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高中读后感(精选19篇)
读后感是对读完一本书或某篇文章后的个人感受和思考的文字表达。写读后感前,要对书籍的主题、结构和要点有一个清晰的理解和概括。小编整理了一些经典文学作品的读后感,希望能为大家写作提供一些启示和借鉴。
家高中读后感篇一
苏联的高尔基一生有许多著名作品。其中《童年》是他自传体小说三步曲中的第一部。
翻开书的第一页,他这样写道“给我的儿子”我想这也许是他想让儿子知道自己苦难的童年吧。
在沉痛的氛围中外祖母出现了,虽然阿廖沙(即高尔基)的父亲死了,但她的到来却使他重见光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在她没来以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带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在与外祖母接触的这一小段时间里,阿廖沙就下此断言,可见她的人格魅力之高。
但是,幸福相处的日子并不是很多,“一种浓厚的,色彩班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那是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普通俄罗斯人的生活。在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中,阿廖沙的童年生活也真正拉开了帷幕。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她可以说是为自己而活,也可以说是为别人而活。在无数个日日夜夜之中,她让我觉得是在为和平争取点什么,也许是宁静,也许是快乐,总让人捉摸不透。这大概就是因为她的善良,在为别人付出时,她已忘怀了自己。就像冰心《观舞记》所写的那样“在舞蹈的狂欢中,她忘怀了观众,也忘怀了自己”外祖母就像这个舞蹈者,在自我付出时,她忘怀了所有。
在《童年》整部作品中,高尔基对外祖母的外貌描写生动而形象,惟妙惟肖,如“她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快活的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但这面孔却被松软的鼻子、胀大了的鼻孔和红鼻尖儿给弄坏了。她从一个镶银的黑色鼻烟壶里嗅烟草。她的衣服全是黑的,但通过她的眼睛,从她内心却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她腰弯得几乎成为驼背,肥肥胖胖,可是举动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敏捷,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动物。”外祖母的形象马上出现在眼前,特别是她那件神秘的黑衣服,似乎在里面藏有鲜为人知的秘密。
他一个人孤独得可怕。连快乐女房客的那只可爱的猫也不往他的膝盖上爬。原因就是他身上有股酸味(我想可能是他在研究某化学物发出的酸味留在了身上)。最可悲的是“最有人性”的外祖母也不去接近他,还叫阿廖沙不要老在他身边转。
是的,“好事情”他真的是可怜极了。由于贫穷,他只穿一些破衣服;为了事业,他几乎没有朋友。他知道没有人会喜欢他,还故意不让阿廖沙接近自己,他明知道阿廖沙可能会是他在这儿的好朋友,但为了阿廖沙的家人不骂他,“好事情”也只能自己承受孤独的折磨。因为他是外地人,一个亲人也没有。他总是憋着、憋着,“哪怕对一块石头,对一棵树,也想谈谈心”这是常人所无法想像的。不禁让我想到一些创造事业的人们,虽然他们挣了许多钱。但是由于繁忙,他们放弃了其它的一切,也失去了其它的一切。可每个人所追求的人生都是不同的。当有些人在追求生活美,欣赏日出日落,享受丝丝凉风,品味月下美酒时,而有些人却一心追求着自己的事业梦。对于“好事情”更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与心灵共同追求的梦。物质生活只是人生的小小点缀,而因事业所取得的成就更被他所喜爱。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家高中读后感篇二
新学期开始了,翻开语文书,第一页就是窃读记这篇课文,这篇课文是我深深受益。
文中讲林海音小时候的故事,林海英的做法使我感慨。林海音小时候家里很穷,买不起书。她没放学回家,就急匆匆的跑向书店去读书,我想,大概我们会家是去吃饭吧!
他用急切的脚步走向书柜,用她的双眼去找她的书,却迟迟找不到,她告诉我们她是多么爱看书,并且告诉我们窃读时的那种复杂心理,告诉我们她喜欢下雨天,因为她可以在书店看书,她非常地高兴。
我们应该学习林海音那种爱读书的.样子,不应该不读书。话题作文300字的读后感话题作文300字的读后感。就像是文章中最后一句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也是在爱里长大的。
家高中读后感篇三
书中小贝和许博的友谊让我羡慕不已。小贝生病了,许博骑车去买药;许博要参加比赛了,小贝给他加油助威。好朋友之间不就是应该像这样吗?互相关心,互相鼓励,一起拼搏。
看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这本书,更像是一本“友谊说明书”,告诉我们怎么去保持与朋友之间最真诚最珍贵的友谊。它让我知道了友谊是多么重要。当生活中的美好成了假象,破碎的家夺去了小贝所有的温暖与幸福,最无助和伤心的时候,是许博给了她安慰,是友谊让小贝再次感受到温暖。
我喜欢这本书,还因为书中的语言很唯美,小清新,小格调,小浪漫,小抒情……像书中所说“年少时的感伤、喜悦、迷茫,被笼罩在一层朦胧的纱中。仔细聆听、感受,不知不觉间,你会发现在他的影子中,也有一个你存在……”
我将写满祝福的纸片,挂在树梢上。这时,风吹过许愿树,所有的纸片都轻轻摇曳起来……《风吹许愿树》是庞婕蕾写的,这是一本温暖人心的书。这本书主要讲了活泼开朗的小贝、会照顾人的许博、非常爱八卦的清清、沉默不语的夏南,这四个人的故事。一开始,小贝的爸爸和许博的爸爸认识,但不久小贝搬到了上海,小贝以为再也见不到了许博了。有一天,小贝无意中见到许博,两个人很激动,从此许博对小贝就格外照顾,许博放弃了小提琴,去学了吉他,这让小贝吃了一惊。后来许博有去一个乐队当看吉他手。过了一段时间,小贝班上来了一位转学生,他的名字叫夏南。小贝的死党加闺蜜清清喜欢上了夏南。有一次清清说要找自己的“守护天使”,大家不用猜清清的“守护天使”一定是夏南,因为清清每次下午茶后都会给他一盒牛奶和一包薯片,但是夏南并不领情,他把清清给的东西都扔到了地上。
在这场事件后,许博参加了一个比赛,并很快就进入到了决赛,但决赛他并没有上场。因为有网友说他并不是大学生。于是,他就在路边卖娃娃。到最后小贝的爸妈离婚了,许博也去北京打拼了。这本书令我影响很深,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温暖人心的地方,也让人懂得了不能骄傲、要言而守信,非常多的道理。
家高中读后感篇四
《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在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时,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家高中读后感篇五
是啊,除了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陆地面积之外,我们还拥有三百万平方公里的海洋,这也是我们的领土啊。但是我们对于这些祖先说留下的神圣领土在做些什么呢?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生活垃圾,浪费、我们是在污染海洋,我们是找伤害那神圣的蓝色,同时也是在毁灭我们自己。
在这个陆地资源过度开采的时代,海洋成了决定中国未来是否富强,是否能走上世界顶端,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强国。
海洋究竟有神作用呢?1992年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认为,还有那个是人类生命支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
首先,海洋内有丰富的海洋生物,用以食用,营养价值很高。而我国海洋生物的品种更是繁多,还有许多可以入药。
其次,海洋是个资源丰富而未充分利用的资源宝库,他有许多陆地匮乏的资源,如石油,天然气,海滨沙等多种矿物资源,还有潮汐能这种绿色环保的可持续发展能源。
最后,海洋还有很高的军事作业,在战争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作用。
这些,是我所了解的海洋,但是宽广如海洋,他的作用不可能仅限与此。“大地是人类的母亲”是的,陆地对于我们而言非常重要,我对她有着无限的眷恋与崇敬之情,那我们是否可以认为“海洋是人类的父亲”呢?据我所知,地球上最早出现的生物是在海洋中的,我想海洋这个父亲是当之无愧的。
地球本就是一个蓝色的星球,蓝色国土,说是整个地球也不为过。在此,我想呼吁大家,呼吁中国,也呼吁整个世界:在我们歌颂陆地的时候,不要忘了,我们还有海洋。在海军用自己的生命守护着这伟大的蓝色时,我们不能再伤害他了,否则在数千万年以后,我们的蓝色国土将变成黑色国土。
最后,向那些穿着美丽海军服,背井离乡,在风浪中依然挺立,毫不退缩的中国海军们,致以我最崇高的敬意,你们守护的,是海洋,是蓝色国土,也是我们蓝色的未来。谢谢你们!
家高中读后感篇六
越长大越孤单读后感房慧我始终都学不会用华丽的语言去包装自己的文字,我始终都是用琐碎的文字来表达我的情感,越长大越孤单读后感房慧。-------题记从小就羡慕那些朋友多得是,有那麽多的玩伴,随手便地抓的人。而对于我这个eq智商不高的人来说,何谈容易。他们总是有说不完的话,数不尽的倾听者,打不完的招呼,虽然我也有几个私交,不过无非就是那几个玩的要好的,曾经一度认为自己有自闭症,朋友也有时这样问我。不过总结来说就是有点孤僻,不喜欢太热闹的地方,喜欢呆在自己的世界里,静静地,不想内心的那片净土受到外界的干扰,可表面安静,害羞的我,可又有谁知在寝室尽情释放自我,所以我被盖上了双面人的称号。只是心中永远有这那样一块儿禁地是属于我自己的,我曾试着想慢慢打开它,却发现好难。就像树上最高枝头的那颗苹果,不曾尝过,却担心它的苦涩。小时候,总是自己呆在家中,把所有的灯都打开,因为害怕黑暗,那个时候是在上幼儿园,个子小抅不到开关,摸着黑小心翼翼的踩着凳子,有时会哭着从晚上等到白天妈妈下班。
把电视声音开得很大,因为那样才不觉得害怕,总是羡慕那些一回到家就能见到父母的孩子,就是那麽一个小小的愿望我都无法去实现,在别人眼里却只是轻而易举的事情。那个时候认为自己好孤单,然而随着长大那种孤单一也淡去了,本以为这样我就可以变的坚强,不会再去那样的依赖父母,然而心理上的孤单与日俱增,真的好孤单好无奈,以前的孤单比起来实在算不上什么。在大人的眼中我们还是未经历长大的孩子,童真,稚气。根本不会去关心哎呀学费怎麽又要交了?菜价怎麽又涨了?......
心无杂念,未成熟未长大的孩子,没有压力,没有烦恼,没有社会上的竞争。。。。。。安心过着丰衣足食的日子,可只有我们知道,自己已经长大,自己在变,或者怎样慢慢成长,因为无论是谁在父母眼中终究是个孩子。但在别人眼中未必是这样的。我就是这其中的一员,从小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温室里的花朵。童真的孩子,总是把所有的事情看的太简单美好,一直生活在自己的童话世界里,那里只有快乐和美好。即使是看电视和小说,都会选择美好快乐的结局来看,无非就是想看到圆满的结局。这是一个男孩悲伤流浪的故事,也是一群倔强的女孩子追求真相的.故事。李可以背负着血缘之痛,四处躲避。他不允许任何人靠近,他越这麽孤傲就越吸引周围的人的好奇。
他做了一个旅人,踏上未知的旅程,无法停靠,无法安心,没有朋友,没有目标,放逐,流浪。他的冷漠,目中无人,不接受任何人的关心,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冰冷的像南极的冰岛。越长大越孤单好像成为孩子的代名词,张大中感受到孤单的滋味,是自己与周围的一切更加生疏,与熟悉的人如同路人甲路人乙,身上长满难以靠近的刺,把自己包裹起来,用坚硬的一面去防备他人更多的时候,把一些事一些话埋在心里,正是这种的心理上的变化使自己变得麻木孤单,不愿与他人交流。孤单越来越鲜明,越来越可怕,没有儿童时代的天真活泼,我也想过简单的共同追求,也许随着长大,看大的世界越来越大,懂得的越来越多,接触的越来越深明白一些道理,对这个而世界上的规则了解的越来越透彻,才发现自己变了许多,变得有私心变得计较,变得有防备,使我们明吧梦想很难去实现,明白未来的路很长路很坎坷,自然变的孤单迷茫,天空很大却看不清楚,好孤独。
我们不得不承认,尽管我们每个人的内心还是向往着童真,但并不可能像从前一样快乐,因为我们每个人的志向不同,经历不同,所谈论的事情也不一样。好想再回到那无忧无虑的童年,因为那样才不觉得累,才可以轻易被满足,才不觉得孤独。好像再躺在外婆的怀里听唱着那首几百遍的歌,就是那首歌陪伴我到长,那首歌好像这样唱的“天黑黑,欲落雨,天黑黑,黑黑”真想回到那个犯了错躲到大人怀里的小女孩,长大后,一切好像都变了,变得好陌生,变得好孤单。总是想起童年的时光,却在,念念不忘中淡去了。
是否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我走在每天必须面对的分岔路,我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年轻的一代,在成长路上,终究是寂寞的,但记得长大孤单了,千万不要抱怨,这毕竟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人生的一个“坎”,只要勇敢去面对,一切都会好的。
家高中读后感篇七
一只交织着亲情、爱情、友情的风筝永远在两个阿富汗男孩心中挥之不去。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救赎的故事。
《追风筝的人》是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本小说。起初不能明白为什么要以一只风筝作为标题,直到读完整本书后才渐渐明白过来,这一个以风筝为引子展开的故事是那样的令人感动与惋惜。在主人公阿米尔眼里,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有着兔唇的人,那个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的人是那样的老实,忠厚而又那样的单纯。那是把他视做好朋友的人,可是却因为他的懦弱无能,他背叛了他的好朋友——哈桑。
书中描写了阿富汗一项古老的传统——“风筝比赛”,这是一种流行于广大阿富汗儿童的童年的游戏,风筝飞得最高,并且坚持到最后,就会在所有人眼中有着至高无上的荣誉。这个象征着尊严与成就的“风筝比赛”却给哈桑和阿米尔的友谊带来了一生都难以弥补的裂痕。那条充满罪恶,阴暗的小巷中发生的一切永永远远地伤害了哈桑以及阿米尔,使阿米尔在往后的生活中充满了自责与愧疚。
哈桑是这本书中最让我动容的人。他的一生太过于多舛了,混乱的家庭关系,被挚友背叛,这些常人无法原谅的事情在他的身上却得到了谅解。他视阿米尔为他一生追随的人,他将自己的姿态放得那样低,他甚至可以为阿米尔付出所有,因为他是那样的爱阿米尔。哈桑对阿米尔少爷的感情,是无谓回报的付出,是不辞辛劳的坚守,是无所畏惧的袒护。阿米尔因为嫉妒父亲对哈桑的.爱护而诬陷哈桑偷手表以达到将哈桑赶走的目的,哈桑不但没有记恨他,反而为了保护阿米尔而被阿瑟夫侮辱,更是在阿米尔走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被杀害。从开始到结束,哈桑都没有一丝怨恨阿米尔。每一次想起哈桑对阿米尔说到“为你,千千万万遍。”我的心中那种无以言表的心酸和感动令我眼眶泛红,喉咙梗塞。“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哈桑善良纯洁的写照,是他对阿米尔郑重的情感表达,也是他对阿米尔矢志不渝的承诺。在他为阿米尔站出来时说的那一句“阿米尔是我的朋友”时,我不禁为这个善良的孩子感到心疼。
也许是这句话那忠贞不渝情感太过浓厚,让阿米尔对自己的背叛以及懦弱无能感到深深地自责和痛苦,所以阿米尔选择了疏远哈桑,因为他没有勇气面对哈桑。最后哈桑和父亲离开,两人一别,走上了各自的人生道路。二十年后,阿米尔在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后,带着自己与父亲的罪行开始了赎罪之路。经过不懈的努力,他终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且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阿米尔,在经过二十年的精神折磨后,终于找回了二十多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当他看到那张神似儿时玩伴的脸时,他明白,他无法再次逃避了。为了解救哈桑的儿子,他想尽各种办法,历尽千重苦难万种障碍,甚至不惜牺牲自己来得到心灵的救赎。他以自己的勇气和赎罪般的努力战胜了二十多年前的敌人阿瑟夫。他赢了,他战胜了他与哈桑及哈桑儿子的敌人,也战胜了自己心中的执念!
作者似乎并不想这么简单的放过阿米尔。哈桑儿子的一次又一次自杀和对生活充满绝望的态度使得这个救赎之路愈发坎坷。在医院里,哈桑儿子命悬一线,他在病房外跪地祷告的情节将整个小说推向了高潮。“只有那些失去真主的人才能找到真主,真主真的存在,他必须存在。”这一句更是为整本小说灌入了灵魂。阿米尔的人格由此发生了蜕变。
故事的结局回归平淡,哈桑的儿子跟阿米尔回到了美国生活,但是他与阿米尔的心结依旧没有解开。当阿米尔在海边重新拿起风筝线的时候,他终于找回了自己。
我从这本书不只是看到了阿富汗的宗教问题以及政治问题,还看到了人性的弱点与本质。哈桑那种深入灵魂的全心全意为一人的态度在现在的社会中屈指可数,那种赤子之心能够炽热所有人。可是阿米尔在面对现实以及自己的罪行时表现出的懦弱不就是社会大部分人的缩影吗?我们缺乏的勇气使我们错过了许多本该拥有的东西。勇气也许并不能所向披靡,但是胆怯终究会碌碌无为。做人做事,最重要的不就是负责任吗?学会做人,首先就要学会担当,对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负责;也要勇往直前,对自己爱的人忠诚勇敢。不要让自己的懦弱伤害到你身边爱你的人,那样你将会在自责与懊悔中度过余生。
做一个追风筝的人,在奔跑中怀揣梦想与勇气,一路高歌,一生无悔。
家高中读后感篇八
一场漂浮的雨过后,阳光带着清新的空气飞来。我从抽屉里翻出一本书,书名是《爱的教育》。
翻开书,扉页上写着两行字:学会感恩-妈妈。
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只读了几行,我放不下。
这是一本书,从四年级学生埃里克的角度描述了他发生的事情,并写在日记上。这本书是一个小故事,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叫做“小抄写员”的故事。
叙利奥的父亲是一名铁路工人,为了养活一大家子,他帮杂志社抄写。叙利奥不忍心看到父亲的辛苦,于是在父亲停止写作后,晚上帮父亲抄写。但由于睡眠不足,一天晚上,居然躺在作业本上睡着了。父亲严厉批评了他,他想说出真相却忍住了。然而,每天晚上抄写已经成为一种习惯。那天晚上,叙利奥又起床了。他不小心撞倒了一本书。他很紧张,害怕打扰他的父亲。但他没想到他的父亲站在他身后。他明白了一切,父子俩紧紧地抱在一起。
父子关系是广泛的。“当一个人爱别人,也被别人爱的'时候,那么这个人就是最幸福的。”。不是吗?叙利奥爱他的父亲,忍受委屈。他把一切都埋在心里,因为他爱他的父亲,他的父亲也爱他。
读完这个故事,我想起了生活中的一些例子:
每当妈妈让我洗碗扫地时,我都很不情愿,经常让妈妈用一些东西“贿赂”我。“拿人的钱嘴短”,我拿了妈妈的东西,不好意思不为她分担家务,但我总是假装尽力欺骗妈妈对我的信任。有时候,虽然我妈妈贿赂了我,但我什么也没做,所以我经常让我妈妈生气。
我被叙利奥关心父母、孝顺父母、体贴父母、勇于分担家庭责任的精神所感动。在当今社会,我们独生子女受到父母的照顾。他们都是“小皇帝”和“小公主”。他们总是抓住父母对我们的溺爱和攻击,所以父母无能为力。
这本书是一本好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要把书中的精神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家高中读后感篇九
这里记载着一篇非常感人的故事,我读后生生泪下。
讲的是:小时侯,我常去爷爷家玩儿。爷爷家有一棵很茂盛的梧桐树。每次我到爷爷家玩,都是我最快乐的时候。
那时,家境并不好,妈妈动不动就生气,一生气就训人,我常常挨她的训。我一生气,便跑到爷爷家,快乐的玩耍。有一次,我淘气,拿起针扎了梧桐树一下,清清的、圆圆的泪珠一样的水滴滴了下来。我呆了一下,这“泪珠”在爷爷眼里有过。那次,我打破了人家的花瓶,却不承认时,爷爷就落下了一滴清清的、圆圆的泪。从此,我把梧桐树和爷爷连在了一起。
有一天傍晚,竟下了一丝细雨,爷爷叹了口气说:“梧桐树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我不懂,爷爷便讲解给我听。
我在梧桐树下玩着、转着,转到了梧桐树的叶子全落了。爷爷的病情加重了。一天,爸爸回来告诉我,爷爷快不行了,我感到自己疯了似的往家跑。不会的!决不可能!爷爷只是睡了。瞧,他那面貌与生前一样,他只是睡了。我猛然想到:梧桐树,梧桐树,梧桐树不死,爷爷不会死!我又扎了梧桐树一下,水流了出来,我笑了,可在一看,那水不在是清的,而是混浊的,不在是滚圆的,而是一道细流。
我绝望了,只看见一位老爷爷,坐在梧桐树下,给一个小女孩儿讲故事听……。
虽然,我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可我知道,它在告诉我们:要珍惜爱,懂得爱,做一个懂得爱的人。
家高中读后感篇十
在一个鸦雀无声,万籁俱寂的夜晚,在街道不断接受风雨洗礼的时刻,我读懂了一本书——《鲁滨孙漂流记》。
翻开书的前几页,眼前不断的闪现的是一位倔强、有胆识、勇敢的少年,他不顾父母的劝告,独自乘船,出海探险。
还记得我在上小学的时候,天空正下着雨,我不顾父母的劝告,独自出门玩耍。继续品味书中的情节,那一阵阵狂风向那位少年袭去。海上掀起一道道波浪,将他*在一个无人岛上。
回到现实,那天我享受着雨的沐浴,可玩得正高兴的我却不知道,危险的魔爪正朝我伸来——我摔倒在一片泥沼中,不断下沉。
书中的文字告诉了我,鲁滨孙并没有屈服,他用他的智慧、勇敢、勤劳度过了难关,用顽强不屈的精神和不断拼搏的勇气,最终离开了那“死亡”之岛。
掉到泥沼中的我,开始有些心灰意冷,想到了鲁滨孙*我自己的双手,慢慢得,一步一步爬出了沼泽。最终战胜了困难。
《鲁滨孙漂流记》告诉了我,在困难和挫折面前,要迎难而上,永不放弃希望。
在书香的歌曲中,有鲁滨孙与困难搏斗的惊心动魄的音符,有那勤劳勇敢,的刚毅节奏,还有那永不放弃,顽强不屈的歌词。正是因为他的这些精神品质,才是他得以生存下去。
那天,我读懂了《鲁滨孙漂流记》,他告诉我在任何环境中,都不能放弃希望,正如陆游那“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只要我们有战胜困难的信心,“任尔东西南北风”我们都能战胜。
家高中读后感篇十一
在一个云雾缭绕的天气里,有一个人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着,那个人就是我。虽然天气不好,但我的脑子里依然是明朗的。今天,我给大家分享的书是:《爱上读书的妖怪》。
你是不是对这本书的名字很好奇呢?现在我们来听听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吧。从前有一个柜子精,他之前是一个柳条柜,里面装着吝啬老头的钱。因为钱很多,所以用的柳条柜也很多。其中有一个柳条柜被小偷偷走了。
小偷把钱拿走以后,把空空的柳条柜扔在那儿,当柳条柜破了之后,就幻化成精。他幻化成精后,就去吝啬老头那偷钱,因为他习惯抱钱睡。他偷了钱后,就来到柳树洞里。
突然,门外冒出了两个妖精,分别是扫帚精和笔记本精。两个妖精想和柜子精在一起,柜子精收留了他们。从此,他们成为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有一次他们和学者比赛,当他们不知道学者出的题怎么做时,就想到了“嗜书如命”的世宗大王。
于是他们骑着扫帚去天堂找世宗大王,回来后他们把世宗大王写的答案给学者。学者又问这是什么意思,他们又答不上来了,笔记精建议去书中找答案。后来他们不仅找到了答案,还爱上了读书,也认识了字。
我们不能像吝啬老头学习做个吝啬鬼,而要向土土学习做个大方的人,这样别人就会跟你玩。笔记本精是个爱读书的妖怪。看书是很重要的,所以,大家要大量的阅读。
同时,我想起了高尔基写的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大家是不是对这句名言很熟悉呢?读书是很重要的,因为书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只要你大量的阅读,就会变得智慧、聪明。所以,我要大量阅读。
我喜欢这本书!
家高中读后感篇十二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法布尔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我读得兴趣盎然,爱不释手。
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其实,美,无处不在。美,就在身边。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昆虫记》,走进大自然。
家高中读后感篇十三
去年暑假,九寨沟旅行回来的路上遇见了长江,黄黄的混浊的江水超出我对黄河的想象,一如这世风狂泄,泥沙俱下的世道。因此,我渐渐地更喜欢文字的世界,可以让人海阔天空地想象,比现实世界美得多。
比如那清新剔透、天马行空的《小王子》,像九寨沟透彻清凉的水,却随手可观,不必千里迢迢赶去欣赏。
读它,是一种很简单的幸福。
第一次看《小王子》是在两年前,杂志上的一篇序言——《我是那只等爱的狐狸》,注明选自《小王子》。与众不同的味道把我迷住了。
很快地我在网上订了书。送来后,打开第一页,我就爱不释手了,令我惊喜的不仅有奇妙的文字,还有圣埃克苏佩里的那些画儿。看到小王子里面一样的画面,我才知道,原来那些小人和花花草草曾经并且一直在这样忧伤的童话里生长着。
我摘录了《小王子》的一些文字,和朋友们分享:
我的生活很单调。我捕捉鸡,而人又捕捉我。所有的鸡全都一样,所有的人也全都一样。因此,我感到有些厌烦了。但是,如果你要是驯服了我,我的生活就一定会是欢快的。我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我躲到地下去,而你的脚步声就会象音乐一样让我从洞里走出来。(小狐狸的话)。
比如说,你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应当有一定的仪式。(小狐狸对小王子说)。
我如果有五十三分钟可支配,我就悠哉游哉地向水泉走去…(小王子对忙碌的商人说)。
喏,这就是我的秘密。很简单: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小狐狸对小王子说)。
我到过一个星球,上面住着一个红脸绅士。他从来没闻过一朵花。他从来没有看过一颗星星。他什么人也没有喜欢过。除了算帐以外,他什么也没有做过。他整天唠叨的就是你刚才所说的那句话:‘我正忙着要紧的事呢!’他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不过,这还能算个人吗!不,他不能算人,他只是个蘑菇!
“你们一点也不象我的那朵玫瑰,你们还什么都不是呢!”小王子对玫瑰们说。“没有人驯服你们,你们也没有驯服过任何人。你们就象我的狐狸过去那样,它那时只是和千万只别的狐狸一样的一只狐狸。但是,我现在已经把它当成了我的朋友,于是它现在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
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话来判断她。她使我的生活芬芳多彩,我真不该离开她跑出来。我本应该猜出在她那令人爱怜的花招后面所隐藏的温情。花是多么自相矛盾!我当时太年青,还不懂得爱她。”
那么美的文字让我谦卑,自惭形愧。我只能用一段一段的原文来表达我对《小王子》的喜爱。
一直沉睡的天性被他美丽的忧伤唤醒了,我试着去怜惜一花一木,去同情小人小物,试着培养自己丰富的情感世界,试着搭建自己宏伟的精神殿堂,抵抗这个疯狂世界里肆虐的物欲,拯救我那日益物质化的坚硬的心灵。
小王子乐观地成长,流浪世界。流浪中,小王子看到了世间百态,形形色色的人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迷茫着:
国王,坐在只有礼服大小的星球上支配着他的权利……。
爱虚荣的人,“在那些爱虚荣的人眼里,别人都成了他们的崇拜者。”
酒鬼,为了忘却羞愧而喝酒,因为喝酒而羞愧……。
实业家,只爱计算着天文数目,喜爱拥有却不知如何去管理……。
点灯人,“小王子瞅着他,他喜欢这个点灯人如此忠守命令。”
……。
他们唯一的共通点:玩着大人们的数字游戏、心中充满欲望、虚荣、热衷名利、有着自甘堕落的自圆其说逻辑,缺乏对真实世界的爱和兴趣。“这些大人们真是奇怪极了。”
“人们一点想象力都没有。他们只是重复别人对他们说的话…”,“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人们是从来也不会满意自己所在的地方的。”
“你这里的人在同一个花园中种植着五千朵玫瑰。可是,他们却不能从中找到自己所要寻找的东西……”
“然而,他们所寻找的东西却是可以从一朵玫瑰花或一点儿水中找到的…”
我们是不是也在苦苦追求着幸福,但却常常粗暴地把幸福从身边赶走?
人生没有目的地,人生仅仅是一个过程,值得我们把握每一天的幸福。
家高中读后感篇十四
不知何时起,好喜欢储藏希望。每每伤感时,会希望明天的这个时候是快乐的,久而久之,这些希望就一直在心里储藏着、等待着、期盼着,盼着这些希望全部实现,也许,不能全都如我所愿,那就让我把一辈子的伤感都留给现在吧!因为,我不只想要一个快乐的明天。
正如《留给明天》中所说:“明天的我。迷雾散尽,一切终见清晰。”
夜,是那样的沉寂······
希望有时就像月亮一样,它虽不如太阳那样光芒四射,但它却能借助太阳那一点点的光,为黑暗带来一丝光明,为恐怖带来一丝美好。希望,就是狭窄空间内仅存的一点光亮,没有了希望,也就没有了最重要的部分。
生活中,存有希望的人会永远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他们会努力做好每天的工作,迎接第二天的朝阳。每当太阳升起时,他们心中想的只是做好今天的工作,而不是浑浑噩噩的过完这一天。因而,造就了乐观和悲观两种类型的人。
听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位医生,素以医术高明享誉医学界,他的事业蒸蒸日上,但不幸的是,就在某一天,他被诊断患有癌症。这对他来说无异于当头一棒。一度,他曾情绪低落,但后来他不但接受了这个事实,而写他的心态也为之一变,变得更宽容、更谦和、、更懂得珍惜他所有的一切。在勤奋工作之余,他从没有放弃与病魔抗争。就这样,他平安的度过了好几个年头,到现在,他依然活得很快乐。有人惊讶于他的事迹,问是什么神奇的力量在支撑着他。这位医生笑盈盈的答道:“是希望。几乎每个早晨,我都给自己一个希望,希望我能多救治一个病人。希望我的笑容能温暖每一个人······”
每天给自己一个希望,给自己一个鼓励,给自己一个目标,哪怕它很渺小,但我们只要努力去做了,生活就是充实的,也就是说,只要我们存有希望,我们就可以化腐朽为神奇。
不要感慨成功遥不可及,只要我们已经付出,把现在该做的'都做完,把剩下的,就留给明天吧!希望,总有一天会绽放,就如我们早晚会成功一样。
把希望,留给下一秒,用时间来灌溉、用努力来施肥、用想象来保护。
我读了查尔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看完后,我被主人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大卫·科波菲尔。他的童年生活十分凄惨:父亲在他未出生前就去世了,8岁时母亲改嫁,继父摩德斯通先生严酷残暴,他的姐姐莫德斯通小姐也一样铁石心肠,不近人情。后来他被送往学校——钱国最糟糕的学校之一,那里的人也并不友善——残忍的校长,狡诈的朋友……大卫在学校里饱受煎熬,然而他那善良的母亲却只能忍气吞声。不久之后,大卫的母亲便去世了。这是他的继父便霸占了家产,还把大卫送去工厂工作,尽管他当时只有十岁。读到这里,我不免为大卫的悲惨童年感到万分同情与难过。相比之下,我的童年简直太幸福了。我享受着父母的关爱,在学校里又和蔼的老师与友爱的同学,我是多么幸福啊!可是大卫却生活得如此悲苦,这是多么的可怜啊!
然而大卫却没有放弃一切希望,他逃离了工厂,准备投奔他的姨婆——一位貌似严肃却有着菩萨心肠的人。在她的帮助下,大卫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他被送往一所正规的学校并且在那里完成了学业。然后就做了一名律师。尽管大卫现在生活得很好,但它周围仍有心怀歹意的人——尤赖亚·希普。
大卫的生活还真是一波接一搏。他摆脱了残暴的继父却又碰到了很有心机的系谱。我想,如果换做是我, 也许早就放弃了,然而大卫凭着他坚定的毅力,勇敢地走下去了。
邪不胜正!大卫同善良的米伯考以及知心朋友阿格尼斯等人战胜了尤赖亚·希普。
这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事啊!大卫终于打败了敌人,战胜了困难与挫折。
如果你认为从此大卫的生活就会无忧无虑,一帆风顺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
这,也许才是最完美的结局。
大卫虽然经历过无数的困难,遇到过许多不友善的人,但在他的生活中也不乏善良之人:有可爱的保姆辟果提,少言寡语不善言辞的巴克斯先生,还有生活不如意的米伯考夫妇。他们时而兴高采烈,时而忧郁不安,却始终期待着“转机”的到来。当然,还有聪慧的阿格尼斯可爱的朵拉。他们都带给了大卫无穷的欢乐与帮助,使大卫更加坚强的生活下去。
我想:我们应向大卫学习,尽管人生中有许多不如意的事,但我相信,只要坚强,有信心勇敢地去面对它,就一定会成功!
这个寒假,我读了《大卫·科波菲尔》这部世界级的文学名著。我回味无穷,回看大卫那像长河般的岁月故事,实在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大卫,是一个没有爸爸的可怜孩子,从小便与他的妈妈相依为命,很可怜,很可怜。不仅如此,在大卫的童年里,还有许多恐惧与憎恨,这些不良因素是从哪里产生的呢?是从大卫的继父——谋得斯通姐弟俩的手中产生的。我憎恨这两个坏东西,是他们俩联手制造了混乱与恐惧,还使大卫的母亲,在恐惧中离开了这个没有希望的世界。大卫悲痛欲绝,我也不禁潸然泪下。噢,对了,大卫妈妈的离世,让大卫家的女仆佩格蒂也悲痛万分。
还在大卫妈妈活着时,那两个坏东西就将大卫送进了以严肃闻名的萨伦学校。大卫在这个学校受尽了苦难,也认识了一个后来的好朋友——特雷格尔。我对这位新朋友很同情,因为他常常被老师们殴打。
大卫的妈妈死去后,大卫被送去谋得斯通——格林比货行里当童工,大卫受不了折磨,跑到了他的姨婆家里。他的姨婆十分果断地收留了他,还送他到一家很有名气的学校学习。毕业后,大卫当了律师,我很高兴,也为大卫骄傲。
随后,大卫还与斯潘洛家的那朵小花——朵拉结了婚,我很惊讶,大卫还这么小,怎么可能会结婚呢?后来,我才了解到,原来外国人都是很小就结婚的,这才让我放下心来。但是,上天又给了大卫一个毁灭性的打击——朵拉与小狗吉卜手拉手地走了,大卫又一次陷入到死亡的悲痛中,太可惜了!
大卫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消沉,终于从痛苦中恢复了过来,他又爱上了爱格妮斯,这使我逐渐对大卫失去了一些好感,因为他有些多情!
大卫最终与爱格妮斯举行了婚礼!他们之间的爱,逐渐根深蒂固。爱格妮斯不仅爱他,还默默地支持他,使大卫的学习又进步了,并且帮助大卫最终成为一名,赫赫有名的作家,我既羡慕他,也真心地祝愿他们能够白头偕老,平平安安!
我想到了大卫的一生,被爱包围着,温暖与幸福也守护着他。但是,我从大卫身上看到,只有用双手去创造幸福,才会更加幸福!这就是幸福之真谛!
这就是《大卫·科波菲尔》,我希望有更多的人,来感受这部巨著的辉煌!
家高中读后感篇十五
并且永远地扶持我。
我渴望有人毁灭我,
也被我毁灭。
世间的情爱何其多,
有人可以虚掷一生共同生活却不知道彼此的姓名。
这或许是我对于整本书的最深刻的印象了,怀着对这位颇具争议的作者的一种敬畏,我悄然的提起书本,来读这个令人折服的不凡的女人。她是一个矛盾的个体,她渴望冲破樊笼,但是无奈,她却没有办法冲破现实给她既定的一个纸糊龙,只能在自己臆想的世界里存活,是的,在她还没有遇见那个女孩之前,是那样的。
也许她还会像往常一样,在她想要决定去诉求意见的时候被她的母亲以一个橘子搪塞住,在想要拼命的得到某种东西的时候,被母亲的一个橘子给打乱了所有的`前进的道路。
昨天我们坑里的小伙伴们激烈的讨论了这个话题,当然,更多的是讨论这本书衍生出来的一些东西,比如这个橘子的含义。诚然,对于这本书的名字,如此的独具匠心,我想它的含义一定非同凡响吧。浅猫说的是代表矛盾,我说代表自由,还有鱼说代表束缚和约束,白瓷罐赞同我的观点。然后我们满慢慢的剖析,我说其实两者并不矛盾,无论自由还是束缚,都代表橘子,橘皮是酸涩而坚硬的,正好像是母亲给她的一种约束和束缚,传统的思想,让她作为一个传道者应当有的东西,而那个橘子里面甜美的果实代表着自由,自由是甜美且可口的啊。
其实我们都很不理解她妈妈的做法,但是我们都认为她的妈妈是爱她的,只是方式不对。对于像她这样一个女孩,她是作者本身的原型,以自身的一种身份和精力来写的。
我们都对她在早先年的时候对于爱上一个姑娘而产生了疑惑,或许那就是她的选择,作为传统的传教者,她本该选择自己所想要的安乐的生活,可是,命里相遇,她们注定不平凡,而后再次相遇,内心也许再也没有波澜了吧。她终究是冲破了世俗的眼光,与一个女孩相恋了,我觉得,不用墨守陈规。每个人都有追逐爱的权利。
正如作者所言,每个人都有悲喜交替的人生,那才是人生的意义所在,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
正如,世界没有唯一的答案一样。
家高中读后感篇十六
南怀瑾既然被誉为国学大师,那么看他的书应该是一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也就是问题中所提到的《南怀瑾全集》这本书,它是一本揉合了中国传统古典儒学解读的著作。
换句话说,当我们在认为这本书值不值得读,或者有没有价值的时候,对于传统,南怀瑾自然是没有任何疑问的,浅俗易懂;但是问题其实也正是在这里,因为是一部传统的书,其实南怀瑾的思想里他是没有剔除很多原本传统里的糟粕的,他对于传统儒学还是全盘接受的态度。
比如说,《南怀瑾全集》其中一个贯穿全本的思想就是“中庸之道”,这里的包括“宽恕”“忍让”“不争”,更具体一点的话,比如他讲的“放手,得救的最妙药方“,他借用许多的佛法和儒学来解释人性中的“贪嗔痴”,让人们放下执念。但是很显然这其实是一个谁说谁圆的事,今天南怀瑾告诉你要“宽怀”,明天就有马云告诉你“要有梦想,要敢想敢争”,这样你才能成为一个打遍各路武林高手的电影演员,然后你听来听去发现大师和教父讲的都对,那到底谁的更对呢?《南怀瑾全集》并没有说。
再举个例子,除去“中庸之道”,《南怀瑾全集》还贯穿一个思想,他说:
一个人如果觉悟了,悟道了,对一切功名富贵看不上,而万事不管,脚底下抹油溜了,这种人叫做罗汉。但是菩萨境界则不然,觉悟了,解脱了世间一切的痛苦,自己升华了,但是,看到世上林林总总的众生,还在苦难中,就要再回到世间广度一切众生。这种牺牲自我、利益一切众生的行为,就是所谓有情,是大乘菩萨道。
讲到这里很多人应该已经明白了,这里其实并不是说《南怀瑾全集》不好,也并不是批判,但是你会发现这本书和市面上那些贴着“佛学教你怎么做人”的畅销书其实区别并不大,如果非要打个标签,无非是个大号的鸡汤,怎么吸收怎么看怎么理解,全靠个人了。也许你正在烦恼一件事,正在为许多事做不出断离舍,也许看完之后你就懂得了怎么做,但是当我们话说回来的时候,不管你看完这本书后有什么选择,结果是好是坏,这本书都不会帮你承担任何结局。
家高中读后感篇十七
这两天我读了动物小学家沈石溪写的《红奶羊》。
《红奶羊》主要讲了羊和狼的故事。母狼蓓蓓难产死了,公狼黑宝捉到了一只名叫茜露儿的红奶羊,要求为它的狼崽黑球做奶妈。有一天,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穴,公狼黑宝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黑球,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冲出洞口,结果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公狼死了,这时茜露儿完全可以逃离狼窝回到羊群中去,但是当她看到失去父母的狼崽黑球一副无助、可怜的样子,茜露儿最终还是没有离开,决定在狼窝喂养黑球。就这样,红奶羊茜露儿与小狼崽黑球就好像一对母子一般,有了很深的感情。慢慢地,黑球渐渐长大。一天晚上,一只凶残的豺盯上红奶羊茜露儿,幸亏黑球挺身而出,豺被吓跑了,黑球的身上却被豺咬了一口,这之后,茜露儿却悄悄地回到了羊群中。几年后的一天,红奶羊茜露儿被两只狼堵得无路可走,正在它完全绝望时,一只公狼却赶走了母狼,救了茜露儿一命,原来这公狼就是黑球。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黑球它虽然是一只野性十足的'狼,但它却知道报恩自己的奶妈。
每当红奶羊面临危险的时候,黑球总是不顾自己的安危挺身而出!它的临危不惧的勇气、知恩图报的感情值得人类学习!
我想,连一只狼都会知道感恩,我们作为人类,就更应该要懂得感恩!我们要感谢爸爸妈妈、感谢老师、感谢每一个曾经帮过我们的人!
家高中读后感篇十八
夕阳西下,我坐在家门口的草地上,草地的两边是大片大片的水稻田。右手边还有一条小溪流,它好像水稻田边上的一根亮闪闪的白丝带,一路哗哗响着……我轻轻的合上《我要放假了》这本书,主人公细荷的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它讲述了细荷一家搬到了新地方,她的生活也更加丰富多彩。她结交了新朋友猫子,但她们的友情却遭遇了一次考验。假期到来,故乡的世态风情在她眼前展现出一幅幅打着独特印记的画卷,油茶花、野果子、秋天里漫山遍野的茅草……为她的成长背景涂抹上浓重的地域色彩。当多才多艺的潘老师、木匠陈博士来到山口镇,“远方”、“未来”等字眼便悄悄闯入细荷的乡村生活中。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了自己。在学校,我和最好的朋友一起玩,下课时,我们也形影不离。在学习上,我俩有不会的题时,总会和对方请教,如果别的同学遇到困难,我们也会帮助他。从这本书,我知道了友谊的可贵之处。
暑假期间,我绝对不会因为老师不在,而想做什么做什么。我要像细荷一样做一个自律的人。每天6:30起床,以最快的速度认真洗漱后去晨读。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让在于晨。晨读是为了积累好词好句,我一定要坚持下来。上午认真完成语文、数学、英语暑假作业,除了这些,我还完成了古诗背默打卡和阅读打卡。
除了学习,我还给自己安排了玩的时间。八月份,我和爸爸、妈妈、江东赫哥哥还有光头叔叔一起去了皖南川藏线。这里的风景和细荷家的风景一样美,绿莹莹的小草中间,点缀着星星点点的小野花,红的、黄的、蓝的、白的,它们就像一个个清纯美丽的小精灵,躲在芳香浓郁的绿色地毯里捉迷藏。在皖南川藏线的月亮湾那里有一个很美的池塘。池塘里的小鱼儿、小虾儿呢,也一夜之间全部冒出来了,它们在刚刚长出嫩叶片的小草丛里进进出出,呼朋唤友,忙得不亦乐乎。
每个人的成长都是一段独无二的过程,它仅仅属于自已。我和细荷通过暑假都成长了。所以,让我们都来好好珍视,好好地经历吧!
家高中读后感篇十九
读后感也可以叫做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简单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高中优秀读后感范文大全5篇,希望大家喜欢!
哈姆雷特,一个生在戏剧里,又活在生活里,人性中的人物。他是具有人文主义典型性的象征,是一个经历痛苦后忧郁寡欢的人,是一个心怀昂扬热血激情却又犹豫不决的人,矛盾是他的集中体现,思考和独白是他的表达,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演绎着自我,演绎着这个王子的悲剧。
对于自我的剖析,你总能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寻找到蛛丝马迹。无论是关于生死意义的探寻,还是自我追求的抉择,哈姆雷特都独到的展现了人的发展的矛盾。哈姆雷特的形象的设计就是这么神奇,一千个不同的读者眼里,便有着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形象的体悟。
他是丹麦的王子,所以他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定繁荣的义务;他是慈祥的父亲的儿子,所以他必须肩负为父报仇的责任。压抑使他踯躅、犹豫、不断地深思、不断地自言,他总是一个人,朋友的背叛,爱人的失去,母亲的改嫁,一切都离他越来越远,他孤独的行走在一条复仇之路上。这样,他也只能更加抑郁,更加癫狂。原本的只是为了欺瞒叔叔而装疯,却早已不知不觉陷入了其中,就像面具戴久了,就会忘记面具之下的自己似的。曾经那个感叹世界是“负载万物的大地,是一座美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苍穹,是一顶壮丽的帐篷,是金黄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感叹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渐渐的在现实的改变中改变了。他对世界失去了信心,他眼里的世界,“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只是一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人类不能使他发生兴趣,女人亦然。在哈姆雷特的身上,有人看到了不幸之后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人,有人看到了生命微弱的光,有人感受到消沉如疾病难以摆脱的痛苦,亦有人看到过于犹豫而使行动迟缓的自己。哈姆雷特身上集聚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人最本真的情绪。莎士比亚用他最擅长的情感的描绘和心理的刻画来展现哈姆雷特,造就了这个世界的悲剧之作。
人文主义是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极力展示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忧虑的背后,流露着对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渴望。他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丰富多彩的语言,性格分明的人物,使之不愧于莎士比亚悲剧的第一部。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用这句诗词描述《活着》的主人公富贵再恰当不过了。曾经的大地主,门前车水马龙,不曾想庞大的家族被富贵一人断送。
周末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作者以简单普通的语言风格,用听故事的方式让主人公将自身经历娓娓道来。为了活着而活着。主人公富贵用一生的故事书写了无论人在哪个阶段都要珍惜当下,活在当下。各个阶段都要不停的寻找幸福。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富贵的一生,年轻时因仗着家庭情况好,成天游手好闲,寻花问柳。还记得富贵取了媳妇后经常去逛窑子,让窑子里的姑娘大摇大摆的背着自己回家,路过老丈人的店铺而毫不遮掩,羞的老丈人每次见到富贵就躲起来。
在这些玩腻了以后沾上了赌博的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次去赌博都让别人欺骗而不自知,身上带的钱输光了后就欠债,终于,对赌的人在得知富贵输光了家里的房子、一百亩土地后没有资本跟他对赌,便要求兑现。读后感·愿赌服输,在父亲得知富贵输掉家产后身体一蹶不振,很快就去世了。
富贵从输掉家产后幡然醒悟,决定从头再来,好在妻子并没有因为富贵以前犯下的错误而落井下石,反而带着未出生的儿子在娘家呆了一段时间后毅然回到富贵身边,同他一起经历贫穷的日子。
在富贵的老娘生病以后,他怀揣两块银元给母亲去抓药,不料想碰上国民党抓壮丁,富贵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被抓走,直到两个月后国民党部队被共产党打败充当俘虏被遣散回家。
没成想回到家时老母亲已经生病去世了,这下就只媳妇、两个孩子和富贵一家四口。不幸的是富贵媳妇最后得软骨病而死,他们的女儿凤霞是个哑巴,儿子为了救县长夫人失血过多而死,凤霞最后生孩子时大失血救治无效,凤霞的孩子因为太饿而吃了大量的豆子而撑死,最后只有一头老黄牛陪伴富贵共度余生。
在这些最悲惨的事情发生在富贵身上时,他没有被生活打败,依然艰难的活着。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人,最应该有的就是感恩之心,学会感恩。
《简爱》这部作品让我看到了人类之间的感情,有人们追求金钱黑暗,有“灰姑娘”为爱情的奋斗,我更看见了,简那颗感恩之心。
简爱的父母早亡,她一直寄居在舅舅家,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舅舅病逝后,舅母把她送进孤儿院,遇到了一个可爱的朋友:海伦·彭斯,海伦温顺、聪颖和无比宽容的性格一直影响着简。爱,使之以后面对种种困难都不再屈服抱怨,懂得了爱和忠诚。
简爱从令人讨厌的学校毕业,在罗契斯特先生的庄园找了份家教的工作,负责教育罗契斯特先生的女儿,罗彻先生脾气古怪,经过几次接触,在此过程中两人擦出爱的火花。不久,里德太太派人来找简,说她病危要见简一面。回到舅母家中,里德太太给她一封信,这封信是三年前简的叔父寄来的,向她打听侄女的消息,并把自己的遗产交给简。里德太太谎称简在孤儿院病死了,直到临终前才良心发现把真相告诉简。
在他们举行婚礼时,梅森闯进来指出古堡顶楼小屋里的疯女人是罗彻司特先生的妻子,简爱不愿作为情妇,离开了桑恩费尔德。
碰到自己的表哥表妹,来到一个偏远的地方在牧师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业。在牧师向简爱提出结婚时,正当简爱犹豫是否与表哥一起离开英国做传教士的妻子时,罗契斯特的庄园由于疯妻纵火毁于一旦,他本人也受伤致盲,心灵有所感应的简爱赶回庄园。当赶回桑恩费尔德时古堡已成废墟。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伯莎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罗彻斯特为了救她,被烧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赶到家场,向他吐露自己的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了。
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彻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她教会所有人用一颗爱的心看待世界,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