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食堂疫情防控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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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疫情防控制度篇一
(一)盒式分餐制:
1、采取盒饭形式送餐,食堂将提供一次性不可回用餐具,禁止餐具重复使用。
2、制造系统分线分班组分时段由班线长至食堂领餐,由生产总厂按线体、班组(包括品质部、材料仓一线人员)统一编排时间段,需在12点前完成。营销、研发、职能部门自12点起依序间隔10分钟时段至食堂领餐。(总经理办公室牵头,各单位配合);
3、领餐时不刷卡不交餐票,由各领餐人员统计名单及数量,自当月餐补或餐券数中扣除;
4、劳务工早晚餐在新工业园食堂,用餐人员少且不集中,用餐方式要求劳务工自带餐具用餐;
(二)报餐人数。各部门指定专人上报用餐人数,每天下午4点前上报次日午餐人数,以备食堂采购食品和餐具(总经理办公室蒋玥负责);
(三)独立进餐。避免聚集用餐,建议在各自工位用餐,用餐完毕自行打扫卫生,并将使用后的餐具放至指定地点,生产总厂负责车间内的餐具指定存放定点,职能部门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餐具存放地点。
二、食堂工作人员要求(总经理办公室监管,供餐单位负责)
(一)如下人员不得到岗工作:
1、1月24日后曾前往湖北疫情严重地区的;
2、1月24号后接触过湖北籍人员的;
3、1月24号后经过湖北的;
4、1月24日后接触过确诊病例和疑似患者的;
5、自我感觉身体不适的;
6、所在小区有疫情的。
(二)做好食堂作业人员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作业人员每天晨检记录建档,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员工要立即停止上班,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三)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在岗期间要保持佩戴口罩、手套,每天按规定及时更换。
(四)自觉避免与任何表现出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咳嗽、打喷嚏)的人密切接触。
(五)注重个人卫生。制备食物前、餐前便后、上班之前、回家后、接触垃圾、抚摸动物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每天做好健康状况记录。
三、食堂各环节监管要求(总经理办公室监管,供餐单位负责)
(一)采购要求。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和其他食品,采购时做好索证索票工作。避免与养殖或者野生动物、生病动物或变质肉类接触,避免与生鲜市场内的流浪动物、垃圾废水接触。
(二)操作要求。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食品加工要充分熟化,确保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生熟食之间加工要先洗手;加工熟食的员工要确保正确佩戴口罩、手套;食品加工要充分熟化,确保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60℃;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三)环境要求。每次使用餐具、烹饪用具前须消毒,每天对食堂餐厅地面、楼梯等空间进行消毒。操作间等必要环节须进行酒精消毒;食堂环境每日消毒2次(上下午各一次),餐桌椅使用后须消毒;要打开食堂窗户,保持空气流通。
(四)物资保障。保障充足的口罩、手套、帽子、体温计、消毒液等防护物资;保障一次性饭盒、餐具质量(提供四眼透明饭盒及独立包装的筷子)等物资充足。
(五)食品留样。每日餐前取每样食品不少于100g样品留样。
(六)监督检查。总经办每天进行食堂检查一次。
食堂疫情防控制度篇二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关键时期,关乎每一位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关于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师生员工应采取错时错峰、分散就餐等措施,避免集中聚集性就餐。
2月17日(星期一),学校将开始2020年春季学期工作。为切实贯彻落实学校防控工作精神,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用餐管理,避免广大师生在食堂集中就餐可能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学校食堂将进一步采取如下防控管理措施:
1、执行餐前检查。师生在进入食堂前,请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监测和查验证件。凡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携带有效证件者一律禁止进入。
2、保证食品安全。疫情期间,暂停生冷、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的制作和售卖;暂停免费汤粥和自选调料的供应,如有需求,请向工作人员说明。
3、鼓励打包外带。疫情期间,学校将免费提供打包餐盒、餐勺及食品袋,鼓励师生打包外带就餐;食堂也设立了专门的`外带套餐窗口供师生选择。为保证食品安全,外带套餐及打包餐食,请尽快食用。
4、实行分散就餐。为分散勺园食堂就餐人流,2月17日起,暂停勺园食堂太阳卡服务,持太阳卡教职工请就近选择其他食堂就餐。
5、提供集中送餐。鼓励办公相对集中的行政楼区域联合集中订餐,食堂将视情况提供送餐服务。
6、发布就餐指数。师生可登录餐饮中心微信公众号“服务”栏目下“就餐指数”菜单,实时查询各食堂就餐人数,错峰错时就餐。
食堂疫情防控制度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全市各单位职工食堂要全面加强规范管理,严密防控疫情风险,实现安全营养供餐。现就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全市各单位食堂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思想站位,本着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意识,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食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同时要对防疫必须物资,如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体温测量仪、清洗消毒剂等做好储备。
二、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强每日晨检检查,遇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要立即停止上岗,并劝其及时就医。从外地回来的人员,要做好登记,从疫区回来的,所在单位要暂停其工作,经医学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恢复其工作。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好企业从业人员自身卫生消毒和防护工作,要求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要勤洗手、勤消毒,正确佩戴口罩。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要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分(送)餐人员要戴口罩、手套分(送)餐,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加强食堂操作间、清洗间、就餐区等区域的清洁消毒工作。每天食堂生产加工就餐场所室内通风换气不少于x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要对食堂的桌面、椅子扶手、门把手、地面等要做好定期清洁消毒,要加强餐饮具清洁消毒及保洁工作,对送餐的工具进行实行定期清洗消毒。
(三)各类食堂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采购、加工制作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食品加工要烧熟煮透,防止病菌入口,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疫情期间,提倡不生产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品种。
(四)、加强留样管理,每日每餐供应的每个品种必须做好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留样食品应在冷藏条件下存放x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xg。
三、全市各单位各类食堂应尽可能避免集体性就餐。食堂入口处要安排体温检查点,就餐职工,每餐进入餐厅前应自觉接受体温测量,供餐单位要及时做好记录留存。食堂应按就餐规律制订错峰就餐时间安排表,并向就餐单位公示,同时还应提供分餐配送方式或快餐(简餐)等就餐服务方式以供选择,实行分散性就餐。
四、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食堂疫情防控制度篇四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复工后机关食堂的管理,防止出现疫情扩散蔓延情况,现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请各位严格遵照执行。
1.规范供餐、就餐方式。要实行分餐制(以盒饭形式提供),实行错时、分散就餐,保证就餐人员安全距离1.5米的密度要求,避免圆桌和对桌就餐;所有餐具统一由专人分发,不得自主领取。
2.加强领餐、就餐人员管理。疫情防控期间,食堂必须设体温测量人员。领餐人员或就餐人员在进入食堂前,自觉接受体温测量,领餐或就餐前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3.强化从业人员管理。食堂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体温检测上岗制度,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有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必须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一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防止交叉污染。
4.严格食材采购管理。采购食材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堂采购人员在采买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严格落实防护措施。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采购、宰杀、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采购活禽进行加工制作。严禁采购、加工制作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
5.加强食堂加工操作管理。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所有菜肴必须烧熟煮透。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提供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每餐食品应按规范要求做好留样。
6.保证就餐场所卫生清洁。保持空气流通,餐饮具每餐使用前必须严格清洗消毒达标。每餐前后必须对加工就餐场所进行物体表面、空气等环境卫生消毒。
7.及时处置餐厨垃圾。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按规定处置,设置专用带盖垃圾桶,做到日产日清。
食堂疫情防控制度篇五
针对近期本区部分企业单位(建筑工地)将陆续复工的现状,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强化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告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成立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防控小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持培训证、佩戴臂章上岗。
二、严格落实人员健康管理。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外地来沪人员登记报告等要求;严格落实晨检制度,每天上岗和每餐次从事加工操作前,都应当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发热等异常症状,在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岗;所有在岗员工应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佩戴口罩及干净工作服上岗,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宜佩戴手套;在食品加工、就餐区域入口处及备餐间二次更衣室配备洗手消毒设施(如免洗消毒液或75%酒精),督促所有人员进入相关区域前规范洗手消毒;对原料送货人员及外部访客应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检查。
三、保持场所和设施符合卫生要求。每天对食品加工、就餐、人员通道、电梯间、洗手间等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及时清理杂物和废旧物品,保持场所空气流通和卫生整洁,定期定时对空气过滤装置等相关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做好有害生物防控,消除虫害孳生;禁止在食品加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四、切实做好食品采购和贮存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经营蛇类、野鸟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按照保证食品安全要求的温度、湿度做好食品贮存,做到分类分架、离地隔墙、标识清晰。
五、严格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过程。生熟食品容器、冰箱、设施设备明显区分,加工过程严格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热食类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确保食品烧熟煮透;严禁超范围加工冷食和生食类食品;严格落实工用具和餐饮具消毒工作,不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避免长时间裸露;按需加工,现餐现做,避免隔餐使用,控制成品存放时间。
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各单位食堂复工供餐前,应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开始供餐后,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开展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落实整改,对发现与疫情有关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应立即停止供餐,并及时报告属地监管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建立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应急预案,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病症(病例)或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的,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七、鼓励采用分散供餐方式用餐。鼓励根据实际采取分时段用餐、在工作岗位用餐等分散式供餐用餐模式,避免人员密集;有条件单位可以在就餐场所采用屏风隔离、人员间隔1米以上等方式避免用餐人员拥挤聚集;鼓励员工自带或使用一次性餐盒;取餐时应佩戴口罩,就餐时避免相互交谈。
八、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培训。各单位要提高对疫情防控形势和食品安全管理的认识,指导员工科学看待疫情防控,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对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的基本知识培训、岗位操作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复工单位应符合上述告知书要求,经街镇(园区)复工条件核查通过后向属地市场所报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疫情管控工作措施,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自我防护和内部安全管理。对拒绝配合有关防控工作,构成治安管理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未履行法定义务,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