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活动总结(通用19篇)
总结是我们学习和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简练,避免冗长和啰嗦,使人一目了然。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欢迎大家来阅读。
保护未成年活动总结篇一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任圩街道针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特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现将20xx年辖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1、办事处党委十分重视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如何强化此项工作,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
2、社区远程教育服务中心定期为青少年免费开放,辖区青少年踊跃参与,强化了青少年计算机操作技能,增长了知识,丰富了课外活动内容。
在开展扶贫助学结对帮教等社会救助方面,我办全面摸底社区困难家庭情况,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助学活动。同时还通过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其他贫困家庭解决子女就学问题。20xx年,我办通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了贫困学生助学机制,每年对辖区内贫困学生和失学人员进行帮困助学活动;形成了问题青少年帮教机制,掌握了解辖区内问题青少年的基本情况,积极实施学校、社区、派出所和家长共同帮教的“四帮一”制度,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1、开办青少年活动中心。
在社区远程教育服务点创建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图书室,定时为青少年免费开放,未青少年提供学习、娱乐的场所。
2、联系辖区学校,为青少年提供学习活动场地。
积极联系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利用学校资源,为青少年办理了进学校的“社区学习卡”,让青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学习和锻炼。
3、利用暑假开展各种形式活动。
(1)社区利用学生寒暑假,开展各类适应青少年的有益活动,如请大学院校的学生为社区青少年补课,举办学习讲座,书画活动竞赛、趣味活动等,丰富了社区青少年的假期生活。
(2)在市民学校,请大学生讲学习与知识的重要性,组织学生和家长对“如何对青少年加强教育”等问题举办专题讲座。
4、组织社区青年、儿童志愿者服务队活动。
(1)寒暑假期间组织青少年清除绿化地杂木、杂草活动,增强未成年人为民服务的意识。
(2)为了使社区青少年从小养成爱护环境,爱护绿树的良好习惯,并配合学校开展校外环境教育实践,社区号召青少年们行动起来:建一片自己的“爱心”绿地,并对“爱心”绿地长期进行环境保护,做好绿地护养及周边环境保洁工作。
保护未成年活动总结篇二
为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暑假前夕,莘县将军希望小学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系列活动。
家长会上,各班班主任向家长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宣传培训力度,提升了家长的'监护能力和监护水平。
学校印发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班队会活动,从而加强了学校安全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警示教育、防欺凌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全面处理和预防未成年人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同时引导全体教职员工准确把握政策内容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义务,积极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
通过此活动,全体师生和家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保护未成年活动总结篇三
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赋予民政部门更多职责任务,更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普及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及理念,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平区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主业的原则,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现将20xx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精神,根据《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加快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我区将“和平区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充实调整为“和平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区长担任组长,政府办主任和民政局局长担任副局长,区内相关委办局和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具体指导和协调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为载体,主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各类资源,以法制教育为切入点,利用辖区内的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维护儿童权益的各项活动,提出“有活动、有场所、有作用”的社区未成年人工作要求,即,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社区文化教育活动中,寒暑假为未成年人设计专项活动项目,社区图书阅览、健身等公共活动场所定期为青少年免费开放,同时,街道社区要用好辖区资源,最大限度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成长的生活空间。
下一步,和平区将整合全区各类资源,统筹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建立专项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公安、教育、司法等重点部门和街道各司其责,上下联动,不断加大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落实相关教育关爱政策,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大未成年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力度,鼓励开设未成年专项公益创投项目,支持专业社会组织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多形式的未成年人宣传保护活动。三是提升专项工作队伍能力。与省市知名高校协作,每年在社区工作者培训内容中,加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专业培训内容,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专业未保工作水平。
保护未成年活动总结篇四
为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近日,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联合部分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会组织、公益组织、社区志愿者、爱心企业共同开展“未”爱守护,相伴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主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承办,由呼和浩特市爱心天使亲子公益协会,内蒙古馨悦科教,呼和浩特市爱博艺术团,呼和浩特市有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赛罕区、回民区、玉泉区工作站,新城区星火巷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协办。来自40多个家庭的家长和小朋友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播放了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制作的视频短片,并以“监护人监护不力”“校园欺凌”“网络欺凌”等事件为切入点,详细解读了新修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亮点和重点内容,强调家庭、学校、社会等不同主体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提出要做好未成年人的自护教育,让孩子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活动现场还设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展板宣传区,呼和浩特市有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社工现场开展宣传,进一步提升新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率,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心与关爱。
活动中,来自内蒙古馨悦科教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钱宁渝为家长带来了心理健康讲座《教你如何依法带娃》,用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和故事,让家长们掌握与孩子更好相处的技巧。
保护未成年活动总结篇五
一、净化荧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未成年人模仿性强,广播电视节目的潜移默化作用不可小看。广播电视台高度重视文化艺术产品的播出,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优秀影片、电视剧、广播剧的展播,让健康的文化成为广播电视的主旋律。
1、多渠道组织片源,在广播剧、影视剧的采购、调剂中优先考虑青少年,注重采购知识性、趣味性强的童话类、益智类节目并合理安排播出时段,让优秀的影视节目成为未成年人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有效载体。
2、加强影视剧审查。组织专人对广播电视播出的影视节目进行审查,对涉及凶杀、暴力、色情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节目严格把关,杜绝封建迷信和伪科学内容,坚持守土有责,自觉抵制低俗之风和影视剧中的不健康内容。
3、在自办的新闻和专题节目中尊重未成年人人格,保障未成人合法权益,不披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不公开报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
二、丰富节目,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教育引导作用。作为公众媒体,广播电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显得更加重要,我们把向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精神食粮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办精、办活、办好青少年节目,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对未成年人特殊的教育作用。
1、努力克服资金、技术等困难,上半年投资10万元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落地、覆盖工作,为全区青少年收看优秀电视节目提供了方便。
2、加强优秀影视、广播剧的创作生产。在前年儿童短剧《哎哟,乖乖》获第20届中国电视金鹰奖最佳短篇奖和去年获第22届全国电视剧“飞天奖”三等奖的基础上,继续创作少儿题材的广播剧《抱抱我,妈妈!》。该广播剧从少儿角度反映##区“代理妈妈”的事迹,目前,已完成剧本初稿并请有关专家进行了第一次审稿。作品努力争取获省、市“五个一”工程奖。
保护未成年活动总结篇六
近日,太原市迎泽区朝阳街小学组织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学校紧密围绕这一主题,结合学生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的自护能力。
课上,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了主题班会。各年级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以不同的形式教授学生自我保护的方式方法。低年级以观察图画,交流讨论为主,通过图片理解自我保护的意义;高年级的班主任特设情境,让学生上台演示。老师们通过异彩纷呈的教育活动,让孩子们懂得如何进行自我保护。
课后,各班还组织了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识竞赛。竞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十分高涨!孩子们纷纷表示:竞赛兼具知识性和趣味性,使其受益匪浅。这样的活动,他们乐意参加!
此外,学校还通过显示屏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知识,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同时,还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广大教师的法治意识。
保护未成年活动总结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法治建设,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4月20日,凤凰县关工委联合该县教体局、民政局、司法局、县委组织部老干部活动中心等部门,深入凤凰一中学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进校园《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为该校300多名师生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法制安全教育课。
当天,该县司法局普法宣讲员在给学生普法、释法的同时,还运用鲜活案例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内容,为大家宣讲我国自20xx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所做出的对未成年人实行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共六大保护措施的法律规定,希望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通过此次法制宣讲活动,让学生们增长法治知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增强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让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学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保护未成年活动总结篇八
为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南寨镇民政部门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多途径、多层次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借助赶集日人流量较大的契机,通过拉横幅、发传单、设展板和现场解说等方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全镇开展“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题宣传活动。
二是开展校内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作用,通过召开家长会、家委会,向广大家庭普及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知识;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抓手,组织法律工作者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活动;发挥好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作用,组织宣讲队伍开展未成年人安全保护讲习活动;录制一批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广播节目。通过各方的宣传讲解,让更多的青少年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进一步的认识,从而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强化法制观念。
三是巧用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南寨镇充分利用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镇微信公众号、农村“大喇叭”,等宣传平台,发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在全镇范围内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理念。
保护未成年活动总结篇九
为了增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自觉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20__年6月22日上午,南宁市江南区桂宁小学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本次活动以“关爱未成年人,学习未成年法”为主题。
首先马副校长就这次活动在晨会上对全体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识教育。其次是引导未成年人认识社会、远离危险、防范侵害,提升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随后各班主任开展了小学生防止侵害知识宣传主题班会,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合法保护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认真学校。并对学生关于如何进行自我保护,进行了详细的教育。
最后各班主任在班级微信群给家长也普及了小学生防止侵害知识的宣传。
通过本次宣传月活动,让学生知道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法律知识,了解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今后,我们会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保护学生的安全,关注学生的健康,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保护未成年活动总结篇十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检察建议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通知》、《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师生法治教育。我校于5月x日—x日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伴我健康成长”为主题面向全校学生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活动重点开展“五个一”法治系列教育活动。
一是召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全校各班级于5月x日晚召开法治宣传主题班会。
二是举行一次法治主题升旗仪式。学校于5月x日上午在校操场上举行了以法治教育为主题的升旗仪式,张彦芝副校长作国旗下讲话,全校学生参加活动。
三是组织学生观看一部法治教育片。学校于5月x日晚组织全校学生观看了《为了明天——青少年模拟法庭教育》法治教育宣传片。
四是学唱一首法治歌曲。学校各班级每天利用午时静默时间,学唱《宪法伴我成长》歌曲,学校广播定期播放该歌曲。
五是组织一次法治主题手抄报评选活动。学校于5月x日--x日组织全校各班级制作法治教育主题手抄报,经班级、系部初评,每班向学工处报送x张优秀作品,学工处评选出x名一等奖,x名二等奖,x名三等奖并予以表彰。
校领导多次深入一线指导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让同学们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活动进一步推广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了高师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在全校营造了浓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保护未成年活动总结篇十一
6月16日,庆阳市“6·19”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救助站举行。活动由市民政局主办,市救助站和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承办。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部分师生及家长代表共155人参加。
活动当天,市救助站为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共53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了衣服、鞋、书包等生活学习用品,向122名儿童发放了读书卡,并开展了针对困境儿童的心理辅导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据悉,市救助站从20xx年开始连续开展家庭困难儿童帮扶活动,为800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价值130万元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今年共为全市79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救助金6.32万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六
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6月15日,青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马驿山公园集中开展“喜迎xx,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的现场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紧紧围绕“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个方面,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并结合日常生活和真实案例为群众详细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受到侵害时的应对方法。活动内容丰富,吸引了众多群众参与,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册、明白纸、小礼品等1000余份。下步,青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督促协调,在各镇街(区)、各成员单位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保护未成年活动总结篇十二
为全面落实省、市提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精神,确保我局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和近期红河污水治理重点工程的实施,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署,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坚持常抓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下发后,局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把法制建设列入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局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分管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施及专门档案室,普法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根据普法工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四五”普法的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布置了普法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各股室也分别制定了各自的学习计划,做到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学习。同时局里购置了大量普法书籍和辅导材料,基本做到人手一册,并专门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准备了教材,进行培训和考核。局里还每年两次对全局各股室,二级机构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评比,对干部学法情况进行考试,对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的干部不得提拔重用,不得评先进,大大地调动了各单位学法、用法的热情和广大干部职工知法、懂法、普法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局“四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我局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习宪法、行政法规和环保专业法律法规,并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本单位的学法活动。局党组安排了专题学法活动,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聘请专家进行法制讲座。针对《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局里组织了专门的学习和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参考率达100%,参考人员全部通过了考试,同时还进行了“领导干部学法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在环境保护法宣传方面,我们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每年在环境保护日期间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印发宣传材料和标语,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平时设有宣传园地,定期更换内容,对广大职工进行宣传,同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征费人员在工作中要坚持向广大排污户和群众宣传讲解环保法规,做到普法宣传与征费、执法工作相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
1、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涉及事务行政许可的依据、项目和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登记,向社会公示;对取得排污许可的公民、法人和组织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登记,定期检查,以实现有效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许可活动合法有序地进行。同时我局还制定了《服务承诺》,将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依据、标准、期限、举报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2、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在规费征收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不以任何理由截留使用,行政经费和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3、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定期讲评制度,实行听证制度,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过错责任追究和国家赔偿制度,对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处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的管理,对举报案件严格实行登记管理,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规费征收的档案卷宗做到科学规范、及时归档;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我局现有环保监察员31人,专职执法人员17人,全部通过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取得了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执法、文明执法、程序规范、依法行政,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树立了环保行业良好的执法形象。
4、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切实解决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行政调解,及时调处民事纠纷,全局无一例违法违纪越级上访人员,保障了全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和全面进步。
保护未成年活动总结篇十三
6月15日,记者从内蒙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一年来,内蒙古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网。
据介绍,内蒙古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着力构建家庭保护支撑体系,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内蒙古全区揭晓102830户最美(五好)家庭,积极引导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全区家长学校开办率达到91.9%,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人数达到174万人,引导家长更新育人理念,促进家校协同育人。
大力提升学校保护能力。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内蒙古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学生由20xx年6月的201人降至104人。30万以上人口的旗县全部建成特殊教育学校,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34%。
强化司法保护力量。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置了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儿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考评内容。加强对全区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的统筹指导,成立少年法庭34个,保障和强化审判的.专业化,对有犯罪记录和不良倾向的未成年人开展“复苗工程”。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受理范围,确保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诉求有人听、有人管、早发现、早干预。
此外,为凝聚社会保护合力,内蒙古各级单位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20余个各类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厅副厅长高建华表示,下一步,内蒙古民政厅将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合力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加强覆盖六大保护的配套制度建设。
保护未成年活动总结篇十四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树立重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增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晋中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民发〔20xx〕23号)要求,我中心结合学习党史教育活动,以“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开展政策宣传、专题学习、主题活动等系列活动,全面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决策部署,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我中心结合救助宣传月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让《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人心。一是通过制作版面、宣传手册、手提袋、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单行本、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在市城区火车站、公园、广场等地开展街面宣传活动,向来访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是结合学习党史教育活动,制作了《党性在救助阵地锤炼人生在未保一线出彩》纪实宣传片,在学习强国平台和顺城街心公园led大屏幕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播放。宣传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展示救助工作者按需施救、精准帮助,以爱心为纽带,用自己的大爱托举起每一个受助对象的生命尊严,让党心与民心贴得更近。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中心线上线下齐发力,开展了多次专题学习培训。一是形成长效宣传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站内led屏等发布《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培训课件、解读视频等,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扩大受众面和传播度。二是每周一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准确把握和正确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要义,全力提升全站干部职工的服务能力。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能力,推进全社会齐心协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中心还开展了“传承历史、展望未来”主题宣讲活动、“救助开放日”街面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竞赛等活动,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一是积极开展晋中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活动。
我站与市民政局机关党支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合山西省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全市11个县(区、市)巡回开展了“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宣讲政策传递党恩”培训宣讲活动。宣讲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相关内容,帮助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工作人员更精准地了解把握未保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制度等,进一步明确责任义务、自觉履行工作职责。
二是结合学习党史教育开展了“传承历史、展望未来”主题宣讲活动。6月11日下午,市“百业百人讲百年宣讲团”成员、我支部组织委员孔令丽同志,为我们进行了《用党的阳光照进城市角落》主题宣讲,通过党的关怀托举民生之底、爱心之光照亮回家之路、赤诚之心筑起未保之家三个篇章讲述了救助工作中许多感人的故事,激发了大家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
三是结合“救助开放日”活动,6月18日上午,在市民政局的领导下,在晋中工人文化宫北广场举办了以“携手相助让爱团聚”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暨第九个全国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并邀请了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锦纶街派出所、晋中市儿童福利院、山西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山西中都律师事务所、晋中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共同参与。通过版面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让更多的人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答题竞赛让广大干部职工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特别是与民政业务直接相关的条文,以及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职责等内容熟记于心。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结合学习党史教育,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内容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让祖国的花朵在同一片蓝天下健康茁壮成长。
保护未成年活动总结篇十五
为宣传儿童福利和保护政策,推动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发展,增强辖区社区(村)工作人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能力,提高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6月18日上午,天南街道在心理服务中心开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讲座,16个社区(村)的儿童主任参加。
本次讲座邀请了北京忠慧律师事务所的任旭光律师来为儿童主任进行政策法律的宣讲。任律师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等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全面详尽的解读。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讲解了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变化、未成年人可能面临的危险以及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等重要内容。参加培训的儿童主任纷纷表示:今天的.培训非常有意义,对今后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大家一定会加强学习,努力增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本领,切实地肩负起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
下一步,街道将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未成年人保护氛围,推动辖区居民及全社会进一步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保护未成年活动总结篇十六
6月16日,庆阳市“6・19”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救助站举行。活动由市民政局主办,市救助站和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承办。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部分师生及家长代表共155人参加。
活动当天,市救助站为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共53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了衣服、鞋、书包等生活学习用品,向122名儿童发放了读书卡,并开展了针对困境儿童的心理辅导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据悉,市救助站从20xx年开始连续开展家庭困难儿童帮扶活动,为800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价值130万元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今年共为全市79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救助金6.32万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六
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6月15日,青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马驿山公园集中开展“喜迎xx,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的现场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紧紧围绕“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个方面,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并结合日常生活和真实案例为群众详细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受到侵害时的应对方法。活动内容丰富,吸引了众多群众参与,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册、明白纸、小礼品等1000余份。下步,青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督促协调,在各镇街(区)、各成员单位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保护未成年活动总结篇十七
为认真贯彻省、州、县关于未成年保护工作要求,结合xx街道工作实际,积极组织所、队、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形成部门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抓好工作措施落实。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理论武装,提高思想认识,全力抓实未成年保护相关工作,以培养未成年人的基本道德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为宗旨,完善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环境、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为出发点,抓实未成年保护相关工作落实。
(二)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未成年保护相关工作。xx街道认真安排部署未成年保护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政法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包村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及中心校、卫生院、派出所、司法所组成,各司其职,形成联动机制,层层分工、细化目标、压实责任,按照未成年保护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
(三)加强排查走访,多措并举开展未成年保护工作。一是民生领域保障一批。对事实无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实行应助尽助,不漏一人,不漏一户,目前已对5人按时按月1050元发放救助金,为320人未成年人享受低保金,为孤儿1人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助;二是学校教育引导一批。由中心校牵头对留守儿童进行排查,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及关爱力度,对出现可能辍学的实行包保责任制,由包村包组领导带头亲自走访,目前xx街道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零辍学;三是法制宣传保护一批。由司法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依法为处于无人监护或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妥善指定监护人,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做好留守儿童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障工作。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引导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四是打击处理一批。对未成年子女不履行监护责任或虐待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打击处理,同时落实监管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网吧、ktv、娱乐场所等进行排查,发现有未成年人进入场所的严肃处理,以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一是线索举报来源缺乏。部分群众法律意识较为淡薄,自认为我家的小孩打骂是天经地义的事,谁都管不着,而旁边群众有事不关己的思想,不敢伸张正义,不举报、不说真话,老好人思想严重,造成线索来源的举报缺乏;二是排查工作不够全面。虽然通过对未成年人开展大走访、大排查,但没有做到全覆盖,存在一定的死角死面,排查不够彻底;三是宣传工作不到位。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多数为开展群众会、入户走访进行宣传,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和目的,群众的知晓率不高,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
一是加强举报工作。采取开群众会、院坝会等方式,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动员群众积极举报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情况,加大打击力度,真正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二是加大排查力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干部责任,认真开展未成年人排查工作,建立台账管理,加大资源整合协调,组织综治办、民政、中心校、派出所、司法所形成联动认真分析研判,形成合力,做到应助尽助;三是强化宣传到位。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工作,通过开展进村入户、学校教育、小手牵大手进行宣传,提高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确保未成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保护未成年活动总结篇十八
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xx年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20xx年xx月,x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懂法、学法、知法、守法”的积极性,为加强法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林瑞局长任组长,邹立威、黄怡菁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岗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法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机关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事务。x月x日,我局召开了法治宣传月活动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
二、内容丰富,重点突出。
我局注重将法治宣传月活动与省局日常工作相结合,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内容丰富、重点突出的宣传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集中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集中学习宣传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弘扬宪法精神,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法治实践,为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深入推进法治x中、法治海南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气氛。大力宣传开展法制教育,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的经验。
三、形式多样,措施得力。
为了使20xx年法治宣传月宣传活动拓宽宣传领域,增强宣传效果,在宣传月活动中我们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学习、制作展板、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资料、上网宣传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同时,我们还在xx月x日和17日开展x中县食品药品安全集中宣传日活动,着力扩大宣传范围,切实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将宣传活动推向高潮。进一步促进综治工作齐抓共管局面的形成,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确保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部署,职责分明,措施得力。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联系工作实际,注重形式创新和宣传实效,把宣传形式、宣传内容和实际效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有计划、有规模、有实效,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四、立足长远,注重实效。
x中县食药监局始终把法治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对此次宣传月活动高度重视,严格要求,杜绝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并把这次宣传月活动开展作为一次实效工作,将短期的有效的应急措施和做法转化为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致力于培养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规范行为和文明习惯,使干部始终坚持学习宪法、食安法工作长抓不懈的思想,更好地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设。
保护未成年活动总结篇十九
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影响着社会的可持续发展。6月11日,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儿童关爱之家开展了以“地铁有爱,伴你同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让市民更好地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更多地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
活动在苏州轨道交通5号线斜塘站举行。工作人员和小志愿者们结伴来到地铁站出入口,向乘客发放宣传资料,让他们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性。随后,小志愿者们登上地铁列车,拿着制作好的题卡,以有奖问答的方式对乘客提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回答结束后,他们把写有答案的题卡送给了乘客。
乘客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活动,他们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多了解,今后也会更多地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地关爱身边的未成年人,一起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更优化的成长环境。
据悉,通过此次地铁宣传活动,让市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及其重要性,同时也让大家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了更多的关注和重视。下一步,斜塘街道儿童关爱之家还将通过制作“未保法”宣传视频的方式走进校园,广泛普及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广泛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