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住宿生管理制度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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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住宿生管理制度篇一
1.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
2.学生进入宿舍,要按指定的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挑选和搬动床位。
3.宿舍类一切公物交由该宿舍住宿人员负责管理,如有损坏遗失,则由本宿舍人员负责一切费用。
4.坚决服从室长的.安排,自觉维护全寝室成员的利益。
5.按时起床、做早操,在上课、自习、做操、劳动或其它集体活动时不准在寝室逗留。
6.按时就寝。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高声叫嚷,更不准在寝室内说脏话,打架相骂、赌博、打牌、抽烟、喝酒。
7.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打扫寝室,整理内务,保持整洁;不在寝室就餐,不乱放用品,不乱抛物,不向室内、窗外、走廊或楼下乱倒污水和垃圾;保持公共卫生清洁。
8.注意安全,严防事故。不准在寝室内使用明火、蜡烛,不准在床上蹦跳、疯打。
9.寝室定时上锁,落锁时间内不准采用任何形式非法入内,不得留宿外人。
10.每个住宿生必须爱护宿舍的一切财产,做好晚上安全防护工作,绝对注意安全,禁止留外人在校住宿,禁止男、女生互相串宿舍,同时要求每个住宿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节约用水用电,不准私接电源,更换灯泡。
11.住宿生必须团结友爱,互相关心和帮助,发现同学有病,寝室长和同学应及时向班主任或保卫科报告,及时送医院治疗。
12.凡住校生未经请假,不准在外面留宿(请假由班主任准假后到住校部管理人员处登记后方可离校,如有特殊情况向管理人员请假登记后离校,回校时要销假)。
13.专州留校学生要服众专州留校学生的管理规定。
高中住宿生管理制度篇二
1、必须在住宿前办理手续,否则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2、按时上好早操、早读和晚自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住宿生确需出校门需持有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平时不得出门,如有违反者,学校将酌情处理。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向班主任请假,财政部后报告室长,由室长投入室长报告袋,未请假离校,将严肃处理,并扣班级风纪分。
3、应自觉排队购买饭菜,不得争先恐后,更不得在外就餐。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子,爱护公共财物。
5、按时将宿舍门锁好,舍内严禁火种;不准乱拉乱接电源;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品和易爆品;保管好个人财物,百元以上人民币应存入银行;严禁私自下河游泳;按照规定地点放置自行车。
6、不得将外人带入宿舍,更不得留宿。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宿舍内安静,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7、宿舍制度表、值日表、住宿生登记表必须上墙。内外应保持整洁,按值日生表每天进行卫生打扫,及时将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8、和睦相处,遇到问题应妥善处理,自向无力解决的,应及时汇报老师。
9、住宿生应在生活老师的指导下,协助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应自觉服从管理,如有违纪而教育不该的,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高中住宿生管理制度篇三
1、学生宿舍要安排好值日表,轮流值日,保持好室内清洁卫生。
2、在天气条件允许下,保持宿舍每日通风,确保健康宿舍环境。
3、宿舍内地面、阳台及客厅要整洁、无垃圾、无积水、无杂物、不随地吐痰等。
4、按时起床、床铺被褥要叠放整齐,床上不准堆放各类杂物。
5、室内外墙壁保持干净,不准乱贴、乱写、乱画,不准乱挂衣物及其他物品。
6、室内家具要摆放整齐,桌面保持干净,不乱放物品。
7、床下干净,鞋子、洗刷用品统一摆放整齐。
8、每日清理宿舍垃圾,做到人走垃圾无。
9、门窗玻璃、日光灯等要保持干净,窗台不乱放杂物。
1、每日对走廊、公共卫生间、楼梯间等区域进行卫生清理。
2、定期对走廊、宿舍及卫生间进行消毒,确保无病菌。
3、严禁各类宿舍小广告的张贴及投放。
4、禁止在走廊、楼梯间等区域存放自行车及各类物品等。
5、禁止向洗刷间、水池、便池等投放各类生活垃圾、剩饭等。
6、学生处及辅导员每日进行检查,保证每个宿舍达到卫生检查标准。
7、凡违反以上卫生管理制度者,视情节轻重按照《xx理工大学xx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高中住宿生管理制度篇四
针对我校职工以前给学生代伙存在的种种弊端,学校为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食宿安全,树立广大教职工良好形象,提高学校办学声誉。根据局镇领导的指示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长会办研究,特制订本规定:
1、所有领导成员和班主任严禁为学生代伙。凡领导成员要为学生代伙者先提交辞职报告,班主任为学生代伙的将即刻进行调整。
2、所有职工不得为他人或亲属代伙提供方便;
5、在职职工代伙人数每超出一人,在年终绩效工资中扣1000元/学期;
7、凡代伙职工的家属,学校在临时工招录中实行一票否决;
8、对严重扰乱住宿生整顿秩序并造成较坏影响者,学校将上报县局纪检部门处理;
以上规定在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归校长室。
高中住宿生管理制度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特制订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办法。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科室,并要机智的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在本宿舍内过夜。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照价赔偿并严加处理。
高中住宿生管理制度篇六
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于显眼处。经营单位要有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学习及考核工作。
二、遵守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机构和群众的监督。
三、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帮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领取合格证明后方可持证上岗,每年体检一次。
四、必须设有专用公共用具洗消间或洗消设施,并有明显标识。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杯具的洗涤必须在专用的杯具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的程序进行操作。严禁在客房卫生间清洗杯具。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五、必须设专用干净布草间(柜)和专用脏布草回收间。干净布草间应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应分类存放,并有明显标志。布草必须放置在专用的布草房分类入柜放置,柜内不得放置杂物,布草柜保持清洁。干净的布草应由布草房统一管理和存放,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楼层只存放当天的布草,暂存的布草必须放在独布草间的布草柜内,干净布草不得存放于布草车过夜。
六、客房的卫生清洁原则上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备二进三清四抹五铺六补七消八查。客房卫生间清洗消毒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清理二洗涤三消毒四冲洗五抹干。洗涤按照洗手盆、浴缸、座便器的顺序进行。同时配备两副以上的洗刷用具、手套、抹布,不得交叉使用。
七、营业场所内必须设置数量充足的通风换气设施,应设置新风进入口,新风入口与抽风口布局必须合理,保持空气清新。定期对空调滤网、风扇进行清洁消毒,并加强对室内进行通风换气。安装集中空调通风系通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
八、床上用品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
九、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或一次性卫生用品应在有效期内、标签标注齐全、并有有效卫生许可批件或相关卫生证明文件。一次性卫生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十、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要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容器内的涂料应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十一、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二、设有布草间标识,保洁设施须密闭或有防尘措施。
三、布草间要定期进行通风换气,保持布草间环境整洁,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四、经过清洗、消毒的布草应分类进行保洁存放,并注明标识;。
五、对当日不能洗涤的布草,必须将其凉干,再进行袋装;。
六、客房布草与餐厅布草应分开收集、洗涤,避免染色。
洗涤、消毒制度。
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三、被套、枕巾(套)、床单、拖鞋等卧具应一换一洗一消毒,并做好棉织布品清洗消毒记录。
四、公用饮具、口杯每日清洗、消毒,做到一客一洗一消毒;清洁的饮具、口杯必须表面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五、脸盆、脚盆应标识清楚,做到一客一换一洗一消毒,无污迹,方能供顾客使用。
六、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马桶应每日清洗、消毒,无污迹;所使用的清洁工具,必须按清洁部位明显区分。
高中住宿生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维护正常的学生生活秩序,共同营造洁净、舒适、稳定、安全的学生住宿环境和文明、健康、进取、向上的舍区文化氛围,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条成立xxxx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后勤集团和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任副主任,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及保卫处、财务处、团委、物业公司、学生会负责人任委员,全面负责学生住宿管理方面的重大事宜,指导和协调学生住宿的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物业公司。
第三条学生工作处、后勤集团、院(系)、保卫处、物业公司按确定的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学生住宿的管理。物业公司负责学生住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在学生入住时按“院(系)、专业、年级、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对学生住宿进行统一安排,学生应服从学校的安排和调整。
第五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外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外住宿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然后与学校签订校外住宿协议。对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搬回学校住宿,学校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纪律处分。经学校备案而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的,除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相关的民事或刑事等全部责任外,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六条学生入住学生公寓,凭住宿缴费收据,到所分配的学生公寓管理室办理住宿手续,并领取房间钥匙。
第七条学生住宿的床位一经分定,原则上不再进行个别调整。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名,报本楼栋管理员室备案,寝室长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生活秩序、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和公共家具财物的保管。
第八条公寓管理员在学生住宿安排妥善后,须填写学生住宿情况登记表,并报物业公司备查。
第九条学生毕业或退、休学时,要到物业公司办理有关手续方可离校。
第十条物业公司应严格按每房定员安排床位,对因未报到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及时加以调整,任何单位、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占用空房。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内禁止留宿客人。
第十二条学生入学须填写借用公物登记卡,寝室内的公共设施和随房设备,由寝室长签名验收,毕业时如数移交。学生个人借用家具有本人办理借用手续,毕业时如数交还。室内公物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有当事人或本寝室学生照价赔偿,否则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三条公寓内公用家具、公共设施由公寓管理员负责管理,公寓管理员要定期检查或抽查,做到帐、物、卡相符。
第十四条全体学生要养成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自觉节约水电资源。要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做到人走水停、人走灯灭。
第十五条学生寝室内不可使用电炉、电热褥、电热杯、电饭锅、电烙铁、电热水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不可擅自加接电线。因违章用电造成事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报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学生公寓的水电用量按国家规定标准配给(每生每月5度电、2.5吨水,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超过使用标准的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超额水电量按民用收费标准计费。学生应主动配合物业管理部门按月交清超用的水电费。
第十七条学生公寓设施的大、中型维修由物业公司安排每年的假期进行。
第十八条学生公寓公共场所的小型维修由管理员负责在管理员室登记报修。
第十九条学生寝室内灯、水龙头、门、窗、家具等维修由学生在管理员室登记报修。
第二十条在报修基础上,公寓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要查清损坏性质,属正常损耗,及时免费维修;如属人为损坏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罚款后予以维修,并按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寝室内务,保持室内整洁、美观。遵守学生公寓垃圾袋装化的管理规定,每日上午8:30前、下午2:30前,将垃圾装袋投入垃圾桶内。
第二十二条自觉维护公寓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从窗口乱丢废弃物、乱倒污水,不乱倒垃圾,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在公寓内饲养宠物。
第二十三条保持室外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护绿化景点和公共设施。不污染环境,不践踏草坪。
第二十四条负责安全值班的人员,必须挂工作牌或佩戴值班章,认真值勤,忠于职守,不脱岗、溜岗。值班员认真执行出入、会客、留宿、携带物品登记等各项制度,严格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公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学生应自觉维护舍区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
第二十六条学生应按时作息。公寓早上开门时间为6:00时,晚上关门时间为11:00时,熄灯时间为11:30时。按规定时间熄灯后,不起哄。晚归的学生应自觉填写晚归登记单,出示有关证件并说明晚归原因。对无故晚归或不服从管理者,由公寓管理员报请所在院(系)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每个学生配给一把房间钥匙,要妥善保管,不转借他人,丢失时要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不准自行配制钥匙。毕业离校或宿舍调整时,应将钥匙主动交还管理室。
第二十八条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管理员、保卫处或公安部门,并协助处理。
第二十九条不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第三十条保卫部门应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调换。任何人不可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第三十一条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不能焚烧纸张和杂物、不能使用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不点蜡烛。
第三十二条住宿学生要保持公寓安静,不在公寓内打闹、喧哗、奔跑、踢球,晚自习时间及就寝后,不大声谈话、弹唱,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十三条严禁小商小贩进学生公寓兜售商品,学生亦不能在公寓内搞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生在公寓内不得有酗酒、打麻将、赌博、打架斗殴、吸毒、传播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女生宿舍楼禁止男性进入。如因工作需要进入女生楼的班主任、学生干部,须出示有关的证件,经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女生家长来校探亲,须凭本人证件登记,并将证件存放在值班室后,才能进入女生宿舍,离开时取走证件。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
高中住宿生管理制度篇八
为了加强规范管理,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特制管理制度如下:
一、不准倒床吸烟、乱丢烟头。
二、不准乱拉搭设电线,灯泡限60w以下。
三、不准使用电炒锅、电炉、电饭煲及用明火做饭取暖。
四、不准随地吐痰或大小便。
五、不准乱倒脏水和各种杂物,室内生活用具摆放整齐,室外做好卫生环境,每周六集中室内外消毒一次,并由专人检查卫生工作。
六、不准乱拆乱搭房子和铺位,按指定位置住宿。
七、不准赌博、不准打架斗殴、酒后闹事。
八、不准男女混住及民工带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九、不准损坏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必须赔偿。
十、不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须住宿者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
高中住宿生管理制度篇九
1、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由总务主任管理人员,政工主任负责住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由舍务教师具体负责各寝室的管理,各寝室由舍长负责管理本寝人员,舍务教师要按《舍务教师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如实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住宿师生要按时就寝,上自习,不得随意离校园,无论何种原因决不允许擅自夜不归宿,如经与家长核实确实有事,须政工主任准假后并将准假条给舍务老师方可离校。
3、按时归寝、就寝、按时熄灯,保持宿舍肃静,不得大声说话、打闹熄灯后不准聊天,按时起床。
4、宿舍内禁止搞玩扑克、打麻将、饮酒等一切娱乐性活动,不得在寝室就餐。
5、住宿人员不得把校内非住宿人员和亲属家人、朋友等外来人带入宿舍或留宿,不得串舍就寝,不得配制寝室钥匙,违者给予行政处分,进行经济处罚,取消住宿资格,造成后果追究责任。
6、住宿人员不得动用走廊电线盒,不得私自接电,不得使用任何电器,以免发生危险,违者立即取消住宿资格。
7、住宿人员要团结协作,爱护公物,保管自己的钱物,以防丢失。
1、住宿人员按舍长安排及时、认真值日,保持寝室干净。
2、寝室内,被子要叠整齐,按要求摆放,床铺平整,使用统一床单,规范管理。
3、脸盆要放在墙下靠墙角处,毛巾皂盒放在脸盆里,鞋要放在床下,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扔。
4、室内不得乱钉乱挂,严禁室内拉线挂衣服,不穿的衣服放到合适的位置。
5、要在卫生间洗漱,夜间用完厕所要及时冲洗,以防污染空气,有害健康。
6、值日生要及时搞好卫生间的卫生,保持地面、墙壁、水池、便池的清洁,及时清除垃圾。
7、楼内不得乱写乱画,楼道卫生由值日生负责,及时清扫。
8、楼道不得存放任何物品,楼梯扶手不得放衣物。
1、住宿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制度的各条款,违反制度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取消住宿资格,造成影响和后果,追究有关人的责任。
2、宿舍管理实行考评制度,住宿人员的日常表现与集体和个人的综合素质评价或师德考评挂钩。
高中住宿生管理制度篇十
公司为关心和照顾员工生活,从实际需要出发,为员工提供更完善之后勤服务,特向公司正式员工设立探亲房。以使员工敬业乐业、为公司作出更大、更多贡献。
1、公司为员工提供探亲房,凡公司员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才可享受。凡需入住探亲房者须提前两天向所在部门及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一般批获三天,如延续,经批准,要交收一房一宿$50元,但延续不能超过7天。入住探亲房者,不准另留外人住宿,晚上24:00前必须关灯睡觉。
2、员工夫妻可以同房(必须持有结婚证书),未婚配偶、直系家属可以入住,但不能同房,必须分开住。入住者必须节约用水、电,用完水、电请随手关好,不准开长流水、长明灯。讲究卫生,保持室内清洁,爱护室内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3、公司员工及所携家属必须服从本公司有关宿舍管理规定,严禁在探亲房内从事偷窃、“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违者一经发现,公司即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涉及员工按照公司《住宿管理制度(一)》规定从重处罚。
4、每周由行政人事部领头,组织各部门主管不定时检查卫生、清洁,一旦发现违纪、违章者,先给予口头警告及处罚人民币:$50元~100元,严重违犯者,即予以开除论处。
高中住宿生管理制度篇十一
1、学生宿舍由学生处分配给各学院(部、直属系),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分配和调整,学生须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2、学生进入宿舍必须遵守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学生上课时间不会客,休息时间会客在值班室。
3、提高警惕,防火、防盗,离开宿舍要锁门,携物外出要到值班室登记。
4、爱护宿舍内一切设备、设施,人为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不得擅自搬出或调换室内家俱、设施。新生入学要缴家具押金和钥匙押金,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校时,要按卡片验收家俱等设施,一切齐全后方可予以办理离校手续,并退还押金。
5、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严禁使用任何电器设备和煤炉等生火设备,熄灯后禁止使用蜡烛等照明。
6、讲究公共道德,注意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严禁在楼道泼水、焚烧废纸等。楼道不许停放自行车。
7、寝室由寝室长负责,采用轮流值日打扫卫生,值日生每日将垃圾入垃圾桶,倒入垃圾箱,保持室内和寝室门外整齐、洁净。禁止在寝室内抽烟。
9、禁止从窗口向外泼水、倒垃圾、扔酒瓶,不得将剩饭菜、杂物等倒入水池或便池内,以防下水道堵塞。
10、不准在宿舍楼内经商、打麻将、酗酒、跳舞、玩球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11、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起床,晚归者要说明理由,进行登记。
12、学生不在分配的宿舍和床位就寝时,一日内须向寝室长报告,三日以内须向辅导员报告,三日以上须向院(系)报告。
13、上课、自修和学校明文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宿舍不准异性互相来访和逗留。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
高中住宿生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学习与生活秩序,住宿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宿舍由舍务处统一安排,住宿生必须按规定的房号、床号住宿,不许私自调换。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听从舍务教师、班主任、更夫的管理。
3.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不准容留外宿生或其他宿舍的同学在本宿舍住宿,不许将非住宿生带入宿舍(学生家长例外)。
4.宿舍必须保持整洁,搞好公共卫生与个人卫生,轮流值日打扫宿舍。不乱丢、乱吐、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钉、乱挂。严禁向窗外、阳台外丢物品。
5.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6.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起床,就寝时间禁止讲话、娱乐、冲凉、洗衣服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得在宿舍区高声喊叫打哨喧哗。不得在宿舍赌博等。
7.起床后必须按规格化要求将被子、枕头、鞋子、脸盆按要求叠放整齐。
8.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照明、煮食,私接电线,用电热器等电器,做到防火、防盗、防室内外事故发生,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舍务领导或老师报告。
9.严禁偷盗行为或有意损坏他人物品,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10.爱护公共财物,按要求锁好门、关好窗。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除照价赔偿外,给予纪律处分。
11.严禁把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物品带入或存放宿舍。
12.舍务教师每天进行纪律、卫生、规格化检查评比,评比结果作为”文明宿舍”评比依据,并计入班积分月量化考评。
高中住宿生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了使本厂员工有一个安全、文明、舒适、清静、卫生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服从住宿安排,严禁私自调换房号、床号的行为。深夜23:00点后应返房休息,。
第三条遵守住宿安全规则,严禁在公共宿舍生火煮东西,乱堆物品堵塞安全通道,爬坐走廊上的安全防护墙(栏)上。私自拆卸任何安全设施和消防标识,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舍区,若有火警发生,请马上撤离舍区。
第四条入住员工宿舍者必须服从工厂安排床号及调动,不服从厂部按排及调动的不给予住宿。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区赌博、汹酒、大声喧哗、放高声音响,从事任何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及吵架、打架等扰乱公共秩序的恶性行为。
第六条在厂员工要关心集体,夜间11:00——12:00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停止一切文娱活动就寝休息,不得外出,不得大声喧哗,超时回厂,不予开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八条因随气候变化不同,为使员工身体健康,本厂安装有热水器,提供热水冲凉,液化气是易燃、易爆物体。故严格要求不用时既时关闭液化气阀门开关,做好随冲随关,注意安全使用液化气。
第九条凡是在厂区冲凉者一律扣除热水器液化气费用,费用均按实际冲凉人数分摊,新入厂的员工冲凉不到15日者均按半月计费,超出15日者按全月计费。
第十条直系亲属要进宿舍探访,需持亲属本人身份证到人事部审批(严禁带儿童入厂区),经批准入宿舍者逗留时间不得超过22:00时,未经批准留宿者,严禁在舍区留宿。
第十一条保持厕所清洁,便后冲洗,不留下报纸、杂物等。
第十二条厂部提倡员工勤俭、节约能源。洗手、洗衣、入厕不关闭水龙头者,日间、夜间人走后不关闭电源者同视为浪费资源。
第十三条本房损坏公物或乱抛硬物堵塞厕所孔的',同房者应积极主动协助追究,责任不清的,赔偿费或维修费由该房住宿人员分摊抵偿。
高中住宿生管理制度篇十四
一、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和安排,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维护公寓成员的安全和利益。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在夜间就寝时间内,个人不得擅自进出,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喧哗,不做影响别人休息的事。
三、不准在寝室使用电器,严禁将火种带入公寓,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玩耍。
四、公寓大门钥锁由生活老师保管,按时开关,钥锁不得乱传,未经允许个人不得私自配钥锁。
五、不得破坏公共设施,污染墙壁。
六、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外来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者,应由室长报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住宿。
七、学生应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寝室内使用电器,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物品和蜡烛读书。
八、定期检查学校宿舍安全工作,夜间通道安装红外线监控器,消防通道全天开通,保持安全出口的'通畅。
九、住宿学生每期入住前,学习消防安全法,组织一次开展防火演习,遇紧急情况按预定方案紧急疏散。
十、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严禁攀楼顶、翻墙到室外,严禁使用充电应急灯。
十一、加强自我防盗教育,个人物品注意保管,离开宿舍关好门窗。
十二、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充电加热的电器。
十三、外出必须向宿舍老师请假,不得在外留宿。
十四、学生生病需要在寝室内休息,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晚上遇到应急情况或生病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告。
十五、严禁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
十六、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应自觉锁好门,关好窗,关好电源。
十七、严禁在寝室内起哄,打架斗殴。
十八、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寝室。
十九、严禁深夜溜出寝室、外出上网。
高中住宿生管理制度篇十五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每位住宿员工。
第三条宿舍管理员职责
1、服从管理,团结同事,热爱管理员工作岗位,积极配合后勤领导的工作。
2、上班前,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着工服,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3、精神振作,保持昂扬的工作状态。上班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岗、离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4、负责监督保洁员的工作,对违反工作纪律情况要及时上报;
5、负责不间断的巡视员工宿舍的安全情况,同时了解员工生活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负责保管员工宿舍库房的物品,根据出入库情况进行登记入账,随时清楚库房内的物品数量,如有丢失、损坏追究责任。
7、随时了解员工宿舍的动态,依据人力资源部开出的《员工住宿通知单》负责办理员工入住手续并根据《离职单》办理员工退房手续。
8、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防病毒传染”工作。
9、发现宿舍设备损坏,要及时上报,并协助上级查明原因,如属于正常损坏,填写《工程单》报修。
10、完成领导赋予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宿舍保洁员职责
1、上岗前,必须持《身份证》、《健康证》。
2、服从管理,团结同事,吃苦耐劳,热爱保洁员工作岗位。
3、上班前,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着工服,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4、精神振作,保持昂扬的工作状态。上班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岗、离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5、负责员工宿舍的卫生秩序及消毒工作,禁止在清理卫生时,擅自动用员工的物品,更不准拿员工的物品据为己有。
6、保管好备用钥匙和相关物品,如有丢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合理使用清洁用品。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清扫卫生死角。
8、发现电器设备和物品损坏,要及时上报。
9、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防病毒传染”工作。
10、要认真交接班,并填写《交接班登记表》。
第五条门卫值班员职责
1、按照宿舍的管理规定,负责检查进出宿舍人员的证件和进出的物品、车辆。
2、做好外来人员、物品、车辆的登记和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
3、值勤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规范、文明值班;处理各类问题既要敢于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又要讲究策略、机智处置。
4、值班期间发现违法乱纪行为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5、夜间值班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每天尤其是夜间值班情况的书面记录。
第六条寝室长职责
每间寝室设立室长(部长担任)1名,负责寝室的管理。
1、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后勤部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第七条爱护消防设施,不得故意损坏。
第八条在楼道内,不得追逐、打闹等行为,防止摔伤、撞伤。
第九条宿舍区域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条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第十一条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一旦吸烟发生事故,当事人负全责。
第十二条不得在宿舍内动用明火。
第十三条携带物品进出宿舍,要主动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第十四条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私人财物,不得将现金等贵重物品随意乱放,凡出现个人财物问题,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条进出寝室要随手关门,防止物品丢失。
第十六条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的卫生环境。不得向窗外或走廊内抛物。
第十七条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第十八条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后勤部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处理。
第十九条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
1、如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予以罚款。
2、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给予罚款。
3、发现将清扫的垃圾堆积到楼道内或寝室门口,违反者予以罚款。
第二十条每周一(具体时间待定)各部门派一名副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由后勤部经理统一安排卫生检查相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参加卫生检查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否则予以罚款。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者,应及时汇报部门负责人,由其部门负责人安排他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参加卫生检查之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分,不得弄虚作假、xx。
第二十三条在一个月内检查中,依据检查情况和平时的制度落实情况予以评比,每月评比出一个最佳和最差宿舍。
1、通报表扬(批评)。
2、被评为最佳(差)宿舍则该寝室人员给予共100元的奖励(罚款)。
3、奖励(罚款)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第二十四条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罚款。
第二十五条住宿员工必须树立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的优良传统,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住宿人员予以罚款。
第二十六条宿舍的电源实行分室统一管理,实施定额供电,因用电不足,予以寝室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第二十七条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线或插座。
第二十九条充电器具不准放在床上充电和使用;不准在床头使用台灯;电源插口不得用衣物或其他物品遮挡、覆盖。
第三十条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后勤部或保安部。
第三十一条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予以200元罚款;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开除。
第三十二条室内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第三十三条禁止在宿舍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反者,予以罚款10元/次。
第三十四条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床的一头,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时刻保持床xx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不得乱放。
第三十五条床上用品要经常晾晒,被套、床单必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第三十六条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第三十七条洗漱用品、毛巾置于脸盆内,脸盆放置于床下。
第三十八条桌上放置口杯、书籍等物品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无灰尘、无杂物。
第三十九条天花板、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内衣、袜子等衣物。
第四十条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至少处理1次。
第四十一条爱护使用清扫工具,不用时置于规定位置(房间门后侧)。
第四十二条行李箱放置于床的下面最里侧。
第四十三条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后勤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并处以罚款20元/次。
第四十四条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之前归宿。
1、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经部门经理批准报宿舍管理员备案,每人每月不能超过3次。
2、如超过3次,取消住宿资格。
3、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经理签属的证明。
4、如没有按时归宿或夜不归宿者,出现任何问题与公司无关。
第四十五条21: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1、21:00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会客,寝室长要予以监督落实。
2、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罚款100元/次。
3、累计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
4、如外来人员来访或留宿期间发现公司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四十六条23:00以后禁止外出。
1、非上班人员禁止外出。
2、因私事需要外出人员,必须部门经理同意并签署证明。
3、非正常渠道外出者,予以200元/次罚款,并取消当月以及年度评选。
第四十七条宿舍管理员、寝室长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向后勤部汇报,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将每日就寝情况予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后勤部经理。
第四十九条后勤部不定期负责带领保安部、工程部人员对宿舍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第五十条每周后勤部经理带领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等检查。
第五十一条禁止在寝室、楼道内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等,影响他人休息;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后勤部将对当事人给予xx处罚,予以至少20元/次罚款;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禁止在宿舍打架斗殴、酗酒、酗酒闹事,一旦发现并造成影响,予以2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五十三条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第五十四条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公司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门钥匙收回,并上交宿舍管理员。
第五十五条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特殊情况必须征求后勤部同意并备案;后勤部未同意办理的,处以当事人100元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第五十七条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不得家属住在宿舍内。
第五十八条严禁员工无故夜不归宿,严禁攀爬围墙出入宿舍。
第五十九条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住宿证,出入宿舍主动出示。
第六十条员工离职时,必须先退宿,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必须及时搬离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第六十一条白天床体周围不得用任何物品遮掩。
第六十二条不得随意窜寝室。男、女员工不得混窜寝室。
第六十三条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按照顺序摆放,不得随意乱放。
第六十四条禁止在宿舍内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第七条附则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规定者,一律处罚,依据情节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不得低于20元,不得高于1000元,最高处罚为开除。
第六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