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通安全致父母的一封信 道路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6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交通安全致父母的一封信 道路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一
您好!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出行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较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上人车流量猛增,安全隐患增多,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所以家长们要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认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二、在出行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驾驶汽车系安全带意识、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为孩子作好表率。
三、积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
四、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教育自己的孩子不搭乘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专用机械车及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超载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督促孩子不要私自在马路上玩耍,或互相追逐、打闹,同时培养孩子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扶身并行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对未年满12、16周岁的学生,确系需要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需由家长到学校备案,方可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
各位家长,孩子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与安全,恳请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家长们千忙万忙,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可忘。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可能会对孩子产生毕生的影响。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孩子的未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家校沟通,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创造安全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走向灿烂的明天!
衷心祝愿您全家生活愉快,合家幸福!
交通安全致父母的一封信 道路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任何意外都会给学生、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道路上的车辆日渐增多,驾驶车辆的新手与日俱增,交通安全形势相当严峻,全国各地的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交通安全事故是造成学生意外伤亡的第二号杀手。针对这些情况,学校非常重视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利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仍有部分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知识缺乏,在出行时不遵守交通规则或在乘车难的情况下贪图便利而搭乘违规违法运营车辆,以致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为了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到交通安全警钟常鸣,希望各位家长能积极配合并要求您的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无论自身出行或带孩子一同出行,都要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给孩子树立榜样。
2、教育孩子必须做到拒乘超速车、超载车、拼装车、农用车、三轮车、司机酒后驾驶车、无牌无证等车辆。
3、教育孩子在路上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走路靠右边。不着急,不猛跑,过马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经常提醒您的孩子,走路时精神要集中,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动向。不要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在马路上玩摇摆车、溜冰等,以免出现危险。
4、十二岁以下学生不允许骑自行车上路,如路途过远,家长要采取合适办法接送,不要因图方便让学生搭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十二岁以上学生需骑车上学的,家长要教育学生骑车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抢道,不逆行,不带人,不大撒把,不扶身并行或曲折竞驶等。要定期对自行车检修,避免因刹车失灵等原因引发事故。
5、接送孩子的家长,请您遵守交通规则接送学生,不要把自己接送学生的车辆停在校门口或横七竖八的放到路上,以免造成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
家长同志,为了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美好明天,请您做好密切配合。谢谢合作!
交通安全致父母的一封信 道路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学生家长:
厦门已步入“金砖时间”, 世界注视着厦门,作为城市的主人,我们人人都是东道主。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创建水平和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城市品位,我们建议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家长为孩子做出表率,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停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在允许临时停车的道路上停放车辆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或者造成了交通阻塞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二)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三)在交叉路口、公共汽车站、网状线区域停车的,处以四百元罚款;
(四)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时段停车的,处以五百元罚款。一年内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二倍的罚款。
您今天的行为,将成为孩子明天的习惯。因此,在驾车接送孩子时,做到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一定不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停车,在可临时停车的路段,即停即走,不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停车,尤其是不占用公交车位停车,不将车辆停放黄格线、斑马线等禁停区域,做文明市民,安全出行不违规。同时配合学校的相关规定,保证上学放学高峰期学校周边道路畅通。
教会孩子基本通行规则和自我保护能力,让其知危险,会避险,明白被看见,才安全的道理。教会孩子在下车时注意观察周边情况,在确保安全后再打开车门,避免匆忙下车而发生意外。建议孩子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或让多名孩子拼车上下学。同时,帮助孩子树立文明交通理念,引导孩子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的交通行为,
家长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共同为孩子铺就一条健康文明的安全之路吧!
交通安全致父母的一封信 道路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篇四
尊敬的学生家长: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的机动车和驾驶员数量急剧增加,现有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设施跟不上日新月异的交通形势要求,给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学生们每日往返于家庭与学校之间,交通方式有步行、骑自行车、乘搭摩托车、汽车等,由于年龄、判断力、行为支配力和不抗力等诸多原因,使中小学生极易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据交警部门统计,去年仅东升范围就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23宗、16余人受伤,这些血和泪的教训应当引起各位家长的高度重视和深思。
寒假节将到来,学生暂时离开老师的教育和指导回到您的身边,您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他们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他们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希望您言传身教,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一定要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带头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并教育孩子出门要注意交通安全。在此,特向各位家长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并做到:驾驶两轮摩托车配戴质量较好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且不能超载(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只能在摩托车后座位置搭载一人);驾驶汽车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驾车时应当文明礼让,安全行驶等。
二、 要积极督促教育子女,步行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两边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不要冲红灯;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教育子女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在机动车道内左穿右插、竞技行驶。
三、不让未满12岁的子女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要让18周岁以下的孩子骑摩托车上路,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
四、 密切与学校、教师联系,如果发现自己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配合学校、交警对其加强管教。
只有从自身做起,人人遵章守法,您和孩子以及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才会得到充分保障,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从小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东升交警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祝:家庭幸福、出入平安!
交通安全致父母的一封信 道路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五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为广大孩子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学习和成长环境,既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也是每个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愿望。我们衷心希望家长们关心、关注孩子的交通安全,承担好监护人的责任,主动配合交警部门和学校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在此,我们非常希望能得到您配合,并履行以下责任:
一、摒弃交通陋习,文明接送学生。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带好安全头盔;非机动车不得驶入机动车道,不逆行、不猛拐,不闯红灯。驾驶小车等机动车辆接送孩子要注意,未满12岁的孩子不得坐在副驾驶座,需为6岁以下儿童配备安全座椅,更重要的是,不得超员行车!家中有年老者接送孩子的,更要提醒老人注意上述事项,确保交通安全。
二、乘坐车辆有秩序,不打不闹讲文明。上下学时,学生要在指定地点候车,禁止拥挤在车行道上或在车行道上招拦车辆;要等车辆完全停稳后,按先下后上的秩序有序上车,不急躁、不争先恐后;上车后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不在车内打闹。
三、知危险会避险,守法知礼平安行。教育孩子养成走人行道的好习惯,在没有人行道的情况下要注意靠路右边排成纵队行走。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四、文明骑乘车辆,安全参与交通。不要让未满12岁的孩子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不要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已满年龄可以骑自行车、电动车的青少年,要注意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要靠路边右侧顺行。骑自行车时不得双手离把,不得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不突然猛拐;横过道路时,要下车走人行横道推行,不得在道路上随意斜穿。
五、驾乘合法合规车辆,安全才有保障。家长和孩子乘车出行时应选择乘坐车况好、牌证齐全的车辆,驾驶或乘坐汽车时请系好安全带。不要乘坐无牌照、车况差、报废车辆以及超员超载车辆;不要乘坐货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监护人不得租用或集体租用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自觉抵制非营运车辆载客行为,提醒孩子不要乘坐陌生人的车辆。
各位家长们,没有什么比孩子的安全更重要!在您日常的出行途中,应主动避让佩戴小黄帽的学生。如遇到中小学生横过道路时请注意提前减速,发现学生在道路上追逐嬉戏等危险行为时要及时劝阻。让家、校、警携手努力,以安全起步,为孩子共同撑起一把交通安全的保护伞!
交通安全致父母的一封信 道路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篇六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孩子的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学生交通安全提出以下建议,希望家长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并确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
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让他们掌握交通安全自我防范常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教育孩子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严格遵守交通“八不准”(即:不闯红灯、不逆向行走、不穿越护栏、不乘黑车、不骑“英雄”车、不抢道、不跳车、不爬车)教育孩子不提早到校,上下学期间不在外上逗留。
上学、放学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不做“低头族”、不闯红灯、不随意穿行;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嬉戏玩耍;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或天桥,一慢、二看、三通过。
拒绝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搭乘公交车时,要自觉排队有序上车;乘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车,下车前先观察外面交通情况并确认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禁止未满12周岁孩子骑自行车上路;禁止未满16周岁孩子骑电动车上路;保证孩子骑乘车辆安全性能良好,铃、闸、锁齐全;提醒孩子骑车自觉靠右走非机动车道,并注意避让机动车和行人;骑车转弯时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不在道路上乱穿乱行、追逐竞赛、骑“英雄车”,确保自身安全。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年满18周岁,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
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
不得驾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动车、滑板车等上路。
家长要帮助孩子树立生命至上的安全观,做文明出行的典范。骑车要佩戴头盔,驾车上路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各行其道, 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接送学生时要自觉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临时停车位,不要占道乱停,妨碍道路正常通行;不得用非机动车搭载儿童,不要带着孩子在机动车道上行走。
不用无牌无证、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接送孩子。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关心、爱护他们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职责。我们真诚希望在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携手筑起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祝您及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盐山县教育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