多么可怕!
三、通过法律学习,要懂得保护自己。现在敲诈学生的现象多,上学放学要及时回家,不要一个人单独走,尽量和同路的人一起走,如果遇到情况,要有保护意识,要冷静,想办法赶快离开或求救,不要与他们乱拼。
四、诚实守信,不贪小便宜,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这是我们青少年应养成的行为规范,可是有些同学却忽略了。
对我们小学生来讲,光一本书的知识是不够的,随着我们年龄的长大,我们还会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我们要从小学起,从自己学起,要学法、懂法,还要用法、护法,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争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
守法小公民广播稿篇六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俗话说:“小事情,大道理。”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不良习气影响,带来不良习惯行为,比如:不讲社会公德,打架斗殴、惹事生非,在学校不遵守校纪校规等等。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扣几分,对自己今后造不成严重影响,无所谓,却不知道如此的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现在忍不住常常违纪的同学,以后到社会也会忍不住干些违法的事,所谓习惯成自然,这样小事就会变成大事,违纪也就逐步变成了违法,这些绝不是危言耸听。“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作为小学生我们要遵纪守法,一定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在学校里,同学们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讲脏话,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好团结,若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理,决不可义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我和他人;在社会上同学们不要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这些都是同学们力所能及做得到的事情。
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只要我们从自身做起,一定就能做到一个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好学生。
守法小公民广播稿篇七
乙:放飞少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
甲: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中午好。
乙:今天由我们两个给大家主持节目,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乙:同学们,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20开始,今年已经是第15个法制宣传日了。
甲:上周同学们都看过了《阿普说宪法》,我们应该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
乙:从本周开始,我们来介绍一下法制教育的小知识。
(介绍xx小学普法知识教育读本第一章国旗法、国徽法)。
甲:接下来,我们来听二个故事。开学时,同学们都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上学了。但是五年级的学生――张华,却没去学校,在家里很不开心。原来爸爸不让他上学,让他去打工赚钱。
乙:张华只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人保护法》,张华的爸爸已经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我们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有学习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理由剥夺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张华去打工找工作,属于童工,任何单位不得招用他,否则也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想一想,这时张华应该怎么做呢?张华应该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他可以用这部法律来教育爸爸,夺回自己的学习机会。
乙:还有一个故事: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
甲: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乙:刚才,我们在两个故事中都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
甲: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年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乙:下面,我就和同学们聊聊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甲: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乙: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甲: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乙: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甲: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乙: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甲:老师们,同学们,短暂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愿我们的广播能带给您收获与启迪。
甲:今天的广播结束了,再见!
守法小公民广播稿篇八
尊敬的老师和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一个国家要成为一个强国,一个文明的大国,必须要有非常健全的法制和遵纪守法的公民。所以任何一位爱国、爱生活的公民,都应该遵纪守法。
遵纪守法要从孩子们抓起,他们的未来,就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强大,就是国家的强大!他们的命运,就是国家的命运!而学生们的社会观、人生观、价值观还没有完全形成。他们的成长,在很大程度上,要靠我们教师的引领,我们的思想、言行甚至着装就像一本立体教材,时刻影响着学生。所以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更需要遵纪守法!
但事实却不如人愿。在生活中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人,他们混淆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违法乱纪、唯利是图。如一些教师挪用公款、体罚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等;一些不法商家,他们为了获取个人利益,无视消费者的`利益甚至牺牲消费者生命安全,大量生产一些假冒伪劣商品,让大家对整个市场失去信心;更让大家气氛的是一些打着为人民服务的官员们,他们手握大权,他们破坏了党纪国法尊严,动摇了社会的道德根基,弱化了群众的法纪意识;这样的社会风气严重危害了我们的青少年。青少年犯罪率持续上升。令多少家长痛不欲生,又令多少老师们痛心疾首啊!因此,我们要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如何才能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教师呢?个人觉得每人只需要明白两点:一、人的双重属性二、人的生存质量和生命质量。
首先,人是一种高级动物,是生物的一种,所以人就有动物的属性。孔子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其次,人有其独有的社会属性,人有天赋的良知和良能,有与同类交流互助的愿望,常言道“人之初,性本善”。片面强调社会属性,不顾动物属性,人会变得虚伪。但只追求动物性需求,人会堕落为禽兽。认识人的双重性,把自己定于人道。
人有两层需求:生存质量的需求和生命质量的需求。
生存质量的提高就是让生活更好,所以现在很多人求学“志在挣钱”。导致现代教育教得很多,唯独缺少教“德”。甚至学历越高越缺德!提高生存质量没错,但不能一生只当一头“快乐的小猪”,要提高人的生命质量!
违法乱纪、唯利是图者往往都是放任了自己的动物属性,背离了人道;过于追求人的生存质量而忘记人对生命质量的需求。人生在世匆匆而已,世上万物人都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人生的内容就是“命”,人生的过程乃是“运”,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所谓“命自我立,得自我行”。
做人不能过于的拜金、享乐、自私,要知道公众利益、公共秩序、推己及人的人之常情,要明白知恩图报、恤寡怜贫、尊老爱幼;做人不能不明理、不讲道、不顾情、不信因果,为所欲为。做人要公平地评价对与错、是与非、美与丑!只有这样,泾渭才能分明,正气才能上升,法纪才会令所有人敬畏。
守法小公民广播稿篇九
第一段:引入公民守法的重要性(200字)。
作为一个社会的基本单位,公民拥有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而公民守法则是其最重要的义务之一。守法不仅是我们作为公民的职责,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守法的前提是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并深刻理解法律对我们社会生活的意义。我深深体会到,只有遵守法律,我们才能共同生活在一个公正和谐的社会当中。
第二段:法律的意义和作用(200字)。
法律在社会中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它规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和权益,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稳定了社会秩序。法律的意义不仅在于规范个人行为,还在于规范社会组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公民,我们要深入了解法律的内容和目的,时刻将其牢记于心,做到守法、遵法、依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发挥一个公民应有的作用,为社会的和谐与进步贡献力量。
作为一个公民,守法的具体做法是多样的。首先,我们要遵守法律的底线,不触犯法律的红线。我们不能以权谋私利,以私欲妄为,违法乱纪。其次,我们要主动尊重和服从法律的规定。无论个人感受如何,只要法律规定,我们就要遵从。这需要我们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不仅要顺从法律,更要发扬法治精神,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另外,我们还要宣扬守法的重要性,引导身边的人一起共同遵守法律。有效的宣传和教育可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使更多的人自觉行使公民责任。
第四段:守法的好处和价值体现(300字)。
守法不仅是为了遵守法律,更是为了自身和社会的利益。首先,守法成为了我们的一种自觉行为,提高了个人的品质和道德层次。守法有助于养成自律、自强的良好习惯,使我们远离犯罪和不法行为。其次,守法有助于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只有守法,我们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我们才能享受到社会所提供的各种福利和资源。同时,守法还有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只有法治社会才能保证公平公正,才能让每个人都有安全感和公平感。因此,守法不仅是为了个人的利益,更是为了整个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第五段:总结公民守法的重要性和价值(200字)。
公民守法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也是我们作为公民的应有之责。守法不仅有助于个人成长和发展,还有助于社会的和谐与进步。我们要从内心深处认识到守法的重要性,保持一颗守法的心,并将守法的精神传递给身边的人。只有每个公民都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公平、公正和安全。让我们共同努力,成为遵守法律的模范公民,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守法小公民广播稿篇十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三年级的葛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读了《遵纪守法,从我做起》这本书,我明白了遵纪守法的人并不是胆小鬼。在我们国家法律规则不断完善的今天,各行各业方方面面都需要纪律的约束,人们必须做的遵纪守法,才能让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而在这方面有些遵纪守法的人,经常被人嘲笑,说胆子太小了,是胆小鬼。他们真的是胆小鬼吗?不,不是的。
有一次,我和爸爸在过迎宾街与晋韩路交叉的路口时,刚好是红灯,爸爸潜意识中拉紧了我的手,停了下来,就在我们站在斑马线外的那一刻,一位身穿西装革履,头发梳的油光发亮的叔叔却毫无停下来的意思。爸爸看到后,连忙却说道:“红灯太危险,不能过”。说时迟那时快,一辆自北向南的大货车疾驰而过,那位叔叔差点被撞到,吓得赶紧退了回来。他有些羞涩的对爸爸说:“看来纪律面前不能胆大妄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后悔莫及。你不是一个胆小鬼,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是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的失足。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才能让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守法小公民广播稿篇十一
第18届上海国际电影节颁奖典礼于06月20日举行,颁奖礼第一次全面公开评审全过程,最终《十二公民》获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男主角、最佳男配角五项大奖,成为大赢家。
一部伟大的电影,无需大制作、大场景,亦无耀眼的明星,而是要让每个观众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解读,进而反思现有的生活。《十二公民》成功了。
影片开始,用几个简洁的镜头陈述了暑期一所政法大学内,未通过英美法课程期末考试的学生迎来补考,组成模拟西方法庭,分别担任法官、律师、检察官等角色,审理的正是一桩社会上饱受争议的“20岁富二代弑父”案。12位学生家长组成了陪审团。这些人来自社会不同阶层,有医生、房地产商、保安、教授、保险推销员等。他们在听取学生法庭审理后,将对本案做出最终“判决。这12名陪审员互不相识,但按照规则,他们必须达成一致,才能结束审判。第一轮投票,就有11人认定“富二代”有罪,所有人证物证都指向这一结果的情形下,这位年轻的嫌疑犯离舆论上的死亡只有一步之遥。所有的线索都被逐一讨论,随着审判的进行,疑点出现,每个人背后的故事也浮出水面,最后产生的结果也与一开始举手表决的局面大相径庭。
一直让人好奇的8号陪审员的真实身份在电影的最后一刻才揭晓——人民检察官!正是他的坚持,案子一步步抽丝剥茧,最后戏剧性反转,十一个人终被他一个人说服。面对其他陪审员一致意见的压力,他不为所动,坚持法律,体现了维护法律尊严的精神,给荧幕前的观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意识启蒙课,也引发我们深深的反思。
在当今一个法治理念还未深入人心的时代,网络却异常发达的国家,公民往往更愿意利用自己朴素的价值观来对当事人进行舆论宣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做过'网络陪审员',仅仅凭借媒体或者其他人口口相传的一些片段,就轻易的给当事人'定罪'而不去相信司法机关严密的调查和专业的判断。这部电影就给了我们理性的洗礼,让我深深地知道何为‘理’,又该如何做到‘理’。
电影向我们展示了目前社会和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希望促使民众反思现状,进而提倡法治精神、回归人性的美好。这或许就是电影《十二公民》给我们的最大启示。
守法小公民广播稿篇十二
古人云:“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鱼在水中嬉游,离不开大海之浩瀚;鸟在空中飞翔,离不开天空之辽远,自由是它们的梦想,天地是它们的准则。人也一样,无人不向往自由,自由需要法律的约束,法律是人们共同的准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首先,要自律克己。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不注意约束自我,在学校不遵守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作为一名小学生,在学校里,我们要自觉认真地学习、贯彻和执行《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时刻用它来约束我们的行为,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并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习惯。
其次,我们还要做到知法守法。我们要主动学习一些法律常识,不断提自我高明辨是非的本事。作为一名小学生,除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外,我们还应当主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丰富自我的法律知识。为了强化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学校每年也都会开展相应的主题教育活动,今日午时将面向三至六年级同学开展“法律伴我行”青少年法制报告学校公益巡讲活动,让我们以井然的秩序,百倍的热情投入到活动中去,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法规,做遵规守纪的小学生,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同学们,昨日的习惯,成就了今日的我们,而今日的习惯,必将决定我们的明天。那就让“自律克己,遵纪守法”也变成我们的一种习惯,贯穿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从身边小事做起,从学习每一条法律法规做起,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让法律守护我们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守法小公民广播稿篇十三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是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法制宣传日,因此,我们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是守法小公民》。同学们,你们喜欢做游戏吗?大家的回答一定是:“喜欢”。是啊,因为在游戏中,我们不但能增长知识,得到乐趣,还能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但是你们知道吗?每一种游戏都是有规则的,在活动中大家都必须遵守规则。如果你不遵守规则,就会被开除出局,甚至爱到惩罚。其实,法律就是一定的规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从小知法、守法,对同学们来说非常重要。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长。”
那么,要想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懂法。主动学习一些法律常识。现在我们国家的建设越来越完善了,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知法、守法,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自身的利益。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经常翻阅《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其次,在实践中还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同学们都来自不同的家庭,所处的环境不同。有的同学生活充实,学习目标明确,充满前进的动力,可有的同学整天无所事事,到处去寻找各种各样的刺激,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比如,痴迷于打游戏机,看毫无意义的录像,打架斗殴等等。从违纪到犯法,下坡路走得非常快。这些原本单纯天真的同学,之所以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深渊,多数是因为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同学们,你们在做事情前一定要好好想一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
下面给大家讲一个案例:
在一所学校里,下课了,王同学走路不小心把张同学的铅笔盒碰到了地上,张同学看到了,就走到王同学的课桌旁,一把拿起王同学的铅笔盒使劲甩去,一下划破了王同学的眼睛。经医院尽力抢救,花去医药费2万多元,但王同学的那只受伤的眼睛视力明显下降了。
上面案例中的张同学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因年龄未满十四周风,免于追究刑事重伤,但被害人的医药费等一律由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负责赔偿。
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难免会与人发生一些矛盾,产生一些积怨,当你因心情压抑急于发泄时,请多一点克制,少一点放纵,多一些理智,少一点冲动。
亲爱的同学们,今天,我们肃立在庄严的国旗下,我想,只要我们每位队员都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学法、知法、守法。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那么,明天,我们就会成为和谐社会的一代新人!谢谢大家!
守法小公民广播稿篇十四
同学们,我们都属于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但不要误以为法律就与你们无关,未成年人的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就明文规定了未成年人不能够去做的一些不良行为。
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惯,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我们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和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未成年人除了要遵纪守法外,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是很重要的。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一旦与坏人“拉上钩”,就必须彻底摆脱同坏人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些自我保护的具体方法:
一、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与同学结伴而行。
有事外出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老师或周围的人,你和谁在一起,要到什么地方去、干什么事。发现有人一直跟着你时,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办法摆脱跟踪者。也可以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如果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多动脑筋。
二、当你遇到抢劫时,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
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候要大声呼救,及时报警。
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我真诚地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与法同行,做新时代自觉守法的小公民。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