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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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一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镇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县行政辖区内,冶金地下开采矿山的采区、井巷和尾矿库所发生的透水、冒顶、片帮、中毒窒息、溃坝等重大事故;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矿(场)所发生的爆炸、坍塌、山体滑坡等重特大事故。
1.3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应急救援,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集中力量;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2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
凡发生一次死亡1-2人(含失踪)或危急1-2人生命安全或15-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重特大非煤矿山事故,启动本预案。发生未达到上述条件非煤矿山事故的,由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发生地乡镇政府按照本级预案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省、市属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立即分别向县政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企业主管部门报告,县属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立即向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县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根据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响应级别,发布启动命令,落实救援任务。
事发地乡镇政府和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应急救援命令后,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3.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由县政府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县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监察局、环保局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监察局、环保局、水务局、卫生局、财政局、经贸局、商务办、交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县总工会、县气象局、县供电局、人寿镇安公司、镇安电信公司、乡镇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3.2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组织、协调、指挥非煤矿山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准确地了解事故灾难的各种信息资料,分析把握事故灾难的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做出应急救援有关事项的决定,并及时将事故救援情况报县政府和县安委会。
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安委会相应单位组成。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由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组成。
(2)现场抢救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由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县安全监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经贸局、县环保局、县电信局和矿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技术保障组:负责技术支持。由县安全监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及矿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4)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保障。由县财政局、县发展计划局、县商务办、县交通局、县经贸局、县电力局、县气象局、县电信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组成。
(5)医疗救护组:负责人员救护。由县卫生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组成。
(6)警戒疏散组: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由县公安局、县交通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组成。
(7)信息发布组:负责救援信息发布。由县委宣传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人员组成。
(8)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善后。由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组成。
3.3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事故发生地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乡镇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调动力量迅速组织抢险救援。
(2)县安全监管局负责全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工作;组织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救援方案,防止事故扩大;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经指挥部审查同意后,发布新闻信息;组织、检查乡镇和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演习和演练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以及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并提供现场应急救援所需的相关地质资料。
(4)县水务局负责现场应急救援防水工作以及技术支持。
(5)县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伤员抢救,安排有关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和医疗器械,提供急救所需药品;负责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6)县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7)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消防、交通管制等工作,确保抢险救护道路畅通;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动警力参与抢险救援;参与事故调查;配合有关部门核查死亡人数、姓名和身份,协助事故单位通知死亡者和伤员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8)县商务办、县发展计划局、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9)县交通局、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所需要的抢险救助交通运输保障。
(10)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县总工会负责指导协调群众转移、安置、善后处置相关事务。
(12)县委宣传部负责应急救援相关的信息发布和媒体接待工作。
(13)县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和雨量等气象信息。
(14)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15)县供电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
(16)县电信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的通迅应急处置。
(17)县工商局负责对发生事故单位营业执照合法性的审查及处理工作。
(18)人寿镇安分公司负责对投保事故单位的紧急理赔工作。
县级其他部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承担相应职责;乡镇级政府及县级各主管部门按业务分工承担相应职责。
有关乡镇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全面情况和相关地质资料、图纸等;迅速集结本地抢险救援力量进行自救;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指挥机构,充实救援力量,保障救援工作有效开展。
3.4技术专家组。
3.5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非煤矿山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大队、社会力量和志愿者队伍及其他有关救援力量。
4应急救援行动。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指示,通知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被抽调的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应当服从指挥调遣,积极参加抢险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4.2紧急处置。
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救援队伍负责人专家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在专家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协调、调集相应的救援设备、器材和安全防护装备;深入事故区域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在专家指导下对涉及的矿(场)、井巷、尾矿库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4.3安全防护。
根据需要设立现场急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4信息发布。
(1)明确危险源的管理范围、责任和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和管理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2)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和管理。对省、市、县属非煤矿山的冶金、采石矿山企业,由企业会同主管部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它类矿山,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进行监控和管理。
(3)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测试,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要按规定时限上报检测检验结果。
4.5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5事故后期处置。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县总工会和当地政府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遇难者和伤员的补偿、治疗和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和物资,搞好灾后重建。
县安全监管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依据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必要时邀请检察机关参与。按规定时限提交调查报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
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预案。
6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6.1事故预防。
非煤矿山企业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规定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发现不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作,每年应组织1-2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学习和演练。
6.2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危险源进行监控和管理。6.3应急救援演练。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督促企业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根据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7附则。
7.1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奖励;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镇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对外发布新闻。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二
河东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保证在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一、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遇险)10人以上(含10人)或不足10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经贸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卫生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区环保分局、区交通分局、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危险区域的群众。抢险救灾组: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负责组织消防部队和其他单位的消防队员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订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技术保障组:由区安监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牵头,区公安消防大队、区经贸局、区环保分局、区交通分局、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保障服务。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后勤保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配合,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维护、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牵头,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秘书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等情况。搜集整理事故抢险、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方面的资料。新闻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对外发布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和危险性评估初步调查,我区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液氨、汽油、苯(粗苯)、乙炔、氧气、乙醇、液氯、甲酸、硝酸、二甲醚、天然气、液化气等。据此确定的主要危险目标是:(一)液氨: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汽油:辖区内各加油站。(三)苯(粗苯):市亿特龙石化有限公司(四)乙炔:市永盛乙炔气厂、(五)氧气:蓝天气体厂、罗盛气体经销处(六)液氯:市造纸化工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七)二甲醚:久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八)乙醇:河东区永盛酒精厂(九)甲酸:册山天纪元化工有限公司(十)天然气:富茂燃气公司(十一)硝酸:光化工厂(十二)液化气:辖区内各液化气站(十三)其他危化品重点企业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一)公安消防部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河东区内的专兼职消防队伍,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力量,由消防部门统一调度、指挥。(二)危化品安全技术不清的,可向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山东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等单位寻求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三)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应急救援特勤队伍的建设,制订应急救援的战术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指导河东区内的专兼职消防队伍进行定期演练。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区安监局和公安、环保、技术监督部门,区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半小时内上报区政府。通讯联络方式为: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区安监局值班室: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区环保分局:区质监分局: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山东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三)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六、事故的应急救援(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时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指挥部可以调集社会各界力量和民兵预备役支持援助。(二)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三)应急救援工作重点1、抢救受伤、受害人员。2、控制危害源。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和事故单位技术人员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继续扩大。3、疏散人员。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出危险区。4、做好现场清洗,消除危害后果。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等措施,防止继续对人的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5、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四)应急救援的注意事项1、救援人员进入危险区应以2―3人为一组,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2、工程救援队尽可能和事故单位协同作战,与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协调行动;救援所用的工具应具备防爆功能。3、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对伤员实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伤员的多次转院;妥善处理好伤员的污染衣物,防止继发性损害。4、组织污染区群众撤离事故现场,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向上风向(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快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尽快除去污染衣物。七、其他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部做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决定。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三
(五)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第二章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区政府设立的水上应急救援指挥分中心(以下简称指挥分中心)是本预案的最高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区长担任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全区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的应急救援。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区府办主任(副主任或区长助理)、区安监局局长等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其它指挥工作。指挥分中心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南海海事处、区交通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局、港航管理局、卫生局、民政局、农业局、财政局、经贸局、劳动保障局和有关镇(街道)的领导组成,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开展工作。
第七条指挥分中心职责。
第八条指挥分中心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海海事处。南海海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区府办、安监局、公安分局、交通局和环保局的领导组成。
第九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二)负责24小时水上险情(事故)应急值班;
(五)负责指挥分中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的日常运作及监督管理;
(六)及时办理指挥分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七)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海事部门报告险情(事故)救援有关情况;
(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等工作;
(九)做好险情(事故)的原因分析;
(十)组织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
第十条根据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指挥分中心有权紧急调度指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120急救中心、环保、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或单位;紧急调度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险情(事故)现场进行封锁。
第十一条指挥分中心设立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南海海事处、区交通局、公安分局和消防大队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担任。
第十二条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核实事故的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分中心报告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三)组织划定事故或遇险船舶、设施现场范围、临时停泊区;
(四)实施交通管制及其它强制性措施。
第十三条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根据指挥分中心的指示,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订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成立现场水上交通管制、险情(事故)调查处理、抢险救助、善后处理和后勤保障行动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急救援的工作职责。
(八)农业部门:参与险情(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指挥中心做好有关工作;
(九)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十)通信部门:负责组织通讯队伍,保障救援的通讯畅通;
(十一)相关单位:接受指挥分中心指令,迅速安排拖轮、汽车渡船、浮吊等救助船舶和潜水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
第十五条各行动组的工作职责。
(五)后勤保障组:由经贸、交通和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交通工具,并随时听从指挥分中心的调遣;负责伤亡人员运输和急救处理;负责陆路交通组织;负责搜救工作生活保障;负责搜救工作需要的紧急物资采供,并保证质量,及时运送到位。
第三章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好水上交通险情(事故)的预防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区政府建立水上应急救援分中心,纳入市政府应急救援体系。
第十八条根据本预案的职责要求,各有关部门应掌握救援设备、物资的供应渠道及供应量,在险情(事故)发生后能及时调度,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
第四章险情(事故)报告程序。
第十九条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或船舶、人员必须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二)立即拨打110或12395报警;
(三)及时报告险情(事故)的内容:
1.险情(事故)发生的船舶或设施的名称、时间、地点;
2.险情(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险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和种类;
4.险情(事故)抢救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与处理的相关事宜;
6.险情(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四)严格保护险情(事故)现场。
第二十一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险情(事故)报告后,应向上一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接到报告的各有关单位依照本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力量对险情(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报告调查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险情(事故)。
第二十三条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后,险情(事故)船舶、设施的所有人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组织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二十四条险情(事故)发生后,指挥分中心采取必要措施有效控制险情(事故)时,应根据险情(事故)性质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由指挥分中心总指挥或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指挥分中心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六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和配合。
第六章应急救援的保障。
第二十七条指挥分中心所需的水上险情(事故)应急救援专项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第二十八条各镇(街道)应强化水上交通险情(事故)应急救援器材,提高器材的科技含量,保证应急队伍必要的经费支出,为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物质保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配合、不协助事故调查的。
第三十条在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玩忽职守或临阵逃避、擅离职守的;
(二)不听从指挥的;
(三)有失职、渎职行为的;
(四)妨碍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
第三十一条在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参加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的工作人员,应按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第三十三条指挥分中心(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在位时,由继任者或临时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四
为了降低火灾事故发生时,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第393号令之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场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触电事故。
总指挥:
副总指挥:
通信组:行政部、品管部。
引导组:仓储部。
抢救组:四氢车间、糠醇车间、维修车间。
救护组:经营部、行政部。
善后处理组:企管部。
四、职责。
1.总指挥:(事前)审批“应急救助预案”,保证训练计划的实施与完成;(事中)指挥全面救助工作;(事后)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
2.副总指挥:(事前)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事中)协助总指挥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进行;(事后)协助总指挥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内部调查、总结报告。
3.通信组:(事中)负责事故发生期间的通信联络工作,安排有关人员详细记录领导的指示及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络的情况。
4.引导组:安排有关人员在主要路口,引导专业救援车辆及人员,使其顺利到达事故现场。
5.救护组:(事中)按总指挥的要求,指挥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伤亡进行救助,及时护送伤者到附近医院进行治疗。在专业救护人员到来后,按其要求协助伤、亡者进行救助。
6.善后处理组: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伤亡者家属进行安抚和理赔工作。
五、触电事故规模的划分。
1.小规模触电事故:没有施工人员遇险,不能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2.中等规模触电事故:遇险人数二人以上,不能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3.大规模触电事故:施工人员遇险人数二人以上,有二次触电的可能。
六、抢险要求。
1.触电事故发生后,由维护电工立即切断电源,防止抢险过程中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2.小规模触电事故,由项目部报急救中心或直接将遇险者送往医院抢救。
3.中等以上触电事故,在项目部组织抢险的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部。
七、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事故发生时,如总指挥不在现场,在总指挥返回前,由副总指挥代替总指挥主持灭火工作。如果个别小组长不在现场,在组长返回前,按组员排列顺序,由本组成员代替组长组织灭火工作。
2.生产部任何管理人员有责任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在第一时间通知总指挥、安全员及通讯组成员。
3.触电事故发生后,现场的综合部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判断坍塌规模、制定抢救方案、组织人员抢险。
4.属于小规模触电事故综合部可自行进行抢险。
6.通讯组工作程序:
6.1立即通知项目部相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6.2立即报告公司安全部。
6.3如事故中有人受伤较重,通讯组长应立即向市急救中心报警。
7.引导组工作程序:
7.1引导组长在项目部办公负责引导工作,并准备接受总指挥交给的新任务。
7.2引导组成员,分别指挥有关人员在xx街(路)与xx街(路)交口,迎接并引导消防车辆(救护车)进入火警现场。
8.救护组工作程序:
8.1救护组长负责将救火现场的伤员情况及时通知总指挥。
8.2救护组成员负责对轻伤员的伤口进行简单包扎及对重伤员的看护,并及时转交救护医生。
9.善后处理组工作程序:
9.1立即了解遇险人数、家庭、伤亡等情况并及时登记。
9.2安排人员照顾被抢救的遇险人员,安抚遇险人员家属的情绪。
9.3通知遇险人员家属,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遇险人员善后事宜。
10.其他要求:
10.1触电事故发生后,本预案组织机构中各小组应同时启动救助工作程序。
10.2总指挥在接到报告后,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协调抢险、救援工作。
10.3组织机构全体人员必须通力合作、全力以赴,玩忽职守者将由政府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4由项目经理安排有关人员调查事故原因,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公司安全部。
八、应急联系电话: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五
为保证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发生的事故,主要包括砖瓦窑厂、地热水、矿泉水厂等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努力维护我县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各成员单位在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协同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3、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专(兼)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伤亡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一)启动条件。
1、一次发生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事故;
2、一次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3、发生中毒或急性职业病30人以上的事故.
发生未达到上述条件非煤矿山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按照本级预案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二)启动程序。
1、中央、省、市属和县属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立即分别向县政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企业主管部门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立即将事故基本情况向县政府报告;乡镇(场)、街道办属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立即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将事故情况向本级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根据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响应级别,发布启动命令,落实救援任务。
3、有关乡镇(场)、街道办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启动命令后,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县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长、县公安局长。
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
副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
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3、职责分工。
(1)县政府办公室:承接非煤矿山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中央、省、市和县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和专家紧急联系,迅速组织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经指挥部审查同意后,由新闻单位发布信息;组织、检查各乡镇(场)、街道办和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备案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县公安局:负责抽调警力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封闭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控制旁观者进入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动相关警种警力参与抢险救援;配合有关部门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姓名及身份,协助事故单位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并协助做好安抚工作。
(4)县卫生局:负责联系、安排县急救中心和有关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事故现场伤员抢救;事故现场卫生防疫;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5)县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款物使用去向,查处违纪人员。
(6)县工商局:负责对发生事故单位办矿资质合法性的审查及处理工作。
(7)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
(8)县交通局:负责了解、掌握事故现场沿途交通道路状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车辆通行保障工作;组织抢险物资、器材、食品运输。
(9)县环保局:负责对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环境危害的监测,查清事故污染情况,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10)县气象局:负责将抢险救援期间天气、气候情况,及有关预防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及极端气候事件的措施、建议,随时报告指挥部。
(11)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12)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总工会: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13)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工业经济发展局、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抢险救援设备、物质、器材和食品的协调供应,以及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14)县电业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
(15)县委宣传部: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导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导和对外发布信息;对有不符合事实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报导,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6)有关乡镇(场)、街道办和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全面情况和相关地质资料、图纸等;迅速集合本地区、本单位的抢险救援队伍进行自救;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救援力量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指挥机构,充实救援力量,保障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开展。
五、应急救援行动。
(一)应急响应。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指示,按照“就近、救急、高效”的原则,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被征调的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应当服从指挥调遣,并积极组织参加抢险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二)救援要求。
1、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和救援队伍负责人及专家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在专家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2、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入事故区域,探明情况,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存放。在专家指导下,对涉及的工程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3、卫生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设立现场急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对伤员简单处置后,送指定医院治疗。搞好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的个体防护、监护,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采取的救治措施。
4、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在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六、事故后期处置。
(一)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总工会和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会同事故发生单位共同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遇难者和伤员的补偿、治疗和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和物资,搞好灾后重建。
(三)由县有关部门负责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规定,配合国家或省开展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提交调查报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
(四)指挥部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查找不足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预案。
七、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非煤矿山企业对已确定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禁违规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习。
(二)各乡镇(场)、街道办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1、在对企业存在的危险源认定基础上,明确危险源的管理范围、责任和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和管理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2、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和管理。对中央、省驻周、市属和县属非煤矿山企业,由企业会同主管部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它非煤矿山企业,由各乡镇(场)、各街道办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监控和管理。3、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测试,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要每月上报1次检测检验结果。
各乡镇(场)、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要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一是在事故期间报警通讯系统能否运作畅通;二是人员能否以最快速度撤离危险区;三是应急救援队伍能否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灾;四是能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八、相关事项。
(一)商水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要求及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每二年组织相关专家对预案可行性进行一次评审,经过实际演练后作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
(二)对在实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乡镇(场)、街道办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区域、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四)本《预案》由商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六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企业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站场内安全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1、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站场内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实行安委会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分级管理、各司其职。
3、挥部办公室设车站(电话7834656,办公室主任罗晋平或783,办公室主任林**)办公室主任负责上传下达,及时收集信息、沟通与外界的联系,合理安排人员对现场的保护和伤者的抢救工作。
2、事故报告和现场救援处置。
3、对隐瞒、谎报、故意缓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和当事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事故调查处理。
1、站场安全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组织启动本预案;
2、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单位如不履行职责甚至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汽车站。
20**年1月1日。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七
为了及时有效地做好各类突发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和《xx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新政发[20xx]4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街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和特大安全事故分类。
1、应急救援工作原则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方积极配合,运转协调有序,快速作出反应,妥善进行处置。
2、特大安全事故分类:(1)火灾事故;(2)道路交通事故;(3)建筑质量事故;(4)爆炸事故;(5)矿山安全事故;(6)大型活动突发意外事故;(7)严重食物中毒事故。
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1、成立街道办事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其主要任务是对各总支、村、街直各有关部门执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预防和处置任务。
指挥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分管政法负责人、街人武部部长担任,成员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精神文明办公室、教育办公室、水利站、林特站、财政所、派出所、工商所、电站、交管站等部门负责人及事故发生所在总支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成员兼任,成员从办公室及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其主要职责是传达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应急处理专业组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掌握事故处理进度,向上一级指挥机关报告工作。
1、专家组。按涉及到的特大安全事故由办公室及时联系区公安消防、公安交管、国土资源、质监等部门专家组成,按照专家意见预测事故发展趋势,提出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对策,指挥部进行科学决策。
2、伤员抢救和事故抢险专业组。由卫生院、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武装部、事故单位以及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和安保队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救助、控制和稳定事故现场。
3、交通运输保障组。由街办公室、交管站等部门的负责人负责。主要任务是联系相关车辆,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质器材和伤员,交管部门负责道路畅通,并对相关道路依法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等特别措施。
4、现场保卫组。由派出所、司法所、武装部及事故单位保卫人员组成。其任务是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落实特种物质的保卫。
5、电力供水保障组。由供电所、水厂负责人组成,负责保障现场供电、供水。
6、生活保障组。由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保障参加救援人员的饮食、饮水供应及提供休息场所。
7、家属安置组。由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卫生院、街工会、妇联、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做好事故人员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应付突发情况,并安排好家属生活。
8、现场监测疏散组。由公安派出所、卫生院、保安队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有毒有害物的特大安全事故现场的监测,以及现场周围人群的疏散。
9、宣传报道组。由文化、广播站负责,统一报道事故及抢险救援情况。
10、事故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街工会、民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配合上级机关对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
11、后勤物质保障组。由财政、供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提供抢险救援急需的奖金、各类器材、物资。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告,安办立即向街道办事处主任及分管负责人报告。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报告后,按照区政府领导指示,根据预案要求迅速成立应急处理指挥部。各有关人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施救。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按应急处理预案的分工迅速组织本部门的抢险救援人员,抢险。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八
一、总则:
(一)为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遏制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加强我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广东省教育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及《韶关市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是我校处理重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依据。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本预案立即启动。
(三)在我校管辖的范围如发生以下重大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重大火灾事故;。
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5、生活设施及教学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6、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四)各处室和每一位干部职工教师都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责任和义务。
(五)各处室、年级和部门应依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实施预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处理到位。
二、工作机构:
1、我校成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指挥领导小组),由广东江北中学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黄叶亭担任指挥;广东江北中学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校长刘天虹担任副指挥,组员由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组成。
2、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办公室),救援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事故调查组。
3、办公室挂靠在教导处,办公室主任:朱庭通,副主任张哲勇;救援行动组组长仵利星;疏散引导组组长刘国锋;安全防护组组长亢广生;事故调查组组长刘敏。
三、工作职责:
(一)指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2、组织召开处理突发事故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
4、检查督促各部门责任人做好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二)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2、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和支援;。
3、协调各应急部门之间的关系;。
4、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三)救援行动组的主要职责。
1、救援行动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
3、指挥水电工等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供电供水,确保应急灯、消防设施等正常使用。
(四)疏散引导组的主要职责。
2、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五)安全防护组的主要职责。
1、安全防护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
(六)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根据事故的性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指挥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事故现场具体情况,提出事故救援行动方案,办公室根据指挥领导小组指令协调好各组的行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做好安全事故的救援、疏散和现场保护等工作。
五、本预案自发文公布之日起实施。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九
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布《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消除新冠疫情危害,保障学校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全力打赢新冠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压实责任、联防联控、突出重点、精准预防,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坚持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治疗,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四、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突发新冠疫情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的疑似病例时,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室进行留观,同时上报体卫艺站和区疾控中心。如果疑似病例是学生,马上通知家长来校跟进处置,及时安排就诊。
(二)配合区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各应急小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中午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疫情防控领导组:(总负责)及时跟体卫艺站、区疾控中心联系,根据区疾控中心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组:(总负责)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组:(总负责)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根据区疾控中心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组:(总负责)组织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组:(总负责)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做好校园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6.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总负责)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疾控中心评估,由学校复学复课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十
随着我国政府对煤矿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视,我国煤矿应急救援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所有的人员、技术、设备等这些“硬件”都必须通过“软件”—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来实现。因此,编制完善、可行、有效的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更为重要。本文对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中应注意的问题做初步探讨。
1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详细具有针对性。
我国的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和发展,在应对煤矿各类突发事件、减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大多数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针对性不够强。因此,其内容的编制要从以下几方面多加注意。
1.1应制定针对性地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预案在内容编制时应对现场进行细致、全面的考察,必须事先把具体化的应急行动在预案中进行详细的描述。煤矿应急救援预案除了编制一个总的预案外,还要编制“一通三防”、水灾、顶板、机电运输等专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每个专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要有具体的应急行动。比如,“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事故发生后针对某个工作面、外工作面、联络巷、里改造下顺槽、外下顺槽、大巷主巷、中间回风上山、辅助回风上山、岩中巷等具体地点所采取的一系列应急行动都要有详细的描述。这样,才能在事故发生时有条不紊地开展救援。
1.2应制定明确的避灾路线。
避灾路线为了使每个人都能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迅速撤到安全地点,预先对每个工作地区选定的最近最安全的撤退路线。煤矿“一通三防”、水灾等事故发生后,遇险人员要事先清楚地知道其所在事故地点到达地面的避灾路线,才能为在最短时间内脱险赢得时间。具体详细的避灾路线应事先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中进行说明。如水灾事故发生时,应制定某井底大巷、辅助下山、工作面、中工作面、外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主巷、大巷等各个地点的具体的避灾路线。并组织工人学习应急预案,熟悉避灾路线,为救援赢得时间。
1.3应事先制定多套救援方案。
煤矿事故发生时,虽然也启动了应急预案,但由于各种原因,往往需要现场制定好几套救援方案,会延误抢救时机。例如:2004年6月6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大安山矿区发生塌冒事故,在事故发生30多个小时内,北京市有关部门陆续制定了四套紧急救援方案。2005年3月13日下午5时许,湖南省宁乡县喻家镇鹞子山煤矿发生突泥事故时,救援专家组随即制定了三套方案。2004年5月23日12时30分许,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吴涛煤矿发生了透水事故,在启动《张掖市重大特大事故救援预案》后,当地政府就与煤矿抢险专家研究制定了三套营救方案。这些事故的救援过程,充分证明了一套套救援方案只是在事故发生后临时制定并不断尝试,这样就拖延了应急救援的时间。如果能事先针对煤矿的具体情况,编制多套救援方案,并分析其可行性,就能为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赢得时间,提高救援的效率性。
2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应加强管理综合演练。
2.1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应加强管理。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应设专门应急预案管理办公室的专人负责,并设相应的部门进行监督。为了保证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发挥作用,使得在紧急情况下,现场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和应急救援人员都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及相关法规所列出的事故危险和应急责任,应急预案管理办公室就必须做好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工作。如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和社区及周边人员应急知识的宣传等;单项演练、部分演练和综合演练等;应急预案的修订应根据危险源的状况、救援技术的改进、人们对事故的认识水平、公司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变动等因素变化及培训和演练的情况等进行相应的修订。
2.2企业级(场内)政府级(场外)应同步进行演练。
煤矿重大事故的发生,大部分都要同时启动企业级和政府级的应急救援预案,因此,企业级和政府级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同步进行显得成为重要。对预案进行演练不但可以根据演练发现问题,而且可以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2005年9月10日,大同市在南郊区张家湾煤矿举行全省、全国首次煤矿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实战演习暨现场观摩会。安监、公安、交警、卫生、救护、矿工等380人参加了演习,各县区政府、各产煤乡镇、各县区安监局负责人以及各煤矿矿长近600人现场观摩。场内和场外应急预案同步演练可以促进两级预案的有效融合,更大地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结语。
制定切实可行、完善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固然重要,但预案的指导作用毕竟是有限的。从本质上讲,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还要*多方面的因素,如先进的应急救援技术和应急救援设备、英勇善战的应急救援队伍、自救和互救能力强的职工等。随着政府对煤矿应急救援的重视,继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我国煤矿的应急救援能力在未来的几年内会有明显的提高。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一
1.巡查发现或接报辖区内发生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如果力量不够或嫌疑人逃离现场,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班长,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指挥。
2.领班接报后,立即通知队长,同时调动其他安保员,封锁进出辖区的出入口,并派人到现场支援。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象,并保护好现场,留下目击者,并报派出所立案处理。
1.发生停水处理规程。
(1)按计划维修保养供水设备及清洗水池若需停水时,管理处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前24小时发出通知,以便入驻单位作好蓄水准备。
(2)临时抢修或更换供水设备需停水的,应提前20分钟,用电话或口头形式通知各有关部门,且尽量将维修时间控制在最短时间内。
(3)供水部门通知停水的,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将停水原因及时间通知各用户。提醒入驻单位作好蓄水准备,并应做好节约用水的宣传。
2.发生停电应急处理规程。
(1)按计划维修保养若需停电时,管理处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前12小时发出通告。确保消防水泵、生活水泵能正常使用。
(2)临时抢修需停电的,应经管理处主任批准,提前10分钟,用电话或口头形式通知各用户。
(3)供电部门通知停电的,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将停电原因及时间通知各用户。
(4)遇配电房设备(由供电部门管理)发生故障,而造成局部停电的,应即时通知供电部门抢修。
(5)发生停电时,安保员要加强行政中心的巡查和出入人员检查,防止犯罪分之浑水摸鱼。
(6)属于发生故障造成停电,事后要分析原因,并作好记录。
1.当值各岗安保员如发现辖区内发生水浸,应立即将出事地点和情况报告领班,同时尽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设施保护好设备设施(如电梯、电房等),以免设备设施受损。
2.安保队长和管理处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修。
3.设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由于暴雨洪水,应当在各低水位出入口使用沙包或备用拦水闸板;如水浸是来自市政地下水反溢,应暂时将地下水道同往辖区内的入口封闭,并用排水泵将辖区内的积水抽走;如水浸来自辖区内的管道设施的损坏或故障,应当先关闭控制有关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组织当班安保员根据水浸情况,协同工程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关闭受浸区域的电掣、尽可能减少水浸所致的损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洁员清除积水并清理现场环境,通知工程人员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受损的设施。
1.遇台风、暴雨来临之前,管理处应向住户及管理处各部门发出通告,并做好防暴风雨的.准备工作。
2.管理处应密切留意台风的动态,并及时通知住户。
3.当管理处发出进入戒备状态时,各部门应进入抗灾害准备工作:
4.安保、管理员加强辖区巡查,通知住户关好门窗并移走可能下坠的花盆及其它物品。要检查未售出楼房的门窗。
5.保洁员及时清理沙井盖、地漏、沟渠、排水口等处的堵塞物,保证排水顺畅。
6.工程人员应检查电房、电梯机房、泵房等设备房,关好门窗。发电机要试运行,启动电池要充足电,检查并试运行各排水泵,准备临时使用的电线电缆、开关及应急照明灯具等。
7.管理处要做好必要的'物资储备如绳索、电池、雨衣等。
8.当管理处发出紧急令时,各部门要进入紧急状态各就各位。
(1)安保:当值安保员要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各种情况,若天气趋暗时应适时亮灯。发现异常情况,应立既向管理处报告。巡值的安保应加强巡视,非当值安保,应在宿舍待命,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本行政中心。
(2)工程人员:当值水电工,也应到场做好准备工作。加强各设备房的巡查。
(3)车管员:提高警惕,注意车辆进出及车库积水情况。
(4)监控中心人员:留心观察各画面,发现情况,应立即向管理处报告。
(5)保洁员:在暴雨其间,要检查各自负责地段的沙井、地漏等排水口,发现堵塞应立刻清理。
(6)总经理、管理处主任应留一人在管理处或监控中心,指挥全面工作。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二
成立以裘靖媛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仲从彦为副组长及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仲从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预案所指安全生产事故是指文化系统内发生的、造成1人以上(包括1人)伤亡的事故。
(一)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将事故发生地点、事故伤亡情况、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现场救援情况等上报到局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向区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及时沟通信息,为事故救援提供第一手资料,以便各部门对事故有针对性的开展救援。
(二)现场指挥。在上报事故的同时,值班领导要亲自赶赴工作事故现场指挥抢险救援。遇到紧急情况,边汇报、边研究、边拍板,不要贻误战机。较大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理,服从指挥部的指挥和调配,全力配合指挥部做好事故救援工作。
(三)事故应急措施。在事故发生初期,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并采取积极必要、可行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尽可能的严防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对特别重大的事故,在没有摸清事故原因的情况时,要及时将情况上报区应急指挥中心,等待专业救援队伍开展救援,不要盲目救援,以免造成衍生的人员伤亡。
各科室、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自查活动,认真排查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重点监控,及时落实隐患整改,消除各种事故隐患。要突出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网吧、游戏室、歌舞厅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
文化综合执法大队要切实履行文化市场监管职责,对所有文化经营场所,要从消防器材配备、消防通道通畅、室内供电线路设置等入手,检查到容易发生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和容易发生事故的每一个部位。对未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证的场所,以及擅自变更经营地址且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场所,要立即通知其停止营业并立案查处,待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证后方可允许其经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停业、拒不整改或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区消防、安监、供电等部门,提请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严格落实强制整改措施。
(二)加强对旅游景点、旅游宾馆的`安全检查。
重点排查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旅游宾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迅速抽调人员对旅游景点、旅游宾馆进行安全检查,逐一核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采取多种形式,向游客宣传安全知识和安全注意事项,防止发生各类旅游安全事故。
(三)加强对文化共享工程机房、阅览室、书库等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
区图书馆要以防火为重点,认真排查消防隐患,完善消防设施配备,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加强对文物库房和重点文保单位的安全检查。
文物办要严格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文物库房和重点文保单位的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设施、防汛设施,严防火灾、水涝等事故,确保文物安全。
(五)重视文化活动安全。
文艺科、文化馆等要严格落实重大文化活动审批制度。区歌舞团、电影公司在“送戏”及“送电影”下乡过程中,要对员工开展安全知识集中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对使用的车辆进行全面维修和保养,严禁车辆带病上路行驶和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驾驶,以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本单位、本部门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并确保通信联络信息24小时畅通。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报告,及时处置。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三
为认真更好的执行教育局关于学校防震避险和疏散应急演练活动,为本次演练活动保驾护航;承担起学校安全工作的处理责任,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有序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本校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校“防震避险和疏散应急演练活动”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次演练出现的各种意外(摔倒、头晕等)及其重大伤亡事故(踩踏)和其它因素影响演练正常进行的各种故障。
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入现场救援和处理善后工作。
2.负责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汇报事故的有关情况。
3.负责制定具体方案、措施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并组织落实、协调、调查和处理等。
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遵循的方法和原则:
1.遵循迅速报告的原则:即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负责人、事故当事人或目击者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2.遵循主动抢险、迅速处理的原则:即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全校师生都要尽可能的进行救援。
3.遵循生命第一的.原则:即学校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要把救护师生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护,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师生及人员。
4.遵循科学施救,控制伤情,在事故事件处理过程中,要迅速判断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避免应急处理过程中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5.遵循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即在对安全事故实施救援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日后查找原因,正确处理提供依据。
五、发生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及办法。
1.本次演练一旦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向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并组织教职工及学生实施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学校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向公安局110指挥中心、119消防中心、120急救中心等部门紧急求援,使情况较快得到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治疗。
3.学校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在3分钟内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成立现场指挥组,事故调查组,事故善后工作组,采取应急措施全力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关注事态发展。
4.学校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配合调查取证,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
5.学校要依靠政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十四
聚酯装置属化工连续生产装置,供水系统一旦停止供应将会造成设备损坏,甚至会导致停车。
中控室的.作用主要是发现供水异常或收集到异常信息并通知相关人员组织处理异常。
1.立即电话通知车间领导和相关工艺技术人员快速赶到生产现场;
2.关闭打包房、f区大门口的自来水供应主管阀门,并加挂警示标识;
4.关闭打包房、1#大门进门右侧的自来水阀门,防止自来水通过原供水管网流失;
5.若因聚酯事业部冷却水循环泵故障导致主工艺装置冷却水停止供应,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五
应急预案和相关实施程序要每年进行审查以保证符合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的应急预案。必要时至少每3年更新一次。
本应急反应预案应在企业经理指导下,每年进行一次审查。审查应包括预案、应急程序、培训与训练情况,应急设备以及与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的沟通。要根据以下方面来进行修改:
(2)组织或程序中的关键人员的变动;
(3)企业组织机构的变动;
(4)支援机构的能力或功能的`变动;
(5)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的变化;
(6)影响到应急预案的企业的变动;
(7)来自其他组织、国家或地方政府的建议;
(8)生产工艺或操作状况的变化。
审查的结果要由审查人存档并交给企业经理。建立备忘录说明审查的区域和每个区域的审查结果以及采取纠正的行动。
如果审查表明改变是必要的,审查人员要系统阐述建议的改动,并把它们送交给企业经理审查。
应急反应程序要修订以反映出应急预案的变动。此外,除了每年预案审查,根据企业管理惯例,应急反应程序也要审查和修订。
列出应急电话号码的专门程序至少要每季度审查和更新一次。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十六
1.演练目的:
一是检验和评估的实用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检验和验证员工对预案的掌握程度,是否熟练应急行动程序,以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协同作战水平和实战能力;三是提高全体员工避免事故、防止事故、抵抗事故的'防范能力;四是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综合及各专顶。
2.演练地点及时间:
3.演练步骤:
3.1领导组。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地质灾害事故,由调度室通知领导组成员迅速到位,根据监测组的信息,实施应急专项预案,并向上级反映。成立救灾前线指挥部,并立即奔赴灾区现场指挥,指挥协调各专业组的行动,传达上级领导的决策意见,并向上级传递各专业组反馈的信息,必要时并请求上级给予支援。
3.2灾害防治保卫组。
区进行救援,组织群众进行治安联防,采取有力措施,严惩不法分子。
3.3医疗卫生组。
组织医疗救护队,携带紧急抢救药物和器材,立即奔赴现场。建立灾区医疗站,对伤者进行现场处置,做好对危险伤员的转运护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防瘟疫发生。
3.4通讯组。
组织人员检查受灾地点的通讯线路是否畅通,对毁坏的通讯设施积极组织抢修,保证指挥部与上级部门通讯畅通。
3.5抢险救灾组。
立即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并发放抢险救灾的机械工具,组织抢险队伍立即奔赴现场,解救受灾人员,组织群众安全撤离危险区,并尽可能撤离设备器材,组织开展灾区群众自救互救。
3.6生命线系统防救组。
组织人员检查灾区水、电、气系统的破坏情况,并组织抢修,根据需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产生蔓延,根据需要启用备用设施,优先居民供水并确保消防用水。
3.7交通运输组。
组织人员检查通往灾区的通道,组织抢修队伍进行抢修,保证救灾车辆能够顺利通行,调集足够车辆供救灾使用,实行交通管制,严禁非救灾车辆通行。
3.8物资保障组。
组织人员保证灾民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对各种物资要做好登记、保管、运输、发放工作,同时做好外援的接收工作。
3.9居民安置组。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七
1、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及当地政府和分公司有关部门通告,项目部将信息迅速报告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所有成员,要求小组成员立即对单位内部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的检查,加强防范,避免事故造成对人员的伤害。
2、建立管理机构和抢险应急分队,并准备响应的器材。
3、一旦险情发生后,项目部在实施应急响应的同时,迅速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若灾害发生对人员造成伤害,立即向公安、医院进行求助。
4、在台风、洪涝期应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收集有关信息,发现险情,立即向领导汇报。
1、项目部建立防灾、减灾工作小组、紧急疏散领导小组、抢险应急小组、安全保护救护小组。
2、防灾、减灾基本知识、措施的`宣传教育,由于深圳地处沿海地区,防台、减灾尤为重要,平时要利用各种会议、黑板报进行宣讲,有计划地进行针对性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广大职工防灾、减灾防护意识,防止灾害给人类造成损失。
3、灾害发生后,抢险应急程序和措施:一旦灾情发生,项目部要迅速将信息报告给抢险应急小组人员和分公司领导,相关部门接到信息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指导处理,如有人员伤害,应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4、通讯联络、疏散程序和措施:如有灾情发生,项目部立即利用通讯工具,向上一级领导汇报,说明,并同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小组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指导处理,如有人被围困,立即组织被围困人员安全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5、安全保护和防护措施:灾情发生后,在进行认真处理的同时,加强安全保护与预防措施,组织有关人员看护现场,防止灾害再次发生,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更大损失。
6、灾害发生后,项目部配合分公司保卫部门,对项目部应急准备和预案进行评估,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方案控制程序》6,并将处理结果报分公司总经理和分管领导。
1、公司主要领导:
2、分公司副经理:
3、安全、保卫部长:
4、项目执行经理发:
5、项目副经理:
6、安全员:
7、医疗急救电话:120。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十八
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
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
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
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
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九
制定“制造工段事故”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的安全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
一、该应急预案适应我公司的下属个分厂的制造工段,该应急预案是由车间的主任任组长,各班长任组员组成应急救援小组,负责该工段的应急救援工作指挥和实施;若主任不在时由班长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待上级领导到现场后移交职责。
二、工段涉及到危险品原料有盐酸、液碱、氨水、冰醋酸。上述原料大日常储运过程中存在人员中毒,腐蚀灼伤,火灾和环境污染等事故的潜在危险。根据工段使用的原料,危险源确定为盐酸,液碱及氨水等应急救援目标。
三、工段危险为使用的液体原料,盐酸,液碱和氨水,贮存在计量槽主要监控是否泄漏。
1、当有少量液体酸、碱、氨水,泄漏时,发现则立即采取堵漏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当大量泄漏时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车间和公司领导报告。
当现场有人受到酸或碱伤害时应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冲洗要及时、彻底、反复多次;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鼻、口腔的清洗。若是机械损伤严重,报告公司迅速送医院抢救。
3、当事故情况得以控制处理好,清除一切隐患后,经领导批准方可生产。
事故情况上报要说明事故发生原因,处置是否得当,经验教训,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
四、通讯情况:
车间主任电话: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二十
总则:
为了保障公司从业人员在施工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施工期间一旦施工现场出现暴雨、大风、雷电、高温等险情时,能够及时地进行“应急救援”,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给本公司及本公司员工所造成的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第一章防雷电及电气事故措施。
夏季是多雷雨季节,在防雷、防电气事故方面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经常检查接地线、跨接线等防雷设施,保证不松脱、不严重锈蚀;防雷接地线、跨接线在拆装检修管线、设备后,要即时恢复,确保工作正常。
(2)雷雨天气,易造成电气事故,导致装置晃电或停电,必须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发生停电事故时能够正确处理,将影响降至最低。
(3)遇雷雨天气时,要做好自我防护措施,防止人体遭雷击。
(4)夏季天气高温、潮湿、多雨,电器线路及设施绝缘性能降低,易发生漏电,非工作人员应远离带电设施,移动电气设备时要先断开电源。
第二章防汛防台风措施。
通畅的排水设施是防止洪涝发生的唯一途径,要做到小雨无积水,大雨能排走,特大洪水有预案,遇到特大洪水时,能根据预案有条不紊地安排生产或紧急停车。在雨季要做好以下工作:
(1)定期检查下水系统、雨水排放系统、排水口等,对于不通畅的要进行清理,达到沟见底的标准。
(2)配备必要的铁锨、编织袋、排水泵、防洪沙、通讯设备等应急工具和物品,要加强管理,责任到人,对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和紧急报警系统的管理要进行经常性检查,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必要的救灾物资。
(3)认真组织防汛、防风抗灾抢险演习,搞好宣传教育,使每个员工明确防汛、防风抗灾的重要意义和在防汛、防风抗灾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4)根据气象台发布的气象预报或预警,提前做好防汛准备,人员和物资要到位,必要时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章防暑降温措施。
夏季天气晴朗酷热,太阳辐射和紫外线强度均达到最高等级,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易发生中暑、慢性热致疾患等疾病。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需做以下工作。
(1)合理安排时间,室外作业人员应尽量避开高温时间作业,合理穿戴防护工作服,避免在高温环境中长时间工作,多饮用含盐的白开水,注意休息,备好防暑降温药物。
(2)夏季因高温天气影响,人容易疲劳,企业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职工的休息时间和休息场所,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3)供给必须的营养物质及耐热保健饮料等卫生保健措施,以提高工人的身体素质,控制和消除中暑,并减少高温对健康的.远期作用。
(4)发现有中暑症状患者,应立即到凉爽地方休息,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
(5)加强劳保用品佩戴检查管理,严禁穿拖鞋、背心、短裤(裙)、化纤衣物上岗。
(6)建设施工现场必须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防暑凉茶,开水桶每天要定期清洗,保持干净、卫生。
(7)高温时段要适当调整工人作息时间,尤其是午间高温时段(上午11:00-下午3:00),不得露天作业施工。
(8)民工宿舍搭设禁止用模板、编织布围挡搭设,宿舍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温条件,保证工人的正常睡眠休息。
第四章施工用电。
(1)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落实临时用电的各项安全措施。
(2)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选择较高的干燥处放置。
(3)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电焊机应加防护雨罩。
(4)雨期前应检查照明和动力线有无混线、漏电现象,电杆有无腐蚀、埋设松动等,防止触电。
(5)雨期要检查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
(6)暴雨等险情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
第五章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
(1)工地宿舍设专人负责,进行昼夜值班,每个宿舍配备不少于2个手电筒,发现险情时,要清楚记得避险路线、避险地点和避险方法。
(2)当地气象部门发布恶劣天气预报后,在以塔机高度为半径的地面范围内的临建设施内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3)施工现场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在汛期前应整修加固完毕,保证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严防水冲入室内。大风和大雨后,应当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章应急响应。
1、一旦发现洪汛险情,值班人员应以最快方式报告项目部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接到险情后立即报公司防汛领导小组,并立即组织救援人员按照预案进行抢险。
2、项目部防洪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往救援现场,并有序地组织实施现场救援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救援总指挥立即组织工程队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对情况进行分析,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便道畅通、撤离施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