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范文(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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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保证会计信息处理质量,减少数据出错和操作失误的可能性,应加强会计电算化的管理,完善和健全会计电算化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岗位分工制度、操作管理制度、机房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数据与软件管理制度等。建立适应本单位的全面规范的会计管理制度,就是要有一套比较全面、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以及较完整的规范化的数据系统。会计电算化内部控制主要指会计制度是否健全,核算规程是否规范,基础数据是否准确、完整等。完善的内部控制是搞好电算化工作的重要保证。没有很好的管理流程,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无法处理无规律、不规范的会计数据,电算化工作的开展将遇到重重困难。
电算化环境下,会计数据的存储和处理都是在计算机上进行的,企业通过计算机软件的数据库管理功能来控制数据的输入、输出、调取和修改等操作。这就要求企业有一个功能完善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对其中的数据进行管理,在逻辑关系上提供语义参照关系机制,来检验和保证数据库系统中的有关数据,保证会计数据的逻辑性和完整性。
在业务发生要输入相关会计数据时,会计电算化软件要有相应的控制程序鉴别所要输入的数据,查看是否有不合理或不完善的经济业务,从而及时提醒会计操作人员或拒绝存入数据。比如输入银行存款相关业务,需要填入所对应的银行存款支票存根编号等数据,若因操作人员失误或者忘记输入造成数据不完整,可以进行相关提示。输入后存放在数据库中的数据可以通过一些程序控制和技术手段进行相关验证,如进行总账平衡检验、明细账平衡检验等。会计电算化下数据输出通常表现为数据查询、数据打印、数据备份及网络传输等形式。企业要保证会计数据的正确性、可读性及便于他人查阅等,输出数据控制一般要检查与输入数据是否一致,输出是否完整,同时在某些场合还要具有统一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实施会计电算化,必然要有相应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作为支撑。对会计电算化软硬件要经常进行系统维护,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要进行一些相关的操作如安装、修复、更新、备份等。为了保证计算机的安全,保证相关程序不被修改、盗取、感染病毒,就要做到监管到位、实时监控、及时处理、提前防范。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是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因此首先要经常对电算化设备进行保养,避免发生意外。其次要防止非法修改和删除会计数据和软件,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对所有数据一律进行双备份,并且存放到两个不同的地点。最后当需要更新电算化硬件设备和升级会计软件时,需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确保会计数据的连续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防范和杜绝利用电算化会计软件舞弊的最佳方法就是形成一套合理、有效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每个会计电算化岗位都有自己的权限并严格按照权限进行相关会计操作。权限管理包括权限分配和用户名/密码管理两个方面,前者决定相应用户对会计数据具有哪些操作权,而后者则保证了用户和权限的对应关系。在分工时,应做到相互牵制、相互制约,职权分离,有效地限制和及时发现错误违法行为,从而防止出现舞弊和欺诈。在实施会计电算化过程中,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各个工作岗位,在保证会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交叉设置,但有些岗位要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要求,不能交叉设置,如软件操作岗位与审核记账、电算维护、电算审查岗位为不相容岗位。
在会计人员控制方面,首先会计人员要具有高度的专业精神,不玩忽职守,不做假账;其次要有一定的电算化操作水平,能够熟练操作相关的会计软件并进行日常维护;每位操作人员都要通过登录自己的用户名/密码来进行操作,防止非法操作和越权操作,防止财务机密外泄,确保会计数据的安全、准确、可靠。
四、结束语。
总之,会计电算化内部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已建立的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全面的管理,保证系统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同时也是保证企业电算化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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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迟宏英.加强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的内部控制[j].冶金财会,2010(1).。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篇二
企事业单位会计电算化的实施,就是建立会计电算化的整个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整个系统的实施过程中,包括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规划,会计信息的建立与管理,人员的分工与培训,各种制度的建立与实施等诸多内容,都必须采用系统工程的方法与原理进行安排组织,这样才能使会计电算化工作顺利正确的进行。下面仅就会计电算化工作涉及的内部控制进行探讨。
控制是指按照一定的条件和预定的目标,对一个过程或一系列事件施加影响,使其达到预定目标的一种有组织的行为。内部控制是指企业内部的管理控制系统,即为保证经济活动正常进行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不仅包括企业高层用来授权与指挥经济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还包括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控制的目标是保证企业财产、检查有关数据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经营效率、贯彻既定的管理方针。新《会计法》第27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必须建立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制度。内部控制关系到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关系到会计核算系统对企业经济活动反映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所以,企业为实现其既定的经营管理目标,提高其经济效益,必需加强管理,建立一整套内部控制制度,(本站)以保证企业稳定、健康有序地发展。企业在建立了电算化会计系统后,企业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1.会计业务处理的内容和方式的变化企业使用会计电算化软件处理财会数据后,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的环境和传统的工作方式相比有许多不同,财会部门人员的构成从原来的财会专业人员,转变为由财会专业人员和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员、维护员等构成。财会部门能够高效地完成传统会计核算工作要求的核算内容,还可以应用计算机完成各种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如财务预测、成本控制、销售预测、企业资源规划等。随着电子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传统会计工作中需要花费很长时间的会计信息的处理,可以在终端机上瞬间完成,由会计人员处理的有关财会业务,可由其他有关人员在终端机上完成;由几个部门按原规定的步骤才能完成的业务事项,现在可以由一个部门甚至一个人完成。因此,需要建立一套新的控制范围与控制程序符合新形势的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系统对企业经济活动反映的正确和可靠、达到企业管理的目标。
2.会计信息载体的变化企业应用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会计核算后,财会业务处理的方法和程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各类会计凭证及报表的生成方式、财会信息的储存方式及载体也与传统的方式不同。手工处理时期的反映财会业务处理过程的各种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表、分配表、工作底稿等作为基本会计资料的书面形式的资料有所减少。由于电子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某些经济业务交易发生时,有关信息由经办人员通过计算机直接操作、计算机自动记录,手工操作财会业务时期使用的每项经济业务必须具备的各种凭证、单据有些被部分取消,在核算过程中进行的各种必要的核对、审核等一些工作变为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原来书面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改为以磁、光介质为媒体进行存储,因此,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与手工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相比,控制的重点应有所不同,控制的重点由对人的控制为主转变为对人、机的控制为主,控制的程序也应当与计算机处理程序相一致。
3.控制舞弊、犯罪的难度加大随着计算机使用范围的扩大,利用计算机进行的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也有所增加,由于储存在计算机磁性媒介上的数据容易被篡改,有时甚至能不留痕迹,数据库技术的提高使数据高度集中,未经授权的人员有可能通过计算机及网络浏览全部数据文件,复制、伪造、销毁企业重要的数据。计算机犯罪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危害性,且发现的难度与传统的手工操作相比更大,所以,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可能更大,因此,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不仅难度大、而且复杂,必须要有各种控制的计算机技术手段。
由于上述原因,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传统的手工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相比较,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内部控制是范围更大、控制程序更复杂的综合性控制,控制的重点为职能部门尤其是财会部门和计算机数据处理部门并重的全面控制,它要求由人工控制和计算机自动控制相结合的多方面的控制。
二、需加强和改进的几个方面。
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组织机构设置、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系统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管理制度及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资料管理制度等。
1.组织机构设置企业实现了会计电算化后,应对原有的组织机构进行适当的调整,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会计电算化培训,以适应计算机会计系统的要求。组织机构的设置必须适合企业的实际规模,符合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并且,应按精简、合理的原则对组织机构的设置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2.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要明确会计电算化系统人员的岗位划分和各岗位的工作任务,会计电算化的工作岗位一般分为:会计电算化主管、会计电算化操作员、审核记账员、会计档案管理员、电算审查员。同时要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制。
工作人员的岗位安排除考虑每个人的工作能力外,还应该保证按照不相容业务相分离的原则,如审核记账员岗位不得由出纳人员兼任,也不得审核自己输入的凭证。岗位责任制的制定主要明确每个电算化岗位的职责,督促工作人员及时保证工作的完成并做好相应的纪录,保证工作质量、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
3.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是系统使用管理、上机操作规程、帐务处理程序,这些规定是为了保证会计电算化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保证所有进入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数据真实、有效,保证企业的经营效果通过会计电算化系统能够正确反映出来。
4.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资料管理制度实现会计电算化后,会计资料包括贮存在软盘、硬盘及光盘等介质上的会计数据和书面形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会计资料的管理与保密、数据备份管理、会计档案管理。以保证会计资料的安全保管。
5.会计电算化系统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的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系统正常、安全的运行,除以上制度的建立保证外,还应该建立计算机硬件管理制度、计算机软硬件维护制度。
为使会计电算化工作健康发展,在会计电算化软件的使用上,必需遵循国家有关机关和部门制订的标准和规范。其中包括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开发和审批过程、合格的开发人员或软件制造商、系统的文件资料和流程图、系统各功能模块的设计等等。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主要由财政部1994年颁布执行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等,按标准和规范开发和发展计算机会计系统可以使企业计算机会计系统更加可靠、更加完善,有利于对系统的维护和进一步的发展、更新。同时要加强人员的培训,提高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对系统的认识和理解,以减少使用系统运行的差错。在系统转换及程序修改控制等方面也应该建立和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使之制度化。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篇三
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范》的规定,结含广西中小学会计电算化工作实际,会计电化位和工作职责一般可划分如下:。
(一)电算主管位:负责协调计算机及会计数件系统的运行工作;此岗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以及相关的会计电算化组织管理的经验。电算化主管可由会计主管兼任。采用中小型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会计款件的单位应设立此岗位。
(二)软件操作岗位: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此岗要求具备会计软件操作如识,达到会计电算化初段知识培训的水平。各单位软件作岗位的工作可由(并且应鼓励)基本会计岗位的会计人员兼任。
(三)审核记账岗位: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此岗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达到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的水平。各单位审核记账岗位的工作可由主管会计兼任。
实施会计电算化过程中,各单位可根据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参照上述对电算化会计岗位的划分进行调整和设立必要的工作岗位。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化会计岗位,可在保证会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交叉设置,各位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规模小的中小学设立电算化会计岗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对上述给出的岗位进行适当合并。
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各单位应建立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三)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四)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制度。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各单位应建立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四)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
(五)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
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各单位应建立电算化会计档察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1.各种会计资料包括打印出来的会计资料及存储会计资料的软盘、硬盒、计算机设备、光盘、微缩胶片等,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拿出单位。
2.借阅会计资料,应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经手人必须签字记录。存放在磁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认真检查,防止感染病毒。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篇四
为保障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电算化条件下会计数据真实、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会计电算化工作岗位分为:电算化主管、系统管理员、软件操作员、审核记帐员、会计档案管理员。在不违背内部牵制原则下,可一人兼任多个岗位。
1、电算化主管:负责组织协调会计电算化正常运行,协调各岗位的工作关系,负责电算化岗位设置、人员分工和设置操作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此岗位可由会计主管担任,电算化主管不能兼任系统管理员,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以及相关的会计电算化组织管理的经验。
2、软件操作员:按照分管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核算要求做好凭证等有关资料的预处理工作,负责输入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按权限进行会计数据处理、输出记帐凭证、会计帐簿、报表。负责输入会计数据的正确性验核,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此岗位不得由出纳人员兼任。
制的不符合要求的凭证、金额错误的凭证、会计科目和分录错误的凭证,要求操作人员查明原因并进行修改;对正确的会计凭证,通过财务软件进行审核记账同时登记计算机内的有关会计帐簿;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此岗位可由会计主管担任,但不得由出纳人员兼任,也不得审核自己输入的凭证(软件有控制)。
4、系统管理员: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运行环境的建立,组织协调各工作站对软件的运行工作,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负责掌管增加、删除帐套和增加、删除操作员的密钥,管理计算机会计数据,负责计算机数据的日常备份,发现软件或硬件问题应及时解决,发生不可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尽快解决。此岗位要求熟练掌握硬件及软件操作技能,可由会计人员兼任,也可配备专职人员担任。此岗位不得兼任出纳工作。
5、会计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存档的会计系统的数据软盘(磁带,硬盘,光盘)、程序光盘(软盘)、打印的会计账表、凭证和各种资料的保管工作,作好会计软件及数据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此岗位可由除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兼任。
(一)系统操作管理。
1、系统操作员的操作权限由电算化主管设置。系统管理员和电算化主管不得一人兼任。所有操作人员都要凭自己的密码,在被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操作。
2、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明确划分操作权限,互相牵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操作。
3、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增加、删除、修改数据,不得修改原程序和数据库表结构。
4、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原始凭证的数据编制凭证并输入计算机。
5、审核人员应及时检查操作人员输入的凭证的数据与原始凭证数据的一致性、合法性。
6、在系统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如要离开现场,必须在离开前退出程序或使用系统中的系统封锁,以防止他人越权操作。
7、任何人不得伪造、涂改会计资料,不得故意毁坏数据文件、帐册、软盘等。
(二)、账务系统操作管理。
1、账务系统初始化设置必须符合会计制度要求,会计科目、帐本格式、凭证类型等初始设置由会计主管设计方案,由其他操作员输入,再由财务主管审核确认。
2、凭证处理。
(1)在电算化条件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财会制度审核原始凭证。
(2)直接输入原始凭证的,在录入之前,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正确性。对不合规、不正确、不完整、签字手续不全的应当拒绝录入,并要求更正。
(3)记帐凭证编号必须连续。
3、记帐凭证的审核与记帐。
(1)操作人员每输入一张凭证,结束前要检查无误后再确认保存,录入下一张。
(2)输入的记帐凭证须经审核员审核确认后,方可汇总和登记有关帐簿。同一张凭证,录入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个人。
(3)计算机凭证应装订成册,交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1、要为电算化创造和保持良好的环境,保障电算化设备正常运行。财务微机应当配备不间断电源,以避免意外断电造成会计数据的丢失。
2、要建立严格的防病毒措施。严禁使用带毒软盘和光盘上机操作,要配备正版杀毒软件。
3、财务微机禁止使用外来软盘(u盘),禁止玩游戏,以防感染病毒。
4、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硬盘上的目录或文件。
5、用于电算化的计算机设备和数据严禁在互联网和局域网*享,防止存在安全隐患。
1、电算化会计资料包括存储在磁介质上的会计数据和纸质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
2、电算化会计资料,应按财政部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我公司有关制度管理,明确责任,妥善保管。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篇五
随着计算机在全球商业当中的普遍应用和全球信息一体化,企业越来越重视财会的电算化工作,会计电算化逐渐替代了手工记帐,但也随之带来了许多问题。我们经常可以在报刊、电台中看到或听到有关电脑系统故障或电脑舞弊案件的报道。这些案件所涉及的金额及所造成的损失往往比手工系统大得多。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为此付出昂贵代价。我国电脑应用的范围和应用水平还较低,网络化的程度也不高,但电脑方面的案件近几年也时有发生。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适应电算化的特点,在电算化的环境下,建立强有力的内部控制,以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
会计电算化之后,复式记账、借贷平衡原理作为现代会计的主要原则没有变,内部控制的目的也依然如前,某些手工内部控制行之有效的组织措施和规章制度仍可沿用,但是,会计业务统一由计算机完成,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差错的可能性,但这种集中处理数据的方式不但使数据处理手段、数据存储的形式发生了变化,而且也带来许多新的问题,面临许多特殊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表现在:
1.错误的连续性和重复性。
手工会计作业由于从凭证到日记帐、明细帐、总帐均由不同人员计算登录,并定期核对,所以几个人同时出错的可能性较小。而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所有数据由于都源于凭证,只要一次输入原始数据,系统就会自动进行多项处理,故一旦出错,将引发日记帐、明细帐及总帐直至报表输出等一系列错误。
当然,计算机是按人们事先编好的程序和指令工作的,只要程序正确,无论处理业务多繁,也不会出现类似手工处理中由于疏忽而引起的计算或入帐方面的错误,这也是电脑处理高度自动化的优越性。
2.数据与责任的高度集中。
手工环境中,会计的凭证、日记帐、明细帐、总帐等资料均由不同的责任人员分别记录并保管,未经授权任何人要想浏览所有的会计资料是较困难的。电算化后,所有的会计信息均集中于机器中,特别是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应用,使数据资料的共享程度更高。如果没有相应的控制措施,未经授权的人员可以轻而易举地利用电脑指令浏览所有文件,某些数据可能被不法分子很方便的拷贝,甚至非法篡改或损毁,而不留下任何痕迹。
除了数据高度集中会带来风险以外,电算化的另一威胁来自责任的高度集中。前面已经谈到,手工会计作业的组织分工十分明确,不但如此,其每一作业步骤都有文字记录,包括经手人、审核人、负责人等。而在电算化系统中,原始数据输入电脑后,全部责任将集中于电脑系统,记帐、算帐、报帐等均由机器处理,而没有明确的经手人负责。因此,一旦处理过程中出现纰漏,将无法追查责任人员。
3.存储介质变化使数据易于丢失和篡改。
与手工存储数据主要是纸质材料不同,电算化系统中数据文件的存储介质大多是磁性材料,如磁盘、磁带、光盘等。存储在上面的数据文件只有经过相应的设备方可阅读,其直观性较差,并且修改、擦除、拷贝均不会留下痕迹。此外,磁性介质在受热、受潮、弯曲、强电磁等影响下都会损坏,由此可造成会计信息的丢失,这是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又一风险。
4.未经授权的软件调用或修改。
软件包括程序和文档资料,是电算化系统的核心。系统的操作与维护是严格按文档说明进行,而数据的处理是按设计好的程序运行。如果系统缺乏有效的控制,未经授权的人可非法调用系统,甚至篡改程序,这将使计算机犯罪成为可能。
应该注意的是,比未经授权非法调用系统威胁更大的是被授权人的‘监守自盗”行为。由于他们是经过授权的,更具有欺骗性,手段更隐蔽,往往都是在偶然间才被发现,这些事件大多发生于会计、银行、证券等系统,并主要涉及现金问题。
5.内部审计监督薄弱。
由于我国内部审计制度不够完善,内部审计监督人员素质有限,一般都不太熟悉电算化系统的特点和风险,不太了解电算化会计系统应有的内部控制,更不熟悉如何对电算化会计系统进行审计。因此,高风险的电算化会计系统未能得到有效的内部审计监督。
6.对岗位职责分离认识不足,执行不力。
按职责分离原则,系统程序员不应操作正式使用的电算化系统,操作员不得接触参与程序设计,不得更改软件和打开数据库修改数据。要严格分清程序员、操作员、管理员的职责,加强各级代码、密码的管理。但一些单位的程序员或系统维护人员可以随时接触系统,甚至顶班操作。也有一部分单位密码互通,同一个人用不同密码完成凭证输入、审核;对系统打印输出资料没有登记、传送、签收制度。
7.会计软件的程序控制失效。
为了保证储存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信息的安全可靠。财政部制定的《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对会计软件必有程序控制作了规定。大多数用户单位也或多或少地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但仅此是不够的,漏洞还比较多,不足以确保会计系统的安全。据调查,许多商品化软件中,设置了一些不应有的功能,使不少必要的程序控制失效。如有些软件设置了反登帐、反结帐、取消审核等功能,违反了记帐后不能再直接修改凭证,结帐后不允许再输入或修改当月凭证、输入的凭证必须经过审核等规范原则,为做假帐提供了方便。有些会计软件可以连续处理数月的数据,更有一些软件允许用户几个月一直不结帐(除跨年)而继续进行以后各月帐务处理。
此外,由于不可预料的火灾、水灾等到自然灾害造成的系统软、硬件故障或损失;数据在经由通讯线路传输时遭到非法拦截或修改;计算机病毒的侵入;电脑高手的进攻;没有留下审计线索等等,这些都会造成电算化系统的不安全,因此有必要在系统设计和管理制度上加以控制。
要有效地控制这些特殊风险,必须建立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这一体系主要是以组织形式和应用软件的功能两方面实现的。具体地说,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常规控制和应用控制。
常规控制也称一般控制,是对电算化会计系统中组织、制度、开发、安全等系统环境方面进行的控制。之所以称之为“常规控制”,主要是指这些控制方法对所有会计电算化的应用,乃至所有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都普遍适用,并且它为电算化系统提供了必要的规程、制度及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组织与操作控制。
由于电算化会计系统使数据和责任高度集中,打乱了传统的手工职能分割制,这就迫使我们考虑在组织与制度上建立一种新型的内部牵制制度。组织控制的最基本要求是达到合理的职权分离,将数据处理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分为几个部分,每个人只能完成其中的一部分工作,而不能以头至尾包办一项经济业务的批准、执行和记录的全过程。其主要措施有:
1.组织机构的划分。
由于每个企业的规模、管理方式以及发展方向各有其特点,所以计算机应用的组织机构设置也各不相同。目前,我国会计电算化的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的设置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集中管理的计算机中心组织形式。它是将会计电算化的管理、软件开发、运行与维护全部放在计算机中心,财务部门只要定期向其提供核算和管理所需的原始数据。第二种是集中管理下的分散组织形式。它是在网络技术支持下,由计算中心统一负责总体规划,管理与维护等工作,财务部门利用计算机中心设置终端,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完成系统的开发、运行与维护。第三种是分散管理的组织形式。它是由财会部门单独配备计算机硬件及相关的专业人员,完成会计电算化的开发、使用、维护等工作。组织机构和规模不同,职责分工的程度也不一样,但都应尽量保证各类人员间可互相稽核、互相监督,互相制约。
无论采用何种组织形式,企业都必须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要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会计电算化后的工作岗位可分为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化会计岗位。基本会计岗位可包括:会计主管、出纳、会计核算各岗、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岗位。电算化会计岗位包括直接管理、操作、维护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工作岗位。他们的工作职责一般为:
(1)电算主管:负责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工作。此岗可由会计主管兼任,采用中小型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会计软件单位,应设立此岗位。
(2)软件操作:负责输入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帐凭证、会计帐簿、报表,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
(3)审校记帐: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帐簿,对打印输出的帐簿、报表进行确认。
(4)电算维护:负责保证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采用大型、小型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会计软件单位,应设立此岗位,此岗位在大中型企业中应由专职人员担任。
(5)电算审查:负责监督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
(6)数据分析:负责对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
以上会计电算化工作岗位各单位可根据内部牵制度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需要,进行划分、设立、调整必要的工作岗位。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化会计岗位,可在保证会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交叉设置,各岗位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由本单位人员进行会计软件开发的,还可设立软件开发岗位。
3.加强会计电算化系统知识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加强电算化系统知识教育,特别是各级会计部门领导必须了解电算化系统及特点、风险与应有的控制。促进各级领导和会计人员对会计电算化树立正确的认识,从而加强管理与控制意识。另外具体方法可以通过增加会计电算化和会计职称考试的相关内容和会计知识的继续教育来解决,通过加强会计电算化知识教育,为加强内部控制打下知识基础。此处还可通过加紧会计电算化人员培训,使广大会计人员能够掌握计算机和会计核算软件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对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一般维护或对软件参数进行设置,为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发挥主导作用。
应用控制是为适应会计电算化这一应用系统的特殊控制要求,保证数据处理的完整性、准确性而建立的具体的内部控制。它主要包括输入控制、处理控制、输出控制等。
(1)输入控制。输入控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输入的数据确已经过审批手续并且能够正确完整地输入计算机,并转换成机器所能接收的形态。输入控制包括以下四种目的。
1)经济业务在由计算机处理之前经过适当的批准;2)经济业务没有被遗漏、添加、重复或不正当的更换;3)经济业务准确地转变为机器可读的形式并记录在数据文件中;4)不正确的经济业务被剔除、改正。这里尤为重要的是经济业务在处理之前已经过适当的授权和审批。电算化会计人员作为数据处理部门,没有权力审批经济业务,所以所处理的数据凭证都应有该项业务审批人员签字。应对使用计算机的数据输入人员加以控制,如采用程序密码或运行口令,只有通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接触计算机,口令密码不得告知未授权人员。为了防止未经审核的业务输入计算机,要把所有的数据在计算机的业务档案中加以记录,还应在计算机内设置控制功能,退回和改正不正确的输入数据。此外还可以设置责任控制,系统通过登记日志文件,留下审核、修改的痕迹。
(2)处理控制。是为了确保计算机运行时发现、纠正、报告某些含有错误的输入,从而保证数据处理可靠性和正确性。具体包括数据验收、计算、比较、合并、排序、文件更新和维护等内部处理活动。特殊的处理控制技术有余额合理性格查、余额试算平衡和总帐与明细帐余额核对。
(3)输出控制。输出控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计算机输出结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保证输出的接触人员仅限于经过授权,并能及时将输出资料提供给授权人的人员。这就要求对计算机打印的资料严格控制,并建立输出资料控制制度,由指定人员负责分发、保管并登记输出资料的使用者、分发日期、打印份数等。同时对发生差错的数据要进行登记,仔细检查分析形成错误的原因是由于偶发性错误还是人为差错,并采取相应的避免措施或改进措施。此外,对会计数据的备份工作控制,制作备份的周期一般视日常数据发生量而定,例如,在会计软件的使用过程中,会计科目每增加一个或每天进行一次备份,以避免科目备份不及时,造成科目意外损失,造成帐务文件混乱。对备份的数据文件应视同会计档案,一式两份,分处存放,保存时间一般以两个会计年度为宜。
在如今网络时代,信息流已成为了企业的生命线。为了使这生命线畅通、安全;为了使从企业财务中取得的信息可靠,使企业能从容面对市场上瞬时万变、激烈的竞争,并占得一席之地;为使我们所经营财物的安全;我们必须在开展会计电算化,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同时,注意加强企业财务部门内部控制,截断各种罪恶之手。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条为规范会计人员财务软件操作行为,保证电算化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电算化会计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二条大厅局域网管理规范:。
3、定期维护和保养机房设备,并做好保养记录。随时检查机房设施,包括:电源、消防、防鼠、防电磁波、防尘、防静电等设备和措施,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服务器正常稳定运转。
第三条计算机病毒防范管理规范:。
2、严禁安装拷贝与工作无关的游戏软件、文件安装拷贝到计算机,外来文件资料先杀毒再查看、拷贝。
第四条计算机操作规范:。
4、严禁非大厅工作人员进入大厅工作区,如遇财务检查中心安排专人专机接待。
第五条会计电算化资料备份规范:。
3、会计电算化档案采取双备份异地存放模式,每月会计核算大厅机房保存一份,送财政局档案室保存一份。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篇七
一、会计电算化管理是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推动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健康发展,保证会计信息处理和存储的合法、安全、准确、可靠,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是促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加强财务管理水平,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各单位要把会计电算化作为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要工作来抓。
三、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电算化操作水平,使一部分会计人员能够负责会计软件的维护,并培养部分会计人员逐步掌握会计电算化数据分析工作。
四、讲求效益,处理好及时更新技术设备与勤俭节约的关系,既不盲目追求最新技术和先进设备,也不忽视技术的发展趋势,造成设备过快陈旧过时。
五、统一应用财务管理软件。为适应财务管理网络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要,我公司所属单位统一采用“金蝶k3系统”作为财务管理软件。并为以后与其他信息系统的联网做好准备工作,逐步建立以会计电算化为核心的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单位内部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会计电算化在经营管理中的作。
第二章替代手工记账验收条件。
一、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是指应用会计软件输入会计数据,由电子计算机对会计数据进行处理,并打印输出会计资料。替代手工记账是会计电算化的基本目标。
二、公司获得省财政厅授权成立会计电算化验收小组,自行验收公司所属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并报省财厅会计处批准。
三、替代手工记账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配备了“金蝶k3系统”财务软件、相应的计算机硬件及机房空调设备;。
5、新旧软件并行期间,新旧软件所有核算结果会计资料都必须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存,并作为验收的主要依据。
6、记账凭证类别使用统一记账凭证,以适应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需要;。
7、提前一周填写广州市财政局会计处规定的标准格式申请表向集团公司会计电算化验收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一、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要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
二、会计电算化岗位可设电算主管、软件操作员、审核员、电算维护员、电算审查员、数据分析员和出纳岗位、档案管理员。
6、数据分析员:负责对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提供有关分析资料供领导决策参考。
7、出纳:只能使用“现金管理”模块。
8、档案管理员:负责财务软件和会计资料档案的管理。
三、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内部牵制制度的前提下,交叉设置各岗位,但要保持相对稳定。出纳只能使用“现金管理”模块,录入员和审核员必须分设。
二、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财务软件;。
四、一切修改操作必须在界面菜单下操作,严禁擅自打开数据库强行修改。
五、审核通过或已登帐的机内凭证,系统不提供修改功能。发现已经录入并审核通过或已登帐的记账凭证有误时,只能采用留有痕迹的修改。
一、计算机硬件及机房网络设备由具有电脑硬件基础知识的程序员负责管理,公司电脑室设兼职计算机病毒监察员对整个集团公司的计算机病毒进行监测。
二、计算机房工作时必须自觉保持清洁,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其他物品(尤其是对电脑正常工作有害的物品及易燃物品)带入电脑机房。严禁在电脑机房内吸烟。严禁随意拔插电脑机房的电源设备。
三、电脑机房必须配备空调设备,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环境。
四、上机前应首先检查电源和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经过电算维护员检查认可、才能使用。尤其是在计算机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时,不得随意自行检修,应及时报告电脑室,等候检修。
五、限定服务器操作权,不得随意改变服务器的设置。
六、遇到突发性停电时,应立即退出系统、关机、关电源;。
七、下班前,必须检查机器设备是否已关好,关切断所有电源。
一、会计核算软件必须有独立的硬盘或子目录。不得与其他软件混淆放置;。
四、每次输入的会计凭证都必须备份存盘,月底结账后。
即应把当月会计数据备份入磁盘或光盘中储存管理;。
五、科目汇总可以分期或按月进行,其中,八栏式本期科目汇总表可替代总账账簿使用;。
六、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月打印;其他账簿每年打印两次:第一次在上半年结束后30天内打印;第二次在年度结束后45天内打印。根据实际情况,发生业务少的,可满页打印,但应保证每年至少打印一次。
七、会计报表的编制、打印输出要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设置公式编制。各种报表需经软件操作员、审核员、电算主管签章确认后方为正式报表。报表必须通过设定取数公式编制,不得用非正常手段进行填制;报表的数据必须与结账结果相符,表内表间数据的勾稽关系必须正确无误,取数公式一经设定,必须保持不变,如需修改,需保存书面报告。
八、输出数据未经本单位财务主管许可,严禁擅自携带外出和外借。
十一、为防止外来病毒感染,在未进行有效病毒检测前,任何人不得使用外来磁盘在会计核算用电脑上进行任何操作。不得随意将会计用磁盘在其他电脑上操作。
第七章附则。
一、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在执行时如与上级有关财务制度和会计电算化规定有出入,则以上级规定为准。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篇八
为规范会计电算化的管理,使会计电算系统正常、安全地运行,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要求,结合本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电算电脑的使用与维护
1.会计电算电脑是财务部门处理会计事务的专用工具,一律不得作为他用或外借。
2.会计电算软件应有专人保管负责,不得外借,因人为损坏或感染病毒而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会计电算电脑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上机操作员应持有《会计电算上岗证》。
4.严禁随意使用外来软件,尤其是游戏软件,以免感染病毒。
5.各操作员的权限设定与口令设定应符合会计核算有关制度。
6.上机操作必须严格按会计电算软件的有关操作流程进行,严禁非正常关机或启动。
第二条计算机会计核算工作流程
一.初始工作:
1.根据会计核算需要,确定所需功能模块;
2.建立单位名称,取用汇率方式;
3.确定各操作员的权限及口令;
4.建立会计科目及编码;
5.建立报表格式及数据调用公式;
6.输入各科目初始数据。
二.凭证输入及审核:
2.审核人员不仅要用计算机审核凭证。而且要对编好号的单证或打印出的凭证进行审核,审核与录入人员不能同为一人。
三.凭证输入完毕,并经审核之后,进行登帐处理并结帐;
四.结帐处理完毕后,打印出所需各种报表,按时报送有关部门;
五.明细帐及总分类帐等有关资料,每年年终必须打印一次并装订成册。
第三条会计电算档案的管理
1.会计电算档案的管理应遵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对文本资料应进行严格登记,应由专人设专柜管理;
4.操作员因要作变动时,在交接前应打印出会计档案所需文本资料,办好交接手续。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篇九
会计电算化制度是对会计人员操作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计电算化微机是会计电算化专用机器,只能财会人员使用,进行有关记账、统计、做工资等整理会计资料工作使用,禁止非指定人员操作计算机,会计电算化应专机专用,计算机内不得安装与财务管理无关的软件。
2.未经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会计电算化系统,由系统管理员授权的人员也只能在所给定的权限内使用电算化系统,不得越权操作。
3.经授权使用电算化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必须保证其“口令”(密码)不为他人知晓,并定期或不定期修改本人“口令”。
4.经授权使用电算化的人员,不得用本人的密码进入系统而由他人代为操作。在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逐级退出电算化系统,不允许在没有退出系统的情况下离开工作室。未经系统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对数据库文件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
5.定期保养计算机硬件设备及周围环境整洁,注意通风、防火、防磁、防雷击、防鼠害、防静电,保证硬件系统正常运行。
6.计算机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硬件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计算机维护人员处理。
7.健全必要防病毒措施,安装防病毒卡或使用防病毒软件,并定期进行版本升级。使用所有外来软盘时,必须先对软盘进行病毒检测,防止病毒感染。
发生数据丢失、混乱等情况,应使用会计软件中的索引功能,或备份数据进行数据恢复。无法自行解决时,做好故障记录,及时通知计算机维护人员解决。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篇十
第一条为了指导和规范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财务核算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计算机硬软件和会计数据管理制度、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信息技术中心应指定专人对财务软件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及对数据库的管理。各分支机构财务系统技术服务由本单位系统管理员负责。
第六条公司各财务核算单位必须使用公司指定的财务软件进行本单位的财务核算,并建立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电算化岗位的职责范围。
第七条电算化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划分如下:
由财务管理总部设立,负责公司会计电算化的规划和管理,协调公司财务用计算机的使用及财务软件的运行;对电算化操作人员的权限进行分配及管理;协调、督促财会人员的电算化工作,完善公司的电算化制度。
(二)电算维护岗。
由信息技术中心指派专人兼任,负责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管理及维护;负责开、关服务器,维护财务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管理服务器数据库及数据备份工作;协助电算主管规划和推进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对vpn证书及密钥的管理、授权工作;会同电算主管负责电算化系统的升级工作等。
(三)软件操作岗。
由各财务核算单位设立,负责对本单位的会计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并及时输入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负责会计资料的整理、登记、保管、保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借阅、使用登记制度。
(四)审核记账岗。
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没有审核的凭证不能记账;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审核。
此岗位人员应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各财务核算单位均应设立专职或兼职岗。
第八条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的考核。
实行电算化后,定期对会计电算化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的年度考评内容。对不按照本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本章所称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是指按照会计电算化岗位设置,行使岗位职责的会计电算化人员或经财务负责人(总部为财务管理总部负责人,分支机构为财务负责人)批准赋予临时操作、查询权的其他人员。
第十条操作人员必须以“命名用户方式”登录财务软件系统,操作人员的密码由操作人员自己拟定。操作人员对自己的密码必须严格保密,泄漏密码产生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财务软件系统登录密码先由电算主管在账套管理中统一设定初始密码,并通知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再由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在客户端自行更改。
第十一条会计电算化人员在财务软件系统中均应以实名进行用户登记,并由电算主管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原则赋予相应操作权限。
第十二条财务软件系统中的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及系统管理的超级管理员密码由电算主管和电算维护员共同管理,双方各执一半密码,每人掌握密码的长度不得少于6位,密码更换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密码输入时应予以回避。超级管理员密码必须密封存放于保险箱中,并登记备案。
财务软件系统的集团用户由电算主管及财务管理总部指定人员管理与使用,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三条出纳人员只有现金管理系统的管理权限。
第十四条日常操作程序。
(三)审核人员审核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审核无误后在打印出的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确认,并立即对机内对应记账凭证执行“审核”操作。如未即时核对机内记账凭证,应将原打印出的记账凭证与机内凭证核对无误后,才能对机内记账凭证执行“审核”操作,严禁未经核对执行“成批审核”操作。
审核人员应对自己审核过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负责,如出现问题按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四)审核人员将已审收(付)款凭证交给出纳;。
(五)每天工作结束后,电算维护员可依据工作情况选择是否关闭服务器,如要关机应提前通知电算主管,由电算主管通知各在线操作人员,各在线操作人员退出后方能关闭服务器。
(六)操作人员离开操作使用计算机的工作现场,应立即退出财务软件系统,否则应承担被人利用本人登录名进行操作的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各核算单位应为开展会计电算化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硬件设备和软件。
第十六条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四)需要对硬件设备更新、扩充、更换,应及时提出建议,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及时实施,并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保证机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同时作好相应记录。
第十七条计算机软件的维护分为系统软件维护和财务软件维护,包括以下内容:
(一)系统软件维护包括检查系统文件的完整性,系统文件是否被非法删除和修改,以保证系统软件的正常运行。
(二)财务软件维护包括操作维护与程序维护:
对财务软件日常操作维护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电算维护员应及时解决。如不能排除,应立即报告电算主管并联系财务软件供应商予以指导或现场处理。
对财务软件的修改、版本升级等程序维护由财务软件供应商负责,电算主管及电算维护员应与软件供应商进行联系,及时得到新版财务软件。
对正在使用的财务软件进行升级,应报经财务管理总部和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审批后进行,并记录升级时间及模块。
第十八条未经电算主管和电算维护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连接与设置,不得更改系统软件、财务软件系统的设置,不得更改网络连接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用户ip地址。
公司总部财务软件系统使用的系统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网络连接方式及防火墙设置的更改,均需经电算维护员同意方可进行。
营业部财务用计算机禁止与营业部交易内网相连接。
财务软件系统客户端以vpn方式通过防火墙与(公司总部服务器进行连接,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绕过防火墙直接进行入系统。客户端的防火墙证书及密钥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发放,防火墙证书每年进行一次更新。各单位电算维护员必须妥善保管信息技术中心下发的各类证书和密钥。如因保管不善,导致泄密并产生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会计数据的备份。
(一)会计数据的备份由电算维护员负责,包括至少每天进行一次硬盘备份或启用自动备份系统,对重要会计数据更新或修改后应及时进行备份,会计年度结束后及时进行刻录备份。
(二)电算维护员应对每次备份情况做详细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本次备份的时间、所备份的会计数据状态(是否过账、结账等)和所涵盖的会计期间等。
(三)电算维护员或档案管理员应根据存储介质的不同情况定期对备份存贮介质进行可用性检查,发现缺损或备份数据丢失的,应立即补充备份。
(四)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遭到非法操作和毁损等需要恢复时,在经电算主管及电算维护员同意后,必须使用最新的正式备份。
第二十条各核算单位应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确保财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各单位财务用计算机应配备优良的正版杀毒软件,以预防、检测、清除计算机病毒,并定期进行病毒库的升级及版本的更新。
禁止在财务用计算机上使用、打开来历不明的软件及邮件,对外来的存储介质必须先杀毒后才能使用。禁止在财务用计算机上玩游戏,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服务器不能直接接入互联网,不具备防范条件的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终端机不允许接入互联网。
第二十一条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公司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对电算化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磁盘、光盘等介质上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
会计数据是指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以及财务软件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他会计资料。
财务软件设计书、软件程序、用户操作手册、本单位电算化系统构成说明和财务软件工作日志等,视同会计档案保管。
(一)各核算单位使用计算机打印的书面形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负责保管。
(二)会计电算化记账凭证制单完成后应立即打印输出,打印的记账凭证上应有制单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审核人员签名或盖章、财务负责人签名或盖章。收付款记账凭证还应有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三)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可采用计算机打印的活页账页装订成册,应每天登记并打印,做到日清月结。对每天业务较少、不能满页打印的,也可按旬打印。一般账簿按年打印,遇税务、审计等管理部门检查时,应按其要求,及时打印有关账簿、报表等。
(四)各类账簿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完整打印,装订成册存档。发现已打印的纸质会计档案有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
所有记账凭证数据和明细分类数据都存储在计算机内的情况下,总分类账可用“总分类账本期发生额及余额对照表”替代。
(五)每月结束后10日内、年度结束后30日内,财务人员应将打印的记账凭证分月、按凭证序号整齐装订成册,由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主管、审核人员和装订人员签名或盖章,存档妥善保管。
(六)每月结束后15日内、年度结束后45日内,财务人员应将打印的会计报表和有关会计资料整齐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主管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存档妥善保管。
(七)存储在磁盘、光盘等存储介质上的会计电子文档由电算维护员保管。
(八)电算维护员每月至少将工作日志备份一次,经电算主管审核确认,交会计档案管理员保存。未做备份的工作日志不得删除。
(九)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第二十四条电算化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一)电算化会计档案存放地点应达到防磁、防火、防潮、防尘、防盗、防虫蛀、防霉烂和防鼠咬等要求,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并尽可能存放在两个不同建筑物内。
(二)对纸质会计档案和存贮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分类保存。
电算化系统软件的程序盘、使用说明、合同等全套软件档案应妥善永久保存。
(四)日常备份存贮介质由电算维护员妥善保管、统一编号,应装在保护封套或包装盒中,并置于保存柜中。年度以存贮介质保存的会计数据备份盘交由纸质档案管理员统一归档保存。
第二十五条电算化会计档案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各种会计资料(包括纸质和用存贮介质保存的会计数据),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带出单位。经单位领导同意借阅会计资料,应该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存放在存贮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其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感染病毒和数据丢失。
第二十六条电算化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后,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销毁。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财务管理总部会同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篇十一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规个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根据《规范》和公司的工作特点分为:财务总监、会计主管、出纳、审计。请认真执行。
第二条 财务总监岗位责任制度
(一)在董事长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审计、预算工作。
(二)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三)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四)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组织公司有关部门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六)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 会计主管岗位责任制度
(一) 负责组织企业经济核算,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及时反馈经济运行动态,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重要信息。
(二) 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法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协调好与银行、税务和有关单位、部门的工作关系。
(三) 制定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不断地修订、完善、督促执行。
(四) 根据生产经营的发展和增收节支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合理核定流动资金定额,加强对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组织财会人员协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资金回收工作,确保计划内生产经营资金的供应,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五) 加强内部经济核算,搞好财务管理,做到财务清晰、账实、账证、账表、账账相符。各核算环节不出漏洞。按规定组织编制财务决算报表,编报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税务申报表。
(六) 定期进行经济分析,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成本计划、资金计划和利润计划完成情况,提供可靠信息。预测经济前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七) 参加生产经营会议,参与重要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拟定,加强事前监督,减少经济损失。
(八) 负责向财务总监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九) 建立财务会计例会制度,总结布置财务工作。制定考核办法,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考核。重视会计人员的专业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并为会计人员职称考试创造条件。
(十) 完成财务总监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出纳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 负责办理现金出纳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会计人员制作,并经过复核的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没有会计凭证不得收付款。
库存现金(下班时),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准挪用现金,严禁签发现金空白支票。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篇十二
1.为了规范对公司会计人员的管理,使得公司会计人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以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对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第二章 会计人员的任职条件
1.公司会计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一般2~4年轮岗一次。
(1)外派到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一般3~4年轮岗一次。
(2)公司财务部的科级干部,一般2~3年轮岗一次。
(3)一般会计人员,一般2~3年轮岗一次。
(4)出纳员在同一出纳岗位上工作满2年者,必须轮岗。
(5)退休前两年的会计人员原则上不再轮岗。
2.会计人员的具体轮岗时间,由财务负责人按照上述规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会计人员调动岗位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科长监交。
(2)科长办理交接手续,由部长监交。
(3)部长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监交。
(4)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公司总经理监交。
第三章 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篇十三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电算化的管理,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完整、安全,以及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蒙牛公司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分、子公司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应当符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各分、子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加强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管理,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四条公司实施财务电算化后,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作如下划分:电算主管、数据录入员、审核记账员(可由电算主管兼任)、系统维护员、数据管理员、数据分析员等岗位。各公司财务部门可根据自身情况,对上述岗位作适当调整。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篇十四
保证会计电算化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办公室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2.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件开发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数据和功能模块的正确性。
3.进行电算化操作时,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必须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指点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4.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加强对会计数据的稽核制度,由专人负责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审核,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入机内账簿。
5.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操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6.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7.对会计软件进行升级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须经财务部经理的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在软件升级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并由财务部经理指定专人进行监督。
8.健全排除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故障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健全计算机病毒防范措施,未经允许不得在记帐电脑上安装、拷贝无关软件、文件。
9.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由专人负责。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其它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
11.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数据进行备份。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12.所使用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至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