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优秀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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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一
xx年8月26日——31日,xx乡中心小学按照县教育局要求,通过校级干部会,班子成员会,各校校长会,全体教师会,积极安排部署新学年开学工作。其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是会议重点工作之一。结合各村小排查整改情况,现汇报如下:
1、有在建工程的学校:xx小学、xx幼儿园、xx本部、xx小学、xx小学等学校因在建工程施工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已责成施工方硬护进行隔离,确保学生安全。
2、xx小学现有9间土木结构房屋,系八十年代初期所建,屋面多处漏水,走廊砖砌立柱外层沙灰脱落,个别水泥墩有移位的情况,若遇恶劣天气,随时有倒塌的可能。中心小学正在想办法解决。
3、xx小学校园西侧100米有交叉路口。学校将具报告到相关部门,力争尽快安装警示及限速标志。
4、中心小学本部两大安全隐患学校无法解决:
其二,中心小学校门口即是街道,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校门,学生进出校门安全隐患较大。学校为此专门对校门口进行了改造,增加了护栏(被客车撞坏多次),对xx班线的客车司机,学校领导、老师多次劝说,但都于事无补。现在家长怨声载道,教师忧心忡忡,严重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急待解决!
安全工作是学校头等大事。中心小学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及时排查,及时整改,及时上报。确保学校师生平安。
二0一五年九月九日。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二
强化风险排查,筑牢安全防线。为深刻吸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7日至15日,隆阳区民政局认真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强化统筹,压实责任。5月7日,隆阳区民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4.29”事件,专题研究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5月9日,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对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排查时间、排查范围、排查重点和排查方式。5月10日,党组书记、局长亲自带队,到殡仪馆等重点机构和场所进行现场督查,督促各机构认真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
聚焦重点,全面排查。紧盯民政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对所有办公楼、住宿区、自建房、出租房等进行深入排查。一是对局机关办公楼和出租房等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对全区14家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并要求各机构按照属地原则纳入所在乡镇(街道)和社区排查范围;三是对殡葬服务机构房屋建筑和在建项目、扩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四是对救助管理机构自建房屋、救助人员安置区域进行全面排查;五是要求干部职工个人对家庭现有居住房屋进行自查。
抓实整改,化解风险。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到位,对时限较长不能及时整改的`风险隐患,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人员安全。通过开展房屋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从根本上清除隐患、堵塞漏洞、化解风险,坚决守住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红线、底线、生命线。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三
结合当前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及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点,以对老年人极端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养老服务机构作为特殊群体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安全风险防范的重要性,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层层压实责任,严守安全底线,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全力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
(一)房屋结构安全(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应查尽查、一栋不漏。重点排查整治:。
1.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
3.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养老服务机构的房屋,特别是厂房;。
4.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屋;。
5.石结构房屋;。
6.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c、d级危房。对排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一律暂停使用,依法分类采取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
(二)地质灾害安全(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积极协调配合我镇自然资源部门,于4月30日前完成地质灾害大排查。对照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核实确认养老服务机构是否存在地灾隐患;对养老服务机构房前屋后的高陡边坡,进行进一步核实、排查,确认是否存在新增地灾隐患。对确认存在的地灾隐患,逐一落实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防范整改措施。
各工作片、各村、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立即行动起来,坚持问题导向,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治,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立即拉网排查。各工作片、各村、各养老服务机构坚持机构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及时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落实整改,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镇民政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结合“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节前安全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排查。
(二)全面落实整改。各村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对策措施和时间表,逐落实整改,实现风险隐患防控闭环管理,不留盲点死角。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上报镇民政办,各工作片、各村、各养老服务机构立查立改,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坚持“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关停要关停,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分流避险、科学整改、挂牌督办。
(三)建立长效机制。镇民政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排查出的重点风险隐患进行技术指导,对整治成效进行评估,逐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部门联合整治机制。镇民政办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四)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各工作片、各村、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家庭防火宣传提示,重点利用手机媒体开展对各类目标人群定向宣传、精准宣传、连续宣传。各工作片、各村要督促各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片、各村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各养老服务机构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要于4月底前组织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安全首责、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疫情期间要坚持在岗在位,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每个老人,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确保机构安全有序运行。强化主管责任,所有隐患要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盯到底,确保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到位。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综合运用绩效考评、约谈、通报、督办等手段,切实防止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推动工作落细落实。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单位自查、属地排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工作机制。落实各养老服务机构排查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镇民政办结合各养老服务机构自查自改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于每月18日前报“福清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统计表”、“各地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表”。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长沙望城4.29事故发生后,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严格落实责任,全面开展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战”。市级成立*个工作组下沉各县市区全力推动,在“市级统筹、县区主抓、乡镇(街道)主体”的工作机制下,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月*日以来的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召开会议,立即部署。*月*日上午,全省深化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爱林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月*日,在中央党校学习的市委书记朱洪武,要求全市立即开展重大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月*日上午*点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卫华组织召开全市自建房建筑安全使用情况普查视频会议,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月*日下午*点,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爱林再次组织各级各部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王勇国务委员在事故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工作。各县市区及时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召开会议、部署落实、迅速推动排查整治工作。
2、成立专班,迅速行动。市里由市长亲自挂帅,市住建、自然资源、城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商务、交通、教育、文旅广体、市场监管、公安、工信、消防等职能部门参与,加强联动,强力推进有关工作。同时,市里成立*个工作组,由一名市直单位一把手担任组长,每个工作组安排*名人员于*月*日全部进驻到*个县市区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对标对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分组下沉到乡镇(街道)督查工作。
四查:查手续有没有,查面积超没超,查规划变没变,查性质改没改;
五不准:不准危房住人经营,不准擅自加层扩建,不准破坏承重结构,不准楼面堆载超重,不准随意拆除加固。
4、全面摸排,立即整治。对前阶段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中初判存在风险的*户,重新进行了摸排,其中鉴定为c、d级的*户,已全部完成整治。本次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中,共排查*人,排查*栋。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栋、已消除安全隐患的*栋。
二、工作亮点。
1、层层压实,落实工作。冷水滩区、道县、蓝山、江华等县市区第一时间抓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分组下沉到各乡镇(街道)开展排查工作,确保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江华、零陵等县区还抽调技术人员加入工作小组,负责从专业技术层面指导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新田县对于经鉴定为较大安全隐患的*栋房屋,坚决拆除,并设置围挡及明显警示标示等管理措施,切实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2、畅通渠道,有奖举报。市住建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分别在市局和各县市区住建局开通专线固定电话,用于专项整治工作投诉举报,并明确专人负责和如实举报奖励制度。
另一方面发放建房设计图册,以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描述和生动丰富的示例图片,从农房建设选址、布局、建造、使用和维护等方面作出安全提示。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督导组工作不够仔细,流于形式,报送的工作情况与所督查县市区工作情况混淆,未能体现督查组实际工作内容。二是部分县市区摸排中采集的数据与现状不符。三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村(社区)干部未接受过房屋危险性鉴定系统培训,对房屋危险性鉴定的标准不了解、不熟悉。四是督导工作组及县市区的数据情况报送不够全面、及时、精确。如祁阳、江永等,未明确专人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五是大部分县市区缺乏有效的典型经验做法,对空心危房拆除等问题缺乏有力举措,对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
四、下一步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站位。*个市级工作组及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压实责任,克服畏难情绪,从严从速落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聚焦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大型商场周边、农贸市场周边、园区周边、安置小区周边以及景区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排查,做到确保不漏一村一组、不漏一栋一户,确保对安全隐患彻底排查整改到位。
二是进一步强化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调度,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力量,投入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加强技术支持,抽调安全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排查整治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联动。各县市区要与*个市级工作组加强联动,在人员协调、车辆安排、数据上报等方面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加大居民自建房安全知识及典型工作亮点宣传力度,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意识,营造工作氛围。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五
今年2月,浙江宁波xx市居民楼坍塌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全国各地高度重视。国家住建部、省政府办公厅、省住建厅分别以明传电报的形式,先后下发关于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通知。对此,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排查,较好地完成了有关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接到住建部、省政府及省住建厅通知后,我局第一时间向市政府作了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市长赵晓江作出专门批示,分管市长尹哲强先后三次听取情况汇报,并亲自组织召开各县区、市政府相关部门会议进行调研会商和部署。我局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要求,立即牵头布置开展相关工作,报请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和我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我局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我局在各处室、单位人员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日常各项工作的落实。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并以明传电报形式发至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单位,对排查范围、排查内容、组织领导、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对抓好工作落实提出了相关要求,确定了摸底排查、重点检查、房屋鉴定、落实整改等全市危旧房排查四个工作步骤。我局制作了安全排查宣讲ppt讲义,对近400名县区、街道、社区从事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对全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相关表格进行了统一规范。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并积极与县区政府、市各相关部门协调,迅速开展工作,组织有关人员经常加班加点,深入现场,进社区、钻小巷、入住户,检查落实排查工作,哪个阶段、哪个环节遇有难题,我们及时讨论会诊,研究解决排查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协调各县区、各产权责任单位组成专门排查员队伍的基础上,我局xx县区派出指导组,分片包干,组织产权人、产权单位自查自填《老楼危楼安全排查表》,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初步排查登记情况进行核实,填写《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统计表》,然后由各县区(管委会)及市级政府相关责任部门填报《xx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统计表》进行全市汇总。
我市排查工作分全面排查及重点排查两个阶段,6月20日前主要进行全面排查,6月20日后转入重点排查。在全面排查阶段,全市共明确49家排查责任主体单位,其中县区(管委会)政府10个,市级各有关单位39个,全市共排查房屋总幢数78631幢,排查房屋总面积2686.22万平方米,其中钢砼结构12588幢,砖混结构37800幢,砖木结构28243幢。在重点排查阶段,共排查出疑似严重损坏房屋2643幢,9196户,54.56万平方米;疑似危险房屋2674幢,4597户,36.25万平方米,基本摸清了全市房屋特别是严重损害及危险房屋的数量、状况、结构、建筑年代等情况,为进一步制定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相关措施提供了依据。我局坚持边查边治,在排查期间通过拆迁、加固、腾空等措施治理解危房屋458幢,3.6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48幢,3.3万平方米,排查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六
根据《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消安﹝xxxx﹞12号)要求,我局制定了《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冯成富副局长任组长,建管科、市质安站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开展排查和整治专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据方案的工作部署,我局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其所有承建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施工企业已基本上按要求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并登陆“广东消防网”,录入自查自纠情况。
二、我局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安排,于7月份组织了5个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地毯式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检查,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1份,对6个县(市、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督查,发出执法建议书6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施工单位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严格按整改通知的内容逐项整改落实。整改期限到期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已发出整改通知书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复检,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结合我市做好防汛和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检的工作部署,我局于八月份组织6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工地的消防安全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工作要求及《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莲花镇结合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大入户、大走访、大排查,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集中排查活动,扎实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属地管理职责,迅速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将辖区内自建房安全隐患“一网打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莲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片片长任副组长、各村书记为成员的的农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部署安排,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农村房屋隐患排查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把时间节点,按照既定目标,全力推进农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压实责任,精准排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及各村属地责任。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迅速行动,对所负责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全面摸排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用途、安全状况,重点排查经营性自建房、老旧危房以及房屋手续办理、改扩建、加层、用作经营、房屋安全性等情况。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建立详实台账,弄清底数,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整治销号一处,切实将摸排整改一抓到底、一体推进。目前已排查8718处,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房屋。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镇村干部力量,开展自建房安全“走村入户”式宣传提示和指导服务,大力宣传村民自建房质量安全知识,倡导村民在自建房进行拆、改、建时,聘用有资质的建筑队。提高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严防严控、共建共治、平稳有序的'治理氛围。同时,通过大喇叭、微信群等方式展开宣传,不断提高群众房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下一步,莲花镇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安全至上的工作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精准排查,严防严控,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加大自建房排查整治和监管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辖区自建房引发的安全事故,严守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好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八
自长沙市望城区4.29自建房垮塌事故发生以来,严格落实关于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要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集中时间和力量,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屋安全状况进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全面掌握全区自建房安全状况。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二)集中力量,全面排查。
(三)精准施策,全面整治。
一是城乡结合地带部分房屋缺失建设资料或无规划审批手续,开展排查中无法确定为城镇或农村性质,排查数据不准确,逻辑不清楚,台账及一户一策档案建立工作存在困难。
二是部分集中连片区域房屋,片区存在房屋背靠背、墙连墙的情况,危房腾空后无法拆除,将持续对临近房屋造成隐患。
三是“城中村”房屋在房屋安全等级较低、基础配套设施缺失等突出问题,且个别加固投入大,效益差,整体征收拆迁资金压力大。
尽快完成排查,严格执行日报制度,通过“一日一调度、一日一汇总”形式,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结合现有工作资料,通过“建立工作台账,汇总各类数据,完善一户一策”等措施,从严从细抓好排查工作,并对排查情况进行复核,做到不漏一房、不漏一户,确保数据清、情况明、措施准,从根本上清除隐患、堵塞漏洞、防化风险。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九
按照《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xx办明电〔20xx〕4号)和《关于加强全省综合交通和城建等领域安全生产确保春运安全的通知》我项目部结合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排查整治工作的文件要求,本项目部根据要求做了以下工作,恳请各位领导给予批评指导: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我项目部对生产、生活区域的安全防护。油库、配电间、监控室、危险品仓库,办公区域、工地钢筋加工棚等处都配备消防器材,健全了消防制度。
公路建设中脚手架、高支模、隧道、桥梁、深基坑、起重器械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包括起重设备、压力容器、附着式电梯等隐患排查治理。
职民工驻地、拌和站、钢筋加工场、爆炸物品仓库消防安全隐患,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中重点排查整治消防安全16个环节隐患的要求进行排查整治;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查维修保养、现场使用安全现状;脚手架的搭设规范、验收挂牌;高空作业的作业平台、临边安全防护、个体安全防护、人员上下通道;现浇箱梁方案的评审和现场的搭设情况;跨线施工方案的审批、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隧道值守、应急救援系统有效运用、开挖及支付安全现状;梁板吊装后湿接缝的及时浇筑、边梁的安全防护、运梁设备的安全状况;深基坑的临边防护、警示;梁板预制场存梁的临时支撑;施工现场各施工点的临时用电的规范情况。
落实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将隐患整改跟踪督促落到实处。
本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持证、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了k32+400~k37+540桥梁施工、钢筋加工、高边坡防护、土石方施工、弃土场、拦砂坝等在建工程。
1、安全生产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项目部成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了责任人,明确了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教育逐步成为主要工作。
2、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进一步明确、具体、细化,制度逐步健全。
3、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得到落实,临时用电、脚手架、高处坠落、提升设备、模板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较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4、提升设备实行安全检测准用制度。施工现场的1台塔吊及2台龙门吊都已通过市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检测并办理了使用登记。
5、安全职责有所加强。项目部能正确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局部部位采取责令整改和暂停施工措施。
6、特种工持证上岗情况较好,模板、脚手架搭设及验收情况基本符合相关规范。
通过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本项目部并无重大安全隐患,施工现场偶见不安全用电,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帽,穿拖鞋等情况。桥梁施工安全防范网和标志不到位,个别施工队的材料堆放不规范等。根据这些情况,我项目部加强了现场施工管理,加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力度,并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让其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从而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2、加强安全生产防护用品的专项整治工作,为施工从业人员提供有效保障。
3、对于整改不到位和逾期不整改的责任单位给予不良行为记录进行上报公示,直至停工和处罚。
4、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督促检查。对于不作为、不履行职责的施工单位责令更换现场负责人或上报不良行为记录、直至进行处罚、清退出场。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十
(一)深入研判、全面梳理,建立健全排查标准。一是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排查指导方案和工作路径。多次组织召开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研讨我区既有建筑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和重点。7月19日,下发《关于吴中区开展既有建筑房屋使用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制定吴中区城镇既有建筑房屋、吴中区农村经营性用房简易排查指南,方便各属地板块、各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快速的排查,快速认定房屋的违规拆改、增加荷载等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督促各属地板块先期对全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开展首轮初步排查工作,每日统计整治数据,及时上报。
二是研究起草区级排查整治方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牵头拟定《吴中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实施方案》、《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吴中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吴中区既有建筑排查整治工作资金保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既有建筑排查整治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责任落实、组织保障等内容,为全区面上工作的推进提供操作规范。预计到今年年底,将重点完成首轮排查工作,分别形成各镇街、社区村网格和各直管行业的隐患建筑清单,同步对接录入苏州市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压茬推进隐患整治。
三是研究加强既有建筑装修改造的监管举措。结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公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专线,方便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扎实开展隐患鉴定和整治,对判定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隐患建筑,要求属地第一时间依法清人、停用、封房、并设置警示标志,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严格改扩建和装饰装修行为管理,全区在建装修项目全面停工排查隐患,逐一过堂严格审查复工条件,严格管控新增隐患问题。严肃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既有建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停电停水停气等措施,强制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消除隐患解除危险的主体责任。
(二)聚焦重点、举一反三,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通过估算目前全区既有建筑总数约12.1万幢,总面积约15100万平方米。自7月19日排查整治工作通知下发以来,全区各属地板块初步共排查房屋10万多幢,12533万平方米(其中,排查城镇建筑34519幢,11402万平方米,农村建筑65563幢,1131万平方米)。经评估后已检测鉴定待出鉴定报告确定安全等级的疑似危险房屋43幢,4.5万平方米;经鉴定确认新增d类危险房屋11幢,0.82万平方米(其中,8幢d类危房为老旧住宅,0.46万平方米,全部位于金庭镇,已人房分离;3幢d类危房为公共建筑,0.36万平方米,分别位于胥口镇2幢和吴中高新区1幢,已暂停使用人房分离);已自行整改加固9幢,0.6万平方米。总体来看,全区各属地板块城镇建筑初步排查进度已进行至80%左右,农村建筑初步排查已全部完成,已取得初步成果,目前正稳步推进中。
二是全面督促d类危房“人房分离”。对全区存量及新增共91幢(涉及994户,约9.28万平方米)已被检测鉴定为d类的危险房屋,各属地板块已全部立即停止使用,全部人房分离,腾空封房、张贴警示牌、拉好警戒线,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同时要求各板块、各单位对全区城镇老旧建筑特别是建造超过20年以上的老旧建筑的全面加强排查,对疑似具有安全隐患的老旧建筑及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确定危险等级。
三是严格落实在建装修工程安全排查。根据市局文件要求,立即通知全区所有报建装修项目停工自查自纠,组织拉网式排查,排查出的问题同步发至属地督促整改。安排专人对近些年报审的.既有建筑改造装饰项目组织排查,尤其是房龄较大、距离上次土建报审时间间隔久、多次装修改造、人员密集、容易有安全隐患的公共建筑,复查审查依据是否充分。对在审的既有建筑改造装饰项目,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查流程,涉及建筑性质、内部功能、建筑结构等变动的,必须先进行结构改造审查,再进行装饰审查,并要求提供加固改造区构件的现状检测报告(安全鉴定报告)或者抗震鉴定报告。对按规定无需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的二次装修、改扩建项目(合计共24个),进行结构安全全面排查。
(三)统筹推进、联合发力,督促行业部门履行职责。7月21日起,吴中区住建局通过联合发文、发送告知函等方式,及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认真落实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截至目前,教育局已排查学校建筑137幢,约45.6万平方米;民政局已排查养老护理机构建筑37幢,约22.3万平方米;交通运输局已排查交通场站建筑28幢,约1.76万平方米;文体旅局已排查文博场馆建筑2幢,约2.1万平方米。同时,对全区12处学校(幼儿园)、2处养老护理机构、12处医院卫生院、6处宾馆进行了初步检测鉴定,确定安全等级,截至目前未检测出c类或d类建筑。
(一)既有建筑隐患排查需更彻底。虽然全区既有建筑首轮初步排查已完成接近80%的进度,但根据督导调研,各板块排查工作开展是依照从易到难的步骤进行,即主要针对大量商品房、公共建筑、厂房等易排查建筑入手,对城镇大量小型老旧建筑、门面商铺、私房等较难排查的建筑还未大量开展,即剩下的20%才是真正的排查难点,也需要更专业性的排查,疑似危险房屋很可能大部分就存在于这20%之中。
(二)聘请专业机构排查力度有待加强。通过调研发现,部分板块还未及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辖区内建造超过20年的老旧建筑进行重点排查工作,排查工作专业化、科学化方面还有待加强。
(三)装饰装修工程监管难点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面广量大,私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增加荷载,多次装修改造、改变房屋用途等现象较多,并且存在大量未报建项目,安全隐患难以有效掌控。
(一)加强工作保障,推进完成年度任务。根据《吴中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各属地板块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完成首轮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根据《关于吴中区既有建筑排查整治工作资金保障实施方案》,要求各属地政府进一步做好既有建筑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资金的预算安排,以及d类危房解危补助资金申请工作。
(二)开展培训学习,提高排查推进标准。全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将统一使用市级排查表格、市级标准导则,房屋数据要同步录入苏州市房屋安全管理系统,待市级房屋管理系统调整完善后(目前在吴江区做试点),吴中区住建局近期将邀请苏州市住建局相关专家,组织各属地板块、各条线部门,深入培训学习如何使用排查表格、排查标准导则、房屋安全管理系统录入等工作,更好的完成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突出齐抓共管,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职责落实。吴中区住建局近期将继续联合文体旅、民政、卫健委等部门,通过联合发文等形式,继续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建造超过20年且近5年内未进行过安全检测鉴定的人员密集场所老旧既有建筑,强制要求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确定房屋安全等级,确保房屋安全使用。特别是进一步扩大对老旧宾馆、民宿、老旧卫生院等建筑的排查及检测鉴定。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十一
根据2021年2月13日下午我区在小常煤矿召开的全区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我局于14日召开了部署会议,制定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郊建发〔2021〕26号),成立了安全检查组,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开展为期一周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截止四月份,我区在建工程41家,建筑面积达103万平方米,其中续建项目32家,新建项目9家。为切实开展好此次大检查活动,我局成立了由李国善局长为组长的检查组,检查组按乡镇共分四个小组,于2月14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检查。
此次检查通过查资料、看现场、查证件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手续不完善的建设项目下达了《停工核查通知书》,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对手续齐全、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下达了《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对于塔吊、龙门架未办理备案和使用登记的进行了封停。截止20日共排查建设项目41个,下达停工核查通知书23份,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41份,排查出一般隐患135条,排查登记塔吊24个,已办理备案登记的有15个,办理使用登记的有6个。
此次大检查结合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和建筑安全监督备案手续的办理情况。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
4、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情况。
5、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6、应急管理情况。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情况。
7、项目监理部是否按照工程建设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认真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实施旁站监理,安全隐患是否监督施工项目部及时整改。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9、施工现场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
1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资料是否齐全,安装、拆卸方案是否按规定审批,检测、验收手续是否完备,设备维修、保养及安全装置是否有效。
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没有履行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大部分项目不能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就先行建设。
2、部分工地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证书过期未复审或无证件。
3、建筑起重机械不能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和使用登记。
4、部分工地场地围挡、“五牌一图”、岗位职责牌、安全警示标志等方面欠缺较多,材料堆放凌乱、无安全通道、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
5、“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及安全网搭设不到位,安全网破损较多。
6、大部分工地临时用电未按照“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配置。
在这次专项检查完毕后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对于工程中容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具体可行的安全措施,加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于工程中已经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间、明确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效果,达到消除隐患,治理隐患的目的。
(二)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年”活动。
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深化安全生产年为着力点,以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为目标,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机制体制建设,夯实监管基础,强化源头治理,同时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创新。
根据2021年我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对施工现场防护用品及配电箱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对于没有经过行业协会确认而进入现场的“三宝”产品和没有达到统一标准的配电箱予以治理,达到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规范市场秩序,规范行业管理的目的。
2021年我区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形式比较严峻,工程项目多,结构类型复杂,面临的问题还很多,虽然在工作中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但我们会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和谐的关系,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提高技术水平,积极作为,狠抓落实,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平稳发展。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十二
学校成立了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杨盛升任组长,教导主任廖兴强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做到责任到年级,责任到班,责任到个人。落实责任状,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全校师生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我校教职员工清醒地认识到:校园内的各类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旧的隐患消除后,新的安全隐患仍会随时出现,学校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突出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
1、把学校消防安全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按照局、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严格校园防火管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学校全面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各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办公室及教师宿舍等师生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对电器、电线、灭火器材、消防水源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迅速进行了整改。做到了排查不漏室、不漏班级、不漏设施,排患务尽、不留死角。发现不安全苗头和现象迅速整改,但是我校由于经费不足,消防设施仍不够完善,如灭火器等。
2、整改内容:及时更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电线、开关插座;计划增加灭火器数量。
学校在组织活动时能充分考虑安全因素,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本学科的特点,科学、合理、认真组织好教学活动,防止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积极探索有效的消防安全教育形式,努力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四、建立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组织力量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按有关要求加以整改。整改工作落实好整改的责任、措施、经费和时间。整改中做到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落实,不留死角。同时,整改工作和预防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以改促防。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确立“一保安全、二保稳定、协调发展”的`工作原则。对易于引发事故的环节给予定期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进行整改。我们将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管理和防范,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下大力气、不懈努力,狠抓落实,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初步建立起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计划: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
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
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4、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
为吸取“10.12”民用燃气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全镇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管理,防范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镇政府领导指示,决定从现在开始开展一次为期一个半月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由我镇负责管理的所有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由我镇负责管理的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
(二)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等情况;燃气用户用气安全情况。检查各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燃气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检查两种方式进行。为加强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对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设备、场所进行认真检查,重点对以前查出的安全隐患及燃气管线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予以彻底整改,对存在隐患且暂时无法整改的停止经营。燃气经营企业要对供气对象燃气使用安全进行逐户检查,并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汽车加气站要重点检查在用的压力容器是否超期未检,燃气设施设备是否锈蚀老化,是否为私自改装、未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加气等方面,严禁为不合格车辆加气。各液化气企业要重点检查液化气储罐、压力表等硬件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是否为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是否为无证经营者提供气源。商贸类燃气企业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有稳定气源,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
(二)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由镇安监办、执法中队、油区办、教育办等部门协调配合,同时聘请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和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分别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各种许可证照、设备检测报告、安全巡检记录、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燃气存储、充装、计量等设备器具是否存在破损、腐蚀、超期不检问题;作业区域是否存在明火、用电安全隐患;安全报警装置、避雷设备、消防设施是否存在缺失、失效等问题;管理和操作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对供气对象进行了全面检查,是否督促用户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现场督查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自查的单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对阻挠执法检查及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取消其燃气经营许可证,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整改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请各被检查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镇经济发展办、执法中队、油区办等牵头部门。
这次大检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管区和镇直有关部门牵头进行。
(一)各管区、各村负责本辖区燃气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对本区域燃气安全负总责,要充分发挥村庄、社区作用,积极配合燃气供应企业做好本区域燃气安全大检查。
(二)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按照全区分工由我镇管理的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的检查。
(三)镇油区办牵头,执法中队、各管区、各村配合,对镇政府驻地天然气管道进行检查。
(四)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全区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重点工业企业食堂等单位的检查。
(五)各燃气供应企业负责做好本企业服务客户的燃气安全检查。
(六)镇教育办负责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燃气安全检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食堂燃气安全检查。
(一)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程序,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人员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经营,将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三)强化宣传。各有关部门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燃气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燃气安全使用意识,防患于未然。
(四)责任追究。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严禁违法倒卖倒运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私自建设燃气设施。对于违规经营建设,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请各管区、各村、各单位将本辖区、本单位及责任分工领域检查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完成榆林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xx〕2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整治责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技术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四个原则要求,有序推进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清农村房屋底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本区域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基础信息的填报工作,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底数清单、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二)排查房屋安全隐患。
1.重点排查(20xx年12月15日前基本完成)。依据已建立的农村房屋底数清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县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组织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初判情况填报工作,建立重点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可结合农村自建房结构类型细化排查内容和排查重点。
2.全面排查(20xx年6月10日前基本完成)。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建立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清单。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
(三)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由县住建局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机构进行农村房屋结构、使用、地质和周边环境等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建立农村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清单。
(四)农房安全隐患整治。农村房屋经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由县住建局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制定整治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农村房屋安全重点整治方案和全面整治方案,在县住建局的指导下,明确整治重点,确定工作程序,调配工作力量,提出时限要求。
2.落实政治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镇村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3.建立整治台账。县住建局、镇、村要分别建立重点和全面整治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4.完成整治任务。重点整治力争20xx年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全面整治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同时,根据实际,力争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存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整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落实属地责任,县住建局要落实行业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要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本乡镇实施方案,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夯实部门责任。县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等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县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县教体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县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县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县司法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治保障;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县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三)落实“四清一责任”机制。县住建局和镇村要围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摸底、排查、鉴定、整治4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隐患排查、评估鉴定、问题整治四个“清单”,签字背书,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责任分明的工作闭环。
(四)加强综合保障。县住建局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县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法律咨询、法律调解等工作,指导依法依规处理农村违法用地、违规建房问题。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统筹考虑。
(五)加大督促指导。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避免多头检查,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报县纪委监委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
(六)做好宣传引导。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掌握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于20xx年12月7日前,将本乡镇工作实施方案报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自20xx年12月1日起,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送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十五
8月24日——8月26日,我校在秋绒校长带领下对全校的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检查,我们发现仍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
1、学校出大门口外就是公路,平时车辆也很多,没有明显安全标识和停车位。(整改措施:学校已向交警部门建议在学校附近设立交通安全标识)
2、下午放学时有不少摩托车和家长拼租车辆到校外接学生,并存在超载现象。(整改措施:学校对家长和司机加强了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司机分趟次接送学生并限制车速;经常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建议运管处进行查处。)
3、消防设施及防雷设施还有待健全。(整改措施:8月26日乡派出所到我校进行了消防安全讲座,让学生及家长老师深刻认识消防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1、强化思想认识。
全校师生在校园内生活、学习和工作,学校安全工作任务极为艰巨,社会关注程度十分集中,绝不能有任何的松懈和疏忽。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我们必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理顺和建构学校安全整治长效机制,做到环环相扣,点点相连,密而不繁,疏而不漏,确保万无一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也必须具有高度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事事安全第一,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和治安整治卓有成效。
2、强化饮食卫生。
一是必须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学生饮食卫生安全意识。要利用校内各种宣传阵地定期刊发播报有关饮食卫生安全的信息,要通过班主任、学生家长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三无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二是必须建立台帐,进一步健全学校伙房食品购销台帐制度。食品购销情况直接关系到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应该严把食品采购索证关,严防伪劣、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及时建立食品购销台帐,保证食品安全问题有据可查。
三是必须坚持督查,进一步做好饮食卫生每日检查制度。对于学校的饮食卫生问题要常抓不懈,坚持做好每日检查制度。要组织相关人员对食品卫生、操作间卫生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备查,发现违章操作、违规经营严厉查处。
四是食品留样制度,留样食品保留48小时以上。
3、强化疾病防控。
一要加强晨检。进入秋季后,传染病又有所抬头,发病率呈上升趋势,老师们要引起重视,加强晨检和疫情的报告。
二要加强消毒、通风,切断传播途径。要选择合适的时间加强消毒,降低药物对学生的危害;同时,利用中午气温较高时,对班级适度通风,加大空气的流通,降低病菌的存活时间和密度,切断传播途径。
三要加强宣传,提高学生的防控意识。各班要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学生讲解一些疾病预防常识,提高自身预防意识,降低人为发病率。
4、强化交通安全。
一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最大限度的避免人身伤害。
二要教育学生不乘坐超载车、不合格车辆、农用车、三轮车。
三要做好监督工作,严禁不合格车辆、三无车辆、农用车、三轮车到校接送学生。
5、强化治安安全。
一要做好校园封闭工作,严格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工作,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二要做好校园巡逻工作,确保学校、师生财产人身安全。
三要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教育,及时发现情况,及时化解矛盾,严防群殴事件发生。
6、强化目标责任。
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学校安全责任制。
7、强化师德师风。
教师注意为人师表,注意语言文明,不辱骂学生,不体罚学生,教育学生注意方式方法。教师要了解学生,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对班级中有些能力差的学生,要加强疏导。
8、强化教育宣传。
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采取多种措施,在深度和广度上狠下功夫,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如升旗仪式、演讲、安全知识讲座、家长会议等教育活动。同时要求大家多下班级,多接触学生,了解学生,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早处理。教育学生做到:
一是严禁攀坐楼层护栏,不得在楼层的楼梯或走廊追逐,奔跑,打闹,以防跌倒、摔伤;课间操、放学下楼梯、升旗集会解散时不要拥挤,推搡,以防发生踩踏事故。
二是不摸、不动灭火器材、电线、各种开关;为防止火灾和意外事故,除实验外,所有教室及其他场所严禁违反规定使用明火。
三是严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出入校门步行,放学后不要在校门外逗留。
四是克制自我,禁止打架伤害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我校在安全管理中,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为学生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条件和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向管理要安全,向道德要安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到认识再升华、责任再增强、作风再转变、措施再到位,上下一心、左右联动,深化整治、扎实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治安良好。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十六
上海拥有数万栋高层建筑,从天而降、不期而至的风险,已是高悬在城市上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目前正值台风高发期,高空坠物问题受到社会密切关注。上海市住建委日前回应:已对全城22.3万幢房屋进行了高空坠物隐患风险排查,将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初步形成《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常态监管机制。
高空坠物种类繁杂、数量大,包括玻璃幕墙、外墙面、空调支架等。目前,上海正在加强重点风险源排查整治。近年来,上海发生过多起因使用无机保温砂浆,导致外墙外保温系统发生质量问题的事件。在市属保障性住房中,加快检测和维修外墙保温系统。排查发现的11个严重隐患项目已列入应急处置范围,部分项目已进入维修施工阶段。
针对数量更大的普通住宅小区,上海完善隐患排查机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将房屋外墙安全隐患巡查纳入每日巡查范围,成立“上海市房屋管理应急指挥中心”,开发上海物业app“灾情上报”功能,完善“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建立风险隐患电子台账。
上海市房管局统计数据显示,上海共有超过1.3万幢玻璃幕墙建筑,其中约有50%玻璃幕墙建筑被纳入“上海市建筑幕墙管理平台”。据悉,平台会综合分析玻璃幕墙建筑的维保记录、幕墙结构、大楼年龄等信息,一旦发现隐患会及时向业主和监管部门发送预警,督促整改。“接下来,我们会逐步把所有玻璃幕墙建筑的信息纳入平台,建立‘一楼一档’。”
从源头解决高空坠物困境,上海正在建立防范高空坠物隐患的长效管理机制,抓紧出台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建筑高空坠物安全隐患的工作意见。
下一步将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谁造成的原因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隐患处置责任。
相关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立法研究正在推进。市房管局副局长冷玉英说:“现已初步形成《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建筑外立面及其附着物相关设计、施工、选材等标准,同时明确房屋使用安全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及相关利益人的权利义务。”
“我们也希望能够通过市场的机制,比如引进保险机制规避风险,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全方位检测,通过多元共治机制共同推进有效解决隐患问题。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十七
(一)我局一如既往的坚持道路建设与交通管理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投入使用,对新城区新建和新建道路沿线所需交通安全设施联合公安局、设计等单位进行勘察、分析、调研,研究新老城区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方案。目前无论是新城区新建道路还是老城区改造道路,均设施三同时制度。对道路的标牌标线、指示标志、进行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投入使用。
(二)积极推进xx路、xx南路护栏安装,目前已经完成了xx路、xx南路x.x公里护栏安装。
(三)三中门前设标牌x套,同时划震荡线、箭头等约xxx平方,清除旧线xx平方。禁垣南路划斑马线约xxx平方。
(四)与公安交警部门全面排查整个城区交通安全设施。、
(五)完成了xx路护栏安装招标,目前合同已经签订,近期会进场施工,计划工期xx天。
(六)xx县新老城区、经开区、临淮关镇道路安全设施采购及安装已在x月xx日挂网招标(采购内容包含:中央隔离护栏及警示柱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智能信号灯及电子警察),x月xx日将会开标。
(一)老城区由于历史原因,道路较窄,部分道路无法安装护栏。
(二)老城区部分道路存在交通安全设施不全、标识不清等问题。
(一)继续推进落实“三同时”制度
(二)积极推进xx路护栏安装,尽快完成xx路护栏安装。
(三)积极推进xx县新老城区、经开区、xxx镇道路安全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进度,争取早日投入使用。
(四)同时与公安交警部门全面排查整个城区交通安全设施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分批实施完善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十八
通过专项排查整治,实现全新区养老机构隐患排查建档率100%,疫情防控得力,消防安全设施实体功能运转正常,食品经营许可达标,环境安全显著改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养老机构,限期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有力保障养老机构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排查整治时间:2022年2月10日-2022年4月30日。
排查整治范围:全新区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公办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公建民营和民办养老机构等。
(一)以压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重点排查整治以下情形:
1.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重点排查是否按照民政部下发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和省、市、县联防联控要求,及时调整防控策略,落实组织领导、出入管理、心理慰藉、老年人防护、内部管控、疫情处置等防控措施;是否落实“五有”措施,即有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的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
2.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情况。重点排查是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制定和完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是否做好防疫物资及重要护理用品、生活必需品的日常储备工作。
3.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情况。是否按照省、市、县文件部署,对养老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行政管理、职工、医护等工作人员以及保洁、保安、司机、后勤、餐饮等服务保障人员),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4.疫苗接种情况。是否按照县联防联控机制要求,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
(二)以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压实主要负责人责任,重点排查整治以下情形:
1.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及备案情况。重点排查养老机构是否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依法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并向民政局备案。
2.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
3.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养老机构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科学规范、内容详实、切合实际、可操作可执行;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组织全体职工参与对养老机构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是否对养老院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监控或实行24小时巡查。
5.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6.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排查是否针对同行业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7.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
(三)以排查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为重点,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以下情形:
1.消防安全。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安全相关手续;是否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要求;是否落实在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严禁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的要求;对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在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是否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材;是否制定消防演练、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且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是否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保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是否设立吸烟室,人员住宿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2.用电用气安全。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燃气安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定期维护保养燃气设施设备;燃气设施使用是否正确;是否无私自拆、移、改动燃气装置,无私自使用燃气热水器、取暖器和其他燃气器具等行为;燃气设施是否清洁干净卫生,周围无可燃物品和其他杂物堆放;购置、使用和更换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是否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修保养,定期自检;是否指定(有资质)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有检查报告并备案。
3.食品药品安全。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院,是否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人员,是否经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上岗;在养老院内开展服务的医生、护士等依法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食品、药品管理是否符合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4.服务秩序安全。是否对老年人进行入院评估,根据老年人需求特点提供服务;是否在老年人确认入住后签署入住合同;是否对入住老年人定期开展评估;是否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或考核,无虐老、欺老现象;委托第三方服务的是否签订外包合同;老年人能接触到的各种设备是否无尖角凸出部分,地面做防滑处理;老年人床头、使用的厕所是否安装呼叫装置;是否提供24小时当班、值班服务,并做好记录和交接班;是否建立出入、探视、请销假等制度,防止老年人走失;是否建立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对自伤、伤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走失、烫伤、食物中毒等事件有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报告制度。
5.房屋安全。是否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要求;是否通过房屋安全质量监测部门鉴定。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2月28日前)。2022年2月15日前,各养老机构要罗列问题清单和整治措施;对于整治没有完成的,要书面说明理由并盖章后报送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各养老机构要对今年以来安全督查、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机构安全排查整治发现的隐患问题和整治情况进行梳理。针对养老机构存在的共性隐患主动展开自查自纠。新区工作人员要对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要全面进行核查验收,重点围绕疫情防控、房屋安全、电器使用、防寒设施设备、消防器材、食堂食品卫生、医疗用药、出入登记和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排查整治,严防事故的发生。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边查边改、即时整改,对需要持续整改的,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2月23日前,新区内养老机构要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检查结果,报送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3月1日至20日)。在养老机构自查自纠基础上,新区工作人员要对所有养老机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养老机构限时整改,持续跟踪整改情况,根据排查整治结果,加强分析研判,对普遍性问题统一部署研究解决,对个性化问题一院一策解决,确保全程跟踪、全面整改、全部销案。县民政局将联合消防、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查找养老机构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执法和隐患督改,集中消除重点隐患,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关停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确保各类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新区内的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要积极协同消防、市场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落实具体责任人员,认真抓好自身安全隐患整治的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有序运行。
各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机构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2022年3月21日至4月10日)。
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成立以新区党工委书记西光号同志为组长,党工委委员张建同志为副组长,社会事务办主任朱亚,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何红梅、赵青为组员。对全新区各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自查自纠阶段及集中整治阶段的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开展整改核查,对整改到位的进行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持续督办,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有序运行。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4月11日至30日)。各镇(园区)对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形成自查自评书面报告,制定针对性防控对策和源头管制措施。养老机构巩固排查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一)加强教育培训。各养老机构要提高机构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养老机构要通过观看警示片、现身说法、专家授课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确保安全知识、安全理念、安全技能应知应会、入脑入心。
(二)完善排查制度。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要对所有养老机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检查排查,确保一处不落、全部覆盖。养老机构要积极发动全体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制度,奖励情况作为政府部门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
(三)及时整改上报。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养老机构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整改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及时上报县级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
(四)实施全面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对新区每个养老机构都要落实安全生产行业主管责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履行对养老机构消防、专用设备、食品药品等安全管理职责,决不能失管漏管。
(五)依法严厉惩处。对单位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依法从严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业整顿直至关闭。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责任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此次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由县民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积极协同,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分管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形成合力,消除隐患。县民政局牵头成立由消防、市场监管、卫健、住建局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暗访督查、回头看等全方位排查整治。对于不符合和拒绝整改的给与停业整顿。
(三)依托媒体,营造宣传攻势。在高铁新区网站开设专栏、刊播安全排查整治动态和安全常识、老年人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要加大舆论和社会监督力度,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力度,对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十九
为贯彻集团开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专项火灾治理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减少安全隐患,公司决定开展以下治理方案:
通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政策,加强火灾预防工作,着力构建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切实开展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公司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确保行动措施具体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兼职消防队:
消防队员:
义务消防员:各部门工作人员。
1、采取单位自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形式,紧紧围绕变电所、煤场、锅炉房及仓库、油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突出排查灭火器战备情况,防灭火措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2、排查办公楼、员工宿舍、食堂、等部位防火情况,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情况。
3、做好消防器材、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做好月查季检记录,并排查灭火器材有无失效或超期服役等情况。对失效、损坏的灭火器材及时更换,并及时更新消防器材分布明细表及分布图。
4、对消防器材、设施实行定置管理的执行情况,做到拿取方便。
5、做好报废灭火器材收集工作,不得将报废器材投入使用。
1、公司专门下发通知,首先做好宣传发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防火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全员从自身做起,从日常行为的每一个细节做起,切实维护好公司安全生产形势。
2、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查严、查实、查细的原则,采取拉网式大排查的方式进行,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任何一个部位都要排查治理到位,决不准出现漏查漏检现象。
3、要求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火灾隐患排查,要大胆暴露问题,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或苗头,要立即整改到位。
4、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一把手负责组织整改,领导小组择日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对该单位一把手严肃处理。
5、保卫处组织义务消防员参加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组织一次扑救初级火灾的演练,使广大职工深刻领会消防安全的重要意义,熟练掌握使用灭火器的方法。
6、领导小组组织成员不定期对各部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井上由保卫处负责监督落实,井下由通防处负责监督落实。
7、凡对隐患排查不重视、自查不细致、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认真排查隐患,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进一步巩固公司良好的消防安全形势,切实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确保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治久安。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二十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和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突出“八项重点”,强化“六项措施”,落实“三项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围绕“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主要工作目标:20xx年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把事故总死亡人数、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铁路、农机、较大事故起数、亿元gdp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等10项指标有效调控在省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回查率和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95%;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评价面、事故报表率和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政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落实企业法人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三)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防止瞒报、漏报、误报或者拖延不报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制。
(四)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20xx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以上年统计资料为依据,搞好综合平衡、量化分解。
(五)按月调度、季度分析、年中微调、跟踪监控各项控制指标的动态变化,调控序时进度,确保控制指标不突破。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控管理。
(六)建立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台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
(七)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防控力度。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数据库,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远程安全监控系统。
(八)落实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9号、10号、11号令等有关规定,坚持便民高效、服务基层的原则,严把安全质量初审关,确保申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真实性。
(九)认真实施国务院397号令,对已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进行跟踪监控,发现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限期停产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三、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十)森林防火: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责任,对涉及油库、加油站、烟花爆竹仓库、炸药库等高危场所,制定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
(十一)道路交通运输: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新机制建设。继续治理超载、超限、超速,严厉打击农用和民用自备车船非法载客行为。抓好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的整治。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整治。不断加强民航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消防: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抓好黄山风景区、屯溪老街、西递、宏村等古民居、古建筑、古村落、商场、超市、宾馆、市场、学校、医院、网吧、休闲中心、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防火单位和防火部位的安全监管。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
(十三)地质灾害:对列入台帐的地质灾害点,凡是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都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严加防范。
(十四)烟花爆竹:认真实施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范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认真开展许可换证安全技术标准化工作。强化源头管理,推行专营批发配送、市场备案和定点销售制度。实行烟花爆竹打非“零报告”和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员“专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二十一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节日安全,根据《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榕环保综〔20xx〕8号)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就此次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领导对此次排查工作十分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各科室相关人员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认识,要求必须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会议精神、保护群众健康的高度认识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同时,局里成立了由局长助理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此次排查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为了保证排查工作顺利、有效地进行,我局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组织人员制定了《永泰县环境环保局20xx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确定了排查的主要内容,时限要求和工作制度等等,并根据工作方案,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县环境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同时落实责任分工:如开发科对历年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分类排查;监察对辖区内监管的重点污染源进行排查;监测站对日常性监测工作中发现可能存在的污染隐患进行分析;污控科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放射源使用单位进行排查。
在此次排查工作中,我们根据永泰的实际,在区域上我们突出了七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在行业上我们突出了全县化工企业。同时,我们坚持预防与整治并重,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要求存在隐患单位拟定整改措施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专人督促整改,从源头上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通过认真部署实施,明确相关责任,确保排查工作落到实处。此次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企业30余家,主要发现的问题是少数企业应急方案不够完善,相关环保管理人员风险防范意识薄弱。执法人员现场已把检查结果告知企业,并督促其进行改进。
我局及时对此次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分析提出解决办法,督促企业完善各项环保措施,对不符合规范和有安全隐患的必须整改到位,并将对整改情况加强后续跟踪,以保证排查工作彻底收到成效。
这次排查工作,我们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我局专项排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果,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对环境安全问题的重视和对环境安全责任的认识,检验和锻炼了我县环境应急队伍,提高了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
我们将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信心,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组织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敦促企业针对排查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把环境安全与整治不法排污企业紧密结合,努力为永泰县的绿色崛起保驾护航。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二十二
两节将至,农村用火用电骤增,农村消防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为落实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文物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现根据黄文旅文物(20xx)41号文件精神,在全乡开展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具有火灾风险的古建筑、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等文物建筑及文物保护工程工地。
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规程》《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以及有关文物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等,重点排查整治下列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
1.电气线路未穿金属导管保护的;。
2.不安全使用电热器具的;。
3.在文物建筑单位内为电动车辆充电的;。
4.违规使用卤素灯、白炽灯、高压汞灯等照明设备,空调等用电设备老旧现象严重的;。
5.使用刀闸开关,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虚接、拉和负荷过载的;。
6.配电柜(箱盘)、用电设备、线路接头的危险距离范围内堆放有可燃物,大功率电器散热空间不符合散热要求的:。
7.可移动式插座或电器设备直接设置在可燃材料上的;。
8.配电箱没有正确安装,存在漏电危险,以及插座串联或者级联使用的;。
9.在文物本体上敷设安装用于亮化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
10.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后不拉闸断电的。
1.用于居住或者生产功能的文物建筑内,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使用柴禾、燃气、炭炉的;。
2.文物建筑单位施工现场违规动火,未落实现场看护措施的:。
3.在禁烟场所吸烟的;。
4.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违规使用明火的。
(三)燃香烧纸隐患。
2.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保护单位燃灯、烧纸、焚香的。
1.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在指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易燃易爆物品摆放不符合规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1.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的;。
2.消防设施、设备老化破损,或者将消防专用器材移作他用的。
3.具有状态指示的消防设施、设备,其指示灯的工作状态不正常的;。
4.消防水源、水量和水压等不能满足灭火需求的;。
5.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被占用的。
(六)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2.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的;。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的;。
5.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熟练掌握处置初起火灾方法的;。
6.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防火灭火能力不强的;。
(七)可能引发火灾的其他隐患和问题。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元月5日。
开展普查动员宣传,将文物建筑火灾是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行政村。
第二阶段排查整改:20xx年元月6日至20xx年元月31日。
乡对辖区文物建筑单位开展排查,对发现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要形成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照单整改。能整改的做到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销号。排查整改要填写《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并存档备查。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联合检查组结合各乡镇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县级以上文物建筑保护实施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底。
乡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查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具体有效针对措施,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取得实效。
第一组带队领导: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蓝朋。
检查组成员:郑燕萍、叶婧。
负责祁山镇、塔坊镇、平里镇、祁红乡、芦溪乡、溶口乡、新安镇、闪里镇、箬坑乡。
第二组带队领导: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叶国兴。
检查组成员:谢洁利、金晓。
负责小路口镇、渚口乡、历口镇、古溪乡、安凌镇、大坦乡、金字牌镇、凫峰镇、柏溪乡。
(一)加强组织领导。排查治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是防范和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是构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将排查治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机制,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清单要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隐患治理台账要逐项记录,定期更新,动态监管。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篇二十三
为深刻汲取泉州“3・7”酒店坍塌事故教训,依据《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南委办电〔20xx〕19号)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资源、力量、时间,对各类房屋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本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在去年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将重点排查整治以下10类房屋:
2、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含厂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城乡结合部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危化品企业等厂房;
8、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屋;
9、土坯房、土木结构房屋;
10、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c、d级危房。
同时,在排查中将特别关注以下4个领域: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
2、城乡各类贫困户住房;
3、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又擅自加层或改变承重结构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房屋;
4、去年排查鉴定但尚未处置和采取“封房”临时措施未有效处置到位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
三、各类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或经营者应当确保经营使用房屋合法、安全与功能有效,不符合房屋结构安全或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等,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出租)、整改,并主动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报告。
四、全市各类房屋承建单位、施工队伍,自即日起不得承接无规划许可、无施工许可,或不按审批手续规范施工的各类建设工程;已经承接在建的此类工程,应暂停施工,并主动向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五、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建设房屋和违规经营房屋、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违法行为。市本级设置举报电话,各县(市、区)和武夷新区管委会、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也将开通线索举报渠道。经查实的举报线索,将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