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帮扶方案(模板17篇)
方案是为了解决特定问题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或计划。它是为了达到某个目标而系统性地安排行动和资源的过程,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我们面对的问题多种多样,需要一个有效的方案来解决。有了一个明确的方案,我们才能更好地规划和安排工作。所谓较为完美的方案,是指在各个方面都能达到较高的标准和要求。接下来是一些方案制定的注意事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学校后勤帮扶方案篇一
今年5月,我会根据常德市教师奖励基金会《关于对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精神,对我县因病和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据初步统计,全县因病和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负债在5万元以上)的教师达154人,其中患三种重大疾病(癌症、白血病、尿毒症)54人(在职教师22人、家庭成员17人,退休教师及家庭成员15人)。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遵循基金会《宗旨》,落实基金会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促进教育和谐发展,特拟定今年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活动方案,有关要求如下:
因本人患重大疾病负债在3万元以上和因家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较大的本县特困教师。20xx年全县共救助特困教师40名今年已受中央、省、市、县基金会救助的对象不重复救助。
经审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特困教师,由县教师奖励基金会一次性救助,发放救助金每人20xx元。
按《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实行。
县直中学和每个乡镇中学各推荐1-2名。
10月: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和县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
11月上旬:县直中学、各乡镇中学报送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
11月下旬-12月上旬:县教育局与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审核特困教师材料,并向社会公示。
12月下旬:开展救助活动并下发救助金。
1.认真组织申报。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的要求于11月15日前申报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到教育局政工股。
2.大力开展救助活动。各学校要认真开展“爱烛行动”救助活动,必须及时由校长亲自给被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
3.积极宣传报道。各学校要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和家庭特困、爱岗敬业的教师典型,教育局将在教育信息网上予以推介。
学校后勤帮扶方案篇二
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师生参与、因校制宜;突出重点、节俭务实;精准帮扶、力求实效。
坚持精准帮扶,合力脱贫攻坚。
(一)开展扶贫日集中宣传活动。
以“10.17,邀您一起”为行动口号,利用单位网站、广播站、宣传栏、升旗仪式等载体,做好扶贫济困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营造浓郁的舆论宣传氛围,积极宣传教育工作成就、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对扶贫日活动期间的重要活动进行集中报道。
(二)开展扶贫日国情教育活动。
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对学生的国情教育,使学生关心贫困地区、贫困人群的发展,了解我国扶贫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品格,激励学生关注贫困地区、关爱贫困群众、支持扶贫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10.17,邀您一起”主题班会,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积极开展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学会感恩,传递爱心”,并自觉发扬关爱互助精神,主动关心和帮助别人。
(三)动员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活动。
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活动。中小学校原则上不组织捐赠活动,组织捐赠活动的学校必须严格坚持自愿原则,捐赠款物的`使用要有明确的管理制度,用途必须公开透明,有定点帮扶任务的学校统一用于本校扶贫工作。
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师生的扶贫意识。学校积极围绕“10.17,邀您一起”这一主题,开展一次走访服务活动。组织全校教师,对校内或校外困难学生家庭开展走访帮扶活动,组织学生代表到贫困家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探访贫困家庭,体验贫困学生的疾苦,同时探望关心留守儿童,广泛开展助学结对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会感恩和奉献,培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
有扶贫任务的单位开展一次脱贫攻坚集中走访服务活动,从帮扶对象所面临的最困难、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入手,切实为帮扶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他们理清脱贫思路,解决眼前困难。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有对口帮扶农村学校(幼儿园)任务的,集中开展一次活动。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扶贫日活动的重要性,把开展扶贫日活动摆上近期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着力推进活动扎实开展。
(二)建立健全机制。学校要以此次全国第三个扶贫日活动为契机,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进和落实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常态化工作。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学校要参照本方案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校扶贫日活动方案,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各学校扶贫日活动总结请于10月28日前发至教育局办公室邮箱,教育局将汇总报教育厅和县脱贫指挥部。
学校后勤帮扶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学校帮扶结对工作的实效性,促进学校间均衡、和谐发展,本着共享资源,共同提高的双赢原则,特制订学校帮扶结对工作计划。
1、充分发挥我校教育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____三小学校办学水平,促进两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2、通过听课研讨、专题讲座等,为青年教师搭建平台,促进两校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3、通过"手拉手"活动,让学生通过活动了解更多同龄人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珍惜学习的机会。
主要从学校管理、师资建设、教学研究、资源共享、校园文化建设、学生交流等方面进行帮扶指导。
1、每学期开学初和结束时,两校校长相互参与学校工作会议,共同研究管理工作和交流管理经验,提高办学水平。
2、两校副校长、教导主任等每学期到对方参加校本教研活动,共同探究有效的教研模式。
3、两校每学期互派1名中层人员到学校实地考察,参与学校决策与管理,促进学校管理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二)教育教学工作帮扶。
1、教研组交流:两校相应教研组以组长牵头了解两校优劣状况,一方面提出专题,进行针对性研究;另一方面两校以课堂教学为主战场,开展教学交流、联合教研、集体备课等形式加强课堂教学研究,促进双方学校教师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思想,改进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教学效益。通过示范课、研讨课等形式的公开课,采用说课、上课、听课、评课等活动形式,推动课堂教学效应。具体如下:
(1)每学期每学科开展1次以备课、讲课和教学反思为一体的教学研究工作,解决教学上的问题。
(2)每学期开展一次青年教师开放日活动,邀请对方教师进行听课,对青年教师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3)每学期开展一次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提高青年教师专业水平。
2、骨干交流:两校骨干教师结对子,制定三年成长计划。积极互动,完成两次飞跃:一般层次的教学经验交流、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互访学习;深层次的跟班学习,课题研究,经验总结(或论文撰写)。
(1)由我校各科镇骨干教师与对方学校的青年教师结对子,每学期都为对方学校送示范课。
(2)由我校骨干班主任每学期开展一次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提高班主任的班务工作能力。
(3)邀请对方学校的教师或行政参与我校开展的课题工作,提高学校的科研工作水平。
(三)教师专业素养帮扶。
我校将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与建设,教师基本功培训,跟岗学习等活动,到时邀请对方学校教师一起参与,共同学习。
(四)以少先队为阵地,开展"手拉手"活动。
学校将充分利用"学雷锋月"、"六一"等节日,组织部分少先队员到对方学校进行参观交流,为家庭有困难的同学结成帮扶对象,为他们损赠学习用具和课外书籍。并且组织学生与对方学校学生开展书信活动,增进学生彼此的感情等。
学校后勤帮扶方案篇四
为更好地服务教职工、做好困难教职工救助帮扶工作,把学校和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落到实处,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爱心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工字〔20xx〕1号)和《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金、慰问金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工字〔20xx〕2号)等相关规定,校工会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xx年度困难教职工救助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部门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困难教职工申报“爱心基金”和“困难补助金”,申报范围:
1.爱心基金:在职及离退休工会会员。
2.困难补助金:在职工会会员。
1.爱心基金:原则上须由工会会员本人申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凭证(花费票据等凭证的时限为20xx年11月5日-20xx年10月25日),因特殊情况无法个人申报的,由工会会员所属部门组织(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分属所在部门工会和离退休工作处)协助其申报并经所属部门工会审核。
2.困难补助金:原则上须由工会会员本人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花费票据等凭证的时限为20xx年11月5日-20xx年10月25日),交所属部门工会审核。
3.各部门工会要认真了解本单位困难工会会员情况,并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1.各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下,统筹安排,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本单位困难会员信息,摸清困难会员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困难工会会员档案。
2.各部门工会要将学校“爱心基金”和“困难补助金”等困难教职工救助帮扶政策及时、准确传达给所有教职工。
3.各部门工会要将救助帮扶与走访慰问相结合,确保“爱心基金”和“困难补助金”按时、准确发放,切实把学校的关心和温暖送达每一位困难教职工。
学校后勤帮扶方案篇五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学校后勤帮扶方案篇六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美德,现决定在全体学校党员干部中开展对学困生“结对子、送温暖”活动,为学困生提供物质上、精神上援助,使他们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去求学机会,而成为未来孤立无援的社会弱势者。通过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大力支持和学困生自己的努力,促进学困生健康成长,从而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从而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1、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诚实谦逊,好学上进。
3、经济困难,并迫切需要资助的。
1、由全体学校党员干部与学困生结对帮扶,每人扶助一名学困生;。
3、扶助包括思想上解惑、生活上资助、学习上帮助提高。
1、思想上解惑。
鉴于学困生的家庭特殊,有的是父母长年患病,无经济来源;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甚至是孤儿。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许多学困生在与同学的相处之中,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要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贫困是暂时的,是可以改变的,进而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帮扶者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样看待,平时多与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经常找帮扶对象谈心。
2、生活上资助。
学困生平时的生活费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满足他们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扶助方要适当的资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使他们安心地投入学习。
3、学习上帮助提高。
一部分贫困生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往往成绩不如人意。而贫困生要在真正改变现状,提高成绩,为未来人生打好底色,就必须培养他们自己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才能在未来社会立足,有所建树,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因此扶助方要从学习上去帮助,帮助他们学好功课,帮助他们掌握学习方法,使他们学会学习。
2、扶助工作应保持持续性、稳定性;。
3、由年级各班联合推荐学困生名单,对照帮扶条件认真审核无误后上报;。
4、扶助工作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帮扶与被帮扶者要互相自愿,共同做好帮扶解困工作。
学校后勤帮扶方案篇七
因本人患重大疾病负债在3万元以上和因家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较大的本县特困教师。20xx年全县共救助特困教师40名今年已受中央、省、市、县基金会救助的`对象不重复救助。
经审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特困教师,由县教师奖励基金会一次性救助,发放救助金每人20xx元。
按《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实行。
县直中学和每个乡镇中学各推荐1-2名。
10月: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和县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
11月上旬:县直中学、各乡镇中学报送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
11月下旬-12月上旬:县教育局与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审核特困教师材料,并向社会公示。
12月下旬:开展救助活动并下发救助金。
1.认真组织申报。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的要求于11月15日前申报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到教育局政工股。
2.大力开展救助活动。各学校要认真开展“爱烛行动”救助活动,必须及时由校长亲自给被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
3.积极宣传报道。各学校要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和家庭特困、爱岗敬业的教师典型,教育局将在教育信息网上予以推介。
学校后勤帮扶方案篇八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部门”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动员全系统力量,深入开展开发式扶贫等各项扶贫帮困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的'教师、家庭突遭变故的教师。
1.由领导带头,党员干部经常了解教师的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2.帮助教师解决生活实际困难。
3.扎实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
1.思想帮扶。经常关心困难职工,帮助他们树立起工作、生活的信心。
2.经济帮扶。给困难教师补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学校后勤帮扶方案篇九
1、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诚实谦逊,好学上进。
3、经济困难,并迫切需要资助的。
2、具体活动由校团队组织进行,学校干部自愿扶助,扶助名单由年级组统一安排;
3、扶助包括思想上解惑、生活上资助、学习上帮助提高。
1、思想上解惑。
鉴于学困生的家庭特殊,有的是父母长年患病,无经济来源;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甚至是孤儿。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许多学困生在与同学的相处之中,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要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贫困是暂时的,是可以改变的.,进而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帮扶者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样看待,平时多与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经常找帮扶对象谈心。
2、生活上资助。
学困生平时的生活费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满足他们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扶助方要适当的资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使他们安心地投入学习。
3、学习上帮助提高。
一部分贫困生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往往成绩不如人意。而贫困生要在真正改变现状,提高成绩,为未来人生打好底色,就必须培养他们自己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才能在未来社会立足,有所建树,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因此扶助方要从学习上去帮助,帮助他们学好功课,帮助他们掌握学习方法,使他们学会学习。
2、扶助工作应保持持续性、稳定性;
3、由年级各班联合推荐学困生名单,对照帮扶条件认真审核无误后,上报团队;
4、扶助工作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帮扶与被帮扶者要互相自愿,共同做好帮扶解困工作。
学校后勤帮扶方案篇十
深入学习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部署,深入宣传教育扶贫的范围对象、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关注贫困地区、关爱贫困群众、关心贫困学生,动员广大教育工作者支持教育扶贫工作,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
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师生参与、因校制宜;突出重点、节俭务实;精准帮扶、力求实效。
坚持精准帮扶,合力脱贫攻坚。
(一)开展扶贫日集中宣传活动
以“10.17,邀您一起”为行动口号,利用单位网站、广播站、宣传栏、升旗仪式等载体,做好扶贫济困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营造浓郁的舆论宣传氛围,积极宣传教育工作成就、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对扶贫日活动期间的重要活动进行集中报道。
(二)开展扶贫日国情教育活动
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对学生的国情教育,使学生关心贫困地区、贫困人群的发展,了解我国扶贫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品格,激励学生关注贫困地区、关爱贫困群众、支持扶贫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10.17,邀您一起”主题班会,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积极开展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学会感恩,传递爱心”,并自觉发扬关爱互助精神,主动关心和帮助别人。
(三)动员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活动
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活动。中小学校原则上不组织捐赠活动,组织捐赠活动的学校必须严格坚持自愿原则,捐赠款物的使用要有明确的管理制度,用途必须公开透明,有定点帮扶任务的`学校统一用于本校扶贫工作。
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师生的扶贫意识。学校积极围绕“10.17,邀您一起”这一主题, 开展一次走访服务活动。组织全校教师,对校内或校外困难学生家庭开展走访帮扶活动,组织学生代表到贫困家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探访贫困家庭,体验贫困学生的疾苦,同时探望关心留守儿童,广泛开展助学结对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会感恩和奉献,培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
有扶贫任务的单位开展一次脱贫攻坚集中走访服务活动,从帮扶对象所面临的最困难、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入手,切实为帮扶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他们理清脱贫思路,解决眼前困难。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有对口帮扶农村学校(幼儿园)任务的,集中开展一次活动。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扶贫日活动的重要性,把开展扶贫日活动摆上近期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着力推进活动扎实开展。
(二)建立健全机制。学校要以此次全国第三个扶贫日活动为契机,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进和落实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常态化工作。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学校要参照本方案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校扶贫日活动方案,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各学校扶贫日活动总结请于10月28日前发至教育局办公室邮箱,教育局将汇总报教育厅和县脱贫指挥部。
学校后勤帮扶方案篇十一
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以下简称原民办代课教师)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服务人民教育,为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学校后勤帮扶方案篇十二
坚持科学发展观,共同促进,共同提高,共走“科研兴校”、“科研兴师”之路。
安洲小学加强与结对学校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学校之间的友谊,本着“新、实、活”的工作原则,以教育科研为主要途径,帮助结对学校形成比较浓厚的科研氛围,帮助教师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态势,增强教师教育教学的创新意识。
1.互相切磋。创新学校管理的行走方式。主要帮助官路镇中心校和埠头镇中心校确立明确的办学思路、完善学校制度、改善教师培训方式、更新教师教学理念,探讨学校办学特。
2.多管齐下,落实城乡帮扶的'责任。主要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和签订协议书。
3.以活动为载体,搞活帮扶工作。主要举行集中教研活动、科研知识专题讲座、课题指导、师徒结对、业务竞赛等活动,形成“学习、研究、实践”为一体的科研氛围。
4.考核跟进,保障帮扶计划的贯彻落实。主要包括检查资料、成果展示、奖励制度。
学校后勤帮扶方案篇十三
2.市级资助计划80名,资助金40万元(含我会与总工会联合资助计划20名,计10万元)。
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生活特别困难的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教师。其中:省级特困教师资助助要求负债5万元以上(含5万元),市级特困教师资助要求负债2万元以上(含2万元)。资助重点为在职教师,退休教师比例原则上省级资助不超过5%,市级资助不超过10%。
困难教师资助助标准,省级为每人一次性1万元,市级为每人一次性5000元。
1.材料报送时间。
省级困难教师资助材料上报时间为5月15日前,按附件4《湖南省教育基金会20xx年开展资助特困教师活动方案》的要求具体办理,同时将汇总表抄送市教育基金会。市级困难教师资助材料包括(纸质及电子材料)6月20日前上报,逾期不报将视作自动放弃。
2.材料内容上报。省、市特困教师资料上报均包括以下内容:汇总表(花名册),申请表,身份证、教师证,医院诊断结果复印件,治疗费用票据及公示无异议等证明材料,当地政府部门(民政局/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相关证明材料。
2.严格申报程序。要严格按要求审核特困教师材料,省级资助的教师对象为前两年未接受过省级资助的学校专任教师。同等条件下,市级资助也应优先报送专任教师和以前未获得过资助的教师职工。
3.建立联系反馈机制。各地要注意跟踪了解和掌握资助对象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及时上报(省级资助教师按规定时间通过“省教育基金会信息化平台”反馈20xx年度受助教师情况)。
4.加强信息公开。各地要在当地教育基金会或教育局网站公示资助名单;资助后要及时公布救助特困教师情况,实行受助对象、受助情况、受助金额三公开,建立受助困难教师专项档案。
5.强化舆论宣传。各地要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受助特困教师的先进典型事迹,争取更多的社会关注和社会资源支持。
学校后勤帮扶方案篇十四
利用教师网络学习空间,依托泉州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将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到农村边远地区,采用点对点、人对人的方式进行优质资源辐射、帮扶、互动。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范围,开展网络教学教研,实现校际、学科、教师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为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加大对玉湖学校、蓝田中学信息化建设的扶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各有关学校开展工作,推动建设项目有效落实,特成立“溪安八中帮扶玉湖学校、蓝田中学信息化建设领导组”,名单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各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研室,负责协调项目工作的落实;抓紧实施进度,并报送每季度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工作任务。
1.该项目由教研室负责,推选本校各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其他部分优秀教师,共64人,按照1:1的比例与玉湖学校、蓝田中学教师开展网络教学教研结对帮扶活动;根据县教育局的实施方案制定本校具体的辐射、帮扶实施计划;在网络学习空间开通之前先做好优质资源储备等相关准备工作。
2.网络学习空间开通之后,主动联系玉湖学校、蓝田中学教师,在个人网络学习空间互认为好友,为对方提供本学科各种资源,或根据对方要求帮助建设新资源,开展网络教学教研活动,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3.谢章棋副校长负责每季度汇总、填写《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情况表》(附件2)并报送教育局生产装备站进行绩效考评。
(二)实施进程安排。
xxxx年完成本项目建设,并长期开展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具体建设实施进程如下:
二至三月份:项目启动阶段。根据教育局安排确立帮扶关系;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上报需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客户端教师的相关信息。
七至八月份:组织有关教师参加泉州市教育局开设的暑期应用培训;我校初中教师与玉湖学校、蓝田中学教师在信息关联基础上,相互在网络学习空间建立好友关系,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九月份:组织相关8所项目学校全面应用网络学习空间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教学教研活动。
十二月份:进行回顾总结,并完善持续帮扶方案。
本项目具体工作进程实行季度报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向教育局生产装备站书面汇报。
1.要加强领导,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要加强交流,与结对学校加强联系,建立稳定的互访交流机制,了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帮扶工作重点和实施方案,相互协调,保证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3.要加大宣传,统一思想,使教师认识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积极地参与帮扶工作。同时,要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确保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4.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校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并与结对学校达成协议。
学校后勤帮扶方案篇十五
为充分发挥学校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我校在办事处教委安排下与三小结对成兄弟学校。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与____三小制定结对帮扶计划。
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抓手,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优化课堂教学过程为载体;以资源共享、互助互动、优势互补为途径;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优质办学为目的,开展校际间的互助合作活动,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张道仓校长任组长曹光生副校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吴明亮、教研员李玉杰、葛俊鹏为组员,制订帮扶结对计划,落实帮扶结对措施。校际间联络和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由吴明亮具体负责。
每学期定期召开帮扶结对学校领导联席会议不少于两次,共同研究和探讨学校管理、发展和教育教学等方面问题,及时掌握各校教育教学活动情况,加强信息交流,了解学校需求,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结队帮扶活动。
2.校际资源共享
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专题活动方案、各类评估试卷等材料结对学校做到及时学习交流。确定郭河中心小学为基地学校,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并且全方位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成功经验,以利于相互学习和借鉴。在郭河中心小学网站增设"结对互助"板块,为结对学校教师之间互动创建一个快捷平台。
3.师徒结对帮扶
郭河中心小学要根据结对学校要求,安排每位教师与结对学校的教师一一对应结成对子,采取上示范课、做讲座、听课评课等手段,在教育管理、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育科研、教学评价等多方面互相切磋,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同时,每学年安排不少于2名教师到结对学校支教。
4.灵活开展活动
原则上每月一次开展活动,主要进行集中教研活动、专题讲座、课题指导、师徒结对、学术沙龙、业务竞赛等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形成"学习、研究、实践、探讨"为一体的教研氛围。加强在文艺、体育、科技教育活动等方面的交流。结对双方学校通过在校园科技艺术节、体育节等活动中互派教师、学生参与等形式,开阔师生视野,提高素质。
5.目标考核总结
为保障结对帮扶计划的贯彻落实,每学期将对结对帮扶工作进行考核总结,要求每个教研组、每位师傅写好书面总结,查验听课笔记、讲座资料、示范课教案、评课反思等材料,展示带徒成果,对考核合格的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在此基础上学校形成总结材料上报市教育局。
学校后勤帮扶方案篇十六
近几年随着我区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白桑关镇中心学校也借助教育大发展的东风,不断促进学校向更高的目标迈进。本学期白桑关镇中心学校高瞻远瞩,为使我镇各校教育教学均衡发展,缩小校际间差距,三校师生同舟共济,共同努力,在白桑关镇中心学校正确领导和悉心关怀下,结合区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三校的实际,三校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及质量上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校园文化建设及学校管理等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制订此方案.特将白桑九年一贯制学校与白湾完全小学,龙头初级小学结为帮扶学校,要求在各方面全面合作互相学习,重点帮扶白湾完全小学,龙头初级小学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政教和各功能室管理;体育和艺术活动等工作。为切实落实好帮扶工作,为白湾完全小学,龙头初级小学教育贡献一份力量,特制订以下方案:
1、开展三校结对帮扶交流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整合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
2、通过互动交流、听课研讨、专题讲座,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搭建展示教学艺术和方法的平台,促进两校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3、结对交流既可增进校际间的友谊又可相互学习,扬长避短,优势互补,不断更新管理理念。
4、进一步激活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带动新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我们将开展积极的调研活动,通过多向的对话互动,加强了解两校的管理、师资、教育、教学等现状,互相更新理念,明确目标。
1、利用结对学校见面会,通过教研组之间、教师之间等多向的对话互动,促进相互了解,增进学校之间的友谊。
2、组织两校教师实地考察调研,了解彼此学校的发展现状。
3、以教学教研为主要途径,促进结对学校双方形成比较浓厚的科研氛围帮助教师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态势,增强教师教育教学的创新意识。通过三校校委会间的交流、探讨,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帮扶目标,共谋办学大计,努力办让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学校。
(一)德育工作:
按照县教育局师德建设工作重点和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加强校际间教师队伍建设。
1:我校与白湾完全小学,龙头初级小学德育处进行经验交流将我校的先进管理经验与他们共同分享,如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班主任管理、少先大队管理,德育大型活动组织与档案建设等。
2、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白桑关镇中心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班主任培训方案,定期汇报交流与学习培训相结合的制度,内容要有创新,确保每位班主任平时认真学习班级管理理论,积极探索创建优秀班级集体的有效途径。
3、三校要以活动为载体、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活动。如:主题班队会、国旗下讲话、校内外主题实践活动等途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五观”和“四个认同”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劳动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从规范学生行为习惯做起,加大学生养成教育的力度,培养全体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
4、要进一步发挥三校少先队的作用,按学校计划围绕教育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活动。学校少先队要通过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少先队的先锋模范作用,培养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使队员得到全面发展。
5、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班级板报按期更换,要保证质量;可以有计划有组织的联办文化艺术节活动,及运动会。
6、以活动为三校经验交流的载体,根据两校大事日程安排互派教师观摩、参加、评比,在活动中学习、总结经验。
(二)教育教学工作:
1、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突破口,相互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执教水平和施教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加强我校与白湾完全小学,龙头初级小学教学常规经验交流。互派优秀教师,积极开展优质课、示范课、实验课、指导课的研究活动。
3、每学期开展2次教学经验交流会(期中考试后和期末考试前)。骨干教师送课2次(根据两个学校的需要来定时间)。
4、针对新课改的实际需要,定期开展师资培训.(专题讲座、观看名师教学实录等)。
(三)其他方面:
1、体育与艺术活动,本学期我校与白湾完全小学,龙头初级小学全面合作交流,利用传统节日为载体,举办趣味运动会、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大型活动,为全面践行素质教育提供绝佳的载体。
2、在各功能室及校园文化建设方面邀请白湾完全小学,龙头初级小学教师参观我校各功能室及校园文化建设布置情况,三校教师共同策划,集思广益,使各功能室发挥素质教育的独特优势。
3、每学期开展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与课程教材的整合课,利于云教学来提高信息技术辅助教学的电教化教学水平。
1、全体教师要充分认识结对交流帮扶的重大意义,把此项活动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积极参与、友好合作。
2、加强管理与考核,教务政教两处要密切配合、周密安排、认真实施。把此项活动纳入教研组,教师及班主任的全方位考核之中.
3、学校领导小组要加强此项活动的督查工作,要把此项活动抓在手上,定期了解帮扶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4、以活动为载体,搞活帮扶合作工作。主要举行集中教研活动,科研知识专题讲座、师徒结对、业务竞赛等活动,形式“学习、研究、实践”为一体的科研氛围。
成立学校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开展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是一撮而就的,三所学校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德育工作、体育和艺术活动等方面全面合作。在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使三所学校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优质资源共享的目的,为实现白桑关镇教育均衡发展而不懈努力。
学校后勤帮扶方案篇十七
为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保障学困、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健康快乐地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城乡结对帮扶、“帮困助学一对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二、制定工作目标。
通过结对互助,使两校之间互惠双赢,促进两校之间办学思想上有新变化,学校管理水平上有新跨越,教育教学质量上有新提高,师资队伍建设上有新突破。
三、结对学校。
xxx镇中心小学。
四、帮扶内容。
1、教育管理。校长每学年到结对学校开设2次有关学校管理经验的讲座。副校长、中层干部分别到结对学校挂职学习、指导工作2周。
2、教学示范。在每年3至5月份和10至12月份分别组织优秀教师送教活动,把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传送给崔小。
3、专题研讨。每年确定一至二个教科研课题进行交流切磋。
4、资源共享。充分利用教育网、远程教育等手段,达成备课、课堂教学等优质资源共享。
5、教师培训。充分发挥学校的省市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作用,采取与结对学校青年教师师徒结对等方式,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6、课程建设。根据课程改革及学校实际,进行校本化课程建设。
支教活动。学校每年根据结对学校缺乏的学科教师选派若干名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一定教学经验且农村教学经历5年以下(没有农村教学经历的教师可先选派)、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自愿支教的除外)的中青年教师到结对学校支教。
五、帮扶形式。
1、采取教师支教、送教下乡、学科交流、教师结对子、学生手拉手等方式,帮助结对学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年选派数量不定的教师到结对学校支教,具体方式和待遇参照县教育局支教制度。
3、组织本校各学科优秀教师到结对学校送教下乡,为农村学生提供优质课堂教学。
4、结对子学校建立学科定期交流制度,通过互通资讯、信息交流、听课、座谈、共同参与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加强结对学校学科建设。
5、指定本校优秀教师与结对学校同学科教师结成对子,进行一对一的业务帮扶,帮助结对学校教师成长进步。
六、组织实施。
1、要加强领导,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要加强交流,与结对学校加强联系,建立稳定的互访交流机制,了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帮扶工作重点和实施方案,相互协调,保证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3、要加大宣传,统一思想,使教师认识支教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积极地参与支教工作。同时,要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为教师支教提供应有的条件,确保支教工作顺利开展。
4、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校结对工作实施方案并与结对学校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