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实用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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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一
12月20日上午,湖南省双牌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会在县花鼓剧院召开。县领导苏小康、张跃斌、唐冬华、唐彦、李群辉、秦小国、周新华、唐旭、唐超学、雷秀新、王焕金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坐。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肖质彬主持。
会议指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遏制腐败浪费滋生,节约财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优化资源配置、转变政府职能具有重要意义。双牌县于今年6月份正式启动公车改革,并下发了《双牌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双牌县党政机关公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12月19日,县长办公会原则通过了《双牌县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和《双牌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过渡期运行方案》。
县委书记苏小康强调,公车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车管理,减少公务支出,顺应群众的呼声,进一步提升公务员队伍廉洁从政的形象,是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安排、部署的重大决策。要吃透精神、准确领会,不争论、不非议,公车改革的专业性很强,需要大家认真学习和掌握好具体的精神,正确引导,统一思想;要加强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坚决落实双牌县公车改革实施方案不走样、不犯错;要正确对待未尽事宜,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合理、合规、合法的处理各类矛盾。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大家回去后要认真传达,确保全县公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二
12月19日下午,我县召开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就公车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莫雄强调,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吃透精神,落实要求,精心组织,严明纪律,确保公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县领导朱锐、刘忠、龚茂才参加会议。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我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其目的在于控制公务交通成本,保障公务活动开展,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杜绝公车私用现象,促进党风廉洁建设。
我县车改的范围包括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车改的对象为在编在岗的正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参改的车辆范围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公车改革将从12月19日开始,到12月底前基本完成县直党政机关和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车改工作。
就如何做好公车改革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莫雄强调,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积极拥护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各单位、乡镇要切实增强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改成、改好、改出实效;要明确参改单位、人员和车辆范围,坚持应改尽改,合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阳光处置参改车辆;要加强宣传,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正确对待、全力支持车改的良好氛围。
动员大会后,各乡镇(街道)和涉改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了车改工作培训。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三
简报一:
9月6日下午,湖南省新邵县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市公务用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新邵县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据新邵县车改办负责人介绍,纳入此次公车改革的机构范围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即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待省市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实施。全县涉改的独立核算单位87家,其中行政机构56家,参公群团机关7家,参公事业单位24家。会议要求新邵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力争在底前完成,适时启动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会议还就参改人员范围、车辆保留范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取消公务用车处置、司勤人员安置、公务出行保障等做了部署安排。会议强调,各参改单位要认真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所有参改人员、参改车辆、相关费用等数据要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并于9月12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上报至新邵县车改办,9月30日前要把车改方案报邵阳市审批。
简报二:
9月2日,我县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会,通报并解读我县公车改革方案,部署全县车改工作。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金山、副县长石磊出席会议。
会上,县公车办负责人就我县公车改革相关政策作了说明,对我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我县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着眼建设节约型政府、节约型机关,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车辆停驶封存时间定于209月5日24时前,集中封存于县委党校停车场,并按涉改车辆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拍卖等工作;各参改单位交通补贴按照《崇阳县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办法》的要求和进度发放;综合执法应急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根据市场需要制定收费标准。
金山、石磊就我县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全县参与车改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做到明确分工、部署到位;要明确责任,多措并举,严格执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范围,依法做好涉改车辆的处置,管好用好保留车辆;要创新工作方式,妥善兼顾各方利益,严格执行政策,考虑周全,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多途径妥善安置司勤人员;要把握时间节点,积极推进改革,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简报三:
8月18日下午,我市召开县市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市委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国荣同志主持会议,各县市区车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市车改办及相关各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易忠甫同志就县市区改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做了详细说明,提出改革方案的制定要求。市车改办相关单位就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参改单位和人员范围、公务交通补贴和执法执勤用车改革、司勤人员分流安置、车辆处置、集中平台建立等问题,向县市区与会同志进行了政策解释和答复。
刘国荣同志强调,公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务必牢牢把握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把握好改革中的关键点,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尽最大努力,确保车改任务按期完成。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四
同志们: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推进公车改革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实施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目的在于控制公务交通成本,保障公务活动开展,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推进公务用车规范化、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行政管理体制相统一、与嘉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是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大势所趋。
1.实施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要求的具体体现。中央对车改有明确要求,早在××年,中办、国办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此后,公车改革在全国以各种“模式”和“试点”进行探索和实践。××年3月,中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积极稳妥地进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工作。”同年,党的××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了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的要求,并将公车改革纳入其中。今年3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要深入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适时出台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方案。××市范围内,除了××和我县以外,其他县(市)区都已经完成了车改工作。上个月,××市也已经召开了动员会,全面部署公车改革工作,并对各县(市)提出了抓紧启动的明确要求。
2.实施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是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的现实需要。据统计,“××”期间,我县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年均增长14.8%。当前,新一轮更新公务用车的呼声已经很高,按照平均每年更新30辆,每辆18万元计算,年需支出购车经费540万元;按照年初预算平均安排车辆“四项”定额经费2.7万元/辆的标准,仅更新的车辆一年的费用就达81万元,上述费用还不包括驾驶员费用。在当前较为严峻的经济形势下,政府带头增收节支,对全社会也是一个积极引导。
3.实施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是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积极探索。原有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公车数量有限,许多干部特别是一般干部的公务用车难以保障。这次推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通过发放公务交通卡的形式,建立起与工作需求相适应的合理的公务用车消费方式,让领导干部和一般机关干部都享有公务交通消费的权利,有利于调动大多数干部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工作效率。
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打造廉洁型机关、建设节约型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落实政策,牢牢把握公车改革的重点环节。
为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前段时间,县车改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作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实施意见》的制定既借鉴了××市本级以及周边兄弟县(市、区)的成功经验,又充分考虑了我县的实际,应当说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都是比较强的。刚才×县长已经通报了《实施意见》,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六个关键环节:
1.合理确定改革的范围。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级机关各部门、县直属单位和承担行政管理、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车改的范围。县人武部(预备役)、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县政府驻外机构;县行政执法局、县运管稽征所、县港航管理处、县公路段等以巡逻执法为主、有应急执法任务的单位暂不列入本次车改。垂直管理单位且经费由上级主管部门保障的,在征得上级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纳入本次车改范围,并报县车改领导小组备案。学校、医院不进行车改。
2.妥善做好改革涉及人员工作。此次车改对象为本次涉改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其中,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车改。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意见》确定的车改范围,按照在编、在职条件,明确本单位参加改革的人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驾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妥善做好分流安置工作。对涉及改革的驾驶员,特别是非在编的劳动合同制驾驶员,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保障车改工作正常开展。
3.科学确定公务交通费标准。交通费补贴标准是广大干部职工关注的焦点,也是这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本次改革中提出的公务交通费标准,是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既要保证公务交通需要,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又要节省财政支出”的要求,参考市本级以及周边县(市、区)的标准,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制订的。公务交通费包括岗位公务交通费和单位公共交通费两部分组成,车改人员的岗位公务交通费以公务交通卡形式按月发放,使用范围为车改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用。同时,岗位公务交通费的性质是工作交通补贴,是以现职务、现岗位和实际工作量为主要依据的,不作为个人福利补贴及工资性收入,不能把享受标准与职务、职级简单地划等号。
4.切实加强对保留车辆的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保留公务用车、执法用车和特种用车的,有关单位要上报县车改领导小组审核批准。车改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组建县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保留少量的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有偿服务,优先保障县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接待、重大突发事件等公务用车需要,同时为老干部活动、机要保密活动、无自备车人员公务活动等提供用车服务。此外,还有一些部门和单位暂时没有列入本次车改,部分涉改单位保留了少量公务用车、行政执法车和特种用车,对这些未参加改革的车辆,要一律安装gps系统,加强监管,规范使用。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办法,确保监督制度的实施。
5.公开处置现有公务车辆。对改革范围内的车辆,各单位不得擅自处置,要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办理移交手续。车辆公开处置组在认真审核所有移交车辆后,除留一部分划归县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外,其余车辆全部移交县国资局。县国资局要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委托中介机构统一评估后向社会公开拍卖,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6.建立因公交通事故补助机制。为解决公务用车改革人员因公驾驶自备车进行公务活动的后顾之忧,对工作人员因公驾驶自备车办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在参加规定车辆保险和遵守交通规则前提下,相关费用扣除保险公司理赔后,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分别承担。
三、加强领导,全力确保公车改革圆满完成。
本次车改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县车改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本次车改自××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抓紧时间,集中力量,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专门建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交通经费管理组、司驾人员安置组等“一办六组”,负责对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协调、审核和指导。各成员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和解决好改革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要对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可能会碰到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提前制订预案,确保改革平稳实施。各涉改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并明确一名领导具体分管,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动员会后,各涉改单位负责人要亲自牵头、亲自把关,细化本单位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材料,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调查摸底、方案上报、车辆上缴、司驾人员分流安置等工作。
2.严肃纪律,强化管理。广大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纪律,接受监督,全力支持改革工作。改革涉及的相关人员不得为节省费用而影响公务活动、影响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检查,督促抓好各项纪律规定的落实。对在改革过程中违反规定,故意隐瞒甚至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此外,改革涉及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督促自行驾驶车辆的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确保行车安全。
3.正确引导,营造氛围。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向广大干部讲清楚为什么要改革,怎样改革,把公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讲透,引导大家消除个人和小团体的狭隘利益观,在广大干部中形成共识,从而正确对待改革,全力支持改革,积极推动改革,争做改革的拥护者和推动者。同时,要坚持正确的新闻舆论引导,争取群众的支持。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五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
二、公务车及费用基本情况。
轻型普通货车、轻型专项作业车,改革前费用xxxx元。
三、公务车交通出行及交通费用报销标准。
根据《xxxxx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按照单位具体性质,结合日常业务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业务用务用车基础上,制定符合单位出行方式和交通费用报销标准。年总费用控制在xxx元,不得超支。个人公务用车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在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总额度约束的前提下,据实报销交通补贴标准为xxx元/人/月。已享受交通补贴的岗位,不再执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政策,xx区范围以外的公务交通出行,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xx系统各事业单位除局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参照区直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外,其余单位副科级及以上岗位发放交通补贴(正科级650元/月/人,副科级630元/月/人)其他岗位按规定报销公务交通费用,xxx以外按80元/趟次,xxx境内40元/趟次。
四、司勤人员岗位安置。
司勤人员内部转岗。
五、加强监督。
单位应严肃公务车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定向化保障的车辆或长期租用车辆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不得虚假捏造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六
9月6日下午,湖南省新邵县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市公务用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新邵县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据新邵县车改办负责人介绍,纳入此次公车改革的机构范围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即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待省市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实施。全县涉改的独立核算单位87家,其中行政机构56家,参公群团机关7家,参公事业单位24家。会议要求新邵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力争在底前完成,适时启动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会议还就参改人员范围、车辆保留范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取消公务用车处置、司勤人员安置、公务出行保障等做了部署安排。会议强调,各参改单位要认真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所有参改人员、参改车辆、相关费用等数据要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并于9月12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上报至新邵县车改办,9月30日前要把车改方案报邵阳市审批。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七
公务用车,一般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用于工作、业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的各类汽车。作为职务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领导挪用公款甚至扶贫款购置车辆、公车私用等现象和案件在媒体上经常遭到曝光,人民称这是“车轮上的腐败”,而且反映强烈, “公车不公”引发的呼声已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焦点,并且已经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资料表明:“八五”期间,全国购买公车耗资720亿元,年递增27%,大大超过同期gdp的增长速度。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约有350万辆公车,包括司勤人员在内,耗用约3000亿元人民币,已经成为财政不堪重负的大包袱。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们的大声呼吁,公车改革势在必行。
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愈来愈明显。全国各级各地方对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加快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步伐,我们对全市近年来公车购买、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深入分析了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弊端,在认真借鉴国内城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和政策建议,供领导完善决策和部门实施公车改革时参考。
我市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基本上沿用了供给制,它以行政配置为手段,靠计划批示来控制,从买车、管车、养车到用车各个环节,一切费用都由国家或集体用公款来支付。据市纪委统计,我市目前公务用车共有870辆:其中,市级机关部门455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265辆,乡镇一级政府150辆;按市编委统计,我市现有在编司机142名,临时司机255名;市财政局2003年总的财政支出为10亿元,公务用车消费为6960万元,占总财政支出的6.9%。
近几年来,我市对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加强了管理:制订了一些政策,对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配备、购置更新等进行规范化管理、阳光操作;同时也加大了对违纪使用公车案件的处置力度;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了一些探索,在规范公车使用、降低财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现有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仍然十分突出。公车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我市近期发生的几件公车私用的案件,群众反响很大,人民群众对于公车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
由于制度的不规范,所造成目前公务用车问题,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也大同小异,就我们瑞安市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突出问题:
1、公务用车的费用过高,财政负担沉重。公车理应用于执行公务,但在使用过程中往往不计成本,不管办事的距离远近,能用公车的一律用公车。再加上用公车办私事个人不必付任何费用,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何乐而不用?同时监督管理制度有漏洞,公车消费中存在腐败行为。公车维修的“猫腻”最多,吃回扣已是公开的秘密。有的汽车修理厂为了留住客户,以不正当手段吸引公车司机经常上门修车,按修理费用的一定比例返还司机,有的司机需要什么就给什么,有的则按司机的要求开发票,单位能报多少,发票就开多少,反正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由公家负担,其结果是公车修理费用大大增加。公车加油也有不小的“黑洞”。偶尔会出现,多开、虚开发票现象。这样一来,公车的运行成本远远高于其他车辆也就不足为怪了。据不完全统计,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再加上车辆的价钱,一辆公车一年的费用大概在20万元以上,人民群众形象地比喻是“屁股底下一层楼”。地方公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间,有些地方甚至更高。
2、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成为权力象征。由于制度缺乏约束力,导致公车私用现象屡禁不止。公务车早已成为主人身份、地位、权力的象征,不少领导干部都是一人包一辆车,到了无车不出门的地步,严重脱离了群众。单位或部门的公车使用虽有相应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形同虚设,因为公车费用不仅全部由财政采承担,而且个人(驾驶员)有时还享受出车费、加班费等。正因为如此,政府虽然三令五申,公车不公、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愈演愈烈,公车迎亲、公车旅游、公车扫墓、公车钓鱼、公车接送子女上学等现象早已是司空见惯。市纪委纠风办每年在节假日进行的突击检查中,查证违规使用的公车达30辆。少数人更是凭借手中的权利或职务上的便利,使得公务车几乎成了他们的“私家车”,上下班哪怕几分钟的路要坐车、下班后赴宴要车、节假日走亲访友要车,甚至家属子女、七姑八姨办私事也要车。据调查,在某些地方公务车公用占三分之一、干部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公车不“公”日益严重。有的领导干部上班时间由司机驾车,下班后和节假日自己开车,更有部分领导干部干脆自己驾车,让在编司机“休息”。
3、公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资料表明,社会其他运营车辆每万公里运行成本为8215元左右,党政机关则的公务用车运行成本高达数万元,每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至少为公车的5倍以上,而运营成本仅为公车的13%左右。效率的低下,造成自然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由于现任领导都有相对固定用车,有的则成了专车。由于是领导的专车,其他需要用车的业务处室却很难用到车,造成了公车的闲置浪费。
4、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问题屡禁不止。我市目前车辆配备的标准是根据市委发[1997]121号《关于市级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数量实行编制管理的规定》,乡镇参照实行。但是在现实中,超标准配备车辆仍然存在。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调查:2002年,全市61个市级单位238辆(其中轿车204辆。面包车34辆,不含特殊单位的专用车辆)的公务用车中按现有标准衡量,达标的单位19个,未达标的单位1个,超标的单位37个,超标率达61%。
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不仅是当今社会的热门话题,也是各级机关一直在努力解决的现实问题。从1998年起,我国公车改革进入“快车道”,许多城市都在积极探索改革现行公车制度弊端的有效方法。从先行改革的地方情况分析,改革的思路和举措大体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一)公车服务市场化:一是实行“公车租用”,即部门、单位相对集中的区域将车辆集中管理,成立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将党政机关现有公车整建制转为经营性实体,模拟市场经营实行有偿服务。按市场租车计价方式,向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偿用车服务。公务人员按照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或实行费用包干,需用公车时按里程、车型交纳费用。这种改革方式的最大好处是积极稳妥,既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原有公车制度的弊端,又照顾到目前驾驶、后勤人员无法安置的现状。
山东省泰安市于2001年下半年成立了市直机关管理局车辆管理中心,规定各部门和单位除保留一辆工作用车外,其余车辆和驾驶员全部由车辆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计价使用。部门按每车每年8000元的标准领取用车代币券,超支不补,节余归己。当年11月,泰安市53个党政机关搬到新大楼,1700多名公务员从部门领导到一般干部,上下班都持市财政局统一办理的乘车证,搭乘由公交公司开通的专线公共汽车。同时,泰安市把gps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引入车辆管理,指挥中心根据每一辆车的行驶路线和所处位置,在全国范围内及时就近调度用车,从要车、派车、行程、耗油、计费到问题处理等全过程实现了智能化管理。这种公务用车形式,改变了“家庭式”、“小而全”的公务资源配备方式,实行资源共享。
二是实行“私车公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车辆越来越多,其中不乏机关工作人员,私车公用就是指当公务需要时,由单位指派干部驾驶自备车招待公务,补助标准以二人乘坐公交车及三轮车计算。其优点就是能有效解决派车难、节约经费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等问题。也能达到减少公车数量、方便工作的要求,针对目前的公务用车制度也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乐清市教育局自从2004年3月试行私车公用制度以来,达到比较好的效果。据该局的资料显示2003年3月、4月该局平均每次下乡的费用分别是108。57元和133。54元,而试行私车公用后,2004年3月、4月的平均每次下乡费用分别为80。74元和94.65元,同期相比,平均每次下乡费用节约27.83元和38.89元;私车公用和乘坐公交车下乡进行比较,2004年3月、4月私车公用下乡每次费用分别为64.33元和54.37元,乘公交车下乡费用分别为110.28元和123.95元,平均每次节约45.95元和69.58元,从数字上可以看出私车公用后,经费得到了很大的节约,同时,与同期相比,下乡的次数明显增加,干部的下乡积极性明显提高。
(二)公车分配货币化:取消或保留少量公务用车,发给一定交通补贴。公车分配货币化,即实行“岗位补贴”,就是公务人员(有些地方是主要领导除外)彻底取消公车待遇,按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从而变过去的“暗补”为“明补”。与“公车租用”相比,“岗位补贴”更符合职务消费货币化的市场经济法则,也与国际惯例相接轨,是一项从根本上杜绝公车弊端的改革举措。从目前情况看,已进行车改以及将要进行车改的城市,大多数采取了此类方法。交通补贴的发放又分为按月发放(以现金的形式随工资发放)、一次性发放、包干使用等形式。
湖北省老河口市是中纪委职务消费综合改革试点市,其公车改革的做法是:车辆向社会公开拍卖。领导干部、司机均可参加竞拍,司机可享受拍卖价20%的优惠。行政、事业编制的司机进行转岗,年纪大的提前退休,拍得汽车的司机,两年内发给每月70%的基本工资。干部发给交通补贴,标准为:最远的乡镇党政正职800元/月,较远的700元/月,较近的600元/月,部门一把手最高的600元/月,中间的500元/月,最低的400元/月。副职减半。
无锡市乡镇机关公车改革的做法是:全市(含江阴市等9个县级市和区县)所有乡镇将公车拍卖,按照职务、岗位发放交通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区县核定,但总体上镇党委书记、镇长每月补贴额度一般不得超过2500元,其他职务依次递减。
2、一次性发放交通补贴。一次性发放即给车改对象一定数额的购车补贴,并由公家负责车辆保险、养路、年审等固定性费用,其他如汽油、维护、路桥、停车等日常费用均由个人支付,单位不再发给其交通补贴。采取这一改革方法的一般多经济较发达地区。具体做法是:一次性给车改对象每人发购车补贴,明确个人享有使用权期限,产权依然归单位所有,期限满后产权归个人,公家不再负担任何费用。
3、包干使用交通经费。包干使用即对用车费用限额包干,超支自负,节余按比例给予奖励。这种费用补贴方式整个过程不出现货币,避免了一些矛盾,也被称为“准货币化模式”。
江苏省东台市的做法是:在拍卖公车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基础上,对公务交通费实行“总额控制,分档包干”。乡镇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费用包干到人,其包干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乡镇经济总量、经济实力;二是距市区路程远近;三是领导干部的职务、分管工作任务等。市直机关根据车辆数和公务人员数核定交通费,即在每辆车核定年费用1万元的基础上,区分单位类型确定人均交通费定额,公、检、法、纪等执法执纪机关800元/人,其他机关部门509元/人,中小学校89元/人。公务交通费用以包干券形式发放,超支自负,节余按29%奖励给个人,其余转到下年使用。对特殊情况用车,费用买报买销,但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加以控制。
(三)公车管理规范化:完善现有的公务用车制度,控制车辆的购置、使用和维修,堵塞公车管理中的漏洞。在完全取消公车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一些地区通过严格控制公车购买,规范公车使用、维修制度等,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为下一步公车改革做好准备。
1、规范车辆更新程序。
严格执行《关于市级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实行编制管理的规定》和国务院2001年第307号令提出的具体审核意见,制定公务车购置审批规程,负责审批车辆配备、更新计划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执行车辆报废标准;利用职能部门的权限,对车辆进行调剂使用,严格控制公务车的增长。逐步减少公车的数量。
2、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对全市公务车辆进行扎口统一管理,对所有的公车进行统一着色,或者统一喷涂显目的标志,便于公车的管理和监督。要设定车辆管理的职能单位,明确管理的职能范围,引进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建立公务车的车辆档案,准确掌握各单位的车辆的应配数量、实有数量、购置年限、车辆使用状况等,加强对现有车辆的管理。
3、使用和维修规范化。
公车使用的不规范性,是当前公务用车的一个突出问题。各单位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公车使用制度,规范公车的使用程序;建立全市公务用车的车辆维修服务站,规定全市公务用车统一进站维修,采取严格规范的车辆维修,保证质量、低价位,收费采用签单的方式,由市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核算;对于车辆用油,也可建立定点加油站,与定点维修一样,统一由核算中心结算。这样既可保证修理的质量,亦可节省经费,便于管理,更可以杜绝车辆维修方面的腐败之风。
4、加大车辆监管力度。
公车改革已是势在必行,具体采取什么样的改革方式,应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我们可以在对上述各种改革方案的综合分析和比较中,取其精华,为我所用,并结合我们的实际,提出一个既切实可行又有所创新的车改方案。但在改革中,要注意:
1、公车货币化改革,标准制定要科学。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以工作岗位所承担的任务、性质和公务活动量为依据确定。补助标准制定一定要合理、科学,要切合当地实际,严禁借改革之名滥发奖金、津贴。如果不顾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不顾财政的承受能力,将补贴标准定得很高,那么改革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公务交通费补贴的发放范围要适当。它属于职务消费范畴,不是职工福利,既不能搞平均主义,又不能过于悬殊。一般来说,分为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三大类。一个地区一线领导和一个部门的一线领导,虽然级别不同,也基本属于同一补贴档次。同时,操作程序要规范,需要在阳光下进行。
2、公车改革要防止“一刀切”。公车改革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决不是简单的“取消公车,代之补贴”的“彻底革命”。各地方各单位各部门要区别对待。某些特殊公务的用车要有保障。车改后,可视情况建立机关出租车队或保留少量公车,保障执行机要交通、接待、老干生活等方面的特殊公务的需要。对保留的公车要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防止出现“公车照用,补贴照拿”的现象。在市政府出台的车改制度下,允许各地方各部门有不同的相关政策。
3、谨防特权现象,避免“虚改实捞”。因为“不搞‘一刀切’”,给公务用车改革留下了诸多自我掌控的空间。对于没有费用列支审批权的一般公务员来说,落实起来不仅没什么可难的,而且也肯定“虚”不到哪里去。可是对于大权在握的领导来说,人们最担心的,正是这些人可以利用职权,让自己或小集团既享受诸如“交通费用补贴”这样的实惠,又可以通过虚列开支等手段,不花自己一分钱地继续享受公费用车,而变为“虚改实捞”。
4、公务用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注意均衡推进。如果不从行政体制上进行改革,包括公车改革在内的职务消费改革,就不能彻底成功。首先实行财政法制化。财政预算立法后,必须严格执行,违反预算,就是违法。职务消费的各个要素的改革要同步进行,平衡开展,不能把公车改革单独拿出来。改革必须在全市范围和整个行业内同时进行。改革必须从上级开始,至少也是上下级同步。
公车制度的改革,其基本方向应是尽量减少公车使用的总量,提高公车使用的有效性,用发放交通补贴的方法逐步取代目前公车私人专用的现象,使公共交通工具也成为领导干部、行政管理机关主要的交通工具。其核心思想就是限制领导干部和政府机构利用职权,超越工作需要在公车使用上的特权,是“执政为民”的具体表现,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当各级领导干部抛弃特权思想包袱之时,就是公车制度彻底改革成功之日。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八
3月24日,陵川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陵川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车改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张国文出席会议并讲话,陵川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车改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兴顺主持会议,全县各参改单位主要负责人、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简要解读了陵车改字〔〕1号《车改过渡期保留车辆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和《县直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及车改过渡期平台车辆费用报账结算方式。
此次车改的基本原则是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用车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改革后,行政区域(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参改单位包括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参改人员是各参改单位在编在岗司局级以下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
张国文在讲话中指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主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主要内容,是顺应民意、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全县各参改单位要学习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做到心中有数;要严守纪律,坚守规矩,按制度办事,确保车改后县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的正常运转。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九
12月6日上午,明溪县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标志着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县政府党组成员蔡丽青出席会议。
参加此次车改的单位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参加车改人员的范围为各级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具体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正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92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58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车辆范围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对取消的车辆,将遵循公开透明、杜绝浪费的原则,需要出售的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明溪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将争取在底前全面完成县、乡两级车改任务。按照属地化原则,省管单位与明溪县同步改革,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的改革方案待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照规定执行。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十
公务用车,一般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用于工作、业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的各类汽车。作为职务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领导挪用公款甚至扶贫款购置车辆、公车私用等现象和案件在媒体上经常遭到曝光,人民称这是“车轮上的腐败”,而且反映强烈,“公车不公”引发的呼声已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焦点,并且已经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资料表明:“八五”期间,全国购买公车耗资720亿元,年递增27%,大大超过同期gdp的增长速度。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约有350万辆公车,包括司勤人员在内,耗用约3000亿元人民币,已经成为财政不堪重负的大包袱。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们的大声呼吁,公车改革势在必行。
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愈来愈明显。全国各级各地方对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加快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步伐,我们对全市近年来公车购买、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深入分析了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弊端,在认真借鉴国内城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和政策建议,供领导完善决策和部门实施公车改革时参考。
我市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基本上沿用了供给制,它以行政配置为手段,靠计划批示来控制,从买车、管车、养车到用车各个环节,一切费用都由国家或集体用公款来支付。据市纪委统计,我市目前公务用车共有870辆:其中,市级机关部门455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265辆,乡镇一级政府150辆;按市编委统计,我市现有在编司机142名,临时司机255名;市财政局总的财政支出为10亿元,公务用车消费为6960万元,占总财政支出的6.9%。
近几年来,我市对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加强了管理:制订了一些政策,对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配备、购置更新等进行规范化管理、阳光操作;同时也加大了对违纪使用公车案件的处置力度;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了一些探索,在规范公车使用、降低财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现有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仍然十分突出。公车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我市近期发生的几件公车私用的案件,群众反响很大,人民群众对于公车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
由于制度的不规范,所造成目前公务用车问题,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也大同小异,就我们瑞安市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突出问题:
1、公务用车的费用过高,财政负担沉重。公车理应用于执行公务,但在使用过程中往往不计成本,不管办事的距离远近,能用公车的一律用公车。再加上用公车办私事个人不必付任何费用,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何乐而不用?同时监督管理制度有漏洞,公车消费中存在腐败行为。公车维修的“猫腻”最多,吃回扣已是公开的秘密。有的汽车修理厂为了留住客户,以不正当手段吸引公车司机经常上门修车,按修理费用的一定比例返还司机,有的司机需要什么就给什么,有的则按司机的要求开发票,单位能报多少,发票就开多少,反正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由公家负担,其结果是公车修理费用大大增加。公车加油也有不小的“黑洞”。偶尔会出现,多开、虚开发票现象。这样一来,公车的运行成本远远高于其他车辆也就不足为怪了。据不完全统计,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再加上车辆的价钱,一辆公车一年的费用大概在20万元以上,人民群众形象地比喻是“屁股底下一层楼”。地方公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间,有些地方甚至更高。
2、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成为权力象征。由于制度缺乏约束力,导致公车私用现象屡禁不止。公务车早已成为主人身份、地位、权力的象征,不少领导干部都是一人包一辆车,到了无车不出门的地步,严重脱离了群众。单位或部门的公车使用虽有相应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形同虚设,因为公车费用不仅全部由财政采承担,而且个人(驾驶员)有时还享受出车费、加班费等。正因为如此,政府虽然三令五申,公车不公、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愈演愈烈,公车迎亲、公车旅游、公车扫墓、公车钓鱼、公车接送子女上学等现象早已是司空见惯。市纪委纠风办每年在节假日进行的突击检查中,查证违规使用的公车达30辆。少数人更是凭借手中的权利或职务上的便利,使得公务车几乎成了他们的“私家车”,上下班哪怕几分钟的路要坐车、下班后赴宴要车、节假日走亲访友要车,甚至家属子女、七姑八姨办私事也要车。据调查,在某些地方公务车公用占三分之一、干部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公车不“公”日益严重。有的领导干部上班时间由司机驾车,下班后和节假日自己开车,更有部分领导干部干脆自己驾车,让在编司机“休息”。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改革我市公务用车制度,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办发〔2015〕45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烟办发〔2016〕22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烟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和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公务。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2.坚持统筹兼顾、政策配套。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分级、分类制定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有机衔接,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和政策措施的可行性。
3.坚持统一部署、分步推进。各级各部门按照省、烟台市和我市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市和镇街两级党政机关同步推进,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按照中央部署有序推进。
4.坚持厉行节约、降低成本。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后,全市党政机关公务交通成本节支率不得低于中央规定的比例。
(三)总体目标。
2016年6月底前完成市和镇街两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按照上级部署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车辆管理规范、交通费用节约、监管问责有效,基本形成符合市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参改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工商联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在编在岗的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先行参加本轮改革。
鼓励市和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工作需要。
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应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莱州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旅游度假区参照市直部门参与本次车改。我市地税系统参加本级政府的公务用车改革。
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改革,待中央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部署。
三、主要任务。
(一)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改革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改革后,市级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在莱州行政区划范围内普通公务出行,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
接。
(二)合理确定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的要求,全市公务交通补贴划分5个补贴层级,并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每人每月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允许参加车改单位从本单位公务交通补贴总额中划出一定的比例进行单位统筹,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问题,统筹资金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统一纳入全市各级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
(三)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予以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等部门组成工作组,负责指导参改单位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四)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
一、规范透明、避免浪费的原则,创新处置方式,公开招标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和交易平台,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工作要按照封存停驶、鉴定评估、移交车辆、公开拍卖、收入上缴、核销账务六个步骤进行,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参改车辆的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一)加强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
规定执行。除核定的17个执法执勤部门[涉及我市的有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纪委监察、市场监管、农业(含畜牧、农机)、林业(含森林公安)、海监和地税]外,对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执法车辆,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跨部门的综合执法车辆平台进行集中管理,逐步探索社会化监督的有效形式和具体办法。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改革前未配车的单位,改革后亦不得增配车辆。
1.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市级党政机关按照从严控制总量、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原则,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在符合公务交通成本节支要求的前提下,市级和镇街两级党政机关共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共119辆,其中市级保留85辆,镇街保留34辆。市级和镇街党政机关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的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根据上级车改政策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每个镇街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2辆。
对特别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事项,各主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在应急预案中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政局核定的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的70%保留。在中央确定的执法部门之外,拥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执勤职能、具有专门的执法执勤机构和人员、需要经常性外出开展执法执勤工作的其他部门[涉及我市共有10个部门,具体包括国土、住建(含规划)、城管、交通、文化、卫生、环保、安监、物价、劳动监察],其执法执勤车辆应严格配置在一线岗位并严格控制总量,按市财政局核定的执法执勤车辆编制数的60%保留。在从严控制总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跨部门综合性执法用车平台并于两年内到位。鼓励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根据实际情况选配专用摩托车作为执法执勤交通工具。
3.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全市可保留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8辆,其中我市涉及的中央确定的17个执法部门可保留14辆,其余4辆为一般部门的特种专业用车,目前尚未配备,由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分配。
4.调研和接待用车。调研、接待等集体公务出行用车,原则上以社会化方式提供。确有特殊要求、无法通过社会化方式提供的,可适当保留部分车辆,以中巴车型为主。我市共可保留2辆调研和接待用的中巴车。
(二)严格财务管理。
量和职务核定补贴数额,待应取消车辆封存、上交后按月发放。各镇街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三)加强公务用车监督检查。
把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切实保障公务出行。
鼓励公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部分汽车租赁公司,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及时解决公务出行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改革后公务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五、做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责任。根据《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莱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莱政办发〔2015〕2号)精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市发展改革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牵头拟订全市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党政机关取消车辆的处置以及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其他车辆的编制核定和配备使用管理工作,会同市财政研究拟定相关配套政策。市财政局负责执法执勤用车改革以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测算、制定和发放等方面的工作,研究拟订相关配套政策,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规定,办理已处置车辆的账务核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司勤人员安置等方面的工作,研究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市编办负责参改单位和人员信息审核等工作。市审计局负责对公务用车改革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市国资中心根据市车改工作部署,负责国有企业公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
各镇街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或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各镇街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须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加快实施推进。
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周密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时限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革任务,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改革顺利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各级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模式,确保高效便捷地开展各项工作。
(三)加强舆论引导。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到深层次的利益关系调整,要切实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解读相关政策规定、典型经验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改革,努力为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和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十二
《方案》重点围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补贴发放、车辆留用、司勤人员安置、拟取消车辆处置和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等几大关键问题,提出了具体政策和措施。
改革的8项主要任务是: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建立公务交通补贴制度、一般公务用车改革、执法执勤车辆改革、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改革、节支情况、妥善安置司勤人员、规范车辆处置。
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遵循“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公务出行;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政策配套;坚持统一部署,整体协调推进;坚持应改尽改,降低行政成本”的基本原则,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对能以市场化保障的公务出行全部实行市场化保障,最大限度减少公务车辆,减少车辆相关费用,降低行政成本。
参加本次公车改革的机构为:全省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级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另行部署。参改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使用行政编制的工勤人员)参加改革。
参改的车辆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十三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大多数人的“山还是那座山”,但其权属、功效却已发生根本性变化。新的林权证所具有的申请林木采伐、林权流转、抵贷款、融资担保、领取有关政策性补偿和补助资金等作用,不仅是农民加快自身发展的一次机遇,更是推进农村发展的重大机遇。
xx镇xx村村民领取林权证。
两年多奋战终有果,xx县8万农民喜领林权证xx年4月,xx县开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同年10月全面启动。两年多来,该县广大干部群众踏遍千山万水,吃尽千辛万苦,终于在今年5月31日将81115本林权证发放到农民手中,成为我州率先完成林权证发放的县市。这也标志着该县林改主体改革工作已结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该县共有林地面积280.5万亩,其中个人经营管理的林地265.94万亩,占94.8%。林改涉及全县279个村75580户农户,全县应发放林权证81325本,实际发放林权证81115本,证本发证率99.74%。
为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该县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依据“二清”面积配套林改经费,按每亩1元的标准将270万元林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xx县林改工作中共受案2534起,现场调处2484起,专班调处21起,结案率达98.9%。数据是枯燥的,但为了这组数据所付出的努力和艰辛,非参与其中不能体会。该县林业局局长宋春禄说:“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够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林改主体工程,得益于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更得益于广大干部的努力付出,也得益于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配合。”
配套改革呼之欲出,林农受益指日可待。
林改主体工程的完成,预示着林改工作将全面进入配套改革阶段。林权抵贷款、林地林木流转、森林保险、公益林管理等都需要通过配套改革来完成。
去年12月,xx县林业要素市场建成投用,是目前全州规模最大、功能最齐全、办公设备一流的林业要素市场。自该市场开业以来,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5宗,评估价值194.2万元;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抵贷款3宗,贷款金额95万元;规范村集体林场流转2宗,流转面积3296亩,成交金额66.2万元。去年12月23日在林业要素市场公开拍卖椒园镇龙潭溪村林场,也是我州在林改过后,首次按照正规化林权交易程序完成的交易,该宗林地最终以高出底价近20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卖,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赢利20万元。
该县还在全县279个林改村成立了林业“三防协会”组织。协会会员由农户自愿加入,协会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组织机构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协会章程和管理制度完善,为深化林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与此同时,加强了林改档案管理,县、乡镇均落实了林改档案管理人员,建立了林权档案管理制度;在要素市场建立了林权档案室,配备了林权档案密集架;乡镇建立了林权档案室,配备了档案专柜;对村级林改档案实行村档站管。在林改工作中,从一开始就注重林改原始材料的收集,确保原始资料收集齐全。对林改档案实行分级、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电子和文本档案双备份,确保林改档案完整、规范、安全、可靠。
林农认识尚有差距,林改整体效益发挥尚需时日。
“这样的证我们以前也领过,山还是那座山,新的林权证与以前的林权证到底有什么不一样?”晓关侗族乡堰塘坪村年过七旬的农民张子明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那么,新的林权证发到老百姓手中后,真的是“山也还是那座山吗”?该县林改办负责人说:“新的林权证,包含的内容远比原有的林权证丰富得多,只是由于配套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在短时期内,可能还难以发挥出应有的功效。这也充分说明配套改革加紧实施的重要性。”
就xx而言,林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首先,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初步建立,林政管理步入规范。全县已经完成确权发证、完善林地流转及森林资产评估制度、建立林业要素市场等基础性工作,集体林地的经营、利用、流转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初步建立“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服务监督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通过成立村级林业“三防协会”组织,毁林、盗伐、森林防火等老大难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极大地缓解了政府管理资金投入不足,管理机制不顺的问题。目前,全县盗伐、滥伐林木现象明显减少,群众的护林防火意识明显提高。
其次,农村经济结构得以优化,林业产业综合效益初步显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分山到户,还山于民后,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的,使广大林农对自己经营的林地充分享有承包经营权和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消除了林农的后顾之忧,群众看到了致富希望,爱林、护林、造林和发展生产的积极性高涨。自林改以来,全县完成木瓜、厚朴、白柚等经济林造林3.8万亩,涌现出沙道沟镇二坪村的李文清、xx镇个体户徐勋培等造林大户,调动了社会和群众投资林业的积极性,实现了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业增效的目标,获得了优一方生态、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促一方和谐的巨大综合效益。
再次,林业矛盾纠纷大量化解,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林改工作启动以来,乡镇、村、组三级林权纠纷调解组针对林权纠纷个案,认真调查取证,反复讲解政策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解、开导、说服工作,解决了一批遗留问题,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十四
为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配套文件日前出台,标志着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参改范围、主要任务、强化管理、组织实施7个部分共21条,重点围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补贴发放、车辆留用、司勤人员安置、拟取消车辆处置和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等几大关键问题,提出了具体政策和措施。
改革的6项主要任务是: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确定及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从严保留公务用车、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公开处置取消的公务用车。
云南省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遵循“创新制度、保障公务;统筹兼顾、政策配套;因地制宜、倾斜基层;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但针对云南省边境线长、山高谷深、路网不健全、自然灾害频发以及禁毒防艾、处突维稳任务繁重和交通社会化保障能力差等实际,对基层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乡镇予以政策倾斜,确保改革后的公务用车。
《方案》明确,参加本次公车改革的机构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照规定执行。
参改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全部参加改革。参改的车辆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方案》要求,要严格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切实保障公务出行,加强监察审计。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成功、改到位。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十五
自从我考入新都区清流镇一村一名大学生自愿者以来,接触的工作主要就是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我所在的乡镇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开展顺利,现已95%以上村民拿到了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证。对此,我围绕产权流转问题进行了调研,提出如下报告:
随建筑物抵押外,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流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这就意味着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作为一种收入权益进行质押变现,国有商业银行都不愿介入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并且,农村产权制度缺乏土地、房屋交易配套政策。如在产权交易中成本收益评估、收益留成、交易税费的收取等,没有具体规定,希望能出台政策。第四,“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一政策是各地为了保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而实行的政策,该政策的实施有利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巩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保障农民的承包权和对土地的长期投入。但是,随着我国人口增加和土地减少,由于农业现代化使农村土地的利益逐步最大化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人地矛盾异常尖锐。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统筹城乡试点、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系统性制度创新,是继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又一重大变革,与联产承包责任制相比,它所面临的问题虽然复杂。但是我个人认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应充分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1、 应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改革要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实现“让民做主”,这既是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在需求,同时也是为了规避政府风险的客观要求。
农民究竟是身份还是职业?这是此次改革中遇到的第一个“顽症”。在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框架下,农民长期以来被视为一种身份,我国城乡二元化的户籍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的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济组织等都是以身份为基础的。而要最终实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应该逐渐淡化直至取消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鼓励城乡之间的劳动力资源自主、自愿流动和优化整合,最终将农民定位为一种职业,即从事农业的第一产业工作者。“农民职业化”定位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意义:
(1)它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切入点,是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公共服务职能转变的依托,可以为改革中新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提供新的理念和方向。
(2)可以把农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培训等全部纳入到城乡一体化中,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3)将会使我国现存的户籍制度鸿沟将不复存在,农民不再是二等国民,城乡二元结构将逐渐弥合,农业产业发展与第二、第三产业统筹兼顾,城乡差别将逐渐缩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奠定基础。
的劳动者自由流动、自主择业,推进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2、 向村民渗透产权制度改革实质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让群众全面了解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克服分光吃净思想;二是树立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向群众介绍区内外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先进事例,引导群众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三是建立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业绩奖惩机制,调动其谋求发展的积极性,实现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集体资产稳步增值。
3、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实现产权与资本的结合。
农房产权制度的改革有利于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市场,但其更需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的配合与支撑。因此,要加快建立适合农村资金需求特征的组织体系、服务体系、担保体系、保险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宽农业农村直接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实现产权与资本的'有机结合。
4、建立健全农房产权流转的中介服务机构。
房屋价值,明确其商品性提供服务。同时,在农村市场体系尚不完备的前提下,农民获取交易信息的途径较为闭塞,为扩大流转供求信息的获取渠道,我们还应加大信息的共享渠道。
5、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探索农房储备中心
农房产权制度改革不能单兵突进,必须综合施治,配套改革。因为在目前的改革中,不论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是宅基地使用权、农房产权流转,其最大的障碍就是:土地不是单纯的生产资料,而是事实上的生活资料,房屋也是如此,是农民生老病死的基本保障。因此,要真正实现农村房屋产权的自由流转,除了减轻农民的税负外,还应建立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替代农地对农民的保障功能。逐步探索建立以“安身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共住房制度,创造条件推进城乡社会保险制度接轨统一。换句话说,我们需要的是通过社保体系来保障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产权的自由流转,而不是以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产权的流转来换取社会保障。因为只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农民完全依赖土地和房屋而生存的现象才会越来越弱化。另外也可以探索建立“农房储备”等机构,通过收购农房进行储备,比如收购一些集体土地上的闲置住房、农户多余住房、或部分放弃农村住房移居城内的住房等。可以用这部分储备房屋,对农村的低保户和五保户、无房户、极度危房户可以实施住房保障机制,从而减轻农民生活负担与压力,也为农民在融资方面取得突破,在生活方面也有所保障。也使得改革中的方方面面也才会有突破的基础。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十六
为推进公司公务用车改革,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根据公司有关公务用车配置和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1、城区出行。市、县分公司在城区范围内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交通补贴,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市公司保障范围为市区范围。各县分公司的交通补贴范围指各县城整个城区范围。
2、城区以外的公务出行。市、县分公司城区以外的公务出行,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按照公司出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1、市公司公务车辆由市公司行政人事部管理,公务用车由行政人事部安排;各县分公司公务车辆由各县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管理,公务用车统一由综合管理部安排。
2、公务用车改革后,交流人员不得使用公务用车辆往返工作地和居住地。
本方案自**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十七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处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深入,其在体制、机制、制度、源头上遏制和防范腐败的作用逐步显现,实践证明这项改革是规范财政性资金收支较彻底、完善、可靠的模式。
我县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至今已4年多,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5、进一步规范了银行账户管理,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种先进的、规范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客观上需要与科学健全的预算管理制度、金融体系及规范的政府运作机制相协调。这项制度作为财政预算执行制度的根本性改革,打破了传统的资金运行方式,一定程度会对各部门的既得利益进行重新整合。这就决定了在推进这项改革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或存在一些困难或问题:
1、对改革的认识不够统一。有的预算单位片面认为是财政部门收权,会削弱本单位的管理职责和资金运作自由权,影响单位利益,态度不积极。
3、我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仅做到财政授权支付和工资直接支付,因此授权支付比重过大,直接支付比例小,加上改革还没有延伸到所有的二、三级预算单位和乡镇,有的资金去向难以直接有效监控。
4、我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仅工资是直接支付,公用经费是授权支付,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都是实拨到预算单位。部分部门内设有总会计,所有预算、指标、决算都是通过总会计汇总分配,所以拨款不能直达基层用款单位,无法对其开展授权支付,即教育系统。乡镇单位仅工资是直接支付,其他资金也没进行授权支付,原因是乡镇没有国家金库,不能开展授权支付。
1、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素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的知识范围和业务领域都很广,国库改革工作本身就是一个培训过程,因此,需要我们把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和基础性工作来抓。不仅要培训财政部门的内部干部,也要重点培训预算单位会计、代理银行的相关人员,培训内容重点放在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全面提高人员业务素质,使他们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2、提高预算编制水平,继续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真正实现公共财政、财政一体化战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预算的编制是根本。通过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早编细编预算,加强预算管理,从而实现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经济稳定及经济发展的职能。
3、继续做好集中支付改革的宣传工作,提高相关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服务意识,使各个预算单位充分认识财政管理改革重要性。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十八
一、组织机构。
成立了xxx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姓名、职务)副组长:(姓名、职务)……。
成员:(姓名、职务)……。
二、参改人员情况。
本单位现有人员编制人,实有人员人,其中不参加车改人(有允许不参加车改人员的单位填报)。藏爱人员:正县级领导干部人、调研员人、副县级领导干部人、副调研员人、镇科技领导干部人、主任科员人、副科级领导干部人、副主任科员人、科员级以下人、工勤人员人。
三、
参改车辆情况。
本单位现有一般公务用车辆,改革后保留一般公务车辆(有允许保留车辆的单位填报),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辆。(单位如没有车辆,填报“本单位没有一般公务用车”)。
(一)保留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保留车辆数量分别填报)。
(二)取消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取消车辆数量分别填报)。
本单位现有执法用车辆,改革后保留执法用车辆,取消执法执勤用车辆。(由11个允许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单位填报,其他单位不需填报)。
(一)保留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保留车辆数量分别填报)。
(二)取消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取消车辆数量分别填报)。
四、司勤人员情况。
本单位现有正式司勤人员人,改革后提前离岗(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留用(允许留用车辆单位)人,转岗人。现有临时司勤人员人,改革后继续聘用(留用司勤人员不足的单位)人,转入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
五、工作措施……。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十九
为促进和推动自治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了解掌握事业单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根据局党组的安排,6月1日—6 月10 日,局领导带领政策法规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工资处工作人员,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对州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工作调研,从调研情况看,所调研的十个事业单位不同程度地普遍开展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实践,有的改革是单项的,有的改革是多项的;有的进行了岗位竞聘的改革,有的进行了分配制度的改革探索,有的进行聘用制度的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有的进展较快,有的进展较慢。改革工作做得最好的是伊宁卫校,主要表现在改革的意识强、气氛浓、内容项目多、步子大、进展快,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已制定,七月中旬以后将在全校逐步推行全员聘用制度。
一、认识到位,领导重视,组织保证。
各试点单位领导重视,认识明确,态度积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领导机构健全。所调研的八个试点事业单位均成立了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认识比较明确,思想比较统一,思路比较清晰,认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迫在眉睫,势在必行,对改革充满信心,态度比较积极。
二 、各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做了大量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积极推行中层领导竞争上岗制度。伊宁卫校2001年首先对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进行了轮岗,2003年对校中层干部进行竞聘上岗,实行下聘一级,由科(室)负责人优化组合科室工作人员,提高了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伊犁州中医院、伊犁州新华医院对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一年一聘,年终考核群众满意度低者即可解聘。伊犁日报社对中层本文来自课件之家,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 查看缺岗实行竞争上岗,伊犁晚报社、伊犁电视台对全部中层岗位全部实行了竞聘上岗,通过推行竞争上岗制度,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的用人氛围。
2、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公开制和择优聘任制。除教育系统外,各单位普遍实行了评聘分开,对取得资格人员进行认真考核,选择优秀者予以聘用。伊宁卫校、伊犁中医院对一些业务能力强,但专业技术职务低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低职高聘,对专业技术职务高而业务能力弱或敬业精神不强者实行高职低聘。伊宁卫校还破格给校内个别学科带头人给予内部“正高”待遇,较好地调动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3、积极进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伊宁卫校制定了《岗位津贴管理办法》和《课时津贴管理办法》;伊犁州新华医院把职工工资的30%提出来进行二次分配,把分配的权限下放到各科室,建立了“岗位工资制”;伊犁电视台加强岗位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推行部门内部成本核算,费用下达到各部门;伊犁日报社把40%的活工资,组版费、创收提成捆-绑起来进行再分配,实行绩效挂钩;伊犁广播电视大学提出了“工资管生活、岗位管福利、效益管奖励”的内部分配目标。通过各种形式的分配制度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大锅饭,拉开了收入分配上的差距,改变过去干多干少一样,干好干坏一样的状况,职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工作积极性和效率明显提高,形成了个个想法干好工作,努力争创一流业绩的局面。
4、伊犁州中医院、伊犁日报社、伊犁电视台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引进急缺人才。伊犁州中医院近几年先后招聘了护士28名,引进人才16 人,伊犁日报社,伊犁电视台也都结合本行业特点,以办好报,办好电视节目,出精品的宗旨,实行优化组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编人员、节目主持人等急缺人才,对引进人才实行聘用制管理,和本单位职工享受同等待遇,提高单位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促进了事业的发展。
三、各试点单位虽结合自身实际做了一些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总的来看,改革工作还只是部分的,而不是全面的,还不够深入,不够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还面临着一些矛盾,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由于目前自治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尚处于试点阶段,改革的大气候处于正在形成之中,尚未形成一个改革的大环境、大气候,一些事业单位怕过于冒进,遭到一些误解,给自身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不敢大胆推进改革。
2、分配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而现行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执行的工资统发制度,活工资部分直接进入了每个人工资卡中,事业单位缺乏分配的`自主权,无法进行调配,活工资实际上成了死工资,没有体现优劳优酬、绩效优先的原则,制约了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
3、由于部分事业单位尚未完成定编工作,致使这些单位无法进行定岗、按岗聘任和竞聘上岗工作,进而制约了全员聘用制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进程。
4、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性较高,但其业务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支持关心的力度不大,认为那是人事部门的事,投入组织领导下属事业单位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精力很少,没有发挥好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改革的组织领导作用,致使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动进度较慢。
5、由于在未聘人员如何安置方面没有很好的办法和疏通渠道,一些事业单位有顾虑、有畏难情绪,不敢大胆进行改革。
6、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还不到位,加上现行的用人制度的制约,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无法得以实现,造成事业单位急缺人才无法正常补充,引进的人才手续难以顺利办理。
7、按照事业单位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与职工应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明确双方人事关系和权利义务的聘用合同,而劳动部门却要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也全部签订劳动合同,造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所适从。另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伤病残鉴定和退休应由人事部门负责鉴定和审批,但劳动部门对人事部门的伤残鉴定和退休批复不予认可,将会直接影响新党办[2005]14号文件的执行。
四、建议及措施。
1、借助自治区的《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的出台,认真组织好文件的学习,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全社会对改革的紧迫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改革的内部动力。
2、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尽快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改革领导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改革工作,人事部门要本文来自课件之家,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 查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改革的指导协调工作,及时帮助,指导改革。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领导、组织好本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充分调动改革单位的积极性,形成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的强有力的工作格局。
3、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同其他改革一样,必然要涉及许多人的切身利益,各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但也不能裹足不前,要克服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主动思考,主动研究,主动安排,周密部署做好工作。
4、严格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津贴总额内享有分配自主权,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内部分配,合理拉开收入差距”的要求,由财政将“活工资”部分全部打入单位帐户,由事业单位按绩效自主进行分配,打破平均主义的大锅饭,还事业单位分配的自主权。
5、鉴于事业单位定编问题已制约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各县(市)一定要争取编制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尽快将各事业单位的编制核定,以保证事业单位按需设岗、以岗定责、按岗聘任、以岗管理。
6、按照事业单位管理办法,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签订明确职工与单位双方人事关系和权利义务的聘用合同,并进一步和劳动部门协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伤病残鉴定和退休由人事部门审批,保证新党办[2005]14号文件中关于文件中未聘人员提前退休精神得以执行。
7、疏通未聘人员安置渠道,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应想方设法疏通出口,解决人员能进能出的问题,采用依托技术、行业优势,通过兴办发展新的产业,转岗培训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未聘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新党办[2005]14号文件关于内部解聘、提前退休、病退、辞职等办法。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人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二十
为深入贯彻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项任务精神和有关会议要求,为了全面推进机关公务用车制度化改革,积极稳妥地做好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各项工作,现结合我镇工作任务和公务车辆资源配置及保障途径范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项任务精神,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政型机关要求,即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降低公车私用情况的发生,降低单位财务支出负担,提升工作效率、推进廉政建设为目的,建立高效廉洁的公务车辆管理体制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相一致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按照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项任务规定的要求,积极稳妥的实施我镇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并逐步在探索中完善和深化公车制度改革.确保完成我镇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公车改革涉及各方工作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增强可行性和协调性.提高行政效能,保证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公务运行。
3、厉行节约.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原则,有效解决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高消耗、低效率、资源配置不均、财务负担过重等问题,确保车改后单位财务经费支出明显降低.
4、公正透明.机关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将在充分征求领导干部和各科室意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操作和实施.镇纪检监察全程将参与,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
三、主要任务。
1、对单位在编的11辆公务车辆,严格按规定按照规进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2、在辖区范围内的需要处理的日常机要通讯和突发应急事件,严格执行单位车辆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后,方可予以派遣.
3、对跨区域执行公务活动,本着厉行节约、合理安排、统筹协调的公务车辆管理原则.确因工作需要在留用公务车辆不能完全保障的条件下,将由部门负责人联系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租赁保障.
四、总体目标。
加快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本镇实际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且要加强监督检查.镇纪检监察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定期不定期做好公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公车是否违犯用途使用等现象进行着重监督,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加强执纪问责追究,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车改工作的平稳实施。
平安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4日。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二十一
农村土地实行有序流转,是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环节,也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是解决“三农”问题,其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农民增收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当地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全乡总面积224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8.44%,全乡共12个行政村,127个村民小组,3474户,人口15356人,其中农业人口3361户,14904人,城镇居民人口113户,452人;全乡农田面积12205亩,人均占地0.9亩;土地面积18188公顷,人均1.4公顷,以丘陵山地为主,占总面积的98.8%。
1、流转主体由个体向多元化转变。过去的土地流转主要是在本村或者隔壁相邻村的农户之间进行,经营主体大多是单一的农户。随着农业结构逐渐调整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一些原来的种养大户逐渐扩大经营规模,而且吸引了一些外来投资人员,涌现了新的专业大户。
2、流转收益由低收入向高效益转变。随着农业费税取消,农户的土地流转收益逐年攀升,流转价格从当初无偿代耕,到目前每亩500—1000元,越是种植条件优越、效益高的地方流转价格越高。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流转土地,特别是集中连片流转用于种植果树较多,用于粮食或其他作物种植的较少。
3、流转面积由零散向集中连片转变。以前是小范围零散流转,现在是由点带面,把相对集中成片的零散土地面积都集中有效利用起来。
4、流转用途由单一向多元化转变。过去的土地流转主要用于种植农作物,现在除了种植农作物之外,还有用于养殖业等。
根据目前乡的情况,流转方式主要以转包和出租为主,转让、互换为辅。土地流转的方向主要有四个:一是流向外来果业种植户;二是流向专业承包户,比如竹制品加工企业;三是流向养殖户;四是流向一般农户。
规模经营的优点: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土地,不浪费土地;有利于改变粗放型生产经营,提高科技化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培养新型农民;有利于引进外资,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有利于转变生产经营模式。
取得的成效:一是适度土地流转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比如我乡通过土地流转,开办了果品加工厂8个,促进了农村就业。二是柑橘脐橙果业的连片规模化种植,方便果农统一管理,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例如果园滴灌工程,减少水资源浪费,方便施肥;铺设打药管道,方便喷施农药)节省人工成本,提高经济收入。同时也方便外来采购人员联系果农,成片销售。
土地流转是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实际运行中农村土地流转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不容忽视的问题。
1、目前可流转的土地极为有限。是典型的山区乡镇,同时又是果业乡镇,东江源头乡镇,可利用的土地极为有限,目前可利用的土地均已种植果树,加之又是东江源头,出于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对山林土地等进行了禁开或限开。
2、种养大户偏少,流转愿望不强烈。乡目前缺少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致富带头人。真正懂经营、善管理、有带动作用的带头人少。也有的受资金、技术等,限制了规模经营的进一步发展,流转愿望不强烈。
3、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一是流转程序不完善,没有形成完整规范的流转程序,多为口头协议,统一规范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少。二是流转制度不健全。流转没得到有关单位监督,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土地流转档案,土地流转发生纠纷处理难度大,缺乏法律保障。三是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不规范。表现在面积不实、土地流转期限超期、承包费没有考虑物价变化因素等方面。
4、观念落后,思想守旧。有些农民观念陈旧,顾虑多,风险意识差。在现行的政策下,农民进行无代价生产经营的同时,还可享受国家的惠民补贴,怕土地流转出去,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不愿流转。存在许多顾虑:比如流转协议没有统一规范,缺乏第三方责任担保,期限流转的,担心对土地资源的破坏,无法耕作利用,不确定国家对土地资源政策性的变动,失地后的生活保障。
1、加强政府规范化引导,积极宣传;
3、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消除农民失地的后顾之忧;
4、加大金融扶持,对规模化生产的农户,进行经济扶持。
5、提供技术支持,无论是发展种植业还是养殖业,在一定程度上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和创业指导。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二十二
10月31日,江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后,全省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昨日(11月10日)下午,江西省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新闻通气会,解读公车改革政策的重点内容。
一般公务用车一律取消,只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
这次公车改革的覆盖面有多大?记者了解到,江西省公车改革将在改革范围上做到应改尽改。
参改机构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其他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中央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部署。
在参改人员范围上,此次参改人员严格限定为在编在岗的党政机关中公务员编制和参公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其他事业编制人员不属于此次改革的范围。鼓励省直厅(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设区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在参改车辆范围上,一般公务用车按照规定一律予以取消,公务出行能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障的,一律交给社会和市场。各级机关只保留一定的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在数量上严格核定,省直机关按照人员编制数保留5辆以内;各设区市、县(市、区)保留车辆,数量上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分别按不超过本级现有一般公务用车总数10%的比例保留,保留车辆不落到具体部门和单位,设立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同时,对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严格按照“有编制、有预算、有固定设备、不新增车辆”的原则,逐车审定。
公车改革的目的之一是减少财政支出。方案提出,改革后全省和各设区市的公务交通总支出都必须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且节支率不得低于7%。
结合江西省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承受能力、自然地理环境和交通便利情况等多种因素,经过精心测算,在补贴层级划分上,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为四档,分别为:厅(局)级、处级、科级、科员及以下(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共四个层级。在补贴标准上,不突破国家规定上限标准(详见图表)。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合理确定,但层级原则上不少于厅(局)级、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及以下五档,每一档次补贴标准不能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级标准的上限。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依据经济发展和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进行调整。
经过测算,改革后按标准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总额,加上保留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必要运行维护费用,总的公务交通支出,全省和省级节支率分别为7.1%和7.5%,符合中央对改革节支率的要求。
同时,改革方案也明确提出,实行车改不是发福利、涨工资,必须以承担工作职能为目标,绝不允许出现“拿钱不干事、没车不办公、钱少不出门”等懒政、怠政现象。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能否保障正常公务出行是检验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准。方案明确,改革后各类公务出行实行定向化保障与社会化保障相结合的模式,除定向化保障外,其他普遍公务出行全部实行社会化公共交通保障。
对执法执勤用车,具有配备资格的部门,省、市、县三级,原则上分别按现有车辆编制数的40%、60%、70%的比例保留,保留的车辆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确因工作需要超过上述比例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每多保留1辆车,每年按6万元扣减部门公务交通补贴。原则上保留车辆比例超过90%的部门,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仅限于11个部门(系统),即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司法(含监狱、戒毒)、农业、林业、食品药品监督、交通(海事)、工商、地税。
其他行政执法用车,将组建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实行统一管理、集中使用,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行政执法用车成本。车辆编制数量省级、市级、县(市、区)级及以下,分别按不超过现有行政执法用车数量30%、50%、60%的比例保留。
在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方面,方案也给出了“硬杠杠”。在合理确定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方面,省直机关各部门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但不得超过现有车辆数(2019年1月1日后新成立的单位除外)。
各市、县(市、区)按不超过本级现有一般公务用车总数10%的比例,保留本地区机要通信、应急用车,保留车辆不落到具体部门和单位,设立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各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机关可各保留1-2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
同时,各市、县(市、区)可保留一定的调研、接待用车,保留比例不超过现有同类车辆数的35%,总数不超过20辆,保留的车辆通过设立应急调研接待用车平台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中央车改领导小组10月11日正式批复了江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省直实施方案,10月31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对公车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动员大会的召开意味着全省公车改革的正式启动。
方案提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适时启动全省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据介绍,各地各部门按照全省总体方案的要求,都已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改革进程表,细化了工作线路,明确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省直部门和设区市11月底前将形成具体落实方案报省车改领导小组审批,在今年年底前,全省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基本完成。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传统的公务用车保障方式,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传统的公务用车实物供给制,对保障公务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成本高、浪费大、不公平的弊端也日益显现,群众有意见,社会不满意。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政府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三公”经费占行政经费总支出的比例偏高,其中公车支出又是“三公”经费的大头。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把节约的资金花到“刀刃上”,用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上,经过测算,改革后,全省公务用车数量缩减比例将达到65.7%,公车相关支出压缩比例将达到45.9%;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以节俭的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促进全社会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内容。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是这次公车改革的方向。改革后,将改变机关自办交通的传统模式,转为向社会购买服务,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普通公务出行由社会化提供,这一变化不仅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改变过去政府办社会的局面,也有利于激活社会力量,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公共资源优化配置。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二十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国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现阶段建立现代财政国库制度的核心内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单一账户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是解决财政资金使用中诸多问题的治本之策,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大措施,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公共财政的必然选择。目前,已有33个省份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并向城市、县级推进。按照中央的统一设计和要求,20xx年起我国将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近几年来,财政工作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宏观调控,稳定经济发展,加大监督力度,实现资金优化配置,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政府采购。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在预算单位动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商品、劳务和支付款项时,由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这改变了过去先将财政资金层层拨付到预算单位,再由预算单位分散支付给收款人的做法,从而有效减少中间环节,减少资金占用,方便单位及时用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订出台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并由中央财政选择国家水利部等6家中央单位率先开始试点,财政部门对各试点单位的经费不再事先预拨,资金的使用,由各单位根据细化的预算自主决定,财政部门核对后由单一账户进行转账结算。在实际支付之前,所有的资金都集中在国库,财政部门可以统一调度。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有效防止了财政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等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确保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可以说,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处理比以往复杂得多而手续费却很少的业务,而且还面临着诸如垫付资金、资金损失等风险,这些都对利益主体的积极性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打击,使得该支付制度实施起来比较困难。
(二)支付流程比较繁琐并且难以依法理财。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从项目发生到预算单位或供应商收到资金需要经历二十多个环节,任何环节出问题就会影响整个工作流程,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在政府制定采购计划时,由于审批程序复杂致使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账,从而对工作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率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并且由于财政资金性质复杂,涉及的业务和部门比较繁琐,不仅增加了相关部门的工作量,而且也使得支付效率相对低下。另外,由于年度预算批复时间在每年的3—4月份,而在此之前往往有些经常性专项由于没有预算指标无法支出,迫使预算单位利用其他项目资金垫付或者延迟专项支付,导致预算项目的混用和窜用,难以满足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依法理财的`要求。
(三)业务模式存在一定的缺陷。
由于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处理每一笔支出均需要由预算单位主动发起,所以对于诸如银行代扣代缴业务(税款、电话费、水电费、物业费)的扣缴等被动扣款业务还难以运用目前的业务模式进行处理,否则委托代收的“零余额”账户就会出现“负余额”,滞纳金的问题随机产生,致使需要保留一些预算单位的基本账户。并且现有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下一年的经费的拨付指标参照本年度资金的使用情况,这样容易导致预算单位年终大量支取零余额账户资金,把不该财政用款的支出也用财政经费支出或者采用提取现金方式、转储大额定期存单以及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划拨资金的方式使年终零余额账户不会出现结余,以避免财政会因本年度的资金未用完而减少单位下一年度的经费。
(一)提高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
编制预算时应将以“基数加增长”编制方法为主的改变为“零基预算加项目预算”、“因素编制法”为主再与其他方法相结合,这样可以综合考虑税源情况、政策性减收和经济增长预期等多因素的基础上进行预算编制;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将预算工作分支细化,并结合单位当年的财力状况和实际需求对支出额度、方向和用途等做出具体核定。在执行预算时候要做到统筹兼顾,不断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严禁随意超越预算、扩大预算范围和调整预算等行为发生。
(二)要进一步推进和细化预算编制改革。
财政资金不再区分预算内外。即将所有的财政资金都纳入预算,从而使国库收支真实反映所有的财政收支状况,并使所有的财政收支都纳入国库的管理和监督范围。改变预算年度的历年制为跨年制。我国的预算年度是1月1日到12月30日,即历年制,但审批预算的各级人大一般都是在3月或更晚一些时候开会,这使得前几个月的预算执行缺乏法律依据。我国可以借鉴国外实行跨年制,这样可使预算草案在预算执行前就得以通过,全年的预算都有法律依据。细化预算科目,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部门预算具体而准确,而我国目前的预算编制比较粗糙、预算科目比较笼统,不利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运行,所以有必要从功能上、性质上进行预算科目规范分类,建立多级预算体系,每项支出都要有相应的科目,并在一套科目中反映。
(三)简化业务流程,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进一步简化用款计划审批程序,特别是。
要简化财政内部对用款计划的审批环节。如对人员和公用经费的审批程序可直接报送到国库部门予以审批,或直接按照均衡拨款的原则在每月底自动产生下达用款计划;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的审批时限,尽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保证单位及时用款;改进和简化资金清算程序,节省清算时间,延长单位使用资金的时间,方便单位用款。同时,建议人民银行制定电子住处的使用和管理办法,逐步取消纸技凭证的传递,实现网上资金的无纸化清算。
(四)协调各利益主体的利益。
财政会计、代理银行、国库和预算单位等都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利益主体,虽然它们之间存在着博弈关系,看似利益冲突,实际上只要它们相互鼎力配合协作,完全可以使各利益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实现“共赢”。例如,代理银行和国库之间加强沟通和联系,代理银行认真把关,决不允套取国库资金的现象发生,否则取消其代理资格;与此同时,国库也应积极配合代理银行的工作,及时清算代理银行的代垫资金,如果由于财政困难等原因难以及时清算,则应该及时和代理银行沟通协商,把代理银行的代垫资金作为政府的贷款处理,及时还本付息。只有互惠互利,确保各方的利益,才能顺利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20xx年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行的第十年。被称为一场“财政革命”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给我国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带来了根本性变革,确立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我国财政财务管理中的核心基础性地位。随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扎实有序推进,我国实现了财政资金运行由“中转”变为“直达”,财政资金运行监控能力和使用效益大幅提高,基层预算单位每一笔收缴和支付信息,都可以实时传输到财政部门。同时,财政资金运行安全得到切实保障,通过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实现了财政部门对预算执行全过程的实时、明细和智能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