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热门18篇)
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平衡和满足。我们还应该考虑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即方案是否能够长期有效地解决问题。以下是一些方案分析的案例,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一
为全面做好2021年“森林防火加强周”森林防灭火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和相关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以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全力以赴抓好“森林防火加强周”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一)全面铺开宣传攻势。通过微信平台、手机信息、悬挂横幅标语、宣传车、大喇叭、发放一封信、倡议书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大力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新风,采用书写奇文、寄语、“云祭祀”等形式文明祭祖。
1、入户发放《森林防火告知书》和《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告知书》在村民阅知后签名确认,回执资料由村统一保管。
2、镇、村、部门工作人员带头签订清明文明扫墓《森林防火承诺书》,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不在山上扫墓祭祀时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烟花,不在森林防火区组织、参加各类野外用火活动。
3、扎实开展“小手拉大手”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上一堂关于森林防火的思想教育课,教育学生监督家长文明祭祖、遵守禁火令。同时发动各中小学校教师充分利用微信群、线上教育开展好有关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
4、利用led显示屏、户外宣传车、大喇叭、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全面铺开户外宣传。每个卡口、检查点必须悬挂横幅标语、张贴禁火令和案件警示通报,配备手提喇叭宣传。
(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市场监管,加大专项执法查处力度,组织清理违法违规的烟花爆竹销售点,抓好易燃易爆物品的源头管控。
(三)严格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举措。
1、包山头。严格落实镇干包村、村干包片的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护林员巡查签到及日报告措施,全面开展巡山巡查。
2、守路口。重要进山路口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固定森林防火宣传牌(栏)、推广使用防火码,收缴进山火种,做到逢车必检、逢人必查。
3、盯重点。各村(社区)以“文明安全祭祀”为重点,对属地私坟登记造册,对私坟集中区域和林区内坟墓开设防火隔离带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倡导村(社区)民文明祭祀,禁止在林区内烧纸钱、放鞭炮。一要盯住私坟集中区域和林区内年年祭扫的坟墓和神坛、庙宇;二要盯住重点林区、重点山头;三要盯住重点人群,进一步对辖区内的特殊人群进行排查登记,严格落实监护责任和属地管控责任;四要盯住林区及林缘30米内公路、电力、电信等施工作业现场。
4、签责任。镇与村(社区)、村(社区)与村民小组逐级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镇与林区生产、经营、施工单位和林区其他经营主体签订森林防灭火承诺书;村民小组与村民签订森林防灭火承诺书;镇与护林员签订合同书。
5、打早小。一是早报告:落实护林员、村民组织每日巡山护林职责,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社区)负责人,村(社区)在组织扑火的同时上报镇应急指挥中心(0762-7621180),镇半专业扑火队接报后即刻出发扑救;二是早响应:“森林防火加强周”期间,半专业扑火队要集中备勤保持待命状态,同时做好物资器材准备,确保及时响应;三是早处置:接报森林火灾后,镇分管领导和驻村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扑火行动,并向主要领导汇报现场火情。
(四)开展“五清”行动。一是整治集中连片纯松林周边的可燃物隐患,清理林区的接壤的林边、地边防火区30米内的可燃物隐患;二是对已建成的生物防火林带、道路隔离带进行清理维护;三是清理防火内电力、电信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施周边可燃物隐患;四是清理道路沿线边坡可燃物隐患;五是清理连片坟地周边可燃物隐患。
(五)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体制机制调整过渡、机构改革等因素,进一步修订完善镇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火情发生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六)加强值班值守及应急处置。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灭火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有火必报,确保信息畅通,火情报告和处置按照《中坝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中府〔2021〕9号)执行。镇半专业扑火队清明假期要进入全天候临战状态,坚守待命,确保随时投入战斗。同时要对防火设施、通讯工具、扑火器具、运输工具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应急处置安全、迅速、高效。
(七)加强执法查处力度。强化灾前打击查处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办、派出所要迅速介入,紧扣当前开展的“猎火行动”,对违反禁火令及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违章就罚,坚决把野外违法用火的势头压下去。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深化做好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筑牢森林防灭火责任屏障。
(二)各司其职,严格履行职责。镇、村、部门要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全面进入战备状态,适时集结,超前布防,凝聚森林防火合力。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迅速组织人员快速出动,集中力量速战速决,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三)强化纪律,严肃追责问责。凡因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森林火灾,或因工作失职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中坝镇2020年度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问责实施办法》(中委〔2020〕32号)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二
清明期间是我市森林火灾高发期,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尤为重要。2022年清明将至,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为强化清明期间我街道森林防火工作,持续监控火灾隐患,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事业发展,事关生态平衡,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全街道、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以“文明祭祀、预防为主、全力消灭”方针为宗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力争今年清明节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有力地保护好我街道的森林资源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月24日—4月15日(清明节前后10天)。
1、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在清明节放假期间,必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每天均由1名主职领导及1名班子成员带班,2名街道干部值班,要求全天候值班、驻勤。发生火警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当地干群力量,及时扑灭,并及时向街道主职领导报告。发生严重火灾时,应立即通知街道森林防火灭火队赶赴火灾地点扑救。
2、各点负责。各村(社区)挂点班子及驻队干部在清明节期间要组织所驻村委会做好森林防火工作。4月5日—7日重点时段,全体街村干部根据需要统一安排下乡协助督促防火工作。街道将组织派出所、治安联防队伍、护林员、“一村一组织”巡逻队对重点xx、墓区、旅游景点、进山路口等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大密度巡查,实施网格化管理,划片巡查。对安全区域集中烧香、烧纸和燃放爆竹的,要加派人员重点把守,实施责任人负责制。要将工作重心放在山体巡查,及时劝导和制止,确保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3、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在清明节期间出动宣传车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印制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在各村(社区)主要进山入口设卡点,对部分顽固人员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同时利用村村通广播、村微信群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科学灭火知识宣传。
4、街道森林防火队伍要集中待命,整装待发。清明节前,街道森林防火队要全面检修和补充森林消防装备,保持扑火物资齐备和完好。清明节期间,街道森林防火队要在主要卡口集中待命,保持高度戒备,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就地扑救。一旦发生火情,街道领导要亲临一线,科学调度指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村(社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
1、组织隐患排查。在清明节前,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的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工作,努力减少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要提前有组织、有计划地对xx、坟地集中区、登山通道、林缘周边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
2、明确森林防火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各村(社区)要制定清明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xx、地块。实施网格化区域管理,分片包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各个重点网格有专人把守。
3、落实设卡巡逻队伍。从3月30日至4月7日,全体重点山脉所在村(社区)对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指派专人设卡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各设卡路口务必落实“六个一”的要求:一是落实一个应急处置办法;二是落实一个明显检查标志,各卡口都要有明显提醒标志;三是落实一份禁火通告,在各卡口的明显位置上一定要张贴一份禁火通告;四落实一个集中焚烧点,让上山祭扫的群众可以在山下焚烧纸钱的地方;五是落实一份宣传材料,对上山祭扫的群众分发一份《石仔岭街道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告知书》,并提醒违反有关规定将可能受到处罚;六是落实一支检查队伍,各卡口务必落实一组检查人员。5—7日的设卡时间统一为9:00—18:30,设卡期间特别是10:00—16:00高峰时段要确保人员全员在岗在位。届时街道将对重点村的防火巡逻队伍给予一定经费补贴。
4、各村(社区)森林防火扑火队在清明节应严阵以待,保证人员、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特别是茂岭、塘背两个村要做好笔架山、挂榜岭重点山脉的防火工作。
(一)街道要成立森林防火工作督导组,深入到各村(社区)、村民小组、xx地块进行督查,检察宣传发动情况、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护林员巡山护林是否到位,进一步压实村级防火责任。
(二)加大打击力度,一旦发现野外违规用火或发生森林火灾,街道将组织派出所及时锁定证据,并积极支持配合森林公安侦破、查处森林火灾和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三
清明节历来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清明节现在是国家法定节日,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户外踏青等人群将成倍增加,物候季节较迟,草木干枯,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确保清明节期间(4月1日——4月7日)不发生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刻木山乡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乡政府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巡回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
(二)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印发致全乡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
(三)全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各村广大人民群众要大力倡导和推行植常青树,献鲜花等文明安全祭祀方式。
(四)全乡中小学校要开展一次以“注意森林防火,呵护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五)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一)4月1日至4月7日乡政府对全乡各村重点地段的野外火源监管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二)清明节前,各村要全面开展一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主动消除火险隐患。
(三)4月2日前,乡政府将重点解决督查存在的问题。4月7日前,如出现较高火险天气,乡政府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带队进村督促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
(一)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
(二)各村组织一切力量开展防火巡护。坟场、墓地比较集中,针叶林面积较大以及易发森林火灾的地段要增加人员,定人、定责、定岗,实行不间断地严防死守。
(三)清明节期间,如出现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或者风力较大的天气,各村要增加人员,强化严防死守力度和密度,确保不出问题。
(四)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和林缘地段的零星坟头,中午前后及傍晚等时段的火源监管,防止出现漏岗,脱岗现象。要突出对老年人、妇女、未成年、痴呆等重点人群上坟祭祀活动的监管。
(五)禁止火种进入林中,林地边缘地带的劝阻工作,上坟确需烧纸,应清理坟地周围可燃物。
(六)清明节期间,如出现较高森林火险天气,乡政府联村干部深入各村,积极协助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各村要加强值班力量,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村森林防火信息畅通有序。
(二)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乡政府,不得越级上报、瞒报、大火小报。
(一)一旦出现火情,快速组织村组人员进行“安全、高效、科学”的扑救。
(二)村森林扑火队伍应根据本地实际,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火情,确保在第一时间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一)发现违规用火的,各村(护林员)应及时制止。
(二)如发生森林火警,火灾,迅速组织扑救。
(三)对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报森林公安机关从严从快查处。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四
清明节将至,当前正值春耕生产、清明扫墓等农事及生活习俗用火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森林火灾隐患增多,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打好当前森林防火攻坚战,是当务之急。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灭火形势,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着力从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抓好森林火灾防范、强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森林防灭火基础保障水平、加强专业队伍扑火能力建设、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等方面着手,努力控制一般森林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杜绝人员伤亡,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二、时间安排。
20_年3月19日-5月5日。
三、工作安排。
(一)统一领导,加强组织。
全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各村(居)委会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小组,提前做好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
(二)落实责任,细化分工。
1.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领导:
负责清明节期间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扑火前线指挥部请求和需要,协调组织森林消防急需的队伍人员、物资和装备,协助事发村(居)委会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各部门、各村(居)委会在清明期间的布防及措施的落实工作。
2.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
负责指导落实各村(居)委会、林场在清明期间的防火巡查、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强化预警监测点的作用,确保火情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及时提供全镇森林资源分布及重点数据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提升全镇森林防火总体防控能力。
指导各村(居)规范农业农村生产性用火。协助各村(居)委会做好督促村民落实生产性用火安全措施,警示、教育村民注意生产性用火安全。
3.镇派出所。
负责领导:
做好清明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各拜祭区域人流分流处置工作。在突发应急事件情况发生时,组织公安力量协助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林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工作。
4.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领导:。
通过政府网站等多种媒介渠道发出禁火令、文明祭祀公开信、倡议书等,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
5.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领导:
负责指导各景区制定清明节防灭火安全布防工作,重点做好各旅游景区、景点的森林防火工作。
做好“文明祭扫,预防山火”的宣传工作,组织督查各村(居)委会清明拜祭点的布防工作。
负责组织全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五个一”森林防灭火进课堂活动(一条森林防灭火标语、一期黑板报、一堂宣传课、一封给家长的信、一幅宣传图画或一篇文明祭祀作文)。
6.其他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按照本单位在森林防灭火中的职责要求,切实认真履行责任,抓好各项准备工作。
7.各村(居)委会、林场。
负责辖区森林防火布控工作,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对重要山口、路段设卡巡查,对进山、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动群众文明扫墓,引导群众通过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网络祭祀等方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追思,开展“鲜花换鞭炮”的活动,改变烧纸钱、放鞭炮的习惯,严格控制火种进山,注意巡查本责任区内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辖区森林防火安全,做好督促村民落实生产性安全用火措施。
(三)强化措施,努力预防。
1.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实行包片工作责任机制,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防止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一要排查火灾隐患。各村(居)委会、林场在清明节前要开展森林防火隐患大排查,建立台账制度,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时开展“六清”行动(清坟边、清林边、清田边、清村边、清路边、清隔离带);交通和公路部门要对公路两旁山缘地带火源隐患清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要包山头地块。由镇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或志愿者,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一处林地,积极劝导祭祀聚集活动,确保辖区人员不聚集、疫情不反弹、防火有保障。专职护林员除了要管护好自己负责的林地外,还要协助村委会、森林经营单位、个人做好包山头的工作,切实做到每个有坟墓的林区、山头都要有人看守。要将管护人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不定期检查护林员护林情况,保证清明节期间每个护林员在岗在位。三要设卡布点检查。各村(居)委会要在林区、风景区、森林公园等门口路口设临时防火检查岗立检查牌,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林,做好外来人员测温工作,引导进入林区的车辆有序行使和停放。四要加强执法处罚。公安部门要开展进山执法行动,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巡逻取证和强化执法,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并公开曝光,达到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的目的。五要紧盯重点人群。各单位要加强对老弱病残、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等重点人群的看护和监管,落实监护责任,严防特殊人群引发森林火灾,下大力气筑牢野外火源管理防线。
2.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一要加强林内可燃物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组织,以林缘、林区道路和墓地三大危险区域为重点,采取人工割除等手段,切实做好防火隔离带开辟工作,构筑起有效的林火阻隔屏障。二要规划、维护防火路界。加强对森林防火通道合理规划,对现有的道路进行维护,要做到路面平整,并且设置合理的调头和错车区,确保消防车辆、器材能够快速到达火灾现场,同时要打通断头路,实现防火通道与田间路、镇村主要道路连通。三要合理设置取水点。依托现有大中型水库、塘坝等水源地,对辖区内的水源地、取水点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对现有取水点不足或没有取水点的区域,科学设置取水点。四要加强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指导各村(居)委会、林场加强每日森林火险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充分利用视频监测和护林员地面巡护等手段,对森林火灾进行全天候和立体式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的预警监测体系,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
3.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镇党政办、农办、应急办等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要采取广播、手机信息、宣传车、横幅、海报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倡导文明、简约祭祀新风尚,疫情时期减少返乡祭祖活动,切实强化全民的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意识。各进出林区路口、林区道路两侧和县、镇驻地,要增设防火宣传标牌,各林区内墓地进出沿途要刷写森林防火标语,教育和警示入林区扫墓人员禁止用火,宣传车辆要深入林区村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景区(点)往返巡查广播。要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入机关、企业、学校、林区、社区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是扑火预案准备。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工作。二是扑火队伍准备。镇专职消防队和镇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队专业半专业队伍要处于待命状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发生森林火灾时,镇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三是应用技术准备,确保及时监控林火热点和及时反馈森林火灾情况。四是物资保障准备。由镇应急办在清明节前对本单位的应急物资进行维护保养,物资储备不足的要及时补充,配备必须的物资、器材,并要提前为护林员制作“护林员”袖章和采购二号工具(打火把)。护林员巡查时要配戴“护林员”袖章和带上二号工具,及时对扫墓违规用火进行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和安全工作作为保障和谐、维护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措施,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镇领导包村委会、镇干部、村干部包自然村或包山头地块,签订责任书,与林地承包者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投入到位。
(二)密切配合,协调作战。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村(居)委会要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备战工作。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统一调度,增强协同作战能力。
(三)加强值班,确保安全。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清明节期间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发生山火时,镇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确保安全,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四)加强督促检查。
清明节期间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检查工作组,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
(五)工作信息报送。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一旦发生火情,及时上报,并将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报送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镇森防指办值班电话:5455720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消防报警电话:119 公安报警电话:110。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五
1、镇、村层层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责任区内进行巡回宣传。
2、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禁止党员干部职工森林防火期内在xx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黄护字〔xx〕36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大力倡导用献鲜花、花圈、花篮、植树等文明安全方式祭奠故人。
3、向广大手机用户发布森林防火短信。
5、各村委会要向农户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并逐户送达签收。
6、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个村民组至少张贴3条森林防火标语。
7、镇直有关单位及各村委会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口号。
1、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禁止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
2、各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不间断地防火巡护。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林地边缘的零星坟头、以及中午前后(11:00—15:00)和傍晚(16:30—18:00)等野外火源的监管。
3、强化对森林防火“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突出对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老年勤劳作业人员野外作业行为的管理,还要加强对弱智及精神病人的管控。
4、各村要督促生态护林员到岗到位巡查,采取现场督查和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管,确保不出现脱岗、断岗行为。同时要督促辖区内的非公有制林场增派临时护林人员,加大巡山护林力度,确保非公有制林场森林资源安全。
5、各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掌握散落在xx和林地边缘的坟头,以及有可能单独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分布情况。
6、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帮扶单位职责,安排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村的xx地块,协助做好严防死守工作,继续发挥小小笔本实名制登记制度。
7、全镇专职护林员要坚持全天候巡山护林,统一着迷彩服、佩戴防火袖标,gps定位设备要保持良好上线状态,确保上线率100%,车载喇叭保持流动防火宣传。
1、镇、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镇、村、组三级森林防火信息的畅通。
2、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日报告和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次知道火情15分钟内报告镇防火办,不得越级上报、瞒报。
1、镇防火办成立若干个防火工作巡查组,对全镇四个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2、镇防火办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3、镇防火督查组要加大对各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森林防火值班情况督查力度,防止脱岗、漏岗情况发生。
镇、村扑火应急小分队要处于临战状态,准备好风力灭火机等扑火机具和通讯设备,落实运输车辆,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反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1、发现违规用火的,有关单位或组织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2、如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启动镇、村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扑救。
3、对发生的森林火灾,镇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4、镇防火办要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给予通报,必要时予以曝光。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六
1、街道办事处成立清明节森林防火领导组,由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林业领导为副组长,联村领导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的领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
2、即日起,街道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不间断宣传并将巡查结果记录在案。
3、各村必须在清明节期间大力宣传护林防火工作,对每个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段、坟场和路口派专人负责把守,做好引导、防范工作。
4、中小学校要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一次以“注意森林防火,呵护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活动,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护林防火、文明祭祖的重要意义。
5、党政办5、6、7号每天对全办干部职工及村两委成员普发防火短信一条。
1、清明节期间,街道将组织对各村及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的巡视和督查。
2、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督促和检查,特别要督促护林人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进行巡查。
1、按照市政府防火指挥部要求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各村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防火巡护,对坟场、墓地比较极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地段提前组织清理杂草,防患于未然并要增加人员,定人、定责、定岗,实行不间段地严防死守,每个地段不得少于2人,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散落在林内的零星坟头监管力度,对主要的交通路口,落实人员对过往人群大力宣传防火工作,加强早、中前后和傍晚等时段的防火监管工作。
燃易爆物品进入坟地。
3、加强对“老、弱、痴、呆、傻、未成年人、乞讨人员”的监控和管理,发生火灾时不得让以上人员参与扑救。
1、各村、有关单位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证办事处、村、组三级森林防火通讯信息畅通。办事处将清明节防火值班表,联系方式于4月4日前报市防火办。各村的防火小分队20人的花名册和清明节期间防火方案及值班表于4月1日前报办事。
2、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向办事处报告情况,没有火情也要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
3、清明节期间,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事处、村两级干部和防火队员管理,严格按规定上下班,无故不得请假,有重大事情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街道应急小分队、各村应急小分队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严阵以待。扑火砍刀、车辆、通讯设备、风力灭火机和手电筒等必须保持完好状态。要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火情就是命令,要随时投入战斗。
1、发现违规野外用火的,森林派出所和林业站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街道办事处。
2、对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森林派出所、林业站要迅速从严查处。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七
各村、乡直各机关单位:
以“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
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
领导。
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
领导。
精心。
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
领导。
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
党
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0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一)切实加强。
领导。
精心。
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
党
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政办。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0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八
为了切实做好20xx年的春季档林防火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20xx年档林防火命令》和《市人民政府档林防灭火指挥部20xx年档林防火通告》的要求,我街将从3月15日全面进入春季档林防火期。为保证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全面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领导分片包保责任制,按照“谁管辖、谁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层层签订档林防火责任状,细化工作目标,提高对档林防火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档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不麻癖,工作早安排,切实将档林防火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继续坚持“全民抓防火,政府负全责”的原则。各村委会、街直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档林防火责任落实,确保全年各项档林防火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开展好档林防火宣传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基层、在群众,要把宣传教育好群众作为预防档林火灾的重要措施。切实做好“12119”火情报警电话公示、防灾减灾知识,林区用火规章制度和“十户联防”公约等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各种宣传方式,切实把《档林法》、《档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20xx年《省人民政府档林防火命令》和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20xx年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营造浓厚的档林防火氛围,牢固树立“林区大事,防火第一”的思想。
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农田地块划为档林防火区。档林防火期内,在档林防火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委会、街直单位要切实做好火源管理工作,从源头做起,防患于未然。要结合林情、社情,采取更严密、细致的措施,坚决把住火源入山关,制止野外农事用火。严禁野炊、野外吸烟等行为,对重点部位,要实行重点盯防,责成专人负责,死看死守,严禁入山人员将火种带进山;强化“清明节”、“五一节”等重点时段和高火险时期的管控,加强对进入林区祭祀、旅游、生产采摘等人群的管理,清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老人、儿童及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监护,防止过失酿成火灾。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档林防火期内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做到讲实效,不走过场,直至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档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和档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使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强。要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全面落实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通讯联络、机具装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严格档林火灾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坚决杜绝有火不报、迟报、瞒报,更不许“关门打火”贻误扑火时机;遇有火情,要严格按应急预案、档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快速出击、联动支援、重兵扑救;档林法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按规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通过全街各个部门和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更好的完成今年的防火工作。
全街各防火责任单位要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档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排查的重点是档林防火制度,野外火源管理措施,火灾预警及扑救应急预案、防火设施及队伍建设等内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紧盯不放,务必抓好整改,不留隐患。对于因失职、渎职、管理措施不当等引发档林火灾的,将依据《档林防火条例》、《市档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形势责任。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九
为深入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按照国务院督导组、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镇委镇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宁南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宁远镇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总体部署,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在全村集中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决策部署,深刻吸取木里"3、30”、西昌经久乡森林火灾惨痛教训,集中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添措施,坚决扭转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被动局面,促进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稳定向好,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水平、现场救援能力和整体防治成效。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治引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接受国务院、省州督导组的检查指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坚持标本兼治。紧盯短板弱项,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隐患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死角。着眼长治久安,抓紧《森林草原防灭火标本兼治规划》和《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宣传贯彻等工作,构建夯基础、强保障、谋长远的长效工作机制。
坚持注重实效。在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基础上,聚焦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内容加强整改,切实消除引发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隐患漏洞,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工作质量水平。
(三)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全村森林草原防灭火风险防控效能、野外火源管理能力,火灾防范效果和治理水平、扑火安全红线意识全面提升。控制全村森林草原火灾起数持续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1、机制建立。
建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余村干部和各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责任分工。
根据宁远镇镇提出问题及我村自身查摆出的问题和短板,对本村的荒山荒坡进行区域划分,建立网格化管理,明确区域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集中1年时间,重点开展项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如下:
1、小龙潭至大岩洞划分为一区域,镇级负责人为xxx,村级负责人为颜邦品,组级负责人xxx、刘明芬,巡山员xxx、。
2、钟家坪子至官村子划分为二区域,镇级负责人为xxx,村级负责人为周顺洪,组级负责人冯瑞洪、xxx,巡山员xxx。
3、马家堡塘库至烧箕坝划分为三区域,镇级负责人为黄登成,村级负责人为xxx,组级负责人xxx,巡山员xxx、xxx。
4、后山村9组(原务旭村1、2组)划分为四区域,镇级负责人为石拉吉,村级负责人为陈勇、帅康,组级负责人石拉吉,巡山员陈建、蔡三日。
5、狮子山及邓家坪划分为四区域,镇级负责人为石拉吉,村级负责人为周洪国,组级负责人熊桂清,巡山员石拉吉。
1、按照镇实施方案,召开全村的动员会、推进会、讲明专项整治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必要性,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切实树立责任感紧迫感,从思想上真正把自己摆进整治行动中去,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样、贴近生活的宣传活动,逐户进行面对面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森林草原防火知识,组织全镇范围内所有农户、居民签订《森林草原防火告知书》、《承诺书》和《责任书》,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讲清、形势讲透、要求讲细、奖惩讲明,提升群众防灭火意识和能力。
3、组织人员对林区、荒山荒坡和电站进行实地查勘,全方位的做隐患排查。采集山形、地貌、水源等防灭火基本信息,制定明细到具体人和事的专项扑救预案。对处置方案进行实际演练,并对应急演练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短板及时修订完善。
4、严格执行“禁火令”,防火期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高火险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大力倡导春节、清明期间文明祭祀,禁止上坟点蜡烧纸、燃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未造成火灾处罚当事人500元罚款,并拘留10天,造成火灾的依法重判。
5、坚持防火期内对重点林区、荒山荒坡、实行设卡管理,加强管理,对卡点严格检查,详细掌握进山入林人员基本信息。加强农事用火、民俗用火、施工区用火管控,严防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6、对林区周边特殊人员(即70岁及以上老人、16岁及以下未成年人及痴、呆、聋、哑等特殊人群及放牧人员、自发搬迁户)实行台账登记管理制度,明确所在区域和具体监护人员,面对面签订责任书,落实监护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流浪人员进行全面清理。
7、在重点林区周边规划建设单个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消防蓄水池及提灌、管网系统。从后山村钟家坪子修建一条3公里公路到镖水崖,作为隔离带和防火运输通道。争取资金和政策建立隔离带,种植防火植物墙,同时对重点区域进行人工除草,降低火灾隐患。
(一)认真组织实施。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中暴露的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化解梓油村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森林火灾风险,消除火灾隐患,补齐目前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短板。
(三)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内容、举措、进度成效进行广泛深入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大力营造森林草原防灭火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工作落实情况、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现问题要具体到人。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十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镇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xx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九)加强巡查督办。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到各镇(街)、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请各镇(街)、相关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本单位相应工作方案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十一
提前部署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争取清明节期间实现无森林火灾,火警,张x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的《岳阳县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
以十九大。
精神。
为指导,全面构筑生态文明建设的根基,打造生态强镇,坚持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方针,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森林防火条例》,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全面提高我镇森林火灾防控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以宣传为先导,以防控为抓手,以安全为目的。建立起“政府负责,村组主体、群众参与、部门联动”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多措并举,把宣传送进百姓家。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形成人人自觉遵守、人人积极参与、人人主动防火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广而告之。清明防火期张谷镇林业站每天都要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大势宣传,并在火灾易发地段、交通主道、人群集居地、山林入口等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警示牌。村里早晚要广播一次,护林员要加大巡山力度并要喇叭喊话,喊话内容为“清明扫墓,文明祭祖”;“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禁止野外用火”等二是加强学校宣传教育,齐心协力。镇森林防火指挥要组织专人到学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并要组织小学生开展游行宣传,要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要包村组。镇联村干部要包村组、组织村支两委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三是防火检查站要设在路口。清明期间是群众上山踏青、旅游、休闲和上坟祭祖高峰期,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抽调林业站工作人员、镇干部,要在兰陵村入口处路段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发放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各村也要在村主要路口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护,把路口、守坟头、管,严格检查、死看硬守,杜绝火种进入。四是。
党
员干部要责任到地段。各村坟墓集中地、火灾易发地由各村。
党
员干部负责,对清明节期间焚纸、上香挂坟地进行巡回检查,教育和引导村民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五是重点人员监管要到位。各村加强对痴、呆、傻及智障等特殊人员和重点防控人群的监管,防止意外失火发生。
3、严阵以待,把队伍用在实战上。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任务艰巨,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张谷英镇要做到:一是扑火队伍严阵以待。张谷英镇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和各村的防火应急分队要24小时全天待命,并要保持通信畅通,服从统一调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能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救灾目标。二是扑火装备完好无损。林业站要对扑火机具、通信器材和防护装备进行检修,有故障的扑火机具必须尽早排除故障,排除不了的`报县防火办请求技术支持,必须保证扑火器具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不得擅自离岗,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二是督查管理制度。清明防火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的要求将不定时到各村督查,对防火工作实施不到位、扑救火灾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厉问责。三是有火必究制度。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的统一要求,张谷英镇公安派出所在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派出所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象,控制火灾肇事者,掌握了解案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移交县森林公安局。
2018。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不断完善森林草原火灾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和群防群治体系,加强联防联动队伍建设,构建完备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和森林资源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和问题导向,从严从细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联席机构,形成市、乡镇、村、森林草原管护单位、林区工矿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体系。
为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昌吉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宏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姚勇斌同志、王成恩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承办领导小组召开的联席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各乡镇及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主管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会同自然资源、森林草原、气象等有关部门建立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预案,指导相关单位和部门编制专项预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演练,协调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二)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负责落实防灾减灾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点并组织落实,督促指导各乡镇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以人工林、平原次生林为重点,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巡逻巡控,加强火源管理;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各专项预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档案。指导各乡镇管理、监督生产性用火,加强野外用火管理,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统计和损失评估。市北部荒漠生态保护管理站负责全市各乡镇、北部荒漠区、南部山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市草原监理所负责全市草原防灭火工作。
(三)天山东部国有林管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负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负责编制本责任区内森林防灭火预案,落实本责任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制度及措施;定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开展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积极主动与市政府、乡镇、村(驻村工作队、警务站)、林区生产经营等单位对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火险分析研判,制定火灾隐患整治方案。督促林区单位切实履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值守、日常值班、护林巡查及宣传、信息上报工作;落实市、乡、村联防联动各项任务,与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签订联防协议,建立联防巡护队伍,做好培训演练;教育引导林区农牧民和经营户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
(四)市公安局。督促指导林业派出所及辖区派出所按照市、乡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积极参加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强管护区范围内巡护,及时查处违反森林草原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禁火令行为,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五)市委宣传部。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性广告和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信息,报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六)市气象局。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气象预警信息;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气象保障工作。
(七)市文旅局。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场所防火各项工作。
(八)市教育局。指导、监督全市中小学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教育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严禁学生参加扑火。
(九)市财政局。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保障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并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十)各乡镇。负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执行防灭火联防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政府禁火令及联防联动各项任务的落实落地;与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签订防火责任状;定期组织召开联防联动协调会;指导各村建立由村委会、管护站(所)、社会单位组成的联防联动队伍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督促村级联防联动队伍定期开展巡护工作,定期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例会;掌握辖区的各种火灾隐患情况并及时上报;教育引导本村农牧民和经营户做好生产、生活、野外用火管控。
(十一)林区生产经营单位。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联防协议,明确防灭火责任区,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管理制度,加强施工作业范围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和野外用火巡护、管控。
其他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联防联动。
(一)市级联动。
1.领导小组。定期召集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好联防联动的各项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防火期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森林草原防灭火联席会议,分析研判防灭火形势,安排部署近期防灭火工作,协调解决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防灭火责任。
3.各成员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林区各类作业活动。
(二)乡级联动。
各乡镇全面负责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适时组织召开乡级联席会议,查找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各森林管护站(所)要主动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落实乡镇安排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任务。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防火责任的落实。
(三)村级联动。
发挥农牧民熟悉地形、分布广泛的优势,及时报告林区各类隐患及违反禁火令行为的各类信息;配合森林管护站(所)防火队员开展巡护工作。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十三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0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o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夯实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避免和减少因火灾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盘州森防指发〔20xx〕1号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20xx年5月8日六盘水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盘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以及六盘水市、盘州市相关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结合本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普田乡20xx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盘州市领导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对重要时段、重点场所进行专项部署、责任落实、风险研判、完善工作措施;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护林员履职、检查站和卡点设置及野外违规用火打击等工作。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乡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成立普田回族乡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普田回族乡党委书记刘文涛同志、普田回族乡人民政府乡长李伦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在普田回族乡生态建设旅游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考评奖惩的具体实施;完成上级部门,及普田回族乡党委、政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孙泽亚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开荒种地,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乡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领导小组成员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护林员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普田乡雁子村、小毕舍村与兴义市接壤是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即20xx年5月8日起,是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
(一)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组建本村扑火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视情况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办公室汇报;在林区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出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管理;组织人员对野外烧荒行为的检查,深入各村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监督护林员,全方位、全天开展对林区巡查活动;层层落实责任。
(二)乡政府综合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协助乡人民政府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召开调度会;协调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办公室和各村委会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村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三)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办公室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监控指挥系统正常运转,及时监控火情,搞好预警;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积极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实施对全乡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积极与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上报情况;负责在防火戒严期,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颁布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对野外用火及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上报森林公安部门进行处罚。
(五)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及各村委会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深入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包村工作组负责与所包村对接联系,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统一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村委会,检查、指导、督促所包村森林草原防灭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村委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在林内要道和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全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人员要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四)科学合理调度。森林草原防灭火期间,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
(五)加强火情预警。各村委会在防火期间必须有村支两委人员带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六)加大督查力度。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期间,要做好对各村委会的督查检查,或因上级督查部门督查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汇报,督促整改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因工作不力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假日期间不发生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社会稳定,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森林防火工作要坚持以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包干负责、从严查办、依法惩处”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严防火灾的发生。
为加强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海棠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员:xx等。
各村(居)委会要相应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任成员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并要相应成立以支部书记为队长的防火扑火应急分队,村联防队人员为队员,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一)区委宣传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在全区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宣传报道活动。
(二)区民政局:负责清理青田、文尖、龙楼、沙姜园四个公墓的杂草及易燃物,并在四处公墓放置水桶储存应急备用。
(三)区文体局:负责清理xx古墓群的.杂草及易燃物。
(四)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四个公墓停车场车辆停放等工作。
(五)海棠区林区派出所:负责火情案件查处。
(六)海棠交警大队:负责指挥疏导文尖、青田、龙楼、沙姜园四个公墓及xx古墓群出入口车辆的交通秩序,加强巡逻警力,维护和处置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中的治安与纠纷。
(七)海棠消防大队:做好消防应急待命工作,做好四个公益性公墓及xx古墓群发生火情及时处置。
(八)神泉集团:负责清理南田农场存在火险区域杂草等易燃物,粘贴宣传标语、发宣传单及挂横幅,加强清明节期间巡查力度。
(九)区农林局:负责清理全区散墓杂草等易燃物,做到隔离段带火源的发生,加强存在火险区域巡查,在重要路段粘贴宣传标语、发宣传单、挂横幅。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结合我区实际,把森林防火工作分解为七个责任区,安排护林大队清明节期间加强巡查,村委会配合协助。
第一片区:海丰加油站至英州镇交界路段(东溪村、升昌村)的森林和公益林区域,由护林防火员蒲取探、蓝福德、林道能、蓝文仕、吉石养负责巡查,吴清文(东溪村委会书记)、苏忠宁(升昌村委会书记)、陈泰文(营头村委会书记)、符积辉(海丰村委会主任)、梁平(龙楼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龙楼散墓、龙楼公墓、东溪xx古墓周边以及公益林区。
第二片区:北山村路口至海丰村路口(北山村、椰林村、洪李村、龙海村、风塘村、)森林和公益林区域,由护林防火员符飞、苻方瑞负责巡查,苏玉花(北山村委会书记)、刘衍洪(椰林村委会书记)、陈家茂(龙海村委会书记)、陈帮文(风塘村委会书记)、董益洪(洪李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椰林村公庙周边散墓以及公益林区。
第三片区:大茅隧道至北山村路口路段(湾坡村、龙江村、新庄头、三灶村、林新村)森林和公益林区域,由护林防火员吴积超负责巡查,周其川(湾坡村委会书记)、杨昌宏(庄大村委会书记)、欧能友(三灶村委会书记)、徐翔(林新村委会书记)、黎家宝(龙江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公益林区、文尖公墓、林区墓地。
第四片区:林旺油库至竹陆岭(铁炉村、江林村、湾坡村)的森林和公益林区域,由护林防火员高巧、蒲文彬负责巡查,高大荣(铁炉村委会主任)、林廷文(江林村委会书记)、周其川(湾坡村委会书记)。其中主要地点:青田安置区周边散墓。
第五片区:竹络岭至铁炉港的森林和公益林区域(青田村),由护林防火员蒲俊杜、周明史负责巡查,蒲忠源(青田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公益林区、青田公墓。
第六片区:林旺出口至蜈支洲岛码头的森林和公益林区域(藤海社区、江林村),由护林防火员谭至清、董政江负责巡查,黄义富(藤海社区书记)、林廷文(江林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海防林。
第七片区:南田农场全区域由神泉集团护林防火员陈运福、林情、董兴停、胡明道、兰庭庭、高雄负责巡查,符天德(南田居委会书记)协助。
野外火源管理巡逻队安排陈育华、柯海云、符飞飞、苏忠觉组成应急队伍,配置运兵车,驻点区政府待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性强,任何预防措施的落实,都是以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为基础。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防火知识、常识的宣传,尤其是要加强对扫墓人员的教育,禁止扫墓人员在山上烧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鞭炮、烧墓草、吸烟乱丢烟蒂的行为,要爱护树木、幼苗,不要随意攀拆毁坏,乱砍林木。营造浓厚的防火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真正做到“安全防火,人人有责”。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做好海棠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各单位要在认真实施“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的同时,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实行领导责任制,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对本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火灾发生的要追究责任。
(三)做好扑救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要密切注意气候变化,充分考虑不利因素,完善处置火灾的预案。及时检修、补充消防装备,要从扑火机具、队伍、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做好扑救火灾的应急准备。节日期间,防火队伍要做到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击,科学指挥,速战速决,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重大火情应及时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xx)或区指挥中心(电话:xx)。要不断加强扑火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四)落实经费和消防设备,做好防火保障工作。
为确保消防安全,区农林局办公室统一购置风力灭火器6台,灭火扫把260把,砍刀20把(其中给各村(居)委会配备10把灭火把,南田居配备10把灭火把、风力灭火器4台、砍刀20把)。并安排各村(居)委会、南田居1.5万元、神泉集团1.5万元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加班及采购消防设备等经费。消防设备经费以及工作经费从区农林局护林防火经费中列支,设备由区农林局安排分发。
(五)加强值班。
各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并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火情,值班人员立即通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并组织人员扑救,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于20xx年3月26日森林防火清明节期间值班人员安排表报到区指挥中心和区农林局。联系人:xx。海棠区值班室电话:xx。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十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切实做好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xx县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积极引导文明、安全祭祀,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五包责任制”,继续深入推进县直单位齐抓共管、全乡人民积极参与支持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确保全乡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力争清明期间实现零火灾。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3月16日至20日)
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xx乡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和《xx乡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见附件1),细化工作任务,准备宣传资料,添置、维修扑火装备等。
按照划定并上报的重点管理区,由全乡统筹确定村口、路口检查站点设置,严格落实巡查管控责任,严格按照《xx乡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责任区域和各级网格工作职责,具体人员分片包村组、包山头和包坟墓场。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4月5日)
2021年3月25日前,对各村和护林员排查上报的火险隐患,乡财政安排森林防灭火专项经费,组织人员对坟墓场周边的杂草彻底清理干净,对易引发火灾的区域开设防火隔离带。
在2021年3月30日前,乡森防办组织乡村干部和护林员在赶集日设点发放宣传单,深入所有村组、交通要道、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语,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和警示牌,倡导文明安全祭扫,广泛告知人民群众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及焚烧香纸蜡烛等祭祀物品;乡总校要组织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在2021年4月1日前,全体乡干部职工开展走访宣传,签订《森林防灭火承诺书》(见附件2)。3月31日前,全体乡干部职工利用调休时间或周末时间,分批次开展回原籍祭扫、走访宣传森林防灭火活动,并将走访回执交至乡森防办汇总上报(联系人:钟兴法13975585411)。3月31日前,按照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分片包组、护林员分组包户的方式,全乡建立对长期在家从事农事活动、60岁以上的农户,“一老一小”和痴呆傻特殊人群责任监管体系,实行一对一结合宣传和监管,将清明安全文明祭扫传达到每家每户。对外出务工等在外工作或居住的人员,采取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清明文明祭扫的相关政策告知到位;乡政府每天会通过短信、微信的形势发送近期天气和森林防火等级。
2021年3月31日前,组织全乡干部职工、村级护林员和村组干部举办一期森林防火专题培训。并按上级要求,做好清明特防期间扑火物资的预算和采购,确保乡级储备200人以上、村级储备30人以上的扑火物资,确保储备物质满足实战需要。
一是乡应急办牵头组织安监员联合迎春派出所、黄沙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加强对销售烟花爆竹、香纸蜡烛的商店及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并组织力量不定期进行突击整治。二是加强火源管控。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特别加强对散落在林区、林地边缘的零星坟头和中午前后等用火高峰时期等野外火源的监管,坚决禁止携带烟花爆竹、香纸蜡烛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林区。三是加强人员监管。4月2日—5日,全乡13个主要交通路口设置清明文明祭祀、森林防灭火政策宣传岗点,对进山祭扫人群,劝导、收缴火种和易燃物品,杜绝火源进山,对“一老一小”和痴呆傻特殊人群,进行宣传劝导和跟踪监管,清除火险隐患;乡政府准备20人以上的维稳劝导人员,同时每个村准备5名以上的劝导维稳人员。
(三)总结反馈阶段(2021年4月8日----12日)
各村支部(总支)要认真总结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12日前报乡森防办。
三、组织领导和人员分工分组
成立xx乡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张勇任政委,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肖圣敏任指挥长,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黄良洪任副指挥长,其他党政领导、黄沙林业站站长刘林、迎春派出所所长张志斌,乡党政办主任李立文、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钟文帅、林业专干钟兴法、各村委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会支书为成员。
(一)值班备勤组
组长:邓艳妮
副组长:李立文
成员:肖永涛吴婷
工作职责:乡村两级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工作岗位,随时掌握辖区内火情动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上报制度。
值班戒备期限:2021年4月1日-4月5日
人员安排:坚持每天有一名党政领导带班,值班备勤人员不少于2人,确保应急处置正常开展。
(二)火源管控组
组长:肖圣敏
副组长:黄良洪陈艳刘建华张世锦
黄章军王小华邓艳妮
成员:县直单位抽调下派人员,全体乡干部、村干部
工作职责:加强对进山人员的火源管理,在设置的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点发放鲜花、树苗;收缴火种、烟花爆竹、香纸蜡烛等易燃物品;宣传安全文明祭扫,劝阻祭祀扫墓人员不携带任何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物品上山。
设置森林防火临时站点期限:2020年4月2日-4月5日(每天7:30-17:00为重点防护时段)。
(三)火情处置和督查组
组长:黄良洪
副组长:李立文钟兴法
工作职责:督查各站点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组织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伍负责本辖区森林火情火灾的处置;乡森林防火专业队伍(乡年轻男干部职工、村护林员)负责全乡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处置。
(四)涉火案件调查侦破组
主要由上级森林公安做好涉火案件的侦破工作,乡村两级全力协助提供各种线索,切实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森林火灾案件,要快侦快破,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肇事者。
(五)维稳组
组长:刘建华
副组长:钟文帅各村支书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各设卡站点清查工作的秩序,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四、工作要求
各村委会和乡直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深化做好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形成乡党委书记、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全乡及各村委会要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凝聚森林防火合力,认真履职,严格按照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各村委会保持高度警觉,全面进入战备状态,适时集结,超前布防,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迅速组织人员快速出动,集中力量速战速决,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没有扑火经验人员参战,确保安全有序。
清明节期间乡全体干部职工、村支两委全体干部、各村护林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全乡森林防火工作人员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凡因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森林火灾,或因工作失职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亲属有违规野外用火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受到连带追责处理。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十七
为切实做好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森林防火常识,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森林火灾防范能力,全力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好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立足林业部门新使命和生态空间治理新要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中、省、市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总体要求,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为建设美丽生态南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一)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宣传。
重点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南郑区森林防火规定》、《南郑区森林防火戒严令》等法律法规以及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森林防火工作政策、方针和要求;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重要性、危害性,切实强化全民森林防火责任意识。
宣传野外用火有关规定,突出宣传安全用火、紧急避险和防扑火知识以及在林区内违规用火的危险性和发生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森林火警电话“12119”和“三个严禁”(严禁老弱病残孕妇和未成年人扑火,严禁群众无组织无预案自发扑火,严禁无指挥经验人员指挥扑火)。
(三)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宣传。
宣传森林防火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起到弘扬社会正气的引导作用,公开曝光火灾典型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一)宣传学习《森林防火条例》。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普及,一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扩大宣传面,二是利用宣传车、标志牌、板报、标语、横幅等各种方式强化关键点,积极宣传《条例》,形成在全社会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
(二)刷新和新建森林防火宣传牌(碑)。
每个镇(办)和有林单位要按照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至少新建10块宣传牌,进行警示宣传;同时要把领取的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发放张贴到村到户到重点地段,要达到全方位、全覆盖进行宣传。
(三)切实抓好重要时段及重点人员宣传。
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以及国家、省、市召开的重要会议期间、农事生产高峰季节等森林防火的重点时段,集中开展针对痴呆傻哑等特殊人群的监管人、未成年人、户外运动人员、祭扫人员、林区生产人员、林区生活群众等森林防火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握好宣传时机和方式,林区中小学要开设森林防火知识课,发出《致学生家长森林防火公开信》,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电信等通讯部门,利用互联网、手机发送信息等形式,发布森林防火宣传警示信息和大风高火险天气警报,提醒群众注意防范森林火灾,科学指导林区群众规范用火。做到森林火险信息发布及时、全面覆盖,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让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盲区。
(四)各镇班要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村组人员作用。
深入到镇村、街道、集市、人口聚集区、进山入林、路口、旅游景点、林地耕作点等进行巡回宣传。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介开设森林防火专栏、刊发森林火灾危害、防火安全常识、火灾避险自救常识等科普知识和森林防火成功经验做法及先进事迹,对违规用火和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曝光,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教育群众。
(六)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有五进”和“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即:电视上有影像、广播上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网络上有帖子、墙上有专栏;森林防火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庄、进家庭。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高森林火险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要通过上街宣传、森林防火专题讲座、森林防火签名、森林防火文艺演出、森林防火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防火。
(七)进一步加强“防火码”的宣传推广使用工作。
大力宣传推广使用“防火码”,做到“防火码"全覆盖,做好进山人员及车辆的数据采集工作,实现“入林入山必扫码”,快速掌握进山入林人员情况,为后期火案调查等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汉中市南郑区20xx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春季防火宣传(1月1日至4月31日)。春防期间是我区森林火灾的多发期和森林防火工作紧要期,要与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抓住春节、清明、五一等关键时段,重点围绕火源管理、可燃物清理、火灾隐患排查等火灾预防措施的落实,森林火警电话"12119和“三个严禁"等内容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
秋冬季防火宣传(11月1日至12月31日)。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重点围绕安全用火、紧急避险和防扑火知识以及在林区内违规用火的危险性和发生森林火灾的危害性等内容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站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因地制宣制定本辖区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于20xx年1月6日前报区林业局),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抓好落实;要积极主动向本地党委政府汇报请示,争取宣传工作经费,确保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二)勇于创新实践,注重宣传实效。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勇于创新宣传思路、创新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进行多渠道的宣传,使人民群众易于接受、乐于接受,发挥宣传实效。
(三)突出宣传重点,营造舆论声势。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把集中宣传、重点时段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以《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为重点宣传内容,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和高森林火险期为重点时段,大造舆论声势,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督查检查,对宣传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宣传活动期间,区林业局将派出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对防火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
(五)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各镇办、有林单位要及时掌握每个阶段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效果,总结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推进工作,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5月10日前和次年1月10日前将第一、第二阶段工作总结报区林业局。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篇十八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档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档林防火工作,预防和控制档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各村居和镇级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档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档林防火工作提到议事议程,仔细安排、重点部署、抓好落实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指导方针,从抓好关键问题和重点部位入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扎实做好防火各项工作,全面打赢防范化解档林火灾重大风险攻坚战要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完善防火指挥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xx、坟头,坚决防止档林火灾的发生。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对档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成立关公镇“清明节”期间档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一广泛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利用短信、微信、广播、电子显示屏、条幅、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营造强大的档林防火宣传氛围,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杜绝野外用火。档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企业单位、进家庭。家喻户晓宣传档林火灾的危害和档林防火基本知识:各村居要在重点xx、交通干道、进山祭祀的必经之处设立醒目的档林防火警示牌,在主要街道、村道等处悬挂宣传条幅各学校要对中小学生开展档林防火知识教育,引导家长和亲属提高防范意识,文明祭祀。
二多级联动,强化档林防火责任制。镇、村、组要层层签订档林防火责任状,通过多级联动管理的方式将档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到xx地块。各村居要根据划定的责任区落实管护人员,严格落实巡查管控责任,结合镇党委政府包片和驻村安排,明确分片包村、包组、包xx的具体人员。
三登记管理,消除档林火灾隐患。明确村、组档林防火责任人,节前完成林缘散坟周围的杂草、枯枝落叶等可燃物清除工作,消除档林火灾隐患,防止档林火灾蔓延。对林中的散坟也要进行登记造册,明确坟主,便于档林防火的日常管理,清明节前要进行警示性通知。
四严看死守,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火源管控工作,做到路口有人把、xx有人看、坟头有人管,本着“早发现、早处置、早控制、早消灭”的原则,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要教育引导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执行以下规定:一是严禁吸烟、乱丢烟蒂二是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三是严禁在野外烤火、玩火、放“孔明灯”四是严禁野外烧荒、烧灰积肥等其他生产性用火五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可能引发档林火灾的行为。
五严阵以待,全面做好扑火准备。各村组干部、护林员、民兵应急分队人员及包片领导、驻村干部要进入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村、组防火人员要到负责的责任区和xx坟头负责防火,护林员要全天携带扑火机具上岗巡查,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应急队伍要随时待命,做好战斗准备。
六加强领导,强化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各级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通讯畅通制度,及时准确的上报火情信息。档林防火已全面展开,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清明节”期间所有相关人员要深入到所包村组和地块,搞好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各种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