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专业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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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篇一
亲爱的同学们:
春节已日渐临近,由此进入了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建议大家不要购买烟花或少购买,越少越好!实在钱多可以做做公益事业。
去年的空气状况是什么样大家都很清楚。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伦敦发生过一场很严重的雾霾天气,那次导致几千人中毒死亡,大家都不希望中国也变成这样。从身边小事做起,杜绝丁达尔效应!
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减轻空气污染程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
建议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的喜庆方式;在享受烟花爆竹带来的喜悦时,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减轻空气污染。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
倡议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严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篇二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也将到来,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产生空气、噪声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同时燃放烟花爆竹也使火灾发生的风险性增加,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为了让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安全、环保、低碳和健康的新春佳节。特提出以下倡议:
一、提倡文明过节。从不燃放烟花爆竹做起,并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和加工烟花爆竹。
二、倡导节能过节。自觉树立保护环境意识,努力营造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健康时尚的节日氛围。沿街商户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
三、遵守法律规章。我市已制定印发《防城港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了禁放区和限放区,广大市民应当知晓,禁放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公安部门将对违反规定的查处,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罚款甚至警告训诫。
预祝广大市民朋友们新年吉祥如意!阖家健康幸福!
倡议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严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篇三
亲爱的小伙伴们:
春节马上就要来临,作为华夏民族几千年延续下来的传统习俗,燃放烟花爆竹是老百姓一种表达喜庆、欢快心情的形式。殊不知,在一声声烟花爆竹震耳欲聋的巨响后面,存有许多危害!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蚀性极强的酸性氧化物。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我们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很大的`影响。它不仅会损害我们的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迹,放完走人,使人养成无责任心的习气。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对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负担。
同学们,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都有责任自觉遵守控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
倡议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严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篇四
广大居民朋友:
大家好!
每逢佳节来临,大家将会燃放烟花爆竹来欢庆传统节日。然而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影响空气质量、严重影响环境卫生,更是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为响应全省、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号召,保护我县大气环境,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确保大家过一个绿色、祥和、安全、文明的新春佳节,我们在全县城乡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1、过一个无烟花爆竹污染、空气清新的春节。从不购买一串鞭炮、不燃放一枚烟花做起,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采用广场文化、读书阅报、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文明的方式来欢庆新春佳节。
2、党员干部带头响应禁放烟花爆竹倡议。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积极带头不购买及燃放烟花爆竹,决不能成为空气和噪声污染的制造者,同时要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共同营造文明过节的良好社会氛围。
3、全社会共同参与禁放烟花爆竹。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村)及大中(小)学校等都要加强对社会、职工、群众的.广泛宣传教育,倡导自觉践行倡议。广大中小学生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小手拉大手,文明过春节”,凝聚起全社会共同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年只待春暖花开。远离烟花爆竹,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发展,多一些环保空间。我们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xxxx的空气会更加清新、xxxx的天空会更加蔚蓝多彩!
祝大家新年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吉祥如意!
倡议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严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篇五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西宁的每一步发展,都凝聚着广大市民的付出和汗水;西宁的每一点变化,都离不开大家参与和奉献!近年来,广大市民朋友热爱西宁、奉献西宁,尤其是我市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以来,全体市民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共同治污,西宁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广大市民为建设幸福美好家园付出了辛勤劳动,展示了新时期西宁市民的良好形象,为我们这座高原古城增添了一份靓丽的色彩。
临近春节,又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全市城乡鞭炮声声震耳,烟花烟雾弥漫。随着烟花爆竹阵阵的'爆炸声既带来强烈的噪音污染,也对我市的'空气质量带来很大影响,同时也为引发火灾带来极大隐患。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pm2.5、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浓度,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在此,我们期盼着生活在西宁的每一位市民,在热爱自己的家园、保护自己的家园、建设自己的家园的过程中,积极争当大气污染治理的宣传者、志愿者和践行者,为建设美丽西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做一名西宁环境的爱护者。爱护西宁大气环境,就是为我们自己营造美好的居住家园;多放一串鞭炮、烟花就是让自己在不良的空气中多受一份罪;我们要共同树立“少放烟花,就是爱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的文明过节理念;这是我们每一个自然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过年过节等喜庆的日子里,我们要自觉做到少放烟花、鞭炮,移风易俗,文明喜庆过节的好风尚,为子孙后代造福。
二、自觉做一个文明喜庆的的宣传者。倡议在自己少放烟花、鞭炮的同时,我们要积极投身社会宣传,向身边的亲人和朋友们宣传燃放烟花、鞭炮对于环境污染和人身安全的极大危害性;引导他们文明、节俭过节,尽量少地燃放烟花、鞭炮,形成人人参与,与各种危害环境污染的行为作斗争;形成全社会人人讲环境,爱护环境活动。
市民朋友们,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西宁是我家,环境靠大家,良好环境大家共同享有,也更需要大家共同维护。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过一个低碳、环保、生态、健康、安全的幸福年!
祝愿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倡议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严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篇六
尊敬的家长们、亲爱的同学们: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辞旧迎接,燃放烟花爆竹是大家表达喜庆、欢快心情的形式。但是,在一声声烟花爆竹的声响背后,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且易酿成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使同学们们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引发的火灾、爆料等事故的发生,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精神,希望家长们、同学们积极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1、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不购买、不销售、不储存、不运输、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以自己的文明言行影响和带动他人。
2、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向亲朋好友等身边人宣传禁放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共同营造良好的禁放社会氛围。
3、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积极劝导家人、朋友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4、从现在做起,倡导科学文化风尚。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和倡导者。带头破除陋习,用网络、鲜花等方式庆祝春节,抵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5、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的带头人。
家长们、同学们,让我们从自己做起,倡导文明新风,远离噪音,远离污染,远离伤害事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让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
倡议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严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篇七
20xx年新春佳节将至,为确保辖区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现就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辖区单位及广大群众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非法运输、存储、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绿色、低碳、环保、安全的喜庆方式欢度春节,努力为“泾河蓝”增色添彩。
二、文明祭祀,自觉破除焚烧纸钱香烛、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以及清扫墓碑、诵读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提升传统节日的现代意义。在祭祀过程中不乱扔杂物,不焚烧垃圾、秸秆和杂草,不污染空气河流,严防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根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将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环境保护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配合和支持。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与文明握手,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文明、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建设美丽泾河,贡献自己的力量!
严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篇八
为保障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xx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的通知》(xx政办发〔20xx〕xx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春节期间xx中心城区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燃放有限开禁,特通告如下:
一、有限开禁时间。
20xx年x月x日(农历腊月廿六)至x月x日(农历正月十五)期间,除本通告第二条规定的区域外,其他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二、有限开禁期间禁止燃放地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县行政中心等重点防火区。
三、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切实加强宣传和组织管理,确保有限开禁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有序,倡导市民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尽量消除火灾隐患,减少大气污染影响。县公安、环保、安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四、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xx政办发〔20xx〕xx号文件和本通告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xx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严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篇九
为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全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xx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在我县全域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二、自即日起至20xx年x月x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嘉祥县行政区域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依法予以处罚。
四、从事庆典、婚庆、殡仪等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提供相关服务。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
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拒绝、阻碍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拒不停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嫌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凡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相关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八、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政府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理工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严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篇十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带头执行禁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南台街道、晋城街道、常林镇行政区域全域为禁放区域,除禁放区域外的地区为限放区域。
禁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域燃放时间仅限于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六、正月十五,共计8天,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如遇重污染天气ii级及以上预警时,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在本县禁放区域内举行重大庆典活动,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三)车站、停车场以及重要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山(树)林等重点防火区及周围区域内;
(六)房屋楼顶、露台、楼梯、走廊、窗口等地点;
(一)公安局为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宣传部、民政局、民宗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教科体局、商经信局、房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县级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全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切实加强宣传和监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禁限放区内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小区物业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责任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负责做好本单位、本辖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如因工作不到位导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出现的,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违反本通告的公职人员,纪委监委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和领导责任;对擅自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应急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严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篇十一
广大市民朋友们:
xxx是我家,环境靠大家!国庆佳节已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动“禁燃禁放”工作,让xxx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区更宁静,我们倡议:
一、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自觉保护环境,做到不买卖、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进入新时代,引领新风尚,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表达情感,积极爱护市容环境,争做文明守法公民。
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切实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平台,逐步扩大宣传半径,影响和感染身边的亲朋好友支持和参与“禁燃”工作,形成人人宣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厚植家园情怀,带头争做“禁燃”工作的监督员,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50。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共同呵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用实际行动守护碧水蓝天,为加快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丽xxx作出应有的贡献!
严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篇十二
为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除婚丧嫁娶,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正月十五早7点到晚12点及公安部门批准的烟火燃放活动外,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xx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为烟花爆竹燃放限制区域。以下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科研单位等;。
(四)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等企业;。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救助站点等单位;。
(六)军事区域、看守所、拘留所等及其周边;。
(七)森林草原防火区域内的山林、公园、绿地;。
(八)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实行定点销售。从事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的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应当依法取得县应急管理部门的许可。公安机关对非法运输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进行查处。应急管理部门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
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强化监督管理。设置燃放烟花爆竹禁限放警示标志,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严肃惩处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
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通过新闻、广播电视台、自媒体、公益广告以及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大力倡导文明节俭过绿色春节,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深度报道,以案例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遵守规定,号召动员周边亲朋好友,共同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严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篇十三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材料制成,引燃后能产生烟光、声响的烟花、鞭炮、爆竹、礼花弹、电子炮等所有烟花爆竹制品。
二、禁止燃放区域:广安区全域(含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
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者应当告知购买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从事婚丧喜庆和餐饮服务的经营者,不得提供燃放烟花爆竹服务,凡提供烟花爆竹服务的经营者,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单位或个人,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五、凡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教育广大群众遵守本通告。要成立专门队伍,强化监督巡查,加强宣传、告知、巡查、制止,全面抓好禁燃禁放工作。
八、举报电话。
九、原广安区人民政府20xx年1月6日发布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废止。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