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精灵读后感(优质21篇)
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文学作品,提高审美水平。写读后感时,可以融入作者的生平和创作背景等相关信息来增强分析和解读。在下面的范文中,作者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对作品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解读,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篇一
这么长时间的友谊,经历几次高-潮与低谷,却以一个淡淡的微笑而告终。
夏是一个不被人所接受的女孩子,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尤其是女生。
秋是一个被很多人接受的女生,被大多数的女生、男生、大人、小孩接受。
就是这样的两个女孩,还曾经有过一段友谊,虽然现在已经支离破碎,就像打碎的瓷瓶,再怎样粘好,那些伤痕也还留着。
夏的举止像男生,虽然她有可爱的圆脸,漂亮的大眼睛和迷人的气质,却很少被人发现。人们所看到的,都是她男孩性格的一面,考试砸了不哭,天天疯玩得像个假小子,而且小时候的她很少留长发。
秋就像她的名字一样,表面文静懂事,从不疯疯癫癫,在别人眼里,都是乖宝宝,几乎在所有同龄人的眼里,都感觉她就像她表面一样,温柔体贴,善良地像白雪公主一样,被人接纳,也被年龄很小的夏接纳了。
多么炽烈的友情,夏对秋无话不说,秋也对夏这样,并且互相为对方保密。
直到第n次秋把夏的秘密泄露出去,第n1次秋对夏说谎,夏才有了警觉,才要与秋保持距离,而世故的大人,夏的.家长,也早已告诉夏不要理秋,秋不是什么好人。
夏在家长面前点点头,但她的天真又再次把她卷入了骗局当中,她对秋的甜言蜜语起了谅解之心,又再一次把她当做好朋友,无话不说的,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于是,秋又得逞了,她又骗了夏。夏又想与秋决裂,但是早熟敏感的秋察觉了,她千方百计地哄骗夏回到她的身边。
随着一次次决裂与和好,随着新的友情的到来,夏对友情和朋友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理解。
经历了那么多事,夏的成长与随之带来的成熟却从未改变她的本质,红色的花瓣丝毫未曾影响白纸本身的纯白,夏依然单纯善良一如传说中的白雪公主。
为了不让秋受到伤害,夏选择默默地离开,不愿秋再赔偿什么,她认为交错朋友是她自己的责任,而秋也终于没有来明着伤害她。
在新的友情中继续做着甜蜜的梦的夏,就这样持续了一年多,小学毕业了。
夏兴高采烈又略带伤感地请大家填写同学录,也让秋填了,还很自然地与她交谈。
毕业后,两人选择了同一所初中,并很巧合地分到了一个班。
夏对秋的态度依然如故,不好不坏,不远不近,说话时也会自然地嘻嘻哈哈,而秋,却越发地过分了。
明明有了自己的幸福却还要抢别人的幸福。自己,指代秋;别人,指代夏。
拥有幸福的人需要做的是守护幸福,而不是抢夺不属于自己的幸福。那样只会破坏幸福,而且的时候,也破坏了自己的。
最后,两空的秋,没有抢到夏的幸福,还失去了自己的幸福。
有人说秋可怜,是个被幸福抛弃的人,但夏却觉得秋一点也不可怜,她觉得秋是个抛弃幸福的人。
小小的白雪公主还没有发现黑暗的阴谋就在她的背后,策划者就是秋。
直到又一次的被刺痛,夏才明白,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才明白,白雪公主的对手永远是恶毒的皇后。
在这之前,初中的时候,她们又曾和好过一次,但又是以秋的破坏而告终。这一次,是挑拨离间,还好夏发现得及时,又有知心朋友为她出主意,才不至于让她的幸福变成碎片。
之后,秋的一系列破坏性挑拨离间几次险些击碎夏的幸福,令夏心寒。
直至秋又过分地在夏的朋友面前说她坏话,她才终于决定永远不再和她当朋友,一般的玩伴都不可以。开始,她以为自己永远不能原谅秋,但,她还是原谅了。她想,裂痕既然已经存在,再无法消逝,而对于这种人,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一次,电脑屏幕前,秋说她们之间净是误会,说愿意和解,再做朋友。而另一头,夏的短小的客气话发了过去;看了秋的长篇大论后,夏淡淡一笑;有个声音在她心里轻轻地说,这最后的微笑,就当做我们正式分手的仪式吧。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完了《最后的獒王》。这本书讲述了藏獒的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
这书本里,作者带着我们去了那遥远的、苍凉的、到处清泉流淌的神秘藏地——西结古大草原,见证雪域神犬的武侠传奇。这里有一群不一样的狗,它们高贵、独立,它们忠实坚忍不拔、英勇无畏,它们就是——藏獒。藏獒驱赶敌人,保护人民,在人民的心中,它们是自己忠诚的伙伴。
七个上阿妈的孩子闯入了西结古草原,受到了当地人民的驱逐和迫害,藏獒冈日森格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七个上阿妈的孩子,跟西结古草原上的藏獒群决斗。父亲对藏獒一片钟爱,每当有一只藏獒受伤了,他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救助它。巴俄秋珠很痛恨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意识,他与自己的藏獒不断寻找它们,想砍掉他们的一只手,驱逐出西结古草原,但是,在父亲和冈日森格的努力下,最终救出了七个上阿妈的孩子,还他们自由,而冈日森格也打败了仇恨之獒——饮血王,并且成了敖王,成为人们心幕中的三神。
这些藏獒让我联想到了我们,我们做事半途而废,而他们坚持,永不放弃。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篇三
英格兰野狼首领银毛,被贪婪的猎人开枪打死。
肩部和脖子上长着一层长长的金色细毛的野狼康纳,被猎人用弩镖射穿了脖子。
狼群中年龄最大的布兰德尔和加库被猎人杀死。
两只年幼的小狼慰被猎人枪杀。
一只刚刚出生尚未睁眼的小狼息被猎人扭断了脖子。
以上,是《最后的狼》这本书为我们描绘的几个场景。
那个双手沾满血腥的猎人是一个贪婪的恶魔。为了名垂史册,让英格兰野狼中的最后一只狼死在自己手上,他用那双可怕的眼睛四处窥视寻觅野狼。
自古以来,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人们的思想观念中狼都是恶的化身。丹麦的安徒生以一篇《小红帽》,使孩子们有了对狼的第一认识:狼是令人厌恶、痛恨的角色,它们恶毒凶残,不可信赖。中国的蒲松龄也以大量笔墨写狼,抨击狼的狡诈。可我不能只想到这些。当我看到狼眼里的仇恨化作一滴泪缓缓下滑,当我想到捕猎者狰狞、丑恶的嘴脸,当我读到刚刚出生不久尚末睁开眼睛的狼患就活活被猎人折断脖子的时候,我愤慨,我痛恨那猎人。然而,这责任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全部推托到那一个猎人身上的。在现实中,这样的猎人何止一个,何止数百,何止上千!
在同一块土地上,在同一片蓝夭下,命运却截然不同。人类高高在上,轻松地用一根乎指压下天平,动物只能在倾斜的天平一端摇摇欲坠。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篇四
在暑假我读了不少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则是《最后的獒王》。
在这本书里,作者带领我们去那遥远的、苍凉的、到处清泉流淌的神秘藏地,见证雪域神犬的武侠传说。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记者去西结古草原,在路途中,他遇上了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和雄壮的大金獒冈日森格。然而,记者却有所不知:西结古大草原和上阿妈大草原世世代代都是仇人。因此,当父亲到达西结古时,跟在他身后的几个孩子以及冈日森格就遭了殃。父亲在治疗意外受伤的冈日之时,当地草原的獒在大黑獒那日的带领下准备突袭记者和冈日,那日的目标是记者的喉咙,冈日奋起反抗,结果与那日斗了个两败俱伤。后来,在记者的帮助下,冈日和那日渐渐消除了仇恨,开始相互关心了。最后,冈日还打败了虎头獒王成了当地的獒王。
这是一群了不起的狗,它们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它们忠诚、坚韧、英勇无畏。在离天最近的地方,在空气最稀薄的地方,在寂寞最盛的地方,在生活最难的地方,在死亡最易的地方,一种不屈服于苦难的藏獒精神在诗意地生长。有个细节我一直记着,当地有一种藏马熊,它有尖尖的利爪,能将藏獒拍得体无完肤,可是,藏獒却敢和藏马熊决一死战!就在藏獒跃起的那一瞬间,那种坚强勇敢的精神勃然喷发!我爱獒,佩服獒,欣赏獒的原因也便在这儿了!
我不由想起,我喜欢的一首歌,就叫《选择坚强》。我有一个小表妹,小时候非常娇嫩怯懦——就象温室中的花朵一般。可就在这个暑假发生的一件事,使她变得坚强勇敢起来。
那天,我带着她一起去附近的公园玩,那个公园可大了,没有我带,妹妹非迷路不可。我心念一动,想考验一下她。于是我撒开丫子猛跑,不一会儿就把妹妹甩在身后了!(其实我没走远,绕了个圈又跟在她后面罢了。)只见她东张张,西望望,始终没有找到我。最后她急哭了,不知不觉走到了出口处,看到了一位保安叔叔,就认真地对他说:“叔叔,魔法把我姐姐变走了,能不能帮我把她变回来啊?”保安叔叔楞了一下,看到了她身后笑弯了腰的我,顿时就明白了,于是笑着说:“你姐姐不就在你后面吗?我把她变回来了。”妹妹一转身看到了我,开心地说:“姐姐,你下次要跟紧我,不然你会走丢的!”
这次尝试失败了,我想了想:妹妹接受的考验还不够,看来我应该再试一次!这一次,我选择了在她的身后玩消失,之前我还偷偷跟保安叔叔说好了,不许告诉她我的行踪!!!于是我悄悄从她背后溜走了,哈哈,成功!她没发现!我找了个不易被发现的角落,远远看着她在那里东张西望,心想:“这次你会怎么办呢?”她找了好久没找到我,看起来急得不行,但这次她没哭,再次去问保安叔叔了:“叔叔,魔法又把我姐姐变走了,能不能帮我把她变回来啊?”保安叔叔装作无奈地摇了摇头,说道:“我也找不到啊,你只能自己去试试看哦!”她呆呆地楞了一会儿,然后开始找身边经过的小朋友询问,一步步地缩小寻找范围,终于来到了我的“观察哨位”!她抱住我开心地说:“姐姐我终于找到你啦,我不再害怕独自一人啦!!!”
妹妹经受住了这次考验,刹那间,我眼前浮现起了英勇机智的小藏獒的身影,它们勇敢地面对风雨和挑战,快乐地成长着。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篇五
值班三天时间,准备把《最后的精灵》读完。这次值班总算完成了既定的任务,虽然期间也被手机、电脑等丰富的信息干扰,但最后还是读完了这本书。
刚看这本书时,对这本书佩服得无体投地,因为有很多外国读者、名人对这本书评价很高,一方面它是一本老小咸宜的好书,里面有深刻的内涵,另一方面它的情节跌宕起伏,令人有意想不到的结果。然,看完之后,我有点小失望,这本小说确实精彩,但还没有到那些人评说的那样完美(也许是翻译得不够好,没有把小说的精髓翻出来),所以凡是还是要自己亲自尝试,亲自检验,才知道事情的真面目。
书中很多情节和人物都不知道为什么为穿插在里面,而且后面又没有这些人的消息。譬如,为什么要写小精灵他们三个遇到一个巨人和两个随从,写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只是想表达小精灵有感染别人的超能力吗?可小说中又写了他们转身就又变回原形了,还把火腿挖出来吃了。说明人的本性不容易改变的。也许小说只想用这个情节吸引小朋友的注意力吧,因为小朋友们都喜欢看巨人、坏蛋之类的情节,特别是那些蠢笨的巨人。可后来却没有一点他们三个的消息,作者把巨人描写成这样,我还以为它就是传说中的最后一条龙呢!
我觉得这本书中有好多悬而未决的情节,如果要写续集应该比较容易。因为两个部分的'结尾我觉得都不太满意。特别是第一部,看着那地下室的旷世预言,我想着小精灵会作出一翻什么样的巨大贡献呢!可让人跌眼镜的是,竟然就是搬动一块巨石就完成了“最的一个精灵和最后一条龙联合打破循环”的预言,而且还搬来一大堆的气象学、宇宙学之类的东西来解释为什么一直在下雨,简直有点荒唐可笑。这个结局有点让人接受不了,也许就是那些大家说的让人出乎意料的情节吧!
故事里描述的亲人离弃或去世的那种悲伤、那种孤独,都是用外面的雨景或冰冷的天气还衬托,因为那种感觉就是好像掉进了冰窟窿里一样无助,一样寒冷,那种巨大的悲痛作者描写得细致入微,让人感同深受,如临其境。小说中多次描写一个人的孤独,象一开始小精灵那种在雨中孤苦无依、饥寒交迫,又湿又冷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有点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临死前的那种境地,只能靠闭眼想像才能维持身体的温度了。
这本书还有一个比较好的方面,就是鼓励人有梦想,有梦想就有希望,就能想办法摆脱眼前的困境,最后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局面。也就是要坚信自己的能力,坚信未来一定有更好的处境。小精灵就是这样的传播正能量的使者,虽然他自己有时也不知道未来会是怎样,但因为有预言在那里,他就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并且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做到了。如果没有预言的话,也许小精灵和萝碧都不会有这个信念,不会对未来抱有那么大的希望,预言就是他们的信念或者说信仰,是预言一直指示着他们朝着自己想要的方向前进。所以一个的信念很重要,它可以一个人向着自己的梦想努力,而且因为有了信念就会让人有坚持下去的决心。
故事的画面感很强,应该很适合小学生看的一本书,如果拍成电视连续剧或者电影卖座率一定很高。因为小学生处于那种对巨人、精灵、龙都比较感兴趣的年代,而且喜欢一些离奇古怪的事情,也能帮助他们树立自己的梦想,建立自己对未来的信念。那种孤独和凄凉的感觉可能小朋友们无法感受到,就像我们大人看这本书的时候也只能感同深受,对这种处境的人表示同情而已。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篇六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这是一本讲述藏獒们的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的动物类奇书。
这将是一次前所未有的阅读体验,我们不仅能零距离的接触到高原上最优秀的物种,还能跟着藏獒们来到圣洁的藏地,一睹最原始的藏地风土人情,聆听古老的藏地神秘的故事。
“父亲”作为一名外地来的记者,他孤身一人去了西结古大草原。在路途中,“父亲”遇到了一只叫冈日森格的金毛藏獒和它的主人七个上阿妈的孩子们,他们跟随着“父亲”来到了西结古大草原。竟让“父亲”意想不到是:西结古藏民和七个上阿妈的孩子们有着世代未解的仇恨。这样七个上阿妈的孩子和冈日森格成了他们追杀的对象。冈日森格一次次的与当地藏獒搏斗,生命垂危。面临绝境,仁慈的“父亲”把在死亡边缘的冈日森格救了出来,使冈日森格从新“战”了起来。它为救出主人,经历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搏斗。先后战胜了:白狮子嘎保森格、獒王虎头、饮血王罗刹,完成了救主的任务,成了一只出色的公獒。它的一生都在决斗当中,最后成了新一代的獒王,也化解了西结古大草原对上阿妈仇家的七个孩子的世代仇恨。
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在空气中最稀薄的地方、在寂寞最盛的地方,在生活最苦的的地方,一种精神正在生长,一种不屈服于苦难的藏獒精神正在诗意的生长。我们应该要学会向藏獒的精神学习。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篇七
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存在着多少食物链,各种各样的动物中发生过怎样的夺王战争。在鸟语花香的院子里,静静地看着《最后的獒王》这本书。我仿佛也身临其境来到了翠色欲流的草原那惊心动魄的一幕!
故事讲述了一只名叫冈日森格的藏獒为了保护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一次次与西结合草原的藏獒博斗,一次次的胜利,使它成功地保护了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并化解了西结合草原上的人们对上阿妈草原人们千百年来的仇恨。当我看到冈日森格和饮血王党项罗刹的激烈战斗时,我不禁暗暗地为它担心,因为对方的进攻速度、厮杀的野蛮程度、那种处于巅峰状态的气势,都远远地超过了冈日森格。但是最终它还是躺在了对手的脚下,真的让人好揪心啊!可-在这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母獒那日的一声呼唤,使它绝处逢生,最终战胜了饮血王党项罗刹。此时此刻我的心一直无法平静下来,那无法想象的冲动、兴奋涌上心头,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过了一会我的脑海中浮现出自己登虎山的时候:我一步一步的往上爬,我还在心中想着许多与同学间有趣的事,希望能够使自己不觉得累。但这方法还是没有起到很大的作用,当我爬到一半时,我以累的气喘吁吁,汗水不住的从我的额头往下滴。这是我很想就此放弃,但转念一想,既然已经爬到了这里干脆在坚持一下爬到终点。别让之前的汗水白流了。可爸爸语重心长地鼓励我只要有信念,坚强的意志,哪怕“道路”是一条毫无风景可言的山道,落叶,枝桠,乱石,荆棘……肆无忌惮地充斥其中,满目尽是荒凉,也一定会走到终点,得到胜利。最终。我登上了山的顶峰,我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贪婪的呼吸着山顶的新鲜空气,并欣赏周围美丽的景色,煞是好看。我想如果我在半山腰是半途而废,我便会与这美丽的景色失之交臂。
是呀!在那遥远、苍凉、神秘的藏地中,生活着一群了不起的狗,它们就是雪域神犬——藏獒。它们教我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它们教我忠诚、坚韧、英勇无畏.这是一本讲述藏獒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的奇书。我从书中可以领悟到不屈的信念是胜利的关键。让我具备了人类所拥有的种.种美好的品德。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篇八
这是一本描述獒王的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的奇书。
这本书里,作者杨志军将带我们去那遥远的、苍凉的、到处清泉流淌的神秘藏地,见证雪域神犬的武侠传奇。这是一群了不起的狗,它们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它们忠诚、坚韧、英勇无畏。
在藏獒身上,集中了最好的品质:威猛、忠义、智慧、坚韧、责任、负责、感恩……在这里藏獒们是那么地悲,那么地痛,但更是那么完美。
故事里有一大群让人喜爱的藏獒;故事里的藏獒,个个都是好汉,它们生龙活虎,它们懂爱、懂恨。孩子们会爱上它们。看——藏獒,忠诚、有责任感、嫉恶如仇,能帮助孩子建设健康的人生观念;藏獒,机智,不轻敌、善用计谋‘不气馁,也能引导孩子,对社会环境有更强的适应能力。
书上的一篇文章,说,我们哥俩,不喜欢狗,但父亲却买了一只藏獒,我们把它换成一只哈巴狗,父亲很生气,过了两三天,那只藏獒自己回来了,可惜我们还是不喜欢藏獒。一晃就是十四年了,我下牧采访,远远看见一只硕大的藏獒,四蹄敲打着地面,敲出一整震天动地的敲声。我吓得不知所措,死僵僵的立着,连发抖也不会了。但是,黑獒没有把我扑倒在地,在了离我两步远的地方突然停下,屁股一坐,一动不动望着我。随后跑来的藏民旦正嘉叔叔告诉我,黑獒是十四年前去过我家的小藏獒。
哎!有恩不报不是藏獒,施恩不报也不是藏獒,藏獒就是这样的一种猛兽:把职守看得比生命更重要。永远不想着自己,只想着使命;不想着得到,只想着付出;不想着受恩,只想着忠诚。它们是品德高尚的牲畜,是人和一切动物无可挑剔的楷模。
任何人只要心一样,血就是一样的,只有邪恶人和善良人的血才不一样。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篇九
最近几天我抓紧时间看了一本书,书名叫《最后的獒王》,知道了在遥远的、苍凉的,到处清泉流淌的神秘青藏高原上,生活着一种特别高贵的动物,它们的名字叫藏獒。
藏獒外貌凶猛,就像狮子,但它却是人类的好朋友。在藏獒身上,个个都是好汉,它们生龙活虎,懂爱懂恨。它们集中了高原生灵最好的品质:威猛、忠诚、智慧、坚韧......是一群了不起的狗。在这里,草原上的藏獒是那么地迷人,那么地情感炽热,它们有着英勇无畏的精神,有着感天动地的忠诚与尊严,以及它们的生和死,作者描绘得那么可爱可敬。
书中描绘的是一位“父亲”作为一个外来的汉族记者,他孤身一人去青果阿妈部草原中心--西结古草原,在途中,正巧遇到一只名叫冈日森格的金毛藏獒和它的主人七个上阿妈的孩子,他们跟随“父亲”来到了西结古草原。意想不到的是,西结古藏民对七个上阿妈的孩子有着未解的世代仇恨,这样,当地藏民对来自仇家的孩子恨之入骨,七个上阿妈的孩子和冈日森格一直是他们的追杀对象。冈日森格在一次与当地藏獒搏斗中,生命垂危。面对绝境,仁慈的“父亲”从死亡的边缘重新把他救活了,使它重新站起来。它为了救出七个上阿妈孩子的性命,经历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搏击。先后战胜了:白狮子噶保森格、獒王虎头雪獒、饮血王党项罗刹,完成了精忠救主的使命,成了一支出色的藏獒。它的一生都在为别人而战,它以道为天,忠于职守,最后化解了西结古草原对上阿妈仇家的七个孩子的世代仇恨,冈日森格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的考验,做了西结古草原大家一致公认的新獒王。看到这儿,我为之震撼了,真了不起,真不愧是神山狮子转世的神犬呀!
读了这本书,我完全进入了獒王的世界,这个世界带给我的是心灵上的无比震撼和敬畏。它对主人的忠诚,有着强烈的责任感,面对绝境时,敢于担当。只有敢于担当自己责任的人,才会走向成功,定能受到人们的尊重和爱戴。藏獒的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篇十
飘雨的季节,正是精灵梦醒时。
当所有精灵被人类制造的洪水赶尽杀绝时,约许在外婆的帮助下逃了出来,成了《最后的精灵》。这是一部让人笑中带泪的成人童话,由意大利作家希瓦娜·达玛利所写,描述了世界上最后精灵的不平凡一生。
书中一开始就抛出了现实的一个黑暗面:人类害怕精灵的能力,不仅将他们集中到精灵村,还进行了全面屠杀。而始终不懂人类恶意从何而来的精灵们,到死时才明白“只要你梦想得够用力,梦想就会成真”的这句话,并非真的。
种族被灭的痛,曾让约许迷茫,但却并未让他走向黑暗。他依旧纯真又善良,坚持不吃有思想的生物,坚决不去攻击和伤害任何人。在他的脑海中,种族没有区别,只要是活着的生物,都一样重要。所以他会为了帮助人类摆脱暗无天日的阴雨天,就踏上艰难的寻龙之路。
他的这份善良,也换来了源源不断地善意。人类蒙瑟和莎琴娜自愿跟随他一起去找龙,巨人和两个大汉在他的夸赞下放弃了杀戮,连龙也在他应许陪伴后挪走了火山口的石块。童话世界中,他就像神明一样战胜了所有黑暗,让阳光普照了整个大地。
这是书中第一部分的主题:只要梦想得够用力、够多,让自己充满信心,你的希望就能实现。约许的梦很简单,就像无数人类一样,期望不受压迫、安全地活下去;实现这一梦想的路径,也很简单——人人拥有一个善良的心,一颗为他人着想的心。
成人童话,并不都是童话,它依旧会被现实“染色”。本以为收获了幸福的蒙瑟和莎琴娜,在生下可爱的女儿罗莎,过了一段平安又幸福的日子后,迎来了一场血淋淋的屠杀。
这场屠杀,如人类历史上曾出现过的“屠城”一样,充满了血腥和不讲道理。蒙瑟和莎琴娜不仅被屠杀,还被挂在了大加利城的城门上,只因他们曾救过约许。这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判断,成了人类肆无忌惮扫荡自己族人的理由,一个富足的村子被洗劫,一个个幸福的家庭灰飞烟灭。
罗莎成了孤儿,一个被圈养在羊棚中,吃不饱、穿不暖,还每天干苦力的孩子。而这样的`生活,竟还被监管人冠以法官的仁慈之名。如果罗莎不曾体验过何为幸福,也许会日复一日地过着卑贱的生活,深陷在仁慈的“陷阱”中。但幸运的是,她懂幸福,也拥有让自己幸福的能力——预知。
人,一旦有了希望,就有了与世界对抗的力量。因为预知到龙会带着一个白衣少年来救自己,弱小的罗莎就一直抱怀着这样的希望,坚强地活着,并努力保护着身边的人。就像约许一样,因为希望再和蒙瑟、莎琴娜相见,就一直陪伴在老龙身边,直到老龙去世、小龙诞生,直到终于踏上人类的世界。
这一次的踏入,让约许真正看到了人的两面性。人有善的一面,贪婪、虚伪、自私……为一己之欲,就能消灭一整个村子,就能置其他物种生死于不顾。这种残忍,一点点磨平了约许不杀有思想生物的执着,让他为了保护罗莎,不得不去战斗、去杀人。
可人也有恶的一面。勇敢、善良、坚强……被罗莎救的小女孩会偷偷为罗莎留下一块肉,龙死了后人类也会立碑缅怀它。但当“善”与“恶”对决,输的却似乎永远只有“善”。而唯一可以与之抗衡的,就是代表着绝对善良的精灵约许,和代表绝对勇敢的龙。
善良、勇敢,是约许和龙的“法力”。但当悲伤太多时,法力就会消逝。所以真正能战胜“恶”
的其实是“绝对”,而能真正达成“绝对”的,是“爱”。当最后一刻来临时,一个孤独的种族或一个孤独的人,要想对抗整个世界,唯有坚持爱——善良地爱他人,勇敢地为所爱之人去战斗。
就像约许爱罗莎,龙爱约许一样。因为爱,约许可以冒着生命威胁闯入大利加城救罗莎,也因为爱,龙可以为了约许和他爱的人牺牲自己的生命,最终解救了被困在“恶”势力之下的所有人类。这是精灵的胜利,这也是人类之“爱”的胜利。
有人说,每个人的心中都住了一个精灵,有着一颗勇敢、善良和“爱生命”的心。它告诉人们,我们的命运应该是我们希望要怎么样的,而不是刻在石头上的。因为生活在人类世界,我们总逃不开“恶”的一面。而要与之对抗,就需要“绝对”的善良、勇敢和爱。
“绝对”,就意味着人人。童话相信“绝对”,就像我们相信“约许”一样。
童话之美,大概就在于此。人生之无奈,大概也在于此。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篇十一
寒假里,我读了《最后的獒王》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解了许多许多獒的世界。
神山狮子冈日森格的经历太多了:它与老獒王搏斗,并用智慧战胜了獒王;最厉害的还是与送鬼人的饮血王党项罗刹间那惊心动魄的战斗,冈日森格在速度、力量上都不占上风,在受了几次攻击后决定防守……最后冈日森格成功地用拖延战术战胜了饮血王。合上这本书,我不禁长舒了一口气,为冈日森格成为新獒王而感到高兴,也为失败的两只獒王而感到惋惜。
在冈日森格身上,集中了高原生灵美好的品质:威猛、忠义、智慧、责任、感恩……也让我感受了许多人性的美好:良知、真善美、坚定、勇往直前……我真希望藏獒良好的品质能世代相传。假如我们每个中国人都拥有藏獒那种勇往直前与忠诚,我坚信,我们伟大的中国梦已经近在咫尺了!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篇十二
每当有人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我总会笑嘻嘻地回答:当一名主持人,可是天生的胆怯时常让我的梦想冲回原地;如今,学习的压力再加上每天坚持练普通话的辛苦再一次把我的梦想冲回了起点。还是放弃吧!
摆在面前是一条非常艰辛看不到希望的路。直到我看了《最后的獒王》这本书后。我才知道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像藏獒一样坚持不懈的去努力,总有一天你会克服困难,实现梦想。
本书主要讲述了父亲作为一个外来的汉族记者独自一人去往西结古草原的路上,他遇到了一只金毛的藏獒——冈日森格和它的七个上阿妈的孩子。它们追随父亲来到了西结古草原。冈日森格一直希望草原上没有仇恨,能够和睦相处,可草原人民一直误解了它。冈日森格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和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当地藏獒进行搏斗,就算生命奄奄一息它也从不放弃,总是坚持到底。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它和獒王之间的斗争了,就算他的两只肩膀和脖子都被獒王的六刃虎牙咬的血流如注,它也在坚持战斗。就这样,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坚持,它先后顽强地战胜了:白狮子嘎保森格、獒王虎头雪獒……最后,通过它坚持不懈的努力,完成了心中的梦想。就凭这种坚持不懈的努力,它赢得了草原“新獒王”的称号。
看到这里,我为之震撼了!每当我遇到困难不是怨天尤人,就是放弃努力。而藏獒们却会勇敢的面对一切,坚持不懈的努力,甚至用自己的生命来完成……而我呢?连它们的千分之一都不及。我为之前因一点挫折,放弃梦想的念头而感到非常惭愧。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冈日森格为什么能实现心目中的梦想。从它身上我学到了一种精神叫坚持、一种挑战叫勇敢、一种魄力叫自信。相信今后的我,会朝着自己心中的梦想去努力。
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梦!我的梦!一定能实现。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篇十三
《最后的姿势》这本书中,描写了一位普通的人民,他叫谭千秋。在2008年的地震中,他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5月12日的一天,谭千秋早早地起床,带着小女儿去散步,然后去上课。
天空阴沉沉的。谭老师正在给们讲“人生的价值”。忽然,楼房开始摇晃起来,地震来了!谭老师赶紧把学生送出教室,可是,还有四位来不及出去了,谭老师将他们拉到课桌下,把自己的双手撑在课桌上,护住了四位同学。地动山摇,水泥板重重地砸了下来,楼房塌陷了。
13日22点12分,当人们搬去谭老师身上最后一块水泥板时,在场的人都惊呆了!他张开双臂,后脑被砸得深凹下去,血肉模糊,四个学生都还活着。救援人员、老师、学生都被谭老师的伟大举动感动了!
谭千秋,一位普通的老师,他用自己51岁的宝贵生命诠释了爱与责任的师德灵魂。人们赞颂他:“英雄不死,精神千秋!”
他是一位,他的无微不至;他是一名老师,他的师爱伟大无私。
当灾难来临时,他没有只顾自身的安全,而是坚强不屈地担负起了保护学生的职责。他那张开的双臂,是恪尽职守的双臂。我们会牢记那永恒的瞬间,牢记他那舍己救人的伟大精神。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篇十四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最后的姿势》的文章,文章里的人物令我感动。
文章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5月12日,谭千秋老师早早的来到学校上课,在教室里,突然,桌子摇晃起来,在老师的催促下,许多同学都逃了出来,还有四位同学没有逃出来。谭老师立刻将他们拉到桌子底下,双手撑在课桌上,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四位同学。
当人们发现他的时候,四位同学还活着,但谭老师已经死了,双手张开在课桌上,后脑被楼板砸得深凹下去,血肉模糊。
当时的人们都感动了,为这一位老师的精神而感动。
我也感动了,这是一位充满了爱与责任的师德灵魂,他的精神应该值得我们学习。但有一位老师,地震来了,他不顾学生的安危,自己一个人跑了出去,留下学生在教室里。这种老师,是不配当老师的,他没有谭千秋老师这种师德灵魂,没有一点老师的精神,在他心中,自私已经占满了他的心灵,他应该遭到全世界的唾骂。
在大地震时,也还有许许多多的老师像谭千秋老师那样,牺牲自己的生命让更多的学生获救,他们都不顾自己的安危,努力保护自己的学生,让我们一起歌颂他们吧!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篇十五
课文的主人公是一位舍己救人的英雄——谭千秋老师。在512大地震中,是他在四位同学没有逃出教室的情况下,让学生钻到课桌下。他又飞身扑到课桌上,护住了课桌下的这四位学生。过了几秒钟,教学楼倒塌了,水泥板重重的压在了谭老师身上,但谭老师毫不放松,死死地护住四位学生。
到了13日,救援人员发现了谭老师。当把谭老师身上的最后一块石板抬走后,救援人员以及全场人员都被震撼了:谭老师死死趴在课桌上护住学生成为了他生命中最后的姿势!谭老师头部被砸,凹进去了一大块,血肉模糊,胳膊上也伤痕累累。再看谭老师身下的四位同学,全部都活着!谭老师用他的壮举证实了人民灵魂的'工程师是伟大的!
谭老师的同事说:“论条件,老师离门口最近,最有可等第一个撤离到安全地带。”但谭千秋老师并没有这么做,他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学生,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啊,伟大的老师!
您虽然离我们而去了,但英雄之心不死!可谓“英雄不死,精神千秋”!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篇十六
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的美。有一次,我在一本书上看见一篇感人的文章〈〈最后的姿势〉〉。讲的是一位谭千秋老师,在下午两点多,谭老师在教室给学生们讲“人生的价值”。“人生的价值是大公无私的,是为他人着想的,为集体着想,为国家着想……”
谭老师正讲得精彩,忽然,课桌摇晃起来,整栋楼都摇晃起来,地震,谭老师意识到不妙,没多想,就大声喊道:“大家快跑,什么也不要拿,快……”同学们讯速冲出教室,向操场跑去。楼房摇晃的越来越厉害了,外面阵阵尘埃腾空而起。
但是,那短短的几秒钟,哪里容得了所有的学生都能跑出去?在教学楼即将坍塌的瞬间,还有四位同学冲不出去,谭老师将他们拉到课桌底下,双手撑在课桌上,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四个学生。水泥板重重地砸在谭老师身体上。
当人们从废墟中搬走压在谭老师身上的最后一块水泥板时,在场人都震撼了。他的双臂张开趴在课桌上,后脑被楼板砸得深凹下去,血肉模糊,身下死死地护着四个学生,四个学生都还活着。
谭老师,虽然是一名普通的老师,但是他在我心中却很伟大,地震时,不是自己逃跑,而是保护其他同学,他用自己51岁的保贵生命诠释了爱与责任的师德灵感。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篇十七
落叶随风飘去何方?只留给天空美丽一场。那飞舞的生命,像天使的翅膀,划过我无边的心上。
2008年5月12日,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平常,没有人想到过会出事,谭千秋老师正在绘声绘色地给同学们上课。窗外,天是格外的阴沉。
忽然,地动山摇,地震了!!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谭老师毫不惧怕,从容地指挥一个又一个学生撤离,但是,有四位学生出不去了。谭千秋老师一把拉过同学们,将他们送在课桌下,双手撑在课桌上,护住了同学们。
时间定格了,双手撑在课桌上,竟成了他最后的姿势。
老师,走好。
“人生的价值是什么?是大公无私,是为他人着想,为集体着想,为国家着想……他说到了,也做到了。
老师,走好。
那一刻,他若有一丝的犹豫,一丝的思索,一丝的留恋,就不会死。可是,他没有。他放弃了生的希望,用自己的生命换回了四个学生的'生命。
老师,走好。
他在那千钧一发的时刻,为了学生,永别了体贴的妻子,永别了可爱的孩子,永别了美丽的世界。
老师,走好。
他以无疆的大爱,诠释了爱与责任的真谛;用宝贵的生命,给学生们,也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课。
“杏坛一叶,百年遗爱。千秋师表,浩气长存。”
我相信,这就是对谭老师最真实的写照!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篇十八
所谓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在历史进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文化是一种历史现象,每个社会都有其相应的文化,并随着社会的演进而发展。文化具有民族性。通过民族形态的发展,形成了民族传统。
文化的发展具有历史的连续性。社会物质生产的历史连续性是文化发展历史连续性的基础,文化的传播是地域性的,不同的地域环境形成不同的地域文化。
人类之所以能够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不断发展壮大,关键在于人类具有文化。人类通过文化的传播和知识的共享,代代相传,这就是文化的生态适应性,由于文化的进化而导致了整个人类社会的进化。
由于有了文化,人类创造了灿烂的文明。
从文字发明开始的人类文明史,最早只有七八千年,只占人类历史的百分之一。人类文化的发展,不是突如其来的,而是人类在生存竞争中吸取了很多经验,逐渐积累和传承下来的。
“地球并非人类所有,人类却是属于地球所有”——玛雅预言。一部《2012世界末日》的出现,掀起了人类对玛雅文明的再次探索。根据玛雅人的预言,我们现在生活的地球正处于所谓的'第五太阳期。到目前为止,地球已经过了四个太阳周期,在每个周期结束时,都会出现一个惊心动魄的毁灭场景。
而传说中能够解救世界的办法只有寻找到13个水晶骷髅头,将它们各安其位才能够结束这场浩劫。世界依然存在,按照原来的轨迹平稳运行,世界上第一个水晶头骨也在埃及金字塔中被发现。雅玛文明是存在的,但这个传说不能用科学来解释。
就像《最后的谜题》中,高国新与莎普的对话,诙谐幽默,以其高深的文化与传说让人看的一头雾水。萨普似乎很自然地用人类能够认识到的现象和知识来解释人类文明的出现,从而支持上帝的存在和创造。接着,他将人类文明现象中的数字、符号等印迹联系起来,使得人类文明的出现似乎注定要失败,但人类并没有找到他们之间的联系。
“欧西里斯”的数字、河图、洛书、神秘ufo的制作过程等,其实莎普是在从一个侧面来赞颂早期人类在算数、天文历法、机械物理等方面的发现所展示出来的古老的智慧。另一方面,夏普似乎在用现代科学知识来解释早期人类所发现的文明,因为他所使用的知识和术语是对现代人类的重新定义,他用现代科学把我们带回早期人类,重新审视那些早期人类的出现和形成过程文明。于是,我们都陷入了一个古老与科学交织的巨大漩涡中去,把自己搞的晕头转向。
从古至今,似乎一直存有人类尚未解释的现象,诸如河怪、ufo等已经超出了人类所能认知的范围,科学无法解释,于是,人们仍然坚信着造物主的传说与传奇。然而,也正是这些至今都无法证实的现象,激起了一大批文化与考古喜好者从事了这类的研究,期待从中找些新的发现。
我们会记住这些谜题,期待有人揭开她的神秘面纱。人类的认知是无限的,人类的智慧是无限的,我希望我们能看到谜语一个接一个解开的那一天。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篇十九
才真正解开了“世界末日”预言的真正含义:1999年的“大十字”使地球处于十字的中心位置,地球的能量场开始重新分配,所以此后地球上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不断增多增大。谈到“末日”,已有许多信息反复重申:对于劣种而言才叫末日,对于一般人是重生,是新生。可能许多“劣种”会自我安慰说:20年后又是一条好汉。错了,这回不一样了,度不过2012年冬至日的人,绝大部分都无法再有轮回,甚至灵魂被“灰飞烟灭”掉,永远也不复回“人”的资格了。当然其中的一部分受到严酷的审判,下十八层地狱受刑。而较好的、没度过这个冬至日的人,会分配到其他低等星球去轮回。如果再次轮回的灵魂不够,可从猪狗中提拔一些上来转为人,而那些行为连猪狗都不如的“人”,连轮回为猪狗的资格都没有了。“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万年修得神仙体(罗汉身)”的万年截止日期就是在2012年的冬至日。这一天,就是宇宙中星球进化的一个时空基准点。
我们鼓励你们,一如既往地参与那些即将到来的改变。根据吸引力法则,无论你们集中注意力在什么上面,你们都会使其更加接近显现。你们已经成功地超越了过去,正在前往一个不同的走向扬升的结果,而现在只剩下,正如你们所说的,让球滚起来。仅仅是你们的存在就会帮助他人提升,通过你们的榜样,你们正在对他们做远比你们所意识到的多的多的帮助。你们正在为终结之时的到来帮忙创造理想的条件,经过40多年,这些条件实际上已经缓慢地联合起来。自从本世纪初,你们已经有了向前的巨大的飞跃,这已经确保终结之时将带给你们对黑暗者的胜利。
事情必定会达到顶点,我们的盟友很快会实现一个重大的成功。黑暗者们继续他们的阻止进程的企图,但是现在他们已经不可能阻挡神圣计划。他们是有点麻烦,不过,不久他们的力量就会完全被拿走。你们的意识水平正在持久地上升,和随之而来的领悟,你们被故意地阻止去了解,扬升是你们的命运。你们一直都有权决定你们自己的未来,你们每个人都拥有能力去走你们所选择的道路。你们拥有的每一生都精心策划好来唤醒你们的真实自我,并容许通过战胜低能量而前进。这么长时间,你们被引导去相信你们是某种没有权利的低劣的存在,并对那些让你们处于黑暗中的严厉的法律感恩戴德。现在你们中更多的人正在觉醒,这画面已经改变得如此之多,以至于现在是你们正在命令整个人类的进程。
现在终点线已经在眼前一段时间了,当你们的太阳系中的变化开始肆虐的时候,你们中那些具有更高的觉知状态的人们会感觉到强大的能量围绕着你们。在外面持续混乱的时候,它们带来和平,但是,假如你们的关心焦点正放在扬升上,它们(指外在的混乱)将不会过度地影响你们的安宁。自然地,地球的变动将冲击到你们,取决于你们所居住的地方。无论如何请放心,我们完全了解可能的结果并一直出现来减少生命的伤害。然而,地球母亲希望你们实行一个净化,这是不可避免的你们中的一些人会遭遇它。你们将发现你们在哪里度过终结时期是有目的的,在你们化身之前你们已经知道了这一点。获得经验是你们在地球上的目的,至于你们接纳多少,它是你们的选择。许多人已经抓住这最后的机会,来清除许多已经跟着他们很长一段时间的包袱。这就是为什么这个特定的时期一直充满着给你带来困难时光的事件和测试。记住,不管怎样这一切都是属于你们的演化之路的一部分,因为你们已经回到了光。
每个人都被给予相同的机会来提升他们的振动,这大多取决于你们所选择的生活方式。一些人不会放弃较低的振动,并显然对需要去克服的改变毫无准备。并不存在对这样的选择的评判,因为它是你们的生活,你们有资格如你们所愿的那样去经验它。伴随它而来的是对你们的行为的责任,任何伤害另一个的行为都会在稍后学到教训。在现在这个时期,它会非常迅速地报应在你们身上,如果你们专注于返回到光和提升,这就成了你们的优势。正如你们最终会发现那样,爱是所有情形下的答案。
我们注意到有更多的情况产生的,它们在个人层面和在国家范围的基础上引起对抗。这是一个你们所处的时代的征兆,在这里需要清理的能量正在浮出水面,以便它们能够被转变。它提出一个问题,怎样才能最好地处理它,你们这样做的力量取决于你们运用你们的光的能力,然后你们会成功。没有什么能够禁得住强大的爱的能量,当你们在一个物质身体中而有所局限的时候,它是一种控制和聚焦(爱的能量)的练习。你们没有听说过立即的治愈,并且想知道有时一种恶性增长能够通过这种能量被完全地改变,它是怎么做到的?当我们告诉你们,你们比你们所意识到的更强大,你们很快会了解这是真的。当你们提升的时候,它会增加十倍,你们将提升到如此的程度,以至于人们会认为你是神。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篇二十
在暑假中,我读了《最后的獒王》这本书,书上有一个汉族人的'精神让我震惊。
《最后的獒王》里主要讲了一个汉族人来到藏族,救了一个叫冈日森格的藏獒,后来那只藏獒带着那个汉族人去了党项大雪山。冈日森格和汉族人却在半路上发现了饮血王党项罗刹,它们打了几个回合,饮血王党项罗刹败下阵来,汉族人又继续跟那只藏獒走,终于到了党项大雪山,找到了自己的主人。
后来,汉族人用马车把饮血王党项罗刹带回了家,天天给它医治,换药、喂牛奶。罗刹一开始还不适应这种待遇,以为这是一个阴谋,所以把汉族人的手咬伤了。但是他没有放弃感化罗刹的机会,所以,他每天都给罗刹上等的待遇。而罗刹却不领情,汉族人却没有停止对它的精心照顾,没过多久,罗刹的伤好了,它能走路了,还能帮助汉族人赶羊。
汉族人终于感化了罗刹,但是其他人都不相信。汉族人说:“要是你们不相信,我可以试一下。”他们说好啊,如果他真咬下来的话,我们一定会救你的。夜晚,汉族人故意装睡在它面前,罗刹用鼻子闻了闻他,看了看,以为那是汉族人就一口咬下去。这时,在外面看到人吓得心惊胆战。正当他们要冲进去的时候,虚惊一场,却看见它咬的是被子,而且把被子拖到汉族人的身上。这下外面的人才相信他。
我看完这篇故事后,真是太佩服这个汉族人了,我佩服他执着、沉稳、淡定的精神。
最后的精灵读后感篇二十一
我从小就听妈妈讲过诺贝尔的故事。从此诺贝尔这个名字便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中。
今天,我看到《最后的辉煌》这一课,我怀这崇敬的心情将课文默读了好几次,当我读到“为了发明炸药,诺贝尔和他的家人付出了血的代价。在实验中,他的弟弟被炸死,他的父亲被炸成残疾,他自己也被炸的满身鲜血。”时,我的心如刀绞一般疼痛,同时又被诺贝尔为了实验而放弃自己的一切的精神。他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他又为科学而献身的精神。
在看看我,平时做一个实验是处处想着会不会被电打着呀!会不会烧着手呀等问题。如果有危险的话就不做这个实验了。在诺贝尔面前,我是多么惭愧,多么渺小啊!
不光诺贝尔有为了科学而献身的精神,连爱迪生也有为科学而献身的精神。爱迪生小的时候家里很穷,他的父亲让他去火车上卖报纸,他非常喜欢亲自动手做实验。在卖报纸的时间里,他总要抽出空儿去做各种有趣的实验。火车长见他这样酷爱实验,便给了他一个火车上的小房间作为他的实验室。有一天,由于火车的震动过厉害,把实验室里的一种化学物品打翻了。化学物品和空气结合起了化学反应,使整个实验室爆炸了。所有的实验用品都报废了。爱迪生也被赶出了火车。
这个故事再一次告诉我们,要有为科学而献身的精神。不仅我们要有这样的精神,全世界的人都应该有这种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