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故乡有感读故乡有感(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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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故乡有感读故乡有感篇一
抱着对“故乡”这个刺眼词语的好奇心,我读完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心中不禁涌起一丝心酸,又何尝不是感同身受,亦或许进一步说是探寻到“故乡”与“童年”的真谛。
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的鲁迅,眼前的乡景却已不再是那心心念念的故乡了,放眼一望,满眼的苍黄,横着萧索的荒村啊,已早无生气。但故乡本应如此,只因自己的心情早已改变,遭逢的事多了罢,也就有所不同。回到儿时的记忆,才知什么是美好,什么是纯真。儿时与闰土的乡忆啊,却早已回不去,那记忆早已在时光的翩擦下,隔上了一层厚障壁。那两小无猜的关系啊,唯存记忆罢。再见已是生死无话,谁还能不动声色地饮茶。
“故乡”这两个或许会令人感到温暖又或许使人心酸的字眼,只会随时间的消磨给人留下记忆罢,事物终究都会变。人原本可以和平友好地相处,但在那封建的思想影响下的人也会变得不堪,唯有记忆是不变的!即使当今社会没有从前的残暴压迫和剥削,也会附随成长远离故乡,淡化那记忆中的熟悉感。
莱辛曾说过:做孩子的时候感到无聊,期盼着长大,长大后又向往返回童年,我们活得既不是为了现在也不是为了将来,我们活得似乎永远不会死,我们死得也好像从来没活过。既然当今没有以前那样的压迫,为何总要活得不是为了现在也不是为了将来,为何总沉浸在那已逝去的时光中,为何总向往着能否回到过去的幻想?忆虽美,但已逝。人总不能往回走,儿时那美好的时光啊,就让它永远存在你那美好的记忆里吧,儿时的故乡啊,就让它一直为那记忆的存在而存在吧!
往前走,有一天你能自然微笑面对过去,面对那充满乡忆的故乡时,你一定过得比别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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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故乡有感读故乡有感篇二
酣酣乡水,思念无尽;美美乡心,温暖无限。
她自欧洲踏过泛泛之途来美,寻不到家乡的水,只可饮啜着异乡异土的水罢。行旅匆匆,人亦匆匆,掀起心中烟沙,连心情变得麻木,而陪伴麻木的心的是无尽的;追忆着大陆故乡的情茶和安居三十多年第二故乡的安水,她的心里,是对故乡的以往无尽的思念,花开后花又落,思念一层叠一层。
淅淅沥沥的风雨迷湿了回乡的念头;混混乱乱的凡尘迷花了望乡的视眼;无情无心的生活将人活生生地从故乡剥离,剩下的只有痴乡的心,以及家乡最能安抚心的最美好的东西。
忆及往昔,在悠悠凉风的仲夏傍晚,大人们忙了一天的农活,坐在自家的庭院里静静地享受这傍晚时光,梵歌载载,任时光的白马驰过,等一声尘埃落定。老旧厨房的灯光暗暗的越发温馨,炊烟伴着炒菜声袅袅升起,伴之而来的还有让人垂涎的饭菜香味。
躺在院子里的竹制摇椅上,伴着花猫,摇一摇清风蒲扇,愉悦地闻着母鸡“咯咯哒……”的声音,看着鸭蛋黄一样的夕阳缓缓地落下,慢漫地带走白日炎炎的热气,胭红的云朵一层叠着一层波浪似得以太阳为中心往外涌,越外面颜色越发白皙,不过他们在时间的冲洗下终将黯淡了。白白的月儿弯弯,似一团小棉絮,在蓝蓝的天幕中早早地挂着,用柔美的眼神俯望着旧旧的民房,幽幽的山岗,缓缓地清。我惬意地躺在摇椅上,毫无压力感,只等夏风熏心。
支一方方的小木桌子,架在院子里,石榴树下。拿几条矮矮的小板凳,饭菜逐个端上来,摆上筷子、瓷碗,香喷喷的几个简单菜色,引得未成熟的石榴透着微红的.脸蛋纷纷低下头来,似乎也想尝尝这乡间晚饭。
爷爷拿着蚊香放在桌下,夜色未深沉,可那时明净的天空从夕阳落下的山岗透着微微的亮撒满了满天的星星,眨着好奇的大眼睛痴痴地望着诱人的小乡村;凉润的晚风晃着院子里的石榴树,温柔地拂过我的脸颊,用泥土和树叶的想起刺激着我的嗅觉,扬起妹妹的长发,又带着饭菜的香味恋恋不舍地走向远方。峨峨遥山,俯瞰清河,淌淌清河,醉望遥山;柔柔的月儿用柔柔的月光柔柔地撒向月下大地;萤火装点着灿烂仲夏,对荷蛙鸣,蟀歌连绵,灯光,音乐,组成一个乐队,在美美的夏晚忘情的演奏。
几多繁华少,那美好而瞬逝的韶华,我灿灿的年华,随着成长的孤车驶过万千风景,纵使世人所说的美景,我未见几何,它们终是敌不过童年那梦一样的仲夏夜,那故乡的夏景。
读故乡有感读故乡有感篇三
提起故乡,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个欢乐的地方,但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日夜牵挂的故乡则无比悲凉。
文中的“我”在回故乡时,发现故乡则成了几座萧索的山村。“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名叫闰土,两人那时候无拘无束。
那时候的闰土无拘无束、充满活力、可爱的质朴少年,二十几年过后,闰土再次和我见面,两人就像隔了一座墙。闰土从前和“我”兄弟相称,可如今却称“我”老爷。闰土有了六个孩子,但他没什么本事,什么地方都要钱,种出东西去卖,也要捐几个钱,折了本。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下,已变得衰老和拘谨。他真是个可怜人,因为政府苛税、多子、饥荒、兵、匪、官、绅都已经把他苦的像个木偶人了。我为闰土而感到可悲,那个轻松而年轻的他不见了,生活折磨着他。
文中还有一个反面人物,便是豆腐西施,专门从平常老百姓家拣点东西,如果主人反对,她便会说尽尖酸刻薄的话,直到气得别人无话可说。看到这儿,我便捏紧了拳头,豆腐西施刁钻又刻薄,从而便让我感到了故乡的破败和凄苦。
这篇小说让我感触颇多,我从作者的对比中感受到了忧郁和故乡巨大的变化,作者又刻画了豆腐西施这个人物,用她的性格突出了农民们的劳苦,我希望他们的下一代能有更好的生活。
合上这本小说,我仍为那悲凉的故乡而感到难过。
读故乡有感读故乡有感篇四
holism的核心思想是:把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作为最高价值而不是把人类的利益作为最高价值,把是否有利于维持和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和谐、稳定、平衡和持续存在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根本尺度,作为评判人类生活方式、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终极标准。”
作者的出发点是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而人类大肆捕杀狼的出发点则是基于人自身的利益,根本不去考虑狼在自然整体中的作用。没有考虑到失去了狼,鹿就会过量繁殖而超过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造成生态失衡。如果人能站在生态整体的高度,就会看到大自然的所有生命都是相互联系的,是不可或缺的。
狼的存在虽然使鹿的生命受到了威胁,但是从生态整体来看,却保护了整个环境的平衡。作者对大地伦理的认识恰恰就是以有机整体的世界观为基点的伦理见解,《回到故乡的狼》一文展现了作者的这种生态整体的伦理观念。
读故乡有感读故乡有感篇五
从我出生到现在的十二年里,我阅书无数,在这没有千本也有数百本的书堆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非“民族魂”鲁迅所著的《故乡》莫属了。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借助闰土这个人物描写了两个不同的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对于过去的故乡,作者借闰土之口,写出了他小时候所向往的美好境地,并写出自己对自由的向往。而现在的故乡,却让作者感到十分惆怅:二十年的时间,让故乡、故乡的人有了太多转变。闰土由“儿时的玩伴”转变成了“下人”,身份成了他们俩之间可悲的、无法跨越的“厚障壁”。作者还在文中刻画了“豆腐西施”这样的形象,用她的刁钻、无耻反映出中国劳动人民的“辛苦麻木”。尽管故乡变得如此不堪,但作者仍从孩子们、后代们身上看到了改变旧社会的希望,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文中闰土向鲁迅所描述的,正是我们孩子所神往的地方呀!大人们可能都会认为,吃得饱,穿得暖,能上学对孩子来说已经很幸福了。但有些事情却被忽略了:我们也需要自由,也需要知道许多新鲜事,也需要亲身经历各种事物呀!而现在,我却只能坐在矮矮的板凳上,托头听着爸爸讲述他们小时候的有趣经历了。
读完这篇小说,我对于文中闰土与鲁迅之间的友情我也颇有感触。在学校中,我有一位知音好友,遇到问题我们一起攻破,遇到困难我们互相帮助,可以说我们的现在的友情是牢不可破的,但读了《故乡》之后,我却有了一丝担忧:三年后也许我们还是好友,但五年后、十年后呢?我们是否会像鲁迅与闰土一样,隔上厚厚的壁障呢?为此,我想了好久,总算得出一个结论:好好把握现在的友情,以后多联系,也许就不会互相生疏了。真希望纯真的友情能保存到永远!
鲁迅的作品微言大义,他的话,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故乡》,定能被千古传诵!
读故乡有感读故乡有感篇六
“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是我在电脑中看《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的简介时看到别人留下的,我以此为我的题目。
因为,它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剪彩。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当代问题:中国农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农村是人类生命的根,而我们的故乡却毁在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家后面挖野菜的画面,那时还是泥土路,我会和爷爷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长在杂草中,很难分辨,于是爷爷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外公家放风筝,我们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们牵着风筝奔跑在稻田中,有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风筝。我也还记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笋,我和弟弟总会提一大篮筐的笋回来,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妈妈数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篮筐回来,太奶奶家的笋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来,爷爷家变成了新式小区,连杂草都看不见,全是人为养的景观花草,更别说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学药剂毒死了。外公家后面变成了高尔夫球场,没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黄色的沙,现在土地沙化严重,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好好的农田填满沙子。太奶奶家变成了荒地,拆迁完后便再也没有人去弄过了,就那么荒废在那,连一根笋也找不到了。
这些种种美好都只是过去,现在只是残忍的高科技,楼房代替了平房,公园代替了农田,景观河代替了小溪流,这些都是我的故乡,而我的故乡却在消逝。
试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们再也看不见农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变成回忆,当自己的孩子问起:“妈妈,稻田是什么样的?”你准备怎么和他说?只是打开电脑寻找照片吗?还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诉他是黄色的,像海浪一样。当自己的孩子还在区别什么是蝈蝈,什么是蛐蛐的时候,我想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还怎么告诉孩子这些。正如柴静的《穹顶之下》所说:“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园还是摩天大楼,是人文古迹还是人造景区、即使我们无法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类的杰作。我们尚可随着记忆追溯美好,我们的后代呢?他们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这些种种的美好回忆都是老一辈的记忆了,又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曾置身于花海中,却在现在寻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经置身过的花,这就是现实,但不代表未来。
若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拆迁,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坏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让故乡不再消逝,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那种回忆至少还会停留在那,我们心的归属还在,人心不再冷漠,社会还有爱。
读故乡有感读故乡有感篇七
我独坐沙滩上,仰望苍穹。广袤的夜空如一挂蓝色的丝绒帷幕,衬托着月的皎洁,星的闪烁。今夜的月比平时分外得圆,如一轮银盘嵌在天幕之上。久违了,这月明、月圆之夜,多似鲁迅笔下描写的景象:“二十年前,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的沙地,碧绿的西瓜,美丽,静谧。”
我不知何人初见月,亦不知这月何年初照人。千百年来,月一直是美好的象征。诗仙太白曾举杯邀明月,文豪东坡也曾把酒问青天。亿万年来,万古的风尘湮没不了她的圣洁,千秋的轮回改变不了她的模样。在华夏儿女心中,月就是团圆,就是安宁,就是祥和。
一百年来,侵略者的炮声震碎了月的圆满,玷污了月的圣洁。圆明园冲天的烈火,石头城下的一纸条约,卢沟桥畔的一声枪响,夺去了我们仰望明月的家园,也使我们清醒,深深领略到故乡的美好!明月千里,照着凄厉的海啸;漫卷的台风,卷着异国侵略者的铁蹄!月如无恨月常圆,月怎么能不恨呢?在这猛烈的炮声中!月怎么能不恨呢?在这连绵的战火中!月怎么能不恨呢?当她眼睁睁地看着儿女从母亲怀中被掳走,从此咫尺却似天涯!故乡的月啊,心痛得失去了皎洁的容颜,从此,再不见月明之夜。
母亲企盼的目光燃烧了几个世纪,终于盼到了春暖花开的季节。百年的梦就要圆了,纵观千年的月将要更亮了。离别多年的母子重逢在故乡的明月下,感叹着“月是故乡明”!
离别的三个儿女已有两个投入了母亲的怀抱,可是他们的兄弟却仍在外漂泊。是你与母亲分别得太久忘了回家的路,还是被异乡的灯红酒绿所迷惑,忘记了故乡那皎洁的明月?你可知道,血脉相连的母亲心里记挂着你,手足情深的弟兄们呼唤着你,故乡的明月等待着你啊!月圆了又缺,缺了又圆,默默守候着最后一个儿女归来的讯息!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故乡》中描写了“回忆中的故乡”和“眼前的.故乡”,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主题。这个对比又是由一系列的对比描写组成,包括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在语言、外貌、行动和心理上的对比;杨二嫂由“豆腐西施”变成“圆规”的对比;少年闰土跟“我”的友谊与中年闰土跟“我”的隔膜的对比;“我”跟闰土的隔膜与宏儿想念水生的对比;以及苍黄的天底下萧瑟的荒村与月夜西瓜地的美景的对比,等等。通过这一系列对比,不仅表明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生活面前,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更抒发了对人与人不再隔膜的“新的生活”的期盼,从而充分表现了小说的主题。
虽然鲁迅书上说他离开自己的故乡没有特别不开心的,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挺舍不得那儿的,舍不得那儿的人们,舍不得那儿的环境。舍不得那儿的点点滴滴,他一定很痛苦,因为他深爱自己的故乡!深爱自己的祖国!他希望自己的故乡自己的祖国能快点强大起来,人民富裕起来!
最后,鲁迅通过自己的想法结束了这篇文章,他想告诉我们,无论我们身在何处,心中一定要时时装着自己的家乡自己的祖国,因为她是我们永远的母亲!
读故乡有感读故乡有感篇八
观看生本课堂教学实录这是第二次,在今天的《故乡的芦苇》这节课上又让我看到了孩子们尽情的在课堂的展示的情景,这种自由洒脱给人一种“形散神不散”的感觉,你看老师就像是一个主持人,引导着孩子们展示自己,在这节课中从孩子们回答问题中可以看出,学生的知识面很广,其中就涉猎的古诗就有六首左右,像“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等等,出口成章,真是让人羡慕!我想这有两点原因:一是孩子的课外阅读量肯定是惊人的,二是孩子们课前的预习是十分认真的。联系自己的学生想要在课堂上有这样的表现,那么如可来引导孩子进行课外阅读应是我们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下一步语文教学的主方向,像我们一年级,学校为我们准备了几本绘本,另外我还搜集了很多的电子版的绘本,我想在阅读课上与孩子们一起来共读,另外积极的发动我们的家长在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我推荐的书,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得以文学的滋润,以智慧的洗涤,读后感《故乡的芦苇读后感》。
另外这节课还有一个环节给我的印象很深,在最后的小组展示自己制作的课件中,可以看出孩子们制作课件的水平绝不在我们老师之下,画面精美,内容丰富,孩子们就是这样在制作的过程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智慧。我想在四五年级的学生可以放手给孩子们,大胆的给孩子提供展示的舞台,也许我们的孩子也会给你一个惊喜!
生本课堂――学生的课堂,学生展示的舞台,课堂的主人,这我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一般情况下,如果看到的是“由……说开去”、“由……引起的联想”、“从……得到的启示”、“……遐思”这样的文章标题,那么,这文章所运用的写作模式就大有可能是“引入深化”式。此种写作模式常常用于一事一议、一事几议、读后感、观后感、杂文、小评论、小小回忆录、咏物抒情小品、知识小品以及联想类文章等等。其表达的特点就是从一个“点”出发,进行拓展,进行延伸,进行深化;全文由此及彼,文中的那个“点”,只是一个引子,只是一个展开话题的由头。
《故乡的芦苇》就属于这一类的文章。原文如下:
多年来尤其令我梦牵魂绕、永远不能忘怀的,是故乡的芦苇。
是的,就是那些看来似乎很不起眼的、朴实无华的芦苇。一片片,一簇簇,碧生生,绿油油,迎着轻风,摇曳着修长的青玉似的秀枝,远看犹如一朵朵绿色的轻云,在地干线上飘拂着,给乡村平添几分恬静和飘逸。
几乎所有的河沟,小湖,池塘,都有绿色的芦苇掩映着。
每年,当春风刚刚吹谢雪花,故乡的芦苇就迫不及待地从还未褪尽寒意的泥土里探出尖尖的靛青色的脑袋。它长得很快。要不了多少日子,它就可以长到几尺高,快活地舒展出它那扁平的狭长的叶子。
一到这时候,我和小伙伴们最喜欢摘一片芦叶,熟练地卷成小小的哨子,放在嘴边,吹出各种悦耳的乐音,孩子们为这美妙的音乐所陶醉,在亮晶晶的小河边,在碧青青的草地上,快乐地奔跑着,忘情地呼唤着。
读故乡有感读故乡有感篇九
“我”冒了伤寒回到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如今美丽的故乡如今却是一片萧索景象。“我”十分痛惜。“我”与母亲交谈关于搬家的问题。在聊天之时,“陌生”的扬二嫂出现和润土的探访使“我”原先觉得萧索的故乡更加的萧索了。“我”在十于天后离开故乡,但心里并不留恋故乡了。
在短短的几页纸里,给予我的感触是十分大的。
读故乡有感读故乡有感篇十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体会,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故乡》有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寒假,我打算既做完自己的作业,又充实我的寒假生活。所以我读了几本优质的青少年读物,诸如:《故乡》《海底两万里》《猎人笔记》《白洋淀纪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但令我最受感慨的还要数鲁迅的《故乡》。
要了解一部书就要先了解作者和其写作背景。
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寿,后改周树人,浙江绍兴人。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教育家。著有《狂人日记》《故乡》《朝花夕拾》等。《故乡》一共10个章节(不包括小引和后记),按照“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的情节安排,依据所闻所忆所感从而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生活痛苦的现实,可至今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最后一篇——“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对方的论点和论据,然后驳斥对方的论证。其中,鲁迅先生的那句名言:“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真是太对了。在我们生活中,无论是默默无闻的清洁工、秉公执法的警察,还是丰功伟绩的钟南山院士、袁隆平爷爷,他们都是同鲁迅说的那样的人——中国的脊梁,他们都是我们中国必不可少的.人。正是他们每天坚守在自己的职位上,一心一意为国家,为人民,正是因为有他们这样埋头苦干,拼命硬干,舍身求法的人,才让我们中国飞速发展起来。
我再举一位科学家——邓稼先。
邓稼先是我国的“两弹元勋”, 正是他,让中国拥有了国防和武器;正是他,使中国不再受他国核武威胁;正是他,让中国从“任人宰割”到“站起来了”,他一生都在为国家奉献着。无私奉献,不求名利,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中国的脊梁!
正是这些“脊梁”,祖国不断强大起来,国家全面进入小康,gdp、军事实力稳步提升,世界地位升到一个又一个新高度!
我为我是一个华夏人而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而我们作为祖国新一代的花朵和希望,更应该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为祖国的建设添一把新火,也做那些中国的脊梁。
愿我的祖国永远能够繁荣富强,国泰民安,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祖国之栋梁,中国之脊梁!
读故乡有感读故乡有感篇十一
儿时的故乡在鲁迅的心里多美啊。大家读这篇文章的时候,应该挺有感觉的。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读故乡有感800字,一起来看看。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xx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著之一《故乡》。读了这本书,我心中顿时有了千万个想法。于是,我打算与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腐败,中国清政府、国民党政府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腐败,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读故乡有感读故乡有感篇十二
这是一个美丽而永恒的故事,对珍贵的童年记忆的觉悟讲述,会一直浸润着我的心,伴随着我慢慢成长。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就是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从小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为此他努力赚钱,两年后终于如愿买下了两只小猎犬。比利和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起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搬家去镇上的时候,比利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告别时发现坟墓上长出了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也许,老丹和小安真的是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
每次看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人公比利和小猎犬那种追求梦想、勇敢、拼搏和互爱的精神感染到了我,并永远激励着我。
梦—美丽的光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可主人公比利的梦想是那么不一般-----渴望得到两只浣熊猎犬。家庭的贫困和父母的阻挠都无法熄灭他的梦。无意中他捡到的广告点燃心中的希望。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这则广告是肯塔基州的猎犬繁育基地刊登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能背下广告的内容,仿佛看到浣熊猎犬的模样,听到了它的声音,甚至爱抚起它来。杂志被抛到脑后,我静静陷入深思”。
一个刚满十一岁男孩子追逐令他狂欢的梦。可见比利对猎犬的痴迷与渴望。之后,他为了得到猎犬决定自己攒钱买猎犬,对别人来说那可是一个天文数字呀。为了梦想,他非常努力地赚钱:10美分是帮爷爷跑腿得来的;十三美分是他把蚯蚓卖给钓鱼人换来的;为了十美分他的手脚出了血泡;为了15美分他辛苦打猎.......就这样攒了整整两个年头,就如书中所说:“一个年头过去了,又一个年头慢慢过去,漫长的艰苦努力宣告结束,令人高兴的日子终于来到了。我成功了,我挣了五十美元!我一边数一边哭,不知道自己数了多少遍”。两个年头是多么漫长的日子,比利从没有放弃,经历了这么多终于赚来50美元,因为他心中有一个困难遥远又美好的梦想——购买两只猎犬。我想比利见到自己辛苦得到的小猎犬,一定会很高兴吧!人啊,只要有自己的追求和梦想,必然会呈现美丽的光辉。
勇—高大的形象。
“在那这之前,我从未去地镇上,但是我知道朝哪个方向走,费里斯科铁路在我家的右边,伊利诺伊河在左侧,铁路和伊利诺伊河交汇的不远处就是我去的地方。”
从未到过镇里去的比利竟然决定自己去取猎犬,那该有多么了不起。一个孩子单独去城里,确实是件勇敢的事。比利瞒着家人,带着粮食,足足走了三十二英里才到取猎犬的地方!三十二英里,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就迈着一双赤脚走到镇上。然而一路上的艰险也接踵而来。别人的欺侮嘲笑,他勇敢面对;山狮的侵扰,他勇敢面对;在山里独自过夜,他勇敢面对。一个小小年纪的男孩,竟有这么大的胆子,真令我不可思议。人哪,只要拥有勇者之心,就会变得高大起来。
拼—无穷的动力。
“不管你有多高大,我都不会让猎犬失望。我要行动了!我要砍倒你,哪怕花一年功夫也在所不惜。”
就单单这么一棵树,就因为这棵树上有只浣熊,比利竟花费了如此大的精力。为什么呢?因为猎犬完成了狩猎任务,我也要遵守和猎犬之间的约定。正如他自己所说;“如果它们完成了任务,现轮到我了”。因此,他竟然每日每夜不睡觉,连吃饭也顾不上了,就两手一把斧,砍得手都起水泡。腰疼得厉害,腿和胳膊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胸闷,肺部似乎在燃烧,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后,大树终于砍倒了,树上的浣熊终于屈服了。就这样苦干了两天,比利赢来了第一张浣熊皮。比利用自己的毅力与大树和浣熊拼搏,终于把树砍倒了。比利那种拼搏向上的精神已经从砍树的过程中被充分的刻化出来了。就是那一股子拼劲让男孩拥有无穷的动力。
爱—永恒的美丽。
比利和小猎犬有着深深的情感,从领回来小猎犬那天开始,三人就形影不离。一次次危险的经历,使得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将小猎犬领回来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保护猎犬,比利时刻准备着为心爱的猎犬献出自己的生命。比利对猎犬的爱已经超越了自己的生命。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狩猎活动中,比利又遇到了山狮。而那一次,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比利和猎犬之间的爱那么深沉和美好。那美好的爱恋、无私的付出都将存入比利的内心世界。对于比利来说,那一段回忆是何等美妙啊!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爱是永恒的。
读完这本书,轻轻合上书页,我思绪万千:主人公所拥有的梦想、勇敢、拼搏和爱心令人敬畏,深入了我的心,使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受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而在我的生活中,我已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对于自己的梦想,应当去追求才会实现;对于某种困难,应当去勇敢面对;对于很遥远的事情,应当努力拼搏;对于人和动物,更应该用爱交流。这种生活才会像比利的生活一般美好。
这本书毫无疑问是我读过的最不寻常的一本书。第一次读到它我就深深爱上了它。我日复一日地翻阅着,每一次阅读仿佛深入到了故事中主角的内心,从不感到厌倦。这本书的励志故事非常感人,充满了冒险与爱意,并且又令人心醉。假如你错过它,你就错过了史上最伟大的励作。
读故乡有感读故乡有感篇十三
在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威尔逊・罗尔斯的知名作品――《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是我的最爱,书里写的是关于一个男孩和两只浣熊猎犬的传奇故事。在奥沙克山区,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拥有两只浣熊猎犬,他凭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出色的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猎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威尔逊・罗尔斯的这个故事不仅让我明白了死亡的意义,死是人生命中的一个过程和阶段,我们应当坦然地面对死亡;还告诉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凭着勇气和坚持才能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应当以诚实、勇气与坚持来面对自己的学习与生活,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通往直前,要相信自己,通过努力与坚持定能克服困难。
主人公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有广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值得我们永远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