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汇总23篇)
方案的实施需要明确的时间表和责任分工。制定方案的关键是要有创造性和创新性,能够为问题提供新的解决方案。在以下范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一
近年来,我国疟疾疫情持续下降,疟疾报告病例以境外输入为主。境外输入病例占疟疾报告病例总数的98%,防范境外疟疾输入,防止二代病例发生是今后疟疾防治工作重点。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主题,制订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要利用“全国疟疾日”的.契机,向当地政府汇报消除疟疾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消除工作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类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尤其要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的意识,谨防境外感染,减少境外输入病例。
二、加强协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新闻出版广电、旅游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各项防控措施,特别要加强输入性疟疾病例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认真做好病例发现、诊断、治疗、报告和疫情处置工作。各地应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清除蚊虫孳生场所,杀灭蚊虫。
三、加强培训,提高消除疟疾工作能力。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人员开展消除疟疾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做好每一例病例的调查核实和资料整理,不断提高镜检技能、血片制作、病例复核及疫情处置能力,推动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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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二
20xx年4月26日是第xx个“全国疟疾日”为落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疟疾防治工作,努力提高病人的发现、诊断、疫情监测以及预防控制能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方便、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临邑县疾控中心结合实际情况以“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宣传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我中心围绕今年疟疾宣传日,在临邑县新世纪广场进行了现场户外宣传,悬挂条幅1条,发放宣传单余份。为前台群众义务咨询100余人,解答群众的问题20余条。
疟疾的预防:穿长袖衣服,夜晚用蚊帐,积极灭蚊;做好赴非洲、东南亚等疟疾重流行区的经商、旅游、务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使群众对疟疾的预防能力得到了提高。中心在“全国疟疾日”前后,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预防疟疾实施方案,积极组织疫情处置演练,提高防控处置能力,做到输入性疟疾疫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由于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后勤保障充足,疾控工作人员扎实工作,疟疾宣传日的宣传活动顺利完成。让广大群众对疟疾的防治知识有了更深的认识,为我县的疟疾预防控制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xq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4月26日是第9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为“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做好今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推进《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的实施,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近年来,我国疟疾疫情持续下降,疟疾报告病例以境外输入为主。20境外输入病例占疟疾报告病例总数的`98%,防范境外疟疾输入,防止二代病例发生是今后疟疾防治工作重点。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主题,制订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要利用“全国疟疾日”的契机,向当地政府汇报消除疟疾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消除工作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类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尤其要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的意识,谨防境外感染,减少境外输入病例。(宣传核心信息见附件,宣传短片可从我委网站下载。)。
二、加强协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新闻出版广电、旅游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年)》各项防控措施,特别要加强输入性疟疾病例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认真做好病例发现、诊断、治疗、报告和疫情处置工作。各地应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清除蚊虫孳生场所,杀灭蚊虫。
三、加强培训,提高消除疟疾工作能力。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人员开展消除疟疾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做好每一例病例的调查核实和资料整理,不断提高镜检技能、血片制作、病例复核及疫情处置能力,推动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工作。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2016年5月底前将书面和电子版报告(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材料)报送我委疾控局。
联系人:血吸虫病和地方病预防控制处胡xx。
电话:xx。
传真:xx。
邮箱:xx。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4月3日。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四
一、宣传主题:“消除疟疾,履行承诺”。
二、宣传时间:4月26日。
三、宣传地点:乡镇所在地。
四、参加单位: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五、宣传形式:
1、设立宣传咨询点。
2、开展大众媒体宣传。
3、出黑板报。
4、发放宣传资料(单)。
5、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
六、宣传内容:
1、宣传材料:疟疾防治知识300余份。
2、宣传标语、横幅:防治疟疾,消除贫困;全社会携手,共同抗击疟疾。
3、黑板报:疟疾防治知识问答。
4、制作宣传展板。
七、组织分工:
1、防疫科协调联系,拍照、存档,总结评价工作,负责做好防治知识,资料印制。标语制作,悬挂标语,场地安排等工作。
2、村卫生室负责搞好宣传、咨询、资料发放等工作。
3、办公室做好车辆安排及服务工作。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五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20xx年4月26日是第xx个“全国疟疾日”。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加大疟疾防治工作力度,提高社会和公众的疟疾防控意识,巩固我市消除疟疾防治成果。现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国疟疾日”前后,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前,随着人口流动的频繁,居民出境旅游、务工、经商等人数增加,疟疾输入风险加大。从疟疾疫情形势来看,20xx年全国疟疾病例以境外输入性病例为主,我市近几年发现报告病例全部为输入性疟疾,20xx年我市已确诊一例输入性三日疟病例,所以防控境外输入已成为当前疟疾防控工作重点。各单位要在“全国疟疾日”前后,围绕宣传主题,制定详细宣传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宣传疟疾防治核心信息(附件1),特别是要加强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等重点人群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谨防境外感染,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意识,使每一例患者都得到治疗,减少传播风险。
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单位要认真开展院内培训工作,增强医务人员,特别是急诊科、内科、妇科、儿科等科室临床诊疗人员的疟疾疫情意识,提高病例甄别、诊断及重症病例救治能力。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在4月底前,做好镇村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学习《东台市20xx年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案》和疟疾诊疗防治知识。不断提高临床识别、镜检技能、血片制作及疫情处置能力,全面提升我市疟疾防控工作水平。
各医疗卫生单位和村卫生站要积极组织,通过镇、村广播电视、健康教育宣传栏、微信平台、qq空间等宣传资源大力开展疟疾知识宣传。组织专业人员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人群密集的地方开展街头宣传及义诊,悬挂张贴疟疾宣传横幅和标语,发放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结合出国劳务人员专题调查工作开展出国劳务人员及家庭成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在辖区内中小学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提高广大师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及自我防护能力。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工作,紧紧围绕宣传主题,注重实效,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并将“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本月30日前上报是市疾控中心慢传科。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六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20xx年全县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根据原卫生部等十三部委联合下发的《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卫疾控发〔2010〕47号)精神及《广东省消除疟疾实施方案》(粤卫〔2010〕182号)的目标和要求,为明确我县消除疟疾的任务与措施,落实各部门职责,保证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疟疾流行区分类。
博罗县属于疟疾流行区,为二类县。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项目实施范围为全县17个镇;实施时间为20xx年3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三、任务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xx年,博罗县实现消除疟疾目标。
(二)阶段目标。
20xx年,博罗县疟疾发病率为1/万以下;。
20xx-20xx年,博罗县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
20xx年,博罗县通过消除疟疾考核验收。
四、策略和措施。
全县范围内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策略,防止发生输入性病例引发的本地感染病例,重点提高病例监测的准确性,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处理,每年对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三热病人)血检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1‰(要求全县血检数每年1000份),5-10月血检数不得少于全年血检总数的80%(即800份),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传染源控制和管理。
1、及时发现病例。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要求做好“三热”病人的登记和疟原虫血片镜检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配备疟原虫血片镜检所需器材,要求均能够开展发热病人血片镜检,实现对所有疟疾病例的实验室检测。
1.1血检对象: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即“三热”病人。特别注意流动人员中的发热病人。
1.2血检负责单位:由医疗单位负责就诊人群的诊断工作,对“三热”病人血检阳性,建议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血检确诊。血检工作由各镇卫生院负责。每月6日前将上月“三热”病人疟原虫血检统计表(附件2)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疫情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加强疫情报告管理,提高疟疾网络直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1报告对象:按照《疟疾诊断标准》(ws-259-)诊断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
2.2负责单位及报告人:各医疗卫生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和个体医生)。
2.3报告方法及要求:发现疟疾病例要在24小时内实现网络直报。
3.病例核实。
3.1负责单位:博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2核实方法:在病例网报后3日内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填写《疟疾病例个案调查表》和血片复核。对不能用血检确诊的网报病例,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采集滤纸血,送省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确认和基因分析。如为输入性病例者,若输入地为本省,通知输入地县(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联合流行病学调查;若输入地为境外,通知入境口岸所属检验检疫机构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4.规范病例治疗。
4.2负责单位:所有病例的服药由其所在镇临床医生负责。
4.3治疗方法:按照原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规范治疗,对符合抗疟药试治要求的病例进行试治,对试治有效者完成全程治疗。对所有疟疾病例应当由镇防保人员或村医进行全程督导服药,住院病人由护士督导用药,督导者做好督导服药记录。
5.休止期治疗。
包括休止期根治和休止期服药。
5.1治疗对象:上一年发现的所有间日疟病例及病例的全家及四邻。
5.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镇卫生院。
5.3治疗方法:对上一年间日疟病人进行休止期根治;对间日疟病例的家属及四邻人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休止期服药。治疗按照《疟疾防治手册(第三版)》及原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实施。所有根治和服药对象应由镇防保人员或村医进行全程督导服药,督导者做好督导服药记录。
6.疫点处置。
6.1疫点定义:发现疟疾病例并有传疟媒介生长的自然村或居民点。
6.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3疫点处置措施:
病例搜索:对疫点内所有居民进行走访调查,对近2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血样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或者快速诊断试条(rdt)筛查。
杀虫剂灭蚊:疫点实施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和蚊帐浸泡等灭蚊措施。
保护易感人群:对疫点范围内的居民,应根据《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预防服药。
追踪观察:对疫点内的居民,凡出现类似疟疾发热的患者,应及时进行血检。定期对疫点居民进行一次访视,观察有无继发病例,一般观察一年,对疫点内出现的.患者及时给予治疗,必要时再进行一次灭蚊和预防服药。
(二)加强媒介控制。
1.1范围:全县范围,以农村为重点。
1.2负责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卫生院防保科。
1.3内容和方法:
降低蚊虫密度:
(1)环境整治: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新农村建设进行有针对性的环境改造与清理,如清理洼地积水、疏通沟渠、改厕、建公共垃圾池和间歇灌溉等,减少或清除蚊虫孳生繁殖场所;提高防蚊意识,大力鼓励全民使用纱门纱窗等防蚊设施,宣传、引导群众改善室内通风条件,改变室外露宿习惯等。
(2)科学灭蚊:在所有疫点根据媒介蚊虫的生物学特点和疟原虫虫种,科学开展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和蚊帐浸泡灭蚊等,降低蚊虫密度。
个人防护。
(1)开展健康宣教,提高居民的防蚊意识。
(2)提倡居民在疟疾传播季节使用驱避剂、蚊香、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
(三)加强健康教育。
1.1受教育对象:公众、中小学生和大型工地建设者等。
1.2负责单位:县健康教育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卫生院、旅游、教育等部门。
1.3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
1.4每年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制疟疾防治知识宣传资料5000份,提供给教育、公安、旅游、医疗等部门进行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其中重点于每年5―10月份进行疟防知识宣传教育,电视宣传于每年5月与8月开展,以4次/天的频率进行播放宣传。
公众疟防宣传教育:结合每年4月26日“全国疟疾日”,重点于5-10月开展疟防宣传教育,采取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国家消除疟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工作的积极性。
中小学生健康教育:由教育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中小学健康教育进行部署和安排,疾控中心加强对中小学健康教育的指导。所有中小学校应结合健康教育课或者主题班会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并通过发放规范性宣传教育制品等方式,向家庭宣传相关防治知识。
社区宣传教育:在县人民医院候诊大厅、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张贴疟疾防治知识宣传画,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同时向就诊病人及施工人员发放疟疾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到20,全县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
(四)加强流动人口疟疾管理。
1.1对象:出、入疟疾高流行区的流动人员。
1.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旅游、教育、公安等部门。
1.3内容和方法:
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
(1)多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卫生和计生、教育、公安、旅游等部门流动人员疟疾防治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工作交流。
(2)信息通报制度:县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公安、旅游等部门的协调和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出入本地区流动人员的动态。
加强出境人员疟防知识宣传和防护。
加强入境人员疟疾筛查: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返回居住地的境外输入疟疾病例以及居住地周围人群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相关人员特别是同批集中入境人员进行追踪随访和疟防知识宣传。
(2)旅游、公安等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协助卫生和计生部门做好入境人员疟疾防治相关工作。
加强境内流动人口疟疾防控:
(1)在疟疾流行区建设大型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蚊帐等必要的疟疾防护用品,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并配合县疾病预防机构做好疟疾防控工作。
(2)流动人口疟疾病例实行属地化管理,病例由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公安、卫生和计生等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追踪、重点人群筛查和相关信息沟通等工作。
(五)完善疟疾监测检测网络。
1.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血片进行复查。并抽查至少5%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
1.2各级实验室应当定期进行技能考核与质量控制,确保实验室网络正常运行。
1.3监测点的选择与分布。
负责单位: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各镇卫生院。
监测内容和方法:
“三热病人”血检:各监测点要求常年开展“三热病人”血检工作,并以5-10月为血检重点时期。
(六)消除疟疾能力建设和技能培训。
1.1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疟原虫镜检专业人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相关检验人员;各镇卫生院检验人员。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疟原虫镜检理论和操作技能。
培训方法:采用培训班集中培训方式,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员负责疟原虫镜检理论讲课、实验室示教、学员实践操作和考核。
1.2疟疾诊治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发热门诊、内科、传染科等科室临床医生;镇卫生院门诊医生;所有村卫生室村医。
培训内容:包括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和疟疾诊断及治疗相关技能。
培训方法:采用培训班集中培训方式,由各镇卫生院负责授课。
1.3.疟疾防治知识和消除疟疾工作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镇卫生院防保人员。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和消除疟疾工作相关要求和技能。
培训方法:采用培训班集中培训方式,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员负责授课。
五、政策和保障。
(一)组织保障。
1.加强政府领导。县政府要把消除疟疾工作列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成立消除疟疾行动协调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分管卫生领导和县卫生和计生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卫生和计生局、教育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文体旅游局、爱卫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到位。
2.卫生和计生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消除疟疾工作方针、政策、规划和措施,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3.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将消除疟疾工作相关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疟疾防治专项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
4.公安部门配合卫生和计生部门做好出入境人员疟疾防治健康教育、疫情监测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及时与卫生和计生部门沟通有关信息。
5.文体旅游部门负责安排多种形式的疟疾防治知识宣传。
6.教育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7.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把疟疾防治科研项目列入科技计划。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法、科学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二)机构和人员。
1.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设立县级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办公室,并设有负责消除疟疾工作的防疫科;要配置至少2名专(兼)职疟疾防治技术人员。
2.镇级:各镇卫生院要配备至少有1名专(兼)职疟疾防治技术人员。
(三)经费和物资保障。
政府的财政部门根据当地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和任务需求,将消除疟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按照全球基金项目管理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单独的全球基金项目帐号;按照国家消除疟疾计划要求,县疾控机构要合理利用各级财政安排的疟疾防治资金和全球基金项目经费,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四)督导检查和考核。
1.血检质量督导检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对所辖区镇卫生院开展1次督导,对被督导单位近3个月的全部阳性血片进行复核,阴性血片复核5%,并将血片复核情况反馈给被检查单位。
2.疟疾防治工作督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对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1次督导,对现症病人管理、休止期根治、人群服药、疫点处置、健康教育等相关工作进行指导。镇卫生院每年对辖区内各村卫生室进行1次督导。
卫生和计生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消除疟疾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以确保消除疟疾目标顺利实现。
3.考核评估:博罗县消除疟疾行动协调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全县消除疟疾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七
4月26日将迎来全国第xx个疟疾日。通过疟疾日的宣传可以增强群众疟疾防治意识,提高群众的灭蚊防病知识,改善山区群众的文明卫生环境。
一、面向所有人群的核心信息。
(一)疟疾是一种可防可治的寄生虫病。
(二)疟疾是通过蚊子叮咬传播的。
(三)疟疾的主要症状是发冷、发热、出汗。
(四)预防疟疾最好的办法是防止蚊子叮咬。
(五)非洲和东南亚是疟疾高度流行区。
(六)重症疟疾会危及生命。
二、面向医务人员的核心信息。
(一)从非洲和东南亚回国的发热病人,须查疟原虫。
(二)医疗机构如无治疗疟疾药品,可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
三、面向出入境人员的核心信息。
(一)出国前应当了解目的地疟疾流行状况。
(二)在疟疾流行区,要防止蚊虫叮咬。
(三)企业派驻非洲、东南亚等地的随队医生应当具备疟疾诊治能力,并储备足量疟疾治疗药物。
(四)出现发热、发冷、头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
疟疾,俗称“打摆子”、“瘴气”、“冷热病”,此病为夏秋之季最常见的危害人体健康的寄生虫病。引起疟疾的病原体是疟原虫,疟原虫是一种很小的寄生虫,由蚊子传播,当蚊子咬人吸血时,把疟原虫带入人体血液,引起传播流行。寄生于人体的有四种,即间日疟原虫、三日疟原虫、恶性疟原虫、卵形疟原虫。在我国,间日疟原虫较常见。
一、疟疾的传染源。
现症病人或者无症状带虫者,当其末梢血中存在配子体时才具有传染性。
二、疟疾是怎样传播的。
疟疾的传播媒介是按蚊。按蚊叮刺吸人患者或带虫者的血后,再叮刺吸人正常人的血时,就将疟原虫传给后者。
疟疾的流行与当地的温度、雨量是否适合蚊虫和疟原虫的发育、繁殖关系密切。疟疾流行的季节往往气候温暧、雨量较多,蚊虫能大量繁殖。
非疟疾流行区的人对疟疾抵抗力弱,当进人流行区时易感染疟疾。流行区的患者或带虫者进人非流行区时易传播疟疾。所以,人口流动容易造成疟疾的传播。
另外还可因胎盘受损或在分娩过程中,患疟疾或带疟原虫的母体的血污染贻儿伤口,由母体传给胎儿,造成先天性疟疾,也可经输血传播。
三、疟疾的临床表现。
疟疾根据发作周期可分为间日症、恶性症和三日疟三种。得了疟疾以后最主要的症状是“发冷”,并且发抖得很厉害,这在医学上叫做“寒战”,大约持续几分钟左右就开始发高烧了,热度可以高达40℃,大约经过了3~4小时以后就出大汗,体温逐渐下降到正常。除了发冷、发烧以外,病人常常感到无力、疲乏、不想吃东西,头晕、背部四肢酸困。若是小孩,有时可出现抽风。重症疟疾病人,可见昏迷、谵语、脖硬、危及生命。
四、如何预防和控制疟疾。
1.患了疟疾,应及时治疗,常用药物有氯喹和伯喹。其中氯喹能杀灭血液中的疟原虫,伯喹能杀灭肝脏中的疟原虫和血中配子体。服用方法是二药合用,连服8天。为了防止复发,第二年春天,还须进行休止期治疗,以达到根治。此外,亦可以用药物来预防疟疾。目前常用来预防疟疾的药物有乙胺嘧啶等,一般每星期吃药一次就可以达到预防的目的,但是需要经常服用。治疗恶性疟使用蒿甲醚、双氢青蒿素疗效较好。
2.除了药物预防外,关键是要做好防蚊、灭蚊。应清除垃圾、杂草、填平污水坑;宿舍要挂好门帘、窗纱、晚上睡觉时放下蚊帐;可喷洒ddv、灭蚊灵,也可点蚊香、灭蚊片及艾蒿等。
3.由于疟疾的传染来源主要是患疟疾的病人和带虫的人,故要积极治疗疟疾病人和带虫的人。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八
20xx年4月26日是第xx个“全国疟疾日”,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消除疟疾工作,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确保如期实现《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确定的目标,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x卫办疾控函〔20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在“全国疟疾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主题为“消除疟疾共享健康”,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近年来,我市消除疟疾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特别是赴非洲、东南亚等疟疾高流行区经商、旅游和务工人员大幅增加,境外输入性疟疾病例的比例逐年上升。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类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尤其要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增强群众及时就诊、配合治疗的意识,提高重点人群的自我防护能力(宣传核心信息见附件,宣传短片《牛大受“疟”记》可在网站xx下载)。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新闻出版广电、旅游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组织实施《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特别要加强输入性疟疾病例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消除疟疾技术方案(20xx版)》要求,认真做好病例发现、诊断、治疗、报告和疫情处置工作。宣传活动期间,各县区应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清除蚊虫孳生场所,杀灭蚊虫。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人员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疟疾疫情报告意识、诊治水平和疫情处置能力。
4月26日全市固定宣传地点安排在市中荣街梧园,由市疾控中心牵头,四区疾控中心及各相关单位参加,各县卫生局可在4月26日前后自行安排宣传活动。
请各相关单位将20xx年“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总结于5月10日前,将文字版及电子版一并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寄科,电话:xx,邮箱:xx由市疾控中心汇总后报至市卫生局卫生防病监督科。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九
20**年4月26日是第*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为“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做好今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推进我市消除疟疾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宣传工作要求如下:
一、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
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有输入性病例报告,随着我国居民出境旅游、务工、经商等人数增加,疟疾输入风险加大。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在开展“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期间,与当地检验检疫、商务、旅游等部门加强合作,围绕宣传主题,制定详细宣传方案,统筹安排资源,共同开展宣传活动,及时互通境外感染和输入性病例等信息。同时,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宣传疟疾防治核心信息(附件1),尤其要加强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等重点人群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谨防境外感染,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意识,使每一例患者都得到治疗,减少传播风险。
二、组织处置演练,提高输入性疟疾防控能力。
及时有效处置输入性疟疾疫情,防止出现二代病例是消除疟疾关键环节。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全国疟疾日”前后,参照输入性疟疾疫情处置演练方案(附件2),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组织疫情处置演练,提高防控处置能力,做到输入性疟疾病例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三、加强技术培训,提升疟疾诊治能力和防控水平。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技术人员开展消除疟疾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巩固提高疾控技术人员疟疾实验室复核、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疫点调查与快速处置能力。在输入性病例较多地区,卫生计生部门应建立重症疟疾救治专家库,指定定点医院诊治重症疟疾病例,组织临床医生开展疟疾诊治知识培训和考核。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底前将书面材料报送我委疾控局,电子版材料(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发送至xx,我委将适时开展宣传活动和演练情况的总结交流。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十
4月26日是第七个全国疟疾宣传日。崂山区疾控中心紧紧围绕“消除疟疾共享健康”的宣传主题,在崂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大厅开展防治疟疾宣传活动。
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及宣传折页、播放宣传片和专家咨询等手段进行宣传。前来就诊的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咨询相关知识,达到了此次活动宣传的预期效果和目的。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余份。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十一
2019年4月26日是第9个“全国疟疾日”,以下是由本站pq小编为大家推荐的2019全国疟疾日宣传。
欢迎大家学习参考。
2019年4月26日是第9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为“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做好今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推进我市消除疟疾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宣传工作要求如下:
近年来,我市疟疾疫情持续下降,截止2019年底已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境外输入性疟疾报告病例5例,均为输入性恶性疟。防范境外疟疾输入,防止二代病例发生是今后疟疾防治工作重点。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主题,制订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要利用“全国疟疾日”的契机,向当地政府汇报消除疟疾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消除工作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类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尤其要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的意识,谨防境外感染,减少境外输入病例。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新闻出版广电、旅游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安徽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9—2020年)》各项防控措施,特别要加强输入性疟疾病例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认真做好病例发现、诊断、治疗、报告和疫情处置工作。各地应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清除蚊虫孳生场所,杀灭蚊虫。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人员开展消除疟疾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做好每一例病例的调查核实和资料整理,不断提高镜检技能、血片制作、病例复核及疫情处置能力,推动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工作。
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书面宣传工作小结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市卫生计生委疾控科和市疾控中心疾控二科。
市卫生局疾控科,
电话(传真):
市疾控中心疾控二科:
电话(传真):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2019年全县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根据原卫生部等十三部委联合下发的《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9—2020年)》(卫疾控发〔2019〕47号)精神及《广东省消除疟疾实施方案》(粤卫〔2019〕182号)的目标和要求,为明确我县消除疟疾的任务与措施,落实各部门职责,保证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博罗县属于疟疾流行区,为二类县。
项目实施范围为全县17个镇;实施时间为2019年3月1日—2019年6月30日。
(一)总目标。
到2019年,博罗县实现消除疟疾目标。
(二)阶段目标。
2019年,博罗县通过消除疟疾考核验收。
全县范围内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策略,防止发生输入性病例引发的本地感染病例,重点提高病例监测的准确性,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处理,每年对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三热病人)血检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1‰(要求全县血检数每年1000份),5-10月血检数不得少于全年血检总数的80%(即800份),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传染源控制和管理。
1、及时发现病例。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要求做好“三热”病人的登记和疟原虫血片镜检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配备疟原虫血片镜检所需器材,要求均能够开展发热病人血片镜检,实现对所有疟疾病例的实验室检测。
1.1血检对象: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即“三热”病人。特别注意流动人员中的发热病人。
1.2血检负责单位:由医疗单位负责就诊人群的诊断工作,对“三热”病人血检阳性,建议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血检确诊。血检工作由各镇卫生院负责。每月6日前将上月“三热”病人疟原虫血检统计表(附件2)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疫情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加强疫情报告管理,提高疟疾网络直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2负责单位及报告人:各医疗卫生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和个体医生)。
2.3报告方法及要求:发现疟疾病例要在24小时内实现网络直报。
3.病例核实。
3.1负责单位:博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2核实方法:在病例网报后3日内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填写《疟疾病例个案调查表》和血片复核。对不能用血检确诊的网报病例,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采集滤纸血,送省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确认和基因分析。如为输入性病例者,若输入地为本省,通知输入地县(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联合流行病学调查;若输入地为境外,通知入境口岸所属检验检疫机构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4.规范病例治疗。
4.2负责单位:所有病例的服药由其所在镇临床医生负责。
4.3治疗方法:按照原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规范治疗,对符合抗疟药试治要求的病例进行试治,对试治有效者完成全程治疗。对所有疟疾病例应当由镇防保人员或村医进行全程督导服药,住院病人由护士督导用药,督导者做好督导服药记录。
5.休止期治疗。
包括休止期根治和休止期服药。
5.1治疗对象:上一年发现的所有间日疟病例及病例的全家及四邻。
5.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镇卫生院。
5.3治疗方法:对上一年间日疟病人进行休止期根治;对间日疟病例的家属及四邻人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休止期服药。治疗按照《疟疾防治手册(第三版)》及原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实施。所有根治和服药对象应由镇防保人员或村医进行全程督导服药,督导者做好督导服药记录。
6.疫点处置。
6.1疫点定义:发现疟疾病例并有传疟媒介生长的自然村或居民点。
6.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3疫点处置措施:
病例搜索:对疫点内所有居民进行走访调查,对近2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血样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或者快速诊断试条(rdt)筛查。
杀虫剂灭蚊:疫点实施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和蚊帐浸泡等灭蚊措施。
保护易感人群:对疫点范围内的居民,应根据《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预防服药。
追踪观察:对疫点内的居民,凡出现类似疟疾发热的患者,应及时进行血检。定期对疫点居民进行一次访视,观察有无继发病例,一般观察一年,对疫点内出现的患者及时给予治疗,必要时再进行一次灭蚊和预防服药。
(二)加强媒介控制。
1.1范围:全县范围,以农村为重点。
1.2负责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卫生院防保科。
1.3内容和方法:
降低蚊虫密度:
(1)环境整治: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新农村建设进行有针对性的环境改造与清理,如清理洼地积水、疏通沟渠、改厕、建公共垃圾池和间歇灌溉等,减少或清除蚊虫孳生繁殖场所;提高防蚊意识,大力鼓励全民使用纱门纱窗等防蚊设施,宣传、引导群众改善室内通风条件,改变室外露宿习惯等。
(2)科学灭蚊:在所有疫点根据媒介蚊虫的生物学特点和疟原虫虫种,科学开展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和蚊帐浸泡灭蚊等,降低蚊虫密度。
个人防护。
(1)开展健康宣教,提高居民的防蚊意识。
(2)提倡居民在疟疾传播季节使用驱避剂、蚊香、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十二
活动现场,我社区医务人员通过滚动字幕、发放宣传资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过往人群展现了疟疾的发病原因与传播途径、疟疾的临床表现、预防方法以及防蚊灭蚊措施,吸引了周围不少群众目光。
通过这次宣传活动,进一步使群众掌握疟疾的防治常识,让群众知道蚊虫是疟疾传播的重要媒介物。要求在夏天来临时,要注意防蚊灭蚊,必要时可以使用蚊帐,只要避免被蚊虫叮咬并实时根治现症病人才有覆灭疟疾发生的可能。另外对于到高疟疾病发地域的人员可以进行预防性服药来预防。
本次宣传活动中,我中心共发放宣传单约200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了疟疾的危害,增强了群众及时就诊,配合治疗的意识,提高了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十三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2017年4月26日是第10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为“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加大疟疾防治工作力度,提高社会和公众的疟疾防控意识,巩固我市消除疟疾防治成果。现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国疟疾日”前后,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前,随着人口流动的频繁,居民出境旅游、务工、经商等人数增加,疟疾输入风险加大。从疟疾疫情形势来看,2016年全国疟疾病例以境外输入性病例为主,我市近几年发现报告病例全部为输入性疟疾,2017年我市已确诊一例输入性三日疟病例,所以防控境外输入已成为当前疟疾防控工作重点。各单位要在“全国疟疾日”前后,围绕宣传主题,制定详细宣传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宣传疟疾防治核心信息(附件1),特别是要加强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等重点人群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谨防境外感染,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意识,使每一例患者都得到治疗,减少传播风险。
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单位要认真开展院内培训工作,增强医务人员,特别是急诊科、内科、妇科、儿科等科室临床诊疗人员的疟疾疫情意识,提高病例甄别、诊断及重症病例救治能力。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在4月底前,做好镇村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学习《东台市2017年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案》和疟疾诊疗防治知识。不断提高临床识别、镜检技能、血片制作及疫情处置能力,全面提升我市疟疾防控工作水平。
各医疗卫生单位和村卫生站要积极组织,通过镇、村广播电视、健康教育宣传栏、微信平台、qq空间等宣传资源大力开展疟疾知识宣传。组织专业人员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人群密集的地方开展街头宣传及义诊,悬挂张贴疟疾宣传横幅和标语,发放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结合出国劳务人员专题调查工作开展出国劳务人员及家庭成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在辖区内中小学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提高广大师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及自我防护能力。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工作,紧紧围绕宣传主题,注重实效,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并将“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本月30日前上报是市疾控中心慢传科。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十四
20xx年启动消除疟疾行动以来,全国消除疟疾工作进展顺利,20xx年全国共计报告疟疾病例3116例,其中98%以上为境外输入性病例,且较20xx年有所增加。防控境外输入是当前消除疟疾工作重点。4月26日是第9个“全国疟疾日”,我委决定开展以“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主题的疟疾日宣传活动,以提高社会和公众的疟疾防控意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有输入性病例报告,随着我国居民出境旅游、务工、经商等人数增加,疟疾输入风险加大。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在开展“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期间,与当地检验检疫、商务、旅游等部门加强合作,围绕宣传主题,制定详细宣传方案,统筹安排资源,共同开展宣传活动,及时互通境外感染和输入性病例等信息。同时,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宣传疟疾防治核心信息(附件1),尤其要加强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等重点人群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谨防境外感染,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意识,使每一例患者都得到治疗,减少传播风险。
及时有效处置输入性疟疾疫情,防止出现二代病例是消除疟疾关键环节。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全国疟疾日”前后,参照输入性疟疾疫情处置演练方案(附件2),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组织疫情处置演练,提高防控处置能力,做到输入性疟疾病例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技术人员开展消除疟疾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巩固提高疾控技术人员疟疾实验室复核、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疫点调查与快速处置能力。在输入性病例较多地区,卫生计生部门应建立重症疟疾救治专家库,指定定点医院诊治重症疟疾病例,组织临床医生开展疟疾诊治知识培训和考核。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20xx年5月底前将书面材料报送我委疾控局,电子版材料(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发送至benguangzhang@,我委将适时开展宣传活动和演练情况的总结交流。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十五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20xx年全县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根据原卫生部等十三部委联合下发的《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卫疾控发〔20xx〕47号)精神及《广东省消除疟疾实施方案》(粤卫〔20xx〕182号)的目标和要求,为明确我县消除疟疾的任务与措施,落实各部门职责,保证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疟疾流行区分类。
博罗县属于疟疾流行区,为二类县。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项目实施范围为全县17个镇;实施时间为20xx年3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三、任务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xx年,博罗县实现消除疟疾目标。
(二)阶段目标。
20xx年,博罗县疟疾发病率为1/万以下;。
20xx-20xx年,博罗县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
20xx年,博罗县通过消除疟疾考核验收。
四、策略和措施。
全县范围内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策略,防止发生输入性病例引发的本地感染病例,重点提高病例监测的准确性,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处理,每年对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三热病人)血检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1‰(要求全县血检数每年1000份),5-10月血检数不得少于全年血检总数的80%(即800份),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传染源控制和管理。
1、及时发现病例。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要求做好“三热”病人的登记和疟原虫血片镜检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配备疟原虫血片镜检所需器材,要求均能够开展发热病人血片镜检,实现对所有疟疾病例的实验室检测。
1.1血检对象: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即“三热”病人。特别注意流动人员中的发热病人。
1.2血检负责单位:由医疗单位负责就诊人群的诊断工作,对“三热”病人血检阳性,建议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血检确诊。血检工作由各镇卫生院负责。每月6日前将上月“三热”病人疟原虫血检统计表(附件2)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疫情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加强疫情报告管理,提高疟疾网络直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2负责单位及报告人:各医疗卫生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和个体医生)。
2.3报告方法及要求:发现疟疾病例要在24小时内实现网络直报。
3.病例核实。
3.1负责单位:博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2核实方法:在病例网报后3日内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填写《疟疾病例个案调查表》和血片复核。对不能用血检确诊的网报病例,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采集滤纸血,送省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确认和基因分析。如为输入性病例者,若输入地为本省,通知输入地县(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联合流行病学调查;若输入地为境外,通知入境口岸所属检验检疫机构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4.规范病例治疗。
4.2负责单位:所有病例的服药由其所在镇临床医生负责。
4.3治疗方法:按照原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规范治疗,对符合抗疟药试治要求的病例进行试治,对试治有效者完成全程治疗。对所有疟疾病例应当由镇防保人员或村医进行全程督导服药,住院病人由护士督导用药,督导者做好督导服药记录。
5.休止期治疗。
包括休止期根治和休止期服药。
5.1治疗对象:上一年发现的所有间日疟病例及病例的全家及四邻。
5.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镇卫生院。
5.3治疗方法:对上一年间日疟病人进行休止期根治;对间日疟病例的家属及四邻人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休止期服药。治疗按照《疟疾防治手册(第三版)》及原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实施。所有根治和服药对象应由镇防保人员或村医进行全程督导服药,督导者做好督导服药记录。
6.疫点处置。
6.1疫点定义:发现疟疾病例并有传疟媒介生长的自然村或居民点。
6.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3疫点处置措施:
病例搜索:对疫点内所有居民进行走访调查,对近2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血样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或者快速诊断试条(rdt)筛查。
杀虫剂灭蚊:疫点实施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和蚊帐浸泡等灭蚊措施。
保护易感人群:对疫点范围内的居民,应根据《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预防服药。
追踪观察:对疫点内的居民,凡出现类似疟疾发热的患者,应及时进行血检。定期对疫点居民进行一次访视,观察有无继发病例,一般观察一年,对疫点内出现的患者及时给予治疗,必要时再进行一次灭蚊和预防服药。
(二)加强媒介控制。
1.1范围:全县范围,以农村为重点。
1.2负责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卫生院防保科。
1.3内容和方法:
降低蚊虫密度:
(1)环境整治: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新农村建设进行有针对性的环境改造与清理,如清理洼地积水、疏通沟渠、改厕、建公共垃圾池和间歇灌溉等,减少或清除蚊虫孳生繁殖场所;提高防蚊意识,大力鼓励全民使用纱门纱窗等防蚊设施,宣传、引导群众改善室内通风条件,改变室外露宿习惯等。
(2)科学灭蚊:在所有疫点根据媒介蚊虫的生物学特点和疟原虫虫种,科学开展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和蚊帐浸泡灭蚊等,降低蚊虫密度。
个人防护。
(1)开展健康宣教,提高居民的防蚊意识。
(2)提倡居民在疟疾传播季节使用驱避剂、蚊香、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
(三)加强健康教育。
1.1受教育对象:公众、中小学生和大型工地建设者等。
1.2负责单位:县健康教育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卫生院、旅游、教育等部门。
1.3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
1.4每年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制疟疾防治知识宣传资料5000份,提供给教育、公安、旅游、医疗等部门进行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其中重点于每年5―10月份进行疟防知识宣传教育,电视宣传于每年5月与8月开展,以4次/天的频率进行播放宣传。
公众疟防宣传教育:结合每年4月26日“全国疟疾日”,重点于5-10月开展疟防宣传教育,采取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国家消除疟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工作的积极性。
中小学生健康教育:由教育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中小学健康教育进行部署和安排,疾控中心加强对中小学健康教育的指导。所有中小学校应结合健康教育课或者主题班会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并通过发放规范性宣传教育制品等方式,向家庭宣传相关防治知识。
社区宣传教育:在县人民医院候诊大厅、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张贴疟疾防治知识宣传画,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同时向就诊病人及施工人员发放疟疾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到20xx年,全县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
(四)加强流动人口疟疾管理。
1.1对象:出、入疟疾高流行区的流动人员。
1.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旅游、教育、公安等部门。
1.3内容和方法:
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
(1)多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卫生和计生、教育、公安、旅游等部门流动人员疟疾防治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工作交流。
(2)信息通报制度:县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公安、旅游等部门的协调和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出入本地区流动人员的动态。
加强出境人员疟防知识宣传和防护。
加强入境人员疟疾筛查: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返回居住地的境外输入疟疾病例以及居住地周围人群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相关人员特别是同批集中入境人员进行追踪随访和疟防知识宣传。
(2)旅游、公安等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协助卫生和计生部门做好入境人员疟疾防治相关工作。
加强境内流动人口疟疾防控:
(1)在疟疾流行区建设大型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蚊帐等必要的疟疾防护用品,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并配合县疾病预防机构做好疟疾防控工作。
(2)流动人口疟疾病例实行属地化管理,病例由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公安、卫生和计生等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追踪、重点人群筛查和相关信息沟通等工作。
(五)完善疟疾监测检测网络。
1.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血片进行复查。并抽查至少5%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
1.2各级实验室应当定期进行技能考核与质量控制,确保实验室网络正常运行。
1.3监测点的选择与分布。
负责单位: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各镇卫生院。
监测内容和方法:
“三热病人”血检:各监测点要求常年开展“三热病人”血检工作,并以5-10月为血检重点时期。
(六)消除疟疾能力建设和技能培训。
1.1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疟原虫镜检专业人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相关检验人员;各镇卫生院检验人员。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疟原虫镜检理论和操作技能。
培训方法:采用培训班集中培训方式,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员负责疟原虫镜检理论讲课、实验室示教、学员实践操作和考核。
1.2疟疾诊治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发热门诊、内科、传染科等科室临床医生;镇卫生院门诊医生;所有村卫生室村医。
培训内容:包括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和疟疾诊断及治疗相关技能。
培训方法:采用培训班集中培训方式,由各镇卫生院负责授课。
1.3.疟疾防治知识和消除疟疾工作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镇卫生院防保人员。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和消除疟疾工作相关要求和技能。
培训方法:采用培训班集中培训方式,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员负责授课。
五、政策和保障。
(一)组织保障。
1.加强政府领导。县政府要把消除疟疾工作列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成立消除疟疾行动协调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分管卫生领导和县卫生和计生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卫生和计生局、教育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文体旅游局、爱卫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到位。
2.卫生和计生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消除疟疾工作方针、政策、规划和措施,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3.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将消除疟疾工作相关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疟疾防治专项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
4.公安部门配合卫生和计生部门做好出入境人员疟疾防治健康教育、疫情监测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及时与卫生和计生部门沟通有关信息。
5.文体旅游部门负责安排多种形式的疟疾防治知识宣传。
6.教育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7.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把疟疾防治科研项目列入科技计划。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法、科学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二)机构和人员。
1.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设立县级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办公室,并设有负责消除疟疾工作的防疫科;要配置至少2名专(兼)职疟疾防治技术人员。
2.镇级:各镇卫生院要配备至少有1名专(兼)职疟疾防治技术人员。
(三)经费和物资保障。
政府财政部门根据当地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和任务需求,将消除疟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按照全球基金项目管理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单独的全球基金项目帐号;按照国家消除疟疾计划要求,县疾控机构要合理利用各级财政安排的疟疾防治资金和全球基金项目经费,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四)督导检查和考核。
1.血检质量督导检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对所辖区镇卫生院开展1次督导,对被督导单位近3个月的全部阳性血片进行复核,阴性血片复核5%,并将血片复核情况反馈给被检查单位。
2.疟疾防治工作督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对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1次督导,对现症病人管理、休止期根治、人群服药、疫点处置、健康教育等相关工作进行指导。镇卫生院每年对辖区内各村卫生室进行1次督导。
卫生和计生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消除疟疾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以确保消除疟疾目标顺利实现。
3.考核评估:博罗县消除疟疾行动协调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全县消除疟疾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十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xq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xx年4月26日是第9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为“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做好今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推进《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实施,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近年来,我国疟疾疫情持续下降,疟疾报告病例以境外输入为主。20xx年境外输入病例占疟疾报告病例总数的98%,防范境外疟疾输入,防止二代病例发生是今后疟疾防治工作重点。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主题,制订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要利用“全国疟疾日”的契机,向当地政府汇报消除疟疾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消除工作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类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尤其要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的意识,谨防境外感染,减少境外输入病例。(宣传核心信息见附件,宣传短片可从我委网站下载。)。
二、加强协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新闻出版广电、旅游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各项防控措施,特别要加强输入性疟疾病例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认真做好病例发现、诊断、治疗、报告和疫情处置工作。各地应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清除蚊虫孳生场所,杀灭蚊虫。
三、加强培训,提高消除疟疾工作能力。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人员开展消除疟疾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做好每一例病例的调查核实和资料整理,不断提高镜检技能、血片制作、病例复核及疫情处置能力,推动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工作。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20xx年5月底前将书面和电子版报告(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材料)报送我委疾控局。
联系人:血吸虫病和地方病预防控制处胡。
电话:
传真:
邮箱: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十七
疟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是严重危害我县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寄生虫病。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疟疾防治工作,将疟疾作为重点防治的五大寄生虫病之一。我县根据疟疾流行特征和经济社会各个时期发展状况,研究制订了科学的防治规划,出台了疟疾防治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健全了疟疾防治机构和检测网络,培养锻炼了一支专业技术队伍,积极参与临沧市疟疾区域联防联控工作。疟疾防治工作取得了连续6年无当地感染病例的显著成效。疟疾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是由于我县地域特殊,营盘、雪山、大兴、永发等低海拔地区环境气候因素复杂,跨境人员流动频繁,输入性疟疾对我县的消除疟疾影响较大。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xx-20xx年)明确任务与措施,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实现20xx年全县消除疟疾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实施各级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和专技能力,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根据20xx-20xx年疟疾疫情报告,三年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流行县为三类县,我县属三类县。
1、总目标:到20xx年实现全县消除疟疾目标。
2、工作指标:20xx年实现下列指标。
(1)技能培训:县疾控中心及乡镇卫生院有关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技能及消除疟疾工作工作要求的培训比例在95%以上;乡镇卫生院相关临床医生接受过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培训的比例在95%以上;县疾控中心卫生检疫工作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比例在95%以上。
(2)发热病人疟疾原虫血检:县级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能够开展疟原虫血检的比例达到100%;“三热”病人(临床诊断为症状、疑似症状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等疟原虫血检的总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2‰,疟疾传播季节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80%;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率达100%,实验室确诊比例达到75%。
(3)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诊断后24小时报告率达到100%;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达到100%;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率达到100%。
(4)疫点处置:疫点处置率达到100%。
到20xx年实现下列指标:
1、技能培训:
(1)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有关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技能及消除疟疾工作要求的培训比例达到100%。
(2)乡镇卫生院相关临床医生接受过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培训的比例达到100%。
2、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
(1)县级医疗机构和县疾控中心能够开展疟原虫血检的比例保持100%。
(2)“三热”病人年疟原虫血检的总数保持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2‰,疟疾传播季节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80%。
(3)疟疾病例实验室确诊比例达到100%。
3、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疫点处置。
以上工作指标同20xx年均要求保持100%。
4、达到消除疟疾目标,完成消除疟疾考核认证。
加强监测和输入病例处置,防止继发传播,可根据防治进程和流行情况的改变,适时调整防治策略。
1、及时发现疟疾病人。
(1)及时发现疟疾病人。
县级各医疗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对“三热”病人开展疟原虫镜检,检测阳性者,必须采集并保留血虫备查和送疾控中心镜检确诊。
(2)规范治疗疟疾病人。
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发现的输入疟疾按卫生部下发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治疗,县疾控中心对新有疟疾病人进行全程督导服药。
(3)加强疟疾疫情报告。
各医疗单位对发现的疟疾病人均适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报告疫情。
(4)病例核实。
县疾控中心对网络直报的新有疟疾病例立即进行疟原虫片生镜检核实并保存阳性血片,同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
(5)疫点处置。
在发现输入病例并具有传播条件的自然村或居民点县疾控中心立即组织开展病例搜索,时近两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进行疟原虫镜检,搜索范围根据病例可能的影响决定。同时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提供预防和治疗服务信息。在疟疾流行季节,对病例新在家庭以及周围的房舍进行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
(6)休止期根治。
在疟疾传播休止期,对上年度间日疟病人进行抗复发治疗,根治对象包括确诊、临床和抗疟药试治有效者,根治应当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2、加强媒介防制。
结合爱国运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环境改造与治理,减少蚊虫孳生场所,降低蚊虫密度。
3、加强健康教育。
在县政府和各乡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加强部门合作针对不同人群,利用多渠道开展消除疟疾的健康教育。
(1)积极开发适合消除疟疾行动的健康教育信息和针对居民、流动人群、中小学生等不同人群特点的健康要与材料,特别是适合当地少数民族文化背景的材料。
(2)加强消除疟疾信息的大众媒体宣传教育。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结合“全国疟疾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国家消除疟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和消除疟疾工作的积极性。
(3)加强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教育部门应当对中小学生校勘进行部署和安排。疾控中心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健康教育的指导,结合健康教育课或主题班会活动,开展疟疾防治健康教育,并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方式向家庭传播相关知识。
(4)加强社区、街道宣传教育。由县疾控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在各医院候诊大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消除疟疾相关知识及国家有关政策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
4、加强流动人口的疟疾防治。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财政厅等13个厅局签发的《云南省边境地区及流动人口疟疾防治方案(试行)》云卫发【20xx】724号相关要求,加强政府领导,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流动人口疟疾病例的发现防治和管理,杜绝二代病例的发生。
5、疟疾监测检测网络。
县疾控中心负责对所有网络报告的疟疾病人血片进行复核。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十八
20xx年4月26日是第x个“全国疟疾日”,为做好今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推进我市消除疟疾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宣传工作要求如下:
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有输入性病例报告,随着我国居民出境旅游、务工、经商等人数增加,疟疾输入风险加大。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在开展“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期间,与当地检验检疫、商务、旅游等部门加强合作,围绕宣传主题,制定详细宣传方案,统筹安排资源,共同开展宣传活动,及时互通境外感染和输入性病例等信息。同时,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宣传疟疾防治核心信息(附件1),尤其要加强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等重点人群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谨防境外感染,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意识,使每一例患者都得到治疗,减少传播风险。
及时有效处置输入性疟疾疫情,防止出现二代病例是消除疟疾关键环节。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全国疟疾日”前后,参照输入性疟疾疫情处置演练方案(附件2),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组织疫情处置演练,提高防控处置能力,做到输入性疟疾病例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技术人员开展消除疟疾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巩固提高疾控技术人员疟疾实验室复核、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疫点调查与快速处置能力。在输入性病例较多地区,卫生计生部门应建立重症疟疾救治专家库,指定定点医院诊治重症疟疾病例,组织临床医生开展疟疾诊治知识培训和考核。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20xx年5月底前将书面材料报送我委疾控局,电子版材料(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发送至xx,我委将适时开展宣传活动和演练情况的总结交流。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十九
疟疾是全球关注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每年4月26日定为“全国疟疾日”,如何写疟疾日的。
呢?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xq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xx年4月26日是第9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为“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做好今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推进《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实施,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近年来,我国疟疾疫情持续下降,疟疾报告病例以境外输入为主。20xx年境外输入病例占疟疾报告病例总数的98%,防范境外疟疾输入,防止二代病例发生是今后疟疾防治工作重点。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主题,制订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要利用“全国疟疾日”的契机,向当地政府汇报消除疟疾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消除工作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类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尤其要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的意识,谨防境外感染,减少境外输入病例。(宣传核心信息见附件,宣传短片可从我委网站下载。)。
二、加强协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新闻出版广电、旅游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各项防控措施,特别要加强输入性疟疾病例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认真做好病例发现、诊断、治疗、报告和疫情处置工作。各地应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清除蚊虫孳生场所,杀灭蚊虫。
三、加强培训,提高消除疟疾工作能力。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人员开展消除疟疾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做好每一例病例的调查核实和资料整理,不断提高镜检技能、血片制作、病例复核及疫情处置能力,推动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工作。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20xx年5月底前将书面和电子版报告(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材料)报送我委疾控局。
联系人:血吸虫病和地方病预防控制处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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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20xx年全县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根据原卫生部等十三部委联合下发的《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卫疾控发〔20xx〕47号)精神及《广东省消除疟疾实施方案》(粤卫〔20xx〕182号)的目标和要求,为明确我县消除疟疾的任务与措施,落实各部门职责,保证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疟疾流行区分类。
博罗县属于疟疾流行区,为二类县。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项目实施范围为全县17个镇;实施时间为20xx年3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三、任务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xx年,博罗县实现消除疟疾目标。
(二)阶段目标。
20xx年,博罗县疟疾发病率为1/万以下;。
20xx-20xx年,博罗县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
20xx年,博罗县通过消除疟疾考核验收。
四、策略和措施。
全县范围内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策略,防止发生输入性病例引发的本地感染病例,重点提高病例监测的准确性,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处理,每年对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三热病人)血检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1‰(要求全县血检数每年1000份),5-10月血检数不得少于全年血检总数的80%(即800份),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传染源控制和管理。
1、及时发现病例。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要求做好“三热”病人的登记和疟原虫血片镜检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配备疟原虫血片镜检所需器材,要求均能够开展发热病人血片镜检,实现对所有疟疾病例的实验室检测。
1.1血检对象: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即“三热”病人。特别注意流动人员中的发热病人。
1.2血检负责单位:由医疗单位负责就诊人群的诊断工作,对“三热”病人血检阳性,建议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血检确诊。血检工作由各镇卫生院负责。每月6日前将上月“三热”病人疟原虫血检统计表(附件2)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疫情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加强疫情报告管理,提高疟疾网络直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2负责单位及报告人:各医疗卫生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和个体医生)。
2.3报告方法及要求:发现疟疾病例要在24小时内实现网络直报。
3.病例核实。
3.1负责单位:博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2核实方法:在病例网报后3日内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填写《疟疾病例个案调查表》和血片复核。对不能用血检确诊的网报病例,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采集滤纸血,送省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确认和基因分析。如为输入性病例者,若输入地为本省,通知输入地县(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联合流行病学调查;若输入地为境外,通知入境口岸所属检验检疫机构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4.规范病例治疗。
4.2负责单位:所有病例的服药由其所在镇临床医生负责。
4.3治疗方法:按照原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规范治疗,对符合抗疟药试治要求的病例进行试治,对试治有效者完成全程治疗。对所有疟疾病例应当由镇防保人员或村医进行全程督导服药,住院病人由护士督导用药,督导者做好督导服药记录。
5.休止期治疗。
包括休止期根治和休止期服药。
5.1治疗对象:上一年发现的所有间日疟病例及病例的全家及四邻。
5.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镇卫生院。
5.3治疗方法:对上一年间日疟病人进行休止期根治;对间日疟病例的家属及四邻人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休止期服药。治疗按照《疟疾防治手册(第三版)》及原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实施。所有根治和服药对象应由镇防保人员或村医进行全程督导服药,督导者做好督导服药记录。
6.疫点处置。
6.1疫点定义:发现疟疾病例并有传疟媒介生长的自然村或居民点。
6.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3疫点处置措施:
病例搜索:对疫点内所有居民进行走访调查,对近2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血样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或者快速诊断试条(rdt)筛查。
杀虫剂灭蚊:疫点实施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和蚊帐浸泡等灭蚊措施。
保护易感人群:对疫点范围内的居民,应根据《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预防服药。
追踪观察:对疫点内的居民,凡出现类似疟疾发热的患者,应及时进行血检。定期对疫点居民进行一次访视,观察有无继发病例,一般观察一年,对疫点内出现的患者及时给予治疗,必要时再进行一次灭蚊和预防服药。
(二)加强媒介控制。
1.1范围:全县范围,以农村为重点。
1.2负责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卫生院防保科。
1.3内容和方法:
降低蚊虫密度:
(1)环境整治: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新农村建设进行有针对性的环境改造与清理,如清理洼地积水、疏通沟渠、改厕、建公共垃圾池和间歇灌溉等,减少或清除蚊虫孳生繁殖场所;提高防蚊意识,大力鼓励全民使用纱门纱窗等防蚊设施,宣传、引导群众改善室内通风条件,改变室外露宿习惯等。
(2)科学灭蚊:在所有疫点根据媒介蚊虫的生物学特点和疟原虫虫种,科学开展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和蚊帐浸泡灭蚊等,降低蚊虫密度。
个人防护。
(1)开展健康宣教,提高居民的防蚊意识。
(2)提倡居民在疟疾传播季节使用驱避剂、蚊香、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
(三)加强健康教育。
1.1受教育对象:公众、中小学生和大型工地建设者等。
1.2负责单位:县健康教育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卫生院、旅游、教育等部门。
1.3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
1.4每年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制疟疾防治知识宣传资料5000份,提供给教育、公安、旅游、医疗等部门进行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其中重点于每年5―10月份进行疟防知识宣传教育,电视宣传于每年5月与8月开展,以4次/天的频率进行播放宣传。
公众疟防宣传教育:结合每年4月26日“全国疟疾日”,重点于5-10月开展疟防宣传教育,采取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国家消除疟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工作的积极性。
中小学生健康教育:由教育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中小学健康教育进行部署和安排,疾控中心加强对中小学健康教育的指导。所有中小学校应结合健康教育课或者主题班会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并通过发放规范性宣传教育制品等方式,向家庭宣传相关防治知识。
社区宣传教育:在县人民医院候诊大厅、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张贴疟疾防治知识宣传画,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同时向就诊病人及施工人员发放疟疾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到20xx年,全县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
(四)加强流动人口疟疾管理。
1.1对象:出、入疟疾高流行区的流动人员。
1.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旅游、教育、公安等部门。
1.3内容和方法:
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
(1)多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卫生和计生、教育、公安、旅游等部门流动人员疟疾防治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工作交流。
(2)信息通报制度:县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公安、旅游等部门的协调和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出入本地区流动人员的动态。
加强出境人员疟防知识宣传和防护。
加强入境人员疟疾筛查: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返回居住地的境外输入疟疾病例以及居住地周围人群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相关人员特别是同批集中入境人员进行追踪随访和疟防知识宣传。
(2)旅游、公安等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协助卫生和计生部门做好入境人员疟疾防治相关工作。
加强境内流动人口疟疾防控:
(1)在疟疾流行区建设大型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蚊帐等必要的疟疾防护用品,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并配合县疾病预防机构做好疟疾防控工作。
(2)流动人口疟疾病例实行属地化管理,病例由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公安、卫生和计生等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追踪、重点人群筛查和相关信息沟通等工作。
(五)完善疟疾监测检测网络。
1.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血片进行复查。并抽查至少5%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
1.2各级实验室应当定期进行技能考核与质量控制,确保实验室网络正常运行。
1.3监测点的选择与分布。
负责单位: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各镇卫生院。
监测内容和方法:
“三热病人”血检:各监测点要求常年开展“三热病人”血检工作,并以5-10月为血检重点时期。
(六)消除疟疾能力建设和技能培训。
1.1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疟原虫镜检专业人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相关检验人员;各镇卫生院检验人员。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疟原虫镜检理论和操作技能。
培训方法:采用培训班集中培训方式,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员负责疟原虫镜检理论讲课、实验室示教、学员实践操作和考核。
1.2疟疾诊治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发热门诊、内科、传染科等科室临床医生;镇卫生院门诊医生;所有村卫生室村医。
培训内容:包括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和疟疾诊断及治疗相关技能。
培训方法:采用培训班集中培训方式,由各镇卫生院负责授课。
1.3.疟疾防治知识和消除疟疾工作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镇卫生院防保人员。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和消除疟疾工作相关要求和技能。
培训方法:采用培训班集中培训方式,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员负责授课。
五、政策和保障。
(一)组织保障。
1.加强政府领导。县政府要把消除疟疾工作列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成立消除疟疾行动协调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分管卫生领导和县卫生和计生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卫生和计生局、教育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文体旅游局、爱卫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到位。
2.卫生和计生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消除疟疾工作方针、政策、规划和措施,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3.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将消除疟疾工作相关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疟疾防治专项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
4.公安部门配合卫生和计生部门做好出入境人员疟疾防治健康教育、疫情监测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及时与卫生和计生部门沟通有关信息。
5.文体旅游部门负责安排多种形式的疟疾防治知识宣传。
6.教育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7.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把疟疾防治科研项目列入科技计划。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预案。
》、《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法、科学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二)机构和人员。
1.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设立县级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办公室,并设有负责消除疟疾工作的防疫科;要配置至少2名专(兼)职疟疾防治技术人员。
2.镇级:各镇卫生院要配备至少有1名专(兼)职疟疾防治技术人员。
(三)经费和物资保障。
政府财政部门根据当地消除疟疾。
工作计划。
和任务需求,将消除疟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按照全球基金项目管理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单独的全球基金项目帐号;按照国家消除疟疾计划要求,县疾控机构要合理利用各级财政安排的疟疾防治资金和全球基金项目经费,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四)督导检查和考核。
1.血检质量督导检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对所辖区镇卫生院开展1次督导,对被督导单位近3个月的全部阳性血片进行复核,阴性血片复核5%,并将血片复核情况反馈给被检查单位。
2.疟疾防治工作督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对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1次督导,对现症病人管理、休止期根治、人群服药、疫点处置、健康教育等相关工作进行指导。镇卫生院每年对辖区内各村卫生室进行1次督导。
卫生和计生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消除疟疾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以确保消除疟疾目标顺利实现。
3.考核评估:博罗县消除疟疾行动协调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全县消除疟疾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疾病防治政策,根据县卫生局关于《长武县医院x年消除疟疾工作计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切实抓好我镇x年的疟疾防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拟定此工作计划。
一、健全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技能培训。
按照我县消除疟疾行动计划的要求,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我镇的疟疾防治工作任务,首先我镇成立了我镇的疟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任务及职责,做到分工明确任务细化。其次我镇卫生院防保科组织院内医务人员及各村卫生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了疟疾防治知识、会后对培训效果做出了测试。并对培训效果作出总结。
二、村医院配合镇卫生院开展血检工作。
疟疾的防治重点在于疟疾病人的发现及治疗和对疫点人员的预防以及群众对疟疾防治的掌握,根据疟疾的发病机制和临床症状,发现疟疾病人的最有效的办法是涂制“三热病人”血片,镜检查找疟原虫。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和要求,我院将在全镇全面开展疟疾血检工作。由村卫室负责将发热病人转诊至卫生院,卫生院门诊负责专册登记、化验室负责血检登记并将血检样品送医院防保科、由防保科负责每月25日以前将样品送县cdc。
1、血检工作任务80人份。分别在6个村卫生室(任务分配见附表)2、血检主要对象:三热病人(即:疟疾现症病人,疑似疟疾病人,发热原因不明的病人),流动人员的发热病人。
3、时间要求:x年3月1日至x年10月31日前。
疟疾防治,关键在于宣传疟疾防治的知识要点,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疟疾的防治知识和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全民皆兵的格局,争取在x年在我县达到消除疟疾,于是我镇将在x年4月26日举行“全国疟疾日”宣传,具体安排如下:。
1、宣传时间:x年4月26日。
2、宣传地点:我镇医院、镇街道及6个村医院所在地开展日宣传活动。
3、宣传的内容:疟疾防治知识。
4、宣传的方式:发宣传单或展板、宣传画、设立咨询台等。
5、整理宣传总结并上报总结和图片。
四、病例处置和疫点处置。
加强对打工人口的监测,流行季节严密注视疟情,对疟疾病人及可能有疟疾病的病人进行个案调查,对病家周围人群进行预防服药(并按“八日疗法”服药)。对疫点进行消杀,所有居民走访调查;对近2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血样进行疟原虫镜检或者快速诊断,对疟原虫阳性者,给予规范治疗;在出现本地感染/输入性恶性疟病例的自然村和居民点,实施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等灭蚊措施;向居民发放疟疾宣传资料等方法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教。
五、切实做好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疟疾疫情及血检开展情况每月汇总并按时样品,其它资料要县cdc的要求及时上报。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二十
各区卫生计生委、海河教育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委直属各有关单位:
20xx年4月26日是第xx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是“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做好今年我市“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落实《全国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xx―20xx年)》要求,提高社会和公众的疟疾防控意识,现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以“全国疟疾日”为契机,精心部署,向社会各界积极宣传消除疟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措施,营造消除疟疾良好的社会和政策支持环境。加强与检验检疫、商务、旅游等部门沟通合作,围绕宣传主题,制定详细宣传方案,统筹安排资源,共同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通过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持久广泛宣传《疟疾防治核心信息》(附件),尤其要加强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等重点人群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谨防境外感染,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意识,使每一例患者都得到治疗,减少传播风险。
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辖区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技术人员开展消除疟疾相关业务培训,增强医务人员疟疾鉴别意识,提高救治水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针对我市消除疟疾诊疗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疑难重症病例救治难点问题,在“全国疟疾日”前后,组织开展一次深入的、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切实提高我市疟疾鉴别和诊疗能力。
请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认真整理汇总“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培训资料,并形成宣传活动总结及培训报告,于20xx年5月16日(星期二)前将材料(电子版材料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报送市卫生计生委。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二十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xq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月26日是第9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为“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做好今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推进《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的实施,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近年来,我国疟疾疫情持续下降,疟疾报告病例以境外输入为主。境外输入病例占疟疾报告病例总数的98%,防范境外疟疾输入,防止二代病例发生是今后疟疾防治工作重点。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主题,制订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要利用“全国疟疾日”的契机,向当地政府汇报消除疟疾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消除工作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类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尤其要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的意识,谨防境外感染,减少境外输入病例。(宣传核心信息见附件,宣传短片可从我委网站下载。)。
二、加强协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新闻出版广电、旅游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各项防控措施,特别要加强输入性疟疾病例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认真做好病例发现、诊断、治疗、报告和疫情处置工作。各地应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清除蚊虫孳生场所,杀灭蚊虫。
三、加强培训,提高消除疟疾工作能力。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人员开展消除疟疾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做好每一例病例的调查核实和资料整理,不断提高镜检技能、血片制作、病例复核及疫情处置能力,推动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工作。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205月底前将书面和电子版报告(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材料)报送我委疾控局。
联系人:血吸虫病和地方病预防控制处胡_。
电话:_。
传真:_。
邮箱:_。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二十二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疾病防治政策,根据县卫生局关于《长武县医院x年消除疟疾工作计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切实抓好我镇x年的疟疾防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拟定此工作计划。
一、健全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技能培训。
按照我县消除疟疾行动计划的要求,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我镇的疟疾防治工作任务,首先我镇成立了我镇的疟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任务及职责,做到分工明确任务细化。其次我镇卫生院防保科组织院内医务人员及各村卫生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了疟疾防治知识、会后对培训效果做出了测试。并对培训效果作出总结。
二、村医院配合镇卫生院开展血检工作。
疟疾的防治重点在于疟疾病人的发现及治疗和对疫点人员的预防以及群众对疟疾防治的掌握,根据疟疾的发病机制和临床症状,发现疟疾病人的最有效的办法是涂制“三热病人”血片,镜检查找疟原虫。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和要求,我院将在全镇全面开展疟疾血检工作。由村卫室负责将发热病人转诊至卫生院,卫生院门诊负责专册登记、化验室负责血检登记并将血检样品送医院防保科、由防保科负责每月25日以前将样品送县cdc。
1、血检工作任务80人份。分别在6个村卫生室(任务分配见附表)2、血检主要对象:三热病人(即:疟疾现症病人,疑似疟疾病人,发热原因不明的病人),流动人员的发热病人。
3、时间要求:x年3月1日至x年10月31日前。
疟疾防治,关键在于宣传疟疾防治的知识要点,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疟疾的防治知识和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全民皆兵的格局,争取在x年在我县达到消除疟疾,于是我镇将在x年4月26日举行“全国疟疾日”宣传,具体安排如下:。
1、宣传时间:x年4月26日。
2、宣传地点:我镇医院、镇街道及6个村医院所在地开展日宣传活动。
3、宣传的内容:疟疾防治知识。
4、宣传的方式:发宣传单或展板、宣传画、设立咨询台等。
5、整理宣传总结并上报总结和图片。
四、病例处置和疫点处置。
加强对打工人口的监测,流行季节严密注视疟情,对疟疾病人及可能有疟疾病的病人进行个案调查,对病家周围人群进行预防服药(并按“八日疗法”服药)。对疫点进行消杀,所有居民走访调查;对近2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血样进行疟原虫镜检或者快速诊断,对疟原虫阳性者,给予规范治疗;在出现本地感染/输入性恶性疟病例的自然村和居民点,实施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等灭蚊措施;向居民发放疟疾宣传资料等方法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教。
五、切实做好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疟疾疫情及血检开展情况每月汇总并按时样品,其它资料要县cdc的要求及时上报。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篇二十三
20xx年4月26日是第8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是“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消除疟疾工作,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xx〕266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本市“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应高度重视“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疟疾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充分利用开展“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契机,进一步加强与辖区发改、教育、科技、经信、公安、财政、商务、文广、旅游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不断巩固和完善部门间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认真实施《上海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应在“全国疟疾日”前后,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生动的疟疾防治宣传活动,并在医疗卫生机构、社区等重点场所播放防疟宣传短片《牛大受“疟”记》,不断提高市民对疟疾的关注度,为疟疾防治创造良好工作氛围。同时,要主动与教育、旅游、出入境等部门沟通,配合做好中小学生、出国旅游、经商和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和有境外员工派遣的大型工厂企业等重点单位的针对性宣传活动,增强其自我防护意识,谨防境外感染,减少境外输入病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会同并指导区县开展宣传活动。市健康教育所应充分发挥“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宣传平台作用,做好疟疾防治知识等的宣传和咨询解答。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不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疟疾诊治的技能和水平,提高警惕性和敏感性,发现病例及时报告。市和区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对网络报告病例的监测,主动发现疟疾病例,及时、规范、有效地处置疫情,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清除蚊虫孳生场所,阻断疟疾传播途径。
四、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应于5月10日前将辖区活动总结(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材料)报送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于5月20日前汇总全市宣传活动情况后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疾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