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9篇)
方案的制定过程应该是系统化和有条理的,以确保最终的实施效果和目标的达成。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沟通和协商,凝聚共识和合力。接下来是一些关于方案制定和评估的相关资源和参考资料,供大家查阅。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工商广字〔2010〕24号)和《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0〕21号)文件精神。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的通知》(红食药监市〔2010〕1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屏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省、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继续深入整治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努力营造文明诚信的药品广告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广告虚假违法宣传行为,坚决遏制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屡罚屡犯的现象,确保整治工作适用法律有依据、监管措施有落实、综合治理有成效。
二、整治对象和查处重点。
本次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对象为各类媒介在屏边县发布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重点整治利用报刊、电视频道、广播、信息网站等媒体以及在药品零售网点发布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查处重点:
(一)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公众人物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广告,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专家身份,向老百姓推荐药品服务或者介绍药品服务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的广告。
(二)、超出审批的功能范围,对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含有不科学的表述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的广告。主要是未经审批备案擅自发布广告、篡改审批备案内容发布广告、利用失效文号发布广告等行为;以及在广告中对产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进行夸大宣传或做出承诺;广告中含有说明书以外的学术理论、观点等内容;广告中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几个疗程痊愈”等不科学的用语和表述功效的断言等内容。
(三)以新闻形式和健康专题节目(栏目)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主要是以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
(四)处方药在指定的专业医学、药学刊物以外的大众媒体发布广告。
(五)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主要是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进行宣传;超出核准的保健功能范围,任意夸大疗效。
(六)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类违法药品广告。主要是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擅自发布药品广告;取得相关资质在互联网上发布未经审批的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内容的违法“性药品”广告。
(一)组织部署阶段(4月)。
要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执法水平;综合部署,切实落实各项整治目标任务,杜绝虚于监管、敷衍了事。
要健全广告监测档案、监测信息发布等工作制度。构建违法广告预防机制,建立企业约谈告诫制度,定期对发布违法药品广告企业进行约谈告诫,增强企业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危害性的认识,建立企业广告发布信用档案,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9月)。
要建立广告监测主管有领导、监督有部门、监测有专人的工作机制,确定辖区内重点监测媒体,利用配备的摄像、录像等执法装备对重点电视频道广告发布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对重点报刊和重点广播进行定期监测和数据统计。在做好日常监测的同时,组织2次以上集中监测和检查,曝光查处一批典型违法广告品种,扩大整治效果。
要结合日常监管,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广告的清理,及时监督各药品经营单位自行清理店内外的违法药品招贴、牍匾广告,同时对广告环节暴露出来的药品质量和药品流。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通问题,进行查处和规范。加大执行力度,监督药品零售企业落实州局暂停销售通知,确保行政强制措施执行到位。
对监测中发现的一般违法广告,要及时对其广告主进行约谈告诫,责令广告主或相关媒体立即停止刊播,并发布更正启事,向药监部门作出整治承诺;对监测到的或外地移送的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违法广告,要及时移送同级工商部门处理,同时报州局市场科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ip地址在本辖区内的网站的检查力度,对发布严重违法药品信息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或备案的违法网站,移送同级通信管理部门核实关闭;对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或备案的违法网站,依法认定并责令停业;对拒不改正的,报州局上报省局提请通信管理部门予以关闭。
5、将每月查处的违法广告填写《违法广告统计表》,于每月5日前上报州局市场科。
(三)总结上报阶段。(10月)。
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的总结和梳理,提练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剖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并将专项工作总结于10月20日前上报州局市场科。
四、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把整治违法药品广告作为年度工作的重大事项,纳入开展为期2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本辖区内违法药品广告的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联动,联合监管。要主动向县党委、县政府汇报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报送广告监测和处理报告,力争将整治违法药品广告纳入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工作机制中;要加强与工商、电信、广播电视等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完善监测信息的通报、移送、查办工作程序,建立快速高效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加强药品广告监管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整顿药品广告市场秩序取得的成效,跟踪报道一批典型案件,拟写专项整治工作简讯分送人大、政协、行政督查、纪检监察和行风评议等部门,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药品安全、监督药品广告的良好氛围。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0〕43号)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顿工作目标。
通过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依法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违法乱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整顿工作重点。
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查处普通食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三、整顿工作措施。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办大案要案,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得到改善。
(一)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换证的准备工作,摸清本地区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基本情况,待《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换证工作。
(二)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检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标示内容。从源头入手,组织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处理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行为。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统一组织和部署本地区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本地区保健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社会反映强烈、违法宣传涉及较多的品种加大抽验力度,重点检测与保健食品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成分。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
(三)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以及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保健食品在宣传资料中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联合有关部门对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严肃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在整顿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1.对生产的保健食品在标签、说明书中非法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等未按批准内容标示的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2.对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功能的,一律曝光违法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并移送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以及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4.对普通食品违法宣称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依法处理。
5.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中发现有涉嫌犯罪的,要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四、整顿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抓好保健食品安全整顿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逐级落实整顿任务,及时组织检查和评估,确保整顿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努力构建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新闻宣传。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顿工作,不但要及时曝光违法企业、违法产品,而且要适时宣传整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三)加强协作和检查评估。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地区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对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违法案件,要及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协查要求;对接到情况通报和协查要求的,要及时办理并按要求回复。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整顿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各地的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检查和评估考核。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健食品监管部门按要求定期上报《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附表),并于2010年12月10日前将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为加强xx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xx镇严格按照高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开展了以下工作,现总结如下:
20xx年12月27日,xx镇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副镇长付晓玲同志组织xx镇食安办、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召开专门会议,安排布置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微信方式开展宣传;对辖区内的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农家乐、超市等重点对象建立管理台帐,对重点品种如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奶及奶制品、肉制品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可疑问题及时上报xx镇食安办。
1、xx镇分别在政府门口和xx文化站两处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xx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2、xx镇在各村、社区、场镇人员密集场所张贴了2000张食品安全宣传海报和投诉举报电话。
3、20xx年12月28日xx镇组织辖区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45人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培训会,会上对食品经营者的行业规范、责任做了要求和强调,对食品安全知识进行了系统培训。
xx镇食安办分别于20xx年12月24日,12月26日,12月29日联合xx食药所执法人员、xx街社区、长兴街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对辖区内超市、小食品经营店、农家乐等23家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对“云南三七”店经营的假冒伪劣食品当场进行了查封。
1、目前xx镇外出务工青年居多造成农村留守老人、小孩居多,对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性的认识不够,宣传还有待加强。近期将结合春节农民工返乡高峰开展一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宣传活动。
2、xx镇辖区小商店、小餐馆、超市、农家乐多,监督检查还没有全部覆盖,争取在1月底前全部检查整治到位。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现结合本街道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办及象山村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半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一)本预案启动后,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办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联系电话:xx),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应急分队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扑火救灾各项工作。
(二)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街道森林防火领导机构组成。
1、成立街道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xx任组长,包村领导xx、分管领导xx为副组长,象山村、防火办、综治办、党政办负责人为成员。
2、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片抓的要求,实行街道领导包村(居)包村(居)干部及村组干部包组包山场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
(四)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和完善本村(社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一)森林火灾预防。
1、街道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各村(社区)组护林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街办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村居单位要立即向街道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街道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内火烧出的情况时,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山火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及现场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组:组长xx,负责指挥现场火灾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2、山火扑救组:组长xx,发生山林火灾时,负责协调发动街、村干部、民兵应急分队及周边群众参加扑救,应急队员要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开展扑救工作。
3、医疗、后勤保障组:组长xx,负责做好车辆调度,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等工作。负责药品发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
4、现场保卫组:组长xx,在明火扑灭后,要组织人员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死灰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依法进行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居)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居民安全撤离。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街道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市林业公安派出所立案查处。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一场力度空前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拉开大幕,这将令近几年勃然兴起、亦乱象丛生的互联网金融业态面临变局。
《财经》记者获悉,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期一年。当日,国务院批复并印发与整治工作配套的相关文件。据悉,文件由央行牵头、十余个部委参与起草。
在这份统领性文件之下,按照“谁家孩子谁抱走”的原则,共有七个分项整治子方案,涉及多个部委,其中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将分别发布网络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和互联网保险等领域的专项整治细则,个别部委负责两个分项整治方案。由于此次整治涉及打击非法集资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密切配合参与其中。
据了解背景的权威人士介绍,这场专项整治行动是针对互联网金融在迅速发展过程中的各种乱象,经过广泛征集意见,酝酿近一年之久,在2015年9月前后形成了方案初稿,原计划今年春节前后发布,后因计划调整至今。
在全国性专项整治正式启动之际,相关地方政府部门主导的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一直在进行中。
2015年底,“e租宝”被深圳警方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官方报道称,“e租宝”非法吸收存款500多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人。
今年4月,百亿级理财平台“中晋资产”被上海警方查封,20余名核心成员在机场被截获。近日,上海浦东警方对上海融宜宝积家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部以涉嫌“非法吸收存款”刑事立案。
有消息称,今年以来,北京、上海以及深圳等地先后暂停有关互联网金融公司、金融投资类企业的注册。3月底,北京市更是出台了群众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励的政策。4月12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要求会员企业全面暂停房地产众筹业务。
3月2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挂牌成立,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支付清算协会、证监会等牵头组建。业界认为,这打破了金融分业监管的格局。该协会旨在通过自律管理,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则,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规范经营。
在经历了几年的爆炸式成长后,互联网金融行至十字路口,曾经的虚热将退烧。而在过去一段时间,政府部门和业界就互联网金融是否应该监管、如何监管,一直存在争议,也曾尝试将其纳入监管范畴,不过进展并不顺利。
直至去年以来,以p2p倒闭风潮所代表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飙升,社会压力和经济连锁反应明显,引致监管层痛下决心整治乱象。
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各类业态分由不同的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截至目前,网络支付已经形成相对成型的监管制度,银监会发布了网络借贷征求意见稿,保监会于去年7月发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其他监管法则仍未最终落地。
业界普遍认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尚处在“弱监管”状态,存在明显监管漏洞和监管空白。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年度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清市建统电。
[2014]1。
号)、《清远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年工作计划》。
(
清市建统。
[2014]2。
号
)
和《关于印发。
的通知》(清食药监食市。
[2014]45。
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散装食品经营行为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保障散装食品消费安全为目标,充分发挥新体制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前店后厂食品生产、经营(含餐饮消费环节,以下同)指导,加强散装食品进货来源、进货渠道的调查,完善索证索票制度,加大对散装食品生产、经营的巡查力度,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和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散装食品标签规定的违法行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繁荣稳定的食品市场环境。
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散装食品包括:
1.
前店后厂加工小作坊及其连锁店销售的经过简单包装方便携带的食品(如面包、蛋糕等);
2.
用食品容器盛装,并按重量或体积销售的食品;
3.
大包装进货改小包装销售的食品。
散装食品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
(一)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二)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三)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地址等内容。
(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消毒、储存和温度调节等设施或设备。
(五)必须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
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米面制品、彭化食品、豆制品、糕点、面包、腌制食品、散装糖果、冷冻食品、食用植物油、熟食制品等为重点品种
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人流较为集中的消费场所,特别是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
以前店后厂食品加工小作坊及连锁店、集贸市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为重点场所;以小食品店、小摊点为重点对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
年
4
月
1
日开始至。
年
5
月
20。
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为调查摸底阶段各执法组要结合各自分管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并及时掌握辖区内散装食品经营户的基本情况,为开展专项整治打下基础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让经营者了解《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促进经营户加强自律和整改
为集中整治阶段。各执法组要结合分管区域情况,组织人员,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要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二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与各镇(街)政府、食安办、卫生等部门的合作,力争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好散装食品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为总结验收阶段。各执法组要对这次开展的散装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认真分析和研究现阶段监管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专项行动情况总结于
5
月
20。
日前报食品生产流通股。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关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大家了解过吗?以下是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本,提供给大家参考!
根据侯纪发〔2010〕8号文件精神安排,为切实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机关及全局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从根本上强化干部队伍的政治观念、大局观念、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有力带动交通队伍作风的全面好转,深入凝聚合力,推进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干部队伍中进行一次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
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这次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17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方针,按照省、临汾市和我三干会议精神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密切联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着力解决我局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把全局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带领群众开创事业新局面的骨干。
这次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是,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全局广大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17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端正思想态度,强化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
重点要在三个方面收到实际成效。
(一)端正思想。
要通过自我剖析,深挖根源,努力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
(二)严肃纪律。
要通过严明纪律,整章立制,促使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队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形成以纪律规范行为、按制度要求办事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唯我独大、不讲规矩的问题。
(三)改进作风。
要通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增强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队伍抓工作、抓落实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真正形成爱岗敬业、真抓实干、层层负责、共谋发展的新局面。
这次专项整治要注意把握的原则:
(一)密切联系实际。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对照检查、逐项整改、完善制度等,都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本股室及其班子、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做到实事求是,有的放矢。
(二)立足教育提高。
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17大精神统一班子、干部的思想认识,把学习教育、提高认识同整治思想、严肃纪律、改进作风结合起来,贯穿于整治活动的全过程。
(三)解决突出问题。
坚持把解决存在的问题作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把问题找准、找深、找透,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定得力改进措施,坚决予以克服纠正。
(四)务求取得实效。
坚持把专项整治与促进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治促工作,用发展看整治,确保整治之后,思想有新提高,纪律有严要求,作风有真转变,工作有大成效。
二、集中整顿的方法步骤
这次思想纪律作风整治从2010年3月22日开始,到4月22日结束。
具体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动员部署(2010年3月22日—28日)。
主要任务是召开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对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全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进行好动员,组织好学习。
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党的17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省委、临汾市委和侯马市委关于加强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及三干会上马彪书记的讲话。
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
通过动员,使全体干部明确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专项整治活动中。
第二步,查找问题(2010年3月28日—4月10日)。
主要任务是认真对照马彪书记在全市三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概括起来大致有十种表现:一是讲话、作报告、写文章不动脑筋,大话、空话、套话连篇,还不时拼出个四六句,不知所云;二是习惯当甩手掌柜,做二传手,层层批转,坐而论道,不干实事;三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飘浮;四是不下基层,不搞调研,上情不明,下情不清,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出了事拍屁股走人,当三拍干部;五是报喜不报忧,专拣好听的说,讲成绩夸夸其谈,讲问题轻描淡写一带而过;六是作风松垮,工作随便,上班一杯茶、一支烟、一个电话聊半天;七是不读书,不学习,上网玩游戏、网上炒股、斗地主、打麻将;八是铺张浪费,贪图享乐,办公室越修越豪华,公务用车超指标,公款吃喝一三五一小聚,二四六一大聚;九是处事圆滑,好人主义,喜欢当“泥瓦匠”,和稀泥、摸光墙,喜欢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是不愿当“铁匠”硬碰硬;十是喜欢当“太平官”,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熬年头,混日子。
以上十种表现是当今社会存在的通病,是腐蚀干部职工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的催化剂,只有通过学习对照检查,加以整改,才能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大兴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作风,脚踏实地、务实干事的作风,勇挑重担、敢于负责的作风,心系群众、为民办事的作风。
为交通营造一个勤政务实、锐意进取、清正廉洁、和谐共享的新气象。
第三步,集中整改(2010年4月11日—4月17日)。
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查找差距,并进行集中整改,彻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发动和组织本单位干部群众参与进来,对每个班子成员和干部进行畅所欲言的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的意见和提出的问题如实反馈给本人。
在充分准备的基本上,要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全体干部生活会,互相之间开展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纪律观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从思想上、纪律上和作风上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并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改重点,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间,集中进行整改。
通过集中整改,促使全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思想进一步解放、作风进一步改进、纪律进一步严明,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以及影响全局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
第四步,总结提高(2010年4月18日—4月25日)。
主要任务是对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首先,进行自查。
党组织要组织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逐项检查应整改的问题是否整改,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在自查过程中,各单位、各股室要有针对性地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干部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二,检查验收。
全局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办公室将组织专门的'检查组,对各单位、各股室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监督评议。
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课,限期整改。
对未能自查自纠的问题一经发现查实,要公开从重予以严肃处理。
全局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办公室将建立问题督办通报制度,及时向群众公开领导班子、各单位、各股室和全体干部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全面总结。
整顿结束后,要对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着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表彰一批不同层次的先进典型干部,集中处理一些问题严重的干部,巩固和扩大整顿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和股室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作风纪律整改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入到此次整顿活动中去,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并转化为推动交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强大动力。
(二)联系实际,突出重点。
整顿活动要紧密结合各单位和个人实际,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要把群众最为关心、反映最为集中的问题作为重点,有的放矢。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的工作作风、纪律观念、精神面貌要有新的转变和大的改观。
(三)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坚持两手抓,一方面抓好整顿活动的组织开展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另一方面要抓好2010年日常工作的实施和进行,确保整顿活动和日常工作同步进行、同步推进。
(四)严肃纪律、注重实效。
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落实各项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人和时限,对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推诿应付的,将严厉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要进一步严肃政治、组织和工作纪律,加大处罚力度,对在整顿活动期间麻木不仁、思想松懈、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工作失误并给单位带来负面影响的,对当事人做出停职、待岗和给予行政处分的处理决定。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按照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川委群组发[2013]30号)和市委、区委开展“四风整治”活动工作要求,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扎实推进专项活动开展,确保我镇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认真抓好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委群组发[2013]12号)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扎实开展“‘四风’整治主题年”活动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委群组发[2014]7号)以及区委关于印发《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扎实推进省委、市委部署的“七个着力”,深入开展“七项专项整治”和“两项专项活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一)深入开展“七项专项整治”
1. 着力推进科学重建,整治干部缺乏担当意识问题。
整治时限:2014 年6月
(1)严格政治纪律,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2) 严格三个时间节点、 三个开工一批,整治执行不力、 工作不落实的问题。
(3) 严守廉洁底线,整治招投标、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2.着力改进文风会风,深入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问题。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4)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5)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
(6)严格把好发文关,严格遵守文件、简报、研究报告种类、字数、报送方式等规定,坚决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代替“红头”文件。
(7)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泛滥现象。
(8)切实纠正“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
3.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深入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奢侈浪费和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问题。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9)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雨城区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
(10)严格执行区上制定“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完善经费审核机制。
(11)2013年底前科级以上政府所属部门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
(12)严控公务接待,整治超标准、超范围的问题。
(13)从严控制公车经费开支,整治超标、超编和公车私用的问题。
(14)严格办公用房标准,整治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的问题。
(15)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的行为。
(16)坚决纠正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纠正招商活动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4.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整治不公开、不透明和“庸懒散、奢吃贪、蛮横硬”及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17)严格执行规范行政许可,整治审批事项假下放的问题。
(18)规范政务公开,整治权力运行不透明的问题。
(19)严肃效能问责,整治“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 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20)突出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作风集中整治。
(21)突出开展涉及民生重点部门作风集中整治。
(22)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作风粗暴、职权滥用行为。
(23)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
(24)深入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绩效管理考核。
(25)集中清理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对“吃空饷”人员一律清退。
(26)坚决纠正征地搬迁、安全生产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强征强拆、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27)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出台“土政策”、限制干扰执法、纵容违规违法生产经营等问题。
(28)坚决纠正侵害涉农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
(29)严格环境保护管理,整治超标排放等污染问题。
(30)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31)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职权滥用插手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
严格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 整治幼儿园、 中小学违规办学、 收费的问题。
5.着力整治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问题。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32)全面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开展专项检查,对隐瞒不报、收多退少、边退边收,以及清退活动结束后个人再持有、收受或使用清退范围内会员卡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33)深入整治接受商业预付卡行为,开展购卡实名登记、非现金购卡、限额发行等各环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未经许可从事多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行为,严肃查处跨业务类型和业务覆盖范围从事多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行为,严肃查处收卡挪用预算资金、利用购卡进行公款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34)严肃开展“会所中的歪风” 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问题。
6.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各类节庆、论坛泛滥等问题。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35)对实施“三大发展战略”、灾后恢复重建、“十项民生工程”等开展专项检查,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
(36)坚决制止盲目“造城”之风,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
7.着力对从严管理干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37)加强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干部人事制度等监督检查,强化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
(38)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整治不愿负责、不敢作为,听不得不同意见、容不下他人,心浮气躁、作风漂浮,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贪图享受、吃喝玩乐等问题。
(39)严肃查处违规选人用人行为,整治不正之风。
(二)深入开展“两项专项活动”
1.集中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组织机关干部集中走访基层听民意、解民难,集中化解一批矛盾纠纷特别是信访积案,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
活动时限:20xx年3月
二、工作措施
(一)细化工作方案。
各班子成员要继续按照正风肃纪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与所分管联系有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细化措施分工,规定整治时限。
(二)加强问题排查。
在前期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巡视监督、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主动将各方面、各类型、各行业突出问题纳入整治任务,明确整治重点和难点,使专项整治工作有的放矢。
(三)查处典型案件。
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刹。
对发现的典型,严格依纪依法进行查处;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快查严办重处。
选择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适时对外曝光,以示警戒和震慑。
(四)加强教育引导。
继续加强对中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和有关文件制度精神的宣传普及,继续深入开展法纪教育、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通过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形成强大的舆论和工作氛围。
(五)注重建章立制。
在整治突出问题同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修订完善在联系群众、科学决策、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管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切实堵塞漏洞,推动形成从源头上防治“四风”的长效机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专项整治工作在碧峰峡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实施专项整治活动。
各支部要把专项整治、专项活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
全镇要将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活动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与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相衔接,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相结合,紧扣教育实践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切实保证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指导。
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督导组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全程跟进,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
要明确政策依据,把握政策界限,规范操作方法,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预见性、科学性。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为切实加强我局食用盐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食用盐经营行为,按照市局印发的《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强食用盐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成食药发【xxxx】xxx号)的要求,我局开展了xxxx年在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强食用盐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为切实保障新区食用盐质量安全,我局高度重视,在收到市局下发的通知之后,立即将文件转发各镇街,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食用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新区食用盐再次进行了排查,出动工作人员xx人次,车辆xx辆,检查食品生产单位xx家,食品流通单位xxx家,餐饮单位xxx家。
为确保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多举措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一是通过开展定点宣传,印制xxxxx份宣传单向经营户和消费者发放,宣传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二是利用市场巡查和文明指数测评检查为契机,对辖区的食盐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户是否落实采购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从正规渠道采购食盐,是否使用亚硝酸盐、工业盐和非食用盐等不符合食盐安全标准的盐产品加工食品等情况。三是对辖区的食品经营户开展了一次证照检查,严格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有力的促进了食品经营户的自律意识,保证了广大消费者购买食盐“买得省心”;四是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对食用盐进行含碘量快速检测,告知食品经营者合格碘盐将会呈紫色反应,若没有化学变化则可初步判断为假冒伪劣食盐,并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醒经营者从正规渠道采购盐产品。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每日由所属镇街社区食品网格化管理人员负责食用盐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给各经营业主形成了威慑力,经营业主每日自觉拿出食用盐合格证明等,积极与供货商联系,提供《食盐批发许可证》或《食盐零售许可证》。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有使用亚硝酸盐、工业盐和非食用盐等不符合食盐安全标准的盐产品加工食品等情况。但检查过程中仍有部分问题,问题如下:
1.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存在进货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
2.证件过期和证件未公示。
3.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不清楚导致少数经营者未办理相关证件。
对存在的问题均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相关商家做好整改工作,确保辖区居民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我局将在此次监督检查基础上,通过广泛宣传,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加强专项行动力度,督促规范安全用盐,确保人民群众用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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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根据《关于印发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立即安排部署,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采取有力措施,于6月1日——9月13日,深入开展了食品小作坊的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1、领导重视,明确职责。为确保这次整治工作顺利有序进行,首先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范围。
2、摸底核实,加强宣传。我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在已有基础上,对旗内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摸底建档,通过填写《小作坊信息调查表》、《食品加工小作坊调查表》、《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登记表》等,对每个食品小作坊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漏管、不失控,并建立旗相应的电子档案。同时,我局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食品安全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向小作坊经营者印发了100余份《致全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封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500余份、编发食品安全短信60余条,并悬挂宣传标语5幅,张贴警示挂图60余张,提供咨询服务30余次。
3、督促检查,集中整治。这次整治集中对小作坊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照进行核查,对加工场所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行规范,对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经过检查,目前纳入监管的11家食品小作坊均已取得卫生和工商执照等合法证件。检查同时,我局与个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签订《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食品添加剂使用承诺书》、《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状》和《食品添加剂采购配料岗位责任状》,督促生产者守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力求从源头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1、食品加工作坊选址不符合卫生要求,部分小作坊加工房设在自家院内。一些条件稍好的小作坊欲扩大生产,改善条件又苦于没有合适的场所。
2、从业人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卫生意识差,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取得有待落实,人员变动大,监管难度较大。
3、职能分工需更加明确,有大量现做现卖的小作坊需加大部门协调力度。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围绕县委、县政府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全力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现代山水田园城镇示范区的总体战略部署和“xxxx”工作重点。按照《x县监察局关于印发xxxx年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执法监察工作实际,根据《x市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xx年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xxxx年x月x日开始对执法监察工作进行整治,现将前一段执法监察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按照《x县监察局关于印发xxxx年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执法监察工作实际,根据《x市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xx年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领导非常重视。为了切实抓好此项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具体落实检查工作,成员由药品器械科工作人员组成。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了整治的重点,建立健全了监督管理责任制,把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
我局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紧紧围绕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针对药品、医疗器械重点品种和药品零售企业比较集中的x镇等重点场镇,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确保用药、用械安全。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了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了药品质量安全的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健全了覆盖全县药品质量监管网络。
按照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对药品、医疗器械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正在开展过程中,在专项行动期间,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时上报检查信息,把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我局根据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我县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实际,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一手抓打假治劣,一手抓扶优扶强。采取了切实有力措施,把整治工作落在实处。
药品生产企业是我局监管重点,我局坚持每季度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检查一次,监管方式为现场检查、平台监管和上报报表审核三种形式。
一是现场检查:以gmp为依据,检查企业的执行情况,以购进原料和投料为重点,确保生产药品质量。从x月至今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xx人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xx家次,对我县药品生产企业的检查覆盖面达xxx%。检查中发现少数药品生产企业在执行gmp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通过gmp认证的企业在软件资料管理方面还不规范和完善,如一些供货企业相关资料已过期而未重新索取等;二是企业主要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档案资料没有整理归档,有些管理制度还在进一步制定和健全中;三是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较差,生产管理不够规范,有的环节该履行签字手续未签字,软件资料归档不及时等。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检查,存在问题的企业均已进行了整改。
二是报表审查:要求生产企业在投料生产时,纸质报表和电子平台相结合,向我局报送生产过程的主要数据(如主要原料的来源及使用情况,生产过程参数,检验结果,入库数量等),监管人员对以上数据进行审核,若发现上报数据有可疑情况(如投料产出比例与处方有出入、检验报告出具时间不符合要求),立即派人员到现场核查。这既可以全面、及时地掌握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又可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消除药品生产的质量安全隐患。同时,对报送数据不真实或现场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情况的企业,将其违法、违规情况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同时报送市食药监局,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则加强防范、重点监管,从而促使企业守法生产,强化诚信意识。
1、是严格遵守执法纪律。一是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x人;二是当场告知检查的理由,并向被检查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三是有违法情形及时查处。
2、是对县内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集中整治。从开展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行动至今,我局对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共出动检查人员xxx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xx家次,出动检查车辆xx台次,收缴并销毁违规广告牌xx个,违规广告宣传单xxx张,对xx家存在问题的药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查处无证经营药品x家,万元。在对我县的x家批发企业的检查中暂未发现有挂靠经营情况。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按照gsp相关要求,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检查,对未严格执行gsp要求的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在随后的复查中,基本达到了整改要求。通过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连锁企业及门店的质量管理工作。
3、是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x县监察局关于印发xxxx年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x市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xx年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同时,安排部署了本次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使全局干部职工领会本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提高了认识。二是xxxx年x月xx日,我局在晋原镇十字口进行了宣传,现场发放“药品质量投诉指南”“质量关系你我他”“《药品管理法》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xxxx余份、《食品安全知识》读本xxx余本。三是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每到一个药店或医疗机构,检查人员对当事人都进行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宣传国家在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观念,宣传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基础用药常识,引导公众从合法渠道获得药品,维护自身健康权益。提高识别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信息的能力,提醒消费者从合法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购药品和医疗器械,以防受骗上当。
4、是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检查。从开展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至今,我局对全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检查xx家次,其中经营企业x家,使用单位xx家次,在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医疗器械购进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从无证企业购进医疗器械和药品。但也有少数医疗机构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对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思想上不够重视;二是部份人员对购进的医疗器械未向供货方索取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或索取不全;三是部分医疗机构未进行质量验收登记或者登记不全,购货发票未按规定时间保存;四是医疗器械储存不按规定分类存放;五是医疗器械使用后未进行毁形、消毒处理,或未进行销毁登记等。我局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经复查已基本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我局工作的重点,保障广大群众合理用药用械的安全有效是药监部门工作的宗旨,我局将继续把开展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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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公司在建项目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切实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取得实效,成立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
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室内装修、外墙节能施工、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5、工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防器材状况、灭火器配置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转情况;
9、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10、室内装修材料防火行能情况;
11、建筑材料堆放场地、易燃物品堆放场地情况;
12、焊接等施工现场有无易燃物品的情况;
13、施工人员生活区的防火隔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防设备正常使用、电器线路敷设及电器设备运转等情况。
1、自检阶段:要求公司各下属项目部根据以上要求立即对在建工程进行消防安全自检活动,在11月20日前完成自检工作,并形成自检情况书面报告,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总。
2、督查阶段:公司安全生产部将自11月20日至11月21日,根据各项目部自检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一)各项目部要提高认识,增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普及防火安全知识,使广大民工工提高预防火灾、逃生自救能力。
(二)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把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集中解决影响食用农产品质量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市局《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x区x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同全区xx个街道食药监所全面开展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局积极响应,严格遵循“集中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属地管理”的原则,着力部署,成立以x区x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处处长为组长,以流通组成员为组员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专项领导小组,即刻制定《x区x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场所为重点整治场所;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为重点整治对象;以集中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为重点规范行为;随即召开全区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对各街道进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时传达,要求各街道成立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行动小组对各街道所属辖区生产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整治,严防死守把好质量关,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让老百姓吃得更安全、更放心、更满意。
二、截至目前,x区x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街道食药监所已完成了对辖区内xx家农贸市场(含零时市场)、xxxx家农用农产品经营单位的检查;责令整改xxx家,完成整改xxx家;累计出动xxx人次,抽检农产品共计xxx批次,签订农用食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承诺书xxxx份;完成了对xx个农贸市场关于《市场设施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完善和上墙、对xxxx家农用食品经营单位的普法宣传,落实了主体责任。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发现主要问题有:部分农贸市场存在经营环境脏乱差、制度不健全、制度不透明,未做公示处理;部分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台账建立不完善,无查验记录,进货票据不全,经营环境卫生不达标等。
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的监管,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培训,深化经营者作为第一主体责任人的意识,扩大对营业户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经营者学法,讲法,用法的意识。最后,通过广泛宣传,科学引导广大群众正确的消费观,形成全社会重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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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三
20xx年是市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工作,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社区实际,特制订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以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为重点,不断增强药品监管工作的科学性、长效性和规范化,努力提升药品科学监管水平,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1.落实监管责任,完善考核机制。
按照全面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将“药品安全监管”列入社区目标责任制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属地负总责、条线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2.配合机构改革,创新监管模式。
按照上级部门对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的整体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社区监管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基层药品安全监管新模式,充分发挥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的作用,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协管机制,完善基层组织网络。
1.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和农产品品牌、标准化基地创建等建设,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积极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和出口药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
2.药品生产加工环节:配合重点药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类监管,进一步督促药品生产加工企业履行自检义务,强化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药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规,加强药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
3.药品流通环节:配合药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实施和药品流通环节各项监管制度建设,增强流通环节药品抽验力度,全面推广药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组织开展各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行为。
4.餐饮服务环节:深入开展小餐饮整规工作,探索建立小餐饮、药品摊贩长效监管机制,推进餐饮服务药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和“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强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管,落实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抽验工作,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环节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5.生猪定点屠宰环节:配合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监管机制、责任机制和投拆机制,加强生猪屠宰环节违禁药品检测,配合积极开展跨区域猪肉流通登记备案工作,完善猪肉市场准入制度。
6.药品安全监管:注重源头控制,强化药师管理,配合抓好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基本药物质量全程动态可追溯管理,大力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提升监测报告数量和质量。
配合职能部门开展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米面制品、豆制品、酒类、婴幼儿药品、餐桌主要药品和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等药品小行业为重点的整治规范,深入推进打击药品非法添加和滥用药品添加剂、“地沟油”、“瘦肉精”等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配合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药品非法添加、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特殊药品等专项整治,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械和城乡结合部小药店和小诊所经营使用假劣药械、“走票”、“”经营、出租柜台、异地设库经营等违法行为。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四
简报一:
新的学期马上就要开始,如何让全市师生吃得更安全?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束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为期一周的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以全市大、中学校和幼儿机构食堂为对象,主要围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操作设备配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符合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安全制度的落实进行针对性检查。
“开学前期,市食药监局示范区(高新区)分局还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召开了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会,对该校后勤管理人员及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说。培训会上,工作人员还对学校明厨亮灶工程、食物中毒预防及事故处置预案等工作进行了要求,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食品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
对于此次检查中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硬件设施设备配备不足、运转不正常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和隐患,食药监局派专人负责,督促学校彻底整改,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切实提高整治效果,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我们希望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保障畅通的食品安全投诉渠道来逐步形成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监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说。
简报二:
今(3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遂宁市食药局获悉,遂宁市食药监局与遂宁市教育局正式启动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成立了7个督查组,分片区督查各县区的专项检查情况。
日前,遂宁市食药局与遂宁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决定从9月开始针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此次行动要求各级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主动收回食堂对外承包权。检查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持证情况,是否存在滥用添加剂,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和记录等内容。务必做到学校食堂全覆盖,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
此外,食药部门还要求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重点,指导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培训,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成立7个督查组,分区分片对各县区局、分局的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切实保障全市师生餐饮食品安全。
简报三:
季开学在即,为了有效防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8月30日,雁江区新场乡食安办牵头,联合食药监管所、教育管理组、派出所和卫生院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进行了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过程中,大部分学校食堂都正在进行食堂全方位的清扫整理工作,为9月1日正式开学做准备。根据实际情况,检查组主要对学校食堂基础卫生情况、三防设施情况、餐具消毒情况、食堂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情况、消防用具设施设备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逐一查看。
检查发现,几所学校食堂的纱窗均有不同程度的破损情况,下水道防鼠栅栏损坏,公示栏上从业人员健康证信息未及时更换,有食堂备餐间未安装紫外线灯,未使用食品保鲜袋包装冷藏冷冻的鲜肉。
针对以上问题,检查组要求学校有关人员务必在9月1日开学前进行整改到位,必须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长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保障师生在校的饮食安全。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厅系统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站决定开展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来x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中国******何。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解决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基层基础建设标准不高、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深、保障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压实党建责任;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质量;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找准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点、切入点、关键点,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保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整治内容。
对标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一)学习不扎实、不深入。重点整治学习************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来x重要讲话精神不扎实、不深入,对应知应会内容掌握不全面、不系统。
(二)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党建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落实打折扣,被动应付,对党务工作不熟悉、不会抓,精力投入少,当“挂名书记”的问题。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到位,未按期召开或召开次数不够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执行不到位,以行政会、业务会代替支委会、党员大会,以业务工作代替主题党日活动,以日常学习、工作安排代替上党课等问题;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到位、记录不规范,时间和效果得不到保障,批评和自我相互批评不深不实、不痛不痒,奉行“好人主义”等问题;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制度要求不到位的问题;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内容简单枯燥,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等问题。
(四)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重点整治党员学习教育习惯于学文件、听报告,方式方法传统单一,缺乏创新意识和手段,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对党员党章党纪党规以及政治理论等日常教育不重视,对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强国”“纪律讲堂”“道德讲堂”“周五学习日”等平台载体的学习推动不力,开展学习教育不认真、不扎实,致使党员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宗旨意识、责任担当、表率作用弱化的问题;党员自主学习不主动、不自觉,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够的问题。
(五)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重点整治对“抓党建促发展”的思想认识不高、理念思路不清、办法措施不多的问题;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深,未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的问题;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脱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没有形成党的建设引领事业发展良性互动的问题等。
(六)保障制度机制不健全问题。重点整治对党务干部的工作条件、业务培训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不力的问题;党务干部身兼数职、专职不专责等问题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自查及整治自xxx年7月开始至12月基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查摆阶段(xxxx年8月底前完成)。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台帐,有针对性地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进度时限、工作要求,建立整改台帐。
(二)整改落实阶段(xxxx年10月底前完成)。要按照“整改一批销号一批,销号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认真对照查摆问题,逐一整改销号,立查立改,即知即改;一时解决不了的,盯住不放,明确阶段目标,持续整改;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要专门说明原因,明确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和时限,确保整改全面深入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建章立制阶段(xxxx年11月底前完成)。要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细化完善常态化措施,完善制度措施。
(四)总结提高阶段(xxxx年12月底前完成)。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查缺补差,建立长效机制。对制度缺失的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深刻理解“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整改时限,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位,实行挂图作战、集中攻坚、盘点销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统筹。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来x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持续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与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谋划,同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三)典型引领。要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强先进典型的培育和挖掘,率先推出一批在整治工作中立得住、走在前的先进个人,为其他党员跟进、对标规范树立样板。要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宣传整治工作的先进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六
根据《博州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自查表》,我公司针对该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内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始建于1959年,是博州地区唯一一家非药品批发企业,兼营医疗器械,隶属于国药控股**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春去冬来50余载,我们风雨无阻的是我们“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依法经营,服务社会,使我们得到了博州广大人民群众的青睐。
大专以上学历20人,中专学历2人,高中2人,初中学历3人(但均有十年以上药品零售企业工作经验),拥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12人,其中药师9名,中药师2人,药士1名。公司实现销售4021.84万元。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及其制剂、生物制品、生化药品。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格。
经济性质:国有。
企业法定代表人:xxx。
企业负责人:xxx。
质量负责人:xx。
二、无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
我公司从无“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等违法行为。
三、严把进货关。
药品购进是药品进入药品流通领域的第一关,也是确保企业经营行为合法性,保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我们坚持从合法企业购进合法药品,自年末,我们开始开展药品供应商评审工作,每年一次。年末,我们又增加了药品评审工作,一年一次。坚定不移的执行“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前提,按需进货,择优选购”的进货原则,严把药品进货关。
我公司主要进货渠道为:**华源医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新特药业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等合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四、依法经营。
流通企业顾名思义,就是有购进有销售的`“中转”型企业。我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把质量放在选择药品和供货单位的首位,制定了能够确保购进药品符合质量要求的制度和程序,并严格执行,确保公司从合法企业购进合法药品。
在审核过程中,确保两个统一。既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证照范围与购进药品类型的统一;药品购进发票、随货单据与资质的统一。不得超范围经营。
五、合法销售。
我公司20xx年9月安装并使用特殊管理药品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20xx年9月开始使用“四大类”药品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20xx年入网并完成数字药监;按时上传购销数据。
公司实行半年实物盘点制,日常采取动态盘点监控,极力做到“两个相符”即:帐、货相符,购、存、销相符。严格审核购货方资质,并保存销售记录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不少于三年。坚持依法经营,合法销售,严格审核购货方资质,坚决杜绝超范围销售。
在经营过程中,我们不断摸索适应市场的经营模式,但始终坚持“依法经营,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七
xxx年以来,我局对辖区内的涉药单位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购进和销售非药品类产品的行为,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接到国家、省、市相关文件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传达了各级文件精神,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传达给每位干部职工,为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良好思想基础与组织保障。
1、自xxxx年4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要求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不得经营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者名称相仿、宣传功能主治的非药品类产品,不得经营无批准证明文件、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名以及厂址无中文标识的非药品类产品。
2、要求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所有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并留存供货商经营资格的证明材料,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已建立购进验收记录的,不再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的所有产品(含非药品),都应当开具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商、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并建立销售台账。
3、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依法予以严某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按程序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整治行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涉药单位150家次,共查获非药品冒充药品4个品种:风湿克星胶囊、抗手足麻木、前列康丸和花红洗液。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销售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改正。
此项工作将做为我局今后药品质量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常抓不懈,为全县牧农民群众的安全用药提供安全保障。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精神,根据《中共垫江县委办公室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垫江委办发〔2020〕15号)要求,为全面做好“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部门协作,压实乡镇(街道)责任,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整治目标。
按照属地、属事主体责任原则,摸底排查“散乱污”企业情况,按照“三个一批”(入园发展一批、整治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总体思路,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工作,2020年11月10日前,制定“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11月30日前,开展“散乱污”企业摸底排查工作,建立整治清单台账。2022年12月20日前,按时序分步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
三、
整治措施。
(一)积极主动,解决清理整治不力。
入园发展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环评等要求的企业,指导帮扶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一批。
整治规范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保护地等要求的,但不能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的企业,且污染物排放量小的,可通过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技术升级改造,建设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现污染物有效收集处理和稳定达标排放的,就近就地规范达标整治保留一批。
关停取缔一批。对既不符合进入园区发展,又不符合整治规范,且手续不全、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整治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一批。
(二)摸底排查,建立整治清单台账。
依法应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而未安装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的工业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并结合信访举报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摸清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底数,建立整治清单台账。
(三)加强督查,巩固问题整治成果。
1.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现生产经营所在地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以及长期污染环境的工业企业,经过整治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符合产业政策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科学规划,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同时,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责令上述企业停产,完成原有厂区拆迁和场地修复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依法责令上述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程序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3.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的标准,依法完成取缔及场地修复等工作。
各乡镇(街道)加强“散乱污”企业日常排查,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
5.认真落实乡镇(街道)的属地责任和相关县级部门(单位)的属事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进度滞后及敷衍整治、表面整治、假装整治和搞“一刀切”的,视情节采取函告、约谈、考核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四、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对需要阶段推进的,限时整治到位,坚决防止整治“一刀切”。
(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指导督促乡镇(街道)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
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符合环评、排污许可等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入园发展一批”的园外分散企业,指导督促企业按时推进入园发展;
对符合在原址保留整治规范的企业,按照“整治规范一批”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采矿企业环境保护问题整治专项工作;
已建成的限时搬迁或取缔。对符合在原址保留整治规范的企业,按照“整治规范一批”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对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移交并配合处置。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对涉及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的企业进行清理整治,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新建的不予核准、审批和备案。对符合在原址保留整治规范的企业,按照“整治规范一批”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负责入园企业的接收、管理等工作。
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监管,提升整治效果。
符合变更、吊销相关证照、许可的,应依法变更、吊销;
符合规范整治的,指导帮扶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治;
符合搬迁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的,指导帮扶并督促企业限期搬迁入园发展;
符合关停取缔的企业,相应部门(单位)应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强化督导指导,确保整治到位。
建立健全“建立台账-交办整改任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巡查回访-复核销号”的闭环长效管理模式。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好台帐登记并及时交办整改任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严格落实后督查制度,落实专人定期开展巡查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确保整改到位。
对列入整治类企业,要建立“回头看”制度,不定期随机抽查整改完成的企业,确保整治要求落实到位,彻底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重生,死灰复燃。
(四)加强督导督查,确保整治实效。县政府督查办要加强对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督导督查,组织对问题整改进行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到位、排查摸底不彻底、整改推进不力、问题解决不到位的,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要及时纠正、督促整改,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责任。对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严肃处罚。
四是严格督办落实。坚决禁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及整改“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移送责任追究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整治完成后(最迟于2022年11月上旬)应报送“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以及整治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成效亮点等。2022年12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散乱污”企业整治销号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件报送至县生态环境局汇总。
逻辑很好。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九
今年以来,在街道的领导下,我社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餐饮业和医药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社区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创造工作氛围。
一方面是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广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制作宣传展板2个,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2次。另一方面是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成果及工作动态,为我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为抓手,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
1.强化日常监管。一是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提升企业的管理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二是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加强对辖区内二类精神的药品、毒性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并按时上报了各类检查报表。三是开展了医疗机构用药用械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民营医院)的药品(基本药物)购进、使用、储存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检查覆盖率100%。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成工作简报,及时进行通报,要求他们加大“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力度,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保证药品质量,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2.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活动。按照市局文件要求,严格要求零售网点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等行为,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规范了零售药店经营行为,提高了药品安全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保障人民群众购药放心,增强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
3.大力开展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按照街道相关文件要求,我社区及时制定方案,并宣传了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精神,要求餐饮服务网点开展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自查工作,并及时开展专项行动。同时,给餐饮网点及辖区居民张贴和发放食品添加剂宣传材料200余份,要求各餐饮服务网点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制度,以及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地沟油专项整治、餐饮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奶制品、食品油等一系列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各类专项检查,消除了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更大程度的'保障了辖区居民餐饮服务环节饮食安全。
(一)广大居民用药安全意识不高,社区居民对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弱。
(二)我社区餐饮服务网点存在基础设施、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质量意识淡薄等现状,餐饮环节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和食品安全隐患。
(一)结合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宣传,继续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主的一系列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食品药品监管新职能,让全社会了解药监、支持药监工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二)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餐饮网点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不出现重大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