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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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篇一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大力实施菜篮子工程,基本满足了我市城乡居民日常消费需求。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常住人口不断增加,同时由于蔬菜供应自给率偏低、部分蔬菜品种结构性依赖,中心城区蔬菜应急保供能力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苏政发〔20xx〕14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蔬菜生产市场供应促进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连政办发〔20xx〕19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中心城区日均蔬菜消费350吨左右。其中地产蔬菜占40%,市外调入蔬菜占60%。中心城区蔬菜主要通过市农副产品市场批发上市。外调货源主要来自山东、海南等地,平时应市品种有30余种,全年超过100种。
(一)品种少而精。适当储备少数耐储或常规品种,遇有紧急情况,确保调得出、供得上,确保应急之需。
(二)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等手段推动应急保供,充分发挥批发市场、经营大户、种植基地以及农户的作用,缓解蔬菜供应矛盾。
(三)储备应急与临时调运相结合。商务部门按照政府组织、以商代储、市场运作的办法对代储单位给予适当补贴,全程跟踪监管,以备应急调用;若应急预案实施后供应仍然紧张,则启动临时调运措施,增加货源供应量。
重点储备大白菜、包菜、土豆、洋葱、冬瓜等常规蔬菜,总量不低于1000吨,保障市区6天消费。
(一)启动时间。一般适用于突发事件及每年12月到次年3月。
(二)启动监测报告。重点批发零售企业遇到蔬菜价格一周上涨30%以上或蔬菜断档脱销,在1小时内向市商务局报告。市商务局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向省商务厅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
(三)启动响应。市商务局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提请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负责及时投放储备蔬菜,督促批发市场、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千方百计扩大市场供应。
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迅速采取措施,实施应急处置。市财政局做好应急储备经费调度工作,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市工商局加强市场监管,做好舆论宣传与引导工作。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落实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正面报道,消除市场恐慌,引导正确消费。
(一)加强应急储备,确保市场供应。市商务局负责安排蔬菜储备品种及数量,督促连云港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选择有条件的经营户落实在库储备任务,确保蔬菜应急储备刚性保有量动态平衡;视情况组织调运市外货源,增加蔬菜上市量。
(二)强化设施建设,提高保供能力。积极鼓励和引导蔬菜批发市场、经营户新建冷链仓储设施,提高我市蔬菜保供储备能力,对列入市重点储备项目的新建冷库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财政补贴。
(三)加大资金投入,有效落实预案。据测算,中心城区蔬菜应急储备年需资金100.6万元。其中,在库储备按1000吨计,每吨补贴760元(共分四项:仓储费320元/吨、轮换装卸费120元/吨、损耗加工费270元/吨、占用资金利息50元/吨),计76万元,为刚性开支;临时调运补贴方式,根据实际发生的天数、运输吨位、免收的进场费数额,给予定额补贴,按6天考虑,计24.6万元(其中,运输补贴100元/吨,平均每天210吨,计12.5万元,免收的进场费每天约2万元,计12万元),为柔性开支。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商务局牵头落实蔬菜应急储备保供工作,制定中心城区蔬菜应急储备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储备保供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财政局在市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蔬菜应急储备资金,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同时做好资金的审计。
(三)加强监控督查。市商务局建立反应快捷、通畅灵敏的信息监测机制,加强对蔬菜市场动态监测巡查,加强应急保供工作日常督查,应急预案启动后实行日报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跟踪监管。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篇二
使物业公司全体员工对突发事件具备快速反应能力,做到遇突发事件有步骤、有秩序地实施各项紧急措施,以确保证券大厦内的公共人员及财产的安全。
适用于各部门。
3.1三级事件:
预警状态——获悉近期将流行某种高传染疫情。
3.2二级事件:
高度戒备状态——本地已发生高传染性疫情。
3.3一级事件:
高度紧急状态——本物业管理区域已发生高传染性疫情。
4.1成立紧急防疫领导小组。
4.1.1物业总经理任小组组长,各部门经理为小组主要成员。
4.1.2小组组长为大厦的紧急防疫最高领导人,小组成员需服从组长的统一指挥和领导。
4.2小组组长主要职责。
4.2.1根据疫情的紧急程度下令启动相应级别的处理预案。
4.2.2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及时开会布置防疫小组工作。
4.2.3向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汇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卫生防疫工作布署和实施情况。
4.3各部门主要职责。
4.3.1综合部加强公共卫生宣传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和准确性,各种信息应及时公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物资准备。
4.3.2客服部负责环境卫生和客户沟通工作,根据组长安排调整消杀工作。
4.3.3工程部负责保障新风系统卫生安全,根据组长安排调整消毒工作。
4.3.4安保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进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控制工作,根据组长安排调整安全保卫工作。
5.1从有关卫生部门、报刊、网络等各种渠道和媒介及时了解、掌握和收集各类公共卫生方面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
5.2通过通告、宣传栏等方式向客户进行公共卫生信息的宣传,并严格保证此类宣传发布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5.3宣传资料的汇总应及时发放到物业公司各部门及外包单位。
5.4建立并实施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定期消毒制度,加强对垃圾的消杀与清洁力度,生活垃圾用垃圾袋盛装,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日产日清。
5.5根据季节性及虫害生存特性进行重点消杀安排,防止通过虫害传播病菌。
5.6确保防疫物资的采购,保证采购及时、供应充足。
5.7坚持每周对空调过滤网、新风口进行消毒,保证各区域的空气流通及空气质量。
5.8每周对生活水泵房进行检查,保证生活用水安全。定期对污水井、隔油池及排水等设备设施进行消毒,并由专人负责检查。
5.9加强对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及人员的管理,对进入的车辆进行消毒,给进入的人员测量体温,杜绝闲杂人等进入,维护公共安全,防止疾病传播。
5.10严格执行汇报制度,不造谣、不散播未经公司证实的有关信息。
5.11严格控制外包公司人员流动,如更换人员或请假外出必须登记并通报物业管理处。
6.1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及保证消防安全,日常防控消毒禁止使用过氧乙酸。
6.2直接面对客户部门的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
6.3如发生重大疫情,相关部门或政府机关需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实行全封闭紧急隔离管理,物业公司应及时通知所有人员,大厦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应无条件的接受和配合政府部门工作。物业公司各部门员工根据物业紧急疫情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待命。
6.4本预防措施将根据国家卫生防疫工作要求随时补充和调整。
7.1保洁员应正确掌握各种消毒方法和个人安全卫生防护方法,进入客户区域更应采取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避免交叉传染。
7.2安保部门岗对大厦实行封闭管理,杜绝非内部人员进入。对进入的人员测量体温,对进入的车辆进行消毒,以保证公共安全,防止疾病传播。
7.3客服部接待人员应加强与客户沟通工作,随时了解客户对防控工作的需求,并及时向客户通报公司防控工作安排。
7.4客服部人员应做好对客户的防疫宣传工作,及时将疫情的预防情况及预防消毒措施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使客户了解本大厦防疫工作的进展,并动员客户能自觉的配合、支持物业公司的防疫工作。
8.1三级事件处理程序(预警状态——获悉近期将流行某种高传染疫情)。
8.1.1由物业总经理召开专项会议,宣布进入预警状态,及时安排布置各部门的各项工作。
8.1.2进入预警状态后,各部门经理应召开本部门动员会,将组长布置工作及时传达给部门员工,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8.1.3综合部加强公共卫生宣传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和准确性,各种信息应及时公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物资准备。
8.1.4客服部负责环境卫生和客户沟通工作,随时了解客户对防控工作的需求,并及时向客户通报公司防控工作安排。根据组长安排调整工作。
8.1.5消毒工作在日常防控管理基础上,对消毒频次进行调整,安排保洁公司对消毒次数进行加密,对消毒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8.1.6工程部负责保障新风系统卫生安全,根据组长安排调整消毒工作。
8.1.7安保部根据组长安排调整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并配合各部门的工作。
8.1.8预警状态是高度戒备状态和高度紧急状态的前奏,当疫情出现时启动相应处理程序,所有程序的启动需报组长审批。
8.2二级事件处理程序(高度戒备状态——本地已发生高传染性疫情)。
8.2.1根据政府防疫部门的要求,物业领导小组确定落实各部门卫生防疫的重点工作。
8.2.2综合部负责安排各部门做好员工及所管辖外包公司员工的防疫宣传和培训工作,掌握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出勤状况,做好大厦各项防疫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加强垃圾房、餐厅、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管理。
8.2.3客服部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系,对内要及时通知、联系、宣传及沟通,保证客户了解情况,对外要根据组长安排及时进行通报。同时负责安排、监督和检查保洁公司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
8.2.4工程部负责对物业设备、设施的消毒工作,保证各类设备正常运转。
8.2.5安保部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实行封闭管理,有突发事件时及时维护现场秩序,协助各部门工作。
8.2.6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施工装修工作应停止,特殊需要的施工必须由小组组长审批。
8.2.7物业公司所有员工不安排出差或离京,凡出差或离京要返回单位上班的人员,应隔离一段时间后方可上岗。
8.2.8大厦按要求实行封闭管理时,客服部负责发函通知全体客户,安保部负责安全检查,所有人员凭出入证进出。
8.2.9建立汇报制度,有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未经紧急疫情小组组长批准,不制造、不散播未经公司证实的各种有关信息。
8.2.10建立倒班工作制:根据疫情需要,结合公司内部工作特点,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转,避免员工交叉传染,各部门根据部门情况实行倒班制。倒班原则为部门分a、b两个班次,要求做到每周一倒班(或几天,视情况而定),两个班次不交叉工作,处于相互隔离状态,以记录本或电话方式联系布置工作,各部门应保证部门工作的连续性。各部门经理应分别在a、b两组,如一部门有情况,另一部门经理代行职责,杜绝公司各项工作、档案管理出现失控现象。倒班工作制方案须报小组组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8.2.11综合部。
8.2.11.1根据疫情要求,及时采购相应预防物品,保证预防物品供应充足,并发放至相关部门。管业部负责存放防护隔离衣。
8.2.11.2参考济南市卫生部门开出的预防处方,采购必要的防护用品、药品发放员工,保证员工的防护安全。
8.2.11.3将近期收集到的有关疫情情况及预防措施张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区域,做好防疫宣传工作。
8.2.11.4组织安排各部门进行疫情预防培训工作,对公司员工进行总动员,保证公司所有员工了解疫情,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和家庭卫生,并掌握预防防护措施。员工上岗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避免相互传染或与客户交叉传染。
8.2.11.5根据疫情及结合管理处安排,为避免相互交叉感染,安排倒班工作,监督各部门出勤情况,保证管理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8.2.11.6建立员工联系档案,准确掌握管理处全体员工的住宅地址、联系电话,保证管理处全体员工联系通畅。
8.2.11.7建立监控制度,每天上午统计上岗员工的健康和出勤情况、在家休息员工的健康情况,以及员工家属健康情况。员工外出必须登记,每天上午向组长和管理处汇报。
8.2.11.8根据自身条件设立自助卫生站,放置消毒纸巾及消毒棉,供到访的所有人员使用。
8.2.12客服部。
8.2.12.1及时与卫生防疫部门和地区政府机关联系,了解目前疫情状况和采取何种预防措施,如何进行正确操作。
8.2.12.2做好部门员工和保洁员工的培训宣传工作,尤其是保洁员工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每天检查保洁员工的出勤状况和健康情况。
8.2.12.3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保洁公司的日常消毒的培训工作,保证保洁人员能够正确进行大厦的消毒工作。
8.2.12.4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整体消毒,针对不同疫情作好预防疾病传染工作。具体消毒工作由客服部安排保洁公司负责。
保洁公司应做好保洁员工培训工作,使员工正确掌握各种消毒方法和个人安全卫生防护方法,必要时保洁公司可安排倒班上岗制,将工作安排报管业部审核。保洁员工上岗时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8.2.12.5负责对消毒情况每天进行检查,并根据疫情对消毒工作进行增减调整。消杀工作应结合疫情重点进行。
8.2.12.6负责做好大厦客户的防疫宣传工作,及时将疫情的预防情况及预防消毒措施以书面形式通报大厦全体客户,使客户了解大厦防疫工作进展,并动员客户能自觉的配合、支持物业公司的防疫工作。
8.2.12.7为表示对客户的尊重,保护员工健康安全,进入客户区域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8.2.12.8应建立客户联络制,每天上午及时与大厦客户沟通,了解大厦内所有客户的工作时间安排、员工的出勤情况和健康状况,并要求大厦内客户提供准确的卫生健康信息,便于物业管理处安排各项工作。每天将客户信息汇总上报组长。
8.2.12.9监督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餐饮区域的消毒工作。餐饮区域消毒工作必须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和大厦卫生要求。
8.2.12.10在疫情期间,在每月例行消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情况重点安排有针对性的消杀工作,防止疫情通过蚊、蝇等四害传播。消杀工作可分区域根据情况安排。消杀人员进入大厦进行操作时应保证身体健康,同时为避免交叉感染,操作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
8.2.12.11了解周边的疫情状况,及时向小组组长汇报。
8.2.13工程部。
8.2.13.1做好员工安全卫生培训教育工作,按照管理处统一要求进行倒班制,保证大厦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8.2.13.2接到疫情通知后,在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在不需要调节温度、湿度的情况下,全面使用新风输入,关闭回风通道。所有排风要直接排到室外,确保公共场所的空调系统安全送气,防止疫情流行(详见附件6)。
8.2.13.3对大厦所有区域(含客户单元)的空调过滤网、回风口和新风口进行清洁消毒。
8.2.13.4安排电梯维护公司对电梯进行相关调整,保证电梯轿箱内通风。
8.2.13.5对生活水泵房进行检查,保证生活用水卫生。对大厦污水井、隔油池及排水等容易污染或传播病毒的设备设施进行消毒,并针对疫情,采取相应的措施。
8.2.13.6进入客户区域维修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8.2.14安保部。
8.2.14.1做好保安人员的安全卫生培训工作,按照管理处统一要求及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安排倒班。
8.2.14.2检查外保员工宿舍卫生的情况,做好消毒工作,保证居住环境清洁卫生,必要时分开居住、分开执勤。监督检查内部住宿情况,不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的.立即清离。
8.2.14.3保证外保员工的饮食卫生,注意营养合理搭配。
8.2.14.4保安员工上岗时应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8.2.14.5大厦实行封闭管理时,保安员在出入口负责检查人员及车辆出入情况,保证安全秩序。
8.2.14.6当大厦发生疫情时,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抢救工作,并对现场实行隔离保护。
8.3一级事件处理程序(高度紧急状态——本物业管理区域已发生高传染性疫情)。
8.3.1物业人员发现或接到通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高传染性疫情疑似或密切接触人员,以及内部员工、客户(家属)有可疑病人或接触过病人时,应及时上报小组组长,组长应全面仔细了解各方面情况和信息,立即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安排布置各部门做好相应工作,要求所有进入疫情现场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穿隔离衣(存放在客服部)。小组组长负责上报上级领导和有关政府部门。
8.3.2客服部。
8.3.2.1接到指示报“120”。
8.3.2.2负责接待配合“120”各项工作。
8.3.2.3按指示通知相关客户,并做好安抚、解释工作。
8.3.2.4安排保洁公司协助“120”全面消毒。
8.3.3安保部。
8.3.3.1安排专人穿防护衣到现场用隔离带进行隔离。
8.3.3.2协助客户撤离。
8.3.3.3按指示封闭相关区域或楼层,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8.3.3.4严禁媒体拍照、采访。
8.3.4工程部。
8.3.4.1停空调及相关楼层电梯。
8.3.4.2对设备设施进行消毒。
8.3.5综合部。
8.3.5.1向各部门提供安全防护用具。
8.3.5.2确保足够的防疫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8.3.5.3各部门向小组组长汇报工作。
8.3.5.4组长安排或亲自向政府部门及媒体解释。
9.1如条件允许,物业总经理应到场主持后续工作的有关事宜。
9.2积极服从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善后安排。
9.3客服部经理带领物业人员做好对客户、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9.4由物业总经理统一行使对外发布消息权。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指挥部关于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演练的要求,提高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保障市场从业人员、顾客健康,严防疫情扩散,制定兖州区农贸市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本方案适用于全区各部门对农贸市场涉疫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区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领导全区农贸市场涉疫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工作由区市场交易管理组承担。兖州区农贸市场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卫新同志担任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刘旭鲁、张德彬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区商务局、区疾控中心。指挥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指导组、人员物品管控组、舆情应对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上下协调指导和工作调度,做好与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负责起草上报区委疫情指挥部和市专班情况报告、信息发布稿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技术指导组负责指导处置工作,指导做好检测消毒、疫点消杀、医废转运、风险评估、后处置等工作。(区疾控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分工负责)。
人员物品管控组负责涉疫货物流向调查、封存管控,阳性货物涉及人员摸排管控等工作。(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区商务局、区疾控中心分工负责)。
舆情应对组主要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按规定程序发布信息通告,做好舆情引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区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和作用,加强协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高效处置疫情风险。
(一)启动预案。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区指挥部报经市指挥部同意后,启动应急处置行动。
1.在农贸市场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发现核酸阳性病例或农贸市场环境监测发现阳性标本时,检测机构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区疾控中心,及时复检确认。区疾控中心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区指挥部、市疾控中心。
2.外地通报我区农贸市场从业人员或市场内顾客为外地核酸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二)先期处置。
1.市场封闭。区指挥部发布指令,责令涉疫市场立即停业。市场交易管理组立即通报成员部门,组织并指导市场开办方立即启动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到达市场,市场开办方将疑似患者送到单独留观室,登记疑似患者身份证信息、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对农贸市场立即进行封闭,设置警戒线,暂停营业,禁止相关人员流动,所有人员不得外出,市场内所有人员佩戴口罩,原地待命;设立应急区域。
2.市场秩序维护。技术指导组组织工作人员指导农贸市场开办方做好市场从业人员、顾客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等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人员情绪,避免过度恐慌,确保有序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3.初步溯源和流向调查。人员物品管控组组织工作人员配合区疾控部门、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流调人员即刻开展流行性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人员对现场全部人员、物品、环境等进行核酸采样。
4.人员管控。按照区疫情指挥部指令,人员物品管控组做好临时隔离的人员转运、甄别、诊治等工作,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标本检测。
1.采样检测。疾控部门采样人员到达现场对核酸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血清抗体采样;对经营场所环境进行核酸采样。另一组采样人员到达涉疫人员经营地,对其经营合伙人、摊位环境进行采样。采样完成,由专车运送到区疾控部门实验室进行检测。
2.阳性复核。疾控部门跟踪阳性病例样本复核情况,经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报告区指挥部。同时将溯源调查情况等材料报市指挥部,进一步开展溯源调查工作。
(四)封存、溯源流向通报。
1.封存封闭措施。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疾控部门指导市场开办方对核酸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接触的销售场所或设施设备等采取封存封闭措施。疾控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场所、流调情况进行分析,划定重点场所和最小防控单元,必要时应封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场所。根据疫情风险研判,做出局部或全域农贸市场停止经营决定。
2.溯源和流向通报。核酸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涉及市内的,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向行程轨迹途径地县市区指挥部通报信息。行程轨迹途径地区指挥部应当根据本方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处置行动。核酸阳性病例行程轨迹途径地涉及市外的,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向输入地或流向地所在地联防联控机制通报信息。
(五)排查管理接触者。
区疾控部门根据核酸阳性阳性病例接触状况,重点排查检测下列人员:
2.无直接接触的外围门店封控人员及离场人员所在生活小区接触人员应作为次密接人员;
3.其他人员为一般接触者。
(六)全面消毒。
处置的各环节结束后,疾控部门指导农贸市场开办方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1000-2000mg/l)对市场环境进行全面消毒,防止交叉传播。物体表面可采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去除残留。
(七)做好公众宣传与舆情监测。
1.市场开办方电话通知市场从业人员家属,说明情况。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及其他一般接触人员,及时告知风险,提醒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就医。
2.市、区指挥部及时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落实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等基本防护手段,自觉遵守防控规定。舆情应对组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并澄清网络谣言,严厉打击恶意发布虚假信息造谣传谣滋事行为。
3.舆情应对组重点关注因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八)处置后评估。
1.农贸市场开办方按照指挥部和技术指导组要求,配合做好人员隔离、健康监测追踪、心理辅导等后续工作。
2.技术指导组对农贸市场场所消毒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就能否恢复正常运行出具评估意见,确定风险消除后,农贸市场方可开市经营。
随着形势发展和政策调整,以上要求与最新防控政策要求不相适应的,按照省、市、区指挥部最新要求执行。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篇四
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建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制度,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市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稳定市场,稳定物价,促进社会的安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由县商务粮食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场体系建设股、流通业发展股、市场运行及消费促进股、办公室等有关股室及商务综合执法队相关负责人组成县商务粮食局生活必需品供应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运行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一)认真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对生活必需品的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定期监测报告制度,制定科学的市场运行综合评价标准和预警标准。根据监测信息和评价标准进行分析预测,对整个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达到预警标准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作为各级领导进行决策、采取措施的科学依据。
(二)对生活必需品实施监控,及时了解重点企业的商品购进、销售、库存等信息。研究制定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有效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一)一级状态(特急状态):指紧急状态持续10天以上,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100%以上,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极度紧张,市民恐慌,抢购现象严重,大部分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脱销。
(二)二级状态(紧急状态):指紧张状态持续10天,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50%,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市民抢购生活必需品并出现恐慌,部分区域出现生活必需品供应脱销。
(三)三级状态(紧张状态):指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较为紧张,市场价格在一个月内持续上涨30%,市民争购生活必需品,个别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抢购现象。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建立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华联悦鲜恵、新百华誉集团、亚坤实业、联华超市等数家县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应急保供骨干企业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变化,认真做好储备商品的收购管理、调拨运输和市场供应,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发挥保供主渠道作用。
(二)各骨干保供企业要积极拓宽供货渠道,增加储备居民生活必需品库存,建立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紧急突发情况,能有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避免出现商品短缺造成抢购等现象。
(一)建立市场监测信息系统。在重点流通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重点农贸市场设立生活必需品供应监测点,进行日常监控。供应平稳时期,实行月报制度。在应急状态时,启动专报制度。
(二)定期进行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动态分析,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三)结合应急要求,落实应急条件下生活必需品运输销售,并编制供应网点分布图,设立应急生活必需品投放点,确保市场供应。
(一)在应急状态下,按照规定的信息报送时间,及时收集、汇总、报告有关情况,并与县级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深入市场调查,及时分析、综合情况,并向县政府报告。
(二)根据市场应急状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和提出应急措施。
(一)当出现三级状态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应急专报制度。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状态的监测,预测市场趋势,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2、增加供应量。启动定点应急加工和运输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商品货源,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当出现二级状态时,除采取三级状态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调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按照二级动用的原则,动用县级生活必需品储备。同时做好向市商务局申请动用市级和国家储备商品的准备。
2、建议实施价格干预。会同县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价格干预措施,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当出现一级状态时,除采取二、三级状态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动用国家储备商品。向县政府紧急报告,提请市商务局批准动用国家储备商品。
2、实行市场干预。报请县政府批准,实行市场临时管制。报经县政府批准停止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交易,并征购社会商品货源,统一分配供应。
(一)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生活必需品供应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通行及停靠方便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通行及停靠方便。
(二)依法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和质量卫生安全。县商务粮食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县发改委等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做好舆论宣传工作,稳定人心。对造谣、蛊惑人心者,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依法打击。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篇五
按照省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当前粮食收购和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经营者收购资格和粮食最高最低库存量核查核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秩序,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11月24日―11月29日(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在全县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对象为全县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收购主体。
成立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良刚任组长,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涛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主要负责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资料收集和总结报送。
一是检查粮食经营者的收购资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各类粮食收购主体的粮食收购资格开展一次全面核查,对未取得收购资格而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要坚决禁止,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对已取得收购资格但不再符合条件或不履行规定义务的,要视其情节暂停或取消其收购资格。
二是检查跨地区从事粮食收购的备案情况。对跨地区从事粮食直接收购或委托收购,未在我局备案或未按规定报告收购数量的经营者,要停止其粮食收购活动,并视其情节暂停取消其收购资格。
三是检查履行最高库存量义务情况。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具体标准的通知》规定,对从事稻谷收购、加工和销售的经营者要逐户核定企业商品粮最高库存量,并定期进行检查,对开展代收代储业务的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并纳入委托企业的经营和库存的统计,对违反最高库存量规定的,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四是检查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对纳入统计范围的各类粮食经营者执行粮食统计制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重点企业要进行经常性抽查,凡未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或经营台帐保留时间不足3年,未按规定报送粮食经营台账及有关情况的,将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五是检查落实临时收储政策情况。重点执法检查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执行质价政策是否规范,政策性粮食审核验收是否严格等情况,对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虚报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严厉查处。
六是检查成品粮油库存情况。加强对成品粮油(小包装)库存不定期的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成品粮油(小包装)库存数量先轮入后轮出的轮换原则,确保成品粮油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一)以执法大队为主,临时抽派其它股室人员组成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对全县粮食产粮片区进行集中检查,对无证无照违法从事粮食收购的要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办理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的要核定最高最低库存量,签订承诺书。并要求建立收购台账,每月定期向县粮食局报送相关数据、报表,以便备查。
(二)对边远及个体粮食收购户不多的乡镇,执法大队电话通知,集中到粮食局开会,学习粮食法律法规,对每一位个体收购户核定最高最低库存量,并由个体收购户签订承诺书。
(三)通知粮食收购企业集中到粮食局签订最高最低粮食库存量,学习粮食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规范经营。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篇六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xx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预案。
成立由罗志杰同志为组长,杨秋来副局长、杨云副局长、刘胜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为成员的xx市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杨云副局长兼任主任。
主要职责:在xx市应对新型状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市场供应与监管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督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综合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的检查力度,做好清洁、消毒、通风、测温、登记、验码、一米线等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所有从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责任单位: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科室)。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13家市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
(1)重点农贸批发市场(3家)。饶阳春阳市场,重点保障饶阳县、安平县、武强县。深州市场,重点保障深州市、武邑县、阜城县。xx市东明蔬菜批发市场,重点保障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枣强县、故城县、景县。
(2)重点超市连锁企业(5家)。xx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xx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xx信誉楼超市、xx德隆超市、合鲜谷家园超市重点保障各县(市、区)生活必须品供应。
(3)重点肉菜储备企业(5家)。河北安平大红门食品有限公司、深州市深南种猪有限公司、xx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xx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xx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重点做好市级肉菜储备工作,确保肉、菜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
(二)明确风险分级保供制度。
为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建立风险等级不同保供制度,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3.风险等级处于高风险等级。大型商超视情况停止正常营业,小型商超便利店全部停止正常营业,启用线上销售,采取实行“点对点”供应,以主城区吉美13家(含旗下领鲜生活超市便利店)门店、万德福4家门店、德隆21家门店、信誉楼1家门店、合鲜谷3家门店为供给点,在周边生活区设立生活区生活必需品提货点,实现主城区全覆盖。生活区居民一是利用饿了吗app、美团app、微信小程序吉美到家等小程序几个商超在上面的店铺订购生活必需品。二是通过吉美、万德福、信誉楼等超市到小区张贴生活必需品保供群二维码,居民用户扫码进群,直接下订单采购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物资由吉美、万德福等商家定时集中配送。当保供企业出现运送生活必需品人员、车辆不足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保供力量。
(三)明确县(市、区)政府作为市场应急保供第一责任人。组织协调本地农批市场、大中型超市,确定本地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同时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协调区域范围临近的部分县(市、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
(四)提前锁定货源。组织大型农批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以及部分大型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与原产地或者大型加工企业建立优先供应合作机制,最大限度保证疫情严重时市场供应。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相关要求,自1月1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为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一)从综合体、超市、农贸市场中,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渠道、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日监测日报告,重点监测市场商品异常波动、空档断档、脱销等情况。
(二)对重点蔬菜批发市场货源供应情况进行监测。
(三)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周周二、周四两次汇报疫情防控及市场供应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实施应急保供措施。
(一)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宣传市场供应保障措施及市场稳定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二)督导生产者、供应商、流通终端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三)相关县(市、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如遇特殊情况,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四)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县(市、区)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县(市、区)物资不足时,动用市级物资储备,市级物资储备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申请省级物资储备和中央物资储备。
(五)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投放应急商品。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进行定量销售干预。
(六)协调市场监管、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结合疫情期间商贸领城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加强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批发市场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及报废汽车拆解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油库、加油站等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督促企业广泛宣传用气、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救援常识,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篇七
为加强对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将突发危机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的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2)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4)决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
(5)指导有关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的应急响应工作;
(6)研究、落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商务局:负责县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拟定和修订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具体负责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做好肉类等商品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建立并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部分重要商品的进口。
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发展改革委:负责储备粮、油、食糖的投放和市场供应,做好市场粮价监测和粮食市场监管工作,安排落实粮食应急加工点和销售点,做好应急粮食的加工和销售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管理,必要时依法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经信局:负责及时协调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组织生产等工作。
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财政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合理费用及时到位。
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应急生活必需品所需运力,保障公路畅通。
农业农村局:负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管工作,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加强对应急供应农产品生产的指导,对生产中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适时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
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活动;负责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和市场巡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会同县有关部门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统计局:大力支持和协调商务部门做好部门统计工作,对列入监测范围的样本企业的拒报信息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民政局:负责提出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五保户对象的价格补贴意见,并负责落实和发放补贴。
盐业公司:负责食盐等物品的调运、储备、供应、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调度,保证应急、食品加工的需要。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1、分级响应机制及程序。
粮食、食用油的应急工作,由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局等部门按照《宿州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他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工作,属于i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属于ii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各乡镇(开发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各级次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各乡镇(开发区)工作专班都必须按程序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线商务局报告,同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并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发生i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线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的协调小组启动本预案;发生ii级市场异常波动时,各乡镇(开发区)组成的协调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物质保障。
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县级储备制度,各乡镇(开发区)应建立相应的地方储备制度,选取规模较大、网点较多、进货渠道稳定、有一定配送能力的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商平台,建立生活必需品保供重点企业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商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所有粮食经营企业要按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承担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义务。物资储备供应网点布局应合理、配送快捷,采取优先供应、均衡上市等办法,保证热销商品不脱销、不断档。
2、物资储备。
(1)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包括大米、粮油、面粉、食盐、白糖、矿泉水;
(2)应急快餐食品的储备,包括面包、饮料、牛奶、方便面;
(3)生活用品的储备,包括手电筒、电池、蜡烛。
以上物资要求储备企业仓库和直营店均进行储备,并向县商务局上报储备量。
3、县级接受应急物资储备地点。
灵璧县绿兴农产品批发市场。
4、分销网络保障。
各乡镇(开发区)要以农贸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连锁经营企业和社区便利店为依托,建立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销售网络,必要时建立片区临时性商业网点,在居民社区设置临时零售网点、流动销售网点,承担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任务,并根据企业经营情况不断完善,保证紧急情况下生活必需品及时、畅通供应。
5、无接触配送保障。
各行政村(社区)、物业、企事业单位要提供无接触配送场所,为电商物流快递、外卖骑手提供无接触配送场所或划定区域,支持设立无接触取货柜;没有物业的老旧小区和物业没有可提供场所的,可由村(社区)负责协调社区便利店等场所用于临时周转配送服务。对残疾人、独居孤寡老人、孤儿和行动不便居民要送货上门,对被隔离封闭小区或单元要进行集体团购、代购,送货上门。
6、提高配送效率。鼓励电商快递企业提高智能化水平全面推行无接触错峰配送。鼓励快递企业、外卖配送平台、商贸企业自有配送力量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开展无接触错峰配送服务,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避免取货集聚。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快件箱(柜)、外卖取送箱(自提柜)等智能终端设备。配送企业要对配送人员进行严格的健康监测,加强快递、邮件的规范消杀,全面推行“无接触错峰配送”。
7、建立应急投放点。各乡镇、村委会(社区)要建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级提升,投递人员上岗时间无法保证,或乡镇地区配送困难时,属地政府要负责组织保障生活必需品保供重点企业集中配送物资到乡镇或村(社区)的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人员、村(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负责管辖范围内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无接触配送。
8、经费保障。
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9、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10、治安保障。
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依法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理完毕,由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篇八
为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警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并及时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原则。
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四)适用范围。
本县区域内8类生活必需品(蔬菜、肉类、蛋类、粮食、食用油、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及其他生活必需品因疫情导致供销情况出现重大波动,市场出现短缺脱销、价格大幅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和处置。
(一)成立组织。
成立霍邱县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李辉、xx。
领导小组下设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分析、联络沟通、信息协调、工作调度等具体事务具体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按照市场供应与监管职责分工,动态监测各样本企业生活必需品库存、销售、价格动态,定期开展市场巡查,掌握市场动态;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有关乡镇(开发区)的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市场的有序供应。
常用生活必需品重点市场的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保供工作;督促重点市场的大米、食用油、食用盐、方面便、火腿肠、瓶装饮用水按15天存货、30天备货,保障猪肉、禽肉、蛋类、蔬菜类等鲜食品的日常供应工作;强化对本组工作情况的调度,适时掌握工作动态。
(一)确定县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
1、重点农贸批发市场(1家):观音阁农贸市场。
2、重点超市连锁企业(5家):家之都超市、生活之都超市、好又多超市、福润万家超市、红府超市。
3、重点猪肉储备企业(2家):恒康食品、永康食品。
(二)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告制度。
按照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相关要求,适时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工作。从综合体、商超、农贸市场中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渠道、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日监测日报告,重点监测市场商品异常波动、空档断档、脱销等情况。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为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三)建立疫情风险分级应急保供制度。
为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建立风险等级不同保供制度,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1、风险等级处于低风险情况: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正常营业,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场地清洁、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控制举办聚集性展销活动。
2、风险等级处于中风险等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适当减少正常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人群聚集、交叉感染的情况发生,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场地清洁、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鼓励实行“点对点”供应,支持开展线上配送、购物模式,实行网上商城+第三方平台送货上门、无接触配送等服务。
3、风险等级处于高风险等级:大型商超视情况停止正常营业,农贸市场、小型商超便利店全部停止正常营业,启用线上销售,采取实行“点对点”供应,以主城区家之都超市9家门店、生活之都超市8家门店为主要供给点,在周边生活区设立生活必需品提货点,实现主城区全覆盖。城区居民主要通过饿了么、美团、微信商城等平台订购生活必需品,实行定时集中送货、无接触配送。乡镇(开发区)居民主要通过辖区保供商超提供的生活必需品保供群二维码或公众号,扫码关注进群,直接下订单采购生活必需品,实行定时集中送货、无接触配送。如辖区保供商超供应配送能力有限,将协调组织城区或周边乡镇保供企业予以支持。当保供企业出现运送生活必需品人员、车辆不足等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保供力量。
(四)应急保供的确认、发布、实施及结束。
县商务局接到县疫情指挥部发布疫情中、高风险等级确认信息后,经县疫情指挥部同意后组织相关企业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周边县区商务部门通报情况。在主动向有关乡镇、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的同时,依托县、乡应急保供重点企业,在县内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区域紧急调运生活必需品。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同时向省、市主管部门报告申请调配相关物资,或向兄弟周边县提出援助要求。应急处置工作完毕,由县商务局向县疫情指挥部报告申请同意后终止应急响应,并通知有关企业。
(五)明确乡镇属地责任。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切实履行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保供属地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提前组织货源,确定本地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并开展库存和销售日报工作,同时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协调区域范围临近的部分乡镇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如遇特殊情况,立即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集、投放应急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进行定量销售干预。
(一)摸排生活必需品本地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对蔬菜、肉类、蛋类、粮食、食用油、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等生活必需品本地有生产加工或储备的企业(合作社)进行摸底,了解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动员企业做好库存保障。
(二)全面细致开展市场摸排及产品溯源工作。全面掌握本地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严格执行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零报告、日报告制度,突发情况要客观反映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同时对应急保供企业商品的来源开展溯源工作,切实掌握企业商品信息数据,强化对来自、途经疫区的产品管控,强化检验检疫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购物安全。
(三)加大商贸流通主体生活必需品储备量。一是加大蔬菜、猪肉、禽肉、蛋类、大米等本地应急保供产品在市场、超市中的投放比例,确保在跨区域运输受到阻断时,优先保障我县应急保供企业,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正常供应需求;二是指导应急保供企业进一步加强自身应急保供商品的储备能力,原则上应不低于正常销售15日进行储备,如遇企业储备仓库不够,应主动帮助企业寻找本地储备仓库进行补充;三是主动对接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应急保供企业供应充足、调配及时,确保跨区域运输通道畅通。
(四)利用社交电商优势开展生活必需品配送。积极引导美团外卖、饿了么等本地配送电商企业与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开展合作,将蔬菜、水果、粮油米面等生活必需品纳入配送范畴,鼓励有条件的本地企业通过app、微信、抖音等平台搭建线上商城,通过开展各类宣传,引导本地居民通过社交电商采购生活必需品。
(五)做好应急商品替代品的研究工作。通过提前研判,在可能出现部分应急商品断供且无法通过外调解决的,各乡镇(开发区)要积极摸排开展本地有生产或储存的替代品研究工作。
(六)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加强与宣传部门联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宣传市场供应保障措施及市场稳定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物资、仓储、劳务予以合理补偿。
本预案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制定实施,各乡镇(开发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保供应急预案。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篇九
为完善齐云山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能力,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休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应急处置坚持政府主导,群专结合;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快速反应,先期处置;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工作原则。
本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群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食品中毒和药品中毒,达到下列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1、一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3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
2、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学校(幼儿园)或重要活动期间发生一次中毒人数5人以上。
4、发生急性药品中毒,或出现其他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
5、以上事件出现异常急性死亡病例。
6、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影响群体性身心健康,或导致食品生产环境严重改变、可能引发群体性健康明显危害,或出现3人及以上死伤的。
16、上级人民政府认定需要启动应急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未达到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等级,但社会影响较大、可能进一步发展、以及具有明确警示作用的事件,作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事件,参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1、监测。
齐云山中心卫生院作为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范加强就诊病例被动监测和可疑病例的主动搜索。疫病可能发生、流行期间,开展相应的肠道、皮疹、发热等门诊监测。
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认真做好就诊病例登记、筛查,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
2、报告。
镇政府、村委会负责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行政序列报告,乡镇、村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序列报告。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齐云山中心卫生院发现和接收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应当组织核实。在组织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2小时内尽快向县卫生局和镇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先用电话报告,再进行书面上报。有规定实行网络报告的,还应实行网络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存在变化时,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进行续报,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初报(首次报告):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和采取措施。紧急情况下,可先简要报告时间、地点、首发病例情况、发病人数、发病主要症状、死亡情况等。
续报(进程报告):应根据事件类型、性质、发生、发展情况,采取每小时、每天、每周或不定时的方式连续报告事件进展。
终报(结案报告):事件基本终止,配合县药监局、卫生局做出结案报告。
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必须真实及时,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通报。
根据上级授权或应急处置需要,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可通过电话、广播、公告栏、会议、走访、喊话、敲锣等手段,及时向本乡群众通报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以及向有关部门和相邻乡通报事件信息,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有关信息通报、预警提示或监测结果,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可能波及本镇,应做好以下应急准备工作:
1、与上级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密切关注相邻地区事件发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好本镇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准备。
3、开展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隐患。
4、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疾病及相关因素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管理报告工作。
5、根据事件发生地区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特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1、镇人民政府视应急处置需要履行职责,在本镇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协调、指挥各单位开展预防控制工作。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负责本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动员本镇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参加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协调、调度本镇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2)负责组织建立和启用隔离场所、避难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人员实施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区域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保障避难场所(临时安置点)的基本生活秩序,包括食宿、饮水、厕所、就医等内容。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本镇发生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协助;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本镇肉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
(4)本镇发生疑似食物或药品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药监、卫生、工商、质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食品药品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5)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本镇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应急处置的培训;采购、接收、分配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7)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团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8)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为保证以上措施有效实施,镇人民政府成立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视应急处置需要设立各类工作组,如综合协调组、应对防治组、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等。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村委会、乡镇卫生院、派出所、驻乡镇相关单位及其他民间组织等负责人组成,日常管理机构设在镇政府办。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另行公布。镇人民政府领导设立ab岗,相应领导不在岗位时,对应领导承担组织协调职责。上级领导未到现场前,现场职位最高的行政领导负责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视应急处置需要履行职责,在本村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配合专业机构落实群众性预防控制措施。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和及时报告。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村开展医学调查,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措施的组织、配合工作。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转运,及时通知卫生、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3)对本村需要进行隔离的人员实施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做好本村封锁、隔离期间的生活保障工作。
(4)接收、分配和使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5)按照专业防治机构的要求,动员群众开展公共区域和家庭内的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6)组织群众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
3、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是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1)认真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报告。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售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4)按要求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6)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7)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居民正确使用。
(8)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9)指导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落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控措施,协助做好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4、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及时筛查、发现和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专业防治机构、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应急工作任务;配合乡卫生院落实上述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5、学校。
发生校园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事发学校应按照要求,采取边调查抢救、边核实报告的万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与中毒或患病学生及家长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5)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公安派出所。
依法查处、打击影响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控、处置的各种违法活动,保证卫生等部门执行公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1)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
(2)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
(4)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5)对可疑涉及犯罪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展开先期调查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驻镇工业企业。
针对企业自身危害因素制定突发事故和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和培训抢险救援队伍,配备应急处置物资装备,完善安全防护警示标志。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并立即向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配合相关专业部门落实抢险救援相应措施和开展事故调查。
8、工商所。
按照工商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做好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管应急处置措施。
9、畜牧兽医站。
按照畜牧兽医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及时通报动物疫情监测信息,落实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10、镇武装部。
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救灾抢险、排查危害因素、维持社会秩序等。加强动物防疫及疏散群众、转运病人、维持社会秩序等。
11、其他相关机构。
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及志愿者组织,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驻镇单位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工作的同时,配合镇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终止。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终止决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处置需要,确定本镇应急反应的终止。
2、应急评估。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结束后,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本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进行自我评估。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镇资源的动员与组织情况、镇各相关组织的协调与配合情况、对上级职能机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3、恢复与重建。动员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调动各类资源,开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复和重建。
4、奖励与惩罚。根据上级要求,提出奖励的建议名单并报有关部门。对参加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其事迹和精神进行宣传。对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抚恤和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
6、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1、信息系统。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镇各单位完善电话、广播、公告栏等基础设施,收集整理并及时更新乡各主要单位、重要岗位、主要成员通讯录,准确掌握乡居民基本信息。
2、专业队伍。乡镇卫生院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建设的有关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完善传染病监测门诊,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开展预防接种和疾病控制宣传。针对各类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特点,加强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能力培训演练。
3、经费和物资保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和完善镇应急物资储备库。
4、宣传教育。镇人民政府负责并协调组织驻镇各单位、群众组织和民间团体,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群众广泛开展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5、密切与各类社会单位的联系。摸清本镇各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的分布情况,与教育、安监、公安、工商、农业、畜牧、交通、建设、经贸、通信、新闻、检验检疫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互沟通协调机制。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篇十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社会性突发公共事件,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根据县新冠肺炎领导组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柳林县柳林镇、穆村镇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应急预案。
(一)应急联络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协调指挥部、县疫情防控办和相关部门的联络,指导供应保障等专班的应急处置,做到上下无缝衔接;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的保供稳价工作。
(二)供应保障专班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与应急联络专班对接,保证全县药店,家家利超市、鑫青龙生活超市、恒鑫超市一部、二部正常生活必需品供应;负责选定保供网点;预案启动后,第一时间启动保供网点,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秩序。选定的保供网点距离周边居民10分钟的生活圈,既限制人员的大量流动,又方便居民购物。高风险区的生活物资指定保供超市集采集配。为保供网点加贴“生活物资保供点”标志;培训保供网点人员派送知识,确保网点配送做好疫情防控要求;指导保供网点从合法渠道采购,规范储运,合理定价,科学配送;了解市场供求,确保物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购买,按需消费,不信谣不传谣。
(三)价格保障专班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加强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及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主动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四)舆情处置专班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及时监测和收集舆情信息,积极稳妥处置不实的负面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鼓励企业明码标价,并将供应点的商品种类、价格推送到各网格,方便群众选购;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依规经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配合做好稳价保供工作。
加大价格巡查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的价格上涨等舆情和投诉举报快速反应,立即核实查办,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行为,积极回应群众期待。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篇十一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通用6篇),欢迎大家分享。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篇十二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篇十三
为有效防控疫情,保障城区居民疫情静默管控期间药品供应,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制定本预案。
按照“统一封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则,在疫情静默管理状态下,有序及时开展居民用药配送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保障静默管理期间居民的基本用药需求,维护群众健康和安全稳定。
为确保静默管控期间居民用药保障供应的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市场局设立“静默管控期间居民用药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处置保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居民的用药需求。
组长:于涛。
成员:药械股、各乡镇所负责人。
联络员:赵树鹏,136047xxxxx。
(一)履行本部门在物资保障工作中的职责。按《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2.0版)》,配合发改部门建立防疫药品物资储备机制,依托国有、批发及连锁的货源和配送优势,流动储备充足的防疫药品物资,保障突发事件应急需要。
(二)建立畅通的供应渠道。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静默管控期间居民药品供应渠道的畅通,完善配送体系,依托国有和连锁企业货源和配送优势,建立就近、及时、齐全的药品配送渠道,做到有需求就有供应。
(三)落实专人负责。针对静默管控期间,已封闭小区人员不能外出从事药品供应工作的情况,市场局指定专人负责协调管控人员和社区、小区的对接,确保药品保供人员上岗工作。
(四)风险监测。对于提出用药需要的居民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关联症状的,药品保供人员要立即报告联络员,由联络员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确认无疫情风险后,再配送药品。
(一)保障供应药店。
配合发改部门,确定保障供应药店(以下简称保供药店)。按照分布合理,就近选取的原则,综合零售药店人员配备和配送运输能力,确定在静默管理期间能为居民供应药品及防疫产品的零售药店,并向发改部门提供药店名单、地址及联系方式,按防指的要求进行信息公示。
(二)配送方式。
静默管控期间居民有用药需求的,按照就近选择的原则,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保供药店联系,药店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处方进行核对后,出具销售凭证,并负责将药品配送到小区管控人员,再转交用药人,全程做到无接触。
1.保供药店从业人员应按“应检尽检”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上岗。
2.药品配送人员、社区管控人员务必加强做好个人防护,收付款均采用电子支付方式,避免现金等直接接触,以免造成疫情传播。
3.购买“退热、止咳、抗菌、抗病毒”(以下简称“四类药”)药品的,保供药店要核实购药人行程和接触史,确认无疫情风险后方可配送,如购药人出现发热、咳嗽等与新冠关联症状的,要立即报告联络员,由联络员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确认无疫情风险后,再配送药品。销售“退热、止咳、抗菌、抗病毒”药品要及时在“内蒙古自治区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预警系统”网报。
5.配送冷链药品要使用符合要求的设备;
6.保供药店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延订单。
农产品保供应急预案篇十四
中心城区日均蔬菜消费350吨左右。其中地产蔬菜占40%,市外调入蔬菜占60%。中心城区蔬菜主要通过市农副产品市场批发上市。外调货源主要来自山东、海南等地,平时应市品种有30余种,全年超过100种。
(一)品种少而精。适当储备少数耐储或常规品种,遇有紧急情况,确保调得出、供得上,确保应急之需。
(二)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等手段推动应急保供,充分发挥批发市场、经营大户、种植基地以及农户的作用,缓解蔬菜供应矛盾。
(三)储备应急与临时调运相结合。商务部门按照政府组织、以商代储、市场运作的办法对代储单位给予适当补贴,全程跟踪监管,以备应急调用;若应急预案实施后供应仍然紧张,则启动临时调运措施,增加货源供应量。
重点储备大白菜、包菜、土豆、洋葱、冬瓜等常规蔬菜,总量不低于1000吨,保障市区6天消费。
(一)启动时间。一般适用于突发事件及每年12月到次年3月。
(二)启动监测报告。重点批发零售企业遇到蔬菜价格一周上涨30%以上或蔬菜断档脱销,在1小时内向市商务局报告。市商务局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向省商务厅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
(三)启动响应。市商务局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提请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负责及时投放储备蔬菜,督促批发市场、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千方百计扩大市场供应。
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迅速采取措施,实施应急处置。市财政局做好应急储备经费调度工作,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市工商局加强市场监管,做好舆论宣传与引导工作。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落实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正面报道,消除市场恐慌,引导正确消费。
(一)加强应急储备,确保市场供应。市商务局负责安排蔬菜储备品种及数量,督促连云港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选择有条件的经营户落实在库储备任务,确保蔬菜应急储备刚性保有量动态平衡;视情况组织调运市外货源,增加蔬菜上市量。
(二)强化设施建设,提高保供能力。积极鼓励和引导蔬菜批发市场、经营户新建冷链仓储设施,提高我市蔬菜保供储备能力,对列入市重点储备项目的新建冷库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财政补贴。
(三)加大资金投入,有效落实预案。据测算,中心城区蔬菜应急储备年需资金100.6万元。其中,在库储备按1000吨计,每吨补贴760元(共分四项:仓储费320元/吨、轮换装卸费120元/吨、损耗加工费270元/吨、占用资金利息50元/吨),计76万元,为刚性开支;临时调运补贴方式,根据实际发生的天数、运输吨位、免收的进场费数额,给予定额补贴,按6天考虑,计24.6万元(其中,运输补贴100元/吨,平均每天210吨,计12.5万元,免收的进场费每天约2万元,计12万元),为柔性开支。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商务局牵头落实蔬菜应急储备保供工作,制定中心城区蔬菜应急储备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储备保供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财政局在市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蔬菜应急储备资金,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同时做好资金的审计。
(三)加强监控督查。市商务局建立反应快捷、通畅灵敏的信息监测机制,加强对蔬菜市场动态监测巡查,加强应急保供工作日常督查,应急预案启动后实行日报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跟踪监管。