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管理方案大全(17篇)
方案是为解决特定问题或达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步骤和计划。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应该明确问题的背景和相关的限制条件。下面是一些成功案例,为大家提供借鉴和灵感。
小区的管理方案篇一
1.地理位置。
物业管理将政策和法规为理论依据,寓管理与服务之中,建立社区服务体系。为住户带给全方位管理,服务项目呈现多元化、全方位态势,总体归纳为“六项管理、三类服务”,即“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治安消防管理、绿化管理、车辆交通管理和其它公共管理”;常规性公共服务(合同服务)委托性特约服务(非合同零星服务)和经营性多种服务(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服务)。
1、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
1.1建筑公共部位得到维修、养护和管理范围包括:公共屋面、房屋承重及抗震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共用排烟道。
房屋建筑的维护管理实行“管养合一”主要落实在以下几个方面:
a、工作的主动性。
管理职责人与服务中心相结合,落实巡查制度及年度房屋建筑维护、养护,执行房屋修缮标准、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健全档案记录、持续房屋正常的使用功能及完好。
b、工作的多样性。
根据房屋的完损状况、季节变化、住户对象等采取日常修缮服务,季节修缮服务、重点修缮服务和特殊修缮服务等形式,并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c、工作的针对性。
在工作中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房制宜、因户制宜,根据住户的不同需求和所处的特定条件采取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
1.2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
范围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煤气干线、楼内消防设施、电梯、水泵房。
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由维修管理和运行管理两大部分组成,进行统一管理,对于不同的设施、设备进行不同的维修管理,执行相应的工作质量标准,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帐册和重要设备的技术档案,落实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各种运行记录齐备。到达设施设备齐全、功能正常、运行良好。
1.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和管理。
范围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地上车库等。
根据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构筑物的类别不同,指定并落实巡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大中修工程的验收制度、积累有关技术资料。对于有些专项类别,如:车库、制定专业管理方案并实施。透过有序的工作使其到达功能正常、畅通、达标,基本完好。
1.4智能化设施设备。
范围包括:楼宇对讲系统、用户宽带数据网系统、室内红外线报警系统,周界红外线对射报警系统、门禁及车库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等。
根据智能系统的构成、分系统设备的组成状况,建立起适合jt智能系统、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从管理前期介入人员培训入手。做好智能系统设备的档案管理、智能系统的运行管理、系统的维护保养管理、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质量的检查及设备维修管理,并以科技为先导、智能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全方位服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升智能系统功能,透过严格管理保证智能系统运作正常。
2、环境卫生管理。
在jt我们遵循“高标准、严要求”的环境卫生管理和“高质量、高频度”的环境卫生维护、实施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境卫生保护的职能。做好两项工作,即卫生管理、环境管理。
是对房屋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到达环卫设施齐全,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垃圾日清,按计划消毒、灭鼠、灭虫。透过对小区的清洁卫生,区域管理的过程控制,确保向住户带给高档次的服务水准及高质量的生活场所。
2.2环境管理。
jt的环境管理为小区礼貌洁净、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构成环保意识,日常管理与保护有机结合,提高住户的生活质量。
绿化的功能是美化环境。透过我们的'管理到达绿草荫荫、绿树成荫的效果;我们以专业化的管理养护人员,将片区负责与巡查相结合,科学合理的保养、管理小区的绿化。绿化管理的主要资料是花木、草坪的养护。
4、治安消防管理。
治安消防管理工作是jt重点管理工作之一。我们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消)结合”的方针,对所辖物业区域的治安和消防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
5、车辆交通管理。
对小区内各类车辆(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进出、行驶、停泊实施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安全、交通畅通、组织有序,停放整齐,创造优美的辖区环境。
6、公共管理。
6.1住户装修管理。
在jt物业辖区里,对业主及住户的装修实行全面的监管。以确保装修设计合理,隐蔽工程贴合设计规定及图纸要求。装修材料及施工过程贴合消防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安全使用。保障住宅的结构安全及小区的整体美观,使业主有一个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
6.2搞好维修基金以及储备金的核收与管理。
6.3协助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如在物业辖区范围内从事人口统计、计划生育、预防犯罪等方面的工作。
7、常规性公共服务。
即物业处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为全体业主及住户带给的经常性服务,是所有业主及辖区内住户都能够享受到的。它贯穿于物业管理之中。如:清洁卫生服务、治安保卫服务、维修居住区环境服务等。我们将以专业、入微、优质的服务带给给业主及住户。
8、委托性特约服务。
是为某些住户群体带给的服务,如:为高层住户14小时开启电梯、24小时高层供水、水泵的维修保养等。我们以专业的养护工作为业主及住户带给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9、经营性多种服务。
即向业主及住户带给便利、高效、经济的便民服务。营造jt温馨、和谐的社区环境,努力使居民生活更方便、更迅捷。真正从居民的日常生活细节思考,以点点滴滴的积累和平凡的小事,体现物业管理的亲情和为业主服务的整体水平。从而使每一位业主及住户体验生活在jt这个温暖大家庭的幸福。我们将以业主及住户为中心,有步骤地开展各种无偿与有偿服务,并不断倾听业主及住户的意见,开辟新的服务项目。
小区的管理方案篇二
2、为更好地宣传秘书管家服务,方便业户与助理取得联系,将特定专职"助理"的相片、个人特长、服务电话等助理资料镶嵌在每一幢住宅公区内,并印制助理名片派发业户。
3、每位助理必须了解其服务的家庭状况,如家庭成员、家庭背景、工作行业、生活习惯、饮食偏爱、娱乐及运动爱好、身体情况、商务要求等以便随时满足各服务对象的需求。
4、"助理"定期向业户通报社区最新讯息,向住户讲解物业相关法规政策;企业新闻及相关政策、制度改革最新动态;社区生活诸如:天气预报、健康信息和安全常识等最新服务信息。
5、"助理"倾情奉献秘书管家服务,不仅提供购物、订餐、购票、商务、家居、代召出租车等日常服务,更是您商务与生活的贴心顾问。
(3)小区公共部分维修方面的投诉处理时限。
其他公共部分维修,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4)对其他业主行为的投诉,如邻居装修发出异味或过大噪音、休息时间邻居活动发出过大噪音等,物业助理在15分钟内到达被投诉业主家中并进行处理。
(5)其他投诉的处理时限视具体情况而决定,到达处理时间不超过8小时。
(1)关于小区一般情况,不涉及管理中心内部情况,不能马上回复的,不超过30分钟。
(2)关于各项物业收费项目和标准,要求马上回复,无统一标准,需要确定的,征得业主同意,在30分钟内派人到现场确定收费,回复业主。
(3)关于管理中心以外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咨询,一般要求马上回复,确实无法落实,不超过30分钟回复对方。
(4)关于其它部门的办事程序、收费情况的咨询,马上答复或与业主约定时限内回复,但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2、物业分管业主投诉/咨询回复工作的主任每月抽样回访,回访率不得低于50%(重大投诉回访率达100%),每月业主满意率要达到90%以上。
小区的管理方案篇三
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围绕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的实际问题,扎实开展物业管理纠风治理工作,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促进物业管理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按照市纪委届次全会精神和物业管理纠风调研汇报会的指示,全市物业管理纠风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在市纪委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物业管理纠风工作相结合,结合行业存在的问题,将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行为上升到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上来,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二是认真落实我市环境建设的工作重点,严肃“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严禁工作中的“吃、拿、卡、要”现象,树立部门良好形象;三是加强监管手段,树立服务为民的思想,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服务意识,解决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拓宽群众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办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一)重点加强物业管理法制建设。在市纪委支持下,拟定《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报请市政府颁布实施。加强物业管理关键环节监管。规范物业市场准入、退出流程,紧紧抓住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物业项目竣工(承接)验收、物业管理用房落实、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六个”关键环节,依法加强行政监管,依法维护物业管理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形成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构建和谐社区形成联动合力。
(二)切实加大行业监管工作力度。严格纠正随意降低服务标准或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促进物业行业规范服务,保障群众基本权益。一是开展业主委员会培训工作。结合推行社区物业服务站工作,举办社区、业委会专题培训,指导业主委员会切实发挥作用,促进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尽快形成,切实发挥业主委员会依法维护权益的功能。二是严格实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分离,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竞争,扶持其做大做强。三是严格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加快对住宅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分等定级标准工作,实行优质优价,体现质价相符,进一步推广物业服务“菜单式”模式,切实提高服务收费透明度。
(三)开展创建业主满意的物业公司活动。今年市物业办将组织成立物业管理行风监督员队伍,同时开展创建业主满意的物业公司评议活动。通过以上载体,完善物业管理监督运行机制。指导行业内部处理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社区和物业的关系,建立社区与物业的良性互动机制;二是要处理好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和技能;三是要处理好新区和老区的关系,通过有关制度和激励措施,妥善处理好协调发展的关系;四是要处理好日常管理和应急管理的关系,提高处理应急问题管理的能力;五是要处理好公共管理与物业公司的关系,梳理有关水电热气等公共服务与物业服务的界限,明晰物业管理范围。
市物业办以推进物业管理纠风工作为契机,深入解决影响和制约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严格处理侵害百姓权益的违规企业。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重点研究解决如何规范服务行为问题。20xx年要从规范管理和服务方面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明晰物业管理与公共服务单位的职责范围,解决好供水、供热、排水等维修管理责任划分问题。在市纪委的支持下,将物业管理服务与公共服务的责任进行界定。二是要规范入住收费工作。针对物业公司收取装修保证金及进户不合理收费问题,要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规范收费行为的具体工作措施。建立收费价格公示制度,将企业等级、小区等级、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全面公示,服务成本也要定期公示,既是约束物业公司按标准提供服务,也能督促业主按标准履行义务。三是要开展经常性培训。现在的服务水准层次过低、服务程序、流程、职责不清晰,特别是一线人员缺少与服务标准对应的岗位培训。对此,我们将全面开展物业管理培训工作,开展多层次的岗位培训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四是强化物业投诉调查、协调、调解措施,探索调解纠纷速裁平台,对业主的合理诉求提供法律支持,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物业办高度重视物业管理纠风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届次全会和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成立物业办纠风工作专项推进领导小组,狠抓落实。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围绕纠风工作重点和百姓投诉热点,切实解决好百姓反响强烈的问题,明确责任,抓出实效。
三是加强协调和配合。不定期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对重大问题及时与纠风办请示汇报。
小区的管理方案篇四
根据《物业管理中心关于确定20xx年为优质服务年的决定》,适应学校发展,提高服务档次,弘扬企业文化,发展名牌战略,现拟定“20xx—物业管理中心优质服务年创优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物管中心下属各个部门在3月上旬以前制定《体质服务年创优方案》,经物管中心批准后向服务对象公示,履行承诺,接受监督。
二、将明德楼物业服务,会议服务,车库服务,保安服务列为优质服务示范服务,加强内部管理,率先树立品牌形象。每月招开一次物管中心优质服务年创优经验交流会,推广交流先进经验,互相学习,以点带面,比、学、赶、帮、超,总结分析、改进,全面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三、严格执行管理文件和奖惩制度,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搞好便民物业、温馨物业和和谐物业,为业主提供开拓性和积极主动的物业服务,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业支持。
四、在学习借鉴“优质服务示范单位”经验的同时,各个部门重点确定一个物业服务对象,作为优质服务示范点,打造品牌,以点带面,全面提高物业服务水品。
五、组织管理人员外出参观学习考察,以提高物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搞好职业培训,开展技能大赛。在自己的岗位上,练就过硬本领。上半年组织一次工作岗位技能大比赛,推动提高物业服务技能。
七、以实际行动积极贯彻执行“敬业报校,诚信服务,保障有力,追求卓越”的服务理念和“您的满意是我们的工作目标”,质量管理符合iso9001-20xx标准要求,经考核,完成物业服务内部质量指标体系高于95%,顾客满意度满意率高于92%。
八、做到师生员工满意,领导满意,自己满意。
小区的管理方案篇五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环境改善、服务提升、机制建立、群众满意”为目标,结合市“五面红旗”示范创建专项行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固体强基”等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确保xx年底无物业住宅小区实现“有组织机构、有清扫保洁、有物业维修保养、有绿化养护、有安全防范、有停车管理”的基本物业服务目标。
根据无物业管理小区实际情况,通过物业服务企业接管、业委会(物管会)自管、社区托管等不同方式,解决住宅小区无物业管理问题,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软实力,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推进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无物业小区(含单位自管小区),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指导下,充分征求业主意见,选择优质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或引进国有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
(二)推行业委会(物管会)自管。不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住宅小区,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指导组建业委会(物管会),以自管形式,做好保洁、安保、公共设施设备维保等物业管理工作。
(三)实行社区兜底托管。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成立“社区物业服务自管会”,对零散楼栋、院落实施托管。社区物业服务自管会可结合各小区实际,利用小区公共收益或进行适当收费,落实基础性物业服务。
(四)探索街道集中托管管理。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建立“物业服务中心”,将辖区内无物业住宅小区统一打包成若干个物业管理区域,每个物业管理区域为一个物业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聘请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辖区物业管理服务。社区居委会通过日常监管、季度评议和年度考核等方式,对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开展监督评价,并组织业主投票决定是否续聘。
区住建局牵头、街道办事处组织,对辖区内无物业管理小区进行详细摸底,确保数据准确,上报区无物业管理清零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统计。
1x月xx日前,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无物业小区工作全覆盖工作方案,并在辖区内选定x个不同类型的小区,采取物业服务企业接管、业委会(物管会)自管、社区居委会托管等不同模式,打造专业化、精准化、精细化的试点小区。
2.x月xx日前,街道办事处精心打造x个专业化物业管理试点标杆小区,并将试点情况和经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至区无物业管理清零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月底前,街道办事处无物业管理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区无物业管理清零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回头看”,抓实巩固提升,确保无物业管理小区“销号清零”,实现“常治长效”。同时,总结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为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提供示范、树立标杆。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本次清零行动顺利开展,推动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决定成立区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区直有关单位、有关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参加,负责全区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工作,构建“市级统筹全局、区级综合协调、街道一线责任、社区具体实施、小区齐抓共管”五级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区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做好住宅小区平安建设工作,配合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牵头做好工作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工作专班作出的各项决定;组织各办事处推进清零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指导业委会(物管会)建设,提高住宅小区自治能力。
区发改局负责无物业管理清零行动中物业服务费的制定调整。
市公安局分局负责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内影响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控安防建设,加强房屋租赁治安管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住宅小区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物业服务价格和收费等监督管理。
区水务局负责无物业管理小区供水的运营与监管。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分局负责无物业管理清零行动中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区工科局负责协调三大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以及广电相关业务工作。
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宣传动员,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委会(物管会)成员;按照“一小区一对策”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时间紧迫、任务量大。为更好协调推进工作、及时解决困难问题,区清零行动领导小组决定建立督查督办机制,相关街道办事处于每周五下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报送本周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中推诿扯皮,或者不落实、假落实的,区领导小组将进行督办;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小区的管理方案篇六
建立监督和记录制度,对工作计划、检查情况及对问题处理进行统计;。
对内外装修方式、布局、用料及工艺等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意见;。
了解各公共部分水电开关、装饰材料等的造型及位置,环境清洁用水预留接口等情况;。
出席有关工程的会议,参与机电设备的测试检查,建立调试档案;。
及时发现可能造成的隐患或妨碍今后日常维修维护的问题,列出遗漏工程,从物业管理专业角度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及时通报业主方。
做好接管验收清单和需要提交资料清单,协助业主单位做好相应资料的移交和验收问题的整改跟进与反馈。
项目经理进驻现场,根据项目进度派3-5名专业人员。
电梯技工:
人员数量:1人。介入时间:电梯安装至设备移交电气或机械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电梯前期介入相应经验;了解电梯安装的相关技术,持特种设备操作证(电梯)。
空调技工:
人员数量:1人。介入时间:空调安装至移交。有大型商场或写字楼物业空调制冷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暖通基本常识,持相关上岗证和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中央空调系统操作、保养工作经验2年以上。
高压运行维护技工:
人员数量:2人介入时间:配电房安装至移交。持高(电监会颁发)、低压电工证(安监局颁发);一年以上星级酒店或超高层建筑物业供配电运行值班经验;有10kv高压环网柜倒闸操作和低压配电停送电实际操作经验;有变压器运行、报停管理经验。
小区的管理方案篇七
xx村危房改造“xx住宅楼"项目,在全体村民和有关部门的帮助支持下,于20xx年以全部竣工。住宅楼的质量和设计理念新颖超前,为xx市独一无二的建筑物,成为我村的标志性建筑,住宅楼整体建筑漂亮美观,新颖亮丽,房屋结构紧凑实用,现以具备室内装修。为营造舒适清洁,温馨和谐的生活环境,提高住户的生活质量,确保小区长期有效健康发展,根据我们村和小区的实际情况,协同小区住户共同制定小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小区自治。
1:三个单元选举三名单元小组长。管理,监督,协调,小区的日常事务,搞好楼宇的环境卫生,收取单元的费用,协助楼长处理各类事务,促进小区清洁卫生,和谐发展。
2:选举住宅楼楼长一名。统一住户的意见,制定合理的管理方案,协调处理小区一切事务,共同维护大家的利益,营造舒适清洁,美观愉悦,文明幸福,温馨和谐的生活环境。
3:为减轻住户和小区的开支,单元组长和楼长不领工资,住户推荐,本人自愿。
4:楼长和组长要有责任感,办事公道合理,有协调矛盾的能力。
5:主要开支;水,电,暖气等各种设施费用和维修费用。水电费以表收取。
主要是暖气费,为保证冬季供暖正常,暖气费住户均摊,不可不交,不得拖欠。
(收费标准共同商讨约定,统一意见达成共识,水费,电费与暖气费捆绑制约收取等)。
6:外墙,楼道,楼顶不得私自打眼,锭钉,随意安装物件,保证楼体清洁美观。
7:装修房屋不得损坏墙体,避免物件伤损楼梯,楼道的地砖。施工垃圾及时自行处理,不准在小区周围有遗留垃圾,自觉维护小区环境。
8:维护住宅楼的周边环境,共同抵制乱修乱建,监督抵制街道规划内新建建筑物。小区环境长远发展。(如有侵害大家共同利益,影响街道长远规划的行为,三个单元组长要协同楼长,带领24户齐心协力合力抵制。)。
9:遵守社会公德,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不乱丢垃圾、杂物;不乱贴乱写乱涂,保持住宅楼的环境清洁。邻里和睦友爱,团结互助。
10:楼道内不得摆放杂物,保持楼道整洁干净,不得影响破坏公有资产。
11;不准在住宅楼的楼道,窗户窗外燃放烟花炮竹,爱护公有设施。要将生活垃圾按时投放到垃圾池内,方便清洁人员清理。
1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水,电正常供给,满足乙方生活需求,费用与村民同等支付,维护乙方的权利。
美好的环境有利于大家的身心健康,提高大家的生活质量,让住户精神愉悦。请大家自觉主动配合,共同维护我们的共同利益,营造舒适清洁,美观愉悦,文明幸福,温馨和谐的生活环境,长久保持xx小区的环境清洁规范,望大家要齐心协力,共同努力。
小区的管理方案篇八
1、“小事铸就大业,细节成就完美”服务理念。
项目的前期定位也就决定了后期的物业管理方式及内容的定位,我们认为业主从见到物业人员那天起就应该感受到的是两个字:诚信。让诚信注入亲情,让亲情融入我们物业服务的各个环节,让一个微笑、一棵树木、一个电话都融会在一种亲情式的服务当中。
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细节上将采用一流的服务方式,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贴身侍俸,充分体现业主的尊贵。
2、导入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
小区物业管理介入及实施过程中,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使企业在“说到、做到”的基础上为“做好”创造了可能,使服务产品的提供不致于偏离标准化轨道。
3、建立素质优良的员工队伍。
在物业管理实施过程中,我们力求挑选一批“品德好、素质好、身体好”的有志之士充实到队伍中来,充分发挥员工的各项优势,同时对他们实施科学培训,规范管理,使其不断得到充电和提升,我们将为表现出色的员工不断提供培训的机会,来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
4、创建绿色花园式社区。
在项目的管理中,将根据园区现状投入技术力量,维护植物生长。根据园区绿化现状,公司将适时组织环境与生态的宣传活动,增强人与自然的亲和力。在适宜的时间,物业公司将根据情况安排业主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增近彼此了解。
5、创造艺术社区、丰富社区文化生活。
在接管项目后,我公司将在xx小区组织多种多样的文体活动,创造小区和谐氛围。每年跟业主一起举办一至两次文体比赛和联谊活动,增进感情沟通,广交朋友,丰富生活情趣。
6、通过网络方式增加与业主的沟通。
我公司已经建立起自己的网站,公司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为方便客户,所有的疑问及要求和投诉均可在网上进行,24小时解决客户问题及时完成信息反馈予以存档,并对客户进行回访调查客户满意度。客户可以足不出户,享受到物业公司的服务。我公司在项目的全部管理内容将推行数字化的管理模式。我们将对项目经理、客服人员、工程维修人员、保洁员、保安员的工作职能、仪容仪表、语言、态度、工作技能、工作效率实行百分制的量化考核标准,确保各项管理、服务按照一级服务标准执行。同时我们对客户的投诉,处理投诉的时间、过程、每项投诉的回访、客户的意见及满意率也通过数字和量化的形式每月向全体客户公开,以透明我们的管理服务质量,加强业主的监督机制。
7、有效的沟通渠道。
我公司在进入项目后,应起到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桥梁做用,配合开发商及时解决社区业主提出的各类问题,应站在业主角度以专业眼光进行分析,对确属质量遗留问题,必须代表业主在反应问题的同时,向开发单位提交问题解决建议。
项目工作人员对业主提出的问题,按照业主投诉处理程序规定进行完整的记录。
记录应对全体业主公开,并在规定时限内,向业主做出回复。
另我公司设立了投诉热线,客户如对我们的服务有意见可以直接拨打投诉电话。客户也可以登陆我们公司的网站,在那里也可以通过留言形式进行投诉。
8、安全防范。
物业公司24小时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安全保障,让业主有安全感。小区实行封闭管理,24小时保安服务;燃气管道、电气线路、消防及安防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使业主真正安居乐业,小区内安祥宁静,居民无忧无虑。
(1)隐私。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越来越多的与国际交往,尊重业主/使用人的隐私权成为物业公司全体人员必须要作到的工作。
(2)舒适。
致力于社区文明建设,提供高品位的生活环境,人际环境,通过物业服务,让业主享受清洁优美的环境,社区内草绿花香,高尚文明,无污染,出行方便,处处顺心,使业主以入住本社区为自豪。
(3)周到。
(4)管理目标。
业主满意,“三效”统一----这就是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目标。
我们物业管理企业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就是使物业的主人安居乐业,使主人的物业历久长新。所以让业主满意,理所当然成为企业管理目标的核心内容。
“三效统一”是指创造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创社会效益,为社会服务,使家庭、环境、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创环境效益,为用户服务,创造方便、清洁、安全、文明的时空环境;创经济效益,为企业服务,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一、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持并保证xx项目部正常运作。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我们将依靠自身雄厚的优势资源,分别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
接管期间、物业管理期不出现安全隐患,同时对项目部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大力支持。丰厚的财务资金支持:在项目部接管期间,财务资金来源是物业项目部的主要问题,我们有能力、有实力保证财务资金不出现不足问题。我们将预先准备好相关资金到位,在特殊情况下随时可以使用。
1、计划目标管理。
东居物业公司将根据《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与最终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条款,制定各项详细服务标准和管理目标。依此标准和管理目标,公司与项目管理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奖罚目标管理。管理处将目标和服务标准进行分解,落实到各职能中心和个人进行量化考核。
2、行政监督管理。
项目部在项目现场采用以下管理方式对各部门、各职能中心和班组实施管理,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1)经济手段: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和薪金制。
(2)规范管理:由公司统一制定完整标准化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以此指导员工的言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日常行政管理:小区物业项目管理处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制定每周详细的工作计划,各部门每日召开15分钟晨会,布置当日工作,总结前一天的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手段,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加强员工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3、iso9000质量管理。
管理处根据公司通过认证iso9000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依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和各项管理作业规程的规定,严格实施运行并持续改进,最大限度增强业主满意、争取超越业主期望。
三、管理服务流程图。
为实现我公司提出的“安全、舒适、周到、温馨”的八字服务方针,管理机构的设置要体现精干、高效、反应快、行动快的特点;人员专业素质高、服务意识强;部门管理严而有序、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管理到位。项目物业管理机构设置:“一室三部”即:总经理办公室、客服部、安保部、工程部。
一、管理服务人员配备。
1、项目经理办公室:(共3人)。
项目经理1名、副经理1名、文员1人。
2、客服部:(共14人)。
客户服务经理1人、客户服务副经理1人、客服人员4人、绿化保洁员8人。
3、安保部(共25人)。
安防监控4人、外包保安21人。
4、工程部(6人)。
工程技术经理1人、综合维修5人。
以上人员配备共计:48人。
二、重要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
[资格条件]。
年龄限定:30~45岁之间。
性别:不限。
教育程度:大学学历。
身体状况: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病。
工作经验:5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2年以上副总经理任职经历。
专业知识:具备独立运作物业管理能力,熟悉写字楼、酒店、公寓二种以上管理运作模式,持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及物业管理师资格证。
2、项目副经理。
[资格条件]。
年龄限定:25~40岁之间。
性别:不限。
教育程度:大学学历。
身体状况: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病。
工作经验:10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2年以上副总经理任职经历。
专业知识:具备独立运作物业管理能力,持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国家及地方有关经济政策及法规法令;全面了解北京市房地产、物业管理行业的最新法律、法规,发展趋势以及相关行业的关键信息。
3、客服部经理。
[资格条件]。
年龄限定:28~45岁之间。
性别:不限。
教育程度:大专以上学历。
身体状况: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病。
工作经验:5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3年以上经理或副经理任职经历。
专业知识:精通物业法规文件,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持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及物业助师资格证。
4、安保部经理。
[资格条件]。
年龄限定:28~45岁之间。
性别:男性。
教育程度:大专以上学历。
身体状况: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病。
工作经验:5年以上涉外饭店或大型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经验,3年以上经理或副经理任职经历。
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消防中控管理经验。
5、工程部经理。
[资格条件]。
年龄限定:30~40岁之间。
性别:男性。
教育程度:大专以上学历,机械专业或电器工程专业。
身体状况: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病。
工作经验:5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验,2年以上经理或副经理任职经历。专业知识:精通水、电、空调、消防、电梯,能够审阅工程图纸。
四、物资装备计划。
了保证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及满足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物业公司将根据接管进度安排物业服务物资装备,具体情况如下:
1、为保证xx项目顺利接管,我们在进场后将制定开办费费用列项及使用计划。并上报开发单位审核,并由开发商提供开办费资金。在开办费审核未果前,我司可先行垫付所需使用的资金。
2、物业管理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到位18万元,用于开办费的先行垫付;
3、接管验收前一周开始按计划购置办公、维修工具及其它物资;
4、人员入场开始办公之前一周,相关需求物资配置到位;
5、如根据预算资金不足,我们将申请进行追加。
第一节“xx”物业项目投标文件承诺书。
根据招标文件内容中有关“xx”项目的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如我公司的投标文件被贵方接受,我公司承诺:
三、我公司将在“xx”项目的实际物业管理过程中,达到并能够超越“xx”项目。
投标文件中列明的“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各项标准和要求;
小区的管理方案篇九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目标,坚持解放思想、敢为人先,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的要求,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扩面提质”,构建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模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居住生活品质。
总体目标:力争到20xx年年末,杭州市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以下简称五城区)实施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后的住宅小区(共约3000幢房屋,建筑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涉及住户约13.2万户)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未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根据实际条件开展物业管理改善,逐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低收费、广覆盖、有补贴”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具体目标:在整治完善老旧住宅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建立物业管理机制,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1.坚持属地管理。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组织指导作用,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坚持突出重点。主要针对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且目前尚未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重点是在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建立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3.坚持“软”“硬”共建。在开展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完善的同时,建立健全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
4.坚持项目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应与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紧密结合。实施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要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对住宅小区的硬件设施进行改善,做到危旧房改善和庭院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推进一个,避免重复施工影响居民生活。
5.坚持业主参与。要重点突出业主、居民共同参与,在工程中切实落实“四问四权”,确保业主、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业主、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1.调查计划阶段。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五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调查、相关政策标准制订及计划安排等工作。
2.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年底,全面推进五城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主要针对已开展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按照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工程推进一个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中20xx年完成100万平方米,20xx年完成500万平方米,完成40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1000万平方米。
对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其他老旧住宅小区或零星住宅,每年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和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实施住宅小区整治和物业管理改善工程。
1.已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除完成原定改善任务外,还要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同步完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所需硬件设施的配置完善。本方案出台前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住宅小区,市庭改办或危改办要通过“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硬件配置。具体新增硬件配置任务如下:
(1)划定物管区域。在住宅小区设置围墙,形成相对封闭独立的物业区域;零星住宅和小规模住宅区,可因地制宜归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管理。
(2)建设特种设施。包括小区房屋单元防盗门和小区内电子监控器安装,小区消防等设施设备检查和修缮。
(3)配备物管用房。补充配置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有条件的要争取按总建筑面积5‰的标准配置,暂时不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可临时采取租赁、借用等办法过渡。
2.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由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具体由市物改办根据住宅小区实际,因地制宜、有选择性地组织实施。小区整治和硬件配置主要内容如下:
(1)新增配置。同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新增配置内容。
(2)环境整治。包括小区道路平整、汽车停车位划定、自行车棚(库)整饬、绿化整理、公共照明配置完善等。
(3)房屋整治。包括屋顶等共用部位维修整理(含平改坡)、立面整治、楼道刷白、管线序化、危房修缮等。
(4)公用事业管网整治。包括小区内自来水、电力和燃气等公用事业管线和设施的基础改造。
在对住宅小区开展硬件设施整治改善的基础上,根据居民意愿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实施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在硬件设施整治改善项目竣工并接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居民意见的征求工作,确定小区管理模式。部分老旧小区(或零星住宅)因特殊原因未开展整治或硬件配置改善未全部完成的,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确认同意后予以接收。
征求居民意见以户为单位(一个独立产权单位为一户),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告知居民专业化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服务内容和相应收费标准。小区内1/2以上户数居民选择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居委会在两个月内组织小区居民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居民户数达不到总户数1/2以上的小区统一采用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模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在两个月内组织建立日常物业管理机制。
(1)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开展。可以分别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负责小区日常管理,或统一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或组织居民自治管理,为小区居民提供基本服务,包括公共区域保洁、小区内安全秩序维护、停车秩序维护、共用设施维保、公共绿化养护、小区内道路保养、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管理等服务,并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按照杭州市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向住户收取一定的服务成本费。小区内公共路面停车、物业管理用房等的经营性收入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收取和使用,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以弥补小区管理经费不足。
(2)专业化物业管理。专业化物业管理由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受聘的物业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向住户收取物业服务费。
1.硬件配置工程列入庭改和危改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专项经费。
2.硬件配置工程列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物业改善工程专项经费。经费承担方式如下:
(1)环境整治涉及的道路平整、雨污管道改造和收水口设置、照明及休闲设施设置、环卫设施改造、绿化改造等纳入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以及电力“上改下”工程的土建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2)房屋整治涉及的平改坡、外立面和楼道等房屋公共部位的整治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产权单位承担;承担确有困难的,由产权单位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区政府审核并报市物改办同意后,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3)弱电杆线“上改下”和合杆序化梳理所需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各产权单位承担;电力杆线“上改下”的电气配套费及一户一表改造经费由市电力局承担;管道煤气的建设(改造)费用由市燃气集团承担;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除居民按规定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外,其余由市水业集团承担。
(4)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原则上免缴工程涉及的绿化补偿、占道挖掘以及因市政工程需要迁移综合管线等费用。工程实施单位必须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绿化恢复和路面修复工作。
3.住宅小区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后,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用减免补贴和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物业管理人员岗位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按1:1配套解决。
小区的管理方案篇十
为落实市《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xx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邢凯。
副组长:王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小区的管理方案篇十一
为确保管理处正式接管小区物业以后,各项工作能够稳妥有序的开展,达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管理处(筹)根据物业公司与甲方的合作意向,以《物业服务合同》(草稿)和《物业管理方案》(草案)为基础,重点从清洁、保安、设备、绿化等综合服务和日常管理方面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基本筹备工作主要指管理处开办计划,通过购买、调配管理处日常运作所需的设备、用具等,使管理处具备办公和为甲方提供服务的硬件环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办公设备的配置(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文件柜等);
(2)日常办公用具的准备(办公用品采购、公章雕刻等);
(3)管理处工作人员的服装制作(含胸卡等);
(5)维修保养工具的配置。
说明:管理处(筹)应结合甲方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以上计划进行合理调整。
健全的制度是管理处规范运作的基础。管理处在接管期间应高度重视各项制度的健全工作,以公司管理部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规范文本》为指导,尽快完善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制度未出台之前,管理处可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的方法来临时规范各项工作,一旦时机成熟,就应形成制度。具体实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处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包括:主任岗位职责、副主任岗位职责、各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和各基层岗位的岗位职责等。
2、管理处日常管理制度。包括:公文管理、印章管理、电脑管理、会议管理、财务管理、考勤管理、值班管理、收费管理、投诉管理、人事管理、维修管理、员工请休假管理、员工仪表仪容及行为规范管理、员工考核管理、员工宿舍管理等。
3、管理处清洁工作手册。包括:管理处清洁质量监管办法、各岗位清洁工作标准、各岗位清洁工作程序等。
4、管理处保安工作手册。包括:管理处保安工作管理规定、管理处保安岗位设置、各岗位工作标准、各岗位工作程序、保安巡检路线图、人员出入管理规定、人员来访接待管理规定、人员来访接待流程图、车辆出入管理规定、物品出入管理规定、保安装备使用管理规定、保安交接班管理规定、保安交接班程序、保安队队列训练内容及标准、文明执勤用语等。
5、管理处设备管理工作手册。包括:管理处设备管理规定、设备台帐、各设备的操作规程、各设备的保养维修计划、各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记录、各设备故障紧急处理措施等。
6、管理处绿化管理工作手册。包括:管理处绿化管理规定、绿化植物台帐、各植物的习性及养护方法、各植物的养护计划、各植物的养护记录等。
7、管理处紧急情况应急处理程序。包括:常用电话号码、火灾应急处理程序、治安紧急情况应急处理程序、停电应急处理程序、停水应急处理程序、水浸应急处理程序、液化石油气泄漏应急处理程序、新风机防毒应急处理程序、电梯停梯困人应急处理程序、台风应急处理程序、盗警应急处理程序、急救应急处理程序、其他应急处理程序等。
说明:管理处应根据各综合服务的外包/内管情况对各综合服务的工作手册进行相应调整。
管理处要针对各岗位的特点,对管理处员工(包括正式工、外聘工、临时工)的工作能力进行评估,有针对性的开展岗前培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清洁工:清洁保养方法、清洁工作标准、清洁工作程序;
4、绿化工:绿化养护方法、绿化工作标准、绿化工作程序等;
说明:岗前培训的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清洁准备工作。
(1)外包:如清洁外包,管理处则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清洁卫生范围和标准,明确各岗位的范围及职责,制定清洁月度工作计划和完善相应的监管措施即可。
(2)自管:如清洁工作由管理处自己负责,除明确各清洁岗位的范围及职责、制定清洁月度工作计划和完善相应的监管措施以外,还需要进行相应的机械设备和清洁物料准备、每月清洁物料消耗测算及跟踪、人员招聘、人员服装、岗前培训等。
2、保安准备工作(由于物业公司接管小区均自建护卫队,故不列出外包工作内容)。
(1)自卫警械、对讲机等装备的购买或调配;
(2)保安岗位设置、排班等;
(3)明确巡检时间、巡检频度、巡检路线及相应的巡检签卡的设立;
(4)强化队列训练(重点突出岗位形象训练);
(5)岗前培训。
3、绿化准备工作。
(1)建立区内绿化植物台帐;
(2)绿化岗位设置、排班等;
(3)按照绿化工作标准和绿化工作程序明确每日、每周、每月、每季的绿化工作任务;
(4)岗前培训。
5、设备准备工作。
(2)根据各设备的运行、使用状况,制定合理的保养、维修及定期检查计划;
(3)根据各设备的情况,做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
(4)岗前培训。
6、停车场及整改建议。
(1)停车场管理。熟悉区内车辆的号牌、车型、车主姓名及单位,对停车场周边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防范,并及时进行整改。
(2)整改建议。对建筑主体及附属设备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的地方,提出整改建议。
1、办公区。
办公区除了要做好以上四项基本的准备工作以外,还须重点做好与甲方职能部门的沟通工作,对甲方负责后勤工作的重点科室、重点人员进行了解、熟悉,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当的沟通渠道,确保双方能够及时沟通,使信息及时反馈,为双方进一步的合作打下基础。
2、生活区。
生活区除了做好以上四项基本的准备工作之外,还要重点做好住户档案的建立工作,在资料的收集过程中应做到尽可能详细。
小区的管理方案篇十二
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xx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邢凯。
副组长:王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小区的管理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推进我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争创人民满意城市,特制定本方案。
以《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建立礼貌满意城市实施办法》为依据,在巩固礼貌建立各项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居民自治、因地制宜、便民利民”的原则,和“三先三后”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我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全区社区物业化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居民对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
社区物业服务要以社区公共部分的管理和服务为重点,以完善社区功能、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秩序管理。加强对辖区内的流动摊担、店外经营、车辆停放的规范管理。
(二)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做好社区辖区范围内(维护作业标段以外)公共场所、道路的清扫保洁,空中垃圾和楼道堆物清理,居民楼栋、门店生活垃圾袋装化及上门收集服务等工作。
(三)公共安全防范。协助管理辖区内公共秩序的同时,搞好辖区内的治安巡查。
(四)公用设施管理。做好栋间道路、楼栋下水管网、化粪池、垃圾果皮筒、公共亮化、文体器材等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公共绿化维护。做好辖区内公共绿地的修剪、浇灌、施肥、除虫、补栽补种等绿化养护工作。
(六)其他。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物业服务项目。
(一)居民自治的原则。物业服务是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参照《物业管理条例》,在居民自治与政府引导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透过无偿或低偿服务以及非赢利性经营,优化整合资源配置,逐步理顺和规范物业服务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创新社区物业服务新机制,力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在推进社区物业服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各个社区的实际状况,制定包括费用收取和服务项目在内的社区物业服务章程,并按章程具体实施,不断促进社区建设与物业服务的协调发展。在不同社区或同一社区的不同小区、楼盘之间,可采用多种模式进行分类分层次管理。
(三)便民利民的原则。要将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作为为民办事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透过推行社区物业化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市容卫生维护体系、社区治安保障体系、xx人员就业体系和居民生活服务体系,在净化市容的同时,努力扩大社区就业,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市民对社区环境的满意度。
按照礼貌建立的标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要求,把我区农民安置小区和破产企业宿舍区纳入社区物业服务推行计划。
在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中,确定“三先三后”的工作思路。
(一)先整治后管理。按照“整治在先,管理长效”的原则,对先期实施物业化服务的社区进行“牛皮癣”、绿化设施、沟渠、围墙、路灯、地面、化粪池、晾衣架等多项设施的专项整治,再透过物业化服务的实施对其进行长效管理。
(二)先宣传后实施。透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加深居民对社区物业化的了解,取得居民对社区实行物业化管理的理解与支持,为后续工作营造良好的群众氛围。
(三)先服务后收费。根据社区居民中失地农民、破产企业下岗职工较多,人均收入较低的现状,实行“先服务后收费”低偿服务原则,先带给优质的`服务,让社区居民切实感受到实施物业服务所带来的好处,再收取必须的服务费,保证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转。
小区的管理方案篇十四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透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到达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到达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到达100%;20xx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到达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到达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到达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状况,透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职责,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职责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个性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职责要全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督。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清洁卫生费清洁卫生费测算表。
3、保安费:保安费测算表。
小区的管理方案篇十五
为规范小区管理,为业主带给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我公司将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确保小区品质。
物业公司本着“科学规范、竭诚高效、安全礼貌、持续发展”的质量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管理念,对小区物业实施科学的管理、带给优质的服务,并在现有管理经验及管理资源的基础上,不断调整更新,导入先进的管理理念,使广大业主及使用人能真切地感受高品位的物业和高品质的管理所带来的超值享受。我公司将按照河北省及唐山市有关标准(并高于此标准),确保业主及使用人综合满意率到达90%以上。
为实现即定管理目标,追求最佳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将始终把握以下原则:
(一)服务第一、管理从严的原则。
“服务第一”是物业管理的宗旨,因此管理中要继续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从业主及使用人的需求出发,强化服务机能,丰富服务内涵,带给优质、周到、及时的服务。“管理从严”是服务的保障和基础,包括对物业的维护管理、员工的`管理以及对业主及使用人不适当行为的管理和劝阻,建立严格、周全的管理制度,实施依法管理、从严管理、科学管理以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收到应有的成效。
(二)专业管理与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在日常管理中,要充分发挥两个用心性,即物业管理公司的用心性和业主使用人的用心性。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尊重并按照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要求,透过服务中心对小区实施专业化的管理,同时努力争取业主及使用人的支持配合,使其能正确使用和维护物业,并自觉遵守业主公约,共同建立礼貌的办公环境。
(三)物管为主、多种经营的原则。
在搞好日常管理和常规服务的同时,从物业的实际出发,开展一系列服务性的多种经营,既满足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不同需求,又增强物业公司的造血功能,增加经济积累,以利于更好地为业主及使用人服务。
(二)成立物业服务中心,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实施专业化管理;
(六)依照市场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带给全方位服务,开展多元化经营。
小区的管理方案篇十六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非机动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是本市非机动车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非机动车的登记和通行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非机动车生产质量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销售的监督管理。
经济信息化、建设交通、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非机动车管理相关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工作。
第四条(调控措施)。
本市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发展需求和环境保护实际情况,对特定种类的非机动车实行总量调控或者采取淘汰措施。
第二章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管理。
第五条(安全技术要求)。
在本市生产、销售的非机动车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中的电动机功率、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中的汽油机排量等推荐性项目,在本市强制执行。
第六条(产品目录)。
本市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因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而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编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产品目录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残疾人联合会会同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编制。
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产品目录应当载明生产企业、品牌、型号、定型技术参数等项目,向社会公示安全性能良好的产品,并适时更新。
第七条(变更技术参数)。
已经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技术参数发生变更的,负责目录编制的部门应当重新进行核定。
生产者擅自更改定型技术参数的,其相应产品从产品目录中删除。
第八条(销售承诺)。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现行有效的产品目录,并通过店堂告示、销售凭证中载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车辆已纳入产品目录,符合本市登记上牌条件。
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因未纳入产品目录无法在本市登记上牌的,可以依法要求退货。
第九条(禁止拼装、加装、改装)。
禁止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行为:
(一)拼装非机动车;
(二)在非机动车上加装动力装置、座位、高分贝音响或者擅自加装车篷;
(三)改变非机动车排气装置的尺寸或者擅自更换动力装置;
(四)拆除或者改动非机动车的消音、限速、尾气处理装置;
(五)其他更改非机动车定型技术参数、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安全的拼装、加装、改装行为。
禁止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
第十条(举报投诉)。
对违法生产、销售非机动车的行为,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依法及时查处。
对调查属实的违法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查处情况通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十一条(协调配合机制)。
公安机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协调配合的执法机制。
公安机关发现违法生产、销售非机动车的,应当及时通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对阻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理。
第十二条(环保要求)。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将电动自行车的废旧电池送交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处理,或者送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应当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电动自行车的废旧电池,建立回收台账,送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
第十三条(残疾人轮椅车的更新补贴)。
本市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更新补贴制度。已经登记上牌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送交指定单位回收的,由残疾人联合会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第三章非机动车登记管理。
第十四条(登记车种)。
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车执照(以下称非机动车牌证):
(一)电动自行车;
(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三)人力三轮车;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上牌的其他非机动车。
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实行自愿登记,其所有人申请登记上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办理。
第十五条(申请登记上牌)。
对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三)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所有人申请登记上牌的,应当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第十六条(登记上牌的`特殊要求)。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仅限于符合条件的下肢残疾人员申请登记上牌,每人可以登记一辆。
人力三轮车仅限于市政、环卫等单位因作业需要申请登记上牌。
第十七条(登记上牌)。
对申请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进行查验。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发放非机动车牌证;不予登记上牌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非机动车牌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监制。
第十八条(变更登记)。
已经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更换车身、车架的;
(二)因质量原因更换整车的;
(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更换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动力装置的;
(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所有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发生变动的。
第十九条(转移登记)。
已经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非机动车的受让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人力三轮车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第二十条(注销登记)。
已经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被盗、遗失、灭失或者因质量原因退车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牌证换领、补领)。
非机动车牌证损坏、灭失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换领或者补领非机动车牌证。
第二十二条(外省市非机动车登记)。
外省市号牌非机动车需要在本市通行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本市非机动车牌证。
第二十三条(信息公开和便民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非机动车登记的条件、程序、需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向社会公布,并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等方式,为市民办理非机动车登记提供便利。
第二十四条(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结合非机动车登记管理,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增强其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第二十五条(登记办法)。
非机动车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市公安局另行制定。
第四章非机动车通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通行车辆)。
下列非机动车可以上道路行驶:
(一)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
(二)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
(三)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通行的其他非机动车。
应当登记上牌的新购车辆,驾驶人可以持购车凭证在购车后15日内临时通行。
禁止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其他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第二十七条(牌证使用)。
驾驶已经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随车携带行车执照,并按照规定安装非机动车号牌,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禁止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牌证。禁止使用其他车辆的非机动车牌证。
第二十八条(基本安全要求)。
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保持制动器、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施性能状况良好。
第二十九条(一般通行规定)。
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和下列规定:
(一)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残疾人手摇轮椅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2.2米的范围内行驶。
(二)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三)不得驶入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越江隧道和越江桥梁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区域。
(四)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的,应当避让。
(五)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有转向灯的开启转向灯;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六)不得实施其他影响安全行驶的行为。
禁止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第三十条(特别通行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除遵守第二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人年满16周岁;
(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三)非下肢残疾人员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第三十一条(载人规定)。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二)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使用固定座椅;
(三)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第三十二条(载物规定)。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发生货物散落、飘洒等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
第三十三条(道路停放)。
在道路上停放非机动车,应当使用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
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设置规范,编制本区、县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的设置规划,指定专门管理部门落实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的设置工作,并组建专门管理队伍,加强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四条(专用停车场地)。
车站、码头、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集散地以及医院、学校、商场、集贸市场、步行街、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流动较多的场所,其管理者应当设置非机动车专用停车场地,并落实专人管理或者委托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第三十五条(非机动车保险)。
本市鼓励非机动车驾驶人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和财产损失保险。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指引条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对违法生产、销售非机动车行为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的规定处理。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销售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拒不退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对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及其销售行为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从事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或者销售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处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对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驾驶无牌无证的非机动车或者禁止通行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牌证的,以及使用其他车辆的非机动车牌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加装动力装置的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驾驶其他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非机动车未停放在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且行为人不在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现场予以清理。
第四十条(治安管理处罚和刑事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行政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依法履行非机动车登记、通行管理职责,不依法查处非机动车违法通行行为的;
(三)无法定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过渡期管理措施)。
对本办法公布前已经购买但因未纳入产品目录不能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其所有人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通行凭证的,可以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3年内上道路行驶,并遵守有关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规定;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前款管理措施的具体办法由市公安局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20xx年9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发布的《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守安全规定,按车道行驶: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横过机动车道: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行驶时速限制: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借道行驶: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小区的管理方案篇十七
为了搞好《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给业主创造一个温馨、和谐、优美的居住环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管理服务指导思想与目标
本公司在物业管理中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一切从业主的需要出发,对小区的房屋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绿化等实施全面的管理、维修、服务,努力营造温馨、和谐、优美的居住环境;以三级企业二级管理为目标,把《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建成安全小区、环保小区、文明小区,争创市、省级优秀示范商务、住宅小区。
二、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
1、与小区业主(使用人)签订规范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对住宅小区房屋建筑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4、制订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专人接听。急修1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并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设立业主“意见箱”、电子邮箱、广播、公告栏等建立与业主沟通平台。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要求达二级标准指标75%以上。
三、《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物业管理范围
《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占地总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商业用房 平方米)。
四、《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物业管理内容及具体要求
1、房屋建筑管理维修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向开发商报告)
(3)、每3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开发商、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幢及楼层、门户有明显标志。
2、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向开发商报告)。
(5)、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6)、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7)、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8)、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9)、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10)制订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应急方案。
3、维护小区公共安全秩序
(1)、商贸小区(开业后)出入口24小时值勤、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1次。
(2)、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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