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喜欢范文(16篇)
总结是一种自我反省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摆正心态,找到改进的方向。简明扼要地陈述事实是写总结的基本要求。总结可以是对经验和感悟的总结,也可以是对工作和学习成果的总结。
这就是我喜欢篇一
世上谁能找出两片完全相似的叶子?你能吗?我想你决定不能,所以世上的各种各样的事物都是不一的。这可能就叫做方式吧。那你将会用什么样的方式去感悟自己生活呢?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愁一愁,白了头;笑一笑,十年少。”谁都想永远年青,就是小孩想长大,大了想年轻。这一切就看你要用怎样的生活方式去面临着他。
生,是一个点;死,亦是一个点。生与死之间的线段便是人生。而这条线段似零散又似紧密的一个个点便是生活。生活需要体验、需要用心去体验。在奋斗之后享受成功,是体验生活的快乐;在挫折之后品味失败,是体验生活的苦涩。生活就是这样,是苦与乐的结合体。在追求个性的路上活的轻松自如,是体验生活的潇洒;在追求事业的路上活的异常艰难,是体验生活的艰辛。生活就是这样,是潇洒与艰辛的结合体。
这就是我喜欢篇二
站在你面前的是一个扎着一条长辫子的小姑娘,她就是我,活泼开朗的方倩。
我是一个爱好很多的小女孩,我喜欢画画、书法、游泳等等,我最拿手的就是书法了。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坐下来练习一会儿,在我的努力下,我的字越来越好了。但我也有缺点,比如上课发言不是很积极、超级喜欢看电视等等,不过最让头疼的是粗心,每次作业总是这儿错一点,那儿错一点的,我讨厌这个坏毛病。我决定从现在开始,努力改掉这些坏习惯,让自己越来越好。
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可有的小姑娘。
这就是我喜欢篇三
我的课外生活丰富多彩,包括画画、跳绳和放风筝,但我最喜欢的课外生活是踢毽子。
本来不会踢毽子,但是看着同学踢毽子,就让爸爸给我买个毽子学踢毽子。刚开始不会踢,慢慢就能踢一两个。我一直踢,现在能踢二十多。
从去年开始,每次下课都要去走廊和小伙伴们比赛。“一、二、三、四……”我一直在玩我的债务,直到下课。色彩鲜艳的毽子在我们脚下蹦蹦跳跳,像假发一样落在我们脚上,我们把它当玩具玩。
寒假的时候,心爱的毽子不见了,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要哭了。直到爸爸又给我买了一个毽子,我才开心起来。我天天带着他,怕这个毽子又丢了。我在我的衣服包里找到了羽毛球。我高兴得跳了三尺高,熬了一夜。
从那以后,我每天要踢毽子两个小时,一个是为了娱乐,一个是为了减肥,所以我最喜欢的课余生活就是踢毽子。现在,我的毽子成了我最喜欢的小伙伴。
这就是我喜欢篇四
每个人,应该都记有一位人,他可能会带够我们快乐,可能会带给我们知识,也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伟大的爱!但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是我可爱的妹妹!
我的妹妹从一出生就带给了我快乐,每天晚上,妹妹都会在我的床上玩一会儿,然后回到屋里睡觉。直到长大,妹妹还是这么的喜欢我,听妈妈说:“妹妹每天在你去上学的时候,都会说:‘哥哥还没来,哥哥还没来?’”原来妹妹也这么喜欢我啊!
我的妹妹他很聪明。有一次,爷爷正在教她一些简单的古诗,比如说:《咏鹅》、《登鹳雀楼》、《悯农》……她已经学了不少了!但是有一次,爷爷有教妹妹背《江雪》,才教了一遍,爷爷就去看电视了,而妹妹也去玩了。但是奇迹发生啦!爷爷第二天再一教,爷爷说前半句,妹妹就能马上跟上后半句。妹妹这样的记忆升值超过了一年级的小学生了呢!
我的妹妹也很淘气,有一次,我们带着小狗下楼玩,妹妹在我们不注意时,不知道跑到了哪里去。等我们找到她了,小狗呢?啊!她竟然又带着小狗和1单元的那只黑白相间的成年狗较量去啦!要知道,它现在可还没到成年呢!我赶忙冲过去,而那只黑白相间的狗已经快开始要我家的小狗啦!我学了一声狮子吼,那只黑白相间的成年狗被我吓跑了!而我的那只小狗不甘示弱,在他被我吓跑的时候我家小狗还冲着那只成年狗吼两声。哎——妹妹呀!你也不能自己跑了呀!坏人来了,我看你怎么办!
有了妹妹,我的人生好像就变得无比的快乐!我真为我有一个这样的妹妹而高兴!
这就是我喜欢篇五
我不会孤独,也不会永远快乐。我是我自己,一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我。
我有时变得好坏,有时变得好乖。在家长面前我就是一个坏孩子,整天游游玩玩。在老师和同学面前就充当于一个不折不扣的乖孩子。在人的立场上我总是演两面超人。黑白两道好象在玩弄我的心态。
我总认为我是一个聪明人,但却做出愚蠢的行为。我总是不想前因后地做事,有时也会成为同学们取笑的把柄。连我自己都弄得一塌糊涂。
我还算一个善良的天使,去关心帮助别人。也算一个恶毒的巫婆,得罪我的人就逃不了我的诅咒。人毕竟是人无完人,金无族赤的嘛!天使和巫婆我不想做了,我愿做一个侠女拿着剑去阊天下。但社会是现代化的,再也没有什么侠女,可能我的前世是吧。
世界上有许多怨恨我的人,也有许多疼爱我的人。我无怨无悔。这就是我,敢爱敢恨基因结合的我。
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这就是我喜欢篇六
不知什么时候,我身后传来了开门声和脚步声,我认为是书里写的脚步声,还以为声音是我自己幻想出来的呢!不一会儿,身后又来了几声咳嗽的声音,我还认为是书里写的咳嗽,咳嗽声也可能是我的幻想。不一会儿,又传来了一声大喊“xxx!”(不告诉你我的真名),我还是认为是书里的人名,可是我听的声音,喊的名字,都是非常耳熟,这时我就开始进行“记忆搜索”“xxx”这是什么人的名字呢??搜着搜着,我顿时没有了反应,因为那是我的名字。
所以我很乐意“养育”这一条爱看小说的虫,这就是我!如果你和我交朋友的话,那么我会给你讲许多小说的故事。希望我可以和你交朋友!
这就是我喜欢篇七
我喜欢生活,我喜欢生活的一点一滴:花儿的芬芳,小草的清香,动物们的欢唱,天空的蔚蓝以及河流的宽广。我喜欢它们的美丽和大自然给它们的无穷力量,这种力量使人心旷神怡,又激发人们无限的想象。
我喜欢生活中的美妙,我喜欢聆听音乐:《月光曲》、《小步舞曲》、《圆舞曲》……每一曲都能让人享受听觉盛宴;我喜欢欣赏舞蹈,舞蹈能让人感受到艺术的熏陶,陶冶我们的情操,让人沉浸于美之中。
我喜欢生活中的乐趣,我喜欢在草地上打滚,一个、两个、三个……每一个都饱含了童年的乐趣。我喜欢给全家煎鸡蛋,看锅里跳来跳去的油花,像一个个可爱的小精灵,每一个都是爱的使者。
我喜欢生活的多姿多彩,生活的点点滴滴,它的美妙,它的乐趣使我终身不能忘怀。
这就是我喜欢篇八
从小就是这样,我的房间很乱,每当妈妈收拾房间,总会清理出一大堆东西,全都是以前的,现在没用了。她会拿给我看,然后责怪我不把它们丢掉。而我,只是一味地央求她不要扔了,即使是一个小本子、一支再不能写的钢笔、一些摔坏了的发卡,还有许多。原因没别的,就因为,我喜欢它们,有点儿舍不得。
还记得三、四年级的时候,期末考试还不错,就找爸妈要钱买了一个芭比娃娃,那可是当时最受小女生欢迎的了。到了家,我到处翻鞋盒,为它做一个家(实际上是盒盖里放了一些小型模具)。因为这个芭比娃娃只有一条裙子穿,我还找妈妈要了针线和一块黑白相间的布给它缝了套衣服,尽管细节方面不够好,但整体比较让人满意。这就是我喜欢的。它一直跟了我两、三年,我始终舍不得换新的。可后来搬了家,就再没找着它了。到了现在,我再没有买过洋娃娃,记忆中只有它。虽然,sd娃娃也很可爱。
每逢圣诞新年,大家总会互送礼物,最多的是贺卡。有的是音乐贺卡,有的是立体的,有的是挂式的,还有一些比较简单的。曾经有一次送贺卡,是我自己手工制作的。当时是二年级吧,还记得有一张贺卡的封面,是剪的包教科书用的封面上的卡通图案“流氓兔”贴在上面,周围还用金黄色的水彩笔勾了一圈波浪形的边框,里面还用各种彩笔画上了烟花,写了许多许多的字。整体来看蛮朴素的,不过明显看得出来没有出售的那些做得好。当时心里特有成就感,美滋滋的。很喜欢很喜欢。就怕朋友早弄丢了吧,比较那次搬家也把我以前的贺卡都弄丢了,都是很喜欢的,因为贺卡上的只字片语中隐藏着一种幸福。
猫咪,是我最喜欢的一种动物。它可爱,我想大家都知道了吧。我喜欢它那明亮的眼眸,乖乖的小红鼻,灵敏、尖尖的耳朵。它行动快速、敏捷,但也不失优雅。它会懒洋洋地晒着太阳,静静地舔自己的前爪,轻轻地摇晃尾巴,还有柔柔的猫毛,摸起来可舒服了。以前就喂过四、五只猫,喜欢和它玩耍,喜欢听它撒娇时的小公主样的叫唤,喜欢它在我脚边蹭来蹭去,喜欢它靠在我背后睡觉,喜欢看它在院子里一蹦一蹦捉飞虫吃,那神情的专注劲,呵!不过遗憾也有,每次喂的小猫咪不是丢了就是死了,妈妈嫌麻烦并怕我玩物丧志就再也没有养了。当初在创网认识雅雅也和猫有关呢。现在,我收藏了许多与猫有关的东西,像发卡、镜子、笔记本、笔、手提包……呃,还有很多。虽然有些坏了,也没舍得扔。就是喜欢它们!
现在的抽屉里,还有一个文具盒,是铁质的,不怎么好看。买来具今四、五年了吧,一直没扔。因为里面装着唯一留下来的以前的东西,也许是种欣慰吧。我失去了太多,再怎么也得挽留一部分。我经常在想:唉,我怎么对每件事物都有一定的感情呢,有时还一发不可收拾。也许,那是我过去生活的记事本吧!只要喜欢,就好!
这就是我喜欢篇九
我叫王嘉明,嘉字代表美好,嘉明就是明天会更好的意思。我长得还是满可爱的,乌黑的头发下面一张白白的脸庞,黑棋子似的眼睛,高高的鼻梁,红红的嘴唇经常喜笑颜开。小的时候活泼好动,人见人爱。
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小动物,养过小鸡和小鸭子,每天从幼儿园回来都要和它们说几句话,给它们喂食,后来小鸡和小鸭子越长越大,纸箱装不下了,它们就被别人送到乡下去了,我伤心的哭了一场。
现在我的爱好更广泛了,电脑、画画、集邮、卡通、写作文,都是我的最爱。正因为我对万事万物感兴趣,所以也禁不住美食的诱惑,体重已经超标,正准备减肥呢。
一次我和妈妈在公交车上看到一位老爷爷站在车上很累的样子,我对妈妈说:“我想把座位让给那位老爷爷。”妈妈说:“你自己跟爷爷说。”我于是大声的说:“爷爷,您坐我这儿来吧!”
老爷爷高兴的说:“好小子!谢谢你。”我心里美滋滋的。
我最大的缺点就是粗心不仔细,常常把会的题做错了,为此老师和父母经常批评我,可我总是改不了,对我来说,改掉马虎比减肥还难。
一个自信开朗的我兴趣广泛的我乐于助人的我粗心马虎的我希望大家喜欢我和我做朋友。
这就是我喜欢篇十
我,个子不算高,头发不算长,皮肤不算白,但我自认为我的眼睛很好看,大大的,亮亮的,也算是眉清目秀了吧!我的性格很怪,有时很活泼,有时很安静,有时有点小小的疯。
我很喜欢看书,只要一抱着书就会忘了时间,忘了一切,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因为我觉得书上有许多好词好句,内容也很丰富,很引人入胜,每看完一章就会忍不住地想看下一章。
我还很喜欢看电影,每个月上映了什么新电影,我都一清二楚,看看那些演员,演的惟妙惟肖。还有一些电影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比如说《海洋》就是一部真实的纪录片。看着那些海底从没见过的鱼、珊瑚,不禁感叹道:“哇---原来海底这么多五彩缤纷的鱼啊,真美丽啊!”真是让我大饱了眼福啊!
我有一门特长,也是唯一的一门特长——二胡。我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学了。当时我不懂事,看到哥哥在练二胡,觉得很有趣,脑袋一热就开始学起了二胡,一直练到现在。我的二胡在这个暑假考完了十级。其实,在学二胡的途中我多次想放弃,但是一向觉得可惜了,就继续练,练得我的手都起了茧。但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过了十级,终于可以轻松些了。不过,我不会放弃,我一定会更努力地去学习二胡!
这就是我喜欢篇十一
爱是冬日里的一缕阳光,使饥寒交迫的人感到格外的温暖;爱是沙漠里的一口清泉,使口干舌燥的人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爱更是久旱大地上的一场倾盆大雨,是孤苦无依的人得到温暖的慰籍。爱无处不在,爱不但能温暖别人,还能温暖自己。
这简简单单的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拥有了这份爱,就会使你更加年轻,更懂得珍惜。珍惜一份份爱,你就不会错过朝阳,不会让孤独寂寞永驻心头。这样,你便是世间最幸福的人,拥有着最纯洁、最美好的心境。
从小,我听着这些爱的教育长大;爱,可以感化人心;爱,可以惊天动地;爱,可以平淡无奇;爱,还可以无与伦比。
这就是我喜欢篇十二
每天在我家的镜子面前都会出现一个小女孩,她有着乌黑亮丽的短发,圆圆的脸蛋,长长的睫毛下扑闪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塌塌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小巧的嘴巴,里面站立着两排洁白的牙齿。
她可是家里的开心果,凡是有她的地方就能听到欢声笑语,每当“暴风雨”要来临的时候,她就会在爸爸和妈妈的中间和稀泥,家里的气氛迅速由阴转晴。
她有着男孩子气,很热爱运动。比方说:她非常爱打羽毛球,当夏天没有风的时候,她就会和爸爸一起去广场打羽毛球。有一次,她竟然连续接了50个球,旁边的人看到后都夸她打的好,多棒!她听见了,有些沾沾自喜,注意力不集中啦。一个球击中了她的鼻子,引得旁观的人哄堂大笑。她顿时觉得脸上火辣辣的,比太阳烤的还要热。
小朋友们,你们知道她是谁吗?哦!那就是我,一个活泼开朗乐观的孩子,你们喜欢我吗?
这就是我喜欢篇十三
我叫王韬,9岁,上县小三年级,我很喜欢看书和跑步。
我爱书,爱得如痴如醉。在我家里,有两个大书架,上面的书应有尽有。什么古今中外,天文科技,一本又一本,简直成了大书库。我看书时十分认真,专心致志。眼睛像两颗无敌追踪弹一样,“瞄准”了书,手紧紧地抓住书,仿佛怕书被强盗抢走了,无论你费多大的力都无法拿走。无论弄出多大的动静都别想打扰我,总是高枕无忧地在书籍的世界里遨游。
有一次,我在家里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到一秒,我进入了书的海洋。一分钟——10分钟——1小时,不知不觉,一小时过去了,我还在看。
我擅长跑步,跑起来像阵风。有一次,我们班三大将,比赛跑步。我像离弦之箭一样风驰电掣地“飞”了过去。林苏晨和刘思睿死命追,但怎么也追不上了。于是,我迎着同学们的掌声当上了第一名。
:书籍,我的最爱,运动,我的生命。
这就是我喜欢篇十四
爱是给流浪汉的一枚硬币,爱是给小花小草的一滴水。在生活中,爱无处不在,一句话,一个动作,甚至是一个眼神,都能很好地体现出爱的存在。
下午,阳关明耀,微风吹拂着绿色的柳丝。可六月的天就像孩子们的脸,说变就变。不一会儿,天空就下起了大雨。我看见一对父子走在大街上,父子俩合用一把伞。可是,伞太小了,无法掩盖两个人。父亲为了不让儿子被雨淋湿,就把伞让给了儿子。雨珠毫不留情地打在父亲的后背上,父亲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衬衫,被雨水一浇,就粘在了后背上,他的皮肤清晰可见,这样冰凉的感觉一定很不舒服。可父亲依然沉着地把伞打在儿子头上。
尽管父亲很不舒服,但他还是用儿子的速度慢条斯理地走着,因为他的儿子刚上幼儿园,还不能很好的掌握走路的技巧,如果父亲走得很快儿子心一急,就很容易跌倒。
父亲比儿子高,但父亲还是尽其所能地把伞打到最低处,因为如果伞很高,雨珠就会很容易从两侧淋湿儿子的衣服裤子。
儿子并没有注意到这些,还是像往常一样高兴、活泼,一边用手比划着,一边给爸爸讲诉着幼儿园发生的事情父亲则低着头,认真倾听。
在这短短的几分钟,我深深地被震撼了。原来,这就是爱。
这就是我喜欢篇十五
今年10岁的她,中等个儿,细细的眉毛下有一双明亮的眼睛,还有一张樱桃小嘴,可爱极了,她是家里的小活宝,常常会搞一些稀奇古怪的事儿,逗的全家人开心欢笑。惹得全家人都喜欢她,她是一个开心的小女孩。
她的爱好比较广泛,如:跳绳、画画、看书、运动……其中她最喜欢的是骑自行车,每当在广场上看到有许多小朋友在骑自行车,她就央求爸爸、妈妈、给她买上辆自行车,软缠硬磨的,如回家认真的做作业啊!向妈妈讨好地帮做一些小家务啊!给爸爸倒水、捶背啊、等等,经过她不懈的努力,终于在生日那天,实现了自己的愿望——爸妈给她买了一辆漂亮的自行车。看到自己的生日礼物,她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刚开始学的时候还不会,慢慢的在大人的指导下也就会了。现在还可以单手骑了呢!她还是个既调皮,又听话的小姑娘,调皮时,简直是个小玩童,经常搞得家里乱七八糟。但听话时,又变成了一只温顺的小猫,成了惹人喜爱的乖乖女。
大家想知道这个人是谁吗?告诉你:不过要保密哦!这个人就是我——陈纹绮。
这就是我喜欢篇十六
一身粉蓝相间的外衣,一对水汪汪的眼睛,加上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凑成了活泼可爱的我。别看我性格外向,可却是个地地道道的胆小鬼。
记得有一次,我上完书法课,妈妈有事,没来接我,我只好自己回家。此时,天色已晚,天空好像罩上了一个黑色的幕布。
一路上,虽然有路灯,但我还是很害怕,东张张,西望望,生怕有什么人来追我更糟糕的是我家那条路的灯坏了,那条巷子黑洞洞的,像一个怪物张着嘴吃我似的。我的腿直发软,手摸着墙,高一脚低一脚地走着,大气也不敢出。这时,远处一个黑影向我走来,我吓了一大跳,赶忙躲了起来,心怦怦直跳。黑影过去了,我仔细一看,唉,原来是一条小狗。真是虚惊一场呀!
我继续向前走,心里就像揣了一只小兔七上八下的。突然,一个庞然大物又向我逼近,手里好像还拿着什么东西。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这是人?是鬼?我想叫,可发不出声来,我想跑,可脚好像被粘住了。轩轩,你一个人在干什么呢?哦,原来是邻居王大娘呀!没,没干什么。我说完头也不抬的往家跑。回到家里,我的心才落了下来。
这就是我,一个胆小的我。你们可别笑话我呀!我正努力克服这个缺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