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生产总结(模板21篇)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的经验和教训的归纳和概括,对于提高自身能力和进步非常重要。总结要言之有物,注意用词准确,表达得体,避免空洞和模糊的陈述。总结是我们回首过去、展望未来的一种方式,更是我们不断进步的动力和方向。
粮食安全生产总结篇一
(一)为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工股,由政工股股长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我局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传达了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并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了安排部署,决定从2020年5月29日至6月20日在粮食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强化督促检查,并以叙粮发〔2020〕10号文件印发到各直属粮食企业,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收到实效。
(三)认真检查督导,确保活动不走过场。活动期间,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带队,深入到各直属粮食企业进行检查督导,从2020年5月29日—6月24日止,深入全县26个粮管所、储粮点,对国有资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督导。各直属粮食企业重点开展了火灾隐患和防汛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通过为期近1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共发现不同程度大小隐患18处,已整改15处,尚有3处正在整改过程中,共投入整改资金3万余元。同时,建立了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实行验收消账制度。上半年,我县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粮食安全生产总结篇二
xxxx共有耕地面积51000亩,其中水田面积43000亩。我镇作为全县双季稻主产区之一,通过强化责任,大力宣传,严格考核等措施,全力推进全镇粮食生产,今年县里下达早稻指导性任务3.6万亩,晚稻4.3万亩。因今年旱情严重,全镇仅落实早稻面积2.1万亩,晚稻2.3万亩。今年以来我们在粮食生产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成立班子。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农牧站、财政所、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二是分解任务。全镇今年双季稻计划面积按照县里的任务,下达到各村、组,分解到农户。三是强化考核。将粮食生产工作纳入年度村级目标考评责任制,考核分值由去年的3分增加到5分;镇财政在相当困难的情况下拿出1万元作为专项奖励资金,设立双季稻生产一、二、三类先进村,检查验收后奖金兑现发放到村。四是加大督导检查,王镇长、李镇长在今年3月、7月先后多次下到各村开展双季稻督导检查,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召开各联村干部、相关站所、村支部书记参加的粮食生产专题会,宣传发动,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下达任务指标,签订责任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主要公路沿线,人流密集区,悬挂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1台,在全镇各村流动宣传2天。三是进村入户指导。各联村干部、镇农技人员在春耕生产的高峰时期,深入村、组、农户宣讲粮食生产政策,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
全镇确定常慈公路沿线、基架线等两个点共4个村为双季稻高产示范片,农技站技术人员联点到片。镇政府在财政运转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入201xx0元用于全镇早稻高产示范片建设,马路村早稻使用软盘集中育秧,建立500亩早稻高产示范片。今年粮食喜获丰收,在去年基础上每亩增产100-200斤。
今年粮食生产存在的主要困难虽然我们在粮食生产工作上下了一定力度,但面积落实仍然存在一定缺口,推进过程中有一些主客观困难:一方面如降雨偏少,农田缺水,无法耕作;粮食价格不高,种粮成本高,种粮优越性未体现,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外出务工人员多,缺少年轻力壮的劳动力,控制直播在心理上和体力上有难度;有些耕地受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的限制,不适宜插双季等。另一方面处于并村的特殊时期,更多的注重了开会宣传,下达任务指标,镇政府对于各村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和检查还不够。
粮食安全生产总结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区政府及市粮局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安监办[20xx]号文件要求,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全面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有效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全系统认真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区政府及市粮局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至关重要。今年,我们在抓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中,局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
1、未发生各类工伤事故,未发生破坏、爆炸、建筑物垮塌等重大安全灾害事故。
2、无火灾事故发生。
3、未造成任何重大财产经济损失。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在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结合系统工作实际,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燃。
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局长与各单位“一把手”签订了《***区粮食系统20xx年安全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了单位法人代表安全责任制,同样,各单位与车间、班组和个人签订安全消防责任书,落实责任到位,做到层层有责任,责任落实到车间、到班组和个人。
2、调整充实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各类组织,做到组织、人员、责任三落实。建立《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和《处置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抢险预案》,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落实“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3、加强安全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我们开展了安全消防宣传教育,系统召开各类安全综合会议6次,参会人员90人次。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系统召开安全综合会议3次,参会人员50人次,悬挂各类宣传横幅和标语29条(幅),板报6期,宣传车2台次,培训职工4人。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在20xx年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监管,确保全系统平安稳定的安全环境。
粮食安全生产总结篇四
尊敬的省局领导:近几年来,特别是“”芦山强烈地震以来,在省粮食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区粮食安全工作及灾后重建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但是,在前行的道路上,我们依然面临重重困难。为了更加做好我区粮食安全工作及灾后重建工作,希望省局在政策及资金等方面给予我区一定的支持。现将我区粮食工作及灾后重建工作汇报如下:从1998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来,我区高度注重粮食安全工作,粮食安全工作基本稳定。即便在“”和“”地震发生后,通过我区粮食主管部门的调控,粮食流通依然平稳过度。但从雨城区特殊地理环境以及粮食播种面积减少、仓储设施落后、粮食储备薄弱状况来看,粮食安全依然存在诸多制约因素。
39人。由于企业xx年金融危机影响和地震影响,企业一度出现举步维艰的状况,连续两年被雅安市劳动局认定为“困难企业”
xx年,企2万吨,连续三年扭亏为盈。目前,企业管理有序,凝聚力、向心力较强,员工积极性很高,专业保防技术人才雄厚,为企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抗震救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我区先后经历了“”和“”两次地震,在地震发生后,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粮食部门率先反应,启动应急预案,一方面努力开展自救,一方面积极筹集粮食,确保了灾后应急供应和救济粮供应。经统计,在救灾最为艰巨的阶段,我区粮食部门多次冒着余震进入灾区,共为救灾部队、民间救援团体供应粮油等生活物资300余吨,协助政府接收救灾物资受灾群众200余人,发放救济粮作顺利进行作出了应有贡献。粮食安全要有保障,粮食企业必须要发展,粮食企业的发展,又必须依赖先进的现代化储粮设施。但目前,我区仓储设施大部分建设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早已设施陈旧、老化,大部分已经成为了危仓险库,且这些仓库基本位于雨城区偏僻乡镇,较为分散,容量小,布局失调,已经不适应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建设和现代科学储粮需要。
特别是经历“”800余吨,安置。
xx万元,现已经落实600万元,还差缺口1400万元亟待解决。为此,我区恳请省粮食局给予帮助协调解决。一是调整老仓危库建设资金。去年,省局安排给了我区242万元老仓危库维修改造资金,但我区老仓危库由于建设年代较长,且容量小,分散在各乡镇,加之两次地震破坏,已经没有维修改造价值。因此,我区建议是结合灾后重建,进行资产整合,集中修建。因此,需要省局支持,帮助协调,将维修改造资金调整到粮食产业园区项目建设。二是给予政策性资金支持。由于我区财政困难,以及灾后重建项目多,用于粮仓建设的资金短缺,为此恳请省局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中给予资金安排,帮助我区解决资金缺口。
粮食安全生产总结篇五
xx县xx镇中心小学抓住这一机会,大力引导师生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合理消费,开展了“粮食安全周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现总结如下:
本次活动把20xx年粮食安全周的主题“改变移民未来――投资粮食安全,促进农村发展”和20xx年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的主题“爱粮节粮保安全,优粮优价促增收”作为活动指导。成立了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教育宣传管理工作,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具体开展一系列活动,采用了广播、国旗下讲话、黑板报、宣传展板、主题班会等形式教育学生从小养成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好习惯。加强了对学生用餐情况的督查,查找浪费粮食现象,并及时通报、曝光浪费现象,教育师生节约粮食、爱惜粮食;懂得“粒粒皆辛苦”的深远的意义。
通过此次活动培养了师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美德,师生们纷纷表示拿出实际行动,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让节约粮食成为一种习惯,让“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成为我校的优良作风,用实际行动参与到“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节约行动中来,为建设文明、和谐的校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粮食安全生产总结篇六
今年6月是第1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叙安委〔2020〕12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制定了《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本系统实际,部署并落实三项活动计划。一是抓好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在县局中心场所举办了安全生产宣传专栏一期,并要求各直属粮食企业也要相应举办专栏,县局和各公司共举办专栏4期;二是县局分别按县上的宣传标语要求,悬挂了横标一幅,同时张贴了相应的宣传标语;三是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咨询活动,按照县安办的要求,于6月16日在西外进行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咨询活动,共发放安全宣传资料500余份。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消防演练,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总体安全情况良好,各直属粮食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各储粮所、点的责任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和检查制度认真执行,坚守岗位;储粮仓库做到绝对安全;消防器材设施完善,能够维持安全工作的需要。
粮食安全生产总结篇七
为贯彻落实我库安全生产职责,保护直属库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粮食)结合我库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直属库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直属库安全生产制度,同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三、
各科室负责人要坚决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四、各科室必须设立安全生产检查员,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做好记录,每月将安全检查记录上报,积极配合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各科室必须加强本科室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务必使员工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六、提高本科室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七、各科室负责人要教育引导本部门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八、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没有整改措施的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
1、仓储科组织对仓库的安全工作,在储粮上严格按照“三.七.一”的粮情检查制度及“四无粮仓”的要求管理,严格执行《保管员职责》和有关粮情检查、检测的规定,确保储粮安全。
2、严格储粮化学药品的管理和熏蒸作业现场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3、粮食出入库期间加强对外包作业队人员各机械设备的管理。
4、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做好防汛工作。
5、对仓房的墙体、地坪、瓦面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1、严格用火、用电以及化学试剂的使用。
2、严格实验操作规程。
3、做好防汛工作。
1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做好中控室、物资保管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3、单位工程施工、维修期间加强对外包作业队人员和各机械设备的管理。
4、做好防汛工作。
1、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做好财务室、档案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3、做好资金、票证的保管安全工作。
4、做好防汛工作。
十三、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按直属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予以奖惩。十。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本部门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执一份。
法人代表:
年日责任科室:科室负责人:年月。
粮食安全生产总结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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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市粮食局、县委,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做好了防火、防汛、防盗、防安全事故工作。广泛开展学习党的xx大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并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狠抓安全目标管理,保证了内部正常工作。现将201x上半年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站在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保证改革顺利进行,把安全生产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调整充实了安全生产领导机构,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一)首先狠抓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加深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感,明确思想,摆正了抓安全与抓经济效益的关系。
(二)县局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同企业签订了“安全。
责任书。
”,把责任落实到基层,实行“一票否决制”。
我们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认真搞好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把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安全生产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先后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议事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等制度,涵盖了安全生产的主要方面,但制度建立只是基础,关键在于执行。在201x年201x上半年的工作中,县局带头执行各项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对企业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督查,推进了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我局紧紧围绕“查隐患、严执法、压事故、保平安”主题,以“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了全县粮食系统201x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加强宣传,提高职工素质,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我局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发放相关资料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安全生产法》,广泛宣传了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营造了浓厚安全氛围,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舆论氛围。
2、开展“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大检查。在检查期间,我局通过查看文档记录、实地访问调研,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企业开展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多次检查,对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情况、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学习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运行情况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等执行情况,进行了排查梳理。同时,重点检查了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储粮库点,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规定整改时限,及时组织回访,推动了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运行、维护、完善的良性循环。
3、围绕“四个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粮食系统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紧紧围绕防火防尘、建筑施工、化学药剂、设施设备四个重点在全县粮食系统集中开展了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对外租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粮食加工企业、易燃易爆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防火防尘检查,确保了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齐全,疏散通道、出口安全畅通;二是建筑施工方面,以防范坍塌、高坠等事故为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三是开展了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制度,防止药剂丢失,防止因使用和操作不当诱发安全生产事故,要求企业熏蒸和用药期间设立安全警戒线,落实监督人员,进仓至少要有两名佩戴防毒面具的技术人员同行,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四是开展了对仓储设施设备、车辆管理的安全隐患排查,严肃了车辆管理制度,有效防止了设施设备使用不当、管理不善导致的各类安全事故。
4、加强值守,落实好安全措施和。
应急预案。
我局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在春节、五一节等期间落实了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设立了值班电话,杜绝值班人员脱岗现象。
201x年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市粮食局、县安办的工作安排,进一步抓好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深入地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努力完成市粮食局和县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为营造粮食行业安全发展环境而努力。
粮食安全生产总结篇九
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粮食系统的整体防控能力,我们粮食局在系统内部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郭久苓同志任组长,副书记郭庆生同志任副组长主抓安全生产工作。各基层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而且全部是“一把手”亲自挂帅任组长,同时还要有一名副职负责日常工作,三个储备库还配备了安全员。
根据区安委会的部署和我们粮食系统的实际情况,我们把安全生产工作细化,研究制定了《武清区粮食局2009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于1月11日召开全系统负责人会议与5个基层单位“一把手”签订了责任书。在此基础上,我们又督促指导了基层单位与班组、与个人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1月底责任书全部签订完成。这样我们粮食系统内部形成了一个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内部安全生产网络。
各项规章制度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今年我们重新修订了“安全生产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已下发到全系统各个单位,要求其张贴到明显部位。
安全检查是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措施之一。按照区安委会的要求,今年以来,粮食局组织安技干部和有关人员,对全系统展开了8次拉网式检查和两次复查。检查内容:
1、各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2、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输送机是否安全可靠,是否安装了防护罩,电机防雨措施及漏电保护措施是否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否存在着事故隐患,生产设备安全检查记录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3、仓房、宿办室是否存在房屋老化、有无危险。
4、各类消防器材、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干部、职工是否做到“三懂”、“三会”。
5、各类易燃、有毒物品存放是否安全,粮食熏蒸药品储存和投放是否符合操作规程,防雨、防汛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6、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有无交通事故苗头。
7、财务室是否符合“三铁一器”的要求;领导带班、职工值班、警卫人员巡查坐班的“三位一体”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通过检查和抽查,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能按要求摆到位、抓到位。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一是个别单位的电线和电气设备老化,输送机接线及开关不符合规定;二是部分仓房、宿办室存在漏雨问题;三是个别单位安全教育抓得不紧,职工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有待提高;四是有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局检查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责成各单位领导立即整改,限期完成。
为了做好夏粮收购工作,7月3日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了基层单位的.用电设备存在不少安全隐患。经过局党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决定聘请专业电力维修人员,对这些不安全隐患进行统一整改,共维修配电箱9个,更换保安器16个、电缆线800余米,输送机橡胶皮带260米,我们于7月7日专门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复查,结果整改工作全部在3日内完成,一次性投入资金6余万元。
5月份我们还对主食配送中心所属运河连锁店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炉灶与煤气罐距离近、电饼铛缺少地线、电机缺防护罩、闸盒缺盖、铝丝代替保险丝等等问题,当场进行了纠正。
粮食局所属的粮食购销公司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共有5个基层单位,干部职工360人,摊子大、人员多、办公地点分散,管理难度较大。但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大局的稳定和经济工作的发展。领导班子年初在研究制定2009年工作计划时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之一,与经济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同安排、同考核、同奖惩。党委书记郭久芩同志在年初的2009年粮食工作会议上强调:“安全生产工作是我们09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一定要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在落实上下功夫,不做表面文章,各单位要研究部署如何搞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资金纳入全年财务预算中”。同时确定全年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是: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杜绝火灾事故、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违章指标不超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制度,将检查情况和各类事故隐患记录在帐,限期整改。对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各基层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并年终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安全生产工作出现问题的单位,年终取消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取消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奖励资格,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粮食系统近两年没有发生过什么大事故,干部职工中普遍存在的麻痹大意的思想有所抬头,对各种事故隐患失去应有的警惕。针对这一情况,今年我们共开展了2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了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上级指示精神,组织干部职工认真研究各种事故的案例,从中吸取教训,教育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和日常生活中都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遵守各种机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范畴。通过学习宣传,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对干部职工最大的关心和爱护,使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了很大的加强,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另外,组织基层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特种岗位人员16人,参加了区安监局组织的专业培训,全部取得了相关证书。使全系统领导干部和特种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率达到了100%。我们还积极参加区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张贴标语四幅,宣传日推出展牌3块。同时,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大会,在系统内部进行了广泛宣传,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使既不伤害自己,也不被他人所伤,更不伤害他人的思想得到了树立,系统内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了加强,克服了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各种侥幸心理,杜绝了各种不安定因素的发生,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我们粮食系统是以储存粮食为主的单位,库内囤垛较多,苫盖铺垫是以苇席、苫布和圆木为主,全部都是易燃品。而且粮食收购时农民和外来人员进出频繁。为了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我们检查了每个基层单位的各种防消防器材的状况,共更换灭火器药粉50余个,新购置灭火器20个,分发给基层单位,使现在的消防器材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可靠有效,以适应各种突发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在粮食收购期间,各单位设立专职的防火管理人员,检查防火工作,对吸烟群众我们还设置了警示牌,以提醒注意。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还随时督促全体干部职工树立防火意识,保证了防火工作的落实。
今年以来,全系统消防器材都进行了维修更新;输送机、传送带组织专人保养或进厂修理;粮食熏蒸工具不合格的进行更换;对老化电线进行更新;对仓房和宿办室进行维修,现已投入安全生产资金30多万元,这些资金的投入,为保证系统内部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另外,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建设。近几年,我们前后投资90余万元,为粮食局办公楼和3个基层粮食储备库建设了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为保证运东储备库安全防范和各级储备粮储存安全奠定了基础。今年上半年我们针对粮食公寓小区居住人员复杂、失窃自行车电动车现象比较严重的情况,投资9.5元建设安装了摄像头16个,红外线报警装置7对,今年5月底全部投入使用以,摄像覆盖了整个小区,为保证粮食公寓小区安全防范奠定了基础,摄像头和红外线报警系统安装以后,小区的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失窃现象下半年没有发生,受到了泉州路派出所的肯定。
通过我们粮食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内部安全生产的各类事故得到了遏制,保证了系统内部的团结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粮食安全生产总结篇十
按照x市粮食局下发x市xxxx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粮食局抓住这一机会,紧紧围绕“努力实现零饥饿”和“端牢国人饭碗,保障粮食安全”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了世界粮食日及粮食安全宣传系列活动。现总结如下:
在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刻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宣传工作。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爱粮节粮的意识,推广普及了粮食安全知识,深受群众欢迎。
活动之前,县局制作了相应的宣传小册子、宣传图片,为后续的宣传工作做好铺垫。宣传期间,我局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粮食宣传活动。
一是深入企业。发放宣传小册子和宣传资料,同时仔细耐心的讲解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相关知识。
二是走访调研。走进街头,走入村庄,张贴宣传海报,同时向群众讲解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相关内容,同时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难答疑。进一步增强他们的爱粮节粮意识及粮食安全观。
三是营造氛围。我局通过微信、短信、网站宣传等方式,营造良好的活动气氛,提倡文明、适度、节俭的粮食消费方式,反对铺张,制止非理性消费行为。同时树立食物安全观念,提高食品质量安全。
通过宣传、安全教育的渗透,牢固树立“端牢国人饭碗、保障粮食安全”的观念,同时,我局在后续也会定期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
粮食安全生产总结篇十一
抓单位内部防范,杜绝案件事故的发生。加强门卫责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按时开关大门;同时利用各种会议对职工进行防火防盗教育,确保一方平安。我局对安全生产常抓不懈,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由于措施有力,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总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狠抓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在下半的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成绩,克服困难,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对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拼搏,为使我县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粮食安全生产总结篇十二
1.食品安全联万家,健康生活你我他。
2.少一份粮食隐患,多一份生活平安。
3.学好食品卫生法,保证健康你我他。
4.勤查狠抓严把关,食品安全重于山。
5.少吃一口垃圾食品,多享一年幸福人生。
6.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
7.“稻”是生存之道发展之道,一米一饭关系国家安危。
8.手牵手把好粮食质量关,心连心守好粮食安全门。
9.加快推进粮食流通能力现代化建设。
10.想要健康活到老,粮食安全不能少。
11.确保储备粮管得住调得动用得好。
13.食品安全系万家,监督管理靠大家。
14.对食品安全多一点关心,为有限的生命多一份责任。
15.食品安全牢记心,健康幸福伴你行。
16.长一份知识求放心,积一份公德拒黑心。
17.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责任;安全食品,你我共同的心愿。
18.家事国事天下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19.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设施装备水平。
20.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
21.安全食品联万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23.食品监管人人有责,消费安全家家夙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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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生产总结篇十三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全年的安全生产任务,一般都需要签订责任书,那么有关粮食系统安全生产责任状的有哪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粮食系统安全生产责任状,一起来看看吧!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厂长(经理)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健康十条规定》,统筹兼顾,确保安全生产。
2、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和宣传和培训。做到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化、经常化,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教育职工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定期制作安全生产宣传栏,本年内只少举办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培训。
3、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的技术防范工作。按规定配足配齐消防器材等安全生产设施,及时维修有隐患的仓储设施和机械设备,杜绝“三违”现象,不得违反规定超仓容装粮。
4、强化日常检查工作制度。定期对粮食储存安全,消防设施、粮仓机械、电线电路、储粮有毒化学药剂管理、施工作业安全等工作进行检查,按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隐患,整改率达100%。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登记、建档,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监控和整改。
5、严格按照储粮化学药剂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保管、使用储粮化学药剂,严防化学药品被盗,私自赠送他人或无据出库。
6、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防范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本年内举办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在报告当地政府的同时要及时、准确向市粮食局报告事故情况。并做好善后工作,协助组织事故调查。
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企业法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出现较大事故,视其情节,依法追究单位法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本年度不参加任何先进评比,法人代表和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必须向市粮食局作书面检讨和提出整改措施。若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处置。
中卫市粮食局 责任单位:中央储备粮中宁直属库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粮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粮食部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单位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局行政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股)负责处理。
第五条 各单位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主要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有条件的单位应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六条 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带头自觉遵守。督促各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与其业务相应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按时制订粮食系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通过分解目标,落实责任。组织对各单位指标完成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4、组织搞好每年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加强对各单位负责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5、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工作。适时组织实施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两次以上防汛、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单项检查。对下属单位的抽查,根据需要随时决定,不作限制规定。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有书面记录,一经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实行跟踪督促。
7、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8、帮助各单位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9、向各单位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及情况。
第七条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工作指令,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安全措施。
2、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就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并对本单位重点岗位、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生产督查。
3、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与相关岗位和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建立事故预防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的科技创新,做好安全评估工作,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时排查确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制订整改计划,按规定完成整改任务,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
6、严格事故统计报告,严肃查处各类事故,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及时结案,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7、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完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必要时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特大事故的能力。
第八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人员,如有岗位需要,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九条 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奖励与处罚
第十条 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考核。根据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情况进行奖罚。
第十一条 因工作失职而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给予处罚,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十四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2、立即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员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第十五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为贯彻落实我库安全生产职责,保护直属库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 《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粮食)结合我库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直属库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直属库安全生产制度,同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科室负责人要坚决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四、各科室必须设立安全生产检查员,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做好记录,每月将安全检查记录上报,积极配合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各科室必须加强本科室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务必使员工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六、提高本科室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七、各科室负责人要教育引导本部门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八、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没有整改措施的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
九、仓储科安全生产工作
1、仓储科组织对仓库的安全工作,在储粮上严格按照“三.七.一”的粮情检查制度及“四无粮仓”的要求管理,严格执行《保管员职责》和有关粮情检查、检测的规定,确保储粮安全。
2、严格储粮化学药品的管理和熏蒸作业现场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3、粮食出入库期间加强对外包作业队人员各机械设备的管理。
4、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做好防汛工作。
5、对仓房的墙体、地坪、瓦面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十、检化验科安全生产工作
1、严格用火、用电以及化学试剂的使用。
2、严格实验操作规程。
3、做好防汛工作。
十一、综合科安全生产工作
1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做好中控室、物资保管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3、单位工程施工、维修期间加强对外包作业队人员和各机械设备的管理。
4、做好防汛工作。
十二、计财科安全生产工作
1、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做好财务室、档案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3、做好资金、票证的保管安全工作。
4、做好防汛工作。
十三、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按直属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予以奖惩。 十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本部门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执一份。
法人代表:
科室负责人:
月 日
粮食系统安全生产责任状范文二:
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特签订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职责范围内不发生因未履行或未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引发的较大以上事故(出现人员重伤,财产损失十万元及以上事故)。 此目标为考核否决项。
粮食安全生产总结篇十四
为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粮食安全保障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xx〕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从严管控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改善现有耕地地力、改进农田水利设施、提升防灾抗灾能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二)提升粮食种植生态质量。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改造中低产田,建设稳产高产、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加强对土壤质量和灌溉水质的监测和治理,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对污染源、农药生产和施用的监管,提高土地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三)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大对粮食生产的资金扶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改善创新生产经营方式,推广绿色、优质、高效的生产技术,提高农业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鼓励和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开展粮食收购,加强对各类收购主体的监管,促进农民增收,防止出现“谷贱伤农”和“卖粮难”问题,保障种粮基本收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业发展银行石狮市支行)。
(一)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市场化经营能力和产业经济发展活力。扶持民营粮食企业发展,从用地、用电、税费、金融等方面,加大民营企业帮扶力度,激发民营企业活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加强粮食产销协作。积极组织粮食企业参加中国粮食交易大会、“6·18”粮食产销协作洽谈会等各种展会,进一步创新产销协作模式,深化产销合作内涵,拓宽产销协作渠道,扩大产销协作成果。鼓励本市企业到产区多渠道筹集粮源,增加本市粮源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力度,不断培养壮大粮油产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好粮油”“泉州好粮油”行动计划,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着力开发粮食精深加工产品,增加专用米、专用粉、专用油的供给。积极发展粮食电子商务,推广“网上粮店”等新型粮食零售业态,促进线上线下融合。(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保障粮食储备充足。严格落实泉州市分解下达的'县级地方储备粮规模,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20xx年底前完成增储任务,将全市储备规模增加到4.1万吨以上,应急成品粮储备量提升至0.16万吨以上。鼓励创新储备粮轮换机制,探索储备粮动态管理模式,实现储备粮常储常新。引导和支持社会储粮,在特殊情形下,按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的标准和具体时间实施,确保政府粮食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规范粮食储备管理。完善储备粮油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储备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库存、质量和推陈储新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代储、代轮换粮食企业的监管,确保储粮安全,着眼“优粮优储”,积极探索科技保粮、绿色储粮、节能储粮办法,突出绿色、安全储粮管理目标,真正做到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鼓励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购销、轮换通过规范的粮食批发市场及其网上交易平台公开竞价交易或在线协商交易。(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
(三)完成粮库智能化建设改造项目。提升粮食储备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促进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储备仓库智能化项目与省级智能化管理平台互联互通,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争取在2025年前基本实现仓储信息化、管理智能化、运营高效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确保每个镇(街道)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点。落实好应急加工、配送、供应网点的布局,进行规范化建设,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强化应急处置功能,提升应急供应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
(二)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强化粮食市场预警机制,加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稳定统计队伍,保障工作经费,夯实统计工作基础。认真落实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工作,完善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调查统计体系,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防范市场异常波动风险。(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
(三)提高大米应急加工能力。按照应急加工能力与消费量相匹配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立应急大米加工生产线,确保关键时刻保障应急加工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加强粮食生产风险预警和粮食生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对自然灾害导致的粮食生产损失,通过专项资金、农业保险、信贷等方式给予资金支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我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粮食应急演练和培训。粮食市场供求出现异常波动时,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启动粮食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增加市场供给,平抑粮价,保证粮食供应。(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发展银行石狮市支行、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加强粮食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监管执法经费和执法装备满足工作开展需要。开展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粮食加工与销售、原粮销售等活动监督检查,健全库存检查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快粮食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二)完善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加大对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持续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实验室检验人员技术,建立检验人员培训机制,提升粮食质量检测水平,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抓好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监管。督促指导全市原粮经营者使用福建省原粮追溯管理系统,按照要求上传原粮追溯信息,确保记录真实完整,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强化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和低毒低残留农药。建立耕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有效解决耕地面源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加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扩大监测覆盖面;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粮食经营者在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及技术规范,实现质量问题可追溯、责任可追溯。(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场监管局)。
(五)加强超标粮食质量监管。规范超标粮食处置管理,保障粮食消费安全,根据《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粮食安全生产总结篇十五
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特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职责范围内不发生因未履行或未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引发的较大以上事故(出现人员重伤,财产损失十万元及以上事故)。此目标为考核否决项。
粮食安全生产总结篇十六
1、安全是一种责任、为己为家为他人。
2、无事勤提防,遇事稳如山。
3、苍蝇贪甜死于蜜,作业图快失于急。
4、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5、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6、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保障生产工作安全。
7、工作勤为先,万事平安首。
8、安全一松,全线告终;坚持不懈,万事成功。
9、工地就是战场,防护才能全胜。
10、分分秒秒珍惜生命,时时刻刻重视安全。
12、有品质才有市场,有改善才有进步。
13、事故出于麻痹,安全来于警惕。
14、没有品质,就没有企业的明天。
15、作业过程忌嬉闹,分散精力事故冒。
16、严禁违章作业,确保生产安全。
17、安全保健康,千斤及不上。
18、有妻有子有家庭,没有安全等于零。
19、安全帽,挡住飞来的横祸,呵护宝贵生命。
20、祈求别人关爱,不如自我保护。
粮食安全生产总结篇十七
1.发展粮食生产,禁止耕地抛荒。
2.加强粮食生产管理,确保粮食稳产增收。
3.家中有粮,心中不慌。
4.食品安全联万家,健康生活你我他。
5.少一份粮食隐患,多一份生活平安。
6.学好食品卫生法,保证健康你我他。
7.勤查狠抓严把关,食品安全重于山。
8.少吃一口垃圾食品,多享一年幸福人生。
9.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
10.“稻”是生存之道发展之道,一米一饭关系国家安危。
11.手牵手把好粮食质量关,心连心守好粮食安全门。
12.加快推进粮食流通能力现代化建设。
13.想要健康活到老,粮食安全不能少。
14.确保储备粮管得住调得动用得好。
15.粮食安全,你我共同的责任;安全粮食,你我共同的心愿。
16.食品安全系万家,监督管理靠大家。
17.对食品安全多一点关心,为有限的生命多一份责任。
18.食品安全牢记心,健康幸福伴你行。
19.长一份知识求放心,积一份公德拒黑心。
20.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责任;安全食品,你我共同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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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生产总结篇十八
根据**市粮食局*粮【2011】79号“转发关于开展2011年**省粮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今年的秋季粮油普查工作,我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下属各库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的情况总结如下:
经检查我县各粮食储存库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基本健全。
经检查,各库点有专人抓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库签订了粮食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心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分管和库点负责人为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目前我县储粮粮温正常,粮情稳定,储粮处于安全储存状态,各库点能够严格执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管理办法和要求。
我县粮食中心库仓储机械主要为**库点的粮食输送机,
平时库领导也十分注意机械操作的安全,仓库熏蒸操作人员基本上能持证上岗。
对于化学药剂的管理方面,我县粮食**库在**库点专门设有药剂室,**库实行统一采购、集中存放、专室储存、专人管理、双人双锁收发制度、药剂出入必须经库有关人员批准。并且做到每月检查库存情况,做好出入库管理。
我县各库点配备有灭火器,消防安全责任到人,对库区电线前几年已经进行了部分更新,用电相对比较安全。
对于防汛防台风工作,我中心密切注意日常天气预报情况,经常指导各库点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1)个别仓库残旧(如瓦房仓),储存条件有待改善;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有待提高;
(3)对未完善管理的要进一步提高、整改。
(1)要求我县各库点在2011年11月5日前整改完毕;
(2)储备库负责人常提醒仓管员除必要的日常粮情检查外,还要时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层级落实安全责任人,仓储设施、熏蒸作业等必须严格遵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对仓库使用的电器设备、消防器材等进行排查,及时维修和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及配件,保证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生产环境安全以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粮食安全生产总结篇十九
1、陈规直播要制止,落实抛秧保密植。
2、锄头耙握得紧,作田还是本。
3、创建示范高产,主攻水稻单产。
4、大力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重点支持种粮专业大户。
5、多种粮、保稳定、促发展。
6、多种粮食有功、抛荒耕地违法。
7、多种双季稻、粮食安全之需要。
8、多种田、有补贴;不种田,收回田。
9、发展粮食生产,禁止耕地抛荒。
10、加强粮食生产管理,确保粮食稳产增收。
11、家中有粮,心中不慌。
12、坚决打击占用耕地建房违法行为。
13、坚决杜绝抛荒,直播田,选优良早稻杂交品种,促进粮食生产。
14、坚决制止耕地抛荒。
15、禁止乱占耕地、禁止耕地抛荒。
16、精耕细作为荣,弃耕抛荒可耻。
17、控制直播双改单,抓住民心科技关。
19、农业基础靠科技,抓好科技有盈利。
20、抛荒耕地,不发粮食补贴。
21、抢抓春耕生产,发展双季稻,打好粮食生产翻身仗。
22、树信心育好秧苗,抓基础制止抛荒。
23、谁种粮田,补贴谁。
24、提高种田水平,实施高产创建。
25、提升农技推广力,为民服务增效益。
26、推广集中育秧,发展双季稻。
27、推广早稻杂交品种,促使农民增产增收。
28、掀起春耕高潮,收回直播念头。
29、育秧抛栽保密植,双改单季要制止。
30、种粮有补贴,不种粮不补钱。
31、种植双季稻,国泰民又好。
32、种植双季稻,为缓解粮油安全作贡献。
33、种植双季稻,享受全额粮食补贴。
34、走土地流转发展粮食生产之路,扶种粮大户增创粮食生产之益。
35、作田种粮是农业之根本。
粮食安全生产总结篇二十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xx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xx粮发〔20xx〕xx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开展我区“20xx年世界粮食日”活动,制定此方案。
世界粮食日主题:努力实现零饥饿;全国粮食安全系列宣传主题:端牢国人饭碗,保障粮食安全。
自治区粮食局、农业厅、教育厅、科技厅、妇联。
(一)活动组织。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国世界粮食日和全区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各项工作,自治区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区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粮安之星”评选发布和“粮食安全大走访大调研”系列活动,协调地方媒体宣传报道,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指导本地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粮食局产业发展处。各地州(市)级粮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自治区活动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活动内容。
1.首届“粮安之星”评选发布活动。在全区范围内挖掘评选一批积极投身粮食行业、维护粮食安全的典型个人/集体。各地州(市)粮食、农业、教育、科技、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粮安之星”评选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粮安之星”(个人/集体)推荐上报至自治区粮食局,其中伊犁州、昌吉州、塔城地区、喀什地区推荐上报“粮安之星”3名;和田地区、阿克苏、哈密市、巴州、博州、克州、阿勒泰地区推荐上报“粮安之星”2名;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克拉玛依市推荐上报“粮安之星”1名。在各地推荐上报的基础上,评选出10名自治区“粮安之星”,并于10月16日在自治区粮食局门户网站、微信平台上发布。
2.“粮食安全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期间,各地州(市)粮食、农业部门会同教育、科技等部门,组织农业专家、科技专家、农业院校师生等,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对粮食问题进行摸底调研,认真倾听农民对国家粮食、自治区小麦收储制度改革等政策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粮食安全方面存在的矛盾隐患;面对面宣传国家以及自治区粮食安全政策,讲解粮食生产、收获、运输、保管等方面的科技知识,提高农户优质粮食种植和收储技术水平。要以工作小组形式开展活动,每组3至5人,深入到2至3个村,进行大走访大调研活动。
各地州(市)粮食部门要积极向农民宣传推广“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提高粮食产后专业化服务水平,减少产后损失;依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向农民宣传推广粮食品质测报和监测、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增效。
(三)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各地州(市)粮食部门会同各地农业、教育、科技、妇联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于9月20日前报自治区粮食局备案。
2.实施阶段。活动期间,各地州(市)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本地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粮安之星”推荐上报、粮食安全大走访大调研等相关活动。
3.总结阶段。10月21日前,各地州(市)相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活动情况(含总结报告、活动图片、视频材料等)报送自治区粮食局。
(一)各地州(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部门优势,密切协调配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积极筹划,强化协作,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必要经费。
(二)要把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落到实处,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积极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努力形成全媒体覆盖格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粮安之星”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三)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要加强过程监管,杜绝大操大办,在活动的组织过程中,提倡勤俭节约、简朴大方、务求实效。
(四)要高度重视安全防护工作,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粮食安全生产总结篇二十一
第一条为加强对省级储备粮的管理,保证省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省级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省级储备粮的经营管理、监督,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省级储备粮,是指省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稻谷、小麦、大豆和玉米。
第三条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省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工作,对省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省财政部门负责省级储备粮的贷款利息、储存费用和轮换费用(含差价,下同)等财政补贴,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负责对省级储备粮有关财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农发行)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及时、足额提供省级储备粮收购、轮换所需贷款,并按照信贷管理的规定,对省级储备粮贷款实行信贷监管。
第六条省审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有关省级储备粮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第七条省级储备粮储存地的市(行署)、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协助省粮食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做好省级储备粮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破坏省级储备粮仓储设施,偷盗、哄抢或者损毁省级储备粮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制止、查处。
第八条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储备粮公司)负责省级储备粮具体业务管理工作,保证省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省级储备粮业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省级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轮换、销售等具体业务的组织管理;
(三)定期统计、分析省级储备粮的业务管理情况;
(四)对承储企业的省级储备粮储存状况进行检查;
(五)上报省级储备粮收购、动用、年度轮换计划执行情况;
(六)向承储企业拨付省级储备粮贷款利息、储存费用和轮换费等财政补贴款项。
省储备粮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第九条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发展和改革部门、省财政部门拟订省级储备粮规模总量、品种数量、承储能力和布局的宏观调控意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省级储备粮的收购、动用计划,由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发展和改革部门、省财政部门和省农发行共同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给省储备粮公司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省级储备粮由省储备粮公司按照确定的宏观调控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企业作为承储企业。
招标结束后,由省储备粮公司依据招标结果,与承储企业签订承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财政部门、省发展和改革部门、省农发行,应当对招标的标的、标书、条件、开标、评标以及签订承储合同等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承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交通便利,具备铁路专用线;
(二)同一库区内具有二万五千吨以上达到省级储备粮安全储存要求的仓房及其配套设施;
(三)仓储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五)具有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粮食保管、防治、检验等管理技术人员;
(六)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检测储备粮质量等级和储存品质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场所;
(七)经营管理和资信良好,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
第十三条承储企业负责执行省级储备粮各项业务工作,应当履行下列具体义务:
(一)负责执行省级储备粮收购、储存、轮换、销售等具体业务工作;
(四)定期向省储备粮公司报告库存粮食情况,并及时提出轮换建议;
(五)执行统计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保证报送的省级储备粮相关资料和数据真实、准确。
第十四条承储企业承储省级储备粮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报、瞒报省级储备粮的数量;
(二)在省级储备粮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三)擅自串换品种、变更储存地点;
(四)因延误轮换或者管理不善等造成省级储备粮陈化、霉变;
(五)以省级储备粮对外进行担保或者清偿债务;
(六)将省级储备粮收购、轮换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经营。
第十五条承储企业不得以低价购入高价入账、高价售出低价入账、以不符合规定质量粮顶替符合规定质量粮,以陈粮顶替新粮,虚增入库数量和成本,销售、损失、损耗不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等手段,套取差价、骗取省级储备粮贷款和财政补贴。
第十六条 省级储备粮收购、轮换入库主要通过规范的粮食批发市场公开采购;轮换出库主要采取竞价销售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省级储备粮的购入价格主要通过规范的粮食批发市场招标采购形成。购入价格为招标采购中标价格,包括粮食收购价格和运输、烘干、整晒费用等。
省级储备粮的入库成本由省财政部门核定,入库数量由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入库成本、入库数量一经核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十八条省级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由省储备粮公司拟定,经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财政部门、省发展和改革部门、省农发行共同审核同意后,由省储备粮公司组织实施。
省级储备粮每年轮换的数量应当在省级储备粮储存总量的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但应当保证每一品种粮食在正常储存年限内全部轮换一次。
省级储备粮轮出部分的轮空期限由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和省农发行根据市场形势适时确定,轮空期间承储企业不再享受费用补贴,除贷款未收回外不再享受利息补贴。
第十九条动用省级储备粮应当由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动用计划下达动用命令,省储备粮公司具体执行;应对紧急情况时,省人民政府可以直接下达省级储备粮动用命令。
中直、省直有关部门和市(行署)、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省级储备粮动用命令的实施,应当给予支持、配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执行或者擅自改变省级储备粮动用命令。
第二十条收购入库的省级储备粮应当符合规定的质量等级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实行入库、出库粮食质量检验制度。省级储备粮入库后、出库前,承储企业应当出具粮食质量检验报告。
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省农发行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对承储企业的粮食质量检验报告的真实、准确情况进行抽查验证,并出具质量抽查验证报告;抽查验证费用由省财政部门核拨,在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不得向承储企业收取。
第二十一条省级储备粮的损失、损耗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农发行审核,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定额内的保管自然损耗由承储企业在储存费用中列支;
(二)因承储企业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超过定额的损耗由承储企业承担;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承储企业应当在损失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储备粮公司,由省储备粮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确认后上报省财政部门和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财政部门和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省储备粮公司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核认定,用粮食风险基金核销。
第二十二条省级储备粮收购、轮换时所需要的粮款由承储企业向所在地农发行提出贷款申请,由所在地农发行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供贷款。
第二十三条省级储备粮的贷款利息,按照省级储备粮实际占用银行贷款额和同期粮食收购资金贷款年利率据实补贴。
储存费用由省财政部门参照中央储备粮的储存费用标准确定,并实行定额管理。
预拨的轮换费用应当实行专款专用,轮换结束后,据实清算,差价收入纳入粮食风险基金,差价支出由轮换费用列支。
第二十四条省级储备粮贷款利息、储存费用、轮换费用等财政补贴在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
贷款利息和储存费用由省财政部门在每季度的第二个月底前拨付到省储备粮公司在农发行开设的省级储备粮专户。轮换费用由省财政部门自年度轮换计划实施前七个工作日内预拨给省储备粮公司。
省储备粮公司应当自收到贷款利息、储存费用和轮换费用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拨付到承储企业所在地农发行开设的省级储备粮补贴专户。
第二十五条省储备粮公司应当于每年一月十五日前对上一年度省级储备粮收购、轮换情况以及库存情况进行清理,报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并抄报省财政部门;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报告报省财政部门;省财政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认定,并完成对本年度省级储备粮的轮换费用、储存费用和利息的清算工作。
第二十六条 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省储备粮公司和承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承储企业检查省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状况;
(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核实省级储备粮收购、动用、轮换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调阅省级储备粮经营管理的有关资料、凭证。
第二十七条省储备粮公司应当定期统计、分析省级储备粮的管理情况,并将统计、分析情况报送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财政部门、省发展和改革部门和省农发行。
省储备粮公司应当对承储企业的省级储备粮储存管理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省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处理或者报告。
省储备粮公司从事业务管理活动所需费用,由省财政部门参照事业单位经费标准和办法逐年核定,从省级储备粮储存费用中提取。
第二十八条 省储备粮公司应当将省级储备粮业务管理制度,报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省财政部门备案。
省储备粮公司应当将省级储备粮收购、动用、年度轮换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月上报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发展和改革部门、省财政部门备案,并抄报省农发行。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省级储备粮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举报。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并为举报单位和个人保密;举报事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移送其他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省级储备粮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一)未依法履行对省级储备粮监督管理职责,给国家造成损失的;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发放省级储备粮贷款的;
(五)未及时审核、处理省级储备粮损失、损耗的;
(七)索取、收受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八)接到举报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的;
(九)未对举报者保密的;
(十)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省储备粮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二)以任何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
(三)发现省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不及时处理或者报告的';
(四)拒不组织实施或者擅自改变省级储备粮收购、动用、年度轮换计划和动用命令的;
(五)擅自变更省级储备粮品种和储存地点的;
(七)未及时审核、确认、报告省级储备粮损失的。
第三十二条承储企业在省级储备粮承储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一)不符合质量等级和国家标准要求的;
(二)虚报、瞒报库存数量的;
(三)擅自串换品种、变更储存地点的;
(四)因延误轮换或者管理不善等造成省级储备粮陈化、霉变的;
(五)将省级储备粮收购、轮换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经营的;
(六)擅自动用省级储备粮的;
(七)以省级储备粮对外进行担保或者清偿债务的;
(八)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和动用命令的。
承储企业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省储备粮公司可以按照合同规定追偿损失,并与之解除省级储备粮承储合同。
第三十三条承储企业以低价购进高价入账,高价出售低价入账,以不符合规定质量粮顶替符合规定质量粮,以陈粮顶替新粮,虚增入库数量和成本,销售、损失、损耗不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等手段套取贷款利息、费用和差价的,由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追回套取的差价,并处套取价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五万元。
承储企业挤占、截留、挪用、骗取省级储备粮贷款利息、储存费用和轮换费用等财政补贴的,由省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第三十四条承储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一千元罚款:
(一)不执行省级储备粮业务管理制度的;
(二)对省级储备粮未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的;
(三)省级储备粮财务账与统计账不符,财务账、统计账与库存实物不符的;
(五)拒绝、阻碍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执法人员或者省农发行、省储备粮公司的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把仓储机械管好用好,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经济效果,根据国家发改委《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仓储机械指用于粮油仓储作业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第三条 储粮单位应制定仓储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中,应明确规定操作前的准备工作:仓储机械必须检查的部位;机械操作运转中要注意的问题与事项;违章操作和造成损失的责任等。
第四条 仓储机械应配备防尘、吸尘装置,控制作业中的粉尘飞扬,以利于职工身体健康。
第五条 移动机械时,应切断电源,机身上不准坐人或走人,不准代替用作梯子或跳板。
第六条 机械运转作业时,不准横跨和在机身下走动、停留。
第七条 雇用的临时工,在机械作业前,应指定熟悉机械性能的人员,负责讲清机械性能和操作中应注意事项,使其懂得机械性能和操作方法,才允许使用机械。并应严格要求他们按操作规程作业,防止发生事故。
第八条仓储机械配备的电气设备,必须由经过持证机电人员安装检修。非操作人员不准随意动用电气设备。机械操作人员或电工,都应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第九条仓储机械应经常保养维修,使机械保持完好状态。定期添加润滑油、涂刷油漆,防止受潮生锈。机械应存放在罩棚中或采取其他办法苫盖,防止日晒雨淋。
第十条仓储机械工作人员、维修人员,都要努力钻研技术,分别做到四懂三会:懂得机械结构原理,懂得工艺流程,懂得电气安装,懂得有关技术要求;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要积极进行技术革新,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仓储机械工作人员,对机械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存放等有显著成绩的,要给予表扬奖励;因工作失职,造成事故,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对仓储机械的管理、操作、维修人员,要根据其文化、技术水平,有计划地分别组织培训,并实行定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